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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污染專項整治方案

2023-05-17

方案具有明確的格式和內容規范,要求其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內容,那么具體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揚塵污染專項整治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篇:揚塵污染專項整治方案

揚塵污染防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嘉園公司關于 “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專項檢查情況匯報

荊門市東寶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貴局于2015年5月28日印發的《東寶區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東住建發【2015】50號文件精神,我公司自接到文件后于2015.6.2-2015.6.8對我公司東寶區在建工程進行逐一排查,為確保文明施工及結合我公司在建項目工程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成立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領導小組 組 長:高鋮 副組長:謝秀龍

組 員:袁驗雄、王成飛、各項目部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

二、劃分責任區和責任人

1)東寶區子陵鋪鎮南橋中學學生宿舍及教師周轉房 項目經理:禹良順 建筑面積:1548.5㎡

2)湖北省荊門德藝學校綜合樓 項目經理:錢勝

三、確保施工揚塵控制措施 1)設置圍檔、圍網防塵

1、施工現場周圍采用符合規定強度的硬質材料設置不低于2米的密閉圍檔,確?;A牢固,表面平整和清潔。

2、工程腳手架外側使用綠色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設置整齊并保持清潔。

2)作業場地、施工便道硬化處理:

1、工程的進出口、場內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已進行硬化處理,澆筑混凝土。

2、在施工場地內,工地出入口配置沖洗用水和設備,運輸車輛帶泥輪胎進行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工地。

3)建筑垃圾、渣土處置

1、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時內完成清運的,在施工工地內設置臨時堆放場,臨時堆放場采取圍擋、遮蓋等防塵措施。

2、在施工現場處置工程渣土時進行灑水或者噴淋降塵。

3、施工現場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圍檔高度,并采取遮蓋措施。

4、在建筑物、構筑物上運送散裝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時,采用密閉方式清運。

4)其他揚塵控制措施

1、土方作業過程中,安排專人及時清除路面遺灑的泥土,并使路面始終保持較濕潤的狀態,做到不泥濘,不揚塵。土方施工期間,當氣象預報風速達到5級以上時,停止施工作業。

2、項目施工范圍內的裸露泥地,進行綠化或者鋪裝。

3、禁止使用空氣壓縮機來清理車輛、設備和物料的塵埃。

4、清掃路面、樓層及腳手架時,采取先灑水后清掃的方法。

5、工程項目竣工后30日內,及時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積土、堆物。

湖北嘉園建設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0日

第二篇: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污染專項整治措施

今年

季以來,因天氣干燥和工程施工的大面積展開,粉塵污染指數急劇上升,為有效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大氣質量,降低空氣污染指數,遏制建筑施工現場的揚塵污染,對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崔氏如下:

一、工作目標

有效控制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減少對空氣環境造成的污染,促使施工現場周邊環境空氣質量得到進一步改善。

二、具體措施

(一) 落實目標責任:建筑施工現場防止揚塵和大氣污染,實行項目經理責任制,并由專人負責揚塵作業的控制管理。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宣傳教育,提高施工人員的防治揚塵和大氣污染的意識,形成層層齊抓共管、責任落實到位的局面。

(二) 編制專項方案:施工現場必須編制防治揚塵和大氣污染的專項施工方案,嚴格按照《建筑施工現場管理標準》的要求進行施工,確定有效的施工防治揚塵措施。

(三) 封閉現場圍擋: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全封閉設置彩色噴塑壓型鋼圍擋墻,并結合企業文化和周邊環境采用多種形式進行美化、亮化。嚴禁使用磚砌等其他形式的為擋墻,防止對周邊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 建筑材料堆放: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構件應按平面布置圖分類、分規格存放,設置標識牌,建筑材料、構件的存放、位置和高度應符合規范要求,做到整齊有序、穩定牢固,對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和構件,應采取有效措施,按時灑水,加以覆蓋。

(五) 控制粉塵污染:施工現場道路、作業區、生活區必須按規定進行地面硬化。進一步強化商砼的使用,嚴格控制砂、石、水泥的使用,最大限度減少粉塵污染。風速四級以上天氣應停止易生產揚塵的作業,禁止從建筑內向外拋揚垃圾。 深基坑開挖應選擇合理的土石方存放位置,對施工現場的原土、回填土采取防塵網進行覆蓋,有效防止揚塵。充分利用經沉淀處理后的廢水定期對表層進行霧化噴水,遇干旱天氣和大風天氣,應隨時噴水防止揚塵。

