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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程序

2023-03-25

第一篇: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程序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注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托,根據委托協議的規定,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對被審計人任職期間所在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被審計人個人履行經濟責任、遵守財經紀律和廉潔自律情況所進行的監督、評價和鑒證活動。本套叢書的顧問劉鶴章副審計長指出,經濟責任審計的關鍵是通過財務收支審計,將企業存在的問題的責任落實到人,是財務收支審計結果的人格化??梢哉f,經濟責任審計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財務收支審計與效益審計相結合的有效形式。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伴隨著我國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進程逐步發展起來,是廣大注冊會計師面臨的新工作和新課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從產生以來就顯示出其旺盛的生命力,目前以在全國普遍展開,已取得明顯的成效。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完善干部的管理監督制度,增強單位領導人員的責任感和自我約束意識,提高單位領導嚴格履行職責的自覺性,強化單位領導人員執行財經法紀,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嚴肅財經法紀,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經濟責任的涵義

通常所說的經濟責任一般有兩種理解:當事人應承擔或履行的與經濟相關的職責或義務;當事人對其行為應承擔的經濟后果。當前,人們對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的經濟責任的理解有三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經濟責任應當是當事人基于特定的職務而應承擔或履行的與經濟相關的職責、義務。

第二種觀點認為,經濟責任應當是當事人對其與經濟責任相關的職務行為應當應承擔的法律后果。

第三種觀點認為,經濟責任是當事人應當承擔的經濟上的后果,如經濟上的賠償、補償等。

我們一般主張第一種觀點,任期經濟責任是對經濟責任加上任期的限制而產生的,也就是對當事人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比較權威和全面的解釋是:任期經濟責任,是指黨政領導干部或企業領導人員在任職期間,對其所在部門、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或所在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 有關經濟活動應當負有的責任,包括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理解這一概念應注意: 所謂真實性是指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損益是否客觀存在,有關資料是否如實反映。

所謂合法性是指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損益和相關的財政、財務收支等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所謂效益性是指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損益和相關的財政、財務收支等是否經濟、有效。

所謂主管責任是指被審計的黨政領導干部或企業領導人員在其工作職責范圍內,由于非本人原因導致工作上的失誤,并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的領導和管理責任。其領導責任是指被審計人雖然基于內部分工沒有直接管理有關部門,但由于其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管理負有全部責任,進而應負擔的相關經濟責任。其管理責任是指被審計人基于內部分工而由自己直接管理的有關部門,進而對其負有的相關經濟責任。

所謂直接責任,是指被審計的黨政領導干部或企業領導人員在其工作職責范圍內,由于本人原因導致工作上的失誤,并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的責任。直接責任包括:直接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授意、指使、強令、縱容、包庇下屬人員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失職、瀆職的行為;其他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

操作中將任期經濟責任,細分為財務責任、會計責任、經營責任、管理責任、社會經濟責任和財經法紀責任等。

(二)審計內容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面廣,審計的內容很多,也因被審計人所在單位的不同而不同。按照《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的規定:“審計機關實施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應當通過對所在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審計,分清企業領導人員本人應當負有的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

企業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的主要內容是: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企業對外投資和資產的處臵情況;企業收益的分配;與上述經濟活動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其他需要審計 的事項。

在審計的基礎上,查清企業領導人員在任職期間與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目標責任制有關的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國家財經法規情況,分清企業領導人員對本企業資產、負債、損益不真實、投資效益差,以及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問題應當負有的責任;查清企業領導人員個人有無侵占國家資產,違反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廉政規定和其他違法違紀的問題。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任期財務責任審計。任期財務責任,是指任期被審計人對完成所有者財富最大化任務及其對資金的籌集、投放、回收、收益分配、日常資產管理,以及在這一過程中各種財務關系的處理等方面,應承擔的經濟義務。

二是任期會計責任審計。任期會計責任,是指任期被審計人在嚴格核算和監督自身的經濟活動時客觀、及時、有效地提供有助于報表使用者作投資、信貸和其他類似決策行為所需要的會計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如實報告其經濟責任履行情況。

三是任期經營責任審計。經營責任,是指任期被審計人在行使經營職權時,在合理、經濟、有效地組織和利用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科學地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提高生產經營的合規合法性、效率效益性等方面,對授予其經營職權的有關方面應盡的義務。

四是任期管理責任審計。任期管理責任,是指被審計人在正確組織管理活動、提高管理效率等方面,對賦予其管理權的委托者承擔的義務。

五是任期社會責任審計。任期社會責任是指被審計單位所承擔的對國家、對職工、社會的職責和義務,主要表現在吸收社會就業與保護環境、衛生等方面, 為社會安定與保持環境的生態平衡等的責任和義務。

六是任期財經法紀責任審計。財經法紀,是指在一定組織范圍內、在一定經濟生活方面人們必須共同遵守的行為規則。遵紀守法、執行國家宏觀經濟間接控制的方針政策,接受經濟法紀的制約和調整,是企業領導人和全體職工應盡的責任。

(三)審計重點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很多,在具體審計時,注冊會計師要根據委托人要求,審計目標和被審計人所在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審計重點。**會計師事務所的鄭田、江國慶等注冊會計師,在對某某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時,所確定的審計重點是:

一是審查***任期某某集團公司的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以確認***同志任期的財務、會計責任。確定任期被審計人所在單位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是對任期被審計人經營責任、管理責任、社會責任以及財經法紀責任進行審計的前提,也是對任期被審計人的經濟責任進行評價的基礎。由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時間跨度較長,注冊會計師對資產、負債、損益真實、合法進行審查、確認的任務重,工作量大,特需突出審計的重點。在具體審計時,注冊會計師要調整任期初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重點審查任期末的財務狀況,抽查任期后近三年的財務狀況,分析不良資產情況,確認任期經營成果,揭漏任期被審計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

二 粉飾財務狀況。 高估資產;

低估負債及或有負債。

會計報表粉飾的動機決定會計報表粉飾的類型?;跇I績考核、獲取信貸資金、發行股票和政治目的,會計報表粉飾一般以利潤最大的形式出現;基于少納稅和推卸責任等目的,會計報表粉飾一般以利潤最小化和利潤清洗(巨額沖銷)的形式出現。就上市公司而言,危害性最大的會計報表粉飾是利潤最大化、所謂的虛盈實虧、隱瞞負債;

(四)審計方法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技術方法運用是否得當,直接影響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質量和效率,根據審計工作的實踐,常用的審計技術方法大體上有四種,主要是:基礎方法、常用方法、專門技術方法和審計調查的方法。這四種方法各有其長處,可以在審計工作中根據不同的情況選用。**會計師事務所的鄭田、江國慶等注冊會計師,在對某某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時,所采用的審計方法主要是:

一是采用從賬戶入手的基礎審計方法,審查***同志任期某某集團公司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性。賬戶人手審計是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的方法,從銀行賬戶人手,在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所有銀行賬戶的基礎上,確定出相關會計賬目,再采用恰當的其他審計方法,對相關賬目及整個財政、財務收支或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計監督。

二是采用財務收支審計的常用方法,進行查賬取證,揭露***同志任期某某集團公司資產、負債、損益及相關的經濟活動存在的問題。

、經濟責任審計的涵義:指企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承包人在任期內或承包期內應負的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所進行的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分清經濟責任人任職期間在本部門、本單位經濟活動中應當負有的責任,為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兌現承包合同等提供參考依據。

二、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主要有:

1、領導干部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情況;

2、遵守有關經濟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

3、制定和執行重大經濟決策情況;

4、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管理、決策等活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情況;

5、對以往審計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6、履行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以及領導干部本人遵守有關廉潔從政(從業)規定情況。

三、經濟責任審計案例分析

以某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案例為例 1. 基本背景:

此案例是某醫院院長任期三年的經濟責任審計,現任院長自2004年4月起任某醫院院長,全面負責醫院的各項工作,并分管醫院院辦、人事、外事接待等工作,現任院長任職時前任院長已由某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離任審計,并明確了離接任院長之間的交接責任,該院創建于1931年,是國家衛生部所屬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為一體的三級甲等醫院,是我國成立最早的癌癥治療??漆t院,開辦資金1億7千萬元,屬國家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2. 審計過程

(1)制作對某醫院院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的投標書參加由某醫院招標領導小組組織的競標會,會上就方案中的審計重點審計過程關注事項,質量服務承諾,以及審計報價等進行了闡述,最終獲取中標。

(2)接受委托,明確委托目的是對該院院長2004年至2006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明確審計范圍為該院院長2004年至2006收入、支出和2006年末凈資產情況,及其該院所管轄的上海某醫療科技服務部2004年至2006年末的財務收支情況,從而評價院長的領導責任和分管責任和前后任院長的責任歸屬。

(3)組成由總會計師總體負責,部門經理為項目主審的八 人審計組,并分別按貨幣資金管理,醫院收費標準執行,預算管理,財產管理(藥品、物質、固定資產),基建項目管理,結算管理,三產公司管理等內容劃分為4個審計小組,明確各小組的審計內容、范圍和要求

(4)審閱有關資料,開展內控制度測試和組織問卷調查。進點日,集體聽取該院領導的情況介紹后,查閱了所需要的各項資料包括組織架構圖,會計核算體系,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制度各職能部門的崗位職責和相關內控制度在內的審計基礎資料

(5)各審計小組按各自審計的內容和對象分別與對口的職能處室進行座談,現場了解內控制度測試的執行情況,確定其薄弱環節,如貨幣資金管理,憑證制單,審核工作不到位,與合作醫院的結算收款,末實行財務一頭結算,醫療設備資產長期不盤點,基建項目核算長期不清賬,合同管理不到位,該院與三產實業公司末嚴格實行收支二條線的核算管理等,各審計小組在內控制度測試基礎上確定審計重點制定具體審計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6)根據本次對某醫院院長進行任期責任審計的要求,確定審計的重點是醫院的家底要摸清,前后任院長的歷史遺留問題的責任界限要分清、問題要查深查實,應承擔的管理責任要明確。在對內控制度測試了解基礎上確定審查的重點內容為:在貨幣資金管理上的會計錯弊、材料物資固定資產的管理、醫院的收費管理、基建工程項目管理、長期投資管理、醫院收入支出管理、醫

院三產(實業公司)管理、醫院的預算管理。然后審計組作出分工,各小組制定切合實際的小組具體審計工作計劃。

(7)確定審計步驟和方法

第一,審查材料、醫療設備、固定資產。審計小組依靠醫院配合全面進行財產清點,逐項確認其存在性和正確性。

第二,審查貨幣資金。盤點庫存現金,審查銀行存款賬實相符,不僅檢查醫院財務部門,同時重點抽查相關科室關注“小金庫”。

第三,審查在建工程項目?,F場勘查,成本費用復算,結合項目預算,和賬面實際記錄進行調查評議。

第四,審查醫院收費管理,收集醫院各類規定收費標準對照審查各類實際收費資料臺賬,評價收費的執行情況。 第五,審查醫院的預算管理評析實行預算管理及其執行情況。

第六,審查醫院的收支管理及其在會計核算上存在的錯弊,查對賬面的收支記錄關注重大收支的內控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七,審查醫院賬面長期投資管理及其核算的合規性,收集投資合同,分析執行情況。

對三產實業公司,采用對內控制度的現場察看,實物的實地盤點收入的確認,實物流和現金流的配比等問題進行審查。

嚴肅認真,實事求是地作出評價和確認,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環節,涉及對人負責的重要工作,必須小心謹慎。

審計組采用按各審計小組出具審計工作總結,并作出評價,然后審計組主審,召集各審計小組的集體審議會議,由所分管領導參加,在核實弄清事實的前提下,對問題進行排隊分析,實行有詳有略的分析,對現有問題評價從詳,對歷史遺留問題評價從略,在確定經濟責任時注重當時的客觀實際及歷史形成原因。

3. 審計結果

(1)客觀反映任期內業務開展情況,包括:

第一,基本醫療指標的實績。具體列出門診人數、急診人數、住院人數、出院人數、手術人數包括住院和門診等任期各年的實績和比較。

第二,醫療質量指標完成實情。具體列示入院診斷與出院診斷的符合率,切除手術后10天內死亡率,病床使用率,病人陪護率,院內感染率,手術并發癥率,門診處方合格率等。

第三,科研工作的開展情況,列示列入市級的重點科研項目及其成果,有二項科研成果已獲國家進步二等獎和市級科技獎,開展學術研討,組織專家發表科學論文230余篇。

(2)揭示審計存在的問題,包括:

第一,通過與合作醫院的合作從中有關科室如腫瘤內科、乳腺外科,中醫科室是通過賬外收入和享有現金77.4萬元,有58只原用于包裝放射源用的金殼未估價入賬管理。 第二,在貨幣資金的內控方面存在大額款項的支付無主管領導審批和財務主管的審核,在材料采購領用方面存在管賬管物一病人認購付款收入額長期不對賬,差額數很大。

第九,醫院為職工承擔個人所得稅180萬元。 (3)分清主要責任界限

上述存在的問題中系現任院長任期前屬上任院長遺留的歷

史問題。其中有:長期投資1400萬元,實質為2001年前的出借資金掛賬,固定資產長期不盤點造成目前嚴重賬實不符。賬外金殼不入賬,以及在建工程掛賬,未核轉的病房大樓固定資產9400萬元,系歷史原因形成,為此在對現任院長評價時應一并考慮。

