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delect id="ixm7d"></delect><bdo id="ixm7d"></bdo><rt id="ixm7d"></rt><bdo id="ixm7d"></bdo><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id="ixm7d"></r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

逃避自由讀書筆記范文

2023-09-15

逃避自由讀書筆記范文第1篇

——《論自由》讀書筆記

《論自由》是英國近代自由主義思想家約翰•密爾(John Mill)最具代表性的著作。密爾從小深受激進主義思想的父親和功利主義思想的邊沁影響,但是,他在繼承功利主義精髓的基礎上,對其進行了大膽的批判和修正,并對自由理論和功利主義的關系做了深入的闡述,他從功利主義的視角出發論證了自由主義,使二者融為一體。“凡是可以從脫離功利而獨立存在的抽象權利觀念推出我的論證的任何有利條件,我都未予利用。在所有道德問題上,我最終訴諸功利;但是,這必須是最廣義上的功利,以人作為進步的存在者的永久利益為依據的功利。”1《論自由》一書的出版,對其繼任者以賽亞•柏林、約翰•格雷等思想家產生了重大影響。以至于約翰•莫利(John Morely)曾經在他的著作中這樣寫道“我不知道是否在那個時代或者任何其他時代有如此短的一本書曾在當代人的思想中產生如此廣泛、如此重要的影響,如同密爾的《論自由》在那個時代對人的思維和社會產生的震動一樣。”2及至今天,《論自由》也是法哲學領域的重要文獻。自由主義理論家從《論自由》中尋找自由理論的經典解釋,并試圖從中發現可以回答當今問題的思想啟迪。其他一些理論家則試圖通過剖析密爾的《論自由》展示自由主義法哲學的內在缺陷及危險后果。

關于《論自由》的寫作背景,密爾所處的英國,正處于工業革命如火如荼的推進時期。在工業革命的影響下,英國的資本主義經濟得到了迅猛發展,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的力量也得到不斷壯大。在密爾所生活的維多利亞時代,雖然英國在經濟和綜合國力等方面達到了鼎盛,但在社會結構、社會觀念、社會風尚乃至社會道德上,對人的個性和獨立性的限制依然存在。早期的功利主義者邊沁等人將功利主義的主旨概括為“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但是這種多數人的幸福主要指人的物質上的滿足和利益的實現,即強調人所追求的趨利避苦的簡單量的計算。密爾早年接受了邊沁的這一理論,但后來,他積極批判邊沁的功利主義只注重現實的物質利益,而漠視人的精神和情感層面需求的觀點,即人的幸福應體現在量和質兩個層面,且應當更注重幸福質的追求。因此,密爾甚至一針見血地指 12 [英] 約翰﹒密爾:《論自由》,顧肅譯,譯林出版社2010年版,第12-13頁。

[美]蘇珊•李•安德森:《密爾》,第31頁。 出,“做一個不滿足的人勝于做一只滿足的豬,做不滿足的蘇格拉底勝于做一個滿足的傻瓜。”3

《論自由》全書分為五個部分,以公民自由為中心,對自由問題進行了多方面的闡述。第一章是導論部分,總述了文章所要討論的主題不是所謂的“意志之自由”,而是公民自由或社會自由,也就是要探討社會所能合法施用于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同時,確立了一條自我保護的“極簡原則”,并以此原則為線索推動全文的展開。第二章論述了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的,認為人類應當自由形成意見、自由發表意見,否則便是人類理性與德性的毀滅,闡述了思想自由的倫理依據和倫理正當性。第三章闡述個性的自由發展、個性方式多樣化以及首創性的倫理價值。認為個性是人類幸福的首要因素,主張容許不同的人過不同的生活,提倡生活方式的自主性和多樣化。第四章討論社會凌駕于個人的權威的限度,提出個人對社會的義務源于社會對他的保護,社會成員的行為只要互不損害利益和權利,只要為保衛社會或其成員免受損害與妨礙而承擔責任,就不受社會強制。第五章將所得的理論應用于社會實際,同時重申兩條基本原則:“第一,個人的行動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個人就不必向社會負責交代。第二,關于對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動,個人則應當負責交代,并且還應當承受社會的或法律的懲罰。

