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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施工資質辦理流程范文

2023-09-30

公路施工資質辦理流程范文第1篇

一、法定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

二、申請條件

(一)在湖北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業企業;

(二)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所列條件。

三、申請材料

(一)換證申請: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

3、《營業執照》副本

4、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含變更頁)

5、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

6、標準要求的廠房證明,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屬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

7、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8、安全生產許可證

1

9、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

10、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

11、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

12、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

13、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二)首次申請: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

3、《營業執照》副本

4、企業章程(含原企業和新企業)

5、辦公場所證明,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屬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

6、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7、經省級注冊管理部門批準的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或變更注冊材料(新企業無資質的)

8、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

9、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

10、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

11、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

12、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1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13、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三)增項申請:

2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營業執照》副本

3、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本

4、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

5、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6、安全生產許可證

7、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

8、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

9、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

10、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

11、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12、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四)升級申請: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營業執照》副本

3、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本

4、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

5、標準要求的廠房證明,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屬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

6、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7、安全生產許可證

8、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

3

9、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

10、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

11、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

12、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13、工程中標通知書

14、工程合同(合同協議書和專用條款)

15、工程竣工(交工)驗收文件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鑒定書(需包含參與驗收的單位及人員、驗收的內容、驗收的結論、驗收的時間等內容);境外工程還應提供駐外使領館經商部門出具的工程真實性證明文件

16、涉及到層數、單體建筑面積、跨度、長度、高度、結構類型等方面指標,應提供反映該項技術指標的圖紙;涉及到單項合同額、造價等指標的,應提供工程結算單

17、業績核查表(凡申報資料中含有企業業績或個人業績的,均需提供業績核查表,各市州所屬企業的業績核查表由企業所在地建委出具,中央在鄂或省直企業的業績核查表由項目所在地的行政管理部門出具)

(五)延續申請: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

3、《營業執照》副本

4、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本

4

5、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

6、標準要求的廠房證明,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屬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

7、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8、安全生產許可證

9、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

10、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

11、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

12、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

13、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六)簡單變更:

1、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3、原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4、原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原件

5、企業章程(含原企業和新企業)

(七)遺失補證:

1、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

2、《營業執照》副本

3、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本

4、在省級或行業報紙,或者在資質許可機關網站發布的遺失聲明

(八)重新核定:

5 企業改制、重組、分立等不符合簡化審批手續的重新核定: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

3、《營業執照》副本

4、原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原件

5、企業章程(含原企業和新企業)

6、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

7、辦公場所證明,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屬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

8、標準要求的廠房證明,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屬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

10、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11、安全生產許可證

12、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

13、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

14、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

15、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

16、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1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17、改制、重組、分立等方案

18、企業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

19、企業法律繼承或分割情況的說明材料

6 企業改制、重組、分立等符合簡化審批手續的重新核定: 企業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設合并):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

3、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

4、《營業執照》副本

5、原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6、原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原件

7、企業章程(含原企業和新企業)

8、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銷證明或跨省遷出證明

9、經省級注冊管理部門批準的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或變更注冊材料(新企業無資質的)

10、改制、重組、分立等方案

11、企業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

12、企業法律繼承或分割情況的說明材料 企業全資子公司間重組分立: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

3、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

4、《營業執照》副本

5、原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7

6、原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原件

7、企業章程(含原企業和新企業)

8、經省級注冊管理部門批準的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或變更注冊材料(新企業無資質的)

9、改制、重組、分立等方案

10、企業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

11、企業法律繼承或分割情況的說明材料 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分立: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

3、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

4、《營業執照》副本

5、原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6、原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原件

7、企業章程(含原企業和新企業)

8、經省級注冊管理部門批準的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或變更注冊材料(新企業無資質的)

9、企業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母公司)或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的批復文件

10、改制、重組、分立等方案

11、企業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

8 的決議

12、企業法律繼承或分割情況的說明材料 企業外資退出: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

3、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

4、《營業執照》副本

5、原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6、原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原件

7、企業章程(含原企業和新企業)

8、經省級注冊管理部門批準的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或變更注冊材料(新企業無資質的)

9、企業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 跨省變更: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

3、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

4、《營業執照》副本

5、原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6、原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原件

7、企業章程(含原企業和新企業)

9

8、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銷證明或跨省遷出證明

9、經省級注冊管理部門批準的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或變更注冊材料(新企業無資質的)

10、企業遷出地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同意資質變更的書面意見

11、企業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

(九)企業申請的資質事項每涉及1個資質許可機關,申請材料中須另增加《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1份。企業所申請的資質事項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等方面專業的,每涉及1個方面專業,申請材料中須另增加《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1份和附件材料1套。

(十)企業申請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核準的資質時,應按照《關于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企業資質(資格)實行網上審批的通知》(鄂建文[2013]56號)的要求,提供申請資料的電子版及相關紙質材料。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住建委須按照《關于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企業資質(資格)實行網上審批的通知》(鄂建文[2013]56號)的要求,提供初審同意報送企業申請資料(含企業的陳述資料)的公函及其電子掃描件和關于企業申請資料一致性、完整性及真實性核查的證明文件及其電子掃描件。

四、辦理程序

1、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等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許可的資質,經省

10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后提出審查意見,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批;

2、施工總承包二級和專業承包

一、二級資質(不含部分部批資質)由省建設主管部門審批,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

3、施工總承包三級、專業承包三級、勞務分包企業資質(不含部分省批資質)由各設區市、州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中央在鄂和省屬企業除外),通過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

