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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論文范文

2023-09-17

知識產權論文范文第1篇

跨國并購包括跨國兼并和跨國收購,是指一國企業(又稱并購企業)為了達到某種目標,通過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將另一國企業(又稱被并購企業)的所有資產或足以行使運營活動的股份收買下來,從而對另一國企業的經營管理實施實際的或完全的控制行為??鐕①彽姆绞桨ㄖ苯油顿Y、收購股權和收購資產,其支付手段有支付現金、從金融機構貸款、以股換股和以股票換資產等方式。當前跨國并購中以有形資產為目的的并購越來越少,企業的目光大多投向以品牌、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為主的無形資產,知識產權問題是跨國并購的核心。而跨國并購的目標是完成資產和股權及業務的轉移,價格問題是能否成交的關鍵,跨國并購中的有形資產的價值是可以確定的,而涉及的知識產權和商譽價值往往難以確定,所以跨國并購中資產估值的核心是知識產權及商譽價值的評估。

一、從中美知識產權爭端看知識產權的重要性

知識產權問題之所以重要,從中美知識產權爭端、WTO規則及中美戰略對話中可見端倪。根據美國貿易法,每年3月、4月,美國發布“特別301評估報告”,全面評價與美有貿易關系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情況,并視其程度,依次分成“重點國家”、“重點觀察國家”、“一般觀察國家”或“306條款監視國”等名單。對于“重點國家”,美國將與之談判,如談判未成,則施行高關稅等報復手段。中美曾在上世紀九十年代發生了三次特別301條款的調查爭端,1991-1992年中美第一次特別301條款的調查爭端,中美之間達成了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諒解備忘錄。1994-1995年中美第二次特別301條款調查爭端,中美雙方終于達成最終協議,美國對中國的要求是更加開放市場,包括文化市場。中國做出了一定的讓步,當時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嚴厲打擊盜版行為活動。1996年中美第三次特別301條款調查,中美兩國達成了第三個知識產權協議。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后,2004-2005年中美知識產權沖突,美國商會更直接要求將中國放入“重點觀察國家”名單,并要求以知識產權保護不利為由,將中國訴諸WTO爭端解決程序。2005年特別301條款評審報告提出中國知識產權侵權程度達90%以上,每年給美國造成的損失達28-35億美元,并宣布將中國列入“重點觀察國家”名單。2010年5月24-25日,第二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在北京舉行。在關注清潔能源、氣候變化、雙邊經貿等主要議題的過程中,知識產權保護與自主創新仍然是中美經濟貿易中的重要議題。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世界性難題,現在在網絡等很多新的領域,有很多技術管理方面的挑戰。中方保護知識產權的誠意和決心雖不容置疑,但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國土面積大、人口多,有五個層級的政府管理,所以在執法的過程中,可能會有局部地區、局部行業存在著需要加強和改善的問題。第二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中關于知識產權的主要論點有:知識產權是競爭的核心,中國鼓勵企業自主創新。自主創新是針對研發領域提出的,不與貿易政策掛鉤。知識產權的博弈焦點是美方對華高技術產品出口限制。開展更多知識產權交流,美方正在對出口管制制度進行全面評估,將減少不必要的限制。中方愿與美方探討清潔能源領域的合作,如新能源、碳捕捉與封存、建筑節能、生物燃料等方面的技術與知識產權。形成更多知識產權共識:外資企業整體看好中國的投資環境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二、我國將知識產權作為國家戰略

我國非常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將知識產權作為國家戰略,保護知識產權是鼓勵創新的前提,連續五年頒布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累計采取了涉及十多個領域的1000多項具體措施,針對執法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具體問題,將繼續加大工作力度,也愿同美國在內的世界各國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交流和對話。

在國家確立知識知識產權戰略的同時,財政部曾在2009年發布《關于當前應對金融危機加強企業財務管理的若干意見》(財企[2009]52號),意見明確提出積極穩妥地推進企業并購重組,指出并購重組是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重要舉措,也是企業實施國際化經營的有效途徑。在國際金融危機日益加深的形勢下,企業既要抓住有利時機,積極參與全球資源配置、實施跨國并購,也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制定出臺的產業調整與振興規劃,按照市場化原則,積極穩妥地開展并購重組工作。應根據企業發展戰略、財務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分析研究并購重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避免因盲目擴張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樹立和強化風險防范意識,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內部決策和審批程序,審慎開展并購重組。加強對被兼并企業的整合力度,優化調整業務流程,擴大并購重組協同效應。開展境外并購重組的企業,要高度關注國際市場匯率變化等經濟風險,深入研究被投資國的政治、法律環境及社會狀況等因素,規避境外投資風險。我國商務部也頒布多項政策鼓勵國內企業跨國并購,認為跨國并購是引進外資的重要途徑。

三、跨國并購中知識產權評估應關注的問題

自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中國企業在全球掀起收購熱潮,中鋁有意收購力拓,五礦集團收購澳大利亞OZ礦業,四川騰中重工收購悍馬,吉利收購沃爾沃。眾多中國企業急于“走出去”,很多企業在海外并購活動中遭遇到知識產權的問題。吉利收購沃爾沃中的知識產權問題雖不能代表所有企業的問題,然而在專利技術使用、品牌經營等問題上卻很典型。

1999年福特收購沃爾沃時,其市值折合人民幣超過500億元。近年因為金融危機影響,福特與沃爾沃均出現嚴重虧損,福特也因此出售沃爾沃。截至2008年,沃爾沃的虧損額已高達16.9億美元,還有大筆的債務。2010年3月28日,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與美國福特汽車公司正式簽署收購沃爾沃汽車公司的協議,獲得沃爾沃轎車公司100%的股權及相關資產。吉利集團收購價約為18億美元,創下中國收購海外整車資產的最高金額紀錄。沃爾沃工會發出聯合聲明指出接受浙江吉利集團作為沃爾沃轎車公司控股股東,雙方已經交換了意向性協議,但同時希望吉利對公司文化、管理團隊和財務結構的承諾得以兌現,并收購完成后計劃為沃爾沃轎車公司投入多少資金給出承諾。吉利收購沃爾沃的資產包括:9個系列產品,3個最新平臺,2000多個全球網絡,人才和品牌,以及重要的供應商體系。9個系列產品包括S40、S60、S80、C70、C30、XC90、XC60、V50、V70,這幾乎是目前沃爾沃在全球范圍內銷售的所有車型。這其中,S40、S80以技術合作的形式在中國長安汽車集團國產化生產,S80以加長版A80L的形式專門針對中國設計。3個平臺為沃爾沃的P1、P2、P24平臺。全球100多個國家的2500家經銷商,其中60%和30%的經銷商都分布在歐洲和北美市場,與福特、沃爾沃一起穩固原有供應商合作關系、沃爾沃品牌。2010年8月2日,吉利并購沃爾沃交割儀式在倫敦進行,吉利已經完成對福特汽車公司沃爾沃業務單元的收購,總收購金額為18億美元,吉利董事長李書福出任沃爾沃董事長,吉利公司已經成功完成這樁中國汽車企業收購外國汽車企業的最大收購案。

吉利收購沃爾沃100%的股權,包括知識產權。沃爾沃作為一個獨立的公司,為確保其世界頂級品牌的可持續發展,將擁有其關鍵的技術及知識產權的所有權。為了保證其既定的未來長期發展,即在福特旗下戰略商業計劃的可持續進行,將擁有所有福特相關知識產權的使用權。吉利作為100%的股東,將通過沃爾沃擁有其關鍵技術及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并擁有大量知識產權的使用權。

吉利收購沃爾沃,會制造出真正的優勢。吉利反復強調:收購的是全部資產,但核心是知識產權;吉利收購沃爾沃后,仍依靠沃爾沃原有的管理團隊,吉利認為其職業化水平很高,并購企業中唯一需要改變的是考核與獎懲辦法,以最大限度地調動管理團隊的積極性;沃爾沃擁有品牌和技術,吉利則憑借其對中國的深刻理解幫助沃爾沃降低制造成本和打開中國汽車市場;吉利在收購沃爾沃的整合過程中肯定會有文化差異,但是如果引導得好,使用得當,會產生混血的優勢;吉利隨收購計劃一同報給福特的,還有全新的沃爾沃復興計劃。

