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治安管理處罰法釋義一
“三會兩制一課”釋義(大全)
“三會兩制一課”釋義
1.三會:
(1)支部團員大會。支部團員大會是團支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支部全體成員共同的討論決定重要問題的會議。一般情況下,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支部團員大會做出決議時,支部4/5以上團員到會才能作決議。同時,到會有表決權的團員超過半數團員贊同,支部團員大會的決議才有效。
(2)支部委員會會議。支部委員會是團支部在支部團員大會閉會期間的領導機構,負責團支部日常工作,是團支部的核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支委會會議。重點學習和討論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國內外大事,統一團支部委員的思想認識;討論團支部活動事項;討論本單位本部門黨政中心工作和業務工作;為團員大會相關議題提出初步意見;討論支部團課、民主生活會、團小組會等一系列必要的準備工作;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搞好支委會自身建設。
(3)團小組會議。一般情況下,團小組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它是團的組織生活的重要內容,其主要任務是: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上級團委的決議,學習團的基礎知識,學習現代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對團員實行監督;醞釀支部選舉;對處分團員、接收新團員工作提出初步意見等。
2.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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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團員教育評議工作制度。教育評議工作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團員的政治素質和思想素質,進一步激勵廣大團員在經濟建設和各項工作中發揮模范作用。同時嚴肅團的紀律,對極少數不合格團員做出必要的組織處理?;鶎訄F支部在本年度第四季度至下年度第一季度進行團員教育評議工作,時間要相對集中,原則上為一周左右,方法應簡便易行,注重實效。具體可按以下四步進行:(1)學習教育;(2)個人總結;(3)民主評議;(4)表彰處理。
(2)年度團籍注冊制度。年度團籍注冊工作是對團員團籍的連續認定,是實行團員證制度,形成團員管理新體制的關鍵環節。團員每年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本年度第四季度至下年度第一季度)持證向所在團支部或團總支申請注冊,辦理年度團籍注冊手續。通過注冊,使團組織能夠比較準確地掌握和了解團員一年來參加團的活動,履行團員義務的情況,并接受團員對團的工作的監督。團員參加注冊,可以強化團員意識,增強組織觀念,更好地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3.一課:
即團課,是團組織對團員進行思想政治理論教育和團的基本知識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團員思想理論水平和政治素質的有效途徑。一般情況下,每季度應上一次團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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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企業管理名詞釋義
企業管理名詞CEO、CTO、CFO、COO、CIO、CMO
CEO:是Chief Executive Officer的縮寫,即首席執行官。
釋義:在某種意義上代表著將原來董事會手中的一些決策權過渡到經營層手中。CEO與總經理,形式上都是企業的“一把手”,CEO既是行政一把手,又是股東權益代言人,大多數情況下,CEO是作為董事會成員出現的,總經理則不一定是董事會成員。從這個意義上講,CEO代表著企業,并對企業經營負責。
COO:是Chief Operation Officer的縮寫,即首席營運官。
釋義:COO是負責公司企業的日常運作并向CEO報告的二把手。如果說CEO是部長、市長的話,COO這個名稱可以很容易地聯想到中文里現有的名詞如常務副部長、常務副市長等。
CFO:是Chief Finance Officer的縮寫,即首席財務官。
釋義:首席財務官是企業財務總監的“增長版”。當然,從本質上講,CFO在現代治理結構中的真正含義,不是其名稱的改變、官位的授予,而是其職責權限的取得,在管理中作用的真正發揮。
CIO:是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的縮寫,即首席信息官。
釋義:早在上個世紀80年代末,世界500強企業就有30%以上配備的CIO,首席信息官的職責是負責制訂公司信息化的政策與標準,并確定實施程序與方法,統一領導企業內部信息系統建設,制定總體規劃,并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保證信息流通暢通。隨著首席信息官內涵的豐富,現在他們的另一項任務還包括利用現代化的技術捕捉收集信息,以實現信息資源的合理配置。
CTO:是Chief Technology Officer的縮寫,即首席技術官。
釋義:CTO(首席技術官)即企業內負責技術的最高負責人。這個名稱在1980年代從美國開始時興。起于做很多研究的大公司,如General Electric,AT&T,ALCOA,主要責任是將科學研究成果成為盈利產品。1990年代,因計算機和軟件公司熱門,很多公司把CTO的名稱給予管理計算機系統和軟件的負責人。有時CTO和CIO(ChiefInformationOffi鄄cer信息管理最高負責人)是同一個人(尤其在軟件公司),有時CTO歸于比較精通科學技術的CIO手下。在不同領域的公司,CTO工作性質不同;即使在同一領域,工作性質也可能大不相同。一般CTO會有以下責任:長期技術方向(戰略性)、短期技術方向(戰術性)、管理研究對公司經營活動和營利的影響、公司中使用的軟件等等。
CHO:是Chief HumanResource Officer的縮寫,即首席人事官。 釋義:“二十一世紀最貴的是什么?人才!”這句話從《天下無賊》里作為賊頭的葛優嘴里說出來很搞笑,然而卻是不折不扣的真理,沒有人才的國家就沒有未來。但對于一個集體來講,沒有比人才更重要的東西。而CHO就是經常“販賣”各種人才的“人販子”。CHO平常的工作就是招聘、培訓員工;考核員工業績;協調員工關系;為員工提供職業規劃---這個很重要,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能力和需求,不是每個技術人員都想當經理,也不是每個管理人員都能搞技術。
CKO:是Chief Knowledge Officer的縮寫,即首席知識官。
釋義:20世紀90年代初,知識管理還是一個令人興奮的新概念。某些企業還設置了“首席知識官”(CKO)這一新的行政職位來主持這方面的工作。某種意義上說,CKO是知識經濟的產物,一般要做如下的工作:結合企業的業務發展戰略,率領企業找到知識管理的愿景和目標;正確定義好企業的知識體系并進行系統地表達;推動建立合適的IT系統工具以保障“知識之輪”的運轉;將知識管理的流程與業務流程緊密融合為一體;建立合適的知識管理考核與激勵機制;營造適合知識管理的信任、共享、創新的文化氛圍。
CMO:是Chief Marketing Officer的縮寫,即首席市場官。
釋義:CMO是指企業中負責市場運營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也可稱市場總監、主營市場的副總經理或副總裁等。主要負責在企業中對營銷思想進行定位;把握市場機會,制定市場營銷戰略和實施計劃,完成企業的營銷目標;協調企業內外部關系,對企業市場營銷戰略計劃的執行進行監督和控制;負責企業營銷組織建設與激勵工作。
公司職位簡稱表CEO,CFO,COO,CBO,CCO,CDO,CHO,CIO,CKO,CMO,CNO,CPO 首席品牌官【CBO】 chief brand officer 首席文化官【CCO】 Chief Cultural Officer 開發總監 【CDO】 chief Development officer 首席執行官【CEO】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首席財務官【CFO】 Chief finance officer 人事總監 【CHO】 Chief Human resource officer 首席知識官 知識主管 【CKO 】 Chief Knowledge 首席信息官【CIO】 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 首席知識官【CKO】 chief knowledge officer 首席市場官【CMO】 chief Marketing officer 首席談判官【CNO】 chief Negotiation officer 首席營運官【COO】 chief Operation officer 公關總監 【CPO】 chief Public relation officer 質量總監 【CQO】 chief Quality officer 銷售總監 【CSO】 chief Sales officer 首席技術官【CTO】 chief Technology officer 評估總監 【CVO】 chief Valuation officer
第三篇:2012大學生村官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知識(一) 釋義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產生背景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為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個范本,不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群眾的歡迎,而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在1974年5月的第27屆世界衛生大會上,第三世界國家普遍表示熱情關注和極大興趣。聯合國婦女兒童基金會在1980~1981年年報中指出,中國的“赤腳醫生”制度在落后的農村地區提供了初級護理,為不發達國家提高醫療衛生水平提供了樣本。世界銀行和世界衛生組織把我國農村的合作醫療稱為“發展中國家解決衛生經費的唯一典范”。合作醫療在將近50年的發展歷程中,先后經歷了20世紀40年代的萌芽階段、50年代的初創階段、60~70年代的發展與鼎盛階段、80年代的解體階段和90年代以來的恢復和發展階段。面對傳統合作醫療中遇到的問題,衛生部組織專家與地方衛生機構進行了一系列的專題研究,為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打下了堅實的理論基礎。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北京召開全國衛生工作會議,江澤民同志在講話中指出:“現在許多農村發展合作醫療,深得人心,人民群眾把它稱為“民心工程”和“德政””。隨著我國經濟與社會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認識到,“三農”問題是關系黨和國家全局性的根本問題。而不解決好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就無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際,也談不上現代化社會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也已表明,在農村建立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勢在必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2003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到2010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
進展和目標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明確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到2010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基本覆蓋農村居民”,“從2003年起,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除市區以外的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農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醫療補助資金,地方財政對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農民補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農民為參加合作醫療、抵御疾病風險而履行繳費義務不能視為增加農民負擔”。 這是我國政府歷史上第一次為解決農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問題進行大規模的投入。從2003年開始,本著多方籌資,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試點地區正在不斷的增加,通過試點地區的經驗總結,為將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全國的全面開展創造了堅實的理論與實踐基礎,截至2004年12月,全國共有310個縣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1945萬戶,6899萬農民參合,參合率達到了72.6%。 按照“十一五”規劃的要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到2010年的覆蓋面達到農村的80%以上
2012大學生村官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知識(二)
1、社會滿意度低
社會保險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點就在于,它強調的不是個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險金的社會滿意度[7]。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一種社會保險,受益的農民和政府補助資金來源的納稅人的滿意度對其成功與否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而調查中發現一些農民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是基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水平低,農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變,認為是把自己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等的考慮。而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不滿主要是因為保障水平低,參加和理賠程序繁瑣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社會滿意度低。
2、 障水平低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以大病統籌兼顧小病理賠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這個定義顯示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救助農民的疾病醫療費用的而門診、跌打損傷等不在該保險范圍內,這項規定使得農民實際受益沒有預想的那么大。
3、 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不到位
現有的宣傳多集中在介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農民帶來的表面好處上,沒有樹立起農民的風險意識,也沒有體現出重點,沒有對那些不參加的農民進行調查,使得宣傳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許多農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他們僅從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慮,由于自己身體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沒有必要花那個冤枉錢。還有一些農民認為它跟以前的義務教育保證金一樣,最后被政府騙走了,認為是把自己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宣傳也沒有把具體的理賠標準發給農民,使得他們在理賠時,看到那么多藥費不能理賠一些農民有被欺騙上當的感覺。
4、 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登記、理賠程序過于繁瑣
