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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合同范文

2023-09-22

土石方合同范文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雙方充分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土石方工程(范圍以發包方提供的平場紅線圖為準)。 1.2 工程地點: 漯河市淞江路和陽山路交叉口 。

1.3 工程范圍: 。 1.4工程承包方式:土石方施工總承包,工程綜合單價包干,按實際工程量結算價款。

1.5 工程單價: 。 1.5.1 完成本合同約定全部土石方工程內容的綜合含稅包干單價: (人民幣),大寫:

。

1.5.2 土石方工程量以發包人提供的原始地形圖和施工平場圖計算的開挖量為準。

二、工程內容及要求

2.1 工程內容:自行組織土石方(不分土石方成分、不分開挖及回填深度)機械(含人工配合)開挖、土石方場內轉運、棄渣回填、回填土石方碾壓及平整場地至設計標高和地界范圍;以及與此相關的施工安全技術等措施(如臨時邊坡圍護、排水、邊坡采取的可靠安全防護等)和對外協調;設計變更;發包方委托新增的零星工作內容。

2.2 工程要求:以發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圖、發包方提供的設計變更、相關技術規范和發包方的要求為準。土石方平場后與設計值的偏差不超過+10cm至-20cm;地塊場地平整應按《場地平整施工規范》分層碾壓,碾壓密實度達到設計及施工圖要求。本工程執行的相關規范為:《工程測量規范》、《爆破與土石方施工規范》、《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范》、《場地平整施工規范》等。

三、工期要求(以日歷天計) 3.1 工程總工期

天,開工時間以發包方開工指令簽發次日起計算。指令發出后7日內承包方沒有進場施工,視為承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2 工程總工期已充分考慮了在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各種形式的下雨、下雪、停水、停電、節假日、高溫天氣、擾民和民擾、周邊道路施工影響等不利因素。

3.3 除不可抗力、發包方提交的施工圖時間延后、政府要求停工及民擾造成整體停工1日以上的情況外,工期一律不順延。以上影響工期的情況發生后,承包方應在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通知發包方并在次日以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書面確認后工期才得以順延。否則,即使以上情況確有發生但承包方未能及時書面通知并獲得發包方認可,工期也不得順延。

3.4 若承包方除本合同規定的情況外,無論何種原因不能按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造成工期延長,則每延長一天對承包方處以壹仟元的罰款,該罰款從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如果延期超過一個月,視為承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有權將后續土石方工程發包給其它施工單位。由此終止本合同時,承包方應在兩天內將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等撤出施工現場,并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發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承包方工期每提前一天竣工,給予壹仟元獎勵。

3.5 承包方在收到發包方工程開工指令后,承包方指定的項目經理拒絕簽字,視為承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承包方違約責任。

四、工程價款

4.1 承包方和發包方共同確認:本工程包干單價已綜合考慮了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序(包括完成全部工序需采取的安全等各項措施)所需的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等,為全費用包干單價。

4.2承包方和發包方共同確認:本工程土石方綜合包干單價內容包括:

承包方(不分土石方成分、開挖高度、回填深度)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內容的費用和施工過程中的測量、管線保護、開挖、上車、降塵(場區內外)密閉運輸、(場區內、外)傾倒處置、回填區土石方的分層攤鋪和碾壓(滿足設計及施工圖紙要求)、場區出入口保潔(包括建臨時洗車場)、對周邊造成的環衛、交通堵塞、周邊協調,民擾停工損失等。

平整場地至設計標高和邊界等土石方工程施工應包括的所有正常施工環節所包括內容的施工費、施工用水電費,以及與此相關的所有施工措施費(如臨時邊坡圍護、場內排水、地下排水、周邊建筑物的安全防護、修邊檢底等)、各環節滿足國家施工規范和地方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所需要的一切費用、油料漲跌因素、合理利潤、稅金等完成土石方開挖、運輸、回填區內分層攤鋪及碾壓等全部內容及費用,結算時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4.3 發包方對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批,表明同意承包方提出的關于工程進度、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案表示接受,不因此而對施工組織設計的缺陷負責。因施工組織設計會帶來相應的措施費均已包括在綜合單價內。如因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過程不當給發包方造成損失應由承包方承擔賠償責任。

4.4因發包方自身原因造成平基土石方工程以外的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非發包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施工方案的調整及突發事件而產生的費用作為承包方風險由承包方承擔。

4.5 涉及承包方承包工程相關的滿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的施工圍欄、安全防護、臨時設施及涉及承包方標志、廣告宣傳等產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五、雙方責任和義務

5.1 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地下管網圖、地形圖、紅線圖;負責對工程的質量、進度、工程計量、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5.2 承包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現行法律、法規、條例及相關規定,精心組織,文明施工,安全生產。進場后五日內,向發包方提供施工方案和工程進度計劃(施工倒排計劃表),得到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嚴格按進度計劃執行;負責施工區域內的臨時道路的修建和維護,承包范圍工程所需的臨時水、電、管線的修建和安裝、維護,負責施工場地內積水和地下水的排除,并承擔所有費用。負責承包范圍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環境清掃工作以及施工車輛行駛路段的道路維護;負責協調和處理好因施工產生的對周邊居民、環境及原有建筑的影響問題,及時辦理挖、運、路政、棄渣等平基土石方所涉及的相關審批手續并承擔全部費用;施工、運輸中的交通、噪音、環衛、粉塵、安全要求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有關規定,違反受罰和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自行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5.3 承包方必須按照施工圖,技術交底、工程變更、會議紀要和國家有關標準和發包方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否則,承包方必須無條件返工并承擔相應損失。

5.4 承包方工程完成后負責清理、轉運場地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負責將臨時設施拆移出場地。

5.5承包方負責繪制竣工圖,提交發包方審定。

六、發包方、承包方駐工地代表

6.1 發包方組織工程部對本工程實施監督,具體負責施工階段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計量(包括參與收方計量簽證等)的控制管理,以及合同管理、信息資料管理、協調工作、督促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等。發包方派駐施工現場代表為 。

6.2 承包方駐工地項目經理 負責現場施工管理、協調,隨時與發包方保持聯系;工程技術負責人 具體主管該項目工程技術,專職安全員 負責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若承包方以上人員不配合發包方工作或在工作上采取不合作的態度,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無條件更換)。上述人員若有變動,承包方須征得發包方同意后以單位書面通知形式告知發包方。

七、工程變更的確定

承包方必須按發包方簽發的工程變更(含設計變更、技術變更等)完成相應工作,否則,視為承包方完工工程不符合要求。

八、工程結算依據有效的約定

8.1 結算資料須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不符合條件的工程結算依據均屬無效,雙方不作為辦理結算的依據。

8.2 發包方提供的原始地貌方格網圖和發包方蓋章生效的平基施工圖及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的竣工圖作為結算依據;工程挖方量以原始地貌標高方格網圖、坐標圖、平基施工圖及竣工圖、符合要求的變更簽證等為依

據進行計算;當階段性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均應書面通知發包方,由雙方到現場核定實際工程量,并進行確認后作為結算依據。

8.3 工程結算資料的規范性條件:內容真實,無涂改、無偽造。其中變更簽證必須附發包方簽字蓋章確認的設計變更、技術變更資料。工程結算資料(含變更簽證、現場簽證、現場核定工程量依據、竣工驗收資料)需一式叁份(均為原件),經發包方統一編號后,發包方貳份,承包方壹份。

九、工程價款的審核

9.1 辦理結算的工程必須已竣工驗收合格,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要求;工程竣工驗收后,在辦理結算之前,承包方必須提交一份完整的結算依據與發包方歸檔的原始依據進行核對,核對完畢后雙方書面予以確認;結算依據和審核意見均以書面形式遞交。

9.2 結算價款的確定必須經過發包人審核后方可成為有效的工程結算價款,審核的總時間控制在30天以內(以承包方交齊完整的結算資料后,雙方履行書面確認手續的次日起計算),承包方應積極配合發包方的工作,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發包方審核不能順利進行,承包方承擔延期結算責任。

十、工程價款支付 (付款時承包方應開具與付款金額一致的建安工程發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完善工程資料、結算資料并經發包方審核完畢,由承包方開具全額建安工程發票后30日內支付完全部工程款。

十一、履約保證金

11.1為了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承包方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發包方交付 萬元(人民幣)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承包方。

11.2 本合同在承包方提交工程履約保證金之后方具法律效力。如果承包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之內,仍未繳納履約保證金,視為承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退還承包方的投標保證金,由此給發包方造成的損失,承包方應當予以賠償。