結合吉利收購沃爾沃案例,對跨國并購中知識產權評估應重點關注以下問題:

(一)對知識產權的法律權屬和保護進行盡職調查

明確知識產權歸屬。被收購方的知識產權資產是否存在,所有權屬于誰,擁有人的控制權有多大。沃爾沃的知識產權可能是其自己所有,也可能是獲得的許可使用。如果是后者,真正的知識產權所有人不一定會許可吉利使用。如美國法律規定:任何一個知識產權共同所有人在未經其他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擁有向第三方授予許可或出售以及將其捐獻給公眾的權利。一旦存在共同所有人,交易中的知識產權價值將大打折扣。對于被收購方通過轉讓獲得的知識產權,收購方應查詢轉讓記錄,確認發明人向被收購方轉讓了權利,且后者及時支付了維持費用。

認識知識產權的經濟價值和戰略價值。經濟價值通常取決于知識產權的類型及其范圍,包括知識產權有效期的長短、受保護地域的范圍以及是否受到其它協議的限制等;戰略價值取決于其是否能很好地適合業務目標和是否能有效地實施。

注意審查目標公司與他人是否有知識產權訴訟或糾紛,或其他可能存在的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情形,避免“花錢買訴訟”。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結果將直接影響交易的價格,在全面了解各種風險后,收購方就可以在談判中通過調整購買價格、部分價格的有條件支付、賠償、保險等方式,在協議中分配知識產權可能帶來的風險。

(二)關注評估價值類型,明確知識產權價值構成

評估價值類型分為市場價值和市場價值以外的價值類型,市場價值以外的價值包括投資價值、在用價值、清算價值和殘余價值,此外還有滿足抵質押、稅收、保險、財務報告等特定評估業務的價值類型。

在跨國并購中,評估機構實際承擔了為購買方咨詢顧問的角色,要采用雙重的價值類型,明確為誰評估。既要用市場價值類型,公平對待交易各方,提供并購底價;又要采用投資價值類型,為委托方服務。采用投資價值類型評估時,要考慮并購后的協同效應,包括并購后的再投資計劃、并購后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措施、并購后對知識產權的價值提升措施。

關于跨國并購中知識產權的價值構成,有不同的分類方法,如從價值類型角度看,可分為經濟價值與戰略價值,即市場價值與投資價值。也有專家從跨國并購知識產權價值提升的角度進一步將知識產權價值構成分為:獨立實體的內在價值、目標企業協同價值、目標企業成長機會價值(清華大學課題組分類)。對獨立實體的內在價值評估,一般采用市場價值類型,而對協同價值的評估,要關注協同效應,即兩個公司合并后能產生有潛在的附加價值,這種附加價值可能是經營資源整合的結果,也可能是金融資源整合的結果,經營性協同效應一般多來源于合并公司更高的增長率和更低的成本,財務性協同效應則多半是來源于避稅、借債能力加強等等。如果是考慮財務性協同效應,這樣的目標公司應該是能給買家提供合理避稅的利益。 并購協同效應還包括:管理、技術、文化和品牌等,評估協同效應時應正確預測并購前后現金流的變化,對目標企業成長機會價值評估,應重點關注并購后知識產權的競爭優勢,是否帶來更廣闊的投資機會,是否帶來市場占有率的持續增長,如沃爾沃進入中國后重新建立本土工廠,擴大在中國大陸的銷售量,以及并購后對知識產權的創新能力所進行的研究與開發。

(三)知識產權評估中折現率的選取

跨國并購具有較大的風險,而設計跨國并購中的知識產權交割則有更大風險,而折現率是風險的數量反映。由于跨國并購中涉及國家之間的政治經濟環境有巨大差異,對跨國并購知識產權評估的折現率選取時應考慮在傳統折現率計算公式基礎上增加公司規模風險和國家特定風險,以正確反映跨國并購中可能的風險。國家風險是指一個國家不能履行財政承諾的風險,當一個國家的危機可能損害與之有關系的國家的金融機構的業績時產生。國家風險一般運用于特定國家的股票、債券、基金、期權與期貨,該類風險常在有嚴重危機的市場和國家中產生。國家特定風險包括政治風險,如政權更迭而帶來的金融風險,匯率風險,指被并購企業所在國與并購企業所在國外匯買賣所引起的相對變化,美國有一些機構提供該類風險的統計數據,可供評估師借鑒。

在折現率的選取上,還應考慮不同折現期間可以考慮采用不同的折現率,基于對被并購知識產權未來經營業績和經營風險的不同把握,可考慮采取不同期間的折現率。

知識產權的并購往往與整體企業的并購相關聯,評估師在評估知識產權價值時往往與企業整體價值同時進行,在折現率的選取上,就出現了企業價值評估中的折現率與知識產權價值評估能否采用不同的折現率問題。由于企業價值是企業各項資源包括知識產權及其他有形資產價值共同作用的結果,對企業價值的判斷與對單項可確指的知識產權價值的判斷自然可以采用不同的折現率。由此可能出現這樣的情形:對經營出于困境的企業,知識產權價值可能會大于企業價值,沃爾沃可能就是這樣的案例。知識產權又有很多種類,如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專有技術等,每項知識產權所創造價值的驅動因素不同,每項知識產權的評估也可以采用不同的折現率。

(四)商譽價值與知識產權價值的關系

知識產權是可確指無形資產,而商譽則是不可確指無形資產,但兩者均是在企業有形資產之外的無形資產。對商譽價值的評估和對知識產權的評估都需要采用共同的現金流,在此基礎上依據不同無形資產的價值驅動因素對現金流進行不同標準的分割,以反映各該單項無形資產的價值。但在評估實務中,各種分割標準有其合理性,同樣也存在較大程度的不確定性,由此帶來各單項無形資產價值的不確定性。最典型的是商標權價值有時和商譽價值難以區分,在跨國并購知識產權評估的實踐中,一般要求盡可能地反映單項可確指知識產權的價值,盡可能地減少不可確指的商譽資產的價值。

(五)知識產權價值的后續計量

對并購后知識產權價值的后續計量也是評估師需要考慮的重點問題。在公司并購的實踐中,基于財務報告對資產后續計量的需要,公司管理當局、審計師均需對并購后各期財務報告中的知識產權價值進行后續計量,該項工作一般由評估師完成。在知識產權的后續評估中,一般應考慮并購后知識產權初始入賬價值時所依據的評估假設、評估方法和評估參數選取是否發生了變化,重點考慮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期、并購整合后知識產權價值的提升措施。對知識產權評估方法的實用性和參數選取的可實現性兩方面進行跟蹤評估,看知識產權價值是提升還是貶損,如發生貶損,會計上應相應進行資產減值處理。

(六)知識產權價值的證券化

知識產權并購交易中,一般與證券市場相關。資產評估中對知識產權價值的判斷,一般考慮多項風險因素后確定知識產權評估的折現率。但證券市場是“高風險、高回報”的市場,投資者一般認為一個企業在跨國并購中如具有多項知識產權,必能給企業帶來更多的超額收益,由此給該類企業較高的市盈率和較高的估值。而資產評估中的折現率是特定時點的市盈率的倒數,如12%的折現率對應的市盈率為8.3倍,而25倍的市盈率對應的折現率為4%,可見一項有價值的知識產權如果進入證券市場,則會獲得更高的估值。評估師在對知識產權價值評估過程中,一般應考慮市場流動性對價值的影響。

(作者單位: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知識產權論文范文第2篇

關鍵詞: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司法保護

作者簡介:劉瑞(1989-),女,天津人,天津大學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知識產權法。

在我國,知識產權的保護是通過行政手段與司法手段共同運作來實現的。由于二者之間缺乏必要的職能范圍上的銜接,因此責任機構的雙重性并未在此基礎上形成協同合作的處理機制。這樣一來,當行政機構和司法機構面對同一知識產權案件的受理時,就會各自依照本機構的保護標準進行審定,從而導致兩個機構的處理結果不一致的情形出現。這一沖突不但對國家機構的權威性造成不利影響,同時也削弱了對知識產權犯罪的打擊力度。因此,為了給知識產權提供良好的保護環境,必須對知識產權方面的執法標準進行規范,解決機構間的沖突。

