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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質量安全論文

2022-05-09

小編精心整理了《食用菌質量安全論文(精選3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近期,安康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先后對食用菌主產區寧陜、石泉、漢陰、漢濱等縣(區)食用菌產品質量安全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深入生產基地、園區、農戶、生產加工車間、菇棚、材料庫、產品儲藏庫、銷售市場等實地調研,對其中存在的某些不安全風險因素進行了研判,并及時督促相關企業制定風險防控措施,以確保食用菌產品質量安全。

食用菌質量安全論文 篇1: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基本知識

1.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主要有哪些法律依據?

答:隨著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制建設逐步由分散要求走向系統規定,由宏觀原則走向具體操作,實現了有法可依、依法監管的重要目標。目前,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主要法律依據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農業法》、《畜牧法》和《漁業法》等也對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提出了具體規定。此外,《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無公害農產品管理辦法》、《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農產品產地安全管理辦法》、《農產品包裝與標識管理辦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等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分別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環節做了細致而具體的規定。各地結合實際也陸續出臺了相關地方法規,如《湖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河北省農產品市場準入辦法》等。

2.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范圍包括哪些?

答: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范圍包括三個層次的內容。一是監督管理的對象,指來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重點是鮮活食用農產品,如肉、蛋、奶、果、菜、茶、食用菌、中藥材,我省特產品人參也在其中;二是監督管理的主體,既包括農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也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者和相應的檢測技術機構與人員。在農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中,重點是對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監管;三是監督管理環節,既包括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的科學合理使用和農產品生產和產后產地處理的標準化管理,也包括農產品在產地的包裝、標識、標志和產地準出管理。

3.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哪些職能?

答: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國務院的行政職能授權,農業部門主要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包括: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并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規劃或計劃,依法監督和管理農業標準化、農產品產地環境、農產品包裝標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認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監督檢查等工作,并依據職責權限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和推行農產品產地準出工作,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4.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包括哪些方面?

答:近年來,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圍繞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學管理、依法監督”和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目標,重在構建和推進五大監管體系建設。一是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行政監管體系,包括部、省、地、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依法履行監管職能。加快建設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要依托現有的鄉鎮農技推廣或動植物疫病防控機構,通過明確職能、充實人員和添置必要的儀器設備與辦公條件,確保2012年年底全國所有涉農鄉鎮全部建立服務農產品生產者和履行生產督導巡查與產地準出管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二是加快完善標準化推進與“三品一標”認證工作體系,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制修訂隊伍和部省地縣農業部門的“三品一標”工作機構;三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四是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體系;五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研究體系。

5.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有哪些職責任務?

答: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要從源頭上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其職責任務主要有四項:(1)定期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通過多種形式提高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意識和誠信守法意識。(2)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技術示范,推廣農民群眾看得懂、會使用的農產品安全生產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普及科學種養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3)承擔對種植、養殖過程的督導巡查工作,重點對農藥、獸藥、肥料、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嚴防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流入生產環節,督促指導生產經營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生產經營檔案記錄。(4)對產地農產品進行快速檢驗監測,協助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產地準出和質量追溯等工作。收集、報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配合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指導農資經營門店建立進貨查驗和銷售檔案記錄,受理假劣農資投訴舉報。完成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工作。

6.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由哪幾部分組成?

答: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是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的重要技術支撐。經過“十一五”和“十二五”時期的重點建設,目前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由部級檢測中心(包括國家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研究中心、部級專業性質檢中心、部級區域性質檢中心)、省級質檢中心、地市級質檢中心和縣級質檢站組成。目前我省已初步形成了以部級中心為龍頭、省級中心為骨干、市州級中心為配套、縣級站為基礎、市場(基地)檢測點為補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基本框架。截止目前,我省共建成10個部級以上質檢中心(農產品、參茸、特產、種子、農藥、肥料、農機、農環、中小農具、轉基因)。建成一批省級質檢中心(種子、土肥、農藥、農機、環境、農產品、參茸、蠶產品、中小農具)。投資建設了1個省級綜合中心、9個市級質檢中心、39個縣級農產品質檢站。全省共有編辦正式批準的農產品質檢機構73家。

7.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有哪些職能?