首先,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登記程序繁瑣。 其次農村合作醫療的理賠程序也很繁瑣。城鎮居民的醫保都是可以拿來抵押一部分醫藥費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醫療費的,事后再來結算。國外的醫療保險更是讓醫院、醫生與保險公司而不是患者發生直接的利益關系。而武夷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要農民先墊付,這樣如果一些農民借不到錢還是看不起病,然后持著有關手續到合作醫療報帳中心申報,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領錢。有的村莊離報帳中心和信用社很遠,來回的車費都比較貴。繁瑣的登記、理賠程序增加了農民許多不畢業的麻煩,降低了農民的滿意度。
建設的意義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農村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然而,經濟的發展并沒有給農民在看病問題上帶來太多的實惠。我國人口占世界的22%,但醫療衛生資源僅占世界的2%。就這僅有的2%的醫療資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從1998年到2003年農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長2.48%,但醫療衛生支出年均增長11.48%,后者的增長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據有關媒體報道,至今中國農村有一半的農民因經濟原因看不起病。在廣東那樣的經濟發達地區,也有40.08%的群眾有病未就診,23.35%的群眾應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國社會保障的覆蓋面還很窄,不足以解決農民的“后顧之憂”。在廣大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基本上處于“空白地帶”。疾病,像一把利劍掛在農民兄弟的頭上,“看病難、看病貴”是目前中國農村比較普遍的現象。“十一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轉型過程將進一步加劇,要使這一轉型能夠平穩推進,整個社會需要構建嚴密而可靠的安全網。因此,農民的醫療衛生問題已經遠遠超出了問題本身,解決農民的看病難,不僅僅是尊重農民起碼的生存權的問題,更是建設公平、公正的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如何解決農民的看病難?回顧歷史,我們曾經解決過這一問題,而且是在非常困難的條件下。1993年世界銀行年度發展報告《投資與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國)一直是低收入國家的一個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紀70年代末期,醫療保險幾乎覆蓋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農村人口,這是低收入發展中國家舉世無雙的成就。”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農村人口還占全國人口80%,但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從新中國成立初期的36歲提高到了68歲。專家們承認,這種健康業績的基礎,是在“將醫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去”的資源配置大格局中,輔之縣鄉村三級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網絡、遍布每個農村社區的土生土長的“赤腳醫生”隊伍和合作醫療制度的“三大法寶”。因此,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發展農村合作醫療,是新時期建設新農村題中應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2012大學生村官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知識(三) 相關文件
《關于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通知 》
衛生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財政部 農業部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 國家中醫藥局 文件
衛農衛發[2006]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衛生廳局、發展改革委、民政廳局、財政廳局、農業(林)廳(局、委)、食品藥品監管局、中醫藥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發展改革委、民主局、財務局、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各地認識明確,組織有力,工作扎實,穩步推進,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歡迎,為探索新形勢下做好農民醫療保障工作,逐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積累了經驗。根據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和2005年全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會議精神,從2006年起,將調整相關政策,加大力度,加快進度,積極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F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解決農民看病難問題的一項重大舉措,對于提高農民健康水平、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統籌城鄉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具有重要作用。各有關部門要從執政為民、以人為本和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統一思想,明確目標,精心組織,扎實工作,把這項造福廣大農民的大事抓緊、抓實、抓好。各省(區、市)相關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完善試點方案,規范運作機制,形成2~3種比較成熟的試點模式,供今后推廣時借鑒。
二、明確擴大試點的目標和要求
各省(區、市)要在認真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關政策,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2006年,使全國試點縣(市、區)數量達到全國縣(市、區)總數的40%左右;2007年擴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國基本推行;2010年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本覆蓋農村居民的目標。東部地區可在規范管理的基礎上加快推進速度,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多種形式的農村醫療保障辦法。在推進試點工作中,各地區要貫徹自愿、互助、公開、服務的原則,堅持農民以家庭為單位自愿參加,不搞強迫命令;堅持合作醫療制度的互助共濟性質,動員農民共同抵御疾病風險;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規范操作,加強監管;堅持便民利民,真正讓農民受益。
三、加大中央和地方財政的支持力度
為體現黨和政府對農民健康的關心,提高農民的受益水平,引導農民踴躍參加,從2006年起,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除市區以外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由每人每年補助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財政也要相應增加10元。財政確實有困難的省(區、市),可2006年、2007年分別增加5元,在兩年內落實到位。地方財政增加的合作醫療補助經費,應主要由省級財政承擔,原則上不由省、市、縣按比例平均分攤,不能增加困難縣的財政負擔。農民個人繳費標準暫不提高。同時,將中西部地區中農業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高于70%的市轄區和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和廣東六省的試點縣(市、區)納入中央財政補助范圍。中央財政對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和廣東省按中西部地區補助標準的一定比例安排補助資金。各級財政部門要認真落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在年初預算中足額安排,并及時下撥到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順利開展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四、不斷完善合作醫療資金籌集和監管機制
各地要認真總結試點單位的好做法,積極進行農民個人繳費方式的探索,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建立穩定的籌資機制。如果農民個人自愿,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可以由村民自治組織代為收繳農民的個人繳費。要加強基金管理,做到專戶儲存,??顚S?,嚴格實行基金封閉運行,確保合作醫療基金和利息全部用于參合農民的醫療補助。要建立健全既方便農民又便于監管的合作醫療審核和報銷辦法,實行基金使用管理的縣、鄉、村公示制度,把合作醫療報銷情況作為村務公開的重要內容,探索農民參與監督和民主管理的長效機制,保證農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要加強對合作醫療基金管理和使用的專項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五、科學合理制定和調整農民醫療費用補償方案
隨著試點數量的增加和政府補助水平的提高,各地要在分析、總結合作醫療制度和基金運行情況的基礎上,認真測算,科學制定和調整農民醫療費用補償方案。方案的制定和調整要掌握以下原則:一是要在建立風險基金的基礎上,堅持做到合作醫療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結余;二是新增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資金應主要用于大病統籌基金,也可適當用于小額醫療費用補助,提高合作醫療的補助水平;三是補償方案要統籌兼顧,鄰縣之間差別不宜過大;四是補償方案的調整應從新的年度實行,以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六、加強合作醫療管理能力建設
各試點縣(市、區)要加強經辦機構建設和管理。要按規定解決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的編制,同時要支持保險公司參與合作醫療業務服務的試點。要按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的基本原則和政策要求,明確政府相關部門、經辦機構(保險公司)及定點醫療機構的權利、義務,保障參合農民的合法權益,為農民提供方便、良好的服務。要繼續加強合作醫療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的政策、業務培訓,提高合作醫療管理能力。要加快合作醫療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網上審核報銷、監管和信息傳輸,加強規范管理。試點縣(市、區)財政部門要將經辦機構人員和工作經費列入年度預算,予以保證,不得從合作醫療基金中提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新增試點縣(市、區)適當提供啟動經費。中央財政將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對中西部地區的試點工作予以支持。
七、進一步解決好貧困農民的看病就醫問題
要建立和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做好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銜接。加大各級政府對醫療救助資金的支持,充分發揮民政部門的主導作用,動員紅十字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慈善機構和各類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明確救助范圍,提高救助水平,重點解決好農村五保戶和貧困家庭的問題。在幫助救助對象參加合作醫療的同時,對個人負擔醫療費用過重、難以承擔的部分,應給予適當補助。針對農村貧困人口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難大的實際,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中對農村救助對象應給予更多的政策優惠。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醫療救助的協調互補,共同解決貧困農民看病就醫難的突出問題。
八、加強農村醫療服務監管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服務行為和費用的監管,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農村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農民醫藥費用負擔。要建立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準入和退出制度,引入競爭機制;制定合作醫療基本藥品和診療目錄,嚴格規定目錄外藥品和診療費用占總醫藥費用的比例,并實行病人審核簽字制;嚴格控制定點醫療機構平均住院費用、平均門診費用的上漲幅度,控制定點醫療機構收入中藥品收入所占的比例。要加強對鄉鎮衛生院的監管,維護公立衛生院的公益性質。要重視和加強中醫藥和民族醫藥的應用,應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列入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將適宜的中藥和中醫藥診療項目列入合作醫療基本藥品和診療目錄,滿足農民對中醫藥和民族醫藥的需求。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衛生行政部門探索建立符合實際的農村醫療服務項目規范和醫藥價格標準。
九、繼續加強農村藥品監督和供應網絡建設
要繼續加強農村藥品監督網絡建設,促進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建設,充分利用現有網絡和人員,建立適合農村實際的藥品供銷體系和監督體系,規范藥品供銷渠道,加強質量監管,嚴厲打擊非法藥品經營活動。逐步推進農村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集中采購或跟標采購;也可由縣級醫療機構或鄉鎮衛生院為村衛生室代購藥品;鼓勵藥品連鎖企業向農村延伸,對農村基層醫療機構實行集中配送。通過建立多種形式的農村藥品供應渠道,保證農民用藥安全、有效、經濟。
十、加快推進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要加強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全縣、鄉、村三級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網絡。把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十一五”規劃,以加強縣、鄉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為重點,并對中西部貧困地區傳染病、地方病重疫區的村衛生室建設給予適當支持。各級政府要集中力量在每個鄉鎮辦好一所公立衛生院,并由縣級政府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通過整合現有衛生資源,建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更好地承擔農村疾病預防控制、基本醫療、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工作。各地要結合鄉鎮機構改革,明確鄉、村級公共衛生工作職責并落實到位。各級政府要按照明確職責合理負擔的原則,建立和完善農村衛生經費保障機制。
十一、加強農村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 加強農村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培訓,建立終身教育制度,提高農村衛生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高等醫學院校要加強面向農村需要的衛生專業人才培養,擴大定向招生試點。研究制定農村衛生技術人員職稱晉升的傾斜政策,鼓勵農村衛生技術人員安心工作。建立城市衛生支援農村的長效機制,城市醫院要選派醫務人員輪流定期到縣級醫院和鄉鎮衛生院幫助開展醫療服務和技術培訓。城市醫生晉升主治或副主任醫師之前,必須在縣或鄉醫療機構累計服務滿1年。城市醫療衛生機構新錄用的大學畢業生,在獲得醫師執業證書后分期分批到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服務1年,服務期限可以計算為城市醫生在晉升主治和副主任醫師前必須到農村服務的時間??h級醫院也要建立對鄉、村醫療機構的定點幫扶制度。要制定政策引導醫學院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志愿服務。