在《論自由》的導論部分,密爾開篇就開宗明義地指出,他所要討論的主題不是所謂的“意志之自由”,即不幸與那個被不當地稱呼為哲學必然性學說相對立的東西;而是公民自由或社會自由,即社會可以合法地施加于個人的權力之性質和界限。4他在此把社會自由與哲學上相對于必然性而言的自由明確地相區分,而且它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密爾指出他全書的要義就是兩條格言:“第一,個人的行為只要僅涉及自身而不涉及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他就不必向社會承擔責任。第二,對于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個人則需要承擔責任,并且在社會認為需要用這種或那種懲罰來保護它自身時,個人還應當承受社會的或法律的懲罰。”簡言之,密爾致力于劃清個人與社會之間的權利界限,強調個人的行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益,那就不應該受到限制,他就是自己最高的主權者。所謂自由,是指對于政治統治者的暴虐的防御,人們主要采取兩種限制手段來謀求自由。第一 34 英] 約翰﹒密爾:《功利主義》,上海世紀出版社2008年版,第10頁。

[英] 約翰﹒密爾:《論自由》,顧肅譯,譯林出版社2010年版,第3頁。 條途徑是要取得對于某些特權即某些所謂政治自由或政治權利的承認,這些自由或權利,統治者方面若加侵犯,便算背棄義務,而當他果真有所侵犯時,那么個別的抗拒或者一般的造反就可以稱為正當。第二條途徑,一般說來是一個比較晚的方法,要在憲法上建立一些制約,借使管治權力方面某些比較重要的措施須以下列一點為必要條件:即必須得到群體或某種團體的想來是代表其利益的同意。

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一書中提出了“多數人的暴政”這一觀點,并將其列入社會需要警惕的禍害之一。但是,密爾以此為基礎,提出了我們更應警惕的“社會的暴政”這一問題。“像其他的暴政一樣,這種多數人的暴政,人們起初以為、而且至今仍然庸俗地以為,其可怕性在于它主要通過公共權威的行為而發揮作用„„因為它雖然通常不以極端的懲罰為支撐,卻幾乎不給人們逃避的途徑,它更深地涉入生活的細節,并且奴役靈魂本身。”5這種社會暴政之所以比政治暴政更可怕,是因為社會暴政使人無處可逃,影響人的生活細節以及奴役人的靈魂。關于個人獨立性與社會控制之間的恰當調節,密爾認為,必須通過法律和輿論來設置準則。

接著,密爾提出并論述了“極簡原則”。“本文旨在確立一條極簡原則„„其準繩是自我保護,即人類可以個別地或集體地對任何成員的行動自由進行干涉,其唯一正當理由是旨在自我保護。”6但是,這條“極簡原則”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它僅適用于能力已經成熟的人們,對于孩童、尚未達到法定成年男女年齡的青年以及野蠻人,則被排除于該適用范圍。密爾總結出關于他對人類自由所涵蓋的三個領域。“„„第一,意識的內向境地„„所以在實踐上是和思想自由分不開的。第二,這個原則還要求趣味和志趣的自由„„第三„„還有個人之間相互聯合的自由;這就是說,人們有自由為著任何無害于他人的目的而彼此聯合,只要參加聯合的人們是成年,又不是出于被迫或受騙。”7密爾在導論的最后,再次強調要對道德壓迫和精神統治的傾向保持警惕,特別是面對社會權力膨脹、個人權利萎縮的情況,更要警惕“無論作為統治者或者作為公民同胞,人類之傾向于把自己的意見和意向當作行為準則來強加于他人,是有著人類本性中難免帶有的某些最好和某些最壞的情緒的如此有力的支持,以致從來幾乎無法加以約束, 56 [英] 約翰﹒密爾:《論自由》,顧肅譯,譯林出版社2010年版,第6頁。

[英] 約翰﹒密爾:《論自由》,顧肅譯,譯林出版社2010年版,第11頁。 7 [英] 約翰﹒密爾:《論自由》,顧肅譯,譯林出版社2010年版,第14頁。 除非缺乏權力”。

