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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源范文

2023-09-21

飲用水源范文第1篇

隨著我鎮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公眾對水源質量、數量的要求不斷提高,飲用水源的保護是保障人民健康生活,社會和諧發展的重要舉措 ,為進一步加強我鎮飲用水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四創兩爭”各項要求,深入落實市委市政府、“兩區”管委會的部署嚴格執行水資源保護法律、法規,圍繞保護水環境,保障飲用水安全目標,加強和規范水源區保護和管理,規范水事活動、強化生態建設、治理水環境、增強涵養水源功能,在保障水資源質量和可持續利用的同時,推進我鎮經濟、社會、環境、人口的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的原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參與。 2.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屬地村委會負責制,建立鄉、村聯動機制,層層分解落實明確責任。

3.堅持規劃定位,依法保護的原則。

4.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穩定的原則,保護優先,疏導結合,妥善解決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問題。 5.堅持遠近結合的原則,實施近期綜合整治與遠期長效機制建立相結合。

(三)總體目標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兩區”管委會[2011(111)]號文件的要求,堅持“兩手抓”,標本兼治,繼續實施生態建設、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人口轉移四大工程,雖然2011年我鎮的飲用水資源質量有了明顯好轉;預計到2012年底,爭取讓木戛利水庫的水質穩定在ⅱ類水(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下同),村委會,自然村的飲用水源水質達到水功能區飲用水源地下水質標準。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飲用水源保護管理工作,決定成立以鎮長***為組長的工作小組,分管領導***為副組長,鎮直各單位、村委會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水務科,由水務科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督促和協調村委會、村組飲用水源區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各村委會、村組要成立相應機構,負責本行政轄區內飲用水源區保護管理工作,分解任務目標,形成“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鎮、村、組四級聯動”的水源保護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鳳合鎮飲用水源保護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加強組織領導,協調督促各級各部門落實各項水源保護措施,對管委會下達的水源保護的各項目標任務制定工作方案、對目標任務進行分解,定性、定量、定人,建立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盡其責、通力協作強勢推進的工作機制,做到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項項有指標、件件有落實。

三、整治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科學規劃,區分管理。飲用水源要科學界定,合理設立水源保護區。水源保護區的設置和污染防治要納入鎮、村、組各級相關總體規劃控制范圍和水污染防治規劃,編制科學合理的水源保護規劃。

牽頭單位:水務科 責任單位:各村委會

(二)加強生態建設。在我鎮轄區飲用水源區內構筑“生態修復、生態治理、生態保護”三道防線。

1.加大植樹造林、退耕還林力度。在我鎮轄區飲用水源區法定責任田和承包地以外耕地全部退耕還林。

牽頭單位:林業站 責任單位:各村委會

2.大力開展水庫、河道木本濕地建設。在我鎮轄區內水庫、壩塘、河道、溝渠的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線之間適宜地帶種植杉類林木,建設木本濕地。

牽頭單位:林業站 責任單位:各村委會

(三)全面查污、清污、控污、截污

1.禁止畜禽養殖。嚴格執行《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集中式引水源》保護的實施意見(昆通[2009]7號)文件、《“兩區”飲用水源區保護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倘辦通[2011]111號)文件精神,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及集鎮水源保護區嚴禁畜禽養殖,二三級保護區禁止規?;B殖,其余水源保護區實行圈養、禁止放牧,做好畜禽養殖糞便無害化處理。

牽頭單位:農科站 責任單位:各村委會

2.加強水源清潔保護。對飲用水源區水域進行整治。在引用水源水庫和主要入庫河道、集鎮、村組水源區建立水源清潔保潔長效機制,對水庫、河道漂浮物、淤泥、雜草和水源區內牢記實行即時打撈清運,確保引用水源清潔。

牽頭單位:規化站 責任單位:各村委會

3.開展垃圾、廢棄物清運整治。對集鎮、村組水源區內環境衛生進行綜合整治,完成水源區垃圾、廢棄物等污染源的普查、清理、運輸、處理,徹底消除集鎮、村組飲用水源區的污染隱患。

牽頭單位:規化站 責任單位:各村委會

4.污水治理。按照2012年飲用水源區集鎮污水收集處理率達90%、二級保護區村莊污水收集處理率達70%、三級保護區村莊污水收集處理率達50%的目標,加快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污水處理外排的廢水水質必須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3838—2002)一級A標準,回用水的水質達到國家城縣污水再生利用相應標準。污水處理后,要通過自然濕地過濾進化,再進入公共水域。

牽頭單位:水務科 責任單位:各村委會

5.墳墓集中整治。將水源保護區分散雜亂的墳墓進行集中整治。完成木戛利水庫、王家灣水庫水源地整治工作,進一步完成集鎮及村組水源保護區分散墓地的整治工作。

牽頭單位:民政辦 責任單位:各村委會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主體。飲用水源的保護實行屬地政府負責制,鎮直各單位,各村委會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水源區保護工作。

(二)強化目標考核。黨政綜合辦要把加強水資源保護作為鎮直各部門和各村委會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科學考核評價體系。根據水源保護的工作任務,設立不同考核分值,納入對各單位及各村委會的考核內容。年終有黨政綜合辦對各村委會水源保護工作任務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五、工作計劃

為完成上述工作任務,實現改善水質,改善生態環境的目標,整個保護整治行動要求按四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宣傳動員(時間2011年3月12日-3月31日)2011年3月31日前召開全鎮水源地保護、退耕還林和分散墓地集中遷移工作會。

第二階段:摸底調查,貫徹落實,督導推進(時間2011年3月18-10月31日)

2011年4月30 日前,由鎮人民政府負責,指導鎮直各單位及村委會,組織開展飲用水源區環境整治工作,對飲用水源區排污口、排污量、畜禽糞便及垃圾亂堆亂放情況、法定承包地以為耕地面積,分散墳墓數量等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普查并徹底消除飲用水源地污染源。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水源保護區散墓集中整治工作。2011年完成木戛利水庫、集鎮水源保護區等重點法定承包地以外耕地的退耕還林任務。2012年前完成全面取締水源保護區內的畜禽養殖,引導水源保護區周邊農民調整種植結構,杜絕農業面源污染。

鎮人民政府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具體組織開展整治工作。牽頭指導單位負責督促檢查和指導,并與鎮人民政府、各村委會共同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穩步推進。

第三階段:總結評估(2011年11月5日-12月31日) 總結年度工作中的成績、經驗教訓、存在問題、缺點和不足,提出下步保護治理工作建議,通過對行動成果的鞏固,建立飲用水源保護長效機制。

***鎮農林水綜合服務中心水務科

飲用水源范文第2篇

1 評價方法

1.1 評價項目

監測項目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3838-2002) 中基本項目和補充項目除化學需氧量外的28項, 評價項目為除水溫外的其他27項。參與評價的項目分為三類, 即第一類——對人體危害程度嚴重且經水廠處理后難以消除的項目, 第二類——經自來水廠處理后出水水質能夠達標的項目;第三類——除第一類、第二類以外的其它參加評價的項目 (詳見表1) 。

濃度單位:mg/L

1.2 評價方法

水質指數的計算分三個步驟如下。

(1) 單項指數 (Ii) :計算方法為:當實測值Ci處于C≤C

式中:Ci為i項評價項目的實測濃度;

Ciok為i項評價項目的k級標準值;

Ciok+1為i項評價項目的k+1級標準值;

