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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農村環境保護論文范文

2024-02-10

荷蘭農村環境保護論文范文第1篇

關鍵詞 新農村建設;生態環境保護

新農村建設正在逐步發展,農村經濟有了長足的進步。在農村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農村的生態環境保護也需要重視起來。良好的農村生態環境對于新農村建設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國家提出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戰略,對于農村建設來講,有著極為深刻的意義。新農村建設需要建立在良好的生態基礎之上。農村生態化發展成為了新農村建設的目標。加強對農村生態環境的保護,對新農村建設有著積極的重要意義。

1 新農村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關系

新農村建設的重點不僅是在經濟發展上,還涵蓋了農村發展的多個方面,包括基礎設施建設、文化教育、衛生醫療以及農業生產。從新農村建設的多個方面來看,都離不開良好的生態環境作為基礎。生態環境的功能是對農村資源的高效可持續利用,協調好環境與建設之間的關系。因此,在新農村建設當中,不可忽視生態環境的重要性。建設生態化農村是新農村建設新的發展趨勢,對新農村建設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良好的生態環境下,經濟發展將會發展的更好。形成自然和經濟的共同協調可持續發展,建設具有時代特征的新農村[1]。

2 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現狀

隨著節能環保的理念逐漸的深入人心,社會已經加大了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力度。但往往更重視城市化的發展需要,將環保的重點都落在了城市建設當中。對于農村的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不夠。隨著新農村建設的速度的逐步加快,農生態環境問題也開始顯露出來。當前,農村的生態保護還存在著諸多問題。

2.1 土地資源污染

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礎是農業,而農業發展的基礎是土地。土地資源的污染是農村生態環境最主要的問題。大量農藥和化肥的使用,對土地產生了一定的污染;大量的養分流失,使土地自身的生產能力下降,嚴重影響到農業生產。此外,由于對城市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視高于農村,因此,許多大型工業工廠從城市轉移到農村,雖然極大地緩解了城市的經濟建設和就業問題,卻給農村的生態環境保護帶來了巨大壓力。工業生產會產生大量的污染物,不合理的排放給土地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耕地的破壞程度加劇。土地污染對于農業的影響是巨大的,治理起來也相當困難,且治理的費用極高,加上由于污染而導致生產的下降,農業經濟會因此受到重創,得不到持久有效的發展,對新農村建設產生了消極的影響。

2.2 水污染

水資源既是人們賴以生存的重要資源,也是農業生產和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國的淡水資源占有率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水資源短缺的問題不容樂觀。除飲用水外,生活用水和農業用水的短缺會影響到人們的日常生活和農業生產需要。水污染是一個十分嚴峻的問題。由于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還不夠完善,下水道等排放管道不完善,對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對農村的水資源造成了污染,并且污染的程度越來越嚴重。另外,農藥、化肥的殘留物也會對水資源造成一定的污染。水污染嚴重影響到了農業生產和人們的日常生活,極需要進行改善。

2.3 農村生活垃圾處理

由于農村的基礎設施不夠完善,沒有相應的垃圾投放地點,對垃圾的處理辦法不夠合理。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進步,農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顯著的提高。同時,生活垃圾的數量也隨之增多,加上一部分的農民素質不高,思想意識較差,出現垃圾亂投放的現象,對于垃圾的處理也相當簡單,嚴重影響農村的村容村貌和農村的生活環境,給農村生態環境帶來很大的隱患[2]。

3 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具體措施

當前,不容樂觀的農村生態環境現狀給新農村建設帶來了不小的挑戰。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當中存在的問題,需要及時尋找有效的措施進行解決,并建立相應的環境管理制度,以加強對農村生態環境的保護,保證農村良好的生態環境,促進新農村建設的發展。

3.1 完善基礎設施

新農村建設當中,基礎設施建設是其中的重點工作

(下轉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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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涉及到多個方面。因此,要根據不同功能的基礎設施進行合理的規劃。針對土地資源、農業、生活用水以及農村生活垃圾進行相應的設施建設。設置排污系統,對污染物進行合理排放,并建設相應的污染物處理設施。避免污染物流入耕地、河流當中;完善農村下水道的建設,合理設計排水管道,在排污系統設計專門的污水排放管道,對污水進行處理,避免其對水資源的污染;建立生活垃圾投放站點,將垃圾集中進行處理;建立相應的垃圾處理系統,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處理,有效地緩解農村的生活環境污染[3]。

3.2 建立健全農村環境管理制度

建設相應環保設施的同時,需要對這些設施進行專門的管理。此外,對于農村生態環境的保護,需要相應的管理制度。根據相應的環境保護法規,建立農村環境保護制度,設置管理人員。政府部門要將農村環保工作納入到農村建設當中,與政績考核相聯系。加強環境的監督管理力度,有效地執行環保工作。將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與新農村建設的每個環節緊密聯系在一起。例如,對于農業生產當中農藥和化肥的使用加以合理的控制。通過建立完善的農村環境管理制度,有條不紊的進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對新農村建設的順利開展有著十分積極的意義[4]。

4 結論

在新農村建設的背景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得到了足夠重視,著眼于當前農村的生態環境,充分了解生態環境保護對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意義。只有環境和經濟協調發展,對環境資源加以高效合理的利用,才能真正做到農村經濟發展的可持續。針對當前農村生態環境當中存在的污染問題,采取相應的辦法予以解決。完善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完善農村環境保護制度。加強對于農村生態環境的保護,使新農村建設更好的進行下去。

參考文獻

[1]王寧娟.新農村建設過程中的農村生態環境治理研究[D].杭州:浙江財經大學,2013.

[2]馮剛.新農村建設中經濟與生態保護協調發展模式研究[D].北京:北京林業大學,2008.

[3]王義龍.新農村建設中的農村生態化研究[D].保定:河北大學,2008.

[4]陳群元,宋玉祥.我國新農村建設中的農村生態環境問題探析[J].生態經濟,2007(3):146-148,152.