(六) 控制污水污染:施工現場應設置有效地排水系統,配備排水設施,保持排水通暢,不積存污水,不亂排污水:合理設置沉淀池,沉淀后的廢水可合理利用。施工生產的泥漿污水經沉淀凈化后方可排出,嚴禁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網。

(七) 控制大氣污染:施工現場要嚴格控制對大風的污染,使用油、氣、電等潔凈燃料,禁止使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焚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質。嚴格按照“四節一環保”的要求,建立施工現場廢水在利用系統,合理布置管線,定時對施工現場進行霧化噴淋灑水,凈化施工現場空氣環境。 (9)清運建筑垃圾:施工現場的建筑垃圾應集中、分類堆放,及時清運:生活垃圾應采用封閉式容器,日產日清。垃圾清運應委托有資格的運輸單位,確保清運到規定地點,嚴禁隨意傾倒垃圾。在施工現場出口處必須設置車輛沖刷設施,運輸車輛在駛出現場時要徹底清理車輪、車體,保持出場車輛清潔,運輸散裝貨物必須覆蓋,不得遺撤,避免行駛途中污染道路。

第三篇:2016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整治

目標及措施

公司各項目部:

為有效控制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減少對空氣環境造成的污染,促使施工現場周邊環境、空氣質量得到進一步改善。按照上級部門要求,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防塵防治目標

1、施工現場100%標準化屏蔽

2、砂土不用時100%覆蓋

3、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

4、工程100%灑水壓塵出工地車輛100%沖凈車輪車身

5、拆除工程100%灑水壓塵

6、施工現場長期裸土100%覆蓋或綠化。

二、防塵防治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區域內的裸露地面,施工項目部應采取臨時綠化,網、膜覆蓋等措施,防止揚塵。施工現場應當專門設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場地,并在48小時內完成清運,不能按時完成清運的建筑垃圾,應采取圍檔、遮蓋等防塵措施,不能按時完成清運的土方,應采取固化、覆蓋或綠化等揚塵控制措施。 加大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應專門配備保潔員負責車輛、進出道路的沖洗、清掃和保潔工作;施工現場出入口應設置車輛沖洗槽,配備高壓沖洗設備,沖洗槽旁必須設置兩級沉淀池,不得將沖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運輸車后檔板不超高,出場前必

須沖洗干凈確保車輪、車身不帶泥,并建立車輛沖洗臺賬;安排保潔人員及時清理等措施,不得污染城市道路。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應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圍墻圍檔,不得留有缺口,底邊要封閉,不得有泥漿外漏;圍墻圍擋應堅固、穩定、整潔、美觀,在城市主次干道、景觀區域、繁華地區范圍內的圍墻圍擋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圍墻圍擋高度不低于1.8m,圍墻圍擋宜選用砌體、金屬板材等硬質材料;圍墻圍擋外側宜用公益廣告、宣傳標語等進行美化或綠化,并用規范字體書寫創衛、創模等宣傳標語。不得用不具備封閉圍檔功能的各類廣告牌代替圍墻;禁止緊靠圍墻圍擋內側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裝材料以及腳手架鋼管、模板、竹片等。

遇有揚塵的土方工程作業時應采取灑水壓塵,盡量縮短起塵操作時間,氣象預報風速達到5級以上時,未采取防塵措施的,不得組織施工。

2、建立建筑工地揚塵防治責任制。對施工工地揚塵控制工作措施的落實負總責,具體負責建立公司級組織領導機構和考核制度,對工地現場實施定期檢查、考核。技安科監管人員是落實施工工地揚塵控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執行施工工地揚塵控制實施方案,成立現場管理機構,指定項目部揚塵控制專職人員,做好揚塵控制工作的實施與管理。項目部揚塵控制專職人員是施工工地揚塵控制的直接管理者和責任人,具體負責做好日常巡視、管理、糾違和設施維護工作。

