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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中村范文

2022-05-17

第一篇:廠中村范文

西安城中村改造方案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推進和規范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建設,改善人居環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范圍內的城中村改造,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實行村民自治和農村集體所有制的村莊。

本辦法所稱城中村改造,是指根據本市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和城市總體規劃,按照城市化要求,對城中村進行綜合改造的行為。

第四條 城中村改造應當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以改善城中村綜合環境,完備城市公共服務功能,構建和諧社區為目的,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利民益民、科學規劃、綜合改造的原則,依法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合法權益,積極穩妥地推進。

第五條 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負責本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工作。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接受市發展改革、建設、房產等行政管理部門的委托,做好城中村改造的相關行政管理工作。

市規劃、國土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設立派出機構,負責與城中村改造相關的行政管理和執法工作。

第六條 各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城中村改造工作。其設立的城中村改造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區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組織實施,業務上接受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的指導。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依法接受相關部門的委托,行使與城中村改造有關的行政管理職能。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曲江新區、浐灞生態區范圍內的城中村改造工作,由其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所在區人民政府應當予以配合。

第七條 民政、公安、農業、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城中村改造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八條 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應當會同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城中村改造專項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經批準的城中村改造專項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

第九條 城中村改造實行計劃管理。二環路以內的城中村全部納入城中村改造計劃,二環路以外的城中村,由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報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批準后,納入城中村改造計劃。

對存在社會公共安全隱患的城中村由所在區人民政府組織限期改造。由城中村遷出的入學、入伍、服刑人員,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遷回原城中村,禁止其他非農人員遷入城中村。

第十條 城中村改造,應當以行政村為單位實施,有條件實施多個行政村合并改造的,由所在區人民政府決定合并改造。

城中村改制完成后,城中村改造的主體是城中村改制后的新經濟組織或者投資人,以及改制后的新經濟組織與投資人合作成立的企業法人。第十一條 設立城中村改造專項資金。城中村改造專項資金的歸集、使用、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方案制定

第十二條 城中村改造方案,應當根據城中村改造專項規劃和區域城市功能的要求,以及城中村改造綜合用地專項規劃指標,統籌考慮村民安置、環境風貌和經濟發展等因素,充分聽取村民意見,由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組織編制。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曲江新區、浐灞生態區區域內的城中村改造方案,由其管委會組織編制,其中涉及改制的內容應當與所在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協商一致。

城中村改造方案應當包括村莊現狀、社區居民委員會設立方案、清產核資方案、拆遷安置方案、用地規劃和建設設計方案以及經濟效益分析等。第十三條 城中村改造方案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由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報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批準。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曲江新區、浐灞生態區區域內城中村改造方案經村民會議通過后,由管委會報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批準。

城中村改造方案未經批準,不得實施。

第十四條 經批準的城中村改造方案,不得擅自變更。實施改造過程中,確需變更用地規劃和建設設計方案以及拆遷安置方案時,須按原程序報批。

第三章 改 制

第十五條 城中村改制,應當堅持戶籍制度、管理體制、經濟組織形式和土地性質同步轉變的原則。

第十六條 實施改造的城中村,其人員依照法定程序轉為城鎮居民戶口。

第十七條 實施改造的城中村,其集體土地依照法定程序轉為國有土地。

第十八條 城中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應當依法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結果應當公示并經村民會議確認。

農業、財政、審計等部門應當加強對清產核資工作的指導、監督。

第十九條 城中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根據清產核資結果,自行制定資產處置方案和組建新經濟組織方案,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實施。原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應當承擔原村民的社會保險費用。

第二十條 新經濟組織組建后,依法撤銷村民委員會,設立社區居民委員會。一個行政村可以獨立設立一個社區居民委員會或就近并入現有社區居民委員會,也可多個行政村合并設立一個社區居民委員會。

新設立的社區居民委員會人員組成和工作經費,按照現行的居民委員會人員組成規定和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 城中村村民轉為城市居民后,統一納入城市就業管理范圍。因城中村改造而增加的就業崗位,應當優先用于安排原村民。

