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長期的、規范的、有效的,是企業根據自身情況探索而來的。而落實責任的關鍵,就是以制度建設為重點,優化舉措解決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序開展。那么如何制定相關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您收集的《起重機械檢查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更多范文可通過本站頂部搜索您需要的內容。
第一篇:起重機械檢查管理制度
企業公司起重機械安全檢查制度
一.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按制度經常檢查起重機械的技術性能和安全狀況,包括檢查、季度檢查、月度檢查、每周檢查和每日檢查。
二. 每年對在用的起重機械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其中載荷試驗可以結合吊運相當于額定起重量的重物進行,并按額定速度進行起升、回轉、變幅、行走等機構安全性能檢查。
三. 每季度進行的檢查至少應包括下列項目:
(1)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2)吊鉤有無損傷;
(3)鋼絲繩、滑輪組、索具等有無損傷;
(4)配電線路、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5)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
(6)頂升機構,主要受力部件有無異常和損傷;
(7)軌道的安全狀況;道軌的接地情況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8)鋼結構、傳動機構的檢查;
(9)行走電纜的絕緣及損壞情況;
(10)大型起重機械的防風、防傾覆措施的落實情況;
(11)起重機械的安裝、拆除、維修資料是否齊全、規范。
四. 每月(包含停用一個月以上的起重機械在重新使用前)至少應檢查下列項目:
(1)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2)吊鉤有無損傷;
(3)鋼絲繩、滑輪組、索具等有無損傷;
(4)配電線路、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5)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
(6)頂升機構,主要受力部件有無異常和損傷。
五. 每周檢查項目
(1)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以及電梯門聯鎖開關,緊急報警裝置等;
(2)鋼絲繩、滑輪組、索具等有無損傷;
(3)配電線路、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4)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頂升機構,主要受力部件有無異常和損傷。
六. 每日作業前應檢查的項目
(1)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以及電梯門聯鎖開關,緊急報警裝置等;
(2)軌道的安全狀況;
(3)鋼絲繩、吊索、吊具的安全狀況。
經檢查發現起重機械有異常情況或損傷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作業。
七. 起重機械在必須的情況下向當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檢驗,更換安全準用證。
八. 新購、大修、技術改造的大型起重機械,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由專業檢驗部門自檢合格后,按規定進行調試與技術試驗,未經調試與技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九.新購機械設備的調試與技術試驗由設備科組織。
第二篇:機械設備安全檢查制度
一、配電箱里面的三相四線五線制必須要按規定執行,在檢查中發現未做到三相四線五線制的,處罰100-200元。
二、末級箱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在檢查中發現未做到的,處罰100-200元。
三、機械必須接地,在檢查中發現未做到的,處罰100-200元。
四、電動吊籃和高空作業的工人必須做好相應的安全措施(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等),如未做好相應的安全措施,處罰300-500元罰款。
五、做基礎必須要做的以下要求:
1、空壓機必須要有防護罩。
2、電動葫蘆和手搖架的鋼絲在不具備安全的情況下部能使用。