3、上級部門把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公司創優考核范圍內。對有效減少施工造成的揚塵、噪音、建筑垃圾和水污染的工程項目,評為標準化優良工程。對施工揚塵污染控制工作差、不履行職責的項目,一律取消年底參評資格。重罰。

各項目應嚴格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充分認識治理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方案,要及時將任務分解落實到部門和個人,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的局面,確保按方案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工程部對每個項目逐一檢查,責任到人,檢查情況進行掛牌,分優良與不合格。對不合格的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優良的定期檢查。

對揚塵污染治理不力的項目部,采取必要的措施,推動各項揚塵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許昌市晶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三月十日

第四篇:揚塵污染整治管理暫行方案

第一條 為有效防治城市揚塵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城區范圍內揚塵污染的防治與管理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揚塵污染,是指在建設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建筑、道路與管線、市政公用設施等)、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除、物料運輸與堆放、公共場所和道路保潔、養護綠化等活動中以及因泥地裸露產生的粉塵顆粒物對周邊環境和大氣造成的污染。

本辦法所稱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漿、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產生粉塵顆粒物的物料。

第四條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環保部門")對城區揚塵污染的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市建設、建管、城管執法、公安、交通運輸等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百官街道、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曹娥街道辦事處)、東關街道應當加強對本區域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領導,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

第五條 城區范圍內禁止新建產生粉塵污染的工業項目,對現有的產生粉塵污染的企業逐步實施搬遷、轉產或關閉。

第六條城區范圍內的水泥生產企業,必須采取有效的防塵、除塵措施,并遵守以下規定:

(一)所有生產設備的煙塵或粉塵及粉塵無組織排放必須達到國家或省規定的排放標準;

(二)不得露天拋曬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

(三)生產廠區應當定期灑水。

第七條房屋建設、道路與管線建設以及綠化建設、房屋拆除的建設單位應當將防治揚塵污染的費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承發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防治揚塵污染的責任。

第八條在城區范圍內進行建設工程施工,應當符合下列一般揚塵污染防治要求:

(一)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應的責任制度和揚塵作業記錄臺帳,并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二)施工工地內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應當在其周圍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閉性圍攔;工程腳手架外側必須使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

(三)施工工地進出口處及主要道路應當進行硬化處理;

(四)在進行產生大量泥漿的施工作業時,應當配備相應的泥漿池、泥漿溝,做到泥漿不外流。廢漿應當采用密封式罐車或船外運妥善處置,嚴禁隨意堆棄或排入城市下水道;

(五)經相關部門審批同意現場攪拌混凝土的,必須做好相應的預防措施;超過規定期限后,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砂漿。

第九條在城區范圍內進行房屋建設施工作業,除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揚塵污染防治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施工工地周圍設置不低于2.5米的硬質密閉圍擋;

(二)在施工工地內,設置車輛清洗設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漿沉淀設施,運輸車輛應當在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施工工地;

(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時內不能完成清運的,應當在施工工地內設置臨時堆放場,臨時堆放場應當采取圍擋、遮蓋等防塵措施;

(四)在建筑物、構筑物上運送散裝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時應當采用密閉方式清運,禁止高空拋擲、揚撒;

(五)工程項目竣工后30日內,施工單位應當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積土、堆物;閑置6個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設單位應當對其裸露泥地進行臨時綠化或者鋪裝。

第十條在城區范圍內進行道路與管線施工,除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揚塵污染防治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道路工程施工工地應當設置連續、密閉圍擋,主要路段高于2.5米,一般路段高于1.8米;

(二)道路與管線施工堆土超過48小時的,應當采取覆蓋等揚塵污染防治措施;

(三)使用風鉆挖掘地面或者清掃施工現場時,應當向地面灑水。

第十一條在城區范圍內進行房屋拆除作業,應當符合下列防塵要求:

(一)氣象預報風速達到5級以上時,應當停止房屋爆破或者拆除房屋;

(二)條件允許的拆房施工工地周圍,在不影響被拆遷人正常生活、工作前提下,應當設置不低于2.1米的硬質密閉圍擋;

(三)對被拆除的房屋應當進行灑水或者噴淋,實行灑水或者噴淋措施可能導致房屋結構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員安全的除外;

(四)在施工工地內,設置車輛清洗設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漿沉淀設施;運輸車輛應當在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施工工地;

