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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模式范文

2023-09-20

epc模式范文第1篇

變更的一部分形成原因是工作范圍變更造成的。準確定義EPC工作范圍在項目的初始階段尤為重要。EPC承包商在簽訂項目承包合同時要對EPC內容進行嚴格審查,把合同中的工作范圍描述盡可能做到全面和準確,避免出現錯誤和遺漏,這樣承包商才能夠充分理解業主的要求,盡量避免或減少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不必要的合同變更。EPC承包商也要對非EPC工作范圍內又可能做的事情提前以書面方式正式告知業主,將問題暴露在前頭。

EPC雖然已實行多年,但在實施過程中仍會出現業主及承包商對EPC合同的工作范圍的理解的模糊。由于EPC合同條款訂立的不嚴謹造成了雙方對EPC工作范圍的理解有偏差,雙方互相推諉,造成了項目實施中不必要的變更的產生,造成費用的增加,嚴重時造成項目的延誤。再一個就是EPC承包商在承攬EPC總承包項目時以拿到工程為目的,缺乏對工作范圍的合理評估,特別是承接超出自己能力的工作,造成后期項目實施時很多工作難以開展。

加強變更技巧,善于轉嫁變更

EPC承包商要注意分包商變更與業主變更的轉化關系,從總包的立場出發,應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將自己所面對的變更轉化為業主變更。及時將分包商提出的由于業主原因產生的變更索賠提交給業主,形成對業主的索賠,為費用解決創造條件。另外,在與分包商簽訂合同時要將與業主的合同條件反饋到與分包商的合同中,讓分包商也承受業主的前期條件變化。當然,前提是一定要有科學嚴謹的分析和翔實的支持材料包括地質資料、工程圖紙、現場照片、會議紀要等。

設計變更對控制工程成本的重要性

EPC承包商的優勢在于設計,設計的好壞直接決定項目的質量高低、成本是否超支,優良的設計會產生較少的后續變更。當分包商提出由于設計變化造成的變更申請時,EPC承包商一般是無法向業主進行索賠,只能自己消化。EPC承包商經常為了趕進度壓縮設計周期,讓設計提前出圖或邊出圖邊干,看似提高了速度實則欲速則不達,造成后期整改工作量大,費用超支。

加強對設計的管理力度

EPC承包商的優勢在設計控制中,設計的節約將會帶來項目運行的節約。能否抓住設計變更是重中之重。EPC承包商應精心準備、周密籌劃,全面、細致、扎實地做好前期準備工作,為設計創造良好工作前提。用設計價格來控制設計質量,將設計質量的優劣與投資的節約掛鉤,促使設計單位提高設計深度、改善設計質量,將設計變更降到最低?,F場配備專業的管理人員,對設計變更實施有效的控制和審查,確保工程建設項目設計變更的規范化。

業主方引起的工程變更

通常,業主方引起的工程變更包括:推遲提交業主應提交的項目包括文件;總說明書的缺陷,包括差錯或遺漏、工作范圍變更;計劃調整指示;加速施工指示;工程暫停;有歧義的或相互沖突的合同條款;合同終止。工作范圍變更是最普遍的工程變更,通常表現為工作范圍的增減,是變更控制的主要對象。實踐中,工作范圍變更主要表現為新增工程,分為附加工程及額外工程。EPC工程總承包商應嚴格按工程總承包合同規定的項目范圍、業主要求實施工程,要求所有工程項目參與人員認真學習合同系列文件的條款,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各種規定及特殊要求,了解作為總承包商的合同責任、工程范圍及法律責任。

EPC總承包商引起的工程變更

EPC總承包商引起的工程變更涉及對合同有利和不利兩方面,一般包括:設計變更;材料設備變更;設備供應商變更;未能按計劃開工;施工措施變更;分包商履行合同的失敗;供應商履行合同的失敗;有缺陷的工序和低劣的工程;工期延誤。設計管理是EPC項目的重中之重,設計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承包商的項目效益。我國應用EPC總承包模式的實際操作過程中,業主通常在招標前負責部分設計工作,其設計深度也因項目而異。一般,業主給出的設計深度只到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EPC承包商需要完善初步設計并完成詳細設計。在EPC承包商的設計過程中,承包商設計部可能對業主原來的設計提出了優化建議書(設計變更不影響原工程的各類技術指標),業主經過慎重考慮后做出接受、拒絕或修改建議書的決定。按照國際慣例,EPC承包商提出設計優化給項目帶來的利益應由合同雙方分享。EPC承包商設計部在提出設計優化前應咨詢合同部的意見,充分考慮如何從設計優化中獲得最大利益。對于設計優化帶來的利益分配問題,EPC承包商在合同談判時就應當提出來,并在合同中明確具體的利益分配方式。

