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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黨風廉政責任清單

2023-05-31

第一篇:支部黨風廉政責任清單

小學黨支部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

一、黨支部領導班子的集體責任

(一)統籌謀劃部署

1.貫徹執行各級黨組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教育教學管理同安排,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計劃。

2.每年初與學校相關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任務,分解責任,簽字背書。

3.每年召開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1次,部署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落到實處。

(二)健全工作機制

4.建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機構,成立領導小組,每年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少于2次。

5.實行“一把手”逐級調度,每半年調度1次學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情況;以會議通報、工作通報、專題通報的形式不定期進行情況通報;每年底向上級黨工委和紀委報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6.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評價體系,將其納入學校目標量化管理綜合考評體系,每年底對學校進行考評,與學校及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等掛鉤,對出現問題的學校和個人實行“一票否決”。

(三)強化宣傳教育

7.加強黨風黨紀、廉政法規和職業道德教育,把反腐倡廉和師德師風建設列入干部教育培訓工作重要內容,每年組織干部教師集訓會議2次。

8.以“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活動”為載體,扎實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每年至少觀看1部警示教育片、聽1次廉政黨課、觀摩1所革命傳統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辦1期廉政宣傳專欄。

9.開展廉政文化進學?;顒?,做到廉政教育進走廊、進課堂、進辦公室、上微機、上墻壁、上板報,打造德廉融合的廉政文化。

10.充分利用新聞媒介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每月1~3篇,每年底按照宣傳報道的數量量化評分。

(四)選好用好干部

11.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落實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堅持好干部“五條標準”,嚴防干部帶病提拔使用。

12.加強干部的培訓與學習,注重后備干部的儲備與培訓,實現新老干部梯次配置。

13.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推行約談提醒制,對出現違反工作紀律等問題的干部進行隨機約談。

(五)深化作風建設

14.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執行力度,重點治理教師亂收費、亂辦班、有償家教、濫發教輔資料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 15.深入開展“效能風暴”行動,重點整治工作人員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現象。

(六)加強源頭治腐

16.認真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議事制度、一把手末位發言制度、重大事項票決制度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

17.深入排查廉政風險點,制定風險防控措施,嚴格工作審批流程,堅持決策、執行過程集體監督。

18.扎實開展黨務、校務、財務“三公開”工作,注重公開實效,增強工作透明度。

19.規范財務管理,加強內部審計,做好學校財務收支監管,執行學校定期審計制度。

(七)支持執紀執法

20.積極配合執紀執法機關依紀依法查辦案件,堅決做到有腐必懲、有貪必肅,對本單位不正之風長期滋長蔓延,或出現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報告的,嚴格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和相關領導的直接責任。

21.認真調查、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堅持抓早抓小,對黨員干部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通過批評教育、約談提醒,防止問題升級。

(八)做好表率引領

22.帶頭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深入基層、接受監督,制止和糾正任何形式的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自覺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

23.定期召開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敢于揭短亮丑、正視問題、相互幫助,增強服務群眾、為民務實清廉的自覺性。

二、黨支部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

(一)加強研究部署

1.及時傳達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研究謀劃工作,通過召開會議、作出批示、交辦任務等方式作出安排部署。

2.每年主持召開工作會議1次、專題研究2次,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督促黨支部其他班子成員和處室履職盡責,推動工作落實。

3.敢于擔當,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研究、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信訪親自督辦。

(二)掌握廉政狀況

4.每年與黨支部其他班子成員交心談心不少于2次,及時掌握其廉潔從政狀況,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領導干部進行約談提醒。扎實開展新任干部任前廉政談話。

5.經常深入基層,聽取群眾意見建議,了解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6.全面了解信訪舉報、網絡輿情、審計報告等方面的情況,掌握廉情動態。

(三)重視廉政教育

7.以黨支部專題工作會議、干部教師集訓會議為載體,開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強干部教師隊伍廉潔從政、廉潔從教的自覺性。

8.組織并主動參加黨風廉政建設系列教育活動,每年親自講1次廉政黨課。

(四)支持查辦案件

9.排除干擾和阻力,積極支持執紀執法機關依紀依法查辦案件,堅持維護紀律的嚴肅性。

10.認真調查處理來信來訪,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著力解決違反“四風”、“師德師風”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五)開展檢查考核

11.督促做好年度學校目標量化管理綜合考評工作,將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情況與其掛鉤,對出現問題的學校和個人實行“一票否決”。

12.實地調研學校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指出問題,提出要求。

(六)帶頭廉潔自律

13.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

14.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遵守“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有關規定,不以權謀私,不搞特殊化。

