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delect id="ixm7d"></delect><bdo id="ixm7d"></bdo><rt id="ixm7d"></rt><bdo id="ixm7d"></bdo><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id="ixm7d"></r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

農貿市場監管論文范文

2024-02-10

農貿市場監管論文范文第1篇

關鍵詞:廣西資本市場;信息披露;監管

一、引言

國內學者對資本市場監管的研究始于20世紀90年代中期,內容主要集中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資本市場監管體制的分析,代表者有劉鴻儒、吳曉求等;二是資本市場監管法律的分析,代表者有杜惠芬、賀強、孫涌等;三是資本市場效率的分析,主要有曹紅輝、曹風歧、張慶生等。

在完善資本市場監管方面的研究主要有:馬良渝、李世謙、宋學峰、楊朝軍等人提出的加強我國資本市場監管體制建設;劉樹成、沈沛、李自強等人建議規范我國資本市場上市公司組織體系;高鴻楨、林嘉永、張志亮等人強調信息披露。這些研究都從全國資本市場層面出發來分析整個資本市場監管的現狀和問題,并提出相關對策來完善中國的資本市場監管體制。而地方性的資本市場監管研究幾乎沒有相關文獻.本文就依托全國資本市場監管的框架,來具體分析一下廣西資本市場監管的現狀.試圖為完善廣西資本市場的監管提出建議,以促進廣西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拉動廣西經濟增長。

二、廣西資本市場監管現狀

廣西資本市場作為中國資本市場的一部分.其發展一直緊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中國資本市場的監管屬于集中統一性監管模式.廣西證監局作為中國證監會的地方派出機構,根據中國證券會的授權依法對轄區內證券經營、交易等經濟活動監督和管理。在廣西資本市場不斷發展的過程中,監管促進轄區內經濟運行良好。但廣西資本市場監管還存在不少問題。監管體系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問題

到目前為止,廣西板塊僅有26家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發展速度較慢。上市公司股價異動、股東及高管違規買賣股票,并購重組活躍等現象表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與全流通的市場環境存在較大差距。截止2009年底.受到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公開通報或處罰的上市公有:北海港、斯壯公司(即現在的ST南方)、南寧百貨、北海國發和銀河科技、兩面針等。廣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以下4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信息披露不真實、不充分。上市公司為了維持良好的企業形象,蓄意歪曲或者掩蓋公司的真實信息.采用造假賬的方式來欺騙投資者。例如,銀河科技承認2002-2004年連續3年財務作假。2002-2003年前后.銀河科技虛增銷售收入2.63億元(不含稅收入2.25億元)、虛增凈利潤4300萬元。并且在2004年虛增銷售收入約1.5億元,虛增凈利潤4895萬元。再如,2003年度北海國發虛增利潤4502萬元、隱瞞銀行借款2.5億元。華寅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對北海國發海洋生物產業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會計報表進行審計時.未對該公司的銀行賬戶、應收賬款有效實施函證及必要的替代審計程序.對該公司虛增利潤4502萬元、隱瞞銀行借款2.5億元的報表數據予以確認,發表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

第二,信息披露不及時,缺乏時效性。容易造成內部交易,損害投資者利益。2008年1月28日深交所披露.2004年9月8日天津德利得集團有限公司(天津德利得)通過機場投資、高昂交通曲線控制北海港.北海港未及時披露變更信息,天津德利得以及公司實際控制人王學利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要約收購義務,機場投資、高昂交通也未如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三,廣西上市公司存在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問題。例如,南寧百貨原董事長、總經理覃本東在任期間.曾多次指使公司人員將用于本單位公款認購的部分職工股.以不正當方式出售,并先后從中獲利共計人民幣211萬元。再如,2007年10月18日,廣西證監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北海港股權轉讓不規范,控制權變動頻繁,公司法人治理混亂,存在資金被占用和違規提供擔保等嚴重問題.

(二)人力資源方面存在的問題

第一,廣西證監局人員配備不足。整個廣西證監局員工只有29人(包括領導),分管上市公司的上市處也僅有5人。廣西上市公司26家,平均每人監管5家上市公司還要多,在上市公司地域分布廣、資金量大、行業多等情況下,監管人員捉襟見肘。第二,廣西證監局人員專業素質有待提高.雖然幾乎都有金融專業背景.但大部分員工對財務知識掌握不精通。

(三)自律監管有名元實

證券交易所對會員和上市公司的監管屬于場內自律,場外交易的監管主要指證券業自律管理組織制定的行業性自律制度。廣西已于2003年建立了廣西證券業協會,包括廣西轄區的證券營業部、證券服務部,具備證券從業資格的中介機構共74家會員單位.事實上作為民間性的廣西證券業協會仍處于非常薄弱的地位。2004年成立廣西上市公司協會,包括轄區上市公司和擬上市企業。上市公司協會雖已參與轄區內上市公司運作.由于缺乏權責相對應的法律機制約束,行業自律功能并不強。兩個自律組織沒有形成有效的監管機制.有時候會出現偏袒會員的傾向.沒有充分有效地開展自我約束和自律管理.加強會員之間的聯系與交流.更好地發揮會員和監管當局的溝通橋梁作用。

(四)民間融資監管缺位。法律要素不健全

廣西民間融資呈現以下幾個特點:規模平穩增長。截止2009年底.民間借貸農戶類及其他樣本規模類發生額同比分別增長11.61%和37.85%:利率水平還處于高位;廣西民間融資基本采用口頭約定、借條方式和自行制訂的書面協議或合同進行運作.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要素不全等現實問題。這些特點表明.廣西民間資本融資風險不斷加大.對民間融資的相關借貸法律法規又不健全,再加上民間借貸利率受國家調控的力度較小.導致對民間資本監管的缺位,威脅廣西整個資本市場的穩定。

