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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腐敗思考范文

2022-05-27

第一篇:村官腐敗思考范文

村官腐敗透視

村官腐敗透視:多兼職打工做生意 村民一般只能見2次 2013年09月02日 10:03 來源:南風窗 作者:石破

原標題:村官腐敗透視

“這個村,有一半都是我的娃。”在三門峽市西南方,距離市區90公里左右的一個小村里,村支書張大萬(化名)笑嘻嘻地對市里來的駐村工作隊員說。本村的青壯勞力都外出打工去了,他們的留守妻子竟然成為張支書的獵艷對象。

但農民們對村干部普遍和最大的憤怒,并非來自男女作風甚至性侵方面。他們最在意的,是自己和集體的財產受到了村干部的不法侵占。

農民最在乎錢財被侵占

2011年初河南省紀委一項調研顯示,2008年以來本省群眾赴京或到省信訪案例中,涉及農村問題的占73.2%;在涉及農村問題的信訪舉報問題中,因涉財問題引發的占88.7%。 當年4月1日起,河南省紀委在全省開展對農村涉財信訪舉報的專項治理活動,“懲治農民身邊的腐敗”。在這項為期半年的行動中,共有845名村干部和黨員受到黨政紀處分,103人被移送司法機關;涉案金額7017.2萬元。

以845名受到黨政紀處分的村干部和黨員來計算,平均每人涉案金額只有8.3萬元。這既說明了村干部腐敗的普遍性,也說明了村官級的腐敗一般涉案金額不多,這跟村官職務低微,以及河南貧困農村多、資源相對較少有關。

河南三門峽市檢察院的一項調查顯示:村支書、村主任占到農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總數的46%。其中92%的村官腐敗案件發生在土地轉讓、資金管理環節。涉案村官們總有辦法抓住來之不易的機會,雖然全村老少都想要點好運氣,但似乎這些村官的運氣比大部分人的都要好。

當高速鐵路修到三門峽澠池縣洪陽鎮時,村支書王某便伙同他人虛報冒領高速鐵路占地補償款及其他款項10多萬元。與洪陽遙遙相望的英豪鎮村民組長董某,也利用職權挪用村組征地補償款以及賠青款合計83萬余元??磥聿皇锹殑?,而是機會,才是決定村官們撈錢多少的重要因素。該縣的一位村主任劉某,相繼貪污、挪用和侵占村里的征地款、土地補償款,共計上百萬元,后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而三門峽陜縣張汴鄉劉寺村會計趙開讓,利用負責該村退耕還林專項補貼款的領取和兌付工作的職務便利,

采取收入不記賬的方法,連續5年貪污48.29畝土地的退耕還林糧食補貼款、勞務費補貼等共計47912.7元。

2011年4月9日,河南新野縣上港鄉政府被200多名農民包圍了,他們高喊:“我們要土地!我們要吃飯!”他們所在村組的組長、會計將集體土地擅自轉讓給了別人做宅基地,收取的費用不知去向。因為這件事鬧得很大,組長、會計在當天夜里將部分涉案錢款突擊分給本組群眾,有些人閉口了。但縣紀委在調查中,不僅證實該村組干部侵吞轉讓款確有其事,而且發現了該村村支書、村主任、副支書、村委副主任、村文書5人也涉嫌非法將集體土地轉讓給私人作宅基地,獲取轉讓款53.42萬元的事實,其中3人被依法拘留。

腐敗原因,另一種視角

義馬是三門峽全市經濟最發達的縣級市,該市紀委在今年7月發布的一份報告中,剖析村官腐敗行為產生的原因:一是“基層干部文化水平較低,法律意識淡薄”;二是村官搞家長制,獨斷專行,“只要他不想讓人監督,是無人敢監督的。農村監委會、基層群眾的監督形同虛設、蒼白無力”;三是“財務管理制度極不規范,村會計科目隨意設置,記賬方法不統一,賬賬不符、賬款不符、有賬無證、有證無賬現象較為普遍”。

這代表了相當一部分黨政部門及專家學者對村官腐敗成因的看法,但也有不同的聲音。 “村干部侵犯群眾利益的后果不嚴重,群眾也不會上訪,這個上面也知道。”三農問題研究專家李昌平說,“這個現象是普遍存在的,但責任不在基層。上級要求鄉村干部不管用什么手段,必須解決問題,這是一種‘懶政’。結果就是:城里的所有壞事都是‘臨時工’干的,鄉下的所有壞事都是基層干部干的。”

村官的腐敗往往從賄選開始。記者在豫西農村采訪了解到,在基層民主選舉中,賄選是一個普遍問題,區別只是賄賂的數額大小,東西多少。在小村、窮村,候選人給年滿18歲的村民每人發幾包方便面或兩盒散花煙,或請選民去街上吃頓飯就行了;在大村、富村,有的給選民送2000、5000元錢,還有送羊毛衫的。

農民對村干部的看法是:“什么干部不干部,誰干都一個球樣。他干幾年下臺了,跟咱沒關系。”農民看重的是即時性實惠,誰給實惠就投票給誰。他們并不認為自己手里的這一票有多神圣,也許就值兩盒煙、兩包方便面或幾百元錢。此外,家族、血緣因素也影響選舉。有的村里,一個大家族幾十口人,把票集中到一起,投給一位愿意“出血”的候選人。有些在外打工的人不想回來投票,候選人就雇一輛面包車,把在市區打工的本村人都拉上,選舉完后,再把他們送回來。

農村的優秀人才很少,年輕、有文化的人都外出打工了,還留在村子的也往往清高,不愿同流合污,有思想沒錢,老百姓也不選他:“他沒錢,不給我東西。”

“近兩年,政府把富人弄回村當村干部的很多。鄉政府動員我們回去競選,富人的得票率也高。”陜縣王家后鄉劉家山村支書劉鐵剛說。6年前,劉鐵剛是這個村的副支書,同時在外面搞實業。當時的支書年紀大了,鄉里動員劉鐵剛回村當支書。“書記鼓動了我兩個月,我一再說,我在外面做實業,沒有精力顧這一塊。書記說你再不接村里就亂套了。實際上,剛接支書時,我還把實業也放棄了。”

