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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2023-03-21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需要共同遵守的規章制度。如何制定一個合適的制度?以下是小編為您收集的《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篇: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增起重機械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使用單位必須到當地設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二、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將起重機械《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起重機械上易于工作人員注意的顯著位置。

三、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對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應嚴格執行,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對起重機械使用狀態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四、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掌握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的法規和標準;管理起重機械技術檔案;編制常規檢查計劃并組織落實;編制定期檢驗計劃并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組織緊急救援演習;組織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五、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完整、準確的起重機械技術檔案,并長期保存。

六、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后,方可從事起重機械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七、一旦起重機械發生事故。使用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護好現場,采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起重機械管理人員職責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的管理人員,并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上崗證書上崗,其工作職責是:

1、負責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

2、編制本單位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3、負責起重機械的注冊登記、建檔及技術資料的管理和統計上報。

4、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并作出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當及時處理。

5、編制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計劃,并與法定檢驗機構聯系檢驗事宜。

6、負責組織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7、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應立即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并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3 起重機械操作人員職責

一、年滿18周歲,經身體檢查合格,受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縱起重機的培訓,經設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后,方可從事起重機械作業。

二、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具備起重機的機構及裝置的性能和用途以及電器設備的常識,具備對各機構的操作維護知識和操作技能,并熟悉各種指揮信號的涵義。

三、上班前,對起重機構作全面檢查,確認一切正常后,才能合上電源總開關。要對各機構進行空車試運轉,仔細檢查各機械電器安全聯鎖開關和限位開頭動作的靈敏性,并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好記錄。

四、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在嚴格遵守各種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應做到以下五點:

1、穩 在操作起重機械的過程中,必須做到起動、制動平穩,吊鉤、吊物不游擺;

2、準 在操作穩的基礎上,吊鉤、吊具和吊物應準確地停在指定位置上方降落;

3、快 在穩、準的基礎上,協調相應各機構動作,縮短工作循環時間,保證起重機連續不斷地工作,提高生產效率;

4、安全 確保起重機在完好情況下可靠有效地工作。在操作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發生任何人身和設備事故;

5、合理 在了解和掌握起重機性能的基礎上,根據被吊物的具體情況,正確地操縱控制器。

五、在操作過程中,要嚴格做到“十不吊”。即指揮信號不明或違章指揮不吊;超載不吊;工件捆綁不牢不吊;吊物上面有人不吊;安全裝置不靈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光線陰暗不清不吊;棱角物件無防護措施不吊;斜拉工件不吊;六級以上強風不吊。

六、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在操作時,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七、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八、在下班前應對起重機進行檢查,交給接班的人員。

橋式類型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起重機司機在操作前,應對起重機作全面檢查,要對各機構進行空車試運轉,仔細檢查各機械電器安全聯鎖開關和限位開關動作的靈敏性,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開始工作。

2、起重機司機在操作中有下列情況下的,應發出警告信號:

(1)起重機在起動后,即將開動前; (2)在靠近同層的其他起重機時; (3)在起吊或下降吊物時;

(4)吊物在吊運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員時; (5)在吊運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時。

3、操作中,不準用限位器作為斷電停車的手段。

4、嚴禁吊運的物體從人頭上方通過或停留,應使吊物沿吊運安全通道移動。

5、操縱電磁吸盤或抓斗起重機時,禁止任何人員在移動吊物下面工作或通過,應劃出危險區并立警示牌,以引起人們的重視。

6、起重機司機要做到“十不吊”: (1)指揮信號不明確或違章指揮不吊; (2)超載不吊; (3)被吊物捆綁不牢不吊; (4)被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動作不靈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與地面建筑物或其他設備有鉤掛的不吊;

(7)光線陰暗,視線不清不吊;

(8)有棱角的物件未采取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的工件不吊; (10)鋼水包過滿,有灑落危險時不吊。

7、在工作完畢后,應將吊鉤升至接近上限位位置的高度,不準吊掛吊具、吊物等。

8、在工作完畢后,將起重機的小車停放在主梁遠離大車滑觸線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車應開到固定的停放位置。

9、電磁吸盤和抓斗式起重機,應將吸盤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懸掛。

10、下班前,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回零位,將緊急開關扳轉至斷路位置,拉下電源開關,關閉司機室門后下車。

11、當有大風時,露天工作的起重機的大、小車,特別是大車,應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風吹跑。

12、司機在下班前應對起重機進行檢查,將工作中發生的問題及檢查情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交給接班的人員。

起重機械維修保養制度

一、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當及時處理,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二、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必要時進行載荷試驗,并按額定速度進行起升、運行、回轉、變幅等機構的安全技術性能檢查。

三、月檢至少檢查下列項目:

1、各種安全保護裝置或部件是否有效;

2、動力裝置、傳動和制動系統是否正常;

3、潤滑油量是否足夠、冷卻系統是否正常;

4、繩索、鏈條及吊鋪具等有無超過規定標準的損傷;