關于思想和討論自由,密爾從四個方面論證了其對于人類精神福祗的必要性。(1)如果被權威壓制的意見是真的,禁止思想和討論自由就使人類失去了一個獲得真理的機會;(2)如果被權威壓制的意見是謬誤的,使人類失去了一個在與謬誤的爭辯中獲得對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認識和更加生動的印象的機會;(3)如果被權威壓制的意見部分是真理部分是謬誤,使人類失去了一個完善已經認識的真理 ;(4)教義的意義本身有喪失或減弱并失去其對品性行為的重大作用的危險。8密爾在論述過程中采取了既破又立的方式論證以上四點。如在論述的第一部分中,他反駁因擔心錯誤意見誤導社會而禁止言論思想自由的理論,提出不該為了不許對某言論駁辯而假定其真確性,人的智慧的來源在于人的錯誤時能夠改正的,在駁辯中可加深對真理的理解;反駁政府有義務保護某些對社會福祉有用的信條,指出由功利性導出真確性是荒謬的,對教義的信仰因基于對其真理性的認同;反駁拒絕聽自己認為錯誤意見的看法,指出其實質默認了自己判斷的不可能錯誤性,同時舉出了蘇格拉底等著名案例揭示因不自由而導致的司法罪惡給人類帶來的悲劇。反駁真理會永遠戰勝迫害的意見,指出這不過是一個過于樂觀的謬誤,真理的浮現會因人們的錯誤而推遲,造成損失;反駁認為異端者沉默不算災害的意見,指出這不僅使人們喪失對異端意見透徹討論的機會,更嚴重的是,敗壞了不僅使異端者還有費異端者的心靈,使其喪失生氣和獨立,號召思想家的第一個義務就是隨其智力所之而不論它會導致什么結論,并結合時代背景痛心疾首地指出,歐洲近代三個輝煌歷史時期的思想的推動力量已經差不多耗費殆盡,我們如若不再力主精神自由,我們就不可能實現新的進步。

密爾在論證思想和言論自由時一個至關重要的概念就是強調人類認識的可錯性。這種人類認識的可錯性不僅表現在單個個人、而且表現在集體共識之中,有時甚至出現在整個人類和整個時代的認識之中。關于這一點,密爾列舉了盧梭這一事例進行論證。“每個時代都曾持有許多被后面的時代認為不僅錯誤而且荒謬的看法;可以確定的是,現在流行的許多看法將被未來的時代所拋棄,就像現時代拋棄許多過去曾經流行的看法一樣。”9

關于論證個性為人類福祉的因素之一,密爾先劃出了個人個性發展的空間, 89 [英] 約翰﹒密爾:《論自由》,顧肅譯,譯林出版社2010年版,第18-19頁。

[英] 約翰﹒密爾:《論自由》,顧肅譯,譯林出版社2010年版,第12頁。 即個人應在僅涉及自己的事情上按照自己的意向和判斷活動,不論在他人及傳統習俗看來是否可取。“人性不是一架機器,不能按照一個模型鑄造出來,并且開動它按部就班地為它規定好的工作;它毋寧是一棵樹,需要按照使它成為活物的內在力量的趨向生長,并在各方面發展起來。”10他主要從兩個方面論述這一點:

第一,從社會發展層面來說,首創性是人類事務中一個有價值的因素,允許個性的自由發展有助于保護首創精神,并為天才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土壤,因為人類社會永遠需要有些人不但發現新的真理,不但指出過去的真理在什么時候已不是真理,而且還在人類生活中開創一些新的做法,并做出更開明的行為和更好的趣味與感會的例子。人類不僅靠他們來倡導前所未有的好事物,就是要保持已有事物中的生命,也要依靠他們。

