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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財產保險范文

2023-09-27

太平財產保險范文第1篇

姓名:張靜

學號:1111014126 太平洋母嬰安康保險

保險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產品類型:女性保險 投保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內,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一、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妊娠所致疾病導致身故的,本公司按被保險人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對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二、被保險人因妊娠所致疾病導致全殘的,本公司按被保險人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全殘保險金,本合同對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全殘的鑒定應在疾病治療結束之后,由雙方認可的殘疾鑒定機構作出。如果自分娩結束之日起180 日時治療仍未結束,按第180 日時的身體情況進行鑒定。

三、共同被保險人(無論一胎或多胎)在分娩過程中身故或在分娩結束之日起7 日內身故,本公司按該共同被保險人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對該共同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險人身故、全殘或共同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對被保險人或共同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三、被保險人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險人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六、戰爭、軍事沖突、**或武裝叛亂;

七、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八、被保險人或其家屬不遵守醫院規章制度、不配合治療的行為。 保險期間: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自合同生效日零時起至被保險人分娩結束之日起第15日的24時止。 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本合同保險費按份計算,并按以下不同情況確定保險費及保險金額:

一、經身體檢查,情況正常的被保險人及共同被保險人,每份保險的保險費為人民幣22 元。每份保險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為人民幣10000 元;共同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為人民幣1000 元,如共同被保險人為多人(胎),保險金額由各共同被保險人均分。

二、經產前檢查已確診胎兒死亡或聽不到胎心音的被保險人,每份保險的保險費為人民幣18 元;每份保險的保險金額為人民幣10000 元,無共同被保險人身故保險責任。

三、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因被保險人身故給付的保險金總和不得超過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限額,身故給付的保險金額總和約定也不得超過前述限額。

四、投保人應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險費。 賠償問題:

進入指定醫院等待分娩的孕婦,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被保險人的胎兒(嬰兒,下同)為連帶被保險人。

您可獲得:

----身故保險金:一旦因分娩或意外傷害以致死亡的,我們按保險金額給付死亡保險金。

----殘疾保險金:如果因意外傷害造成身體殘疾的,我們按保險金額及該項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

----連帶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連帶被保險人因被保險人分娩以致死亡的,我們按連帶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給付死亡保險金。 核保要素:

一.生理因素,其中主要包括:

1)年齡。年齡是影響生育的首要因素,也是最重要的因素。妊娠滿35周,經產前檢查,身體健康、情況正常的孕(產)婦及其胎兒(新生兒)。孕婦年齡在正常的生育范圍之內,如果是高齡產婦就相對危險。

2)性別。性別是僅次于年齡需要考慮的因素。一般情況下,女性的平均預期壽命除在妊娠期間外總是要高于男性。這是一款針對孕婦的保險,對母嬰均提供保障。

3)健康狀況。一個人的健康狀況對生育的影響是至關重要的。在這一因素當中,首先得注意既往病史。過去曾患過某種疾病或由外傷都成為既往病史。疾病的出現使得死亡率可能增加。體格是否適度、血壓值、心跳頻率等是否正常。因為這些的正常與否預示著種種疾病的有無或將來疾病發生的可能性等等。此外,今天的健康已不僅僅局限于身體無病的物理狀態,同時還包括健康的行為、良好的心理狀態,健全的性格等等,因為不健康的行為,不好的心理狀態,扭曲的性格,同樣會影響生育。

4)家族史。家族史包括家族病史所涉及的家族遺傳和某些疾病遺傳傾向。人的生理病理的生命現象通常受到基因的影響,尤其是家族遺傳基因的影響。

5)投保前前檢查。要求投保人通過指定醫療機構或專門人員的健康狀況檢查,是為危險的第二次選擇。在這一階段,體檢醫師一是聽取被保險人的告知。在聽取告知的同時,還要適當地進行詢問,以加深對信息的了解程度。二是進行身體檢查。就是對被保險人身體狀況進行物理檢查。在檢查當中,必須確定被檢查者是否為被保險人本人;

6)孕前體檢報告。這作為投保人的書面證明之一,是為危險的第一次選擇。 二.非生理因素,其中主要包括:

1)職業。職業按其危險度可分為事故危險職業、健康危險職業、工作環境危險職業。在核保時,這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在了解被保險人職業時,必須了解其所從事職業的具體工作崗位及工種及工作性質,以確定其所屬哪一類職業,然后再確定是否承?;蛸M率。 2)嗜好。在這里,嗜好主要是指一些不良的生活習慣,如吸煙、酗酒,尤其是毒品的濫用等等。這些都嚴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而且影響胎兒的健康?,F代生活條件,嗜好的存在與否對母嬰的影響越來越大,這已成為核保時不能不關注的因素。

3)環境。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自然環境主要是居住環境、工作環境等。社會環境則包括人際關系、周邊社會狀況等。環境對人的影響已是眾所周知,好的環境對人的生存與發展無疑起著良好的促進作用。而惡劣的環境勢必對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響。所以環境也就不可避免地成為核保必須考慮的因素之一。

4)經濟狀況。這一方面要從投保人來看,看他是否有足夠的收入來承擔保費。這一因素的考慮,也是基于避免出現道德風險。核保人員必須接到保單的時候,應根據所投保險金額是否與其年齡、職業、婚姻等尤其是經濟收入是否相符。一般參加保險人員,對于所要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都有明確地認識,如果險種與保險金額出現明顯的不相符,那么此時的重新審核是十分必要的。

5)投保動機。顧名思義就是投保者參加保險的目的。它主要考慮是否存在道德風險問題,這主要可以結合被保險人的年齡、職業、健康狀況、經濟狀況、嗜好、以往紀錄、有否隱瞞重要信息以及投保險種交費方式等方面予以考察。

太平財產保險范文第2篇

第一條

保險合同的構成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單及所附條款 、投保單、合法有效的聲明、體檢報告書、批注、附貼批單及其他有關書面文件構成。

第二條

投保范圍

一、投保人:凡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的人, 均可作為投保人投保本保險。

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的,投保人必須為其父親或母親。

二、被保險人:凡0至60周歲,身體健康,能政黨工作或學習的人,均可作為本保險的被保險人。

第三條

保險責任

在合同約定有效期內,保險人對被保險人負下列保險責任:

一、身故或全殘保障:

(一)被保險人在16周歲之前身故或全殘,保險人按保險金額的25%給付身故保險金, 本合同終止。

(二)被保險人在16周歲之后身故或全殘:

1、如合同生效或復效1年內,保險人給付保險金額的40%,并返還所繳保險費(不包括 核保后的加費部分),本合同終止。

2、如合同生效或復效1年后,保險人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二、重大疾病提前給付:

(一)本合同生效或復效后2年后,經保險人認可的醫院確診被保險人初次患本合同明列的重大疾病,并經保險人聘請的醫生根據醫學臨床經驗認定被保險人平均存活期在6個月以內,被保險人可申請重大疾病提前給付,金額為申請時身故保險金的50%;

(二)重大疾病提前給付的申請以一次為限。被保險人全部有效合同中,此項給付以人民幣10萬元為限。重大疾病提前給付后不辦理退保;

(三)重大疾病提前給付后,繳費標準不變,保險金額身故保險金與重大疾病提前給付責任;

第四條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不負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違法、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醉灑、斗毆;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復效之日起2年內自殺;

五、被保險人無證駕駛、酒后駕駛及駕駛無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愛滋病或感染愛滋病毒期間所患疾病;

七、因意外傷害、自然傷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八、戰爭、軍事行動、**或武裝叛亂;

九、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生上述情形導致本合同終止時,如為躉繳方式的,保單生效未滿2年的,保險人在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予投保人,保單生效已滿2年,保險人將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如為年繳方式的,投保人未繳足2年保險費,保險人在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予投保人,投保人已繳足2年以上保險費,保險人將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第五條 保險期間 本保險為終身保險,保險責任自保險人同意承保并收到首期保險費的次日零時開始(出生90天內投保的,保險責任自其出生90天后次日零時開始),至被保險人70周歲合同生效日的對應日前一日24時或本合同列明的終止性保險事故發生時止。保險人簽發保險單作為保險憑證。

第六條 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一、本保險的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為人民幣10,000元,每一被保險人可投保一份或多份。

二、本保險的保險費繳費標準視被保險人的性別、投保時的年齡及所選定的繳費方式而定(詳見繳費表)。

三、本保險設躉交、限期交費(5 年、10年、20年繳費)等繳費方式。

第七條

如實告知 本合同定立時,保險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責任,并且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是否同意承?;蛱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保險事故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責任,但在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投保人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本合同終止。

第八條 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在定立本合同時,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受益順序的份額,未確定份額的,各受益人按同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保險人,由保險人在保單上批注。投保人在指定和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被保險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未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身故,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放棄受獎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意外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人不受理其他指定。

第九條 保險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通知保險人,否則投 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增加的勘察、調查等項費用。

第十條

減額繳清

投保人繳足2年保險費且保單生效滿2年后,投保人可將本合同現金價值作為躉繳的凈保險費(辦理減額繳清時被保險人的年齡所對應躉繳保險費的95%),以相同的合同條件,減少各項保險金額(不得少于0.5份),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保險金的申請

一、申領各項保險金須憑保險合同及最后一次繳費憑證、申請人的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并提供以下證明、資料:

(一)身故保險金的申領:

1、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

2、公安部門、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縣、區級以上公立醫院,下同)出具有 的被保險人事故證明書、身故證明書及有關文件;

3、如被保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4、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二)全殘保險金的申領: 1、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

2、保險人指定的或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重大疾病診斷鑒定書;

(三)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保險金的申領:

1、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

2、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縣、區級以上公立醫院)出具的附有病理顯微鏡檢 查、血液檢驗及其它科學方法檢驗報告的病史資料及與之相關的醫療費用發票。

二、如被保人、受益人委托他人申領保險金,還須提供受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明等資料。

三、保險人收到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述證明、資料,在確定屬于保險責任且與申請人達成給付保險金協議后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責任。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四、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力,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年內不行駛而消滅。

第十二條

身故保險金領取的選擇

被保險人身故后,身故保險金可一次性領取,也可轉換成子女撫育金或配偶養老金:

一、子女撫育金:如被保險人的子女為受益人,且被保險人身故時受益人未滿18周歲,

部分身故保險金可轉換成撫育金。被保險人身故后,保險人給付身故保險金的30%。余額于每年按撫育金給付標準給付撫育金,至受益人25周歲或25周歲前身故時止。

二、配偶養老金:如被保險人配偶為受益人,且被保險人身故故時受益人年滿50周歲、

未滿70周歲,部分身故保險金可轉換成養老金。被保險人身故后,保險人給付身故保險金的30%,余額于每年按養老金給付標準給付養老金。若受益人領取養老金滿10年后仍生存,可繼續領取直至身故;若受益人領取養老金未滿10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繼續領取固定年金直至滿10年。 上述兩種選擇由被保險人選定,未選定的,受益人只能一次性領取身故保險金。

第十三條

保單質押貸款

投保人繳付保險費兩足年以上,且保險期已滿兩足年的,投保人可憑保險單向保險人申請質押貸款。貸款金額不超過貸款時保險單現金價值的80%,貸款期間最長為6個月,貸款利息在貸款到期時一并歸還。逾期不還,貸款本息達到保險單現金價值時,本合同終止。

貸款利率按貸款時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執行。逾期還款,預期 期間的利率按原貸款利率上浮一個百分點執行。

保單質押貸款須填寫保單借款申請書,并憑保險合同、最后一次繳費憑證及投保人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辦理。

第十四條

分期保險費的繳付、寬限期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分期繳付保險費者應按保險單所列明的方法及日期繳付保險費。如愈期繳付,,應補繳利息。自交費日次日起60天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仍負保險責任,但應從所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欠繳的保險費及其利息。投保人愈寬限期仍未繳付保險費且未選擇保險費墊繳方式,則本合同自寬限期滿的次日零時起效力中止。

第十五條

保險費墊繳

投保時選擇保險費墊繳方式的,分期繳付的保險費若超過寬限期仍未繳付,且此時保險單的現金價值足以墊繳保險費及利息,保險人將以保險單的現金價值自動墊繳應繳付的保險費及利息,本合同繼續有效;當保險單的現金價值不足以墊繳一期保險費及利息時,本合同中止。在保險費墊繳期間,如發生退?;虮kU金給付,保險人在給付的保險單現金價值或保險金中扣除墊繳的保險費及利息。

第十六條

合同效力的恢復

本合同效力終止后2年內,投保人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的,應填寫復效申請書,并按保 險人要求提供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或保險人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報告書,經保險人審核同意,雙方達成復效協議,自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其利息的次日零時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復。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內從方未達成協議,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投保人已繳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投保人未繳足2 年保險費的,在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十七條

年齡確定與錯誤處理

被保險人的年齡以周歲計算。投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在投保單上填明被保險人的真 實年齡,如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被保險人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續費后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至本合同成立之日起逾兩年的除外;