5、控制電路與電氣元件是否正常。

四、日檢至少應檢查下列項目:

1、運行、制動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2、運行是否正常,有無異常的振動或者噪聲;

3、安全聯鎖開關等是否完好(當有這些裝置時)。

五、在日常維護保養過程中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拆除和損壞起重機械的安全附件。應保持起重機械的整潔和周圍環境的清潔衛生。

六、當起重機械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發生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事故、停止使用1年后重新啟用、經過重大維修改造等情況,應當經過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篇: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特種設備的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頒發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2003年6月1日第373號令)、質檢總局2001年12月21日實施的《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特種設備的定義

公司特種設備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

二、特種設備的購置

公司需要購置特種設備,首先由公司計劃部門列入設備購置計劃,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設備部門負責購置。購置的設備必須是取得相應生產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企業生產的產品。特種設備安裝、使用前必須到保定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有關手續。

特種設備技術資料須單獨建檔,并做到妥善保管。

三、特種設備的安裝、維修和改造

安裝、維修和改造特種設備由設備部門負責,必須聘請有資質的單位。安裝后使用前須經保定市特種設備檢驗所驗收合格。安裝、維修和改造的有關資料存入檔案。

四、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規定

特種設備必須定期檢驗,由設備部門負責。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1個月前向保定市特種設備檢驗所提出檢驗要求。檢驗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檢驗周期如下:

(一)鍋爐每年1次檢驗;

(二)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狀況等級為

1、2級,每6年一次全面檢驗。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每3年一次全面檢驗;

(三)起重機械每2年1次;

(四)廠內機動車每年1次;

檢驗合格證明由設備部門存檔。

五、特種設備的使用維修

公司各使用特種設備的部門,要明確1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同時明確每臺特種設備使用的保管人,做好設備的例行保養工作和記錄好《設備運轉記錄》。

一般維修工作,可以由本單位進行,大修改造,必須聘請有相應資質單位進行。

六、特種設備的檔案管理

特種設備的檔案管理工作由公司檔案室和設備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檔案包括:

(一)新設備的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設備大修和改造技術資料;

(三)定期檢驗記錄;

(四)保養記錄;

(五)設備運轉記錄。

七、設備操作人員守則:

(一)操作設備的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經體檢合格,并經保定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設備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

(二)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應全面掌握特種設備的技術狀況和運行規律,嚴格遵守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

(三)每天使用前對所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一次檢查,發現有故障時不得使用。

(四)使用中隨時觀察設備是否正常,發現故障,立即向本單位領導報告。

(五)嚴格遵守起重設備“十不吊”規定。

八、特種設備的報廢

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要及時進行報廢處理。報廢處理后,要向注冊登記的保定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

九、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措施

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如傾覆、爆炸、造成人員傷亡等)后,事故單位要立即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要求,首先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其次是要搶救國家財產,并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向公司應急指揮部報告。公司接到特種設備事故發生的信息后,應及時向保定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

二OΟ七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一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起重機械除遵守一般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外,還須遵守以下規定:

1、各種起重機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頒發國家統一的“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并熟知操作機械的性能,方可獨立操作。

2、起重機每班作業前應進行日常保養并作無負荷升降和運行,檢查其制動器和限位器的可靠性,空運行合格,然后進入工作。嚴禁使用有故障的吊車。

3、如起重機起吊超過吊重35%重量,每次起升前應吊起距地面100~200mm高度檢查制動,制動可靠繼續作業;

4、起吊重量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重量,在接近滿載時,禁止同時做兩種動作;每次吊物必須捆扎牢固平穩,試吊后才能起運。

5、起重機吊物運行時,重物起升高度一般不應超過1m高,不應在設備上方通過,必須從設備上方通過時,吊物底部應高出障礙物0.5m以上;

6、吊物尖銳棱角與吊索接觸處,應加軟墊,以免將吊索克斷;嚴禁歪拉斜吊或吊運埋在地下的吊物。

7、操縱起重機應精力集中,遵守指揮人員的口令、手勢,并注意前方有無障礙物或其它人員,吊物下嚴禁人員穿行或從人員上部穿行,嚴禁手托吊物隨車行走;吊運的物品應走指定通道,并高于下面物體0.5米以上。

8、起吊重物時,吊索應保持垂直,起落平穩,盡量避免緊急剎車或沖擊;當重物接近終點時應及時停車,盡可能不動用行程限位器。

9、吊物上嚴禁站人,嚴禁對吊掛的重物進行加工,嚴禁重物懸掛在空中停留,起重機吊著重物時嚴禁離開工作位置。

10、起重機作業時,嚴格執行“十不吊”和“八嚴禁”制度;

11、起重作業如遇有特殊情況,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將重物安全平穩落地;