十二、工程質量及驗收

按國家現行相關的質量驗收標準和施工驗收規范結合本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工程質量驗收。承包方完成工程自檢合格后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發包方在接到承包方書面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組織相關部門及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由承包方返工至合格。

十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

13.1 承包方進場前,必須與發包方簽訂專項安全協議。

13.2承包方承包本工程必須嚴格按照標準化文明組織工程施工。布置、操作過程不符合要求,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停工整改,由此耽誤工期不予順延。

13.3承包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若發生安全事故(包括自身和他人傷、殘、亡及物品損失等)均由承包方自行負責,并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13.4承包方應文明施工,當發包方代表認為施工現場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時,有權限期要求承包方進行現場整改。當承包方收到發包方代表書面通知三日內,未按通知要求完成現場整頓和清理工作,則發包方可委托他人進行整頓和清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十四、違約責任

14.1承包方必須服從發包方的管理,按雙方約定的工作內容及發包方變更通知的內容、時間及要求組織施工,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轉包,否則視為承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后承包方應在發包方通知后兩日內無條件退場。

14.2承包方嚴禁向發包方的工作人員行賄,如有發生則視為承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4.3因承包方違約致本合同終止的發包方不再支付剩余的全部工程款,并且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14.4 發包人逾期支付分期工程價款時違約金的計算及支付方法:按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執行。

十五、其它

15.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承包方交付履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余款結清后自行失效。

15.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依法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5.3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發包方兩份,承包方壹份。

發包方:

承包方:

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年 月

土石方合同范文第2篇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責任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事項協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一期)工程——場平及土石方工程;

二、 工程地點:

三、 工作內容:土、石方的挖、填、碾壓、平整及場內機械設備調 配和土、石方外運及卸土;

四、 工程范圍:

1、甲方現場指定區域內土、石方的挖、填、碾壓、平整及場內調配和 外運、卸土;

2、甲方現場指定相關施工單位的配合施工工作;

3、場地內鋼筋混凝土的拆除。

五、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是。合同工期為日歷天數20天。

六、合同價款

本合同采用單價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 1

內容。工作內容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含機械設備等的進、出場費、維修保養、零星耗時費用)、管理費、安全、文明施工費、利潤、稅金以及環衛出渣費、工程周邊社會關系協調等全部費用組成其單價。其單價為

1、場內土、石方開挖(其中包括擋墻基礎開挖)、轉運、回填、夯實及場內調配

(1)按現場實際回填方收方(實方)元/m3,土、石放回填密實度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2、余土外運部分(包含挖土、上車、外運、卸土、環境保護費用)

(1)土方外運工程量(實方計算)元/m3。

3、場地內鋼筋混凝土的拆除(氣錘破碎拆除——記時, 機型:),元/小時。

七、工程結算: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依據甲、乙雙方現場實際收方工程量辦理結算,結算完畢,一次性付至結算金額的90%。剩余10%工程款待大甲方(攀鋼煉鐵廠技改部)驗收合格并交付后一個月后一次性付清。

八、安全施工: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施工規范進行施工,采取嚴格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作業中,所遇任何與工程相關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工程不允許分包,若甲方核實乙方有分包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追究相關責任。

十、本合同工期不再因任何因素進行調整,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該工

期完成,總進度工期每拖延一天,按本合同結算總價款的0.5%罰款,累計計算。

十一、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如乙方施工機械不能保證或滿足施工進度要求,乙方應無條件按照甲方要求增加施工所需機械。如乙方實在無力保證施工所需機械,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有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并且對乙方所做工程不予以結算。甲方有權單獨另外增加施工機械,以保證施工進度。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檔案室保存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在工程合格交付結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土石方合同范文第3篇

土石方開挖施工監理實施細則

一、總 則

1.1本細則依據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及《水工建筑物巖石基礎開挖工程施工技術規范》(SL47-94)、《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測量規范》(SL52-93)、《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SDJ249-88)、(SL38-92)、《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1999)等有關規程規范要求編制。

1.2本細則適用于主體工程項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的監理,其它非主體工程項目土石方明挖工程可參照執行。

二、開工許可證申請程序

2.1承建單位應在施工放樣21天以前,完成施工測量控制網設計和建立,并將下列成果資料報監理部批準。

(1)控制網布置圖及測量技術設計書。 (2)控制網測量平差計算成果。

(3)施工控制網加密測量技術設計書,技術總結及成果表。

2.2承建單位應在施工放樣前14天,根據設計文件要求及施工條件,完成放樣測量措施計劃,并報送監理部批準。 措施計劃應包括下述內容:

(1)開挖區周圍平面和高程控制點設置、校測、編號及平面圖。 (2)計算放樣數據。

(3)放樣方法及其點位精度估算。 (4)放樣程序、技術措施及要求。 (5)數據記錄及資料整理制度。

(6)測量專業人員設置,設備配置及其檢驗和校正情況。 (7)質量控制與驗收措施。

2.3明挖工程開工前14天,承建單位應根據設計文件、有關施工規程規范、現 1 場地形地質條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明挖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并報送監理部批準。

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下述主要內容: (1)工程概況。 (2)開挖施工布置圖。

(3)開挖(包括可能發生的特殊部位或特殊條件下開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業措施。

(4)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參數。 (5)邊坡和巖基保護措施。

(6)出碴、棄碴措施,碴料利用計劃,碴料場堆置設計。 (7)施工質量控制措施。 (8)施工排水措施。 (9)施工進度計劃。

(10)施工設備、輔助設施及配置計劃。 (11)勞動力及材料供應計劃。 (12)現場生產性試驗計劃。 (13)施工安全與環境保護措施。

(14)施工組織管理機構與質量控制措施。

2.4在任一開挖分部工程開工7天前,承建單位應進行開挖區地形的實測和開挖面的實地放樣,并將成果報監理部審核。

2.5上述報送文件連同相應的A類表均一式四份,經承建單位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報送,監理部審閱后限時返回二份。審查意見包括"同意"、"修改后再報"、"不同意"等內容。

2.6除非接到的審查意見為"同意",承建單位可即時向監理部申請開工許可證。 監理部將于接受承建單位申請后的48h內開出相應工程項目的開工許可證或開工批復文件。

2.7如果承建單位未能按期向監理部報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誤和其 2 他損失,均由承建單位承擔合同責任。若承建單位在期限內未收到監理部的審查意見或批復文件,可視為已報經審閱。

2.8除非已經得到監理部批準,否則應在開挖完成、報經檢查合格、并完成相應部位地形測量和地質測繪后,方可進行下序作業與施工。

2.9承建單位用于施工實施的測量放樣、爆破設計(包括其他中間或試驗成果引用)應用前必須得到監理部的批準或認證。

三、施工過程監理

3.1施工過程中,承建單位應按報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等文件和施工技術規范按章作業、文明施工,加強質量和技術管理,做好原始資料的記錄、整理和工程總結工作。當發現作業效果不符合設計或施工技術規程、規范要求時,應及時修訂施工組織設計,報送監理部批準后執行。

3.2施工過程中,承建單位應隨施工作業進展做好施工測量工作,施工測量工作應包括下述內容:

(1)根據設計圖紙和施工控制網點進行測量放線,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測放、檢查開挖斷面及控制開挖面高程。

(2)測繪或搜集開挖前后的地形、斷面資料,如原始地面、開挖施工場地布置、土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縱、橫斷面圖與地形圖。 (3)月報量收方測量。

(4)提供工程各階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測量資料。 (5)按合同文件規定或監理部要求進行的其他測量工作。

3.3為確保放樣質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誤和不應有的損失,必要時,監理部可要求承建單位在監理人員直接監督下進行對照檢查與校測。但監理部所進行的任何對照檢查和校測,并不意味著可以減輕承建單位對保證放樣質量所應負的合同責任。

3.4承建單位應堅持安全生產、質量第一的方針,健全質量控制體系,加強質量管理。施工過程中,堅持施工技術員、調度員、質檢員、安全員到位和自檢制度,確保工程質量。對出現的質量或安全事故,要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處理。

3 3.5開挖應自上而下進行,某些部位如必須采用上、下層同時開挖方法作業,或按合同必須利用的開挖料,應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術措施,并事先報經監理部批準。

3.6施工過程中發現工程地質、水文條件變化或其他實際條件與設計條件與不符時,承建單位應及時將有關資料報送監理部,由監理部報業主有關負責人及有關處室,供變更或修改設計參考。

3.7當發生邊坡滑塌,或觀測資料表明邊坡處于危險狀態時,承建單位應: (1)及時向監理部報告,并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態范圍的擴大和延伸。