3、工人下井必須要用扒梯河保險繩,不能用鋼絲繩吊籃下井。
以上幾點在工作中必須做到,否則處罰500-1000元罰款。
六、工人宿舍不能私自煮飯和亂接亂搭電線,保持宿舍的整潔暢通,如有違反,處罰100-500元罰款。
七、工地塔吊和鋼筋房、木工房的燈在正常情況下未關的處罰100-200元罰款。
八、塔吊指揮上班時間未到現場上班每次處罰100-500元的罰款。
九、安全員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特種人員必須要持證上崗,否則處罰款500-1000元。
十、管理人員出現行賄受賄現象經調查確認后以3000-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處以5000-10000元罰款并開出公司。
十一、防護欄桿未達安全標準和未設置防護欄桿處罰500-1000元罰款。
十二、在施工現場若發現偷盜公司財產及他人財物的人員,處以罰款5000-8000元;情節嚴重按相關法規送相應部門處理。
十三、機械設備工作結束后,需清理維護,使其保持正常穩定狀態,否則處以50-100元罰款。
水電工安全檢查制度
一、水電老板和現場維護電工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以便聯系,如開通不接電話或者關機罰100-200元,
二、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因用電設備需要維護電工前往時,電工不執行或者拖延時間的,每次處罰200-500元。
三、晚上加班和澆筑混凝土時,電工沒在現場,每次發現處罰100-200元。
四、水管、水龍頭和球閥等壞了的在漏水,沒有及時更換或時間過長,處罰100-200元。
五、現場的線路等沒有整理號的每次處罰50-100元。
塔吊操作、指揮及提升操作工作管理制度
一、按項目部規定及項目經理安排,按時上下班,若有不按時上下班,每次處罰50元。
二、當班的人員不能離開現場,若有勞務公司或現場人員舉報離開則處罰50-100元。
三、上班時間各班組起吊材料找不到值班人員,則處罰200-500元。
四、上班耍小動作,在勞務公司要東西貪小便宜的每次處罰500-1000元,情節惡劣者扣除工資并辭退。
五、有意把塔吊電氣損壞,處罰500-1000元。
六、如因不遵守操作規程或工作不負責任出現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七、操作工和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把相關證件交安全辦公室,以備查驗。
磚工、抹灰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 磚工、抹灰工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違反者處罰100-200
元。
二、 磨兒機必須由磚工班組自行燒焊安裝防護罩,攪拌機、灰沙機下班時必須把清潔做
好,以上如有違反,處罰100-200元。
三、 加班還抹灰時照明沒有插頭,或使用花線、爛線,處罰50-100元。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做磚或抹灰,剩下的灰或落地灰,當天沒有用上,或亂拋擲揮灑;水泥在現場變質,做磚或抹灰的腳手架搭設必須經現場安全員驗收合格才用,違反處罰300-500元。 砌磚或抹灰用水澆磚,如此道工序結束或下班后沒有關水,每小時處罰50-100元。 磚工、抹灰工使用機械設備后,下班沒有關閉電源,每小時處罰50-100元。 磚工、抹灰工臨邊防護拆了沒還原的每次處罰200-300元。 吊運磚、材料,沒有上網子或沒有鉤好,造成安全事故的,處罰50-100元。 不能用了。以上情形處罰100-200元,水泥每包處罰50-100元。
十、 磚工不聽從現場管理人員要求,或不按圖紙施工造成返工,所有的材料由磚工自行
負責,并處罰300-500元,提升籠門上下沒關閉,每扇門處罰50-100元。
木工管理制度
一、 木工房的圓盤鋸和刨木機末級箱和空開、漏電空開照明線由木工班自主負責(接線
板等)。
二、 手提圓盤鋸和接線板一律不準用花線爛線,沒有插針和極具防護罩每次處罰50-100
元。
三、 外架上不能堆放鋼管、扣件、木料、模板,如有違反每次處罰50-100元。
四、 木工搭架不能和外架相連,不能高空扔鋼管、扣件、木料等,如有違反每次處罰
100-200元。
五、 木工在高空作業必須戴好安全帽和拴好安全帶,如有違反每次處罰100-200元。
六、 拆模后必須先清理人行通道和所有的材料清理整齊,如沒堆放好被汽車壓壞,處罰
100-200元。
七、 木工搭架要橫平豎直,鋼管必須要到底部,臨時平臺必須要做到正規搭設,并且要
安全員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如有違反每次處罰100-200元。
八、 用木工板必須要做到節約不浪費,工人如有私自做箱子、凳子,如被管理人員發現
每次處罰100-200元。
九、 木工房的鋸末和刨花沒有清理干凈產生火災,由木工班組自負責任,并處罰300-500
元,釀成后果的,后果由木工班組承擔。