(責任編輯:趙中正)

荷蘭農村環境保護論文范文第2篇

摘 要 近年來阿壩藏族牧區各級政府制定并實施了牧民定居行動計劃、社會主義新牧區建設、生態保護、旅游業振興等公共政策?;趯@些政策作用的梳理,本文認為:多目標政策背景下,應以牧民定居行動計劃為基礎,旅游業為導向,生態環境保護和文化保持為原則,推動阿壩藏族牧區城鎮化建設。

關鍵詞 藏族牧區 城鎮化建設 公共政策

0 簡述

阿壩藏族牧區地處青藏高原東北部,位于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西北部,區域范圍包括松潘、壤塘、阿壩、若爾蓋和紅原五縣。①近年來在各種政策的推動下,區域城鎮化進程明顯加快。人口城鎮化即是城鎮化最重要的內容之一,又是城鎮化之基礎。

由表1得知,阿壩藏族牧區農業人口城鎮就業相對較少,城鎮人口可近似等于非農業人口,則城鎮化率約等于非農人口比重。以此可得,區域城鎮化率約為16.81%,而阿壩州2010年城鎮化率為31.3%,相當于只有全州水平的一半,城鎮化水平很低。

1 阿壩藏族牧區與城鎮化進程相關的政策

目前客觀上對阿壩藏族牧區的城鎮化產生較大影響的政策主要有:牧民定居行動計劃、新牧區建設、生態環境保護、旅游振興戰略。

新牧區建設的稱謂源自“新農村建設”,新牧區建設和新農村建設是一個概念的兩種叫法。新農村建設在十一五規劃中重點指出了五點內容:積極推進城鄉統籌發展、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在十二五規劃中,新農村建設內容表述為: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完善農村發展體制機制。

四川省藏區牧民定居行動計劃始于2008年10日,該政策的目標是通過4年時間(即2008年~2012年),讓四川省藏區的47萬牧民,告別傳統游牧生活,實現“家家有固定房、戶戶有新帳篷、村村有活動中心”。該行動計劃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1)興建藏區牧民定居點;(2)研究并發放新式帳篷;(3)配套建設活動中心以及其它相關基礎設施。在2010年夏季的紅原和若爾蓋的走訪調查中我們發現,新建的牧民新村大部分集中在城鎮邊緣,由于阿壩牧區的城鎮規模普遍較小,這種新建的牧民新村直接擴大了城鎮的規模,帶來人口和空間的集聚。

四川阿壩州旅游資源豐富的州,旅游業堪稱經濟命脈。2011年阿壩州實現旅游收入達124億元,當年的地區生產總值是168.48億元。③5·12地震后的重建工作中,阿壩州將旅游業振興作為產業恢復的標志性工程來抓,④制定了以旅游業為核心的產業政策,這種政策對基本無工業的牧區而言,影響力巨大。圍繞旅游業,以交通基礎設施為代表的基礎設施建設火熱,比如紅原機場的興建。

作為長江黃河上游的重要水源地,阿壩藏族牧區的生態保護對全國的可持續發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010年9月1日開始施行的《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是涉及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建設最為全面的政策。

2 多目標下的城鎮化建設

首先,社會主義新牧區建設是一個統攬全局的政策體系,其目標是建成社會主義新牧區。新牧區建設是統籌農村大局的政策,它包含城鎮化建設在內的多種目標。其次,牧民定居行動計劃、現代化畜牧業、生態保護、城鎮化發展、旅游振興之間是相互關聯的。它們在不同的方面推動了城鎮化的進程。牧民定居行動直接轉移了零散牧民到城鎮定居。生態環境保護則直接涉及生態移民工程,生態移民工程則直接轉移了生態脆弱區的牧民到城鎮定居、畜牧業的現代化,尤其是設施養殖業,直接改變了畜牧業的生產方式,導致畜牧業對勞動力需求的依賴,于是產生了勞動力的溢出,旅游業的振興則一方面吸引了大量的流動人口,另一個方面帶動了諸多產業,尤其是勞動密集型服務的發展,吸引著現代牧業溢出的勞動力從農村走向城鎮。伴隨著這些政策逐漸得發揮作用,大量的勞動力從零散牧區走向集中的城鎮,牧區的城鎮化隨著這種人口集中而快速推進。

旅游業對城鎮化的推動作用巨大的。旅游業發展的第一步是交通改善,交通則奠定了城鎮區域發展地位。旅游發展帶動的餐飲、酒店、特色手工、民族文化等產業,為集中而來的人口提供了就業崗位。如表2,松潘是九寨溝環線的必經之地,在牧區5縣中,城鎮化水平最高。紅原和若爾蓋,處于大九環線上,城鎮化水平居中。阿壩和壤塘兩縣,遠離九寨溝環線,城鎮化水平低。

生態環境保護與民族文化即是制約也是原動力。文化的保持、生態的保護是城鎮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保證,是一種制約力量。而良好的生態環境和獨特的民族文化也是牧區產業發展,尤其是旅游業發展的基礎,也是牧區城鎮化的原動力。

總之,社會主義新牧區建設大于城鎮化建設目標,城鎮化建設應服從社會主義新牧區建設的目標,而生態環境保護是牧區發展旅游業內在需求,城鎮化建設應服務社會主義新牧區建設,且必須保證環境友好。

3 結論

牧民定居行動計劃、新牧區建設、現代牧業建設、旅游振興戰略,這些在阿壩藏族牧區普遍實施的政策客觀上推動了阿壩藏族牧區城鎮化的快速推進。由于這些政策本身的初衷并不全是城鎮化建設,目標的不完全兼容性,導致多種政策同時實施中產生協調性問題。在目前的政策背景下,應以生態環境和民族文化的保護和保持為基本原則,保證牧民定居行動的實施質量。因地制宜,積極發展旅游業,解決好城鎮新轉移人口的生計問題。

注釋

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中國牧區、半農半牧區縣、旗一覽表[EB/OL].(2006- 0-14)[2012-03-01]. http://www.gov.cn/test/2006-07/14/content_335844.htm.

② 尕讓他.阿壩州年鑒[M].四川:四川出版集團巴蜀書社,2010:367-424.

③④吳澤剛.阿壩州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EB/OL]. (2011-12-30) [2012-3-30].http://www.abazhou.gov.cn/zwgk/jhbg/zfgzbg/201201/t20120104_429763.html.

荷蘭農村環境保護論文范文第3篇

摘要:農村的生態問題已經成為了我國必須面對的主要社會問題之一,近些年來,由于人口的不斷增加和經濟的大規模發展,我國農村地區的生態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我國社會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在這種情況下,提出農村生態環境的主要問題,分析其可能產生的根本原因,改變固有的思維模式,加強法制與職業道德的建設,提高人們對農村地區的生態環境的認識與保護意識,加大相應執法力度,建立和完善農村地區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與管理體系。

關鍵詞:農村;生態環境;問題;對策

1引言

近些年來,迫于人口與經濟的壓力,我國的農村地區的生態環境形勢非常嚴峻。在我國,農村地區生態環境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對我國的社會和經濟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也是構建和諧的社會環境的必然要求,所以努力做到保護農村地區的生態環境平衡,做好對應的的污染防治措施已經成為我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難點。針對如何保護農村地區生態環境平衡的問題,根據實際狀況,建立健全相應的法律制度與措施,用以更好地保護農村地區的生態環境平衡。