15.抓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教育好家屬及身邊工作人員。

16.把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并在一定范圍內接受評議。 17.主動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三、黨支部其他班子成員領導責任

(一)主動研究部署

1.抓好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協助黨支部書記研究部署工作,并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做好黨支部書記交辦的工作。

2.疏理分管領域重要腐敗風險點,及時研究對策,做好風險防控。

3.不定期向黨支部書記匯報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執行情況。

(二)加強督促指導

4.堅持把業務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實。

5.積極指導分管處室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強過程監督,對存在的突出問題督促整改,推動工作有效開展。

6.定期或不定期聽取分管處室主要負責人廉潔從政、作風建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匯報,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提醒、早糾正。

(三)配合查辦案件

7.及時向黨支部書記匯報分管范圍內的違紀違規線索和突出信訪問題,認真調查處理來信來訪,對突出問題進行教育控管。

8.積極配合執紀執法機關依紀依法查辦案件。

(四)參加檢查考核 9.主動參與年度學校目標量化管理綜合考評工作,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制定防控措施。

10.做好考核結果的排名和運用,將其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和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五)嚴格廉潔自律

11.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

12.堅持以身作則,管好自己,管好家屬,管好身邊的人,不以權謀私,不搞特殊化。

13.把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并在一定范圍內接受評議。

14.主動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2015年10月31日

第二篇:黨支部書記責任清單

1、全面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主持制定黨建工作總體規劃和計劃,堅持問題導向,及時發現和解決黨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

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開1次支委班子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推進黨建工作。

3、積極開展基層黨組織“五星爭創”活動,制訂整改提升方案,推進晉位升級。

4、嚴格黨員發展標準,規范黨員發展流程,注重把優秀人才吸收到組織中來。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增強黨員組織觀念和黨員意識,督促按時做好黨費收繳等工作;每半年組織一次機關黨員先鋒指數考評,認真做好低星黨員整轉幫扶,同時暢通黨員出口,認真做好不合格黨員處置工作。

5、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從嚴落實每月10日的機關組織生活日制度。定期組織“黨性體檢、民主評議”,每半年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每年組織1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每年至少帶頭講1次黨課。

6、深入開展“連心共建文明城”活動,增強基層組織服務能力,多形式開展在職黨員進社區開展志愿服務;做好黨員關愛工作,以老黨員、困難黨員群眾為重點,定期走訪慰問。

7、抓好班子建設,堅持民主集中制,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認真落實“三重一大”民主決策機制和黨務公開制度,推進依法治理,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8、強化黨建工作場地、經費、人員保障,按標準完善黨建陣地建設,定期組織活動,并明確專人做好相關活動記錄。

9、加強支部黨員的作風建設,開展經常性的黨風廉政教育,始終堅持問題導向,深化“四風”整治,組織開展“不嚴不實”問題查擺和整改。對群眾有較大不良反映的黨員干部及時進行談心談話。

10、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將本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服務承諾、黨員發展、黨費收繳使用等情況進行公開,并抓好督促落實。

11、注重黨員的思想建設和道德實踐活動,組織廣大黨員認真學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及時宣傳推廣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培育黨建工作先進典型,營造良好的黨建工作氛圍。

12、每年底,向上級黨委進行專題述職;有條件的,試行向全體黨員述職,并接受評議考核。

第三篇:黨支部書記責任清單

1、全面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主持制定黨建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堅持問題導向,及時發現和解決黨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

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開1次支委班子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推進黨建工作。

3、積極開展基層黨組織“五星爭創”活動,制訂整改提升方案,推進晉位升級。

4、嚴格黨員發展標準,規范黨員發展流程,注重把優秀人才吸收到組織中來。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增強黨員組織觀念和黨員意識,督促按時做好黨費收繳等工作;每半年組織一次機關黨員先鋒指數考評,認真做好低星黨員整轉幫扶,同時暢通黨員出口,認真做好不合格黨員處置工作。

5、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從嚴落實每月10日的機關組織生活日制度。定期組織“黨性體檢、民主評議”,每半年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每年組織1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每年至少帶頭講1次黨課。

6、深入開展“連心共建文明城”活動,增強基層組織服務能力,多形式開展在職黨員進社區開展志愿服務;做好黨員關愛工作,以老黨員、困難黨員群眾為重點,定期走訪慰問。

7、抓好班子建設,堅持民主集中制,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認真落實“三重一大”民主決策機制和黨務公開制度,推進依法治理,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8、強化黨建工作場地、經費、人員保障,按標準完善黨建陣地建設,定期組織活動,并明確專人做好相關活動記錄。