在李昌平看來,好人不會主動當村干部,因為當村干部動不動就得違法。上級要求他們什么事都要干,卻又沒有合法的收入來源。記者也了解到,在陜縣,村支書的補助是一個月500來元,村主任只有三四百元。“壞人去選村干部,是因為他有了權,就可以干自己想干的事了。他要不干壞事,付出的成本怎樣收回來?最關鍵的是,現在的所謂‘民主選舉’,是出自西方話語體系,它用競爭的方式將中國鄉村幾千年來的熟人社會、人情社會給撕裂了。你要當村干部,一定與黑惡勢力結合,因為黑惡勢力才有執行力,你當村干部不與黑惡勢力結合能搞得了嗎?但老百姓就更苦了。”正因為如此,“扯什么‘行使權利監督村干部’都是沒用的”。

曾經長期在河南開封市、蘭考縣掛職的中國農大副教授何慧麗也說:“人心是鄉村社會結構的反映,鄉村社會結構歪曲了,村干部不出這些事,也會出其他事?,F在大家隨便說說的農村基層民主,不是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的民主,這個‘民主’是泊來的詞,泊來的標準,泊來的目的,怪不得與農民無關了!”

工業化、城市化大潮的影響

2010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該法首次提出“應當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或者其他形式的監督機構,負責村民民主理財,監督村務公開等制度的落實”。

陜縣王家后鄉劉家山村黨支部有3名成員,分別是支書、副支書和黨支部委員。這位委員還兼任村監委會主任,這是鄉里要求的,因為他可以參加支部會議,“容易統一意見”。

村干部實行坐班制,每天起碼要有一人值班。在豫西地區,相當一部分村干部常年不住在本村,而是住在縣城、市區,有的在外開辦企業,或經商做生意,村里有事時才回去。村民見到村干部的主要機會有兩個:“一是讓你掏錢的時候,二是換屆選舉時上你家里拉選票。”陜縣張茅鄉一位村支書說,他們班子5個人,有3個人在外兼職打工,包括他和村長。問其原因,支書理直氣壯地回答:“我一個月補助只有幾百元,夠干啥呀?”那村里的工作豈不受到影響?支書說:“反正都有手機,有事一通知,我們就回來了。”

近年來,國家搞新農村建設,投資修路、修水、修電、土地平整、村莊合并,城鄉一體化建設,以及救濟、扶貧、“萬名干部進農家”、“農家書屋”等,投資項目越來越多,它們也成了少數不法村官上下其手的機會。

當了村干部,首先要考慮自己的待遇問題。在土地問題、林權、修建高速公路及建廠占地等方面,包括地面附著物的補償、上級拔下來的補償款等,村干部認為反正分給群眾也不夠分,就先把自己欠發的補助補齊了。陜縣張茅鄉清泉溝黨支部副書記陳某、村主任趙某、會計張某3人,虛報冒領土地補償款24773元,用于沖抵鄉鎮欠發自己工資,給自己發放交通、通信補助等,直到檢察機關立案查處時,他們才知道這是犯罪行為,痛哭流涕。

“鄉里不管你咋干工作,他只給你布置任務,只要結果。”陜縣一位村支書說,“前陣子,上面要求村里宣傳十八大精神,弄各種宣傳牌子,每個村花了2萬來塊錢。今年要求搞‘道德講堂進鄉村活動’,每個村要花幾千元,現在還沒結束。最近縣政法委又要求我們搞‘平安建設’,村村裝攝像頭,建網絡。”

三門峽市研究“三農”問題的學者尚柏仁當過10幾年鄉鎮和區級干部,現在還經常往鄉下跑,很熟悉農村情況。他說:“農村低保的名額往往被村干部的親屬頂了,真正應該享受低保的反而享受不到。某鄉鎮搞過扶貧包干,每個干部包一個村里最窮的百姓,兩年內讓他脫貧。村干部不選最窮的百姓讓干部包,而是選個條件不錯的。他們說:‘如果兩年后他脫不了貧,你們領導也下不了臺呀!’”

村干部的腐敗,給留守在農村的孤老婦孺本來就貧窮難熬的生活雪上加霜。何慧麗說:“當前的這個社會是以工業化、城市化為本位,以官員和商人為主位的社會,很大程度上斷掉幾千年鄉土歷史的根。這是因,種這些因下去,果便出來了。”

第二篇:當前村官腐敗問題及防治

當前村官腐敗問題及防治.txt再過幾十年,我們來相會,送到火葬場,全部燒成灰,你一堆,我一堆,誰也不認識誰,全部送到農村做化肥。

一、村官腐敗的主要表現

1、以權謀私,公共權力資本化。村官雖小,卻掌握著與農民利益息息相關的權力,這些權力在一定范圍內被絕對化。有些村官人治思想根深蒂固,村里大小事情自己說了算,農民不請客、不送禮,該得到的合法權益都得不到保障。如在宅基地劃分、農用物資供應、計劃生育指標分配、超生罰款、山水林田承包等工作中依仗權勢,損公肥私、搞特殊化。有的村官上任不是積極發展集體經濟,帶領村民致富,而是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和親友謀私利,甚至連黨員也只在親友中發展。

2、巧立名目,集體錢物私有化。有的村官膽大妄為、套取侵占國家下撥的扶貧、救助、救災、退耕還林等專項資金,想方設法占為己有。有的村官虛擬“為爭取資金給有關部門送禮”、“招待便飯”等開支項目,套出現金滿足私欲。有的村官把村辦企業當成自家的小金庫,亂取亂支,造成集體資產大量流失。有的挪用公款用于個人經營活動或建私房,有的挪用公款給親戚朋友做生意。有的用村集體的公款為自己購買手機,安裝電腦,采取變通手段入賬,掩蓋真實支出。有的收費不開收據,直接進入個人腰包。

3、群眾觀念淡薄,工作作風粗暴化。有的村官不僅不“為民作主”,反而拉幫結派,欺騙群眾,在計劃生育、征地等工作中,方式簡單粗暴,習慣于“通不通三分鐘”來解決問題。有的強迫命令,瞎指揮,隨意打罵甚至抵押群眾,給群眾造成嚴重傷害,許多工作得不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反而使群眾產生了強烈的抵觸情緒,“魚水關系”變成“水火關系”。