4. 審計評價

評價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用語要恰切妥當,切忌用定性結論。我們對某院長的審計評價是某院長在任職期內對前任院長遺留的歷史問題能關心過問,并責成有關部門處理和建立相應管理責任制度,對醫院應圍繞“以病人為中心”的思想,在醫德醫風方面做了不少有效工作。使醫療工作質量和對病人的護理質量的相關指標均在逐年上升,醫院門急診人員,醫療及藥品收入在持續上升,醫院有關癌癥臨床科研項目分別獲得國家和本市科技成果進步獎,醫院凈資產與基期同口徑比較增值5.8%,

正如本案例中所揭示出存在問題所述醫院在財經紀律的遵守,資產管理,基建管理,收支管理等方面所反映的問題和暴露出的薄弱環節,作為院長負有領導責任。

第二篇: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方案

廠醫院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方案

一、審計依據:

根據常煙規字[1999]6號《關于對我廠中層領導干部實行任期經

濟責任審計的暫行規定》的要求進行審計。

二、審計目的

通過審計,評價任職期間的經營業績,以及單位遵守財經法規和

個人遵守廉政規定情況,分清責任,作出客觀評價,為考核干部提供

依據。

三、審計期間和審計范圍

***同志2001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審

計范圍為醫院和醫院下屬單位財務收支以及經濟責任履行情況

四、審計風險評估

本次審計是第二次對醫院進行審計,審計單位性質與以

往的審計單位有較大的不同,應該高估審計風險。在審計中,

主要采取充分與被審計單位交流,遵循內部審計準則的方式

防范審計風險,使審計結果能客觀公正地反映審計事項。

五、審計組成人員和審計分工

由紀檢監察處、政治工作處、審計監督處組成審計小組。審計組

負責人為***、何**、***,審計組成員為**、***、**。

***、***負責對責任人和單位遵守財經法規和有關廉政規定的審

計。***負責指導審計人員工作,協調與被審計單位有關事宜,審核審計方案、復核工作底稿,審核審計報告。

**負責收集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的資料,制訂審計方案。主要負責檢查主要內容中的第

1、

3、6項以及起草審計報告,整理審計檔案。

***、**主要負責審計主要內容中第

2、

4、5項內容即任期內資產、負債及損益的真實、合法、完整性審計,以及調查了解藥品采購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六、審計時間

2004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七、審計內容與重點:

(一)對醫院概況的了解調查和經營管理情況

1、通過召開座談會及查閱有關資料,了解醫院的基本情況。

2、通過召開座談會及查閱有關資料,了解有關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及有效性情況,有無因管理不善造成資產流失和損失浪費問題,是否有重大醫療、安全事故,是否有誤診的情況。

3、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主要包括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固定資產價值、利潤總額、銷售利潤率、毛利率、費用率、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上繳利潤、資本收益率、職工收入等指標增減變化情況;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完成情況。

4、單位內部管理審計,主要檢查包括資產管理、財務管理、及其他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和執行實施情況,內控制度的執行是否有效。

(二)對貨幣資金、債權債務審計

1、實地盤查庫存現金并與有關帳務核對,看有無長短款并查明帳帳、帳實不符的原因,有無挪用現金,白條抵庫或坐支現金的現象;

2、抽查大額現金的收支和用途,看有無違反現金管理規定;

3、查明銀行開戶詳細情況;

4、銀行存款是否帳帳、帳實相符(明細帳、總帳、銀行對帳單)、是否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5、有無利用銀行存款帳戶將進出款項都不作帳務處理,在對帳單上采取對勾的辦法套取現金轉作“小金庫”或將公款存入儲蓄帳戶、或將款項挪作他用;

6、核實應收、應付往來款項期末余額明細情況;

7、應收帳款、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是否以應收、預付款為名,轉移企業財產物資或抽走資金,有無存在潛虧損失情況,對帳齡較長的進行分析,說明原因;

8、預付帳款是否按協議或合同付款,有無多付款項沒有及時收回;

9、有無利用預收、應付帳款帳戶獲取價差或隱瞞轉移收入;

10、應付帳款有無長期未清理的款項,是什么原因;

11、其他應交款項有無拖欠現象,是什么原因;

(三)對收入的審計

1、藥品銷售收入、醫療收入、其他業務收入來源是否合法,入帳是否及時,是否按實際發生額入帳,有無隱匿、截留、漏計和虛增的現象;有無上下轉移收入的情況;

2、藥品差價利潤的計算是否正確,是否有未上交利潤;

3、重點檢查有關科室(如CT、彩色B超)是否存在私自收費以及私自買賣藥品情況;

(四)對藥品的購進、存貨、成本、待處理財產損溢的審計

1、實地盤查藥品、抽查低值易耗品并與會計、庫房保管帳核對、有無帳帳、帳實不符,藥品有無白條抵庫的現象,并查明原因;

2、低值易耗品的購置、攤銷、報廢的核算是否符合規定;

3、藥品、醫療機械等材料物資購入、領用的核算是否符合規定,購入的藥品、醫療機械是否按類別、品種、規格設置明細帳;

4、庫存藥品中有無過期,失效的品種;

5、藥品的毀損、短少是否真實;

6、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及時按規定作帳務處理;

7、藥品成本的結轉是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有無隱匿或虛轉銷售成本的現象;

(五)對各項費用、營業外和其他業務支出、預提和待攤費用、遞延資產、應付工資和福利費的審計

1、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的列支是否真實、合法、是否符合制度規定,是否正確劃分經營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費用的確認是否符合權責發生制原則和配比原則;

2、有無任意攤銷和預提費用影響當期損益的現象;

3、住院以及工傷(血吸蟲)病人住院費用有無大額異常情況,

有無亂收費和超標準超范圍開藥情況;

4、營業外支出、其他業務支出的核算是否真實合規;

5、應付福利費的提取是否正確,使用是否合規;

(六)對固定資產的審計

1、實地核查固定資產及醫療機械實物并與帳(卡)核對,看帳帳、帳實是否相符,計價是否真實合規,計提折舊是否正確,有無未入帳的固定資產;

2、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是否按規定進行帳務處理,報廢是否按程序辦理;

3、購建固定資產的實際成本是否準確,出售固定資產作價是否合理;固定資產的盤盈、變賣、轉讓和清理的凈收入是否列入營業外收入;

4、固定資產及醫療機械是否存在閑置浪費使用率不高情況;以及超期使用的設備。

編制人員:趙勇

2004年11月26日

第三篇: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方案2

*******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同志、******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同志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方案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同志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通知》,按照《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山西省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及《省屬企業審計工作規范》的規定,擬對******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同志、******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同志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

為了使審計工作順利進行,確保審計工作質量,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也使******有限責任公司能夠全面了解本次審計工作的目的、范圍、總體時間安排等情況,便于及時溝通和配合,我們根據有關規定,特制定如下審計工作實施方案。