其他方引起的工程變更

其他方引起的工程變更一般包括下列內容:不可預見的工地地質條件及其他自然條件的改變;管理機構的變更;工程所在國的法律變動;勞動糾紛,當這些發生時EPC承包商應根據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業主變更申請。

分包商的變更索賠

在分包商向EPC承包商的索賠中涉及前期業主需要完成的工作如:廠區平整、地下復雜情況等應該由業主完成的工作或提供的資料。當承包商接到分包商的變更索賠時,發現這些變更的發生不是由于自身原因而是業主原因造成的,而在項目運行前期并沒有與業主及時溝通,造成解決問題時難以處理,使得EPC承包商無力解決或解決后費用大幅度超支。

分包商變更申請依據混亂

epc模式范文第2篇

關鍵詞:EPC總承包;變更管理1 EPC總承包模式簡析EPC是英文Engineering(設計)、Procurement(采購)、Construction(施工)的縮寫,是指一個總承包商或者承包商聯合體與業主簽訂承攬合同,并按合同約定對整個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試車)等工作進行承包,實現各階段工作合理交叉與緊密融合,并對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造價全面負責,工程驗收合格后向業主政工期刊/zgsfb/移交提供完整的可交付使用的工程項目,業主或業主代表管理工程實施的一種工程總承包模式。成功地運用這種模式能夠達到縮短工期、降低投資的目的。

2 EPC總承包模式下工程變更的界定通??偝邪贤幎?,變更是經業主指示或批準的、對業主要求或工程所做的變更。工程變更涉及業主要求的改變,業主要求主要指描述工程的目標(竣工工程的功能、范圍、質量和范圍要求,要求承包商提供的物品)、設計和其他技術標準,這部分要求主要反映在總說明書內。因此,對總說明書內容的改變一般為工程變更。

變更的起因,分以下幾種情況:一是業主的新要求,所發生的工程變更。二是設計、采購、施工實施中的一些實際情況,如現場施工條件無法達到要求,或發生不可預見因素等主客觀因素,影響中說明書要求內容的實施而發生的變更。三就是由EPC承包商根據EPC合同條件第13.2款:“承包商可隨時向雇主提交書面建議,提出(他認為)采納后將:①加快竣工,②降低雇主的工程施工、維護或運行費用,③提高雇主的竣工工程的效率或給雇主帶來其他利益的建議”,提出并經業主認可的新建議。業主通過發布指示或要求承包商提交變更申請資料的方式,提出工程變更。如果業主要求承包商提交變更申請資料,承包商應盡快做出書面回應。在承包商確認收到業主的變更指示后,工程變更才正式確立。

3 EPC總承包模式下工程變更的分類3.1 業主方引起的工程變更通常,業主方引起的工程變更包括:推遲提交業主應提交的項目包括文件;總說明書的缺陷,包括差錯或遺漏、工作范圍變更;計劃調整指示;加速施工指示;工程暫停;有歧義的或相互沖突的合同條款;合同終止。工作范圍變更是最普遍的工程變更,通常表現為工作范圍的增減,是變更控制的主要對象。實踐中,工作范圍變更主要表現為新增工程,分為附加工程及額外工程。EPC工程總承包商應嚴格按工程總承包合同規定的項目范圍、業主要求實施工程,要求所有工程項目參與人員認真學習合同系列文件的條款,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各種規定及特殊要求,了解作為總承包商的合同責任、工程范圍及法律責任。

3.2 EPC總承包商引起的工程變更EPC總承包商引起的工程變更涉及對合同有利和不利兩方面,一般包括:設計變更;材料設備變更;設備供應商變更;未能按計劃開工;施工措施變更;分包商履行合同的失敗;供應商履行合同的失敗;有缺陷的工序和低劣的工程;工期延誤。設計管理是EPC項目的重中之重,設計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承包商的項目效益。我國應用EPC總承包模式的實際操作過程中,業主通常在招標前負責部分設計工作,其設計深度也因項目而異。一般,業主給出的設計深度只到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EPC承包商需要完善初步設計并完成詳細設計。在EPC承包商的設計過程中,承包商設計部可能對業主原來的設計提出了優化建議書(設計變更不影響原工程的各類技術指標),業主經過慎重考慮后做出接受、拒絕或修改建議書的決定。按照國際慣例,EPC承包商提出設計優化給項目帶來的利益應由合同雙方分享。EPC承包商設計部在提出設計優化前應咨詢合同部的意見,充分考經濟期刊/jjqk/慮如何從設計優化中獲得最大利益。對于設計優化帶來的利益分配問題,EPC承包商在合同談判時就應當提出來,并在合同中明確具體的利益分配方式。