4、道德墮落,個人生活腐敗化。一些村官理想信念淡薄,精神空虛,道德沉淪,“涉黃”、“涉賭”的現象時有發生。在有些地方,村官甚至帶頭聚賭,致使群眾無心生產,干部無心工作,在社會上產生了不良的影響。在一些村出現了濫用公款的“吃喝村官”,攜妻帶子“參觀考察”的“旅游村官”,甚至于欺男霸女的“土皇帝村官”。還有些村官為謀求連任,不惜花錢“賄選”。

二、村官腐敗的根本原因

村官違法違紀問題的產生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上的因素,也有客觀上的原因;既有社會不正之風和大氣候的影響,也有制度不健全、查處不嚴等管理中的紕漏。據筆者調查分析,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鄉鎮監管機制缺失。部分鄉鎮領導有“村官不算官”的思想,認為只要他們把工作搞好,社會穩定就行了,至于廉潔方面,反正村干部手里沒什么權而且實行村帳鄉管了,出不了什么事。有些領導即使發現這方面的問題也是睜只眼閉只眼,甚至包庇、袒護有經濟問題的村官,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村官的腐敗。有的鄉鎮承擔村帳鄉管的村級財務管理服務中心,

其工作內容只側重于服務,平時只檢查村級財務開支票據是否規范等表面現象,而對村級資金的使用情況缺乏有效的實質性的檢查和監督,尚未起到真正的制約作用。有的鄉鎮為管理方便,推行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甚至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一肩挑”,權力高度集中,給村官中的腐敗分子留下了濫用權力的空間。有的鄉鎮很少開展村官廉政勤政教育,更無制約村官的有效措施,導致村官思想不明、膽大妄為。

2、村黨組織軟弱渙散。有的村黨組織戰斗力本身就不強,甚至常年不開會、不組織學習、不過組織生活,至使農村黨員干部在教育管理上出現了真空,接受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機會更少,不少村官對罪與非罪的界線認識不清。有的村級班子沒有凝聚力,不能對村里的事務進行依法管理,導致個別村官大權在握、獨霸一方,無視法律,大肆侵吞集體資金、貪污受賄。

3、村級財務管理混亂。很多地方雖然推行村帳鄉管,但只流于形式,沒有發揮真正的監督作用,絕大數村還沒有形成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帳目設置不規范,財務審批不嚴格,村官權力過于集中,所有支出全憑一把手說了算,白條自批自支現象在村級財務管理中較為常見。有的村官為謀取私利方便,不想讓群眾了解村務、政務和財務,擔心群眾知道多了不利于工作,應該讓群眾明白的事情卻含糊其辭;有的雖然公開了,但公開的內容隔靴撓癢,應付上級檢查,而那些真正、實質的東西卻不愿公開甚至假公開。有些村會計管賬又管錢,干部批錢又花錢,為村官腐敗打開了方便之門,導致不該支付的錢支付了,不該截留的截留了,不該挪用的挪用了。

4、村官綜合素質不高。當前農村大多數有文化的人及年輕人都外出務工,留下來的文化水平較低,年紀也偏大。他們缺乏干部必備的基本素質,法制觀念淡薄,往往為利所動,一旦當上村干部,就把村集體的財物當成自己的,想花就花,想拿就拿,肆無忌憚,中飽私囊。有的認為村官不長久,要抓住在位的時機千方百計謀求一己私利。有的錯誤地認為,村官不是官,法律管不到,不撈白不撈。還有一些缺乏為群眾服務的思想,宗旨觀念淡薄,自律意識不強,經不起金錢的誘惑。

5、村民監督意識淡薄。盡管《村委會組織法》頒布多年,但在一些地方由于沒有進行有效宣傳,許多村民不懂此法,加上大多數村民自治意識、自治觀念淡薄,素質低、綜合能力不夠強,如何進行自治,如何參與監督也就無從談起。有的地方村民忙于自家發展生產,對村里事務不聞不問,有的村民雖對村里事務有意見,又怕村官打擊報復,也就只好睜只眼閉只眼。由此,大多數村民難以發現村干部的越軌行為,即使發現也找不到解決問題的辦法。有些村雖成立了村級民主理財、民主監督小組,但其成員往往是村官的圈內人,裙帶關系比較嚴重,再加上理財小組每年的報酬還要由村里發放,這種利益關系直接影響到了監督的獨立性和公正性。

6、盲目追求燈紅酒綠。一些村官特別是城鄉結合部的村官,較之普通農民,有更多機會接觸城市里的一些奢華生活。經常與銀行、建筑、政府的審批部門等一些經濟違法案件高發領域的人打交道,看到的多是開寶馬、坐奔馳、吃海鮮、泡小姐的現象,難免產生不平衡的心理,繼而產生向他們的生活方式靠攏的思想意識。因此,一些自身素質不高、法律意識淡薄的村官,便打著為村民謀取利益的旗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欺上瞞下,假公濟私,利用手中的權力繁衍出各種措施自肥其私。

三、村官腐敗的防治措施

農村是基礎,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所以,對村官腐敗絕不能小視,必須政治、行政、經濟、法律和教育多管齊下,多種手段并施,綜合治理才能見效。

1、加強思想教育,使村官不想腐敗。要把村官廉潔教育工作列入黨政干部教育體系之內,形成正常的、經常性的和有針對性的教育。一是開展理想信念教育。鄉鎮黨委作為村干部的直接管理者,要切實加強對農村干部的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黨紀法規教育,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增強村干部依法施政意識和廉潔自律意識,從根本上筑牢防腐拒變的思想防線,防止和減少腐敗現象的發生。二是實施典型引路。要大力發掘正面典型,宣傳優秀村干部的先進事例,發揮榜樣的作用,引導廣大村官既要干事又要干凈。在推薦評選優秀村支部書記、村干部時,要把廉潔自律作為一項重要的評價標準予以考察。三是強化警示教育。針對村官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鄉鎮主要領導及紀檢部門要對癥下藥,進行警示談話,及時提醒,敲響警鐘。結合辦理的案件,通過以案說法,進行反面典型教育,使其受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示教育。此外,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對被查處的腐敗分子進行曝光。

