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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公安機關反恐對策論文

2022-04-15

小伙伴們反映都在為論文煩惱,小編為大家精選了《機場公安機關反恐對策論文(精選3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摘要:“9·11”事件發生以來,恐怖主義對世界的威脅越來越猖獗,航空運輸關系廣大乘客以及航空從業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航空領域安全關系領空、領土和國家安全,預防民航機場、飛機、低空飛行物、地面設施、旅客免受恐怖襲擊是航空反恐怖工作的重大責任。

機場公安機關反恐對策論文 篇1:

防范和打擊恐怖主義犯罪問題的宏觀對策與建議

內容摘要:911事件以來,國際反恐形勢出現了新的特點,世界各國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恐怖主義犯罪活動,中東地區乃是恐怖主義犯罪的熱點地區。伴隨著“基地”組織和“伊斯蘭國”的興衰變化,國際社會的反恐怖形勢變的更趨復雜、嚴峻。我國是恐怖主義犯罪活動的受害者,尤其是“疆獨”勢力和“東突”恐怖組織對我國社會治安帶來的危害和威脅最大。我國政府及政法機關要充分認識當前反恐怖形勢的嚴峻性、復雜性、長期性和艱巨性,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實施兩年多來我國反恐怖斗爭的實際狀況,認真總結和反思過去十幾年來我國以及國際社會反恐怖犯罪的經驗、教訓,研究制定具有中國特色、適應中國國情的反恐怖犯罪對策和措施,為我國社會的長治久安和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礎。

關鍵詞:恐怖主義;犯罪問題;對策建議。

美國911事件以來,國際反恐形勢出現了新的特點,世界各國出現不同程度的恐怖主義犯罪活動,中東地區仍是恐怖主義犯罪的熱點地區。特別是伴隨著2014年6月29日全球規模最大的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在敘利亞的拉卡市宣布“建國”并做大做強,以至于后來的由強變衰,使國際社會的反恐怖形勢變的更加嚴峻、復雜。在“伊斯蘭國”被擊潰并遭到嚴重削弱的形勢下,宗教極端勢力、恐怖主義思潮便陸續從中東向全球其他國家和地區擴散、外溢,當年從世界各地來到中東進行“圣戰”的人員紛紛“回流”各地,由此對各國的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帶來嚴重威脅。除中東地區外,在歐盟、俄羅斯、美國、東南亞和非洲等地區的部分國家,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恐怖組織和恐怖主義犯罪活動。2017年以來發生在歐美多國的自殺和駕車撞人事件,大多是由“中東經歷”或受到IS極端思想毒害的極端分子所為。在非洲和東南亞,“索馬里青年黨”、“博科圣地”、“伊斯蘭祈禱團”、“阿布薩耶夫”等恐怖組織,由于從中東“回流”人員的加入而變的再次活躍,這些具有豐富作戰經驗恐怖分子的加入,其實施恐怖犯罪活動的手段更加狡猾、殘忍和難以對付。因此,國際社會面對恐怖犯罪活動的風險和防范難度,具有不斷加大的趨勢。與此相反,國際反恐聯盟卻出現了分化狀態,在有些地區和國家呈現出“打而不絕、抓而不盡”局面,甚至出現了“越反越恐”的異?,F象。

一、對當前我國恐怖主義犯罪形勢的基本估價

我國是恐怖主義犯罪活動的受害者,尤其是以“東突”恐怖勢力為代表的“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暴力恐怖勢力”(簡稱“三股勢力”),給我國社會治安帶來的危害和威脅最大。

在我國,暴恐犯罪的主體是“疆獨”勢力;其行為客體是國家政權及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權和財產權。實施暴力恐怖犯罪的主要形式有遷徙式圣戰、團伙式攻擊、獨狼式襲擊等??植辣┝Ψ缸锓肿油ㄟ^實施暴力恐怖行為,制造影響,造成社會恐慌與民族隔閡、混肴視聽,企圖贏得國際敵對勢力的支持,以期實現“疆獨”妄想。目前,就國際社會而言,恐怖主義犯罪活動仍處在一個活躍期。我國新疆暴恐分子是IS的狂熱追隨者,受宗教極端思想毒害嚴重?!耙了固m國”首腦巴格達迪在自封為“哈里發”后,曾在講話中多次指責中國政府的新疆政策,鼓動新疆穆斯林信徒向其效忠,并在該組織公布的地圖上,把中亞部分地區和中國新疆納入其建立的“伊拉克和沙姆伊斯蘭國”未來的疆域中。受伊斯蘭國的煽動和影響,少數宗教極端勢力和疆獨分子受到激勵和鼓動,他們在積極策劃實施國內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為暴恐分子提供物質、技術、手段和策略支持的同時,鼓動疆獨分子赴敘利亞參戰。在敘利亞的阿勒頗地區,一度由東突恐怖分子組成的“東突旅”(最初是“東突營”,人數最多時達到300余人)整體加入“伊斯蘭國”,并專門劃出一個地盤作為其活動陣地。2016年以來,伴隨著“伊斯蘭國”勢力的逐漸衰退,其活動空間大受擠壓,部分“東突”分子陸續“回流”國內。原來是要出去打“圣戰”,現在是要回國開展就地“圣戰”。他們多選擇新疆到阿富汗的“瓦罕走廊”和邊境管控較薄弱的弧形地帶(即巴基斯坦、阿富汗、塔吉克斯坦、吉爾吉斯坦、哈薩克斯坦等)陸續回流國內?!皷|伊運”、“世維會”等海外組織在西方反華勢力的支持下,趁勢搖旗吶喊,挑動國內外分裂勢力挑事、鬧事。借助于互聯網技術進行網上勾聯,組織網羅這些“回流”人員在國家管控相對薄弱邊境地區或口岸,就地開展 “圣戰”,實施暴力恐怖犯罪活動。僅就我國反恐前線新疆地區的統計,2016年抓獲的回流人員是上年度抓獲總數的兩倍?!熬惩庥薪M織、境內有土壤,網上有市場”,是當前新疆地區恐怖主義犯罪活動的現實表現,同時也呈現出“疆內小集中”、“全國大分散”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動趨向。

2018年上半年,在“上合組織成員國青島峰會”前夕,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執行委員會主任葉夫根尼.瑟索耶夫表示:“伊斯蘭國”恐怖主義組織和“基地”組織可能聯合在一起,組成一個統一的恐怖主義網絡。這一說法并非危言聳聽,主要根據有:

一是,二者的 “合流”已有先例?!耙了固m國”的前身,在2003年的伊拉克戰爭后期,曾以“基地”組織伊拉克分支的名義活動,與“基地”組織有過密切合作并長期效忠于基地組織。之后,隨著奧巴馬政府從中東撤軍,這一“分支”獲得喘息、發展和壯大的時機,并創建了“伊斯蘭國”。其激進的宗教意識形態、殘暴不仁的血腥手段,吸引了大批恐怖分子,使其很快獲得了所謂“圣戰”運動領導權,挑戰了“基地”組織的權威,最終使得二者反目成仇、分道揚鑣。但二者“同流合污”的時間遠遠超“離心離德”的時間。

二是,“伊斯蘭國”的極端思想和恐怖主義依然在國際互聯網上傳播。這意味著“伊斯蘭國”的覆滅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只是表面現象,它正借助于現代化的技術和手段走上 “重生”。只要“伊斯蘭國”沒有真正的覆滅,它就有與“基地”組織重新合作的可能。而在特朗普政府增兵阿富汗以及強力反恐的態勢下,“伊斯蘭國”與“基地”組織的合作很可能不會公開化。

三是,在國際反恐大環境的壓力下,“伊斯蘭國”與“基地”組織可能以“求同存異”的方式,緩和彼此在“圣戰”綱領和路線上的矛盾?!耙了固m國”由于在伊拉克和敘利亞爭奪地盤,因此把當地穆斯林不同教派視為眼前的頭號勁敵,對其采取無差別襲擊。而“基地”組織與美國及其西方盟友結怨更深(據有關資料,基地組織在近期與美國接觸,有溝聯一起的跡象),兩者“圣戰”手段應有針對性。這些差異原本造成二者的切割,但是在當前面臨“內憂外患”的局勢下,“伊斯蘭國”與“基地”組織很可能選擇暫時擱置細枝末節的分歧,以求生存。

值得關注的是,如果二者“合流”成真,那意味著這兩股恐怖主義以其頑強的生命力進化到新的階段,這必將對地區安全秩序和國際反恐行動構成新的巨大挑戰。

面對風起云涌的國際恐怖主義活動威脅,我們既要充分認識到當前反恐形勢的嚴峻性、復雜性、長期性和艱巨性,又要不斷根據國際形勢與國內反恐任務的發展變化,對國內反恐戰略和戰術做出適時調整。要結合2016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兩年多來的司法實踐,認真總結和反思過去十幾年來我國以及國際社會反恐怖犯罪的經驗、教訓,研究制定出具有中國特色、適應中國國情的反恐怖犯罪對策和措施,扎實做好反恐怖斗爭各項措施及其法律的實施,在嚴密邊境管控措施的同時,堅決防止境外暴恐分子向內地回流滲透,防止暴恐分子在內地打響、炸響,徹底消除影響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安全的各種暴恐隱患和現實威脅。