3.3 其他方引起的工程變更其他方引起的工程變更一般包括下列內容:不可預見的工地地質條件及其他自然條件的改變;管理機構的變更;工程所在國的法律變動;勞動糾紛,當這些發生時EPC承包商應根據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業主變更申請。

epc模式范文第3篇

PMC概念大型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 有其內在的客觀規律, 需要采用與之相適應的管理模式。項目管理承包作為一種新型的工程項目管理模式, 近20多年來通過不斷發展完善, 已經成為一種深受業主歡迎、特別適用于大型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模式之一。

PMC是項目可行性研究完成以后, 業主不是按照傳統模式對項目各個階段分司進行招標、選擇設計公司和工程承包公司完成相應的工作, 或選擇總承包商承包項目, 而是先選擇 (可以通過招標的方式) 技術力量較強、有豐富工程管理經驗的工程公司或咨詢公司對項目進行全面和全過程的項目管理承包。在這種管理模式下, 業主方面僅循保留很小部分的管理力量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一些關鍵問題進行決策, 而絕大部分的項目管理工作都由PMC承包商來完成。

代表業主進行項目管理的這家公司被稱作PMC承包商、它被定義為一個對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及試車負全面管理責任的組織, 必須具備完成項目所需的各方面的綜合管理能力。PMC承包商的責任既包括管理其他承包商, 同時也包括對其自身的管理。PMC承包商作為業主的代表或業主的延仲, 幫助業主在項目前期策劃、項目定義、項目計劃、項目融資, 以及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整個過程中實施有效的工程質量、進度和費用控制, 保證項目的成功實施, 達到項目生命周期技術和經濟指標的最優化。一般來說, PMC承包商不參與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開車等階段的具體工作, 但業主也會經常把一些具體的設計工作交給PMC承包商承擔, 這取決于業主與PMC承包商簽訂合同中所明確的PMC承包商的工作范圍。

EPC模式最早出現于西方國家私人業主工業與民用建筑, 特別是大型項目中:由于技術更新周期縮短和市場競爭壓力增大, 業主對項目關注重點由傳統的C (成本) 、P (質量) 、T (時間) 變為T (時間) 、P (質量) 、C (成本) :絕大多數的項目業主投資某一項目是為了基于項目的一個固定投資額和投產時間范圍內獲得經濟效益, 因此業主希望承包商投標價格是固定的包干總價, 并將工程施工過程中的絕大部分風險讓承包商來承擔。這樣, 在實踐中逐漸出現了EPC工程總承包模式。

隨著工程建設規模越來越大, 工程越來越復雜, 業主+PMC+EPC的模式出現。傳統項目管理階段劃分已不適于復雜項目管理的需要, 尤其是LNG項目投資特別巨大, 參建方眾多, 技術在國際上較新, 國內無參照項目可遵循等因素。

PMC的主要工作是根據業主的指令, 參與初步設計的評審工作, 根據初步設計, 開展項目管理設計, 編制項目管理文件, 參與EPC及相關承包商招標文件的編制工作。確定業主、PMC、EPC以及相關承包商的工作范圍和管理對策, 并以管理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形式明確下來, 為業主、PMC開展各方管理提供基礎。

在項目執行階段, 業主的主要工作是:項目的外部協調, 對PMC工作的監督、確認與考核, 對合同范圍外事項的控制, 對合同不履行或者合同不完全履行采取的控制, 以及業主項目部交代的事宜。PMC主要工作是:對EPC及業主直接委托的承包商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管理, 對合同執行成果進行確認, 對合同執行情況的考核, 根據業主授權, 對EPC及其業主直接委托的承包商對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采取的控制, 以及業主項目部交辦的事宜。

2 對策

業主+PMC+EPC的管理模式在項目管理尤其是采購管理上杜絕了一些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為采購工作順利開展創造了條件, 招標的結束、采購合同的簽訂并不代表著工程建設中采購管理的結束, 而且僅僅是剛剛開始, 有些采購合同簽訂后, 一些管理人員思想松懈了, 對合同的執行管理不力, 對催交催運督促不到位, 對貨物到場驗收環節不積極推進, 這些都是采購管理重要的環節是不容被忽略的, 怎對這些前緊后松的現象, 業主采辦處及時督促EPC承包商要對采購后期工作進行動態信息跟蹤管理, 通過建立模板, 按周反映采購后期動態的方式, 督促EPC加強采購后期采購管理工作, 由于信息收集來源于對采購后期過程的督促結果, 因此動態信息的反饋極大地促進了采購后期催交催運工作, 采購合同執行工作, 貨物到場驗收工作, 真正做到了每一筆采購物資設備的生產情況、發運情況、在途情況、清關通關情況、到場驗收情況了如指掌, 為采購管理收好了尾, 畫好了句號。