2、完善監督機制,使村官不能腐敗。一是堅持和健全民主生活會制度。在黨組織內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相互監督,防止權力過份集中,自覺抵制利己主義思想,預防腐敗。二是執行述職述廉制度。村黨組織、村委會負責人,每年要在規定的范圍內述職、述廉一次。通過進行述職、述廉,加強對村官的監督。三是發揮村級紀檢監察信息員的監督作用。由縣紀委在各行政村聘請村級紀檢監察信息員,并規定村紀檢監察信息員對村組重大事項擁用知情權、咨詢權、建議權、反映權;對村級重大事項進行全程監督,特別是對村干部勤政廉政情況進行深入監督檢查。四是強化鄉鎮對村官的監督。要定期對村級財務進行檢查、審查,避免村干部直接管錢管物,杜絕貪污、挪用及不合理開支。要針對村官違紀違法案件的特點,加強各項村規民約的制定和健全,如完善村民選舉制度,強化村務公開制度,創新和完善支農資金的運行管理機制等。要提高農民法治和民主意識,推進依法治村的進程,特別是要增強村民敢于檢舉揭發村官的種種非法行為,依法隨時罷免腐敗村官。對村官實行目標量化考核,根據崗位職責確定目標任務,對工作不負責而出現重大差錯的,該處分的處分,該免職

的免職,提高村官履行職責的積極性。

3、強化財務管理,使村官不易腐敗。一是完善村帳鄉管制度。村帳鄉管制度推行以來很多地方沒有真正實施,仍是由村里會計做帳,然后送鄉鎮村級財務管理中心存留,村帳鄉管只是管幾本帳本,沒有實際意義。對于這種情況,有關部門要建立與村帳鄉管制度相配套的責任追究制,對不嚴格執行村帳鄉管的責任人追究其責任。二是完善民主理財制度。理財小組成員不能由村干部指定而必須真正由村民代表選舉產生,其年終報酬由鄉鎮統一發放,以擺脫對村里的依附關系,進行獨立、有效的監督;規范村務公開特別是財務公開形式,凡是與群眾利益相關的事情,都要按制度規定,做到公開內容、公開時間、公開程序、公開形式、公開管理監督等五個方面的統一。加強督促和反饋,對不按時公開或公開不規范的,應弄清情況,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決。三是建立村級財務審計制度。目前,村級財務處在一種“民不告,官不理”的現象,經管和審計部門要對各村的財務進行一年一審計和一任一審計,把村級財務納入審計和任期審計的范圍內,強化村級財務的監督。另外,建立和完善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加強民主監督,保障村民當家做主的權利。

4、加大查處力度,使村官不敢腐敗??h、鄉紀檢監察組織要進一步加大對新農村建設中可能出現的村官貪污、截留、挪用、侵占等問題的查處力度,特別要把支農資金、糧食直補款等的發放和征地拆遷等領域作為預防、打擊的重點。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與公、檢、法、司、審計以及“三農”工作部門的協調,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實現信息共享,資源互補,形成立體預防和懲治網絡,確保各項處理執行到位。針對農村線長、面廣的特點,各級紀檢監察組織應大力開展廉政文化下村組、入農戶活動,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村規民約,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氛圍。利用各種渠道掌握案件線索,拓寬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將預防和懲治網絡延伸至農村的每一個角落。通過典型案件,加強法制宣傳,調動群眾舉報違法違紀案件的積極性。對于已查實的村官違法違紀案件,不論涉及到誰,都要嚴肅查處,不包庇、不護短、不袒護,不疏通關系說好話,營造打擊村官違法違紀的社會氛圍,形成強大的震懾力量,使少數抱有僥幸心理的村官不敢以身試法,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遏制村官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

5、完善用人機制,使村官不愿腐敗。當前要著力在農村建立起能上能下、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一是公平公正選人。選任村干部要實行公推公選,真正實現民主,讓那些能力強,作風正,品德好,群眾信得過,能真正帶領農民發家致富的人擔任村級干部。村干部在選任途徑上,重點要堅持“三個面向”:面向高中、大中專畢業生和復退軍人,挑選知識型人才;面向私營企業骨干、外出務工經商人員、種養專業戶和致富能手,挑選經濟型人才;面向村干部和村民小組長,挑選管理型人才。對本村找不到合適人選的,可從鄰村物色合適人選或從鄉鎮干部中選派。二是充實年輕力量。要加快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加入農村干部隊伍,以改變目前農村干部年齡漸趨老齡化、學歷偏低及其他難以適應新形勢的現狀,提升農村干部的整體素質。三是規范村官報酬。根據該村的經濟發展狀況,經群眾討論,村黨支部、村委會協商確定一個合理的數額,并與工作任務、工作實績掛鉤。對經濟條件比較差的村,鄉鎮

要幫助落實村干部的報酬,以提高其工作積極性。四是建立激勵機制。要建立一整套面向村官的激勵機制,如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村官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體系,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對工作成績突出,清正廉潔的村官,要給予適當的精神和物質獎勵;對連續工作10年以上的按年發放一定數額生活補助,工作25年以上的年老時視同國家工作人員領取退休金。

第三篇:當前“村官”腐敗的主要特點、原因及防治對策

當前“村官”腐敗的主要特點、原因及防治對策所在欄目:首頁 >>調查研究發布日期:[ 2010-5-11 ]選擇字號【大 中 小】收藏本文

2010年05月11日來源: 國家預防腐敗局

近年來,“村官”腐敗呈上升趨勢,嚴重影響黨群干群關系和農村穩定發展。因此,加強村級黨風廉政建設,預防和懲治“村官”腐敗,勢在必行。

一、“村官”腐敗的主要特點

調查顯示,“村官”腐敗主要呈現五個特點:

一是貪污挪用公款相當突出。從近年查處的“村官”腐敗案件來看,村干部腐敗的主體80%以上為村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系貪污、挪用公款居多,貪污挪用公款來源主要是土地承包費,隱瞞人口差額款,占地賠償款,低價私自出租、轉讓、發包集體所有耕地、林地、荒地款等等,幾乎遍布支村兩委職權所涉及的各個方面。此外,部分村干部同時涉嫌貪污、挪用兩個罪名,貪污、挪用公款數額較大,“村官”犯罪涉案數額呈上升趨勢。從過去的幾百元、幾千元逐步發展到現在的幾萬元、十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萬元以上的經濟大案比例明顯提高。

二是編造事由虛報開支相當嚴重。查處的案例中,大大小小涉及“村官”公款吃喝問題,部分村每年用于吃喝的費用達到幾千元或上萬元的已屬平常,一些“村官”將吃喝費用視為正常的財務支出科目,并認為公家的錢財裝在兜里是犯法,但吃在肚里不犯罪,便以待客、跑項目、購物資等各種事由吃喝

