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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案例

2023-03-21

第一篇: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案例

安全事故案例--機械傷害事故[1]

弧光短路起大火 26人入黃泉

一、 事故概況及經過

1991年11月22日,原皖北礦務局劉橋一礦,因低壓側接線端子的壓接處緊固程度不夠而產生電弧火花著火,燃及運輸帶和其他可燃物,致使井下作業人員26人死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8萬元。人民法院對機電隊工人孫某某、電管隊副隊長蘇某某、機械化隊隊長周某某分別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劉橋一礦掘進一區大班班前會上,機電隊長布置孫某某當日下井65采區皮帶機卷JD—25內齒輪絞車的80N開關,以待使用。該隊副隊長告知孫該開關有一相漏電。孫檢修了80N開關,更換了該開關的零部件,但沒有查明和排除故障的情況下,就讓65采區變電所送電,孫按動按鈕試車,由于檢漏繼電器未動作,導致開關短路,加之65采區下部變壓所變壓器未跳閘,短路電流沖擊到變壓器低壓側,因低壓側接線端子的壓接處緊固程度不夠而產生電弧火花,引起該處弧光短路,產生強大電流和高溫,將低壓側絕緣瓷頭炸碎,繼而造成炸脫瓷頭的低壓側接線柱接觸變壓器外殼,再次短路,使變壓器油溫和壓力急驟上升、著火,燃及運輸帶和其他可燃物,形成猛烈火勢,致使井下作業人員26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48萬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擅自撤掉井下變電所主管人員。1991年8月,被告人周某某擅自撤掉并下看管人員,機電科領導得知后,要求周重新派人看管,到事故發生時也沒有派人看管。

2.違章作業。副隊長告知孫某某80N開關有一相漏電,孫沒有按照電工尋找漏電故障的規定(用搖表搖測的方法)進行檢查、沒有查明和排除故障,只是更換一下開關便讓送電是導致弧光的主要原因。

3.蘇某某違反停產檢修計劃,對65采區下部變電所沒有檢修,留下重大隱患。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黨和政府對煤礦企業的安全工作非常重視,制定的規章制度比較多。這些規章制度,都是根據煤礦的作業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的。規章制度是實踐經驗的總結和血的教訓換來的,必須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做到人人、時時、處處按規章制度辦事,防患于未然。

擅自上機操作 傷害自己

一、 事故經過

2000年11月28日,河南省某化肥廠機修車間,1號Z35搖臂鉆床因全廠設備檢修,加工備件較多,工作量大,人員又少,工段長派女青工宋某到鉆床協助主操作工干活,往長3m直徑75x 3.5不銹鋼管上鉆直徑50的圓孔。28日10時許,宋某在主操師傅上廁所的情況下,獨自開床,并由手動進刀改用自動進刀,鋼管是半圓弧形,切削角矩力大,產生反向上沖力,由于工具夾(虎鉗)緊固鋼管不牢,當孔鉆到2/3時,鋼管迅速向上移動而脫離虎鉗,造成鉆頭和鋼管一起作360度高速轉動,鋼管先將現場一長靠背椅打翻,再打擊宋某臀部并使其跌倒,宋某頭部被撞傷破裂出血,縫合5針,骨盆嚴重損傷。

二、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發生后,廠領導高度重視,對事故責任者送醫院進行治療,廠安委會組織安環處、勞資處、機修車間,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現場工作環境進行查看,召開事故分析會,查清事故責任、原因。

(1)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宋某違反了原化學工業部安全生產《禁令》第八項“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擅自動用”的規定。因為直接從事生產勞動的職工,都要使用設備和工具作為勞動的手段,設備、工具在使用過程中本身和環境條件都可能發生變化,不分管或不在自己分管時間內,可能對設備性能變化不清楚,擅自動用極易導致事故。

(2)宋某參加工作時間較短,缺乏鉆床工作經驗,對鉆床安全操作規程不熟:①“應用手動進刀,不該改用自動進刀”;②工件與鋼管緊固螺栓方位不對,工件未將鋼管夾緊;③宋某工作中安全觀念淡薄,自我防范意識不強。

三、事故防范措施

(1)本著對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廠安委會和機修車間及時組織職工,進行事故案例現場教育。

(2)鉆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能安全培訓,掌握一定操作技能,并通過安全考試,持有特種工《安全作業證》才能上機操作。 (3)工件與工具夾應用扳手或專用工具緊固牢,嚴格按照鉆床安全操作規程辦事,切莫只對表面操作程序簡單了解就上機操作。

(4)工段長在派人更換崗位工種時,首先交代本崗安全操作注意事項,特別是參加工作較短的青工。

深圳市葵涌鎮致麗工藝制品廠“11.19”特大火災事故

一、 事故概況及經過

1993年11月19日中午,深圳市龍崗區葵涌鎮致麗工藝制品廠發生特大火災事故,死亡84人(其中女82人,男2人),重傷20人,輕傷25人,燒毀廠房1600平方米和一批原料、設備等,直接經濟損失2600000余元。

11月19日13時25分,外資企業致麗工藝制品廠(以下簡稱致麗廠)廠房一樓東北側倉庫布料堆垛突然起火,火勢順著風向朝廠房東南和西側迅速蔓延。13時40分鎮消防隊接到報警,立即出動消防車2輛,消防隊員及應急分隊民兵21人,5分鐘后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撲救。市消防支隊先后調集12個中隊20部消防車參加滅火。駐葵涌鎮的解放軍也調動200多名官兵,以最快的速度奔赴現場滅火救人。由于風大火猛,廠房外面無消防栓,消防車要到1公里以外取水,給撲救工作增加了很大困難。經過奮勇撲救,火勢于14時45分得到控制,16時20分被撲滅。

二、 事故原因分析

經事故現場勘查及現場殘留物取樣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電線短路引燃倉庫中的可燃物而蔓延成災。由于可燃物在燃燒時產生有毒氣體,而廠房的疏散通道不暢通,工作場所人員密度大,平時沒有進行消防教育和演練,致使大量職工不能及時從火場撤出而中毒窒息,造成重大傷亡。

致麗廠的廠房是一棟3層鋼筋混凝土建筑物,建筑面積2166平方米。一樓是裁床車間兼倉庫,庫房用木板和鐵欄柵間隔而成。庫內裝有裱海棉、哲士布等可燃物堆放高達2米。通過庫房頂部并伸出庫房搭在鐵欄柵上的電線沒有套管絕緣??傠婇l上用兩根2.5毫米粗的銅絲代替保險絲。二樓是手縫和包裝車間,西頭有辦公室;廁所被改作廚房,放有兩瓶液化氣。三樓是衣車車間。該廠實行封閉式管理。兩個樓梯,東邊一個用鐵欄柵隔開,與廠房不相通;西邊的樓梯平臺上堆放了雜物。樓下四個大門有兩個被封死,一個被鐵欄柵隔在車間之外。職工上下班只能從西南方向的大門出入,通過一條用鐵柵圍成的只有0.8米寬的狹窄通道并打卡。全部窗戶安裝了鐵欄桿加鐵絲網。起火初期,火勢不大,部分職工試圖擰開消防栓和使用滅火器撲救,但因不懂操作方法而未能見效。在一樓東南角敞開式的貨物提升機的煙囪效應作用下,火勢迅速蔓延到二樓,波及三樓。一樓的職工全部逃出。正在二樓的廠長黃某不組織工人疏散,自己打開窗戶爬繩子逃命。

二、三樓近300名職工在無人指揮的情況下慌亂下樓逃生。對著樓梯口的西北門被封死,職工下到樓梯口要拐彎通過打卡通道才能從西南門逃出。由于路窄人多,互相擁擠,濃煙烈火,視線不清,加上燃燒的化纖物散發出大量有毒氣體,許多職工被毒氣熏倒在樓梯口附近,造成重大傷亡。

致麗廠違章安裝電器設備,電源開關沒有使用保險絲,電線沒有套管絕緣,并在電源線下堆放大量可燃物,致使電線短路時所產生的高溫熔珠噴濺到下方的貨堆上,引燃了裱海棉、哲士布等可燃物品。這是火災的直接原因。

該廠在車間內設置倉庫,用可燃物(木板)作隔墻,致使倉庫內著火后迅速燒過隔墻燃向倉庫外,加之廠方沒有對職工進行安全防火教育,職工自救能力差,廠長又只顧自行逃命,沒有組織滅火,因而未能在起火初期將火撲滅。這是火災迅速蔓延擴大的主要原因。

該廠違反防火規定,封閉廠房樓梯的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堆放貨物,車間員工密度過大,火災時無法迅速撤離現場,滯留在廠房內的員工吸入有毒煙氣窒息致死。這是火災中造成重大傷亡的主要原因。

致麗廠于1993年11月19日發生的特大火災,是廠方一連串違章行為所造成的一起特別重大的責任事故。

三、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1. 致麗廠無視國家安全生產法規,雇用無證電工,電線電器安裝不符合安全要求,長期超負荷用電;廠房與倉庫混用,在電源線下堆放大量可燃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車間人員密度過大,沒有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義務消防隊。違反消防管理條例,接到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后,只作了部分整改。在重大隱患沒有消除的情況下,采取行賄等不正當手段獲取整改合格證。廠領導在發生火災時沒有組織指揮工人滅火和有秩序地撤離,只顧自己逃命。

該廠名義上是來料加工,實際是由港商勞某租用葵涌村廠房辦的獨資企業,由勞某掌握生產管理大權。黃廠長是協助勞某管理工廠,由司法部門追究勞某、黃廠長的刑事責任。

2.葵涌鎮政府的責任。鎮政府對致麗廠的整改工作督促檢查不力,市消防局對該廠進行防火檢查,了解火險隱患,鎮政府有人陪同,但沒有嚴格要求該廠整改。“8·5”特大爆炸事故后,深圳市委、市政府再次部署全市檢查,提出明確具體要求,鎮政府沒有認真落實。鎮長曾某授意鎮經濟發展總公司向整治小組行賄說情,要求整治小組給22家沒有改好的工廠發整改合格證。由司法部門追究鎮長曾某的刑事責任,對鎮經濟發展總公司有關人員也將作出處理。 3.市消防部門派往葵涌鎮的整治小組有關人員的責任。整治小組成員吳某、李某、陸某在檢查致麗廠的火險隱患中,雖發了整改通知書,但督促整改不力。整治小組一些成員收受鎮經濟發展總公司和致麗廠的金錢后,放棄原則,在尚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情況下,仍發給合格證。由市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依法處理。

抱省事心理違章作業 不幸擠壓身亡

2001年1月28日,四川省某磷礦化工廠磷銨車間磷酸工段化工一班操作工王某,在對磷酸工段盤式過濾機輔料情況檢查時,致發生盤式過濾機翻盤叉及翻盤滾輪、導軌立柱、導軌擠壓、輾壓傷害事故,致王某左腰部、后背部擠壓傷、雙腿大腿開放性、粉碎性骨折,經搶救無效死亡。 1. 事故經過

2001年1月28日0時30分,確銨車間化工一班值長陳某、班長秦某、尹某、王某等人值夜班,交接班后,各自到崗位上班。陳某、秦某倆人工作職責之一包括到磷酸工段巡查,尹某系盤式過濾機崗位操作工,王某系磷酸工段中控崗位操作工,其職責包括對過濾機進行巡查。5時30分,廠調度室通知工業用水緊張,磷酸工段因缺水停車。7時40分,陳某、尹某、王某3人在磷酸工段三樓(事發地樓層)疏通盤式過濾機沖盤水管,處理完畢后,7時45分左右系統正式開車,陳某離開三樓去其它崗位巡查,尹某在調沖水量及角度后到絮凝劑加料平臺(距二樓樓面高差3m)觀察絮凝劑流量大小,尹某當時看到王某在三樓過濾機熱水桶位置處。經過一分多鐘,尹某突然聽見過濾機處發生慘烈的叫聲,急忙跑下平臺樓到操作室關掉過濾機主機電源,然后跑出操作室看見王某倒掛在過濾機導軌上。尹某急忙呼叫值長陳某和幾個工人,一齊緊急施救。當時現場情況是:王某面部向上倒掛在盤過導軌上,雙手在軌外倒垂,雙腳在導軌(固定設施)和平臺(轉動設備,已停機)之間的空檔(200mm)內下垂,大腿卡在翻盤叉(隨平臺轉動設備)與導軌之間,已明顯骨折。施救人員迅速倒轉過濾機后將王某取出,并抬到磷酸中控室(二樓),經緊急現場搶救終因傷勢過重于8時25分死亡。 2. 事故原因與性質