4、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批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查和審批的資料,由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后,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務服務大廳;中央在鄂和省屬企業直接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務服務大廳申請。

5、部批事項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查后提出審查意見,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批;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批的事項,經評審后在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上予以公示、公告、發證;

6、交通、水利、通信等專業方面需省級相關部門審查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其申請資料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后轉交相關部門,省級相關部門評審后,由省建設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7、上述準予許可的資質申請,經審查通過后,于規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資質證書。

五、辦理時限

由住建部許可的資質,自受理之日起16個工作日完成初審,符合條件的上報住建部;由省住建廳許可的資質,自受理之日起14個工作

11 日辦結(不含專家審查及公示時間);簡單變更、遺失補證等事項,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辦結。

六、收費依據、收費標準 不收費

公路施工資質辦理流程范文第2篇

(一)哪些資質辦理需要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實施辦理的 資質相關辦理可到昆明創業之家詳細了解

1、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資質、一級資質;

2、國務院國有資質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的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三級資質;

3.水利、交通、信息產業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

4.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一級、二級資質;

5.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不分等級資質、城市軌道交通專業承包不分等級資質;

6.鋼結構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爆破與拆除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二)建筑企業資質辦理哪些資質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

1、施工總承包序列二級資質(不含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的施工總承包序列二級資質)

2、專業承包序列一級(不含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

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和鋼結構、橋梁、隧道、核工業、海洋石油、爆破與拆除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3、專業承包序列二級資質(不含民航、鐵路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二級資質)

4、專業承包序列不分等級資質(不含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序列和城市軌道交通專業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級資質)

(三)哪些資質辦理由企業工商住所所在地市區的州(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辦理

1、施工總承包序列三級資質(不含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的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2、專業承包序列三級資質

3、勞務分包序列資質

注:其中涉及水利、交通方面的資質需經相關廳局初審。

二、建筑企業資質申報流程

1、企業按要求辦理《營業執照》并到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進行名稱預審,備案及領取用戶認證卡;

2、企業下載申請表格,按要求準備材料;

3、企業根據《營業執照》注冊地址,按屬地管理原則,到各屬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報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材料,同時報送需核查的相

關資料原件。

4、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資料進行審批,審批合格,予以公示,公示合格合法資質證書。

公路施工資質辦理流程范文第3篇

一、法律依據

二、受理條件

下列建設項目應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構]筑物工程)》:

1、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

2、文物保護單位和優秀近代建筑大修工程及改變原有外貌或者基本平面布局的裝修工程;

3、需要變動主體承重結構的建筑大修工程;

4、沿道路或者在廣場設置的城市雕塑工程。

三、所需材料

1、《上海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建[構]筑物工程)》(原件一份);

2、1/500或1/1000(郊區1/2000)地形圖(三份),地形圖上應由設計單位用≤0.3mm的紅色或藍色實線標明下列內容并蓋章:(1)建設基地用地界限;(2)周邊地形(包括現狀和待建建筑位置);(3)各項規劃控制線;(4)擬建建筑位置(包括地下和地上建筑)、建筑物角點軸線標號;(5)基地內外的建筑間距、建筑退界距離、后退建筑控制線距離、建筑物層數、綠化、車位、道路交通等;(地形圖劃示要求參見《報送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地形圖示意圖》);

3、1/500或1/1000建筑施工總平面圖(圖紙三份,電子盤片一份),總平面圖上應標明的內容及要求同地形圖,總平面圖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施工圖出圖標準,并加蓋建筑設計單位“工程施工圖設計出圖”專用章和設計負責人、注冊建筑師印章;(樁基發包+1)

4、建筑施工圖(平、立、剖面圖和圖紙目錄表)(二套),圖紙須符合國家和本市施工圖出圖標準,并加蓋設計單位“工程施工圖設計出圖”專用章和設計負責人、注冊建筑師印章;

5、基礎施工平面圖、基礎詳圖及樁位平面布置圖(各二套),圖紙須加蓋設計單位“工程施工圖設計出圖”專用章和設計負責人、注冊結構工程師印章;(樁基發包+1)

6、用于項目公示的建設工程平面示意圖(圖紙二份,電子盤片一份);

7、批準的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或其他計劃批準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8、建設用地批準書及附圖或房屋土地權屬證明及附圖(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9、《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批復》及附圖(復印件一份);

10、建筑工程概預算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11、屬高層建筑項目,周邊有文教衛生建筑的,須按有關規定加送有相應資質部門編制的日照分析報告(原件二份);

12、屬住宅建設項目的,須加送公建配套協議(原件一套);

13、《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批復》中要求征詢的相關單位審核意見(消防、衛生、交通、環保、民防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民防核定單(規劃許可證階段)

14、上海市浦東新區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驗收報送登記表(一份);

15、因建設項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關材料及審圖備案證書。

16、分層面積表(一份);

17、因建設項目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關材料。

四、領取資料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附圖(地形圖及總平面圖各一份、施工圖一套);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項目表;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示意圖。

五、辦事程序:窗口受理——經辦人員初審——中心領導審核——管委會領導簽發——窗口發證

六、收費標準:不收費

七、辦事期限

受理次日起7個工作日(張江園區管委會承諾)