9、加強支部黨員的作風建設,開展經常性的黨風廉政教育,始終堅持問題導向,深化“四風”整治,組織開展“不嚴不實”問題查擺和整改。對群眾有較大不良反映的黨員干部及時進行談心談話。

10、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將本年度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服務承諾、黨員發展、黨費收繳使用等情況進行公開,并抓好督促落實。

11、注重黨員的思想建設和道德實踐活動,組織廣大黨員認真學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及時宣傳推廣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培育黨建工作先進典型,營造良好的黨建工作氛圍。

12、每年底,向上級黨委進行專題述職;有條件的,試行向全體黨員述職,并接受評議考核。

第四篇: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

附件

中共**工商行政管理局分黨組 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中、省紀委二次全會及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部署,深入學習貫徹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切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分黨組主體責任,**工商局分黨組按照“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制定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如下。

一、黨組主體責任清單

(一)加強組織領導

1.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局關于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根據新形勢和新要求,調整和充實**工商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切實擔負起工商局黨風廉政建設統一領導、直接主抓、全面落實的主體責任。

2.局分黨組要切實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及上級工商部門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整體部署中,納入各新城分局、機關處室的具體工作中,做到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提高廣大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增強拒腐防變能力。

3.發揮局分黨組核心領導作用,強化職責分工,做到齊抓共管。督促各新城分局、機關處室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融入到工商工作的注冊登記、商標品牌、監管執法、消費維權、打擊走私、無照經營查處、打傳規直等每一個重點環節,并通過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進一步明確各責任單位的主體責任。

4.局分黨組要定期或不定期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認真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明確工作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及時分析、研究、解決工商系統有關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5.局分黨組要認真開展局班子成員述責述廉活動并接受評議,做好**工商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自查自評,并由局分黨組成員和其他分管領導帶隊,對各新城分局、機關處室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干部選拔任用、評先評優的重要參考。

6.局分黨組要認真貫徹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從講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嚴格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強化黨內監督,全面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7.局分黨組要認真貫徹執行省局分黨組的要求,在每年年底,及時總結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并以書面形式專題報告省局,重大情況及時匯報。

(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8.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意見,健全作風建設制度體系,強化對執行情況的監督,開展重要時間節點檢查,加強日常督促,持之以恒糾正“四風”。

9.加強黨紀法規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通過專家授課、觀看廉政教育片、警示展等多種形式,及時組織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法規,將紀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黨校培訓計劃,組織領導干部帶頭宣講。

10.擔當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主責,把紀律挺在前面,充分運用提醒談話等手段,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

11.局分黨組要通過正面宣傳和警示教育相結合,大力推進工商廉政文化建設,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黨員干部集中警示教育活動,促進形成崇廉尚法的良好風氣。

12.每年組織一次局機關管理規章制度學習,促進黨員干部對各項規章制度的了解、熟練運用和遵守,并根據工商工作實際需要,進一步做好學習制度、會議制度、考勤制度、財務制度、辦文制度等相關制度的修訂和完善。

13.局分黨組要嚴格執行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有關規定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自覺防范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種種可能偏向,公道正派選人用人,持續營造工商系統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三)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14.帶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行為,認真貫徹落實黨內政治生活準則。

15.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堅持談心交心常態化,建立并執行黨組民主生活批評意見和整改事項臺賬管理制度。

16.完善“三會一課”制度、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黨員黨性分析和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等制度。

(四)強化黨內監督

17.局分黨組要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對發生在市場監管中的群眾身邊“四風”問題進行常態化督查,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進“放管服”,緊盯工商工作中的重要節點、重點部門、重點事、重點人,嚴肅查處和通報曝光市場監管中的違紀違規行為。

18.局分黨組要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強化“三公經費”管理,健全完善**工商局機關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因公出國(境)、會議培訓、公款管理、差旅費報支等方面的配套規定,提高厲行節約工作實效。

19.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加強對各新城分局、機關各處室重點領域、重要部門、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防控。全面排查廉政和監管風險點,開展內部審計和監督檢查,及時修訂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方案。 20.局分黨組要堅持和發揚“下基層”的要求,借助“12315”、互聯網投訴舉報平臺,暢通群眾訴求渠道,深入基層,加強與企業、群眾和消費者以及扶貧點的溝通聯系,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廣泛聽取企業和群眾的意見建議,采取有效措施,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對工商系統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

21.加強法制工商建設,堅持依法行政,打造“陽光工商”。進一步完善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等制度機制,拓展公開內容,豐富公開形式,將權力運行全過程置于監管服務對象和人民群眾的直接監督之下,提高重大決策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五)匡正選人用人風氣