經事故調查小組多次現場考證、比較、分析,一致認為致傷原因如下: (1)死者王某自身違章作業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直接原因。一是王某上班時間勞保穿戴不規范,鈕扣未扣上,致使在觀察過程中被翻盤滾輪輾住難以脫身,進入危險區域;二是王某在觀察鋪料情況時違反操作規程,未到操作平臺上觀察,而是圖省事到導軌和導軌主柱側危險區域,致使傷害事故發生。

(2)王某處理危險情況經驗不足,精神緊張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又一原因。當危險出現后,據平臺運行速度和事后分析看,王某有充分的時間和辦法脫險。但王某安全技能較差,自我防范能力不強。

(3)車間安全教育力度不夠,實效性不強,是事故發生的又一原因。王某雖然參加了三級安全教育,且現場有規章、有標語,但出現危險情況后,針對性、適用性不夠,說明車間安全教育力度、深度和實效性不高,有待加強。 (4)執行規章制度不嚴是事故發生的又一原因。通過王某勞保用品穿戴和進入危險區域作業可以看出,雖然現場掛有操作規程,但當班人員對王某的行為未及時糾正,說明職工在“別人的安全我有責”和安全執規、執法上還有死角,應當引以為戒。

3.事故教訓和防范措施

(1)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注重針對性,加強實效性,特別是第

二、三級安全教育要講個性,講個體,講個案,不留死角,不留隱患,做到安全知識和技能人人理解,人人掌握。

(2)加大安全工作的執規、執法力度,切實做到“我的安全我負責,別人的安全我有責”,相互監督,相互關心。

(3)對事發地點盤式過濾機周圍增設一圈防護欄,并懸掛安全警示牌。 (4)加強節假日的安全工作管理,教育職工認真做到勞逸結合,有張有弛,警鐘長鳴。 (5)加強安全管理,認真扎實地落實安全工作嚴、實、細、快的工作作風。勤查隱患,狠抓整改,防患于未然。

“長江明珠”號旅游船特大火災事故案

一、 事故概況及經過

1990年9月11日20時許,位于重慶市江北區唐家沱東風船廠銅錢壩長江邊人民九號工作囤船外檔,已基本建成的“長江明珠”豪華旅游船發生特大火災,主甲板以上設備全部燒毀,直接經濟損失482.7萬余元。

1990年9月11日14時,建造“長江明珠”號輪的班組長召開碰頭會,機電車間鉗工組長提出需要一名電焊工,配合舵機房、鍋爐房的鉗工,焊接拉桿和廢氣鍋爐手動安全泄壓閥滑輪固定支架。電焊組長安排焊工韓某某參加配合。當晚19時左右,韓某某按鉗工陳某某確定的焊點,到一樓開始焊接三個鍋爐上方頂部支架。在焊第一個支架時,鉗工張某某手托支架,由于電流過大,將二樓甲板燒穿(直徑約O.6厘米),韓調整電流后,繼續施焊。在焊接第三個支架時,陳某某接替張某某。在9號囤船上的專職消防員鄧某見“長江明珠”輪二樓甲板上有一道被電焊燒紅的約10公分長的紅杠,離紅杠不遠處餐廳內堆放有聚氨脂硬質泡沫和木條,即翻上該輪到一樓鍋爐房內告訴了韓、陳二人。但韓、陳繼續施焊,在焊第四個支架時,因電流過大,又將二樓甲板燒穿,爾后韓攜電焊機到9號囤船上換焊機接頭。此時鄧某又告訴韓,請他們注意防火,韓未理睬。與此同時,陳某某到二樓見到了可燃物,也未引起重視,沒有將可燃物排除。約30分鐘后,韓某某回到鍋爐房,與陳某某繼續施焊。在焊接第五個支架的過程中,突然聽見有人喊“好大的煙子,燃起來了”,韓、陳才停止施焊,但火災已經發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經重慶市公安局消防支隊鑒定:“長江明珠”號輪船火災起火點系電焊二樓餐廳后部左側距中軸線2.6米、距餐廳后壁4.9米的聚氨脂硬質發泡塑料物下方,即鍋爐房第5號支架焊點的對應面?;馂牡闹苯釉蚴请姾腹ぴ诤附渝仩t房頂部安全泄壓閥手動滑輪固定支架時,電焊高溫灼熱頂部鐵板,導致該焊點反面(二樓餐廳地面甲板)堆放的聚氨酯硬質發泡塑料被引燃后發生燃燒?;鹧嫱ㄟ^二樓餐廳木質吊板及周圍可燃物質迅速向三樓以上建筑燃燒,燒毀主甲板以上全部設施。 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認為,“長江明珠”號輪特大火災事故是一起人為的重大責任事故。電焊工韓某某、鉗工陳某某應負直接責任。

韓某某系持證上崗的電焊工,熟悉廠規“六不焊割”中“焊接部位反面情況不清不焊割”的操作常識。操作前未檢查現場環境,不按規程操作,施焊過程中,消防隊員明確告知焊點反面甲板被燒紅,并堆放可燃物后仍不去檢查,繼續違章作業,在焊接第五個支架時引燃反面聚氨酯硬質發泡塑料,導致這場火災事故的發生。

陳某某,親自確定焊點后,應按該廠操作習慣規范,即電焊工配合鉗工作業時,鉗工應負責看火,而陳某某在對焊點背面未做檢查的情況下,盲目指揮電焊工韓某某動火作業,當消防隊員來制止和告訴背面有可燃物,且其也發現焊點背面有聚氨酯發泡塑料和木條后,不向韓某某講明情況,更未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對工作極不負責任。

鄧某身為專職消防員,在發現火情隱患后,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也未采取堅決的制止措施。對這場火災事故亦負重要的責任。

二、 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由于韓某某、陳某某、鄧某三被告忽視安全并嚴重違章作業,造成特大火災事故,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4條之規定,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江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提起公訴。

江北區人民法院以同罪判處鄧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判處韓某某有期徒刑3年;陳某某與其他案件另案處理。

南京華晶化工有限公司“3·4”重大死亡事故調查報告

1995年3月4日下午2:20分,溧水縣南京華晶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分廠磺酸車間發生1號離心機在運行過程中解體,造成3人死亡的重大死亡事故。

事故發生后,晶橋鄉黨委、政府的主要領導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傷員,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溧水縣政府的有關部門及縣領導先后趕到現場了解事故情況,對事故的調查處理、人員搶救、善后處理及安全工作做了布置和安排。

江蘇省勞動局、總工會,南京市勞動局、經委、總工會,縣勞動局、計經委、總工會等有關部門及市、縣檢察機關也都先后趕赴現場調查處理,并要求晶橋鄉政府、南京晶華化工有限公司認真吸取這起事故的教訓,穩定職工情緒,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恢復生產前要把安全工作做好。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受省勞動局的委托,經南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決定立即成立事故調查組,同時聘請有關工程技術人員成立了專家組。調查組在對事故現場調查取證、計算、驗定的基礎上,認真進行了分析,先后召開了五次事故分析會,基本查明了事故的經過、原因和責任,并對有關責任人處理意見及整改提出了建議?,F將事故調查報告如下:

一、 事故經過:

化工分廠磺酸車間于92年10月竣工投產,產品為對甲苯磺酸。工藝上布設離心工段,共四臺離心機,離心機的作用為磺酸脫酸(硫酸)用。

1號離心機是從原溧水縣城郊麻紡廠(現已關閉)購回,該離心機屬SS型三足離心機,是用于麻紡產品脫膠用,在本廠使用時間較短,購回時經認定為九成新,當時,配套電機為普通電機,轉速為960r/n,后經廠方改造為初速為零最高速為960r/n的調速電機。該離心機于94年8月更換了一只轉鼓(現使用的轉鼓由原觀出銅礦轉讓)?,F已使用兩年并歷次修理,該離心機其他部件都不同程度的進行過修理或更換部件。

95年3月3日上午8時,1號離心機調速電機控制器內保險絲燒斷,經電工曹小榮(經培訓取證)、檢查發現主要是調速電機上測速器受潮,滲水引起短路所致。后經拆出由電工曹小榮在電爐烘干一天。3月4日上午于先宏(車間副主任)指派電工史紹方(經培訓取證)去安裝測試,史用萬用表12×1K測量絕緣程度,指針不動,認為可裝,并裝好后空試電機時發現調速電機不轉,控制器失靈,隨即便換上一只新控制器,經快慢反復調試正常后交給班長徐連伙試機,轉速額定50一100轉/分,于上午10時左右開始投料生產,由操作工陳百根、徐金根一組投料四次,出成品約400kg左右,未發生異?,F象,在第五次投料完畢后,即下午2:20分左右,離心機突然解體,外套和機座、機腳向西南方向飛出,離心機內襯向東北方向飛出,將當班正在操作的陳百根、徐金根二人均砸傷,并把距離離心機向4米的吸收工徐孝全同時砸傷,事故發生后,車間人員立即向廠部匯報,全廠全力救護傷者并及時送往縣人民醫院搶救。徐孝全于當日下午4:00分搶救無效死亡,徐金根經縣人民醫院緊急包扎后在送往南京的途中死亡。陳百根于3月5日上午6:00分在南京第一人民醫院全力搶救無效死亡。 死亡人員情況如下:

姓名 性別 年齡 工種 文化程度 從事本工種年限 接受安全教育情況 傷亡情況 陳百根 女 43 離心操作工 文盲 8個月 接受一定的安全教育 死亡

徐金根 男 21 離心操作工 職高 9個月 死亡

徐孝全 男 23 吸收工 職高 2年半 死亡

這起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達10.415萬元。

二、 事故原因:

根據對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專家組的“技術鑒定報告”,調查組認為這起事故是由于設備老化,腐蝕嚴重且設備的完好性尤其是安全性(安全系數幾乎沒有)不能承受離心機工作時突然增大的離心力,因而最終解體造成3人死亡的重大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如下:

⒈事故的直接原因:

㈠1號離心機完好程度差,無法保證系統的安全運行;

①轉鼓與鼓底連結的不銹鋼鉚釘僅??倲档?/6,其他代用的螺栓材質差、數量少(僅剩9只),直徑小(為M10螺栓)在腐蝕條件下工作,強度也下降,所有緊固能力最多只能達到原設備設計要求的1/3左右;

②轉鼓上應有三道腰箍,而實際上沒有,這使得轉鼓的抗離心力強度嚴重下降。轉鼓賀周接頭的焊接縫遇一定的離心力時發生崩綻,斷開;

③支承轉鼓的三只擺桿(三足)內的緩沖彈簧因腐蝕嚴懲不能起調節重心加強穩定的作用,使得離心力在局部增大。

㈡因調速電機及電氣線路等原因,離心機經常處于較高的轉速并有突然增速的條件;

①控制電機的調速器所示的轉速與實際不符,電機實際轉速高于調速器所指示轉速20%左右,并帶動離心機增速20%以上。離心機的增速使得離心機的離心力得到增加;

②插座短路或斷路打火使調速電機轉速突然增速,使得離心機的離心力突然增大。

由予以上兩方面的原因,導致在下午上班后的離心機運行過程中,線路發生短路或斷路打火,控制器失控,電機增速帶動離心機的轉速增大,離心力成倍增加。(速度是影響離心力最突出的因素),轉鼓由于緊固螺栓斷裂以及沒有腰箍開始綻縫(焊縫處),轉鼓外緣從圓形向凸輪和漏斗狀變化,由于高速旋轉的轉鼓和物料既產生很大的離心力,同時也產生一個向上方的分力,以致于造成轉鼓與鼓底的分離,并擊壞了離心機外罩及罩上方的限量周圓罩,因而和向一側飛去并擊斷了一側的支承腳飛離了工作平臺,飛出的部分雖是向一側呈曲線狀飛離,同時本身還進行著自轉,因而增大了作用力和破壞力,導致三人被當場砸傷。