12、吊運結束后,將吊車停放在規定停放處,吊鉤升到上限位,切斷電源。

13、登高檢查修理時,切斷主電源,掛上標志牌;無遮欄的地方一定要使用安全帶,并遵守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4、操作人員必須認真保養設備并做好設備運轉記錄。

附件二

叉車安全操作規程

1、叉車工必須經過保定市特種設備監督管理機構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后方能操作。

2、內燃叉式起重機出車前應檢查:

(1)散熱器冷卻水應充足,燃油箱的油應加足; (2)潤滑油及液壓油油量應符合要求;

(3)制動轉向,變速機構靈敏可靠,輪胎氣壓充足,門架及貨架動作性能保持良好; (4)電氣良好; (5)變速桿在空檔位置

3、電瓶叉車出車前應檢查

(1)蓄電池內電解液應充足,電壓及電解液比重應合乎規定,各電樁頭應堅固和清潔,安全熔斷器應完善。 (2)轉向及制動靈敏可靠。門架及貨架動作性能良好。

4、起步以前,司機必須觀察車輛周轉通路情況,并先鳴喇叭,然后開車。進出大門和在廠房內行駛,以及倒車時,速度不得超過3公里/小時;在廠區馬路上行駛時,速度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

5、行駛靠右方,貨叉應離地200~300毫米,兩輛叉車同時行駛時,前后應保持3米以上的距離。行駛時,車門兩側和鏟斗內、車叉上嚴禁站人;嚴禁除司機外的其它人員坐在叉車的任何部位;時刻注意路況和前方有無障礙物以及行人,做到謹慎駕使、文明禮讓。

6、不準超負荷裝載,不得超重(核載量)、超高(2米)、超寬(兩側各0.2米)裝載;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各種物品裝載要牢固,不得傾斜。

7、叉車會讓時,應該空車讓重車,支線讓干線,室內讓室外,小轉彎讓大轉彎。

8、叉車轉彎,后退或行駛在狹窄通道,路面不平處,以及在叉路口和接近貨物時,均應低速行駛。

9、叉車臨時停車時,不準在道口和有坡度的路面上。

10、叉車在進出避讓和轉彎時,應該鳴喇叭。

11、禁止叉車貨叉載人行駛和升降。

12、非緊急情況,禁止使用緊急制動。

13、叉車在行駛中發現有異狀,異聲和異味時,應立即檢查,叉車有故障時,不得進行作業。

14、插取貨物和托盤時,叉車的貨叉應該對準托盤的插入孔,水平方向插入,盡量避免碰撞,取托盤時,貨叉插入托盤后稍微起升,然后門架后仰。放托盤時,貨叉先下降至離地面100mm左右,然后使門架前傾到垂直狀態,降下托盤于地面上,脫出貨叉。

15、禁止叉車使用貨叉頂貨,拉貨。

16、叉車在插取易碎,貴重或裝載不穩的貨物時,要用安全繩,并應有專人引導,才能行駛。

17、不準將貨物升高作長距離運輸;不準單叉作業;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貨物;不準用慣性力取貨。

18、作業完畢后應停于不妨礙交通的地方,盡量避免露天停放。內燃叉車要將變速桿置于空檔。并用手制動器剎住叉車。

19、內燃叉車的發動機操作規程,應按照內燃機有關條例執行。

附件三

儲氣罐安全操作規程

為了保證壓力容器的安全使用,操作者必須按時檢查和維護儲氣罐的設施完好:

1、每天工作前必須用壓力氣體吹凈罐中殘留的冷凝水,工作結束必須打開罐底的排氣閥門,將壓力空氣排空,將閥門關閉。

2、必須檢查壓力表是否完好,安全閥每月應手動試驗放氣一次,以防密封面粘聯。

3、儲氣罐附近嚴禁熱源并禁止撞擊;外表應涂漆保護。

4、嚴格按儲氣罐標明的額定壓力使用,不得超載使用。

5、儲氣罐周圍保持衛生,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6、工作中要時常巡查,發現異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馬上停止空氣壓縮機。

7、氣罐使用和運用情況應及時認真記錄到運轉記錄中。

附件四

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1、 凡操作0.07Mpa以上壓力的鍋爐司爐人員必須執行本規程。

2、 鍋爐司爐人員必須年滿十八歲,身體健康,并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合格證。

3、 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或兼作其它無關的工作。鍋爐熄火后,壓力雖未降至大氣壓,可以不用看管,但鍋爐房必須上鎖。

4、 司爐人員必須熟悉鍋爐房內的一切設備。

5、 鍋爐房內應有充足照明。

6、 未經司爐人員允許,其它人員禁止進入鍋爐房。

7、 新裝鍋爐使用前,必須將鍋爐的技術文件及有關證件送當地 勞動部門審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 新修或停用過的鍋爐,須經仔細檢查,確認一切正常后點火。

9、 鍋爐點火前,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1)檢查鍋爐內部有無遺留下的工具或其它雜物。 (2)檢查主汽管,給水管、排污閥等的臨時堵頭、堵板是否已經取掉;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排污閥、總汽閥、給水設備是否已經裝好,各部分螺栓是否上緊。 (3)試驗各部分的閥門是否靈活。