答: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的職能有:(1)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工作;(2)承擔國家和各地、各部門下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監督抽查、質量普查及產品質量認證和市場準入等檢驗工作;(3)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糾紛的調查、鑒定和評價,承擔委托、仲裁等檢驗工作;(4)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技術、風險評估等科學研究,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制定、修訂及驗證工作;(5)開展國內外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交流、培訓、指導、服務及咨詢。

8.什么是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

答:風險評估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確立的一項基本制度,也是國際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通行做法。它是指在特定的條件下,對動植物和人類或環境暴露于某危害因素產生或將產生不良效應的可能性和嚴重性的科學評價,以危害識別、危害描述、暴露評估和風險描述為核心內容。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就是對農產品安全危害因素的認定、評估、控制和預防,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技術基礎,已成為發達國家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技術法規的必要手段,也是仲裁國際貿易糾紛的基本準則。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和食品安全標準,要充分考慮風險評估結果。

9.什么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

答:《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求,對生產中或者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是指為了查處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對生產或銷售的農產品進行抽樣檢測的活動。實施監督抽查的產品應是來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監督抽查的生產經營主體應是農產品生產者和銷售者。承擔監督抽查的檢測機構,應通過計量認證和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全國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計劃由農業部按年度組織制定和實施,并向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計劃,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需要按年度組織制定和實施,監督抽查計劃和監督抽查結果及時報送農業部備案。地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計劃統一納入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計劃,經核準后方可組織實施,監督抽查結果按規定由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管理權限公布。監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檢人收取費用,監督抽查所需費用應當統一納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

10.什么是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

答: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是指為了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和了解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及時掌控風險隱患,有針對性地加以生產指導和過程控制,定期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體狀況和水平進行檢驗、分析和評價的活動。我國從2001年開始建立并啟動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2011年,農業部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組織開展了4次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全年共監測全國144個大中城市5大類產品91個品種91項參數,抽檢樣品近4萬個。監測結果顯示,按往年同口徑統計,蔬菜、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監測合格率分別為97.4%、99.6%和96.8%,我省從2005年開始建立并啟動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2011年省農委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組織開展了3次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全年共監測全省9市(州)60個縣(市、區)3大類產品60個品種38個參數,抽檢樣品1513個。監測結果顯示,全年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總體合格率達到98.1 %,其中蔬菜、水果、食用菌監測合格率分別達到97.7 %、98.9 %和98.6 %。從全國和全省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結果看,我國及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總體穩定,逐步向好。

11.什么是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答: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措施,整治行動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為重點,強化執法監管,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違規使用禁限用農獸藥行為,進一步規范生產者種養殖行為,切實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不斷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農業種植業方面重點是對蔬菜、水果、食用菌禁限用高毒農藥專項整治,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管理和實名購藥制度,探索建立低毒、生物農藥補貼機制;聯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農藥生產經營執法檢查活動,嚴厲打擊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擅自從事研發、生產、銷售高毒農藥的行為;組織開展高毒農藥市場檢查活動和農藥質量監督抽查,嚴厲查處非法添加禁用高毒農藥成分的行為;對生產過程中農藥的規范合理使用進行相應的技術指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監管使用禁限用農藥的違規行為,根據農作物種類,

加強對用藥品種、用藥時期、用藥量、施藥次數、施藥時間施藥方式的科學指導,特別要告知生產者對作物的采收必須在農藥安全間隔期之后。此外,要加強對人的農藥施藥安全防護和剩余農藥、農藥包裝物的處置指導。

12.《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明確了哪幾個方面的制度?

答:《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明確了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發布制度、農產品生產記錄制度、農產品分級包裝與標識制度、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監督檢查制度、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七個方面的制度。

13.什么是農產品產地質量安全準出?

答:農產品質量安全產地準出是指農產品產地生產者、收購者,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要求,在銷售的農產品上附具產地證明、質量認證標識或者產地檢測合格證明,依法需要實施檢疫的動植物及其產品,還應當附具檢疫合格標志或者檢疫合格證明,并經當地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合格準予其產品運出產地銷售。

14.什么是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

答: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準入是指對經有權質量認證或認定機構認證、認定的農產品(包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以及經檢驗質量安全衛生指標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衛生標準、無公害標準或檢疫合格的農產品準予入市經營。對未經認證、認定、檢驗、檢疫或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農產品,不準上市流通,禁止經營銷售。

15.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潛在危害因素包括哪些?