Iiok為i項評價項目的k級標準指數。

(2) 分類指數:在單項指數的基礎上計算分類指數。

(1) 對第一類項目取單項指數最高者為該類的分類指數; (2) 對第二、三類項目均取各單項指數和的均值。

(3) 水質指數 (WQI) 取上述三類分類指數中的最高者。

1.3 水質評價

根據WQI值, 按表2評價水質狀況。

2 實例解析

2.1 單項水質指數計算

(1) 當項目濃度小于Ⅰ類標準時, 以銅為例, 銅的Ⅰ類標準值為0.01mg/L, 銅的單項指數Icu=[ (0.00 36-0) / (0.01-0) ]×20+0=7.2

(2) 當項目濃度處于Ⅰ類標準和Ⅱ類標準之間, 以糞大腸菌群為例, 其Ⅰ類標準值和Ⅱ類標準值分別為200個/L、2000個/L, I糞大腸菌群=[ (1700-200) / (2000-200) ]×20+20=37。

(3) 當項目濃度處于Ⅱ類標準和Ⅲ類標準之間, 以氨氮為例, 其Ⅱ類標準值和Ⅲ類標準值分別為0.5mg/L、1.0mg/L, INH 3=[ (0.83-0.5) / (1-0.5) ]×20+40=53。

(4) 當項目濃度處于Ⅲ類標準和Ⅳ類標準之間, 以高錳酸鹽指數為例, 其Ⅲ類標準值和Ⅳ類標準值分別為6mg/L、10mg/L, ICODMn=[ (6.5 8-6) / (10-6) ]×20+60=63。

(5) 當項目濃度處于Ⅳ類標準和Ⅴ類標準之間, 以總氮為例, 其Ⅳ類標準值和Ⅴ類標準值分別為1.5mg/L、2.0mg/L, ITN=[ (1.63-1.5) / (2.0-1.5) ]×20+80=85。

(6) 當項目濃度大于Ⅴ類標準, 以總磷為例, 其水質指數ITP>100。

2.2 水質評價

第一類項目的分類指數為0, 第二類項目的分類指數為48, 第三類項目的分類指數為>100。因此, A水庫的水質指數>100, 水質狀況為極差。

2.3 水質指數計算中某些細節的處理

(1) 未檢出項目的指數可簡單計為零。

(2) 當pH值處于6-9范圍內時, 其指數以0記;當pH值超過上述范圍時, 其指數計為100。

(3) 溶解氧的計算:把大于飽和溶解氧的測值作未檢出處理, 飽和溶解氧的計算公式為:4 6 8/ (水溫+3 1.6) 。

(4) 當標準中兩分級值或多分級值相同時, 單項指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即:

以五日生化需氧量為例, 其而Ⅰ類標準值和Ⅱ類標準值相同, 均為3mg/L, Ⅲ類標準為4mg/L, IBOD5=[ (3.4-3) / (4-3) ]×20×2+20=36。

(5) GB 3838-2002中補充項目的計算方法:以硫酸鹽為例, 其標準值為250mg/L, 其單項指數計算如下:ISO4=33.20/250×60=8。

3 建議

(1) 作者在應用本評價方法時發現, 水源地水質狀況主要為優、良、極差三級, 少數為尚好, 沒有出現較差和差, 主要原因是:當某個項目濃度大于Ⅴ類標準時, 其單項指數一律計為>100, 即只要有一個項目濃度大于Ⅴ類標準, 整個水源地的水質將變成極差, 作者認為這樣的結果不一定能反映整個水源地的水質。因此, 建議當第二、三類項目濃度大于Ⅴ類標準時, 其單項指數計為100。

(2) 建議總氮不參與評價, 因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3838-2002) 氮指標體系缺乏嚴謹性和一致性??偟?蛋白質+氨基酸+尿素+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 總氮不會少于等式右邊的其中一項, 然而在GB3838—2002標準中, 氨氮、硝酸鹽氮和總氮的標準值三者未找到好的銜接點。以Ⅲ類水質標準為例, 總氮的標準值為1.0mg/L, 氨氮標準值也為1.0mg/L, 硝酸鹽氮的標準值為10mg/L。那么對湖庫和飲用水源而言, 氨氮和硝酸鹽氮這兩個指標設置欠嚴謹, 邏輯上缺乏一致性, 因此建議總氮不參與評價。

(2) 在實際計算中, 水質指數的計算比較繁瑣, 應用標準時容易出錯, 因此建議一定要編寫程序使計算過程簡化。作者先用VB編寫了一個小軟件, 數據要一個個錄入, 有點麻煩。后又用Excel編了一些公式, 主要運用了“if”、“and”、“or”三種函數, 建立了兩個工作表, 原始數據放在左表, 公式放在右表, 把兩個表關聯起來, 只要在左表錄入數據, 右表馬上就出來結果, 用起來方便快捷。

摘要:開展飲用水源地水質月報能充分體現公眾對水質的知情權, 使公眾能及時了解水源水質狀況, 引導公眾支持和參與水資源的保護工作。本文主要介紹了廣東省水質月報評價方法, 通過實例解析詳細介紹水質指數計算中某些細節的處理方法, 最后提出三點建議。

關鍵詞:飲用水源地,水質月報,水質指數,實例解析

參考文獻

飲用水源范文第3篇

1.1 工作背景

《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在“六、完善環境保護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中提出“ ( 二) 提高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水平”。其具體任務是“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調查評估, 推進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保護范圍的劃定工作。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綜合整治。建立和完善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管體系, 加大執法檢查力度。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 提高農村居民水源保護意識。在有條件的地區推行城鄉供水一體化。”

《全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十二五”規劃》 (環發[2012]75號) 中提到要“加快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保護范圍劃定工作。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作, 依據有關技術規范要求, 科學劃定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分散式飲用水水源保護范圍, 明確環境保護要求。針對調查評估中發現的環境問題, 抓緊制定和落實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

《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規劃》中提出要“強化水源保護。①劃定水源保護區或保護范圍;②加強水源防護;③加強宣傳教育”等內容。

《全國農村環境質量試點監測工作方案》 ( 環發〔2014〕125 號) 中提到:“力爭到2020 年實現農村環境質量例行監測, 基本說清全國和區域農村環境質量狀況、變化趨勢和潛在風險。”其中, 農村環境質量監測以縣域為基本單元, 選擇一定數量的代表性行政村莊, 開展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

1.2 農村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情況

為督促推廣水源地綠色生態項目。市農業局在地表水源二級保護區范圍內和地下水源一級保護區建設無公害、綠色農產品生產基地33 家, 認定基地面積17.5 萬畝, 認證產品112 個;以測土配方施肥和有機肥推廣為重點, 全市推廣面積490 萬畝, 建設萬畝示范方52 個, 節省化肥投入9800 噸;通過病蟲害防治專業服務、無人植保機全市節省農藥投入120 噸, 實現節藥5.2% ;建設清潔生產示范點6 個, 示范面積2900 畝。

2 調查與評價結果

2.1 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質量狀況

本次調查水源地共3 處, 全部為地下水類型, 總服務人口共計約0.8 萬人。地下水型農村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項目共計23 項指標, 采用單項組分法進行評價。

大河鎮北故城村水質類別Ⅴ類, 超標指標總硬度 ( 以Ca CO3計) , 超標倍數0.3667 ;上寨鄉上寨村水質類別Ⅳ類, 超標指標總硬度 ( 以Ca CO3計) , 超標倍數0.1333 ;上莊鎮小宋樓村水質類別Ⅴ類, 超標指標總硬度 ( 以Ca CO3計) , 超標倍數0.2489。

2.2 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環境管理情況

各村飲用水源目前均未劃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 分散式飲用水水源保護范圍) , 也沒有規范的飲用水源保護標識。