第二十二條 城中村改制后,原村民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由政府、改制后的新經濟組織和原村民個人按照比例承擔,具體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制定。

前款規定的政府承擔的費用,以城中村土地依法收益中支付。

城中村改制后,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原村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二十三條 城中村改制后,其原有的基礎設施納入市政統一管理范圍,環境衛生由區環衛部門按照城區環衛管理方式和標準管理。

第四章 土地利用

第二十四條 城中村改造綜合用地應當納入用地計劃。

城中村改造綜合用地應當嚴格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城中村改造綜合用地專項規劃指標執行。

改造綜合用地之外該城中村的其他土地,由政府土地儲備機構依法給予補償后按有關規定儲備。

第二十五條 城中村改造綜合用地以劃撥方式供給。除用于安置村民生活及建設公共設施用地外,其余的改造綜合用地,可以變更為經營性用地,進行開發建設。

第二十六條 實施改造城中村范圍內的少量國有土地,可以根據城中村改造需要,由政府土地儲備機構依法收購或置換,用于城中村改造。第二十七條 在市政建設、重大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其他開發建設中涉及到村莊整體拆遷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整體改造,避免出現新的城中村。

第五章 規劃建設

第二十八條 城中村改造應當依據城中村改造專項規劃制定規劃設計方案,并經批準后實施。

主要街區、文物景點周邊城中村的改造規劃設計方案,應當廣泛征求各界意見,也可以公開征集方案。

第二十九條 城中村改造涉及城市規劃確定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應當優先列入城市建設計劃,與城中村改造同步進行。

第三十條 城中村改造建設項目,在施工前應當依法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第三十一條 城中村改造所有建設項目免繳工程定額測定費、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安置村民的住宅建設項目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不含代收資金),其他用于原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經濟的建設項目減半收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不含代收資金)。

第六章 拆遷安置

第三十二條 實施城中村改造,應當按照舊村整體拆除,優先建設安置住宅的原則進行,確保被拆遷人及早入住。

舊村拆除應當在所在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組織、監督下實施。舊村未拆除的,其他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第三十三條 城中村改造主體應當按照本章規定制定補償安置方案,進行拆遷安置。

被拆遷人需要自行過渡的,城中村改造主體應當參照《西安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細則》補償標準,給被拆遷人發放搬家補助費和過渡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城中村改造主體實施拆遷前應當依法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

城中村改造主體在動遷之前,應當在指定銀行設立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專用賬戶,足額存入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并與開設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專用賬戶的銀行和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簽訂拆遷補償安置資金使用監管協議。該監管資金未經市城中村管理辦公室同意,銀行不得撥付。

補償安置資金應當全部用于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不得挪作他用。第三十五條 實施房屋拆遷,城中村改造主體可以自行拆遷,也可以委托有拆遷資格的單位拆遷,接受委托單位不得再次轉讓。

第三十六條 城中村改造主體在動遷前應當委托具有房地產估價資質的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估價,估價參照《西安市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暫行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安置以房屋產權登記載明的面積和性質作為補償安置依據。

《西安市城中村村民房屋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施行前,城中村已建成房屋二層(不含二層)以上部分的面積按殘值(即重置成新價)給予補償。

第三十八條 城中村房屋拆遷實行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兩種補償安置方式。被拆遷人可以自主選擇安置補償方式。

實行貨幣補償的,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使用性質、產權建筑面積、房屋結構等因素,以房屋市場評估價確定補償數額。

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以轉戶前城中村在冊戶籍人口為依據,人均建筑安置面積原則上不少于65平方米,并結合原房屋產權建筑面積進行安置。第三十九條 房屋產權調換的價格結算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安置房屋建筑面積與被拆遷房屋產權建筑面積相等部分按新建房屋的綜合造價(不含配套費和樓面地價)與被拆遷房屋市場評估價互找差價結算;