3 結語

業主+PMC+EPC的管理模式能夠適應大型項目建設項目管理的需要;能提高項目管理機構、精簡的管理機構, 能夠滿足項目建設的需要;工作界面的劃分清晰, 參建各方職責明確, 能夠有效地開展工作, 能夠及時發現問題, 解決問題, 能夠滿足新形勢下業主+PMC+EPC模式下項目采購管理的要求, 采購管理存在的問題鮮明具有代表性, 解決方案有針對性, 能夠有效解決采購管理中的具體而實際的問題。

摘要:本文從項目管理模式入手, 通過所學項目管理知識及運營管理的理念通過分析模式的利弊, 結合自身所從事的工作, 發現管理模式的優缺點, 發現在具體項目采購管理中的問題, 針對問題總結出的對策, 運用合理的評價方法, 采用科學的計算方法, 建立一套科學、公平、公正和公開的, 并適合中國石油唐山液化天然氣項目的項目管理方式, 以期達到項目進度、質量、費控、QHSE要求, 全面滿足項目建設需求。

關鍵詞:項目管理,采購管理,管理模式

參考文獻

[1] 世界銀行和國家財政部委托編寫.項目管理引論.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

[2] 劉家明項目管理承包——PMC理論與實踐.北京:人民郵電出版社.

[3] 中國石油天然氣管道局主編.石油建設工程總承包指導手冊.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

[4]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主編.石油工程建設單位項目管理指導手冊.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5] 烏云娜.項目管理策劃.北京:電子工業出版社.

epc模式范文第4篇

2016年5月1日起, 我國全面推行“營改增”試點, 將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 納入試點范圍。這既是國家實施結構性減稅的一項重要舉措, 也是一項重大的稅制改革。

建筑行業的企業包括建材、房地產、安裝、施工等領域, 由于涉及業務多、財務核算及稅務等環節復雜, 因此受到的影響相對于其他行業更明顯, 也面臨著諸多行業特有的問題, 導致“營改增”政策對施工企業的影響比較復雜, 主要問題有稅率及征收率、跨地區提供建筑業服務的報驗管理、預繳、開具發票、申報等。“營改增”打通了抵扣鏈條, 使建筑業的各個環節都能抵扣, 從而減輕了稅負。

作為中國建筑業重要的方向標, 建筑行業EPC模式符合中國國情, 順應時代潮流, 能在中國建筑業的應用中發揮巨大的優勢, 帶動中國建筑縱深發展,

2 ERP工程模式

EPC是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的英文首字母縮寫, 主要是工程項目一體化承包項目, 是指公司受業主委托, 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 并對其所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費用和進度進行負責。由于設計與采購、施工、試運行等業務相輔相成, 從而形成相互配合的統一的有機體。通過協同作戰, 能夠培養設計方案與施工工藝相協調配合的能力。

3“營改增”對ERP工程模式的影響

3.1 混合銷售和EPC總承包業務的政策依據不明確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40條規定, 包含貨物和服務的銷售行為稱之為混合銷售行為, 這類銷售行為在進行稅務繳納時, 應遵循分類稅務繳納的目標, 將服務項目和貨物銷售項目進行有效分割, 分別開展“營改增”稅務繳納工作。

另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 規定: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 不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 第40條規定的混合銷售, 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 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該公告的出臺, 明確了建筑安裝企業的一部分實務操作問題, 但是并沒有完全解決實際業務中的疑難問題, 比如, 建筑安裝企業外購設備或材料并安裝, 政策并沒有明確, 各地稅務機關的執行口徑不一, 有些是按照混合銷售業務按銷售服務征稅, 有些是按合同、財務分開核算為準, 企業存在一定的核算稽查風險。

建筑業安裝企業的業務特點之一, 就是外購各種設備材料、零件、元器件、電線電纜等, 組裝成成品為業主安裝調試, 在實務中, 如何界定是否為自產貨物, 在各地稅務機關的執行口徑也各有不同, 企業存在一定的稽查風險。