2.3 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污染源情況

根據調查, 各村水源周邊范圍內均未有工業污染源。調查的各村生活污水均為無組織排放。飲用水源主要位于村邊, 周邊主要為農田, 各村農田主要種植作物為小麥和玉米。

3 主要結論

本次調查的3 個農村飲用水水源, 分布在3 個縣, 3 個村。近三年來各飲用水水源地均未發生水污染事故, 大河鎮北故城村、上莊鎮小宋樓村水質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 (GB/T14848-1993) Ⅴ類標準, 上寨鄉上寨村水質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 (GB/T14848-1993) Ⅳ類。

4 主要問題和對策建議

4.1 主要問題

①基礎建設不足。農村飲用水水源點多面廣量大, 目前未能劃分明確的水源地保護區, 缺乏規范的水源地保護標示, 防護措施不足, 水源地監測制度不完善。②管理責任不清。目前農村飲水水源歸屬及管理部門不統一, 歸屬與管理均處于多頭管理狀態, 造成責任不清、配合不足, 難以形成合力。③飲用水保護意識薄弱。個別地區群眾對水源地保護工作的情況缺乏深入了解, 對相關的保護措施也知之甚少, 對飲用水源環境保護重視不夠。

4.2 對策建議

①制定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相關的規章制度, 推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劃分工作, 設立明確農村飲用水水源地標示標牌, 建立完善的飲用水定期監測制度。②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的組織領導, 明確各部門職責, 逐步形成政府統一領導, 各部門各司其職的管理機制。③不斷加大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的環境保護整治力度, 發展生態農業和有機農業, 建設無公害、綠色農產品生產基地, 減少化肥、農藥對飲用水水源的影響。④加大水源保護工作宣傳力度, 宣傳飲用水源地保護的重要性, 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提高全民意識, 努力形成全社會重視飲用水源地的良好氛圍。

摘要:加快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保護范圍劃定工作。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工作, 依據有關技術規范要求, 科學劃定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分散式飲用水水源保護范圍, 明確環境保護要求。針對調查評估中發現的環境問題, 抓緊制定和落實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

飲用水源范文第4篇

1 本溪市典型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現狀調查

1.1 水源地類型

本次主要調查鄉鎮集中式供水, 供水人數大于1000人的水源地。水源地類型主要為河流型水源地, 湖庫型水源地和地下水型水源地。

1.2 水源地周邊環境調查

調查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內工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及其他點源 (包括分散式畜禽養殖、農業面源和網箱養殖) 的污染情況。

1.3 水源地環境評價標準

(1) 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3838-2002) , 河流型和湖庫型水源地水質達到Ⅲ類以上可以作為飲用水源。

(2) 根據《地下水質量標準》 (G B/T14848-93) , 地下水型水源地水質達到Ⅲ類以上以及部分達到Ⅳ類水質經處理后也可以作為飲用水源。

(3) 根據《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5749-85) , 飲用水質分三級, 農村給水水質應達到二級以上, 特殊情況下, 如水源選擇和處理條件受限制的地區, 允許按三級水質處理。

2 典型鄉鎮飲用水水源水質調查結果分析

2.1 水源地類型分析

本溪市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類型主要為河流型水源地、湖庫型水源地和地下水型水源地。從水源地的數量、服務人口和取水量角度來說, 本溪市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供水是以地下水型水源為主。本次調查了44個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 其中重點調查了10個典型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 (如表1)

2.2 水源水質情況

本溪市典型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況見表2。

由表2可以看出, 本溪市典型鄉鎮集中式水源地水質情況較好, 其中1個湖庫型水源地水質為Ⅳ類, 水源地水庫綜合營養指數為輕度富營養, 主要污染指標為硝酸鹽硝酸鹽超標的主要原因是水源地周圍農業面源污染;河流型水源地水質較好;地下水型水源地7個水質能達到Ⅲ類, 水質較好, 主要污染指標為總大腸菌群, 總大腸菌群超標的主要原因是水源地周圍生活污水隨意外排, 生活垃圾亂堆。

2.3 水源地環境稟賦情況

本次環境稟賦主要對飲用水水源地的自然條件進行調查, 分析水源地選址合理性。地表水型水源地環境稟賦綜合利用區域地表水環境質量成果, 調查水源地受上游來水水質影響的情況;地下水型水源地環境稟賦是利用水文地質埋藏條件等指標, 調查地下水型水源地選址合理性和存在的問題。本溪市3個地表水型水源地上游來水水質為Ⅱ類, 水質較好, 水源地選址合理;7個地下水型水源地以潛水型為主, 上游地表水水質較好, 水源地環境稟賦均較好。

2.4 水源地周邊污染源調查

根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 對典型鄉鎮水源地水源保護區進行了劃分, 并調查了水源地一級和二級保護區內污染源情況, 分析水源地保護區污染源結構特征。調查結果為10個典型水源地保護區內均無工業污染源, 水源地污染源主要為生活污染源和農業面源。

2.5 水源地環境監管

水源地環境監管主要從水源保護區管理、監測能力和應急能力三個方面進行調查。本溪10個典型鄉鎮水源地近三年均未發生水污染事故, 保護區管理上較欠缺, 保護區均劃分待批復, 并且有3個水源地保護區內存在排污口。水源地監測能力較差, 并且有6個水源地無應急預案。

2.6 水源地環境風險

主要調查水源地保護區內違章建筑、污染企業和危險品運輸等影響水源地的高污染高風險污染源。經過調查, 3個地下水型水源地在保護區內存在加油站等違法建筑, 并且1個水源地存在危險品運輸風險。

3 農村飲用水源環境保護對策建議

3.1 加強水源地污染防治

(1) 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取締排污口, 拆除違章建筑, 禁止一切排污行為和可能污染水體的行為。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 禁止超標排放污染物, 禁止新建、擴建會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 禁止傾倒垃圾[3]。

(2) 加大農業面源治理力度, 提高農藥化肥的施用效率, 加強分散畜禽養殖監管, 發展生態農業[4~5]。

(3) 進一步做好水源保護區內的生態保護和水土保持工作, 加大湖 (庫) 區周邊退耕還林力度, 防治水土流失。

3.2 加強水源地監控預警

(1) 根據水資源條件, 制定水源地安全保障的應急預案, 增強防御突發污染事故、連續干旱和特殊干旱等安全供水風險的能力。

(2) 開展飲用水水源水質的定期監測, 加強飲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污染物尤其是有機污染物的監控, 提升飲用水水源地監管能力和水平[6]。定期發布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信息。

3.3 加強環保宣傳教育

(1) 加強農村水環境保護的宣傳力度, 提高環保意識。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各類宣傳冊廣泛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輿論宣傳和科普宣傳, 及時報道和表揚先進典型, 使社會大眾意識到飲用水源地保護的緊迫感和責任感[7]。

(2) 充分調動鄉鎮居民參與水源地環境保護的積極性[8]。鼓勵水源保護區附近居民使用無磷洗衣粉, 節水灌溉, 科學施肥, 維護鄉村環境整潔, 舉報各類破壞水源地環境的違法行為。

3.4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1) 集中式供水有利于統一管理和監測, 應加大鄉鎮集中式供水廠建設。對現有的集中式供水廠應改進制水工藝, 增強供水廠處理能力, 針對性的進行水質處理, 保證飲用水水質質量, 確保水質安全[9]。

(2) 建設農村污水和垃圾集中處理設施。興建農村污水處理廠, 確保居民生活污水處理達標排放;建設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 各村民組和居住相對集中地地方勢力垃圾箱, 逐步實現廢物資源化處理。