一、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沖突的表現

(一)直接沖突

一旦發生了知識產權犯罪行為,帶來的后果很有可能從直接受害人波及到整個公共秩序,從而對社會利益構成威脅。對于直接受害人來說,一般會選擇依靠司法解決或行政處理兩種維權途徑;但對于公共秩序的擾亂,行政機構可直接進行干涉而無需經過案件當事人的申請,只需依照自身權利職責即可對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這樣一來,司法機構與行政機構對案件得出的結論就不可避免地會發生分歧,但又在法律效力上難分高低,由此便產生了在知識產權的保護中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的直接沖突。

1.私權保護中的直接沖突

這種類型的沖突主要發生在《專利法》和《商標法》中涉及到的相關違法行為的處理當中,具體可分三種情況:

第一種:當侵權行為發生以后,案件當事人以《專利法》或《商標法》為法律依據,首先向行政機構提出介入處理申請,而行政機構對侵權行為的發生不予認可[1]。這時案件當事人并未繼續發起行政訴訟,而是轉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申請。法院會針對侵權案件展開全面調查,并很可能在審查后作出侵權行為成立的審判結果,這樣就與行政機構的審定結果出現矛盾,引起直接沖突。

第二種:《專利法》和《商標法》中明確規定一旦侵權行為的構成通過了行政機構認定,可先就賠償金額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當事人還可就賠償金額問題根據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但法院會對整個案件進行重新審理,并可能在審理之后認定侵權行為不成立,同樣與行政機構產生了直接沖突。

第三種:行政機構與司法機構處于不同的地方管轄范圍內,對同一案件進行各自獨立的審理并得出相應結論,很可能發生雙方審判結果互相矛盾的情況。

2.公共利益保護中的沖突

由于知識產權具有一定的公益價值,因此有些知識產權犯罪行為會對消費者的行為產生誤導,對正常有序的市場運行構成了危害,給知識產權管理帶來破壞。正是因為此類行為同時構成了民事侵權和行政違法,因此侵權責任人應接受民事與行政的雙重制裁[2]。其中,法院針對受害人的申請開展民事處理,而行政機構則從國家角度對危害公共秩序的違法行徑進行行政處理。二者的工作程序在職能定位與處理目標上完全不同,且極有可能在最終審理判決中無法取得共識,從而引起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的直接沖突。

(二)間接沖突

1.知識產權侵權與確權之間的沖突

無論是商標權,還是專利權,都是在通過行政審查之后生效的。法律對不具備授權資格的專利或商標權專門設置了確權程序,用來維護公眾的總體利益,為知識產權法律的嚴格執行提供保障[3]。在實際案例中,多數知識產權中的確權糾紛本是由知識產權犯罪的民事糾紛引起的,這樣就使民事糾紛與行政確權活動產生了交疊。盡管表面看來,司法機構和行政機構都是在自身職權范圍之內對于案件的不同側面做出回饋,彼此之間互不干涉。但從本質上說,法院在進行民事裁決時往往會參考知識產權效力的預判,由于知識產權已屬于公眾范疇,因此法院可能宣判不構成侵權,與行政機構產生間接沖突。

2.知識產權犯罪移送中的沖突

由于知識產權的保護具有一定特殊性,許多實際案例中往往由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代為查處,而對于一些情節嚴重已構成犯罪者,本應將其移交至公安部門或檢察院進行處理但卻未能或無法移交,使得本應受到刑事制裁的犯罪行為受到了相對寬容的處理,行政與司法的無形沖突因此產生。

二、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沖突的協調

(一)完善知識產權行政與司法保護銜接機制

1.加強執法銜接和協作

由于知識產權案件中往往會涉及到不止一個部門,為

了統一各部門間的判斷標準,就必須在強化行政機構與司法機構之間的協作方面加大力度,這也是國際上最為普遍的做法。我國目前的知識產權制度體系內,知識產權的沖突通常表現的更為明顯[4]。因此近些年來對行政機構和司法機構間的合作溝通的探索已開始逐漸深化,例如對建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的方案研究,建立知識產權維權司法救濟或行政救濟的銜接機制的思考等等,從而為更有效地解決知識產權保護的沖突問題提供合理的出路。

2.統一執法標準

在現行的運作機制下,使得行政機構與司法機構分別使用著不同的執法標準,在長期的運轉下已形成彼此互不干涉的執法體系,且兩個體系存在多方面的差異,可見體系的非單一性必然導致沖突的產生。為了二者能夠共享同一的執法體系,首先要規定出統一的執法標準。執法標準主要包括對法律內容的解讀,事實的確認標準,有效證據的確認標準,執法流程等多方面內容[5]。執法標準的統一在沖突的消除方面意義十分重大。(二)逐步完善知識產權立法

1.理順行政執法主體多元的問題

我國對知識產權的受理工作是由若干劃分程度較精細的部門分別負責的。這種劃分方式使得各機構的職責范圍十分明確,并使工作進程效率更高、更加方便。但同時,過于分散的組織結構又使得處理問題時產生過多執法主體,從而不利于協調運作[6]。這樣,就在行政機構與司法機構出現沖突的情況下,又另加了行政機構的內部沖突。鑒于這一情況,我國可考慮對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加以借鑒,并以我國的實際國情為基本出發點,積極推進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職責配置的改革。改革應在保留機構基本設置框架的基礎上,對現有的知識產權執法力量加以整合,從而建立起聯動、高效、全面的知識產權執法團隊,這是當前形勢下對知識產權執法力量優化的最佳出路。

2.設置合適的司法審查模式

《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對司法機構和行政機構在知識產權上的沖突解決方法提出了明確要求。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進:第一,建立知識產權的“三審合一”的司法審查模式。這一模式目前正被許多地方法院探索或試行,在該模式運行下,人民法院與行政機構的執法標準得到了統一,法律的可預見性得以增強,這樣就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因執法標準不一致而導致的機構間的沖突,從而維護了國家機構的權威。三、結論

本文通過對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的沖突進行分析,指出了盡快解決沖突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本文對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沖突的表現進行了全面概括和總結,同時,也對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沖突的協調方案進行了探討,強調了加強司法機構與行政機構之間協調合作的重要性。[參考文獻]

[1]王春業.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手段的非權力化轉換[J].淮北煤炭師范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12(02):355-356.

[2]曲莎莎,張榮森.淺論知識產權保護雙軌制沖突的協調機制[J].科教導刊(中旬刊),2010,18(08):167-168.

[3]鄭書前.知識產權行政和司法保護沖突解決機制研究——以知識產權上訴法院為視角[J].電子知識產權,2011,21(07):217-219.

[4]單曉光,王珍愚.各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其啟示[J].同濟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5(03):237-239.

[5]嚴青云.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促進國際技術貿易發展[J].湖南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素質教育研究),2012,19(02):123-124.

[6]周燕.我國目前商標權行政保護的問題及對策研究[J].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2012,19(05):179-181.