招待,虛報吃喝招待開支,貪污公款中飽私囊。愈演愈烈的吃喝風為“村官”損公肥私創造了便利;有的“村官”隱瞞收入或虛列支出,侵吞公款。

三是失職瀆職現象相當明顯。查處的案例中,“村官”在工作中失職瀆職時有發生,處理村級事務不按照議事程序辦,獨斷專行,個人說了算,借宗族勢力濫用職權,恃強欺弱或偏親向友,肆意侵犯村民人身權利。部分村官還利用村里公共事項為機會,不經集體討論,私自將事項交給自家族人辦理,發放誤工補貼,群眾反應很強烈。

四是違法違紀手段多種多樣。從的手段看,有的“村官”挪用公款,用于臨時還貸、注冊驗資、炒股等經營性活動;以各種名義虛報冒領土地補償款;有的利用集體資產出租、出售和工程發包過程中暗箱操作,收受回扣;有的設賬外賬或小金庫任意侵占、截留、私分或揮霍等;有的是違反財務規定,公款私存或轉借他人獲取利息,或為企業、親友提供經濟擔保;還有的是財務管理混亂,坐收坐支,吃喝玩樂,隨意開支等。

五是村官腐敗造成的影響越來越大。一些村官的腐敗行為,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造成干群關系的緊張,影響了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有的甚至造成村民集體上訪、越級上訪,釀成群體性事件,影響農村生產、生活秩序。

二、“村官”腐敗的原因分析

從對查處案件的調查分析看,導致“村官” 違法違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上的因素,也有客觀上的原因;除“村官”自身思想覺悟不高,法制觀念淡薄的原因外,還有以下五個方面。

原因一:認識不到位是防治“村官”腐敗的思想障礙。一些地方對村級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夠,表現出六種傾向:一是“小題大作”論。認為農村稅費改革以后,“村官”的權力進一步壓縮,村級腐敗的土壤已不存在,抓村級黨風廉政建設是舍本逐末;二是“主體不符”論。認為黨風廉政建設是黨委、紀委、“一把手”的事,與己無關;三是“經濟對立”論,認為當前農村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狠抓村級黨風廉政建設,會影響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四是“被動應付”論。村干部由上級任免改為由村民大會選舉產生以后,少數干部由先前的“眼睛向上”變為一味“眼睛向下”,不同程度地存在對上級政策貫徹落實不力的情況,特別是對落實計劃生育政策等可能與部分群眾意愿相悖的工作,不愿抓、不敢抓,失職瀆職現象大量存在;五是“團體利益”論。認為對村級黨風廉政建設,誰抓早了、抓緊了、抓狠了、抓實了,會讓自己的人吃虧,因而出了問題瞞著護著,“自行消化”,不愿真抓;六是“自我保護”論。少數村干部自身不干凈,怕拔出蘿卜帶出泥,擔心引火燒身,因而不敢抓。

原因二:制度落實不力使“村官”缺少監督制約。目前,已經建立了一系列比較完備的村級管理制度,以此來規范和約束村干部的行為。但如何使制度從“墻”上走下來,用以“方圓”村官,通過調查與剖析看,監督約束機制在執行上力度還十分軟弱,對很多“村官”來說基本上是形同虛設。同時,個別鄉鎮對“村官”的監督不到位、村級監督虛化、群眾監督不力,尤其是少數鄉鎮對“村官”存在一些“遷就”思想,正是由于在監督管理上失之于軟,失之于寬,失之于執行的惰性,才給了“村官”違法違紀之機。

原因三:財務管理混亂給“村官”腐敗造成可乘之機。因其村級特定的環境原因,村干部變動頻繁,帳目交接不清,誰當干部誰管錢,帳目設置不夠規范,財務審批不夠嚴格,村干部權力過于集中,所有支出全憑一人說了算,“白條”自批自支現象在村級財務管理中較為常見。部分村村務公開欄都設有

“其他”概括開支,因沒有列明支出的用途,給“村官”以權謀私帶來可乘之機。

原因四:“村官”大權獨攬是導致“村官”腐敗的必然因素。有權力的地方就會滋生腐敗,沒有制約的權力必然產生腐敗。在農村受傳統宗族觀念和家長作風影響,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一般都是本村大姓人氏擔任,有的支村兩委成員都是一個家庭的,大權集中在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手里,這些“村官”大小事情由其說了算,權力的過度集中使他們作案時有恃無恐,使他們獨斷專行,使他們貪婪無忌。

原因五:法律法規不健全導致“村官”犯罪界定不嚴。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舉報“村官”腐敗案件線索較多,但農村帳務混亂,辦案費時費力,證據難以確定,調查的多,成案的少,打擊力度削弱,助長了“村官”的行為。再加《刑法》對村官犯罪范圍不夠廣,讓承辦人無所適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明確了村委會工作人員犯罪行為的犯罪對象僅限于七項工作中的財產,而村級組織中的資金還包括本村的自有資金。村級財務并未對不同資金進行分類管理,導致在司法實踐中,“村官”侵占或挪用的資金性質難以界定,案件定性難以把握,管轄不明確,為懲治“村官”犯罪留下一個空白地帶。法律規定,農村基層組織人員貪污不足5千元,職務侵占不足1萬元的不能立案,只能移交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查處,使打擊力度受到限制。另外,對農村黨員干部的管理存在盲區。一些非黨員的村干部實施了需要追究責任的違紀行為或其他重大過錯行為后,缺乏對其進行處理的依據,依現行法律法規只能通過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形式啟動罷免程序,在操作上存在很大難度,造成部分村干部產生“黨紀管不著、廉政制度約束不到”的錯誤認識。對村級“零招待”制度反映也比較集中,認為對村級招待費一刀切不符合基層實際,一些為村集體事務產生的費用,不能通過正常渠道報銷,只能變相處理。他們呼吁在“零招待”制度中補充特殊條款,開前門,堵后門,使制度更科學、更具有可行性。

第四篇:時事政治:村官為何成腐敗重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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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政治:村官為何成腐敗重災區

“是該正風肅紀了!”面對近日媒體報道的“廣州白云區81名干部被立案查處”一事,白云區許多干部都有這樣的感嘆。今年上半年,廣州市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共立案查處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73件73人,比去年同期上升102.8%和97.3%。而在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工作中,立案查處的白云區領導干部上升至81名,其中村社干部43名。為何村社干部成違紀違法的重災區?如何嚴防基層干部腐敗? “巡視體檢”發現問題