(4)檢查壓力表是否以超過檢驗期,最高壓力紅線標志是否明顯,指針是否停在零位,連接壓力管子的開關和閥門是否在開啟位置,有無檢驗單位的鉛封。

(5)水位表上的汽水開關應該打開,放水開關應該關閥,最高及最低水位線應該明顯,玻璃管(板)應該明亮。 (6)檢查有無雜物妨礙安全閥的動作。

10、檢查完畢,向爐內加水至水位表的1/3時停止,即可點火。

11、點火前先打開檔風板和灰門做十幾分鐘的自然通風,有鼓風機時應開動三四分鐘進行通風,然后關閉擋風板和灰門,開始點火。

12、點火時應緩慢燃燒,減低通風,爐內火勢要均勻,慢慢加熱和均勻膨脹,點火時間延續2~3小時。應經常注意水位表水位、壓力表指針的情況是否良好。

13、當鍋爐汽壓上升到0.005~0.1MPa時,應沖洗水位表。具體方法如下:

(1)開啟放水開關,使汽連管、水連管、玻璃管(板)得到沖洗。

(2)關閉水開關,沖洗汽連開關和玻璃管(板)

(3)開啟水開關,關閉汽開關,沖洗水連管和玻璃管(板) (4)關閉水開關,開啟汽開關,檢查鍋爐水位,這時水位應迅速上升,并有輕微波動。如果水位上升緩慢,表明水位表的水連管還不暢通,應繼續沖洗至正常為止。沖洗的動作要緩慢,以免玻璃管破裂。在操作時,臉部不要正對玻璃管,以免玻璃管炸裂傷人。

14、當鍋爐壓力上升到工作壓力時,試驗給水設備是否良好。

15、送氣前司爐人員應與用汽部門聯系,稍開蒸汽閥暖管再緩慢開大送汽。蒸汽閥全開后應回旋半圈,防止蒸汽閥因墊脹而卡死。

16、兩臺鍋爐并聯使用時,正式送汽前,應檢查鍋爐內的蒸汽壓力與主鍋爐的壓力是否相稱。鍋爐內的蒸汽壓力應低于主鍋爐壓力0.02MPa(0.2公斤/厘米²)

17、正常運行時,鍋爐內的水位應在最高與最低之間,變動應當輕微。

18、壓力表的指示數值,不得超過最高容許工作壓力。

19、水位表不得有泄漏現象,每班至少應清洗一次。水表玻璃管應有防護罩。

20、嚴禁一切可能影響安全閥動作或可能造成安全閥動作不準確的行為。

21、安全閥出現故障時,應隨時停爐檢修。

22、安全閥壓力應按下列數據調整:

雙筒式第一閥應較工作壓力增加0.2Kg/cm²;二閥應較工作壓力增加0.2Kg/cm²;單筒式應較工作壓力增加0.2Kg/cm²。

23、如果安全閥已在排汽,而壓力表只指到最高壓力紅線,應檢查原因,進行處理。

24、 如果發生汽水共騰,或水位表產生泡沫,應減低負荷,沖洗水位表,進行排污放水。

25、根據煤灰的厚度,確定每班清爐次數,一般為1~3次。清爐應在低負荷時進行。禁止在爐前用水澆熄爐灰。

26、鍋爐供汽時,嚴禁在爐體上進行焊接錘擊以及擰緊人孔,手孔螺帽等修理工作。

27、禁止用管子或鐵棍撬動各閥門,以免折斷。開關閥門時應緩慢。

28、埋火前應先將爐排的爐灰扒去,把燃煤往后推,使燃煤堆集在一起,然后投入比較濕的煤,把燃煤壓住,關閉擋風板,適當打開灰門、爐門向爐內上水,保持水位在標準水位上兩厘米。

29、埋火后仍應經常檢查爐水和汽壓的變化,防止燃煤復燃或熄滅。

30、停爐或熄爐檢修應按下列順序進行:

(1)停止向火室內供給燃料,關閉擋風板,停止送風,若并爐使用時應將爐內主汽閥關閉;

(2)鍋爐內的水位應保持高于水位表正常水位2cm; (3)將火室內的燃煤扒出;

(4)打開擋風板使鍋爐和煙道內的余熱逐漸散發; (5)經過6~12小時后,洗除煤灰,煤渣;

(6)當鍋爐汽壓降至1.5大氣壓時。打開空氣閥或提起安全閥,將蒸汽排出;

(7)排完蒸汽一小時后,打開入孔道門。在操作時,要用繩子或鐵絲栓住螺桿,防止卸下螺帽后,拿不住打傷人。 (8)當爐水溫降到40~50℃時,才可將爐水放出。

31、 鍋爐放水完畢,應立即進入鍋爐清除水垢,否則水垢干后清除比較困難。

32、 禁止向大室內澆水熄滅。

33、 遇有下列情況量,應立即采取事故停爐措施;并報告主管人員;