答: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能造成直接和長期影響的危害因素主要有:農業種、養殖過程可能產生的危害,因投入品不合理使用造成的農藥、獸藥、漁藥、添加劑等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污染,以及因產地環境造成的本底性污染和汞、鉛、鉻、鎘等重金屬毒物和氟化物等非金屬毒物污染;農產品包裝儲運過程可能產生的危害,包括貯存過程中使用的保鮮劑、催熟劑和包裝材料中有害化學物等產品的污染,以及流通渠道中導致的二次污染;農產品自身的生長或發育過程中產生的危害,如農產品本身的天然毒素就是目前農產品所面臨的危害之一;農業生產中新技術的應用產生的危害,主要可能是由于技術發展或物種變異而帶來新的危害。(省農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供稿)

食用菌質量安全論文 篇2:

安康食用菌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

近期,安康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先后對食用菌主產區寧陜、石泉、漢陰、漢濱等縣(區)食用菌產品質量安全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深入生產基地、園區、農戶、生產加工車間、菇棚、材料庫、產品儲藏庫、銷售市場等實地調研,對其中存在的某些不安全風險因素進行了研判,并及時督促相關企業制定風險防控措施,以確保食用菌產品質量安全。

安康市食用菌生產和產品質量安全現狀

1.具有一定生產規模,產區發展較為集中

2014年安康市各類食用菌袋料栽培9000多萬袋,藥用菌200多萬平方米,鮮品總產量達9.5萬噸。食用菌主產區主要集中在寧陜、石泉、漢陰、漢濱區四縣(區)重點鄉鎮。產品除一部分烘干產品銷售沿海地區外,絕大部分以鮮品進入當地和西安等周邊大中城市農貿市場銷售。

2.栽培種類繁多,主導品種突出

目前,安康市食用菌栽培種類多達20多個,但主導品種仍以香菇較普遍,約占總規模60%左右,其次為杏鮑菇、金針菇、平菇、姬菇、姬松茸(秦巴硒菇)、黑木耳等,其中杏鮑菇、金針菇為工廠化生產,日產鮮菇10噸左右。

3.生產方式有很大轉變,標準化生產逐步推行

目前,安康市食用菌主流生產方式為“公司+基地+農戶”和工廠化生產,大多采取“統一場地、統一原材料、統一菌種、統一技術指導、統一制袋、分戶管理、產品統一銷售的經營模式”,實行標準化生產,轉變了過去一家一戶分散型粗放式生產方式。生產投入品按質量標準進行采購,生產全過程按標準化技術規范操作行為,同時大多企業具備現代化倉儲條件,對規避食用菌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起到了一定的防范作用,在初級產品生產環節確保了食用菌生產標準化體系逐步建立。

4.“三品一標”發展迅速,標準體系逐步建立

2008年11月“寧陜香菇”被農業部核準為“中國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后,先后有紫陽縣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的“秦巴硒菇”產品和安康市秦園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工廠化生產的“杏鮑菇”產品,獲得有機食品認證,寧陜縣秦南菌業科技有限公司、漢陰縣靈康農林科技有限公司、漢濱區百盛食用菌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菇、金針菇分別獲得“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認證。由安康市農科所研究制定的“安康袋料香菇產地環境、香菇菌種、原輔材料質量要求、栽培技術規程”等4項標準,經2013年安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頒布為安康市地方標準,現已在香菇生產中應用推行。為建立安康市食用菌產品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可發揮一定的技術支撐作用。

5.野生菌資源豐富,形成商品種類較少

安康市內野生菌種類多達上百種,目前人工采摘形成商品并進入市場流通的種類僅限于牛肝菌、雞油菌、紅菇三大類,大部分以干品形式被外來收購商收購,鮮品進入市場銷售極少。山區少數農民對野生菌有自采自食的習慣,在長期的采、食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的對有毒蘑菇的鑒別能力。

食用菌存在安全風險

通過調研發現,安康市食用菌產品質量安全總體情況較好,不僅產品質量安全讓消費者可以信賴,產品內在質量也具有一定市場競爭力,但存在的一些不安全風險因素不容忽視,主要有:

1.個別地區和個別企業仍在使用保水膜和多菌靈殺菌劑

保水膜是袋料香菇生產中,緊貼菌筒用作保水的一種塑料膜,作用是使香菇菌筒培養料內的水分不易很快散失,有利于出菇和增產。但到香菇生長發育后期,保水膜經風化、氧化后,容易形成細小的碎片附著在香菇上,很難清理,保水膜碎片含有有害物質,不能食用,一旦食用附著保水膜碎片的香菇,將危害人體健康。中國食用菌協會“菌協[2013]5號文件”明確要求,禁止在香菇生產中使用保水膜,確保香菇產品的質量安全。多菌靈作為一種殺菌劑,用作食用菌生產中防治雜菌侵染,雖防治雜菌效果好,但食用菌產品中多菌靈殘留超標,中國食用菌協會也早有明文通知,禁止多菌靈用于食用菌生產中拌料和在子實體上噴霧。然而,在調研中發現寧陜個別地方、個別企業還不知國家對這兩種產品在食用菌上的禁用通知,仍在生產中繼續使用。

2.標準化生產監管體系不健全

食用菌生產不同于農作物生產,對環境衛生和各種殺菌劑、殺蟲劑、營養調節劑的質量要求更嚴,限制指標更高,而食用菌生產較繁雜、環環緊扣,要嚴格按照技術標準進行操作,才能確保產品質量安全。目前,食用菌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很多,基本形成技術標準體系,但在推行標準化生產過程中仍然步履艱難,實施是否到位,缺乏常態化監管。

3.缺乏對野生菌種類中有毒蘑菇的識別能力,對毒蘑菇識別知識普及不到位

安康地處秦巴山區,野生菌種類繁多,生長量較大,少數山區農民雖有多年上山采集野生菌的經歷,對有毒蘑菇具有一定的識別能力,但大多數農民和消費者對野生菌種的有毒種類缺乏識別能力,誤食毒蘑菇使人中毒死亡事件時有發生。

幾點建議

1.加快發展“三品一標”,大力實施品牌化戰略

繼續加強現有已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的產品及企業的復查,加大鞏固力度。積極創造條件,進一步制定優惠政策,規范企業管理,使安康市所有食用菌企業和專業合作社生產的產品獲得無公害產品認證,一半以上龍頭企業生產基地獲得綠色食品或有機認證。

通過認證,打造品牌,提升防范能力,確保食用菌產品質量安全。

2.完善企業內檢制度,強化企業自律

現代農業園區食用菌示范企業和工廠化生產企業、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都要逐步建立產品質量檢驗室,加強企業內檢,內檢合格的出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單,不合格的不能進入市場。在產品運輸過程中,公路收費站憑企業產品質量合格報告單,方可免費放行。

3.加強執法監督,加大食用菌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范力度

加強食用菌產品質量檢測和生產全過程的執法監督,將其納入常態化工作,把食用菌產品質量安全防范在源頭上,杜絕在終端上。建立市場準入制度,檢測不符合產品質量的產品堅決杜絕進入市場,對生產不合格產品的生產企業限期整改。產品長期不合格的生產企業,將其拉入黑名單公示于眾。

4.采取多種途徑,開展野生菌有毒蘑菇鑒別知識的普及

可采取電視講座、報紙、科技之春宣傳活動、陽光工程培訓、新型農民職業技能培訓、食用菌技術培訓等多種途徑,開展野生菌中毒蘑菇鑒別知識的普及,使山區農民在野生菌采摘時就能把住產品質量安全,不讓有毒蘑菇進入市場,杜絕因誤食而造成中毒事件發生。

(作者單位:陜西省安康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

作者:劉繼瑞 張仁歷 周濤

食用菌質量安全論文 篇3:

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問題研究

摘 要:農產品質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農產品質量安全不僅關系到人們的健康和幸福,更關系到行業的穩定發展。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責任重、意義大。

關鍵詞: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Research on Law Enforcement and Supervis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WANG Qingmei

(Party School of CPC of Yang County Committee, Hanzhong City, Shaanxi Province, Hanzhong 723300, China)

近年來,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頻發,已經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問題。在瓜果蔬菜及糧食作物的種植過程中注射激素,涂抹催熟劑,肆意噴灑農藥,使用違禁農藥等各種現象,充分暴露了我國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樹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權威,規范農產品生產經營行為,才能從源頭上為食品安全構筑起一道堅固防線,為消費者提供有力保障,為質量興農、農業綠色發展提供堅實基礎[1-2]。