知識產權論文范文第3篇

我國很多企業把技術創新放在首要地位,但往往忽略了對其技術的有利保護,耗費大量人力和財力研發的技術,輕易就被他人竊取,因為沒有申請知識產權而投訴無門?;蛘?,莫名被起訴,不知道自己侵犯了他人的知識產權。這些問題的出現,歸根結底在于知識產權文化的缺失,結合我國國情,堅持改革創新,全面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

一、知識產權的發展趨勢

進入21世紀以來,知識產權正 在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以知識產 權為價值標準的知識經濟,已成為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經濟大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動力,知識產權經濟是當今世界發展最迅猛的經濟模式,知識產業也是當今世界最賺錢的產業。知識產權作為一種重要的無形資產轉化為資本投入經濟運行,是知識經濟時 代實現全球資產投入無形化的基礎。溫家寶總理指出,世界未來的競爭就是知識產權的競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已經成為各國參與國際競爭的重要籌碼和國際風險投資公司的重點投資方向。知識產權戰略正在成為世界各大企業乃至世界各國搶占技術制高點,全面控制市場,加快振興本國經濟的一個根本性戰略。一場看不見硝煙的專利戰、商標戰、版權戰、品牌戰已經悄然拉開了戰幕,并且會愈演愈烈,甚至會到你死我活的地步。由于知識產權在國際貿易中越來越突顯其無可替代的作用,很多發達國家早已制定了國家知識產權發展戰略,日本甚至把知識產權發展戰略作為其基本國策,我國國務院正在委托國家知識產權局制定我國的知識產權發展戰略。

隨著我國的加入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企業的“世外桃源”已經不存在了,各種產業和企業都會或早或晚、或自覺或不自覺地被推到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的前臺,作為世界貿易組織三大支柱之一的知識產權貿易已成為國際貿易的重要手段。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一個不能正確認識目前國內外市場環境、沒有自主創新能力和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是很難在生存下去的。

二、初創企業特點

近年來,隨著國家形式的發展,政府也在越來越多的鼓勵年輕人創業,同時政府也出臺了一些扶持和激勵政策,比如:政府基金補貼之類。所以越來越多的年輕人走入到了自己創業的潮流中。

現在的初創企業存在以下幾個特點:

(一)生產規模小,產品市場份額低,固定成本大,這是初創型公司的最主要的特點,因為這個階段企業的資金有限,也無法通過正常的渠道進行融資,企業規模必然受到限制;

(二)企業組織結構簡單,生產經營者與管理者合二為一,為了節約企業的生產和經營成本,剛開始創業階段都是創業者及團隊完成所有的事情,很少請專業的執業經理人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才,也造成企業發展的局限;

(三)盈利能力低,現金流轉不順,經常出現財務困難,初創型企業因為融資困難,加上技術和人員方面的原因,產品銷售很困難,而且價格和品牌也沒有競爭力,這樣就造成盈利能力差,現金流量也會出現問題。

(四)年輕人居多,所以對于知識產品的保護在國家的大環境鼓勵下就越來越重視。

三、初創企業研發創新的必要性分析

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 實現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是每一個企業經營管理者追求的最終目標。但是, 傳統的企業經營管理工作, 存在不少的問題和弊端, 影響企業保持核心競爭力的發展需求。順應時代發展需求, 有必要逐步融入科技創新元素, 增強企業經營的綜合實力。尤其是初創型的中小型企業,科技創新就成為了企業的“第一生產力”。

當今世界, 科技創新呈現出加速發展、空前繁榮的局面, 科技創新正在讓一個企業變得更美好??萍紕撔伦鳛橹纹髽I可持續發展的助推器, 主要體現在:第一, 信息技術的融合創新,催生企業經營的結構性變化。最突出的一個標志是, 以知識密集為特征的網絡信息布局對企業經營的戰略支持; 第二, 新能源與各種“節能減排技術”大規模的開發利用。低碳經濟潮流涌動, 成為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新動力基礎;第三, 專業的科技知識成為企業經濟發展的主要資源, 甚至成為企業經營的品牌產品。

所以企業只有不斷的創新,才不會被市場所淘汰才能創造先機 進而研發新的產品獲得巨大利潤。初創型企業必須不斷的創新才能讓自己在市場中搶占到份額,才能立足于市場,不被市場所淘汰。

四、初創企業保護知識產權的必要性

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 實現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是每一個企業經營管理者追求的最終目標。但是, 傳統的企業經營管理工作, 存在不少的問題和弊端, 影響企業保持核心競爭力的發展需求。順應時代發展需求, 有必要逐步融入科技創新元素, 增強企業經營的綜合實力。尤其是初創型的中小型企業,科技創新就成為了企業的“第一生產力”。

當今世界, 科技創新呈現出加速發展、空前繁榮的局面, 科技創新正在讓一個企業變得更美好??萍紕撔伦鳛橹纹髽I可持續發展的助推器, 主要體現在:第一, 信息技術的融合創新,催生企業經營的結構性變化。最突出的一個標志是, 以知識密集為特征的網絡信息布局對企業經營的戰略支持; 第二, 新能源與各種“節能減排技術”大規模的開發利用。低碳經濟潮流涌動, 成為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新動力基礎;第三, 專業的科技知識成為企業經濟發展的主要資源, 甚至成為企業經營的品牌產品。

所以企業只有不斷的創新,才不會被市場所淘汰才能創造先機 進而研發新的產品獲得巨大利潤。初創型企業必須不斷的創新才能讓自己在市場中搶占到份額,才能立足于市場,不被市場所淘汰。

五、初創企業保護知識產權的必要性

4月26日,全世界的目光聚焦習近平主席在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上的主旨演講。“中國將著力營造尊重知識價值的營商環境... . ..加強對外國知識產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習主席在演講中,把知識產權保護作為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主要內容提出來,讓外資企業進軍中國市場吃下了定心丸”,引來現場一片掌聲。

實際上,習主席這次演講中對知識產權的闡釋還有另外-層更深邃的闡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不僅是維護內外資企業合法權益的需要,更是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上,習主席也曾強調:“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這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最大的激勵。對此,外資企業有要求,中國企業更有要求。”

我國正加快由工業化向信息化轉型發展,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軟件等無形資產,對企業來說將越來越重要。所以初創企業想要在國內乃至國際的大環境下立足就必須要注重自己的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是企業必須要做的功課。

六、結語

初創企業的創始人或合伙人團隊需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對各類知識產權進行及時地申請和注冊。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工作, 就是對企業無形資產進行保護, 辦理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版權登記等都是對無形資產進行確權的有效手段。類同于有形資產中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道理一樣, 對于企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初創企業在導入知識產權工作的過程就是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過程, 具體來說需要逐個積累, 綜合保護。

初創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需要制定短期目標和長期目標, 進行規劃。商標、版權及軟件著作權等保護的期限相對較長, 而專利作為知識產權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更需要重點規劃。

由于在對知識產權進行確權過程需要一定的時間周期, 因此, 在公司成立之前, 就可以開始籌劃和提前進行保護了。例如, 提前申請商標、域名, 并對創意進行專利的挖掘, 如能形成初步的技術方案即可進行專利申請和保護。待公司成立之后, 可以進行權利轉移和變更權利人。

初創企業一定要注重自己的知識產權保護,加強知識產權投入與管理。(作者單位:深圳市化南知識產權咨詢有限公司)

知識產權論文范文第4篇

摘  要:近年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制建設進程逐漸加快,立法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知識產權社會關注度不斷提升,但知識產權侵權現象仍舊普遍存在,這固然與知識產權法律執行力不足有關,知識產權法律意識的缺乏是導致這種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通過對對大學生的知識產權法律意識的實證研究,以期為培育大學生知識產權法律意識培育提供支撐,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創新型國家以及實現知識產權法律價值的意義重大。

關鍵詞:大學生;知識產權;法律意識;實證研究

1 問卷設計

1.1 問卷設計原則

為提高本次問卷調查的信度和效度,筆者在設計問卷過程中嚴格遵守以下原則:完整性、簡單性、中立性原則。為保證上述原則貫穿于問卷調查的整個過程,首先,筆者通過理論研究,將大學生知識產權法律意識的結構通過橫向和縱向兩個角度進行研究,以橫向結構作為問卷設計依據,將問卷題目與大學生知識產權法律意識結構中的要素進行對應性設計,另外通過專家老師的指正以及與法學專業學生的探討,對問卷進行多次修改,確保問卷的完整性;其次,由于知識產權專業性極強,即便調查對象為學歷層次較高的大學生群體,也難免對知識產權的術語有些陌生和困惑,為此筆者一方面盡量少的將專業術語置于問卷之中,讓受訪者對于題目和題干有更為準確的把握,另一方面通過預調查將問卷中,將受訪者無法讀懂的題目進行修改,實現問卷簡單化;最后,問卷的中立性設計是獲得科學研究結果的前提,本問卷在設計過程中筆者始終保持中立態度,不偏不倚,在問卷設計過程中不加入任何引導性作答的語言。此外,本問卷中的題目將理論與實踐進行結合,不僅涉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還將法律的運用囊括其中,大學生對知識產權法律的運用也能夠較為直觀的體現出知識產權法律意識的水平。