目前國家鼓勵建筑安裝企業向總承包模式轉變, 業務多元化和綜合性更加復雜。比如EPC總承包由于是同一項業務, 從同一個業主收取工程款, 而且業務密不可分, 按現行的政策規定, 屬于混合銷售, 但是各地稅務機關的執行口徑并不一致, 有些按銷售建筑服務10%稅率全額征收增值稅, 有些按照合同區分設計6%、設備材料采購16%、安裝施工10%來核算繳納增值稅, 由于沒有明確的政策規定, 造成企業存在稽查風險。

3.2 建筑業中“預收款”實行“工程未動稅款先行”, 使得企業稅款負擔加重

在建筑安裝施工行業, 合同簽訂后, 收取進場費、預付材料款等現象是非常普遍的, 但此時還沒有進項稅, 根據財稅[2017]58號文規定, 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 應在收到預收款時預繳增值稅,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 預征率為2%, 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 預征率為3%。在實務中, 這條規定會給建筑安裝企業的資金占用帶來很大的負擔, 表現在:

(1) 企業收到預收款, 此時還沒有備料, 意味著沒有進項稅抵扣, 卻要先繳納銷項稅, 在企業資金本來就周轉困難的情況下, 還要先預繳稅款, 無疑是給企業加重了負擔。

(2) 對于安裝企業來說, 外購設備并安裝, 按混合銷售10%的稅率核算, 由于設備價款占比較大, 整個項目基本不用繳稅, 甚至有留抵稅額, 預收款繳稅無疑造成企業多納稅。例如, 安裝公司承接鍋爐安裝項目, 合同價款1000萬, 按10%一般計稅稅率核算。外購的鍋爐價款700萬, 合同簽訂后, 收到30%預付款, 則預繳300×2%=6萬元稅金。

該項目應納稅額1000×10%-700×16%=-12萬元 (留抵稅額) 。由此可見, 收到預收款就預繳稅款, 對安裝工程企業會造成多繳納稅金。

3.3 應稅服務行為完成, 就視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建筑安裝企業的施工合同, 完成工程進度后向業主申請款項, 為了及時拿到工程款, 一般約定送審資料后超過一定天數, 視為業主認可工程量, 但實際業務中, 業主并沒有履行該條款, 造成施工方繼續墊支, 而如果界定該應稅服務完成, 要履行納稅義務, 則加重了施工企業的負擔。另外, 項目完工后業主久拖不結算, 很大程度上不愿意給施工方確認債權, 惡意拖欠, 但是該服務已經完成,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確認, 造成施工企業的資金嚴重占用, 影響了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4 對策建議

4.1 對業務類型實施有效劃分

ERP工程模式的實施, 會產生諸多經濟交易活動, 這對于經濟核算的準確性有很大的影響, 而且在實施ERP工程模式過程中, 納稅人會按照自身意愿進行銷售貨物和提供勞動力。這就需要對這兩方面進行分別核算, 在加深相關人員對核算歸類了解的同時, 減少稅務核算時出現問題的可能。對于銷售貨物來說, 應從貨物銷售數量的角度出發, 并利用“營改增”制度進行貨物銷售額計算。對于納稅人所提供的勞動力來說, 可以利用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核算納稅人所提供的勞動力。這樣不僅僅能夠保證納稅人銷售貨物和提供勞動力應納稅額的合理性, 對于相應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對于沒有參與分別核算的交易項目, 可以通過上級有關部門確定貨物銷售額, 這一核算方法在《營業稅改證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中有著明確的規定。對于ERP工程模式中混合型銷售行為來說, 應綜合分析貨物零售、批發和生產單位運行模式和稅務核算規章制度。盡可能保證混合型銷售行為綜合核算效果符合“營改增”要求。在提升銷售行為納稅效果的同時, 保障納稅人應有權益。

從以上論述中可以看出“營改增”在混合型銷售行為當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各類工程項目中, “營改增”缺乏專門的規章條例。因此在ERP工程模式條件下實施“營改增”稅務核算, 應遵循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原則。對于情況特殊的ERP工程模式來說, 必須采用分別核算模式, 只有這樣才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落實“營改增”改革目標, 進一步保障納稅人自身利益。

4.2 保證項目核定價格的準確性

對于ERP工程模式來說, 應按照“營改增”法規要求對該項工程實際金額進行合理分配, 同時保證費用分配的平衡性, 只有這樣才能減少“營改增”實行過程中出現問題的可能。與此同時, 還應進行輔助賬分別記錄工作, 按照輔助裝記錄要求進行納稅申報, 避免納稅人在稅務申報時出現申報不合理的現象。從納稅人的角度出發, 應要求相關人員按照“營改增”納稅方法規章條例進行會計核算, 如果納稅人在稅務申報時出現價格偏高和偏低等現象。需要有關部分對價格波動現象實施有效分析, 同時按照相關條例要求確定銷售額。為減少貨物銷售時出現稅款繳納不合理的可能, 可以采取分項目交易的方法, 有效彌補ERP工程模式在實施納稅工作時不合理的地方, 全面提升相應工程項目納稅的合理性。