(1)汽壓迅速上升,超過最高許可壓力,雖已減少送風,并加強注水,安全閥以噴汽,但鍋爐壓力仍繼續上升; (2)水位表看不見水位,采用叫水法進行試驗,仍不見水(說明水位已在水連管以下);

(3)雖加強注水,鍋爐水位仍繼續下降;

(4)水位表,驗水開關、安全閥、壓力表損壞,短時不能修復;

(5)附屬水管、汽管、火管等爆炸;破裂;發生嚴重泄露; (6)鍋爐爐身發生變形,裂紋,鼓包; (7)易熔塞熔化;

(8)發生其它故障,有引起危險事故的可能。

34、事故停爐應按?;鸪绦蜻M行處理。如不是缺水或漏水,在緊急停爐前,仍可向爐內供水,降低汽壓。遇到缺水事故嚴禁進水或提升安全閥排汽,變動出氣閥門等任何工作,防止鍋爐受到急劇的應力變化而事故擴大。

35、如火災威脅到鍋爐房,工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應沉著并實行緊急停爐,同時向爐內加強注水,并將蒸汽排出室外。

36、鍋爐應有運行日記,記錄運行情況,交接班人應簽章。

37、如接班人未按時到班,值班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38、鍋爐發生事故或進行重大操作,禁止交接班。

39、醉酒或患病的司爐人員不得值班。 40、司爐人員作好下列工作才能交班: (1)清除爐渣,爐灰;

(2)鍋爐設備及各項工具整理清潔; (3)將運行情況記在運行日記內; (4)向接班人員詳細介紹注意事項。

41、如前班發生事故,接班人員應協助前班處理完畢后才能接班。

42、接班的司爐人員應做好下列工作:

(1)檢查壓力表指針動作是否靈敏。有三通開關的壓力表還應作沖洗試驗;

(2)沖洗水位表和驗水開關,檢查鍋爐水位是否正常; (3)檢查安全閥鉛封是否完整,有無漏汽,并做手動提升試驗;

(4)試驗注水器,水泵等的作用是否良好; (5)檢查所有水閥是否良好,并檢查它們的開度; (6)檢查鍋爐各部分是否有鼓包、泄漏、裂紋情況; (7)檢查各項安全設備,材料備品、滅火工具,維修工具等是否完整;

(8)檢查壓力表、水位表、給水設備和照明設備是否良好。

43、接班人員檢查完畢,認為合格,即應對鍋爐設備的完好負責。交班人員應在運行日記薄上簽字。

44、鍋爐洗爐間隔時間應根據水質及水垢情況而定。

45、洗爐時應按第30條的順序進行停爐,當放出爐水后,應立即用水沖洗爐內水質(水壓應在2-4Kg/cm²)。水垢厚度不超過0.5mm,局部水垢厚度不超過1mm時,若沖洗不掉可用著堿法人工鏟除。鏟除時不得損傷鋼板。

46、洗爐的同時應檢修各種附件,并清除鍋爐各處煙灰及爐渣。

47、洗爐后必須將本次洗爐日期、洗檢情況,詳細記錄于運行日記內,以便查考。

第三篇:起重設備安全管理情況匯報

丹東市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 勞動用工情況調研報告

根據市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塔吊行業勞動用工情況書面調研的通知》要求,我們對我市建筑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使用、租賃和用工情況開展了摸底,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建筑塔吊設備總體情況

截止目前,我市取得備案證書的建筑塔吊764臺(東港市212臺,鳳城市206臺,寬甸縣35臺,市內四區311臺)。建筑施工現場在用塔吊數量為364臺,從事塔吊行業勞動者約1800人次。

二、建筑施工塔吊租賃企業總體情況

我市現有建筑施工塔吊租賃企業112家,均為私有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其中專營建筑施工塔吊租賃企業28家,房屋總承包單位兼營租賃企業84家。從事建筑施工塔吊作業特種作業人員1019人,其中建筑施工塔吊司機513人,建筑施工塔吊安拆人員277人,建筑起重機械司索信號工229人。以上人員均與使用塔吊設備企業及塔吊租賃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并采取固定用工和臨時用工兩個方式。

三、對建筑施工塔吊安全監管情況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我市建筑起重機械實行屬地管理。各縣(市)區城建局或其委托建設安全監管機構對屬地企業及在建施工現場建筑塔吊使用、安拆等進行監管。今年針對重點時期、重

1 點部位開展了一系列的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專項整治活動,尤其是建筑起重機械設備辦理安拆告知和使用登記情況進行了專項整治。我市進入汛期以來,又對建筑起重機械設備進行了拉網式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我市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安全度汛。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

1.建筑施工塔吊從業人員流動性較大,而且大多數從業人員與使用塔吊設備企業采取臨時用工方式,建設安全監管部門對從業人員的就業形式底數無法準確掌控,且建筑用工管理不在安全站職責范疇。