3.5 完善環境管理機制和環境政策

(1) 明確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目標責任, 成立飲用水水源地管理機構, 明確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管理責任人, 建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評估考核, 實施水源地信息公告制度[10]。

(2) 建立水源地生態補償機制, 明確生態補償原則、標準及補償資金的運營管理, 建立健全有利于環境保護的激勵約束長效機制;制定“以獎促制”經濟政策, 通過開展以獎促制, 加強水源地保護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搞好生態修復, 推動重點污染點源和面源治理, 實現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目標。

摘要: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直接影響著群眾的健康, 水源地環境保護具有重大意義。本溪市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以地下水型水源地為主, 通過對10個典型水源地周圍環境調查及水質檢測, 得出水源地水質評價結果, 水源地水質較好、環境稟賦較好, 水源地保護區內以生活污染源和農業面源為主, 水源地環境監管較差。針對水源地環境現狀, 提出了保護和改善農村水環境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農村飲用水源,現狀,對策建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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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源范文第5篇

一、水源

原則上講,凡是水量、水溫能夠滿足用戶制熱負荷或制冷復荷的需要,水質對機組設備不產生腐蝕損壞的任何水源都可作為水源熱泵系統利用的水源,既可以是再生水源,也可以是自然水源。

1. 再生水源

是指人工利用后排放但經過處理的城市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礦山廢水、油田廢水和熱電廠冷卻水等水源,有條件利用再生水源的用戶,變廢為利,可減少初投資,節約水資源。但對大多數用戶來說,可供選擇的是自然界中的水源。

2 .自然界中的水源

自然界中的水分布于大氣圈、地球表面和地殼巖石中,分別稱之為大氣水、地表水和地下水。陸地上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均來自于大氣降水。 地表水中的海水約占自然界水總儲量的96.5%。濱海城市有條件利用海水,國外有應用海水作熱泵水源的實例。我國一些沿海城市利用海水作工業冷卻水源已有多年歷史。近年,國內有用海水作熱泵水源的研究,但海水水源熱泵技術的實用化尚待時日。陸地上的地表水,即江、河、湖、水庫水比海水和地下水礦化度低,但含泥沙等固體顆粒物、膠質懸浮物及藻類等有機物較多,含砂量和渾濁度較高,須經必要處理方可作熱泵水源。 地下水是指埋藏和運移在地表以下含水層中的的水體。地下水分布廣泛,水質比地表水好,水溫隨氣候變化比地表水小,是水源中央空調可以利用的較為理想的水源。

3.水量與水源的選擇

水量是影響水源熱泵系統工作效果的關鍵因素,一項工程所需水量多少由該工程負荷與機組性能確定,所選擇的水源水量應滿足負荷要求。如果其他各種條件均具備,但水量略有不足,其缺口可采取一定輔助彌補措施解決。如水量缺口較大,不能滿足負荷要求,就應考慮其他方案。 就某項具體工程而言,應從實際情況出發,判斷是否具備可利用的水源。不同工程的場地環境和水文地質條件千差萬別,可利用的水源各不相同,應因地制宜地選擇適用水源。當有不同水源可供選擇時,應通過技術經濟分析比較,擇優確定。

二、水質

自然界中的水處于無休止循環運動中,不斷與大氣、土壤和巖石等環境介質接觸、互相作用,使其具有復雜的化學成分、化學性質和物理性質。應用水源熱泵時,除應關心水源水量外,還應關注水的溫度、化學成分、渾濁度、硬度、礦化度和腐蝕性等因素。但是,目前對水源熱泵所用水源的水質尚無有關規定,本文所提數據參考了冷卻水水質標準和某些地下水回灌水質的有關規定。

1. 溫度

地表水水溫隨季節、緯度和高程不同而變化。長江以北和高原地區,冬季地表水結冰,無法利用于制熱供暖。夏季水溫一般低于30℃,可用于制冷空調。 地下水水溫 隨自然地理環境、地質條件及循環深度不同而變化。近地表處為變溫帶,變溫帶之下的一定深度為恒溫帶,地下水溫不受太陽輻射影響。不同緯度地區的恒溫帶深度不同,水溫范圍10—22℃。恒溫帶向下,地下水溫隨深度增加而升高,升高多少取決于不同地域和不同巖性的地熱增溫率。地殼平均地熱增溫率為2.5℃/100m,大于這一數值為地熱異常。富含地下水的地熱異常區可形成地熱田。據1997年統計數字,全國已發現地熱點3200多處,開發利用130 處地熱田,年開采地熱水3.45億m3。目前,許多地熱用戶排放棄水溫度較高(約40℃)。應用水源熱泵可使棄水中的30℃溫差得到再利用,大大提高地熱能利用率。 2. 含砂量與渾濁度

有些水源含有泥沙、有機物與膠體懸浮物,使水變得渾濁。水源含砂量高對機組和管閥會造成磨損。含砂量和渾濁度高的水用于地下水回灌會造成含水層堵塞。用于水源熱泵系統的水源,含砂量應<1/20萬,渾濁度<20毫克/升。如果水源熱泵系統中裝有板式換熱器,水源水中固體顆粒物的粒徑應<0.5毫米。

3. 水的化學成分及其化學性質

自然界水中溶有不同離子、分子、化合物和氣體,使得水具有有酸堿度、硬度、礦化度和腐蝕性等化學性質,對機組材質有一定影響。 酸堿度 水的pH值小于7時,呈酸性,反之呈堿性。水源熱泵的水源pH值應為6.5-8.5。 硬度 水中Ca2+、Mg2+總量稱為總硬度。硬度大,易生垢。水源熱泵水源水中的CaO含量應<200 mg/L。 礦化度 單位容積水中所含各種離子、分子、化合物的總量稱為總礦化度,用于水源熱泵系統的水源水礦化度應<3g/L。 腐蝕性 水中Cl-、游離CO2等都具腐蝕性,溶解氧的存在加大了對金屬管道的腐蝕破壞作用。應用水源熱泵系統時,對腐蝕性、硬度高的水源,應在系統中加裝抗腐蝕的不銹鋼換熱器或鈦板換熱器。

三、取水構筑物

從水源地向水源熱泵機房供水,需建取水構筑物。依據水源不同,取水構筑物可分為地表水取水構筑物和地下水取水構筑物兩類。

1. 地表水取水構筑物

按結構形式地表水取水構筑物可分為活動式和固定式兩種?;顒邮降乇硭∷畼嬛镉懈〈胶突顒永|車式。較常用的是固定式地表水取水構筑物,其種類較多,但一般都包括進水口、導水管(或水平集水管)和集水井,地表水取水構筑物受水源流量、流速、水位影響較大,施工較復雜,要針對具體情況選擇施工方案。

2. 地下水取水構筑物

地下水取水構筑物有管井、大口井、結合井、輻射井和滲渠等類型,表1列出了地下水取水構筑物的型式及適用范圍[1]。在實際工程中,應根據地下水埋深、含水層厚度、出水量大小、技術經濟條件不同選取不同形式。

3. 管井

地下水取水構筑物中最常見的型式是管井,一般由井孔、井壁管、濾水管、沉砂管組成。井孔用鉆機鉆成,井壁管安裝在非含水層處,用以支撐井孔孔壁,防止坍塌,井管與孔口周圍用粘土或水泥等不透水材料封閉,防止地面污水滲入;濾水管安裝在含水層處,除有井壁管作用外其主要作用是濾水擋砂;井管最底部為沉砂管,用以沉積水中泥沙,延長管井使用壽命。

