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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財稅政策解決探析論文

2022-04-16

下面小編整理了一些《失業財稅政策解決探析論文(精選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就業政策是一國宏觀經濟政策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從根本上來說,就業政策的選擇和實施,關乎一國的穩定及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就業政策經歷了一系列的變遷,在2002年后就業政策的目標逐漸清晰,開始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但是,伴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增長,就業難的問題依然困擾著政府和普通勞動者。

失業財稅政策解決探析論文 篇1:

大學生創業財稅政策的績效研究

摘要:現階段,中國就業需求的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倡導大學生創業,已成為改善大學生就業局面的突破口,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和支持。財稅政策作為政府鼓勵大學生創業的政策體系之一,直接影響到大學生的創業心理和創業發展。通過自行組織的對江蘇省各大高校的走訪,對有創新創業意向的,已創業的大學生,創業失敗者及不相關的大學生進行問卷調查,運用變異系數法分析數據,對財稅政策進行績效分析,肯定相關財稅政策帶來的效益同時總結目前存在的問題。最后提出了完善促進大學生創業的財稅政策的措施。

關鍵詞:大學生創業;創業環境;平臺;完善財稅政策;政府協調

1必要性研究

2018年12月6日,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相關會議在北京召開,教育部黨組成員、副部長林蕙青出席會議表示:“2018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預計將達到820萬人,再創歷年新高,就業創業工作面臨復雜嚴峻的形勢,要切實抓好基層就業、服務國家、創新創業、統籌聯動、服務保障?!?/p>

江蘇省作為教育大省,畢業生就業壓力的問題顯著,人才得不到適用,無疑是最大的浪費,對國家來說也是不容小覷的損失。在這種情況下,倡導大學生創業,在稅收政策的幫助下響應“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概念,不單單有利于以創業帶動就業,緩解失業狀況,并且能為未來打造一批有潛力成長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和涌現高素質的年輕企業家打下扎實的基礎。

2江蘇省針對創新創業出臺的財稅政策

黨的十八大期間明確指出要新興創業,隨后江蘇省各相關部門機構都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以響應國家的號召鼓勵大學生創業,主要通過以下幾種財稅方式。

2.1稅收減免

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且一些行政費用,大學生可以在一定年限內免除,比如管理培訓費和工本費等等。

2.2提供擔保貸款和貼息

(1)大學生申請創業貸款可免擔保。經校方考察評估,對創業能力強、創業計劃可行性高、誠信度好的大學生創業者或創業團隊,可由高校創業指導工作部門推薦申請大學生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和免除擔保反擔保手續,享受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

(2)對大學生創業創辦農村電商行業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對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農村電商企業,按規定給與一次性創業補貼。

(3)對科技型小微企業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最高可發放200萬元小額擔保貸款,并給予50%的貼息。

2.3給予資金補貼

(1)高校畢業生在大四學年內參加過創業培訓的,根據其學習成果按照政策給予培訓補貼。

(2)政府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提供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5項社會保險。

(3)初次成功創業且其他條件也完全符合的大學生即可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還可以享受運營、創業孵化等補貼。

3促進大學生創業的財稅政策對推進江蘇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績效分析

近年來,江蘇省各地有關部門有序更進大學生創新創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各下級城市制定出具體的實施細則,加大對政策的宣傳和服務,使得大學生創業群體受益。貫徹實施稅收優惠政策后,顯著影響了江蘇省地區的就業率及其發展趨勢,促進了江蘇省地區經濟結構的調整和轉型。

統計得到各項指標的權重分別為:財稅優惠政策了解程度0.115、財稅政策健全程度0.142、對財稅政策的滿意程度0.128、財稅政策補貼按時全額到賬情況0.305、對學校及社會的創業教育的滿意程度0.135、對創業園總體滿意程度0.175。

根據上述統計結果、結合江蘇省的實際情況,我們發現總體的績效考評呈現良好,但政策仍有很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比如位數不少的畢業生表示對學校的創業教育不大了解,對財稅政策的學習也是微乎其微,那么深層次的政策績效考量我們也無法深究下去。由此可見關于大學生創業的財稅政策在一部分有效落實且有所成效的背后,還存在很多可以實際避免的問題。

4江蘇省針對實施大學生創業財稅政策中存在問題

江蘇省積極鼓勵大學生創辦自己的企業,放寬市場準入限制,加大對稅收優惠和創業補貼的支持。從創業調研結果來看,百分之八十七上下的大學生考慮過自主創業,其中23%的在校大學生有較強的積極性,但有數據指出,即使在江蘇這類創業環境較好的城市,大學生創業成功率也只有5%左右,相較于歐美國家還是很低的。

當然首先必須承認,有能力站上金字塔尖的終究只是佼佼者,但另一方面,我們也發現創業的成功率與創業環境息息相關。大環境下暴露出來的問題,我們總結如下:

第一,大學生創業面臨著信息不對稱的問題。處于現代信息社會,我們享受到了信息的便捷和快速,從中尋求各種答案對創新創業的大學生來有著重要影響作用,信息是否真實完整則直接影響了他們的判斷。調查發現大學生普遍缺乏創業教育,社會經驗和敏感度較低的事實,獲得的信息、經驗會在一定程度上誤導他們的判斷,最終導致創業失敗。

其次,稅收優惠方式單一。江蘇省盡管加大了對大學生創業的財稅支持,優惠政策看起來十分的誘人,減免的項目較多,但仔細分析來看,這些政策大多數限于財政支出的范疇,而針對稅收方面的優惠僅限于國家政策層面上的給予一定額度的稅收減免,稅收優惠方式很單一。

最后是社會保障機制的缺乏。Facebook創始人扎克伯格有句名言:最大的風險就是你不愿意去冒險。大學生初創業,毫無經驗之言,家長作為過來人都希望孩子畢業后找一個滿意的工作,在平凡的舒適圈中安穩地度過一生。傳統的家庭觀念與大學生擇業的碰撞,使學生猶豫再三,那些希望家里資金支持的學生更是會再三考量。因此很多大學生也是畏懼失敗,久久不敢踏出第一步,最終選擇放棄冒險。

5關于支持大學生創業的財稅政策的建議

大學生是國家培養成熟的高知群體,是未來蓬勃發展的主力軍,當下大學生創業的長足有效的發展與國家、社會的經濟、文化發展關系密切。因此,完善大學生創業的財稅政策對促進和鞏固國家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也是促進其長足發展的有效捷徑。

(1)重視創業教育。美國是大學生創業的發源地,成功率高達20%,而與美國大學生創業率相比,中國的創業實力著實捉襟見肘。江蘇各高校大多將創業課程設為選修課程,供學生選擇了解,缺少標準化教育。我們應當提倡的是讓學生潛意識里就存在創業這個概念,而非覺得大學生創業僅有比爾蓋茨那樣的偉人才能實現,普通人是遠不能實現的。因此,政府應改善創業教育指導體系,建立企業孵化基地尤為重要。擁有了完整的體系,學生才會有信心去勇敢踏出第一步,去實現成功。

(2)加強財稅政策的針對性和優惠力度,提高財稅政策的完整性。國家能夠意識到大學生創業的發展意義,也應該意識到其健康發展相比于大企業困難很多。政府應該針對各行業,各階段有側重點地制定合理的扶持政策,助力創業的穩健發展。例如,對于致力于鄉鎮發展的大學生創業團體,政府提供更多的優惠待遇。同時出臺更多的實質性的稅收政策,以做到真正地幫助到大學生創業。通過財稅手段擴大受眾群體,使得各中小企業從中獲益成長,促進國家經濟的增長。

(3)優化大學生創業的社會保障機制。大學生是具有高人力資本的特殊創業群體,但畢竟他們是沒有經驗的大學生,創業成功率不是100%。在現行政策下,幫助大學生解決創業風險的保障太少,創業所帶來的經濟損失和其他不利后果由大學生及其家屬承擔是一個不理想的狀態。既然政府考慮到大學生創業的益處,也應該考慮到大學生創業失敗的福利保障,解除大學生創業的后顧之憂。

6總結

針對立志創業的大學生,國家予以扶持,憑借一系列財稅優惠政策緩解了該問題,但是,目前大學生就業問題仍然非常嚴峻,實際真正創業的大學生人數也是少數。事物的成功發展需要多方的磨合,需慢慢完善。希望大學生這個新鮮的血液,能在國家的幫扶下,為推動我國經濟架構的調整和中國經濟行業的發展注入一股磅礴的力量。

參考文獻

[1]蔣國發.對促進大學生自主創業的財稅扶持政策問題的探討[J].中外企業家,2017,(26).

[2]王昱杰.促進大學生創業的財稅政策探析[J].沈陽工程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03).

[3]張杏會,許婕.關于大學生創業財稅政策的探討[J].時代金融,2018,(03).

作者:肖佩 魏育紅 張迎霞

失業財稅政策解決探析論文 篇2:

我國就業政策的沿革、困境與導向

就業政策是一國宏觀經濟政策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從根本上來說,就業政策的選擇和實施,關乎一國的穩定及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就業政策經歷了一系列的變遷,在2002年后就業政策的目標逐漸清晰,開始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但是,伴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增長,就業難的問題依然困擾著政府和普通勞動者。本文認為,就業政策的設置應該滿足以下幾個目標:擴大就業的同時要實現人與社會經濟的和諧共生、實現就業政策的外延廣義式的大一統整合、進一步消除就業不同群體之間的政策差異。

[關鍵詞]就業政策;就業率;奧肯定律;社會公平

薛 華(1985—),女,江西省社會科學院助理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產業經濟學、宏觀經濟。(江西南昌 330077)