本文從洋縣目前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的實際出發,分析了洋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的現狀,指出了洋縣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存在的問題,并闡述加強該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的對策,為洋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進一步發展與完善提供參考借鑒。

1 洋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的現狀

1.1 監管體系不斷完善

洋縣設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在法律授權的職權范圍內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農業局負責農畜產品生產投入品監管,農畜產品生產過程監管,農畜產品生產基地監管,“三品一標”認證和農產品抽檢檢驗。水利局負責水產品生產投入品監管和水產品生產基地監管,市監局負責農畜產品流通銷售領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近年來經過不斷建設和發展,洋縣、鎮(辦)、村三級監管機構基本建立,為全面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體系保障[3]。

1.2 宣傳培訓持續加強

結合線上普法工作安排,各監管部門充分利用“科技之春”宣傳月、“3.15”、“食品安全宣傳周”、組裝宣傳車,印制宣傳資料等多形式,深入鄉鎮(辦)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積極開展農作物健康種植和標準化生產科普下鄉活動,開展監管對象培訓,增強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意識,營造社會各界共同關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氛圍。

1.3 監管能力不斷加強

各監管單位在各自職權范圍內制定和完善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監管措施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洋縣還成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檢驗中心,建成標準化實驗室和洋縣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加強了動植物產品調運檢疫、產地檢疫、屠宰檢疫、產品檢驗和產品追溯體系信息化建設工作,建立健全檢疫登記備案制度,定點屠宰上市畜產品檢驗檢疫率、瘦肉精監測率、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率均達100%,確保了定點屠宰上市肉品合格率100%。規范了農藥、獸藥、飼料及添加劑等高風險農業投入品的監管,高毒禁用農藥實行定點經營,實行獸藥許可經營制度,高毒禁用農獸藥進銷貨登記備案、實名制登記購買,建立經銷臺賬,初步形成農業投入品監管長效機制[4]。

1.4 檢測能力不斷提升

目前,農業局下設的洋縣農檢中心和洋縣畜牧獸醫技術推廣中心,水利局下設的水產站、市場監督管理局下設的洋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洋縣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設的農貿市場農產品質量監測檢驗中心均可開展全縣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產品及水產品等品種的有毒有害物質的快速檢測及定性分析工作。近3年,檢測中心平均每年檢測樣品4 520個,農藥殘留合格率達99.6%以上;水產站省市縣共抽檢樣品167批,檢測合格率達100%,洋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共抽檢樣品452批次,檢測合格率98.8%。

1.5 執法整治積極推進

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單位相應成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動物疫情監督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執法大隊、鎮辦市場監督管理所及鎮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等執法機構,配備有專職或兼職執法人員。在抓日常執法監管的同時,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品種、重點區域及重點隱患進行重點監管,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農資打假、農藥市場整治、生鮮乳、瘦肉精、膨大劑及畜禽屠宰等專項整治活動,實現“重典治亂”,有效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2 洋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1 農產品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意識不高

①目前受農業投入品經銷法律法規制約的原因,農藥等投入品經銷不許可、門檻低,農業投入品經銷商店規模小而多,經營人員素質低,農產品質量意識差,農業投入品監管難度大。②洋縣農產品生產主體為農民,分散的生產方式和傳統的耕作習慣基本憑經驗辦事,缺乏對農藥、化肥的規范科學使用,加之監管工作量大、面廣,難以滿足農業標準化生產和質量安全控制要求,從而忽視農產品的質量和安全。③一些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重視程度不夠,在農業標準化生產基地創建中,不能嚴格執行“三品一標”要求規范填寫農產品生產記錄檔案,而執法監管單位檢查審核監管不嚴,致使農產品生產源頭監管隱患仍然存在。