八、受理須知

1、各類申請表可到“市規土局”和各區(縣)規土局網站下載或到張江行政服務中心“一書兩證”發證窗口領取。

2、申請單位(個人)應按規范格式填寫申請表,字跡清晰、不得涂改。填寫的內容應真實、完整,符合建設項目實際情況。如有不實,由申請單位(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送審的文件、資料中要求同時送原件及復印件的,原件經總窗口審核后即退回。

4、送審的地形圖、地下管線等基礎測繪成果,由上海市測繪管理辦公室認可的測繪單位提供。

5、申請單位(個人)補送或領取材料,須持張江行政服務中心受理窗口發放的受理回執,辦理領取或補送材料手續。

6、申請單位(個人)報送申請表及有關文件、圖紙等資料后,如需補正材料的,張江行政服務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需補正的材料。

7、張江行政服務中心未在時限內告知補正材料的,自窗口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視為受理;張江行政服務中心告知補正材料的,自申請單位補齊材料之日起視為受理。受理后,規劃管理部門出具受理回執,經在本機關網站上公示一周后視為送達。

8、申請事項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內,或申請事項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但經告知后,申請單位報送的申請材料仍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張江行政服務中心出具不予受理回執。

九、受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6:30(停止叫號)

十、受理地點、聯系電話

張東路1158號三號樓1樓92-93號窗口

電話:50797129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

一、 辦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1號第二章第七條等規定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2、《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79號2000年1月30日起施行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3號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中國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91號2001年7月4日起施行

5、《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上海市人大73號公告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

6、《上海市建設工程承發包管理辦法》上海市人民政府[1996]第37號令1997年3月1日施行

7、《上海市建設工程承發包雙方簽訂廉潔協議的暫行規定》滬建監(1997)第0371號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二、需具備的條件

1、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3、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進行了審查;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7、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施工許可證辦理方法

施工許可證申辦采用計算機網上申報、窗口受理的方式。

(一)計算機網上填報

http:///wsbsweb/WSSGXKZ/login.aspx

建設工程報建限額以上項目,建設單位具備建筑施工許可證申辦條件后,憑《上海市建設工程項目卡》上的報建編號和卡號,通過“上海建筑建材業”網站()進行建筑施工許可證申報。網上申報軟件系統將進行數據比對,比對通過后,建設單位可以打印帶有條形碼的《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完成施工許可證網上申報。

保密項目直接到上海市建筑建材業受理服務中心窗口進行施工許可證申辦,無需網上申報。

(二)書面材料提交

施工許可證申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提供原件復核)

3、建設用地批準書或房地產權證復印件(提供原件復核)

4、通過工程項目專用帳戶支付給施工總包企業的工程款銀行入帳憑證復印件(提供原件復核);建設工程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程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或者提供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

5、建設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副本(提供原件復核)

6、施工中標通知書復印件

7、施工總包企業設立的外來從業者工資發放賬戶銀行開戶回執復印(提供原件復核)

8、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報監辦結單(有民防工程需民防報監辦結單)原件及單位工程信息表

9、《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現場審核情況表》

10、合同備案登記表

11、提供項目場地內完成動遷的證明材料。

注:保密工程除攜帶以上資料外,還應提供(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中標通知書、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書復印件(提供原件復核)

(三)施工許可證申請受理

建設單位材料準備完畢后,向原報建受理部門申領施工許可證。

受理人員核對材料是否齊全及相關表格數據是否正確,核對無誤后,打印受理憑證。

四、施工許可信息變更

建設單位或發包人應在施工許可證信息發生變更后,網上下載并填寫《上海市建筑施工許可證變更表》并簽字蓋章后,攜帶相關材料,向原施工許可證受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五、辦理時限

5個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停止叫號) 地址:張東路1158號3號樓1樓92-93號窗口 總機:50797100 50797129

六、附表:

1、《施工許可證申請表》(網上填報生成)

公路施工資質辦理流程范文第4篇

1、領取申請表。在領表處(有兩個打印機)由工作人員將身份證復印在表格背面,再復印戶籍卡,把身份證復印在這張紙后面,你給他說辦護照,他就知道給你什么復印什么了。(花2個大洋)

2、照相。在照相處由工作人員照護照照片。(30大洋,是白色的底,我穿了深色衣服去了,有工作人員給你弄頭發,要求一定要露出眉毛和耳朵,偶滴劉海太厚了,弄了N久,⊙﹏⊙b汗)領了照片到領表處旁邊的裁剪處裁剪。

3、填表。大廳的左邊有好幾張桌子 在那填寫表格,那里有照樣表。填寫好內容,貼上照片(要貼那張有編號的照片)。

4、領號并接受第一次檢查。去保安叔叔那里(自動抽號機處)領取排號,保安叔叔會幫助你大致檢查一下表格填寫是否有誤。悲劇來了,保安叔叔告訴我因為我遷入西安不滿十年,要再去領表處打印一張協查函,這個時候還會把照片復印到協查函上,填好前面幾行,在相片下寫上你的手機號碼。

5、協查。在叫號后到相應窗口辦理。警官看了我的資料說,先要將協查函寄到原來的戶口所在地,等到回復后他們會打電話通知你,那個時候你再來,這個時候最好記住你是在哪個窗口,下次來的時候就直接到這個窗口來,不用抽號了。對了,因為我是在原來戶籍地辦的身份證,所以她讓我去派出所開個戶籍證明下次一起帶過來。因為我的戶籍卡上蓋的是小寨派出所的章,所以我直接去了小寨派出所開證明,這個時候要給一張相片給工作人員讓他把照片粘在上面再蓋個章,花5個大洋。

