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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方案

2023-04-28

一項工作不能盲目的開展,在開展前必須要進行詳細的準備,這就是方案存在的意義,那么要如何書寫方案,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方案

達州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方案

SFFD-2010-056

達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達市府發〔2010〕43號

達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達州市畜禽養殖業污染整治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達州市畜禽養殖業污染整治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第15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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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差、治理后仍然無法達標排放的企業由當地人民政府實施強制關閉。對限養區和適養區內的企業,養殖規模要嚴格控制在環境容量許可的范圍內。

三是開展監督檢查。各級環保、畜牧、農業等部門要采取聯合監督、專項監督和日常性監督等多種檢查方式,切實加大畜禽養殖業環保執法力度,對發現有偷排、漏排或擅自關停污染治理設施的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由環保部門依法予以處罰,對一年內累計發現兩次以上的,符合法定情形的,由當地政府依法予以強制關閉。

(二)嚴格落實環評和“三同時”制度

一是嚴把新建關口。從2011年1月1日起,凡新建、改建、擴建的豬常年存欄量3000頭以上、牛常年存欄量500頭以上、羊常年存欄量5000只以上、禽類常年存欄量10萬羽以上或涉及環境敏感區的畜禽養殖企業,須有相應環評資質的機構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其余的養殖企業須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于家庭式散養戶,可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但應當在登記表中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其余的養殖企業須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畜禽養殖項目在建設前,養殖企業或個人按有關規定報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其環評文件報具有審批權的環保部門審批。項目建成后,須向審批其環評文件的環保部門申請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營。

二是補辦環評手續。截止目前,已建成未辦理環評手續的畜

禽養殖項目必須在2011年3月1日前到具有審批權的環保部門登記備案。其中,豬常年存欄量500頭以下、肉牛常年存欄量200頭以下、奶牛常年存欄量100頭以下、羊常年存欄量500只以下、禽常年存欄量10000羽以下,以及采用零排放養殖技術的項目,可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上述規模以上的規?;笄蒺B殖項目,各地根據實際,可以鄉(鎮)為單位(或以片區為單位)打捆編制一本環境影響報告書,但在環評報告中應包含每個養殖項目的具體評價內容和環保管理要求,此項工作由各縣(市、區)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補辦環評項目的所有畜禽養殖企業必須嚴格落實審批通過的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落實各項環保措施和建成各項環保設施,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環評驗收。同時,市財政和各縣(市、區)財政部門當年要列出專項資金,用于支持畜禽養殖企業改造現有養殖場和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以切實解決畜禽養殖企業的負擔。

三是降低環評收費。各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降低畜牧業生產建設項目環評咨詢收費加強環評管理促進畜牧業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08〕8號),環評中介機構應在《國家計委、國家環??偩株P于規范環境影響咨詢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125號)規定的收費標準基礎上減半收取畜禽養殖項目的環評咨詢費;環保部門在環評審批和驗收審批中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同時要規范審批行為,簡化審批程序,加快審批速度;物價部門要加強對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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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切實抓好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作;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單位職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加大宣傳力度。畜禽養殖污染涉及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事關全市經濟、社會和環境保護的全面協調發展,各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畜禽養殖業污染整治工作的輿論宣傳,喚起全社會對畜禽養殖業污染整治工作的參與和關注意識,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為畜禽養殖業污染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嚴格監督檢查。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相關部門不定期開展對本轄區內的畜禽養殖企業整治工作的檢查,每半年上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每年12月25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各地畜禽養殖污染整治情況,并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將各地畜禽養殖企業的整治情況的自查報告報市政府,同時抄送市環保局。市政府對各縣(市、區)畜禽養殖企業適時進行專項檢查,對發現有工作不落實、整治不到位的單位和部門,將予以通報批評,構成環境污染事故的,將嚴格追究責任。

主題詞:環保

畜禽養殖業△

污染整治△

通知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市紀委,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達州軍分區。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年12月31日印

(共印30份)

第二篇: 農村河道養殖污染及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各行政村、鎮直各單位:

