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delect id="ixm7d"></delect><bdo id="ixm7d"></bdo><rt id="ixm7d"></rt><bdo id="ixm7d"></bdo><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id="ixm7d"></r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

廢舊物資回收管理規定

2023-01-17

第一篇:廢舊物資回收管理規定

廢舊物資回收管理規定

為了更好的有序回收廢舊物資,以最大限度的減少浪費,改善環境衛生,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范圍:各種原料包裝物、各種設備包裝物。 本規定執行責任人:各個車間使用原料及設備包裝物由各個車間安排人員進行回收,責任人為車間主任,技改擴建項目所使用的原料及設備包裝物由項目負責人負責回收。

一、經公司會議決定廢舊物資交方由生產部門負責,接受方由供銷部負責,執行原料及設備誰負責誰發放誰負責回收的原則;

二、根據公司以前的業務情況規定:鐵粉包裝物、純堿包裝物、乙?;b物,包裝物采用完好回收方式,其余均可采用以破損物件回收方式;

三、生產單位同供銷部門交接時間定為每日7:30~9:00,非長期性回收的廢舊物資在工作時間可隨時交于供銷部門;

四、廢舊物資交接兩方要嚴格執行,不得有拒交和拒接現象發生,每次交接完畢后要有手續憑證;

五、處罰方式:凡是廠家要求回收的包裝物,丟失或者損壞按照廠家價格賠償,塑料編織包裝物按件處罰每個1元,設備包裝物未交回,按設備造價的5%處罰;

六、要求非破損回收的包裝物,破損率不得高于2%,高于部分每個按照新購入價格進行賠償,購入原材料的過程中,在領料時需由雙方說明做好手續,對硝基氯化苯的包裝物破損,按照實際發生計。

本規定發改之日起執行,三個月后對其修改。

第二篇:廢舊物資回收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廢舊物資管理,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根據上級文件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廢舊物資的處理原則

(一)堅持回收利用為主,出售處理為輔的原則。對于能修復或回收利用的廢舊物資,必須加以回收利用,不得對外出售。

(二)堅持內部優先調劑的原則。對于本單位能回收利用的廢舊物資應及時挑選,不能利用的,由分公司進行內部調劑。對于無修復利用價值的,由公司廢舊物資領導小組鑒定后,報上級廢舊物資處理辦公室辦理手續,需要出售時,在同等的價格條件下,比價出售。出售時,必須經分公司有關部門參與。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于需要處理的廢舊物資,實行比價出售,杜絕“暗箱”操作。

(四)堅持追究從嚴的原則,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處理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廢舊物資。廢舊物資實行回收制度,(按照供應量的2%修舊利廢,3%的廢舊物資回收)凡完不成指標的,要查明原因,如擅自出售,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為加強廢舊物資的管理,成立廢舊物資回收處理管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 ***。成員由造價部、企管部、綜合辦、計財部、審計負責人組成。

第四條: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廢舊物資回收政策的制定,研究決定廢舊物資管理的重大事項,監督檢查廢舊物資回收處理工作,日常監督工作由企管部(審計)部門負責。

第五條: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造價部。其主要職責是按照上級和公司有關廢舊物資處理的政策規定,組織相關人員對廢舊物資進行鑒定、回收、處理等工作。

第三章:廢舊物資的范圍

第六條:廢舊物資是指在生產、基建、安裝、維修、辦公等過程中產生的廢舊物資。包括:黑色金屬、有色金屬、橡膠制品、電線電纜、儀器儀表、辦公用品、報廢設備殘體、國家規定要強制淘汰禁止使用的設備、積壓多年不再使用的配件、包裝物及其它有出售價值的廢舊物資。

第四章:廢舊物資的處理程序

第七條:公司對廢舊物資實行統一管理。造價部負責廢舊物資的回收管理工作,企管部(審計)、計財部協助,建立回收臺賬和原始記錄。嚴格驗收管理手續。

第八條:對進行回收的廢舊物資,要進行揀選,能修復、利用及調劑的不得出售處理。在不影響安全的前提下,鼓勵使用修復產品。 第九條:對本單位無修復利用的廢舊物資,各單位應有固定場所存放。造價部、企管部(審計)、計財部門深入工地現場,了解廢舊物資存放情況。各單位每季度末25號前編制《廢舊物資庫存明細表》報工程造價部。

第十條:造價部根據各單位廢舊物資庫存表進行匯總。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劑,并辦理相關手續,不能利用的作出售處理。

