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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恐怖犯罪的防控與刑法規制

2022-09-11

一、暴力恐怖犯罪的概述

“恐怖主義”最初是一個社會政治學概念, 由于涉及到不同意識形態的沖突, “目前尚不存在一個被廣為接受的恐怖主義犯罪的定義”。[1]

( 一) 國外對于恐怖犯罪的界定

美國國防部給出的定義是: 意在脅迫、威脅政府或者社會而對個人或者財產非法使用或者威脅使用武力或者暴力, 通常為達到政治、宗教、或者意識形態目的的行為。[2]英國《預防恐怖主義法》對恐怖主義犯罪的定義是“為了政治目的而使用暴力, 旨在使公眾或公眾的一部分處于恐怖之中”。[3]俄羅斯《俄羅斯聯邦反恐怖主義法》對恐怖主義的定義為: “恐怖主義行為意在對國家機關、地方自治機構或者國際組織施加影響, 實施爆炸、放火等其他行為, 威脅居民并造成人員傷亡, 導致財產巨大損失等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植乐髁x行為也包括以實現上述目的而實施的威脅行為。”[4]

( 二) 我國對于恐怖犯罪的界定

我國學理界尚未對恐怖犯罪給出統一而權威的定義。趙秉志教授認為, 恐怖主義犯罪是指在制造社會恐懼的目的指引下, 基于政治、社會以及其他動機, 采取恐怖襲擊方式實施的侵害生命、財產安全等嚴重危害社會并且依法應受刑罰懲罰的行為。[5]

筆者認為, 恐怖主義犯罪是指任何團體、組織、國家基于特定的政治目的或者社會目的, 利用現代高科技手段, 采取武力、暴力或以暴力的方式相威脅, 以達到造成某一地區或國家社會恐慌、百姓受到殘害的反社會、反人類并依法應當受到刑事制裁的犯罪行為。

二、暴力恐怖犯罪和恐怖主義犯罪的區分

暴力恐怖犯罪與恐怖主義犯罪既有交叉, 也有區別。手段暴力性、后果嚴重性以及造成不特定多數人財產和人身的損失是恐怖主義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共同的特征, 兩者常常在刑事立法上被當做相同概念而交替使用, 實質上他們在內涵和外延上均不一致。

首先是犯罪主體的區別??植乐髁x犯罪屬于共同犯罪, 主體必須由二人以上的團體或者組織組成; 暴力恐怖犯罪既可以由個人單獨完成, 也可以多數人共同實施。其次是主觀目的的區別。政治性、宗教性、反人類、反社會是恐怖主義犯罪的顯著特征。暴力恐怖犯罪行為人實施此類犯罪在主觀上不是為了滿足政治目的或者其他社會目的。再次是犯罪波及的范圍各異??植乐髁x犯罪具有嚴密的組織性和雄厚的經濟性。暴力恐怖犯罪國際社會造成的影響小。

三、我國對暴力恐怖犯罪的刑法規制

國外對于恐怖主義犯罪的立法模式主要有三種: 一是專門立法; 二是混合多元立法; 三是分散式立法。

2013 年新修新法用7 項條款將對于暴力恐怖犯罪的追訴細節化。2015 年刑法修正案九對于組織、領導、資助恐怖活動組織犯罪等行為進行了明文規定, 為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提供了刑法依據。

筆者偏向于對于反恐行為采用分散立法。具體而言包括1、明確性法對暴力恐怖犯罪概念的界定; 2、單列暴力恐怖犯罪的罪名于刑法典中, 細化章節, 明列所包含的具體罪名; 3、完善暴恐犯罪的刑事訴訟程序; 4、在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下進行可持續的法定刑幅度分類。

四、強化國家防控體系對于暴恐犯罪的打擊力度

建立國家對暴力恐怖犯罪的防控體系, 需要法律作為懲治此類犯罪的堅實依托, 還需要個部門協調配合, 強化國家安全機關和公安機關的應急處置能力, 有層次地做好維穩工作。

( 一) 完善我國暴恐犯罪的預防機制

一方面, 應建立針對暴恐犯罪的預警系統, 設計對反恐信息的收集, 反恐態勢的評估以及初步提出暴恐犯罪的控制方案。另一方面, 需要強化民眾對暴恐犯罪的防范意識。同時, 開展技能授課, 培養公民對暴恐犯罪的基本意識和反襲擊技能, 提高全民重視程度。

( 二) 強化國家應對暴恐犯罪的應急處置能力

首先, 要切實提高公安機關處理群眾對暴恐犯罪報警的工作效率, 確保在人流量大的公共場合有一定數量的巡警人員, 保障城市和農村見警率及街警快速反應率。其次, 建立基層反恐專業隊伍。再次, 更新反恐活動工作布局。

暴力恐怖犯罪作為阻礙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毒瘤, 需要通過合法的手段, 強化全社會對于暴恐活動的高度重視, 傳授基本防御技能, 培養專業化反恐作戰隊伍, 精確作戰部署。

摘要:暴力恐怖犯罪屬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 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與社會的安定。構建國家治理體系應當從完善我國暴力恐怖犯罪的預防機制、加大反恐信息的收集、強化國家保衛機關的應急處理建設、完善法律對于暴力恐怖犯罪的處置對策等方面做到預防與控制相結合, 切實貫徹罪刑法定和罪責刑相適應的刑法基本原則。

關鍵詞:暴力恐怖犯罪,特點,犯罪防控,刑法規制

參考文獻

[1] 康樹華.當代有組織犯罪與防治對策[M].北京:中國方正出版社, 1998.96.

[2] See Bruce Hoffman:Inside Terroism, first published in Great Britain1998 by Victor Gollancz.

[3] 姚臻.關于恐怖主義的界定[J].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學報, 2010 (2) :74-77.

[4] 許桂敏.俄羅斯反恐立法特點評價[J].環球法律評論, 2013 (1) :46

[5] 趙秉志.懲治恐怖主義犯罪理論與立法[M].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200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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