6、一個禮拜后,也就是昨天上午九點多,我手機上有個未接來電,我直覺是協查函回復了,打過去,那個人說是出入境的,我問是不是我的回復來了,他說不清楚,說這是個公用電話,讓我過去問問。我猶豫再三還是過去了,到那都中午了,好多警官都去吃飯了,但我忘了當時是那個窗口,只記得是個女警官,問了其他警官確認了下窗口,說是等人來了再去問,等了一個多小時(所以千萬不要中午去),人終于來了,我說上午沒接到電話,她問了名字,果然是協查函好了。然后在一大疊表中找到你的協查函原件和回單。

7、我把上次填的表,復印的戶籍卡,身份證,戶籍卡,戶籍證明給她,首先會用攝像頭照一下你,工作人員會打印出一張信息核對單,你確認簽字。

8、交費。持信息核對單下樓到隔壁開單繳費。200大洋。

9、2周后就在辦理大廳的12號窗口領取護照了。

公路施工資質辦理流程范文第5篇

貸款卡業務申報辦理基本流程如下:

(一)貸款卡業務申請人通過網絡獲取需要填寫的相關業務申請文書,主要包括《貸款卡申請書》、《自然人貸款卡編碼申請表》、《貸款卡年審報告書》以及財務報表電子版等。

(二)申請人按申請文書中的注釋要求如實填寫有關內容,并準備相關資料。

(三)貸款卡辦卡和年審業務需攜帶填寫好的申請文書及相關資料(包括財務報表電子版)先到金融機構(開戶行)辦理初審手續,其余涉及的貸款卡信息變更、掛失/換發、注銷、遷移業務,申請人均直接到其注冊地(以《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為準)的人民銀行辦理。

(四)受理初審的金融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⒈申請資料存在錯誤可以當場更正的,由申請人當場進行更正;

⒉申請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并要求其補正;

⒊申請資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資料的,當場作出受理,并于3個工作日將申請文書內容錄入貸款卡業務網上申報系統。同時將錄入的結果打印出來,加蓋銀行業務專用印章和初審人員印鑒后,由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或申請人將資料送至人民銀行進行復審。

(五)人民銀行收到提交的申請文書及相關資料后進行形式審查,如發現問題當場將資料退還提交人并要求其補正;形式審查確認無誤后,于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實質審查(復審),并做出相應處理。

二、提交資料

(一)申領貸款卡需提交資料

⒈企/事業單位及其它經濟組織辦理貸款卡需提交的申請資料:

⑴填寫、簽章完整的《貸款卡申請書》(推薦使用貸款卡業務辦理填報軟件,可直接生成并打印);

⑵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年審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事業單位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其他借款人的有效證件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⑶經技術監督局年審合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⑷《國稅登記證》或《地稅登記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⑸《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⑹法人企業需提供上季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同時提交《財務報表電子版(辦卡用)》(紙質財務報表應為正規格式報表,請勿直接提供《財務報表電子版》打印件); 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外籍護照、回鄉證等)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⑻法人企業需提供注冊資本驗資報告復印件并出示原件(或有關注冊資本來源證明資料),并出具前十位出資單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或出資自然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⑼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分支機構申領貸款卡時,除需提供上述辦理貸款卡的文件資料外,還需提供下列資料:

⑽年審合格的總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總公司公章;

⑾年審合格的總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并加蓋總公司公章;

⑿蓋有總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名的信貸業務授權書。

⒉自然人辦理貸款卡需提交的申請資料:

⑴填寫準確的《自然人貸款卡編碼申請表》;

⑵申請人和經辦人有效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⑶申請人與銀行簽定的信貸業務合同復印件并出示原件;或金融機構簽發的《貸款意向書》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⑷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⒊境外企業辦理貸款卡需提交的申請資料:

⑴填寫、簽章完整的《境外擔保企業貸款卡編碼申請表》;

⑵境外擔保企業授權金融機構代理申領貸款卡編碼的授權書以及中文版; ⑶信貸業務合同書或金融機構出具的《信貸業務意向書》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⑷境外擔保企業登記注冊文件復印件并出示原件以及中文版;

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⑹金融機構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⑺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說明:1.電子版《資產負債表》只需填報表期末數;2.電子版《利潤及利潤分配表》只需填報表本期實際數;3.必須保證報表中的藍色提示全部顯示為“正確”;4.企業需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財務報表,沒有數值的,請勿刪除表格中的“0”;5.上述各復印件,一律按A4紙規格復印,并加蓋申請人公章?!?/p>

(二)貸款卡年審需提交資料

⒈貸款卡;

⒉填寫、簽章完整的《貸款卡年審報告書》(推薦使用貸款卡業務辦理填報軟件,可直接生成并打印);

⒊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年審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事業單位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其他經濟組織有效的證件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⒋經技術監督局年審合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⒌《國稅登記證》或《地稅登記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⒍《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⒎法人企業需提供上年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同時提交《財務報表電子版(年審用)》(紙質財務報表應為正規格式報表,請勿直接提供《財務報表電子版》打印件);

⒏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外籍護照、回鄉證等)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⒐法人企業需出具前十位出資單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

印件或出資自然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⒑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分支機構申請延續貸款卡時,除需提供上述的文件資料外,還需提供下列資料: ⒒年審合格的總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總公司公章;