2.塔吊租賃企業的租賃行為不在建設安全監管機構管理,建設系統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也沒有對塔吊租賃企業的約束手段。

五、工作意見和建議

1.我市建筑施工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已全部下放到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議將此文件下發到各縣(市)區政府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研。

2.按照工作職責,我們只對建筑施工現場在用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安拆和使用過程進行監管,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租賃行為不在工作職責范圍內,因此對專營建筑起重機械租賃企業的具體情況了解不詳,建議對租賃行為主管部門進行調研。

丹東市建設安全監督站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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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規范公司設備申購、驗收、安裝、調試、維修、保養、改造、閑置、報廢、備件的管理程序,使之運行有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的設備. 3.定義

關鍵設備:直接影響全公司或整個車間停產,其故障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的設備 重點設備:直接影響生產,其故障給公司帶來損失的設備. 4.工作職責

工程部設備組職責:與設備相關的所有管理:設備的評估、設備及配件的質量驗收,設備安全管理,維護保養、檢修管理。

使用部門職責:設備的審購、使用與保管、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設備的報修。

5.1設備的采購和更新

5.1.1使用部門根據產品的特性或設備利用率,提出新增或更新設備需求,填寫《設備購置申請單》,并詳細注明對設備生產周期效率、技術性能、精密度的要求,呈_經理_審核。 5.1.2使用部門將己審核的《設備購置申請單》提交工程部設備組.由工程部設備組對設備進行選型分析(實用性、經濟性、安全性、節能性、環保性、維修性)或考査,填寫推薦的品睥 和型號并附上相關資料,呈_經理_審核。

5.1.3工程部設備組將已審核的《設備購置申請單》提交采購部;由采購部與供應商進行商談后, 填寫報價金額,并附上廠商報價單及資質證明,呈 總經理 審批. 5.1.4采購部依據已審批的《設備購置申請單》,按照《采購的控制程序》進行采購,由使用部門跟進設備到貨情況.

5.2設備的驗收

5.2.1新設備到廠后.由采購部聯絡供應商、設備部管理、質檢部、進行現場開箱驗收,驗收 依據采購合同的要求,由設備部管理準備《設備驗收單》照相機等,在《設備驗收單》 詳細記錄驗收狀況,并各自簽名確認。

5.2.2開箱驗收內容包括:產地、型號、技術要求是否相符、設備表面沒有明顯的劃傷、碰傷或缺陷等,應有合格證明、出廠驗收報告、設備的維護保養,隨機附件是否齊全、 設備技術資

料是否齊全. 5.2.3如驗收不合格.由采購部跟進處理,根據采購合同的要求向供貨商辦理退貨或更換手續.直到合格為止。

5.2.4驗收合格后新設備的技術數據、隨機附件等,由工程部設備組統一建檔保管.

5.3設備安裝調試

5.3.1依據采購合同的要求,由工程部設備組跟進供應商進行安裝調試或自行安裝調試,安裝要求:嚴格遵守安裝技術手冊,符合行業和安全標準。安裝完畢后,由供貨商或工程部設備組完成各項調試指標,并通知使用部門進行試運行.

5.3.2設備安裝調試正常后,試運行7天至30天后,工程部設備組聯絡供應商、使用部門、質檢部、采購部及有關人員進行設備現場性能驗收,工程部設備組將各項驗收技術數據,詳細記錄于《設備驗收單》,并各自簽名確認,驗收合格后,呈_ 經理__核準后存檔。

5.3.3若性能驗收不合格,由工程部設備組書面形式提出設備所存在的問題,采購部負責與供貨商協商處理,向供貨商辦理更換或退貨手續,直到合格為止。

5.3.4新設備驗收合格后,財務部依據已核準的《設備驗收單》,與供貨應商辦理相關結算手 續,同時對新設備資產進行編號,工程部設備組負責制作、裝訂資產牌及更新《設備臺賬清 單》。 5.3.5財務部填寫《設備移交單》,經使用部門簽收,提交工程部設備組審核后,呈 總經理 核準后,即日起新設備正式交付于使用部門,由使用部門全權負責保管、使用、報修、日常維護,工程部設備組負責維修維護及相關管理工作,同時開始對設備計提折舊。

5.4設備的使用

5.4.1設備交付使用前,由采購部聯絡供應商或設備部技術人員,對設備使用部門和設備人員進行操作、維護、安全事項等培訓。

5.4.2由工程部設備組制定《設備操作規程》,經_經理__審核后,由使用部門貼于機身并維持完好。

5.4.3使用部門管理人員依照《設備操作規程》內容,對使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在作業前必須熟知《設備操作規程》的每項內容。

5.4.4對關鍵設備、重點設備,操作人員應通過工程部設備組組織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或工程部設備組 認定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5.4.5對特種設備應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法規,操作人員應通過政府專職機構培訓合格后,持證方可上崗

