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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讀書推薦

2022-08-13

第一篇:重返狼群讀書推薦

重返狼群讀書筆記

我非常喜歡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書,讀了四遍。書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雙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媽”李微宜共度了9個月的艱苦生活,終于重返狼群。沒有人能夠想象狼媽訓狼法的風險有多大?用“九死一生”來形容十分形象,養活一只小狼十分艱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實上小狼格林經歷了不下十幾次的死里逃生,就連狼女自己也多次與死神擦肩而過。最讓我深深感動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脅下,狼媽李微宜任然咬緊牙關,沒有退縮,沒有心軟。她甚至為了小狼能夠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為狼群聚餐時的“一道主菜”的精神準備。李微宜不僅膽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帶著只有3個月大的格林來到獒場,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敵啊!然而狼媽不惜幾次冒著小狼命喪獒牙的危險,使小狼格林學會了察言觀色,尋找保護傘,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這些努力小

看完這本書我沉默了許久,我心里想為什么這么多人對某種動物有偏見呢?難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貍都是反面角色,他們難道就應該被別人視為不仁不義者,白眼狼,狼狽為奸嗎?有些人說狼殘忍總是吃一些可愛的小動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難道不吃肉,只會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嗎?有些人說狼殘忍,但他們不想一想活剝狼皮更加殘忍。所以請大家不要對任何動物有偏見,跟不要傷害動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見一個男人的皮包上掛著一條棕色狼尾巴!這尾巴在風中一搖一擺好像在說:“可惡的人,你們竟把我們的尾巴給拔下來當裝飾!”我在遠處還偶然聽到那個男人笑著對朋友說:“我最愛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這狼尾巴,多好看。”聽到這話我心里頓時我冒三丈,你就是這樣愛狼的嗎?你什么時候從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難到不知道它們是多么痛苦嗎?你愛它就是用它的皮當裝飾的嗎?你難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記得還有一次,我在電視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員在唱齊秦的歌《狼》之間她身上披著一身狼皮,嘴里唱著“我是一匹來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這非常殘忍嗎?為了收益高,為了更漂亮,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還不如唱我是一個殘忍的人呢!

好了說到這里我請大家不要對狼,或一些名聲不好的動物有偏見,它們也許是被逼的才吃可愛的動物,它們又也許自己天生聰明而被別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傷害他們,他們的皮毛也許真的十分漂亮美麗,也許真的十分溫暖舒適,可這也是屬于它們的,請不要為此去殘忍的殺害它們,我們都要做個有愛心的人,擁有一顆愛護動物的心。