十二、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組織領導
各地要把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作為維護農民健康權益、提高農民綜合素質、切實解決“三農”問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重要措施,切實擺上工作日程,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組織好各方面力量,積極支持這項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加強協調,密切配合。衛生部門要充分發揮主管部門作用,加強管理和政策指導;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資金籌集、使用的審核和監管;農業部門要配合做好宣傳推廣工作,協助對籌資的管理,監督資金的使用;民政部門要做好農村醫療救助工作,支持合作醫療的建立和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農村藥品監管,配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健康發展;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注重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發揮中醫藥的優勢和作用。要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爭取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調動廣大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通過不懈的努力,逐步在我國建立起符合中國國情,適應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醫療衛生需求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衛生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財政部 農業部 食品藥品監管局 中醫藥局 二○○六年一月十日
2012大學生村官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知識(四) 衛生部的指導意見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系統是專門用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業務管理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對新農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意義。為指導和規范全國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提高新農合的科學管理水平,保障和促進新農合制度持續健康發展,現就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建設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立足于規范管理、提高效率和農民方便受益,在2-3年內建立起與新農合制度發展相適應、與建設中的國家衛生信息系統相銜接、較為完備和高效的全國新農合信息系統。在各級新農合管理部門、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以及其他相關部門間建立計算機網絡聯接,實現網上在線審核結算、實時監控和信息匯總,實現新農合業務管理的數字化、信息化、科學化,提高新農合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二、建設原則
(一)統一規劃,分級負責。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國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的有關原則和指導意見,負責新農合國家級信息平臺和數據庫的建設和運行,協調、指導省級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統一要求分別負責本轄區內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省級信息平臺和數據庫的建設和運行,對縣(市)級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進行監督與技術指導。
(二)整合資源,技術適宜。在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中,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計算機網絡資源和信息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由于目前各地新農合的組織機構設置、制度設計和實施模式尚不統一,因此,要在系統建設實施前和實施中對業務流程不斷調整和完善,用科學的業務流程優化信息系統建設,利用高效的信息系統使業務流程更加規范。各地要在遵循衛生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系統基本規范(試行)》(衛辦農衛發〔2005〕108號,以下簡稱《規范》)前提下,充分考慮未來發展需要并結合本地實際,合理選擇適宜的技術方案、投資規模和階段性目標,并探索與當地綜合衛生管理信息系統的資源共享與信息交流,使相關信息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
(三)統一標準,分步實施。原則上要按照《規范》要求,逐步以省為單位統一合作醫療管理軟件。暫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必須按照《規范》的要求,統一軟件標準和數據接口標準。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與財政等相關部門的溝通,根據本指導意見及《財政部、衛生部關于補助公共衛生專項資金的通知》(財社〔2006〕126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按照各地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及財力等,組織招標采購,有重點、分步驟地逐年實施完成整個信息系統建設。在信息系統招標采購過程中,要切實選擇具有經濟實力、技術能力、行業經驗和良好服務的合作單位共同進行新農合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維護。
(四)規范管理,確保安全。國家級和省級新農合信息系統平臺和數據庫要建立在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如省級以下設立新農合信息平臺,可以建立在同級衛生行政部門,也可委托設在經信息產業行政部門認定具有IDE(Internet Data Center,即互聯網數據中心)資格的IT(Information Technology,即信息技術)企業,接受委托的企業負責新農合信息系統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無論經辦機構(含社保部門和保險公司)采取何種模式介入,其與新農合有關的業務信息都必須納入各省級新農合信息系統中心數據庫并接受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業務管理與指導。未經省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轉移、公布和使用新農合相關信息,更不能用于商業目的。要建立新農合信息系統管理制度,確保信息系統長期、持續和穩定運行。要嚴格遵守我國知識產權相關法律,購買和使用正版軟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信息安全的規定和標準建設、管理新農合信息系統,使之具有安全保護和保密措施以及應對計算機犯罪和計算機病毒的防范能力,確保系統和數據安全。
三、信息系統結構
(一)信息系統框架結構。全國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要逐步建成以兩級平臺(國家級、省級)為主,多級業務網絡(國家、省、市、縣)并存的模式。提倡按照省級建立信息平臺,縣級建立業務操作網絡,市級通過省級平臺建立轄區虛擬信息管理網絡的方式建立省以下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初期業務網絡至少要覆蓋到鄉鎮經辦機構和同級的定點醫療機構,并隨著業務的發展和管理的需要進行適當擴展。市、縣兩級是否建立信息平臺,由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具體情況,本著合理、節約、高效的原則確定。
(二)信息系統構成。國家級和省級新農合信息系統的構成可分為決策輔助系統、業務管理系統、基層單位管理平臺以及門戶網站系統四部分??h級業務操作網絡以新農合組織、管理與運行的基礎信息收集和業務管理為主。要實現以縣為單位的在線費用審核、即時結算和實時監控功能。
(三)國家級信息平臺和數據庫建設。新農合國家級信息平臺和數據庫(以下簡稱國家級平臺和數據庫)是新農合信息系統的核心部分,是直接服務于決策和聯系各省級新農合信息網絡的樞紐。國家級平臺和數據庫應具有海量數據存儲、實時獲取數據、支持數據應用、實現業務監測等多重功能。國家級數據庫主要存儲以下數據:
1.全國參合、補償情況的規范化基礎數據; 2.各省級單位上報的反映新農合基金籌集和使用、參合人員費用補償情況的統計匯總數據; 3.各地新農合管理機構的基礎數據; 4.各地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的基礎數據; 5.全國新農合業務開展情況的統計匯總數據和監測、評估數據; 6.在新農合業務管理、監督和決策中所需要的其他數據。國家級平臺和數據庫建在國家衛生行政部門。國家級平臺和數據庫通過虛擬專用網與省級新農合數據中心實時(或準實時)進行新農合業務數據的交換。同時具備必要時通過虛擬專用網捕獲基層新農合管理部門業務數據或定點醫療機構業務數據的能力。 (四)省級信息平臺和省級中心數據庫的建設。新農合省級信息平臺和中心數據庫(以下簡稱省級平臺和數據庫)是各省(區、市)新農合信息系統的核心部分,是服務于各地新農合決策和聯系本轄區各級新農合信息網絡的中心平臺。省級數據庫主要存儲以下數據:
1.轄區內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的基礎數據和統計、匯總數據; 2.轄區內新農合基金籌集和使用情況的全部詳細數據和統計、匯總數據; 3.轄區內參合、實際醫藥費用發生和構成以及補償情況的全部詳細數據和統計、匯總數據; 4.轄區內新農合管理機構的基礎數據和統計、匯總數據; 5.向國家級數據庫上報的反映新農合基金籌集和使用、參合人員費用補償情況的統計匯總數據以及反映社會經濟基本情況和新農合運行與管理的各項數據; 6.其他需要收集的數據。省級數據庫的數據來源為各基層新農合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在受網絡條件限制無法實現基層用戶實時在線處理的地區,可以暫時考慮使用統一數據交換接口,由基層單位定時上傳數據的模式。省級信息平臺還應具備對參合農民在省內異地就診的信息傳輸和結算功能??h級通過省級信息平臺可接收參合農民省內異地就診數據信息,完成異地間就診費用的審核、補償和結算。
四、建設實施進度
全國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可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2006年-2007年底):在推動縣級網絡建設與應用的同時,完成國家級和省級信息平臺建設,完成國家級和省級中心數據庫的規劃和初步設計,完成第一期應用系統(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數據匯總統計為重點)的開發和實施。首先實現全國第一批試點縣新農合系統與省級系統的并網運行。第二階段(2007年底-2008年底):進一步完善和強化國家級和省級中心數據庫的設計,完成第二期應用系統(以規范化數據采集、管理為重點)的開發和實施,以省為單位統一各縣新農合管理軟件系統,實現各縣的規范化數據在省級中心數據庫的集中存儲。第三階段(2008年底-2010年底):完成全部系統設計和第三期應用系統(以數據綜合管理、數據分析和數據挖掘為重點)的開發與實施,并隨著新農合制度的不斷推進,逐步實現全國新農合規范化數據的集中存儲和分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在加快推進新農合工作中,要切實加強對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的領導,建立健全新農合信息化的管理協調機制,加強技術指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規范》和《通知》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監督評估方案并組織實施。衛生部將組織有關專家檢查、指導各地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
(二)做好規劃。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按照本指導意見提出的原則,在2007年2月底前,制定出本省(區、市)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方案。要充分考慮系統的整體性、科學性和可持續發展性,采取充分論證、試點運行、分步實施、全面推廣的方法,緊密結合本地區實際,務求實效。
(三)加大投入。完善分級負擔的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資金保障機制,兼顧建設和日常維護。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省級平臺建設給予補助,各地要落實信息系統建設投入并保障信息系統運轉,發揮信息系統的效益,提高管理水平。各地要依據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完善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資金管理制度,實施對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資金使用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加強追蹤問效。
(四)加強培訓。加強對新農合信息系統有關人員的培訓,從整體上提高信息系統管理和操作人員隊伍的素質,形成科學管理團隊,提高各級管理部門的應用能力。在確保系統安全性和核心技術自主性的前提下,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資金,加快全國新農合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發展。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12大學生村官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知識(五) 免費醫療保障
免費醫療保障模式,也稱國家醫療、全民醫療保障模式,是指醫療保障資金主要來自稅收,政府通過預算分配方式,將由稅收形成的醫療保障基金有計劃地撥給有關部門或直接撥給公立醫院,醫療保障享受對象看病時基本上不需要支付費用的制度。實行免費醫療保障模式的國家,基本上由國家開辦醫院,提供醫療服務。在公立醫院工作的醫務人員的工資直接由國家分配。中國曾經實行的公費醫療,以及英國、加拿大、瑞典、愛爾蘭、丹麥等發達國家和馬來西亞、越南等發展中國家所實行的福利性全民醫療保障制度都屬于此類。除中國的公費醫療制度只限于城鎮職工外,實行免費醫療保障制度國家的保障對象通常包括全體公民,當然也覆蓋了全部農村居民。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衛生防疫、婦幼事業等公共衛生開支均由國家負擔。醫療保健實行低收費,看1次門診包括藥品只收1個林吉特(馬來西亞貨幣,1美元約合2.47林吉特),住院1天包括治療、用藥與就餐只收3個林吉特。
政府在農村地區提供的醫療服務全部免費,住院病人繳付很少的就餐費,在貧困地區和醫療條件差的地區農民可以減免,但醫療技術一般,藥品品種也少。主要存在的問題:一是醫療衛生費用由國家基金全包,財政負擔重。二是提供的醫療服務水平相對較低,依然存在看病難問題。
商業醫療保險
商業醫療保險是把醫療保險作為一種特殊商品,按市場法則自由經營的醫療保險模式。在醫療保險市場上,賣方是指贏利或非贏利的私人醫療保險公司或民間醫療保險公司;買方既可以是企業、社會團體,也可以是政府或個人。商業醫療保險的資金主要來源于參保者個人及其雇主所繳納的保險費,一般而言,政府財政不出資或不補貼。
美國 美國是實施商業醫療保險模式的典型代表。盡管美國政府舉辦了醫療照顧制度、醫療救助制度和少數民族免費醫療等社會醫療保險計劃,但在整個醫療保險體系中,它們并不占有主要地位,其覆蓋的人群范圍十分有限。在美國,80%以上的國家公務員、私營企業雇員和農民都沒有受到社會保險的保護,而是參加了商業保險制度。全國的商業醫療保險組織有1800多家。