二、被保險人申報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的實繳保險費少于應繳保險費,保險人有權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補繳保險費及其利息,或在給付保險金時按實交保險費和應交保險費的比例給付;

三、被保險人申報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的實繳保險費多于應繳保險費,保險人應將多收的保險費無息退還投保人。

第十八條

欠繳保費及未還款項的扣除

保險人在給付各項保險金、退還保險單現金價值或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時,若投

保人欠交保險費或其他款項未還清的,保險人應先扣除上述款項及利息后,再辦理給付或退保、退費手續。

第十九條

地址變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 通知的,保險人將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有并通知。

第二十條

合同內容的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投保人和保險人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 時應由保險人在保險單上批注或者附帖批單,或訂立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轉換

投保人可于本合同生效滿2年后申請將本合同轉換成其他保險合同。經保險人申核同意后,投保有可將本合同現金價值作為躉繳的凈保險費(辦理轉換時被保險人年齡所對應新合同的躉繳保險費的95%)轉換為新合同,轉換后的保險合同不得少于0.5份。被保險人50周歲以后不再接受合同轉換的申請。

第二十二條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書面形式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簽收保險單后10日內要求解除合同的,自保險人收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本合同終止。保險人扣除保單工本費10元后退還以收保險費。由保險人按排體檢的,另須扣除體檢費。

二、投保人于簽收保險單后10日內要求解除合同的,自保險人收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本合同終止。保險人于收齊所需資料后30日內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但未繳足2年保險費的,在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填寫解除合同申請書,憑保險合同、最后一次繳費憑證及 投保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辦理。

第二十三條 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經協商未達成協議的,可依達成的合法有效

的仲裁協議通過仲裁解決。無仲裁協議或仲裁協議無效的,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管轄法院為保險單簽發地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條

釋義

一、保險人:指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

二、周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標準的計算年齡(不足一年不計)。

三、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 傷害的客觀事件。

四、利息:本合同所涉及的利息按“計息時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三年期居民定期儲蓄存款利率”+1.0%計算。

五、保險單現金價值:見保險單相應欄目。

六、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分期繳付保險費方式的手續費為保險費的70%;躉繳保險費方式的手續費為保險費的15%。

七、合同生效日對應日:是指保險人簽發保險單時所列明的生效日期每年的對應日。

八、愛滋?。褐负筇煨悦庖吡θ狈C合癥。

九、愛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病毒。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的定義應按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準,如在血液樣本中發現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病毒或其抗體,則可認定為感染愛滋病或愛滋病病毒。

十、宣告死亡: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因意外傷害或自然傷害事故失蹤,經利害關系人向縣級以上人民法院申請,在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保險人可按疾病身故給付身故保險金。但受益人須簽署聲明,同意在發現被保險人仍然生存時,將該保險金退還保險人。 十

一、本合同工所定義的全殘是指下列情事之一:

(一)雙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二)兩上肢腕關節以上或兩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的;

(三)一上肢腕關節以上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的;

(四)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的;

(五)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腕關節以上缺失的;

(六)四肢關節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

(七)咀嚼、吞咽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

(八)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礙,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 持生命必要和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的。

全殘的鑒定應在治療結束之后,由保險人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如果自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180日后治療仍未結束,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鑒定。 十

二、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為:

(一)心肌梗塞:指由于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缺血性壞死。其診斷必須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 1、突發性、持久而劇烈胸痛或胸骨后壓迫性疼痛;

2、近期心電圖呈異常變化,常拌有嚴重心律失常和(或)急性循環功能障礙; 3、心肌酶異常增高。

(二)惡性腫瘤:指由遺傳性發生改變并拌有相對自主性生長能力的細胞所構成的新生組

織,具有向周圍正常組織浸潤和向遠處器官的轉移特性。凡經病理檢驗確定,符合國家衛生部門公布的“國際疾病傷害及死亡分類標準”,歸屬于惡性腫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

4、惡性黑色素瘤以外的各種皮膚癌。

(三)四肢癱瘓:指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包括兩上肢或兩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

各有三大關節中的兩大關節以上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是指經6個月以后,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關節機能的喪失是指關節永久完全僵硬或關節不能隨意識活動超過6個月以上者。 上肢三大關節包括肩關節、肘關節、腕關節。 下肢三大關節包括股關節、膝關節、踝關節。

(四)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指兩個腎臟慢性且不可復原的衰竭而必須且已進行定期透析治療者。

(五)重大器官移植:指被保險人必須且已進行心臟、肺臟、肝臟、胰臟、腎臟或骨髓移植。其他器官或組織的移植不包括在內。

(六)腦中風: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腦血栓形成和腦栓塞、腦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

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是指事故發生6個月后,經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腦神經??普J定,仍遺留下列障礙者:

1、植物人狀態;

2、一肢以上機能完全喪失;

3、兩肢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而生活無法自理。

所謂生活無法自理是指食物攝取、大小便、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基本生活能力

都不能自理,而需要別人扶助的狀態 。

(七)暴發性肝炎:指肝火病毒感染導致在部分的肝臟壞死并失去功能(自行服毒或酒精中毒者除外),其診斷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八)帕金森氏?。壕忂M性的神經系統退化疾病,主要癥狀包括行動遲緩、反應遲鈍、肌肉僵硬、休息時有不自主震顫及姿勢搖擺。須同時滿足下列各項:

1、無法以醫療方法控制;

2、漸進的損害癥狀;

3、日常生活活動評定確認被保險人在無旁人協助下無法完成下列至少三項事情:洗澡、穿衣、進食、上下床、排便;

4、病因不明。有明確病因如食物中毒或毒品引起者除外;

5、須由神經科醫生作出判斷。 此保障至65歲止。

(九)嚴重燒傷:指全身皮膚20%以上受到第三度燒傷。但若燒傷不被保險人自了性或 蓄意行為所致,不論當時清醒與否。皆不在本合同保障范圍之內。

(十)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指為治療冠狀動脈疾病必須且已進行的血管繞道手術。 此手術是指經心臟內科心導管檢查,患者有持續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絞痛,并證實冠狀動脈有狹窄或組塞情形,從而必須接受的手術。其他手術不包括在內。

(十一)主動脈手術:指必須且已進行胸、腹主動脈手術以矯正狹窄、分割或切除主動脈瘤。但胸、腹主動脈的分支手術除外。

太平財產保險范文第3篇

作為一個消費者, 面對市面上那么多保險公司, 如果不仔細挑選, 隨隨便便就買了一份重疾險, 那么非常有可能購買了并不適合自己的產品。所以三家的產品進行分析, 見表1-1