四、水源系統設計和施工中應注意的問題

1. 供水水源的可行性研究

擬采用水源熱泵系統時,應先調查工程場地的供水水源條件,向當地水管理部門咨詢或請專業隊伍進行必要的水文地質調查或水文地球物理勘查,了解是否有適合水源熱泵利用的水源,通過可行性研究,確定利用地表水或是地下水的供水水源方案。

2. 地表水源工程設計與施工

當選用地表水源時,設計取水量要考慮水溫因素和需水量的保證率,取水構筑物標高與洪水季節水位的關系。施工應同時考慮供水管和排水管的布置。

3. 管井工程設計和施工

擬選擇地下水源和管井取水方案時,對規模較大的工程,應根據所需水量和地下水回灌需要,結合場地環境和水文地質條件,按一定采灌比確定抽水井和回灌井井數、合理布置井位和井間距。井深應大于變溫帶深度,以保證冬季水源水溫度>10℃。為防止回灌井堵塞,確保水源系統長期穩定供水,抽水井和回灌井應互相切換使用,因此各個井的井深和井身結構應相近。井中濾水管和濾網應有一定強度,能承受抽灌往復水流的壓力變換。

4 .管井施工質量

必須十分重視管井質量問題。應找專業隊伍施工,做好每一工藝環節,建成優質井,才能獲得較大出水量和優質水。一口優質井可以使用二十多年。成井質量不好,不僅影響井的壽命,還影響到取水和回灌效果,最終影響水源熱泵正常工作和制熱或制冷效果。甲方應參與最后階段的抽水試驗工作,認定可信和準確的抽水試驗結果數據。管井竣工后,應由甲方、施工單位和行政主管部門或監理會同到現場,按合同規定的水量、水溫和水質進行工程質量驗收。 地下水取水構筑物的形式及適用范圍 形式 尺 寸 深 度(m) 適 用 范 圍 出 水 量 (m3/d)

地下水類型 地下水埋深 含水層厚度 水文地質特征

管井 井徑50—1000mm150—600mm 井深20—1000m,常用300m以內 潛水,承壓水,裂隙水,溶洞水 200m以內,常用在70m以內 大于5m或有多層含水層 適用于任何砂、卵石、礫石地層及構造裂隙、巖溶裂隙地帶 單井出水量500-6000m3/d,最大可達2-3萬m3/d

大口井 井徑2—10m,常用4—8m 井深在20m以內,常用6—15m 潛水,承壓水 一般在10m以內 一般為5-15m 砂、卵石、礫石地層,滲透系數最好在20m/d以上 單井出水量500-1萬m3/d,最大為2-3萬m3/d

輻射井 集水井直徑4—6m,輻射管直徑50-300mm,常用75—150mm 集水井井深3—12m 潛水,承壓水 埋深12m以內,輻射管距降水層應大于1m 一般大于2m 補給良好的中粗砂、礫石層,但不可含有飄礫 單井為5000—5萬m3/d,最大為3.1萬m3/d

滲渠 直徑為450—1500mm,常用為600—1000mm 埋深10m以內,常用4—6m 潛水,河床滲透水 一般埋深8m以內 一般為4—6m 補給良好的中粗砂、礫石、卵石層 一般為10—30m3/d.m,最大為50--100m3/d.m

五、水質處理與節水技術

1. 水處理技術

如果水源的水質不適宜水源熱泵機組使用時,可以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進行水質處理,使其符合機組要求。在水源系統中經常采用的水處理技術有以下幾種:

除砂器與沉淀池:當水源水中含砂量較高時,可在水源水管路系統中加裝旋流除砂器,降低水中含砂量,避免機組和管閥遭受磨損和堵塞。國產旋流除砂器占地面積較小,有不同規格,可按標準處理流量選配除砂器型號和臺數。如果工程場地面積較大,也可修建沉淀池除砂。沉淀池費用比除砂器低,但占地面積大。

凈水過濾器:有些水源,渾濁度較大,用于回灌時容易造成管井濾水管和含水層堵塞,影響供水系統的穩定性和使用壽命。對渾濁度大的水源,可以安裝凈水器進行過濾。

電子水處理儀:在水源中央空調系統運行過程中,冷凝器中的循環水溫度較高,特別是在冬季制熱工況下,水溫常常在50℃以上,水中的鈣、鎂離子容易析出結垢,影響換熱效果。通常在冷凝器循環水管路中安裝電子水處理儀,防止管路結垢。 板式換熱器 有些水源礦化度較高,對金屬的腐蝕性較強,如直接進入機組會因腐蝕作用減少機組使用壽命。如果通過水處理的辦法減少礦化度,費用很大。通常采用加裝板式換熱器中間換熱的方式,把水源水與機組隔離開,使機組徹底避免了水源水可能產生的腐蝕作用。當水源水的礦化度小于350mg/L時,水源系統可以不加換熱器,采用直供連接。當水源水礦化度為350-500mg/L時,可以安裝不銹鋼板式換熱器。當水源水礦化度>500mg/L時,應安裝抗腐蝕性強的鈦合金板式換熱器。也可安裝容積式換熱器,費用比板式換熱器少,但占地面積大。

除鐵設備:水源中央空調系統也可以用來供應生活熱水。但有時水源水中含鐵較多,雖然對制熱沒有影響,洗浴時對人體健康也不會造成損害,但溶于水中的鐵容易生成氫氧化鐵沉淀在衛生潔具上,形成有礙視覺感官的褐色污漬。當水中含鐵量>0.3 mg/L時,應在水系統中安裝除鐵處理設備。

2. 節水節電技術

水源熱泵空調系統的水資源費和井泵運行費往往是工程系統運行費的最大開支,為合理有效利用水源,減少水源浪費和節約電費,在系統設計中應考慮采用節水和節電技術措施。

混水器:為節約水源水用量,可在系統中安裝混水設備,一般采用容積式混水器,也可采用射流式混水器。前者體積大費用低,后者體積小費用高。

變頻調速器:為節約水源水量和電量,可以安裝變頻調速器控制水源水泵,取得減少耗水量和耗電量的效果。

六、地下水人工補給(俗稱回灌)

1. 人工回灌及其目的

所謂地下水人工補給(即回灌),就是將被水源熱泵機組交換熱量后排出的水再注入地下含水層中去。這樣做可以補充地下水源,調節水位,維持儲量平衡;可以回灌儲能,提供冷熱源,如冬灌夏用,夏灌冬用;可以保持含水層水頭壓力,防止地面沉降。所以,為保護地下水資源,確保水源熱泵系統長期可靠地運行,水源熱泵系統工程中一般應采取回灌措施。

2. 回灌水的水質

目前,尚無回灌水水質的國家標準,各地區和各部門制定的標準不盡相同。應注意的原則是:回灌水質要好于或等于原地下水水質,回灌后不會引起區域性地下水水質污染。實際上,水源水經過熱泵機組后,只是交換了熱量,水質幾乎沒發生變化,回灌不會引起地下水污染。

3. 回灌類型

根據工程場地的實際情況,可采用地面滲入補給,誘導補給和注入補給。 注入式回灌一般利用管井進行,常采用無壓(自流)、負壓(真空)和加壓(正壓)回灌等方法。無壓自流回灌適于含水層滲透性好,井中有回灌水位和靜止水位差。真空負壓回灌適于地下水位埋藏深(靜水位埋深在10米以下),含水層滲透性好。加壓回灌適用于地下水位高,透水性差的地層。對于抽灌兩用井,為防止井間互相干擾,應控制合理井距。