為全面落實縣委縣政府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部署,進一步強化畜禽養殖污染控制及加強水污染治理,確保水環境得到切實改善同時畜牧業能夠規范、可持續發展,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治理水污染、保障和改善民生為根本出發點,按照“安全飲水、科學調水、有效節水、治理污水”的要求,整體推進畜禽糞便污染整治,切實落實各級各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水環境治理,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維護水 。

圍內的養殖場,限期于******年****月底前實行關停轉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在實行關停轉遷前,要完成排泄物的綜合治理,達標排放;禁養區內養殖場不得享受政府補貼和有關優惠政策,并由縣環保部門按國家規定足額收取排污費。

(二)、整治生活污水及垃圾固廢污染 各村要結合文明創建、“三線三邊”環境整治、美好鄉村建設、生態村建設和村莊整治建設工程,加強排水網管及相關污水處理設施的配套工作,充分利用各村的垃圾收集點,建立和完善“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運行機制,從根本上杜絕垃圾亂倒現象。

(三)、整治化肥農藥污染 各村要以科學施肥用藥為指導,大力推行測土配方施肥和減量增效技術,減少農田化肥(氮、磷)流失,減少化肥農藥對環境的污染。大力推廣應用新藥械、生物農藥和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全面禁用有明文規定的高度高殘留農藥,實現“一減二控三保”目標。

(四)、整治河溝池塘污染

各村結合“三線三邊”環境治理工作,按照“水清、流暢、岸綠、景美”的要求,保護村莊現有水面,清除農村河溝池塘水面有害漂浮物、障礙物,做好溝河池塘清淤,河岸綠化工作。

四、時間安排

(一)、 排查摸底(****年**月**日前)

各村要精心組織,開展地毯式的排查摸底,并于****年**月**日前將轄區內排查出的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戶)匯總上報鎮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確保本次摸底不重不漏。

(二)、集中整治(****年**月**日至****年**月**日)

集中整治期間縣有關部門將對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的違法事實組織調查取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通告》的要求,進行分別下達關停轉遷或期限整改的通知書,期間鎮有關部門及各村要給予全力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認識,加強領導

為保證此次綜合整治工作能夠全面順利的開展,鎮專門成立了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并抽調環保、畜牧、國土、水利等部門全力配合,各村明確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切實抓好這次整治活動,保證綜合整治工作全面迅速開展。

第三篇:谷城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現狀及建議

畜禽養殖污染是當前世界范圍內各界人士重點關注問題之一,環保界和畜牧界的專家們仍然在致力于從降低治污設備設施投入、降低治污生產費用和可持續產生治污效果等方面積極發揮著各自的聰明才智,但至今還沒有一套成熟的可大面積推廣的處理方案。谷城畜禽養殖當前處于散養戶逐漸減少、規模場逐漸增多的交替時期。散養戶基本上都還延續著干糞堆積發酵,污水進入集糞池,最終都成為有機肥還田。而康利、再然、荊山源、魏家山等中等以上的規模養殖企業和小區,發展之初就把治污作為主要建設內容之一,并且期望通過銷售干糞帶來收益,因此一般都能夠通過市以上環保部門組織的環保評價。目前對水體環境污染較大的主要是那些初步進入規模養殖階段的養殖場,缺乏資金或忽視自身可持續發展環境,以致出現畜禽糞便直接排放或任意堆放的現象,這其中突出存在的主要是養豬場和蛋雞場。對這類規模養殖場的規范整治也因此成為縣畜牧獸醫局多年來的一個工作重點和難點。

一、當前谷城畜禽養殖場采用的治污措施

2006年以來,縣畜牧獸醫局堅持對養殖場灌輸著干濕分離、雨污分離的治污基本思路,結合不同的養殖類別和谷城種植戶對養殖場糞肥的需要,采取了一些實用的治污措施。

1、豬場

不分豬場大小,整場實行干清糞工藝,干糞進入防滲漏、防雨淋的干糞棚,堆積發酵后銷售給種植戶還田或直接銷售給有機肥生產企業。目前全縣存欄量5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都采用的是該工藝。

年出欄量1000頭以下的規模豬場,采取干清糞工藝后,日污水產生量在3噸以內,污水可經過封閉的污水管網流入沼氣池,沼液和沼渣再作為有機肥使用。一般根據生產規模大小,全場建設2-5個8立方米的沼氣池可以滿足治污需要。目前全縣 家年出欄量50-1000頭的豬場均在縣能源辦的扶持下建設了數量不等的沼氣池。