二、當前我國防范和打擊涉恐犯罪的宏觀對策

(一)進一步完善反恐怖主義的立法工作

打擊恐怖主義,首先要有完備健全的法律為其提供符合國際法與國內法的合法性依據。當前,我國政法機關要在明確《反恐怖主義法》總體定位的基礎上,進一步處理好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刑事訴訟法》、《國家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人民警察法》、《國際法》、《反洗錢法》、《外國人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銜接與協調。尤其是涉恐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認定條件、立案標準、安置教育、處罰權設置等需要進一步細化。盡快對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條例進行必要的補充和修訂,形成并完善系統、全面、有針對性的防范和打擊恐怖主義犯罪的法律體系。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特別是邊疆和內地省區所面對不同的反恐任務和形勢,出臺相應的實施《辦法》或《細則》。還要注意總結《反恐怖主義法》實施兩年多來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做好修法調研工作,搞好科學論證,為有效預防和打擊涉恐犯罪提供堅實、有力的法律保障。在科學制定和完善反恐法律體系、為中國的反恐工作提供國內法與國際法依據的同時,要斷絕一些國家打著所謂人權與民族自決的旗號,使用“雙重標準”,攻擊我國的反恐怖國家內部事務,防止他國以反恐為借口,干涉我國內政。

(二)要完善系統化的防范和打擊恐怖主義犯罪的工作機制

我國早在2001年就成立了國家層面的、由相關部委參加的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為適應我國反恐怖形勢的變化,2013年更名為國家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安部反恐怖局。與此相對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地、市級和部分重點縣,設置了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即反恐怖總隊、支隊、大隊等),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完善了領導指揮體系,從宏觀上統籌全國的反恐與重點涉恐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徹底改變過去嚴打暴力恐怖犯罪僅靠公安機關“單打一”的局面。當前應進一步加強反恐工作運行機制的研究、建設和完善,尤其是涉恐犯罪線索的“快速發現、快速報告、快速查處”響應機制的完善。要協調國家安全、技術偵查、情報、網安等部門,完善國家信息安全保護體系,加強重點領域的監控、防護工作,不斷完善工作運行機制,提高防范打擊效能。各部門要把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強化責任擔當,推行反恐怖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預防和打擊恐怖犯罪的責任追究體系。

(三)要大力加強反恐怖犯罪的國際合作

在反恐合作方面,我國已與東盟、“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之間建立了穩定的合作關系。今年6月“上合組織青島峰會”實現了第一次 “擴容”,這對強化地區反恐合作,有效打“三股勢力”提供了新的機遇和更加廣闊的平臺。同時,為配合國家發展戰略,確?!耙粠б宦贰毖鼐€國家的經濟建設,建立起由更多國家參加的國際反恐怖合作機構迫在眉睫。伴隨著國際反恐形勢的不斷發展和變化,各成員國之間要不斷拓展合作范圍和合作途徑,以便有效打擊跨國涉恐犯罪。重點應在以下領域開展合作:

一是加強反恐信息情報的合作與交流,建立并完善包括與國際刑警組織及其成員國之間和周邊國家之間的數據交流和情報信息共享機制。

二是在防范打擊網絡犯罪,探討恐怖組織利用互聯網進行煽動實施恐怖犯罪的方法、技術和手段,以協調立場,制定規則,完善措施。

三是在去“極端化”和涉恐犯罪人員的教育、改造、轉化方面交流經驗,防止其反復和重蹈覆轍,使其以健康的心態回歸社會。

四是要加強反恐專業人才培養訓練的經驗交流,盡快培養一批高素質的反恐指揮人才和專業人才??梢圆扇 白叱鋈?、請進來”的方式,選派優秀人才到國外受訓,或邀請國外反恐怖專家來我國開辦培訓班。

五是積極開展“警務外交”,有計劃地向有關地區、國家或國際組織派駐“警務聯絡官”,增設更多的“警務大使”和“警務參贊”,在強化警務合作的基礎上,探討并創新其他行政和司法合作的手段,以更有效的預防和打擊跨國恐怖犯罪。

(四)進一步強化國(邊)境地區的管控工作

近幾年來,境內恐怖活動和極端主義活動人員在廣東、廣西、云南等地非法偷越國、邊境問題突出,他們從邊境地區偷渡、中轉,前往國(境)外受訓、參戰,然后與境內溝聯,向境內滲透、煽動、策劃、實施恐怖犯罪活動,很多重大案件由此發生??偨Y近幾年來恐怖分子偷渡國外的路線,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條線路:一是從新疆經“瓦罕走廊”到阿富汗,最終到達土耳其;二是從新疆越境到巴基斯坦和阿富汗,經克什米爾進入中亞;三是從新疆越境到吉爾吉斯斯坦、烏茲別克斯坦等國;四是從云南越境進入緬北少數民族地區,在輾轉泰國、柬埔寨、馬來西亞或印尼到達中亞;五是從廣西越境,進入越南輾轉東南亞地區,然后加入恐怖組織;六是從廣東進入港、澳地區,輾轉東南亞等國進入土耳其和敘利亞;七是少數“疆獨”分子通過東部沿??诎冻鼍?,輾轉加入國際恐怖組織,參加所謂的“圣戰”。去年以來,由于伊拉克、敘利亞戰局的轉變,“伊斯蘭國”的活動和生存空間受到大幅度擠壓,當年從國內流出的一部分“東突”恐怖分子,在我國邊境管控薄弱的地區,陸續“回流”國內,由此而極大的增加了國內恐怖主義犯罪的風險。因此,國內各級政法公安機關,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和清醒的認識,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一步強化“防回流、防入境”工作。要強化沿海地區、邊境口岸的巡邏管控工作,防止恐怖分子潛出、潛入,相關地區要在重點口岸、重點地區和邊境線設置隔離網、隔離墻(廣西防城港市公安局創新邊境管理方法,在重點地區設立“路長”,在嚴密邊境管控和防越境防偷渡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完善防越境報警設施和視頻圖像監控、采集系統,同時可以借助無人機技術和警犬技術,嚴密組織邊境巡邏、盤查、檢驗和管控,對涉嫌從事恐怖活動的人員,不準出境、入境,不予簽發出境、入境證件或宣布證件作廢等措施。對有證據證明其實施暴恐犯罪的嫌疑分子,要采取相應果斷的強制措施,及時將其緝捕歸案。

(五)重視加強反恐怖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鑒于國內、國際反恐形勢的嚴峻性、復雜性、長期性和艱巨性,加強我國反恐怖專門人才隊伍的建設迫在眉睫。美國911事件發生后,發達國家普遍重視對反恐怖高素質人才的培養,并在一些著名大學設立反恐專業,如美國的哈佛大學、耶魯大學等。據美國國土安全部的統計,截至2012年,全美排名前260名的國家級大學和文理學院中,有342個反恐怖或國土安全的專業課程,其中包括84個本科課程,89個碩士課程和5個博士課程。在我國,伴隨我國反恐怖犯罪形勢的需要,在少數普通高等院校和部分公安警察院校,已著手開辦反恐怖專業。新疆警察學院、云南警官學院率先開設反暴力恐怖活動的課程,培養??茖哟蔚姆纯植廊瞬?。2014年1月,上海交通大學舉辦了“全國反恐高層論壇”,宣布將在全國率先建立反恐怖大學科,并建立上海交通大學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及反恐怖研究基地。2014年,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反恐怖學院(現更名為偵查與反恐學院)開展國內首個反恐怖專業人才培養,并面向全國首屆招生80名學生,今年已圓滿完成學業并走上反恐實戰崗位。2016年1月,西北政法大學設立反恐怖主義法學院,并在西安組織召開了“西北政法大學反恐怖主義法學院成立大會暨反恐怖主義學術研討會”。江蘇警官學院、四川警察學院等在偵查學系設立反恐怖犯罪偵查專門化方向。浙江警察學院設立了反恐系。上海公安學院成立了反恐怖研究中心。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在刑偵系設立反恐怖教研室,并組建反恐怖專業方向。為順應當前反恐形勢和人才建設的需要,我院在去年全院的科室調整時,首次在偵查系設立反恐怖教研室,為下一步籌備并建立反恐怖專業奠定基礎。國內公安政法院校反恐專業或反恐專門化培養方向的建立以及國際、國內不同規模反恐怖學術研討會的舉辦,在促進反恐怖學科不斷完善的同時,無疑會為優化我國反恐怖人才隊伍結構、有效打擊各種形式的恐怖主義犯罪提供優質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三、防范和打擊恐怖主義犯罪活動的幾點建議

(一)建議教育部、公安部會同有關部委,盡快將反恐怖專業列入《教育部專業學科目錄》

反恐怖專業作為公安院校的涉密專業,自然應列入教育部的“國控專業”。在此基礎上,公安部應會同教育部等部委,結合我國公安警察院校的辦學特色和實力,以及不同地區反恐怖形勢及任務的實際需要,研究制定我國反恐怖專業的規劃和布局,結合反恐怖專業人才核心職業能力的構成,組織國內外相關專家進行科學論證,以盡快構建起國家反恐怖專業的課程體系、教材建設和人才培養模式。同時,要強化校局合作、東西合作和國際合作,積極啟動國家層面的“雙師型”反恐怖犯罪專業師資隊伍建設、課程(學科群)建設、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反恐怖教學保障和反恐怖裝備器材及設施建設等。同時開展“雙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教學活動,強化普通話教學,依托相關高校培養更多的“雙語”人才。