(五)建筑垃圾在48小時內不能完成清運的,應當采取遮蓋、灑水等防塵措施;

(六)項目竣工30日內完成平整施工工地,清除積土、堆物;

(七)整體爆破建筑物的,其施工方案應當包括防止揚塵污染的具體措施。

第十二條在城區范圍內運輸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用密閉化車輛運輸。不具備密閉化運輸條件的,應當委托符合密閉化運輸要求的單位或個人承運。

運輸單位和個人應當加強對車輛機械密閉裝置的維護,確保設備正常使用,車輛外觀整潔、號牌及擴大號清晰,并按照規定線路和時間行駛,運輸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飛揚。

第十三條在城區范圍內堆放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的堆場和露天倉庫,應當符合下列防塵要求:

(一)地面進行硬化處理;

(二)堆放煤炭、煤矸石、煤灰、煤渣、水泥窯渣、冶煉渣和金屬碎屑等固體廢物的場地,應當采取遮蔽等有效防塵措施;其中煤炭堆場應當建立2米圍墻,設置擋風抑塵網,并配備噴淋設施,裝卸煤炭過程使用減少揚塵的輸送設施設備,配備固定的除塵器;

(三)堆放砂石、沙、渣土、灰土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場地,應當采取覆蓋、設置硬質密閉圍擋、濕化或者灑水等防塵措施;

(四)禁止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施工材料和建筑垃圾。

第十四條城區道路保潔作業,應當符合下列防塵要求:

(一)城市道路清掃前,應當進行灑水或噴霧,每日不少于1次,雨天及氣溫在攝氏4度以下的天氣除外;

(二)每日早晨8時應當完成第一遍清掃;

(三)在氣溫攝氏4度以上的連續5天晴天或風速4級以上的天氣條件下,城區主要道路應當適當增加灑水或噴霧次數。

(四)城區道路宜采取夜間高壓沖洗及機掃一體化作業方式,并逐步擴大作業范圍,提高機械化作業率。

第十五條在城區范圍內進行植物栽種和養護作業,應當符合下列防塵要求:

(一)綠化養護單位應當落實保潔責任制,定期清洗城市道路綠化帶,保持城市道路綠化帶清潔;

(二)新設綠化帶、行道樹下的裸露地面應當實施綠化或鋪裝,綠化帶圍擋應當高于綠化帶內邊緣地面5厘米。

(三)栽植行道樹,所挖樹穴在48小時內不能栽植的,樹穴和栽種土應當采取覆蓋等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樹栽植后,應當當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運,不能完成清運的,應當進行遮蓋。

第十六條城區范圍內現有裸露地面應當進行綠化或者鋪裝,有關責任人按照下列方式確定:

(一)市政道路、廣場、公共綠地的裸露地面,由市級有關部門或百官街道、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曹娥街道辦事處)、東關街道按照管理分工組織完成;

(二)單位范圍內的裸露泥地,由所在單位負責完成;

(三)居民區的裸露地面,由物業或其他管理單位負責完成;

(四)無管理單位的居民區的裸露地面,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組織完成。

第十七條集中供熱范圍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燃煤鍋爐,現有的燃煤鍋爐應當限期拆除。

第十八條交通標志、護欄、廣告牌、報刊亭、公用電話亭、候車亭、公交站牌等公共設施和建筑物外墻應當保持清潔,由產權單位負責定期清洗。

第十九條車站、碼頭、廣場、市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落實保潔責任制,確保公共設施和場所的清潔。

第二十條經市政府批準,環保部門可在特殊時期,依法對特定區域內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作業作出禁止性規定。

第二十一條單位或者個人不按照本辦法規定采取有效防塵措施的,有關管理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并可公開向社會予以曝光。

第二十二條市環保部門應當加強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其他有關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揚塵污染場所、設施的監督檢查。對綜合性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市環保部門可以組織相關管理部門實施聯合執法檢查。

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與檢查內容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不得拒絕或者阻撓有關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三條第

(二)項、第十七條規定的,由市環保部門牽頭依法予以查處。

第二十四條房屋建設施工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由市建管部門牽頭進行處理,如有違反國家現行法規的,依法進行查處。