(五)資本市場各個主體協調性差

為完善資本市場監管的協調性.統籌協調資本市場的各項工作.廣西在2003年建立了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聯席會議制度、2006年與自治區金融辦、國資委、公安廳、工商局等部門建立了資本市場聯席會議制度,2008年廣西證監局與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簽署《信息分享與合作備忘錄》,同時廣西證監局與廣西銀監局和廣西保監局簽訂了監管協作備忘錄.初步建立了轄區資本市場監管綜合體系。但根據實踐情況來看還存在以下問題:第一,雖然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聯席會議確定了每年開會次數和會議的主要內容.目的是為了促進上市公司的規范運作.加強上市公司的溝通和交流,但沒有制定具體的實施

措施.落實不到位。形同虛設。第二,地方政府的配合監管工作的主動性不強。第三,區聯席會議制度開會日期和次數不確定或者開會不及時造成其協調監管的作用沒有得到有效發揮.導致某些監管區域落在夾縫中,特別是對證券商和機構投資的監管存在漏洞。第四,廣西證監局與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建立的監管協作機制,在信息交流和備忘錄內容方面都沒有具體詳細的規定。雖然廣西證監局、廣西保監局與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在某些方面存在一定意義上的信息共享,但三者之間信息共享程度和溝通協調程度與真正意義上的協作監管還存在較大差距。

三、完善廣西資本市場監管的建議

(一)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

截止2009年底.廣西上市公司流通股本占全部股本總額比率攀升到99.22%。流通股本總額為1055576367萬股.這表明廣西股票市場已經步入了全流通時代。在全流通條件下,上市公司內、外部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公司治理水平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公司經營業績和前途。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實現對管理層規范的、有效的激勵,促進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保護投資者特別是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利益,成為十分迫切和必要的問題。

上市公司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來完善公司治理結構:首先.建立公司運作的“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機制,強化所有者對公司的控制與監督。其次,引來外部力量改善董事會的結構.引來外部董事和外部監事,緩解公司內部人控制問題。最后.完善公司薪酬機制和績效考評機制.運用股權激勵方式來提高公司業績.使經營者目標與公司長期發展目標相一致.保護投資者特別是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利益。

(二)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質量

高質量的信息披露有利于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強化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規范上市公司的行為.優化資本市場資源配置的功能。提高資本市場的效率。廣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問題,不僅削弱了信息披露對上市公司的制約功能和對投資者的保護機制.而且嚴重影響了廣西股票市場的有效性和資金優化配置功能的正常發揮。要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質量,主要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加大年報審計監管力度,提高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質量;第二。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為,對披露的內容、方式和違法規定的處罰(可考慮引入民事責任制度)要做出更詳盡的規定,增強其可操作性。第三,對股價異動和市場傳聞應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第四.繼續推進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備案工作,遏制和打擊內幕交易;第五.建立和完善信息發布渠道,從企業、中介機構兩方面來強化上市公司的持續信息公開披露.增加上市公司預測信息的發布量。第六,建立以注冊會計師協會公正審計為核心的會計信息披露監管體系,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可以保證資本市場信息披露的客觀性和公正性。第七,建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獎懲機制,對及時、高效、透明披露企業信息的上市公司給予及時的獎勵,如稅收及相關政策的優惠.對于披露不及時及隱瞞信息的上市公司給予經濟處罰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監管

廣西證券業協會和上市公司協會要繼續堅持公開化、程序化、透明化原則,建立有效的行業自律規則和措施.充分發揮自律作用。要緊緊圍繞廣西證監局中心工作和日常監管工作開展業務,使自身成為行政(下轉51頁)(上接63頁)監管的重要補充力量。廣西證券業協會應嚴格遵守證券經營、交易法律和法規的要求。并及時正確披露交易信息.促進轄區內證券經營機構及相關服務中介機構的健康發展。上市公司協會自律的重點要放在上市公司、擬上市企業的誠信建設上,要結合《廣西上市公司誠信公約》開展工作,建立上市公司的誠信評價體系和誠信檔案.提高上市公司的誠信水平.塑造廣西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

為更好地發揮證券業協會和上市公司協會對行政監管的有力補充作用。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人手:首先。組織會員培訓,加大行業間溝通和交流,提高會員整體素質。其次,及時解決會員在規范發展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最后.開展基層調查研究.提出針對投資者的可操作性的建議.為廣西證監局提供決策參考。

(五)加強廣西資本市場各監管主體合作

加強與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是有效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基本手段之一。第一,認真落實廣西上市公司董事長秘書聯席會議制度,促進上市公司的規范運作。第二。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聯系會議制度的作用,制定相關措施,規范其運作行為。第三,證監局、保監局和中國人民銀行南寧支行三者要切實貫徹《信息共享和備忘錄》實施細則,要建立三者之間共同的數據庫信息平臺,證監局與人民銀行要進一步強化信息共享、監管合作和協調配合。第四,加強與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協作,重視和加強對民間資本的監管.實時關注民間資本額度和借貸利率。促進農村金融穩定.進一步完善綜合監管體系.真正形成防范資本市場風險和維護金融穩定的預警機制??傊?,各部門之間要形成監管合力.提高監管水平和監管效率,避免監管真空和重復監管.促進廣西資本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李綜藝)

參考文獻:

[1]孫涌.資本市場監管系統分析[M].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01.

[2]賀強、杜惠芬.中國資本市場若干重大問題研究[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

[3]周宏.資本市場效率:理論和經驗研究[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5.

[4]中國人民銀行南寧支行課題組.廣西金融穩定報告:廣西金融運行分析報告(2006-2009年)[R].