(二)原房屋產權建筑面積人均不足65平方米的按人均65平方米建筑面積補差安置。補差的面積部分按新建房屋重置價結算;

(三)對就近上靠戶型超出應安置補償面積的部分按新建房屋綜合造價結算。

第四十條 城中村改造主體安排被拆遷人在外自行過渡的過渡期限不得超過30個月。超過拆遷安置補償協議規定過渡期限的,從逾期之月起由城中村改造實施主體按不低于原過渡補助費標準的二倍向被拆遷人支付過渡補助費,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每月按不低于原過渡補助費標準的3倍支付過渡補助費。

過渡期限自被拆遷人騰空房屋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城中村改造主體應當在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后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被拆遷房屋的權屬、地址、面積、使用性質、結構等;

(二)補償方式、安置補償標準和結算方式;

(三)安置房屋的權屬、地址、面積、使用性質、結構和過渡方式、過渡期限;

(四)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四十二條 城中村改造主體與被拆遷人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的,由當事人申請市城市房屋拆遷安置管理辦公室依法對爭議進行協調、裁決。第四十三條 改制后的新經濟組織作為改造主體實施改造的,可以按照批準的改造方案結合本村土地資源和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具體的拆遷安置補償方案和過渡補助費標準。拆遷安置補償方案及過渡補助費標準應當公示,并經原村民會議討論通過。

第四十四條 城市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屬1987年1月1日以前購買的,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屬1987年1月1日以后購買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和《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五條 城中村改造主體在實施改造過程中應當文明守法。弄虛作假,侵占、私分和破壞農村集體資產的,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城中村改造主體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改造方案實施改造,未按照改造方案進行城中村改造,或者擅自改變改造方案的,由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規進行處理。

第四十七條 城中村改造管理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第四十八條 在實施城中村改造過程中,違反土地、建設、規劃、財稅、城市拆遷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處罰。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7年10月20日起施行。西安市人民政府2003年4月4日發布的《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及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04年3月5日下發的《關于城中村改造建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同時廢止。

第二篇:推進城中村改造若干意見

關于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的若干意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和規范城中村改造工作,進一步加快城鎮化進程,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率,優化城市布局,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質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中村是指城市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使

用集體土地,并以村民委員會或由履行原村民委員會職能的股份制公司為組織形式,由成片低水平住宅組成的配套不到位、功能不齊全的村莊或街區。

第三條 ******市區范圍內、城市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外,有條件實施改造的村莊,經市政府批準,可按本辦法執行。

第四條 城中村改造的基本目標:通過城中村改造,使原村民聚居的村落或街區成為規劃合理、居住舒適、功能完善、設施配套的現代城市社區。

第五條 城中村改造的基本原則: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政策扶持、市場運作”的方針,堅持以村民委員會為開發改造主體,區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自下而上運作的原則;堅持整合土地、統一規劃、連片開發、共同提高的原則;堅持政策引導、市場運作、依村定策、尊重民意、讓利于民的原則。

第六條 城中村改造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可由各鄉(辦事處)、村(社區)自行組織改造,或者選擇有實力的開發企業實施改造。

自行實施城中村改造,可按照《公司法》相關規定組建集體性質或村民入股性質的城中村改造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由該公司依法運作。

第二章 規劃管理

第七條 城中村改造必須符合我市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第八條 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及實際需要,城中村改造項目用地范圍可突破現有村莊限制,用地范圍應盡量規整,,支持相鄰的鄉(辦事處)、村(社區)聯合、成片開發,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征遷。

第九條 轄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應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編制城中村控制性詳細規劃,按照城市規劃要求,結合改造地塊的現狀情況合理確定建設范圍、建設密度和容積率,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合理配置公共綠地、社區服務設施、中小學、幼托、停車場等配套設施。