2當前農村地區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2.1環保意識不足

在我國,多數人并沒有意識到農村生態環境重要性,對加強自身的環保意識不夠重視,對農村生態環境問題形成的原因、危害、保護措施等不夠了解,導致公民們對維護農村生態環境沒有相應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從另一方面看,這也能夠反映出政府沒有對公民進行相應的教育與宣傳,導致人們的環保意識低下,在不自覺的情況下破壞農村地區的生態環境平衡。

2.2農業生產方式落后

在農村,我國的農業生產方式還存在著機械化水平低、結構單一等問題,致使在農業發展中,造成過多的消耗,致使農村生態環境平衡遭到破壞。

2.3工業廢物和生活垃圾污染嚴重

近些年來,工業化專業也對農村生態環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壞,大面積的重工業部門遷移到我國農村范圍,而在農村短時間內無法建立相對應的保護設施,也無法建立相對應的法律法規,使得大量重工業企業得不到法律的監管,重工業廢棄物不能得到相對應的處理,大量的工業廢物在農村聚集,使得農村的生態環境遭受到破壞。

在我國的農村地區,保護生態平衡的設施配置不完善,農村軍民的環境保護意識較差,人們的生活垃圾沒有得到相應的處理只能集中擺放,沒有得到相應的分類與降解措施,對地區的生態環境平衡造成極大的創傷。

3加強我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對策

3.1加強農村居民的環保意識

保護農村環境生態環境平衡的主力軍是我國的農村居民,所以應提高農民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政府應創建相關的強化農村居民保護生態環境平衡意識的制度,可以通過創建相應的法律法規,創建農民參與農村地區生態環境保護的機會,培養公民們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積極性,使農村居民可以踴躍的參與到保護生態環境平衡的活動中來。除此之外,還應該保證生態環境信息的透明度,及時發布和更新,這是居民了解和監督生態環保的必要條件。同時,通過多種方式對生態環保進行傳播,使生態環保的理念深入民心,讓參與保護農村地區生態環境平衡成為農村居民的重要義務和責任。

3.2提高農業環保技術的投資力度

工業化轉移、農民生活垃圾的隨意丟棄對農村的環境造成了極大的污染與破壞,需加強保護生態環境平衡的法律體系,建立健全相應的保護機制,必須提高農業環保技術的投資力度,加大對農村環?;顒拥耐顿Y力度,調整產業結構,大力宣傳保護生態環境平衡的理念,推進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技術的研發,在技術上對保護生態環境平衡進行支持。

3.3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加強農村環境基礎設施,應當在現有的基礎上,繼續加大投資的力度,擴大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規模,充實生態環保的內容,進而加強對農村生態環境的保護。

大力加強農村耕地的質量建設,增加土地的生產能力,遵循科學的耕地質量演變規律,實施沃土工程。建設保護農村生態環境平衡的基礎設施,例如建設沼氣池等設施,實現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減少資源的耗損率,提高資源的利用率,保證農村生態環境的平衡,推進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進度。

4結語

經濟的投入是保障保護農村生態環境平衡活動順利實施的基礎,生態環境的平衡是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如今,在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存在大量的問題,其中,農村居民環保意識不足、農村生產方式落后、工業廢物與生活垃圾是如今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我國農村環境生態環境保護的生力軍是農村居民,只有加強農村居民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才能保證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發展;科技應用是農村環境保護的支點,不斷加大對保護農村生態環境平衡活動的投資力度,建設保護生態環境平衡的基礎設施,推進相應技術的研發,為生態環?;顒颖q{護航。

參考文獻:

[1]徐曉云.我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D].東北師范大學.

[2]賈旭.我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以包頭市固陽縣為例[D].內蒙古大學.

[3]彭克明,崔建良.新農村建設面臨的環境問題及其治理[J].人民論壇:中旬刊,2011(11):148-149.

[4]郭靜靜.中國省域生態環境與經濟發展耦合關系研究.北京林業大學.

[5]吳建清.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抓好農村環境衛生[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2,000(035):1-6.

荷蘭農村環境保護論文范文第4篇

摘 要:結合筆者工作經驗,本文對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現狀及其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探討分析,并提出了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的措施,以供借鑒參考。

關鍵詞:農村;環境保護;現狀;問題;措施

近年來,各級政府以生態示范創建為載體和抓手,把農村環境連片整治作為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切入點和突破口,大力推進生態示范創建活動,突出抓好農村環境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持續加大農村環境監管工作力度,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了環境安全保障。

1 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現狀及其存在的問題

城市環境與農村環境唇齒相依,農村環境保護不好,不僅損害農民的切身利益,還會嚴重影響城市居民的“菜籃子”、“米袋子”。

1.1農村環境保護現狀分析。(1)農業土壤環境污染防治有序推進。加強對農業土壤環境污染調查,開展高污染用地的環境監測和評估,通過法律、政策、技術、工程等多種手段防治污染,不斷提升了土壤環境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2)農村飲用水環境逐步得到改善。高度重視農村飲水環境安全工作,合理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科學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加大風險防控工程資金投入,重點解決農村群眾飲水困難問題,著力改善農民的生活條件,切實保障農村人畜飲水安全。(3)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積極開展。大力發展生態養殖,強化養殖業污染防治。加強畜禽養殖環境監管,科學規劃養殖園區,突出抓好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實現畜禽養殖由庭院式分散養殖污染向集約式集中治理污染轉變,積極引導畜禽產業在農業生態系統內的良性循環。(4)農村生態示范創建工作效果明顯。生態示范創建是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環境建設的基礎工程。堅持“以點帶面”、“示范帶動”的原則,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農村生態建設活動,積極開展治理“三亂”(亂倒垃圾、亂潑污水、亂堆雜物)、清理“三堆”(柴草堆、糞便堆、垃圾堆)、推廣“三改”(改水、改廁、改廚)、美化“三口”(村口、路口、門口)活動,凈化了農村環境。同時,通過大力開展生態示范區、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創建和綠色文明單位創建等系列活動,有效地促進了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整體推進。