1.2 問卷構成

本次研究所使用的大學生知識產權法律意識調查問卷主要包括四個組成部分,分別是標題、卷首語、題目和結束語。問卷題目的設計是以知識產權法律意識的橫向結構作為主要理論依據,主要由四個版塊構成,包括知識產權法律知識、知識產權法律情感、知識產權法律意志和知識產權法律信仰。

在調查知識產權法律知識的版塊中,主要內容是調查我國大學生對知識產權法律基本知識的掌握情況。包括“我國知識產權的主要內容”、“我國刑法中是否有保護知識產權的條文或規定”、“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的取得是否需要登記”、“我國知識產權相關管理機構”等8個題目。

在調查中知識產權法律情感的板塊中,主要是發現大學生對我國目前的知識產權法律現象所表達出來的主觀心理狀態。包括“我國知識產權宣傳力度如何”、“采取何種方式保護自己的技術發明”、“是否知道學校開設知識產權課程或講座”、“對我國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態度”、“知識產權保護的目的”、“現在的法律環境能否保護知識產權人權益”等8個題目。

在調查中知識產權法律意志的板塊中,主要關注的是大學生在面對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及其不良誘惑時所體現的精神和品格。包括 “身邊的人使用盜版產品對自己有何影響”、“造成知識產權侵權的主要原因”、“您不購買侵犯知識產權產品的原因”、“對待假冒和盜版的態度為何”等6個問題。

在調查知識產權法律信仰的板塊中,主要發現大學生在學習或者經歷長期法律實踐過程中形成的主觀因素。包括“出現知識產權糾紛時是否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專利權利受到侵犯時進行維權的首選部門”、“保護知識產權法律環境的理想狀態”、以及“擁有知識產權的情況”等4個問題。

2 調查過程與結果

2.1 調查樣本

本次調查采取網絡發放填寫方式,共回收有效樣本578份,總體情況如下:

1.按性別標準劃分:男生共282份,占48.79%;女生共296份,占51.21%;

2.按照地域標準劃分:城鎮學生326份,占56.4%;農村學生252份,占43.6%;

3.按照年級標準劃分:大一年級253份,占43.77%;大二年級84份,占14.53%;大三年級80份,占13.84%;大四年級93份,占16.09%;大五年級68份,占11.76%。

4.按照專業類別進行劃分:工學194份,占33.56%;管理學155份,占26.82%;文學74份,占12.8%;法學70份,占12.11%;經濟學39份,占6.75%;理學23份,占3.98%;其他專業23份,占3.98%。

因經費、地域、研究者能力與被調查者意愿等諸多限制因素,本次調查結果與顯示狀態存在一定誤差,但并不影響樣本的整體性分析,該樣本數據依然具備分析與參考價值。

2.2 調查結果

2.2.1 大學生知識產權法律知識調查結果

大學生知識產權法律知識的調查主要包括知識產權法基本內容、對象種類、法律程序、管理機構四個方面內容。首先,就知識產權法律基本內容而言,當問及知識產權法主要內容時,認為包含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的比例分別達到了97.23%、86.68%、93.25%,而對于TRIPS協議,則只有37.2%的受訪者認為包含在知識產權法之中;認為我國刑法中有保護知識產權的條文和規定的比例也達到71.28%,另外仍有28.72%的受訪者不知道或者認為沒有相關規定??梢?,雖對于知識產權法的國內法規定的內容大學生相對了解程度相對較高,而對于國際知識產權法律規定的了解,還有很大程度的欠缺。其次,就知識產權對象種類而言,對于專利的種類和傳統商標的種類了解程度普遍較高,而對于新的法律規定,受訪者的了解度普遍較低,如對于商標種類,只有39.79%的受訪者認為聲音可以注冊為商標,同時,認為數字和字母可注冊為商標的比率也遠遠低于文字和圖形,可見,對于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商標種類受訪者比較了解,而對于非常見的商標種類受訪者了解程度相對較低。再次,對知識產權的取得程序來說,85.81%的受訪者認為著作權的取得要和商標權、專利權的取得相同,要進行注冊或者登記。同時,對于專利的申請程序中,知道向哪一機構申請專利的受訪者為55.19%,有近一半的受訪者不知道對專利申請機構有錯誤認識。這些數據表明受訪者對于取得知識產權法律程序的規定了解匱乏,進而更無法談及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與維權問題。最后,對知識產權相關管理機構而言,認為國家版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屬于知識產權管理相關機構的受訪者分別有72.84%、85.81%,而認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出版總署屬于知識產權管理相關機構的比例均不足4成,認為公安部也屬于相關管理機構的更是只有10.73%。

2.2.2 大學生知識產權法律情感調查結果

大學生知識產權法律情感的調查包括知識產權宣傳力度、對技術發明采取的保護方式、對于盜版、知識產權戰略的態度、知識產權保護目的、法律環境的保護力度以及市場打假效果等內容。經調查,83.22%的受訪者認為知識產權的宣傳力度需要加強,受訪者獲取知識產權知識的途徑當中,73.01%是通過電視網絡,62.63%是通過學校課堂,但是能夠準確知道學校是否開設知識產權課程或者講座的同學僅有20.93%,這說明在高校的知識產權教育中仍舊有較大的發展空間,值得一提的是,僅有20.76%受訪者通過家庭教育獲取知識產權知識;而對于技術發明的保護問題,83.22%受訪者選擇申請專利的保護方式,只有少數受訪者通過與相關廠家合作、采取保密措施的方式保護技術發明;對于我國的知識產權戰略,認為該戰略重要及時的比例非常之高,但同時對其貫徹落實以及起到的作用則持不樂觀的態度,圖3-2可以更加明確表現出受訪者的態度。95.33%的人認為保護知識產權的目的是保護創作者或發明人的利益,以鼓勵創新,另外有70%以上的受訪者認為保護公平競爭的環境、創建創新型國家也是知識產權保護的目的;對“您認為現在的法律環境能否保護知識產權人的權益”的調查中,11.94%的受訪者認為可以,46.54%的受訪者認為基本可以,26.64%的受訪者認為基本不可以6.4%的受訪者認為不可以;關于目前我國市場上打假行動的效果,73.7%的受訪者認為我國目前打擊市場假冒行動的效果平平,達到預期的認為效果明顯的不足17%。

2.2.3 大學生知識產權法律意志調查結果

大學生知識產權法律意志的調查主要包括知識產權侵權發生的原因、身邊侵權現象對自己的影響、對侵權行為的處理方式等內容。對于盜版產品問題,從未購買過盜版產品的受訪者為25.61%,并且周圍的親戚、朋友、老師、同學、家人都購買盜版產品,周圍人也從未購買盜版產品的比例僅為4.33%,這說明購買盜版現象在現實生活中仍然十分嚴重,不僅僅是大學生,調查顯示出得數據說明社會中購買盜版問題也非常泛濫;受訪者認為知識產權侵權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價格便宜,因貪圖小便宜、不法商人牟取暴利、盜版產品供應太多容易買到、保護知識產權意識薄弱而侵權的比例也分別達到了72.15%、62.63%、62.11%、65.57,但與此同時,因價格低廉而可能會導致質量問題,是受訪者拒絕購買盜版產品的首要原因,由于該原因不購買盜版產品的受訪者比例達到65.29,還有26.82%的受訪者出于對知識產權的尊重拒絕購買盜版產品,然而僅有7.27%的受訪者意識到購買盜版制侵犯了知識產權;面對周圍頻發的侵權行為,93.08%的受訪者認為這些侵權行為對自己的選擇會產生影響;另外,受訪者對于買賣盜版和假冒商品行為總體上態度鮮明,80.97%的人認為應嚴厲打擊;可見,經營者和購買者有利可圖以及侵權行為的泛濫是知識產權法律意志薄弱的癥結所在。