二、三款重疾險的高發輕癥對比

雖然國家對前25種重疾進行了統一規范, 但對輕癥是沒有統一規范的, 不同公司對輕癥也存在一些差異, 比如:輕癥種類:輕癥的病種數量不同;疾病定義:疾病定義上也有一些差異;理賠要求:有的病種存在隱形分組, 比如賠付了1種疾病, 其他同類的治療手段就不賠了。所以整理了目前較為高發的輕癥疾病, 其中有部分輕癥是按照中癥比例賠付的, 在這里一并列出, 具體匯總如下:除了華夏常青樹和太平福祿康瑞沒有微創冠狀動脈搭橋, 其他對于高發輕癥保障都比較全面。并不是都有的最好, 以中國太平的福祿康瑞為例, 雖然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和冠狀動脈介入手術 (非開胸手術) 都包含, 但條款約定僅賠付其中一項。個人覺得不典型心肌梗塞一定要有, 而冠狀動脈介入術、微創冠狀動脈搭橋只要兩個里面有一個就可以。

三、二十五種法定重疾對比

目前國內重疾險前25種疾病定義是相同的, 不僅疾病定義相同, 連合同條款書寫方式都相同。但是下面這7種會在理賠時間上存在限制, 所以把這七種進行了統一的對比, 七種重疾分別為“雙目失明”、“雙目失聰”、“語言能力喪失”、“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運動神經元病”、“嚴重帕金森病”、“嚴重哮喘”, 通過對比理賠時間可得到:“雙目失明”、“雙耳失聰”重疾理賠時間無差異, 都是三周歲前理賠。“語言能力喪失”重疾, 華夏和太平都是三周歲前理賠, 太平洋對此無差異。“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運動神經元病”、“嚴重帕金森病”重疾在三家保險公司中無差異。“嚴重哮喘”重疾, 華夏和太平都是二十五周歲前理賠, 太平洋對此無差異。所以華夏和太平的重疾險這七種的理賠時間上相同, 太平洋略有不同, 這樣相對來說會比其他兩款產品對消費者有利。

四、結語

(一) 華夏常青樹多倍版

常青樹多倍版集100種重大疾病、20種中癥疾病、35種請種疾病、身故、全殘、疾病終末期、自帶被保險人輕癥/中癥/重大疾病豁免保費、可另外附加投保人保費豁免等保險責任于一體。輕癥有30%基本保額×3次, 中癥有50%基本保額×2次, 重疾有至少100%基本保額×6次, 合計最高可賠付7.9倍基本保額。并且華夏常青樹多倍版將保障的100種重大疾病分為A組、B組、C組、D組、E組、F組共六組, 每組疾病可賠一次, 其中6種高發重疾分散于A組、B組、D組、E組四組當中, 這樣的分組較合理, 對消費者實現多次理賠比較有利。另外在六組分組中, 惡性腫瘤單獨為一組 (A組) , 將惡性腫瘤單獨列為一組的做法在多次賠付的重疾險中并不多見, 畢竟惡性腫瘤腫瘤的理賠概率非常之高。并且間隔期即兩次重大疾病確診時間至少需要間隔180天, 因此間隔期越短對被保險人越有利。等待期內發生輕癥或中癥疾病, 保險公司雖然不承擔責任, 但合同繼續有效, 不影響保單的狀態。產品不足:常青樹多倍版的最長交費期間僅為20年, 交費期間越長年交保費越小, 就能有更多家庭能買得起足額保障。

(二) 太平洋金諾人生2018

這款產品優勢并不明顯, 100種重疾賠1次, 50種輕癥賠3次。價格并不便宜。投保年齡突破限制, 最高65歲可投保。我們都知道老人家買保險比較困難, 特別是健康險, 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市場上的健康險大多的最高投保年齡是在55歲上下, 太平洋金諾人生2018讓更多人可享受保障。150種疾病保障, 覆蓋給力, 病種設置誠意足, 提高了賠付概率。疾病保障涉及100種重大疾病和50種輕癥保障, 保監會規定的25種高發重疾必須在列, 其他是保險公司自主補充。高發10種輕癥保障全在保障范圍, 50種輕癥不分組, 無間隔期, 最多可賠付三次?;砻夥秶鷱V, 支持雙豁免, 更彰顯保險的人性化。年金轉換功能和保單貸款功能讓資金更靈活。年金轉換功能可在年老時將保單的現金價值全部或部分轉換為年金, 補充養老??蛻粼诩毙栀Y金周轉時也可按現金價值的80%向保險公司貸款, 解決不時之需。但產品不足之處在于最長交費期間只有20年;等待期180天。

(三) 太平福祿康瑞2018

除了比老版增加一次輕癥賠付外, 主要是對其中4種輕癥以及11種重疾定義做了優化。比如:極早期惡性腫瘤里, 取消了艾滋病誘發疾病的限制;植物人狀態由12個月改為1個月等。單從產品本身來看, 這款產品的表現還是不錯的, 100種重疾+50種輕癥, 輕癥額外5次賠付, 保障算是比較足夠的。福祿康瑞比其他兩家公司的產品, 保費低了20%-30%左右, 不過福祿康瑞在高發的11種輕癥中, 有三種輕癥 (輕度腦中風、不典型心肌梗塞、慢性腎功能衰竭) 疾病定義要比其他兩款產品稍顯苛刻。和其他重疾險一樣, 輕癥也存在隱形分組的情況, 就是部分輕癥賠付完其中一種, 另外幾種輕癥保障也不再賠付, 比如:我們對“腦動脈瘤夾閉手術或栓塞手術”和“微創顱腦手術”、“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植入大腦內分流器”四項中的其中一項承擔保險責任, 給付其中一項保險金后, 對其他三項特定疾病保險責任同時終止。

摘要:重大疾病險, 是指由保險公司經辦的以特定重大疾病, 如惡性腫瘤、心肌梗死、腦溢血等為保險對象, 當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時, 由保險公司對所花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償的商業保險行為?,F如今市場上許多重疾險, 對于消費者來說, 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重疾險, 成為消費者最關心的問題。本文主要針對最近新上市的重疾險產品進行對比分析, 選取三家保險公司的重疾險, 分別為華夏人壽保險公司的常青樹 (多倍版) 重大疾病保險、太平洋保險公司的金諾2018重大疾病保險、太平人壽保險公司的福祿康瑞2018重大疾病保險。

關鍵詞:重疾險,高發輕癥,保險產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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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財產保險范文第4篇