4.3 確?;旌箱N售符合稅法效力要求

受ERP工程模式的影響, 各個工程項目施工單位對銷售材料和提供服務價款有很高的重視。這就需要在工程項目合同當中清楚表明材料銷售和提供勞動力的價款, 并按照“營改增”相關條例要求分別核算材料銷售和提供勞動力時需要繳納的稅額。從混合銷售的角度出發, 在進行稅務繳納時, 應保證相關人員對“營改增”相關條例有一個全面的了解, 并在混合銷售稅額繳納時, 靈活應用遠期政策, 按照工程項目施工規模和其他方面因素適當的調整混合銷售中各模塊應納稅額。為避免出現偷稅和漏稅等行為, 應保證ERP工程模式中納稅人嚴格遵循稅法規定, 這對于提升納稅人納稅積極性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4.4 對相應工作人員組織有效培訓

多項數據表明, “營改增”的實施對我國建筑施工行業有很大的影響。為此, 必須加強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職工對“營改增”的了解, 只有這樣才能避免相應工程項目在進行稅額和誰斷出現問題。一般來說, 在ERP工程模式下進行稅額核算, 會使用一系列專用發票, 這就需要保證相關人員對專用發票管理模式有所了解, 避免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專用發票丟失和稅務核算不準確等問題。而且做好專用發票管理, 還能保證后期增值稅抵扣工作順利開展, 全面落實“營改增”稅務核算目標。一般來說, 在ERP工程模式條件下簽訂合同時, 應將“營改增”條例規章表示出來, 介意保證合同雙方對“營改增”相關條例有所了解。并指導員工利用“營改增”規章條例處理工程項目中各項納稅業務, 全面提升各項納稅業務核算的準確性。

摘要:中國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營改增”試點, 對各大行業都產生了深遠影響, 作為各行業中情況最復雜、涉及面最廣的建筑施工行業, 更面臨著重大變化。本文從建筑業EPC工程模式出發, 介紹了“營改增”對其產生的影響, 并提出對策如下:一是劃分業務類型, 明確核算歸類;二是分清項目交易, 準確核定價格;三是規范混合銷售, 遵從稅法效力;四是提高員工業務素質, 做好稅收籌劃。

epc模式范文第5篇

1“工程中間交接”工作的依據

“工程中間交接”工作的依據主要有以下幾種文件:

1.1 工程建設委托合同, 批準的合同變更及有關協議、紀要等有效文件;

1.2 建設單位發布的有關工程交接的規定;

1.3 批準的工程建設技術文件、圖紙;

1.4 承包商提交的相關工程交工資料;

1.5 有關的法律、法規、施工規范、強制性標準;

1.6 國家/行業有關工程竣工交工的有關規定。

2“工程中間交接”工作流程

“工程中間交接”的基本工作流程:

2.1 EPC承包商編制工程中間交接計劃, 報建設單位或PMC批準后實施;

2.2 EPC承包商完成單機試車并合格, 單位工程達到機械竣工條件, 交工資料基本準備完畢, 提出單位工程中間交接申請;

2.3 建設單位或PMC審核、驗收中間資料, 組織“三查四定”、實物驗收, 監督不合格項整改并在EPC整改后復驗合格;

2.4 建設單位或PMC組織工程隨機資料、實物移交, 組織簽署“工程中間交接證書”;

2.5 進入聯動試車, 投料試車, 生產考核階段;

3“工程中間交接”的組織與分工

“工程中間交接”由誰來組織, 一般是在工程承包合同或建設單位/項目管理單位的程序文件中確定的。一般EPC承包商和建設單位或PMC的職責分工如下:

3.1 EPC承包商

3.1.1 按承包合同和設計文件的內容要求, 完成所有工程施工任務;

3.1.2 完成工程中間交接計劃、單機試車、機械竣工、交工資料準備等規定的所有工作;

3.1.3 負責工程中間交接的報驗工作;

3.1.4 參加工程中間交接的三查四定檢查, 并負責對工程缺陷的整改、封閉;

3.1.5 負責與工程接收單位的工作對接, 保證工程中間交接各項工作的平穩過渡;