⒓年審合格的總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并加蓋總公司公章。

【說明:1.電子版《資產負債表》只需填報表期末數;2.電子版《利潤及利潤分配表》只需填報表本期實際數;3.電子版《現金流量表》根據實際情況填寫;4.必須保證報表中的藍色提示全部顯示為“正確”;5.企業需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財務報表,沒有數值的,請勿刪除表格中的“0”;6.上述各復印件,一律按A4紙規格復印,并加蓋申請人公章?!?/p>

(三)貸款卡信息變更需提交資料

辦理下列貸款卡信息變更手續時除攜帶《貸款卡變更業務申請表》,還需提供以下證明資料:

⒈持卡人名稱變更

⑴工商部門的變更通知書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⑵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事業單位登記證》等證照)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⑶變更后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⑷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變更

⑴工商部門的變更通知書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⑵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事業單位登記證》等證照)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⑶變更后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⑷變更后的法人代表、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并出示原件,以及變更后的法人代表、負責人簡歷;

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⒊注冊資本及股東變更

⑴工商部門的變更通知書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⑵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事業單位登記證》等證照)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⑶變更后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⑷企業(單位)股東《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⑸自然人股東身份證件復印件;

⑹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⒋持卡人地址及組織形式變更

⑴工商部門的變更通知書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⑵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事業單位登記證》等證照)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⑶變更后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⑷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上述各復印件,一律按A4紙規格復印,并加蓋申請人公章。

(四)貸款卡掛失/換發需提交資料

被許可人貸款卡遺失或被盜時,需及時登報掛失,并指定經辦人員攜帶以下資料直

接到申請人注冊地人民銀行貸款卡業務柜臺申辦掛失/換發。

⒈填寫、簽章完整的《貸款卡掛失換發業務申請表》;

⒉已刊登掛失聲明的報紙原件;

⒊年審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事業單位登記證》等證照)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⒋年審合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⒌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上述各復印件,一律按A4紙規格復印,并加蓋申請人公章。

(五)貸款卡注銷需提交資料

凡需要注銷貸款卡的企事業單位組織,需備齊以下資料直接到申請人注冊地人民銀行辦理注銷手續,注冊地以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為準。

⒈填寫、簽章完整的《貸款卡注銷業務申請表》;

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注銷回執原件及復印件;《事業單位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或《事業單位登記證》注銷回執原件及復印件;其他經濟組織提供有效的證件復印件并出示原件或其他經濟組織提供有效證件的注銷回執原件及復印件;

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或質量監督檢驗局出具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注銷回執原件及復印件;

⒋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上述各復印件,一律按A4紙規格復印,并加蓋申請人公章。

(六)貸款卡遷移需提交資料

⒈填寫、簽章完整的《貸款卡遷移申請表》;

⒉遷移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事業單位登記證》等證照)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⒊遷移后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⒋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上述各復印件,一律按A4紙規格復印,并加蓋申請人公章。

業務咨詢電話:

中國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83888114;

中國人民銀行金州新區中心支行87560040;

中國人民銀行普蘭店市支行83113140、83130479;

中國人民銀行瓦房店市支行85615290;

公路施工資質辦理流程范文第6篇

[2011-2-22 13:05:00]

附件一:

養老保險業務辦理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辦理人員增加、減少業務時間:每月16—25日,需提供以下材 1.填寫《昆明地區職工個人養老保險金增減情況變動表》一式兩份; 2.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簽章的《勞動合同鑒證花名冊》 3.已經參加過養老保險的,需要按照規定辦理轉移手續; 4.省外轉移需待轉移手續完整后再增加。

二、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業務時間:每月1-10號,需提供以下資料 1.有單位接收的:養老保險手冊2008年以前參保的,2008年以后參保人員沒有手冊),新簽訂的勞動合同,新單位的社會保險參保編號,省內的要明確具體單位名稱和具體接收地社保機構名稱。

2.沒有單位接收自謀職業的:養老保險手冊、戶口冊、身份證、失業證或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省內轉移的要明確具體接收地社保機構名稱。

3.轉移省外的職工,先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待對方社保機構提供同意接收的函后再辦理資金轉移等相關手續。

三、辦理退休審核時間及材料 1.已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登記退休的,于每月16-25日來辦理減少,并填寫《云南省職工退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報批表》一式三份,同時進行檔案審核,于次月1-10日辦理待遇計算。

2.材料:養老保險手冊、職工個人檔案、《云南省參保人員退休登記表》、《云南省職工退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報批表》、有獨生子女證的帶原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三份、獨生子證相關信息不符的請提前到發證機關進行校驗 。

四、參保人員在職死亡、出國定居支付個人繳費時間:每月1—10日 1.請單位在《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審批表》(一式三份)中簽署單位意見、本人或家屬意見,印章完整。

2.辦理在職死亡請提供身份證、死亡證、火化證、戶口注銷正;辦理出國定居提供身份證、出國定居證明、戶口注銷證明。

五、困難欠費企業因職工退休,轉移需要辦理零星補繳手續時間:每月25日到月底。

六、辦理單位基本信息變更時間:每月1—25日 未來保障參保單位各項業務工作不受影響,單位更換經辦人員時,請提前來辦理變更手續,并填寫《昆明市參統企業社會保險基本情況表》,避免影響工作。

七、辦理單位結算注銷手續時間:每月25日到次月10日。

單位須提供關于單位關、停、并、轉及注銷的文件,妥善安臵在職職工以及離退休人員后填寫結算表,結算所有欠費后再辦理相關注銷手續。

注意:1.以上所有表格凡需經辦人、審核人、單位簽章的都務必印章完善。 2.以上業務辦理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 附件二:

醫療保險業務辦理流程及注意事項

(僅集團本部機關適用)

一、辦理人員增加、減少業務時間及辦理單位信息變更須知:

(一)辦理時間:每月8—15日;

(一)提供打印的《盤龍區醫療保險中心參統企業人員增減變動情況表》(紙質的一式二份及電子文檔);

(二)辦理人員增減變動所需資料:(單位人員增減每月只能核定一次)

1、人員增加(新招及調入人員):須提供經勞動行政部門鑒證或登記備案的勞動合同或花名冊(復印件即可)。新參加昆明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須在醫療保險數據采集軟件中錄入參保人員基本信息,并打印參保人員基本情況表(軟件中的表二),同時將新增人員基本信息(文本信息)備份在U盤上一起報送。

2.已經參加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不需要錄入個人基本信息和報盤,但須在《增減表》上填寫清楚社會保障卡號。

3、人員減少(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須提供《云南省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或《云南省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4、調出:須提供調函或調令。

5、須提供除名的正式文件。

6、死亡:須提供醫院出具的死亡或派出所出具的銷戶證明。

(三)參保人員在職轉退休:須提供社保部門審核過的養老保險待遇審批表原件和復印件。

(四)單位關閉、注銷或參保人員減為零:須提供單位注銷醫療保險關系的申請、地稅關系注銷證明、《云南省社會保險費通用繳款書》、《云南省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或《云南省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提供行政主管部門關閉或注銷文件批復;辦理時須繳清所有醫療保險費。

(五)辦理單位信息變更所需資料:

1、單位名稱變更:須提供變更申請、新更換的工商《營業執照》、工商《變更登記申請書》。

2、單位地稅機構變更:須提供變更申請、新更換的《地稅登記證》副本,《云南省社會保險費通用繳款書》復印件。

3、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變更:須提供變更申請、新更換的營業執照。

4、單位聯系電話變更須及時到醫保經辦機構變更。

(六)辦理醫保專管員證:

1、申辦專管員:提供申辦申請、《專管員辦證登記審批表》。

2、變更專管員:提供變更申請、《專管員辦證登記審批表》、原專管員證。

3、遺失補辦專管員證:提供補辦申請、《專管員辦證登記審批表》。

二、辦理“特殊疾病”、“特殊慢性病”業務須知

(一)新辦

1、辦理時間:每周一。自受理之日起,在2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2、“特殊疾病”、“特殊慢性病”審批申報表;

3、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審批表;

4、醫院病情證明原件;

5、既往二年內有關的病歷資料及檢查報告單(原件及復印件);

6、身份證和社會保障卡復印件,3張半寸免冠照片。

(二)增加病種

1、辦理時間:每周一。自受理之日起,在2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2、“特殊疾病、“特殊慢性病”就診證變動登記表;

3、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審批表;

4、醫院病情證明原件;

5、與新增病種有關的病歷資料及檢查報告單(原件及復印件);

6、身份證和社會保障卡復印件,2張半寸免冠照片;

7、原就診證復印件(領取新就診證時交回原就診證)。

三、辦理長期駐外及異地安置參保人員醫療費用報銷須知

(一)對異地安臵的住院患者的要求:在入院三日內電話告知單位,再由單位經辦人報審核監督科。內容包括:姓名、單位、所在醫院名稱及電話號碼、入院診斷。

(二)異地安臵參保人員“兩特病”患者的門診醫療:

1、由單位經辦人填報《長期駐外及異地安臵參?;颊弋惖鼐歪t醫療費用核報資料明細表》、《全額墊付住院醫療費(含異地安臵、門診報救)報銷登記表》及患者的發票原件、處方原件或復印件、就診證復印件等有效的單位據,在每月的15-20日(公休日順延)交醫保中心審核監督科,并于次月15-16日到醫保中心財務科辦理有關財務手續。

2、每年十二月份出院的異地安臵患者的醫療費用及相關的審核結算資料,必須在次年的三月份以前由單位經辦人交送醫保中心審核監督科審校,逾期醫保中心不再受理。

3、異地安臵參保人員“兩特”疾病患者的門診醫療費用,由經辦人填報《長期駐外及異地安臵參?;颊弋惖鼐歪t醫療費用核報資料明細表》、《兩特報銷登記表》及患者的發票原件、處方原件或復印件、就診復印件等有效的單據,在6月15日—20日;11月15日—20日交醫保中心結算。并于次月15-16日到醫保中心財務科辦理有關財務手續。超過時間,將不給予辦理。

4、參保單位經辦人在辦理領款手續時需開據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款收據,醫保中心財務科收到收款收據后將報銷款項劃入參保單位帳戶。第一次辦理領款手續時需提供寫有單位名稱、單位醫保代碼、單位開戶銀行及貼的紙質證明并加蓋公章。

(三)根據醫保中心的報送要求(時間關注醫保中心窗口),每年須對長期駐外和異地安臵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個人帳戶進行管理,參保單位要統一填寫《長期駐外和異地安臵參保人員資格認證表》紙質及電子文檔報醫保中心核對備案,此表作為當年長期駐外和異地安臵人員個人帳戶清退的最終名單。

(四)清退異地安臵人員個人帳戶時間:每年6月12-22日。

四、辦理參統企業辦理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和養老金增資核定業務報送資料:

(一)辦理時間:每年的3-7月份每月增減業務核定期間。

(二)基數調整當月有人員增減變動的,先調整繳費基數后再辦理人員增減變動。

(三)在辦理繳費基數和養老金增資調整時,調整當月須提前到醫保中心拷貝單位參保人員的繳費基數文本信息(五人以下可不用考盤,直接在《人員增減變動表》上填寫,增減表上變更原因填寫“調整繳費基數或調整養老金”。

(四)辦理在職人員繳費基數調整須提供:

1單位上《勞動情況表》報表(此表須經統計部門審核蓋章,調整后繳費基數總額與《勞動情況》統計報表有出入的須提供書面情況說明);

2、《承諾書》;

3、職工本人簽字的《工資明細表》。

(五)辦理退休人員養老金增資調整須提供:

1、《昆明市退休人員醫保劃帳基數調整情況表(表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人員)》;

2、《昆明市退休人員醫保劃帳基數調整情況表(表二: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提前退休人員)》或退休人員養老金撥付表;

3、調整后的養老金總額須與退休人員醫保劃帳基數調整情況表或養老金撥付表上的養老金總額基本穩合,若有不相符或其他特殊情況的,須提供書面情況說明,并加蓋公章。

(六)在申報基數調整時,須提供打印的《××區參統企業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養老金調整表》一式兩份,打印修改后的繳費基數文本名單及繳費基數文本信息電子文檔。

五、辦理社會保障IC卡(醫??? (一)新辦理

將相應資料(人員增減表、合同或勞動鑒證名冊、身份證復印件、數據采集表二)報送窗口后,窗口將返一張藍色的“××區人民政府便民服務中心——窗口承諾件通知書”。拿到此單后2個月或40天以上可拿到卡。

(二)、醫??ㄟz失補辦

提供的資料:身份證復印件(加蓋部門公章)1份。由盤龍醫保中心提供一張交費單據,經辦人交費后(補卡人自己承擔此費用),帶上此交費的單據交醫保中心窗口,窗口收件后會給出一張20個工作日后取卡的單據,到時去取即可。 附件三:

工傷保險業務辦理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單位首次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社會保險登記證;

2.企業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勞動工資統計報表; 5.工資明細表;

6.參保職工勞動合同或臨時用工協議和身份證復印件; 7.《昆明市參統企業社會保險基本情況表(表一)》、《昆明市城鎮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情況表(表一附一)》(電子版)和《昆明地區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核定表(表四)》

二、社會保險局按月辦理增減業務,每月根據參保單位職工工資總額、單位繳費費率核定月應繳數額。

三、發生工傷后如何申報工傷以及工傷保險待遇支付需要提供的材料 1.發生工傷后如何申報工傷? ?? (1)首先及時送職工到定點醫院搶救、治療; (2)到社保局申報工傷認定; (3)待社保局進行確認。 2.工傷待遇支付。

(1)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認定通知書》; (2)單位申報繳納的《云南省社會保險費通用繳款書》(指工傷保險)復印件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門診治療的門診病歷、門診用藥雙處方其中一聯、醫療費收據原件、診斷證明;住院治療的用藥及治療收費明細表、醫療費收據原件、醫療終結證明(出院證明);

(4)達到傷殘等級為1—10級的工傷職工,需提供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關于因工傷殘等級鑒定結論的通知》;

(5)工亡職工待遇支付需提供《死亡證明書》;

(6)有供養親屬的需提供工亡職工檔案及有關證明材料;

(7)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需提供《交通事故認定書》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

(8)《領取工傷保險待遇金授權委托書》。

單位持以上相關材料,經工傷保險處審核后填寫相關審批表并加蓋公章。 附件四:

生育保險業務辦理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生育保險費由社保局按月辦理增減業務,每月根據參保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9%進行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二、參統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規定發生生育或流產等情況的,須在半年內道社保經辦機構的生育處進行生育保險待遇的審核,同時提供如下證明材料:

1.填寫《昆明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統籌費用結算表(表二)》并加蓋公章; 2.準生證、出生證、身份證、結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需證明屬于順產、難產、刨宮產等情況的診斷說明或出院證明;流產的需出示病歷本原件及復印件、醫療機構的診斷說明及休假說明原件)、發票原件;

4.在產假期間辦理獨生證,需提供父、母雙方《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注意事項

1.參保女職工須到依照國家規定合法成立的醫療機構就診; 2.凡屬生育保險的統籌項目不允許用醫??ㄖЦ?

3.醫療機構的診斷說明、出院說明、發票均需醫療機構蓋章確認。 附件五:

失業保險業務辦理流程及注意事項

根據集團各單位在辦理失業保險業務過程中的實際,制定本規程,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失業保險費核定征繳按屬地化管理,并且繳費按照“按月申報,當月核定,次月征收”的原則進行征繳。

一、參保單位辦理失業保險登記、變動、申報業務,辦理日期按各單位所在就業局規定執行。

二、單位基礎信息登記

新成立單位、成建制轉入的單位,在首次辦理失業保險登記時,應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后30日以內到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基礎信息登記。

(一)新增單位基礎信息登記。

新參保單位登記時須填寫《昆明市失業保險參保單位基礎信息表》,并提供以下證件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法人登記證書》、批準成立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副本)復印件;

2.地方稅務機關頒發的《稅務登記證》(副本) 復印件;

3.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復印件; 4.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失業保險費核定申請承諾書》。