(2)記錄事故或事態的發生、發展過程和處理經過,并及時報送監理部。 (3)會同設計、地質、監理查明原因,及時提出處理措施報監理部批準后執行。 3.8當施工進度拖延時,監理部有權按合同文件規定,要求承建單位采取趕工行動,即增加設備、人員、材料等資源投入或調整施工措施計劃,并重新報監理部批準后執行。

3.9施工過程中,承建單位若: (1) 不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實施;

(2)違反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和勞動保護條例施工; (3)不按規定的路線、場區出碴、棄碴、進行有用料堆存; (4)出現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等情況;

(5)因棄碴不當造成下游河道阻塞、有用料污染,或因不當排污造成對環境的污染;

(6)其他違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況。

監理人員有權采取口頭違規警告、書面違規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合同責任,均由承建單位承擔。 3.10基礎和岸坡開挖完成后,承建單位應及時完成施工區域完工測量,并依照合同文件規定,按監理部指示,給地質編錄、現場測試等工作創造工作環境。 3.11在整個施工期間,承建單位應依照合同文件規定,做好安全監測和施工原 4 始記錄及其整理工作。

四、施工質量控制

4.1除非合同或設計文件另有規定,否則開口輪廓位置和開挖斷面的放樣應滿足下列精度要求:

(1)覆蓋層放樣,平面位置點位誤差不大于200mm,高程點位誤差不大于200mm。 (2)收方斷面,中心樁縱、橫向誤差不大于100mm。相應于比例尺為1:500-1:1000情況下,圖上點誤差平面不大于1.0mm、高程不大于0.7mm。

(3)竣工斷面,中心樁縱、橫向誤差不大于50mm。相應于比例尺為1:200情況下,圖上點誤差平面不大于0.75mm、高程不大于0.5mm。

4.2對開挖完成的巖基建基面和坡面應進行清理和整修,并達到下述要求: (1)巖面無松動巖塊、小塊懸掛體及爆破影響裂隙。

(2)建基面及坡面的風化、破碎、軟弱夾層和其他有害巖脈按設計要求進行了處理。

(3)開挖坡面穩定,無松動巖塊且不陡于設計邊坡。 (4)巖面輪廓無反坡,陡坎頂部應削成純角或圓滑狀。

4.3對于在外界環境作用下極易風化、軟化和凍裂的軟弱基巖面,若其上部建筑物暫時未能施工覆蓋時,應按設計文件和合同技術規范要求進行保護處理。 4.4邊坡開挖完成后,應及時進行保護。對于高邊坡或巖體可能失穩的邊坡還應按合同或設計文件規定進行邊坡穩定監測,以便及時判斷邊坡的穩定情況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4.5開挖碴料應堆放在規定的存、棄料場,嚴禁將有用碴料與廢棄碴料混雜,并保證以后能方便地將有用碴料取出加以利用。

4.6除非另行報經監理部批準,否則應在上一工序完成并報經監理質量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的質量檢驗均應在承建單位的自檢合格基礎上進行,且不減輕承建單位應承擔的任何合同責任。

五、工程驗收

5.1基礎驗收時,承建單位應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資料:

5 (1)基礎竣工地形圖(圖上應標明建筑物實際基面的平面位置、分塊線和重要的基礎埋件位置)。

(2)與施工詳圖同位置、同比例的基礎竣工縱、橫剖面圖。在開挖中有變化的部位,應增測剖面圖。

(3)基礎竣工地質報告及主要工程照片。

(4)基礎施工測量技術報告(應包括:建筑物實測坐標、高程與設計坐標、高程比較表等有關資料的說明)。

(5)基礎竣工報告(主要反映與施工質量有關的開挖爆破、基礎處理及其質量評價)。

(6)開挖施工報告(主要包括施工過程,施工技術,工程變更,施工違規、違約情況,工期、質量、合同支付情況等)。

(7)開挖設計圖紙及設計文件(包括修改圖,修改通知和設計變更文件或此類圖紙、文件的文圖號)。

土石方合同范文第4篇

一、施工前準備階段的監理

1、工程測量。首先進行導線點、水準點復測,聯測。然后對控制點進行加密,加密點應通視良好,不受外界擾動。利用校驗合格并經批準使用的控制點,采用全站儀極坐標法恢復路基中線,根據設計圖紙尺寸及施工規范要求,放出路基邊線,邊溝及紅線界樁用明顯標志標識、加固,并對原始地面進行復核。

2、填料選擇及試驗

?、按照規劃的取土場,清除土料中的樹根、淤泥、垃圾、凍土、腐殖土,有機質含量大于5%、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數大于26的土,不得直接作為路堤填料。

?、填筑材料應按規定的頻率或在土質變化時取樣,按《公路土工試驗規程》JTJ051-93規定的方法進行顆粒分析、含水量與密實度、液限和塑限、有機質含量、CBR試驗和擊實試驗。

3、督促承包人建立和完善質量保證體系

?、質量自檢人員配備的數量與質量(資質證件);

?、工地試驗室功能與試驗設備配備的規格、品種、數量與質量能否滿足正常施工要求及合同的規定;

?、便道、便橋、設備、材料、生活用品等的供應情況;

4、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證體系

承包人在現場施工組織機構中,應明確施工安全管理人員,且相關人員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的安全管理證書。施工現場的便道、便橋,交叉路口等經常有車輛來往的地方,應設置明顯的施工安全標志和標牌,保證施工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5、開工報告的上報與審批

每一分項工程開工前,必須上報分項工程開工報告。開工報告中應附有人員、

機械的配備情況,原材料的試驗報告、合格證書等。經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

二、施工階段的監理

1、原地面處理

(1)清理與掘除

1)除按圖紙所示或監理工程師指示要保留的植被和保留物外,在公路用地范圍內的所有樹木、樹墩、樹根、灌木、圍墻和垃圾應予清除運走。其中胸徑大于15cm的樹木,承包人應根據監理工程師指示的長度鋸成樹段,在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2)原地面的表土、草皮,應按圖紙所示或監理工程師指示的深度和范圍清除,并運到指定地點備用或廢棄。廢棄物應堆放在不妨礙施工和不影響農業生產及環境保護的地方。

3)公路用地范圍以內所有的樹墩、樹根、竹根和其他有機物都必須徹底掘除。

(2)拆除

1)在公路用地范圍內及其附近因施工影響必須拆除遷移的建筑物、障礙物和設施,承包人應根據圖紙所示或監理工程師的指示進行拆除。同時做好對指定材料的收集及因拆除而產生的洞穴的回填和壓實。

2)對原有道路、橋梁、涵洞、路面、人行道、緣石等的拆除,承包人應在做出使監理工程師滿意的安排后方可進行。若監理工程師沒有特別指示,原有結構物的下部結構應拆除到天然河床以下30cm,其在河床以外的部分則至少拆除到天然地面以下50cm;如其整個或部分處于本合同工程新建結構物的界限之內時,則應拆除到使新結構物施工不受影響的范圍內。

(3)場地清理監理工作要點

a、復核承包人路線放樣,檢查放樣線與征地邊界線是否一致。注意路段內是否有超高或加寬路段在放樣時被遺漏。

b、地面樹根、拆遷建筑物后的殘渣或遺留的不適宜材料,承包人必須組織力量徹底清理出場。

c、檢查沿線是否有隱蔽的水井、墳坑或洞穴,對此,必須認真回填夯實。 d、承包人必須在監理工程師對現場清理情況檢查合格后才能進行填土前路堤基底的碾壓工作。

2、填前壓實

(1)路堤填筑前,應清除路基范圍內雜草、樹根、垃圾、淤泥、有機質土等,棄土堆放在指定地點;一般路基清除地表30cm后進行原地面整平碾壓處理,其壓實度不應小于90%。

(2)對零填及土質挖方路段(0.75m<填方高度H),在填前進行翻挖80cm,并進行填前碾壓,回填95區填料,壓實度不小于95%;對低填路段(1.58m≥填方高度H≥0.75m),在填前應超挖至路床底,并回填合格填料,回填土壓實度要求達到95%。

(3)地面自然橫坡或縱坡陡于1:5~1.25時,在原地面應開挖成寬度不小于2.0m的臺階,并在臺階底部開挖向內傾斜4%的反坡;

(4)路基范圍內的溝塘處理,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處理。如設計無規定,首先應進行排水,然后用推土機配合挖掘機清除淤泥,并運至指定地點堆放,不得隨意堆放和丟棄,污染環境。