年出欄量10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因日污水產生量大,污水處理工藝較為復雜:①人工及時從豬舍清理干糞;②糞水混合物從豬舍流入舍外沉跌池,經粗柵欄隔離去大顆粒固形物及塑料袋、草繩、樹葉等雜物;③污水經過管網進入集污池,做初次三級沉淀;④上層污水進入調節酸化池,投入石灰絮凝劑預處理12小時;⑤上一步處理的污水進入厭氧消化池處理72小時;⑤厭氧處理后的污水進入二次三級沉淀池,沉淀處理24小時;⑥上清液經污水管網排入水生植物氧化塘中心底部,經氧化、沉淀、污泥吸附和水生植物消化吸收30天以上,達到<<國家城鎮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I標準)>>B級排放標準后,供灌溉利用。這種

組合式穩定塘工藝模式是對環保專家提出的豬場糞污序列式活性泥處理法原理和上流式厭氧污泥床反應器處理法原理的一個較為粗糙的結合,依據這種糞污處理工藝流程原理,康利、再然、金田園等縣內各大規模豬場均建設了各具特色的污水處理系統,都取得成功,日污水處理量可達到40噸以上,且污水處理成本較低。

2、蛋雞場

因蛋雞糞藥殘較大,進入沼氣池后極易殺死產氣菌,所以使用沼氣池處理無效。魏家山蛋雞養殖合作社和荊山源公司分別采用的雞糞處理措施是國內的普遍使用的兩種不同的模式

魏家山蛋雞養殖合作社圍繞該鎮蛋雞產業,建設了有機肥廠,把養殖戶的雞糞收集起來,加入輔料,發酵后包裝銷售。這種模式對雞糞以及輔料的需求較大,一般適合養殖量較大、較為密集區域使用。目前廟灘鎮僅熊營社區、魏家山園區等幾個蛋雞養殖小區的雞糞得到有效處理,汪洲小區的雞糞還沒有完全納入處理范圍。

荊山源公司采用高投入的方式,高標準建設雞舍集糞板附屬設施,雞糞直接落在微熱傳送帶上,傳送出雞舍后直接裝車運送到有機肥廠處理。這種模式降低了生產有機肥對輔料的依賴性,蛋雞生產車間不需要配臵傳統雞舍的集糞槽、刮糞機等設備設施,保持了雞舍干爽的環境,是將來的發展

方向。

3、肉雞場

肉雞糞是最受蔬菜大棚種植戶歡迎的有機肥,目前全縣肉雞養殖戶生產的雞糞不能滿足蔬菜大棚種植戶的需要,一般稍作堆積后就進入蔬菜大棚做高效肥料使用。

4、土雞場

我縣土雞林下放養模式,按照每畝放養少于50只的標準,戶外雞糞直接供林地吸收,舍內雞糞同肉雞場的雞糞一樣銷售給種植戶使用。

5、牛、羊養殖場

我縣牛、羊養殖場規模較小,產生的糞污一般雜入墊草后堆積發酵,銷售給山藥種植戶使用。

二、當前我縣畜禽養殖場治污仍然存在的問題 盡管各種治污措施可以有效地發揮作用,但是養殖戶對糞污處理設施的不完善,仍然可以對環境造成污染。突出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三個:

一是污水管網和集污池不密封或者部分密封。這是小規模豬場普遍存在的問題,也是畜牧部門在指導豬場建設過程中強調最多的問題,但是養殖戶的重識程度不夠。

二是小規模養殖場只建設干糞池,不建設干糞池上的遮雨棚,每逢雨天都會造成糞污混流,除大規模養豬場和肉雞場外,其它養殖場都存在這個問題。

三是養殖場缺乏自己的液體糞污運輸設備。這種設備的缺乏造成了更多的大田生產稀缺養殖場糞肥,但是養殖場從防疫衛生考慮,卻不愿意外來車輛進入場區收集液體糞污,從而造成糞污亂排放。