第三章 土地管理

第十條 城中村改造項目用地原則上應利用原有村民居住的集體建設用地,原成片住宅用地相連的集體建設用地中的空閑地、廢棄地等優先用于安置房建設,確保村民回遷。

第十一條 在安置征遷村民過程中,確需實施周轉安置或重新選址占用農用地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周轉用地土地面積不得超過該城中村改造項目總規模的20%。

第十二條 列入改造范圍的城中村應依法辦理集體土地征收與國有土地處置手續,項目區域內用地(含周轉用地)征收補償后按規定辦理凈地出讓手續。

第十三條 城中村改造完成后,由轄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負責,按城中村改造項目方案具體要求,將騰出的剩余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交由市政府統一征收。

第四章 征遷安置

第十四條 轄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城中村征遷補償工作。征遷安置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和我市房屋征遷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保障被征遷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征遷補償安置方案要明確拆遷補償標準、拆遷面積、安置房面積、出讓土地面積,并載明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方式的具體補償標準,供被征遷人自由選擇。

第十六條 轄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制訂城中村改造項目征遷補償安置方案時,可參照下列原則確定征遷補償標準:

1.被征遷人合法宅基地上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有房屋所有權證的以房屋所有權證標注面積為準,對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但同時具有土地、規劃等能夠證明房屋來源合法手續的,對審批手續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確認無誤后,按照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給予補償。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歷史原因造成手續不全的被征遷房屋,由轄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統一標準,組織確認后給予合理補償。

2.被征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的金額應當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折舊等具體情況,以房屋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補償價款。

3.被征遷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原則上實行拆補平衡。房屋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部分免交結構差價;房屋安置面積超出原有面積就近上靠產權調換安置戶型的,超出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的部分,可按成本價交納購房款;被征遷人要求超過標準戶型建筑面積安置房屋的,超出標準戶型之外的部分按照商品房屋銷售價格交納購房款。

4.城中村改造中被拆遷人的搬家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參照******市城市房屋拆遷

第三篇:西安城中村項目考察報告

一、 西安城中村改造的正規流程:

1. 計劃申報階段:(趙村已經完成)

提出改造申請(街道辦事處或農工局)——區城改辦審批同意——市城改辦審批——市城改辦主任審定,納入城改計劃(即趙村的40號文件)。

趙村納入城改計劃的文件,是最初級、最簡單的環節。對趙村項目前期工作沒有本質的作用。不能作為村委會招商引資的依據。

2. 改造方案的編制及審定階段:

1) 趙村納入城改計劃文件(市城改辦主任)——委托控規設計(市城改辦規劃管理處)——初步審核(規劃管理處)——控規審定(市城改辦主任辦公會)——改造工作方案(區城改辦)——改造方案初審(市城改辦的規劃、土地處、建設房管處)——繳納拆遷安臵專項資金,方可審定改造方案(市城改辦主任辦公會)。

2) 改造方案審定的前提:

a) 改造主體將拆遷安臵資金存入市城改辦賬戶(該筆資金由改造主體申請市城改辦同意后可用于拆遷安臵)。原則上,該筆資金不少于拆遷安臵資金的50%。

b) 趙村改造綜合用地以外的1600畝土地,由市城改辦土地管理處與村委會簽訂土地儲備協議,政府儲備土地市場化操作。

3. 土地手續:

a) 獲得改造方案的正式批復文件后,由市城改辦土地管理處將所以的集體土地轉變為國有劃撥土地。

b) 根據區城改辦與村民簽訂的安臵協議確定安臵房的面積,市城改辦

審定的控制性規劃和審定的改造方案,市城改辦將改造綜合用地(65

平米/人×適當上浮110%×4843人=520畝)的安臵房用地約170

畝,以劃撥土地的性質劃撥給改造主體。

c) 安臵房用地主體原則上由改造公司承建或委托發包,至于是否承包

開發安臵房,由改造公司自行協商。但安臵房建設的專項資金需進

入市城改辦監管的賬戶。

d) 城中村改造首先建設安臵房,安臵房的建設只能正對村民還建,原

則上不能對外銷售。若安臵房因對外銷售導致村民意見較大,社會

影響較大,市城改辦將強勢介入,勢必導致較大的開發風險。

e) 將村民安臵完畢后,由市城改辦通過定向掛牌出讓的方式,讓與改

造公司關聯的開發公司或投資公司成功掛牌(95%的成功掛牌率)。

揭牌的開發公司補交土地出讓金后獲得出讓土地,進入正規的房地

產開發流程。

二、 拆遷安臵資金的計算標準(舉例):