1.2農村環境保護存在的問題.(1)環境安全面臨嚴重威脅。農村水環境污染表現較突出,農村作坊式企業生產污水未經處理就直接排放,農村生活污水隨便傾倒,造成“二污合流”,未經處理的廢水直接污染飲用水源或用于農田灌溉,嚴重威脅著村民生命健康和農作物安全。農村生活垃圾、廢棄物基本上未進行無害化處理,“臟、亂、差”現象仍十分普遍,嚴重影響農民正常生產、生活環境。(2)化學污染問題十分突出。農業生產中化肥的過量施用,造成土壤養分比例失調,理性化性質惡化,肥力下降。農藥的高強度使用造成高毒、高殘留,不僅會加重農作物生長環境污染,而且存在嚴重農藥殘留持續污染。非降解農膜碎片殘留土壤后,滯留時間長,將嚴重影響土壤透氣性,阻礙農作物吸收和根系生長,導致減產。(3)面源污染防治任重道遠。我國農業生產特別是畜禽養殖造成的農村面源污染逐漸加重,“三廢”排放很難有效控制,造成水體富營養化和土壤污染,甚至導致部分水體、土壤功能喪失;農村生活垃圾的肆意堆放,垃圾解析、淋溶導致大量污染物滲入地下,將對農村地下水質量構成嚴重威脅。(4)公眾環境保護意識相對淡薄。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十分薄弱,環境監管工作機制不健全,農村環境保護宣傳投入不足,導致村民的環境保護意識和環境保護法制觀念淡薄,形成“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氛圍尚需時日。

2 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的措施

2.1 發展綠色生態農業,重視環境保護科技支撐。從科學發展的戰略高度,積極發展良性循環的生態農業,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要加強農藥、化肥控制,堅決禁用超標農藥,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積極引導和鼓勵農民使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病蟲草害綜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準施藥等技術,積極扶持生產企業開發生產生物肥等新型高效肥料品種。要盡快建立和完善農村環境保護科技支撐體系,推動科技創新,大力研究、開發、推廣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以及農村健康危害評價等方面的環境保護實用技術,將清潔生產和廢物的綜合利用融為一體,大力扶持并建設一批集研究、開發、生產、銷售為一體的化廢為利的生物科技企業,通過“壓小上大、扶優汰劣”提升產業層次,延伸產業鏈條。推廣農業廢棄物的綜合利用,重視對塑料農膜的污染防治。采取適時揭膜技術,提高塑料地膜的回收率;要提倡使用可降解地膜,鼓勵開發農膜再生加工技術。加強農村飲用水水質衛生監測、評估,掌握水質狀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農村生活飲用水達到衛生標準。

2.2 完善農村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農村保護實際情況,抓緊研究、完善有關土壤污染防治、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飲用水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等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方面的規范、條例和制度等。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研究制定農村區域間、城鄉間的生態補償政策。推廣應用農村污染防治適用技術根據農村不同區域的自然條件、經濟發展水平和環境現狀,研究、開發和推廣適合不同區域特點的農村污染防治適用技術。

2.3 加大環境保護宣傳力度,提升農民環境保護意識。大力開展農村環境保護宣傳活動,擴大環境宣傳教育領域,利用各種形式宣傳農村環境污染狀況及危害,讓群眾了解到環境污染的嚴重性和治理污染的緊迫性,提高村民環境保護意識、道德水平和環境保護法制觀念,從而在全社會形成尊重自然、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新風尚,構建人人主動參與環境保護的新格局,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農村經濟社會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2.4 推進環境連片整治,著力改善村容村貌。(1)加快推進生態文明村鎮創建工作。生態文明村鎮創建是推進區域生態文明建設的有效載體,立足區位、資源和產業優勢,突出城鎮規劃與農村規劃統籌考慮、城鎮建設與生態建設統籌考慮、經濟發展與環境建設統籌考慮、快速發展與可持續發展統籌考慮,努力構建生態文明村鎮創建工作的新格局。(2)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努力解決農村垃圾處理問題。大力實施農村連片整治工程,積極推廣戶分類、村收集、鄉運輸、縣處理的垃圾處理模式,實現垃圾無害化處理。(3)集中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工作。按照“硬化、凈化、綠化、亮化、文化化、有序化”的“六化”標準,強化對農村普遍存在的“垃圾亂倒、糞便亂堆”等臟、亂、差現象進行集中整治,逐步建立起村鎮環境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3)加強畜禽養殖集中整治??茖W布局畜禽養殖園區,加強對畜禽養殖散養戶的引導,積極推動集約發展,逐步改變人畜混居現象,改善農民生活環境;大力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產業,鼓勵養殖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實現養殖廢棄物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3 結束語

保護農業資源和改善農村環境在建設生態文明進程中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深入研究農村環境保護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提出應對對策與措施,對保護農村生態,維護農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許洪富,胡緒榮. 加強農村環境保護,推進城鄉統籌發展[J]. 南方農業. 2008(06)

[2]張蔚萍,胡慶華. 農村環境保護市場化探討[J]. 安徽農業科學. 2011(36)

荷蘭農村環境保護論文范文第5篇

摘 要:當前我國民眾對農村環境問題的認知還存在諸多誤區,既未全面把握農村環境問題的范圍和類型,也未準確了解農村環境問題的產生根源,因而也難以為農村環境問題的解決提供針對性對策,致使農村環境問題愈演愈烈,直接阻礙我國農村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目標的實現。為此,必須對當前我國農村環境問題存在的認知誤區予以具體分析和糾正,以促進我國農村環境問題的順利解決。

關鍵詞:農村環境問題;認知誤區;農村環境治理;法制建設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工業化技術向農村生產領域的滲透以及城市污染向農村地區的轉移,農民自身生產、生活方式的影響,在城市環境趨于好轉的同時,農村環境卻逐漸惡化,這不僅干擾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更直接危害農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環境問題沒有城鄉差別,日益嚴重的農村環境問題在波及城市環境的同時,更會通過農業食品鏈條給城市居民的身體健康帶來隱患。因而,關注農村環境,致力農村環境問題解決,不僅僅是農民的事情,而應得到全體社會成員的關注。

自上世紀以來,農村環境問題作為“三農”問題的重要內容受到黨和國家政府的高度重視。2008年國務院召開了全國農村環境保護工作電話會議,把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放在了十分突出的地位,而且隨后國務院在其轉發的《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中指出:“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是加快推進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重要舉措,是生態建設示范區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現階段建設農村生態文明的有效途徑?!盵1]以此為契機,農村環境問題治理得到了國家、各級政府以及社會各界的關注并得以在我國廣袤的農村大地轟轟烈烈地開展。與此同時,我國學者也一直關注農村環境問題,他們認真調查農村存在的環境問題,仔細分析農村環境問題的成因并具體設計農村環境問題的解決對策,并把自己的研究成果以學術論文的形式體現出來,以供我國農村環境治理工作實踐借鑒。