農貿市場監管論文范文第2篇

常州市市場監管局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中,運用動態信用模式,借鑒交管部門對駕駛員實行積分(12分)制管理的方式,對企業的不良信用行為依不同標準實行記分管理,確定對其的監管等級;通過“智慧市場監管綜合平臺”,融合各環節數據信息,與信用管理互通互用,實施動態管理;采用跨部門聯合獎懲、多渠道公開等方式,讓信用信息“活”起來,不僅僅能用于監管,還是促進社會共治、推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有力舉措。該模式入選2019年“新華信用杯”全國信用案例,信用信息平臺榮獲國家級、省級多個獎項。

背景與起因

食品藥品安全治理是一項世界難題,中國情境的復雜性使中國食品藥品安全治理更成為一項世界級難題,尋求從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角度破解這個難題同樣面臨困局。傳統的監管模式,單純從監管端發力,監管的重點不夠突出,導致有些地方管得很嚴,有些地方監管卻存在“盲區”,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不高。常州市市場監管局運用動態信用模式,將食品藥品相關信息通過各種渠道公開與推送,大力推進“陽光餐飲”等社會共治舉措,讓社會公眾來監督和挑刺。以社會共治為切入點,真正讓企業珍惜信用、消費者用好信用,推動實現企業積極主動的落實主體責任。

經過與做法

建立基于信用管理的制度體系。常州市市場監管局圍繞信用管理、誠信建設,建立健全了信用信息的記錄、評定、獎懲、公示工作機制、信用動態評定和管理機制、不良信用信息修復機制、跨部門的食品藥品安全信用聯合獎懲機制、信用信息公開機制等,初步建立起食品藥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制訂并不斷完善《常州市食品藥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管理辦法》《常州市食品生產企業“灰名單”“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為構建以食品藥品監管為基礎、以信用為抓手的社會共治新模式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適于動態信用監管的分級模式。常州市市場監管局建立動態信用等級評定及管理模式,打破了原有一年一評、基層初評、市局復審的傳統模式,在企業原有年度信用等級的基礎上,借鑒交管部門實行積分(12分)制管理的方式,對企業失信信息進行歸集后,按失信程度對應扣分值進行信用評定。信用等級分為守信、一般失信、較重失信、嚴重失信四個等級:11~12分(含),為守信;7~10分(含),為一般失信;3~ 6分(含),為較重失信;0~ 2分(含),為嚴重失信。依據企業在監管部門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抽檢、行政執法等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設立扣分標準,對行政相對人的不良信用行為依不同標準實行記分管理;同時,對于企業獲得食品藥品相關表彰獎勵或榮譽的,設置加分項;以此確定行政相對人的監管等級,實行分級監管。

打造智慧監管信用信息平臺實現信用監管的融入。常州市市場監管局注重發揮互聯網、大數據作用提升監管效能,深入推進“智慧市場監管綜合平臺”建設,為信用監管插上智慧的翅膀。該平臺包括一個統一技術架構平臺、一個大數據中心、一個應急指揮中心,省、市、縣、鄉4級互聯應用,覆蓋行政審批、監管檢查、稽查執法、應急管理、檢驗監測、風險分析、信用管理、公共服務8大業務功能的智慧綜合管理云平臺,實現企業主體信息、監管業務數據、風險監測、產品追溯、信用管理等數據全面融合。將信用信息與已經建成審批系統、監管系統以及稽查辦案系統中的信息實現共享,依據信用等級評定標準及相應管理辦法建立信用評估模型,利用信息采集系統,自動抓取歸集相關數據,按照一企一檔的原則,結合日常監督、專項檢查、認證、信用考評等工作,及時收集、記錄、存儲企業基本信息、監管信息、信用信息等,對信用等級進行動態管理和評估,實現依據信用動態等級開展監管工作。

拓展運用渠道讓信用信息“活”起來。一是積極開展跨部門聯動獎懲,簽署了常州市對守信納稅人實施聯合激勵和對失信納稅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兩個合作備忘錄;與衛計、人社、公安等部門基本形成了監督檢查互動、監管標準互通、信用結果互認的合作氛圍。抓住關鍵環節與公安機關在全省范圍內率先聯合制定下發《關于嚴格落實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處罰到人行動方案》,已對193名符合禁業限制情形的責任人員實施禁業限制“資格罰”,并將相關責任人員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上傳至常州市信用平臺,對全市食品藥品領域從業人員觸動極大,對違法犯罪分子起到了警示、震懾的信用監管效果。二是采取多渠道主動公開,將信用信息融入到“陽光餐飲”“安心菜場”“放心藥店”等事關民生實事的食品藥品工作中,通過平臺的公共服務系統直接將企業信用情況展示給廣大市民,引導公眾參與監督、促進社會共治、推動企業自律,夯實食品藥品安全基石。

成效與反響

彰顯了“互聯網+”的社會共治理念?!爸腔凼袌霰O管綜合平臺”已打通了20多個獨立業務系統,匯集了近10萬企業、近2萬多條行權數據、超1000多萬條監管數據、超9000萬條企業監測數據,對近70000家食品藥品企業進行動態信用等級評定和監管。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受到江蘇省信用辦和江蘇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聯合發文表揚,獲評2016年江蘇省智慧食藥監行業應用示范項目、2017年江蘇省民生服務類食藥安全優秀大數據示范項目和2018年度江蘇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創新獎項目。該平臺還入選全國智慧監管典型案例,并代表江蘇省在2018全國智慧食藥峰會上作典型案例發布。

彰顯了信用獎懲的社會共治舉措。常州市市場監管局對守信企業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給予重點扶持。對存在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和隱患的一般失信企業,進行約談告誡,加強警示教育,提醒、督促企業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對于較重失信企業加強日常監管和“雙隨機”抽查,加大執法檢查頻次;對嚴重失信企業除加強監管的措施外,將其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示,通報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納入食品藥品“重點監管名單”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從事食品藥品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再次發生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重頂格處罰,以此推動建立信用監管與社會共治相結合的新模式。

彰顯了利企惠民的社會共治功能。通過打造監管公開、信用公開等“五位一體”的“陽光餐飲”社會共治平臺。促進企業自覺落實主體責任,增強食品安全意識,使從業者更加“用心”;監管部門及時掌握情況,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進一步提高監管效率,讓監督者“省心”;消費者實時查看企業信用在內的全方位信息,既能讓其“安心”消費,又增強了與公眾的互動,進一步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探討與評論

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中,積極探索創新監管機制和監管模式,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的信息化技術,逐步建立起以動態信用監管為核心的食品藥品社會共治新模式,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進一步規范了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