一、公司基本情況

(一)歷史沿革

(二)企業概況。

二、審計目標

本次審計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把握總體、揭露隱患、服務發展”的總體思路,緊緊圍繞“質量、責任、績效”,充分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調查企業落實中央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政策情況、企業管理狀況,檢查企業重大經營風險情況、重大經濟決策情況、重大會計信息情況、

1 遵守財經法規情況、***同志、***同志廉潔自律情況,通過審計,客觀評價***同志、***同志發展責任、經營責任、決策責任、管理責任、財務責任和廉政責任履行情況。

具體目標內容包括:

一是通過對企業落實國家相關政策情況和企業管理和企業發展中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的審計調查,發現企業在落實相關政策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并客觀評價***同志、***同志任職期間發展責任履行情況。

二是通過對企業重大經營風險、重大經濟決策和經營管理的審計,檢查企業管理情況和經營績效,客觀評價***同志、***同志任職期間經營責任、決策責任和管理責任履行情況,同時,促進企業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

三是通過對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真實性的審計,核實企業利潤的真實性、資產質量和負債狀況,查清各項經濟指標的變化情況,客觀評價***同志、***同志任職期間財務責任履行情況。

四是通過審計,揭露單位和個人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客觀評價***同志、***同志任職期間廉政責任履行情況。

三、重要性水平的確定和審計風險的評估

(一)重要性水平的確定。

本次審計遵循穩健性原則,從金額大小和性質輕重兩個方面確定重要性水平,具體為集團公司會計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按2009年末資產總額、主營業務收入總額的0.50%孰低的原則確定;下屬單位的重要性水平將根據單位性質、賬戶類別、交易性質等具體情況,在延伸審計時另行確定。

(二)審計風險的評估。結合審前調查情況,審計風險控制在 5%以內。

四、審計對象和范圍

審前調查期間,通過了解內部控制制度和執行情況,分析相關會計報表,按照重要性原則和數據異常變動情況,確定此次審計對象為:

審計以上單位資產總額億元,占******(集團)公司資產總額億元的%以上。

五、審計范圍

***同志和***同志任職期間(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以及重大投資、融資、在建工程等項目的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六、審計的主要內容和重點

(一)審查***同志和***同志任職期間經營決策和發展目標。重點審查重大經濟事項的調查研究、論證、集體討論情況;審查決策程序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是否存在決策失誤,使企業形成重大損失;審查企業目標完成情況。

(二)審查***同志和***同志任職期間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主要是對******有限責任公司和各級子公司、分公司的財務收支和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情況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及增減變動情況進行審查。

1.審查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確認財務收支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

2.審查貨幣資金的真實性和完整性?,F金使用是否遵守現

3 金管理制度,有無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和公款私借的情況;銀行開戶是否合規,有無擅自開戶,在非國有或非國家控股的銀行開戶,銀行存款對賬是否及時,有無長期未達賬項,銀行收付是否與本單位的業務活動相關。

3.審查企業投資的合法性與投資效果。

對長期股權、債權投資重點審查投資入賬基礎是否符合投資合同、協議的規定;會計處理是否正確;投資項目是否經過董事會批準;投資收益、應收股利和應計利息是否按規定恰當地進行了核算;投資增減變動的情況,并追索其變動的原因及授權批準手續。

4.審查固定資產管理情況。審查賬實是否相符,有無賬外資產,有無不良資產;審查固定資產的計價是否準確,固定資產增加減少的申報、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變價收入是否及時入賬。

5.審查所有者權益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一是審查企業有無隱瞞收入的問題;二是審查有無虛列成本費用問題。

6.審查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審查資產質量是否存在嚴重損失、浪費或資產流失等問題;考核資本運營效率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審查領導干部任期內有無侵占國家資產問題。

(三)審查***同志和***同志任職期間貫徹國家財經法規和行業政策規定的情況。

1.對貫徹落實國家財經法規情況進行審查。審查是否按照財經法規如實反映經濟業務,會計信息是否真實完整,有無賬外資產和私設“小金庫”問題。

2.對執行行業政策規定情況進行審查。

(四)審查***同志和***同志任職期間經濟指標、效益指標的完成及上報情況;預算執行情況或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及決算。

(五)審查***同志和***同志任職期間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六)審查領導干部重大問題反映、報告情況,有無對本單位財務數據及有關重大經濟問題的報告失實、延誤的情況。

(七)其他需要審計的內容。

七、審計程序

(一)審前調查,要求準備相關資料

為了確保審計工作質量,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進行審前調查,初步了解******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內部管理情況、大致的審計工作量、需要安排的審計人員,進一步修改審計方案,為實質性審計作好一切準備。

(二)進駐被審計單位

審計組進駐被審計單位,與有關部門和人員接洽,通報有關審計工作程序及要求配合的事項。

(三)實行承諾制度

審計組在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的同時,要求被審計人員及所在單位法定代表人、財務、有關業務部門,對其提供給審計組的會計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是否有賬外賬、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以及擔保、抵押、未決訴訟事項等方面做出書面承諾并承擔相關責任。

(四)進一步調查了解被審計人員和被審計單位的有關情

5 況,編制基本情況調查表 審計組將根據實際情況,與有關部門、人員,以座談、調查問卷等方式,聽取他們對被審計人員的意見和評價,并了解、掌握被審計人員個人在財務收支中有無侵占國家資產、違反領導干部廉政規定和其他違法違紀的問題,以及被審計單位的有關情況。在具體實施審計時審計組將獲取或編制企業情況調查表,從整體上了解企業的情況。

(五)評價內部控制制度

審計組將按審計方案,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測試,以進一步確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具體范圍、內容、重點和審計方法。必要時,可以按照規定及時修改審計方案。

(六)審核檢查有關資料和經濟活動,取得審計證據 審計組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將認真審核檢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會計資料及有關的經濟活動,及時、準確、全面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取得審計證據,并經過被審計單位、被審計人員或其他提供證明材料者的認證。

(七)匯總審計資料及審計證據,與被審計人員、被審計單位初步交換意見

審計組審計實施階段結束前,應對審計底稿和審計證據等資料進行初步整理,檢查審計方案所列全部審計事項是否按要求已全部實施,對取得的審計證據進行綜合分析,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復核,對審計事項進行初步評價,并與被審計人員、被審計單位就一些必要事項初步交換意見。

(八)提交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6 審計組對全部審計事項實施審計結束后,在綜合分析審計工作底稿及審計證據的基礎上,提交審計報告。審計報告中應當包括對被審計人員任期經濟責任情況的評價及評價依據等內容。

審計報告在正式簽發前,應當征求被審計人員本人以及被審計單位的意見。

被審計人員本人及被審計單位,應當自接到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之日起10日內,將對審計報告的書面意見送交審計組。自接到審計報告之日起10日內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同無異議。審計組要對此做出書面說明,并經兩人簽字證明。