本文為江西省社會科學院青年項目“農村社會保障對農村居民消費影響的理論、作用機制與實證檢驗——以江西省為例”的研究成果。

一、問題的提出

一國的就業政策是一國宏觀經濟政策體系中最重要的政策內容之一,關乎一國的穩定與否及經濟繁榮是否具有可持續性。從個體角度而言,一個國家的就業政策,是除國防政策之外最重要的政策,就業政策的保障有效性意味著個體能否通過公平勞動獲取必要的生存所需的物質基礎,進而獲取個體進一步發展的可能性空間。從狹義的角度,就業政策是指人力資源市場規范、人力資源儲備培育、社會保障與勞動關系調整的一系列政策安排;從廣義的角度,就業政策涵蓋了金融、產業、財稅和狹義就業自身的一系列制度化約定,是多個領域內相關政策安排的集合。[1]

當前,國際經濟前景蕭條的預期對我國就業前景帶來了消極的預示,在國家多年以來大力發展經濟以創造更多就業崗位的努力推動下,就業領域仍然面臨諸多問題與挑戰。大學生、新生代農民工、城鎮失業人員的就業問題令民眾與政府對我國現行就業政策的效用憂心。對我國的就業政策進行回顧、總結、剖析和評價,有助于下一階段就業政策的調整和完善,實現整體就業的和諧可持續發展。

自積極就業政策在瑞典率先實施以來,國外便出現了大量的評價文獻。從已有的研究看,關于勞動力市場政策評估的方法大體包括四類:微觀經濟層面的計量分析、宏觀或者總體效果分析、定性分析和成本收益分析。[2]而國內研究主要集中在就業政策內容的討論上,以政策效果的評價居多。本文認為,就業政策的導向決定了就業政策的效果,進而影響本國的就業形勢,因此,我國現行就業政策的困境及未來的導向是本文探索的重點所在。

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就業政策的沿革

中國勞動力市場的發育始于20世紀80年代初期。為了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1980年城市勞動制度改革邁出了第一步,實行在國家統籌規劃和指導下政府推行的勞動部門介紹就業、自愿組織就業以及自謀職業三者的結合(即“三結合”就業方針),打破了計劃經濟體制下統包統配的勞動就業政策。城市勞動制度改革邁出的第二步是突破固定工制度,推行勞動合同制,打破“三鐵”(干部制度的鐵交椅、分配制度的鐵工資、用工制度的鐵飯碗),實施優化勞動組合。[3](P493)第一次突破了城市勞動力配置的完全計劃化,形成了一個邊際意義上的政策調整。

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在職工大批下崗,城市失業率上升的情況下,政府實施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很多措施緩解勞動力市場壓力,涉及政府自身、企業和勞動力等不同層面。我國的就業政策自改革開放以來,基本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引發的企業用工制度改革,確立市場就業主體地位階段

新中國成立后建立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在我國建設工業化基礎的初期,發揮過巨大作用,但隨著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慢慢呈現出了其內在弊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黨和國家決定對原有的經濟體制進行變革和調整,國家和企業、企業和職工之間的關系進行了進一步的厘清,企業用工制度也同步進行了變革。1986年7月,國務院下發了《關于發布改革勞動制度四個規定的通知》,在國有企業實行了以用工制度為中心的四項改革,主要包括在新招工人中普遍推行勞動合同制、面向社會擇優錄用的招工制度、賦予企業辭退違紀職工的權力和建立失業保險制度。[1]1987年開始的“搞活固定工制度”改革,在要求企業招收新工人時一律實行勞動合同制,企業與職工自愿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改革也涉及企業原有職工,原有國有企業的固定工制度慢慢過渡為勞動合同制度。國家統包統配的大一統就業政策慢慢地有了松動,給予了勞動者自主選擇就業渠道的初步權利。也就是說,隨著國家逐步擴大國有企業的包括勞動用工權在內的各項經營自主權,企業管理者開始具有篩選、解雇職工的合法權,也有權根據企業效益和職工的表現決定和調整工資水平。這個制度條件具備以后,隨著企業競爭壓力的提高,企業雇傭行為就傾向于市場化,“鐵飯碗”就逐漸被打破。這為以后培育發展人力資源市場、走市場化就業道路奠定了基礎。

(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國有企業改革新階段,建立起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

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以后,國有企業改革進入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新階段。為了抑制經濟過熱,我國實行了緊縮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再加上同期出現了亞洲金融危機,國有企業面臨著極大的生存困境,為了幫促企業走出困境,1997年至2000年,我國開始實施以“鼓勵兼并、規范破產、減員增效、下崗分流、實現再就業工程”為主題的國有企業攻堅改革,大量企業關閉破產、企業職工集中批量化下崗失業,三年間被剝離的國企職工總數高達2300萬。為了應對這種突發性的大規模失業下崗問題,國家出臺了以“三條保障線”為主要內容的就業政策。由于這些政策大部分都是以保障失業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和收入水平為目的,因而可以歸結為被動型、消極的就業政策。此外,這些措施大都是臨時性、過渡性的辦法。[4]在此階段,國家投入了大量的財力用于就業再就業,1998-2008年,我國政府為落實就業政策累計支出6169.67億元,其中用于落實消極就業政策的支出為4144.06億元,落實積極就業政策的支出為2 025.61億元。[2]到2007年左右,基本上全國范圍內的國有企業職工在體制轉軌的過程中實現的身份就業的平穩過渡,為就業全面走向市場鋪平了道路。到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我國又進一步明確提出了建立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