盡管我國政府對農村環境問題高度重視,我國學者對農村環境問題的解決也極為關注,但我國的農村環境治理工作并未取得實際成效,農村環境問題依然嚴重,這一切都昭示著我國在農村環境治理環節存在著阻礙我國農村環境治理工作開展的某種問題,只有找出這一問題并加以解決,才能推動我國農村環境治理工作順利進行。為此,筆者在概覽學者關于我國農村環境治理的學術文章的同時,又深入蘇北農村地區進行調研,對蘇北地區農村環境問題的范圍、種類及其成因進行了詳細了解和深入分析,發現我國農村地區環境治理工作踟躕不前的癥結所在,那就是無論是我國政府,還是國內學者,其在農村環境問題的認知環節出現了偏差或錯誤,沒有正確把握我國農村環境問題涉及的范圍、存在的類型以及產生的根源。為了消除我國農村環境治理的障礙,有效推動我國農村環境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需要認真分析當前我國農村環境問題存在的認知誤區并及時加以糾正,為此,筆者以在蘇北地區農村的實際調研資料為基礎,并對照我國學者有關農村環境問題的理解觀點,對當前我國農村環境治理環節中存在的關于農村環境問題的認識誤區予以具體分析,并提出相應的糾正對策,以期能掃除我國農村環境治理停滯不前的基礎性障礙,以推動我國農村環境問題的根本解決和農村環境治理目標的最終實現。

二、我國農村環境問題的認知誤區

由于受到傳統環境保護和治理觀念的影響,再加上社會各界缺乏對農村及其環境的深入了解,而且在當前“城市中心主義”的模式下,國內民眾在用看待城市環境問題的眼光來看待農村環境問題的同時,又把本具有同質性的農村環境問題看作是不同于城市環境問題的異類,在此種觀念和思維模式的影響下,國內民眾在理解農村環境時難以避免地會出現認知偏差。具體而言,當前國內學者對我國農村環境問題的認知主要存在以下三個方面的誤區:

1.對農村環境問題的認知范圍不全面。由于人類最早接觸的環境問題是污染問題,而且長期以來人們所關注的城市環境問題也主要是城市污染問題,再加上農村環境問題進入人們的視野而獲得關注也是因為農村環境污染問題的嚴重,因此,我國學者在關注農村環境問題時便將農村環境問題等同于農村環境污染問題,而忽視了農村環境問題所包含的另一重要內容,那就是農村資源和生態的破壞問題。與城市不同,農村地區的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都直接和自然界發生關系,無論是農民的正常生活,還是農業生產的正常運行,都離不開農業資源的合理維持和農業生態系統的有效維護,一旦農業資源和農村生態系統受到破壞,其給農村乃至城市環境帶來的危害并不亞于農村環境污染問題。因此,要解決農村環境問題,就不僅要關注農村環境污染問題,還要關注農村資源以及生態保護問題。但事實上,我國民眾在關注農村環境問題時,只關注農村環境污染問題,對農村資源及生態所遭受的破壞問題卻少有涉及,反映出我國民眾包括學者們目前對農村環境問題的認知范圍還比較狹隘,無法認識農村環境問題的全部。

2.對農村環境問題的認知類型不徹底。為了充分認識環境問題,并依據不同環境問題的各自特征采取針對性的解決對策,經過對環境問題的逐步了解,我國學者按照相應的標準對環境問題予以相應分類。如依據人類對環境影響的方式,可以把環境問題分為環境污染問題和資源破壞問題;按照被影響的環境要素予以分類,可以把環境問題分為水環境問題、大氣環境問題、土壤環境問題以及生物環境問題等。[2]依據上述分類,我國學者對環境問題進行了分門別類的研究并提出了相應的針對性解決措施,這對環境問題的順利解決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上述分類還無法滿足農村環境問題的徹底解決,那就是目前國內民眾對面源性環境問題的認識仍然不足,無法滿足農村環境問題的解決需要。所謂面源性環境問題,和點源性環境問題相對,是按照環境問題產生源的確定與否而區分的一對環境類型,其中所謂點源環境問題,是能夠具有確定產生源的環境問題,對于此類問題,只要查明該問題的源頭并對其源頭進行治理,環境問題即可消除。而對于面源性環境問題,由于其產生源無法確定,與點源環境問題有很大區別,而且由于面源性環境問題發現較晚,盡管目前學者對農村面源性的環境問題已有所認知,但還存在一些認知誤區。具體而言,當前社會對面源性環境問題的認知主要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誤區。首先,我國民眾對面源性環境問題分布范圍的理解有錯誤,許多民眾認為面源性環境問題只存在于農村,城市里不存在面源性環境問題,甚而有學者把面源性環境問題作為農村環境問題區別于城市環境問題的重要特征加以研究,并主張要創新農村環境保護的法律制度來應對農村的面源性環境問題,但事實上是,在我國城市也存在面源性環境問題,其中城市居民生活所帶來的污染問題就是典型的面源性環境問題;其次,盡管我國國內社會對農村點源環境問題和面源環境問題作了區分,但卻沒有厘清二者的實質不同,因而在治理面源性環境問題時也沒有有效的對策,要么避而不管,要么把點源性環境問題的治理和面源性環境問題的治理混為一談,用點源環境問題的治理模式來處理面源環境問題,從而使農村的面源環境問題無法得到針對性的治理,阻礙了農村環境問題的順利解決。