3、路基填方試驗路段

開工前,用經試驗合格的路堤填料鋪筑長度100-200m(全幅路基)的試驗段,試驗時應記錄壓實設備的類型、最佳組合方式、碾壓遍數及碾壓速度、工序;每層土料的松鋪厚度、松鋪系數;土壤含水量的變化情況及翻曬粉碎遍數、時間等試驗結果,作為該種土料填筑施工控制的依據。

4、填料的開采及運輸

(1)土料開采一般分為集中取土和沿線取土。集中取土開采起來比較集中,對于自然生態的大面積破壞也較輕。沿線取土最大的優勢,就是運距短,速度快;

(2)根據取土場尺寸劃定取土場界線,并埋設明顯界標,用推土機清除取土場表土雜物,厚度一般為30cm,被清除的雜土規則地堆放在指定地點;

(3)取土場外側邊緣開挖截水溝、排水溝,并與附近水系聯通,設置排水設施,降低地下水位。

(4)土料開挖時,挖掘機應分層開挖,料場底部應及時整平,形狀規則,外 3

側留1:1坡,內側(靠路基側)留1:1.5坡,以保持穩定,特別對于地下水豐富的地區,一次取土深度一定要適中,避免含水量相差太大的土混填,以免碾壓時產生“彈簧”。

(5)石方填料一般為利用挖方, 石方開挖除滿足設計參數要求,還應滿足以下幾點:

1)開挖石方要根據巖石的工程類別及其風化程度、風化節理發育程度選擇合適的開挖方式。對于軟石和強風化巖石,能利用機械直接開挖均應采用機械開挖,如果石方數量不大,工期允許也可以采用人工開挖。凡不能采用人工和機械開挖的石方,則采用爆破法開挖。

2)任何爆破方案必須保證架空線纜、地下管線和施工區邊界外建筑物、構造物的安全。為此,應在制定方案前對爆破法開挖的路段進行祥細調查,查明纜線、管線的實際位置、高(深)度等以及建(構)筑物類型、位置和完好程度,以避免事故,保障安全。

3)具有重要纜線、地下管線等的有關爆破設計方案資料,除應經行業主管部門并報送地方公安部門查核協助外,還應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4)爆破作業必須具有從事該專業執照和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爆破專業證書的人員施爆。

5)本項目宜采用光面爆破或預裂爆破,在條件不成熟的情況下可采用普通松動爆破,嚴禁使用拋擲爆破。

6)石方爆破開挖區內要注意排水,應開設縱橫向排水溝,將水排出路外,防止土石填料受水浸泡不利于填筑。

7)嚴格控制填石填料的最大粒徑,當超出路基施工規范要求范圍時,應進行解小后再行填筑。

5、路基填筑

(1)在路基全幅上用石灰線布置一定尺寸的方格網,根據每層填土厚度、寬度及預定的干密度計算每方格網需土料數量,以此確定倒土數量,派專人指揮倒土;在路基中心和邊緣處,每隔20m斷面設置高程指示樁,指示樁上用紅漆標明土料松鋪厚度及壓實厚度,并用尼龍線連接,采用推土機沿尼龍線方向及高程平鋪土料,路基寬度比設計路基每邊寬50cm,以保證邊坡壓實。每層填土松 4

鋪厚度一般為30cm,壓實后的厚度一般不超過25cm,并用平地機整平,修好路拱,局部土料不足處應配合人工及時補平,每層要測松鋪厚度,每三層測一次中線及高程,防止中線偏位及填土超厚。

(2)土料破碎、翻曬

當土的含水量偏大時,應使用帶耙推土機翻松涼曬;當土料粒徑大于10cm時需進行破碎,檢測土料粒徑、含水量直到達到要求為止。如果含水量偏大,應繼續翻曬,保證含水量均勻,表層和底層含水量偏差不應過大,以保證碾壓時有相同的最佳含水量,一般碾壓時的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圍以內;翻曬時應注意翻到底,不得漏耙,以免出現局部彈簧。

(3)土料精整、碾壓

對含水量、粒徑合格的松鋪土層進行高程恢復,沿松鋪高程控制線用平地機由兩側向中心刮平,修出路拱,在曲線段由內側向外側刮平,整平后,先用輕型壓路機穩壓一遍,緊接著用平地機由兩側向中心、曲線段由內側向外側刮平,然后用18t壓路機在直線段由兩側向中心,曲線段由內側向外側,碾壓時必須遵循由慢到快,先邊后中,先輕后重,輪跡每次重疊1/3,均勻碾壓至密度達到要求為止,一般情況下92區碾壓4-5遍,94區碾壓6-7遍,95區碾壓8-9遍;為了避免整平時表層水份過分損失,在最后一次翻曬后進行粗平。

每層填土最大松鋪厚度應根據試驗路確定,性質不同的填料應分層、分段填筑,分層壓實。同一水平層路基的全寬應采用同一種填料,不得混合填筑。每種填料壓實后的連續厚度不宜小于500mm。當填筑路床頂最后一層時,壓實后的厚度應不小于100mm。土的壓實度宜控制在最佳含水量時進行。

(4)施工縫、縱坡、彈簧土處理

路堤填筑,分幾個作業面施工時,各工作面應盡量均衡施工,兩作業面接頭應分層相互交疊銜接,搭接長度不小于2m,以保證路堤承載的均勻性,兩相鄰作業不能同時施工時,則先填筑段應按1:1坡度分層留臺階,路堤填筑應采用全幅分層均衡填筑。

路堤分層填筑時按路線縱坡即豎曲線要求,提前逐層調整填土厚度,使其形成路基設計要求的豎曲線。

路堤填筑碾壓時,若出現“彈簧”土,主要是由于局部含水量不均勻,偏大 5

引起的,處理方法一般為挖除彈簧土,換填合格土料或者摻灰處理。

三、路基施工監理工作要點

(1)監理人員應認真閱讀設計文件,了解全路線縱坡、彎道、超高、加寬路段及沿線地質情況,熟悉取土坑位置等。

(2)復核承包人的放樣資料及復測中線樁位置和高程,復核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增加的水準點和控制點。

承包人應在開工之前現場恢復和固定路線,其內容包括中線及高程的復測,導線、水準點的復查與增設,橫斷面的測量與繪制等。

承包人應對所有的測量進行記錄并整理所有資料。每段測量完成后,測量記錄本及成果資料由承包人的測量人員簽字,上報給監理工程師審查并簽字,監理應留有測量記錄資料及資料的副本。

在施工測量完成以前,不得著手施工。施工時,遇非適用材料必須挖除。在挖除之前對非適用材料的范圍應先行測量,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后方可施工,并在開挖完成后及回填之前重新進行測量。必要時,監理工程師核對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測量,以證實承包人所提供的線位、坡度、標高和橫斷面是否符合實際。在核對工作中,承包人應無償提供設備和輔助人員。

(3)在開工前承包人應對工程沿線挖方、借土場和料場用作填料的土取代表性土樣,送中心試驗室或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試驗室按國家規定標準試驗方法,進行天然含水量、最佳含水量和土的CBR強度值試驗,以確定土料性質。若不符合規范要求,應在開工前更換取土場。若土樣能用于工程應進一步做最大干密度試驗(重型擊實)并經總監辦批準用以控制路基壓實度。

(4)檢查承包人開工前工程準備情況,包括承包人的人員到場情況,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機械、材料、試驗設備進場及調試情況。監理工程師認為所有開工前準備工作均已就緒,滿足開工條件,可批準路基分項工程開工。

(5)承包人為取得經驗數據,在被批準開工后,首先應做100-200m的試驗段。確定松鋪厚度,機具組合和最佳碾壓遍數,取得經驗數據指導生產。監理工程師可以將其合格的試驗段作為工程的一部分驗收,并進行計量支付。

(6)施工過程中應加強監督與檢測:檢查承包人路線范圍內場地清理情況, 6

是否已按規范要求清除了垃圾、雜物、樹木和不適宜材料;洞穴、坑塘是否已回填夯實。檢查承包人是否已按要求進行了原地面壓實。如設計圖紙對原地面未提出要求,施工時至少要碾壓到表面無彈簧現象及無明顯輪跡。監理工程師在承包人自檢的基礎上,復查后簽字認可并允許上土。路基填料不應混有雜質和不適宜材料。填料的含水量應控制在最佳含水量±2%以內,松鋪厚度誤差不宜超過規范規定。監理工程師認為符合要求時,承包人可以進行平整和碾壓。承包人應逐層自檢碾壓后的路基填土,合格后填寫工序報驗單,并向監理工程師申請復驗,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申請后的24h內安排現場檢測。檢測合格后簽字認可,允許承包人進行上層土鋪筑。