2、事故的間接原因

(1)公司設備管理職能部門軟弱無力,缺乏專門的技術人員及必要的管理手段,公司對新增設備及配件沒有嚴格的入廠檢驗制度與技術審批制制度,對離心機的技術性能和危險性認識不足,也沒有充分考慮到磺酸車間離心偽機的維修、改造能力。公司對離心機等設備的選型、維修、改造、保養、使用等環節沒有科學的規定,公司、分廠、車間在設備管理體系方面職責不明。 (2)崗位操作規程不健全,操作工沒有嚴格的崗位操作規程可循。 (3)安全教育不力,職工的安全知識較差,職工來自農村,文化低、素質差,沒有接受過正規的培訓和技術教育。公司雖分企業職工技術素質較低,但未經較大努力開展培訓等工作。

三、事故的責任分析和處理意見:

1、 磺酸車間副主任于先宏分管車間的設備管理工作,對離心機的安全性能及設備狀況未作充分了解,同意見乎沒有安全系數的設備進行生產,對安全工作存在嚴重僥幸心理,對這起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建議給予撤職處分。

2、 磺酸車間主任劉傳新負責車間的全面工作,國車間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管理不嚴,車間崗位操作規程不分健全,安全工作不到位。對離心機更換轉讓的舊轉鼓及螺栓等重要配件未嚴格把關。建議給予行改記大過處分。

3、公司副經理兼化工分廠廠長陳敬才負責化工分廠的全面工作,是化工分廠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所屬的磺酸車間安全工作管理不嚴,對決策更換嚴重不符合要求的離心機轉鼓等重要配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4、 公司分管設備工作的副書記朱法成分管全公司的設備工作,對公司設備管理混亂,對有危險性的重要設備離心機未作檢查督促并未提出任何意見,負有管理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5、 南京華晶化工有限公司經理許秋生負責公司的全面工作,公司制定的安全規章制度在實際工作中沒有得到有效貫徹落實,安全工作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嚴格、執行不落實等問題且公司設備管理混亂,對該事故應負領導責任,建議公司經理許秋生作出書面檢查,在公司大會上檢討,并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6、 晶橋鄉工業公司(晶橋鄉政府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內)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書記武林,對華晶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檢查督促不力,建議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7、 晶橋鄉鄉長馮傳生,是晶橋鄉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華晶化工有限公司發生重大死亡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四、 整改建議:

為了認真吸取這起重大傷亡事故的深刻教訓,杜絕類僅事故的發生,調查組針對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對事故責任單位提出以下整改建議:

1、 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提高對安全生產認識,要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省、市發布的一系列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企業轉換經營機制過程中,安全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在新建項目,新增設備過程中,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安全工作特別對技術較復雜,危險性大的設備,更要把安全生產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努方消除設備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2、 必須建立健全以企業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細化各部門和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責任,做到“橫向到邊、豎向到底”、尤其是車間、工段領導的安全責任要落實到人,工作到位。

3、 化工企業對員工素質要求較高,公司應全面開展、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全廠干部職工素質,尤其是安全素質,要將對干部職工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化、經?;?。重點設備,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應先教育培訓后上崗作業。

4、 鑒于離心機局屬于連續性生產設備,又在強腐蝕的條件下工作對這類設備要實行定期強制檢修更新的制度,做到該降級限制使用的降級限制使用,該淘汰報廢的堅決淘汰報廢,并制定離心機從選型、安裝、使用、維修、改造等環節的管理制度,以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5、 企業應根據化工部《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及《南京市化工企業安全管理規定》和國家有關安全標準、規定,對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加以修訂、完善和補充。要重點制定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場所、崗位的安全規定并使之落到實處。

6、 為認真吸取這次事故的教訓,溧水縣委、縣政府應以兩辦名義行文,全縣通報。

一起重錘蝶閥操作機構事故原因分析及處理

白鶴水電站系引水式發電廠,電站裝機容量2×12.5 MW。機組進水口蝴蝶閥為重錘式蝶閥,蝶閥采用雙平板、雙偏心、雙重錘、臥室、單接力器結構。閥門全開阻力系數為0.09。閥體采用雙層殼體形式,以保證閥體的剛性。

蝶閥啟閉方式:液壓操作開啟;由重錘或由重錘和動水力矩聯合作用關閉。 1 事故發生經過

2002-02-07 T 09:10,運行人員接到地調開1臺機的命令,運行人員09:11開2號機,09:12并網,負荷帶至10 MW左右時,聽到一聲巨響,發生蝶閥事故,蝶閥接力器與蝶閥操作力臂的聯接銷彎曲脫落,蝶閥在重錘和動水力矩聯合作用下快速關閉,產生直接水錘,導致蝶閥與壓力鋼管法蘭聯結螺栓松動,密封翻出,噴水。噴水迅速淹過水輪機層,直至發電機下機架水位才得以控制,造成水淹廠房。

2 設備損壞情況

事故后,檢查發現機組蝶閥關閉,蝶閥接力器操作桿與重錘臂聯接銷彎曲脫開,加厚附板焊接處開焊、撕開,銷的止退板螺栓拔出,銷彎曲、變形,重錘臂嚴重擴展變形,落在接力器的上蓋上,接力器操作桿處于全開位置下92 mm處,機組2只剪斷銷剪斷,導水機構斷面有編織袋異物進入。

經檢查蝶閥受損嚴重,引水遂洞未受到損害,2 臺水輪機及輔助設備被淹,發電機及輔助設備等其它設備完好。 3 事故原因分析 3.1 蝶閥誤關原因分析 (1) 事故發生前,該電站曾經發生多次蝶閥鎖錠誤脫扣,每次動作都是在機組帶負荷至10 MW左右又遇導水機構剪斷銷剪斷的情況下發生。

從蝶閥鎖錠裝置電氣回路著手,經過大量的檢查試驗工作,均未發現異常。分析導水機構剪斷銷剪斷,應與脫扣無直接關聯,但由此造成的水力不平衡導致機組及引水鋼管的振動增大;同時檢查蝶閥機械鎖扣鐵芯時,有時動作后發卡不能回落到位(從外部難以發現),加上設計的蝶閥重錘臂機械鎖扣與鎖錠裝置接觸面小,遇到機組的振動,機械鎖扣功能鎖錠裝置便容易發生誤脫扣,這是本次事故的前提條件。

(2) 本次事故在重錘機械鎖扣誤脫扣的前提下,又由于接力器操作桿與重錘臂聯接銷被頂脫開,導致蝶閥不經接力器的緩沖發生非正常動水快速關閉,大的沖擊力造成蝶閥法蘭失效。這是本次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而蝶閥接力器操作桿與重錘臂聯接銷被頂脫開的原因是問題的關鍵。 3.2 聯接銷被頂脫開原因

(1) 在以往的蝶閥關閉過程中,蝶閥操作力臂在關閉的開始階段,經常發生與關閉方向相反的運動,往復幾次后才順利關閉。根據上述現象,認為主要原因是接力器油缸內存在一定量的空氣,空氣的可壓縮性造成在關閉過程中的往復運動,產生對聯接銷往復沖擊;同時機組所帶負荷又較大,水流流速大,動水力較大。此時聯接銷受到一個大的沖擊力。

(2) 從聯接銷的固定方式情況看,聯接銷為一端固定,一端自由,自由端僅靠薄的止退板止退。由于止退板強度不夠,聯接銷被頂出,導致事故的發生。在1號機的蝶閥試驗結果表明聯接銷強度不足,聯接銷以及操作力臂的機構、剛度等不能滿足電站安全生產的要求。

(3) 在長期的運行過程中,蝶閥多次動水關閉,可能存在著聯接銷的疲勞問題。

綜上分析,由于蝶閥的機械鎖扣發卡不到位,又因機組的振動,導致蝶閥鎖錠裝置脫扣是本次事故的前提條件;蝶閥接力器操作桿與重錘臂聯接銷被頂脫開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而蝶閥的聯接銷以及操作力臂的結構、剛度等不足、接力器油腔內存在空氣造成了聯接銷被頂脫開。 4 防范措施及改進意見 (1) 由于蝶閥控制回路的安裝位置低,環境潮濕,線圈、導線均為通用產品,無特殊防潮防水措施,因此對鎖錠裝置的電磁回路進行以下改進:

① 在脫扣電磁線圈的兩端串入接觸器的輔助接點,防止因直流接地和潮濕等因素引發誤脫扣;

② 在脫扣電磁線圈并入一路動作監視繼電器,以區分誤脫扣的原因;

③ 行程接點采用了防水型。

(2) 在接力器油缸蓋上加裝放氣閥,以消除油缸中的空氣。

(3) 對蝶閥重錘臂和聯接銷的結構及固定方式進行完善和改進:加大聯接銷的直徑;在聯接銷自由端改為加鎖錠螺母止退;重錘臂加橫向筋板,增加其橫向穩定性;同時對蝶閥重錘臂和聯接銷的剛度和強度進行復核,滿足電站安全運行的要求。

(4) 將重錘重心外移350 mm,增加楔形股頭與重錘臂鉤頭之間的接觸力和穩定性;消除鐵芯發卡,提高鎖扣裝置的可靠性。

(5) 運行中加強對蝶閥操作機構的聯結銷、鎖扣裝置的檢查。

一年多運行證明,改進后蝶閥運行正常,達到預期效果,大大地提高了蝶閥的安全可靠性。

山西運城某化機廠“3·18”死亡事故

1 事故情況

2002年3月18日9時左右,山西運城某化機廠三車間,在起吊不銹鋼板過程中,發生了一起因鋼板脫鉤墜落,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 2 事故經過

2002年3月18日早上8時,某化機廠三車間主任謝某召開車間會議,安排當天工作,大約8時30分會議結束。此時,運來一車不銹鋼板,汽車進入三車間后,因下貨處距汽車20m,需用行車起吊。當時,行車操作工王某操作行車,賀某負責指揮,趙某在汽車東邊掛鉤,伊某在西邊掛鉤。當時賀某站在汽車東邊。抵某當時在閃蒸器南邊打掃衛生。大約8時40分左右,第三次起吊鋼板(每次起吊6塊,前面已起吊過2次)。當鋼板吊起離開汽車后,距地面大約2.5m左右,橫向西2m左右,起吊鋼板快接近切割轉臺時,王某發現不銹鋼板南北上下出現晃動,此時吊車未停,向南點打。大約9時左右,賀某發現有人在閃蒸器北邊站立(危險區),立即向王某打手勢,并大聲呼喊。王某看見賀某用手揮動,并大聲喊“唉——”,按慣例,她意識到要緊急停車,于是王某立即緊急停車。此時鋼板脫離吊鉤,由南向下墜落,剎時,車間塵土飛揚。在場的賀某、趙某等人已意識到出事了。當他們趕到出事地點時,發現抵某仰躺在閃蒸器南邊,腳在閃蒸器下面。賀某、趙某等人趕緊找車將抵某送往醫院,經醫院搶救,因抵某腦部嚴重受損,搶救無效,于11時左右死亡。 3 事故原因分析

3.1 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王某違章操作,賀某違章指揮,抵某違犯勞動紀律。

3.1.1 行車操作工王某違章操作,在行車西行2m后,當她已發現鋼板南北上下晃動時,應立即停車弄清原因,消除晃動因素后,再往南行。但王某違犯操作規程,點打吊車往南運行,導致鋼板脫離吊鉤,造成抵某死亡。這是事故發生的一個直接原因。

3.1.2 賀某現場違章指揮。一是起吊前賀某未對現場進行檢查;二是物體離地面高度較高,賀某未特別加強安全警戒;三是指揮失誤,當行車西行發現晃動時,應立即出示停車手勢,但賀某未做;四是賀某站的位置不符合指揮者要求,應站在吊車的西邊,便于檢查和阻止其他人員進入危險區,但賀某卻站在汽車東邊一直未離開。因而對吊車西邊抵某的出現不能及時發現。賀某違章指揮是造成本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3.1.3 抵某本應在閃蒸器南邊清掃衛生,但抵某違犯勞動紀律,站到閃蒸器的北邊(危險區),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3.2 管理原因