第二,從個人發展層面來說,個人發展需要個性的張揚,不應該遵從習俗慣例。每個人對自己的福祉有最深切的關切,對于一個人如何發展,他人的經驗也許是錯的或沒有解釋效力,或者即使對了卻根本不適合他,畢竟他人對其的利害關切遠比不上其本身,當然前提是個人是能力已臻成熟,能夠運用自己的理性。而且個人的智力在運用過程中才能得以發展,成為思考中高貴而美麗的對象,在對自己生活和人生的思考和選擇中使自己的存在有了更大程度的生命的充實。“要想每人的本性得到公平的發展,重要的是應當允許不同的人過不同的生活。任何一個時代行使這項自由的程度有多大,該時代值得后代關注的程度就有多11大。”習俗的專制在任何地方對于人類的前進都是一個持久的障礙。人們的悲劇現在不僅在于個性屈從于習俗,更在于把習俗當成了自己的“個性”。這種后果很大程度上來自于人們價值觀念的歪曲,想要以犧牲個性換來社會對自我的認同,做一個平庸的順民。但須知人固然需要肯定,但這肯定應當來自自己的內心,而非依賴外界,尤其是習俗。“一個社會標新立異的數量,一般總與該社會所含有的天才、精神活力和道德勇氣的數量成正比。”密爾通過自己所推導出的理論,列舉英國和中國進行論證,針砭時弊、發人深省。

“生活中主要涉及個人的那部分應當歸屬個性,主要涉及社會的那部分應當13歸屬社會。”密爾主張的自由放任主義并不是絕對的個人行動自由,而認為個人

12 1011 [英] 約翰﹒密爾:《論自由》,顧肅譯,譯林出版社2010年版,第63頁。

[英] 約翰﹒密爾:《論自由》,顧肅譯,譯林出版社2010年版,第67頁。 12 [英] 約翰﹒密爾:《論自由》,顧肅譯,譯林出版社2010年版,第71頁。 13 [英] 約翰﹒密爾:《論自由》,顧肅譯,譯林出版社2010年版,第79頁。 的自主權是有限制的,但是這種限制必須是正當的。為此,他明確規定了這樣幾個限制條件:第一,個人彼此互不損害利益,且不損害法律明文規定成員在默契中認作權利的確切利益;第二,每人都要在為了保衛社會或其成員免遭損害而付出的勞動和犧牲中擔負一份責任;第三,如果某些行為有害于他人,或對其福利缺乏應有的考慮,但又不到違犯其任何既得權利的程度,這時,違犯者應當受到輿論的懲罰,而不是法律的懲罰。

關于社會對于個人的權威的限度,密爾指出了每個人對社會遵守的某種行為準繩應該是彼此不損害利益,且每人都要在為了保衛社會或其成員免于遭受損害或妨礙而付出的勞動和犧牲中擔負他自己的一份責任。個人有些行為會有害于他人,或對他人的福祉缺乏應有的考慮,可是又達不到違犯其任何既得權利的程度,這時,違犯者便應當受到輿論的懲罰,而不是受到法律的懲罰。他人有權以各種不同辦法對某人觀感不佳的意見發生作用如:預先給予他警告;不與之合群;警告他人也同樣避免與之合群。他人對其干預的界限是(1)她可以從他人手中受到極其嚴酷的懲罰;但是他之受到這些懲罰只是作為那些缺點本身的自然的和也可說自發的后果,而不是有誰為了懲罰之故有目的地施罰于她;(2)一個人若只在涉己行為上招致他人觀感不佳的判定,他因此而應承受的唯一后果只是與那種判定密切相關的一些不便。至于人們因為自由而產生的對自己的傷害而帶給社會的損失,這一點點的不便利,社會為著人類自由的更大利益之故是能夠承受的。接著,密爾批判了一些民族禁止人們食豬肉等幾個社會道德擴張侵害個人自由的例子。