(7)路基填筑達到各區區頂標高或路床頂面標高后,應按規范要求對路線中心線、高程、縱坡、橫坡度、平整度、彎沉、寬度及邊坡坡度進行一次驗收(路床應會同路面施工單位聯合驗收)。檢驗合格后,允許進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檢驗不合格,則應由原施工單位負責修整直到合格為止。

四、路基挖方工程

1、路基挖方施工質量監理主要內容 (1)土方開挖

1)土方開挖無論工程量有多少,土層有多深,均嚴禁用爆破法施工。開挖時,均應自上而下,按圖紙或監理工程師指定邊坡坡率進行分層開挖,不得亂挖超挖。

2)開挖中如發現土層性質有變化時,應修改施工方案,并立即報告監理工程師,并按其指示辦理。

3)如果在預定的地方設置棄土場不能滿足堆積棄方數量時,承包人應提前選擇棄土場,否則應停止開挖,重新選擇棄土位置后并相應修改施工方案提交監理工程師批準。

4)沿溪及沿山坡路段和其他地方按設計要求,不能橫向棄置廢方的開挖路段,承包人必須選擇可行的施工方法,防止造成廢方侵占良田、河道,損害民房和用地范圍以外的其他構造物。

5)承包人必須注意對圖紙未示出的地下管道、纜線和其他構造物的保護, 7

并應妥善保護文物古跡。

6)居民區的開挖,承包人應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證居民及施工人員的安全,并為附近居民的生活及交通提供有效的臨時便道或便橋。

7)按設計要求或監理工程師的指示應挖通的洞穴或采空區,均應一直挖至底部,并重新按路基回填的有關要求,分層填筑到要求的設計標高。

8)當因氣候條件使挖出的材料無法按照規范的要求用于填筑路基和壓實時,承包人應停止開挖,直到氣候條件變好。

9)土方開挖地段,路床面以下30cm的壓實度要求達到95%,材料最小強度CBR值不小于6%。承包人應在監理工程師指定的地點按重型擊實法進行現場檢驗,檢查頻率為每1000㎡一次。如果不符合壓實度要求,承包人應自費挖開并重新壓實,或采取其他措施進行處理。若路床土不能滿足最小強度CBR要求,應清除、換填或采取摻石灰等其他處治措施。

(2)石方開挖

1)在石方開挖中亦應執行招標文件中有關石方開挖的要求。

2)所有的石方開挖不得采用大、中型爆破,除非獲得監理工程師的特別批準。當石方開挖接近邊坡坡面時,必須采用光面或預裂爆破,保證邊坡坡面平順,盡量避免擾動和損壞邊坡巖體。對于軟石和風化巖石,能用機械直接開挖的均應采用機械開挖。

3)爆破作業之前,承包人應對爆破人員進行爆破技術及安全教育,對爆破器材進行檢查、試驗,制定有關安全、試驗、檢查的規程及維護施工交通的方案,并報請監理工程師批準。

4)每次爆破后必須及時清理廢渣,按預定計劃作為材料堆放或者廢棄。 5)必須按照典型斷面所示,準確地修好邊坡,絕不允許在邊坡上有松散石、危石。路塹邊坡開挖超過規定時,承包人應根據監理工程師的要求自費修補。

6)石方路塹的路基頂面標高,應挖至設計標高下至少15cm,并以最大粒徑不超過7.5cm有適當級配的砂石混合料填平壓實至設計標高。

7)在石方爆破作業區,承包人應以明顯的標志標出危險區域,并在爆破時發出安全信號。如發現瞎炮,應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進行引爆或處理,保證施工安全,由于爆破作業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承包人自負。

8)爆破材料的管理和安全施工。

① 承包人應嚴格遵守我國關于炸藥裝卸、運輸、儲存以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法令、規章和條令。

② 承包人應在當地政府和監理工程師批準的地點修建合適的倉庫,按批準的方法保管允許數量的爆破材料。

③ 爆破使用的全部炸藥應有記錄,以備監理工程師進行檢查。

④ 爆破的時間及在現有構造物或正在施工構造物附近進行爆破時,均應取得監理工程師的書面批準。

2、路基挖方監理工作要點

(1)路基土石方開挖放樣必須認真細致,按要求正確放樣,不得有誤。若外邊坡放線距離超過設計規定,則不僅會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而且造成邊坡度不一致;若外邊坡放線距離不足設計要求,則造成二次開挖或爆破。

(2)路基開挖出來的土石方,凡適于用作筑路材料的,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承包人將開挖的土石方用于路基填筑工程。對于土質路基若上下層土質不一致,應水平分層挖掘,不同土質應分層用于路堤填筑。

(3)路塹開挖棄方或不適宜的材料,監理工程師應通知承包人廢棄。棄方盡量不占用農田,且要做到棄土堆邊棱順直,表面平整。棄土堆的邊坡不應陡于1:1.5,頂面向外應設不小于2%的橫坡,其高度不宜大于3m。

(4)對于土方開挖,若開挖斷面準備用做臨時運輸道路時,應在其表面預留30cm厚度,待到路面施工前挖槽。若挖方路基的路槽底面位于過濕土或翻漿土上時,則應換以透水性好的土,其厚度應按設計規定或不小于80~100cm。為換土所挖的路凹槽底面,應適當整平,并設置縱向盲溝以利排水。

(5)半挖半填施工路段,常遇到局部有較大缺口,施工中必須把缺口處樹木、雜草及不適宜材料清除后,方可開始分層填筑。

半挖半填的半側填方處,必須先放出坡腳線,山坡挖成臺階,然后才能分層填筑、碾壓。壓實度必須達到設計要求。

內外側擋土墻或護坡,一定要按設計要求落實在堅固的地基層上。 (6)土石方路塹上下邊坡要穩定,邊坡坡度符合設計要求。且邊線直順,曲線圓滑,邊溝底平順,雨天無積水。截水溝位置、方向、結構符合地形要求。

五、防護工程

1、防護工程監理工作主要內容 (1)擋土墻

1)擋土墻開挖后,應及時采用輕型觸探試驗方法檢測基坑承載力,滿足設計要求后,方可施工擋土墻基礎。

2)擋土墻每隔2~3米設一泄水孔,孔徑為10cm,上下排錯列設置。 3)漿砌圬工強度達到70%以上方可進行墻后填土夯實,夯實時應注意勿使墻身受較大沖擊,以確保墻體穩定。

(2)漿砌片石護坡

1)漿砌片石護坡、錐坡,必須在穩定的基面或坡面上進行,并且必須在基面或坡面夯實平整后,方可砌筑。

2)對于嚴重潮濕的土質邊坡,應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治理坡面后,方能砌筑漿砌片石護坡、錐坡。

3)必須嚴格按照圖紙規定或監理工程師要求,設置墊層、反濾層和泄水孔。 4)沿河路基的漿砌片石護坡、錐坡采用的基礎型式和深度、砌筑片石的厚度、碎石或砂礫墊層等應按圖紙規定及要求進行施工。

(3)漿砌片石護面墻

1)護面墻除自重外,不擔負其他荷載,其所防護的挖方邊坡坡度應符合極限穩定邊坡的要求,并不陡于1:0.5。

2)實體(滿鋪)護面墻用于一般土質及破碎巖石邊坡;窗孔式護面墻用于邊坡不陡于1:0.75的坡面防護。

3)護面墻較高時應按圖紙規定的斷面尺寸分兩級或多級砌筑,并設平臺和排水溝。

4)每隔10~15m應設一道伸縮縫,并嚴格按圖紙規定或監理工程師指示做泄水孔及反濾層。

(4)漿砌片石框格護坡

1)土質或風化巖石邊坡,在較高邊坡或表層易發生溜坍的邊坡,采用漿砌片石框格護坡,框格內采用植物防護或其他輔助防護措施,要求防護的邊坡有足夠的穩定性。

2)框格防護的骨架平面布置形式、尺寸、砌體的寬度、厚度應按圖紙規定或監理工程師指示進行施工。

3)漿砌砌體的其他一般要求尚應符合設計圖紙的規定。

2、防護工程監理工作要點 (1)外觀形象

1)漿砌片石護坡、錐坡表面平整,無垂直通縫。勾縫平順,無脫落現象。 2)護面墻砌體牢固,邊緣直順。勾縫平順,縫寬均勻,無脫落現象。 3)窗孔式護面墻窗孔大小均勻,整體外形美觀,輔助防護材料質地均勻,鋪設牢固無松動。