(三)統籌城鄉各類群體就業到積極就業政策框架的初步形成階段

進入21世紀后,我國的就業政策目標日趨清晰。在各級政府報告中,關于就業形勢及就業目標的表述比重逐步增大。20世紀80年代中期,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進城就業這個具有中國特色的就業現象開始出現,時至今日已經成了席卷全國的最大的流動就業群體,但在上述劃分的第一、第二階段的就業政策]變過程中,尚未被提高到統籌就業的一大重點的層次來考慮。實行積極的就業政策后,政府部門在統籌考慮就業政策體系化的實踐的過程中,逐步將農民工(轉移進城就業的農村富余勞動力)、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再加上近幾年出現的大學生就業三個群體、三種對象納入了就業政策框架的統一視閾,到2007年,這三大就業群體在享受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提供的各項服務上已經基本實現了同一起點、同一待遇。2007年《就業促進法》的出臺,更標志著諸如《關于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2002]1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36號)等一系列積極就業政策實現了向法制化安排的強化。也即在此階段,促進就業的政策從產生到發展,到不斷完善,最終以法律的形式確認,已經形成了有中國特色的積極的就業政策體系。[5]從我國積極就業政策的具體內容來看,概括來講,目前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職業培訓、崗位創造、中小企業扶助、公共就業服務、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殘疾人就業保障。

三、我國目前就業政策的導向與困境

趙曼、喻良濤在總結分析我國就業支出特點的基礎上,構建了我國就業支出績效評價的指標體系。[6]楊宜勇認為,積極就業政策對中國十分必要,但存在著目標人群的排他性、政策力度不夠等問題,因此,要樹立普惠意識、加強對新增就業人口中弱勢群體的關注和就業扶持。[7]我們認為,我國目前的就業政策存在以下三大導向,但同時面臨著一定的困境。

(一)以擴大就業為導向,但未形成大一統的綜合政策體系

從中央到各級地方政府的施政表述中,擴大就業都是我國目前就業政策的關鍵核心詞匯,近幾年各地政府部門的政府目標責任書中,均將新增就業、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降低城鎮登記失業率等目標納入其中,也切實投入了大量財政支出來保障相關目標的實現。應該說,這一系列的努力,對解決就業困難群體的就業和保障社會經濟大轉型過程中的穩定居功甚偉。從就業者群體的角度來思考,特別是普通民眾的實際感受中,新成長進入人力資源市場的大學生就業群體的就業變得日益艱難,有資料顯示,大學生畢業到入職之間的平均時間間隔接近一年。[8]

但是就業崗位歸根結底不能依靠政府來創造。Calmfors,Forslund和HeLmstrom使用瑞典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數據,分析了瑞典積極勞動力市場政策的效果,并將之與其他OECD國家同期的數據進行了對比。他們發現,積極的勞動力市場政策可能降低了公開失業率,但同時也使得正規就業崗位減少了。[9]

在經濟學理論上,完全的人力資源市場化可以實現市場出清(允許存在恰當的自然失業率),但在對就業形勢的實際觀測中,我們可以發現,目前就業的幾大矛盾:就業總量性矛盾(即崗位供應存在不足)、就業結構性矛盾(人力資源的技能層次分布、地域分布與用人單位的需求存在失衡)使得市場并不能實現短時間內的出清,似乎經濟學理論已經失去了指導意義。實際上,我們發現,雖然各級政府部門在努力加強各職能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力度,但大一統的綜合政策體系并未完全成型,再加上政府部門之間相互配合與調度存在成本,導致整個就業政策體系的保障性產生漏出效應。如教育行政部門在制訂學生的培養計劃時,由于其行政審批體制的相對嚴肅和缺乏靈活性,加上其無從預見未來幾年人力資源的需求導向,一般而言,并不能即時響應勞動力市場的需求。而社會第三方的培訓機構,卻囿于機構自身素質的限制,無法提供充分滿足市場需求的培訓教育產品。這使得大學生或其他層次的學生進入勞動力市場不可避免地存在技能脫節,造成就業結構性矛盾。在就業總量性矛盾上,此癥結產生的原因表現得更加明顯,自發式的市場經濟絕不會自動響應人口自然增加量來調整其產生的崗位數,而政府部門主導的投資計劃產生的新增崗位一般而言也不會主動去匹配勞動力資源供應量,要解決這個問題歷來是制定經濟政策的難題。