5.4.6設備操作人員應做到“三好”、“四會”的要求,管好設備,用好設備(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范),調整好設備(會調整設備的基本常識)。“四會”的要求,會使用設備(熟悉設備操作規范),會維護設備(執行設備維保規定、保持設備清潔),會檢查設備(了解設備 原理、結構、性能、能發發現設備故障),會排除設備故障(會一般性調整、簡單故障的排除)

5.5設備的調撥

5.5.1使用部門填寫《資產調撥申請單》,接收部門簽收后,提交工程部設備組、財務部審核, 呈__總經理_核準。

5.6財務部、設備部各自更新相關記錄. 5.6.1工程部設備組根據設備技術資料的綜合或制造廠商的建議,編制《設備日常保養表》、《設備月度維護表》、《設備年度維護表》的維護項目、維護標準及維護方法,經_總經理_審批后,下發執行:

5.6.2使用部門每月將《設備日常點檢表》掛于機身,嚴格按時完成各項保養內容,月底將 《設備日常點檢表》匯總,提交工程部設備組審核后,呈

核準,最后由工程部設備組存檔。

5.6.3由工程部設備組每六個月對全廠設備的點檢、維護保養、維修記錄進行全面的總結和分析,或組織使用部門和設備相關人員進行討論,然后對設備的維護項目及周期進行修正,持續完善維護計劃。

5.6.4若需委外維修保養的設備,由工程部設備組編寫委外維護保養申請書,經批準后,按《委外工程的規定》執行。 5.7設備維修

5.7.1設備使用部門發現設備異常時.經過簡單的維修還不能排除異常.應及時上報部門主管. 填寫《設備維修通知單》,設備人員接到通知后,由維修人員遵照《維修作業規則》進 行維修作業,維修OK后雙方各自簽名確認。由設備人員將維修內容詳細記錄于《設備維修履歷表》中,并由工程設備組存檔. 5.7.2若情況緊急,可采用電話通知設備人員緊急處理,然后必須補填《設備維修通知單》。 5.7.3在保修期內的設備,依據采購合同要求,由工程部設備組聯絡供貨商處理,并填寫維修履歷記錄。

5.7.4由于設備維修直接影響停產12小時以上的,由工程部設備組填寫《設備待修通知單》,注明預計完成時間,經使用部門審核后,由使用部門與PMC商討調整工單排程。 5.7.5若需更換配件時,由設備維修人員填寫《領料單》,向倉庫領取物料。

5.7.6若倉庫無庫存備件時,由工程部設備組填寫《物料申請單》,經審批后,按《采購流程》進行采購。

5.7.7若設備人員無能力解除設備故障時,由工程部設備組填寫《委外工程申請單》經_總經理審批,后按《委外工程的規定》執行。

5.8設備的閑置

5.8.1對閑置3個月以上無生產任務的設備,需釆用封存管理. 5.8.2設備的封存,由使用部門填寫《設備封存申請單》.經 總經理 核準后,分別提交財務部和工程部設備組.財務部暫停計提折舊,設備人員實施封存前的維護保養后,由使用部門進行原地封存或指定區域統一歸放封存,并掛存“封存”牌進行標識. 5.8.3設備封存前的保養要求:

5.8.3.1切斷該設備的所有電源,做好排放工作,各部位要擦拭干凈; 5.8.3.2封存設備所有輔助配套設施,并清點、保管;

5.8.3.3設備封存前各部位必須修復完好,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5.8.3.4對封存設備應做好防塵、防潮、防蝕等措施.;

5.8.4設備啟封,由設備使用單位填寫《設備啟封申請單》,經 總經理 審批后,分別提交財務部和工程部設備組,財務部對該設備開始計提折舊,工程部設備組負責試機作業,試運行正常后通知使用部門投入使用。

5.8.5對永久閑置無利用價值的設備,由使用部門填寫《設備報廢單》,經工程部設備組核準后,提交財務部.工程部設備組負責設備的租賃、轉讓或報廢處理,同時更新設備臺帳清單.

5.9設備的改造

5.9.1由設備使部門或工程部設備組填寫《設備改造申請單》并附件說明設備目前存在的缺陷, 期望改造后的精度和效率,呈__總經理___審批

5.9.2工程部設備組接到審批后的《設備改造申請單》,對設備改造可行性分析,并附上改造實施 方案及改造成本,呈__總經理___審批后,由工程部設備組全權負責改造實施。 5.9.3若設備人員無能力完成改造任務,填寫《委外工程申請單》,按照委外工程申請程序進行。

5.9.4當設備改造完畢后,由工程設備組聯絡使用部門、外協改造商共同驗收,由設備部填寫《設備驗收單》,各自簽名確認后,經總經理審批后,財務部辦理與外協改造商結算手續, 同時增添設備改造增值記錄。