4)漿砌片石框格護坡表面整齊,線條直順,勾縫平順,無脫落現象。草坪與骨架頂面齊平。

5)砼擋墻表面應平整,無蜂窩麻面現象。 6)泄水孔排水通暢,無淤塞及流泥漿現象。 (2)砌石施工

1)用于工程的砂石材料及砂漿配合比應符合規范規定。

2)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對施工砂漿進行抽檢,作為對工程質量評定的依據。 3)所有基礎工程開挖到設計標高后,必須由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檢驗地基承載能力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基底是否土質均勻和未受到擾動,平面尺寸及高程是否滿足設計要求。對任何不符合要求之處,均由承包人負責處理并經監理工程師檢驗合格后,才能進行基礎施工。

4)基底必須是由承包人填報隱蔽工程驗收單,經監理工程師驗收簽認后才有效。

5)干砌片石必須鑲嵌密實,任何一處均不應有活動石料。

6)漿砌片石必須砂漿飽滿,表面平整,各處幾何尺寸均須符合設計要求。砌體外觀達到直線段順直,曲線段圓滑。

7)冬季施工中砂漿未達到設計強度前不得受凍(已摻外加劑除外)。

(3)砼施工

1)用于工程的砂石材料及砼配合比應符合設計及規范規定。

2)監理員應對砼施工全過程進行旁站監督,并做好抽樣工作和旁站記錄。

3)基坑承載力必須經檢測符合設計要求,方能進入基礎施工。以保證墻身的穩定性。

4)砼施工應注意振搗密實,表面應平整,不得有蜂窩麻面現象。

六、路基排水工程

1、漿砌片石邊溝、排水溝施工質量監理 (1)漿砌排水溝監理工作內容

1)審查承包人施工圖紙、施工工藝和施工計劃安排。

2)審查承包人報送的砂漿配合比,對其進行對比試驗。有必要時對片石、料石的強度、外觀進行試驗與鑒定。

3)審查承包人分項工程開工報告、檢查其勞務人員組織情況和施工的外部條件。符合要求后,監理工程師批準開工。

4)施工前,須對測量放樣進行抽查,頻率為20%以上。 5)施工階段監理抽查,其主要內容如下: ① 基槽的檢查;

② 石料的厚度、顏色、大小; ③ 砂漿的配合比;

④ 砌石的鋪砌厚度、基礎墊層厚度; ⑤ 砂漿的飽滿度。

⑥ 表面平整度,軸線順直度。 (2)漿砌排水溝監理工作要點

1)漿砌排水溝放樣后的線形要流暢,出口處與自然河溝、洼地,相接要順暢,溝底縱坡符合設計要求且無積水。

2)按設計要求進行伸縮縫施工,伸縮縫不能滲漏,不能對排水溝造成損壞。 3)排水溝的側墻要符合設計的坡度,且表面平整、美觀、線性好。 4)漿砌排水溝要保證砌體的厚度、砂漿的強度、飽滿度,不能有老鼠洞。

2、盲溝與滲溝施工質量監理 (1)盲溝與滲溝施工質量監理內容

1)審查承包人報送的盲溝與滲溝以及檢查井分項工程施工圖紙、測量放樣 12

內業計算資料。

2)審查承包人報送的砂漿、混凝土配合比,并對其進行復核性試驗。 3)對用于盲溝與滲溝以及檢查井施工的原材料、預制構件進行抽檢。 4)審核施工人員、設備、材料等的準備情況。

5)施工前監理工程師必須對測量放樣進行檢查,抽檢頻率20%或取代表性的點位行抽查。

6)施工階段監理檢查,其主要內容有:

① 基槽的檢查(深度、底部高程;斷面尺寸;平面布置);

② 基礎(底部不透水層)強度、縱坡的檢查;管式滲溝基座強度、縱坡的檢查;

③ 漿砌片石側墻的檢查(垂直度、斜坡度;砂漿配合比、砂漿的強度、砂漿的飽滿度;縱向順直度);

④ 滲水材料填筑檢查(滲水材料的級配;滲水材料含泥量;滲水材料填筑密實程度;不同透水材料的填筑層次);

⑤ 上封層、蓋板或混凝土現澆封層的檢查。

⑥ 雨水井砌筑質量檢查(圓井的直徑、方井的長寬尺寸;軸線偏位;井壁砌筑或混凝土澆筑的強度、平整度、垂直度;檢查井與盲溝、滲溝進入口銜接情況;檢查梯設置;井蓋與相鄰路面的高差。

7)施工中各項質量檢查合格,簽認隱蔽工程報驗單。 (2)盲溝與滲溝施工質量監理重點

1)盲溝與滲溝設置的目的是降低、攔截地下水并將攔截水排放至路基外的低洼處,因此基槽開挖后,認真檢查基槽的地質情況是否與設計相符;盲溝、滲溝的平面位置及出水口是否正確;盲溝與滲溝設置是否起到降低水位和攔截地下水的作用。

2)盲溝與滲溝屬隱蔽工程,經常性的養護、維修困難,因此施工檢查、驗收時,應特別注意設施內部的牢固有效。

土石方合同范文第5篇

【摘要】水利水電科技發展迅速,土石方工程施工技術作為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在機械化水平、施工規模等方面,土石方施工技術已經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技術方案。本文主要剖析和研究了中國水利水電工程中的土石方施工技術,為我國水利水電工程中土石方施工措施提供參考。

【關鍵詞】水利水電工程;土石方施工;技術

1、水利水電工程中土石方施工的技術特點

1.1普遍性和重要性

土石方工程施工在當前許多水利水電工程中都有所存在,所以說土石方施工具有很大的適用性。而且,土石方施工工程量在很多水利水電工程中占據較大的比例,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工程成本的高低、進度的快慢以及影響了工程周圍的環境。所以說,我們務必要從工程整體研究土石方工程的規劃設計,并全面、完善的分析才能獲得最佳的實施方案。

1.2工作量大,施工條件復雜

土石方施工常常都是在露天施工,往往由于存在繁雜的地質狀況、嚴峻的地形,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較大的施工難度。通常的土石方開挖作業中,土石方工程量達到幾十萬,甚至將近幾百萬方。

1.3對環境影響較大

土石方的開挖容易改變周圍的環境狀況,同時還會帶來一系列問題,如景觀損壞、粉塵、噪聲、水質污染、水土流失、制備損壞等。土石方施工時棄渣、埋填、開挖等都會破壞地表的植被等,從而導致水土流失的加快。而且,開挖時造成的生活污水、機械維修廢水、砂石加工廢水以及基坑廢水如果不進行處理就進行排放將影響河道水質。同時,粉塵污染、噪聲也會對周圍居民和人員的心理健康帶來影響,也會對動植物帶了不利的作用,導致部分后發癥的出現。另外,還有例如電輻射、核污染、化學污染等存在。所以,應該采用嚴謹的態度來進行剖析,找到最佳的翻蓋來抵御污染和破壞帶來的影響。

2、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過程中土石方調配原則及方法

水利水電工程最為重要的基礎環節就是土石方調配,只有調配質量高,才能夠提升施工材料質量。通常調配主要包括了挖、填以及轉和棄以及采五個方面。其中開挖和填方要并行,要最小化運輸距離以及挖方量以及填方量的乘積之和。耕土不可破壞,同時處于全局角度,將當前和后期工程進行綜合進行土石方調配。比如采用直接上壩法以及中轉上壩法或者料場開采法等。關注中轉工作和廢棄物的處理,從而保障整個施工過程中的最優化的土石方調配。

2.1土石方調配原則

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其中土石方調配是必不可少的環節,其質量的好壞對于工程質量的高低會產生最為直接的影響。對此在調配時,需要緊密結合施工現場及相關要求,通過科學的計算來進行調配,具體遵循下面幾個方面的原則:第一,挖、填并行原則。也就是說現場施工人員要一邊開挖一邊填方,這樣有助于降低工程量,能夠有效降低土石方的運倒次數。第二,遵循運輸距離和挖方量以及填方量乘積之和的最小原則。為了有效降低運輸距離,需要選擇距離最短的運輸線路,這顯然會降低運輸成本。第三,耕土要保持原則。在土石方調配過程中,如果存在著可能會破壞表面耕土的問題時,需要立即處理,對現有調配方案進行優化,保障耕土質量。第四,基于全局原則。在水利水電工程的土石方調配環節中,不能夠僅僅著眼于現在,而是要將眼光放寬至整個工程全局,實現土石方調配工作的平衡,規避任意挖填問題的存在。第五,遵循當前和后期工程結合的調配選擇。由于水利水電工程往往規模較大,需要細分成多個不同的批次進行施工,所以在不同批次的土石方調配時,就需要關注當前工程的需求,同樣還要分析后期的利用,從而讓近期工程涉及到的土打方以及后期工程涉及到的土釘方能夠綜合應用,這樣才能夠制定出科學的土石方堆量以及堆位,從而為整個工程的土石方利用構建優良的環境,這對于降低施工成本同樣非常關鍵。