(二)加強反恐戰略情報研判,將虛擬空間的監控與實體空間的監控有機結合起來

建立國家反恐怖主義情報中心和跨部門情報運行機制,統籌各省反恐怖主義情報信息平臺并發揮其重要作用。要借助于“警務云”和“警務千度”等現代警務科技,強化“大數據分析、大情報研判”,挖掘深層次、內幕性信息。對重點地區的涉恐音、視頻進行有效的監控和封堵,切實將“網上市場”監控起來?;鶎庸矙C關、武裝警察、黨政群團組織和人民群眾,要形成合力。要進一步加強人力情報搜集,組織必要的“入戶排查”工作,加大“關注人員”的基礎信息采集,落實“一對一、多對一”管控措施,動態掌握其現實活動和思想動向。同時要提高“信息源”收集質量,落實涉恐情報歸口處理和會商研判機制,將生成的一批高質量的研判產品,及時發送有關部門,確保在“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預警、第一時間處置、第一時間清零”。同時在輔助領導決策、服務實戰上發揮重要作用,為實施精準打擊提供有力的情報支撐。

(三)各地要結合本地的實際,加強反恐對抗實戰演習、演練,提高暴恐案件的臨場處置能力

反恐怖對抗實戰演練,既不是單純公安機關的演練,也不是單一社會行業、系統的演練,應當包括公安、武警或軍隊在內的全社會反恐應急處置力量、專業處置力量、支援力量、保障力量、重點目標的內保力量等全社會、全景式對抗演習、演練。各級反恐怖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要研究國內、外暴恐襲擊的新規律、新特點,結合本地實際,模擬設計和完善處置應對各類恐怖襲擊預案,圍繞寄遞物流、火車站、汽車站、機場、港口等重點行業、領域,加強涉恐隱患預測排查,科學規劃、合理布警,做到模擬恐怖襲擊力量一旦出動,反恐演習即時開始,情報、偵查、研判、應急處置、后勤保障等工作多管齊下,確保發揮檢驗全社會反恐怖犯罪綜合水平的作用。鑒于“劇本式”演習難以提高警力的應急能力的現實狀況,因此,演習要做到“不打招呼、不告實情、不限時間、不定地點”的“四不”原則,科學設置模擬恐怖襲擊科目,如爆炸、駕車沖撞、刀斧砍殺、縱火焚燒等。要廣開思路,貼近實戰,把模擬恐怖襲擊的“突發性”放在第一位,使被演習方措手不及,增加模擬恐怖襲擊處置的難度和真實性。演習要嚴格執行民族宗教政策,尊重民族地區人民群眾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嚴防發生傷害民族感情的事情。同時,演習不得采取任何可能造成危險和人員傷害的手段或動作。

(四)要加強反恐宣傳教育,優化民族宗教政策,規范宗教場所的安全管控和防范工作

911事件后,針對新疆“東突厥斯坦”抬頭問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04年5月26日及時發布了《新疆的歷史與發展》白皮書。白皮書在宣傳新疆、增加國內外民眾對新疆歷史和現實的了解,尤其是對“東突”問題的來龍去脈有了客觀、全面的認識。宣傳部門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及時揭露恐怖主義的種種危害,使國內外民眾認清恐怖主義的邪惡本質。這不僅開展了一場愛國主義與民族團結的有形教育,也在無形之中使新疆各族人民群眾自覺抵制“東突”及“疆獨”勢力的反動宣傳,出現了良好的效果。當前,要進一步強化宣傳力度,尤其是意識形態領域的工作,更加廣泛的提高少數民族地區群眾的政治覺悟和免疫力。從犯罪學的角度講,事前的預防比事后的懲罰,無論在社會效果上還是在司法成本上,都更有意義和價值。

要大力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經濟,提高少數民族群眾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這是根除恐怖主義生存的基礎??植乐髁x之所以能在某些地區生根,主要是利用這些邊遠地區少數民族生活環境的相對封閉、經濟落后、文化水平較低的特點。因此,發展壯大民族經濟,縮小與同其他地區的貧富差距,是從根本上解決恐怖主義犯罪根源的基礎。

要認真總結和進一步論證、優化我國的民族、宗教政策,倡導各民族一律平等。要團結當地宗教愛國人士,發揮愛國宗教人士的權威和影響力,因為在清真寺擔任教職的阿訇、毛拉往往對信教群眾的精神生活起到重要的影響作用,他們的政治態度、個人素質、宗教學識、言行品德對信教群眾的思想和行為具有重要的導向作用。

要進一步規范宗教場所的管控和安全防范,針對南疆地區漢族人口流失嚴重的問題,要優惠移民政策,加快民族融合的進度,同時要強化民族地區少數民族群眾的國家意識、淡化族群意識,提高中華民族的自豪感和凝聚力,促進少數民族地區各民族人民群眾的共同繁榮與發展。

此外,要進一步強化互聯網的監管,把網絡管控作為暴恐犯罪防控的重中之重。提高一線民警對暴恐犯罪信息的甄別、篩選、屏蔽、刪除、研判和處置能力,防止互聯網成為恐怖主義犯罪發生、發展的催化劑。要不斷強化全民反恐意識和防護能力,加大有獎舉報力度,以提高群眾積極性;要加強與金融部門的協作聯動,嚴密監控可疑資金的流向,及時凍結涉嫌賬號,切斷恐怖組織的一切資金來源;全面加強危險物品的管理和要害部門的安全防控;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的“反恐智庫”建設,開展中外反恐理論與實踐比較研究;借鑒聯合國維和行動和“湄公河聯合執法”的運作模式,探討組建“多國聯合反恐部隊”,以開展有效的國際聯合執法和反恐怖統一行動。

通過上述措施,全面提高我國對付恐怖主義犯罪的預警能力、發現能力、處置能力和打擊能力。

作者:高春興

機場公安機關反恐對策論文 篇2:

《反恐怖主義法》視域下的航空反恐警務工作探究

摘 要:“9·11”事件發生以來,恐怖主義對世界的威脅越來越猖獗,航空運輸關系廣大乘客以及航空從業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航空領域安全關系領空、領土和國家安全,預防民航機場、飛機、低空飛行物、地面設施、旅客免受恐怖襲擊是航空反恐怖工作的重大責任。當前,暴力劫持航空器及恐怖襲擊機場、利用低空飛行物或無人機開展對地面設施實現精準打擊,航空恐怖主義更具有專業化與組織化特點,已成為新的暴恐襲擊手段。通過梳理針對航空實施恐怖的犯罪特征,剖析國內外航空恐怖主義犯罪法律規制,進而提出反恐防控對策,以利于公安及其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關 鍵 詞:恐怖主義;航空反恐;警務工作

收稿日期:2016-07-06

作者簡介:李恒(1986—),男,遼寧海城人,西北政法大學2016級反恐怖主義法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四川省資陽市公安局雁江區分局民警,研究方向為涉藏警務、反恐怖。

基金項目:本文系2015年度四川省教育廳重點項目“四川公安反恐怖工作改革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SCZA1501。

一、航空反恐面臨的時代背景

(一)航空反恐面臨的新形勢

自2015年法國巴黎“11·13”暴恐事件發生后,2016年3月22日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的機場再次發生系列重特大暴恐事件,死傷上百人;同年3月29日極端組織劫持埃及民航客機……隨著美國從阿富汗撤軍、中東地區特別是伊拉克、敘利亞等國的不穩定因素逐步疊加,國際恐怖組織勢力與“東突”等極端組織的合流可能性進一步加深。目前異?;钴S的"伊斯蘭國"(“IS”)組織被稱為最危險的恐怖組織,在伊拉克攻城略地,發展迅猛,其實際就是基地組織伊拉克分支與敘利亞反對派武裝組織“救國陣線”的聯合,目的是建立一個宗教極端思想的伊斯蘭哈里發國家。目前來看,恐怖組織利用互聯網實施恐怖活動、傳播宗教極端思想、募集資金、招募人員和發布恐怖技能培訓等音視頻現象進一步加大,偷逃出境參加“東伊運”組織和國際恐怖組織人員對疆內的滲透、回流問題愈發突出,暴力性、組織性、破壞性與針對性更加明顯,劫持人質和暴力劫持民航客運飛機事件多發頻發,公安機關必須在思想上和行動上做好充分的準備。

據反恐專家預測,航空安全當前面臨的最大威脅仍然是恐怖主義?!?·11”事件以來,恐怖主義對世界的威脅越來越猖獗,“伊斯蘭國”“救國陣線”“哈里發戰士”“東突”等恐怖組織迅猛發展,并且比基地組織更殘酷、更狡猾、更具有組織性,影響勢力范圍在全球不斷擴張蔓延。航空運輸關系著廣大乘客以及航空從業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而航空領域安全則關系著領空、領土和國家安全。其中,機場作為特殊場所,領空作為國家領土面積的特殊空間,其公共安全特別是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尤為重要,因此,預防民航機場、飛機、空中飛行物、地面設施、人群免受恐怖襲擊是航空反恐工作的重要內容和重大責任。當前,暴力劫持航空器及暴力恐怖襲擊機場、利用低空飛行物或無人機開展對地面設施實現精準打擊,航空恐怖主義更具有專業化與組織化特點,現已成為新的暴恐襲擊行為手段。[1]