摘 要: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必須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物權是一種重要的財產權利,我國法律規定的物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和占有。在不同的物權關系中,擁有保險利益的主體是不同的。財產的所有權人與實際占有人不一致時,實際占有人擁有保險利益;用益物權人根據約定可以對其使用的他人財產擁有保險利益;當財產上被設定擔保物權時,財產的保險利益是雙重的;惡意占有人對其占有的財產具有保險利益。

關鍵詞:保險利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占有

根據我國《保險法》的規定,投保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時,一般必須對保險標的擁有合法的保險利益;否則,即使保險公司接受了投保人的投保申請,與投保人簽訂了保險合同,該保險合同仍然無效。因此,保險利益是保險合同必備的一個條件。一般來說,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是否具有保險利益,決定了保險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在發生保險事故以后,其是否能夠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但我國《保險法》對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有不同的規定。在財產保險中,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是其可以得到保險賠償的必備條件。物權是一種重要的財產權利,我國法律規定的物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和占有四種類型。在上述物權關系中,物權人在何種情況下對財產具有保險利益、從而在發生保險事故時可以請求保險人支付保險金,在保險實務中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是我國《保險法》僅在第31條規定了在人身保險中投保人具有保險利益的情形,對財產保險具有保險利益的情形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因此在物權關系中,應當如何認定保險利益是否存在,在我國《保險法》中缺乏相關規定。筆者認為,這是不妥的。這種情況不利于保險實務中人們準確判斷保險利益是否存在、保險人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從而不利于妥善處理有關財產保險的賠償問題。下面本文對在財產保險中物權當事人保險利益應當如何認定,做一探討。

1 所有權人的保險利益

一般來說,財產毀損滅失的風險責任由所有權人自己承擔,因此所有權人對自己的財產具有保險利益。在具體分析所有權人的保險利益之前,首先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就是:如何確定財產的所有權人。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財產所有權人的確定,與財產的類型有關。

財產可以分為動產和不動產,動產和不動產在所有權的取得方面有不同的法律規定。根據我國物權法的有關規定,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一般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轉讓,一般依法登記后發生效力。所有權是物權的一種,因此財產所有權的設立也分為上述兩種情形:動產的交付和不動產的登記。財產的所有權發生變更以后,該財產毀損滅失的風險轉由新的所有權人承擔,因此保險利益也同時發生轉移,由原來的財產所有人轉歸新的財產所有權人。但在實踐中,有時會出現財產的實際占有人和財產的權利人不一致的情況,即當事人沒有實際交付動產,或者沒有將不動產依法辦理登記。我國物權法對此有相應的規定。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228條的規定,當事人在簽訂動產轉讓合同時,可以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在這種情況下,動產的權利人和實際占有人不是同一人。在不動產轉讓過程中,也會出現類似情況,即不動產已經交付給受讓人,但因為房屋限售或者其他原因,當事人沒有依法辦理過戶登記,從而出現法定權利人和實際占有人不一致的情況。在上述財產的法定權利人和實際占有人不相同的情況下,確定該財產保險利益的歸屬,對于保險實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如前所述,在財產保險中,保險利益的歸屬取決于該財產毀損滅失的風險如何承擔。如果風險責任由財產的法定權利人承擔,則法定權利人具有保險利益;如果由財產的實際只有人承擔,則實際占有人具有保險利益。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財產的風險轉移時間,與財產的交付行為有關,即從財產交付時起,該財產的風險轉移,并且沒有區分是動產還是不動產。由此可知,在我國,財產毀損滅失的風險責任由財產的實際占有人承擔,與財產的法定權利人無關。既然如此,財產的保險利益就應當根據財產的實際占有關系確定,即占有財產的人對其占有的財產具有保險利益,可以針對該財產投保相應的財產保險;而財產的法定權利人,因為并不承擔相應的風險,因此對該財產沒有合法的保險利益,其不得對該財產投保。

2 用益物權人的保險利益

用益物權是指為了實現對財產的使用、收益而設立在他人的財產上的一種物權。根據我國民法典第323條的規定,用益物權既可以在不動產上設立,也可以在動產上設立。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在不動產上設立的用益物權,主要是涉及土地使用的各種權利,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另外還有對他人住宅享有的居住權。土地基本上不會發生毀損滅失的風險,房屋發生風險的情形也很少。因此本文所說的用益物權的保險利益,主要針對動產而言。

在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以后,所有權人必須將該動產移交給對方占有、使用,也就是說,在設立用益物權以后,實際占有財產的人與該財產的所有權人不是同一人,就會出現保險利益歸屬的問題。

筆者認為,在這種情況下,首先應當看雙方當事人對財產毀損滅失的風險承擔是否有約定,來確定保險利益的歸屬。如果雙方約定風險由所有權人承擔,則其對該財產具有保險利益;如果雙方約定風險由用益物權人承擔,則用益物權人具有保險利益。如果雙方當事人對風險的承擔沒有約定,則根據一般規則,由財產的實際占有人承擔風險責任,即由用益物權人承擔風險,因此其也具有保險利益。

3 擔保物權人的保險利益

我國法律規定的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三種。在這三種擔保物權中,作為擔保物的財產,其占有人是不同的。在抵押權中抵押物仍然有提供財產的人即抵押人占有,抵押財產發生毀損滅失時,風險應當由抵押人承擔,因此抵押人對抵押財產具有保險利益。但是,如果在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則當債務人到期沒有履行自己的債務時,債權人將無法通過處置抵押財產而使自己的債權得到清償,這說明當抵押財產毀損滅失對債權人也會造成損失,因此債權人對抵押財產應當具有保險利益,可以對該抵押財產投保相應的財產保險。也就是說,在財產設定抵押的情況下,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對抵押財產都具有保險利益,他們可以分別就已經設定抵押的財產投保。當然有一點需要明確:如果是抵押人為抵押財產投保,可以就該財產的全部價值投保;而如果是抵押權人投保,則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抵押擔保的數額,超過部分,抵押權人是沒有保險利益的。

在質押擔保和留置擔保中,用于擔保的財產,方便由質押權人和留置權人占有。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在質押關系和留置關系中,如果因為質押權人、留置權人的原因造成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可知,在質押和留置期間,質押權人和留置權人有可能承擔質押財產和留置財產的風險,因此其對質押和留置的財產具有保險利益。當然,如果質押財產和留置財產不是因為質押權人和留置權人的原因發生毀損滅失的,其風險仍然由該財產的所有權人承擔,因此質押財產和留置財產的所有權人也對相關財產具有保險利益。