3.2.1 車間主任謝某是車間安全第一責任人,但謝某一是對制度、規程不完善失察;二是對職工教育抓得不力,班組不進行安全教育;三是在車間會議上強調安全措施不具體。

3.2.2 車間設備安全員衛某,一是現場監督檢查不到位。事故當班衛某已在車間,身為車間設備安全員,是車間安全直接管理者,但衛某沒有在吊車區域進行監督檢查;二是平時對行車操作工王某是否應有特殊工種作業證不清楚,也未要求和檢查過持證上崗情況;三是對本車間存在的隱患,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3.2.3 分廠廠長李某,一是平時對安全教育僅是督促車間抓,分廠不進行安全教育;二是讓分廠書記兼管安全,人員少且素質差;三是平時監督檢查不力,對三車間內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不力。

3.2。4 總廠主管生產安全的副廠長李某平時對生產強調得多,對安全強調得少,對分廠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抓得不力,對安全教育要求不嚴。

3.2.5 綜管處分管安全的王某,身為總廠專管安全的處長,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安全管理上,而是放在全廠經濟考核上,對三車間長期存在的隱患,監督檢查不力,整改落實不到位。

3.2.6 廠長李某身為全廠一把手,是全廠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平時對企業安全宣傳教育和對職能部門監督檢查要求不嚴。 3.3 設備存在缺陷

一是行車銹蝕嚴重,未能按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二是吊鉤不防滑,也未采取防滑措施;三是未采用防滑吊鉤。 3.4 現場環境不良

一是安全通道不暢。比如切割轉臺、閃蒸器、其他設備均在通道區域內;二是在用鋼板、廢料等擺放不定置,不規范,影響了操作人員的視線和行車的正常運行。

4 整改措施

4.1 完善制度,健全規程,層層落實安全責任目標,強化現場監督檢查力度,從嚴考核,嚴格落實責任。

4.2 強化有效安全教育,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特別是對特殊工種的教育、對干部就職前的教育、在職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要落到實處。必須堅持嚴格考試,持證上崗,不能走過場。

4.3 推行定置化管理,優化現場管理。

4.4 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把有限資金用在刀刃上,強化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采用防滑吊鉤。

4.5 組織一次全廠性的反事故、反習慣性違章,查隱患、找漏洞,大整改活動。認真吸取血的教訓,堅決杜絕“三違”行為。 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廠皮帶運輸機傷害事故

2001年6月14日,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廠發生了一起皮帶機傷害事故,導致1名操作工死亡。

一、事故經過

6月14日15時,該廠備煤車間3號皮帶輸送機崗位操作工郝某從操作室進入3號皮帶輸送機進行交接班前檢查清理,約15時10分,捅煤工劉某發現3號皮帶斷煤,于是到受煤斗處檢查,捅煤后發現皮帶機皮帶跑偏,就地調整無效,即向3號皮帶機尾輪部位走去,離機尾約5—6m處,看到有折斷的鐵鍬把在尾輪北側,未見郝某本人,意識到情況嚴重,隨即將皮帶機停下,并報告有關人員。有關人員到現場后,發現郝某面朝下趴在3號皮帶機尾輪下,頭部傷勢嚴重,立即將其送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現場勘察,皮帶向南跑偏150mm,尾輪北部無沾煤,南部有大約10mm厚的沾煤,鐵鍬在機尾北側斷為3截,人頭朝東略偏南,腳朝西略偏北,趴在皮帶機尾輪下方,距頭部約200mm處有血跡,手套、帽子掉落在皮帶下。

從現場勘察情況推斷,郝某是在清理皮帶機尾上沾煤時,鐵鍬被運行中的皮帶卷住,又被皮帶甩出,碰到機尾附近硬物折斷,郝某本人未迅速將鐵鍬脫手,被慣性推向前,頭部撞擊硬物后致死的。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發生后,當地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對事故進行了分析,認為:(1)操作工郝某在未停車的情況下處理機尾輪沾煤,違反了該廠“運行中的機器設備不許擦試、檢修或進行故障處理”的規定,是導致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皮帶機沒有緊急停車裝置,在機尾沒有防護欄桿,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3)該廠安全管理不到位,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安全防護設施不完善,是造成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第二篇:起重傷害事故案例分析

1.起重傷害簡述 1.1起重傷害

起重傷害事故是指在進行各種起重作業(包括吊運、安裝、檢修、試驗)中發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墜落、夾擠、物體打擊、起重機傾翻、觸電等事故 。適用于統計各種起重作業引起的傷害。起重作業包括:橋式起重機、龍門起重機、門座起重機、搭式起重機、懸臂起重機、桅桿起重機、鐵路起重機、汽車吊、電動葫蘆、千斤頂等作業。如:起重作業時,脫鉤砸人,鋼絲繩斷裂抽人,移動吊物撞人,鋼絲繩刮人,滑車碰人等傷害;包括起重設備在使用和安裝過程中的傾翻事故及 提升設備過卷、蹲罐等事故。

1.2起重事故的危害

根據不完全統計,在事故多發的特殊工種作業種,起重作業事故的起數高,事故后果嚴重,重傷、死亡人數比例大,已引起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

1.3起重作業的特點

(1)吊物具有很高的勢能

(2)起重作業是多種運動的組合 (3)作業范圍大

(4)多人配合的群體作業 (5)作業條件復雜多變

1.4起重傷害事故的直接原因

(1)起重機的不安全狀態

首先是設計不規范帶來的風險,其次是制造缺陷,諸如選材不當,加工質量問題、安裝缺陷等,使帶有隱患的設備投入使用。

(2)人的不安全行為

人的行為受到生理、心理和綜合素質等多中因素的影響,其表現是多種多樣的。操作技能不熟練,缺少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訓;非司機操作,無證上崗;違章違紀蠻干,不良操作習慣;判斷操作失誤,指揮信號不明確,起重司機和起重工作配合不協調等。

(3)環境因素

超過安全極限或衛生標準的不良環境,室外起重機受到氣候條件的影響,直接影響人的操作意識水平,使失誤機會增多,身體健康受到損傷。

2事故的預防

(1)在日常工作中,指定專門人員對吊索、索具進行定期保養、維護。清理繩端斷絲、繩股斷裂、由繩芯損壞而引起的繩徑減小、外部及內部磨損、外部及內部腐蝕、嚴重變形的吊索。檢查吊帶應無燒傷、褪色、打節、斷裂等,完好無損,確保標識和標牌清晰可讀。吊鉤應有制造單位的合格證等技術證明文件,方能接收、使用。檢驗合格的吊鉤,應在低應力區作出不易磨滅的標記。標記內容至少應包括:額定起重量、廠標或廠名、標驗標志。并建立設備維護和保養檔案。

(2)建立合格的存儲地點,分區放置吊索、吊具。預防因錯拿吊索、吊具而發生事故。

(3)定期進行吊索、吊具載荷試驗:

①靜載試驗:吊具取額定起重量的1.25倍(起重電磁鐵為最大吸力)。吊索取單肢、分肢極限工作載荷的2倍。

②動載試驗:吊具取額定起重量的1.1倍。吊索取單肢、分肢極限工作載荷的1.25倍。

(4)接到起重吊裝作業任務后,施工單位必須到作業現場,實地考察,進行安全分析、風險評估,制定安全措施。重大項目要制定《起重吊裝作業安全技術方案》。在制定《方案》時,應遵循《起重吊裝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擬定相應的安全措施。作業負責人應對檢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作業人員必須按要求認真做好防范措施。

(5)對于盛裝易燃、易爆、易蝕、有毒、劇毒或有害介質的設備,必需經過置換、中和、消毒、清洗等處理,并取樣分析,以保證設備中易燃、易爆、易蝕、有毒、劇毒或有害介質含量符合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確保起重吊裝人員生命安全及作業安全。

3事故案例:撫順石化公司“1.21”起重傷害案例分析

2015年1月21日14時39分左右,撫順石化公司石油二廠焦化車間出焦班底蓋機崗位員工一名員工被發現面朝焦池側躺在抓斗橋式起重機(以下簡稱起重機)東側維護平臺內,經搶救無效死亡。

3.1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3.1.1事故單位簡介

撫順石化公司是中國石油大型煉化企業之一,總占地面積1270萬平方米,現有在籍全民員工23562人,集體企業在職職工8114人?下轄15個職能部門、6個直屬部門和19家基層單位。資產總額323億元,主要生產裝置115套,原油一?二次加工能力均為1150萬噸/年,化工產品的生產能力為360萬噸/年?主要生產汽油?航煤?柴油?潤滑油基礎油?石蠟?烷基苯?聚乙烯?聚丙烯?丁苯橡膠等300多個牌號的石油化工產品。

石油二廠始建于1939年,是一個綜合性煉油化工生產廠,原油加工能力1150萬噸/年,生產裝置36套,在職員工4217人。以汽油、煤油、柴油、石腦油、石油焦、液化氣、甲乙酮、乙苯、苯乙烯等為主導,以石蠟、潤滑油基礎油為特色,生產18大類56種石油化工產品。

3.1.2事故發生車間基本情況

石油二廠延遲焦化聯合裝置是中國石油撫順石化千萬噸煉油、百萬噸乙烯總體規劃項目之一,由華東勘察設計研究院設計,裝置占地40734平方米,總投資約107297萬元。2007年12月開工建設,2010年6月中交、9月23日裝置開工正常,投入生產。

延遲焦化裝置設計能力240萬噸/年,采用“兩爐四塔”工藝,操作彈性為70~130%,生焦周期24小時。主要產品為凈化干氣、液化氣、穩定汽油、焦化煤油、焦化柴油、焦化輕蠟油、焦化重蠟油和焦炭。

焦化聯合裝置位于廠區南部,由240萬噸/年延遲焦化和80萬噸/年汽煤油加氫精制兩套生產裝置組成。

3.2事故經過 2015年1月21日,按生產計劃, 2#焦塔12時30分放水,14時30分出焦。下午13時25分,底蓋工人劉某獨自一人來到12.5米高的底蓋機崗位平臺,做出焦前的準備工作。13時55分,底蓋機崗位的另一工人韓某龍也來到12.5米平臺,劉某與韓某龍一起到工藝外操崗休息小屋內找到工藝員李某安,詢問放水情況。得知水尚未放完后,韓某龍又回到了車間休息室,劉某一人繼續在崗位做準備工作。14時15分至14時38分之間,劉某上到了焦池東側0.8米寬的通道(也做維護平臺使用)上,觀察放水情況。由于焦池有全封閉護欄阻隔,需要在通道南部距2#塔15多米遠處將上身探過護欄才可能看到放水情況,加上焦池上部分地段蒸汽量大,影響觀察,劉某違章越過護欄,攀附在正在進行倒焦作業的起重機防護欄外側,被向北運行的起重機帶行通過焦炭塔基礎立柱(1800mm*1800mm)與起重機防護欄之間的夾隙(162mm),當通過立柱后跌落到起重機東側維護平臺上。造成左側顱骨、右側肋骨骨折。

14時39分,除焦二班起重機司機張某利在3#焦炭塔出焦口倒焦完畢停車休息,等待2#塔出焦時進行倒焦作業。

14時45分,張某利發現起重機東側維護平臺上有一堆東西,隨即上到起重機主梁平臺上招呼在附近的底蓋機崗位人員韓某龍上前查看。14時50分,韓某龍和工藝班李某安分別隔立柱確認立柱北側有一傷者倒在平臺上,立即分別報告各自的班長。出焦班長到現場近前確認傷者是本班劉某,工藝班長打“120”電話。隨后車間和廠部人員趕到現場,組織人員將劉某從平臺上救護下來。

15時11分,救護車趕到現場,進行急救,將劉某送往醫院,15時50分,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3.3事故原因

3.3.1直接原因

焦化車間底蓋機崗位員工劉某為趕工作進度違規查看放水情況,在看水過程中違章越過起重機東側維護平臺安全護欄,攀附在正在作業過程中的起重機防護欄外側,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 3.3.2間接原因

(1)底蓋機崗位人員劉某,為趕工作進度,擅自從事非本崗位的看水作業,在看水過程中的違章作業行為沒有被及時發現和制止是事故發生的主要管理原因。 (2)出焦班長在臨近出焦時干其它工作及其它活動,未能在現場指導、檢查班組人員的工作,是劉某違章行為沒被發現與制止的主要原因。

(3)出焦系統基礎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環節。石油二廠焦化車間重視主線流程管理,輕視非主線流程管理,對底蓋機崗位確認制執行情況不重視,導致一人在非應急狀態下的作業活動不受監護與確認,且在例次的隱患排查行動中均沒有及時發現和糾正此類事故隱患,是導致此起事故發生的深層次原因。 3.4設備狀況