無論性別、種族、貴賤、貧富„„每個人都有他的尊嚴。也許因為生活的不同,人們會在許多地方遇到坎坷和磨難,但是,只要認真面對生活,努力過好每一天,那么,在平凡的世界里,也會有不平凡的的人生。()這就是我讀完<平凡的世界>后最大的體會。當初是我閑暇時打算以此書打消時光的,然而這部書卻以非凡的魅力打動了我,吸引著我如饑似渴地讀了下去,并且一口氣把它讀完了(兩天內)。唇齒留香,讀完后的我精神上從未有過如此的充實,書中的人物一個又一個地不斷在我腦海中浮現„„雖然書中所刻畫的年代與我們的時代有了一段距離,然而,她與我們的生活是那么息息相關,意義是那么重大,可以毫不夸張地說,這是我許久沒有遇到過的好書。那她為何如此有著巨大的吸引力呢?我想不外乎兩個字——真實。 “只有不喪失普通勞動者的感覺,我們才有可能把握社會歷史進程的主流,才有可能創造出真正有價值的藝術品。”這是作者路遙的原話。我想,沒有認認真真體會過勞動的人是讀不懂這句話的。什么是勞動?勞動就是熱愛生活,就是創造幸福的過程。孫少安、孫少平兄弟倆,金波、田曉霞„„哪一個不是通過勞動體驗到了創造的幸福?我總覺得這本書是為勞動者而寫的,因為沒有哪幾本書是像這樣長篇大論歌頌勞動者的。尤其是對那些底層的勞動者們進行了濃墨重彩的刻畫,努力奮斗、執著追求幸福的孫少平,不甘人后、勤勞致富的孫少安,一心追尋理想愛情的金波„„如果你用心去讀了,你會發現,他們也許就在你的身旁。 路遙把六年的時間用在了這本書上,寫了十年間社會歷史的動蕩變遷,并成功刻畫了在此歷史過程中各個人物的變化和人與人之間的錯綜復雜的關系。 小說第一條線索是在我們國家政治生活的動蕩下,各個時期給農村生活帶來的變化,也描寫了人物復雜的心理活動和變化。文革的狂熱,給農村帶來了災難;改革的春風給農村帶來了希望。 各個人物都在改革的潮流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惡成了善,善變得更善,文中始終洋溢著作者對生活的積極態度,高唱著主旋律。 由于作者的生活體驗的時間長與體驗的真實,因此人物都是非常有血有肉。其中有幾個人物給我影響最深刻,也從心里打動了我。 孫少安是孫玉厚家的長子,雖然是中學畢業,但是家境的貧寒讓他過早地踏上了社會,與父親一起維持一家人的生計,成了家庭的主心骨。他干活是一把好手,所以成了生產隊長,而且是有名的一隊隊長。也因為家境的限制,他忍痛放棄了田潤葉對他的感情,娶了一位樸實的山西姑娘。 因為窮,許多人看不起他們,但是生活的艱辛使他逐漸成熟起來,也使他不斷想方設法地努力去改變自己的生活條件。辦起窯廠燒磚,在經歷了不少苦難后,他終于成了村里最先富起來的農民,讓別人對他刮目相看。雖然有他思想的局限性,但是這樣的人物無疑是農村改革中的先進代表,是真實的。 他的弟弟孫少平是個有志青年,高中畢業后,也是因為家境的貧寒放棄了考大學的機會,踏上了社會。他為人家打短工,由于肯吃苦,差點成了人家的上門女婿;他又到城里打工并贏得了同學田曉霞的一段愛情;他后來又光榮地當上了煤礦工人,當上了工段長,成了模范。生活沒有壓垮他,反而磨練了他,使他不斷成熟起來變成了一個真正的男子漢! 田曉霞的父親雖然是省委書記,但田曉霞沒有躺在陽光下,而是通過自己努力成為了一位光榮的記者,并最終在一次搶險中殉職。她是一位偉大的女性,她對孫少平的愛情可以說是轟轟烈烈,雖然他們之間的地位懸殊如此巨大。 „„ 這些可歌可泣的勞動者們就是在路遙筆下顯得豐滿而又光彩照人。同時,活生生的不僅是他們的人,更還有他們的精神:直面生活,熱愛生活,不斷追求自己的幸福。而生活也沒有欺騙他們。從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我們民族的希望。他們才是生活的強者,是我們這個社會的脊梁!魯迅先生說得好,人是需要一點精神的,把這個精神用在我們的工作中,那么何愁事不成?面對挫折,面對困難,我們要的不是退縮,而是奮進!人生來不是為被打敗而生的。轟轟烈烈的只是少數,社會更多的是需要我們這樣默默無聞的勞動者。 人可以貧窮,因為我們有時無法選擇;人可以地位卑微,因為我們也曾經努力過;人也可以動搖,因為我們無法避免受傷。但是人決不能沒有精神!因為我們也有自己的追求。人生一世,草木一春。作為我而言,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大學生,但是我的崗位決定了我不能虛度年華,因為我們面對的是國家的未來與希望。我們有這個責任指引他們前進,導向他們理想的生活。 國家需要精英,但是更多需要的是平凡的人們,因為社會需要他們來支撐,他們才是社會的中流砥柱。在平凡的世界里,開創不平凡的的人生,這正是我們應取的人生態度。

《道士塔》不知道這是第幾次讀這篇《道士塔》了。每次的感覺卻都是相同的,凝成那三個字:“我好恨!”恨愚昧無知、愚蠢透頂的王道士;恨數不清的貪官污吏,把珍貴的文物隨意糟蹋;恨斯坦丁、伯希和、吉川小一郎„„他們盡情地、冠冕堂皇地把書卷、畫像、雕塑掠走;我甚至恨石窟的建造者,你們為什么不把密室得再隱蔽些、再牢固些,讓文物過一百年再重見天日,讓我國的研究者們好好地鉆研。