綜合上面的分析可以發行,當財產上被設定擔保物權時,該財產的保險利益是雙重的,即財產的所有權人和相應的擔保物權人對該財產都具有保險利益,他們可以分別為該財產投保。

4 占有人的保險利益

這里所說的占有是物權法中的概念,是指個人、單位對財產的實際控制、支配。我國物權法規定的占有,屬與無權占有,即財產的占有人占有財產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根據占有人是否知道自己的占有沒有法律依據,可以將無權占有分為善意的無權占有和惡意的無權占有。根據我國民法典第459條、461條的規定,如果在占有期間被占有的財產發生毀損滅失,惡意總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律沒有規定善意占有人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惡意占有人需要承擔被占有財產的風險責任,當發生事故、造成財產損失時,惡意占有人將會受到損失,據此可以確定,惡意占有人對其占有的他人財產,應當具有保險利益。但是,根據保險利益合法性的要求,只有通過合法方式取得的各種財產權利,才能具有保險利益。按照這種觀點,惡意占有人不能對其占有的財產具有合法的保險利益。

如何處理這種沖突呢?筆者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應當認定惡意占有人對其占有的財產具有保險利益。原因有兩個:第一,惡意占有人將其占有的他人財產投保、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只要其沒有隱瞞該財產價值、安全性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對于保險人來說,投保人是財產的合法權利人還是非法占有人,并不會增加其承擔賠償責任的風險。第二,從保護財產合法權利人的角度,也應當認定占有人具有保險利益。因為占有人占有的財產,從根本上來說,應當返還給該財產的權利人;如果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最終也應當屬于合法權利人。因此,認定占有人具有保險利益,實際上是保護合法權利人的利益。如果認定占有人沒有保險利益、從而導致保險合同無效,則會使合法的財產權利人的利益受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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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庹國柱.保險學[M].北京: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18:96.

太平財產保險范文第5篇

【摘 要】近年來學者對保險業這一內蒙古金融重要元素整體研究較少,了解內蒙古保險行業發展現狀,預測內蒙古保險業未來狀態,對內蒙古金融業乃至經濟增長有其重要意義。利用內蒙古保監會和中國統計局官方網站搜集2007-2015年內蒙古保險業相關數據,運用統計描述方法分析內蒙古保險業整體現況、分類險種的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狀況以及與全國保險業數據進行對比,并且使用灰色預測模型2016-2019年內蒙古保險業數據并對模型方法進行對比,發現并得出:內蒙古保險業一直處于增長狀態,但保險結構有待改善;經過預測內蒙古2018年原保險保費收入突破500億大關、2019年原保險保費賠付支出突破200億。

【關鍵詞】內蒙古;保險業;灰色預測

1.引言

1.1 背景

保險業是內蒙古金融行業的支柱產業,自上世紀80年代保險業務恢復以來,內蒙古保險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從1980年原保費收入98萬發展到2015年395.48億元,年平均增長26%,保險公司數量也有大量的增加,而且保險險種也由原來簡單的幾種發展成為更加細分、更加明確事故、更加人性的多險種、多模式、多樣式的業務方式。

2010年之前,國內還有很多學者在整體上研究內蒙古保險行業的狀態,但是之后大多數的學者在具體分類方面研究內蒙古保險業,出現比較多的成果。為了更好地、整體的把控內蒙古保險行業的發展,本文在中國統計局官方網站、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網站下載2006-2015年全年相關數據,運用統計描述法掌握發展現狀,利用灰色預測模型預測內蒙古保險行業未來的收入與支出。

1.2 模型與方法

1.2.1 灰色預測模型。

灰色預測模型是基于灰色模型理論建立的一種方法。1982年,中國學者鄧聚龍教授創立的灰色系統理論,是一種研究少數據、貧信息不確定性問題的新方法?;疑到y理論以“部分信息已知,部分信息未知”的“小樣本”、“貧信息”不確定性系統為研究對象,主要通過對“部分”已知信息的生成、開發,提取有價值的信息,實現對系統運行行為、演化規律的正確描述和有效監控。社會、經濟、農業、工業、生態、生物等許多系統,是按照研究對象所屬的領域和范圍命名的,而灰色系統確是按顏色命名的。

GM(1,1) 預測模型是最常用的一種灰色動態預測模型,其建模原理是:設有一組所需要預測的指標的原始序列X(0)=(X(0)1、X(0)2、···、X(0)n), 對原始數列進行一次累加生成處理,得新數列X(1)=(X(1)1、X(1)2、···、X(1)n)。

設X(1)滿足一階微分方程

其中,a、u 為辨識參數,a為發展系數,u為灰色作用量。辨別參數通過最小二乘法擬合得到

其中,數據矩陣:

由此得到預測模型:

2.內蒙古保險業現狀分析

2.1 內蒙古保險總收入與總支出

2007年采用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進行統計,因此,本文描述與分析時不引用2006年數據。

通過保險業總收入與總支出狀況折線圖(圖2.1),不難發現,原保費收入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由2007年97.75增加到2015年的395.48億元,年平均增長率為16.8%,2011年保費收入出現增長的最低點(7%),這可能是由于80后成為社會發展的主力,經濟形勢出現嚴峻態勢,而且房價在2010年前后迅速上漲,且青年需要置辦房產等家庭固定投資,造成了保費收入2010年之后短期的低增長狀態;原保險賠付支出在2007年到2015年期間逐年增加,從32.22增長到124.54億元,但增長率由下降的趨勢。經過計算發現,2007-2015年內蒙古保險賠付支出費用占總保費收入33%左右。

2.2 內蒙古保險業結構分析

2.2.1 內蒙古保險業總結構。

2015年內蒙古保險保費收入主要來源于人身保險,占保費總收入的62.25%,而保費賠付支出主要存在于財產保險,其占總保費賠付支出的60.67%。這種狀況是由于所有人對人身保障存在較大的重視,而對財產保險的重視程度相對較輕,特別是普通民眾的態度更加淡??;人身傷害在現實生活中出現的概率相對較低,因此保費支出是較小的一部分,相對而言,財產損失是在現實生活常見的損失災害,比如火災、失竊、損害等等都造成財產的損失,因此財產賠付占比較高。由此可見,整體的內蒙古保險行業結構需要不斷完善。

2.2.2 內蒙古財產保險結構。

由于相關網站和數據年鑒中都沒公布細分險種后的保險水平,因此本文研究財產險和人身險時使用2015年內蒙古統計年鑒數據進行分析。在2014年內蒙古財產保險金額占比最大兩個險種分別是機動車輛險(占37.17%)和企業財產險(35.19%),兩個險種之和占財產保險的70%以上;保證保險和家庭財產險是2014年財產保險中占比最小的兩個險種,由于家庭數量龐大、信用等保證需求隨著時間增加越來越多,這表明該兩種險種在內蒙古地區有較大的發展空間,財產保險結構需要不斷完善。