最后一章密爾論述了本文教義的應用。密爾首先再次陳述了貫穿于全文的兩條格言:(1)個人行動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個人就不必向社會負責交代;(2)關于對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動,個人則應當負責交代,并且還應當承受或是社會的或是法律的懲罰。其次,密爾說明了不涉及侵犯自由問題而反對政府干涉的三種情況:(1)代辦的事情由個人辦可能比由政府辦來得好;(2)有些事個人辦雖未必能像政府官吏辦的好,但仍宜讓個人來辦,這樣可以加強他們主動地才能,可以鍛煉他們的判斷能力,還可以使他們在留給他們去對付的課題上獲得熟習的知識;(3)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權力,會有很大的禍害。密爾用禁酒令、毒品買賣、鴉片貿易、貿易自由以及教育制度幾個例子具體探討了政府權力的界限問題,說明了社會或政府對于純涉及個人自身的錯誤行為可以通過防止或懲罰的途徑而加以正當干涉,直接損害只及于本人自身的行動,不應遭法律的禁止,但若公開做 出來會破壞良好的社會風氣,據此危及他人,則可以予以禁止。 對于政府權力的限制應遵循這一原則:“保持符合效率原則的最大限度的權力分散;但也盡最大可能使信息集中并將之從中心散播出去。”14

密爾的《論自由》一書深受德國思想家洪堡、法國思想家托克維爾以及其愛妻哈莉特思想的影響和熏陶。全文以其縝密的邏輯推理、全面而深入的論述和富有感染力的語言論證了個人自由的“極簡原則,個人自由是每個人成長和發展的奠基,是社會演變的活水源頭。雖然密爾的個人自由主義存在或多或少的端倪,但個人自由作為一個符合社會潮流和人性需要的重要原則和價值導向,是值得推崇的,我們將為實現全面自由而努力求索!

逃避自由讀書筆記范文第2篇

他指出人類從自然,從母體中分離出來,在獲得自我意識、個人化、自我發展的同時,卻又陷入了一種“日益的孤獨”,產生一種無權力和焦慮的感覺。這種無權力和焦慮的感覺,使得人們逃避自由(需要事先說明的是,我不會從社會歷史的角度對自由方面作出相關分析,這是我力所不能及的,而僅以對看完本書后的所思所想作為文章的主要內容)。

什么是自由?隨著時代的越是發展,它的概念越是讓人感到模棱兩可,它表面上是行為與意識自己做主不受約束與控制的狀態,而實質卻如弗洛姆所說的:“人的意志,良心,理性征服了人的自然傾向,建立起其個人對自然的部分統治,這似乎成了自由的本質。”我絲毫不會懷疑這句話的準確性與合理性,因為在現代自由確實受到了外在的或是更多來自內在權威的束縛,這種權威來自倫理道德,法律以及自己的良心等等,而尤其重要的是來自個人本身的無能為力感與孤獨感。

他談到,自由的帷幕拉開歐洲黑暗時代的中世紀,那時人沒有競爭,不感到孤獨和孤立,有安全感和相屬之感,卻唯獨沒有自由,人們卻為此抗爭,文藝復興和中世紀宗教改革接踵而來,其結果可想而知。表面上,人們的抗爭勝利了,但是他們勝利的果實變成了牢籠再次把他們束縛了,而這次的束縛比以前也更加牢固。其原因在于,歐洲資本主義的興起與發展使個人無法正常適應而與發展,個人面對冷酷無情的經濟競爭變得力不從心。因此,一個個無能為力的個人產生了并把他們束縛在了無能為力感與孤獨感的狀態。有人會問,自由為何會產生在

歐洲,我想我前面已經提到是資本的主義的發展開拓了自由的道路,而資本主義的發展是源于資本的積累,資本的積累在歐洲始于掠奪。

經過幾個世紀的發展,通向自由的道路被開拓成了一條康莊大道,到了現代,自由似乎發展到了巔峰。在這極度自由的空間與時間里,人們時刻注意并充分發揮著自己的個性,更積極進取,更有責任心,更加享受自由這肥碩的果實,然而,大部分人對這份果實是無福消受的,我所說的的大部分人所指向的是逃避自由的人,面對日益復雜的社會關系和越來越冷漠人際關系無法正常適應,他喪失了自己的個性,變得跟大部分人毫無差別,乃致用放大鏡也無法找出他與他們的不同點,甚至,他被同化并消失在了人群里。接下來我將引入弗洛姆所提到的“逃避自由”心理機制,即逃避自由和自我實現。