但無論如何,那滿滿實實的一洞古物,已絕不再全屬中國了。屬于中國的,只有高價買回的微縮膠卷。?中學語文教學資源網—語文論壇《道士塔》在寫作手法上也極為優秀,諷刺、反語恰到好處,抒發感情時噴薄有力。一聲憨厚的笑、一具無知的身軀、一方慘白的石屋、一縷尖銳的炊煙、一支載著一個文明古國文化的車隊、一抹凄艷的晚霞、一片顫抖的清單,還有一群為了敦煌文獻傾入一生心血的專家。?或許是想和王道士有個鮮明的對比,樂樽和尚僅僅因為那一道金光燦爛,就要筑窟造像,而且過了千百年,這里真的成了佛教圣地,或者說文化勝地。各朝各代的文化精華都肆意在一樽樽精美的塑像上,于是匯成了色彩的長河、歷史的長河。再于是就散成了一種聚會、一種感召、一種狂歡、一種釋放、一種儀式、一種超越宗教的宗教。

而現在在莫高窟,成千上萬的游客是否只把莫高窟當成一處名勝、一處由前人開鑿后人欣賞的藝術殿堂,然后就輕飄飄地走過那10華里,絲毫不覺得勞累,對于歷朝歷代沉重的文化視而不見,那么就把那些石像當成泥土堆好了。

《陽關雪》,“文人的魔力,竟能把偌大一個世界的生僻角落,變成人人心中的故鄉。他們褪色的青衫里,究竟藏著什么法術呢?”其實哪有什么法術,如果一定要說個答案,那我看兩字足矣:文化。這是人們對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的崇敬的表現。

那一座坍了大半的土墩,若不是因為王維瀟灑地揮筆寫下了《渭城曲》,說不定早已溶解在時間里,無影無蹤了。也就是因為這一曲渭城,才使無數文人迎著寒雪烈日,來尋找土墩,尋找那個千年前穿過陽關的人,尋找千年后仍持之以恒卻不得不失落的唐朝文化。 這便是大唐,能包含一切美與丑、繁榮與衰敗。所以有了唐朝詩人的灑脫、肆意。但可惜唐朝是會結束的,于是經歷了五代的紛亂后,一切全變了。

“風雨天一閣”的藏書令人稱奇。在這里我知道了天一閣是一個藏書樓,但實際上它已經成為一種極端艱難、又極端悲愴的文化奇跡,范欽一生的心血需要他的子孫后代們用無私和奉獻來延續,需要他們有人義無返顧、別無他求地承擔起這艱苦的藏書事業,要么只能讓一切都隨自己的生命煙消云散,這本身就是對文化遺產的一種捍衛,這不由得不讓我們對此蒼老的屋宇和庭園倍加注目了。

在余秋雨“西湖夢”一文中使我更加深刻地了解了西湖另外一個不被我所知的一面,林和靖這位以梅為妻、以鶴為子隱居孤山二十年,遠避官場與市囂看透一切的機智、狡黠的文人,一句“流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的千古絕唱,然而,春去秋來,梅凋鶴老,剩下一堆梅瓣、鶴羽、象書簽一般,夾在民族精神的史冊上。

從他的“上海人”一文中,讓我們更加佩服他的生活和文化閱歷,他用大量的篇幅從各方面描寫了上海人,尖銳地刻畫了上海人的那種無法自拔、中國近代史開始以來的最尷尬的一群,并引人思考撞出這種上海文明的契機。上海人、上海人的生活環境、上海的地理優勢是各具特色。上海文明,首先是一種精神文化的特征,而對實際效益的精神估算卻又是另一心理品性,還有就是發端于國際交往、歷史的開放型文化追求,他們已經傾聽過來自黃土高原的悲愴壯歌,也已經領略過來自南疆海濱的輕快步履,將整個城市陷入思索之中,繼而又很深刻地指出如果要繼寫上海新歷史,關鍵是重朔新的上海人,“如果人們能夠從地理、空間上發現時間的意義,那就不難理解:失落了上海的中國,他就失落了一個時代;失落了上海文明,是全民族的悲哀”。X從那篇《五城記》,我更加了解了背靠一條黃河、腳踏一個宋代的開封和《清明上河圖》;只需六朝金粉就足以垂名千古的《石頭城》南京,何況它還有明清兩代的政治大潮,還有近代和現代的殷殷血火,展望氣可吞天的未來;還有群山密布的西南邊躲藏著一個“怕不辣”的成都,中國歷史文化的豐盈偏倉,茶館小吃與歷史一起細細咀嚼品嘗,等待著從深厚走向寬廣;風韻濃厚與清甜,座落在黃河上游邊的狹長古城,有著令人難以忘懷的牛肉面與白蘭瓜,也在蘭州民風中回蕩,我們穿越千年無奈的高原時也會浮起一絲自豪;最后說的是廣州的花市,不管潮漲潮退、云起云落,始終悠悠然地把慶祝打扮得最為誠實、最為透徹,這些都讓我耳目一新,久久不忍合上我的書頁。