2.2土石方具體的調配方法分析

水利水電工程項目領域,為了有效提升土石方調配質量,可以從下面幾個方面來進行調配:第一,直接上壩法。水利水電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對填筑區進行選料時,就應該采用土石方直接上壩的方法。如果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到的開挖工程能夠符合直接上壩需求時,就需要采用土石方中轉費用較少的土石方,也可以選擇棄渣費用相對較高的土石方,這一方面能夠有效降低土石方的棄渣以及土石方中轉費用。另一方面還可以有效降低在施工過程中所存在的棄渣問題。這對于降低中轉站的容納壓力具有一定的支持。第二,中轉上壩法。如果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到開挖工程,土石方不能夠滿足直接上壩法需求時,通??梢赃x擇中轉上壩法。如果在工程現場存有多個中轉場,那么運用中轉上壩法也要注意使用運輸距離最近的中轉場進行中轉,然后在此基礎上依照由近及遠的策略進行中轉上壩。第三,料場開采法。如果采用直接上壩法以及中轉上壩法都難以滿足水利水電工程中填筑作業時,此時可以采用料場開采法來進行土石方的調配,如果在施工區域有多個料場土石方都能夠滿足填筑需求時,應該優先選擇土石方運輸距離相對較近的料場,并遵循由近到遠的原則。第四,土石方的中轉和棄渣處理。在水利水電工程中,由于填筑作業需要的土石方不可能和需求完全匹配,往往存在著一定的剩余,此時對于這部分土石方可以采用中轉以及棄渣方式進行處理。這部分工作的處理原則主要如下:如果土石方中轉容量沒有達到飽和時,應該優先存放到中轉站。如果中轉站已經飽和難以存儲,就需要以棄渣處理。無論是棄渣處理還是中轉都需要遵循就近原則。另外如果當某一個開挖部位的土石方不能上壩時,而且與之對應的中轉場也已經飽和,此時也需要對這部分土石方按照棄渣方式進行處理。

3、施工質量檢查和控制

為達到高質量的施工目標,我們要切實執行“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完善和確立工程質量責任制,采用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及時記錄施工檢查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并對問題進行總結和探討,有目的性的強化技術培訓工作,逐步解決遇到的問題,從而確保滿足工程質量標準的技術性需要。對于施工技術來講,施工人員要努力學習,熟練運用,明確質量需求,最終實現工程質量目標。在施工過程中,要繼續加強質量控制手段的運用,不斷改進工程主體的內外質量。在質量預控的幫助下,嚴格控制施工質量,務必要實現工程實體內外質量的最優化,并推廣執行得力的方法。另外,務必要強化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加強教育培訓工作,讓他們樹立質量之本就是安全的理念。另外,質量監督力度要加強,確定法律法規,并對其加以完善,從而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監督力度。完全依據國家質量體系進行工程質量的監督,落實國家相關工程制度,以嚴格的質量措施進行工程施工的管理,提高工程的管理水平,做到全面管理,保障施工的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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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合同范文第6篇

摘要:本文結合筆者多年造價管理實踐經驗,詳細探討了路橋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成本控制的具體要求和基本控制環節,并在對路橋工程項目施工實施過程中質量、成本、工期三者之間關系進行分析的基礎上,結合項目實例,對路橋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成本控制與管理措施進行了詳細闡述,并提出了個人的具體建議。

關鍵詞:建設工程;成本控制;管理措施;最佳工期

文獻標識碼:B

1引言

在現階段,低成本競爭已成為施工企業在工程市場競爭的發展趨勢。因此,施工企業必須加強成本控制與管理,積極實施和完善成本控制,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盡最大可能減少支出,降低損耗,以適應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

對于路橋施工企業而言,盡管現階段我國基礎設施投入較大,路橋工程項目較多,但由于路橋施工企業多,低成本競爭激烈,工程利潤微薄。加之路橋工程項目施工周期長、內容多,成本控制與管理僅僅靠控制費用支出是不夠的,應從施工組織、經濟、技術、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確保工程實現成本控制目標。要想抓好成本控制,就必須了解成本控制的內容,掌握成本控制的方法,采取切合實際的成本控制措施,明確成本控制的責任主體,狠抓落實,才能取得成本控制與管理的成效益。

2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成本控制的具體要求和控制環節

在路橋工程施工項目管理中,最終要達到質量優、效率高、工期短、消耗低、安全好、效益高等目標,而施工項目成本是這些目標經濟效果的綜合反映,是路橋施工企業經營管理的一個綜合性指標。因此,施工項目成本控制是施工項目管理的核心。

2.1項目成本控制的定義與內涵

具體的施工成本是指在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全部生產費用的總和,包括消耗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費用,周轉材料的攤銷費或租賃費,施工機械的使用費或租賃費,支付給工人的工資、獎金、工資性質的津貼,以及進行施工組織與管理發生的全部費用支出,由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組成。直接成本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或有助于工程實體形成的各項費用支出,是可以直接計入工程對象的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費和施工措施費等。間接成本是為施工準備、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的全部費用的支出,是非直接用于也無法直接計入工程對象,但為進行工程施工所必須發生的費用,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辦公費、差旅交通費等。

施工成本控制管理就是要在保證工程質量、工期和施工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組織措施、經濟措施、技術措施、合同措施等有效的管理措施,把成本控制在計劃范圍內,并進一步尋求最大程度的成本節約。

2.2實施過程中成本控制的具體要求和控制環節

有效的成本控制還應滿足以下五點要求:

1)按照計劃成本目標值來控制生產要素的采購價格,并認真做好材料、設備進場數量和質量的檢查、驗收與保管;

2)控制生產要素的利用效率和消耗定額,如任務單管理、限額領料、驗收報告審核等,同時要做好可預見成本風險的分析和預控,包括編制相應的應急措施等;

3)控制影響效率和消耗量的其他因素(如工程變更等)所引起的成本增加;

4)把施工成本管理責任制度與對項目管理者的激勵制度結合起來,以增強管理人員的成本意識和控制能力:

5)有一套健全的項目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項目資金的使用和費用的結算支付進行審核、審批,使其成為成本控制的一個重要手段。

同時,加強施工成本控制應把握六個管理的環節:

1)成本預測。根據成本信息和施工項目的具體情況,運用一定的方法,對今后的成本水平及其可能發展的趨勢做出科學的估計,在滿足工程要求的前提下,選擇成本低,效益好的成本方案:

2)成本計劃。以貨幣形式編制施工項目在計劃期內的生產費用、成本水平、成本降低率,以及為降低成本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規劃的書面方案;

3)成本控制。在施工過程中,對影響施工成本的各種因素加強管理,將施工中實際發生的各種消耗和嚴格控制在成本計劃范圍內,隨時計算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之間的差距,進而采取多種措施,消除施工中的損失浪費現象;

4)成本核算。按照規定的成本開支范圍對施工費用進行歸集和分配,計算出施工費用、實際發生額和單位成本,并正確及時地核算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等實際成本;

5)成本分析。對成本形成過程和影響成本升降的因素進行分析,以尋求進一步降低成本的途徑,以便有效的進行成本控制;

6)成本考核。對完成后的施工項目各成本責任者,按施工項目成本目標責任制的有關規定,將成本的實際指標與計劃、定額、預算進行對比和考核,評定施工項目成本計劃的完成情況和各責任者的業績,并以此給予相應的獎勵和處罰。

3工程項目施工實施過程中質量、成本造價、工期三者之間的關系分析

對路橋施工單位而言,施工實施階段是資金投放量最大,暴露的問題最多,合同利益沖突最明顯的階段,因此,必須對施工過程中影響成本控制的質量、成本造價、工期三者之間的關系加以分析,實施成本的動態控制,具體如下:

3.1正確處理好質量、造價、工期三者之間的關系,實現控制目標

作為建設及施工單位在項目建設實施階段的目標就是力求工期短、造價低、質量好。這三者的關系可以用圖1表示,由項目的三大目標組成的目標系統,是一個相互制約、相互影響的統一體,其中任何一個目標的變化,都勢必引起另外兩個目標的變化,并受到它們的影響和制約。在現實項目中,處于最理想的A號區域,即工期短、質量好而又造價低的情況是很少見的。強調造價和質量,工期就不應要求過嚴,建設目標應為圖中的B+A號區域;強調項目的造價和工期,質量就不能要求過高,建設項目就應是C+A號區域;強調質量和工期,造價成本就不能要求過緊,建設目標應是D+A號區域。