逃避自由是以消極的方式面對自由,而這種消極我認為在于個人的不安全感不存在感與自我否定。首先是權威主義,很好的權威主義例子便是阿道夫 希特勒,他臣服于有權者,就像二戰之前唯英法為首是瞻,入侵波蘭后英法的綏靖政策,讓他看到了英法的軟弱無能便對之藐視,藐視無權者。需要說明的是,臣服者臣服于權威以得到安全和被臣服者主宰弱者以展示自己的力量,這二者之間的是一種病態的受虐--施虐關系,究其本質它們是一種共生的關系,即二者緊密相連,相互生存,誰也離不開誰;破壞欲,破壞外在權威以驅逐難以忍受的個人無能為力感與孤立,與自身之外的世界相比,我感到無能為力,為了避免這種感情,我可以摧毀世界??梢钥隙?,如果我成功驅逐了它,我仍然孤立,但我的孤立是光榮偉大的孤立,其中,我自身之外的權力都無法將我擊碎,因此我體驗到了成就與滿足。這就不難理解家庭暴力事件的頻繁出現,在龐大而復雜的社會關系里,我感到微不足道,在家庭里我卻能體驗到一種滿足,在絕望后最后的滿

足;機械趨同,放棄自己的個性,服從于更大的集體以克服自身的無能為力與孤獨,可以明確的是,集體后面代表的是文化,個體的共同期待成為的文化按照集體的標準將個人塑造成集體所期待的人,可以說,我們的文化實質是一種模型,個人是模型下的機器(請原諒我在此把人比作機器,而人還擁有了太多無法滿足的欲望)。生活中的個體是微不足道的,但如果他附屬于一個集體,他便能體驗到這個集體的榮耀,他可能體驗到一種歸屬的快樂,甚至為當初的快樂而沾沾自喜,盡管他在這個集體里也顯得如此的微不足道。正如顧客和商家, 顧客走進獨立商人開的零售店時受到重視,他個人的購買對店主至關重要,他像個重要人物那樣受到接待,別人要揣摩他的意愿,買東西的行為使得他很重要,也很有尊嚴,甚至體驗到了滿足。顧客對大商店的感覺是何等不同!輝煌的建筑、眾多的雇員以及玲瑯滿目的商品給他深刻的印象。與這些相比,他覺得自己渺小、很不重要。作為一個個人,他對大商店無足輕重。作為一位“顧客”是重要的,商店不想失去他,因為這意味著有些地方出了錯,而且意味著商店將以同樣的原因失去其他顧客。作為一個抽象的顧客他很重要,作為一個具體的顧客則無重要性可言,沒人會對它的到來感到高興,更沒人特別關注他的意愿。但總的來說,作為一個具體的顧客,他體驗到了作為抽象顧客的榮耀。因此,這就不難解釋為何總有纏繞不休的人選擇放棄個人的完整性以趨同于集體,至少,它能使個人暫時成功驅逐孤獨感與無能為力感。 弗洛姆針對這種消極的自由提出了自己的解決辦法。“我們堅信有這種積極的自由存在,即,自由的擴大的過程并非惡性循環,人可以自由但并不孤獨,有批判精神但并不疑慮重重,獨立但又是人類的有機組成部分。這種自由的獲得要靠自我的實現,要靠的人應該是他

自己。”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他堅信人是有自由的,并且認為獲得自由的方式卻是自我實現。自我實現的概念由人本主義馬斯洛提出,他指出自我實現是指:人都需要發揮自己的潛力,表現自己的才能;只有當人的潛力充分發揮并表現出來時,人們才會感到最大的滿足。然而馬斯洛同樣也承認能夠自我實現的人是相當少的,這是否這也說明了弗洛姆其實也認為只有極少數人能夠享受自由,而自由這種普遍的意識形態是很難實現的。然而,我仍然不禁要問,人真的具有自由嗎,弗洛姆也提到人的意志,良心,理性征服了人的自然傾向,建立起其個人對自然的部分統治,這似乎成了自由的本質。而意志、良心和理性在很大程度上都源于倫理道德和社會準則,社會倫理準則告訴我們哪些是對的,哪些是不被允許的,個人則將這些倫理準則內化為了自己意志、良心和理性。弗洛姆認為真正的民主代表自由,民主:在一定的階級范圍內,按照平等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來共同管理國家事務的國家制度。而我們知道,平等在現實生活中是絕對不可能的,因此民主的最多也只能是多數人的民主,僅能代表多數人的自由,況且以上假設都建立在民主確實存在的情況下,但誰又能證明真正的民主能存在呢?