2.2.4 大學生知識產權法律知識調查結果

大學生知識產權法律信仰的調查內容包括面對糾紛是否訴訟以及解決糾紛的首選部門、知識產權擁有情況等。在面對知識產權法律糾紛時,有83.39%的受訪者會通過訴訟的渠道解決糾紛,另外也有16.61%的受訪者不進行訴訟;而當專利權人的權利受到侵犯,53.81%的受訪者認為應首選國家知識產權局,尋求權利保護,而選擇法院的受訪者僅為20.42,另外首選檢察院和工商局的比例分別占到12.11%和13.67%;不難看出,面對侵權,受訪者愿意通過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權利,但基于知識產權法律知識的欠缺,在維權機構的選擇上有所誤區;受訪者對保護知識產權法律環境的有著較高的要求,80%以上的受訪者認為完備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權利得到有效保護是法制環境理想狀態的應有之義,另有70%以上的受訪者認為嚴懲侵權行為、全體公民守法、嚴格執法也是法律環境的理想狀態;在對知識產權擁有情況的調查中,受訪者中除了擁有著作權的比例達到75.43%,對于專利權的擁有比例也達到了49.13%,這是我國知識產權法制建設成果的體現。

3 調查結論

筆者認為,我國大學生知識產權法律意識呈現出差異性、矛盾性、和發展性三大特點,整體來看我國大學生知識產權法律意識狀況仍舊淡薄,主要表現在知識產權法律知識儲備不足、知識產權法律情感嚴重匱乏、知識產權法律意志不夠堅定、知識產權法律信仰嚴重缺失四個方面。造成大學生知識產權法律意識淡薄的主要原因是我國的知識產權教育模式影響法律知識傳播、知識產權法律環境不夠完善、知識產權法律缺乏歷史文化土壤、商品經濟與網絡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

參考文獻

[1]  張志成.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初探[J].科技與法律,2015,(04):640-673.

[2]  石蘇誼,張小紅.在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現狀——基于太原理工大學在校生問卷調查[J].山西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報,2012(03).

[3]  郭秋梅,楊曉研,牛廣召.高校知識產權教育狀況調查分析與對策研究[J].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3):68-70.

[4]  鄧儀友:美、日、韓三國知識產權政策評述[J].中國發明與專利.2008年07期.

[5]  何華.知識產權意識的制度經濟學分析[J].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07,(6):27-30.

[6]  劉華,周瑩. 我國社會公眾知識產權意識現狀調查分析及對策研究[J].中國軟科學,2006,(10):103-111.

作者簡介:趙彥輝;1992年5月1日生,男,漢族,遼寧凌源人,碩士學歷,助教,畢業院校西南交通大學,畢業專業:經濟法學,研究方向:知識產權法學,工作單位:西南交通大學。

本文為西南交通大學科學研究基金項目(學生工作專項)“互聯網+”班團建設模式研究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XJXG2019-034

知識產權論文范文第5篇

從中國陸路一路翻山越嶺,中國企業正沿著絲綢古道前行,直達中亞和歐洲。

從中國海上一路劈波斬浪,中國技術正乘著創新的風帆,順暢到達世界各國。

有實力、有優勢,企業才能走出去。對企業而言,知識產權就是企業的實力體現,是企業走出去的核心保障。

2017年,中國PCT國際專利申請量達到5.1萬件,比2016年增長12.5%,PCT申請越來越多、越來越活躍。當今時代,創新是企業發展的主動力。2017年中國PCT國際專利申請量和排名雙提升,從一定程度上彰顯我國企業創新實力持續增強,國際影響力越來越大。

自從習近平總書記倡導“一帶一路”以來,我國我國知識產權事業快速發展,尤其是2017年,PCT國際專利發展迅猛,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快速落地,總數達到5 608件,其中在印度的PCT國際專利申請量達到2 724件,在俄羅斯PCT國際專利申請量達到1 354件,PCT國際專利布局對于中國企業走出去起到明顯的保駕護航作用,為企業的發展提供了強大的支撐力量。

只有掌控尖端技術,形成完備的知識產權,才能在未來的發展中占據主動,才能在行業領域乃至全球掌舵前行。中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鼎力支持企業在世界布局創新網絡,建立海外研發中心,建立知識產權侵權國際調查和海外維權機制,目的是建成全球領先的技術體系和產業體系。在創新驅動戰略目標指引下。中國企業創新動力更加澎湃,發展勢頭越來越好。部分領域核心關鍵技術實現重要突破,一個個技術制高點正在被我國企業所攻克,涌現出阿里巴巴、騰訊、華為等明星企業。

在未來的全球競爭中,技術比拼是一場硬仗。中國企業發展壯大,不斷走向全球,需要開展計劃周密的專利布局。加大在國內國外專利申請力度,提前謀篇布局,既有利于我國企業構筑相應的競爭優勢高地,也有利于開展多向、雙向和單向的技術轉移業務,不斷提升企業競爭力,增強企業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倡導創新文化,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這是新時代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指南。

心手相牽,秉承民族精神的血脈,高揚時代精神的旗幟。中國企業一心一意搞創新,讓知識產權為企業發展提供強大支撐,就一定能夠創造新的炫目的輝煌,譜寫新的文采飛揚的華章。

人勤春來早,春風浩蕩,春光無限。

2018年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施“十三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中國企業意氣風發,豪情滿懷,在希望的田野上,精心描繪亮麗的春色。

知識產權論文范文第6篇

摘 要:高校是學生接受高階知識的殿堂,而學生在高校創作完成的科研、競賽作品又體現了高校的教學質量和科研實力。但近兩年高校學生因作品著作權與高校、出版社、電子數據庫之間的糾紛逐年增多,歸根結底是由于我國《著作權法》及《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對于學生作品權屬管理的規定過于寬泛,對學生作品權屬問題梳理不清。本文分析我國高校學生作品著作權現狀和問題,對比國外高校對學生作品權屬研究,希望給我國高校學生作品權屬管理提供建議。

關鍵詞:著作權;學生作品;權屬

一、我國高校學生作品著作權歸屬現狀與問題

高校學生作品是指由高校學生創作的文學、藝術、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如學位論文、課外藝術攝影作品、競賽工程設計圖等。然而學生的作品除了凝結了學生辛勤勞動外,還會借助學校的物質資料及設備,導師的輔導,以及第三方單位的出資(如課題組、出版社)等。正是由于學生作品在創作中的復雜性,導致了近年來學生作品的著作權糾紛案件的增多。①處理糾紛的關鍵就是理清學生作品的權屬問題。只有理清權屬,才能解決作品的利益分配、許可等其他與著作權相關的爭議問題。

(一)高校學生作品著作權歸屬現狀

高校著作權的權利人一般是教職工和學生,也有可能是高校和其他組織機構,如課題小組或者院系等。但是,不論權利的最終歸屬是什么形式,作品的創作者肯定是自然人。從高校作品的自然人作者來分類,將高校作品產生的源頭分為兩類,即教職工作品與學生作品。由于學生作品的創作目的和過程不同,又可以分為三類。

首先是學生的個人作品,指學生利用自己的業余時間,不利用學校的物質條件,個人獨立創造的作品。第二類是學生的學業作品,指學生為了完成學校規定的學習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如日常課程作業、學位論文。第三類是學生的競賽作品和課題作品,是指學生參與某一課題項目或競賽項目時,為完成項目而創作的特定的作品。

學生作品著作權保護的依據是我國著作權的相關法律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和相關的司法解釋。此外,教育部還發布實施了《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各?。ㄊ校?、高校也頒布了相關的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其中也涉及高校著作權歸屬的內容。②但學生著作權糾紛的案件有逐年增多的跡象。2011年教育部對國內70所高校進行了有關高校著作權的問卷調查。對于學生學位論文的調查表明:99%的高校圖書館(或數字圖書館)在收錄學生學位論文(書面或電子版)時并不支付報酬。36%的學校圖書館會將學生的學位論文提交給國內某一專門論文數據庫,其中32%的高校圖書館獲得金錢報酬,但報酬的多少沒有統一標準,其余高校獲得其他形式的回報。只有68%的高校在學生提交作品時有權屬聲明。而只有56%的高校有職務作品的判定標準??梢?,高校會將學生免費提交給它的學位論文以特定形式出售給某一論文數據庫,而學生也常常會在畢業后將學位論文發表或者出版成書。即使56%擁有高校職務作品判定標準的高校,在實際中其因判定標準難以操作而判定困難。因為高校認定標準出自《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而該規定中有關職務作品的規定和《著作權法》中內容一致。