違法用地和違章建設嚴重、基層干部貪腐嚴重

環山而抱的白云區,是改革開放后由郊區發展而成的新城區,796平方公里中,495平方公里是農村,有48個經濟聯社和118個行政村;近400萬人口中,流動人口占一半;市場經濟活躍,民營經濟占全區經濟總量的65%左右;社情復雜,有78萬套出租屋,是廣州市人口最多、社會管理任務最重的地區。

去年10月,廣東省委巡視組到該區駐點巡視后,干部群眾向巡視組集中反映了白云區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一些基層組織軟弱渙散、戰斗力不強,一些鎮村干部做群眾工作能力不足;違法用地和違章建設“兩違”現象嚴重,一些基層干部和部門人員貪腐嚴重,與“兩違”項目有利益關系;社會管理和綜治維穩形勢比較嚴峻,出租屋案發率高等等。

廣東省委巡視組向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了白云區干部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4個突出問題后,召開通報會向市委主要領導做了反饋,建議白云區抓緊整改。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要求白云區研究整改落實,并在巡視組指出的4個問題基礎上,增加了“城市建設與管理工作”、“經濟發展與民生工作”兩個問題,要求對“六項重點工作”進行集中整改,責成成立由市委副書記任組長的白云區重點工作指導組及六個專項工作組,負責指導和幫助白云區開展整改工作。

正視問題“打針吃藥”

重點查處“兩違”建設背后的腐敗

在廣州市委的有力指導和督促下,白云區展開了建區以來最嚴厲的為期一年的整改工作。在千人大會上,區委書記馬文田要求把整改作為區委十一屆五次全會的主題,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半年來,白云區委調整、交流、引進和提拔70多名處級干部,特別是調整了國土、城管、規劃等部門“一把手”后,有力地推動了“兩違”整改工作。他們還選派166名優秀機關干部到118個行政村和48個轉制社區經濟聯社掛職一年擔任黨組織副書記,下派15名處級干部到15個后進和問題突出村擔任“第一書記”,有力推進了基層組織建設整改工作。

“一些村社干部帶頭搞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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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領導干部徇私枉法,特別是‘兩違’查控不力!”

面對群眾的意見,如何進行專項治理?為此,市區成立了暗訪隊,設立“機關作風建設曝光臺”,每兩周一期專題反映和剖析機關作風存在的問題,目前,已曝光7期暗訪情況,通報了173個(次)單位35方面的問題。組織全區8800名公職人員圍繞經商辦企業、違規收受錢物等問題開展自查自糾,對全區公職人員擁有宅基地及私人自建物業情況進行了摸底登記。

“村社干部腐敗,主要原因是缺少監督和制度約束。”

“村里的土地出讓價格、集體利益出讓都是幾個人說了算,一發生腐敗都是村委會窩案!”紀檢的同志感嘆道。

對此,廣州市紀委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落實巡視整改半年來,以查處“兩違”腐敗案件為主,組織成立30多人的專案組,重點查處“兩違”建設背后的腐敗案件,協助廣州市紀委立案查處了白云區原區委書記谷文耀、常務副區長鐘向東、副區長吳錦明、區政府黨組成員劉健生等4名市管干部的違紀違法案件;查處處級干部19人,科級干部11人;依法查處了人和鎮4個行政村共28名村“兩委”干部違紀違法窩案,“兩違”腐敗現象多發勢頭得到有效遏制。

制度層面加大反腐

“三公開”要公開到農民的手機上

如何從制度層面加大預防基層干部腐敗,成為擺在紀檢監察干部面前的一道考題。 據悉,廣州目前正在修訂完善《廣州市小額建設工程交易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剛剛揭牌成立的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覆蓋全市1142個行政村,依據管理辦法,村里集體經濟的小額工程將在這個平臺上進行交易。”廣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王曉玲指出,這將對基層黨的領導和明年村“兩委”換屆有非常好的促進作用。

據了解,廣州將研究制定中國城市清廉指數廣州標準,并將指數的制定與預防腐敗數據模型的研究相結合,發揮理論對實際工作的指導作用。廣州還將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穩妥推進抽查核實工作,探索建立規范權力運行制度、防止利益沖突制度等,并開展制度廉潔性評估。

在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王曉玲要求,全市要推進村務監督委員會、農村廉情預警工作制度建設,利用手機平臺推進“三公開”工作。“我們看到有些宣傳欄上公開的內容,都已經是去年的東西,這不是真公開”,王曉玲指出,“三公開”要公開到農民的手機上,“這是檢驗你是否真心實意向農民公開,而不是搞形式主義”。

本文來源:天津公務員考試網http://tj.offcn.com/

第五篇:腐敗對社會的影響及關于腐敗的一些思考

當人類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出現了分工,而分工使得人類有了群居這一屬性,于是漸漸形成部落。再往后發展有了部落間的聯合或征服,由于分工的不同,負責保護部落的那群人拿起了武器,相較其他分工的人們因為手里的武器有了更多的話語權,于是形成各個階級。隨著這個社會所涵蓋的地域越來越廣,人口越來越多,國家由此形成,于是階級的權力差距更大,由于統治需要,出現統治階層,腐敗也應運而生。以上人類社會的演化進程只是籠統的敘述,毋須拘泥,想說的只是腐敗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必然會出現的一種現象,其必然性不容否決,因為人類的性格陰暗面無法抹殺。有人的地方就有社會,有社會的地方就有組織,有組織的地方必然滋生腐敗。古代中國有腐敗,古羅馬也有腐敗;民國時期有腐敗,共和國時期也有腐敗。一個國家的政治清廉往往只能在其開國之初維持一小段時間,我們應該將腐敗視為一個正常且合理的現象,一個沒有腐敗的國家注定只存在于人們的幻想之中,無法立足于現實,俗話說水至清則無魚,存在即合理,我們不應偏激地看待腐敗問題,而是在合理范圍內接受腐敗的存在。這并不是為腐敗問題強行洗白,只是為了端正看待問題的態度。任何事物超出了其合理范圍(或規模),都會產生危害,反之則益。就我國的腐敗問題而言,毫無疑問其程度是相當嚴重的,其對我黨產生了眾多負面影響,同時也對我國社會經濟產生了方方面面的影響。