第十一條:定期出售報廢物資、廢舊物資原則上每半年處理一次。由造價部牽頭,企管部(審計)、計財部參與。組織三家以上的單位進行比價出售,并開出售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到計劃財務部交款后方可出售發貨。

第十二條:回收提成獎勵標準,按處理廢舊物資,回收凈值的10%提取獎勵,用于獎勵在回收過程中做出成績的人員,其中5%獎勵回收單位,5%獎勵有關參與部門。其余沖減成本。

第五章:監督與處罰

第十三條:廢舊物資處理領導小組每年組織一次對本辦法執行情況的檢查。對有下列情況的將給予嚴肅處理:

(一)凡不執行廢舊物資處理管理程序,未經鑒定和報批就擅自出售的,除收繳該批廢舊物資款外,對單位處以1-5倍于廢舊物資款的經濟處罰,并對當事人嚴肅處理,同時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二)對違反財務制度,把廢舊物資款轉變為“小金庫”,按照上級關于取締小金庫相關規定處罰。

第六章:其它規定

第十四條:本辦法如與上級文件有抵觸的,以上級文件為準,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第十五條:本辦法解釋權歸企管部。

第三篇:剩余物資和廢舊物資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剩余物資及廢舊物資管理,規范剩余物資及廢舊物資回收處置管理程序,杜絕浪費、提高綜合經濟效益,根據《《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辦法》(中鐵股份物資﹝2016﹞46號)的要求和《中鐵武漢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辦法》(電氣化物設〔2016〕366號),結合《中鐵武漢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剩余物資和廢舊物資管理辦法(試行)》(電氣化物設〔2015〕92號)試行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廢舊物資是指施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無法利用的邊角余料、各種有殘值的廢棄物(如廢棄的各類金屬制品、工器具、導線、電纜、周轉材料等),無押金不需返回的包裝容器,經鑒定批準不可利用的庫存積壓及工程剩余物資。不包含完整的報廢固定資產設備。

本規定所稱的剩余物資是指新建、更新改造或大修工程項目及生產、維管完工后未使用的物資。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的剩余物資及廢舊物資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職責與分工

第四條

集團公司物資設備部是剩余物資和廢舊物資處置的職

1 能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制定剩余物資和廢舊物資回收處置管理規定;

二、負責審核、分析、批復集團公司各單位提報的廢舊物資回收處置申請報告(估價在20萬元以上);

三、負責向股份公司上報集團公司廢舊物資回收處置資料;

四、負責對剩余物資和廢舊物資回收處置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第五條

集團公司物資采購管理中心是剩余物資處置主管單位,其主要職責是:

負責匯總集團公司各單位剩余物資數量及質量狀況,建立多(剩)余物資調劑利用平臺,協助辦理多(剩)余物資調劑過程中的相關事宜。

第六條 集團公司直管指揮(項目)部、各子(分)公司物資管理部門是本單位的剩余物資和廢舊物資回收、處理的具體實施單位,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剩余物資和廢舊物資回收處置實施細則及具體量化指標和獎勵制度;

二、集團公司直管指揮(項目)部、各子分公司直管項目部負責本單位廢舊物資清點造冊,鑒定、評估并提出處置方式,報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估價超20萬元以上報集團公司物資設備部批準);

三、負責匯總本單位工地剩余物資數量及質量狀況,并上報局物資采購管理中心。各子、分公司應建立本單位的多(剩)余物資調劑利用平臺,并負責本單位多(剩)余物資調劑工作。

2 第七條 各項目部分部、作業隊(架子隊)職責:

一、負責組織本單位廢舊物資的現場管理,接收入庫,對本單位入庫的廢舊物資統一造冊登記驗收、確保帳物登記完整;

二、負責剩余物資和廢舊物資處置前的保管及防盜;

三、負責工地剩余物資的清點造冊,報上級物資管理部門。

四、負責職權范圍之內的廢舊物資鑒定、報告、處置等相關工作。

第三章

剩余物資管理

第八條

剩余物資分為在庫物資、退庫物資兩類。

在庫物資:項目完工后,沒有領用的庫存物資。項目部(生產車間)要及時清理庫存,做到賬物相符。

退庫物資:項目完工后,已經報銷出賬但沒有投入到工程使用的物資。項目部(生產車間)物資機械部須督促作業隊(班組)退回料庫,辦理退庫手續。

第九條

剩余物資的清理。工程項目的物資供應工作量基本完成時,項目部(生產車間)應及時組織各用料單位對工程剩余物資和在庫積壓物資進行清理,按品種、等級重新分類,編制《剩余物資清冊》(見附件1),并由項目部(生產車間)物資機械部做好實物和質量證明文件的對應及保管工作。