農貿市場監管論文范文第3篇

談談保險市場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主體問題 

隨著我國保險市場的規模迅速擴大,保險行業內不正當競爭行為也日益加劇, 一些保險企業借助他人優勢或有關行政部門聯合實施強制保險。 比如與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或銀行聯合強制貸款人購買不必要的保險,與醫院聯合強制病人購買保險, 與教育部門聯合強制學生購買平安保險或意外事故險:與交警、 民航等部門強制用戶購買不必要的保險等等。

作者:譚德明

農貿市場監管論文范文第4篇

內容提要 本文首先對會計監管進行成本效益分析,然后構建審計監管部門與會計師事務所的博弈模型和上市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的博弈模型,計算出會計師事務所有15%的可能性會做出違規審計及上市公司的收益大于7.67倍的處罰時,上市公司會選擇造假的結論, 并對模型進行分析,從實證分析的角度對我國資本市場會計監管體系進行一個總體的評價。

關鍵詞 成本收益分析 會計監管 監管體系 博弈模型

0 引言

目前,我國資本市場會計監管體系的實施過程中,會計準則、會計規章制度的制定及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管理由財政部負責,信息披露規則和財務報告的事后審閱由證監會負責,資產、經營活動的審計業務由會計師事務所負責。若資本市場會計監管體系的實施效率低下,會計監管主體不能相互協調工作,即使我們有很好的法律、法規,同樣也不能實現有效的監管。下面對我國資本市場會計監管體系進行評價,并根據我國會計監管的實施效果,提出了完善資本市場會計監管體系的幾點建議。

我國資本市場會計監管效果的評價機制和方法嚴重缺乏,即使在市場經濟發達的美國,對資本市場會計監管的評價也只是集中在檢驗會計管制對股票價格所帶來的影響上,也沒有深入到會計監管市場的其他方面。純粹從技術角度看,資本市場會計監管的效益不易觀察評價,盡管它通常被籠統地歸結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利益,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從成本效益的原則來分析會計監管,就會形成一個比較清楚的輪廓。

1. 會計監管的成本收益分析

會計信息市場失靈是市場機制固有的缺陷,它不但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造成資本市場的效率低下,甚至對經濟和社會造成嚴重的后果。會計信息市場失靈無法通過市場機制來解決,需要借助于外力來救助市場的無力,糾正市場失靈。我國資本市場會計監管就是為了維護市場穩定、健康的發展,保護市場參與者的利益。該模型從成本和收益的角度著手,探討監管主體和監管客體的關系。經濟利益是企業選擇會計造假的根本動因。企業可以看作是理性的“經濟人”,它是否選擇會計信息造假取決于會計造假的成本和收益。從經濟學的理論出發,如果造假的收益大于成本,任何企業都會選擇造假。實踐證明當不存在任何外部監管的條件下,企業是有動機從事會計違法行為的。

宏觀和微觀活動都受到成本效益因素的制約,差別只是在于成本和效益的計量方法、涵蓋范圍和計量難易程度不同。我國資本市場會計監管主體作為經濟個體,其實施的會計監管行為也受到成本效益因素的制約。從目前我國資本市場的具體情況來看,會計監管主要負責公司會計信息的真實性,保護投資者利益和維護資本市場穩定。我國資本市場會計監管的收益體現在會計監管被認可的程度、會計信息不對稱性的改善程度、虛假會計信息陳述的減少幅度、投資者信心的維持程度、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程度等等。理論上的會計監管的成本收益關系見圖1。

由圖1可以看出,成本曲線向右下滑的曲線說明在我國資本市場會計監管初期,由于監管主體權責不明確,監管主體多元化、監管政策不合理、監管的手段、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原因,造成監管的成本較高,收益卻不高。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監管體系的不斷完善,監管力度逐步增大,會計信息質量逐步提高,監管成本開始下降,至B點取得最大的成本收益差,監管效果最高。越過B點后,繼續加強會計監管,監管成本升高,監管的收益也同時增加,但成本的增加值明顯高于收益的增加值,到達C點時,監管的成本和收益相等,越過C點后監管的成本將大于收益,此時將會造成監管得不償失。因此,針對監管成本效益的這種特點,我們應該把監管成本、效益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監管不足和監管過度都將導致監管效率低下,適度的會計監管才能實現監管效益的最大化。

在我國,資本市場會計監管機構之眾,制定的監管標準之繁、耗費于監管的財政支出之巨、政府賦予會計人員的責任之重,在世界上并不多見,但資本市場會計監管的收效卻甚微。銀廣夏、瓊民源、紅光實業等惡性案件不斷出現,資本市場會計違規行為也愈演愈烈。2002年底有關調查顯示,88%的被調查對象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持不信任態度。上海復旦大學李若山教授指出,按國際標準衡量,八成上市公司的會計有問題,即使降低標準,套用國內的,也有二成上市公司存在問題;財政部2002年的統計資料顯示,我國企業會計信息披露不規范,存在問題的比例高達70%。針對這一現象,目前業界的基本看法是: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的監管并存著監管過度和監管不足的問題。監管不足和監管過度也正是我國資本市場會計監管效果低下的表現。如對因上市公司會計操縱而導致的股東損失,至今仍沒有相應的民事責任追究,這是監管不足的表現;而對資本市場被監管者如上市公司、注冊會計師等不斷地進行多頭重復性檢查,則是監管過度的表現。

2

009年第5期

我國資本市場會計監管體系實施效果的博弈分析

2. 審計監管部門與會計師事務所的博弈模型與評價

經濟效果是評價會計監管體系的主要標準,如何實現監管適度,不僅要進行定性分析,還要從定量的角度考慮。在上面的監管主體的博弈關系中,存在有可能做出違規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與政府的審計監管部門之間的博弈關系,在不考慮職業道德因素的情況下,它們之間存在著互相以對方的行為模式來決定自己行為模式的規律。如何減少會計師事務所的違規審計,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本部分通過建立審計監管部門與會計師事務所的博弈模型來進行探討。