3.1.6 遺留工程尾項的整改、完善工作。

4 建設單位或PMC

4.1 負責工程中間交接的組織工作, 提出對工程中間交接的管理規定、目標、要求;

4.2 組織對承包商編制的工程中間交接計劃、單機試車、系統試壓、吹掃、氣密等方案的審核與批準;

4.3 審查承包商的工程中間交接申請文件, 確認工程中間交接條件、組織工程中間交接驗收;

4.4 組織工程中間交接前的“三查四定”工作, 組織工程實體質量評審;

4.5 組織簽署工程中間交接文件, 編制工程中間交接工作總結。

5“工程中間交接”工作的條件

“工程中間交接”應在具備以下條件的基礎上進行:

5.1 工程按設計內容全部施工完成;

5.2 工程質量初評合格;

5.3 工藝管道耐壓試驗完成, 系統清洗、吹掃、氣密試驗完成、保溫基本完成;

5.4 靜設備強度試驗、無損檢驗、清掃完成;

5.5 動設備單機試車合格 (需實物料或特殊介質而未試車者除外) ;

5.6 大機組用空氣、氮氣或其他介質負荷試車完成, 機組保護性聯鎖和報警等自控系統調試、聯校合格;

5.7 裝置電氣設備調試完成, 具備送電條件;

5.8 儀表、防爆、防火等系統調試聯校合格;

5.9 裝置區施工臨時設施已拆除, 工完、料凈、場地清, 豎向工程施工完成;

5.1.0對聯動試車有影響的“三查四定”項目處理完成, 其它未完尾項責任、完成時間已明確。

6“工程中間交接”驗收的內容

6.1 工程資料類驗收內容:

6.1.1 按設計文件內容核實移交的主要實物工程量的符合性;

6.1.2 按工程分解結構核實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匯總表的符合性;

6.1.3 重要工程部位/關鍵設備的施工資料審查;

6.1.4 有關調試記錄的審核、驗證、交接;

6.1.5 HSE設施施工調試過程隱患處置措施及效果驗證記錄;

6.1.6 對安裝專用工具、剩余隨機備品備件、剩余安裝材料的帳、物交接;

6.1.7 未完工程、工程缺陷的整改確認表, 整改方案及完成時間的確認交接;

6.1.8 隨機技術資料的交接;

6.1.9 工程交工資料預驗收。

6.2 工程實體驗收內容:

6.2.1 按照工程實體驗收的具體內容, 對照驗收標準, 進行實體驗收;

6.2.2 按移交清單對安裝專用工具、隨機備品備件、剩余安裝材料進行清點驗收。

6.2.3 在工程實體驗收、工程資料驗收的基礎上, 綜合各參檢單位驗收意見, 對工程整體狀況作出驗收評估, 提出驗收結論, 并以此作為簽署工程“中間交接證書”的依據。

7“工程中間交接”的驗收

7.1 EPC承包商按“工程中間交接的報驗條件”的要求完成報驗準備, 并提出書面報驗申請;

7.2 建設單位或PMC組織驗收組成員對報驗的工程實體檢查驗收, 達到基本合格要求, 遺留不合格項不能影響裝置聯動試車;

7.3 工程交工資料整理力爭與工程同步, 并保證各類資料的真實, 準確, 完整;

7.4 建設單位或PMC組織驗收評審, 達到工程中間交接條件、經驗收合格的, 組織簽署“工程中間交接證書”;

摘要:本文對工程建設中“工程中間交接”的定義、作用和意義、工作流程和職責分工等內容進行了說明, 并詳細闡述了組織實施的工作要點和具體要求。

epc模式范文第6篇

1 長輸管道施工的特點

早在二十世紀, 發達國家就已經開始利用管道作為資源運輸的方式, 長輸管道就是常見的油氣運輸方式, 廣泛應用于天然氣、石油等能源運輸領域, 在能源運輸領域發揮著關鍵作用。在發達國家中原油管輸量占總輸量的百分之八十到百分之九十, 這說明油氣運輸管道化已成為必然趨勢。相關統計數據顯示, 目前全球建設長輸管道總長度已超過8.2×104km, 年均增長百分之七[1]。其中, 中國管道建設長度已超過六萬千米, 例如, 西部原油管道、川氣東輸管道、北油南運管道、西氣東輸二線、中亞天然氣管道等。長輸管道施工與其他一般工程項目施工有所不同, 相比之下長輸管道工程量更大、管道直徑大、線路長。所以在施工過程中途徑多個省市, 具有移動性、高強度、擴地區、無依托等特點, 使得多點施工時信息傳遞困難, 組織協調工作難度大。相距上千公里同時開工時, 若采用傳統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 便無法有效進行管理, 如果施工現場發生地質問題或重大施工事件, 就不能及時得到處理。并且這些管道工程都屬于隱蔽工程, 需要埋地鋪設, 若施工中施工質量難以得到保障, 帶著隱患將管道埋入地下, 后果不可設想, 不僅不利于維護, 還會帶來安全隱患, 本身這些管道所處環境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復雜性, 易發生腐蝕, 若加上施工質量問題, 極有可能導致油氣的泄漏, 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污染, 甚至引起爆炸和火災。因此, 必須改革施工管理模式, 積極融入EPC, 以提高施工質量, 降低隱患發生的可能, 減少污染環境幾率。