第十條

項目部(生產車間)物資機械部會同工程生產技術、工經、安質、財務等部門共同進行鑒定,明確可利用(剩余)物資或不可利用(廢舊)物資,完善《剩余物資清冊》,分析工程項目剩余物資的產生原因,形成分析報告,擬定處置方案,上報隸屬公司物資機

3 械部、工程管理部等相關部門。

第十一條

子分公司物資機械部應將項目部(生產車間)上報的《剩余物資清冊》整理,建立《剩余物資管理臺賬》(見附件2),列出《可調劑剩余物資清冊》上報集團公司物資采購管理中心。

第十二條

集團公司物資采購管理中心應對子分公司的《可調劑剩余物資清冊》進行整理,及時在集團公司OA辦公平臺上發布可調劑剩余物資信息。

第十三條 子分公司物資機械部應對項目部(生產車間)上報的剩余物資分析報告及處置方案進行審核,按照物盡其用的原則,作出利庫、調撥、調劑、退貨、轉讓等處置批復意見。

第十四條

剩余物資處置。項目部(生產車間)物機部按照上級公司批復意見,及時處置剩余物資。處置結果反饋公司物機部。

一、定價:剩余物資處置前要進行處置價格評估,原則上結合物資進價,以低于當時的市場價格計取,運雜費由調入、調出單位協商。

二、責任項目部(生產車間)應充分考慮本項目后續工程的需用情況,優先利庫,辦理正常領用手續,報子分公司主管領導,核減剩余物資庫存。

三、責任項目部(生產車間)不再需用時,應主動聯系或按照上級公司批復,調撥調劑到其他項目,辦理物資調撥手續,同一納稅主體下的項目之間調劑一律開具調撥單,同時將調撥單返子分公司物機部,核減剩余物資庫存。

各子分公司之間的物資調劑,物資調撥手續必須滿足稅法的相關

4 規定,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責任項目和其他工程項目均不需用的剩余物資,應聯系協調原供貨商,辦理退貨。

五、責任項目不再需用而又無法調劑、退貨的剩余物資,按規定的決策程序,經批準后,可以有償轉讓。

六、不具備轉運利用的物資,經項目部廢舊物資處理領導小組鑒定,并報請隸屬公司主管領導、物機部等部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納入廢舊物資處置。

第十五條

剩余物資的賬務處理。剩余物資處置收入交項目財務賬戶統一管理,依據財務的相關規定,用于沖減項目工程成本和列支剩余物資清理、處置中產生的管理費用,禁止處置資金賬外管理或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剩余物資處置的監督。紀委監察部門應對剩余物資處置的全過程進行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擅自處置剩余物資,違者根據情節追究其責任。

第四章

廢舊物資管理

第十七條廢舊物資處置原則。

一、歸口管理原則

廢舊物資處置權歸屬各單位、項目部廢舊物資處理領導小組,實行物資部門歸口集中管理,其他部門不得擅自處置廢舊回收物資。廢舊物資處理領導小組由各單位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確定,基本應由主管領導、物資、技術、安質、財務、紀監部門等有關人員組成。

二、再利用優先原則。對經過整修仍有較高使用價值的物資應優先考慮重新利用。

三、分級管理原則

1.單批次估值在20萬元(含)以下的,由子分公司物機部自行處置,并將處置結果(每半年)上報集團公司物資設備部。

2.單批次估值在20萬元(不含)以上的,報集團公司批準,按照批準文件要求處置,并將處置結果報集團公司物資設備部。

四、先鑒定后處置原則:項目部定期對廢舊物資進行清理,處置前必須先鑒定后處置,未經鑒定批準的不得處置。

第十八條廢舊物資處置方式主要為再利用和報廢變賣兩種處理方式。

一、可再利用的廢舊物資,由各單位物資管理部門負責倉儲管理及利庫。廢舊物資回收目的在于利用,使原來失去價值的廢舊物資,以新的價值投入使用。一是以原材料形式加以利用;二是以零部件的形式修復再用。廢舊物資的利用要確保質量,利用廢舊物資需要技術、安質、物資等部門共同確認質量和數量。必要時請具有相關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測合格方可利用。廢舊物資的再利用,必須依據該項目建設單位有關規定要求進行。