3.對農村環境問題的根源認知不準確。針對農村環境問題的產生根源,國內的學者展開了大量研究并提出了相應的觀點,而且有不少學者的觀點具有一致性,看似發現了農村環境問題的產生根源,但筆者通過對蘇北五市農村環境問題的調研,發現上述學者的觀點與農村環境問題的現實存在一定偏差,他們并未準確發現農村環境問題產生的真正根源。具體而言,當前我國學者對于農村環境問題根源的認知主要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誤區。誤區之一:農民環境意識不強。當前許多學者認為農民環境意識不強是農村環境問題產生的根源,但筆者認為,盡管農民環境意識不強與農村環境問題的產生有一定的關系,但如果將其歸結為農村環境問題存在的根源則實在言過其實,甚而存在錯誤。為了驗證這一問題,筆者對蘇北地區農村村民的環境意識進行了問卷調研,在筆者所做的調查問卷中,除了個別村民對農村的環境問題漠不關心之外,大部分村民在表示對過去良好農村環境的懷念和留戀之時,都表達了對當前農村環境問題的憂慮和關注,他們對農村大氣、水、土壤以及生物資源發生的不利變化都有切身體會,都有改變當前環境狀況的愿望但都苦于無能為力。這一調查結果充分表明了農民的環境意識并不缺失。而近期在浙江、福建以及江蘇地區出現的群體性環境事件也直接表明了當地農村居民對環境問題的關注以及對自身環境權益受侵的焦慮,同時也是對“農民環境意識不強”論的有力反擊。由此可見,農民環境意識不強并不能作為農村環境問題的產生根源,農村環境問題的根本解決也不能寄希望于提高農民的環境意識上面,因為農民的環境意識本來就不低。誤區之二:農村環境法制建設不健全。眾多學者把農村環境法制建設不健全作為農村環境問題產生的根源,認為當前我國環境立法體系中有關農村環境的立法缺失、農村環境執法體系不健全以及農村司法救濟途徑不通暢是造成農村環境問題的主要原因。誠然,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的城鄉差距比較大,在法制建設方面農村地區滯后于城市也并非沒有可能,而這對農村環境保護工作也可能會起到一定的掣肘作用,但是,如把農村環境法制建設不健全作為農村環境問題產生的根源來進行解讀,則不僅無法發現農村環境問題產生的真正原因,更會將農村環境治理工作引向歧途,反而會阻礙農村環境問題的解決。因為農村環境問題的真正原因是城鄉二元化模式造成的結果,要想真正解決農村環境問題,就必須消除城鄉二元化模式,在城鄉一體化視野下實現對城鄉環境的同等保護、同等治理,[3]而那種“農村環境法制建設不健全以及對農村環境單獨立法”的論調看似對農村地區予以特別優待、特別保護,但實質上依然是在延續著城鄉二元論的基調,不僅有害,也無必要。這是因為,首先,從立法層面上講,由于農村環境問題和城市環境問題并無本質的區別,當前我國的相關環境立法不僅在城市地區可以適用,在農村地區也可以適用,如果立法有缺失的話,也應該是全國層面的缺失,而不會單單是農村地區缺失,因而沒有必要單獨為農村地區的環境立法;其次,對于農村執法機構和司法機構的建設,目前的機構設置已足以承擔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重任,如再在鄉鎮一級設立相應機構,不僅不能實質性地改善農村地區環境執法和司法狀況,而且還會增加農村地區環境執法和司法成本,白白浪費國家的執法和司法資源。由此可見,在農村地區,環境問題的處理并非無法可依,而環境執法機構和環境司法機關也并不缺失,反而是在城鄉二元結構理論影響下,國家的環境保護法律無法在農村地區順利實施,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和違法不究的現象對農村環境問題的加重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這應引起國家、社會和學者的關注。

三、我國農村環境問題認知誤區的糾正

我國農村環境問題的認知誤區嚴重阻礙了國家、社會對農村環境問題的正確認識,導致國家難以針對農村環境問題采取有效的解決措施,直接影響農村環境問題的順利解決。因此,要想徹底解決當前我國農村地區的環境問題,就必須糾正我國農村環境問題存在的認知誤區。

1.全面把握農村環境問題的范圍。要解決我國農村環境問題認知范圍過窄的問題,就必須全面把握農村環境問題的范圍。同城市面臨的環境問題不同,農村除了面臨來自于農業生產、農民生活以及工礦企業所帶來的污染威脅的同時,還面臨著上述環節所帶來的資源退化、生態失衡等環境問題,而且由于農業生產、農民生活的特殊性,其對資源、生態的依賴性要遠大于城市的生產、生活。由此可見,除了污染會對農村的生產、生活活動造成影響之外,農村資源可持續利用以及農村生態系統的維持平衡對農村地區生產、生活的正常進行也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們不僅要關注農村存在的環境污染問題,更應關注農村地區的資源退化和生態失衡問題,而且我們在設計措施來防治工農業生產以及農民生活對農村環境造成的污染的同時,更應關注農村資源以及農村生態系統的保護問題,在設計農村環境保護措施時,要將農村污染防治、農村資源養護以及農村生態保護綜合考慮,將三者予以一體化的制度設計,如此方能有望全面徹底地解決農村環境問題。

2.徹底認知農村環境問題的類型。如文中所言,當前我國農村環境問題類型的認知誤區主要存在于公眾對農村面源性環境問題的認識層面上,因此,為了徹底厘清農村環境問題的類型,有必要從以下兩個方面來明確農村面源性環境問題的相關內容。首先,要明確面源性環境問題并不是農村地區特有的環境問題類型,在我國城市也存在面源性的環境問題,只有明確這一點,我們才不會把農村環境問題當作異類而將其孤立于城市環境之外,并且還可以從城市面源性環境治理實踐中吸取有益的治理經驗。其次,要深刻理解點源性環境問題和面源性環境問題的區別,從理論上講,任何環境問題都有其產生源,因而從實質上講面源性環境問題也是點源環境問題,只是由于面源環境問題的產生源具有隨機性、移動性,難以查明和確定。另外,還有一些面源性環境問題的產生源單獨不能造成環境危害,而是眾多面源性環境問題的產生源共同交織作用才造成了環境問題,這都和傳統的點源性環境問題有區別,因而在治理面源性環境問題時應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傳統點源性環境問題的治理模式中使用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以及責任追究制度無法在面源性環境問題領域適用,需要對此種問題單獨研究,單獨處理。為此,我們可以借鑒城市面源性環境問題的治理經驗,把面源性環境問題的治理當作公共服務而由國家承擔,發揮政府在面源性環境問題治理中的主導作用,增加國家在面源性環境治理過程中的資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以促進農村面源性環境問題的順利解決。[4]

3.正確認識農村環境問題的根源。我國農村環境問題的根源既不是農民環境意識不高,也不是農村環境法制建設不全,而是長期以來我國存在的城鄉二元結構所帶來的城市和農村環境保護問題上的差異所致。在此種結構模式的調控下,我國對城市和農村地區的環境實行差別化管理,致使農村地區的環境保護標準和資金投入都低于城市,農民的合法環境權益也常常受到漠視,我國城市環境逐步改善的同時,農村地區的環境則趨于惡化,并使人產生了“農民環境意識不強,農村環境保護法制建設不全為農村環境問題成因”的假象。[5]因而實事求是地講,成因與其說是農民環境意識不強,倒不如說是城鄉二元模式下農民合法環境權益被漠視,農民環境知情權、參與權、請求保護權得不到保障的結果;與其說是農村環境法制建設不健全,倒不如說是城鄉二元模式下政府在農村環境保護中的地位缺失,致使農村環境保護標準降低、農村環境保護投入不足造成的,甚至在農村個別地區出現了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

因此,要真正消除農村環境問題的根源,徹底解決我國農村地區存在的環境問題,就必須要取消我國的城鄉二元結構模式,在環境保護問題上實行城鄉一體化建設模式,實現國家對農村、城市環境的一體化考慮和同等保護。具體來說,對于農村地區的點源性環境問題,要嚴格執行現有的環境保護法規,真正發揮法律的調控作用,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環境權益;而對于農村地區的面源性環境問題,則要增強政府在農村環境保護中的主導性作用,增加政府對農村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并通過政策扶持和財政激勵等物質引導措施向農村引入“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生產生活方式,從經濟上鼓勵農民采取健康、環保的生活方式,利用財政支持在農業生產領域大力推廣生態有機農業和循環經濟模式的應用,控制農藥、化肥的使用并減少廢物向農村環境中的排放,只有如此,才能徹底解決農村地區的面源性環境問題。