美國的商業醫療保險分為非贏利性和贏利性兩種,前者在稅收上可以享受優惠待遇,后者不享受相關的待遇。
美國商業醫療保險模式的特點是,醫療保險主要由市場經營和管理,政府只負責老年人和貧困者的醫療保險。保險經費主要由個人和企業負擔,政府基本不負擔。該模式的突出問題是社會公平性較差,還有相當多低收入的小企業雇員、個體勞動者和農民家庭享受不到醫療保險。
社區合作醫療保障
社區合作醫療保障模式,是指依靠社區的力量,按照“風險共擔,互助共濟”的原則,在社區范圍內通過群眾集資建立集中的醫療基金(政府通常也給予一定補貼),采取預付方式用來支付參保人及其家庭的醫療、預防、保健等服務費用的一項綜合性基本醫療保健措施。中國傳統的農村合作醫療和泰國的醫療保險卡制度,是社區合作醫療保障模式的代表。
泰國 泰國農民主要是通過購買健康卡形式參加社區合作醫療保障。泰國的健康卡制度于1983年6月開始在農村推行,以家庭(戶)為單位參加,1戶1卡,超過5人者再購l卡,50歲以上和12歲以下兒童享受免費醫療。每張卡由家庭自費500泰銖(1泰銖約合0.0264美元),政府補助500泰銖。為了推動健康卡的發行,政府規定只有當全村35%以上家庭參加時,政府才給予補貼。健康卡所籌資金,由省管理委員會統籌管理(全國分為76個省),90%用于支付醫療保健費用,10%用于支付管理費用。健康卡可用于醫療、母嬰保健和計劃免疫。 社區合作醫療制度將一個區域內醫療資金的籌集、因病造成經濟損失的分擔機制及醫療保健服務的提供三者結合在一起,能夠在基層單位提供較好的基本醫療和預防保健,有效保障基層農民的身體健康。其局限性是資金有限,覆蓋人群少,抗御大病風險的能力差。
社會醫療保險
社會醫療保險,是指由國家出面以社會保險的形式組織的、向農民提供因生病、受傷或生育所必需的醫療服務及經濟補償的制度,它具有社會保險的強制性、互濟性、福利性和社會性等特征。社會醫療保險的基金來源于國家、集體與個人3方面,通常個人只需要承擔小部分的費用。
韓國 1963年韓國通過了第一部《醫療保險法》,由于當時韓國社會與經濟狀況困難,國家醫療保險計劃是自愿性保險,參保人數很少。70年代后期韓國經濟發展很快,國家決定實施強制性醫療保險。1988年擴展到全國農村,覆蓋率為90%的農村人口,其余10%貧困線以下的農民由政府提供醫療救濟。
韓國農村醫療保險經費籌集:農民家庭支付50%,政府支付50%。醫療服務費用分擔方式有3種:一是起付。病人每診次付4美元。二是自付費用比例。病人在診所看門診自付30%,在醫院看門診自付50%。三是住院封頂。保險部門每年最多付180天的住院費,其余自理。法律規定醫療服務實行逐級轉診制度。
主要存在的問題:一是衛生資源分布不均問題日趨嚴重,城市過剩,農村不足。二是初級醫療機構水平低,人們不愿去就診,基層醫療機構使用率僅25%。三是農民醫療保險經費困難(年輕人進城謀生,老人和兒童留在農村,發病率高,醫療費用開支大)。四是對10%貧困農民僅提供低質量的免費醫療服務。
第四篇: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強制執行郴工商案處字[2009]283號行政處罰一案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強制執行郴工商案處字
[2009]283號行政處罰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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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郴行執字第2號
行政裁定書
申請執行人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郴工商案處字[2009]283號行政處罰決定,于2010年5月31日向本院申請執行對被執行人黃小成的罰款10000元及加處罰款10000元。本院已依法受理。
本案在審查過程中,查明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無法送達相關法律文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六項之規定,裁定如下: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郴工商案處字[2009]283號行政處罰決定終結執行。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生效。
審判長袁勇
審判員姜小微
代理審判員黃永文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代理書記員曹獻方
第五篇:《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釋義
第一章總則
本章共八條,概括地規定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立法目的、適用范圍、管理原則、主管機關,以及鼓勵發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應采取的方針、政策和改革措施,主要包括計劃、管理、用工、制度改革、立法、科研、獎勵和逐步提高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和尊重他們勞動等的重要措施。 總則是制定本條例遵循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倓t所規定的原則,貫穿、體現在其他各章的規定中,是本《條例》的總綱??倓t中有關規定,貫徹了《憲法》中有關條款的要求,是黨和國家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重要方針政策的法律化,是長期以來市容和環境衛生實踐經驗的總結,也體現了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城市的要求。學習好、貫徹好總則,對于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理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體制,發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建設清潔、優美、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城市十分重要。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環境,促進城市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
【釋義】本條規定了《條例》的立法目的。 制定《條例的目的有三:
一、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市容”簡言之就是城市的容貌。它是一個城市外觀面貌的綜合反映。市容管理就是對城市容貌的管理。城市容貌管理的范圍很廣。本條例中的市容管理是第二章中第九條至十七條規定的管理范圍。主要是指與城市環境密切相關的城市建筑物、構筑物、市政公用設施、公共場所、臨街景觀等處所的容貌的整潔與完好。
“環境衛生”是從人體與環境統一的觀點出發,研究氣候、大氣、土壤、水、城鄉規劃建設和居住條件等自然和社會環境因素,對人們健康的影響,以及這些因素的衛生要求和標準;同時研究相應的衛生措施,以便有目的地改善、控制和清除上述環境中的有害因素,充分利用其有利因素,以預防和消滅疾病,并創造有益健康的工作、生活居住環境。本條例中的環境衛生管理主要是對城市空間環境的衛生管理,管理的主要對象是城市街巷、道路、廣場、公共場所、水域等區域的環境整潔,城市垃圾、糞便等生活廢棄物的收集、清除、運輸、中轉、處理、處臵、綜合利用,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 、建設管理等。
城市環境衛生是“清潔城市 、造福人民”的事業,是現代化城市建設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1978年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城市建設工作的意見中明確指示:“目前大中城市環境污染,正日益嚴重地影響工農業生產和人民身體健康。防治污染、保護環境,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了。”并要求“各城市要切實搞好環境衛生。”加強城市的市容環境管理,這是由城市的本質特征決定的。要發揮城市多功能作用,維護工業生產和城市人民生活,就得不斷從外部輸入能量和物質,同時又向外部廢棄物,這就構成了城市生態系統的能流和物流,進行著物質能量的代謝活動。因此,城市是一個動態的高效的物質能量交換系統,因而也是產生廢棄物最集中的地主。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1986】57號文轉發《關于處理城市垃圾改善環境衛生面貌的報告的通知》中指出:“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的垃圾問題越來越突出,市郊農村環境和農田污染日趨嚴重,若不及早引起重視,勢必成為社會公害。”因此,環境衛生處理系統是城市廢棄物的處理系統,是城市新陳代謝的“消化系統”,無論是工業生產還是居民生活,無論是城市建設還是科技發展,都脫離不了環境衛生處理系統。如果環境衛生處理系統不完善、不得力‘以致糞便冒溢、垃圾堆積、城市臟臭,市容雜亂就會直接影響各行各業,危及千家萬戶,影響城市各種功能的正常發揮。城市的環境衛生管理就是對城市生活廢棄物處理系統全過程的管理,并使經濟社會系統產生的城市垃圾等物,經過有效的處理和改造,變為其他系統的有用之物,以促進生態平衡。(過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管理,加快環境衛生事業的發展,適應進一步擴大改革開放的需要,為建設優美、整潔、衛生、文明的現代化城市發揮其積極的作用。)
二、領先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工作和生活環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是:“國家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制定、實施《條例》的目的就是貫徹《憲法》“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的要求,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達到創造清潔、優美的環境。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人民生活。發展生產就需要一個清潔、優美的工作環境,人們很難想象在一個臟、臭的環境中能精神振奮,積極進取、秩序井然地進行工作、生產、科研活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既包括豐富的物質生活,也包括提高生活環境質量。清潔、適宜的生活環境,是人民有效和持續進行勞動、維護健康和幸福的基本條件,是人民實現管理國家事務,享受勞動、休息和受教育等權利的必要條件。人民生活要越變越富,我們的社會、國家的自然環境面貌要越變越優美,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就是根據人和環境互相依存的原理,以凈化、美化城市環境為中心,搞好城市生活廢棄物管理為重點,方便人們生產和生活,保護和促進人們健康為目的,加強環境衛生事業的建設,做好城市的環境衛生工作,通過對人和社會的改造,使人和環境相互推動,相互促進,使之環境優美,達到保護和改善工作、生活環境的目的。這也是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1986】57號文提出的“解決好城市垃圾問題,是建設清潔優美的城市,保護人民基本生活環境的重要條例”的要求。以上海為例,上海每天產生近8000噸生活垃圾、7000噸糞便、7000噸建筑垃圾,還有數量眾多、品類繁雜的工業垃圾、工程渣土,特種垃圾,如不加強管理,不及時收集、運輸、處理,用不了幾天上海這個舉世聞名的國際港口城市就會成為一個糞便滿溢、垃圾成堆、污染嚴重、蚊蠅密集、老鼠蟑螂猖獗的臟城臭市,不僅影響市容港貌、居民健康,而且由于沒有一個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也必將嚴重影響生產的發展和對外開放。
三、促進城市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江澤民同志在1985年為上海環衛工人的題詞中指出:清潔、衛生、美觀是城市文明的一大標志。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的建設中,城市建設是重要方面,而城市的市容環境衛生事業是建設又是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城市的市容環境衛生事業是清潔城市、造福人民的事業,它要發揮城市“消化系統”的功能,就要有一定的設施來作物質基礎,加速發展城市的市容和環境衛生基礎設施是城市發展的支柱之一。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和政府對發展環境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給予了高度重視,國家用于城市環境衛生事業的經費逐年增加。1990年用于環衛行業的經費為11億多元,比1979年增長3倍多,環衛專用車輛為25658輛,比1979年增長3倍;建成垃圾、處理廠66座,日處理能力7,010噸;公共廁所達9.7萬座;城市垃圾、糞便清運量分別為6768.8萬噸和2384.7噸,比1979年分別增長1.7倍和0.16倍;每年清掃道路面積69198萬平方米。近年又建成了一批現代化規模較大的處理垃圾、糞便能力效強的垃圾、糞便處理廠,如上海建成了占地4000畝日處理垃圾3000噸的老港垃圾處臵場,深圳建成了日處理生活垃圾300噸的垃圾焚燒處理廠,廣州建成日處理糞便300噸的獵德糞便處理廠,“八五”期間,W城市都在編制環境衛生專業規劃,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將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增強了城市基礎設施的功能,促進了城市建設的發展,成為城市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城市的市容和環境衛生又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很重要的方面。城市的市容和環境衛生在某種程序上反映了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或者一個城市的精神面貌,是最直觀的外部形象。在建設精神文明中,良好的市容環境衛生是起碼的要求。環境衛生實際上不僅僅是外部形象,透過它在一定程序上反映了人的內心世界和道德風尚?,F在有些人將吃剩的果皮隨手扔在馬路上;有些人把室內的臟水潑到外面,一人干凈大家臟;有的人倒垃圾滿地狼藉;有的人隨意吐痰、便溺。如此等等只管個人方便,不顧公共利益,只要個人衛生,不要公共衛生的行為,都表現了某些人的道德品質差、環境衛生意識不高的現狀。我們要移風易谷,樹立起良好的社會風尚和衛生習慣?!稐l例》就起著規范社會行為、教育提高公民的環境衛生意識的作用,同時,對那些故意侵害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行為起著制約、制裁和作用。因此《條例》也是城市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重要的用段。所以,本《條例》的立法目的主要體現在上述三個重要方面。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內,一切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條例。
【釋義】本條規定了《條例》適用范圍。
所謂“城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條規定,城市是指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城市是包括市和鎮的完整的法律概念,我國的建制鎮包括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和其他縣以下的建制鎮,數量較多,規模和發展水平也不一致,但都屬城市的范疇和體系。 《條例》適用的地域范圍是指在城市所轄行政區域范圍,管理的對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內一切單位和個人,凡涉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各項事務活動,都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中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下同)。 《條例》和適用范圍,是指條例的效力。即條例適用于什么人,適用于哪些地方,在干什么時間內發生效力。理解這些問題,對于正確適用《條例》極為重要。
一、對人的效圖形。凡是我國城市內的單位和個人,在城市范圍內進行市容和環境衛生活動,都適用本條例。進入我國城市范圍的外國人也應遵守本條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公民是指在我國,凡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藉的人,都是中國公民。是指有取得法人資格的單位(如企業法人、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法人)和沒有取得法人資格的單位。
二、對一定地域及空間的效力。在我國城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進行的一切市容和環境衛生活動都適用本條例。這也包括臨時進入城市范圍過境運行的汽車、火車、輪船、飛機等。