(二)以實現城鄉就業一體化為導向,但未成功消除城鄉二元化結構給就業者形成的多種壁壘

實現城鄉就業一體化是政府工作報告中關于就業政策的一個主要目標和導向,其意是指一國的勞動者理應得到平等的就業和發展的權利,這也是國家理應提供給公民的基本就業權利。雖然在我國以往的城市二元制的發展軌跡里,城鎮居民與農村勞動者之間在身份屬性和就業的起始點上存在先天性的差別,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以法律的形式重新給予并確認了農村勞動者平等的就業權利,這是一個劃時代的進步。

在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農民工給我國的工業發展帶來了巨大的人口紅利與原始積累。在就業政策的實踐中,雖然在狹義的就業政策體系里,農民工享受到基本的就業公平,如已經可以享受與城鎮勞動力一體化的職業介紹、職業培訓與相關補貼,可以實現自由的就業遷徙并且農民工工資的地區差異逐漸縮小(雖然根據經濟學原理,這種工資趨同是勞動力市場一體化程度提高的標志),但農民工在真正轉化為城市產業工人的進程中,在融入所就業的城市的進程中,仍然困境重重。農民工在醫療衛生、子女求學、政治訴求、住房保障等問題上,在短時期內無法在狹義的就業制度安排上打破痼疾,而反過來這些問題的存在又消弭了城鄉就業一體化的就業政策的正面效果,截至今日,以實現城鄉就業一體化為導向的就業政策并未成功消除城鄉二元化結構給就業者形成的多種壁壘。目前國家已經在多個省市由公安部門牽頭出臺推行居住證管理制度,這是在原有戶籍管理制度上的一次重大突破,我們可以期待其是否能夠給城鄉一體化的就業政策體系施行帶來進一步的制度突破。

(三)以職業培訓為導向,但未關注到勞動者與社會經濟和產業發展的和諧共生

素質就業是穩定就業的先決條件,在目前通行的“擴大就業、穩定就業、素質就業”的三位一體的表述中,由于現階段的就業形勢現狀,當前優先解決的問題應為前面二者,但在可預見的未來,素質就業應為最重要的導向之一?,F階段各級政府投入巨資用于開展各項提高勞動者素質的計劃和工程,制定了一系列的宏大目標。在“十二五”期間,政府更提出了要將所有農民工輪訓一遍的規劃與藍圖,應該說,政策的制定者對勞動者技能的提升已經非常重視,各級政府的實際執行部門與執行者也在切實執行相關培訓計劃的落實與實施。

目前的問題在于,導向的正確并不天然意味著結果的合理。源于地方政府在任期內發展地方經濟的推動力,各地工業園區在招商引資和產業承接轉移上高歌猛進,我們注意到,部分地區尤其是內陸不發達地區的工業園區用工陷入了同質反復的用工陷阱。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工業園區的調查結果顯示,目前企業大量缺少的工人仍是具備基礎技能的勞動者。目前招工難的困境是,在資本的候鳥式遷移和資金流出后,將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成僅具備簡單基礎勞動技能的產業工人以滿足當前工業園區用工的貪婪與無節制的做法,這將給資本流出地政府帶來下一步如何轉化這一批勞動力技能的巨大難題。

在整個就業政策的邏輯思路和理論推]里,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以提高勞動者素質為導向的脈絡,但在實踐中,各級政府部門在政績考核壓力和發展地方經濟的動力下,傾向于為滿足當前用工需求特征而粗放式的經營人力資源的培育與儲備,并未把勞動者本身的發展和勞動者與社會經濟和產業升級產業發展的和諧共生設置成終極目標,仍然把人當作發展的工具而不是發展目的本身。有學者通過微觀數據證實職業培訓對村民非農收入的影響,結果表明,參加培訓者的收益甚至要低于隨機挑選出的村民的平均收益[10]Bidani,Goh和O’Leary利用微觀數據對武漢和沈陽的再就業培訓計劃作了就業效果評價,發現培訓計劃的再就業效應和收入效應均不明顯。[11]這也從側面說明,各級政府應及時調整對人力資源培訓和儲備的整體政策,以實現勞動者與社會經濟和產業發展的和諧共生。

四、就業與經濟增長關系的理論:奧肯定律及其失靈

在經濟學理論中,有幾大原理指導并影響了國際范圍內不同體制的國家就業政策制定,提供了理論支撐,對我國而言,也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其中,最重要并最能反映勞動力與經濟關系的理論——菲利普斯曲線,它說明一國的就業狀況與經濟增長存在緊密的聯系,是由新西蘭經濟學家A.威廉·菲利普斯在研究失業率與工資增長的關系時得出的,即貨幣工資變動率與失業率存在比較穩定的此增彼減的關系。通過經驗研究發現了英國名義工資變動率和失業之間存在的顯著負相關關系,擬合出了所謂的菲利普斯曲線。而后來的學者則在菲利普斯曲線的基礎上,將失業和總產出,以及名義工資變動率和通貨膨脹率聯系起來,用該曲線來描述就業與通脹的關系。其表現形式是:在以失業率為橫軸、貨幣工資變化率為縱軸的坐標圖上,由右下方向左上方傾斜的、具有負斜率的一條曲線。它表明失業率與貨幣工資變化率二者呈反向的對應變動關系,即負相關關系。當失業率上升時,貨幣工資變化率則下降;當失業率下降時,貨幣工資變化率則上升。