《著作權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p>

可見,《著作權法》第十六條內容較為概括,不易操作,在實際中無法很好的判定學生創作的作品是否屬于職務作品。因此,誰有權利享有學生作品的著作權,如何判定三種不同類型的學生作品的權屬是高校學生作品著作權的核心問題。

(二)高校學生作品著作權歸屬的認定問題

對于學生的個人作品的著作權一般歸學生所有。我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著作權歸屬,“著作權屬于作者…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薄吨鳈喾▽嵤l例》第二條也對著作權法中的“作品”做了規定,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而“創作”是指“直接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智力活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三條)??梢?,高校學生的個人作品屬于著作權法保護范圍,學生獨立完成的作品,著作權一般屬于學生。高校不享有該作品的著作權,無權干涉該學生個人作品復制、出版、發行等。在實際中,高校和學生尚未出現因個人作品而產生的著作權歸屬或使用方面的糾紛。

我國高校學生作品權屬不清,主要出現在學業作品和課題作品中。完成學生的學業作品的目的是為了完成學習任務,并在撰寫時會使用學校提供的物質資料或設備。我國沒有關于學生與導師對學位論文著作權歸屬的規定,但有些高校制定了相應學位論文著作權歸屬和分享辦法,如《**大學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大學學位論文使用授權聲明》。對于未發表的碩、博士學位論文而言,在實踐中,作為學位授予單位的高校一般都在碩士生和博士生的學位論文中聲明,授予學位的高校擁有或使用一定范圍內的著作權。不同的是,有的具有有限使用權,有的則直接將高校作為著作權人。[1]2008年教育部對我國38所高校的調查中,有28所高校規定在學生授權后學校對學位論文有有限使用權,占“985高?!钡?3.7%,僅有4所高校規定學位論文屬于高校,占“985高?!钡?0.5%。有3所高校規定學位論文的知識產權單位為學校,學校有一些使用權,其他學校則未聲明。如某大學在該學校碩士學位論文尾頁的“學位論文知識產權權屬聲明”中以約定的形式將學位論文的所有權歸屬于學校,并規定“學校享有以任何方式發表、復制、公開閱覽、借閱以及申請專利等權利”。另外,該聲明還以學生的名義宣告“我們提交的學位論文及相關的職務作品,知識產權歸屬學?!?。在這樣的語境中,學位論文基本等同職務作品。此外,無論是否存在類似的權屬聲明,實踐中授予學位的高校都具有將學位論文數字化的權利和將數字化的學位論文授予他人使用的權利,各種論文數據庫經營者幾乎都是從高校,而不是從論文作者手里直接獲得學位論文網絡傳播權。

由此可見,實際中學校在學位論文上享有的是作品的全部財產權利,并對自然人作者的人格權進行了大量的限制,學生作為自然人作者就其職務作品僅僅享有非常有限的權利。導致糾紛的根本問題是將學生的畢業論文作為職務作品,但卻沒有高校對這種認定給出明確標準。

學生一般無法獨立完成課題作品或競賽作品,學生作為課題組一員或競賽小組成員共同創作課題作品或競賽作品。在以上過程中,學生需要導師指導,并利用學校提供的物質技術條件,如學校的前期研究成果、特定的研究設備等。對于此類學生作品可具體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情況是學生依照合同進行創作,合同中已明確規定作品權屬。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委托某個或某幾個學生為合同而進行某一作品的創作時,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由雙方訂立的委托合同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規定:“受委托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過合同約定?!边@種情況下雙方有明確的雇傭關系,因合同而創作出的某作品,委托方就可以根據合同取得由自然人創作的作品著作權。這種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的“委托作品”,其權屬清晰。另一種情況是合同未作明確約定,即學生創作的競賽作品或課題作品并沒有明確規定著作權人,那么法律依舊是傾向保護作品的實際自然人,即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規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于受托人?!毙枰貏e注意的是,如果學生在課題組或者競賽組中只是為“他人創作進行組織工作,或者提供咨詢意見,或者進行其他輔助工作”,這些都不屬于著作權法保護的范圍,學生不是該作品的著作權人,因為這些“工作”不屬于著作權法中的“創作”,是我國《著作權實施條例》第三條中“創作”的排除條款。但如何區分“輔助工作”和“創作”,又是一個問題。

可見,不是所有高校學生在提交的論文中都有權屬聲明,而現行的著作權管理辦法中對于學生論文的權屬規定各有差異,更重要的是沒有權屬判定標準或判定標準不明確,這是造成高校、學生之間著作權爭議的原因。因此,汲取國外高校對學生作品著作權歸屬認定的經驗將大有裨益。

二、國外高校學生作品著作權歸屬

國外高校對于學生著作權歸屬的規定常見于“高校的著作權政策”、“高校圖書館論文收錄管理辦法”中。另外,國外學生的學業作品,特別是學位論文常常依托于某一競賽或者課題完成。

(一)歐洲大陸——德國、法國、奧地利

學位制度起源于中世紀的歐洲,1180年法國巴黎授予世界上第一批博士學位;而德國是最早啟用學位論文答辯制度的國家。通過分析法國、德國、奧地利(主要施行德國教育體制)三國高校關于學生學位論文的政策,以了解歐洲大陸高校對學生著作權權屬的態度,即以保護作者和作品為核心。

首先通過對法國、德國、奧地利高校在讀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發放調查問卷了解歐洲高校在解決著作權歸屬的具體辦法。調查的高校包括:德國明斯特大學、德國不萊梅大學、德國漢堡大學,德國拜羅伊特大學;法國的國立高等工程技術學院(ENSAM)、薩瓦大學(Universite Savoie)、法國高等師范大學、法國IPAG大學;奧地利維也納農業大學、維也納經濟與管理大學、維也納科技大學、維也納醫科大、維也納大學等工科、文科、理科學生。調查結果表明:95%的高校圖書館在收錄學生論文時,并不會支付給學生報酬。但100%的高校圖書館在校內免費開放學位論文(包括電子版的網絡數據庫),并可免費借閱或復印給本校學生學習使用。同時高校圖可書館將電子版的學生學位論文提交給國家圖書館(或國家學術圖書館)。60%的高校要求學生在提交論文時,與高校簽訂授權合同(及規定論文收益分配和涉密等級)。此外,學生和高校圖書館、專門論文數據庫之間出現論文收錄或合理使用等糾紛,55%的高校是由學生會或者其他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解決爭議。另外,歐洲大陸對于研究生的學生作品與本科的學生作品的處理方法不同。碩士論文,特別是工科碩士論文多是基于扎實的實習報告,在此基礎上稍加整理形成的。因為多數的德法高校(特別是高等技術學校)都與實習單位、學生在實習前就簽訂三方合同,學生需要到某一企業進行1年甚至更長時間的實習,參與具體的項目,最終完成實習報告,因而該學生的學位論文的權屬、使用及保密性都會在合同里做詳細規定。而博士培養更強調因材施教、重視個體培養。博士生跟博士生導師在博士學習階段開始就簽訂一對一的不公開的“培養合同”,合同對博士生的學習年限、待遇及學位論文的發表和收益都等做了詳細的具體的規定,而德國文科博士生學位論文一般都要求出版發行。這些做法有效的避免了學生因學位論文產生的著作權糾紛。而德法本科生的學士論文,一般也不會出現著作權糾紛問題。因為學生將通過答辯的論文提交給高校圖書館保存,而高校圖書館只會將論文提交給非盈利性的公共機構,如國家圖書館或國家學術圖書館,而不是給盈利性的商業數據庫(商業數據庫一般不收錄本科論文,主要還是因為一般的本科論文的學術性不強,不夠具有商業的購買價值。)