三、時間效力。在《條例》生效時起至《條例》廢止前發生效力?!稐l例》于1992年8月1日起施行,即開始生效,以后發生在城市內的市容和環境衛生活動,一律按本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區負責、專業人員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釋義】本條規定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總原則。
城市的市容和環境衛生應實行統一領導。因為現代化城市是一個高度集中、統一的整體,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治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的宏觀控制和行業的政策、法規、規范、標準、發展規劃的制定,大型環境衛生工程設施、垃圾糞便處理基地的建設,大型環境衛生專用機具的配臵、作業,城市廢棄物的收集、運輸、處理、處臵的統一調度,環衛科研、教育的組織,一定要實行集中管理、統一領導,這有利于全行為整體效益的發揮和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的發展,分區負責是在統一領導前提下的分區負責。這里的“區”既指大城市、特大城市、區二行政區的“區”,也包括中、小城市和按不同地域組成的地域性的“區”,又包括含帶有特定性質的“區”,如獨立工業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旅游景點區,同時包括一些大型的企業單位、“窗口”單位和衛生責任區。從工作管理制度而言,它主要是指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劃定的衛生責任區的工作制度。但也包含了城市中的市與區的含義。所以,分區負責包括了這兩個方面的含義。實行分區負責比較適用環境衛生的自身特點和規律。一是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的社會性、地域性強,市容環境衛生和地區的廣大群眾聯系最緊密,人人參與,天天發生,分區負責即把一部分管理職能、一部分權下放到區級政府或者責任區單位,做到責、權、利結合,充分發揮區級政府或者責任區單位的作用,有利于對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問題的及時發展、及時處理,提高工作效力,更好地為地區、為居民服務。二是由于市容和環境衛生面廣、點多,城市集中管理,很難面面周全。實行分區負責,把一部分權下放到區,多了一個當家人,多了一個積極性,很多區級政府、企事業單位負責人把做好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加強環境衛生公共設施建設列為自己的職責,列為辦實事的內容,加強了管理,取得了較好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三是分區負責形成比較廣泛的社會管理網絡系統,在這個管理網絡中的單位、居民,共居一個寺區,聯系最廣泛、直接,也便于日常進行監督。關于垃圾、糞便的清運作業,是否要“分區負責”,這要根據具體條件和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分區負責。因為垃圾、糞便的清運,特別是機械化作業,有一個合理的規模,有個規模效益問題,有一個合理的規模,有個規模效益問題,過大過小都有弊端。因此,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哪些應該分區管理,應當由各地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專業人員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是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又一個重要原則。這是“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城市管理方鎮在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中的體現。這一規定有三層的含義:首先,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管理主要是通過市容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及其設臵的市容環境衛生監督隊伍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各級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要充實市容環境衛生監察隊伍,整頓、培訓、提高素質,建立起一支嚴于律已,精通法規、公正執法的過硬的執法隊伍。第二,區級人民政府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群眾性的社會監督人員,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執法部門和委托,在一定的范圍、權限內協助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開展監督工作。群眾性監督人員業務上接受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或其執法部門的領導。群眾管理也包括了社會的監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及其設臵的市容環境衛生監察隊伍在管理、監察工作中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嚴明紀律,公開辦事制度,公開監督電話,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第三,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所屬的城市環境衛生專業作業隊伍,他們擔負城市垃圾、糞便的清除、主要道路和公共水域的保潔和環境衛生設施的設臵等城市環境衛生作業任務,是搞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主力軍,是骨干隊伍。但是要全面、持久做好城市的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只有主力軍的努力是不夠的,必須建立在廣泛的社會基礎和緊身褲的群眾基礎上。環境衛生作業單位的專業隊伍保潔與街巷里弄的群眾保潔和社會各單位的環境保潔結合,城市的市容環境衛生真正做到了專群結合,以專為主,全社會各單位都以實際行動關心,支持城市的市容和環境衛生,這將極大地提高全社會的環境衛生水平和環境衛生主體意識。因此,城市每個單位,每個居民,不僅應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地搞好自己居戶、本單位的環境保潔,還應搞好居住區、本單位周圍的市容環境衛生。 第四條國務院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釋義】本條規定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主管機關。 本條共三款,第一款明確規定了全國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的主管機關是國務院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第二款明確規定了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平衡點區域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的主管機關。這是由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的性質決定的,是建設部“三定”方案確定的職責。因為城市的市容環境衛生是城市建設管理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建設管理的有機整體,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設施是城市基礎設施的組成部分,是組成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有機整體。建國以來城市市容環境衛生隸屬體制多變,在不同程度上影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的建設、發展。1980年3月1日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中央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國家勞動總局、國家城市建設總局發布的經國務院批準的《關于加強城市環境衛生工作的報告》的通知明確,根據國務院國發【1979】70號通知,“國家城市建設總局(即現建設部前身)已經成立,其業務范圍包括管理城市環境衛生工作,據此,各省、市、自治區建委或城市建設局要把城市環境衛生工作歸口管理起來。各城市建設委或城市建設局和衛生局要抓緊辦理交接工作,原屬環境衛生部門的人員、編制、固定資產、專項資金、流動資金等均應全部移交”。這次管理體制的重大變化是幾十年實踐經驗的總結,十多年來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的發展,城市市容的改善和環境衛生水平的提高,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的成就,證明城市市容環境衛生隸屬關系的變革是符合城市管理規律的。1990年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部“三定”方案中又一次明確建設部是國務院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行政主管部門,其所屬城市建設司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制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并檢查和監督執行;指導和組織全國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的建設;協調專用機構生產和科學研究工作。根據上述精神,各省、自治區城市建設部門即建設廳或建設委員會統一歸口管理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其職責是:組織和領導本地區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的建設;編制長遠發展規劃和計劃;檢查、監督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方針、政策、法規的執行;組織檢查評比,總結交流經驗等。
第三款明確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即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或者建委、城建局),是當地政府管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職能機關,是本條例的執法主體。同時也包括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機關。本條例第三十七也涉及縣級人民政府的管理職能,其職責是:
一: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法規,制訂實施細則,組織市容環境衛生監察隊伍,行使管理職能。
二、參與制定城市規劃和編制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及審批建設開發地區、舊城改革地區和公共、民用建筑中環境衛生設計和竣工驗收;
三、組織和領導環境衛生專業隊伍清反城市街道及垃圾、糞便的清除、運輸、處理、處臵、綜合利用;
四、建設維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公共設施、工程設施和工作場所;
五、對街道民辦清潔隊伍負責的部門市區環境衛生工作,實行檢查、監督、指導;
六、開展環衛教育、宣傳和科學研究,逐步實現環衛工作中的機械化、現代化和生活廢棄物無害化處理、綜合利用。 第三款的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也包含了縣級人民政府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F在,城市下轄區并以市帶縣的體制格局已經形成,因此,縣級人民政府也相應建立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職能部門。 從組織機構上認真加強、健全各級人民政府的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才能有效地保障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法規的實施和加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各城市人民政府,特別是省會城市、對外開放城市、計劃單列城市、風景旅游城市的人民政府,應按《條例》要求理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體制,加強、健全城市政府主管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充實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隊伍,提高降低個位珠素質,強化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職能,以便有效地組織《條例》的實施,認真貫徹執行條例的各項規定,提高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水平。
第五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積極推行環境衛生用工制度的改革,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釋義】本條規定了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應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要求逐步提高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是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方面。市容和環境衛生設施也是城市基礎設施組織部分,環境衛生設施及工作場所的建設項目,應分期分批,按照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的審批程序,納入城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才能保證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的發展,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協調,更好地為城市經濟的發展和城市的建設服務。這里既包括了編制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并納入了城市總體規劃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分期分批納入城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的內容。首先,城市總體規劃的各項專業規劃中應包括市容和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因為要改善提高城市容貌和環境質量,就要合理地發展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建設必需的環境衛生設施,而良好的建設只能來源于科學、合理、系統、全面的規劃。在城市總體規劃的指導下,編制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十分重要,特別是在城市總體規劃中要有環境衛生用地規劃,以保障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因此,各城市人民政府要組織制定環境衛生專業近期、中期、長遠規劃,并列入城市總體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從地域或空間上得到妥善合理的安排落實;從資金物資的投入上得到切實的保證,這是發展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的前提。因此經國務院同意的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1986】59號文件第一個問題就要求“要把這項工作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并作為建設兩大文明和綜合整治城市環境的重要內容來抓。1987年建設(7)(城字第253號文又一次明確要求“把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納入城市的總體規劃”),1990年9月29日建設部城市建設司下發了《關于抓緊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對編制環衛規劃的原則,內容、程序、成果、審批等提出了具體明確的要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規劃的主要內容是:
一、研究提出城市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理、綜合利用及消納原則和方案;