作品是作者以一個文化人的身份,站到時代的角度上,發現生活和挖掘文化的極點!最大限度地批判了民族文化的微軟之處,我覺得現在的作品很多都難以做到這一點了!這是我們應該借鑒的地方,我一直認為作品的作用就是要讓讀者看到自己的意圖和真實所在!在這部作品真的把那些都淋漓盡致地表現出來!不愧為文學的經典!

經歷了生活的磨難與心靈的掙扎,作者運用沉重的筆調闡釋演繹了生命之歌。如歌如泣,如怨如訴,讓人蕩氣回腸,讀后久久回味不已。 文章的細膩,感覺的獨特,也讓人佩服之至。

作者憑借山水風物以尋求文化靈魂和人生秘諦,探索中國文化的歷史命運和中國文人的人格構成。

這部《文化苦旅》的三十七篇文章文字優美,見解獨到,是一部能讓人眼前一亮的好書。它記錄了大半個中國的人文故里、風土淵源,從莫高窟到江南小鎮,從唐朝走到宋代,涉足當今,縱橫交錯,在這里我知道了好多好多的“人文山水”領略了博大精深的中國人文。

通讀完了這部“文化苦旅”,才真的有些了解到其中的一些文化淵源,關鍵詞也就落在了這個“苦”字上,用余秋雨自己的話說:“我發現我特別想去的地方總是和古代文化和人文留下較深腳印的所在,說明我的心底的山水并不完全是自然的山水而是一種人文山水,是中國歷史文化的悠久魅力和它對我的長期熏染造成的。要擺脫也擺脫不了。每到一個地方,總有一種沉重的歷史氣壓罩住我的全身,使我無端地感動、無端的喟嘆,常常像傻瓜一樣木然佇立,一會兒滿腦章句,一會兒滿腦空白”,這種文化內涵的奔瀉便有了“寫文章的沖動”,只是“沒料到的是我本為追回自身的青春活力而出游,而一落筆卻比過去寫的任何文章都顯得蒼老”,“我就是這樣邊走邊想,走得又黑又瘦,讓唐朝的煙塵宋朝的風洗去了最后一點少年英氣,疲憊地伏在旅舍的小桌子涂涂抹抹„„”

從余秋雨的書我們能夠讀出他的人,他的文筆、睿智和探求人文的足跡都讓我望塵莫及??嗦?,不僅僅在人文。在我們的人生道路上處處都要有這種勇于探求的精神,我們行走在苦旅中。

第二篇:讀《重返狼群》有感

最近,我讀了李微漪寫的《重返狼群》。

由于人類的捕殺,僅出生5天的小狼就成了奄奄一息的孤兒。出于熱愛動物,李微漪將它救活并帶回城市收養,起名為“格林”。隨著格林狼性的顯現以及城市環境的特殊,她毅然將它帶回它的出生地——若爾蓋草原,開始了野化格林的生活„„以至歷盡艱辛尋找狼群,最終格林得以重返,回歸狼群。

李微漪生病了,格林對她日夜堅守以及奉獻它摯愛的存糧給她,表達了格林對她的愛。遇到險情,彼此舍命共患難。掌心與爪心相貼,讀懂彼此的心。大雪封山,斷糧的艱難時期,格林把自己的存糧與李微漪一起分享。格林回歸狼群后,與李微漪的重逢,彼此眼神中的依戀與不舍,演繹著這異類間的母子情,是我熱淚盈眶。

狼,它們十分崇尚自由。書中的格林就是為自由而生,不惜把自己的爪子磨破,也不讓李微漪牽著它。

讀完這本書,徹底顛覆了我對狼的認識:兇殘狠毒、忘恩負義、狼心狗肺、狼狽為奸、狼子野心„„這本書,也徹底顛覆了我對動畫片里“灰太狼”的認識。我認為,這部動畫片,真正的侮辱了狼的精神和狼的信念!