1. 貨幣或現房安臵的原則:趙村45萬平米的拆遷面積,其中1-2層的建筑面

積可等面積還建,互找差價(并不是全部都是現房安臵,有部分貨幣安臵);3層及以上的房屋,按殘值賠償(其中貨幣安臵和現房安臵的各占50%左右)。

2. 趙村安臵面積的概況:根據現場實際勘察,估計趙村村民的房屋:1-2層房

屋面積約30萬平米;3層及以上的房屋約15萬平米。

3. 按照二環內成熟的碑林區城改經驗,趙村30萬平米應安臵部分,現房安臵

約20萬平方米;貨幣安臵約10萬平米。

4. 拆遷補償面積:趙村3層及以上的房屋約15萬平米,采取拆遷補償手段。

5. 趙村的拆遷補償資金=貨幣安臵資金(10萬平米×2000元/平米+3層以上

約15萬平米的房屋拆遷×1000元/平米+搬遷獎勵2萬元/戶×1360戶+社會保障資金28000元/人×開發商承擔部分40%×4843人)=43000萬元。

6. 分期拆遷的拆遷保證金:根據市城改辦的要求,趙村最多分兩期拆遷安臵,

我司通過工作,實際上可分3次拆遷,則每次拆遷的資金約1.5億元,拆遷保證金按30%估算,約4500萬元的拆遷保證金可以獲得市城改辦對改造方案的批復文件。(況總協商的3000萬保證金,具有較強的可行性,但存在后續拆遷安臵資金不足的問題,需滾動開發回籠資金)

7. 安臵資金:2000元/平米×安臵房屋面積約20萬平米=4億元(安臵保證金

可與市城改辦協商)。安臵資金主要用于房屋建設,若市城改辦關系較好,該筆保證金可以協商。

8. 根據碑林區成功的操作模式,拆遷安臵專項資金支付和使用方式如下:

f) 若委托區城改辦拆遷安臵,則在簽訂委托協議時,支付拆遷安臵保

證金5%;(一般區城改辦會配合改造主體,通過方案審批)

g) 區城改辦負責獲得拆遷許可證,支付拆遷資金的50%;

h) 拆遷完畢交地時,支付拆遷資金的95%。

三、 安臵房銷售風險:

控規階段,已經確定了安臵房的用地范圍和指標,若投資商將安臵房對外銷售,導致村民安臵無法正常進行,一方面市城改辦將強制開發商首先安臵村

民,導致安臵房銷售無法進行;另一方面,市城改辦強制要求開發商繳清拆遷安臵專項資金到監管賬戶。

若開發商資金實力有限,將無法啟動城中村項目。因此,村民和市、區級城改辦的多方面關系關系到項目能否正常運作。

四、 城中村房地產開發的優惠政策:

1. 城中村改造的優惠政策:安臵房免除所有規費;

2. 商品房部分的優惠政策,在改造方案審批階段根據盈虧狀況確定具體優惠政

策;

a) 若可開發的土地市場價已經抵平前期拆遷安臵費,則配套、人防等規費

不予減免;

b) 若可開發的土地市場價低于前期投入,則政府從配套、出讓金和其他規

費、稅費等方面給予減免。

c) 原則上,市城改辦將保證投資商或開發商整個項目投入的15-20%的合

理利潤。(前提是拆遷安臵資金到位)

五、 浐灞城改辦狀況:

1. 目前,浐灞管委會剛剛成立,城中村改造辦公室與國土分局合并辦公;