運用博弈理論構建審計監管部門與會計師事務所的博弈模型,需要先做出如下幾點假設條件。

(1)監管博弈的當事人有兩個,審計監管部門和會計師事務所。

(2)審計監管部門和會計師事務所都能充分考慮所面臨的局勢,能夠做出戰略性的選擇。

(3)假定如果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違規審計,審計監管部門能夠有效地查出。

會計師事務所的違規審計是指其審計結論與被審計人的實際財務狀況不符的情況。合規審計是指對被審計人的財務狀況發表客觀、公正的審計意見的情況。會計師事務所合規審計帶來的收益為L,違規審計帶來的收益為K(其中K大于1)倍的L,違規審計被查處時,沒收事務所違規所得,同時處以F的罰款。審計監管部門付出的監管成本為C,則表1表示審計監管部門與會計師事務所的博弈矩陣。

表1 審計監管部門與會計師事務所的博弈矩陣

博弈雙方戰略選擇

會計師事務所

違規審計合規審計

審計監管部門

不監管0, KL0, L

監管KL+F-C, -F-C, L

表中的第一個數字為審計監管部門的收益,第二個數字為會計師事務所的收益。(去掉)由于審計監管部門監管與否,會計師事務所違規審計與否不確定。因此該博弈是不完全信息靜態博弈。為此,假設審計監管部門以概率γ監管,以1-γ不監管,違規審計的概率為β,則合規審計的概率為1-β。

則會計師事務所的預期收益E1為:

E1=β[(1-γ)KL+γ(-F)]+(1-β)[(1-γ)L+γL]

=β[KL+γ(-KL-F)-L]+L(1)

審計監管部門的預期收益E2為:

E2=γ[β(KL+F-C)+(1-β)(-C)]+(1-γ)×0

=γ[β(KL+F)-C](2)

會計師事務所的預期收益函數對β求導,并令其一階導數為0;同樣審計監管部門的預期收益函數對γ求導,令其一階導數為0。這樣得到該監管博弈混合策略納什均衡解:

γ*=(K-1)LKL+F(3)

β*=CKL+F(4)

γ<

當審計監管部門的監管率γ>(K-1)LKL+F時,會計師事務所的最佳選擇是合規審計,當

γ<(K-1)LKL+F時,會計師事務所的最佳選擇是違規審計,當γ=(K-1)LKL+F,會計師事務所可以隨機選擇違規審計和合規審計。當β>CKL+F,審計監管部門的最佳選擇是監管,當β

審計監管與違規審計的博弈模型表明,審計監管部門的戰略選擇取決于會計師事務所的違規審計所得和處罰力度,與審計成本無關。即審計監管部門進行監管的概率與事務所的合規審計所得L成正比,與違規審計所得KL和違規審計受處罰的金額F之和成反比。也就是說審計監管機構對違規處罰越大,會計師事務所的違規收入越高,那么監管的概率越小。

會計師事務所的戰略選擇受監管成本、違規收入和處罰力度三個因素的影響,即會計師事務所違規審計的概率β與監管成本C成正比,與違規審計所得與罰款金額之和(KL+ F)成反比。其現實意義在于:事務所違規審計越是少,審計監管的緊迫性就越弱,反之則越強;對事務所違規審計處罰的力度越大,事務所就越不敢違規;但如果審計監管的成本太高,事務所違規審計的事件就會增多。需要說明的是,事務所違規審計收益越高違規審計的概率越小。這是因為違規審計收益越高就越容易引起監管機構的注意,越容易被查處,會計師事務所反而不敢違規了。

在我國當前資本市場會計監管體系下,對違規審計的處罰大多采取“退一賠二”的模式,即沒收違規所得,再處以相當于違規所得兩倍的罰款,實際上對絕對金額較大的罰款還不到一倍,在此我們取平均值約1倍;審計監管成本大約是罰款金額的30%左右,在此取30%;違規收入大約是合規收入的2倍,在此取2,即:

KL=2L(5)

F=1×2L(6)

C=F×30%(7)

由此我們可以計算出β=15%,說明在依據目前處罰標準和監管成本計算,會計師事務所的違規審計可能性為15%,由于現實中我國職業道德教育和媒體監管起到一定的效果,因此會計師事務所的違規審計不會這么多。同時我們也可以計算出審計監管機構的檢查概率γ=25%,這說明要有效抑制會計師事務所的違規審計行為,審計監管率至少要達到25%的標準,這樣才能有效抑制會計師事務所的違規審計行為。需要說明的是25%比率是在審計機構進行審查時,如果出現違規審計就一定能夠查出的情況下計算的?,F實中由于審查人員業務素質的能力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同業互查也是走形式,雖然比率高于25%,但也沒有起到抑制違規審計的作用。

3. 上市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的博弈模型與評價

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監管機構有責任對資本市場會計信息披露進行適當有效的監管,但現實是怎樣的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處罰次數逐年遞增,從1999年的26次, 到2003年的60次。一系列的會計舞弊欺詐案件以及與之相連的審計失敗案件相繼出現,同時監管部門對違規公司的處罰額度相對上市公司財務信息造假舞弊行為影響的金額來說,可謂九牛一毛,且監管部門在監管時間上具有嚴重的滯后性,以至監管部門查處會計信息造假事件時,上市公司違規披露行為已經發生很長時間,相應地造成許多利益關系人的損失,并且已經造成了無法挽回的經濟后果和社會影響。

運用博弈理論構建上市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不完全信息的博弈模型來分析上市公司會計信息造假情況。構建模型的假設條件:

(1)監管博弈的當事人有兩個上市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

(2)上市公司是理性的,目標是實現收益最大化。

(3)會計師事務所可以與企業發生非審計業務的關系,會計師事務所不一定忠實地從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出發來監管上市公司,并假定如果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有假,監管者能夠有效地查出。

(4)審計業務處于安全競爭的市場中。

為進行會計師事務所和企業博弈的實證分析,假設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的審計業務成本為C,會計師事務所的合規審計收益為L,違規審計帶來的收益為K(其中K大于1)倍的L,上市公司信息發布時,呈報虛假會計信息的收益為r,虛假會計信息被查出時,除公正發布會計信息外,并處以f的罰款。根據上述假設,上市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的博弈矩陣如表2。