或許人是不具備自由的社會屬性的,發展的道路并不不是自由前進的方向,或者說自由已經不能適應時代的發展,它被拋在了時代的后面,人們迫于無奈的將之丟棄,更好的生存與發展是他們正當的理由,可悲的是自身的完整性也隨之放棄,它包括意志、思想甚至是欲望,如果連這些都已經丟掉的話,他的卻成為了一臺機器,他的所思所想、所作所為包括自己的所得所有都是別人所共同期望的,卻不

逃避自由讀書筆記范文第3篇

來自醫學心理學的作業,同時也是自己很想整理的讀書筆記,稍作修改。

你向往自由嗎?

一般人都認為,自己是向往自由的,希望成為一個自由的人。但是這個建立在經驗上的“公論”真的是正確的嗎?

很遺憾,這個“公論”是錯誤的。并不是所有人都向往真正的自由,或者說他們都只是“葉公好龍”式的向往自由而已。當他們遇到了真正決定性的時刻——我是否要成為一個“自由的人”的時候,就當下而言,許多人做出了放棄自由的決定。

這就是所謂的“自由逃避機制”。

在闡釋這個機制之前,我想先討論一個有關命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向往自由”的問題,那就是成為人們經驗的自由的定義究竟是什么?是扎根在人生命之中的天性?亦或是社會文化的產物?

《圣經》里有一個著名的故事,那就是亞當,夏娃偷吃了上帝的“智慧之果”的故事。在美好的伊甸園里,亞當和夏娃,還有許許多多的其他的生物快樂地生活在這個上帝的“培養皿”里。他們無憂無慮,甚至沒有一點自我意識,他們就是這個“培養皿”的有機的一部分。但是在伊甸園里有一株生長著能分辨善惡的智慧之樹。在蛇的誘惑下,夏娃偷吃了“智慧之果”,并且欺騙亞當一同吃下了“智慧之果”。、

這個果實讓人類從此和其他的動物區分開來——人類有了自我意識,不在把自身視作大自然的一部分,而是獨立的,自由的一部分(就邏輯而言,這個地方使用自由一詞似乎有些不妥,但是自由應該是最好的詞匯了。)。

于是人類開始擁有了自由的概念和意識。

《圣經》的故事生動形象地展示了人與自由的基本關系。人類逃脫了伊甸園“培養皿”的束縛,他獲得的一定意義上的自由,我把它定義為消極自由,但是這不是真正的積極自由。

消極自由是指:人得以擺脫束縛,無拘無束。積極自由是指:人能自由地發展。

亞當和夏娃離開了伊甸園,并且再也回不到那個“美好的”伊甸園,他們獲得了自由,但是卻對自身的渺小感到了恐懼,對自身的前途感到了迷茫,他們開始有了羞恥之心,用樹葉做了衣服,開始意識到了人與人的不同,開始感覺到了自身的存在。

想想一個小嬰兒,她會從降生,成長,到老去,死亡。她的人生過程就像《圣經》中的亞當夏娃——她的始祖一樣。她在剛剛降生的時候,就像一只小獸,和世界上其他的動物沒有什么不同,無比地眷戀生養她的父母,仿佛有一種冥冥之中的紐帶聯系著她和她的世界(也包括了她的父母。)。她是沒有自我意識的,在她看來,這世界的其他人和她自身沒有任何區別。

直到有一天,也許是清晨,她突然醒來,審視著自己的身體,搖晃著手指,突然就笑著說:“嘿,瞧你自己,這手指,也就是這樣罷了,不難看,但是也沒有別人好看。”

就在這個清晨,她開始和自己降生以來的“初始紐帶”漸漸分離,和這個世界的其他東西分離開了,于是她就有了自我意識。

于是我們可以知道:自由是人的成長的必然產物,它同時也是所有成長的基本前提。

但是,人們在獲得自由之后,往往并沒有像人們所預想的一樣,開始變成更加偉大而有力量。很多時候,獲得自由的人恰恰對自身產生了焦慮,而開始質疑這種自由本身的的價值和意義所在。