第二十五條城市道路與管線施工時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十條規定,房屋拆除作業時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

(一)至

(六)項規定的,由市建設、市城管執法部門按各自職責,依法予以查處。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

(三)、

(四)項規定的,由市環保、市城管執法、市交通運輸部門以及百官街道、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曹娥街道辦事處)東關街道等管理部門按各自職責,依法予以查處。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

(七)項規定實施爆破的,由公安機關牽頭依法予以查處。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運輸車輛,涉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查處。

第二十八條其他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依照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予以查處。

第二十九條環保、建設、建管、城管執法、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的工作人員不履行法定職責,依據本辦法應當查處違法行為而不查處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所在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第五篇: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方案

銀泰御華園小區內新建小學項目

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施工方案

編制人:吳火明 審核人:李陽 審批人:李維衡

編制單位:湖北天健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銀泰御華園項目部

編制時間: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二 十六日

目錄

第一章:工程概況第二章:編制依據第三章:組織機構及保證措施第四章: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措施………………………………………… 1 ………………………………………… 1 …………………………… 1-3 ………………………… 3-7

第一章:工程概況

本工程位于武漢市江岸區安居西路北側。為了有效防治揚塵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武漢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以及武漢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標準化指導手冊,編制本項目工程施工揚塵污染控制專項方案,并成立“揚塵污染防治管理小組”,開展項目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管理及日常檢查工作。

第二章: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3、《湖北省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實施方案》

4、《武漢市環境保護條例》

5、《武漢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6、《武漢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指導手冊》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保證措施

3.1 組織機構

根據該項目實際情況,項目部建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領導小組,其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李陽(項目經理)

副組長:吳火明(技術負責人)、馮吉祥(項目副經理)

成員:王晶(材料員)、張華軍(施工員)、方志文、王春生(安全員)、邵百學、陶玉臺(質檢員)

3.2 保證措施

3.2.1 項目經理負責該項目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全過程監督,落實從源頭做好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負主要責任。

3.2.2 技術負責人負責該項目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方案的編制、實施和落實檢查工作,對投入到揚塵污染專項防治工作中的人、材、機等進行統一安排和部署,將《武漢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落實到位。落實好現場材料存放、渣土覆蓋、道路硬化、進出車輛沖洗、曬水降塵及施工圍擋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定期對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組織檢查并記錄,促使該項目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常態化和日常管理規范化。

3.2.3 項目副經理負責該項目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方案的落實實施、日常巡查、監督及評價。對違法違規、不符合要求的揚塵污染行為堅決制止,配合技術負責人完善落實該項目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3.2.4 材料員負責該項目針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所需材料采購,配合門衛(車輛進出保潔工作),認真做好現場各種材料的存放及覆蓋工作。

3.2.5 施工員負責該項目施工臨時道路保潔工作以及進出車輛沖洗、現場材料渣土覆蓋的落實工作,配合項目副經理完善落實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3.2.6 安全員負責每天巡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實施情況,并做好記錄,配合項目副經理開展針對揚塵污染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3.2.7 綜治員負責對路面清掃、車輛進出、建筑垃圾存放進行覆蓋及出場遮蔽工作。

第四章: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措施

4.1 施工現場揚塵污染的來源

建設工程施工的揚塵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設施工、道路與管線施工、物料運輸、物料堆放、道路保潔、泥地裸露施工等活動中產生粉塵顆粒物,對大氣造成的污染。

施工現場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漿、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4.2 項目部管理措施

建設工地施工過程中,要做到“六必須、六不準”,即必須打圍作業、必須硬化道路、必須設置沖洗措施、必須濕法作業、必須配齊保潔人員、必須定時清掃施工現場;不準車輛帶泥出門、不準高空拋灑建渣、不準現場攪拌混凝土、不準場地

3 積水、不準現場焚燒廢棄物、不準現場堆放未覆蓋的渣土。確保施工現場揚塵污染總體受控。

接受公眾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的投訴,并及時作整改措施以達到相應要求。

對涉及揚塵問題的作業班組進行專項揚塵防治交底,將揚塵防治工作落實到操作層,并建立獎罰制度以推動施工揚塵污染控制過程。項目部與作業班組簽訂揚塵治理目標責任書,對揚塵治理工作進行目標化管理。