菲利普斯曲線對就業政策的指導意義在于,就業政策應該更多地關注勞動者個人的發展,要給勞動者提供包括適當的工資收入和增長預期、良好的工作條件、職業的發展空間等。

而美國經濟學家奧肯于1962年提出,失業率與經濟增長率具有反向的對應變動關系。勞動力需求的水平,在動態意義上主要決定于經濟增長。經濟增長速度快,對勞動力的需求量相對較大,就業崗位增加,就業水平高,失業率低;經濟增長速度慢,對勞動力的需求量相對較少,會直接制約就業崗位的增加,就業水平低,失業率高。失業意味著生產要素的非充分利用,失業率的上升會伴隨著實際GDP的下降,描述失業率和GDP之間的這一關系的經驗規律稱為奧肯定律。

奧肯定律將經濟增長率和失業率的變化聯系在一起,根據奧肯定律,降低失業率要有高經濟增長率與之相配合,也就是說低失業率伴隨著經濟周期的擴張階段。奧肯定律在國內外得到普遍的認同。

但近年來,奧肯定律在解釋我國的經濟增長與就業增長率之間關系的解釋力有所削弱。我國經濟在近30年得到了高速發展,20世紀80年代以來年平均經濟增長率達到9%,但并未如奧肯定律所描述的經濟每增加一個點,就帶來相應比例的就業增長率。我國1985—1990年,GDP年平均增長率為7.89%,同期就業人口平均增長率為2.61%;1991—1995年,GDP平均增長率為11.56%,同期就業人口年增長率為1.23%;1996—1999年, GDP年平均增長率為8.30%,同期就業人口年平均增長率為0.96%。數據顯示,1991年以來,我國GDP增長對就業的拉動作用與前期相比有較大幅度的降低。但是,我們認為,奧肯定律描述的經濟發展與就業增長之間的正相關規律仍然存在。我國現在經濟增長對就業拉動性下降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歸于技術進步。奧肯定律仍然適用于我國目前的國情,經濟增長無疑是就業增長的前提,在下一步就業政策的制定中,政府應致力于大力發展經濟特別是發展帶動就業效果明顯的產業以創造就業崗位。

五、我國就業政策的未來導向初探

(一)在擴大就業的同時要實現人與社會經濟的和諧共生

我國進入新的發展階段,勞動者的需求也從簡單的提供勞動獲取必備的生存物質基礎拓展到了獲得尊重和自我實現的機會等方面。

就業崗位的增加依賴于經濟的發展,反之擴大就業和合理的人力資源開發利用以及配置,對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和發展經濟有著正向促進作用。經濟發展的最終目的是為人,而不是為了發展本身,在發展經濟擴大就業的同時,要充分考慮產業升級過程中人的勞動力技能的儲備與調整的可能性,有預見性地將產業發展與人的發展同步,摒棄那種將人視為物的經濟發展觀。實現擴大就業的同時,人的技能得到提升,并能適應不同階段經濟發展和產業發展的需求,最終實現社會整體和諧、經濟可持續發展、產業健康、人的滿足和自我實現。在就業政策的發展與下一步的變革上,政府部門應把握當前和長遠兩種目標的協調度。在中國人口總量大、經濟欠發達、提供就業崗位不充分的國情基礎上,在制定和調整就業政策的考量中,要正確處理好發展經濟與擴大就業的同時,實現人與社會經濟的和諧共生。

(二)實現就業政策的外延廣義式的大一統整合

現行的就業政策在實際的制定和施行過程中,往往僅落在單一部門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肩上,而實質上對整個國家而言,就業是一項民生工程,理應是政府多部門協作,共同推進并實施。溫家寶總理曾說過:“就業涉及民生,是天大的事,不僅關系國家經濟發展,也關系個人前途?!雹匐m然在國務院和各級政府層面上,我國組建了就業工作協調機構,但此非常設機構的協調機制囿于構成部門眾多,相互之間的配合難度與操控難度大,信息交換順暢程度亦不如單一部門順暢,其功能并不能得到充分發揮,協調有余,落實不足。下一步的就業政策體系,理應涵蓋到產業發展、金融財稅、教育培訓、國際貿易等多個領域,使全社會、各政府部門重視就業工作。要建立國家、省兩級的人力資源基礎數據信息庫,在發改委和工信委等部門制定政策時,要充分考慮人力資源支持和下一步發展的需要來進行產業升級與投資;在教育培訓部門,要充分考慮現行人力資源市場上供求平衡狀況來決定新增儲備人力資源的教育培訓內容,減少技能結構性矛盾;在國際貿易與金融財稅領域,要充分考慮國際收支平衡、金融財稅安全與創造和拉動崗位增長之間的聯動性。實現就業政策不僅針對狹義的人力資源本身來設計,而是要形成一個體系完整、互為支持的大一統政策框架體系。