被審計人員本人、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有異議的,審計組應當進一步研究、核實。如有必要,應當修改審計報告。

八、審計時間及人員安排

(一)時間安排。

(二)審計組的組成

組 長: 副組長:

項目負責人: 項目經理:

九、工作要求

為做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山西******股份有限公司的審計工作,各審計小組要在審計組長的統一領導下,團結協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協同作戰。具體要求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一協調。所有參審人員都要樹立“一盤棋”的思想,服從分配,聽從安排,互通信息,協調配

7 合,加強審計中的上下溝通與協調,對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學習,使整個審計組形成合力。審計組實行定期匯報制度,各審計小組每星期向審計組長報告工作進度和審計情況,重大事項隨時匯報,確保上下信息暢通。

(二)實行項目責任制,加強審計現場管理。本次審計實行審計組長負責制,審計組長對項目審計全面負責;副組長、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協助審計組長搞好項目審計,協調各審計小組的工作;各審計小組長對審計組長負責,完成分工范圍內的審計和調查事項。各審計小組要認真做好審計現場管理工作,加強綜合分析,按照審計分工制定更為詳細的對審計目標有重要影響的審計事項的步驟和方法,并按要求提交審計分報告,并對分報告負責。

(三)審計查證與綜合分析相結合。 將分析貫穿于審計全過程,根據審計查出的問題,全方位、多角度分析產生問題的主客觀原因,提煉有價值的信息材料,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

(四)嚴格執行審計規范,確保審計工作質量。各審計小組必須嚴格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要求,規范審計行為,防范審計風險。要積極運用計算機審計、內控制度測試等先進的審計技術和方法。審計人員在審計和調查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審計準則,按要求完成審計取證、審計底稿、審計報告等工作,確保事實清楚、數據準確、取證充分、要素齊全、程序合規。審計組長授權各審計小組組長負責對審計取證材料、審計工作底稿進行現場復核。

(四)加大計算機運用,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在審計實施階

8 段,充分應用審計軟件,將業務與財務數據進行關聯分析,對總體分析確定的審計重點進行核實,從而發現問題及線索,提高現場審計的效率和質量。在審計報告階段,充分應用計算機的匯總、分析功能,提升審計成果的綜合利用水平。

(五)依法文明開展審計,嚴守審計工作紀律。各審計小組要依法文明開展審計監督;要善于聽取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尊重被審計單位人員,切實做到言行舉止文明。嚴格執行審計保密紀律,對取得的資料要有專人登記保管,以防丟失,對審計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第四篇: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摘要:我國自上世紀80年代末實施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以來,已有十多年的歷程。在此期間,離任審計從探尋、摸索階段,逐步走向完善與成熟。但在離任審計中,由于主客觀因素的影響,也出現了這樣或那樣的問題,針對當前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的現狀及出現的問題進行了探討,并對加強和規范這一項新的審計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議及對策。

關鍵詞:離任審計;廉政建設;經濟責任

1 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概述

1.1 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的作用

干部離任審計是指在各級領導干部任期屆滿,或者在其任期內提升、調任、免職、辭職、退休時對其在任期內經費收支管理、業務管理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承擔的責任進行的權威認定。

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是經濟責任審計中的一種形式,經濟責任審計包括定期審計、任期審計、重點審計和離任審計四種形式,其中以定期審計、任期審計為基礎,以離任審計為重點,未經審計不得解除離任干部的經濟責任。離任審計為進一步客觀、公正評價和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據,符合當前的官員選拔和任免制度,同時也拓寬了干部監督、考核的渠道。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有利于完善干部管理機制。將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參考條件之一,可以有效地防止跑官、要官和買官、賣官的問題,還可以體現“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管理思想??梢宰畲罂赡艿叵洕笜酥械呐菽煞?,防止“數字出官、官出數字”不良現象的惡性循環,有利于加強干部監督管理,正確評價和使用干部。

(2)規范干部行為,促進廉政建設。離任審計立足于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落腳點在于查明個人經濟責任,既對事又對人,而且審計涉及領導干部任職期間一般較長,往往能夠發現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不易發現的問題,有利于揭露和懲治腐敗分子。另外,離任審計著眼于防范,健全了監督制約機制,有利于發現財務管理漏洞,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促進了廉政建設。

(3)核實了家底,客觀公正地鑒定前后任的經營業績。離任審計立足領導干部所在部門、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一方面能夠摸清家底,有利于繼任者了解接任單位的真實情況,明確工作思路,縮短適應期,盡快進入角色;另一方面由于明確了離任者的經濟責任,事實上也就劃清了前后任的責任,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連續性。

(4)促進領導干部遵守財經法規法紀,依法管理經濟,避免和減少因決策失誤帶來的經濟損失。

1.2 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的內容

(1)任職期間經營目標和各項指標完成情況。經營目標和各項指標完成情況是領導人任期內各項成果的最終體現。審計時,主要審查企業上級單位及本企業制訂的經營目標是否完成,重點檢查成本、利潤等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用以評價企業領導的工作業績。

(2)任職期間經營活動的合法性。依法經營是企事業單位和黨政領導干部必須始終堅持的原則。審計時,主要審查有無違反國家財經法規、挪用公款、貪污受賄、揮霍錢財、偷稅漏稅等損害國家、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問題。

(3)單位負責人在任期間廉潔自律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對領導干部的最基本要求。推行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它對于推進以法治國、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強化干部管理機制,具有重要意義。審計的主要審查負責人有無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等行為。

(4)內控制度建立、健全及執行情況。嚴格的內控制度是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調查了解企業內控制度建立、健全及執行情況。有助于評價離任領導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現狀。審計重點是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資金結算、財務預算、財務決算、各項費用審批制度等執行情況。有無有章不循違規操作的現象。

(5)審計資產保值增值情況。資產的保值、增值,是企業所有者對經營者的管理要求,因此它作為評價經營管理者的一項指標。以所有者權益價值為依據,運用資產收益率、總成本費用率等指標,對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進行審計,以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

(6)重大經營決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主要審查離任負責人在職期間所作重大經營決策是否正確。是否有經濟效益,是否存在重大經營決策失誤。通過審計評價離任負責人的領導水平、分析預見能力。

(7)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確認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是評價領導人任期經營業績的前提和基礎。審計時,主要審查確認資產、負債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看賬務是否相符,債權、債務的發生和償還增減變動是否真實、合法,有無糾紛和遺留問題,任職期間新增債權、債務是否正常。

(8)負責人離任時工作移交問題。單位負責人離任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以利于單位各項工作的連續性、完整性,避免因工作間斷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也有利于分清前后任的責任。