(二)英國

英國的著作權法律制度不同于歐洲大陸,是以保護商業使用為中心,被稱為版權法律制度。牛津大學和劍橋大學關于學生作品歸屬的規定極具代表性。

1. 劍橋大學。首先認為學生并非學校的雇員而享有版權。但有兩個因素影響學生對于版權的獲得,即有相關的版權歸屬合同或有相關的科研資助人時,學生作品就相當于特定合同下的雇用作品。劍橋大學詳細規定了三種排除學生版權所有的特例:(1)學生的贊助人提供關于相關作品版權歸屬的協議;(2)創作該作品的學生與學?;蛘咂渌谌接嘘P于作品版權歸屬的協議;(3)學生的作品是就某一問題與他人合作的研究成果,這時就版權問題要另外協商,不能簡單的定為學生是版權的首位所有人。[2]

2. 牛津大學。牛津大學對于高校著作權的規定又有所不同。大學圖書館管理規章中將著作權分為不同種類——版權、作者權利和物的所有權。依據其具體解釋可知,版權等同于我國著作財產權部分;作者權是我國著作權理論中人身權利部分;物的所有權是特指圖書館對于自身藏書就其著作權載體所享有所有權。對于學生作品的著作權,牛津大學首先肯定自然人作者作為作品的直接創作人成為版權所有人或者版權第一所有人,但是版權本身可以轉讓,因此作者會喪失財產權利而僅僅享有作者權利。其次,對于本身屬于“受雇傭”期間的學生作品創作,且“為了完成日常工作”,此時作品的所有權歸高校。再次,關于學生的學術作品,按照版權法和本校的規章,學術作品的權利應當歸屬于學校,但是在牛津大學實際操作中并不主張權利,默認由創作者行使權利。[3]

(三)美國

美國高校學生作品如果符合雇傭作品的規定,學生作品的著作權屬于學校。在沒有其他例外情況,比如事先約定的情況下,作品的著作權一般屬于學生個人。

麻省理工大學著作權政策對于學生作品著作權歸屬的認定標準很具有代表性。[4]學生作品在不同情形下分別有不同歸屬:(1)作品來自某項研究,而該研究全部或部分來自學校的資助,學生不論是以工資,薪金,補助或其他資助形式獲得資助,則根據協議確定著作權歸屬,如無協議則著作權屬于學校。(2)作品產生過程中,部分或全部使用了學校提供的設備,如果學校因此對著作權有所要求,根據其要求確定著作權。(3)如果學校沒有對著作權歸屬進行限制,學生就對其論文享有著作權,但應該免費授權學校復制和公開其論文。(4)作品中如果含有或披露了某些計算機軟件代碼、可以申請專利的內容和其他知識產權,倘若符合重大使用學校資源的情形,學校是著作權人。

(四)新西蘭

新西蘭坎特伯雷大學學術委會員對于研究生在其研究階段創造的智力成果(如學位論文),認定學生擁有所有權。[5]但是對于“充分利用了學校的資源(不包括例行支撐服務,如計算機、圖書館等)”的智力成果,在通過與大學、導師、第三方的書面協議的方式下,研究生事實上轉讓了自己的著作權。

總之,不管是歐洲大陸高校以保護作者作品為中心的高校著作權政策,還是英美以版權為中心的高校著作權政策,國外高校對學生作品的權屬標準的規定相對清晰,考慮了學生論文創作中的三種不同情況,以及不同情況下學生作品的權屬的差異。一是學生本人享有完全的作品的著作權,即個人作品的著作權一般歸學生個人所有。二是作品為“雇傭作品”,雇主(如高?;驅嵙暺髽I)享有著作權。三是學生作品的歸屬依合同約定而取得,合同里會清楚約定著作權的相關權利的分配情況。而在如何區分哪些情況下屬于“雇傭作品”,哪些屬于學生個人作品的問題上,國外高校的具體做法也給予我們借鑒。首先是考慮創作目的——只要是為完成學校規定或課題、競賽任務而創作的作品都是雇傭作品,該作品產生的原因是學?;蛘n題的特定要求,版權歸學?;蛘哒n題組而不是學生個人。其次考慮創作過程——是否主要利用了學校提供的物質技術條件;是否配備了專門的學校人員或課題導師直接參與指導,而不是一般泛泛規定于目標責任書中。再次考慮課題組或學校為學生是否提供了專門創作的時間、資金和資源,這種支持超出了學校能給予學生的平常待遇。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在這種情況下該作品就會被認定為雇傭作品,而非學生個人作品。

三、對我國高校學生作品著作權歸屬認定的建議

通過對比中外高校著作權歸屬可知我國高校學生作品的類型和國外高校對于學生作品的分類基本相似,只是國外高校著作權政策中的雇傭作品判定標準有效地區分了學生個人作品和雇傭作品,給學生作品的權屬做了合理的規定。而我國教育部發布的《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對于學生著作權的規定僅起到了宏觀的指導作用。因此,各高校在制定各自的《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時,可借鑒國外高校著作權政策,按三種類型學生作品,結合作品創作過程中的差異因素,分情況考慮作品的權屬問題。

總體來說,學生對其獨立完成的作品應當享有著作權。如學生在課外進行創作的小說、攝影、軟件、設計圖等。對于學生的學位論文,除學校另有規定外,其著作權屬于學生。但是,在校期間參與導師承擔的研究課題,應當依據課題合同的約定決定學生是否享有其著作權。

在考慮學位論文的除外情況和沒有約定的課題作品時,要具體分析“職務作品”的判定標準,具體建議如下:(1)如果學生完成的作品是課題的一部分,是其承擔課題安排的任務,那學生享有著作權,但課題組可以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學生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該作品屬于一般職務作品,符合《著作權法》第十六條。(2)如果學生主要利用課題組(學校)物質技術條件進行創作,如大型機器設備或課題前期成果等——學生僅享有署名權,其他著作權屬于課題組(學校)?;蛘?,如果課題組(學校)為學生提供了專門用于創作的時間、資金和資源,超出了學校能給予學生的一般待遇,這種使用屬于“主要利用物質技術條件的行為”——學生享有作品的署名權,但其他著作權屬于課題組(學校),該作品屬于特殊職務作品,符合《著作權法》第十六條第(1)(2)款規定。

最后,制定適合自己高校特點的學生著作權管理政策時,爭議解決也可以借鑒國外優先通過校內(如學生會、工會等)協商解決的辦法??梢韵仍诟咝O嚓P著作權管理部門(如科研處和學院學術委員會)協調解決學生、高校及第三方之間的著作權爭議。在校內解決糾紛,不僅方便高效,更重要的是高校對于何謂“有效利用物質技術條件”有更為準確的判定。在協調不能解決時,依據著作權協議中的仲裁條款或事后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如未達成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的,向人民法院請求訴訟解決。

注釋:

①主要有何春中的近千名博士碩士起訴萬方公司侵犯論文著作[EB/OL].[2011-4-20].http://ipo.klmy.gov.cn/dxal/bqal/Pages/lwzuq.aspx;北京大學博士生單月英訴中國人民大學教師馬利清等侵犯著作權糾紛案[EB/OL].[2011-8-20].http://www.xinanipr.com/content.php?id=619;杭州地鐵標志“設計者”被指抄襲學生作品[EB/OL].[2011-8-22].http://news.163.com/10/0408/12/63OGNMOE00011229.html.

②主要有《湖北省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上海市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辦法》、《大連理工大學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北京郵電大學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辦法》、《北京理工大學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等。

參考文獻:

[1]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中國高校知識產權報告(2008)[R].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09.180.

[2]University of Cambridge, Copyright Information[EB/OL].[2011-8-10].Http://www.enterprise.cam.ac.uk/ipandlicensing.php?subsub=117.

[3]Stuart D. Lee. Scoping the Future of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s Digital Library Collections [EB/OL].[2011-8-15].http://www.bodley.ox.ac.uk/scoping/report.html.

[4]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Information Policies[EB/OL].[2011-8-13].http://web.mit.edu/policies/13/13.1.html.

[5]Canterbury Universi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DB/OL].[2011-4-20]. http://www.canterbury.ac.nz/ucpolicy/GetPolicy.aspx?file=intellectualproperty.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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