首先,所謂的經濟問題,本質上指的就是如何配置資源的問題,其有很多種表現形式。比如購物,是通過某種以價格和供貨的體系得到了我們想要的東西,完成資源配置;再比如一塊政府出讓土地實地使用權,繼而招標,眾多公司進行競標,最終一家公司拿到該地,這也是一種配置資源的方式。所謂的“腐敗”又是什么呢?本質上說,就是通過濫用權力來影響或控制資源配置,并獲得不正當利益。廣泛一點說,當政府官員或者掌握權力的人,在行使權力的時候沒有優先為公眾利益考慮,沒有最大化公眾利益,而是被別的動機所左右,將資源配置給了不恰當的人,這就發生了腐敗。如果腐敗的成本是可以計量的,那么其對經濟的影響也許沒那么大。腐敗對經濟發展的影響之所以巨大,從經濟學的角度說,其成本是不可計量的。舉個例子,房地產商吐過都認為要通過賄賂政府官員而成功拿到一塊土地的話,房地產商會把賄賂的金額作為購地成本,做出最合適的市場決策,如果受益不好,他們就不會去行賄。但如果腐敗的成本不可計量,他們如果不行賄,他們不知道他們將損失多少,因為也許這不僅僅一塊地的損失而已,還有可能會產生其他無形的損失,所以他們在權衡之后必然會行賄而規避不可計量的損失,這就扭曲了市場資源的配置,使得腐敗難以避免。

在中國,其腐敗現象的很多表現不同于很多國家。因為中國現行的經濟制度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所以中國是一個國有資本主導經濟的國家,很多投資和消費由政府主導,但是政府主導的投資效力較為低下,往往會被官員盤剝投資額度。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即使是08年在皇城根下的奧運項目,其資金也不免會被一些官員從中盤剝了一部分去。這里所謂“腐敗”其中包含了“貪污”與“腐敗”兩個內容,官員將項目的部分資金放入自己口袋一事為“貪污”,而“腐敗”指的是使用貪污所得的資金。如果這些被貪污的資金用于再消費,對經濟本身或許沒有影響,只是某一部分人利益受到損害,一部分人得了好處而已。但假如這些資金被腐敗分子用于儲蓄,或其他非生產型投資,比如證券投資,這就影響政府投資本來對經濟刺激的放大倍數,使投資效果低下。假如所有的資金全部用于奧運項目建設上,那么建筑工人的工資就會提高,就會更多的用于消費,因為窮人的消費傾向注定是要大于富人的??偠灾?,假如被貪污的前并未用于消費,流入市場,那么也就減少了市場中的資金,由于這部分資金數目頗為可觀,便降低了資金的流通速率,降低了經濟活力,由此引起的連鎖反應便涉及方方面面,可以體現在個人工資增長緩慢,企業訂單減少,市場需求減小,諸如此類。如此說來,腐敗對經濟發展注定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然而讓人有些驚訝的是,目前經濟學領域關于腐敗的研究并不能證明腐敗對經濟發展不利。整理眾多學者的研究成果后發現,有32%的論文說腐敗和經濟發展呈負相關關系,62%的論文說沒有顯著相關性,6%的論文說正相關。綜合以上內容,私以為腐敗并非必然會對經濟造成惡劣影響,當其規模被控制在合理范圍內時,其對于一個國家以及經濟的發展是有一定積極意義的,譬如腐敗提高了辦事效率,利于轉移社會矛盾,增強黨的凝聚力與戰斗力,利于拉動內需。

腐敗妨礙經濟發展這個假說有很多反例,最經典的反例莫過于中國、印度等亞洲國家,雖然國內腐敗問題突出,但經濟發展十分迅速,而對此一些腐敗問題很小的國家卻望塵莫及。之所以會產生如此巨大的反差,是因為腐敗的性質不同,對經濟發展的影響也不不同。分析腐敗,可以從多種角度出發,用壟斷性來衡量的話,不同國家的腐敗性質就是非壟斷性與壟斷性兩者連續區間內的一個點。比如在一個偏向壟斷性腐敗的國家,賄賂政府一些錢就能拿到你想要的利益,賄賂金額可以預見。而假如在一個偏非壟斷性腐敗的國家,需要賄賂很多機構才可能得到你想要的東西,而且因為各個機構之間缺乏不溝通,可能結果你花了好多錢也不一定能得到你想要的結果,這時因為腐敗而使成本增加的部分就無法預估了,腐敗對經濟的負面效應相當巨大。另一方面,腐敗給人的感覺普遍是低效和落后,但這是一種錯覺,是由于充斥著貪污腐敗的國家往往也是低效和落后所帶來的錯覺。低效和落后并非就是由腐敗

造成的,論其根本,私以為制度才是真正的原因。如果一個官員極度腐敗的社會突然不腐敗了,這個社會并不會變得高效和先進。官員即使不貪污,也并不代表他們就會有了工作的動力。他們仍然可以拿著工資在政府機構里悠閑散漫地工作,那些急需通過審批的項目仍然無法通過,去政府部門辦個證件仍然需要一整天的時間。所以在一個信息不透明的、缺乏民主和自由、權力不受監督的社會,政府自然會是低效的,無論官員是否腐敗。在這種社會里,行賄恰恰起到了“潤滑劑”的作用。賄賂給了腐敗官員工作的“動力”,這勝過上百封投訴信。與此同時,也可以通過腐敗官員繞過某些不合理的稅負和法規。從這個角度看,行賄者無疑是悲哀的,因為行賄這一行為只是行為者為了從政府手中保護自己的權益,并非我們通常認為的利用政府侵犯競爭對手的利益,這或許也是整個體制的悲哀。假如體制無法及時地改變,那么我們只能暫時接受。在很多國家,沒有賄賂是無法做生意和交易的,通過賄賂可以避免那些破壞性的法規以及勒索。從這一角度看,一個腐敗的政府,與一個其官員非常嚴格的執行法律的毫不貪污受賄的政府相比,并非是一件壞事。腐敗至少可以允許一個社會中自愿的交易和行為的局部繁榮。但是,這種繁榮和高效只是一種妥協,對制度的一種適應,是相對于信息不透明的、缺乏民主和自由、權力不受監督的社會,并不是說一個腐敗的國家就會比一個真正信息透明的、自由和民主國家更先進。