這個原因是很簡單的,在人類獲得自我意識和自由之初,人類通過“始發紐帶”和自然緊密地聯系在一起。這些“始發紐帶”給予了人類安全感和人生導向,它們使人類可以無憂無慮地生活在精神的“伊甸園”里。但是當人類開始成長并且斬斷了這些“始發紐帶”之后,人類的力量可能并沒有隨之而變得強大,這種安全感和力量變化的不平衡,導致人類開始變得焦慮。人類便開始質疑自由的存在意義,有的人便開始逃避自由。

看到這里我們可以稍微總結一下,以便接下來的討論:

以前文的小女孩為例,隨著她的生長發育,并且伴隨著社會因素的影響下,有意無意間,她逐漸開始斬斷自己的“始發紐帶”,從而擁有了自我意識和自由。

但是當她斬斷了這些給予她安全和導向的紐帶之后,她必然會感到自身的渺小和無窮的孤獨,同時在人類特殊的社會環境下,無法使他獲得足夠的力量使她強大到足以抵抗這些孤獨的侵襲,于是她產生疑惑:究竟是忍受著孤獨,繼續在個性化和自由化的道路上前進亦或是選擇放棄個人的獨特性,臣服并且回到這個世界的懷抱中去?

前文我們已經提到:“初始紐帶”一旦切斷便無法修復,人類是回不到自己原來的“伊甸園”中的。這個命題的闡釋顯而易見,我們不再討論。

所以,在現實中,人們都作出了自己的選擇,有的人能夠忍受孤獨,繼續在個性化的道路上前進,但是也有的人選擇逃避自由,建立了新的紐帶關系。

在上個世紀,德國法西斯在希特勒的帶領下在歐洲大陸興風作浪,成千上萬的人為了高貴的“日耳曼民族”獻出了自己的自由,這其實就是一個經典的案例。四百年的宗教信仰被破除,人們忽然之間獲得的前所未有的自由,自身卻缺乏了足夠的力量,于是大家瘋狂地逃避自由,和德國法西斯建立了新的紐帶關系,世界大戰一觸即發。

我相信只要擁有基本的分辨是非的能力的人都能明白如何選擇是積極的,如何選擇是消極的。那么如果我們選擇忍受孤獨,繼續在個性化的道路上一往無前,我們最應該做的是什么呢?

埃里希·弗洛姆給我們的答案是:愛,以及創造。是發揮自身的創造能力,發展,健全自身獨特的個性,自我,最終實現自身的潛能。

補充:

原來的文章到這里就結束了,現在想來,當代社會越發關注“自由”命題,應該也是有許許多多的現世的因素,姑且妄言一二。

隨著科技的發展,當代社會的競爭也愈加激烈。很顯然,競爭對手之間的關系必須以人和人之間的漠不關心為基礎。狗則,任何一個就會寸步難行,無法完成其經濟任務——相互斗爭。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人們在現實生活中自然放棄了從內心追求真正的自我,人體驗到的是自己,像是在市場上待售的商品,他的目的不過是在市場上成功地拍賣自己并獲得好價錢。人們過度熱衷于追逐物質財富,迷戀于感官享受,就陷入了精神的貧乏。弗洛姆概括道:“盡管擁有物質的繁榮,政治經濟的自由,可是精神上,20世紀似乎比19世紀病的更加嚴重。”

參考文獻:

[1] E.弗洛姆. 逃避自由[M]. 哈爾濱:北方文藝出版社, 1987.

[2] E.弗洛姆. 愛的藝術[M]. 孫依依, 譯. 北京: 中國工人出版社, 1986.

[3] 劉強,韋娟娟.論現代人的生存困惑——析西方馬克思主義者弗洛姆的“逃避自由”

上一篇:提拔任用干部過程范文下一篇:提車驗車完全攻略范文

91尤物免费视频-97这里有精品视频-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国产91精品老熟女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