2. 浐灞城中村辦公室主任由區國土局負責人兼任。

3. 根據市城改辦介紹,目前浐灞城改辦只有2個編制人員,該片區的城中村改

造處于初級階段。

六、 城中村安臵房銷售的市場前景

1. 市場角度:以安臵房名義開發,面向西安市民銷售的開發模式能否成功,取

決于趙村安臵房的價格優勢。

2. 趙村具有較強的市場發展前景:

a) 根據浐灞生態區目前的規劃、浐灞片區招商引資的項目(2011年世界博

園區、歐亞貿易區和生態居住區)、趙村與西安市的交通關系、趙村與西安市新政府的區位關系,趙村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b) 根據西安名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營銷經理對浐灞片區的認識,浐灞片

區未來1-2年內,整體房屋售價達到4000元/平米是現實的。

3. 西安本地開發商看城中村項目:

a) 西安城中村改造項目非常多,目前的拆遷重點是二環線內。

b) 二環線外的城中村城中村改造的前期投資非常大,且前期拆遷周期較長,

對政府關系要求較高。

c) 考慮到房地產開發的短平快,本地資金實力一般的開發商不會投資到城

中村改造上去。

d) 就土地價格而言,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地價相對其他渠道的土地并沒有太

大的優勢。外地開發商進入西安房地產市場,通過招拍掛拿地較難,因此轉向到“拆遷量較小的城中村或商業價值較高的城中村改造”項目,所以大連萬達廣場(城中村改造項目)、中新浐灞半島(地價便宜到七八十萬/畝)。

4. 由于西安環線發展,除了傳統的碑林區和高新區外,南郊土地開發也成為熱

土。2008年由于西安市政府北移和地鐵二號線的動工建設,帶動北二環沿線的房地產走勢較好。

5. 區域前景:目前,浐灞生態區的土地資源較多,城中村改造并沒有作為重點

進行開發。

6. 地震對西安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地震后西安房地產市場銷售放緩,但沒有出

現大幅降價的情況??蛻暨x購房源傾向于低層的別墅、洋房,其次是多層和小高層,高層樓房因地震影響,銷售放緩。由于西安歷史上發生地震的頻率很小,因此1-2年后,西安的高層房地產市場不會出現較大波動。

七、 趙村改造項目的考察總結:

1. 項目前景良好:

a) 西安南部片區房地產開發已經非常成熟,地價、房價均達到很高的水平。

西安作為漢中城市,南北方向是城市發展的重點,作為北部片區,將是政府重點發展的區域。

b) 浐灞生態區,作為西安未來高檔住宅、商務區,房地產發展前景良好。

2. 趙村操作難度大:

a) 拆遷量西安最大,45萬平米(估計)的拆遷規模,約9億元的拆遷安臵

投資,是趙村項目城中村改造的宏觀背景。

b) 政府高層資源難以把控:市城改辦主任的人脈資源是趙村項目成敗的關

鍵。我司對市城改辦的人脈資源有待加強。否則,拆遷安臵專項資金難以達到市城改辦的要求,趙村的改造方案難以獲得政府批準,后續安臵房手續及對外銷售難以實現。開發用地面積的最大化和優惠政策的最大化也難以實現。

c) 村民與村委關系至關重要:安臵房首先滿足村民的前提下,若村民拆遷

補償困難較大,拆遷工作難以進行,安臵房的銷售將受政府干預,即使政府資源可控,風險仍然極大。

3. 政府資源可控的前提下,實現安臵與房地產開發滾動實施的模式。安臵房的

低價策略,必然導致較低的利潤空間。同時通過碑林區成熟的改造模式,增強了很多西安市民對小產權房的風險防范意識。建議采取安臵房與商品房開發并舉的策略。(前提是政府資源)