我十分敬佩狼的精神:自由獨立、頑強斗爭、勇敢進取„„我要向狼學習,在今后的學習生活中,有一份“狼性”。這樣,我一定會變得更好、更堅強。

讀完這本書,使我受益匪淺,這也使我產生了對狼的敬佩與愛慕。 狼是我們人類的朋友!

田暢

第三篇:讀《重返狼群》有感

“狼女”四川女孩李薇漪,“狼女”的由來是源自于他養的一頭名叫格林的狼,而書籍《重返狼群》則記述了她自己在若爾蓋草原偶然拯救了一只出生近五天的小狼崽,從此與狼一起生活的酸甜苦辣,最后成功放歸狼崽的故事。

以前讀《狼圖騰》,感覺這是一部驚世之作,狼的智慧讓我由衷的折服。然而,在我讀完《重返狼群》之后,他有給我的另一種震撼,讓狼的兇殘、狡猾在我心中當然無存?!独菆D騰》的作者姜戎在為本書寫的序中說到:本書給與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是啊,確實是這樣的精神洗禮。

讀這本書,我是在一陣哭、一陣笑、一陣佩服、一陣憤怒中度過的。當格林受傷的時候,我很擔心和哭泣;當看到他那狡猾的手段是我又激動的大笑;當看到他的那種為自由也可犧牲自我,為同伴,不惜受傷的精神時,我又由衷的佩服;當看到那些可惡的偷獵人時,我又特別的憤怒。一本書,讓我感到了深深地不安,也讓我深深的期盼,不知道現在格林過的怎么樣了?他會不會被欺負?會不會打不到獵物?種種的一切,都因為這本書而改變。

讀完《重返狼群》,我為自己以前的無知而汗顏;為自己的狹隘而懊悔;更為自己的盲目而痛惜。狼在所有人的心中都是兇殘、邪惡的象征,我以前也是盲目相信,但是我現在明白了。自己是多么的無知。當作者生病嚴重時,格林把唯一的口糧留給作者而感動,讀到這我曾經已經是淚流滿面。這一刻,我重新認識了狼,認識了這個在我們心中邪惡的代表。讀完整部書,我的心情久久的不能平靜。作者在這本書里,看到的人類丑陋的一面。有時寧可遇見狼,也不要遇見人。作者如此的感嘆,引起了我的共鳴。更是刺痛了我的的心靈。是的,現在的社會人有時候比狼還險惡。

一部書,可能影響一個人的生活,《狼圖騰》是我懂得了智慧、團隊等的重要,而《重返狼群》使我感受到了狼的另一面。他們都將影響著我的人生。

第四篇:《重返狼群》讀后感

《重返狼群》這本書給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書中,人與狼的情感極具夸張色彩但這卻是現代社會中最真實的“格林童話”它使我對狼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智慧,堅韌,團結,重情重義„„ 由于人對狼的種種殺害導致一只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于對動物的熱愛作者李微漪將他救活并帶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長時期中,作者一直保留著狼的野性。隨著格林的長大,為了能讓格林重返浪群,回歸自然,李微漪毅然決定將格林帶回他的出生地——若爾蓋草原,并開始野化格林最終將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國乃至世界上第一只經過人工飼養后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 在作者病重時,格林在沒填飽肚子的情況下將自己的存糧給媽媽,這就是愛,格林像一個孝順的孩子一樣,學會了報恩,在平時,那個拼命護市搶食的狼,真正到自己親人危難的時刻,毫不猶豫的忍

“掌心與爪心相貼,讀懂彼此的心”這句話是本書中最讓我感動的,因為這就是動物最真誠,最純凈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對它們,那它們就會給予你住真摯的愛!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顛覆了亦風對于狼的看法,他會把自己的藏食點毫不猶豫的變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壓縮餅干,狼往里藏辛苦得來的獵物,為的只是填飽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數人而言,大家都認為狼是狼心狗肺,狼狽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們的人才會明白他們那火熱的內心。在書中那些珍貴的照片,一定會對狼有一個全新的認識!