三、縣畜牧獸醫局對養殖場糞污治理采取的措施 一是根據省、市政府有關文件要求,對沿漢江、南河1公里范圍內設定為禁養區,1-3公里范圍內設為限養區。對這兩類區域廣泛宣傳,要求這兩個區域內的所有養殖場在2015年前必須做到治污措施到位,達標排放。禁養區內自2010年下半年開始就不準擴建、新建養殖場,既有養殖場治污不達標的不發放《動物防疫合格證》,不予投放具有競爭性的、激勵擴大養殖量的國家項目。

二是利用項目對現有養殖場做標準化改擴建等規范性建設。自2007年開始,生豬規模養殖場標準化改擴建項目就把糞污治理作為中央內容之一,2011年后,中央投資在40萬元以上的項目, 50%以上的資金用于糞污治理;中央投資在60萬元以上的,資金全部用于污水深度處理。各類規模養殖場在創建部級、省級、市級、縣級畜禽養殖示范場時,采用百分制考核,其中糞污處理考核占30分,總考核分在85分以下的養殖場,視為不合格,不合格養殖場不予晉級和獎勵。

三是對規模畜禽養殖場著重強調標準化建設,其中糞污

處理無害化是養殖場“六化”重要建設內容之一。通過宣講干濕分離、雨污分離和糞污無害化處理等內容,引導養殖戶到老河口、仙桃、咸寧、荊州等地考察,在縣畜牧良種場、康利公司、再然公司等各養殖場對比試驗發酵床養豬、沼氣池治污、生物菌治污等措施,推進了全縣養殖場糞污治理的進程。

四、推進谷城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議

養殖場污染治理工藝方案必須考慮低成本建設、低成本運營、可持續有效治理和資源再利用,推進必須依靠加強領導、部門引導和監管,投入有必要采取社會多元化。從這幾個角度思考,進一步推進谷城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還有很多工作需要深入、細化,建議如下:

1、加強領導,積極發揮部門職能推進養殖場治污。畜牧引導養殖場開展標準化改擴建,達標排放;環保部門重點對禁養區、引用水源上流區域、居民區等區域的養殖場加強監管,督促開展治污整改工作;金融部門把污染治理作為貸款安全發放考核指標之一;農機部門把潛污泵等治污、排污設備納入農機補貼范疇;鄉鎮把養殖場、養殖小區規劃在面積較大的農田、茶園、果園附近的區域,擴大養殖場糞污還田面積。

2、把養殖場治污與有機作物生產結合起來,不僅給予沼氣池建設補貼,對適度規模的養殖場還給予糞污運輸車、

潛污泵等車輛、設備補貼,建立激勵機制吸引養殖場轉運處理后的液體糞肥到種植戶約定的集污池供有機作物生產使用。

3、多方面收集國內外先進的糞污處理技術信息,考察、分析、引進、推廣一批適合谷城地域特色、能夠為養殖場接受的有效的糞污處理技術和設備產品,營造治污與盈利雙豐收的局面。

4、大力開展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工作,通過政策扶持改擴建一批、營造氛圍吸引新建一批、規范整治淘汰一批三個部署,逐步實現治污不達標場關停,獲批運營養殖場全部達標排放的目標。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第四篇:養殖業污染治理探討

養殖業網,龍巖市養殖業污染治理探討

2010年02月06日

一、畜牧業概況

改革開放以來龍巖市畜牧業快速發展,已成為農村經濟的支柱產業及增加農民收入的新增長點。2005年,全市實現牧漁業總產值61.9億元,占農業總產值的47.1%,其中牧業產值54.3億元,占農業總產值的41.3%;肉蛋奶總產量46.37萬噸,其中肉類產量41.74萬噸。禽蛋產量4.495萬噸,奶產量1426噸;生豬存欄307.15萬頭,出欄509.57萬頭;家禽存欄1830.49萬羽,出欄4233.91萬羽;兔存欄302.37萬只,出欄603.80萬只;牧業產值、肉蛋奶產量分別比2000年增長72.2%、58.3%。牧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比2000年提高了近5個百分點。

畜牧業的快速發展,為穩定市場、穩定物價、穩定社會發揮了積極作用。養殖業以其產值高、周期短、社會需求量大而成為農民增收的主導產業。

但是畜牧業在快速發展中,由于歷史的原因和畜牧業發展布局規劃及污染防治工作的滯后,致使畜牧業發展對環境和水體造成了較為嚴重的污染,并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和難點。因此,需要在制定養殖業發展部門規劃的基礎上,制定養殖業污染治理規劃,以更加科學地指導今后養殖業污染治理工作。