結語

由文中的論述可知,要徹底解決農村環境問題,就要全面理解農村環境問題的范圍,徹底把握農村環境問題的類型并準確分析農村環境問題的根源,這樣,我們才能針對目前的農村環境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解決對策。但正如文中所言,我國農村環境問題的根源是我國城鄉二元結構模式,只有廢除這一模式,農村環境問題的解決對策才能真正發揮作用??上驳氖?,伴隨著人們對城鄉二元結構弊端的深入認識,城鄉一體化發展模式日益引起社會的關注并得到國家政府層面的認可和采納,目前我國各地都圍繞著戶籍、經濟、環保的城鄉一體化問題開展了理論性探討和實踐性探索,城鄉一體化發展模式已成為科學發展觀指導下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趨勢和潮流,在此背景下,我國環境保護領域的城鄉一體化建設也在如火如荼地進行,這讓我們看到了徹底解決農村環境問題的希望。

參考文獻:

[1]徐培華,包文兵.當前農村環境整治存在的問題及思考[J].淮海文匯,2012,(1).

[2]呂忠梅.環境法導論(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 6-7.

[3]晉海.我國城鄉環保一體化的制度建構:理念、原則與路徑[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9,(6).

[4]劉璇,李娜.論中國農村環境保護中的政府責任 [J].河北學刊,2010,(1).

[5]李賓,張象樞.基于城鄉二元結構的農村環境問題成因研究[J].河北學刊,2010,(1).

[責任編輯:張亞茹]

荷蘭農村環境保護論文范文第6篇

摘要:我國農村環境污染已經發展成為影響農村地區和諧穩定的社會問題。依法治國背景下,將環境污染的治理預防納入到法治軌道之內,也是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文章在闡述農村環境污染法治化治理必要性的基礎上,分別從立法層面、執法層面、司法層面、監督層面等幾個角度分析了我國農村環境污染依法治理存在的問題,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解決問題的有效對策。

關鍵詞:農村環境污染;依法

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鄉村振興戰略是繼社會主義新農村之后又一個解決三農問題的重大戰略。為實現鄉村振興,應當著力建設生態宜居型鄉村。黨的十九大報告還指出,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加快水污染防治,強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加強固體廢棄物和垃圾處置。因此,開展農村環境污染治理,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內容之一。農村環境污染治理,有效治理是基礎,依法治理是關鍵。

一、農村環境污染依法治理的現實需求

農村環境污染,是指農村居民在生產和生活活動中,向農村環境排入了超過其自凈能力的物質或能量,使得農村環境的物理、生物等性質發生變異,從而導致農村環境質量下降,危害農村居民正常生活和發展的條件。我國現階段農村環境污染的類型主要有農業生產的污染、居民生活的污染、鄉鎮企業造成的污染和城鎮浸染的轉移等。

我國農村環境污染已經發展成為影響農村地區和諧穩定的社會問題。依法治國背景下,將環境污染的治理預防納入到法治軌道之內,也是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

首先,治理環境污染、預防環境問題,實現環境保護,是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全球生態環境保護的一致趨勢,更是實現維護當前公眾以及子孫后代合法權益必然路徑?;诖?,在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日益嚴峻的背景下,也有必要采取積極措施來治理,來應對與解決,而法治則成為必然之選。

其次,法律是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間接驅動力和干預策略,是實現環境污染治理最重要的,最為有效的手段之一。法律能夠為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展開提供明確的依據和指引,以及對破壞生態環境,進行污染不法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和懲戒,從而形成全社會保護環境的良好氛圍。

二、依法治理農村環境污染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當前在依法治理農村環境污染中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立法、執法、司法及普法等幾個層面。

(一)立法層面

1. 缺乏對農村環境污染問題的單獨規定

盡管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以憲法為核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主體、以各地環境保護法規為補充的較為豐富和完善的環境保護法律體系,但我國現階段并沒有單獨對農村環境污染的問題作出規定,事實上,農村環境污染問題有其特殊之處,而相關立法的籠統的規定,使得對農村地區環境污染的防治缺乏針對性。

2. 缺乏對公民環境權的規定

公民環境權,理應成為公民的基本權利,也應該成為對農村地區群眾合法環境權益進行保障的主要依據。但現階段,我國憲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中,并無公民環境權的規定,這意味著公民無法以侵害自身環境權為由來請求侵權主體來進行賠償。

3. 地方性法規存在欠缺

基層農村地區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展開,也要依托地方性法規來進行。地方性法規更細致,更全面,針對性也更強,在依法治理農村環境污染方面所能發揮的作用不容小覷?,F階段,我國各省份大多出臺了農業環境保護條例,具有積極的指導意義。但部分地方性法規存在立法時間長,立法滯后性現象突出等問題。此外,我國多數省份也尚未制定地方性環境標準,這對于農村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展開也是不利的。

(二)執法層面

1. 執法依據不足?,F階段執法層面,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執法依據不全面。我國現有的有關環境污染治理的法律規定過于原則,可操作性不強,再加上存在立法空白,這樣勢必會造成執法依據不足。比如,如國家環??偩衷凇缎笄蒺B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中只對畜禽養殖規模作了規定,沒有明確污染確定的標準,對于一些小型的畜禽養殖場,即使其已經造成了環境的污染,引發了周圍群眾的質疑不滿,執法部門卻不能依據法律的規定來展開執法。

2. 執法受地方保護主義影響?;鶎拥貐^環保部門的獨立性不夠,在執法工作中會受到政府的影響,會受到其他部門的干預。在廣大農村地區,部分鄉鎮企業的污染行為,更是很容易受到基層鄉鎮政府、村委會等的阻撓阻礙,使得執法工作展開舉步維艱。

3. 執法力量薄弱。我國基層環保機構執法工作人員專業度不高,人手不足等,都成為制約環境執法工作展開的瓶頸。在環保機構設置上,我國現階段最低一級的是縣級,也就是說在鄉鎮并無環保機構,僅有環境保護辦公室,工作人員數量很少??h級環保機構也多在農村地區工業環保方面,對于其他農村環境污染現象的關注不足。

(三)司法層面

1. 環境公益訴訟制度落實不到位。

雖然我國明確了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但這一制度也存在一些立法上的欠缺以及司法實務中運行中的阻力和困境。比如環保NGO作為環境公益訴訟主體提起訴訟的案例很少,主要也是因為環保非政府組織能力有限,獨立性不強。