二、擬報廢變賣的廢舊物資經聯合鑒定之后,由各單位采用逆向公開招標或拍賣競價等方式進行,以出價最高者中標為原則。并與中標單位簽定相關協議或合同后方可執行。

同時要注意有關政策的執行,廢舊有色金屬和廢舊鐵路器材,選

6 擇返廠或當地有資質的回收部門進行處置。

第十九條

處置程序。

一、回收。各子、分公司,項目部根據各線施工特點要認真核算拆舊數量和剩余線頭的回收數量,核定作業隊(架子隊)、工班應回收的廢舊物資數量,按核定數量回收,并及時上交料庫,雙方做好交接記錄。對數量大,價值高的有色金屬廢舊物資(如接觸網承導線,各種電纜等)回收需達到95%以上。

廢舊物資的儲存,單獨設立回收料存放地點,集中進行處理。

二、整理分類。項目物機部對回收的廢舊物資整理造冊。

三、鑒定。項目物機部組織生產技術、工程經濟、安質、財務等相關部門對廢舊物資聯合鑒定。

四、建帳。項目物機部根據聯合鑒定結果,分類存放保管,避免損耗、貶值或因大量堆積造成混亂。同時建立回收物資臺賬,擬訂處置方案。

五、審批。項目廢舊物資處置方案上報至子分公司物資管理部門,子分公司匯總審核后,按照管理權限辦理。屬于固定資產的物品,執行集團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定。

六、處置。項目部根據上級批復,在紀委監察部門的監督下,處置給具備廢舊物資回收資質的企業,并將處置方式及結果在項目部廠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七、歸檔。廢舊物資處置結束后,物資部門必須將廢舊物資處置見證性資料及財務憑證歸檔備查,并將廢舊物資處置清單提供給項目

7 財務部,配合其及時收回廢舊物資出售的全部款項。同時,以書面形式將處理結果報上級物機部核備。

第二十條

賬務處理。依據財務部門的相關規定,廢舊物資處置收入用于沖減工程成本、回收處置中所發生的搬運保管費用、獎勵基金等,嚴禁形成帳外資金或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

廢棄危險品和化學品的處置,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定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要求執行。

第五章

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二條

經項目物資消耗管理小組確認物資總額(量)有節余的作業隊(班組),屬于限額內節約退庫的,可申請物資節約獎勵,獎勵資金按照有關規定,由項目部(生產車間)獎勵相應的責任成本主體。

項目部(生產車間)應明確造成剩余物資的責任部門或責任人。對因生產技術部門提報數量加大、規格型號錯誤或物資部門無依據加大采購數量形成的剩余物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三條

為鼓勵職工參與廢舊物資回收工作的積極性,可提取處理所得款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獎勵比例不得超過處理金額的30%;對未按應回收計劃回收的,給予一定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

剩余物資、廢舊物資處置獎罰具體實施細則由各單位、項目部根據施工項目實際情況制定,并報上一級物資管理部門核備。

8 第二十五條

集團公司將不定期的組織相關部門對剩余物資、廢舊物資管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和考核。檢查考核結果在集團公司OA辦公平臺予以通報。

對違反規定,私自處理剩余物資、廢舊物資以及瀆職和營私舞弊等行為,要追究有關人員黨紀政紀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中鐵武漢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剩余物資和廢舊物資管理辦法(試行)》(電氣化物設〔2015〕92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集團公司物資設備部負責解釋。

第四篇:廢舊物資管理規定

廢舊物資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第一條 為了完善、規范公司資產管理,加強對公司廢舊物資的管理,科學地界定廢舊物資的類別,完善廢舊物資的收集、移交、接收、保管、處置等程序,體現集中管理、科學分類、有效控制、納入考核的原則,結合股份公司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旨在規范廢舊物資管理的業務程序,確保各類廢舊物資分類收集、妥善保管、杜絕流失、合理利用和變現增值。

第二章 廢舊物資的分類

第三條 廢舊物資管理范圍

公司發生的各類廢舊物資實行一體化管理。 第四條 廢舊物資的定義和分類

公司采購、生產及生產所屬各車間在生產運營、大修技改、日常維修等過程中產生的無法繼續使用、具有一定銷售價值的廢棄物資、備品備件、低值易耗品、包裝物及各類報廢設備(主體設備與附屬設備、儀器儀表、電纜電器等),以及公司各部門發生的不可再用的各種辦公桌椅、器具器材、管理用具等,具體如下:

(一)回收的廢舊包裝物:各種廢舊編織袋、包裝箱、包裝瓶以及各種廢原輔料包裝袋、廢塑料桶、廢鐵桶、廢紙桶等;

(二)生產和施工過程中淘汰、報廢的廢棄物:廢舊鋼材、設備更換下來報廢的配件、技改撤除的不能再利用的廢舊材料、廢濾布、廢壓濾板框、廢樹脂等;

(三)各種廢舊的用具和物品,如蓬布、席子、雨布、塑料薄膜、麻袋、麻袋布、竹排等資材以及在經營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包裝容器等;

(四)大修技改、日常維修產生的各種報廢設備、配件、材料、廢品等;

(五)報廢的各種車輛及汽車配件;

(六)不能繼續使用的空調、辦公用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及配件等;

(七)不能繼續使用的辦公桌椅、文件柜、食堂用具等;

(八)其他雜物:廢紙、廢紙板、廢纏繞塑料膜、廢托盤等。

第三章 廢舊物資的管理 第五條 所有廢舊物資原則上統一集中到指定地點,由生產部負責分類放置、分區域管理,不能集中的由廢舊物資產生的車間、部門妥善保管,生產部及相關管理部門對廢舊物資進行記錄和建立備查簿。對違反公司規定將廢舊物資亂堆亂放的車間或部門,公司將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200元的罰款。

第六條 所有廢舊物資原則上由經營部統一銷售,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禁止私下出售,一經發現將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公司不具備資質處理的物資,如:廢棉紗、特殊電子廢棄物、報廢車輛等,可由相關部門聯系外部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第七條 所有廢舊物資銷售原則上一律采用招標形式,以招標價格作為銷售價格。價值較低或特殊情況下無法進行招標的,需由經營部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原因經分管副總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可進行比價銷售。對經常性產生的廢舊物資如:廢玉米包裝編織袋、廢紙等每半年招標一次,其他廢舊物資由經營部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組織招標或比價銷售。

第八條 廢舊物資日常管理

(一)需處理的廢舊物資應由移交部門以書面形式與經營部辦理手續,雙方簽字確認,經營部建立廢舊物資銷售臺帳。

(二)屬于固定資產的廢舊物資,經相關技術部門鑒定后移交部門需要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到財務部辦理沖減固定資產的相關手續。

(三)廢舊設備需經生產部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鑒定,確定報廢的由使用車間辦理正式報廢手續。

(四)在大修技改中批量拆卸的設備及配件等,經生產部組織相關技術人員現場技術鑒定后有使用價值的,倉儲物流部或車間按設備備件名稱做好記錄和保管,以備使用部門或車間領用。無利用價值的清點登表造冊,按報廢處置程序辦理。

(五)回收的廢舊包裝物:廢玉米包裝編織袋、廢原輔料包裝袋、廢塑料桶、廢鐵桶、廢紙桶等由相關車間、部門負責回收和保管。

(六)生產和施工過程中淘汰、報廢的廢棄物:廢鋼材、設備更換下來報廢的配件、技改撤除的不能再利用的廢材料、廢濾布、廢壓濾板框等由生產車間負責收集、整理,運送到指定地點集中分類放置,廢銅線、廢電纜等由五車間負責收集。如因廢棄物中含部分固定資產,無法立即銷售處理的,產生部門在運送到指定地點后需在廢舊物資上標識注明,避免給公司造成損失。

(七)其他雜物:廢紙、廢紙板、廢纏繞塑料膜、廢托盤等由產生部門自行收集,集中放置。

第四章 廢舊物資的銷售

第九條 廢舊物資銷售招標程序

為了保證廢舊物資銷售過程及銷售價格的合理、公開、透明,大部分廢舊物資的銷售(金額較大的)原則上均要進行招標確定銷售價格,招標程序按《招投標管理制度》執行。具體辦法如下:

(一)對于需要招標銷售的廢舊物資,經營部首先要進行市場調查,為確定招標底價提供依據;

(二)經營部提出招標申請,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后即可組織招標并發放標書;

(三)標書由經營部負責編制,經財務部審核后方可發放標書;

(四)原則上招標需由經營部門的分管副總主持招標,特殊情況下可由分管副總授權人主持招標;

(五)根據招標公告要求,參加招標競價的客戶,按照標的物的量,交納一定金額競標保證金。招標結束后,未中標的予以退還,中標客戶競標保證金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

第十條 庫存廢舊物資的處理

經物資保管部門將廢舊物資集中管理后,對需報廢的庫存物資由物資保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相關技術部門鑒定后,出具關于報廢物資產生原因及處理意見的報告,經審批后進行報廢處理。具體簽批程序如下:

(一)處理廢舊物資金額10萬元以下,由業務部門經理、經營部經理、財務部經理、主管副總、總經理批準進行報廢處理;

(二)處理廢舊物資金額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由業務部門經理、經營部經理、財務部經理、主管副總、總經理、生化主管副總、生化財務管理部總經理、生化財務總監批準后進行報廢處理;

注:對于設備資產報廢的,需由財務部審核是否被抵押,經財務部核實后方可進行報廢處理。

第十一條 廢舊物資出售審批程序

物資管理部門申請→技術部門(對廢舊物資進行技術鑒定)→經營部組織招標會→經營部預收貨款→財務部收款并開具發票→物資保管部門(實物出庫以條數計算的由物資保管部門負責人或授權人統計數量并簽字,按重量計算的以公司電子磅計量) 第十二條 廢舊物資客戶選擇原則

(一)廢舊包裝物等物資銷售,在價格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選擇回收加工單位簽訂買賣合同,盡可能少選或不選投機的貿易商;

(二)廢鐵、爛木頭等廢雜物,銷售過程中對環境不會造成影響,客戶中標后即可與公司簽訂買賣合同。

第十三條 經營部負責起草標書文本,并對招標文件的真實性負責,其他參與招標的各部門的職責如下:

(一)審核合同條款的合法性、嚴密性;

(二)參與招標文件的審核并對招標現場進行過程監督;

(三)對標書條款中結算方式及期限、發票種類及取得時間等進行審核。 第十四條 合同的簽訂

(一)待處理廢舊物資定價或招標競價結束,價格經公司招標小組評審后,按照標準合同文本與客戶簽訂買賣合同;

(二)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需經財務部經理、分管副總、總經理審批;

(三)合同預計銷售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需經財務部經理、分管副總、總經理、生化主管副總、生化財務管理部總經理、生化財務總監批準后進行報廢處理。

第十五條 合同評審程序和相關部門職責按照公司《合同評審管理辦法及工作流程》執行。

第十六條 合同的保管

合同簽訂后,經營部和財務部存檔備案,財務部監督執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司批準之日起正式施行。原有關廢舊物資管理的相關規定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廢止。本制度報送生化財務管理部審批備案。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五篇:廢舊物資回收處理管理制度

2010-06-01 09:14:40作者:來源:中國煤礦安全網評論:0 點擊:

廢舊物資回收處理管理制度

一、編制目的

為了規范廢舊物資管理,杜絕固定資產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對已經過審批同意報廢處理的固定資產、回采巷道回收的廢舊錨桿和鐵絲網、加工造成的廢料、加工產品不能利用的邊角余料、鋼屑、鐵屑、損毀的設備零部件等的管理。

三、 廢舊物資管理單位

廢舊物資統一由機電一隊集中回收存放管理,所有廢舊物資一律要求登記實物臺帳,每月月底上報機電科和企管科。

四、報廢固定資產和廢舊材料的處理。

對已報廢的設備應及時辦理設備報廢的相關手續,已經過審批同意報廢處理的廢舊設備,應與其他物資隔離統一碼放管理,對回收的廢舊材料如錨桿、鐵絲網、鐵屑等,集中存放,由機電科按量報礦企業科,按照股份公司下發的有關廢舊物資管路辦法的相關規定,在需要集中處理時,提出處理申請,報請股份公司機電機電科和企管部批準,經批復后,由設備租賃站聯系有資質的賣家按照廢舊鋼材變賣處理。

五、廢舊物資的變賣程序

廢舊物資的變賣主要由設備租賃站主持,通知企管科、機電科、供應部門、武裝保衛科、機電一隊相關人員參與。

1.由機電科、供應部門和機電一隊核定需變賣的廢舊物資,對有再利用價值的廢舊材料不得變賣處理。

2.由企管科監督出賣合同、過磅稱重的全過程。出賣合同和每次稱重的過磅單由企管科保存一聯以便和財務對帳。

3.武裝保衛科門衛要嚴格檢查出門的廢舊物資運輸車輛,不得將除廢舊材料以外的物資運送出礦。

相關熱詞搜索:物資回收 管理制度 處理

本文來自 99學術網(www.gaojutz.com),轉載請保留網址和出處

上一篇:輔警嚴守紀律心得體會下一篇:父母給新婚孩子祝福語

91尤物免费视频-97这里有精品视频-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国产91精品老熟女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