二、治理背景

1、養殖對環境的影響現狀:

按現有飼養量估算,全年畜禽糞尿年產生量約為661.3萬噸,其中豬224.0萬噸、牛242.1萬噸、羊3.0萬噸、禽48.1萬噸、兔44.1萬噸。畜禽糞便利用率豬約為50%,牛、羊、禽、兔糞便利用率達90%。對環境影響較大是豬,特別是一些小豬場和散養戶直排造成水體污染,規模豬場雖經沼氣處理,但磷、氨氮、重金屬還有相當部分排向水體。從河流水質監測情況看,隨著畜牧業發展,各主要河流水質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1)我市各主要河流受污染情況

①九龍江北溪龍巖段最主要的污染物為氨氮,其次為總磷和BOD5。五年Ⅰ~Ⅲ類水比例指標呈下降趨勢,從年際變化情況來看,2001年至2004年Ⅰ~Ⅲ類水比例呈明顯下降趨勢。到2004年污染最重,2005年Ⅰ~Ⅲ類水比例明顯提高,顯示污染趨勢得到明顯控制,污染水平下降明顯。

表2 九龍江流域龍巖段省控監測斷面氨氮測值(mg/L)

②汀江:汀江河段受到有機污染,氨氮、總磷、高錳酸鹽指數、BOD

5、D0偶有超標,其余項目測值較小,沒有出現超標現象。汀江五年I~III類水比例均值為83.6%,功能達標率為86.5%,監測結果表明汀江水質總體良好。汀江流域省控斷面氨氮測值變化見表3。

汀江最主要的污染物為氨氮,其次為BOD5和總磷。五年I~III類水比例指標呈明顯下降趨勢,說明汀江水質污染不斷增大,水質逐年惡化,到2005年I~III類水比例已經由2001年的90.5%下降到73.2%,污染逐

年加大。

表3 汀江流域省控監測斷面氨氮測值(mg/L)

③閩江連城段:閩江連城段受到輕微的有機污染,氨氮、高錳酸鹽指數BOD

5、DO、總磷有超標,其余項目測值較小,沒有出現超標現象。閩江連城段省控斷面氨氮測值變化見表4。

閩江主要污染物為氨氮,其次為高錳酸鹽指數。在2004年連城段水質出現異常情況,水質各項污染指標明顯增大,顯示監測結果為異常值。

表4 閩江沙溪連城段省控監測斷面氨氮測值(mg/L)

(2)污染特征及原因分析

①污染特征

龍巖市各河流普遍受到有機污染。其中九龍江北溪龍巖段所受污染最重,主要污染物為氨氮、總磷、高錳酸鹽指數、BOD5。汀江主要污染物為氨氮和總磷。

②原因分析

a、九龍江北溪龍巖段

九龍江北溪龍巖段多年平均徑流量為15.05億立方米,逕污比為1:41.2,枯水期時水流量驟減。由于龍巖段水流量較小,年內分布極為不均,污染源分布集中(排入龍巖段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和養殖污水均占全市總量的70%以上),致使2001年到2004年該河受到嚴重的有機污染。水質明顯惡化,近幾年經過市政府的連續大力整治,至2005年水質得到明顯改善。

b、汀江

汀江多年平均徑流量為60.4億立方米,逕污比為1:266.5。2000年以前,該流域的主要污染源為生活污水和養殖污水。2001~2005年,由于該流域工業快速發展,養殖數量加大,污染水平明顯加快,導致水質逐年惡化。

(3)九龍江流域水質變化與養殖量變化關系較密切,具體情況見表5。閩江、汀江流域由于水量較大,水質與養殖量變化關系不是十分直接。

表5 九龍江流域養殖量變化、水質變化表

1996年 2000年 2001年 2005年 生豬出欄(萬頭) 50.8883 93.09555 107.95 166.2277 禽出欄(萬只) 391.2763 716.4596 863.06 1209.54 見龍橋 生化需氧量mg/L 5.87 6.87 非離子N mg/L 0.0880 0.1345 氨氮mg/L 雁石橋 生化需氧量mg/L 3.26 5.14 6.02 10.82 非離子N mg/L 0.0787 0.0740 氨氮mg/L 2.067 6.928 華 寮 生化需氧量mg/L 1.93 1.71 1.22 2.13 非離子N mg/L 0.0357 0.0067 氨氮mg/L 0.318 0.710