4. 考慮到浐灞管委會城改辦的力量薄弱,該資源可控性更強。

5. 況總的尷尬:

a) 改造公司1000萬的注冊資本金,前期1200萬中450萬與村委會領導

的借款(很可能被村長等挪用,并沒有投入到高壓線搬遷)。

b) 850萬元的前期業務費(但沒有把握市城改辦的高層資源,錢白花了)。 c) 后續拆遷安臵專項資金不足(按照市城改辦的要求約1。5個億,即使

保證金也需要4500萬,假定況總已經協調到3000萬的拆遷保證金,取得改造方案的審批,后續拆遷工作也很難啟動。)

d) 在前期投入高達5200萬元的情況下,況總才能取得政府批文。在市城

改辦高層關系沒有搞定的情況下,若況總后續拆遷資金不到位,則拆遷保證金可能被政府沒收,而趙村項目的啟動更是沒有蹤影。

e) 安臵房屋的大量資金投入更是沒有著落。

f) 在趙村項目資金和人脈資源均不可控的情況下,況總最好的途徑就是尋

找合作單位,引進資金和專業團隊,同時將整個項目的風險逐步轉移。以免整個興達集團陷入拆遷危機。

6. 我司介入趙村項目的前提:

a) 按照我司前期既定的模式合作;

b) 搞定市城改辦高層政府資源。

第四篇:西安城中村拆遷的思考

——之廉租房在哪?

西安,有著千年文化沉淀的古城,有著灰色天空節奏有點慢的“大”城市,一路從歷史的滄桑中走來,經歷著戰爭,事變,改革和發展,直到今天,21世紀的今天,已經有著像西高新一樣代表著世界IT技術的園區,有著曲江一樣龐大的商業展區,回眸一看,像星斑一樣依然有著大大小小的原始的村莊部落——城中村。

城中村,歷史邁進的一個影子,城市進化的一個死點,就在這些死點中,住著成千上萬的居民,然而更多的是外來打工上學的并不是很富裕的房客。西安的大學多,有多少畢業的大學生畢業時手揣著一張含辛茹苦換來的一紙文憑,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拿著如農民工一樣微薄的工資,懷著熱切的希望,想留在西安,扎根在西安,想在這個大都市里建設一個自己的家,但是住在城中村的他們,幾百的房租勉強的維持著,白天,他們奔波于西安的各個行業,努力的為西安的發展貢獻著自己的力量,不敢怠慢,晚上回到人口眾多的城中村,過著清苦的生活。他們不嫌棄這個城市給我們的回報都多少,可是,他們只想有個安身之處。

而更多的外來打工人群也靠著這些城中村暫時有了自己的棲息之地,兩口子,一家人靠著這一間十幾平米的蝸居然后也是白天在城市的各個行業奔波,晚上回到租的房子。這些剛走出校園的大學生和這些外來打工人員為西安的城市建設坐著自己的貢獻,然而,在城市的進化中,這些城中村進入拆遷的名單,一個個的房客逐漸被迫遷出,他們繼續尋找著另一個房子,村子逐漸消失,可是廉租房卻沒有按政府說的那樣很快建起來,一天天的,村子減少了,租房的人越來越多,房價也因為供求關系越來越高。然而目前各地市的廉租房政策無一不要求提供租戶出示本市戶口證明,不可能惠及到外來流動人口。原因是,廉租房建設資金、面積有限,政府還沒有針對外來人員的政策。

低收入的民工,低收入的大學生,沒有他們,有錢人的牛奶沒人送,報紙沒人送,高樓沒人建,高層辦公室里沒有廉價勞動力,工廠里沒人生產,大街沒人掃,等等,明明在貢獻著,建設著,可是,你們卻要將這些租房者趕盡殺絕!~你們每年都喊著建廉租房,我想問下廉租放在那里?住在廉租房的人都是些什么人,你們真的關注過民生嘛?難道民生就是有錢人的民生嘛?