作業用起重機為兩臺抓斗橋式起重機,2014年8月11日經撫順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檢測合格。

3.5作業防護設施完好情況

焦炭塔作業平臺護欄完好,通往吊車維護平臺的斜梯符合標準,焦池有全封閉護欄,維護平臺兩側有完好護欄,臨裝置側有多處標準斜梯通往平臺,使平臺兼工作走臺與應急通道。

4事故性質

調查組經過認真調查分析,認定此起事故是一起因石油二廠焦化車間員工為趕工作進度嚴重違章作業而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5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1)深入開展反“三違”教育和培訓,利用正反兩方面典型案例對員工進行教育,使“三不傷害”理念在職工中更廣泛地被認同,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操作、應急的知識和能力有進一步的提高。

(2)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在全公司范圍內對事故進行通報、并對各種作業有關的人員配置、監護制度情況進行一次徹底排查,堵塞漏洞,并將其在標準化運行中予以固化,確保安全管理的有關制度和措施能夠時時運行,并得到有效的維護。

(3)針對特種作業場所開展全面風險排查,查找設備設施及其周邊作業環境存在的危險因素與管理上的缺陷,制訂相應的風險消減措施。

(4)針對工藝班有在吊車維護平臺上看水的現象,撫順石化公司要深入研究現有的觀察點位是否滿足觀察需要,制定在非規定觀察點進行觀察的制度規定并嚴格執行,確保觀察效果準確,觀察人員安全。

第三篇:機械傷害事故案例匯編一

一、事故經過

2006 年6 月15 日,某廠車工劉某與郭某談起零件加工任務,抱怨自己的機床太陳舊,離合器不靈便,停車位稍有偏差主軸便會反轉,跟維修工說了幾次也沒調合適。郭某聽了之后說“這有什么呀,我給你調。”劉某半信半疑。郭一只手拿螺絲刀撥壓彈簧,另一只手扭可調瓦螺帽。突然主軸飛轉,將郭兩手多指絞成粉碎性骨折。

二、原因分析

郭某自恃是老師傅,懂機床結構,在不停車情況下冒險在離合器停止位置調整螺帽。因身體緊靠床頭箱,腿不小心碰到床體前離合器操縱桿,致使主軸瞬間轉動,郭某兩手被齒輪絞傷。

三、防范措施

1、檢修機床必須在撤掉電源箱刀閘在停機狀態下方可進行,嚴禁開機時調整傳動箱機件。

2、處理故障的維修應報由檢修人員進行。

3、教育職工嚴格遵守機床安全操作規程,杜絕習慣性違章行為。

某貨船航行于長江南京大廠碼頭段,船工張某在檢查機器時發現一臺位于甲板上的柴油機有故障,于是開始進行維修。

2、此時江面風比較大,張某身穿長衫風衣維修,風衣不慎被飛轉的皮帶輪卷住,將張的右腿絞進皮帶輪,造成粉碎性骨折。張某經手術搶救后高位截肢成了殘疾人。

1、未斷電停機便進行檢修作業。

2、違章穿長衫風衣進行接觸轉動機器工作。

3、皮帶輪無安全罩。

1、嚴格執行航務安全操作規定,檢修設備必須靠岸或停船進行,檢修必須停機撤電才可以進行。

2、工作時要正確穿戴防護服,操作轉動機械嚴禁穿長衣長衫。

3、轉動機器外露轉動部分(如皮帶輪、連軸器等)必須裝有安全防護罩。

事故概況杭州市某單位2007 年3 月發生了一起電梯夾人致傷事故。事故電梯為一臺雜物電梯,型號為TWJ500/0.35,由有資質單位于2003 年安裝,且該資質單位一直承擔該電梯的維保工作。事故經過大致如下:該單位使用人員在地下層樓處搬運貨物進入轎廂內(廳門處于打開狀態)時,電梯突然啟動,搬運人員慌亂之中往外逃未果,致使嚴重夾傷。事故現場勘查情況該電梯為雜物電梯,4 層4 站4 門。除地下層樓廳門、一樓廳門因現場搶救傷員遭破壞外,其余的都保留了事故現場原貌。經勘查可知,事故電梯轎廂入口處無機械保護裝置及驗證該保護裝置的電氣安全裝置。在機房內,檢查人員勘查了曳引輪繩槽和鋼絲繩的狀況,均無異常;檢查了制動器線圈及溫升、閘瓦、彈簧等工作情況,均屬正常。對控制系統的接觸器、繼電器、線路進行檢查,主接觸器、上下行接觸器均無異常情況,安全回路繼電器觸點有輕微灼傷痕跡;對動力回路、控制回路進行排查時,發現安全回路繼電器線圈負極無接地裝置,在機房內地面上發現幾只更換掉的安全繼電器;對各層站入口進行檢查時可見,僅在地下層站入口處貼有“不能載人”等內容。其余層站入口處未有相應警示標語。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在通常情況下,產生電梯開門運行的原因有兩種,即:曳引能力下降導致溜車;由于制動力矩不足導致溜車。經過現場的檢查,本事故梯不存在以上2 種情況。在機房的現場勘查中,調查人員找到了替換下的幾只安全繼電器,經過辨認,該安全繼電器是微型繼電器,而非DC-13 型用于控制直流線路的安全繼電器(在 GB7588 以及JG135 中都明確指出,用于安全回路的繼電器應選用DC-13,控制直流電磁鐵)?,F場勘查發現,在用的非安全繼電器觸點有輕微灼燒痕跡。對照該臺雜物梯的控制回路,可以推斷當該非安全繼電器因頻繁動作、承受功率過大等原因出現觸點粘連狀況時,雖然地下層樓廳門未關,但是安全回路也會發出錯誤信號,認為廳門關閉正常。這時如果有人在其余樓層觸發呼梯按鈕,電梯就會在開門情況下啟動運行,而且該類型電梯雖然對安全繼電器觸點分斷情況有監控功能,但對開關觸點粘連狀況未作監控。因此可以推斷出,由于采用非安全繼電器、觸點粘連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其次,對照機房控制柜中的線路和該梯的 PLC 與安全回路電路圖,發現該梯的非安全繼電器線圈負極無接地。由于該梯長期在潮濕、油膩的環境下工作,地下層廳門門鎖觸點也長期處在潮濕的環境下工作,在繼電器線圈負極無接地連接的情況下,其線圈有可能因為潮濕等環境影響通過大地(或廳門、轎廂等殼體)短接(此時,由于負極無接地,安全回路不會跳閘),致使安全回路在廳門未關的情況下發出錯誤信號,造成電梯開門運行。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該梯的電氣元件配置及控制系統的某些缺陷造成了事故隱患,成為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誘導因素。 2. 間接原因 (1)電梯使用人員違反規定在運送貨物時進入轎廂內,是造成事故的主觀因素。 (2)從現場勘查情況看,該梯各層站入口明顯位置未能嚴格按照要求張貼使用須知、警示標語,地下層站入口處雖貼有“不能載人”等內容,但不夠具體。 (3)該電梯轎廂未能嚴格按要求設立入口處的機械保護裝置及驗證其狀態的電氣安全裝置,也是造成事故的客觀因素之一。 (4)該梯的電氣圖上標注出安全回路繼電器的類型為GMR-4D/DC110V,但現場檢查中發現其采用的是微型繼電器,與圖紙要求不符。電梯維修保養人員在日常維修保養工作中工作不到位,責任心不強;在關鍵電氣元件的更換工作中,維修保養單位管理缺失,沒有落實維修保養工作的相關質量控制程序,沒有嚴格履行相關的審核程序。 (5)電梯使用單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責任不落實,也沒有特種設備的持證操作人員,對使用人員上崗前的教育培訓流于形式,使用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缺乏相關的應急知識。事故預防對策 1.加強檢測檢驗從該案例的原因分析可以看出,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電氣元器件配置的問題,又有控制系統設計上的缺陷,還有制造、安裝方面不到位的因素。就該案例而言,使用單位的違規使用、管理缺失也是引發事故的主觀因素。結合筆者參與的多起因開門運行導致剪切傷人事故的調查情況看,電梯門系統的檢測檢驗在電梯的監督檢驗工作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筆者認為,應加強對門鎖回路、安全回路的檢驗,特別對線路中采用的繼電器型號是否符合要求、線路及元器件是否得到保護等方面應給予高度重視。 2.增加電梯控制系統的型式試驗要求現行的GB7588-2003 版標準中,要求進行型式試驗的安全部件有門鎖、限速器、安全鉗、緩沖器、上行超速保護裝置5 項。筆者在多年的實際檢驗工作及事故調查中均發現:電梯控制系統的設計、安裝缺陷及偶然誤動作都會造成電梯的開門運行隱患。因此,筆者建議,應該把電梯控制系統(控制柜)也作為一個安全部件,增加對電梯控制系統(控制柜)的型式試驗要求,并在安裝后的驗收檢驗中要求提供該梯的型式試驗報告副本及附件(配置明細表),以便在檢驗中對控制系統(控制柜)對照檢查,要求提供的型式試驗報告必須與實物一致或者覆蓋本梯。 3.加強管理在大多數情況下電梯發生傷人事故,除了設備本身的故障或缺陷外,與設備的使用單位以及維修保養單位都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因此,對使用單位而言,應健全、完善的電梯使用管理制度,管理應到位,責任應明確;加強對使用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強化安全意識,做到持證上崗;加強對電梯維修保養單位維修保養工作的監督力度,并要有書面的記錄確認。 4.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對維修保養單位而言,應堅持“定人、定時、定保養項目”的每周保養制度; 聘用持有效資質證件的人員上崗工作;定期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使維修保養人員熟悉所轄電梯的各種性能、結構、電氣結構圖;完善在維修保養工作中的現場記錄資料,特別是對運行記錄、報修記錄、保養記錄應予以嚴格要求;從管理制度上強化維修保養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和主觀能動性;對所轄維修保養人員及其工作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 1989.6.28 (一)事故概況 1989 年6 月28 日21 時50 分左右,上海某鋼鐵廠轉爐分廠的指揮工潘某指揮額定起重量為750t 的橋式起重機起吊盛滿鋼水的鋼水包。當鋼水包上升約1m 時,鋼水包突然墜落,使其傾斜在鋼包車上,且又正對著鋼包車操作室,使鋼水倒出7. 8t 引起大火。站在操作室門口的呂某、薛某和潘某見狀立即離開。當消防隊到現場滅火后,發現在操作室內傅某被燒傷,搶救無效死亡,司機也被灼傷,直接經濟損失12 萬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導致鋼水包墜落的原因是卷揚機開式齒輪脫離,造成卷筒反轉所致。 2. 開式齒輪出現脫離的原因是訂貨協議中要求按重級制設計制造,而制造廠將起升系統按中級制配套。因開式齒輪軸承支座強度不足,支腿焊接質量不符合安全要求,防罩結構不盡合理,又加上制造廠在組裝軸承時,未按規定認真加油,現場安裝中又未檢查運轉潤滑狀況,引起軸承損壞,致使軸承1 只支腿水平變形30mm,另1 支腿焊縫脫落,支腿支撐面板下陷9mm,使開式齒輪中心距拉開 40mm,造成大小齒輪完全脫離。 3. 起重機安裝后未經檢驗驗收便投入使用,使設備有缺陷未被發現。 4. 鋼包車操作室只有一扇門,沒有安全門。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 起重機安裝后應按規定進行驗收檢驗。 2. 鋼包車操作室應設有安全門。 3. 應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1、2006 年2 月3 日,某化工廠黃磷車間抓渣機抓斗因鋼絲繩越軌而失靈,抓渣機司機陳某告知班長龔某并找來檢修工萬某進行修理。

2、檢修中萬某和龔某用鋼釬沖鋼絲繩滑輪銷子,沖了幾分鐘仍未折下。

3、萬某想可能是滑輪卡得太死,想讓滑輪轉動一下,便指揮陳某將抓斗提一下。此時龔某由于站位不合理,右腳正處于抓斗開口危險部位,抓斗提升閉合時將龔某右腳四腳趾夾掉。這是一起因無協調配合違章蠻干而造成傷害的誤操作事故。檢修時龔某站位不合理,將腳放在抓斗開合位置,萬某指揮上提抓斗前沒有檢查人機安全狀態,而且站在看不到龔某下身位的抓斗另一側,司機陳某沒有認真觀察便起吊,在違章指揮和誤操作中龔某右腳四腳趾被夾掉。加強特種作業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倡導規范化訓練,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確保檢修作業中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1、某機械廠車工孫某正在加工-批軸類零件,因為零件比較臟,孫某戴著帆布手套進行操作。