2、近年養殖污染治理狀況:

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全市已經完成了2100多戶規?;B豬場(存欄豬200頭以上)的治理任務。累計建成沼氣池52.95萬立方米,生化塘93.71立方米,投入9000多萬元;搬遷了中心城市核心區和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無條件治理的養殖場1616個,完成了縣、鄉、村三級生豬養殖業發展規劃和污染綜合整治工作規劃;建立健全了新建養殖場村、鎮、縣有關部門三級審核審批制度,加大源頭把關;大力推廣生態型立體種養模式,鼓勵扶持以豬糞為主要原料的生物有機肥廠建設。在各級政府的努力下,至2005年底生態養殖比例達55.5%、6481戶。種植雜交狼尾草(用于吸肥、割草養豬)2.1萬畝,興建四個有機肥廠,年產4萬噸生物有機肥,可處理30萬頭的豬糞。通過各項綜合整治措施的落實,生豬養殖業污染加劇的趨勢得到有效控制,較好地遏制了養殖業無序盲目發展、污染物放任自流的狀況。流域水質在生豬養殖業數量加大、污染物排放增加的情況下,基本上保持在原有水平,沒有出現大幅度下降,部分河段污染因子已呈現出了好轉趨勢。同時,一度出現的養殖場未批先建、搶建、亂建的現象也得到了有效遏制。

龍巖市畜牧水產局2003年5月開始制訂“龍巖中心城市及九龍江流域養豬業發展規劃布局及污染防治的意見”,經多個部門4次修改,于2004年4月下發,規劃中提出了最大可養量,計算依據是土地吸納原則,并提出每頭存欄豬應建沼氣池0.4立方米,生化塘6平方米。各縣(市、區)于2004年分別制定了規劃。

2005年5月,市政府下發了“龍巖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畜禽養殖管理促進畜牧業可持續發展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又重新修訂了市(縣、區)、鄉、村三級養殖業發展布局規劃,繪制了三級規劃圖,劃出了禁止養殖區、控制養殖區、適度養殖區,各級都計算出最多可養量。嚴格規定了新上養殖場的審批程序。

三、治理規劃

1、治理目標

根據市委、市府的要求,用3年時間,保質保量完成治理任務,為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畜牧業可持續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出新貢獻。

2、治理原則

①減量化原則

通過養殖結構調整及開展清潔生產,減少畜禽糞污的產生量。采用“清污分流、糞尿分離”、“干濕分離”等措施,減少污染物的排放總量,降低污水中的污染物濃度,從而降低處理難度及處理成本。改進飼料配方減少氮、磷的排泄。

②資源化原則

禽畜糞便經過科學處理后作肥料、飼料、燃料等利用,推廣畜禽糞便資源化和綜合利用技術。

③無害化原則

④生態化原則

根據物質循環、能量流動的生態學基本原理,促進種植業與畜牧業緊密結合,以農養牧、以牧促農,實現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按照土地,植物吸納畜禽糞便比例,控制養殖總量,推廣生態養殖。

⑤產業化原則

采用產業化和專業化運作模式,興建有機肥廠。提倡固體糞便堆肥,解決糞便污染,為綠色食品生產提供可靠的有機肥保障。

3、治理范圍和重點

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龍巖市轄區范圍內的養殖戶都必須遵循本規劃治理要求,自覺進行治理。凡不按本規定要求治理或治理不達標的,必須按屬地管理原則,依法予以處罰或強行關閉拆除。

龍巖市轄區范圍內九龍江流域、汀江流域和閩江流域以及各縣(市、區)已劃定的禁建區和禁養區為治理重點。

4、治理任務

①在禁止養殖區內不得新建任何畜禽養殖場,該區所有畜禽養殖場必須于2009年前分期分批搬遷關閉。

②在控制養殖區內禁止新建、擴建、改建畜禽養殖場,控制養殖區劃定后新建的畜禽養殖場要限期予以拆除;控制養殖區劃定之前已建畜禽養殖場要在2007年底之前治理達標,逾期不達標的,責令搬遷或關閉。