1.3 單位負責人離任審計的方法

(1)現場審計與非現場審計相結合?,F場審計是指審計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到被審計單位現場進行實地檢查,它能夠直接檢查會計資料的真實性,評價其經營活動的合規性、安全性和效益性,同時可以直接查訪有關的人和事,較易發現問題,找出隱患,并可以在此基礎上,對查出的錯誤和弊端,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但現場審計在時間上是滯后的,在形式上是不連續的,在對象上是單一的、獨立的。同時受審計人數和審計成本的制約,監督的范圍和頻率也有很大局限性。而開展非現場審計能夠彌補現場審計在監督范圍和頻度上的不足,使審計監督職能得到充分的發揮。同時在實施現場審計之前,先通過非現場審計所掌握的資料,對審計單位的經營情況進行事先的了解和分析,將有助于提高現場審計的針對性和工作效率。因此,現場審計與非現場審計結合,能夠取長補短相得益彰。

(2)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相結合。離任審計屬于事后審計,它不能對企業經營過程發生的問題及時進行監督,不能有效防止因決策失誤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只能做事后評價。任中審計可以對被審計單位負責人進行全程監控,及時查找經營過程存在的問題,從源頭上堵塞漏洞并提出改進意見,減少損失;增強領導干部審計的工作量,縮短離任審計時間,提高離任審計的時效性。因此,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應結合進行。

(3)審計與鑒證相結合。在監督領導干部經濟行為和經營業績的同時,對企業的生產經營、資產盈虧、財務管理狀況進行鑒證。

(4)帳內審計與賬外審計相結合。審計前首先聽取離任者述職報告,聽取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對離任者在職期間工作介紹。了解離任者在職期間單位取得的經營業績,存在的問題,確定審計重點。要做到賬內賬外一起查。并以外調、函調、詢問等形式,將查賬與調查結合起來。對重大問題和疑點較多的問題,要仔細查證,并取得確鑿的證據。同時還應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清離任者應承擔的責任。

2 領導干部離任審計中仍存在的一些問題

(1)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法律依據不夠充分。當前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還沒有專門的國家立法,該項工作的開展在各地還屬于各自為政狀態。依據的只是地方規章制度。嚴格來說,并不具法律效力。因此,當前開展的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仍處于審計法規依據不充分的狀況,執法力度顯然跟不上形勢發展的要求。

(2)審計主體不明確,審計客體不清楚的現象依然存在。由于缺乏統一的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法規,在各地開展離任經濟審計時,對審計主體和審計客體有不同的規定。

(3)審計方法不科學的現象依然嚴重。主要表現在把審計范圍定得過寬,面面俱到,這樣不僅沒有突出離任審計的重點,而且影響審計工作質量,容易使離任審計流于形式。因為領導干部任期一般都在數年以上,審計部門要在較短的時間內一次性對幾年來的財政財務收支、資產負債損益及基建項目等各項內容實行全方位審計的難度較大,審計工作質量很難得到保證。

(4)審計工作程序紊亂。很難保證審計效果。由于是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其審計客體大多數由組織人事部門確定。審計部門處于被動局面,對審計時間、審計力量的安排不能按正常審計項目進行,很容易在審計程序上出現差錯。這樣往往造成離任審計時間拖得過長,審計結果滯后,達不到離任審計應有的效果。3加強和改進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工作的對策

(1)加大離任審計工作的宣傳力度,爭取各級領導的支持,選配好離任審計人員,作到專人、專門組織和臨時組織相結合,是作好離任審計工作的基礎。要重視審計人員素質的提高,每年除安排重點集中的審計業務培訓外,還要盡可能的多組織實地審計,使理論和實際更好更快地結合在一起。離任審計是對一個單位最重要的幾個要素——人、財、物等運用過程及結果的綜合評價,是一項政治性很強的工作,因此,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有能夠發現問題的慧心,還要求審計人員要有對政治高度敏感的責任心,要有堅持原則,不畏權勢的恒心,更要有相信組織,相信領導,堅持正義必勝的信心。

(2)處理好先離后審與先審后離的關系,是作好離任審計工作必須注意的一個問題??偟脑瓌t是堅持任前審計,先審后離或一審計二離任三使用,這是干部考核及選拔任用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程序,也是離任審計評價活動的一項重要基本原則。

(3)處理好日常審計和離任審計的關系,是做好離任審計工作的關鍵。由于離任審計區間長,難度大,工作量也大,為了更好的完成離任審計任務,有必要把離任審計和日常的審計活動結合起來,作到資源共享,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風險。尤其是對于那些任職時間很長的離任領導,更是要充分利用日常審計過程中積累的財務信息和資料。這樣,在離任審計時就可以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平時容易出問題的地方進行重點審計。從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加強離任審計的權威性,使離任審計真正成為干部使用和干部監督的重要依據,這是搞好離任審計工作的最終日的。要切實做到這一點,就要進一步加大審計結果的運用和對違法違紀行為的追究力度。首先必須建立一整套系統內部控制制度,賦予審計人員更大的權限;其次審計部門要將干部離任審計結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報送同級黨組、行政領導,把處理結果記入干部的廉政檔案,組織部門將審計結果歸人干部實績考核記錄;第

三、對于違法違紀資金和各種不合理開支等問題,除限期整改外,計財部門應根據監察部門的意見從其月撥經費中直接扣除;第

四、開展離任審計的后續審計工作。對于在離任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的處理意見,監察部門應通過后續審計檢驗審計結果,監督部門領導認真整改,切實執行審計處理意見。

財政部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財政部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規范其行使財政職能和財政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行為,正確評價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促進領導干部勤政廉政,正確履行職責,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干部管理、監督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財政部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是指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發生晉升、調任、轉任、免職、辭職等離任情況時,對其任期經濟責任進行的審計。

任期經濟責任,是指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對其所在部門、單位管理的財政資金的收入、分配和使用,以及單位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等有關經濟活動應當負有的責任。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分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

直接責任,是指領導干部對其任職期間內的下列行為應當負有的責任:

(一)直接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

(二)授意、指使、強令、縱容、包庇下屬人員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

(三)失職、瀆職的行為;

(四)其他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

領導責任,是指領導干部對其所在的部門或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業務活動應當負有的直接責任以外的領導和管理責任。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領導干部,是指部機關、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負有財政財務收支及資產管理責任的司處級領導干部,部屬事業單位負主要責任的領導干部和負有財政財務收支及資產管理責任的主要領導干部。重點審計部屬事業單位負主要責任的領導干部和負有財政財務收支及資產管理責任的主要領導干部。

第四條 離任審計實行先審計后離任,特殊情況可先離任后審計。

領導干部離任前一年內,已由監督檢查局進行過內部監督檢查,其后未發生實名舉報情況的,可以免于離任審計。

第五條 離任審計工作由人事教育司負責,監督檢查局、機關紀委等部門有關人員參加。實施離任審計時,抽調有關業務人員,組成離任審計小組,必要時可以聘請有關社會中介機構人員參加。