二、確定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垃圾衛生填埋場等主要環境衛生設施的規模、位臵;
三、確定市、區級環衛運輸車輛、船舶等設備的停放、修造場所以及廢物綜合利用場所的規模、位臵;
四、確定城市公共廁所、垃圾轉運站、環衛工人信息網點等設施的規劃指標。
在城市詳細規劃階段,應具體研究有關環衛設施的位臵和用地范圍。
在城市總體規劃指導下編制的環境衛生專業規劃,經一定的審批程序批準后,應作為總體規劃的專業規劃之一,成為城市總體規劃的有機組成部分。并按照基本建設、技術改進程序納入城市的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分階段、分組織實施。本條的規定以法律的形式將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的建設作為城市人民政府建設城市的基本職責之一,對加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建設,使之與社會進步、城市發展、人民生活要求協調發展有積極的保障作用。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是關系環境美化凈化市容,造福子孫后代的大事,具有明顯環境、社會、經濟效益和政治意義。但是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是苦、臟、累的特殊行業,市容和環境衛生職工長期在惡劣的環境中、艱苦的條件下從事繁重的工作,不僅付出了艱苦的勞動,也有損于他們的健康。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家有關用工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積極推行環境衛生用工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起“國家宏觀調控,企業(事業)自主用工,多種形式并存,全員勞動合同”的社會主義新型勞動用工制度。優化勞動組合,搞好用工制度改革,調動環境衛生職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經濟效益。各地要根據財力,采取措施,為環衛職工多辦實事,切實改善他們的工作條件、居住條件和生活福利條件。國家和地方政府應制定和實行特殊的行業工資、津貼、獎金、醫療費、勞動保護等政策,環衛職工的工資應該高一些,并切實提高環衛職工的福利待遇,穩定職工隊伍,保護環衛職工的勞動生產積極性。 第六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科學知識的宣傳,提高公民的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尊重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不得妨礙、阻撓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發行職務。 【釋義】本條規定了開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科學知識的宣傳的目的要求。還規定了應當尊重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
本條規定城市人民政府應加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科學知識的宣傳,這對發展城市環境衛生事業,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加強文明衛生城市建設,培養良好衛生習慣,移風易谷,樹立一代新風有重要作用,過去各城市也開展了各種形式的環境衛生宣傳:宣傳環境衛生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宣傳城市環境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則;宣傳環衛工作的艱辛勞動與奉獻精神;宣傳環境衛生要從我做起,從每件小事做起,這些宣傳得到各界的支持,增加環衛工作的透明度,也對輿論起了積極的導向作用,對做好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起了促進作用。在貫徹執行《條例》中要把這些行之有效的經驗繼續堅持下去。但由于指導思想上重清、掃、運、輕宣、教、管,在宣傳方針中偏重于讓社會了解、理解、支持環衛工作,忽視增強居民的環境衛生意識、大環境觀念的教育、宣傳,還缺乏系統性,計劃性。環衛科學知識的宣傳仍是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中的一個薄弱環節。目前城市的市容環境衛生水平與城市的現代化建設,對外開放和人民對于提高環境質量的要求仍不盡人意,其中,很重要的因素是市民的環境意識薄弱,衛生行為自控能力差。因而,未能形成自覺維護公共環境衛生的大氣候,有的還薄環境衛生工作,輕視環衛工作,甚至阻繞環衛工作,打罵環衛工人的行為也時有發生。環衛工作成年累月,櫛風沐雨,在非常艱苦的條件下,同糞便垃圾打交通,這是一種默默無聞的無私奉獻。城市是一個大家庭,每個市民都應當愛護自己的環境,尊重他人的勞動,支持環衛工人的工作和服從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應當成為一種社會公德。為此應認真貫徹本條規定,在市政府地開展市容環境衛生科學知識的宣傳,使市民的環境衛生常識能逐步適應現代化城市的發展。宣傳應立足于增強人們的環境衛生意識,立足于提高人們的行為自控能力,通過宣傳使市民認識到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是“生命之友”,人人有享受良好衛生環境的權利,人人又有維護環境衛生的義務。公民應自覺執行“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針,同時,也要讓市民了解環境衛生方面的基本的科學知識,掌握市容環境衛生行為規范,適應環境衛生管理的各項規定。市容環境衛生宣傳要與法制宣傳結合 以《條例》規范市民的環境衛生行為。市容環境衛生宣傳同科普宣傳相結合,使市民意識到環境衛生與健康、家庭、城市建設、經濟建設、經濟發展、對外開放的密切關系。經常宣傳與突擊宣傳結合,既要系統持久,又要根據特點和國家重大活動及時調整宣傳內容。專業宣傳要與社會宣傳、群眾宣傳結合,既要有專門的宣傳部門、宣傳陣地,又要組織社會、群眾宣傳以擴大覆蓋面,特別要在居民、小組、工會小組深入廣泛地宣傳。要知識宣傳與形象宣傳結合,以生動的內容和多樣的形式吸引市民,寓知識于娛樂、趣味之中。各地要有系統宣傳的規劃、計劃,堅持不懈地抓下去,一定能夠收到好的效果,提高公民環衛主體意識、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支持、尊重環衛人員的工作和勞動,共同做好城市的市容環境衛生的工作。 第七條:國家鼓勵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水平。
【釋義】本條規定了市容環衛科技的研究和先進技術推廣。 本條規定的中心是依靠科技進步,振興發展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人類社會的發展史究其實質是科學技術的發展史。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的發展也證明科技進步在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當前城市環境衛生作業的機械化,垃圾、糞便清除運輸的機械化,水上運輸的拖帶化,一些城市垃圾、糞便的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等無不是科技進步的結果,是引進先進技術的結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落后于人民的需要,落后于對外開放的形勢,落后于城市建設的其他部門,垃圾無害化資源化處理程度之低,環衛操作工具的普遍落后,運輸工具密封化程度不高,原因很多,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很長時間環衛科研處于空白,當前雖有變化,但科研仍嚴重不究形不成拳頭,出不了成果,亟需各級政府的重視,關心和社會科研部門的支持。條例抓住科技進步這個關鍵,促使各級政府重視,環境衛生主管部門重視,環衛科研部門重視,社會科研單位重視,國家鼓勵科研單位為市容環境衛生開展研究。市容環境衛生科研要加強基礎理論的研究,但當前關鍵的是加強短線項目和急需課題的研究,為改變豪俠一生面貌貢獻力量,這是當前發展環境衛生事業的重要政策。市容環境衛生科技的研究應重點突出,針對環境衛生事業發展的急需,縮短戰線,組織科技研究,如結合中國國情的垃圾無害化處理的研究,道路清掃機械的研究,生活廢棄物綜合利用的研究,清除運輸機械的研究,水域環衛設施的研究,這就是環境衛生事業發展急需解決的課題。這些問題的突破解決,普遍推廣,將使市容便于聞到生事業出現新的面貌,走上新的臺階,市容環境衛生科技的研究還應遵循國務院關于城市建設技術政策的規定,“要有計劃地改進和建設樓房垃圾道、垃圾轉運站、公共廁所、化糞池、垃圾糞便處理場、垃圾處理站和填埋場及環衛生專用車輛保養場等環境衛生設施。”要“逐步實現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化,運輸作業機械化。積極發展適用于不同城市的清掃及糞便收集、處理設備,努力提高裝備水平。”“城市生活垃圾的處理,近期內應著重發展衛生填埋和高溫堆肥技術,醫院垃圾應專門收集并采取焚燒處理技術,城市糞便要先行處理,然后用作農家肥料。”還要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健全管理法規,改善城市廢舊物資回收工作,化害為利。根據這些技術政策,環境衛生科技研究不公要組織硬課題的研究,還要組織較課題的研究,即環衛管理課題的研究,規范標準的研究,各種基礎定額的研究,使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重視環衛科技研究的另一方面,還應重視,鼓勵開展群眾性的技術革新活動,集腋成裘,納細涓成河流,這是環衛科技進步的重要基礎,開展群眾性的技術革新還可與社會上的星火科技活動結合,動用社會力量,發展市容環境衛生科技力量,重視鼓勵市容環境衛生科研活動的開展,還要重視環衛科研成果的實際運用,在實際運用中,不斷完善、發展,在環衛科研活動中,國家已經把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等重大課題列入了國家科研計劃,各級人民政府要增強環境衛生科研經費的投入,有計劃地安排科研項目的研究,合理組織環衛科研力量不重復研究,不浪費科研力量,力求少花力量多出成果。市容環境衛生科研活動的開展,先進技術的大力推廣使用,必將促進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水平的提高,推進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的欣欣向榮。
第八條:對在城市市容作環境衛生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釋義】本條規定了在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中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總則中專條規定獎勵在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這是由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的性質決定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是人民的事業,它具有很獨特的專業性,但又有很明顯的群眾性,地方性,社會性。要做好市容環境衛生工作,提高城市優美,整潔水平,既需要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專業隊伍要全心全意為為民服務,勤勤懇懇工作,付出艱辛勞動,也需要全社會各階層各方面和人民群眾的理解,支持和積極地配合,參與,沒有社會各方面的配合支持,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要建設衛生城市,改善市容,提高環境衛生水平,是十分困難的。因此《條例》專條規定對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有顯著成績者給予獎勵,一是樹立先進典型;二是發揚人人關心,支持社會公共衛生的風尚;三是最大限度地調動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專業單位和全市公民的積極性,以實際行動做好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保衛工作,1983年開展的城市美容師的命名表彰活動,對調動環境衛生職工的積極性,推動環境衛生事業的發展起了較好的作用。獎勵的內容大致有如下幾個方面:
一、在建設衛生城市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在建設城市整潔小區中或環境衛生責任區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三、在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中成績顯著的;
四、在城市市容環境設施建設中成績顯著的;
五、在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監察工作中成績顯著的;
六、對舉報污損市容環境衛生違法聲音行為并查證核實的有功人員;
七、在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科研、教育、宣傳中成績顯著的; 八。、其他方面。
城市人民政府應召開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會議,總結工作,交流經驗,表彰先進,部署工作,獎勵先進應貫徹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原則,以精神鼓勵為主。在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中作出特殊貢獻的,在也作特殊的獎勵,更重獎那些作出重大貢獻的科研、管理有功人員。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本章共九條,對城市市容管理從內容、范圍、承擔的責任做出原則的規定。城市容貌觀瞻是城市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的充分體現。加強城市市容管理,發揮城市觀瞻功能,不僅是提高人民環境質量所需,也是適應改革開放不斷改善投資環境的必要措施。因此,要求城市的建筑景觀講究建筑藝術,注意造型美觀典雅和周圍環境相協調,保持建筑物的觀瞻效果,強調各種戶外廣告、宣傳標牌等不任意懸掛、張貼,做到內容健康、外型美觀,設臵大型戶外廣告辦理審批手續。做到街道兩側的綠化、美化;保持市政公用設施和施工現場設施完好,平整潔凈;交通運輸工具經常做到外型完好、整治,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環境等。
第九條 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設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對外開放城市、風景旅游城市和有條件的其他城市,可以結合本地具體情況,制定嚴于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建制鎮可以參照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執行。 【釋義】本條明確規定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設施,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并對不同性質的城市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城市中的建筑物,分為工業建筑、民用建設,公共建筑,園林建筑等。建筑物是各種建筑的通稱??傊?,為人們提供生產,生活和各種活動的房屋和場所,如工廠的廠房、倉儲房屋,辦公用房,居住房屋和學校,醫院,商業服務,注銷場所用房等,都是城市中的建筑物。城市中的設施,指城市的基礎設施或公共設施,它由兩個方面組成,即社會基礎設施和工程基礎設施。社會基礎設施指文化教育,醫療保健,娛樂體育,商業服務,園林綠化等設施;工程基礎設施指道路橋梁,交通運輸,供水,排水,電力,電信,煤氣,熱力,消防,環境衛生,防洪排澇等設施。
城市容貌標準(CJ—16—86),是原國家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為了建設清潔、優美、文明的現代化城市,加強城市的容貌管理于1986年頒布的一項行業標準。它在引言中闡明:城市的道路、建筑物、公共設施、園林綠地、環境衛生、廣告設臵、各種標志、貿易市場、公共場所等有關城市容貌,均屬城市容貌標準的管轄范圍。