5.10設備的報廢

5.10.1設備報廢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5.10.1.1已達使用壽命期限

5.10.1.2屬國家規定淘汰系列,技術性能落后,不符合安環標準(污染排放超標) 5.10.1.3大修三次,核心部件老化,機械主體傷失精度,維修成本高無修復價值 5.10.1.4能耗大,效率低,運行不穩定 5.10.1.5不能滿足生產工藝要求

5.10.1.6閑置一年以上,預計無出租價和轉讓價值的

5.10.2由使用部門填寫《資產報廢申請單》,經工程部設備組審核,對進行全面評估,并附件敘 述設備當前狀況及維修履歷記錄,使用部門報送 總經理 批準后,分別提交財務部和設備管理.各自注銷相關記錄及檔案

5.10.3.工程部設備組通知使用部門停止使用,并負責拆除搬遷工作,由工程部設備組將報廢設備統一放置指定位置,并聯絡收購商進行處理。

5.11設備的配件

5.11.1由工程部設備組根據以往備件的出庫記錄、設備的數量、定貨周期、備件的壽命、備件的種類等進行統計、分析、匯總制定出《配件安全庫存清單》,經 經理 審批后,由貨倉部依據《配件安全庠存清單》做好備件的儲備工作。

5.11.2對計劃庫存之外配件,或設備大修、改造、安裝工程等需求大批量配件時,由設備管 理填寫《物料申購單》臨時申購,經 備件的領用

5.11.3備件到廠后,由貨倉部填寫《物料驗收單》,組織質檢部、工程部設備組、進行共同驗收, 由工程部設備組對備件的質量進行確認或測驗,若不合格由采購部跟進更換或退貨。 5.11.4由工程部設備組根據設備的變更因素(更新、改造、閑置、報廢),以三個月為周期對備 件種類及庫存量進行分析優化,同時通知貨倉部對配件的庫存數量進行修正,對閑置配件及時處理。

5.11.5儲倉部負責對配件保管,做到帳物一致,并標示清除,做好防銹、防腐工作。

5.12設備的安全事故

5.12.1當設備出現安全事故時,由使用部門第一時間通知工程部設備組進行現場調查分析,并

審批后,提交采購部按《采購流程》進行采購。

落實改善措施,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設備事故報告表》同使用部門一并簽名確認后,向 部門經理 報告:

5.12.2由設備管理人員組織設備操作及相關人員進行培訓,總結事故并提出整改措施,做到三 不放過原則

5.12.3若因設備缺陷導致事故的發生,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設備整改通知單》,提交設備管 理負責對設備進行改良。

5.13設備的檔案管理

5.13.1檔案范圍:凡公司購置的設備,在其購置、驗收、安裝、調試、維修、保養、改造、 閑置、改造、報廢等全部過程中直接形成、具有保存價值的單據、申請書、合同、技術數據、記錄文件等。

5.13.2由工程部設備組負責創建《設備檔案一覽表》,做好設備檔案的形成、收集、更新、管理工作,對設備做到“有活動就有完整的記錄”,確保設備文件的完整性、系統性、準確性。

6.0相關/記錄表單: 《設備報廢申請單》 《設備臺賬清單》 《資產調撥申請單》 《設備日常點檢表》 《設備保養記錄表》 《設備維修通知單》 《設備封存申請單》 《設備改造申請單》 《設備驗收單》 《設備檔案管理表格》 《設備事故報告表》

第五篇: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上海磊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紫陽分公司文件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設備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設備事故的發生,提高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和設備正常運行,依據國家有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本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設備的規劃、選購

1.設備的規劃與選購的類型要符合安全生產的需要。

2.選購的設備應有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

3.對新設備認真驗收、調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建立設備管理檔案

1.對新購設備及調入設備及時建立檔案。

2.建立相應的設備安全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

3.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保證設備技術檔案的完整和準確。

三、設備的安全使用和維修

1. 設備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和安裝技術規程的要求進行安裝、調試后使用。

2.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

3.特種設備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4.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常規檢查、維修保養等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

5.針對設備的使用性質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輪換使用或集體使用的設備,由當班負責人全面負責,專人使用的設備由使用者全面負責設備的使用安全。

6.設備的使用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檢查和保養,并做好日常的檢查保養記錄。

7.制定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根據設備的安全性能和技術參數,對設備定期檢驗,確保設備運行過程的安全。

四、設備安全事故及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1.設備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設備損壞和設備事故,根據設備損壞程度,設備事故分為:⑴ 一般設備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

⑵ 重大設備安全事故:設備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⑶ 特大設備安全事故:導致設備報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2.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⑴ 一般設備安全事故發生后,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

⑵ 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發生后,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保護現場的措施并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

⑶ 對各類設備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⑷ 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安全管理規定造成設備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由執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設備報廢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國家或行業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機生產安全的設備或不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設備實行淘汰制度。

2.積極推薦先進的新設備、新材料。

上海磊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紫陽分公司

200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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