(二)航空恐怖犯罪活動的主要方式

1931年秘魯發生了世界上第一件劫機案件,1960年以后,劫機成為恐怖分子的慣用招數。2001年“9·11”事件更是將劫機恐怖襲擊推向高潮。2012年6月29日,由新疆和田飛往烏魯木齊的航班發生劫機事件,6名歹徒暴力劫持民航飛機,被機組人員和乘客制服。航空恐怖主義犯罪是恐怖分子為了達到政治、經濟、報復社會或其他特定動機等目的,采取劫機、炸機、撞擊、控制低空飛行物或無人機來摧毀地面重要設施、攻擊無辜群眾等極端惡劣的犯罪手段,意圖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引起社會一定范圍內群眾恐慌的嚴重暴力犯罪??偨Y近年來全球發生的航空恐怖犯罪活動,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一是利用低空飛行物或無人機對地面設施、人員實施恐怖襲擊。二是利用肩扛式地對空彈等武器在地面襲擊飛行中的航空器。三是利用航空器做武器沖擊目標,飛機一旦被恐怖分子劫持,就會成為一個飛行炸彈,隨時可能沖擊地面目標或高端建筑,危害后果不堪設想。四是使用航空器非法釋放、排放生化核等危險危害物質危害公共安全。五是利用航空領域實施核恐怖主義威脅,特別是利用核生化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實施恐怖活動。六是利用電子、網絡在航空領域實施恐怖犯罪活動。面對航空領域日益復雜的反恐斗爭形勢,必須深刻分析近年全球發生的航空領域恐怖襲擊事件,找出當前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現實問題,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偵查手段和防控對策,指導航空反恐怖主義工作的有序開展,防范于未然。[2]

二、航空恐怖主義犯罪的主要特征

(一)犯罪動機的多樣性

縱觀全球,航空領域恐怖犯罪案件動機多樣,主要包括以政治、經濟、個人報復社會和逃避打擊等為目的。一是出于政治目的。在已經發生的案例中,劫機的政治色彩較為濃厚,具有某種政治目的而實施劫機的占大多數,包括政治打擊、政治報復、政治要挾和政治丑化國際形象等。二是實施外逃出境。有的犯罪分子把劫持航空器作為外逃出境的一種途徑,將劫持航空器作為達到外逃出境或其他某種目的而采取的特殊手段。如因經濟目的或逃避刑事打擊而實施恐怖活動。三是由民族極端宗教主義者和分裂主義者組織、蠱惑和策劃,打著維護民族團結和宗教教義的旗號,以報復國家和攻擊執政黨政策為目的,制造大量人員傷亡和巨額財產損失,擴大國際影響,要挾政府,報復社會。

(二)犯罪方式的多樣化

1.從全球發生的航空恐怖犯罪分析,特別是劫持航空器犯罪行為,極端個人主義向團伙組織發展傾向明顯,恐怖分子前期訓練、踩點、潛藏、隱蔽、收集情報、準備工具、制造條件都是有步驟和有計劃的開展行動,以保證既定目標的順利實施和恐怖活動的秘密開展。

2.航空公司和機組內部人員被策反或因個人極端思想而參與的劫機案事件時有發生。這類人員經過深思熟慮或長期預謀,且接受過飛行駕駛技術培訓,具備飛行駕駛的基礎本領,對相關路線較為熟悉。航空恐怖犯罪包括空中實施暴恐襲擊、地面實施暴恐襲擊和破壞地面重要航空保障設施設備使飛行指揮系統癱瘓等表現形式。

3.從作案手法上看,包括藏匿武器或管制刀具攜帶上飛機;藏匿或偽裝捆綁攜帶爆炸物、烈性可燃物等上飛機;散布、造謠機場或飛機上有爆炸物,意圖制造混亂;收買從業人員將偽裝爆炸物裝上飛機;襲擊通信導航設備、破壞指揮中心照明航號燈或破壞電力供應設備等。

(三)犯罪工具的復雜性

目前,航空恐怖犯罪工具已由傳統的武器、刀具實施航空恐怖活動開始向易燃、易爆物品方向發展。傳統的槍支、彈藥、武器、管制刀具和危險品工具在早期航空恐怖犯罪案件中較為常見。但隨著航空人力安檢技術的提高和科技安檢的廣泛投入,各國均強化了對乘機旅客和行李物品的安全檢查力度,迫使恐怖分子開始改變作案手段和行為方法,將作案工具轉變為隱蔽性較強、不易被檢查出來的非金屬易燃易爆原材料和危險性溶液來實施航空暴恐活動??植婪肿舆\用高科技手段逃避檢查尤其是在對作案工具的偽裝技術上突出反映了高智商和高科技等特征。例如:曾經發生過的空中爆炸事件大多使用了氣壓和電子延時組成的聯合引信裝置,為了躲避安檢儀器的檢查通常采用液體炸藥等非常規爆炸物實施航空恐怖活動。

(四)犯罪手段的科技化與隱蔽性

在科技化方面,恐怖分子不僅大肆利用各種傳統工具手段制造駭人聽聞的恐怖事件,而且瘋狂地獵取現代科技的最新成果來不斷增強恐怖犯罪活動能力??植婪缸锸侄蔚目萍己吭絹碓礁?,殺傷力和破壞力等危害性越來越大,其目的趨向于制造最大的社會、政治影響和恐怖氣氛。在隱蔽性方面,實施爆炸仍將是航空恐怖主義犯罪的主要方式??植婪肿邮褂玫恼◤椉夹g含量和制爆技術已經大大提高,但據實際發生的事件來看,自制的土制炸彈依然會長期存在;綁架人質與劫持航空器仍將是恐怖主義犯罪的基本方式;網絡恐怖襲擊航空指揮部中樞和操作系統將越來越突出;利用航空器實施生物、化學、核物質恐怖主義犯罪危害性更大;利用肩扛式導彈對起飛和降落的客機實施攻擊也將是今后防范的一大難題。

(五)犯罪分子的心理特征

⒈在民族分裂主義和宗教極端思想影響的大背景下,社會轉型期的風險矛盾導致社會極端人員對現實生活十分不滿,為了滿足個人欲望和需要,不惜鋌而走險,以身試法,積極參與并受涉恐人員的蠱惑、煽動,意圖制造事端。該類犯罪分子大多為亡命之徒,心理陰險狡詐,兇惡殘忍,制造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是其主要心理預期。

⒉從已發生的航空恐怖案事件來看,大多數恐怖襲擊事件的犯罪分子不為財、不為金錢利益,有些也不為實現某個具體要求,甚至不留談判、妥協的回旋余地。犯罪的幕后策劃者可能抱有不為外人所知的其他目標,但就這類行動造成的客觀影響來看,更像一種以極端殘暴的形式傳達某種極端仇恨,犯罪分子與無辜群眾同歸于盡的絕望表達和現實表現的突出矛盾已經不可調和,且達到勢不兩立的程度。

3.恐怖分子為了實現或達到某種政治目的,往往也要考慮到各方面的可行性或不可行性因素,從籌措恐怖活動經費到日常行為組織管理、培訓、訓練和集體生活,從指定恐怖行動計劃到實施恐怖活動的程序與步驟,恐怖分子遵循的也是與平常人一樣或類似的行為與心理規律。[3]

三、航空恐怖主義犯罪的法律剖析

(一)國際公約法律規制

⒈《東京公約》。1963年在東京舉行了國際航空法會議,簽訂了第一個打擊危害國際航空安全非法行為的公約。該公約第1條規定,劫持航空器的行為是針對航空器內發生的各種犯罪或其他行為中的一種。公約第11條規定,非法劫持航空器的行為包括航空器內某人非法地用暴力或暴力威脅對飛行中的航空器進行干擾、劫持或非法控制這三種行為類型。發生劫持航空器的行為后,締約國有義務采取一切適當措施恢復或維護機長對航空器的控制,航空器降落地的締約國應準許機上乘客和機組人員盡快繼續其旅行,并將航空器和所載貨物交還給合法所有人。目前已有180多個國家加入該公約,我國于1978年11月14日交存加入書,1979年2月12日該公約對我國生效。

⒉《海牙公約》。因《東京公約》未對航空恐怖主義犯罪規定較為明確的懲治措施,1970年國際民用航空組織通過了《關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即《海牙公約》。公約規定,劫持航空器犯罪是指任何人在飛行中的航空器內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脅或任何其他方式劫持或控制該航空器,或企圖從事上述行為,或對從事或企圖從事上述行為的人予以協助的行為。主要表現為以不改變航向就殺死或實施恐怖爆炸行為。明確要求締約國對本公約規定的罪行給予嚴厲懲罰。目前,已有180多個國家加入該公約,我國于1980年9月10日加入該公約,同年10月10日對我國正式生效。