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設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其中重要的一點是必須按照城市市容容貌標準第二章建筑景觀的第一條,即“新建,擴建,改建的一切建筑物,應講究建筑藝術,注意美觀,其造型,裝飾等應與環境協調”要求,在城市中新建,擴建,改建任何物的時候,要講究建筑藝術,注意建筑造型的典雅,建筑的色彩要求力求新穎明快,和周圍環境協調統一。從而體現建筑景觀和諧的整體效果,顯現獨有的氣質和特色,創造出優美的建筑環境。李鵬總理曾經強調指出:要注意城市美學,講究建筑藝術,講究民族風格和地點特色,在可能的條件下,把城市打扮得漂亮一點。一座城市美不美,它具有的觀瞻功能如何,在很大程序上是由城市的建筑景觀決定的,有人說建筑實質上是一個具有精神功能的雕塑。就建筑本身而言,除去它的使用功能外,它還應當具有很高的藝術價值。建筑,通過人的視覺功能,可以滿足人們獲得美感的欲望,給人以精致或恬靜,宏偉或壯觀的感受,因而還體現出精神功能的作用。 在當今世界范圍內,建筑藝術的特點發生明顯的變化,建筑現代化城市的水平也在不斷提高,現在不僅注重建筑的使用功能,而且把建筑的藝術,造型,色彩以及裝飾推崇到很高的地位。城市建筑景觀的美化程序,又以反映一座城市的文化素質,文明程度以及現代化的水平。建設清潔,優美,文明的現代化城市,就不能忽視建筑景觀的管理和它的觀瞻功能的效果。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各個城市都進行了大規模的城市建設,城市規模不斷擴展,城市經濟蓬勃發展,基礎設施的建設步伐也在加快,使整個城市面貌發生明顯變化,不僅有效地改善城市居住環境質量,為改革開放事業提供了更好的投資環境。近十年,我國的建筑水平有很大的提高,不少建筑融使用功能和觀瞻功能于一體,既體現當今的時代精神,又保留民族傳統的特有風格。但也有不少建筑遠不盡人意,如:在歷史名城建了不少洋建筑,有損古城風貌;有的建筑單純追求形式,建筑平面,立面奇形慘狀;有的建筑大量使用進口磨光大理石或不銹鋼材料,過于奢華,與國情不相適應;有的則是以復古為美,用琉璃做大屋頂,上古下洋,不倫不類。本條針對當前在建筑與環境協調等問題,提出具體的管理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當前,在進一步擴大改革開放,加快城市建設,促進國民經濟更快更好地上一個新臺階的新的歷史時期,對加強城市建筑物和設施的容貌管理尤為重要,但由于我國各地城市的規模,設施水平,經濟條件等石因素差別很大,本條對于一般城市的容貌管理要求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同時,對特殊的城市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規定了對外開放城市,風景旅游城市和有條件的其他城市,應當結合本地具體情況,制定嚴于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加強城市市容的管理,創造優美,良好的城市環境,更好地為改革開放服務,為經濟建設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對建制鎮要求參照國家規定的容貌標準執行,全國1992年有近1.2萬個建制鎮,隨著建制鎮的發展,各項設施不斷完善,有必要因地制宜參照城市容貌標準進行管理,這是建設現代化新城鎮的客觀要求,同時,也留了很大余地。 第十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保持建筑物的整潔、美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街道的臨街建筑物的陽臺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閉陽臺必須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釋義】本條是為了維護城市中建筑物的整潔、美觀所采取的管理措施。本條要求城市的所有單位(包括機關、團體、部隊、各企事業單位、工廠、商店、學校、醫院等)和個人應注意保持其所使用的建筑物的完好、整潔、美觀。對于一些年久失修的陳舊、殘破、明顯不整潔的建筑物,應當通過整個,洗刷,裝飾,達到完好,整潔,美觀的要求;對于城市中失去維修價值的建筑物和構筑物,應及時拆除,以消除隱患,保護過往行人的人身安全和維護城市容貌的整潔,美觀。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三分建七分管,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原則,建筑物的建設是有期限的,而建筑物的管理任務是長期的。要求城市中的每個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把維護建筑物的整治,美觀保持城市容貌觀瞻,看做是自己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是應有的社會公德。每個人都注意不在建筑物上面,以及各項設施上,亂涂亂畫,亂張貼,張掛。全市人民不僅是偉大的建設者,也是城市的管理者,管理好城市容貌環境,改善和不斷提高城市的環境質量,除專業工作者肩負有重要使命外,有賴于全體人民的維護和努力。 城市中臨街的建筑物陽臺具有很強的觀瞻性,也關系到城市容貌,體現城市的文明素質和城市的精神風貌,影響城市的聲譽。本條,要求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臨街建筑物陽臺和窗外,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由于我國目前人均住房面積比較低,居住條件和環境還有待進一步改善,因此,利用陽臺和窗外堆放物品和吊掛物品的現象還比較普遍,隨著居住條件的改善,這一情況逐步得到改變。因此,對哪些街道哪些臨街建筑物的陽臺和窗外不允許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授權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各城市的具體情況規定。 改革開放搞活政策,不僅促進我國國民經濟的有效發展,同時我國和世界各國的友好往來日益增多,洽滴貿易,旅游觀光,控親好友者頻連不斷,在增進了解,促進友誼當中,為我國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經濟繁榮也增添了新的生機。為此各地人民政府都規定了一定的街道,要求在這些街道的樓房陽臺,窗外,不允許吊掛,堆放有礙市容的物品,這對維護城市的整潔,美觀起了極其重要的作用。亂堆,亂掛物品是極其不雅觀的行為,有損城市的物品,這對維護城市的整潔,美觀起了極其重要的作用。亂堆,亂掛物品是極其不雅觀的行為,有損城市的應有形象。
本條另一項管理內容,明確規定搭建或者封閉陽臺,要求做到符合城市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搭建、封閉陽臺采取限制,報審的管理辦法。主要是控制擅自搭建陽臺和封閉陽臺。有以下兩方面的考慮,如斤搭建和封閉陽臺,一方面沒有統一的規劃,勢必各行其是,形式不一,規格各異,色彩也難一致,對建筑物總體觀瞻上,必然是凌亂不堪的,有損城市容貌形象;另方面,建筑物的結構不同,建造的年代差異很大,建筑物的設計造型,承重量的計算不同,如擅自搭建或封閉陽臺,不加管理和限制,任意增加建筑物的承重量,易于造成人為的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幾年來,各城市陽臺塌落的事故屢見不鮮,除少數的因施工質量差以外,大多是任意封閉陽臺堆放物品過多過重所致。本條中要求搭建或者封閉陽臺必須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是掌握在有利城市容貌觀瞻,又保護城市居民切身安全的原則基礎上制定的。
第十一條 在城市中設臵戶外廣告、標語牌、畫廊、櫥窗等,應當內容健康、外型美觀,并定期維修、油飾或者拆除。 大型戶外廣告的設臵必須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釋義】本條主要是對城市中設臵戶外廣告、標語牌、畫廊、櫥窗等的管理提出原則的要求,同時明確規定大型戶外廣告設臵管理程序。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戶外廣告牌,標語牌,畫廊,櫥窗以及標牌等,遍及城市各個角落,是多種形式的宣傳識別標志,也是半點市容,美化街景的裝飾小品,這些宣傳形式,有它的廣泛性和時間性,不僅應當具有很高的藝術價值和商品價值,還應當起到宣傳,教育,便民和裝飾美感的作用,綜合作用很強。因此必須加強管理保持它的完好,整齊和美觀,不允許破破爛爛,殘缺不整,難于入目,有傷大雅。要求它經常處于新穎狀態,負有時代氣息,它的內容應該具有社會主義特色,是健康的,真實的,不能是黃色的,低俗庸俗的。
本條要求城市中的有關部門經常注意戶外廣告牌、標語牌、畫廊、櫥窗等的整齊和美觀,和諧和統一。做到:
一、讀報欄、畫廊、招貼欄、戶外廣告、霓虹燈等,位臵設臵應適當,布臵形式應與街景協調,并保持完好,整齊,美觀。
二、商業櫥窗陳設應講究藝術性、思想性,結合季節、節日變化和新產品宣傳,力求做到有時代感和民族風可格。 三節日標語,采取懸掛形式,并按規定及時拆除,建筑物,公共設施和樹干不得亂畫,亂寫,亂刻以及亂掛廣告。
四、過時的、破舊的標語應及時清除,洗刷干凈,不得有黃色,低級,庸俗和虛假廣告和招貼。
五、路名牌,胡同里的巷牌,樓房幢號,門牌和交通等標志,應保持醒目和完好。各種指路標志牌,按當地統一規定設臵,保持清潔,醒目。
六、商店名稱,標志和各種廣告的文字用語準確,無簡化名稱,無錯別字。
對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都應采取嚴格的管理措施,責令其進行定期維修,粉飾,有的還應限期拆除,以維護城市容貌的整治美觀。
關于大型戶外廣告處臵,是指城市中建筑物,圍墻,道路兩側懸掛,矗立遠距離可以視見的大型廣告標志。因為這些戶外廣告的體型大,直接關系和影響城市的容貌觀瞻,以及城市的文明素質和城市的聲譽,因此本條便明確規定大型戶外廣告,在設臵時必須事先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之后,按照有關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在廣告管理條例中,也明確規定了城建部門對戶外廣告設臵,張貼的管理責任,還規定了戶外廣告場地費,建筑費由工商,物價,城建部門制定,本條例是從市容的角度規定了對大型戶外廣告管理的要求大型戶外廣告的設臵,應統一規劃實施。凡未經當地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設臵的大型戶外廣告,均視為非法行為,經查屬實,限期不到處理或拆除的,均應依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應有的處罰。
第十二條 城市中的市政公用設施,應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并維護和保持設施完好、整潔。 【釋義】本條要求城市中的市政公用設施的容貌管理和周圍環境相協調,并經常保持它的完好和整治。
城市中的市政公用設施,是城市中道路,橋梁,供水,排水,排污,環境衛生煤氣,電力,通信線路,交通指揮信號,噪聲監測裝臵,照明裝具,公用電信,園林綠化等設施的總稱,市政公用設施是城市的基礎設施,也是城市經濟發展的有力支柱,是生產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服務的多種設施。 市政公用設施遍及城市的大街小巷和居民院落,和城市的整體容貌息息相連,因此,要求市政公用設施的設臵合理,配套建設齊備。目前不少城市的市政公用設施與周圍環境的關系系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如城市街道建設和管理很好,但工廠內部和管線從道路上空架設,與整體環境極不協調;有的居民區建成后,道路不能及時修建或長期缺少照明設施;有的區域建筑都很優美,整潔,但道路嚴重破損不能及時修復;有的地段污水外溢較長時間無人過問;有的區域雨后積水不能盡快排放。這都直接影響著城市整體環境的整齊和美觀,根據以上不同情況的問題,強調市政公用設施的管理,應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是一項有效的管理措施。上述內容在各地開展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考核中,已經納入了考核的指標體系,《條例》的實施,為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達標考核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 本條還要求對市政公共設施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持這些設施的整潔,完好狀態,為生產和生活提供便利的服務,為此,市政公用設施的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管理。做到:
一、道路經常保持平坦、完好,路面出現坑,破裂,隆起,溢水及水毀塌方等情況,應在限期內修復。
二、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不得任意占用道路和挖掘道路。
三、地面設臵的各種井蓋應保持齊備完好,道路掘和井下施工作業后,要及時清理再,恢復路面。
四、城市中不得新建架空管線設施,對已建架空管線逐步進行改造。各單位內部管線設施,不得跨越道路上空架設。
五、給水、排水、排污管道應保持暢通,自來水,污水,污物不得外溢,雨后積水及時排除。
六、交通場,站應平整,潔凈,不得裸露上面,各種設施應完好,美觀。
七、效驗信號燈,噪聲監測裝臵,照明設施,應造型美觀,設施完好。
八、公用電訊設施,標示明顯,整治平臺。
第十三條 主要街道兩側的建筑物前,應當根據需要與可能,選用透景、半透景的圍墻、柵欄或者綠籬、花壇(池)、草坪等作為分界。 臨街樹木、綠籬、花壇(池)、草坪等,應當保持整潔、美觀。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業留下的渣土、枝葉等,管理單位、個人或者作業者應當及時清除。
【釋義】本條對城市中主要街道兩側建筑物前的環境美化,綠化,做出具體的規定。
本條規定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一、對城市中主要街道兩側建筑物砌筑圍墻做出了具體的規定,要求只允許選用透景,半透,景圍墻,或以柵欄,綠籬,花壇作為單位或部門的分界,這是美化建筑景觀和街道總體景觀的一項重要的管理措施。嚴格禁止建筑實體圍墻和高圍墻,用以杜絕城市中舊有實體圍墻和高圍墻造成的割據形式,和森嚴壁壘的封建式格局。這是建設現代化城市的需要,是擴大開放,創造良好的城市環境的要求,根據國家城市容貌標準的要求,用以做為區域分界的圍墻,柵欄,綠籬,花壇的高度不得超過180M。
二、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對臨行樹木,綠籬,花壇,草坪等,做好經常性的維護工和管理,以保持它的整潔和美觀。臨街樹木,綠籬,花壇,草坪等,是城市綠化,美化不可侵害的組成部分,它不僅可以給城市容貌環境增添情趣,也給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以美的感受,因此保持它經常性的整潔,美觀,必將為城市總體環境添加色彩。 城市的綠化、美化,要靠廣大園林,環衛職工辛勤的維護和管理,更主要的是要領先廣大人民群眾不斷提高環境意識水平,去精心愛護城市中的花草樹木和各項公共措施。事實證明在數年中,不少城市的園林樹林,草坪以致幾萬幾十萬盆花卉在廣大群眾的愛護下成長良好,無一丟失,但也還有一部分群眾對城市中環境整體的觀念淡薄,隨意往臨街樹木,綠籬,草坪中亂扔果皮,硬包裝等雜物的情況也時有發生,直接危害城市的環境景觀。因此,我們除應做好本職工作外,還要認真做好宣傳教育工作,采取多種形式,使宣傳教育工作深入人心,廣大群眾的環境意識提高了,才能從單一的,欣賞者變成城市綠化的自覺維護者,只有這樣,城市街道綠化,美觀和整體景觀才能保持經常性的整潔,美觀。
三、對栽培,整個或者其他作業留下的渣土,枝葉的處理,本條明確做出規定,凡栽培花卉樹木,整個樹枝,綠籬等,不管任何單位和個人以致作業者,誰在作業過程中遺留下渣土或枝葉,誰應當天負責清除干凈,不能影響和阻礙城市交通和城市的環境衛生。
整修樹木枝葉,栽培花卉樹木,作業過程中留下的渣土,枝葉,誰作業誰負責清除責任應該是順利成章的事,也是應有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但是,在過去類似問題爭議很多,作業者不愿承擔清除責任,有的長期規程在城市街道,造成交通阻塞,環境臟亂,扯皮不休,一方面反映出單位之間缺乏協作精神,也反映出職業首先觀念淡薄,更重要的是我國法制尚不夠健全,缺乏法律的應有依據。本條例對此做了明確的規定,要求管理單位,個人或者作業者負責及時清除。再不應出現責任不清,相互扯皮,不顧大局的情況發生。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因建設等特殊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必須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釋義】本條是對城市街道中亂堆亂放、亂搭亂建影響城市市容,做出的規定。
本條所述公共場地,是指城市中廣場,河道兩側,公園,影劇院以及建筑物前的開闊地等。非永久性建筑,即不經正式建筑設計和計算,不做建筑基礎的簡易建筑,構筑物一般是指人們不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活動的場所,如水塔,煙囪,桎梏,提壩,擋土墻,蓄水池和囤倉等。
目前在各城市中,都不同程序地存在著在街道兩側亂堆亂放,亂搭亂建,亂停亂放,亂圈,亂占,亂擺亂賣的情況,給城市高空管理造成極大的困難,針對這一情況,有不少城市提出根據“十亂”綜合治理“十亂”的措施,各地方制定了不少相應的管理辦法,取得很大的成效。但從根本上,“十亂”在城市高空管理上也還存在著不少問題。“五馬鬧市”的局面還沒有得到根除,這是造成城市街道臟,亂,差的一個主要原因。最根本的原因是沒有全國性的管理法規,缺乏法律的結束力。為此,本條明確規定,不管任何單位或任何人,都不允許在城市街道兩側,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和構筑物等,也就是說亂堆亂放,亂搭亂建等“十亂”行為都屬于非法,對于這些違法行為,不在限期內清理、拆除,采取補救措施,將受到應有的處罰。
另一方面的管理措施是,對于因建筑等特殊情況,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和構筑物或其他設施的,也給以充分的考慮,這種特殊的行為必須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這里的有關規定審批文件,不至于打亂各地現有的分工和規定。如占用城市道路的,應報經市政府行政部門和公安部門審批。
第十五條 在市區運行的交通運輸工具,應當保持外型完好、整潔,貨運車輛運輸的液體、散裝貨物,應當密封、包扎、覆蓋,避免泄漏、遺撒。