第六條 離任審計主要是對如下內容進行審計:

領導干部在本職位任職期間單位資產、負債、損益、所有者權益的真實性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貫徹執行國家重要經濟政策情況;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有無個人違反決策程序或決策造成重大損失情況;個人遵守有關廉政規定情況等與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相關的內容。

第七條 離任審計程序

(一)立項及組織。對需要進行離任審計的領導干部,由人事教育司提出離任審計工作任務,報部黨組批準后實施,并成立離任審計小組。離任審計小組根據確定的工作任務,制定具體的審計方案和審計項目計劃,報人事教育司批準后實施。

(二)審計通知。離任審計小組應在實施審計工作3日前,向被審計的領導干部所在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同時抄送駐部監察局和被審計的領導干部本人。

審計通知書的內容包括:審計的范圍、內容、方式和時間;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配合檢查工作的具體要求;審計小組組長及成員名單;審計紀律要求。

(三)現場審計。離任審計小組查閱有關文件、會計記錄、賬表、憑證等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調查取證,核實有關情況。

(四)確認事實。離任審計小組實施審計事項結束后,應形成書面審計報告,送達被審計領導干部本人征求意見。被審計領導干部接到審計報告后,應于5日內將本人的書面意見隨同審計報告送交離任審計小組。逾期不反饋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審計報告。被審計領導干部對審計報告提出異議的,離任審計小組應當進一步核審、取證。對其提出的合理意見應予采納。

(五)審計報告和審計結論。離任審計小組征求被審計領導干部意見后,應形成正式的審計報告,同被審計領導干部反饋的書面意見一并報送人事教育司。

人事教育司會同監督檢查局、機關紀委共同審定審計報告,對審計事項和被審計領導干部作出評價及審計結論。審計結論中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規定的行為,要依法提出處理建議。審計報告和審計結論抄送駐部監察局。

第八條 離任審計要求

(一)審計通知書送達后,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應當按照離任審計小組的要求,積極配合離任審計小組的工作,及時如實地提供有關材料,并于審計工作開始后5日內將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和執行廉政規定情況的報告送交離任審計小組。

(二)離任審計小組和審計人員按照規定實施審計時,有權要求被審計單位及領導干部提供預算、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財務報告,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有權檢查與被審計人員有關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和資產;有權就審計事項的有關問題向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有效證明材料。

(三)離任審計小組組長對審計工作質量負責,對離任審計小組成員的工作質量進行監督,并對有關事項進行必要的審查和復核。離任審計小組在實施審計過程中,遇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人事教育司請示匯報。

(四)審計人員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客觀公正、實事求是,遵守審計回避制度有關規定,并負有保密的義務。

(五)離任審計小組通過審計,發現被審計領導干部負有經濟責任問題的,應查清其相關問題,并分清其應當負有的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

第九條 人事教育司應當將離任審計結論,作為對被審計領導干部的晉升、調任、轉任、免職、辭職等提出審查處理意見及業績考核的參考依據,并歸入干部考核檔案。離任審計結束后,人事教育司應根據審計結論與被審計領導干部進行談話,通報審計情況。

第十條 對領導干部涉嫌違紀的,要按照干部監督管理權限分別移送駐部監察局、機關紀委調查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人事教育司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0年《財政部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2007年1月17日

第五篇: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探討

一、經濟責任審計審前階段的審計范圍確定

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有兩方面的范圍:一是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范圍,二是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范圍。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范圍

目前對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說法不一,做法也不一。有關資料顯示,列入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主要有這樣幾種類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一般為董事長企業行政一把手,即經理(廠長)以及所屬單位(事業部、分公司、子公司)的行政一把手;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的正職。

我們認為,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與審計的主體與目的相對應。如果審計的主體是各級政府,其主要目的是代表國有資產所有者的利益,加強對受托管理國有資產的國企領導人員的管理與監督,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那么審計的對象應為國企的法定代表人,因為國企的法定代表人是受托管理國有資產的第一責任人如果審計的主體是企業的董事會,即代表企業的決策層,為加強對經營管理層的監管,促進改善經營管理,則審計的對象應為企業的總經理及其經營班子如果審計的主體是企業的總經理,審計的目的就是為了加強內部管理,完成經營目標,則審計的對象可以為所屬單位或部門的行政領導(一把手)。

《暫行規定》中所指的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以各級政府為審計主體的。就企業的內部審計而言,其對象的范圍遠不止一個。作為企業的內部審計,因其服務對象是企業的董事會與總經理,因此,由內部審計機構所實施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主要應是企業所屬單位或部門的行政領導(一把手),有時,也可以是本企業的總經理及其經營班子,即當董事會要求對總經理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

(二)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范圍

就總體而言,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是企業領導人員任職期間的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與效益性。但是;由于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有所不同,審計的內容應視審計對象的責任范圍而有所側重,有所區別。

1.如果審計的對象是企業法定代表人,則審計的主要內容是,其任職期間所在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況,對外投資和資產的處置情況,收益的分配情況,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與有效性,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重點應關注被審計對象在任職期間所作的經營決策是否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所制定的經營目標是否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在同行業中處于什么水平,企業有無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問題以及被審計對象個人有無侵占國家資產和其他違法違紀的問題。

2.如果審計的對象是企業的總經理,審計時應在對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真實性審計的基礎上,重點把握以下幾個內容是否貫徹執行董事會所作的各項有關經營管理的決議及其效果;是否完成董事會所制定的經營目標以及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注意有無為達到經營目標和完成經濟指標只注重當期效益而忽視長遠發展的短期行為,甚至弄虛作假,造成企業潛虧和資產質量、財務狀況惡化的情況;是否著力于建立、健全企業的內部控制,使企業管理流程質量有效,運作規范,步入良性循環的軌道;企業與個人有無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問題。

3.如果審計的對象是企業所屬單位的行政領導,包括下屬事業部、分公司(分廠)以及子公司的行政一把手,要以資產、負債、損益真實性審計為基礎,重點檢查是否執行集團總部下達的經營目標,有無人為調節成本和利潤,隨意改變會計政策,報假帳的現象,各項經

濟指標在同行業中是否先進,是否達到和超過歷史最好水平,企業動作是否規范,內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有無以國有資產流失為代價換取小團體和個人利益的問題以及其他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問題等。

二、經濟責任審計審中階段的經濟責任界定

對于企業領導人員,其經濟責任表現為任職期間對其所在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所負有的責任,可以通過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作出重大經營決策情況、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以及執行國家財經法規情況等方面所反映。為了對企業領導人員任職期間的業績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我們認為在對企業領導人員進行經濟責任時,關鍵是要界定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是否屬于其任職期間應負的,還要分析是主管責任還是直接責任。