2. 環境訴訟時效短、證據搜集難。

當前我國環境訴訟的時效時間過短,超出20年的訴訟時效,受害者可能就無法通過訴訟的方式來維權,而環境污染所帶來的傷害可能會要超出20年才能在受害者身心的健康方面有所體現,特別是村民因法律素養不高,取證意識不強,直接導致其維權的艱難。

(四)監督層面

1. 行政監督不力。

盡管現行《環境保護法》明確規定了政府對環境保護所擔負的監督管理職責,但這條規定在實踐中仍面臨不少困境。農村基層地區政府部門,基層村委會等,大多都是更關注經濟效益,忽視生態效益,對農村地區不同主體環境保護的行為缺乏足夠的監督監管。

2. 社會監督不到位。

環境保護工作是一項需要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工作,但當前對于農村地區存在的環境污染現象,新聞媒體、環保NGO等相關主體的關注度并不高,廣大農民參與環保的觀念缺失,亦不能成為社會監督的重要部分,直接影響了社會監督的效果。

(五)觀念層面

1. 農民環保法律意識淡薄。

一方面,廣大農民自身就缺乏環保意識,自身可能存在一些破壞環境污染環境的不當行為,且不以為然,對環境污染的現象也是熟視無睹;其次,部分農民也存在追求經濟效益的短視目光,對于進入農村地區的污染環境的企業,即使企業污染超標,部分農民也認為只要給錢就“一切都好說”。這種思想上的短視,勢必會導致農村環境污染的防治得不到普遍的支持。

另一方面,廣大農民缺乏環保法律意識、法律觀念。農民對于農村地區存在的環境污染行為,大多不知該如何解決,更沒有積極維權的觀念和意識,也大多不知道不清楚如何維權,導致合法權利難以實現救濟。

2. 農村村干部環保法律意識淡薄。

現階段,部分農村地區村干部,出現了急功近利的思想,過于追求經濟效益,忽視了生態效益,缺乏基本的環保觀念與法律意識,隨意利用手中的權力,為高污染企業大開方便之門。如此一來,部分被城市“拋棄”的高污染企業,經過“包裝”后又進入了農村地區,對當地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和破壞,也成為威脅村民健康的嚴重不利因素。正是因為村干部思想觀念上的落后,法律意識的淡薄,也使得農村的環境污染問題愈演愈烈。

三、依法治理農村環境污染的思考

(一)完善農村環境污染防治法律體系

1. 應該明確公民享有環境權。我國應該在憲法中明確規定公民享有環境權,使環境權順利成為我國憲法中的一項基本權利。同時,應該在環保法、民法、刑法等立法中,都體現出對公民環境權的尊重和保護。

2. 可以考慮結合農村地區環境污染防治的問題,出臺專項的《農村環境污染防治法》,以體現立法的針對性,更好地為農村地區環境污染防治問題提供法律依據,奠定法律基礎。

3. 各省各地應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出臺及完善農村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尤其是要及時更新立法,體現立法的與時俱進,為本地區農村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展開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確保各項環境保護工作的順利有序展開。

(二)強化農村環境污染防治執法機制

1. 明確執法依據。這一點也要和立法的完善統一結合起來,通過立法的修訂完善,增強立法的可操作性,進一步完善環保執法的實體和程序規定。

2. 轉變執法觀念。地方政府應該摒棄地方保護主義,轉變過于關注經濟效益而忽視生態效益的錯誤做法。應加強對農村地區環境情況的監測,從源頭上減少污染乃提高農村地區環境質量的必然路徑。

3. 增強執法力量。進一步加強執法力量,增加執法人員的配比,并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農村基層地區環保機構改革勢在必行,增加基層環保機構的數量,增設鄉鎮一級環境保護局,同時增加人手,吸引專業的環保人才加入到執法隊伍之中。對于環保工作人員,要定期進行培訓培養,提升其專業素養和執法能力。

4. 開展聯合執法。農村地區環保執法工作的展開,僅靠環保部門是不夠的。要提高執法效果,實現執法監督的目標,需要其他各相關部門的配合,共同展開聯合執法活動,以提升執法的效果。比如環保部門與農業部門、林業部門等展開聯合執法活動,重點查處農業林業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可能影響環境安全的行為,實現對農村生態環境的有效保護。農村環保部門還應該積極與城市地區環保機構展開聯合執法活動,重點查處城市地區污染物隨意排放到農村的行為,從源頭上減少農村地區污染物的排放。

(三)優化環境公益訴訟

1. 完善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適當擴大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的原告范圍,使更多主體可以作為原告提起環境公益訴訟,從而對破壞環境的主體形成威懾震懾。同時,我們應該鼓勵環保非政府組織發展,提高其獨立性專業性,并且為環保組織提起環境公益訴訟提供幫助支持。

2. 減輕受害者舉證責任

農村環境污染侵權案件中,受害者多為農民,自身的知識能力素質一般,本身維權就面臨難題,再加上農民大多收入不高,可能因無力承受舉證方面的壓力而導致不得不放棄訴訟,反而通過上訪、群體性事件等方式來維權,成為影響地區穩定的不利因素?;诖?,我國應在司法活動中,進一步減輕受害者一方的舉證壓力舉證責任。

(四)加強農村環境污染的監管

1. 要加強行政監管。政府在農村環境污染的監管中應當發揮重要作用。要進一步明確各行政機關在農村環境監督管理方面的職權,避免因職權不清晰而出現相互推諉的情形。

2. 進一步健全政府問責機制。對于基層政府在農村環境污染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工作的失職等,應該由司法機關、行政主體、社會公眾等行使問責權,追究相關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及法律責任,以此來督促行政機關正確履行職責,更好地保障農民的環境權利。

3. 應發揮新聞媒體、環保公益組織等非政府組織在農村環境保護、農村環境污染治理方面的監督作用,實現社會監督的目的。

(五)提升村民和村干部的環境保護法律意識

為實現農村環境保護人人參與,要進一步轉變廣大農民環境保護觀念,重點是要提高村民及村干部在環境污染治理、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意識,使其真正認識到環境保護是應該在法治框架內展開的。對村干部而言,作為基層村民自治組織的管理者領導者,應該提高自身的環保意識與法律意識,應該要積極主動地杜絕高污染企業,避免污染嚴重的企業借機進入農村地區,對當地生態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

參考文獻:

[1]肖萍,朱國華.農村環境污染治理模式的選擇與治理體系的構建[J].南昌大學學報,2014(04).

[2]周霞林.法治背景下寧鄉縣農村環境綜合治理的調研報告[D].湖南師范大學,2015.

[3]蔡守秋.法治視野下健全農村環境治理的路徑思考[J].環境保護,2015(17).

(作者單位:中共湖南省委黨校法學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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