③“禁止養殖區、控制養殖區”之外的適度養殖區新建、擴建、改建畜禽養殖場必須符合當地養殖業布局規劃,必須嚴格審批制度,并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三同時”制度。對在適度養殖區內已建畜禽養殖場,2007年底之前完成5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治理。2008年底之前所有養殖場治理達標,逾期不達標的,責令關閉。

④新羅、漳平生態養殖面2007年達70%,2008年達80%,其它縣2007年達60%,2008年達70%。

⑤2007~2008年每年推廣種植雜交狼尾草:新羅區2000畝,其它縣市各1000畝。

⑥2007~2008年20%的大鄉鎮應建畜禽化尸池,以便處理市場、運輸途中檢疫不合格的應處理畜禽及畜禽產品。

5、養殖場治理標準

①按豬場核定最高存欄數為基數,每頭存欄豬沼氣池建設標準為0.4立方米,生化塘建設標準為6平方米。生化塘土地面積無法達到標準要求的養豬場戶,其生化塘建設必須請有資質的環保設計單位進行環保技術設計和施工。

②所有受治理的養豬場戶一律實施干清糞或干濕分離措施。

③要求受治理的養豬場戶每半年要對沼氣池進行清渣一次,每一年要對生化塘清理和整修一次。

④實施果牧沼生態養殖的養豬場戶,每三頭存欄豬必須配有一畝林果地。同時,在其沼氣池后必須建調節池,調節池標準為每頭存欄豬配0.1—1立方米。

⑤推行豬沼草模式,每存欄15頭豬至少種一畝雜交狼尾草,而且必須實施良好的肥水管理,及時收割,以利牧草生長。

⑥受治理養豬場戶污水排放的檢查和驗收標準,以國家環保局2001年12月28日發布的GB18596—2001(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為標準。

⑦畜禽養殖場排水、排污標準見表6至表10。

表6 集約化畜禽養殖業水沖工藝最高允許排水量

種類 豬 1m3/(百頭·d)1 雞 1m3/(千頭·d)1 牛 1m3/(百頭·d)1 季節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標準值 2.5 3.5 0.8 1.2 20 30 注:廢水最高允許排放量的單位,百頭、千只均指存欄數,春、秋廢水最高允許排放量按冬、夏兩季的平均值計算。

表7 集約化畜禽養殖業干清糞工藝最高允許排水量

種類 豬 1m3/(百頭·d)1 雞 1m3/(千頭·d)1 牛 1m3/(百頭·d)1 季節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標準值 1.2 1.8 0.5 0.7 17 20 注:廢水最高允許排放量的單位中,百頭、千只均指存欄數,春、秋廢水最高允許排放量按冬、夏兩季的平均值計算。

表8 集約化畜禽養殖業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日均排放濃度

控制 項目 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 化學 需氧量

(mg/L) 懸浮物(mg/L) 氨氮 (mg/L) 總磷 (以P計) 糞大腸

菌群數

(個/100ml) 蛔蟲卵

(個/L) 標準值 150 400 200 80 8.0 1000 2.0 表9 畜禽養殖業廢渣無害化環境標準

表10 集約化畜禽養殖業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6、治理措施

(1)各縣(市區)必須嚴格按土地吸納原則控制總飼養量。載畜量以一畝耕地吸納2頭生豬糞尿、一畝山地吸納3頭生豬糞尿測算,山地能吸納生豬糞尿的面積按總山地面積的5~10%測算。

各縣(市、區)生豬飼養規劃表

耕地面積(萬畝) 山林面積(萬畝) 規劃養殖量

(萬頭) 備 注 合計 187.5 1978.3 829 新羅 23.5 314.7 130 剔除四個街道辦事處 漳平 14.5 279.6 71 剔除菁城、桂林、和平、蘆芝、西園、拱橋 永定 30.6 202.9 107 剔除鳳城、城郊 上杭 34.9 287.5 139 剔除臨江、臨城 武平 30.8 270.6 126 剔除平川、城廂 長汀 29.0 346.0 141 剔除汀州、大同 連城 24.2 277.0 115 剔除蓮峰 說明

1、新羅區剔除禁養區、禁建區、山林面積按6%用于吸納養豬糞尿。

2、漳平市因高山多,除剔除的鄉鎮外,按5%的山林面積用于吸納養豬糞尿。

3、其他縣按8%的山林面積用于吸納養豬糞尿。 加載中,請稍候......