表中的第一個數字為企業的收益,第二個數字為會計師事務所的收益。(去掉)由于企業做假賬與否、會計師事務所違規審計與否不確定,為此假設企業做假賬的概率為P,違規審查的概率為β,則合規審計的概率為1-β。

表2 上市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的博弈矩陣

博弈雙方戰略選擇

會計師事務所

違規審計合規審計

上市公司

作假r, KL-C-f, L-C

不作假0, L-C0, L-C

從模型本身來看,上市公司選擇造假時,會計師事務所會選擇違規審計,上市公司選擇不作假時,會計師事務所將隨機選擇違規審計和合規審計;同樣,會計師事務所從收益角度出發,必然會選擇違規審計,此時上市公司會選擇會計作假。此時(作假,違規審計)就達到了納什均衡。

由于假設條件(1)中,監管博弈的當事人只有兩個上市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而實際中會計師事務所要受到證監會、注冊會計師協會及審計等部門的監督,由審計監管與違規審計的博弈模型計算出會計師事務所的違規審計的概率β=15%,不會達到100%,因此上市公司也同樣不會100%造假。

上市公司的預期收益為:

E3=p[βr-(1-β)f](8)

上市公司的預期收益函數對p求導,令其一階導數為0。得到

β=fr+f(9)

將代入公式(9)中,得出

r=7.67f(10)

也就是說當上市公司的收益大于7.67倍的處罰時,上市公司會選擇造假。無論是安然、世通還是銀廣廈、紅光實業,對于上市公司而言,制造虛假的會計信息主要有三項收益:一是虛構經營業績騙取上市、配股、增發資格所籌集到的資金;二是虛構經營業績導致公司股票市值的增加;三是虛構經營業績而帶來的其他收益。下面以銀廣廈為例做簡單的分析。

銀廣廈公司1999年末由于虛增經營業績而獲得增發3000萬股普通股股票的資格,擬定的發行價格為12.5元/股,則該公司由于虛假的會計信息而獲得的收益為34500萬元。由于虛構經營業績而導致的股票市值增加113.42億。銀廣廈的其他收益如企業形象、品牌和商譽的改善,以及由于虛假的會計信息提高了企業的獲利水平和信用等級,使得該公司更容易吸引到投資者投資和債權人的借款,從而使企業在競爭中處于有利的地位。在不考慮企業其他收益的情況下計算出的銀廣廈公司的收益為1134200+34500=1168700萬元,而證監會對銀廣夏處以罰款僅為60萬元。1168700萬元的收益相對于成本60萬元遠遠大于7.67倍,因此上市公司在這樣的情況下必然選擇造假。

有鑒于此,首先要加大對呈報虛假會計信息公司的懲罰力度,由于上市公司虛構經營業績而騙取上市、配股、增發資格所募集到的資本和造假導致的公司市值的增加等等,主要是由市場決定的。所以,對于上市公司會計造假的治理,重點應放在加大造假成本上,經濟懲罰和行政處罰缺一不可,必要時取消其上市資格。其次要降低會計師事務所與上市公司的違規審計概率。

4. 提高我國資本市場會計監管體系實施效果的建議

從資本市場會計監管的實際效果來看,我國已初步建立起了一個較為科學合理的監管體系,但現行的資本市場會計監管效率仍不高,不能滿足資本市場的需求。為加強對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和上市公司的管理,以降低會計師事務所的違規審計概率,提高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四方面著手提高我國資本市場會計監管體系的實施效果:

(1)建立健全會計監管法律、法規體系

當前我國會計監管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會計法》和《證券法》,另外財政部制定發布了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等一系列會計法規,并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資本市場在新形式下不斷深化改革,使得我國資本市場會計監管出現了新問題,同時也對我國現行的會計監管的法律法規提出了新要求。

借鑒國際慣例,針對我國具體國情,注重提高會計法規之間的協調性,明確會計監管的主體、監管客體及其監管范圍,為政府監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在制定會計監管法律法規時,要廣泛征求意見,使新的法律法規有更好的可行性,更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另外,應該加大會計造假及違規審計的懲罰力度,例如,可以法律的方式,要求對遭受損害的投資者進行民事賠償等等。

(2)成立獨立監管主體審計委員會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負責對違規違紀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予以懲戒。但是,因為我國特有的國情,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并不是像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那樣的自律組織,還帶有明顯的政府色彩,是依附于財政部的。真正的自律組織應作為民間性質的組織,為行業和社會所承認。2002年7月25日,美國通過了《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它代表了美國后安然時代的到來,也奠定了當今會計監管發展的基本框架,歐美一些發達國家紛紛效仿。雖然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初級階段,資本市場發展還不完善,但如果建立一個類似于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的機構——獨立監管主體審計委員會也未嘗不可,該機構是對財務審計報告的再審計,主要職責是對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強有力的監督,提高審計質量。

獨立監管主體審計委員會必須是獨立的權威監管機構。首先,要做到人員獨立,且不得在會計師事務所等其他單位和機構中兼職,該機構的工作人員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和較高業務素質,能夠在再審計工作中發現問題;其次,經費來源方面,獨立監管主體審計委員會的經費來源于會計師事務所每年所交的會費和上市公司的一些收入,不得在社會上籌集;第三,要具有權威的處罰權,如果會計師事務所或注冊會計師出現嚴重違規行為,獨立監管主體審計委員會可行使處罰權,比如罰款、責令解除與客戶的委托關系、限制從事某些業務的審計、中止從事部分或全部上市公司審計業務等。

(3)建立并落實會計監管的責任追究制度

當前,我國會計信息質量及質量監管責任追究制度沒有建立和落實,我國資本市場會計監管乏力,違法不究,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在于責任制度不健全。應當按照權利與責任對等的原則,建立相應的責任制度。