(二)單位基礎信息變更登記。

參保單位發生單位名稱、單位地址、法人(負責人)、單位類型、組織機構代碼、主管部門、隸屬關系、銀行賬號、經辦人姓名、聯系電話以及經辦機構規定的失業保險登記事項變化時,應及時向所屬經辦機構提交變更申請,辦理單位基礎信息變更登記。在辦理時,參保單位正確填寫《昆明市失業保險參保單位基本情況變更申請表》并提供發生變化的文件和相關材料。

(三)單位基礎信息合并、分立登記。

參保單位發生合并、兼并、分立時,應辦理單位基礎信息合并分立。參保單位合并分立前,被合并或被分立的單位應足額繳清原單位欠繳的失業保險費。參保單位應正確填寫《昆明市失業保險單位合并、分立情況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單位合并、兼并、分立的相關文件材料; 2.涉及合并、兼并、分立單位的營業執照; 3.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需合并、兼并、分立單位人員名冊;

5.原單位在地方稅務局繳納當月失業保險費的繳費憑證。

(四)單位基礎信息注銷登記。

參保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營業執照被工商管理部門注銷、吊銷時,參保單位應繳清應繳失業保險費并及時到所屬經辦機構辦理單位參保注銷登記。辦理時參保單位正確填寫《昆明市失業保險單位注銷情況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營業執照被工商部門管理部門注銷、吊銷的文件和材料;

2.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職工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手冊》;

4、單位注銷書面申請。

三、個人基礎信息登記

(一)新增參加失業保險人員登記。

參保單位新增就業人員(新增就業人員為從未參加失業保險且未納入信息系統的就業人員)的,參保單位應及時到所在地經辦機構辦理新增就業人員失業保險參保登記。辦理時正確填寫《昆明市失業保險費核定業務申報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個人基本信息表》(電子報盤、紙質文件打印加蓋單位公章); 2.職工勞動合同鑒證名冊、調動手續表等(復印件);

(二)參保人員停保登記(暫停繳費登記)。

參保人員發生辭職、辭退、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參軍、升入全日制學校、勞改勞教、在職人員失蹤、停薪留職等情況時,原用人單位應及時辦理停保登記。辦理時正確填寫《昆明市失業保險費核定業務申報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應征入伍相關部門證明材料,入學通知書,被勞改勞教證明、法院開具的人員失蹤等相關材料和證明;

2.《失業保險個人繳費記錄情況表》 3.《昆明市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個人繳費工資情況表》 4.《單位職工失業申請登記證明書》 5.《昆明市失業保險手冊》

6.職工人事檔案。檔案內應具備以下材料:①就業錄用備案手續如(招工登記表,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分配報到證等);②勞動合同書(實行全員合同制后,每個職工均應有勞動合同,事業單位及機關工勤人員除外);③單位與個人終止勞動關系的文件;④其他應進入個人檔案的材料(可作為附件);⑤牛皮紙檔案袋(每人一份)。

注:以上表格用碳素筆填寫后加蓋公章。

(三)參保人員終止繳費登記。

參保人員發生退休、死亡、出國定居、錄用為編制內公務員(聘用制公務員除外)等情況時,原單位應及時到參保所在地經辦機構辦理終止繳費登記。辦理時參保單位正確填寫《昆明市失業保險費核定業務申報表》并提供以下材料:離(退)休審批表、死亡證明、出國定居證明、公務員錄用審批表等材料。(復印件)

(四)暫停繳費人員續保登記。

失業人員再就業時應繼續參加失業保險,其用人單位應及時辦理失業保險續保登記,如果為該人員辦理停保的失業保險部門不屬于單位所在地時,參保單位應首先到其辦理停保的失業保險部門辦理停保繳費人員轉移登記后方可辦理此項登記,辦理時認真填寫《昆明市失業保險費核定業務申報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新簽訂的職工勞動合同鑒證名冊、調動手續表等(復印件); 2.《昆明市失業保險手冊》;

四、失業保險關系轉移

(一)參保人員轉移。

參保人員因工作調動原因需要轉移到其他地州、縣(市)區參保的,調入單位應及時到轉出經辦機構辦理參保人員轉移并提供相關轉移材料。

轉出經辦機構審核同意后,出具《昆明市失業保險個人關系轉移函》及回執給調入單位,單位將《昆明市失業保險個人關系轉移函》及回執送至轉入經辦機構,轉入經辦機構將回執確認蓋章后返給轉出經辦機構存檔。

(二)失業人員轉移。

原停保繳費經辦機構與再就業經辦機構不一致時,再就業單位應及時到原停保繳費的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人員轉移并提供以下材料:

1.勞動合同或勞動協議。 2.提檔函和介紹信。 3.《昆明市失業保險手冊》。

原停保繳費經辦機構審核同意后,出具《昆明市失業保險個人關系轉移函》及回執給再就業單位,再就業單位將《昆明市失業保險個人關系轉移函》及回執送至再就業單位所屬經辦機構,再就業單位所屬經辦機構將回執確認蓋章后返給原停保繳費經辦機構存檔。

五、繳費工資核定 參保人員繳費工資基數發生變動時,參保單位應及時在失業保險核定業務辦理期內辦理失業保險繳費基數變動申報。參保單位正確、完整填報《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紙質文件打印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變更基數申請、職工工資發放名冊等有關資料,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后進行單位繳費工資核定。對不符合規定申報的,由單位修正后再次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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