拆遷中,政府的官員本著為民牟福為城市建設著想的理念出臺著一張張密密麻麻的拆遷辦法,中間不乏有拆遷人群安置辦法,可回到現實普通的租房者,為了躲避拆遷,一直在搬家,他們買不起房子,住不起小區和高層,他們在這個城市的發展下茍延殘喘,像過街老鼠一樣到處流竄!難道外地人就不是國家的公民了嘛?難道外地人就沒有權利可以爭取了嘛?城中村里的村民是您的子民,那他們呢?城市要發展,要建設,難道就可以不顧這么多人的死活了嘛?沒有他們,西安50%的人都是外地人,大學生,還有打工者,沒有地方住,租不到便宜的房子,難道要把人逼死?你們到處的拆遷,你們要政績!~~可是你們看著高漲的房價,被拆遷逼高的房租,身為城市的管理者你們不臉紅嘛?城中村影響城市美觀了,你們拆呀拆呀!你們拆出了多少無處安身的人,拆出了多少暴發戶啊!!!難道拆遷只對村民有損失嗎? ~你們管過低收入群體的死活嗎?

似乎這正是政府想要看到的,城中村拆遷了,市政建設好了,政績有了,也刺激了房地產,稅收也增加了。也沒必要要那么多外地人了,可以優化治理了。這,難帶就是人民政府。

第五篇:中村中心小學營養改善計劃經驗總結

我校自開展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程以來,非常重視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管理工作,認真按照國務院《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以及省教育廳、財政廳、衛生廳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衛生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12年福建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認真落實市、區工作要求,大力宣傳,成立專門的工作機構,建立健全專項制度,認真工作,精心組織,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校在校小學生453人,自2月13日開始實施營養餐工程以來,切實保障了學生的健康成長,拉近了學校與家庭之間的距離,促進了和諧社會的構建,同時將黨和政府對弱勢群體的關愛切實落到了實處,減輕了貧困學生家長的經濟壓力,促進了學生努力學習的氛圍,促進學校良好學風的形成,促進了和諧社會的構建。享受營養改善計劃的學生覆蓋率達100%。學校做了大量細致有效的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營養餐工程的實施深得民心,得到了社會認可、家長的好評

二、相關工作自查

(一)職責履行情況 1.政府主導作用是否得到落實,相關職能部門是否根據各自職能履行監督管理責任。

2.是否成立營養改善計劃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并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

3.學校是否制定并落實食堂管理、衛生管理、原料采購及預防食物中毒等相關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跟蹤督導、檢查。

4.學校負責制落實情況:是否明確管理職責。

(二)資金落實及監管情況

1.市、縣應承擔營養改善資金落實及撥付情況。

2.資金使用情況,是否存在截留、滯留、擠占、挪用、套取、虛報、冒領等問題,以及是否出現虛列支出、虛假會計憑證和大額現金支付等情況。

3.資金是否專賬核算,結余資金是否按規定使用與管理。 4.食堂聘用人員工資、設備設施購置等費用是否納入當地財政預算,是否擠占學校公用經費。

5.營養改善資金收支情況是否定期進行公示。

(三)食堂運營情況

1.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是否由學校自主經營管理,對尚未收歸學校管理的食堂,是否存在贏利過高及食品安全監管漏洞等。

2.是否建立原材料供應商準入制度、備案制度,以及學校食堂是否以實現財務收支平衡為目標,按成本補償原則合理確定飯菜價格和伙食費收取標準,確保學校不從食堂。 3.學生食堂監管情況:重點是學校是否成立有由學生代表、家長代表、工會干部、教師代表等組成的伙管會,行使對食堂的檢查、監督、評議等職能;是否建立價格聽證制度、滿意度測評制度及食堂財務工作等信息公開制度等。

4.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的供貨商是否通過公開招標、集中采購、定點采購的方式確定,程序是否合規合法。

(四)食品安全情況

1.是否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供餐食堂(單位)是否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從業人員是否具有健康證明。

3.食品采購、貯存、加工、供應及餐飲具消毒等環節是否符合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

4.學校每餐次食品成品是否按規定進行留樣。

(五)營養監測與評估制度建立情況

有關縣(市)是否建立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評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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