⒊《蒙特利爾公約》。該公約的目的在于通過國際合作,懲治那些從地面破壞航空運輸安全的恐怖犯罪行為。該公約規定,任何人如果非法地故意從事下列行為便構成犯罪。一是對飛行中的航空器內的人實施了危害該航空器安全的暴力行為。二是破壞使用中的航空器使其不能飛行或危及其飛行安全,或用任何方法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內放置一種將會破壞該航空器安全飛行的裝置物質。三是破壞航行設備或妨礙其工作,或轉遞虛假情報以危害飛行中的航空器安全。目前,已有180多個國家加入該公約,我國于1980年9月10日加入該公約,該公約于同年10月10日對我國生效。

⒋《北京公約》。2010年全球生效的《北京公約》也稱《制止與國際民用航空有關的非法行為的公約》。該公約主要規定:一是利用航空器造成死亡、人身傷害,或對財產、環境的嚴重破壞?!叭魏稳巳绻檬褂弥械暮娇掌髦荚谠斐伤劳?、嚴重人身傷害,或對財產、環境的嚴重破壞,該人即構成犯罪?!睉斒苄淌路商幜P。二是從使用中的航空器內釋放或排放任何生物武器、化學武器和核武器或炸藥性、放射性、或類似物質而其方式造成或可能造成死亡、嚴重人身傷害或對財產或環境的嚴重破壞。三是涵蓋了濫用航空器作為武器進行恐怖襲擊,利用生化核武器進行恐怖襲擊,在航空器上運輸生化核武器及采用“威脅”手段進行恐怖犯罪等新的犯罪行為類型。

(二)國內法律規制

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刑法專門針對涉及航空領域犯罪設立了相關罪名、犯罪行為和刑罰標準。一是破壞航空器罪,破壞航空器足以使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的。二是破壞航空設施罪,破壞航空機場、航道、燈塔、標志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的。三是劫持航空器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特別是致人重傷、死亡或使航空器遭受嚴重破壞的。四是暴力危害飛行安全罪,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的。以上涉及的航空領域犯罪雖未達到恐怖犯罪的構成要件,但其行為一旦上升到通過暴力、破壞等手段,制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財產,或者脅迫國家機關以實現其政治、意識形態等目的的重大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的主張和行為時,即可構成航空領域內的暴力恐怖犯罪案事件。

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該法于2016年1月1日施行,相關條文主要針對航空器反恐怖防控措施進行了安全防范的相關規定。第35條規定,對航空器、列車、船舶、城市軌道車輛、公共電汽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營運單位應當依照規定配備安保人員和相應設備、設施,加強安全檢查和保衛工作。第37條規定,飛行管制、民用航空、公安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空域、航空器和飛行活動管理,嚴密防范針對航空器或者利用飛行活動實施的恐怖活動等。

⒊《民用航空法》。該法規定包括: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對飛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的;聚眾擾亂民用機場秩序的;隱匿攜帶炸藥、雷管或者其他危險品乘坐民用航空器,或者以非危險物品名稱托運危險品的;傳播虛假信息危害航空安全的等等。該法是我國涉及民航的最高專門法律,已經施行了20年,該法對維護航空安全、防范和打擊各類航空犯罪、航空暴力恐怖犯罪行為等方面都收到良好效果。2013年,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了《關于依法嚴厲打擊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威脅民航飛行安全犯罪活動的通知》,對打擊傳播虛假暴恐信息危害航空安全行為進行了嚴格規范。

四、航空恐怖主義犯罪防范對策

(一)航空反恐情報工作

⒈情報歸口?!斗纯植乐髁x法》第43條規定:“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反恐怖主義情報信息搜集工作,對搜集的有關線索、人員、行動類情報信息,應當依照規定及時統一歸口報送國家反恐怖主義情報中心。地方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應當建立跨部門情報信息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反恐怖主義情報信息工作,對重要情報信息,及時向上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報告?!焙娇湛植劳{預警的首要前提條件是對恐怖威脅情報信息進行有效識別、篩選,以便及時發現有關民航恐怖襲擊事件的可疑行為。發現的可疑行為必須依靠于對恐怖組織行為軌跡、資金流向、活動規律、住所落腳點、主要關系人實施全面的監測。即通過甄別與研判廣泛搜集到的一切涉恐信息進行整合分析,從而掌握恐怖活動動態。

⒉情報預警?!斗纯植乐髁x法》第47條規定:“國家反恐怖主義情報中心、地方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以及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應當對有關情報信息進行篩查、研判、核查、監控,認為有發生恐怖事件危險,需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應對處置措施的,應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和單位,并可以根據情況發出預警。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通報做好安全防范、應對處置工作?!庇纱?,可以將恐怖活動威脅預警分為四個等級,依次為“輕度”“較嚴重”“嚴重”“極嚴重”,其中“嚴重”和“極嚴重”預示著航空恐怖犯罪活動隨時要發生。

3.情報搜集。航空反恐情報收集以關注人員異?;顒忧闆r為重點,全面搜集掌握“三股勢力”“IS”等境內外恐怖勢力企圖針對我飛機、機場等策劃、發動恐襲的預警性情報信息。此類情報主要包括:一是篩查涉恐重點人員;二是碰撞比對涉恐重點人員的活動軌跡;三是在通過特定重點區域滾動檢測,發現形跡可疑人員;四是配合偵察部門挖掘人員身份背景和活動軌跡;五是串并案分析來報線索,查明疑點,深挖擴線;六是落地查實線索中的虛擬身份和基礎信息;七是利用社會信息綜合資源篩查可疑人員;八是與各地公安機關協作核查。

(二)航空反恐特殊偵查手段

⒈公安機關應與機場合作規劃布建多方位、立體式的機場反恐“天網”系統。筆者通過調研發現,諸多機場現已布建的視頻系統存在以下隱患:受所處的地理環境限制,少數機場“死角”及其周邊地區無任何發射信號;視頻點位布局還不夠合理,部分視頻點位前端探頭的方位、朝向、角度、電力支持考慮還不夠周全,影響技術監控的成效和圖像視頻的清晰度判斷。對機場航站樓、候機大廳、安檢口、貨物檢查區和登機口等重點部位、機場外周邊重要區域視頻監控還存在盲點,整體布建設置及其隱蔽性有待優化與調整。[4]因此,機場公安機關應積極爭取屬地政府和電力、電信、網信等相關單位的配合與支持,高起點規劃、嚴標準建設、多渠道保障、秘密布控與安插,科學規劃機場視頻監控系統各種項目,優化視頻點位布局,綜合考慮布局走向、高低朝向、安裝取電等因素,統籌規劃建設。另外,要做好視頻監控安裝的秘密掩護措施。在航站樓重要區域,如值機臺、售票點、安檢口、登機口、自助銀行等地安裝隱蔽監控系統和報警裝置。安裝機場內部視頻監控可以充分借用電力設施設備、電線光纜、大型照明燈、消防報警裝置等固定裝置布設探頭。[5]

⒉對機場及其周邊實施特殊偵查手段。一方面,機場公安機關可以利用公共無線wifi賬號方式,掌握關注對象或重點人員目標手機活動軌跡,實時監控手機運行記錄。還可以在機場及其周圍建設有限的微蜂窩、熱點基站,讓機場區域內的通話都集中通過微蜂窩、熱點基站實現;同時結合現在的機場監控系統對微蜂窩、熱點基站實施網格化的布控。力爭全面掌握機場內可疑通話和上網記錄。另一方面,公安出入境部門要加大對出境回流關注人員和重點敏感人員的行為軌跡進行分析。特別是強化對出境到涉恐重點國家回流人員的盤查、詢問,同時還要通過技術手段分析研判可疑跡象,通過技偵手段嚴密管控危險物品流入源頭。

⒊加大機場周邊技術檢查力度。一方面,采取傳統人力和新型科技方式的技檢力度,嚴密防范境外分裂勢力對機場內部及其周邊實施暴恐活動??赏ㄟ^專門技術檢查手段,掃描郵政包裹、快遞的方式對境外航空運輸進入我國的可疑書籍、報刊、雜志進行技術性郵檢。另一方面,通過公安機關網安部門的技術分析和網信部門的技術檢查,加大對乘機人員筆記本電腦、移動存儲設備包含有涉疆、涉藏等敏感信息、互聯網盤、音視頻網站、聊天交友軟件的技術檢查工作,及時封堵和刪除傳播暴恐音視頻以及分裂思想等有害信息。同時,對機場及其周邊的上網信息數據等業務進行技術監控,對已掌握的重點關注人員及其線索,偵查部門可以通過其手機、郵箱、聊天介質進行集中技術控線,鎖定重點人員手機號碼和實名信息,搜集掌握有價值的情報線索。[6]

(三)航空部門開展的防控措施

⒈對人員的預先審查。在飛機起飛前對準備登機的人員實施嚴格的安全檢查,阻止可能對航班飛行安全和國家安全造成威脅的人員登機。人員預先安全審查是在航空旅客預訂購買機票后,對比旅客提供的身份證明信息,以便發現可能威脅航空安全的旅客并阻止其登機的審查過程。一方面,公安機關反恐怖和出入境管理部門預先設置可能威脅航空安全的重點關注人員所具有的基本特征,諸如違法犯罪前科等信息;然后再將身份信息錄入專門系統,由系統自動完成購票旅客信息同設定條件之間的比較、評估、篩選、初查,及時篩查出可能威脅航空安全的購票人員,再進行詳細、嚴格的安全檢查。另一方面,旅客預定并購買機票后,航空部門的承運人要第一時間對比旅客提供的身份背景信息,及時與公安機關列管的重點人員信息進行比對。如果購票旅客提供的身份信息與公安機關提供的重點關注對象的信息吻合,該旅客就應當被禁止出票和阻止登機,并及時通報公安機關查證,給出相關合理解釋。航空承運公司對購票旅客進行預先安全審查后,承運人還應將旅客身份、購票時間、航空路線等信息提交給公安機關相關部門,公安機關還要對旅客身份等信息進行登機前第二次預先審查。如果發現購票旅客屬涉恐重點關注人員,那么該旅客應當被拒絕登機,并給出法律上的合理解釋,依法開展進一步調查。[7]