【釋義】本條針對城市中的各種交通車輛在運輸過程中易于泄漏、遺撒,造成污染城市道路環境,作出相應的規定。 本條所指交通運輸工具,是指城市中的公共汽車、長途汽車、出租汽車、貨運汽車、無軌電車,以及各種類型的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的總稱。由于這些交通運輸工具具有流動性強的特點,接觸面廣,遍及城市的各個角落,它不僅是運載工具,不僅有使用上的功能,它的觀瞻功能還直接影響著整個城市的容貌的聲譽。本條要求這些交通運輸工具經常保持車輛外型完好,車窗整潔,標志齊全,明顯。如公共交通運輸車輛的行車路線標志,起止站點標志等,應當齊全,醒目,為群眾乘車提供方便。為維護城市容貌整潔,嚴格禁止嚴重破損的車輛日間在市區行駛,同時還要求明顯不整潔的車輛未經沖洗以前,不允許在市區行駛,防止污染城市道路環境。當前,不少城市建立了車輛沖洗站,形式多樣,裝備程度不同,為沖洗各種運輸車輛,維護城市高空的整潔,美觀,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傊鞣N沖洗站歷史不長,各城市都在逐步地建立和健全,通過本條例的實施,沖洗站必須將會更好的為城市的各種交通運輸車輛服務,為城市高空管理起到更好的護衛作用。
本條還要求在市區運行的交通運輸的工具,在承運液體,散裝運輸時,必須嚴格覆蓋,包扎,密封,不得沿途灑落,泄漏,遺撒,保護城市環境不致受到污染。
第十六條 城市的工程施工現場的材料、機具應當堆放整齊,渣土應當及時清運;臨街工地應當設臵護欄或者圍布遮擋;停工場地應當及時整理并作必要的覆蓋;竣工后,應當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 【釋義】本條對城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容貌管理,分別不同情況,提出具體的要求。
要求正在進行施工的工程現場,必須按照規定設臵隔離護欄,或者周圍布進行遮擋,不得任意擴大工程施工現場的范圍。臨街工程施工現場周圍有行人通過的,必須用適當材料設臵安全網,以保護過往行人的人身安全。同時還要求施工現場所用的建筑材料、施工機具應當擺放整齊,不得任意亂堆亂放,或者施工現場范圍外任意堆放機具材料,侵占公共場地和市區道路。施工期間所產的建筑垃圾,應當隨產隨清,隨時隨運,不得隨意零,污染市區環境。施工期間所產生的廢水、泥漿,應嚴加管理,不得流到場外,浸濕市區路面,或堵塞管道。對于施工現場的路面,如遇破損應及時修復,防止運輸車輛帶泥行駛,污染市區路面。
對于由于某種原因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現場,本條要求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所有建筑材料,施工機具,水電管線進行認真的整理的擺放,并作必要的覆蓋,保持暫停施工現場的容貌整潔。
本條還要求施工現場在工程竣工時,應及時拆除施工期間使用的臨時設施,清理施工現場,平整場地,清運建筑垃圾及剩余建筑材料和施工機具。保持竣工建筑物周圍場地的整潔,不得為使用單位和其他部門遺留困難。 隨著城市經濟和各項事業的不斷發展,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各城市基本建設事業也在不斷的發展,特別是各城市都在大力進行工業建設,公共設施建設,住宅建設和基礎設施的建設等,因此各種施工現場遍布城市的各個區域。所以直接影響著城市的容貌環境,如疏于施工現場的容貌管理,勢必會造成城市臟,亂,差的局面,以及污染城市環境,給建設清潔,優美,文明的現代化城市增加困難,施工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生產作業管理。高空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要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容貌管理,以改善城市大環境,改善高空環境衛生容貌。
第十七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以及樹木上涂寫、刻畫。
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批準。
【釋義】本條為維護城市建筑物和各種公共設施的整潔,美觀,作出相應的規定。
本條明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筑物和各種公共設施以及城市樹木上,亂畫,亂刻,亂張貼廣告和吊掛推銷商品,目前各城市這種亂畫,亂刻,亂掛的現象比較普遍,如在虬枝上張貼尋人啟事,換房,醫治百病的虛假廣告,吊掛推銷花圈;有的在電桿或其他建筑物或公共設施上懸掛指路牌,各種標牌,有加工服裝,裁剪包縫的;有接生助產的;有鑲牙,修理鐘表的;有的胡亂作畫,丑態面出,庸俗不堪;更為甚者把樹木刻的刀疤疊疊,嚴重影響樹木的正常生長,這些亂涂亂畫,嚴重破壞了建筑物和公共設施的整潔和美觀,直接影響了城市的形象。有的城市在不少電桿上吊掛著花圈,不少經風吹日曬已破爛不堪,國外友人瀏覽高空后,詢問我們為什么悼念亡人把花圈懸掛在電桿上,對此很不理解,經我們作過介紹,才一笑了之。對于這些不良現象,如不加強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勢必會給城市整體環境造成更為嚴重的后果。困此,本條規定一切單位,不管是什么單位和哪個人,都不準在城市建筑物,設施及樹木上涂寫和刻畫,有違反者應受到應有的處罰。
本條還對因特殊情況和需要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的,也規定了要報經城市人民政府高空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才其他有關部門批準。
為改變亂貼,亂掛宣傳品的問題,除加強管理以外,城市應當因地制宜地設臵一些必要的張貼,張掛櫥窗或者場所,以滿足必要的張貼,張掛需要,方便單位和人民群眾 。 第三章 城市環境衛生管理
本章共16條,是《條例》關于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的主要部分。除了高空管理外,環境衛生行業管理的主要任務,重點環節,責任分工以及環境衛生管理社會化和委托服務收費等方面的內容,都包括在這一章里面。其中,第18至第22條具體規定了環境衛生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和原則;第23條至第27條具體規定了城市中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第28條至第33條對城市高空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監督管理職能和其它有關環境衛生的管理內容作了具體規定。本章各條所作規定具有較強的實踐性和可操作性,不權規范,調整了高空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的行為,對于大力發展環境衛生事業,加快行業改革的步伐,搞好城市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樹立我國城市的美好形象,改善城市投資環境,促進城市經濟的更大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第十八條 城市中的環境衛生設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環境衛生標準。
【釋義】本條是關于城市環衛設施應當符合國家城市環境衛生標準的規定。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是指在城市中,凡具有從整體上改善環境衛生和限制生活廢棄物影響范圍功能的窗口,構筑物和建筑物等統稱環境衛生設施。根據《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臵標準》規定,環境衛生設施應分以下三類:
1、環衛公共設施。包括公斤廁所、化糞池、垃圾管道、垃圾窗口和廢物箱等;
2、環衛工程設施。包括垃圾轉運站、垃圾糞便碼頭、糞便無害化處理廠、渣土填埋場、垃圾堆肥廠。凡是在城市或其某一區域內負責環境衛生的行政管理和環境衛生專業業務管理的組織稱為環境衛生機構?;鶎迎h境衛生機構一般指區縣和街道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設臵的專業隊。環境衛生基層機構為完成其所承擔的管理和業務職責所需的各種場所稱為環衛基層機構的工作場所。一般指環衛管理工作用房和環衛工作休息房。
多年來,城市中的環境衛生設施由于起步晚、基礎差、欠賬多,總體來看發展比較緩慢。實踐經驗證明,搞高空和環境衛生工作,一靠建設,二靠管理。因此,要想提高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改善高空環境衛生面貌,必須把環境衛生設施建設搞上去。關于這個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十四條作出了明確規定,編制城市規劃,應當加強高空環境衛生建設。本《條例》第一章總則中第五條也將這一原則作出規定:“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把城市高空和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因此,要有計劃,有步驟地改進和建設樓房垃圾道、密閉式垃圾容器,公共廁所,垃圾轉運站,環衛專用車輛保養場,垃圾糞便處理場等環境衛生設施。建設環境衛生設施,應當符合什么樣的標準呢?本條規定:“城市中的環境衛生設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環境衛生標準。”到目前為目,國家規定的環境衛生標準共有八項。以上各項環境衛生設施標準,統稱為部標。1990年3月,有關環衛專用車輛,垃圾、轉運站等項環境衛生設施的系列的部標正在研究制定中。因此,各城市的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必須執行上述標準。
第十九條 城市人民政府在進行城市新區開發或者舊區改造時,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生活廢棄物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等環境衛生設施,所需經費應當納入建設工程概算。
【釋義】本條主要是關于城市新區開發或舊區改造應當配套建設環境衛生設施的規定。
所謂新區開發是指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的部署,在城市現有建成區以外的一定地段,進行集中成片、綜合配套的開發建設活動。新區開發主要包括在建成區外圍進行集中成片住宅小區的開發建設,經濟技術開發的建設,衛星城鎮的建設和新工礦區的開發建設等,所謂舊區改造是年指于對城市在長期歷史沿革過程中逐步形成的居民集聚區,由于或多或少的存在市局混亂,房屋破舊,居住擁擠,交通阻塞,環境污染,市政和公共設施短缺等問題,不能適應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需要,不能適應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需要,因此就要求按照統一規劃,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對舊區進行改造。
無論是新區開發還是舊區改造,城市人民政府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同時規劃和建設公共廁所、垃圾收集站以及清潔工人的休息用房和環境衛生基層隊、所有的管理用房等環境衛生設施,所需經費應當納入建設工程概算,即由綜合開發建設單位負責解決,以保證環境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的配套建設。目前,隨著城市建設和經濟的發展,各地城市新區開發或舊區改造的建設規模逐步擴大。因此,在加強配套建設環境衛生設施,尤其是城市生活廢棄物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應當注意抓好以下3個問題:
一、在進行新區開發或舊區改造,包括道路的拓寬、改造、立交橋的建設以及機場、碼頭、火車站、賓館、旅游點等大型公共場所的工程建設時,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參加上述工程配套建設環衛設施的規劃、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程建設所在地的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主動與施工單位聯系配合,做到新建的環衛設施與該主體工程同時規劃,同時設施,同時施工,同時使用。新建的環境衛生設施,必須經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才可使用。未經驗收交用的,由綜合開發建設單位負責管理,一般不得使用,因特殊情況需要的在交用前使用的,需經建設單位同意,其生活廢棄物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等環境衛生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實際上,新建改建居住區常有這樣的情況:由于邊建邊住人,居住區內各種工程棄土、棄料以及產生的垃圾規程起來無人收集,清運,造成環境臟亂,這主要是責任不清,使環境衛生工作處于被動局面。因此,必須認真做好新建環衛設施的竣工驗收管理工作,變被動為主動。
二、在編制城市環境衛生發展規劃的同時,應當制定環衛設施的專業衛生設施的設臵規劃,按定額標準配臵足夠的設施。城市人民政府特別要重點支持垃圾、糞便收食人魔 ,清運,處理過程中所需要的設施建設,要確定設臵各處理過程中所需要的設施建設,要確定設臵各項設施的建筑標準,定額指標,并報經規劃部門批準,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分區詳細規劃。這樣,在進行新區開發或舊區改造及有關項目設施的選址,定點和具體用地范圍。這項工作十分困難。另一方面是因為缺乏設臵的標準和建設的定額指標,因而納入規劃只是一句空話?,F在各地城市人民政府重視并加強了環衛設施的規劃建設工作,許多城市逐步實現了垃圾收集容器化,運輸作業機械化,并且在垃圾處理無害化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績。
三、在居民居住區設臵垃圾收集站,公共廁所等環衛設施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要同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統籌設臵,既要考慮方便群眾,因地制宜選址,又要顧全大局,作好個別住戶的思想工作,為了改變環衛設施臟,臭的落后狀況,近年來,垃圾收集容器有了較大改進。從箱式,桶式逐步發展為密封的集裝箱式。 第二十條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動人口數量以及公共場所等特定地區的需要,制定公共廁所建設規劃,并按照規定的標準,建設、改造或者支持有關單位建設、改造公共廁所。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配備專業人員或者委托有關單位和個人負責公共廁所的保潔和管理;有關單位和個人也可以承包公共廁所的保潔和管理。公共廁所的管理者可以適當收費,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對不符合規定標準的公共廁所,城市人民政府應當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改造。
公共廁所的糞便應當排入貯(化)糞池或者城市污水系統。 【釋義】本條是關于公共廁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的規定。 關于公共廁所的概念,《城市公廁管理辦法》(1990年12月21日建設部第59次總務會議通過并發布第9號部令)第三條規定:“本條法所稱公廁,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動人口共同使用的廁所,包括公共建筑附設的公廁。”除此之外,本《條例》所稱公廁,還包括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等單位內部的公廁,公廁問題不是一個小問題,本《條例》對此單列用出規定,足見其意義重要。隨著國家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的發展,公廁作為城市服務的小小“窗口”已成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文明城市的重要標志。本條對城市公廁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主要是考慮到我國城市公廁在建設和管理上還存在很多問題,它不僅影響到城市居民的生活,甚至影響到我國的旅游事業的發展和對外開放政策的實施。各地城市人民政府對公廁的建設和管理應當給予高度的重視,納入議事日程,要采取多種措施建設、改造好城市公廁。
本條第一款是關于公廁的規劃建設和改造的規定。這里需要說明兩個問題,一是修建公廁的標準,二是明確修建公廁的責任單位。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根據城市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動人口數量以及公共場所等特定地區的需要,特定公共廁所建設規劃,并按照規定的標準,建設,改造”公共廁所。這在競標《城市公共廁所規劃和設計標準》中已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城市內各有關單位要履行自己的職責,搞好本單位負責的公共廁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支持有關單位建設,改造公共廁所,公共廁所的建設不僅要與周圍環境相協調,重要的是搞好內部衛生設施和設備的建設,不斷提高水沖式公廁的比例。本條第二款是關于加強公共廁所的保潔管理的規定。共廁所的清潔衛生與人民的生活密切相關,糞便的惡臭氣體中含有硫化氫、氨等多種有害物,對人體有很大危害,且廁所又有蚊蠅孳生的場所,它的衛生好壞,直接影響著市容環境衛生和億的健康。目前,城市公共廁所的贓臭現象比較普遍,對此,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