鋼筋工班組管理制度
一、鋼筋房的末級配電箱和照明線一律由鋼筋班自負(空開漏電)。
二、現場上的廢鋼筋堆成一個地方,不能亂扔造成鋼筋房不清潔,如有違反每次處罰50-100
元。
三、現場上用了的鋼筋,必須當天收回鋼筋房,如沒有回收每次處罰50-100元。
四、現場鋼筋工燒自己或其他別人家用的東西,沒有經過項目部同意,每次處罰100-200元。
五、鋼筋工在下料時,沒有做到節約,造成浪費,如管理人員發現每次處罰100-200元。
六、鋼筋工的機具在下班時沒有關掉電源或水,焊機在下雨時沒有遮蓋,每次處罰100-200
元。
七、鋼筋工燒素焊時,藥粉兌鋸末和樁下的藥渣沒清理干凈,每次處罰100-200元。
八、鋼筋工造成返工的鋼筋用不上,每次處罰200-300元(鋼筋材料另外算)。
九、發現架子上或現場有堆鋼筋的現場,每次處罰50-100元。
十、不準高空拋物,不服從管理人員安排或與管理人員講條件,每次處罰50-100元?!?/p>
外架班組管理制度
一、
二、 在搭外架的立管時必須到底部,不能有掉腳桿鋼管,要做到橫平豎直,如沒有做到在搭設大棚槽鋼四大角和中間必須要用鋼絲繩14-12,兩頭必須要用三至四顆繩每次處罰50-100元。
扣,經項目部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如安全員沒驗收合格每次處罰100-200元。
三、 用鋼管調外架只能六層以下,底部用硬防護密封,在上一層用網子再兜一層,外面
的網子要做到橫平豎直,再用彩帶圍一圈。經安全員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如安全員沒驗收合格處罰100-200元。
四、 四口多棱邊的搭設必須要做到正規,不然會造成安全隱患,必須要做到安全驗收合
格后才能使用,如沒有經過驗收合格每次處罰200-300元。
五、 卸料平臺搭設,首先用鋼絲繩14-12,在卸料平臺耳朵上拴好,再用繩卡三-四
顆固定,再網上一層往下傳穿,每根鋼絲繩用卡扣把鋼管固定,安全員驗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如沒經過安全與驗收每次處罰300-500元。
六、 電梯井的搭設用四根鋼管穿通墻面45°角的門前必須要用鋼管扣件固定好,必須
要做到三層硬防護兩層軟防護,由安全員驗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如安全員未驗收每次處罰200-300元。
七、 外架必須跟上作業面以上,如沒跟上每次處罰200-300元。
八、 花園洋房和別墅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搭設外架,采取項目安全員的意見,如不服從每
次處罰100-200元。
九、 如管理人員發現工人有盜竊鋼管扣件的行為,每次處罰班組1000-5000元,并更換
班組。
基礎班組管理制度
一、 空壓機進場必須要有防護罩和一機一閘一漏,如沒有達到,由項目安全員驗收,如
沒有做到要求,每次處罰50-100元。
二、 如水泵沒有做到機械設備一機一閘一漏,安全員驗收不符合要求,每次處罰50-100
元。
三、 挖孔樁作業時上下井沒有爬梯和上下座架子和電弧爐的鋼絲繩上下井,沒有戴安全
帽,每次處罰300-500元。
四、 吊井的渣子不管試空壓機打的還是水鉆鉆的不超過項目安全員規定的重量,井下的
工人必須起來再吊渣子,如不自覺遵守每次處罰200-300元。
五、 井下的照明必須配用36V電壓,花線一律不準用,爛線每用一處必須要有插針,項
目部安全員驗收合格才使用,否則每次處罰50-100元。
六、 手搖架和電弧爐的鋼絲繩如果達到報廢了,由項目安全員驗收決定更換新的,手搖
架一律不準用繩子上下吊,如沒有做到,每次處罰300-500元。
七、 凡是在井下吊上來的渣子,離井一米以上才能倒,高度不能超過井邊十公分高,凡
有電弧爐吊的渣子,必須由項目安全員驗收才能掉渣,如有違反,每次處罰200-300元。
八、 在挖井的深度超過五米以上,必須要用保險繩,工人下井或者過深必須每天早上上
班由項目安全員檢查井下作業安全情況,如安全員沒有檢查,每次處罰200-300元。
九、 挖井道扶墻沒有用護壁鋼筋和混凝土沒有鑿均勻,凡沒有用機械攪拌,由項目安全
管理員發現每次處罰200-300元,另外浪費的材料一起處罰。
十、 在下班和沒有人用機械設備,沒有關電源和水每小時處罰50-100元,電費水費另
外算,照明水泵接線板由做基礎勞務公司自行配置。
混凝土班組管理制度
一、上班必須戴安全帽,在高空作業必須栓安全帶,如沒做到每次處罰50-100元。
二、在倒混凝土時必須要把電源線、燈線高掛,不能在混凝土和鋼筋上面亂甩,還不能用花
線和爛線,如美做到處罰50-100元。
三、倒混凝土時沒有打密實、收光或出現狗洞麻面等現象,如沒做到每次處罰200-300元。
四、燈具必須要有插針,機器上的線必須要高掛起來不能和板筋、混凝土接觸,如沒做到處
罰50-100元。
五、材料不能亂甩,混凝土未用完必須經過現場管理人員制定的位置用,不能私自處理,如
沒做到處罰300-500元。
六、在清洗泵管的時候必須經過回流管排出,不能從外架清洗出去,以免造成敷臟安全網,
如沒做到每次處罰200-300元。