⒉登機前的安全檢查?!斗纯植乐髁x法》第35條規定:“對航空器、列車、船舶、城市軌道車輛、公共電汽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營運單位應當依照規定配備安保人員和相應設備、設施,加強安全檢查和保衛工作?!钡?7條規定:“飛行管制、民用航空、公安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空域、航空器和飛行活動管理,嚴密防范針對航空器或者利用飛行活動實施的恐怖活動等?!币虼?,登機前航空部門主要針對旅客人身、隨身攜帶物和托運行李實施安全檢查,檢查乘客是否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器械武器、危險物品及液體等違禁物品。機場安保部門要對所有在預先安全審查中被認為可能對航空飛行安全造成潛在威脅的旅客進行機場附加的人身安全檢查;進入候機大廳前,所有旅客和工作人員必須通過金屬探測器和人工搜身的方式檢查,其隨身攜帶物品和穿著服飾都要經過X光和紅外線檢測,如果在檢測中發現任何異常,該旅客及其隨身攜帶物品還要再接受更進一步的詳細安全檢查,只有在人和物最終被確認不會對航班飛行安全造成威脅的情況下才能登機。同時,應在候機樓出入口設置防爆檢查點,配備爆炸物探測儀,防爆罐、防爆毯等工具。目前,除傳統的X光和金屬探測器檢查外,新型易燃易爆物品探測設備已經開始在美國使用,旅客通過這類探測端設備的時候,設備會自動提取旅客身邊的空氣立即開展爆炸性物品分析檢測實驗,即使是微量爆炸性物質也會被檢測出來。[8]

(四)針對低空飛行物的管制措施

⒈規范低空飛行物的法律管制。⑴對機場飛行區圍界控制。機場飛行區實施的是封閉管理,使之與公共活動區隔離的設施就是圍墻。圍墻主要防止人員、車輛以及低空飛行物隨意進入。大型機場一般要實施分區管制,因此,需要設置二次圍界對機場飛行區內的重要區域進行保護??植婪肿佑麑C場實施破壞,利用低空飛行的航空器遠程遙控,而主被動紅外線、主被動微波干擾、張力網線、電子圍欄、振動光纜等均可對飛行區圍墻附近的低空飛行物實施攔截或干擾。⑵加強重點區域的空防措施,特別是對機場道口、巡場路線、停機坪等地的戒備。對跑道兩邊圍界應設置向外開啟的應急出口,及時封堵攔截不明飛行物的進入。⑶開展摸底排查,切實摸清底數,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強地面治安管控。低空飛行物目標管控工作遵循“屬地管理、預防在先、制空于地”的原則,嚴格落實低空飛行物目標地面管控、偵察監測和先期處置工作。確保低空飛行物不出事、無意外,控制在地面,處置在起飛、升空前,確保禁飛期間不發生違規飛行活動,不發生利用低空飛行物從事恐怖襲擊、肇事肇禍、制造政治影響等案事件。[9]

2.評估風險。機場涉及一個國家的政治、軍事、經濟、科技、地理位置、交通、旅游等方方面面,其組織結構極為復雜,因此,須強化落實防控責任,健全評估機制。特別要針對近期國內外機場發生的襲擊事件和暴露出的安全隱患,機場等部門要積極組織開展空防安全隱患大排查工作,特別針對機場控制區的主要人流通道口進行防沖撞評估,第一時間安裝防控裝置,對控制區圍界的安防設施進行評估。要對主要干道周邊安全系數開展評估,對靠近機場外主干道的停機坪加裝防拋物圍網。對候機樓安檢區前端玻璃門進行加高封頂并開展可行性評估。對航站樓出發層進行客車??繒r間風險評估,禁止未載客車駛入航站樓出發層,對駛入航站樓出發層??肯驴蛙囕v限時???;對機場貨運通道兩側電線桿加裝攀爬刺圈。

⒊針對低空飛行物的防控措施。⑴強化對低空飛行物的安全監管。根據航空反恐的復雜性和嚴峻性,在空防安全大檢查基礎上,應重點針對發現的空防問題隱患進行監督整改;在針對航站樓及公共區域、商家、賓館、駐場單位、外來出租屋等重點區域進行治安檢查中,要重點檢查安全防范措施、治安防控力量等情況,切實消除安全隱患。⑵開展交通整治。積極爭取地方政府、上級、周邊交管部門的支持與配合,建立和完善針對低空飛行物實施破壞活動的應急預案;重點強化航站樓及其周邊的飛行物、無人機等飛行器的管控。⑶分析研判。發現低空飛行物活動時,要及時整合情報資源、及時分析研判、及時指揮調度,確保情指聯動、動態指揮、快速處置。特別要加強情報信息收集研判,利用公安網的情報系統和民航安保平臺及時搜集研判低空飛行物的信息,切實做到全面掌握,及時上報,及時處置。⑷抓好排查摸底。針對低空飛行物的生產、運輸、存儲、銷售、使用等各個環節,認真做好各種低空飛行物的排查摸底、登記造冊工作;對低空飛行物使用管理單位和具有制作、操縱、駕駛技能的人員進行登記備案;加強對非法入境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飄物的查緝工作;做好商場、集貿市場、流動攤點等銷售渠道及買售人(單位)登記備案工作。⑸嚴格管理。由機場公安機關會同轄區派出所與涉低空飛行物企業、組織和個人簽訂禁飛售責任書。要切實加強對廣場、空地、園林等適宜升放低空飛行物場所的日常訓練管控,防止有關協會、單位和個人違規升空飛行物。要強化對酒店和旅館業的監管,防止群眾在喜慶活動中違規使用空飄氣球、系留氣球等飛行物。⑹加大查處力度。各級治安部門要嚴厲打擊和查處未經批準私自生產、銷售低空飛行物的違法違規行為,嚴密監控重點區域、場所和重點人員,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違規放飛和操控行為予以嚴肅處理。[1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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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鵬.論民航領域恐怖犯罪的偵防對策[J].西南政法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

[3]顏寧.論航空恐怖活動犯罪的刑事法預防[J].雞西大學學報,2014,(06).

[4]林泉.航空恐怖主義犯罪的防范與控制[M].法律出版社,2015.97.

[5]尹生.擊落有恐怖襲擊嫌疑的外國民用航空器的合法性[J].法學,2013,(12).

[6]王吉美.反恐背景下美國國土安全的強化與困境-基于航空安全的視角[J].國際論壇,2011,(03).

[7]潘德;李正軍.航空集裝箱與“反恐”[J].國防科技,2010,(03).

[8]黃力華.從9.11恐怖襲擊事件看航空旅客運輸承運人責任[J].法學,2002,(10).

[9]劉昊陽.建立健全航空安保體系,遏制恐怖主義犯罪浪潮——“6.29”劫機事件警示[J].中國民用航空,2012,(08).

[10]宮曉東.視頻監控在偵查破案中的應用[J].公安教育,2014,(02).

(責任編輯:王秀艷)

作者:李恒

機場公安機關反恐對策論文 篇3:

無人機危害及恐怖行為反制對策研究

無人機存在巨大的潛在危害,已經成為恐怖主義新威脅。無人機恐怖主義行為具有隱蔽性、防范難等新特點。在我國反恐法對恐怖主義行為定義寬泛的背景下,意圖和事實上的危險性都可視為恐怖活動。需要建立跨部門的聯合防范管控機制,通過政府監管、行業自律與技術升級進行防范和反制,從源頭上規范無人機安全飛行。

近年來,隨著科技的迅猛發展,在直接用于軍事目的的軍用無人機外,民用領域各種各樣的無人機也如雨后春筍般紛紛問世,除作為航模玩具、航拍攝影工具等服務性、娛樂性商品外,無人機以飛行范圍廣、機動性強等特點,被廣泛用于公安、消防、農業、環保等領域從事信息數據采集和危險性、重復性的勞動。但由于對無人機的使用規范管控不力,無人機也容易被不法分子或間諜用作勘探、測繪、偷拍敏感地區,以及走私、投放危險物品的工具,而更為嚴重的是一旦被恐怖分子利用,就會變成極具破壞性的武器,給社會帶來災難性的后果。因此必須多措并舉,采用各種手段進行防范。

一、無人機潛在危害及恐怖行為界定

無人機本身不具有威脅他人安全的傾向,是否存在危害或作為恐怖主義威脅影響社會公共安全取決于無人機操控者的主觀意愿。無人機作為潛在危害及恐怖活動的載體,其危害和及其恐怖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由于操作控制不當或被不法分子利用帶來的危害