2、這批零件光潔度要求較高,為達到要求,孫某每加工完-件就要用砂布包軸用手握住并左右推行的方法在轉機中對軸進行打磨。

3、-次打磨中,只聽孫某“哇!”的大叫-聲,右手套被卡盤纏絞,孫某本能地把手往回抽,但兩指被拽掉,手腕骨折。因為怕臟孫某戴手套操作轉動設備形成習慣性違章行為,在轉機中,又采用較危險的手握砂布包軸打磨法,因長時間打磨零件多次,反復熟練操作中漸漸掉以輕心,一不留神,戴手套握砂布的手過于靠近轉動的卡盤,造成傷害事故。

1、嚴禁戴手套操作轉動設備。

2、嚴禁轉機中用手拿砂布包軸打磨零件。

3、職工在工作中要自覺克服習慣性違章行為。

1、某機床廠木型車間工人李某準備用木工帶鋸床加工畫有圓弧線的木板。

2、為準確切割曲線,操作中李某推木板吃鋸時用力扳鋸條,鋸條運轉中每經過接頭處便發出“嘎嘎”響聲,李某對此不管不顧。

3、“咔!”的一聲鋸條崩斷,飛甩出將李某臉、手等多處割傷。帶鋸條接頭處是用火焊連接,經打磨后使用,連接處要比其它部位強度低,受到拉力或磨損時是最先被損壞的部位。李某操作中為圖省事,沒有直線走鋸,而是強行扳鋸條走曲線,而鋸條在運轉中受力過大會產生脫輪或崩斷現象。而且這次切割,李某嫌麻煩沒有將鋸條可調定位夾板按木料厚度下調到位,又失去鋸條走偏的保護,鋸條崩斷時造成飛甩傷人事故。

1、認真遵守木工機械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帶鋸前必須按木料厚度調整鋸條夾板保護裝置。

2、切割曲線應使用專用線鋸床,在帶鋸床切割較大弧線尺寸時應分段直線切割,趕出圓弧,嚴禁別鋸條走曲線切割。

3、升降式帶鋸條夾檔裝置最好采用可調升降式帶全封閉安全罩的鋸條夾檔裝置,以免故障中鋸條飛出傷人。

1、某公司燃料分廠機修工卜某、王某為煤場吊車更換升降鋼絲繩。

2、兩人裝好鋼絲繩后,接著調節滾筒鋼絲繩排列和平衡桿。試車時卜某指揮吊車司機用點動升降起落的操作來調整鋼絲繩排列位置。

3、吊車司機黃某在操作點動升降過程中,王某見鋼絲跑偏了一點,突然下意識地用手去撥鋼絲繩調位。滾動中一下子被鋼絲繩將四個手指夾在滾筒上,造成四指被夾多處骨折的事故。

1、王某思想麻痹,安全意識不強,機器運轉中,違章用手代替工具調整鋼絲繩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調整時王某在滾筒位置,看不到司機,信息傳遞要經由卜某,檢修人員與吊車司機配合不協調,卜某作為王某在具體操作中的監護人監護不力,這些是間接原因。

1、嚴格執行檢修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機器運轉中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置于轉動危險區域,嚴禁直接用手代替工具調整運行中的鋼絲繩。

2、加強安全管理、落實每項檢修安全措施,確保檢修作業中的協調配合。強化安全教育,克服習慣性違章行為。事故經過 2005 年12 月29 日中午10:50 左右,某公司田某,在打磨鉆頭時,砂輪片突然爆裂,飛出的砂輪片擊中其左側頸動脈,致失血過多,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調查發現,該打磨設備屬于自制簡易打磨設備,轉動裝置簡單地固定在臨時的板子上??梢娫撛O備不是專門生產廠家的合格出廠設備,更無安全檢驗。這是最大的患所在。進場設備的安全性能沒有保證,即使后繼安全管理工作怎么做也不能從根本上改變設備的不合格。施工機具(設備)本質安全控制出了問題,是這起事故留給我們的第一個教訓。第二個教訓就是對機具設備的管理、日常檢查、維護與監督不到位。必須建立機具的管理檔案,從進場登記、檢查到日常檢查、維護和監督記錄都要進行備案。主要工作還是要在常規的大檢查中把檢查工作做細,及時開出限期整改的通知單,將整改落實到人,確定時間,確定措施,事后必須進行復查監督。對于不整改的班組和個人要進行嚴厲的處罰直至清退出場。同時要求作業隊對于常用的工具進行每次使用前機具自檢,發現問題及時維護保養修理,防患于未然。此外還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各項操作規程并公布。要組織機務、安全、電工等部門班組制定各個機械操作崗位的操作規程并公布,張貼在各崗位附近,讓操作工人熟悉該規程的內容并按照規程操作。要步步抓緊加強管理。這里的管理包括幾個方面,首先是上崗安全操作資格審查。第二是進場安全教育。第三是日常管理。上崗安全操作資格審查,針對技能和熟練程度要求較高的工種,必須審查上崗人員資格證明和材料。進場安全教育包括三級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則是員工的日常行為規范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和文明施工等的管理。這種管理要延伸到員工的工作、生活的各個方面,包括作業區和非作業區等地方。特別是對操作層面上的員工要加強監管力度。要進一步嚴肅事故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后,如何保證報告的準確性、及時性,如何進行應急處置,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最大的支持與幫助,將損失降到最低。所有這些情況,都取決于事故報告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落實。許多事實證明了這樣一個結論:事故上報的及時程度與事故損失密切相關?;谶@樣的一個事實,各個單位都應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逐級制訂出嚴格的事故上報制度,要求各基層人員嚴格按照規定執行這種制度,同時確保上報渠道暢通。對于瞞報、漏報、隱匿不報的相關責任人,應給予嚴厲的處罰。這起砂輪爆飛事故給我們留下了太多的沉痛思考。這不僅僅是一次疏于防范而引發的事故。它從更深層次上暴露了相關管理制度上的漏洞甚至是空白。 3 1995 年3 月4 日下午2:20 分,溧水縣南京華晶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分廠磺酸車間發生1 號離心機在運行過程中解體,造成3 人死亡的重大死亡事故。事故經過化工分廠磺酸車間于92 年10 月竣工投產,產品為對甲苯磺酸。工藝上布設離心工段,共四臺離心機,離心機的作用為磺酸脫酸(硫酸)用。 1 號離心機是從原溧水縣城郊麻紡廠(現已關閉)購回,該離心機屬SS 型三足離心機,是用于麻紡產品脫膠用,在本廠使用時間較短,購回時經認定為九成新,當時,配套電機為普通電機,轉速為960r/n,后經廠方改造為初速為零最高速為960r/n 的調速電機。該離心機于94 年8 月更換了一只轉鼓(現使用的轉鼓由原觀出銅礦轉讓)?,F已使用兩年并歷次修理,該離心機其他部件都不同程度的進行過修理或更換部件。 95 年3 月3 日上午8 時,1 號離心機調速電機控制器內保險絲燒斷,經電工曹小榮(經培訓取證)、檢查發現主要是調速電機上測速器受潮,滲水引起短路所致。后經拆出由電工曹小榮在電爐烘干一天。3 月4 日上午于先宏(車間副主任) 指派電工史紹方(經培訓取證)去安裝測試,史用萬用表12×1K 測量絕緣程度,指針不動,認為可裝,并裝好后空試電機時發現調速電機不轉,控制器失靈,隨即便換上一只新控制器,經快慢反復調試正常后交給班長徐連伙試機,轉速額定 50 一100 轉/分,于上午10 時左右開始投料生產,由操作工陳百根、徐金根一組投料四次,出成品約400kg 左右,未發生異?,F象,在第五次投料完畢后,即下午2:20 分左右,離心機突然解體,外套和機座、機腳向西南方向飛出,離心機內襯向東北方向飛出,將當班正在操作的陳百根、徐金根二人均砸傷,并把距離離心機向4 米的吸收工徐孝全同時砸傷,事故發生后,車間人員立即向廠部匯報,全廠全力救護傷者并及時送往縣人民醫院搶救。徐孝全于當日下午4:00 分搶救無效死亡,徐金根經縣人民醫院緊急包扎后在送往南京的途中死亡。陳百根于3 月5 日上午6:00 分在南京第一人民醫院全力搶救無效死亡。事故原因這起事故是由于設備老化,腐蝕嚴重且設備的完好性尤其是安全性(安全系數幾乎沒有)不能承受離心機工作時突然增大的離心力,因而最終解體造成3人死亡的重大事故。直接原因

1、1號離心機完好程度差,無法保證系統的安全運行; ①轉鼓與鼓底連結的不銹鋼鉚釘僅??倲档?/6,其他代用的螺栓材質差、數量少(僅剩9只),直徑小(為M10螺栓)在腐蝕條件下工作,強度也下降,所有緊固能力最多只能達到原設備設計要求的1/3左右; ②轉鼓上應有三道腰箍,而實際上沒有,這使得轉鼓的抗離心力強度嚴重下降。轉鼓賀周接頭的焊接縫遇一定的離心力時發生崩綻,斷開; ③支承轉鼓的三只擺桿(三足)內的緩沖彈簧因腐蝕嚴懲不能起調節重心加強穩定的作用,使得離心力在局部增大。

2、因調速電機及電氣線路等原因,離心機經常處于較高的轉速并有突然增速的條件; ①控制電機的調速器所示的轉速與實際不符,電機實際轉速高于調速器所指示轉速20%左右,并帶動離心機增速20%以上。離心機的增速使得離心機的離心力得到增加; ②插座短路或斷路打火使調速電機轉速突然增速,使得離心機的離心力突然增大。由予以上兩方面的原因,導致在下午上班后的離心機運行過程中,線路發生短路或斷路打火,控制器失控,電機增速帶動離心機的轉速增大,離心力成倍增加。(速度是影響離心力最突出的因素),轉鼓由于緊固螺栓斷裂以及沒有腰箍開始綻縫(焊縫處),轉鼓外緣從圓形向凸輪和漏斗狀變化,由于高速旋轉的轉鼓和物料既產生很大的離心力,同時也產生一個向上方的分力,以致于造成轉鼓與鼓底的分離,并擊壞了離心機外罩及罩上方的限量周圓罩,因而和向一側飛去并擊斷了一側的支承腳飛離了工作平臺,飛出的部分雖是向一側呈曲線狀飛離,同時本身還進行著自轉,因而增大了作用力和破壞力,導致三人被當場砸傷。間接原因

1、公司設備管理職能部門軟弱無力,缺乏專門的技術人員及必要的管理手段,公司對新增設備及配件沒有嚴格的入廠檢驗制度與技術審批制制度,對離心機的技術性能和危險性認識不足,也沒有充分考慮到磺酸車間離心偽機的維修、改造能力。公司對離心機等設備的選型、維修、改造、保養、使用等環節沒有科學的規定,公司、分廠、車間在設備管理體系方面職責不明。

2、崗位操作規程不健全,操作工沒有嚴格的崗位操作規程可循。

3、安全教育不力,職工的安全知識較差,職工來自農村,文化低、素質差,沒有接受過正規的培訓和技術教育。公司雖分企業職工技術素質較低,但未經較大努力開展培訓等工作。防范措施

1、進一步提高對安全生產認識,要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省、市發布的一系列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企業轉換經營機制過程中,安全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在新建項目,新增設備過程中,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安全工作特別對技術較復雜,危險性大的設備,更要把安全生產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努方消除設備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2、必須建立健全以企業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細化各部門和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責任,做到“橫向到邊、豎向到底”、尤其是車間、工段領導的安全責任要落實到人,工作到位。

3、化工企業對員工素質要求較高,公司應全面開展、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全廠干部職工素質,尤其是安全素質,要將對干部職工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化、經?;?。重點設備,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應先教育培訓后上崗作業。