七、混凝土打完后,必須把工具和機械清洗干凈,電源、水必須關掉,如沒做到每次處罰
100-200元。
八、打混凝土用塔吊起料斗和打泵時,人不能站在上面放料,在邊緣和高空的地方必須要戴
安全帽和系安全帶,如沒做到每次處罰200-300元。
九、上班時不能生火在板上烤和不能用碘鎢燈烤火,在工作期間不能穿拖鞋和吃酒,不準高
空拋物,如有違反每次處罰100-200元。
雜工班組管理制度
一、 上班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拴好安全帶,不能穿拖鞋上班,如被管理人員發
現每次處罰50-100元。
二、 在上班時領用的材料如沒有用完,必須退回庫房制定的地方,如沒做到每次處罰
50-100元。
三、
四、 上班時不能喝酒打架,要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違反每次處罰50-100元。 上班用機具時必須經過現場電工檢查機具是否漏電,不能私自搭電,如有違反每次
處罰200-300元。
五、 下班時必須關掉電源和水才能離開,如沒做到每次處罰100-200元(水電費另外
算)。
六、 在樓上清理渣子和高空作業時,不能從高空拋物,如管理人員發現每次處罰
100-200元。
第三篇:2-8-2起重設備定期檢查維護制度
起 重 設 備 管 理 制 度
xxx公司
xxx公司起重設備管理制度
為加強起重機械設備管理,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強化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及檢測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設備的基礎管理
1、起重設備要進行統一編號,分類建帳立卡,每年至少要對實物清查盤點一次,保持帳、卡、物相符。
2、起重機械設備要建立技術經濟檔案。內容包括:原始技術資料和交接驗收憑證: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事故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
3、起重機械設備實行統一報表制度,按規定編報各項統計報表,并定期組織統計分析,提出改進起重機械設備管理、使用、經營、維修的分析報告。
二、起重設備的采購管理
起重設備采購必須堅持登記備案管理制度,購買經省登記備案的產品,做到三證(登記備案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許可證)齊全。
三、起重設備的租憑管理
1、起重機械設備由公司供應,項目部都要關心愛護正確使用,及時維修、保養,不違章作業,不超荷使用,不帶病操作,發現故障及時由專業人員到施工現場按照修理規范標準要求進行修理,確保各項設備完好率達到100%,杜絕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
2、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機械設備有償使用,機械費公司收取總價的70%,架桿,架板按低于當地市場價租憑收取。鋼模板采用合同租賃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0.25元,工地用完碼垛整齊,報公司設備科驗收后停收租金。機械費返還給項目部的30%,按設備使用維護的情況而定,維護保養差的按10%返還。項目部丟失的設備原價賠償,不允許自己購買次品補充,一經查出,予以沒收,并仍按原價賠償。
3、公司設備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檢查起重機械使用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帶病作業的起重機械,口頭或書面通知項目部限期整改,并由當事人認可簽定,起重機械化設備屬正常磨損,公司負擔維修費用,使用不當、損壞,由項目部負擔。工程附屬工程建成完工后,五日內機械設備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賃收費,項目部承擔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設備直接和項目部結算。
4、未經公司負責人同意,項目部私自購置的起重設備及零星工具,其價款由項目部全部負擔,設備歸公司所有。
5、停工后,對所有機械設備都要除垢、除污,刷新上油,能送公司設備科的全部送還,不能送公司的由項目部自己辦理,由設備科派人驗收。
為了使起重機械設備安全可靠,經常保持良好狀態,特制定以下規定:
四、起重設備的安裝管理
物料提升機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由工程技術人員作出施工組織設計,安裝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并必須選擇有拆裝資質的隊伍施工。小型設備安裝必須符合《建筑施工安裝檢查標準》規定。
五、起重設備的使用管理