4. 回灌量

回灌量大小與水文地質條件、成井工藝、回灌方法等因素有關,其中水文地質條件是影響回灌量的主要因素。一般說,出水量大的井回灌量也大。在基巖裂隙含水層和巖溶含水層中回灌,在一個回灌內,回灌水位和單位回灌量變化都不大;在礫卵石含水層中,單位回灌量一般為單位出水量的80%以上。在粗砂含水層中,回灌量是出水量的50-70%。細砂含水層中,單位回灌量是單位出水量的30-50%。采灌比是確定抽灌井數的主要依據。

5 回揚

為預防和處理管井堵塞主要采用回揚的方法,所謂回揚即在回灌井中開泵抽排水中堵塞物。每口回灌井回揚次數和回揚持續時間主要由含水層顆粒大小和滲透性而定。在巖溶裂隙含水層進行管井回灌,長期不回揚,回灌能力仍能維持;在松散粗大顆粒含水層進行管井回灌,回揚時間約一周1—2次;在中、細顆粒含水層里進行管井回灌,回揚間隔時間應進一縮短,每天應1—2次。在回灌過程中,掌握適當回揚次數和時間,才能獲得好的回灌效果,如果怕回揚多占時間,少回揚甚至不回揚,結果管井和含水層受堵,反而得不償失?;負P持續時間以渾水出完,見到清水為止。對細顆粒含水層來說,回揚尤為重要。實驗證實:在幾次回灌之間進行回揚與連續回灌不進行回揚相比,前者能恢復回灌水位,保證回灌井正常工作。

七、應用水源熱泵的限制條件

飲用水源范文第6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后果,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飲用水源應急預案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飲用水源應急預案范文1

根據沐川縣環境保護局《關于轉發(進一步加強我省農村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沐環函12號)的文件要求,為有效防止和應對我鎮突發飲用水水源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飲水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黃丹鎮刑行政區內發生的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在縣環保局和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黃丹鎮突發飲用水水源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周顯平;

副組長:曾建宏、陳一友、吳良銳;

成員:張群芳、吳林芳、何衛、高佳、羅勇。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黨政辦、由吳林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黨政辦負責日常事務工作。

(一)鎮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上報轄區內發生的較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

2、貫徹執行國家環境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上級環保部門的及鎮政府關于應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3、組織制定與修改應急預案

4、負責應急工作的決策、指揮與協調各部門合作。

5、部署轄區內應急工作的公共宣傳和教育,統一發布應急工作信息

(二)辦公室職責

1、根據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信息,根據領導小組的指示,將重大事件的發生情況上報鎮政府和縣環保局。

2、負責將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得情況及時向鎮有關部門通報,并協助領導小組做好與鎮有關部門之間的聯運工作。

3、負責在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處理期間本鎮內部各部門的組織、協調及后勤工作。

三、應急工作程序

(一)迅速報告

(二)快速出動

(三)現場控制

(四)現場調查

(五)情況上報

(六)污染警戒區域的劃定及消息的發布

(七)污染跟蹤

(八)調查取證

四、終止應急

(一)終止應急的的條件

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達到下列情形之一時,即可終止應急程序:

1、本次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產生的條件已經完全消除,污染情況得到完全控制,發生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質得到恢復。

2、采取了有效應急措施和防護措施,保證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水平。

3、本次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對供水系統的影響已消除,供水系統已全面恢復正常。

(二)應急終止程序

確認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后,請領導小組批準后宣布應急終止,必要時,由鎮政府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公告。

本預案至印發之日起實施。飲用水源應急預案范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提高應對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及時有效地處理對飲用水源構成威脅或造成污染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減輕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稱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是指在轄區內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其周邊突然發生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嚴重影響城鎮居民飲水安全和對本地區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

第三條任何公民和單位都有義務通過各種途徑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涉及飲用水源的突發環境事件。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成立小河區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指揮長由區人民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區環保局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區內有關部門和單位有關領導擔任。

第五條各成員單位職責

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主要負責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聯系并協調聯絡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工作;受理飲用水源環境污染投訴;信息收集匯總等工作;遇到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時,及時了解情況,向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處理建議;按照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命令和指示,組織協調、落實全區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對區內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應急救援的交通管制,危險區域實施治安警戒,維護社會治安,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和群眾疏散工作;區消防部門負責應對飲用水源突發事件中的搶險處置工作。

區財政局根據有關規定安排應急工作所必需的通訊和信息化設備、監測儀器、防護用具、應急交通工具等經費,確保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并監督資金的使用。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或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

區城管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完成涉及飲用水源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相關工作。

區交通局負責保障便捷暢通的應急交通運輸渠道,確保應急人員和物資迅速到達。

區水利局負責配合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工作,確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區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協調和配合開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期間的食品、藥品安全。

第六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隊伍主要由環境監察、環境監測、水利部門、衛生防疫部門、區消防部門組成。

第三章預測預報

第七條小河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及辦公室要會同有關成員單位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對發生在轄區境外和轄區內有可能對我區飲用水源造成環境影響事件信息的收集與上報。

第四章應急響應

第八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及時上報相關領導部門,以爭取市級相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協調支援。

第九條小河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保持良好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指定聯絡員、值班電話,并報市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備案并向社會公布。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手機要24小時開機,保證能隨時聯系。

第十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逐級上報的要求報送,并抄送同級有關部門。

第十二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等級劃分標準

(一)Ⅰ級(特大):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貯運中發生泄漏或補給水源嚴重污染,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100人以上的污染事故;

因環境突發事件使城區主要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嚴重影響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Ⅱ級(重大):因環境突發事件造成飲用水源污染,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污染事故;

因重要河流、水庫大面積污染使主要城鎮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污染事故。

(三)Ⅲ級(較大):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下,使主要鄉鎮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四)Ⅳ級(一般):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下死亡,使村鎮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第十三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已經發生,達到Ⅳ級預警標準時,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預警公告;達到Ⅲ級預警標準時,由區人民政府負責發布預警公告;達到Ⅱ級預警標準時,由省人民政府負責發布預警公告;達到Ⅰ級預警標準時,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布預警公告。

第十四條按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分為特大(Ⅰ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Ⅰ級應急響應由省應急指揮部請求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啟動國家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第十五條應急響應程序

各級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得到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應初步確定事件性質、級別,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啟動預案級別的建議,逐級上報,并請示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決定啟動后,各級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要盡快組織實施,并成立由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區人民政府領導參加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行動。

(一)應急準備工作

開通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及時向小河區政府應急辦和區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同時上報省環保局;成立相關專家組分析研究情況,為現場指揮部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隨時待命;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二)應急救援工作

各級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接到事件信息通報后,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F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當地政府和事發單位的協調指揮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嚴防事件擴大。

應急狀態時,專家組應迅速對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并根據事件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發展趨勢和形勢動態,作出科學預測,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為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指導應急隊伍進行應急處理與處置;指導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和事件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三)應急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得到控制,污染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已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3、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四)應急終止的程序

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終止程序,執行《小河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應急終止程序。

第十六條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一)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各級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要指導有關部門及時查找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出現。

(二)有關專業主管部門于15天內負責編制特大、重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總結報告,并按程序上報相關部門。

(三)應急過程評價。

涉及飲用水源一般環境事件由區環保局組織有關專家、各成員單位組織實施。涉及較大環境事件由省環保局組織有關專家,會同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涉及飲用水源特大、重大環境事件按程序上報。

第五章后期處置

第十七條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專家對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范圍進行科學評估,提出生態環境恢復的建議。