4、鑒于離心機局屬于連續性生產設備,又在強腐蝕的條件下工作對這類設備要實行定期強制檢修更新的制度,做到該降級限制使用的降級限制使用,該淘汰報廢的堅決淘汰報廢,并制定離心機從選型、安裝、使用、維修、改造等環節的管理制度,以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5、企業應根據化工部《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及《南京市化工企業安全管理規定》和國家有關安全標準、規定,對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加以修訂、完善和補充。要重點制定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場所、崗位的安全規定并使之落到實處。盡管國家和企業對安全工作非常重視,但每年還是有成百上千的機械事故不斷發生。原因雖然是多方面的,但一些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薄弱卻是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要想降低機械事故的發生率,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識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們引用了一些事故案例,希望大家看后,對事故發生的原因能有一個更深的認識;能吸取這些事故案例的經驗教訓;得到一些有用的啟示,真正把安全放在我們一切工作的首位。

一、裝置失效釀苦果,違章作業是禍根違章作業是安全生產的大敵,十起事故,九起違章。在實際操作中,有的人為圖一時方便,擅自拆除了自以為有礙作業的安全裝置;更有一些職工,工作起來,就把“安全”二字忘得干干凈凈。下面這兩個案例就是違章作業造成安全裝置失效而引發的事故。 (案例一)2001 年5 月18 日,四川廣元某木器廠木工李某用平板刨床加工木板,木板尺寸為300X25X3800 毫米,李某進行推送,另有一人接拉木板。在快刨到木板端頭時,遇到節疤,木板抖動,李某疏忽,因這臺刨床的刨刀沒有安全防護裝置,右手脫離木板而直接按到了刨刀上,瞬間李某的四個手指被刨掉。在一年前,就為了解決無安全防護裝置這一隱患,專門購置了一套防護裝置,但裝上用了一段時間后,操作人員嫌麻煩,就給拆除了,結果不久就發生了事故。 (案例二)2000 年 10 月 13 日,某紡織廠職工朱某與同事一起操作滾筒烘干機進行烘干作業。5 時 40 分朱某在向烘干機放料時,被旋轉的聯軸節掛住褲腳口摔倒在地。待旁邊的同事聽到呼救聲后,馬上關閉電源,使設備停轉,才使朱某脫險。但朱某腿部已嚴重擦傷。引起該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烘干機馬達和傳動裝置的防護罩在上一班檢修作業后沒有及時罩上而引起的。以上兩個事故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為違章作業,機械的不安全狀態失去了應有的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安全意識低是造成傷害事故的思想根源,我們一定要牢記:所有的安全裝置都是為了保護操作者生命安全和健康而設置的。機械裝置的危險區就像一只吃人的“老虎”,安全裝置就是關老虎的“鐵籠”。當你拆除了安全裝置后,這只“老虎”就隨時會傷害我們的身體。

二、危險作業不當心,用手操作招厄運一些機械作業的危險性是很大的,但一些使用這些機械的人員,對此并不重視,尤其是工作時間長了,更不把危險當回事,操作規程和要求拋在腦后,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結果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惡果。例如下面的這個案例,就是因為不把危險當回事,用手代替應該用工具完成的工作,而導致的不幸事件。 1999 年8 月17 日上午,浙江一注塑廠職工江某正在進行廢料粉碎。塑料粉碎機的人料口是非常危險的部位,按規定,在作業中必須使用木棒將原料塞人料口,嚴禁用手直接填塞原料,但江某在用了一會兒木棒后,嫌麻煩,就用手去塞料。以前他也多次用手操作,也沒出什么事,所以他覺得用不用木棒無所謂。但這次,厄運降臨到他的頭上。右手突然被卷入粉碎機的入料口,手指就給削掉了。手是我們身體很重要的一部分,我們的很多安全生產操作的條文,都是用曾經流過血的手寫成的。我們千萬不要再冒失用手的危險去驗證它的正確性。愛護自己的雙手就是愛護自己的生命。

三、習慣不能成自然,休息也得想安全我們在工作中,可能會經常做一些不安全的行為,有一些行為可能是不經意和習慣做出的,但不知你是否想過,就是這些小小的習慣行為,有時會造成終生 ‘的后悔,甚至是付出生命的代價。下面這些行為你有過嗎?在有危險的地方休息;忽視安全標志的提示而我行我素;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等等。如果你有,就趕快改正吧。下面這個案例就是休息時的不安全行為引起的傷害事故。 2001 年8 月17 日下午,河北某機械廠職工李某正在對行車起重機進行檢修,因為天氣熱,李某有點發困,他就靠在欄桿上休息,結果另一名檢修人員開動行車,李某沒注意,身體失去平穩而掉下,結果造成嚴重摔傷。時時注意安全,處處預防事故。麻痹大意只會招來傷害。在生產作業現場,我們都要有“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的警惕性,不論是在操作的時候,還是在暫時空閑,想休息的時候,都要牢記安全第一,做到不傷害自己,不被別人傷害,千萬不能習慣成自然地去做一些不安全的行為。

四、環境狹小藏兇險,沒有措施惹禍端在機械作業中,各種機械設備都有一定的安全作業空間,機械設備之間安置不能太過緊密,否則,在一臺機械工作時,其危險的工件等物會對臨近的機械操作人員造成傷害。 1998 年5 月19 日,江蘇省一個體機械加工廠,車工鄭某和鉆工張某兩人在一個僅9 平米的車間內作業,他們的兩臺機床的間距僅0.6 米,當鄭某在加工一件長度為1.85 米的六角鋼棒時,因為該棒伸出車床長度較大,在高速旋轉下,該鋼棒被甩彎,打在了正在旁邊作業的張某的頭上,等鄭某發現立即停車后,張某的頭部已被連擊數次,頭骨碎裂,當場死亡。上面這個例子就是因為作業環境狹小,進行特殊工件加工時,沒有專門的安全措施和防護裝置而引發的傷害事故。在工作中,我們千萬不能為了眼前的利益,而不顧有關的要求,不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慘劇的發生。

五、旋轉作業戴手套,違反規定手指掉不同的工種都有不同的工作服裝。在生產工作場所,我們不能像在平時休息那樣,穿自己喜歡穿的服裝。工作服裝不僅僅是一個企業員工的精神面貌,更重要的它還有保護你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的作用。忽視它的作用,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也就是忽視了你自己的生命。有時我們的操作人員習慣了戴手套作業,即使在操作旋轉機械時,也不會想到這樣不對,但是操作旋轉機械最忌戴手套。因為戴手套而引發的傷害事故是非常多的,下面就是一例。

2002 年4 月23 日,陜西一煤機廠職工小吳正在搖臂鉆床上進行鉆孔作業。測量零件時,小吳沒有關停鉆床,只是把搖臂推到一邊,就用戴手套的手去搬動工件,這時,飛速旋轉的鉆頭猛地絞住了小吳的手套,強大的力量拽著小吳的手臂往鉆頭上纏繞。小吳一邊喊叫,一邊拼命掙扎,等其他工友聽到喊聲關掉鉆床,小吳的手套、工作服已被撕爛,右手小拇指也被絞斷。從上面的例子我們應該懂得,勞保用品也不能隨便使用,并且在旋轉機械附近,我們身上的衣服等物一定要收拾利索。如要扣緊袖口,不要戴圍巾等,上海某紡織廠就曾經發生過一起這樣的事故。一名擋車女工沒有遵守廠里的規定,把頭巾圍到領子里上崗作業,當她接線時,紗巾的末端嵌人平時沒有注意的梳毛機軸承細縫里,紗巾被絞,該女工的脖子被猛地勒在紡紗機上,雖立即停機,但該女工還是失去了寶貴的生命。所以我們在操作旋轉機械時一定要做到工作服的 “三緊”,即:袖口緊、下擺緊、褲腳緊;不要戴手套、圍巾;女工的發辮更要盤在工作帽內,不能露出帽外。 2004 年6 月19 日,某選礦廠皮帶工曹某在2 號粗碎機輸送皮帶崗位上班, 2 號輸送皮帶出現打滑、跑偏現象,曹某向班長進行了匯報,班長找來皮帶油讓曹某往主滾筒上擦油。過了大約十分鐘,曹某在不通知停止皮帶運轉的情況下,擅自向主滾筒上擦油,被皮帶卷下右臂,幸被趕來查看皮帶運轉情況的丁某發現,打了工傷停車鈴,與趕來的工友將曹某送往醫院,因傷勢嚴重無法救治,做了截肢手術。

1、皮帶操作工曹某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在皮帶正常運轉的情況下,給皮帶主滾筒擦油,導致右臂被卷進皮帶滾筒,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輸送皮帶主滾筒橡膠包層損壞,沒有及時更換,在輸送皮帶超負荷的情況下,造成皮帶打滑,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操作人員安全素質低,對安全防范措施考慮不細;班長在安排工作時,沒有具體交待安全注意事項,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1、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和考核,認真執行“設備轉動部位在運轉中嚴禁檢修、觸摸、注油、擦車”的安全規定。

2、檢查所有皮帶主滾筒的橡膠包層,對橡膠包層磨損嚴重的及時進行更換。

3、根據輸送皮帶的設計能力,均勻給料,嚴禁超負荷給料,嚴禁皮帶超負荷運轉。

4、對有關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并進行通報,教育職工吸取事故教訓,引起重視,避免同類事故的重復發生。

1、2005 年4 月3 日早班,某污水處理廠首站站長孫某安排值班員劉某在2 號循環泵間歇停運時,抽空將軸封盤根更換,以解決漏水的問題。

2、9 時劉某在操作盤上按下水泵停運按鈕,未通知他人便獨自拿上工具檢修水泵,劉某卸下壓蘭套螺栓后,手伸進泵軸護套間向外抽軸封壓蘭。

3、這時巡邏員李某回到站內,李某到操作盤查看表計時,見D 區水壓有所下降,心想2 號泵怎么停運了,未到泵間查看,便啟動2 號泵上水。

4、 突然聽到“哇!“的一聲,正在用手下盤根的劉某的右手被突然帶轉的壓蘭套螺栓絞住,兩個手指被絞斷。站長孫某的安排別人并不知曉。劉某檢修前也未通知他人,劉某雖按下停運按鈕,但未拉下電源總閘,更沒掛“禁止合閘,有人檢測”的警示牌,在無監護人的情況下獨自作業,手觸摸轉動機件。李某在未查看設備和了解他人的情況下主觀意斷而啟動泵。二人在無協調配合的誤操作中造成絞手的事故。轉動機械檢修前,必須按規定關掉電源,并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檢修中應設立監護人,重新啟動運行或試運時必須到現場查看設備機器的安全狀態,確認無誤后方可啟動。無論是運行還是檢修作業,操作前都應通知相關人員,協調配合,確保安全。 2005 年4 月2 日某鋼鐵集團不銹鋼冷軋廠精整工段2 號縱切機組乙班上中班,15 點班長曹某組織本班職工曲某、趙某、黨某召開班前會,安排當班工作。接班后,2 號縱切沒有生產計劃和待料(無窄料)。本機組人員利用停機待料時間將周邊衛生清理干凈。 21 點,2 號平整機平完窄料,生產科計劃員騰某安排2 號縱切生產,并告知作業長李某。生產科調度員張某通知檢驗工王某到機組。21 點30 分,開始干第一卷厚度為1.5 毫米的窄料。曹某與曲某穿料,趙某吊卷過磅。 23 點,生產完兩卷后,在生產第三卷時,黨某在尾部打包小卷,曲某在壓輥下面(壓輥處于抬起狀態)給小卷標寫卡片號,曹某操作橫剪剪料鋼帶后來到尾部操作臺進行卷筒漲縮操作(準備鋼卷離開卷筒操作),操作時, 誤將壓輥啟動,壓輥壓下,將曲某頭部擠在卷筒和壓下的壓輥之間。曹某立即進行抬起操作,抬起壓輥,并跑過去將曲某抱起,送往急救中心搶救,終因傷勢重,搶救無效死亡。

1、在壓輥下有人工作的情況下,操作人員在進行卷筒縮徑操作時誤動壓輥壓下開關,導致壓輥壓下傷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鋼卷未離開卷筒的情況下,違反作業標準進入卷筒與機架之間進行標號作業,使人體處于壓輥運行范圍之內,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對職工違反作業標準,私自變更作業程序的行為未及時發現和制止,是造成事故的管理原因。