1、起重機械設備使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使用、違章操作起重機械設備。
2、起重機械設備保證機組人員相對穩定,做到定人、定機、定崗位職責的“三定制度”,且做到持證上崗。
3、起重機械設備必須在設備明顯處掛“合格準用牌”和操作人員姓名,塔機還應掛“十不吊牌”。
4、起重機械設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機械設備產品說明書及《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及國家、行業有關規程、規定。做好“十字作業”(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5、機組人員每天必須做好“日檢”及交接班工作,并認真真實填寫好“日檢記錄”交接班記錄和運轉記錄并存檔。
6、國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機械設備必須報廢,磨損嚴重,基礎件已損壞,在進行大修已不能達到使用和安全也應報廢,使用15年以上的必須報廢
六、設備的維修、保養管理
(一)塔式起重機的保養和修理
1、日常保養:
①經常保持各機構的清潔,及時清掃灰塵;
②檢查各減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規定油面高度應及時加油;
③檢查各減速器的透氣塞是否能自由排氣,若阻塞,及時疏通;
④檢查各制運器的效能,如不靈敏可靠應及時調整;
⑤檢查各連接處的螺栓,如有松動和脫落應及時緊固和增補;
⑥檢查各種安全裝置,如發現失靈情況應及時調整;
⑦檢查各部位鋼絲繩和滑輪,如發現過度磨損情況及時處理;
⑧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及時添加潤滑脂。
2、小修(塔機工作1000小時以后進行)
①進行日常保養的各項工作;
②拆檢清洗減速機制齒輪,調整齒側間隙;
③清洗開式傳動的齒輪,調整后涂抹潤滑脂;
④檢查和調整回轉支承裝置;
⑤檢查和調整制動器和安全裝置;
⑥檢查吊鉤,滑輪和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必要時進行調整、修復和更改。
3、中修(塔機工作4000小時以后進行)
①進行小修的各項工作;
②修復或更改各聯軸器的損壞件;
③修復或更改制動瓦;
④更換鋼絲繩,滑輪等;
⑤檢查回轉支承部分各連接螺栓,必要時更換,注意更換時高強螺栓;
⑥除銹、油漆。
4、大修(塔機工作8000小時以后進行)
①進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項工作;
②修復或更換制動輪、制動器等;
③修復或更換減速機總成;
④修復或更換回轉支承總成。
七、塔機的檢測管理
塔機安裝完畢后,公司設備部門及時組織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進行檢測驗收和試轉試驗,達到標準要求的方可使用。其檢測標準應按《塔機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中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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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建筑起重機械檢查情況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檢查情況
11月15日至25日安監站組織冬季安全生產大檢查,本次重點檢查深基坑防坍塌支護措施,模板支撐系統的安全性,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是否符合規定,臨時用電防護措施,安全防護用品管理等。以建筑施工現場使用的塔吊、施工升降機等為重點,在全縣范圍內進行了拉網式檢查。 本次共檢查施工單位11家,施工項目15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45臺,其中塔式起重機共42臺,施工升降機3臺。下發安全監督限期整改通知書15份,提出整改意見60條,下達停工通知書1份。
檢查表明我縣大多數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使用狀況良好:施工、監理和設備安裝單位積極開展了起重機械設備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但在檢查中發現仍有部分施工現場在塔吊、升降機未及時辦理使用登記備案手續,便已投入使用,少數施工企業和項目部管理人員責任意識不強,設備管理工作麻痹大意,在設備運行過程中,未按規定進行日常的維護保養,維修保養記錄不全,無交接班記錄等。