第十八條發生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后,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阻礙他人報告,或未采取積極有效的救援和調查處理,或對調查工作不負責任,致使調查工作有重大疏漏,應急決策、應急指揮失當,索賄受賄、包庇事件責任者等將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條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速報制度執行《小河區集中飲用水源地突發污染事故應急預案》速報制度。飲用水源應急預案范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確保全縣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保障全縣居民飲用水安全衛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提高政府應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豫政〔20xx〕66號)和《洛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編制。

1.3適用范國

本預案所稱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是指在全縣轄區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及其周邊突然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嚴重影響縣城及各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居民飲水安全和對本地區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有重大社會影響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本預案所稱飲用水水源地,暫指由本次報請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復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若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復后,以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復的飲用水水源地為準。

1.4事件分級

依據事件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可控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環境事件分為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四級,預警分級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

(1)特別重大事件(I級):指因危險化學品貯運過程中發生泄漏或者補給水源嚴重污染,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中毒的污染事件;因環境突發事件造成城區主要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嚴重影響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的污染事件。

(2)重大事件(II級):指因環境突發事件造成飲用水源污染,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污染事件,因重要河流、水庫大面積污染使主要城鎮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污染事件。

(3)較大事件(III級):指因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污染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10人以上中毒,使主要鄉鎮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4)一般事件(IV級):因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使村鎮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5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降低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

(2)堅持預防為先的原則。把應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強預防措施,完善信息網絡建設,增強預警分析,做好預警演練。

(3)堅持科學處置的原則。實行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專業處置。建立應急指揮機構,形成分級負責、分類指揮、綜合協調的科學應急體系。

(4)堅持依法管理的原則。加強有關法律宣傳,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堅持依靠科技優先原則。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調度等技術措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

(6)堅持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原則。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發揮各部門的應急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2組織機構和職責

2.1組織機構

縣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統一指揮下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縣轄區內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長由縣政府分管環保工作副縣長擔任,成員由環保、公安、安監、交通、水務、衛生、氣象、農業、財政等有關部門領導擔任。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具體承擔飲用水水源地應急指揮事務,通過有效整合相關部門的力量和資源,做好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處置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縣環保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執行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

(2)負責全縣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

(3)建立信息綜合管理系統,接受、匯總、分析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區域水文、水質、氣象等有關重要環境信息,向縣應急指揮委員會提出處理建議。

(4)協調各成員單位履行本預案中的職責。

(5)承擔組織評估、修訂本預案的具體工作。

(6)加強與毗鄰地區的聯系,建立健全應急工作協作機制。

(7)聘請相關領域的專家,組建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專家組。

2.2職責分工

縣環保局:負責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控制污染源對水質的影響,并在新聞媒體定期發布水質報告;對由于環境污染事故造成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提出事件性質,等級和危害的意見,會同相關部門分析原因,確定污染源和污染物,提出處理意見,防止污染擴大;負責對污染事故調查取證,依法對污染事故責任單位作出處罰;負責跟蹤污染動態情況,對建立和解除污染警報的時間、區域提出建議;負責對環境恢復、生態修復提出建議措施。

縣水務局:負責公共供水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規劃后備水源地必要的取水和應急供水能力建設,督促自來水企業采用特殊的自來水處理措施,如減壓供水,改路供水、停水等,確保飲用水安全;會商有關部門制定應急供水水量削減方案,督促區域供水達到水質標準;出現飲用水水源地水污染危機時,督促采取各種措施確保必須的供水量和出廠水達到飲用水水質標準。

縣公安局:負責指導、協調、組織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發生地對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負責維護事件現場治安秩序,參與事件現場處置調查、群眾疏散,保障區域社會治安的穩定和交通道路的通暢。

縣安監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在生產、使用、貯存、經營等活動中導致危險化學品泄漏所引發的突發事故;協助環境保護部門進行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負責加強對全市各類工礦商貿、重點高危行業的安全監管,督促企業采取措施,實現限水、停水期間的安全生產。

縣藥監局:負責組織協調和配合開展由飲用水源污染引起的食品安全重大應急救援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做好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發生地氣象資料的監測,采集,及時提供天氣實況;根據需要制作發布天氣預報和氣象要素預報服務產品;根據需要和天氣條件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縣發改委:負責協調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事件處置物資的調撥和緊急供應,協助組織工業企業地下水源井的應急供水能力恢復和取水設施的儲備和維護。

縣衛生局:負責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提出可能產生的疫情和防治信息。

縣農業局:參與飲用水水源地水域的善后處置和生態恢復。

縣林業局:參與飲用水水源地水域的善后處置和生態恢復。

縣財政局:負責預警和應急所需經費的審核、劃撥及其監督管理。

縣交通局:負責飲用水水源地相關飲用水源地的交通秩序維護和管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并協助做好飲用水源地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電業局:負責保障應急處置、指揮、通訊和信息傳輸所需要的電力供應。

縣電信局:負責保證應急通訊系統的正常運行,確保通信和信息傳輸的暢通。

縣委宣傳部:負責把握全縣的輿論導向,指導各新聞單位做好相關報道工作;協調、監督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預報、預警以及公眾信息的引導、傳播工作。

事件發生單位:負責疏散人員,關停設施,啟動單位應急預案,組織技術人員研究應急措施,并配合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3預警

3.1信息監測和報告

(1)環保、水務、氣象等部門應建立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預警信息監測網絡,實施信息監測與報告制度。各網絡成員單位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對水文、水質、氣象和環境質量等監測數據的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包括對發生在境外可能對我市水環境造成影響的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與報告。

(2)環保、水務、氣象等部門監測機構的預警信息,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接收和評估,并視情上報辦公室。

(3)辦公室接到有關預警信息后,利用科學的預測手段,進行信息評估,根據不同等級,立即將預警信息報告給指揮部,由指揮部進行確認后,做出與預警信息相應等級的處置決定。

3.2預防工作

預防工作應當堅持著眼于應對當前、考慮長遠的原則,通過強化預警監測能力建設,加快實施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的有效控制和生態修復,改善飲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質。主要采取的措施為:

(1)把確保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環保部門應著手開展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保護規劃研究,住建部門應組織開展飲用水供給保障研究,并加強基礎工作和完善網絡建設,提高防范意識,做好應對可能產生的危機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2)各相關部門聯合組建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預警信息監測網絡,通過現代化的監測、監控手段開展相關水文、水質和氣象等各類參數的日常監測工作,利用地理信息系統等先進的表征手段切實做好信息監測與報告工作。

(3)摸清飲用水水源地水資源供給條件、水污染和環境狀況以及管理保護措施等現狀,查明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

(4)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假設、分析和風險評估工作,完善各類相關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5)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的工業企業、污水處理廠的監督檢查,必要時應采取輪產、限產、停產等手段,減少污染物排放,對查實的違法行為從嚴從重處理。

(6)嚴格控制飲用水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的各種污染活動,治理可能導致保護區內水體污染的排污行為。

(7)建立戰略備用水源地,做好地下水合理利用規劃,必要時按規定程序實施地下水補充措施,保證飲用水安全。

3.3事件信息發布

按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突發安全事件的預警分為四級,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為I級(特別重大,紅色)、II級(重大,橙色)、III級(較大,黃色)和IV級(一般,藍色)。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級別可以升高、降低或解除。

預警信息由指揮部統一發布。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報警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4預警措施

在發布預警公告,進入預警狀態后,有關單位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組織對飲用水水源地的加密監測,密切注意水文、水質和氣象條件的變化對水源地水質的影響。