責任追究制度具體包括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單位內部會計信息質量的責任制度與責任豁免制度。企業中,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者與組織者、批準者都是責任主體,特別是組織者與批準者,一旦出現財務會計報告虛假等違法情形,上述相關人員都應承擔責任。在財務會計報告編制過程中持反對意見且有充分證據的管理當局成員可以豁免其責任;同時,一旦財務會計報告被外部監管部門、機構認可,外部監管部門、機構也要承擔相應責任。第二個層面,政府會計監管的責任制度。在合理界定政府有關部門會計監管職責前提下,建立并嚴格落實責任制度,避免走過場的監管行為。如果監管部門實施檢查后仍出現重大違法問題,應追究監管者的失職責任。

(4)建立全國統一的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的誠信評價體系

誠信評價體系應該由財政部、證監會和獨立監管主體審計委員會等機構的工作人員和聘請高等院校會計監管的權威人士共同制定,設置合理的評價指標,構建評價體系。對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進行定期抽查,并予以在媒體和官方網站定期公布。投資者可以依據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的誠信度來衡量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借以提高投資效益。對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的誠信評價后,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從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發,只能漸漸走向合規審計。

(5)推廣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會計和監管人員的業務素質

企業是會計造假的源泉,有效避免會計造假需要推廣職業道德教育,職業道德教育的主要對象不應是一般的會計人員,而是企業負責人、能夠控制或影響企業的政府人員及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等。長期以來我國試圖通過對會計人員的地位和業務水平的提高來保證會計信息質量,但收效甚微。為了規范各方的行為,會計道德和誠信教育已成當務之急。

會計監管隊伍的素質高低,直接影響會計監管的質量。提高會計監管隊伍素質,是加強會計監管工作的根本,會計審計人員必須做到“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準則,不做假賬”,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不屈從和迎合任何壓力與不合理要求,不以職務之便謀取一己私利,不提供虛假會計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

參考文獻

1、龔誼:《我國資本市場會計監管問題研究》,中南大學,2002年。

2、阮梓坪:《審計監管與違規審計的博弈論分析》,《中南大學學報》2004年,10(3):第318-320頁。

3、何欣研:《我國證券市場會計監管體系的構建》,沈陽工業大學,2005年。

4、Benn Steil.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rket Regulation. John Wiley and Sons.2003年,第43-46頁。

作者單位:陜西省財政廳教科文處

責任編輯:心 遠

農貿市場監管論文范文第5篇

經過40年的發展,我國市場競爭機制基本形成,但仍然存在準入限制、行政性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等問題,同時也面臨著一系列新的挑戰。在新階段,應以建立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為導向,以全面深化改革為主線,按照“除保護、寬準入、破壟斷、強執法、立規范”的思路,促進市場競爭主體更具活力,市場競爭規則更加完善公平,市場競爭環境更加優良,市場競爭政策更加規范有效,使市場競爭機制在更大范圍內充分發揮作用。

市場競爭機制發展歷程及成效

1978年以來,隨著市場經濟的引入,市場競爭機制經過四個階段的發展,逐漸建立并不斷完善。

第一個階段:競爭機制引入階段(1978-1991)。以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為標志,我國正式開始啟動市場化改革。在改革初期,放開價格成為市場化改革的重要內容,并首先從小商品和農副產品領域開始。相應地,在這些領域引入了市場競爭機制和供求機制。1980年國務院制定的《關于開展和保護社會主義競爭的暫行規定》,對開展和保護社會主義競爭的必要性、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采取合法手段進行競爭等做出原則性規定。1984年《中共中央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商品價格改革進一步加快,放開價格的領域由小商品和農副產品逐漸向工業產品領域拓展。相應地,市場競爭機制的作用范圍擴大到工業品領域。特別是,1987年黨的十三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加強建立和培育社會主義市場體系”之后,市場競爭機制的作用范圍和領域進一步擴大。

第二個階段:競爭機制基本建立階段(1992-2002)。1992年黨的十四大確立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正式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和基本內容。1997年黨的十五大報告提出,盡快建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進一步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健全市場規則,加強市場管理,清除市場障礙,打破地區封鎖、部門壟斷。在此之后,市場化改革開始提速,基本全面放開了競爭性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全國統一的商品市場基本形成。取消了生產資料價格雙軌制,要素市場逐步形成。相應地,競爭機制在絕大多數商品市場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作用強度顯著提高,競爭機制在主要要素市場初步建立?!蛾P于禁止公用企業限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等一系列法規和政策性規定開始頒布實施,市場競爭規則進一步完善。

第三個階段:競爭機制完善階段(2003-2011)。2002年黨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要求在更大程度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對建設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做出全面部署。這一階段,通過清理和修訂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性規定,大幅放寬非公有制經濟的市場準入條件和準入領域;進一步放開要素市場,重要資源、要素的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加快形成。與此相適應,市場競爭機制擴大到幾乎所有的經濟領域,《制止價格壟斷行為暫行規定》等一系列重要的市場競爭法規開始頒布實施,市場競爭規則基本完善,市場競爭環境進一步優化。

第四個階段:競爭機制優化階段(2012至今)。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黨的十九大報告進一步指出,要打破行政性壟斷。按照上述總體要求,各級政府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加快推廣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不合理的規定和做法,特別是通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僵尸企業退出,市場競爭環境不斷優化。同時,出臺涉及反壟斷執法的部門規章、規范性和指導性文件和指南,相關市場競爭的規章制度進一步健全。特別是一些法律法規的修訂,使市場競爭規則更加適應新階段發展需要。

總之,經過40年的發展,競爭機制發揮作用的條件基本具備,市場競爭主體大幅增加,市場競爭程度越來越激烈,市場競爭規則基本完備,競爭機制的作用范圍和領域不斷擴大,市場監管新機制基本建立。