2.2.3 內蒙古人身保險結構。

人壽保險依然是2014年內蒙古人身保險保費收入的主要來源,其占比為85.27%,健康保險占比排名第二(12.35%),意外傷害保險占比最低(2.38%)。表明大眾依然對人壽保險認可度非常強,但是對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險的認可度或者關注度非常小,這是內蒙古人身保險之后發展中增長最重要的兩個環節。

3.內蒙古保險業實證分析

3.1 內蒙古保險灰色預測

本文利用灰色模型預測軟件GM,用2007-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原保險保費收入數據和原保險保費賠付支出數據對內蒙古保險業總體預測。

將原始數據進行GM(1,1)建模,獲得保費收入和保費支出賠付的預測時間響應序列分別為:

其中, 表示保費收入的預測值, 表示保費賠付支出的預測值。

利用時間響應序列公式,獲得2007-2015年內蒙古保險業灰色預測模擬值結果如表2和表3。

原保險保費收入、原保險保費賠付支出的相對平均誤差分別是4.573%和3.258%,模擬值與實際值誤差相對較小。保費收入和保費支出賠付預測模型精度:

該模型的精度較高,可進行預報和預測。又根據灰色預測模型原理可知:a被稱為發展系數,反映了灰色系統發展態勢的大小。當-a<0.3時,所建立的灰色模型可以用于長期預測;當0.3<-a<0.5時,所建立的模型適于中短期預測;當0.5<-a<1時,模型不能進行直接預測,需要改進模型后在進行預測,比如DGM模型;當-a>1時,模型不能進行任何預測。本文在建立灰色預測模型后獲得保費收入模型發展系數-a=0.13,保費賠付支出發展系數-a=0.14,都小于0.3,因此模型可以進行長期預測,由于本文涉及灰色預測與指數平滑法對比,且指數平滑法適于短期預測,因此本文預測2016-2019年保險情況,結果如表4(2016-2019年內蒙古保險業預測值)。

4 .結論

4.1 內蒙古保險業未來趨勢

經上述論述,內蒙古保險業一直處于持續增長趨勢下,但保費收入增長率較高的年份,保費賠付支出增長率相對較低,保費賠付支出較高的年份保費收入增長相對較低,保費收入基本上是保費賠付支出的3倍,并且可以發現2018年內蒙古保費收入將突破500億大關,保費賠付支出也將在2019年突破200億大關。

4.2 內蒙古保險業建議

促使保險市場更加規范,險種隨需求增加日益增多。

第一,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內蒙古各保險公司都在不斷吸收和學習國外先進管理模式和經營理念,公司的管理規范化,科學化,而且內蒙古保監會需要不斷加強保險市場監管力度,保證群眾和企業保險權益。

第二,保險公司非常重視產品結構優化和經營渠道結構的完善。在產品結構方面,保險公司致力于開發價值含量高,適應市場不同類型需求的保險產品,使險種多元化,滿足客戶需求。在經營渠道結構方面,保險公司大力發展保險兼業代理,充分利用相關行業促進保險產品的銷售。

第三,保險人員的業務素質有所提高,更加體現保險作為一種服務業的“人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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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財產保險范文第6篇

[摘要]縣域人身保險作為縣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方面,是支持和推動縣域經濟發展的保障,文章通過分析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的特點及存在的問題,對促進我國縣域人身保險快速發展提出對策建議。

[關鍵詞]縣域;人身保險;發展

[DOI] 10.13939/j.cnki.zgsc.2020.11.

縣域保險是指以縣域為中心、鄉鎮為紐帶、農村為腹地的區域保險,包括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近年來縣域經濟快速發展壯大,縣域保險作為縣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縣域經濟發展過程中起著越來越大的作用。發展縣域保險,完善縣域社會保障體系,推動縣域經濟可持續發展,對幫助政府解決三農問題和構建和諧社會等都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1  巴彥淖爾市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的特點

巴彥淖爾市位于內蒙古自治區西部,總面積6.5萬平方公里,全市人口近170萬人,2018年全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813.1億元,在內蒙古自治區GDP排名第8位。巴彥淖爾市轄四旗、二縣、一區,符合內蒙古自治區統計局對縣域經濟統計范圍和口徑的有四旗(烏拉特前旗、烏拉特中旗、烏拉特后旗和杭錦后旗)、兩縣(五原縣和磴口縣),縣域總人口近115萬,約占巴彥淖爾市總人口的67.6%,2018年巴彥淖爾市縣域經濟地區生產總值為557.1億元,約占巴彥淖爾市地區生產總值的68.5%,無論從人口規模還是從地區生產總值來看,縣域經濟都是巴彥淖爾市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巴彥淖爾市經濟中具有基礎性地位。而巴彥淖爾市縣域人身保險作為巴彥淖爾市縣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

通過調查分析,巴彥淖爾市縣域人身保險市場具有以下特點:

1.1  區域文化觀念

巴彥淖爾市各縣域普遍區域規模小,以當地居民為主,流動人口較少。居民之間的關系或聯系較緊密,普遍存在鄉土觀念重、注重親情、注重家族的特點,接受外部信息量相對較少,市場相對封閉,傳統思想較重。在抵御風險方面,縣域居民習慣依靠家族、依靠親情、依靠人際關系來分擔風險,對商業人身保險這種通過商業方式來互濟互助、共擔風險的模式接受度較差,在文化背景和保險觀念上與城市居民有一定的差別,經濟文化形態上與城市差別較大。

1.2  縣域經濟特點

縣域經濟普遍不及城市發達,大多數縣域擁有一些地方性的支柱性產業,但多以工農業為主,縣域中小企業普遍贏利水平較低,第三產業尤其是金融業的發展程度較城市差??h域職業發展機會較匱乏,年輕人紛紛離開家鄉去大城市尋找事業發展機會,使得縣域勞動力平均素質相對較低,勞動力成本相對低廉。

1.3  縣域居民消費行為特點

縣域居民普遍對外部信息量接受較少,市場相對封閉,但居民之間的關系或聯系較緊密,因而居民間通過人際關系形成的信息交流渠道效率較高而且深受居民信任,當地有什么新鮮事件發生,很容易成為人人皆知的熱門事件。所以新產品進入這樣的市場,因觀念的保守性并不會馬上激發人們的消費欲望,反而觀望者眾,但是一旦有人開始購買,并且產品得到購買者的認可,又會引起從眾效應,較易激發一定的消費風潮。