4、安全教育不夠,職工自我防護意識差,是造成事故的又一原因。

1、吸取事故教訓,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立即將事故傳達給每一名職工,并組織討論汲取事故教訓,開展反違章專項安全活動。

2、宣傳教育。在全廠組織一次事故反思活動,通過案例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對組長以上的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安全責任落實方面的培訓。

3、制度完善。對各種作業是否有操作標準,作業程序是否明確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整改。

4、動態控制。加強現場動態安全管理,嚴格制度執行,逐級檢查違章查處情況。 2005 年7 月2 日6 點左右,某鋼球團廠綜合車間皮帶操作工吳某發現該皮帶卡子刮壞翹起,于是通知班長張某,準備停皮帶換卡子。張某通知調度,要鏟車拉起皮帶墜砣使皮帶松弛后處理卡子。調度員曹某即安排鏟車并到現場協調。張某通知吳某將皮帶停在合適位置,以鏟斗為平臺用倒鏈拉起墜砣時,發現倒鏈不好用,便站在皮帶墜砣樁架和滾筒上處理倒鏈。6:50 分左右另一操作工王某在皮帶頭部清掃散落料,皮帶頭部料滿,于是將皮帶點動一兩秒后停下。由于皮帶轉動致使墜砣上移,將張某擠在皮帶與墜砣滾筒之間,隨后他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1、當班班長張某在處理皮帶故障時,違反《皮帶機安全規程》 “設備檢修時,切斷電源并掛牌”的規定,沒有采取停電、掛牌、監護措施,沒有通知相關人員不準啟動設備,且處理皮帶接頭時站位不當,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2、崗位操作工王某沒有執行《廠區安全通則》“各作業點開動設備時,必須首先發出準確的開車信號或指令,等工序間返回所接收的信號或指令后,做好文字記錄,方可開車”的規定便啟動皮帶,致使張某被擠傷死亡,是造成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3、崗位操作工吳某在處理皮帶機故障時,沒有做好現場的安全監護,沒有在停皮帶后進行停電掛牌,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1、一定要吸取這次的教訓,結合本單位實際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認真貫徹落實安全基礎管理整頓和反“三違”的規章制度,要從嚴查處違章違紀現象; 開展認真細致的安全大檢查,查找現場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及時落實防范措施。

2、針對此次事故教訓,要嚴禁臨時工頂崗作業;在臨時性處理故障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尤其要落實處理故障作業的組織責任;而且必須確保生產崗位的定員,每個崗位人員必須承擔崗位責任。 2005 年7 月26 日凌晨,某鋼集團成都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精密軋管廠熱軋工段甲班更換工具,穿孔機調整工劉某安排電工張某、操作工王某調整機外定心開口度。當調整至第5 架時,調整工劉某在穿孔機第四操作臺看見臺下有人發出指揮手勢,誤認為張某要求把第5 架機外定心開到毛管位,就到第三操作臺操作第 5 架機外定心至毛管位,結果導致打開的抱瓦油缸壓傷張某的右手中指中節,隨后張某被送往醫院,經過醫院診斷,張某的右手中指粉碎性骨折,不得不做了切除手術。

1、張某在調整穿孔機機外定心時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未使用專用調整扳手,直接用手調整,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穿孔機操作工劉某在操作時未嚴格執行確認制,在沒有確認張某的聯絡手勢及工作狀態的情況下,即操作第五架機外定心至毛管位,是事故發生的另外一個主要原因。 3,精密軋管廠熱軋工段及甲班對職工安全監管和教育不到位,對一專多能崗位安全教育和執行規章制度管理不嚴,致使職工習慣性違章作業,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

4、精密軋管廠領導對此次事故負管理的領導責任。

1、在這起事故中,顯然這個單位整體的安全意識比較差,所以應該組織全體職工認真學習討論事故通報,舉一反三地從事故中汲取教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保障在工作中要嚴格遵守確認制、互保制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意識教育培訓,特別是對轉換崗及一專多能職工的安全培訓工作,督促職工在操作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杜絕同類事故的發生。

3、精密軋管廠要針對此次事故,制定出危險預知預警卡片,組織職工學習并熟知;明確制定完善調整機外定心的安全制度,對調整扳手不完善之處,立即進行整改。

4、通過此次事故,還要針對規范化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規范行為進行清查,嚴格管理、抓過程、抓細節,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2005 年1 月17 日10 時30 分,某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燒結廠運轉二礦車間書記兼副主任熊某安排大班皮帶工文某、曾某處理皮帶拉緊裝置處地坑內的潛水泵,曾某下到地坑,文某站在皮帶機底下,當時皮帶機處于停止狀態。10 時45 分,皮帶機開始運轉,文某在傳遞潛水泵給熊某時,不慎將潛水泵盤條絞入回層皮帶滾筒內,盤條將正在抬水泵的文某提至原料輸送機支架、滾筒處,致使文某頭、胸、腹部被輸送機部件等機械碰撞擠壓傷害,經送醫院搶救無效,于11 時 5 0 分死亡。

1、燒結廠二礦車間主任熊某,安全意識淡薄,帶領文某、曾某在搬移水泵過程中,既沒有通知中控室有人作業,也沒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冒險指揮作業,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皮帶工文某、曾某缺乏安全意識,未進行作業前的安全確認,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違章冒險作業,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中控室當班操作工蒲某在電話聯絡不到位,未確認現場安全狀態的情況下啟動皮帶機系統,是造成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1、加強職工對作業現場危險因素的認識,特別是在危險區域和從事危險作業,必須要從作業全過程進行分析,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2、加強安全基礎管理工作,堅持管理重心下移,及時發現和解決生產作業過程中的安全問題,加大安全檢查和考核的力度。加強對車間主任(工段長)和班組長安全學習培訓,增強安全責任心,提高業務素質和管理能力。

3、進一步規范職工個人行為,杜絕習慣性違章和僥幸心理。強化互保責任的落實和檢查,增強安全防護意識,真正做到“三不傷害”。 2005 年5 月22 日,某鋼鐵集團選礦廠生產作業區,在豎爐區班前會上,主操作工張某臨時安排皮帶崗位工頂替豎爐焙燒崗位工,調用一工人李某頂替皮帶崗位工。李某在皮帶卸料小車裝完一個漏斗向另一漏斗運行過程中,從小車操作箱下鉆行時,下意識將左手扶在小車軌道上,結果被運行的卸料小車輪壓傷。經

第四篇:起重機吊裝事故案例心得

我單位全體員工要從中吸取經驗教訓,在吊裝前要對吊裝用具進行細致檢查,如有破損嚴禁使用;吊裝作業屬于高危險作業,要嚴格按照吊裝作業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嚴禁超載吊裝作業,要加強對吊裝作業人員起重吊裝作業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通過此次事故,公司各項目還要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及督導,每周安全例會及每天的班前安全講話要著重加強對施工作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安全教育。

1、要求起重作業人員重點檢查吊裝索具和安全帶的完好程度,安排項目班組人員對班前會進行有針對性的學習和討論組織安全檢查;

2、對違反安全作業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重罰;

3、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對施工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班組、崗點,停工整改,完善并嚴格執行過程控制程序;

4、要求施工班組開展查找身邊危險源的活動,堅決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確保做到安全管理的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使安全管理落實到實處,使員工能切實意識到施工作業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從而提高員工自身安全意識,做到警鐘長鳴,杜絕安全事故再次發生。

第五篇:起重機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為更好地適應法律法規和經濟活動要求,給予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有效地避免和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特制定本方案。

一、起重機械作業的特點:

起重機械作業一種高危作業,尤其是安裝拆卸作業,存在折危險因數較多,發生安全產生事故的可能性大,且容易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交損失。

二、起重機械作業重大事故(危險)發展過程及分析

1.起重機械作業中突然安全限位裝置失控,發生撞擊護欄及相鄰塔吊、其它建筑物或墜物,或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斷臂)。

2.基礎失穩,附墻連接失效。

3.吊索吊具不符合要求,作業中發生重物墜落和人員傷亡事故。 4.作業中操作人員違背操作規程,操做失誤或失靈。

5.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6.塔吊、施工電梯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7、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線路發生嚴重漏電,機械本身發生故障。

8.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

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三、突發事件風險分析和預防

為確保正常作業,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1.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緊急情況

根據起重作來特點,在辯識、分析評價施工過程中危險因素和風險的基礎上,確定本工程重大危險因素是起重機傾覆、物體打擊、人員高處墜落、重物墜落、觸電、機械傷人等,均可能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

2.突發事件及風險預防措施

從以上風險情況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工程施工造成很大的影響,而且對施工人員的安全造成威脅。 起重機械安裝、拆除及運行作業的安全技術要求:

A.起重機械的基礎,必須嚴格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安裝。

B.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編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C.安裝起重機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D.起重機附墻桿件的布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機

身與建筑物水平距離大于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著桿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制作,并經技術部門確認,主管部門驗收。在起重機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墻桿件。

E.塔式起重機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一規程》GB5144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最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

F.起得機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1)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金屬機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

(2)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嚴禁起載、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3)吊運散裝物件時,應制作專用吊籠或容器,并應保障在吊運過程中物料不會脫落。吊籠或容器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實驗,使用中應定期時行檢查;

(4)吊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扎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5)兩臺及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之間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離不應小于2米。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調整相鄰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高度、加設行程限位、回轉限位裝置等措施,并制安交叉作業的操作規程;

(6)沿塔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7)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應松開回轉制動器,起重小車及平衡重應至于非工作狀態。

G.為防止事故發生,塔吊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塔吊避開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后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H.塔吊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后遵照執行。

I.塔吊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后遵照執行。

K.塔吊安裝完成后,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應急準備

1、機構與職責

一旦發生起重機械作業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研究、審批搶險方案;組織、協調各方搶險救援的人員、物資、交通工具;保持與級領導機關的通信聯系,及時發布現場信息。

應急組織的職責及分工 組長職責:

(1)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大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及總包項目部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的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做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況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1)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援活動; (3)安排尋找受作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安全的集中地帶; (4)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急救電話:120 火警電話:119

1、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后果的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應急物資主工有:

(1)氧氣瓶、乙炔瓶、氣割設備一套 (2)急救藥箱1個

(3)手電3個(塔吊、電工、經理各一個) (4)對講機3臺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項目部應對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安出相應的規定,包括應急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

五、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項目部、辦公室、搶險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由項目部安質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匯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水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監管局安監站或下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緊急情況發生后,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措施,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由在現場的項目部最高級員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等救援電話。

2、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后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后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

3、遇到緊急情況,全體職工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理。

六、起重機械作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接警與通知:如遇意處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在現場的施工管理人員要立即用對講機向項目部和公司質安部報告。

接報人員立即向組長匯報險情,同時召集現場人員,搶救、救護、防護組成員攜帶著各自的搶險工具,趕赴出事現場。

2、指揮與控制:

3、搶救組到達出事地點,在組長指揮下分頭進行工作。 (1)首先搶救組和經理一起查明險情:確定是否還有危險源,如碰斷的高、低壓線是否帶電;塔吊構件、其它構件是否有繼續倒塌的危險;人員傷亡情況;商定搶救方案后,項目經理王懿俊向公司陳

永忠同志請示匯報批準,然后組織實施。

(2)防護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并進行警戒不準閑人靠近,對外注意禮貌用語。

(3)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低壓電器線路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到需要的照明燈光

(4)搶險組在排除繼續倒塌或觸電危險的情況下,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系救哀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扎,用擔架將傷員抬到車上送往醫院。

(5)對傾翻變形吊的拆卸、修復工作應請塔吊廠家來人指導下進進行。

(6)塔吊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后,組長召集塔吊司機組的全體同志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定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整改措施。

(7)對應急預案的有效進行評審、修訂。

4、通迅

項目部必須將

110、12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督部門電話號碼,明未于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安全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5、警戒與治安

安全保衛人員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次序。

6、人群疏散與安置

疏散人員工作要有次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

7、公共關系

項目部安質部為事故信息收集和發布的組織機構,人員名括:安質部屆時將起到項目部的媒體的作用,對事故有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信息收集,并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向項目部內部各工區,集團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向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

七、現場恢復

充分辨識復過程中存在的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八、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公司和項目部對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審,針對施工的變化預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斷更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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