4.3 設置圍擋措施

本工程地處住宅集中區域,施工現場實施封閉式管理,臨街施工圍擋高度不低于2.5m。施工運輸車輛、挖掘機等駛出工地前必須清除泥土作防塵處理,嚴禁將泥土、塵土帶出工地。

4.4 作業場地、施工便道硬化處理措施

施工現場應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場、生活辦公區域鋪設混凝土路面工作,實行場地的硬化或綠化處理,確保無一處露土現象,以達到防塵控制要求。

工程每個區的進出口、場內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進行硬化處理,安排專人定期進行清潔、灑水降塵。

在施工場地內,工地出入口配置沖洗用水和設備,運輸車輛帶泥輪胎在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工地。

4.5 道路清掃措施

安排保潔人員2名每日對施工現場的道路進行1~2次的

4 清掃,清掃前對路面進行灑水工作。天氣干燥或風力較大時,增加灑水次數,以保持路面濕潤。所產生的的生活垃圾和粉塵經分類裝袋后及時投放到指定地點。

4.6 堆放控制措施

建筑垃圾應集中堆放,同時用密目網進行覆蓋。定時灑水維持濕潤,以有效控制揚塵。 4.7 建筑廢料處理控制措施

施工現場全部采用防護網封閉,防護網保證干凈、整潔 無破損。建筑垃圾嚴禁臨空拋灑。生活垃圾集中清理出場,嚴 禁現場焚燒垃圾。

4.8 建筑材料揚塵污染控制措施措施

施工用的加氣塊磚及配磚砌塊必須在指定場地進行堆放, 進場后及時進行灑水潤濕,定時由專人對堆放場地進行清掃。

其它易飛揚物、細顆散體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脹珍珠巖 粉末等),必須進行嚴密的遮蓋或存在不透風的倉庫內,運輸 車輛要求有防止泄露、飛揚裝置,卸料時采取集中碼放措施, 以減少污染。

4.9 混凝土、砂漿拌制揚塵污染的控制措施

為減少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源,施工現場全部使用商品混凝 土。

4.10 木工機械作業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木工加工棚按施工組織設計的布置要求,在每個區段內落

5 實責任制,指定作業場所環境保護負責人,負責木工棚的日 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潔,及時清理木屑、刨花和邊角料, 必要時進行灑水濕潤后再清理,并裝袋運至指定地點堆放, 定期處置。

4.11 運輸車輛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運輸建筑材料、垃圾和渣土等的車輛,在駛出建設施工現

場之前,要加強防塵沖洗、遮蔽、清潔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邊環境。

4.12 磚槽切割加工作業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管線安裝施工的磚墻溝槽切割,應采用濕作業法進行施工。

4.13 建筑垃圾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結構樓層內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掃前先灑水濕潤,運輸可采用搭設封閉式專用垃圾通道運輸或采用密封容器、裝袋清運,并派專人進行檢查、督查。嚴禁隨意在預留洞、陽臺、窗口處臨空拋灑。所清掃集中的垃圾,在現場規劃場地內堆放,并覆蓋密目網,定時清運搬離現場,以減少粉塵污染。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時內不能完成清運的,在施工工地內設置臨時堆放場,臨時堆放場采取圍擋、遮蓋等防塵措施。

在施工現場處置工程渣土時進行灑水或者噴淋降塵。施工現場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圍擋高度,并采取遮蓋措施。在建筑物、構筑物上運送散裝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時,

6 采用密閉方式清運,禁止高空拋灑。

4.14 生活垃圾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生活垃圾安排專人進行收集、清理,按照指定地點與建筑垃圾分開堆放,并進行密閉遮擋。生活垃圾應由環衛部門及時清運出場。

禁止在現場焚燒生活垃圾、廢棄木料、塑料制品和熱熔瀝青,以防止對大氣的污染。

4.15 其它揚塵控制措施

土方作業過程中,安排專人及時清除路面遺灑的泥土,并使路面始終保持較濕潤的狀態,做到不泥濘,不揚塵。土方施工期間,當氣象預報風速達到5級以上時,停止作業。

清掃路面、腳手架時,采取先灑水后清掃的方法。

湖北天健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銀泰御華園內新建小學項目部

2017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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