1.擾航:無人機擾航是最受社會關注、也是最常發生的問題。2017年2月2日、3日,昆明長水國際機場連續發現4起無人機非法飛行事件,造成多架次民航飛機避讓、延誤; 2017年4月14日,在成都雙流國際機場西跑道北側30公里處發現疑似無人駕駛航空器活動,3架航班繞行,地面航班等待5分鐘;17日,同樣在西跑道北側18公里處發現疑似無人駕駛航空器活動,導致多架域內航班空中等待,12架飛往成都的航班備降其他機場;18日,在西跑道北側3.7公里處及同側14.8公里處發現疑似無人駕駛航空器活動,導致22架飛往成都的航班備降其他機場,23架航班出港延誤;21日,在跑道旁發現一架綠色疑似無人駕駛航空器,導致13架航班備降、1架航班返航;下午,另一機組發現了一架紅色和一架紅白相間的疑似無人駕駛航空器,導致了19架航班備降、2架航班返航。四天合計共導致百余架次航班被迫備降或返航,超過萬名旅客受阻滯留機場,經濟損失以千萬元計,對旅客造成了巨大的生命安全威脅[]。

2.擾民、侵犯公民隱私:多旋翼無人機飛行時會發出較大噪聲,尤其在人口稠密的生活區、居民區會影響居民生活,具有攝像功能的無人機還會被居民視為侵犯隱私而引起強大反感,2017年5月23日綿陽一名無人機飛手在小區玩無人機就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

3.運輸、投放危險品:無人機的載物運輸功能可能成為新的走私途徑。2015年1月20日,一架攜帶冰毒的無人機從墨西哥邊境進入美國。2018年3月,深圳海關破獲一起特大走私案,不法分子利用無人機在深港陸地上空架設空中線纜實施小型物品走私。

4.間諜行為:利用無人機在涉密單位和敏感地區的勘探、測繪、偷拍,獲取重點領域國家秘密機密。2017年5月2日廣州一男子航拍某部隊營區的軍事設施,被廣州白云警方查獲;5月18日武漢兩名飛手航拍重點單位被公安局行政拘留。

5.撞擊危害:無人機在起飛降落階段或低空懸停時,與人、車輛、動物、電力設施等發生沖撞,造成直接和二次傷害;在高空飛行時也可與載人航天器和高層建筑物發生空中撞擊,同時在飛行時發生零部件高空脫落也極其危險。

6.衍生危害:無人機機體本身、電池、燃料及荷載等在非飛行狀態下也存在安全隱患。普通民用無人機續航時間短,消費級無人機續航時間一般在三十分鐘以內,因此常規配備三塊鋰電池。鋰電池的存放過程中遇高溫極易出現自燃、爆炸等危險情況。

(二)被恐怖分子用來實施恐怖活動

恐怖組織利用無人機進行恐怖襲擊的行為無異是恐怖活動。極端恐怖組織“伊斯蘭國”成員曾在多旋翼無人駕駛飛行器上裝載爆炸物或榴彈,襲擊伊拉克政府軍,后者發現較難擊落這種小型飛行器;也門胡塞武裝2019年1月用這種方法襲擊政府軍閱兵隊伍,至少7人死亡。2019年4月21日斯里蘭卡遭連環爆炸襲擊,死傷慘重,全國進入緊急狀態,斯里蘭卡民航局25日禁止固定翼和多旋翼無人駕駛飛行器飛行,緣由是安全形勢嚴峻。除禁飛,斯里蘭卡民航局同時暫停向商家發放無人機銷售許可。這也是一個政府官方認為無人機可能支持恐怖主義行為或恐怖活動的案例。

出于某種政治上或其他意識層面的訴求,一些無人機行為雖客觀上未造成實質損害,但是也達到制造恐怖效應的效果,無疑也應視為恐怖主義。如:2014年9月在德國基督教民主黨的競選活動上,Parrot AR無人機墜落在總統默克爾面前,該無人機由德國海盜黨成員操控,以抗議政府監控。2012年,一名馬薩諸塞州男子因試圖使用噴氣動力模型飛機襲擊五角大樓和國會大廈而被判處17年徒刑。2015年1月26日一架無人機墜毀在白宮草坪上。2016年4月,為抗議日本政府重啟核電站計劃,有人操控一架有核污染標志、裝有福島放射物的無人機,降落在首相官邸房頂,無人機攜帶裝有液體的飲料瓶,警方隨后在液體中檢測出微量放射性銫134和放射性銫137。2018年8月4日委內瑞拉總統馬杜羅在首都加拉加斯出席國民衛隊建軍81周年閱兵式時,遭遇無人機炸彈襲擊所幸未受傷。但在期間近百名士兵四散逃生過程中,造成至少7人受傷。

我國反恐法中規定恐怖活動,是指恐怖主義性質的下列行為: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公共設施損壞、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活動的;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或者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的物品,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的服飾、標志的;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的;為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實施恐怖活動或者恐怖活動培訓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其他恐怖活動??梢钥闯錾鲜鑫宸N行為范圍較廣,無論是造成實質后果還是只停留在主觀意圖,無論是直接參與還是提供支持、宣傳都被認定為恐怖活動,尤其是“其他恐怖活動”,為“可能出現的新形式、途徑方法的恐怖主義性質行為也是恐怖活動”預留出了解釋空間。因此,筆者認為類似無人機在人員密集區制造騷亂恐慌的行為雖然沒有造成實質性后果,但也影響社會秩序造成了混亂;或者針對特殊、重要人物、場所的試探性攻擊,即使沒有得逞也可以與恐怖活動相聯系,依據其動機、手段、結果嚴重程度等,認定為恐怖活動并依照反恐法進行處罰。

綜上所述,無人機在為人類生活帶來巨大便利的同時,也存在許多潛在的危害,特別是容易被不法和恐怖分子利用。有學者從理論上分析認為,不能絕對的說操縱無人機制造混亂、恐嚇、襲擊就是恐怖主義行為,但可以說這些行為符合恐怖主義的某些特征。因而,認為無人機是恐怖主義的新威脅,必須引導規范與嚴格管制、反制并重。

二、無人機危害及實施恐怖行為的特點

無人機危害和實施恐怖行為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遠程操控,隱蔽性強

無人機具有超視距靈活遙控,超障礙精準打擊,襲擊后易于迅速逃脫等特點??植婪肿涌梢栽诎踩块T的監控范圍之外遠程操控無人機,而且即是墜毀被俘獲也難以追溯其來源。已經發生數起的民用無人機在機場凈空黑飛事件證實,對無人機的操縱者難以進行有效的實時定位,這使得不法和恐怖分子的覺得隱蔽性更強,被發現和遭遇報復打擊的難度增大,客觀上降低了其犯罪的恐懼心理,同時也增加了安全部門的打擊難度。

(二)成本低廉,費效比高

盡管消費級無人機對于普通愛好者來說已經算貴重品,但作為危險武器對不法和恐怖分子來說,無論是從獲得渠道還是費用來說都是相對經濟的。由于其低廉的價格,一方面可不計成本,不考慮重復使用,而將其作為一次性自殺式武器,從而進一步增加了防范的難度。同時另一方面又可通過“量變”達到“質變”,即采用集群攻擊實現突防;如: 2018年6月30日在俄羅斯駐敘利亞赫梅米姆空軍基地上空,出現了大批不明身份的、企圖攻擊俄軍基地的無人機,這是2018年1月以來,由無人機對俄軍駐敘基地發起的第4次襲擊。據俄軍判斷,這些無人機均為民用無人機[1]。還有,為檢驗無人機集群控制技術及應對集群無人機威脅的能力,2019年5月10日美陸軍在“歐文堡”訓練中心進行了無人機集群演練,但由于目標數量實在太多,遠遠超過防空雷達目標處理能力。而用現有的導彈攻擊這些無人機效費比太低。對于這樣的情況,基地司令甚至認為根本無法攔截。

(三)手段多樣,難以防范

除空中管制規范不完善、人為操作不當帶來的危害外,民用無人機恐襲威脅分為操控無人機接近并撞擊目標,通過捆綁爆炸物以增加威力的自殺式襲擊、投擲爆炸物和釋放有害物質三種。蘭德公司研究認為恐怖分子利用無人機可能使用三種襲擊方式:直接攻擊、間接攻擊和空中撒播(生化、輻射用武器或某種危險品)[2]。消費級無人機具有飛行高度低、巡航速度慢、體積小等特點,雷達監測系統難以識別,通常只能通過肉眼和監測設備識別。無人機蜂群被認為是與太空戰、衛星反衛星、混合戰爭、網絡空間站并列的未來戰爭的主要形式之一。國外無人機公司在政府軍方支持下更是致力研發作為武器裝備用的無人機,技術手段日趨多樣。2017年11月無人機公司StratoEnergytics發布了一個微型無人機武器Stinger,它不過手掌大小,自帶小型炸彈,搭載EyeFire目標識別系統,可以識別目標人臉并迅速予以“爆頭”,一擊斃命,能夠真正讓人措手不及、防不勝防。

三、無人機危害及恐怖主義行為的防范和反制

無人機的巨大潛在危害和顯露出的恐怖行為特征,使加強其防范和反制對策研究顯得刻不容緩。必須從技術和管理等多方面入手,研究制定有效的防范和反制措施,確保把無人機危害及恐怖行為扼殺在萌芽狀態。