22.局分黨組要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嚴格按照該《條例》規定的原則、標準、條件和程序,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真正把德才兼備、政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優秀干部,特別是優秀年輕干部選拔到**工商局中層領導干部崗位上來。

23.局分黨組要學習貫徹省委“三項機制”,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從嚴管理黨員干部,堅決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研究解決干部能上能下問題,重點解決能下的問題。

24.局分黨組要具體掌握**工商局干部廉潔從政情況,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做好干部任用基礎工作。局辦公室要對干部提任前進行任前檔案審核,對有反映有舉報但不影響任用的干部,談話時予以提醒;對違反廉潔紀律不適合任用的干部堅決予以“一票否決”,嚴防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25.局分黨組要對擬提拔擔任科級領導的干部(含非領導職務轉任領導職務),進行廉政法規知識測試,并在學習廉政法規的基礎上,對照崗位履職要求,撰寫廉政鑒定材料,提交**工商局分黨組備案。

26.局分黨組要嚴格落實選拔任用追究機制,嚴肅查處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行為,進一步完善與紀檢組的溝通聯絡制度,交流情況,溝通意見,強化對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組織并督促**工商局處級干部如實填報《黨員領導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

(六)領導和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履責

27.切實把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作為首要任務,及時聽取匯報,協調解決執紀審查中的重要問題。抓好上級紀委督辦事項的調查處理和反饋。

28.支持紀檢機關嚴肅查處腐敗大案要案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深入糾正“四風”,認真開展問責、巡察等,為紀檢機關協助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29.支持實行“一案雙查”,對不抓不管導致組織渙散、紀律松弛、“四風”問題突出,或發生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或發現腐敗問題不制止、不報告的分局和處室,要嚴肅責任追究。

(七)管班子帶隊伍作表率

30.及時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約談,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31.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員調整及工作分工變化,研究更新主體責任清單內容,并報省局備案。

32.省局確定的其他主體責任內容。

二、班子主要負責人主體責任清單 **(分黨組書記、局長)

分黨組書記是**工商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黨風廉政建設總體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要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持不懈糾正“四風”,進一步深化“兩個責任”的落實,堅持做到“四個親自”,即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切實管好班子、帶好隊伍。

1.組織學習貫徹中省市及總局、省局和**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指示和要求。結合工商實際,對黨風廉政建設的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決策部署,對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作出決定安排。

2.組織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開展廉潔從政教育,常態化開展“主題黨日+”活動,把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黨紀法規作為干部學習的重要內容。每年為機關黨員干部講授廉政黨課1次以上、主持1次局分黨組反腐倡廉專題學習。

3.對黨風廉政建設體制機制制度改革的重大問題,親自過問、認真研究。及時簽批和處理重要信訪舉報,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部署、協調開展專項治理,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4.對局分黨組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要親自督促,及時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動態及干部群眾的反映,對被反映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及個人廉潔自律、“四風”方面有問題的黨組成員,親自進行談話提醒。

5.對涉及多處室、多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尤其是其中可能出現職能交叉、工作脫節、推諉扯皮的關鍵節點,親自協調,明確職責,理順關系,確保運轉順暢、有效推進。

6.發現局分黨組成員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必須及時向省局報告。對發現問題較多且整改不力、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集中、不正之風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的分局和處室,親自過問約談其負責人。

7.及時聽取重要案件查辦情況匯報,并親自督促辦理。及時研究解決查辦案件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堅決反對和制止說情、阻撓、威脅等干擾辦案工作的行為。

8.帶頭遵守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抓好班子、管好隊伍,管好配偶子女、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年底向省局紀委報告本履行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情況。

9.不利用職便,違規辦理政府采購和招投標事項,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10.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管理使用規定,不公車私用或維修汽車弄虛作假,謀取私利。

11.在各類經費使用、國有資產、基本建設管理中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不利用職便,違規操作謀取私利。

三、班子其他成員主體責任清單

局分黨組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要主動分擔黨組主體責任,協助黨組書記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一)共性責任

1.履行“一崗雙責”,對分管范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定期研究、布置和檢查分管范圍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融入分管業務工作之中。

2.認真對待群眾來信來訪,抓好分管范圍內的作風建設,及時解決和處理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糾正“四風”。

3.加強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以及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管,督促廉政從政,改進工作作風。每年至少開展2次廉政履職談話,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預警提醒。

4.支持駐**工商局紀檢部門查處分管部門范圍內發生的違紀違規問題,督促指導分管部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強化源頭治理。 5.根據工商局分黨組統一安排,帶頭檢查考核相關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6.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當好廉潔從政表率,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教育并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7.年底向工商局分黨組報告當年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8.承擔上級部門、局分黨組交辦的其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