對企業領導人員任職期間經濟責任的認定,我們在實務中一般實施三個步驟首先是要確定企業資產、負債、損益是否真實、合法,擠掉水份和虛假成份。其次是進行橫向與縱向比較,將主要經濟指標橫向與同行業水平相比,縱向與歷史先進水平相比,如調查企業資本的保值增值情況,主要采取編制比較資產負債表的方法,將企業領導人員任職期初的資產負債情況同任職期末或經濟責任審計之日的資產負債情況作一比較,初步反映資本保值增值狀況。三是對比較的結果作進一步調查分析,比較的結果是保值或增值,要分析主客觀原因,確實通過企業領導人員的主觀努力,使生產發展、經營改善而擴大了效益;從而使資本達到保值增值的,可認定為企業領導人員的經營業績;假如由于政策面改善如通過享受優惠政策、接受捐贈或上級撥入等因素而使資本增加的,不可認定為企業領導人員的經營業績。比較的結果是減值,也要進一步分析原因,假如是由于領導人員的經營業績。比較的結果是減值,也要進一步分析原因,假如是由于外部經營環境的變化造成行業性虧損或效益滑坡而使資本減值的,不能歸咎于企業領導人員如果由于企業領導人員經營不善或玩忽職守造成的損失而使資本減企的,企業領導人員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還有一種情況是本任企業領導人員在任職期間處理了前任遺留的不良資產,從而使資本減值的,不應屬于領導人員的失職,相反,處理了不良的資產,使資產的質量有所改善,提高了資本的營運能力,則可認定為是企業領導人員的經營業績。

在實際操作中有些業務發生的時間跨度較大,涉及到前后兩任或幾任企業領導人員的經營期,責任界定的難度較大。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如果不考慮這些情況,審計結果就會失真,并且降低審計質量,對企業領導人員的經營業績就難以作出正確評價。在審計實踐中經常碰到以下一些較難把握的問題。

例如,對應收帳款壞帳責任的認定。企業產生應收帳款的壞帳,多數帳齡在三年以上,而且可能是前任企業領導人員的經營期內發生的應收帳款,在后任企業領導人員的經營期內形成了壞帳。我們認為,無論是前任或現任的企業領導人員對企業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企業的應收帳款無論是什么時間發生的,在任的企業領導人員都有責任對其加強管理,積極清欠。在審計中對前任遺留的應收帳款壞帳責任認定時,視在任企業領導人員實施應收帳款清欠工作是否有相應的措施為認定依據。如在任企業領導人員已經努力清欠并有應收帳款催款函證,又能說明形成壞帳的愿因,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帳款;我們認為這不屬于現任企業領導的責任。但如果清欠的力度不大,不積極催討,使債務無法收回,特別是當債務人破產時,企業未及時向法院提出追償債務請求,導致應收帳款變為壞帳的,現任企業領導人員應負有主管責任。

又如,庫存物資積壓責任的認定。在日常審計中,我們發現個別企業的庫存物資中的備品備件儲備較大,結構不合理,形成呆滯積壓。而這些超儲積壓物資通常都是前幾任企業領導人員任職期間盲目采購或不積極處理因技術改造而淘汰的物資等原因形成的。對這類情況,我們認為長期積壓的庫存物資容易形成不良資產,在審計中要對這些長期積壓的庫存物

資區別不同情況加以認定。對由于產業結構調整造成積壓的物資,可不予追究經濟責任。但如果是因為多頭采購或盲采購而形成的超儲積壓,按采購時間來界定經濟責任。如果現任企業領導人員未進行清倉查庫工作,也應負一定的主管責任。

三、經濟責任審計審后的段的審計結果運用

(一)任中經濟責任審計與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是審計結果運用的有效手段。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在一定意義上講也是任中經濟責任審計的一種后續審計,任中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中所肯定的成績是否在離任前有了更大的提高,所揭示的問題是否在離任前得到了解決或改進,均可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中進行檢測。對前任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所揭示的問題除責任須由前任承擔外;對后任來說也有一個解決、改進和提高的問題,同樣可在后任的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中進行檢測。這樣不斷改進,不斷提高,以形成一個周而復始的良性循環,使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我公司在開展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時,從兩方面入手強化審計結果的運用,一是進點時在見面會上說明審計的目的既是對離任的領導人員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的檢查與評價,也是對其所在領導班子的檢查與評價,又是對后任領導及其班子正確履行職責提供的意見與建議;二是審計結束前在交換意見時說明審計的結果是被審計單位領導人員的客觀評價并作為對其任用的參考依據,同時也明確指出,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存在問題要求后任領導及其班子認真整改,并將此列入后任領導班子的考核內容。從而加大了審計結果執行的力度,使審計結果起承上啟下與懲前毖后的作用。

鑒于目前經營目標考核體制的某些缺陷對貫徹落實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不利影響,我們認為,要改進和完善現行考核體制,有關部門在制訂考核目標時要充分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對被考核對象的歷史和現狀進行客觀分析;作出實事求是的判斷,然后提出切實可行的經營目標和經濟指標。

(二)經濟責任審計與干部任職公示制度相結,使審計結果在公示中充分體現監督作用。干部任前公示制度是領導干部提任前由干部部門將準備提任的情況公布于眾的制度,目的是增加透明度,加強對干部的監督。目前我公司已規定對擬任用的處以上領導干部,在任用前一律張榜公示,內容為該領導干部的簡單經歷,在本公司的任職情況,工作業績,擬作用職務等。公示布告在該領導干部原任職單位及擬任用單位同時張傍,為期一個月。在這段時間內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來信來電,表示對任用該干部的看法。也有在公示期間接到舉報有經濟問題的,則由審計部會同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專題調查,查清問題后才決定是否任用。如果對該領導干部在原任職單位已作過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可將審計結果中的總體評價作為其提任前公示的內容之一,使經濟責任審計與干部任職公示制度二者有機結合起來,在強化干部監督方面必能起到相得益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中應注意的問題

我們應該看到,審計認定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是利用審計手段能夠認定的經濟責任,而才是領,導干部的全部責任;審計結果是對領導干部提出審查處理意見時的一項參考依據,而不是全部依據;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加強對領導干部監督管理的一種手段;而不是全部手段。因此要正確認識審計結果的利用問題,對審計結果運用的要求不宜過高?!稌盒幸幎ā芬矁H要求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任免、調任、辭職、退休等的參考依據。目前上海對企業領導干部考核施行“五位一體”的做法,即由組織人事部門牽頭,會同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會等部門共同實施考核,分別從各相關的方面提出評審意見,最后由組織人事部門綜合。作為審計部門,需要研究在“五位一體”考核工作中如何既與其他部門合作,完成審計方面的任務,又符合經濟責任審計的要求,保證審計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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