因此,在制定項目建設目標時,應先對建設項目各種客觀因素和執行人可以采取的可能行動及這些可能后果進行綜合研究,經過對具體情況分析,制定項目建設的具體目標。

3.2合理制定施工進度計劃,確定最佳工期

施工進度計劃是否合理,對整個施工影響很大,通常施工進度計劃常用工期、施工均衡性和竣工率三個指標來衡量,其中工期又是影響造價的一個關鍵因素。

工期是否合理應以滿足計劃規定的前提下費用最低為標準。按工程造價的構成,工程成本由直接費和間接費兩部分組成,直接費一般是在合理組織和正常施工條件下完成時,其費用最低,如果在此標準下要趕工(加快施工速度)或延工,則直接費將隨之相應增加。而間接費是隨著工期縮短而減少,它們之間的關系如圖2所示。直接費曲線與間接費曲線疊加起來可得到總成本曲線,與總成本曲線的最低點相應的施工時間,即為最佳的工期。所以在確定工期時,應盡可能接近最佳工期。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只有在正確對施工實施過程中質量、成本造價、工期三者之間關系進行分析的基礎上,確定好最佳工期,并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成本進行動態控制,才能最大限度地控制好成本,實現利潤最大化。

4應用實例分析

4.1工程概況

某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第八合同段,全長7.5km。路基寬24.5m,路基長5.55km;中橋75m/1座、大橋2023m/1座;鋼筋砼蓋板涵10道。合同凈價16388.7681萬元。

主要工程量統計如下:

1)路基挖方:77.7萬m3;填方:55萬m3;

2) 鋼筋:7979T;鋼絞線:720T;

3) 砼:26萬m3(包括19.5萬m3片石砼);

4)漿砌片石:5萬m3 ;

5) 路面級配碎石墊層:40600m2;水泥穩定級配碎石墊層:78593m2;

6)水泥混凝土面板:17339m2。

4.2項目成本預測與影響因素分析

成本控制貫穿于工程項目施工的全過程,而成本控制的各項指標有著其綜合性和全面性,所有的項目管理人員,特別是項目經理,都要按照自己的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只有把所有的參建人員組織起來,共同努力,才能達到成本控制的目標。因此項目部根據本合同段施工內容建立了以項目經理為核心的項目成本控制體系。具體成本控制體系如下圖3。

4.2.1施工項目目標成本管理與控制

本項目路基土石方工程為自營,其它項目采取勞務分包的方式。

結合以往自營項目成本管理的經驗,本項目成立路基施工隊,按內部承包經營管理的模式。這樣,能夠控制作業隊總成本,項目經營情況能夠做到心中有數。

目標成本的測算采用單價法及總成本法,在不同的階段跟蹤項目進展情況進行測算,及時預計、調整測算水平,分析成本增加的原因,并采取控制措施。

建立成本控制與管理制度、各種物資統計臺帳、現場各種機械使用臺帳以及消耗臺帳。

4.2.2確定成本控制目標

成本預測是成本計劃的基礎,為編制科學、合理的成本控制目標提供依據。因此,成本預測對提高成本計劃的科學性、降低成本和提高經濟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加強成本控制,首先要抓成本預測。成本預測的內容主要是使用科學的方法,結合中標價,根據各項目的施工條件、機械設備、人員素質等對項目的成本目標進行預測。

該項目部根據各施工隊伍勞務承包單價、材料市場價格、砼配合比(按定額配合比計算),按照單價法測算各施工項目成本,以及在單價測算中未進入單價成本的結構物挖基、機械折舊、大修、人工工資、工資附加、各項管理費、財務費用、以及其它必須支出的各項費用,對整個項目進行了綜合成本分析。經過初步分析結果為:上繳利潤率-2.94%,為負數,就意味著虧損。

當然,這個成本預測的基數上限相對比較寬松,但成本預測結果從一定程度上顯示出工程項目利潤的實際,也客觀反映出工程項目經營存在著很大的風險,稍有不慎,經營不好,就有真正虧損的危險,因此,施工實施過程中良好的成本控制與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

4.2.3分析影響成本的因素

4.2.3.1砂石骨料價差影響

投標時細砂為60元/m3,中粗砂l35元/m3,碎石為28元/m3,而實際施工市場價格細砂為75元/m3,中粗砂l55元/m3,碎石為61元/m3,根據本段工程量計算,骨料若全部外購,僅骨料價差虧損達1000萬元。

4.2.3.2砼配合比影響成本

實際配合比中C15、C20片石砼配合比比定額配合比高,僅配合比價差虧損達368萬元。

4.2.3.3項目部管理人員偏多(已進場130人),管理費用較高,需精減人員,降低管理費。

4.2.3.4履約保證金交納數額較大,公司計取財務費用較高。

面對項目存在的經營風險和現場施工實際情況,項目部上下群策群力,認真進行技術研討,達成一致共識:必須進行施工組織方案優化,實施科學、合理的設計變更策略以及采取行之有效的經營成本控制手段,是降低施工成本、提高施工工效、增加項目凈收益、防范項目經營風險的根本辦法和途徑。

4.3實施過程中的成本控制具體措施

針對成本預測結果和分析影響成本的因素,項目部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經營管理人員,通過熟悉施工設計圖進行圖紙會審,認真研究、分析合同文件和技術規范,初步制定:采取優化砼配合比、建立砂石廠等措施有效控制并可降低成本,經過初步測算通過以上措施降低成本后能夠達到的預期利潤率為5.26%;具體措施如下:

4.3.1建立砂石加工系統,采用購買毛料加工砂石,能夠降低成本493.068萬元,詳細如下:

4.3.1.1購買毛料加工砂石單價組成(見表1)

4.3.1.2因前期(6個月)尚未建立砂石廠,根據實際施工進度,考慮2萬方砼材料全部外購,則剩余18萬方C30以下(含C30)砼,按機制砂:細砂7:3,優化砼配合比設計(實際為外購砼材料10%,自采90%),可降低成本493.068萬元,見表2.

4.3.2 C20、C25、C30砼目前實際配合比比定額配合比單價約低,可降低成本25.5189萬元,見表3。

4.3.3C15、C20片石砼可通過優化配合比設計達到定額水平,減少成本支出368.1705萬元,見表4。

4.3.4缺項臺帳(原合同清單中沒有的項目及無單價的項目)部分工程量(業主尚未批復),預計增加利潤:

1500萬元×15%=225萬元

4.3.5調整管理人員,降低管理費開支

1)單價測算中項目部人員平均數量偏大,降低測算中平均人員數量20人,則減少成本為124.384萬元,計算如下:

職工工資:20人×1600×26=83.2萬元

工資附加費:83.2萬×49.5%=41.184萬元

小計:124.384萬元

2)壓縮管理費開支,預計減少成本支出60萬元。

3)通過努力爭取提早返還履約保證金剩余部分金額等措施,預計可降低財務費用40萬元。

以上幾項合計可減少成本:

493.068+25.5l89+368.1705+225+124.384+60+40=1336.141萬元。

則成本降低率為1336.141/16388.7681

=8.2%。

因此,通過采取降低成本措施后,初步預計能夠達到的利潤率為-2.94%+8.2%=5.26%。

根據以上具體實例分析可以看出,通過采取合理有效的成本控制與管理措施,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減低施工成本,最大限度的實現經營管理效益。

5結論及建議

綜上所述,在路橋工程項目成本控制實踐中,應先對工程項目開展事前經營成本預測,施工過程中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成本控制,降低成本,具體建議如下:

5.1要經營好一個項目,應當從進場初期開始就積極開展、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優化方案和設計變更方案。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立足工程本身,為項目增加效益、降低經營風險找到有效的解決途徑和辦法。

5.2應認真加強項目事前經營成本分析,及時分析項目存在的經營風險,做到心中有數。進而積極采取防范措施,千方百計挖掘項目潛在的利潤增長點,才能保證項目有效防范經營風險,爭取效益最大化。

5.3應在項目施工實施過程中,及時開展階段性項目經營活動分析,通過分析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以及新的機遇、新的利潤點,及時調整應變措施,進而找到生產經營中避免成本增加以及提高項目效益的有效途徑,確保項目履約、爭取實現利潤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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