(二)具體責任

**工商局分黨組其他成員按職責分工,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責任,對存在的突出問題負責督促整改。

**(分黨組成員、副局長)

1.認真學習及時傳達中省市及總局和**有關黨風廉政建設指示精神,按照分黨組工作部署,抓好辦公室和執法監督處兩個處室的動員部署,落實分管包抓責任。

2.每年聽取辦公室和執法監督處兩個處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匯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3.對辦公室和執法監督處兩個處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一定數量的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4.每年對辦公室和執法監督處兩個處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兩次廉政談話,組織聽取其履行主體責任職責情況并進行講評,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5.加強對辦公室和執法監督處兩個處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區局分黨組主要負責人。

6.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意見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和身邊工作人員。

7.主動接受省局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監察機關對分管范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8.對辦公室和執法監督處兩個處室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進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9.每年按時向區局分黨組、駐局紀檢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

10.對分管范圍內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1.省委、省紀委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分黨組成員、副局長)

1.認真學習及時傳達中省及總局有關黨風廉政建設指示精神,按照分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市場商品監管處、市場行為監管處的動員部署,落實分管包抓責任。 2.每年聽取市場商品監管處、市場行為監管處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匯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3.對市場商品監管處、市場行為監管處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一定數量的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4.每年對市場商品監管處、市場行為監管處的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兩次廉政談話,組織聽取其履行主體責任職責情況并進行講評,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5.加強對市場商品監管處、市場行為監管處的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分黨組、紀檢工作主要負責人。

6.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意見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和身邊工作人員。

7.主動接受紀檢部門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監察機關對分管范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8.對市場商品監管處、市場行為監管處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進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9.每年按時向分黨組、紀檢部門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 10.對分管范圍內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1.省委、省紀委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分黨組成員、副局長)

1.認真學習及時傳達中省及總局有關黨風廉政建設指示精神,按照分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商事登記處、市場主體監管處兩部門動員部署,落實分管包抓責任。

2.每年聽取商事登記處、市場主體監管處兩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匯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3.對商事登記處、市場主體監管監管處兩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一定數量的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4.每年對商事登記處、市場主體監管處兩部門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兩次廉政談話,組織聽取其履行主體責任職責情況并進行講評,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5.加強對商事登記處、市場主體監管監管處兩部門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分局黨組、省局黨組、駐省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6.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意見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和身邊工作人員。 7.主動接受紀檢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監察機關對分管范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8.對商事登記處、市場主體監管處兩部門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進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9.每年按時向區局分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

10.對分管范圍內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1.省委、省紀委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第五篇:財政所支部書記責任清單

根據《中共利川市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利發〔2014〕11號)和《中共利川市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委常委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方案>的通知》(利辦發〔2015〕9號)文件精神,所支部書記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中應履行以下責任:

一、親自研究部署

1.根據市委、市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對全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時作出具體部署和安排。

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開一次專題會議,聽取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匯報,分析研究全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狀況,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準確把握廉政狀況

3.堅持問題導向,每年開展兩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全面掌握全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狀況。

4.及時全面掌握所領導班子成員、干部職工的廉潔從政狀況并作出廉政評價。

三、大力支持紀檢監察工作

5.加強對案件查處工作的領導,及時排除查辦案件工作中的干擾和阻力,重要信訪件親自閱示、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6.采取積極有力措施,支持紀檢監察隊伍建設,配齊配強紀檢監察干部。

四、高度重視廉政教育

7.把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黨紀條規列入所支部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專題學習活動,帶頭接受教育。

8.組織并主動參加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月等活動,每年講一堂廉政黨課。

9.支持和參與廉政文化建設,推動廉政文化“進機關”,營造廉榮貪恥的良好氛圍。

五、帶頭開展檢查考核

10.組織開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考核工作,總結經驗,發現并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要求。

11.圍繞落實黨支部主體責任和紀檢監察監督責任,聽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考核情況匯報。

12.對落實主體責任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財政所職工進行工作約談。

六、做廉潔從政表率

13.模范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六條意見、州委實施細則、市委十條規定以及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帶頭踐行所支部廉政承諾。

14.本人不在企業兼職;不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不允許或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轄范圍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15.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嚴守組織人事紀律。

16.嚴格執行一把手“六個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體決策、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禮品禮金上交登記等制度,嚴格按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自覺接受監督。 17.教育管理好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醒,并督促整改。

18.每年向所支部或所干部職工大會進行述責述廉。

七、抓好班子、帶好隊伍

19.組織召開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將領導班子及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納入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重要內容,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20.加強對所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對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所領導干部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并督促整改。

責 任 人: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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