所以,在短期上,腐敗促進經濟增長是可能的,即前文所述的一個觀點——“腐敗是經濟的潤滑劑”,但這首先要建立在腐敗規模被控制在合適范圍內才行,而我國目前的腐敗規模已遠遠超出合理規模,所以反腐敗是勢在必行的事情,而且從長期來看,腐敗是必定不利于經濟發展的。然而正因為短期內腐敗可能促進經濟,就出現了“我國現正處于經濟高速發展時期,對腐敗問題應該予以容忍”這樣的聲音。腐敗對社會的影響不僅僅只是局限于經濟,它對一個社會道德、公平正義、人與人間的誠信的破壞是相當巨大的,假以時日,社會將會徹底失去溫度,真善美將無處棲身。如果以最終收益的大小,來作為善和惡的標準,那么,腐敗成為一種善舉,是可能的。但是腐敗是不道德的,經濟利益是不能凌駕于道德之上的,否則只會出現一個經濟高度繁榮卻道德淪喪的社會,那時候,不禁要問人類文明發展到最后到底是為了什么?難道只是為了物質?城市里的人們形同陌路,人人都被孤獨籠罩,即使物質生活再豐富也無法撫慰心靈的孤寂。

腐敗,可能在短期內促進經濟,可以提高社會福利,但長期而言注定影響經濟發展,破壞社會精神文明建設。然而腐敗在人類目前的發展階段是不可能被徹底消滅的,所以要做的是如何將腐敗規??刂圃诤侠矸秶鷥?。反腐敗的措施有很多,縱觀北歐各國,可以說他們的高薪養廉政策取得了不錯的成效,那么是否中國也應該實行高薪養廉的政策呢。就高薪養廉

而言,其不可能作為單一抑制腐敗的辦法存在,想要有效果必須配合監管和懲處,形成一個合理的抑制腐敗的系統,才能有效的運作下去。除此之外,社會發展水平也至少要處于世界發達國家的水平。但是單純的高薪是養不了廉的,因為這部分高薪對官員個人來講,風險和收益比還沒有達到一個闕值,只是削弱但是斷絕不了貪腐的動機,只有把監管和懲處機制建立起來才有效。當官員收入太低時,他對風險的偏好就大,愿意冒風險去獲得違規收益,當收入較高的時候,官員對風險的偏好就明顯下降,當監管嚴厲起來的時候,風險成本之高會讓官員對風險更加望而卻步,而選擇穩定的正常收益。人的貪念是無法根本解決的,我們得承認在經濟發展水平不高、相關措施的不完善的情況下貿然高薪會制約其養廉作用,但我們同時應當看到當前反腐工作確實遇到了一定的瓶頸,群眾呼聲高與措施效果不明顯形成更鮮明對比。阻力來此哪里?很大一部分來自官員內部,因為反腐這一措施很大程度是動了他們自身的利益,腐敗的長期存在已經讓官員習慣了工作生活中各種因上層腐敗等帶來的福祉了。面對切身的利益被剝奪,政策自然會面臨官員內部的阻力,自然有人怨聲載道,反腐工作也自然難如堅冰。我們需要的是在堅冰上找到一個一個突破口去打破它,那么通過高薪滿足公職人員的合理訴求,便能起到這樣一種緩沖作用,也就是一個突破口。類似的突破口還有很多,都可以成為反腐敗的手段,就像我們當改革開放也要找試點,那么高薪養廉某種程度上就是我國較為可靠的試點。然而我們仍需徐圖漸進,因為目前階段,我國假如要實行高薪養廉除了社會發展階段不允許之外,還有人民內部的阻力。興許是歷史遺留問題抑或是其他原因,現在我國的公民群體的思想在很多方面顯得愚蠢、短視、無知,整體的嫉妒心太強等等,人們一邊為公務員福利削減而彈冠相慶,一邊對官員的腐敗表示怒發沖冠。有人說官員是人民的公仆,就應該拿這微薄的工資。君不見明初年間朱元璋將官吏斷骨扒皮卻依然止不住腐敗之風,究其主要原因,不外乎是官吏工資實在難以維持生計。隔行如隔山,一個不明白其他行業的人,總會把其他行業想的太簡單。這年頭,愚民要是沒罵過兩句官,都覺得不好意思繼續夸夸其談,有人嘲諷有人辱罵,看見工資低就說他們有灰色收入,看見工資高又說分配不公平。私以為官員拿一份高薪是與他們做出的勞動與貢獻直接相連的,每個人讓渡出自己的一部分權利,組成了公權力,現在我們將這份公權力托付于官員由他們代為行使,這些代行公權力的人一部份可以直接創造社會價值,比如修鐵路,造大橋等,他們掌控國家的基礎命脈;另一部份則可以為創造社會價值創造條件,他們構成國家的根基。官員需要人們去肯定他們的價值,而確認這樣的價值,通過高薪是再自然不過的了。然而我國的大多數群眾卻認識不到這一點,他們認為官員的工資就應該處于平均線甚至更低。如此,官員的低品質的物質生活又會促使其腐敗。官員的重要性可以說是超過許多職業的,所以給與相對應

的高薪也是合適的。這其中并沒有不公平的因素,因為官員的門檻就擺在那里,它不是壟斷的行業,任何想要官員般待遇的公民都可以去考取公務員,而其中難度也確實不小。這么說可能有些庸俗,但卻是實實在在地有助于他們樹立責任感。古語云“敬畏之心,人皆有之”,一個敬畏公權力的官員才不會去貪腐,但假如公權力沒有帶給他相應的回報,為何要求他不去要求他應得的利益,既然這公權力不給官員應有的高薪,為何要敬它?抗爭精神不也是我們所崇尚的嗎,那么官員就會“勇敢”地去腐敗。所以,這才是高薪養廉最為深層的含義。

腐敗有其善惡,反腐敗同樣勢在必行,現在的輿論都崇尚“法制”,卻唾棄“德治”,認為那是中國傳統之糟粕。然而,世界上沒有一套完美的“法制”制度,有利益就會有腐敗,事在人心,制度只能將腐敗釘在那里,卻無法讓其真正消亡。我們在推行“法制”,建立一套可以釘死腐敗的制服的時候,也應該重視“德治”,將腐敗凈化,古人追求的大同,也是現代人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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