(一)技術手段升級

無人機是高技術產品,因此可首先考慮從源頭上采取技術手段消除其可能帶來的隱患和危害。一是由廠商限制飛行參數。如,設置無人機廣播式自動相關監視預警系統(ADS-B),將民航與空管系統間成熟運用的ADS-B系統和其他預警避讓技術運用到民用無人機制造商,通過地理電子圍欄技術在出廠前設置禁飛區和限飛區,使無人機通過衛星定位模塊強制規避危險區域飛行。二是采用技術手段提升無人機性能與安全性。如,通過升級無人機動力系統來降低噪聲、延長續航時間,使其減少因電量不足造成的失控行為;升級飛行控制系統的傳感避障等技術,以減少其直接撞擊創傷或撞擊后失控墜落造成的危險后果。三是研制反無人機安全系統。利用先進技術研制對非法入侵無人機進行管控的防御系統。如,美國陸軍去年研發了低空慢速無人機綜合防御系統(MLIDS)。

(二)推進無人機標準化

無人機行業內按照技術特征可分為固定翼無人機、多旋翼無人機、無人直升機、復合翼無人機、傘翼無人機、撲翼(仿生)無人機、無人飛艇等。依據應用領域將無人機分為消費級無人機和工業級無人機,這兩者均屬于民用范疇。消費級無人機是直接面向于消費者的服務、娛樂用產品,主要功能是航拍。工業級(行業性)無人機針對特殊行業制造,對載重量、續航時間等技術性能和抗干擾性、安全性等要求更高,可以進行特殊環境作業的無人機。用于恐怖襲擊的無人機行為多數是恐怖分子使用消費級無人機或改裝后的消費級無人機,在國內電商可以輕易購買到用于噴灑的農用無人機,極易被用于?;窋U散;此外十萬元以內載重大續航長的工業級無人機也可以進行非實名制購買,這些大型無人機如果被恐怖分子利用能夠造成巨大破壞,必須需引起安全部門警惕。

2017年6月,工信部聯合多部門發布了《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標準體系建設指南(2017-2018年版)》,確立了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標準體系“三步走”建設發展路徑。2017年11月,民航局發布《無人機圍欄》和《無人機云系統接口數據規范》兩部行業標準,首次明確了無人機圍欄的范圍、構型、數據結構、性能要求和測試要求。2018年1月由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委托工信部和民航局頒布了《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將無人機分為民用無人機和國家無人機,其中國家無人機是民用航空活動之外的無人機,包括執行軍事、海關、警察等飛行任務的無人機。并根據大小、質量及速度要求分為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和大型無人機。這一分類避免了傳統對軍用無人機和民用無人機的簡單劃分,因為隨著以DGI大疆創新、北美3D Robotics、法國Parrot派諾特、德國AscTec為代表的民用無人機品牌產品更多對接警務、能源、消防、農業、環保部門的業務,以及軍用民用技術的相互轉換,功能、用途以及服務對象模糊化,軍用民用的簡單二分法已經不具科學性。筆者認為《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中的國家無人機和民用無人機都指向提供公共產品、服務于政府公共事務的無人機,民用無人機中植保消防等用途也是出于國家利益的保障,但沒有對私人用途無人機進行重點關注。因此在安全領域,應以無人機使用者身份及使用目的為依據設立新的分類標準以進行監管。

(三)完善相關法律規定

國內無人機飛行安全規范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至少有十幾部,包括《輕小型民用無人機飛行數據報送及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性飛行活動管理辦法》《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空中交通管理辦法》《無人駕駛航天器系統作業飛行技術規范》等。從立法主體來看,主要為代表軍方的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中國民用航空局和針對擾航行為的各機場的規定管理辦法三類。此外還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等通用法律法規約束。

根據無人機違法的判例來看,公安部門是執法主體,主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民航公安行政處罰裁量標準》進行處罰。之后,2017年1月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公開征求意見稿)》新增第46條對違反國家規定在低空飛行無人機、動力傘、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運動器材,或者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升空物體的,作出了明確處罰規定。此外,各級政府在都在地區重大集會活動時出臺臨時性管制通告,如北京市公安局在兩會和國際論壇會議期間發布了加強“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2017年5月10日、12日公安部和民航局,分別召開了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專項整治工作會議,之后各地陸續出臺了禁飛政策,對違法飛行的無人機愛好者進行嚴抓嚴打。由于現有法律法規制定的主體多元,加之立法的權限范圍不夠清晰,不同主體出于自己利益考慮在立法權限上出現重復甚至沖突,影響立法進程。應統合各方力量開展廣泛調研,針對無人機危險飛行行為及其危害進行科學立法。

(四)加強消費者教育和行業自律

在我國普遍存在把無人機作為禮品或獎品轉贈他人的現象,造成即使在銷售渠道進行實名登記也無法對無人機的具體使用者進行追溯。盡管大疆無人機第一次使用前需要到各地網點登記激活并簡單教授操作方法,但也有大多數品牌的簡易無人機并沒有對使用者進行實名登記。因此,必須加強對消費者的教育,引導他們加強自律,自覺學習和熟練掌握安全飛行技能,自覺提高安全飛行意識,自覺遵守規定不在禁飛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車站、商圈、公園、大型活動場所、展覽館、學校、醫院、居民小區等人員密集場所,重要軍事、政治、經濟目標上空和強制區(監獄、戒毒場所)等地飛行。無人機行業生產者應努力提高產品安全性,推廣安全飛行指南。銷售者應知法守法嚴格做好審核登記工作,做到對產品去向能夠隨時追溯可查。相關部門應在推廣和促進無人機行業健康發展方面主動作為,如開放更多無人機飛行示范區域,引導消費者進行安全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普通消費者因為安全意識淡薄而無意中做出危險的行為。

(五)高度重視對無人機恐怖行為的管控

美國各個安全部門都認為:無人機恐怖主義是一種“迫在眉睫”的威脅。美國聯邦調查局對犯罪和恐怖分子無人機的擔憂日益增加,認為伊斯蘭國和基地組織在襲擊中使用無人機的企圖“反復而專注”。2018年,聯邦調查局局長克里斯托弗·雷(Christopher Wray)的公開言論中反復提到無人機威脅,“民用無人機構成了‘穩步升級的威脅’,因為恐怖分子,犯罪集團或販毒集團可能會利用這些設備在美國進行攻擊”“恐怖組織可以很容易地輸出他們的戰場經驗,使用武器化的無人機”。鑒于此不同涉及反恐的部門已達成共識,力求加強交流協商,強化應對無人機恐怖主義的措施。比較明顯的例證是,對開放空域掌握絕對控制權的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曾計劃在2016年底前出臺放寬航空器飛行的框架,聯邦調查局和國土安全部提出擔憂后該計劃立即終止。同時美國政府正在制定法規,要求大多數無人機實時通告身份和位置,以便有關部門對其進行跟蹤。美國國土安全部2018年6月敦促國會批準新的反無人機立法,再次努力打擊可能威脅無人機的使用。擬議中的立法將賦予美國聯邦政府新的權力“禁用或銷毀”被認為“有威脅”的任何無人機。據報道,美國執法部門和國土安全機構已獲得了監管無人機通信的法定權力,特朗普總統也簽署了一項制定反無人機措施的航空政策法案 []。

在我國,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反恐工作,參與反恐實務的部門有軍隊、國安、公安、武警等。各部門亟需打破信息壁壘,建立交流合作機制、建立情報共享機制。樹立危機意識,以前瞻性、開拓性視野,將成為恐怖主義新形式的無人機恐怖主義行為列為重點防范對象。加強裝備革新、技術創新,研發出更具安全性的無人機安全系統。加強政府部門、無人機生產經銷商、無人機消費者之間的積極聯動,促進無人機行業的健康發展。同時應尤其關注不同領域潛在的安全風險的重疊與演化,無論是恐怖活動,還是危害社會治安的活動、刑事犯罪都應該一視同仁,從規范無人機安全飛行的源頭防范開始做起。

四、結語

當前隨著無人機技術的飛速發展和無人機使用的普及,無人機事故引發的危害和安全威脅越來越多;恐怖分子也可以通過輕松獲得的無人機進行恐怖活動,造成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等惡劣影響和后果。同時,恐怖主義形式不斷更新,技術手段更加高明,反恐形勢愈加嚴峻。我國有關部門應意識到防范無人機恐怖主義的緊迫性,加強交流合作和信息共享。尤其是必須認識到,僅僅在反恐層面監管無人機是不完善的,而應將無人機行為納入恐怖主義與反恐視野下進行全方位的監管和防范,在影響國家社會發展、公民自由生活的各個領域,警惕無人機帶來的安全威脅。政府、生產者、銷售者、消費者、使用者等多主體均應以規范無人機安全飛行為出發點,健全法律保障、制度保障,自覺自律、監督與預警相結合,共同努力促進無人機行業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崔文豹,裴本超,楊竣,李志.防范利用民用無人機實施暴恐活動對策研究[J] .武警學院學報,2018(12):77-80.

[2] 王群.警惕民用無人機空襲威脅[N].解放軍報,2018-7-20.

(作者簡介:趙時輪,國際關系學院國家安全學碩士。研究方向:國家安全學、恐怖主義理論、情報學等。)

作者:趙時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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