市場競爭機制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挑戰

存在的問題。一是部分領域仍然存在不當準入限制。目前政府對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和管制仍然較多,部分行業和領域的顯性和隱性準入限制仍然未完全消除。二是行政性壟斷和自然壟斷依然比較突出。企業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前置審批、核準、認證項目較多,以及執行層面變相設置的不合理規定現象也比較普遍,有些行政機關或其授權組織甚至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部分具有自然壟斷屬性的國有企業,存在壟斷高價、捆綁銷售、串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三是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在一些地區領域和行業仍然存在。部分地方政府對外地企業、產品和服務設置歧視性市場準入限制和市場壁壘,招標、采購、項目審批等方面向本地區企業傾斜,為本地企業提供各類政府補貼、隱性擔保。四是不正當競爭問題時有發生。一些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相關企業發展。還有一些企業采取仿冒名牌、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商業賄賂、侵犯專利和版權、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手段。部分企業以低于成本價格銷售商品或附條件交易。五是新經濟領域競爭行為規制缺乏可適用的法律法規。目前缺乏專門的法律法規,來有效地規制平臺對內部經營商戶以及生產制造企業實施限制性措施或排他性交易、平臺對消費者實施掠奪性定價或價格歧視等行為。

競爭機制面臨的挑戰。一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更高的要求。黨的十九大要求,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壟斷,防止市場壟斷。上述要求,涉及政府職能轉變和政府治理能力的提高,面臨的難度和阻力非常大。二是全面開放后與世界規則全面接軌。未來我國將全面擴大開放,不斷放寬對外資的市場準入限制,這將會涉及深層次的政府管理體制根本性變革,以及競爭規則和法律體系與國際全面接軌,實現這一要求面臨巨大挑戰。三是新經濟的快速發展。電子商務、數字經濟、共享經濟等新經濟不斷涌現,顛覆了許多傳統的生產經營模式和消費模式,需要更高的規制能力和更多樣的規制手段,以及全新的法律法規來適應新經濟發展。

完善市場競爭機制的對策建議

按照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雙重要求,以全面深化改革為主線,按照“除保護、寬準入、破壟斷、強執法、立規范”的思路,以市場競爭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為目標,推動市場競爭機制更加健全。

(一)消除地方保護,加快建立統一市場

一是消除地方政府的市場保護行為。嚴格落實競爭審查制度,加快在地區層面推廣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清除對外地企業、產品和服務設置的歧視性市場準入限制和市場壁壘。

二是遏制地方政府對僵尸企業退出的不當干預。清除針對產業發展、招商引資等方面的顯性和隱性補貼政策。減少或消除地方政府對僵尸企業的財政輸血、不當補貼、拖延式救助等行為。減少地方政府對轄區內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行政干預。

(二)放寬準入限制,不斷促進市場開放

一是進一步取消或放寬市場準入限制。在積極穩妥的前提下,繼續放開對外資和民營企業在石油、天然氣、電信、軍工等基礎性領域和服務業領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特別是加大消除對研發、金融等生產性服務業以及醫療、教育、體育等社會服務業的開放和市場準入限制,取消對民營企業單獨設置的附加條件和歧視性條款。

二是減少市場準入的審批環節和流程。減少涉及經營資質、許可及評級等方面的行政審批、核準、認證項目。繼續削減商事登記前置、后置審批,加快建設全流程、一體化政務服務在線平臺,提高市場準入審批效率。編制各級政府公共服務目錄清單,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和環節,不斷縮短審批時限。

三是擴大對外資的開放范圍和力度。繼續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和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對確需保留的準入限制,應建立公平、透明、規范的準入規范。重點加大對禁止進入、限制市場主體資質、限制股權比例、限制經營范圍和商業模式等方式直接或者變相限制市場準入等行為的審查。

(三)破除壟斷行為,強化市場競爭

一是加大反行政壟斷力度。清除已有的不合理行政性壟斷文件,對相關行政性文件和規范性文件加以限制。修改相關立法,使法院對行政性壟斷案件享有實質的審查權以及對企業壟斷地位的處分權。完善現行的反壟斷行政執法機制,重點推進機構和職能整合,建立對行政性壟斷的公訴制度。

二是深化自然壟斷領域改革。進一步放松或取消國有控股的自然壟斷部門中的競爭性業務進入管制。在壟斷行業進一步推廣特許經營方式,不斷完善社會資本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的辦法和規定。進一步加強對供水、供電、供氣、煙草、郵政等行業的監管和規制,嚴厲打擊濫收費用、強迫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

三是規制平臺組織壟斷行為。進一步規范和限制平臺組織對商家限制交易、排他性交易或選邊站隊等行為。加強規制平臺組織利用數據信息優勢對消費者采取的掠奪性定價、歧視性定價等行為。依照國際經驗和慣例,加強對平臺組織跨界進入金融、媒體等領域的規制,避免出現不公平競爭。

(四)強化市場執法與監管,促進有序競爭

一是強化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將常態化監管和專項整治相結合,強化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健全跨部門、跨區域的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信息共享、協作查處聯動機制。按照新修改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互聯網領域的條款規定,進一步加強對互聯網領域、共享經濟存在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或惡性競爭行為的執法。

二是提高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能力。加快反不正當競爭和執法監管信息化建設,加強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監管中的運用。大力推進不同部門間執法監管平臺的開放共享,加強對相關數據信息的整合、分析和研判,形成執法監管合力。

三是提高市場監管的公平透明和對稱監管。全面推動市場監管由正面清單轉向負面清單管理轉變,進一步減少市場監管機構監管的自由裁量權,完善市場監管信息公開制度。適應電子商務、共享經濟等新經濟發展特點,加快推動監管理念、監管規則、監管方式和監管手段的調整和變革。

(五)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保障市場競爭環境

一是加快修訂完善相關法律。及時修訂與市場競爭相關的法律條款。針對電子商務中出現的新的法律關系和新問題,抓緊進行法律法規的廢、改、立、釋。積極借鑒國際立法經驗,按照審慎監管的原則,鼓勵地方政府探索數字經濟立法或制定地方條例。

二是加快完善相關行政性法規、政策規定和標準體系。及時修訂完善已有的政策法規,同時結合新現象新特征,進一步出臺針對新興領域的相關行政法規、規范或暫行管理辦法等。

上一篇:農貿市場發展論文下一篇:企業建設論文

91尤物免费视频-97这里有精品视频-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国产91精品老熟女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