(3)指令各應急處置隊伍進入應急狀態。

(4)指令啟動工程預警調度體系,控制或關閉可能受污染的河道的水利涵閘、泵站,做好相關準備工作,通知自來水公司做好水源和清水儲備工作;發動群眾儲備飲用水。

(5)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處置的保障工作。

4應急處置

根據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發生的等級,針對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等,相關機構應當采取相應措施:

4.1迅速報告

在接到事故報警后,值班人員必須詳細做好記錄,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及其狀況,同時予以核實。立即向辦公室報告。對較大級以上突發事件,由辦公室向指揮部和上級機關報告,同時通知下游相關各鎮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便于及時減小受害范圍??h環保、水務等部門分別啟動各自的應急預案。

4.2快速出擊

接到報告后,辦公室立即通知各成員部門,攜帶污染事故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

4.3現場控制

現場由公安和消防部門負責控制,相關部門提出意見建議,參與現場控制和處理,盡可能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防止污染物擴散,并根據現場勘驗情況,配合劃定警戒線范圍,禁止無關人員靠近。

4.4現場調查

現場調查根據事件的類別、性質作具體處理??傮w步驟如下:

(1)到達現場后,衛生部門應首先組織人員救治傷病員。

(2)環保部門應進一步了解事件的情況,包括污染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和可能原因、污染來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徑及波及范圍、污染暴露人群數量及分布、當地飲用水源類型及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發生后當地處理情況。

(3)根據以下幾種污染特點,確定污染種類:

①化學性污染:工業為主的污染如造紙、化工企業等集中排污,冶煉廢渣浸泡后突發排放;農業污染為主的如突發農藥沉船造成的河水污染,農田施農藥后經暴雨沖洗入河道污染?;瘜W性污染健康危害多為急性化學性中毒。

②生物性污染:生活污染為主的污染和醫院污水排污污染,其健康危害多為急性腸道傳染病;

③化學性與生物性混合污染:健康危害同時包括急性中毒和急性的傳染病等。

(4)開展現場調查工作。全面掌握健康危害特點及有關因素,如有病例,尤其要對首發病例進行詳細調查;開展橫斷面和回顧性流行病學調查,尋求因果關系;根據水源水系尋找、排查污染源,根據原料、生產工藝和排污成份尋找可疑污染物,并估算排污量;開展環境監察?,F場監察人員要測量水流速度,估算污染物轉移、擴散速率。聯合當地環境監察人員對事故發生地周圍環境(居民住宅區、農田保護區、流域、地形)做初步調查;照相、攝像、錄音,做好監督文書有關記錄。

(5)開展環境應急監測。采集水(包括污染水體和出廠水、末梢水等)、底質、土,必要時采集蔬菜樣品等進行可疑污染物成份的檢測,并根據毒物量、水流速度、河流段面、水深(截面積)計算可能污染的范圍,在污染源下游和飲用水源附近設點,同時在上游設對照點進行監測;生物材料監測,對病人和正常人的血、尿、發等進行有關可疑污染物監測;有關微生物和可疑致病菌的檢測;必要的急性毒性試驗。同時調查飲水、飲食情況,采集直接飲用的缸水、開水、食物等相關樣品進行檢測。

(6)根據現場調查和查閱有關資料并參考專家意見,提出調查分析結論。調查分析結論應包括:該事故的污染源、污染物、污染途徑、波及范圍、污染暴露人群、健康危害特點、發病人數,該事故的原因、經過、性質及教訓等。向現場指揮部提出科學的污染處置方案,對事故影響范圍內的污染物進行處理,以減少污染。

4.5情況上報

現場調處人員將調查情況及擬采取措施報告指揮部,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指揮部負責報告上級部門。根據事故影響范圍大小,指揮部決定是否增調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資前往現場增援。

4.6應急救援

(1)及時救治病人,如有必要進行隔離。

(2)采取控制措施??h水務部門按照其預先制定的應急預案,采取停水、減壓供水、改路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啟用備用水源;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護高危人群等措施,保護公眾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環保部門按照其預先制定的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源,如污染企業停產、減產、限產,停止污染物排放,打撈、吸附污染物等。供水部門按照其預先制定的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濃度和影響程度,開關相應閘口,將受污染水體疏導排放至安全區域,從上游緊急調用水源,稀釋污染,必要時通知下游水廠停水或采取保護措施,如加入藥水中和、凈化污染,加大處理工藝,提高污染處理能力,如水廠加大或減少投氯量和凈水劑用量,用活性炭處理過高的有機污染物等。

(3)加強監測。包括增加監測指標和加密監測頻次,降低儀器檢出限,提高檢測精度,掌握污染動態。

(4)加強水源保護。

(5)觀察水生動植物和農作物死亡情況。

4.7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布

根據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提出現場劃定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的建議,向指揮部報告后發布警報決定。指揮部要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確定對外宣傳統一口徑,指派專人對新聞媒體發布污染事故消息。

4.8污染跟蹤

相關部門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數據編制分析圖表,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及時調整對策。每24小時向上級部門報告一次污染事故處理動態和下一步對策(續報),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報解除。

4.9調查取證

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實地取證,確定事故責任人。對涉案人員做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4.10行政處罰

環保、衛生等行政執法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對突發事件進行立案、調查取證,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5應急的終止

5.1應急終止的條件

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狀況達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終止應急程序:

(1)本次集中式飲用本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產生的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情況得到完全控制,發生水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質基本得到恢復。

(2)采取了有效的應急措施和防護措施,保證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水平。

(3)本次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對供水系統的影響已經消除,供水系統全面恢復正常。

5.2應急終止的程序

根據應急監測、監控快報,確認事件己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后,由辦公室報請指揮部批準后宣布應急終止;必要時,由指揮部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的公告。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應急終止后,各級人民政府應做好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同時,根據實際情況,繼續組織有關專業機構進行監測、監控、處置和評價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響完全消除為止;組織專業隊伍對事件發生地現場清理及污染物進行處理,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組織有關專家對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范圍進行科學評估,提出生態環境恢復建議,并組織實施。

6.2后評估

應急援工作結束后,各級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要指導相關部門及時查找事件原因,進行應急處置行動的后評價,編制應急處置評價報告,存檔備案,并上報有關部門。

7應急保障

7.1應急裝備和物資貯備

根據全縣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職責,提供相應的物質保障:

(1)配置技術先進的預警監測、監控設備。通過自動監測系統、遠距離視頻監控系統對飲用水水源地的水文、水質、氣象及其變化情況進行全面的監控。

(2)建立快速反應的信息溝通和指揮平臺,保證預警信息暢通。

(3)貯備足夠的應急處置所需物品,做好自來水深度處理的物質準備工作。

7.2應急隊伍建設

組建一支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預警和應急隊伍。成員由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和專家組成。

通過講課、操作演練和模擬演習等培訓,提高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專門人員的知識和技能,增強應急處置的能力。培訓內容主要為有關法律、法規;各類相關應急預案;應急處置程序及其運行;應急處置的專門知識和技能;應急處置報告的編制和上報程序等。

7.3通訊與信息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公共信息網絡,建立完善的信息處理系統、信息傳輸系統和指揮協調系統。

7.4資金保障

用于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預警系統建設、運行和應急調度、處置,按規定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并由財政部門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管。

7.5宣傳與演練

相關部門要通過各種媒體、各種途徑向社會公眾進行廣泛的環境保護知識宣傳,提高公眾預防和應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的能力。

縣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進行聯合演練,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的應急預案做好本部門的應急演習,以確保本預案能有效發揮作用。

8預案的制定、管理和更新

縣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本預案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協調,并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水環境的動態,及時組織修訂、更新,報縣人民政府批準施行。

9預案施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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