(三)進一步統籌城鄉就業,消除就業不同群體之間的政策差異

自2002年起施行的積極就業政策和2006年起施行的新一輪積極的促進就業政策已經在努力消弭不同就業群體之間的差別化就業,并取得了相對成效。但從社會現狀來看,由于經濟改革過程中相輔的機制改革并未完全同步,各類階層之間的矛盾和分化不僅沒有縮減,在某些領域甚至還有加劇的趨勢,在總體穩定的前提下,民眾對差異化的政策仍有微詞。各類就業群體之間仍然存在政策覆蓋范圍接口的參差,像農民工就業、大學生就業、復員轉業軍人就業、城鎮失業人員就業和婦女、殘疾人、少數民族等特殊群體就業,均從屬于各自的特定政策范圍的覆蓋之下,這對于建立統一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一致性的公共就業政策體系,提出了挑戰。如何繼續加大就業政策的改革,將現行的相對碎片化的針對于不同群體的各類就業法規、條例、規定以及部門規范性文件,穩步過渡到框架統一、保障完善同時具備差異化、彈性的政策體系,是政府部門在“十二五”期間應主動應對的問題。

(四)進一步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主要責任

在國際范圍內,對政府必須承擔促進就業和治理失業的主要責任已經成為不爭的共識,就業、再就業的重大政策的實施、重要制度的建設和重要服務體系的建立,政府顯然是不可替代的角色,促進就業普遍成為不同政治體制、不同經濟體制的國家的施政綱領中的主要內容。[12]我國也早就意識到政府在促進就業方面的責任,并在2008年起施行的《就業促進法》中對政府在促進就業中承擔的重要職責作出了明確規定,它包括六個方面:發展經濟和調整產業結構增加就業崗位、制定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就業服務、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提供就業援助[5]。各級政府應深刻領會并把握法條的精神,并在實際的施政行為中,形成符合地方實際的穩定的、有預見性的各類具體政策與制度安排,最終實現以人為本的全社會充分就業的目標。

注釋:

①本處為溫家寶總理2009年6月5日—7日在西安調研時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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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苑德宇.公共投資與區域就業變動[J].上海財經大學學報,2010,(6).

【責任編輯:高平】

作者:薛華

失業財稅政策解決探析論文 篇3:

淺析小微企業財稅政策存在問題及對策

摘要:長期以來由于技術缺乏、資金有限嚴重的制約著小微企業發展壯大,抵抗各種風險的能力相對較差,因而無法在市場激烈的競爭中跟其他企業相抗衡,本文作者從當前小微企業財稅政策存在的問題出發,探析完善扶持小微企業財稅政策。

關鍵詞:財稅政策 問題 對策

小微企業是支撐經濟增長的基石,是推動產業結構升級的底層力量,小微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弱勢決定了比大中企業更需要財稅金融支持。對小微企業予以稅收及其他財政措施扶持,更能夠激勵私人資本投資,促進就業,保持經濟發展的活力。

一、當前小微企業財稅政策存在的問題

1.小微企業稅負依然很重。在我國現行稅費體系下,企業需要繳納的稅費主要包括:一是稅收,如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城建稅等;二是對全部或部分行業無償征收的收費或基金項目,如教育費附加、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三是企業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基金,主要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住房公積金等;四是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政府部門或政府部門委托的部門收取的管理類、登記類和證 照類的各種收費。對小企業而言,稅費種類多、項目多、有重復、負擔重。據計算,2010年我國規模以上業企業的小型企業數量為41.3萬家,主營業務收入稅率為3.13%,2011年由于規模以上標準進行了調整,企業數量大幅下降至26.9萬家,但主營業務收入稅率仍增加至3.25%。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我國小企業的稅負并未減輕。

2.中小企業的非稅負擔仍然較重。除了上述稅費負擔之外,小微企業所承擔的部分與稅收相關的“隱性”成本也是其負擔不斷加重的原因。許多中小企業特別是個體工商戶沒有完整的財務賬戶,稅收繳納多采取“核定征收”辦法,在此過程中稅務執法者的自由裁量空間很大,小微企業為了與稅收征管人員搞好關系,不得不付出相應的成本。另外,為了配合各種名目繁多的檢查,中小企業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成本。這些“隱性”成本都是小微企業的非稅負擔。