第五篇:《重返狼群》讀后感

在多石的地方搭氈房,在有狼的地方放狼。

————蒙古諺語

故事很簡單,畫家李微漪在蒙古草原上,收養了一只剛出生的小狼,并把它撫養成人,最后送回了大自然,簡單的情節,卻有著不簡單的情節和不平凡的情感。姑且不論人隨時會有被狼吃掉的危險,即使狼長大成熟,由人養大的狼也很難在荒野中生存,更別說融入狼群。但李微漪做到了,這是一本紀實書,正是因為紀實,這里面包含的種種細節才會如此真實,觸摸到人心底最柔軟的部分。

她是這樣的一個人,她又是如何做到這一切的呢?

書的封面上的李微漪,一襲白色的長裙,靚麗的外表,優雅的身姿,靦腆的微笑, 這一位宛若天仙,在我眼里頗有些柔弱的姑娘,是世界上第一個將狼野化放歸的人,雖然很難想象這是“中國第一狼女”,但她對小狼格林有著他人所沒有的最真誠的愛,所以她說:“我愛格林,它不是實驗品,我也不是專家,但是緣分讓我們遇上了,我希望它好好地生存下去,我想像個稱職的狼媽媽那樣,為格林的生存一絲不茍地打好基礎。”

這一切的發生,因為狼的獨立、競爭、倔強、智慧,更因為她的愛心,堅韌,以及對大自然,對生命的無限憐憫。

正是因為不同于常人的李微漪和不同于小狗的小狼格林,造就了這一份不同于人與寵物的情緣,這是一份母親和孩子的愛,不以永恒占有或相伴為目的的愛,李微漪將這關系稱之為“撫養”。

與“喂養”不同,她不僅僅要滿足小狼格林對食物的需求,更要豐富其精神層面——心智的成熟、智力的開啟、經驗的累積和生命的閱歷,令格林具備與動物園中的狼完全不同的狡黠且凌厲的眼神,讓格林在廣袤的草原自由奔跑,享受自然,遵循其優勝劣汰、弱肉強食的規律,這是李微漪與格林與自然的約定。 他堅信他的孩子,能和草原上的狼一樣,快樂的過一輩子。

理想是豐滿的,現實是骨感的。

現代化都市容得下漸次鱗比的高樓大廈,日漸膨脹的汽車尾氣,卻容不下一匹僅僅存活數月的小狼,兩個月大的格林的狂野和它嗥叫的狼性就開始顯現,同時也陷入自我確定的茫然和沒有同伴的孤獨,對人類的不設防更讓他的都市生活危險叢生,隨著小狼的長大,城市已經愈發的容不下它了,李微漪被迫孤身一人同格林一起回到若爾蓋草原,試圖幫助格林回歸本族,令其用本該擁有的姿態縱橫草原。

在草原上安營扎寨長達半年時間,從夏到冬,李微漪帶著格林尋找狼跡,數次遭遇猛禽與藏獒攻擊、天氣突變、彈盡糧絕。盡管李微漪深深愛著格林,她愿意為格林遮風避雨,與格林永不分離,但她更想面帶微笑看到生命回歸本位,傲然立于生物鏈中,因為“生存競爭是殘酷的,生命本身就是一種努力,為自身繼續存在而努力。”所以他在草原上,讓格林不惜幾次冒著幾乎命喪獒牙的危險在猛獸群中學會察言觀色、學會尋找保護傘、學會如何表達臣服的肢體語音、學會與藏獒斗智斗勇,甚至欺負大奧,而最后渴望群體生活的小狼居然創造了化敵為友——與藏獒成為生死與共的戰友的奇跡。到了草原上,格林需要自己找吃的,否則就要餓肚子,最后,在饑餓的驅使下,小狼學會了捕食,經歷種種艱辛,格林終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不敢想象李微漪是經歷了怎么的心痛,讓格林走,走向自由,走向野性,走向生死未卜。她的約定是一段珍惜與失去的過程,在草原上從格林每日清晨的“morning call”到病中的野兔肉,她對格林的珍惜與日俱增,同時格林也離她越來越遠,三日不見,半月尋得,最終格林回歸狼族。

那天中午,狼群的集結令到了,當小狼一步三回頭離開的時候,李微漪在冬日草原上灑滿淚花。

讓我們以珍惜為名,為生命,為勇敢,為愛,為分離祝福,動物和人的沖突不斷爆發的今天,為小狼格林祝福。

2012213819物師1班吳維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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