2  巴彥淖爾市縣域人身保險市場存在的問題

2.1  保險觀念淡薄是制約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發展的關鍵

由于縣域居民的文化素質、區域文化,使得他們相對城市居民思想觀念較為保守,雖然也渴望能夠““老有所養”“病有所醫”,但對人身保險這種以商業模式來分擔人身風險的方式并不容易接受,習慣于養兒防老、攢錢防病,對用自己的血汗錢去購買保險公司對未來的一個承諾這種虛擬產品更是心存疑慮,所以制約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發展的一個關鍵原因就是縣域居民的保險觀念淡薄。因而解決縣域居民觀念問題,使他們能真正認識保險、接受保險,是推動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發展的重中之重。

2.2  居民收入相對有限是制約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居民收入水平也是直接影響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發展的一個重要的因素。人身保險是商業保險,必須繳納一定的保險費,才能得到人身保險的保障,但縣域居民特別是廣大農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相對有限,這無疑制約了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的發展。

但可喜的是近年來,各級政府都在加快落實國務院《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收入的實施意見》(國發〔2016〕56號)精神,尤其是實施意見中提出落實“新型職業農民激勵計劃”,提出“在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同時,加大對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加快職業化進程,帶動廣大農民共享現代化成果?!卑蛷┠谞柺薪陙碓谔岣呔用袷杖敕矫嬉踩〉靡欢ǔ尚?,2018年巴彥淖爾市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42元,同比增長8.6%。其中,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97元,同比增長7.7%,農村牧區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21元,同比增長9.7%。

2.3  缺乏真正適合的險種和適宜的營銷手段也是一個重要因素

各大保險公司在制定經營戰略時,通常把主要目標區域放在城市,推出的產品也是主要滿足城市人群需求的,而縣域地區的經濟特點和居民消費行為特點決定了他們的需求與城市居民的需求并不一致,各保險公司現有產品并不適合他們的需求,針對縣域居民開發的險種少,既使縣域居民有意愿購買人身保險,也很難找到適合他們的險種,這也是制約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同理,由于縣域的文化特點和居民的消費心理與城市居民差異較大,那么針對縣域居民的營銷模式也必然要求與城市不同。針對各縣域實際,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營銷模式是推動縣域人身保險市場順利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3  我國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發展策略

3.1  爭取政府支持,推動縣域商業人身保險的發展

由于縣域居民受限于文化素質和區域文化,思想觀念相對保守,對商業保險理念難以很快接受,但他們對政府予以充分的信任。多年來,國家在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上投入頗大,在保障城鎮居民和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城鎮居民和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成為城鎮居民和農民心中值得信賴的依靠??h域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到發展縣域人身保險的重要性,在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保合一”中,支持保險公司積極參與基本醫保經辦服務,充分發揮商業人壽保險公司的作用,將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和商業人身保險中健康保險、重疾險有效銜接,為縣域居民建立起全方位、多層次的醫療保險保障體系。使城鎮居民和農民在使用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過程中接觸、認識、理解商業人身保險,改變保險觀念,為縣域商業人身保險的發展打好基礎。

使縣域相關主管部門和監管機構充分認識到發展縣域人身保險對縣域經濟的重要性,在財政稅收方面對縣域人身保險予以一定的優惠,例如給予縣域人身保險進行適當財政補貼,提高保險代理人的個稅起征點等。同時把縣域人身保險的發展納入到當地縣域經濟的總體發展規劃中,在大力發展縣域經濟的同時,使縣域人身保險市場得到和諧、健康、充分的發展。

3.2  開發真正適合縣域居民需求的保險產品

各保險公司應該根據縣域地區的經濟特點和居民消費行為特點,在充分調研縣域居民在養老、醫療、意外保障等方面的需求的基礎上,認真對市場和產品進行細分,并在充分考慮居縣域民繳費能力和繳費習慣的基礎上,把握薄利多銷的原則,合理制訂縣域人身保險產品的價格,推出系列保費較低、保障適度的保險產品,以滿足不同收入層次、不同縣域居民的保險保障需求,讓廣大的縣域居民能夠“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完善縣域社會保障體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但也應看到,因為各個縣域市場經濟發展、歷史文化、居民收入、人口分布等多方面差異都很大,同時針對各個縣域市場開發出針對性、個性化的險種對各保險公司都是一個不小的挑戰。

3.3   健全客戶服務體系,員工本地化,開展多元化服務

由于縣域居民的消費行為特點,設置縣域人身保險銷售渠道時,要注重利用本地人的人際關系網絡。招聘一些文化素質較高、在當地信譽較好的本地人進行培訓后上崗,這部分人員一直生活在本地,對當地文化更認同理解,也更易了解本地居民的人身保險消費需求,并容易發揮人際關系優勢,方便為廣大當地居民提供人身保險服務。同時可選擇一些在當地有影響力的人員擔任協保員,比如鄉干部、治保主任、婦女主任等,利用他們自身在縣域居民中的影響力,宣傳保險理念和保險產品。尤其發生理賠案例后,要充分利用縣域居民間的人際溝通渠道,使居民能真正理解保險理念,認識到投保的益處,推動人身保險業務在縣域快速發展。

縣域居民社會資源往往限于當地,而當面臨外地就醫、入學或互聯網時代的商業往來時,就需要社會的支持和幫助。如果保險公司能利用自身資源,提供在客戶外地就醫、入學時予以協助或幫助他們進行互聯網商業往來等多方面個性化的客戶服務,既提高保險公司的口碑,提升行業形象,滿足客戶需求,又容易讓縣域居民接受保險、信賴保險,有效開拓縣域商業保險市場。

綜上所述,縣域人身保險作為縣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方面,是支持和推動縣域經濟發展的保障,也是社會保障的重要補充。本文通過分析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的特點及巴彥淖爾市縣域人身保險市場存在的問題,提出爭取政府支持、開發真正適合縣域居民需求的保險產品、健全客戶服務體系、員工本地化、開展多元化服務等對策建議,以推動我國縣域人身保險市場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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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鄢海云.江西省縣域人壽保險發展研究[D].南昌:江西農業大學,2013.

[基金項目]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茖W研究項目“巴彥淖爾市縣域人身保險發展對策研究”(項目編號:NJSY17399)相關研究成果。

[作者簡介]王曉華(1969-),女,內蒙古巴彥淖爾市人,碩士研究生,河套學院經濟管理系副教授,主要從事經濟管理方面的教學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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