3.對小微企業的直接財政支持力度不大。

從1999年設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起,國家設立直接針對中小企業的專項資金已經有十年多了,專項資金種類不斷豐富,近幾年投入力度也不斷增大,但資金規模仍然 只占財政支出很小的比重。2010年,中小企業專項資金中,中央財政投入為 118億元,加上各級地方政府的投入,資金規模大約為400億 ~500億元,僅占當年財政總支出的0.5%~0.6%。與中小企業數量相比,這樣的資金規模是杯水車薪,決定了專項資金只能集中使用的特點。絕大多數小微企業享受不到專項資金資助。根據全國工商聯調研,財政補貼分配以中型高科技企業為主,能夠得到資金資助的,一般都是地區性、行業性龍頭企業或優秀企業,年銷售在1000萬元以下的企業基本享受不到財政補貼。

財政資金支持還存在重單個項目、輕服務體系建設的情況,大量需要幫助的小企業游離于政策之外。

4.稅收優惠惠及面較窄且部分政策申報程序復雜。當前小微企業可以享受到的最直接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小型微利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率為20%。但符合“小型微利”條件的企業數量有限。以北京市為例,2011年在地稅局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總數為19.4萬戶,其中小型微利企業1.6萬戶,僅占企業總數的8%左右。而增值稅相關規定中涉及小微企業的包括將規模納稅人的 征收率統一降低至3%等。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雖然有所降低,但由于是按照銷售額的固定比例繳納增值稅,不能進行進項稅抵扣,因此對于盈利能力較差的小微企業來說,稅負較重。除了惠及面較窄之外,申報程度復雜,操作成本高,也降低了企業申請減免的積極性。比如,企業使用享有免稅政策的某些原材料時,需要先到有關部門檢測,不僅 要繳檢測費,而且檢測周期長,檢測結果經稅務部門審批之后才能享受優惠政策,最終能享受到的稅收優惠,與付出的檢測費用、時間成本相比,企業未必能真的得到實惠。

二、完善扶持小微企業財稅政策的建議

1.樹立國家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主旨是“就業為重、稅收為輕”的理念,高稅率往往導致低就業率,這已經成為各國共識。鑒于小企業對解決就業問題的重要性,各國對小微企業特別是微型企業實行的都是低稅率、簡稅制,盡量保證企業在納稅方面沒有大的負擔,可以維持生存,進而發展壯大。我國在制定針對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時,應以扶持這類企業發展主要是為了解決就業,而不是增加稅收的理念為指導,盡一切可能簡化征收程序,加大對小微企業減稅減費力度。稅費降低后很多小微企業經營狀況可以實現好轉,擴大生產規模 就可以解決更多的就業,形成良性循環。

2.進一步減輕小微企業稅負,擴大稅收優惠受惠面。一是完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進一步降低小型微利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目前,小型微利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20%,僅比普通企業25%的稅率低5個百分點,建議將優惠稅率降為15%,與高科技企業一致。同時,放寬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資格和條件。一方面將“微利”標準由目前的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進一步提高;另一方面將小型微利企業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是短期性政策變為永久性 優惠政策,同時將“6萬元”標準適度提高。二是進一步調整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和免征額。建議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的變動和最低工資的調整,對于個體工商戶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和免征額需要進一步提升??紤]到我國地區發展差異較大,可考慮允許地方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規定范圍內自行決定起征點范圍。三是完善對相關金融機構的稅收優惠政策。要根據新的劃型標準,進一步細化現有的優惠政策。對金融機構給中、小、微型企業提供的服務給予差異化的稅收優惠。四是給予小微企業吸納就業相應的稅收優惠。研究鼓勵小微企業吸納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在當前以特定就業人群為對象的就業優惠基礎上, 加大對小微企業吸納就業的重視程度和優惠力度。

3.減輕小微企業非稅負擔,減少稅收征管的隨意性。給中小企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使得小微企業無須花 費大量人力、物力來處理稅務問題,可將有限的資源全部放在企業經營上。一是減輕小微企業稅外收費,除繼續清理取消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外,應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程度,提高審批透明度。二是定期對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避免地方政府在經濟增速放緩時期干擾優惠政策落實。對落實程序復雜的減稅或免稅政策,要及時修訂,提高政策可執行性。三是加強對小微企業的稅收服務。通過完善電子稅務系統,鼓勵企業網上申報納稅,實行計算機審計制度,減少稅務機關執法的彈性空間;簡化中小企業納稅申報程序,延長納稅期限;加強納稅輔導,盡量減少小微企業因不熟悉政策法規造成損失 。

4.擴大專項資金規模,提高小微企業財政支持經費比重。進一步擴大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明確專門用于小微企業的具體比例。提高中央和地方兩級財政對小微企業發展的投入,將此項投入占財政支出的比重作為年度考核參考指標。逐步優化財政資金使用結構,提高使用效率。通過“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務企業”的間接方式,擴大中小企業受惠面。

綜上所述,小微企業想要良好的發展壯大,離不開政府的財稅金融的扶持,針對小微企業的標準口徑應該放寬,可以讓更多的小微企業受到政府的財稅扶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到一席之地。

作者:楊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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