2 EPC模式下的長輸管道施工管理

EPC是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設計、采購、施工) 三個英文單詞的簡稱, 即工程總承包, 提出于二十世紀八十年代, 指建設單位作為業主將建設工程發包給總承包單位, 由總承包單位承攬整個建設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 并對所承包工程的造價、工期、安全、質量進行全面管理, 直到竣工驗收的工程承包模式。這種模式目前在國際工程建設中應用非常普遍, 我國在頒布《建筑法》后也開始推廣和應用EPC模式, EPC模式開始融入房地產開發、大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與傳統承包模式相比, EPC模式的應用不僅有利于整個工程項目方案的優化, 更有利于設計、采購、施工各階段工作的銜接, 能夠有效克服設計、采購、施工相互制約和相互脫節的矛盾, 從而降低施工成本, 提高施工質量, 保障投資效益。EPC模式下, 施工質量責任主體明確, 一旦發生質量問題, 很快就能夠確定質量責任和責任承擔方。我國長輸管道工程中應用EPC模式較晚, 二零零四年西部油管建設項目是我國首次采用EPC模式。二零零六年, 蘭銀輸氣管道工程再次采用EPC模式, 自此我國長輸管道建設的項目管理正式進入EPC管理階段[2]。隨后不久陜京三線、澀寧蘭復線、蘭鄭長輸線、西氣東輸線的建設中都應用了EPC模式。EPC模式下的長輸管道施工管理, 優化了資源配置, 降低了項目風險, 實現了項目增值, 提高了工程利潤, 且有利于施工質量控制, 很好的解決了油氣開發過程中運輸難題, 彌補了傳統成本模式的功能缺陷。但由于我國EPC起步較晚, 仍處于發展階段, 相關理論不夠成熟, 運作機制不夠規范, 所以長輸管道工程施工中應用EPC時應不斷吸取外國先進經驗, 充分發揮設計的主導作用。設計是影響工程造價和后續施工的關鍵因素, 整個工程施工中都要把設計作為依據, 合理的設計是順利開展施工活動的前提條件。EPC模式下的施工管理要求對設計、采購、施工都進行考慮, 所以除了要考慮到設計問題, 發揮設計的主導作用外, 還要做好采購過程管理。施工質量和材料及設備密不可分[3]。施工設備選擇方面要滿足施工安全要求, 符合施工工藝要求。材料選擇要結合施工技術標準, 采購合格材料, 杜絕劣質材料入場, 采購前要先確認圖紙, 采購規格相符的材料。施工管理中首先要確定管理計劃, 制定管理策略, 明確管理目標。其次, 要制定管理制度, 制度的制定能夠為管理工作開展提供依據, 指明方向, 保障管理力度和工作的落實。最后, 要構建合理管理機制, 保障管理有效性。但EPC模式不同于傳統模式, 應用中除了要結合長輸管道工程施工特點外, 還要考慮到國內政治、經濟形勢, 從而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EPC模式。

3 結語

油氣能源對經濟發展, 科技進步都有著重要意義, 是我國社會主要能源,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 對油氣能源的需求量越來越大, 這使得長輸管道工程施工項目越來越多。想要保障施工質量, 降低施工成本, 長輸管道工程中應積極融入EPC模式。

摘要:新時代背景下, 傳統施工管理模式已不能滿足長輸管道建設發展需求?;贓PC模式下的施工管理能夠有效提高管理質量, 發揮管理職能。本文將針對EPC模式下的長輸管道施工管理展開分析和研究。

關鍵詞:EPC模式,施工管理,長輸管道

參考文獻

[1] 任忠超.基于EPC模式的天然氣長輸管道施工質量管理研究[J].化工管理, 2015, 10:117-118.

[2] 王金陽.EPC管理模式下長輸管道完善竣工資料編制的新思路[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 2012,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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