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求企業制定并落實防范措施,指定專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蹤落實,防止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五篇:起重機械安全檢查規定
一、為加強起重機械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預防起重機械事故,保障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設備安全,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各類起重機械。
三、起重機械購置單位必須檢查設備的生產許可證、安全認可證、操作規程(或說明書)、圖紙資料、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檢驗報告等是否齊全,并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四、所有起衙機械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持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登記。
五、使用起重機械的單位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安全技術檔案;管理、維護、保養、檢查等制度,并嚴格執行。
六、起重機械遇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或發生設備事故后,或停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運行條件良好。
七、起重機械的安裝、大修及改造工作,應由具備資質的起重機械專業安裝、大修及改造隊伍進行。起重機械安裝、大修及改造竣工后,必須對該起重機械進行全面自檢和運行試驗,自檢合格后,應申請法定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進行檢驗。使用單位要將安裝、大修、改造和檢驗報告及有關資料和文件等一并歸入安全技術檔案。
起重機械自檢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起重機械金屬結構是否達到安全技術要求;
2、機械及主要零部件是否達到安全技術要求;
3、液壓系統是否達到安全技術要求;
4、電氣及控制系統是否達到安全技術要求;
5、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配齊。
八、起重機械的使用單位應根據工作的頻繁程度、使用環境惡劣程度及使用維修情況,在法定檢驗周期內,對起重機械開展定期檢查。定期檢查包括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查。
1、月度檢查主要內容:
(1)安全防護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 (2)鋼絲繩、滑輪組、索道、吊鏈等有無損傷; (3)吊鉤、抓斗等吊具有無損傷;
(4)配線、集電裝置配電、開關和控制器等有無異常; (5)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
2、年度檢查主要內容: (1)上述月度檢查的各項內容;
(2)金屬結構的變形、裂紋、腐蝕連接情況; (3)機械部分主要零部件的磨損、裂紋、變形情況; (4)指示裝置的可靠性和精度; (5)動力系統和控制系統等;
(6)載荷試驗,可空載和結合吊運相當于額定起重量的重物進行。
九、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的操作人員在每日作業前應堅持經常性作業檢查,檢查前先斷開電源,不允許帶電檢查,主要檢查內容包括:
1、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離合器、控制器、報警裝置的功能、升降機的安全鉤或其它聯斷裝置的安全性能等;
2、起重機(或小車)導軌的安全狀況;
3、鋼絲繩的安全裝況。
十、使用單位必須嚴格執行起重機械定期檢驗的規定,在法定的定期檢驗周期內,向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申報檢驗,并做好整改工作,檢驗報告應存入檔案。
十一、使用單位必須建立隱患登記和整改記錄,發現起重機械有異情況時,應采取切實可行措施及時處理,消除隱患,嚴禁帶病運行。
十二、各單位應配備起重機械管理人員,負責起重機械安全檢查和日常管理,其人員必須是經專業技術培訓,熟悉本專業業務,掌握起重機檢驗技術,具有初級以上技術職稱的技術人員擔任。
十三、對違反本規定者,機電部及安全管理部門可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十四、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