2.2 農產品質量安全建設保障不足

①基層監管體系存在短板。因體制改革,目前鄉鎮農監站只是在原鄉鎮獸醫站加掛了牌子,人員、經費和設備都未落實;加之近3年受到退休人員和鄉鎮機構改革的影響,部分鄉鎮獸醫人員還要承擔鎮、辦其他工作,致使監管力量減弱,監管職責和任務在基層難以落實到位。②執法監管隊伍力量薄弱。從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運行情況來看,該縣執法監管中存在著專業技術人員嚴重缺失、檢測能力薄弱、執法裝備保障投入不足等問題,極大制約了監管執法工作的有效開展。目前縣農檢中心配備的5名檢測人員中只有2名專業對口技術人員,建成的標準化實驗室沒有充分發揮作用。農藥監管力量薄弱,高風險農藥投入品在開放的市場環境下,目前僅靠縣植保站4名工作人員監管,監管任務繁重。③洋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檢測中心只具備定性和初步定量檢查能力,達不到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實驗室資質授權認定條件,無法全面開展檢測認證工作,制約了農產品標準化建設,急需創造條件完成“雙認證”申報[5]。

2.3 執法打擊社會影響力較小

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主要針對農業生產企業、基地、合作社和生產大戶,對分散經營者沒有執法手段。加之受執法人員、執法經費和執法設備的制約,洋縣行政執法機構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案件主動執法、自覺執法意識不強,執法監督多以季節性、運動式執法為主,不定期、突擊性監督抽查較少,檢驗檢測與案件查處未有效銜接,相關職能部門之間聯合執法不夠,執法處罰較為寬軟,行政執法社會影響力較小,未形成嚴打高壓態勢。

2.4 流通領域監管仍有漏洞

該縣農產品進入市場流通領域后,存在質量安全監管漏洞。①2013年7月后,受國務院機構調整政策變化,由縣畜牧中心履行生豬定點屠宰監管的職責,鄉鎮獸醫站不再對市場畜產品進行檢疫監管,交由監管部門對進入市場的畜產品進行監管,市場流通中仍有“白條肉”出現。②進入洋縣境內的外地農產品沿街設攤銷售,零售攤點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缺失。③縣城農貿市場自檢室日常檢測工作不夠正常,農產品質量安全難以保證。

3 加強洋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的對策

3.1 進一步強化責任,增強安全意識

農產品質量安全是筑牢食品安全的首道防線,必須堅持源頭治理,擺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①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強化各鎮(辦)政府責任,切實履行對本行政區域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統一領導、組織協調職責,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②監管執法部門要檢查、督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貫徹落實情況。進一步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宣傳和重點監管對象的培訓,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誠信體系建設,提高廣大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高標準地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3.2 進一步強化保障,夯實監管基礎

①切實強化鎮(辦)農監站建設。加大鎮(辦)農監站建設,建立村級監管隊伍,確保各鎮(辦)有必要的監管檢測人員、設備和經費保障,筑牢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最后一公里”防線。②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隊伍建設。選拔對口專業技術人才進入農產品安全監管隊伍,強化執法人員業務技能和法律法規培訓,不斷提高執法隊伍素質,提高執法能力和責任意識。③加快農檢中心“雙認證”建設。積極整合資源,創造條件,完成計量和資質認證工作。

3.3 進一步強化監管,降低安全風險

①加快農產品基地標準化建設。根據洋縣農產品的生產區域,科學劃定“三品一標”生產基地,逐步引導農民成方連片生產;加大土地流轉力度,壯大生產規模,鼓勵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積極申報生產基地農產品認證,切實擴大“三品一標”農產品市場占有率。②充實縣食安辦力量,發揮其對縣域內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協調和督查作用,統籌監管資源,在重點時段、重點領域,加強執法監管單位之間的主動協作,信息共享和聯合執法集中整治,形成監管合力,減小監管漏洞。③加強農產品抽檢頻次和日常監管巡查,堅持重點領域檢驗檢測與案件查處的有效銜接,嚴格依法監管,提升行政執法監管的社會影響力。在全縣范圍內形成高壓態勢,真正實現“重典治亂”。

3.4 進一步強化宣傳,提升工作合力

新聞宣傳部門積極介入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分層次、有重點地廣泛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教育,大力普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增強人們的防范意識和消費維權意識。相關監管部門應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投訴舉報網絡建設,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及時受理農產品質量安全投訴事件,全方位加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防線,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良好氛圍。

4 結語

農產品是人們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物質條件,農產品的質量安全關系到人們的身體健康,應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確保人們的飲食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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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王青梅(1973—),女,陜西洋縣人,本科,講師。研究方向:黨的理論研究。

作者:王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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