第五篇:關于加強對我市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的提案

案由:近年來,我市養殖業的不斷壯大發展,畜禽養殖已成為我市農民增收、農村發展,建設新農村的重要產業,也是我市農村經濟的主要支柱產業。然而,由于傳統的養殖習俗,畜禽養殖業存在環保意識淡薄、治污設施不配套等環境問題,每年大量未經處理的畜禽糞尿、污水直接或間接排放到江河、魚塘、水庫等水體中,造成畜禽養殖所在地的飲用水源、地下水、空氣、土壤等環境污染,嚴重影響周邊的城鄉居民生活安全。為此,建議加強對我市畜禽養殖的環境綜合治理,保證居民飲用水源安全,凈化農村環境衛生,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一、畜禽養殖業污染排放現狀

(一)我市畜禽養殖現狀。根據市畜牧部門公布的數據,2013年,全市生豬出欄419.18萬頭,同比增長2.1%;牛出欄44361頭,同比增長7.6%;羊出欄85311只,同比增長3%;家禽出欄8621萬只,同比增長3.1%;根據2014年前三個季度的數據,生豬、牛、羊及家禽等出欄量仍呈平穩增長態勢。

(二)畜禽養殖業排污現狀。根據市環保部門的污染源普查數據,我市共有規?;笄蒺B殖場約600家(大部分是生豬養殖場),主要分布在四會、高要、鼎湖、懷集等4個生豬養殖大縣,2013年畜禽養殖業產生的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污染物指標)是4.05萬噸,氨氮排放量(污染物指標)是0.42萬噸,分別占全市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47.8%,氨氮排放總量的47.6%。此外,畜禽養殖場的臭氣污染影

1 響周邊環境,如端州區到鼎湖的綠道旁就有不少的養殖場,臭氣熏天,給騎自行車和休閑散步的群眾造成影響。

(三)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情況。根據市環保部門提供的情況,在“十二五”中前期,我市共對347多家規?;i養殖場實施治污整治,但仍有為數不少的規?;i養殖場以及生豬養殖專業戶未實施治污整治,這些未實施治污的養殖場,養殖廢水不經任何處理直接排放到江河水渠魚塘中或排放到農田上,這些污水雖沒有毒性,也起到肥田、肥魚塘的作用,但部分地區由于農田、魚塘數量有限,遠未達到消納這些養殖廢水的要求,局部地區已經出現污染情況,如魚塘發黑、發臭,出現水華(水體營養化造成綠藻爆發),水中無魚蝦等生物生存;農田則受到污染造成農作物失收甚至死亡。這些養殖廢水間接或直接流入江河,將影響到水體水質和城鎮居民的飲用水安全。

二、畜禽養殖主要存在問題

(一)畜禽養殖區域規劃滯后。據了解我市仍未有編制全市的畜禽養殖業發展規范對養殖業的布局、規模、治污要求等實行科學的指引,不少規?;B殖場在布局建設及養殖規模的選擇上隨意性較大,不管是魚塘邊、江河、村邊、矮山嶺,只要有空地能圈、建成畜禽養殖場,有地方儲存、排放糞便污水,即圈、建辦場;中小規模養殖專業戶及零散養殖戶規模小而分散,圈舍布局不合理,多數是在自己家房前屋后改擴建的,條件較差,對周邊民眾影響大。

(二)畜禽養殖禁養區政策難以落實。雖然我市各縣(市、區)均制訂了畜禽養殖的規范性文件,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和允許養殖區,但普遍反映,要清理整頓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業存在拆遷、補償等問題,抵觸較多,政策難以執行落實。

2

(三)缺乏嚴格的準入制度。根據國家《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新建、改建和擴建畜禽養殖場,必須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但由于管理不到位,國家對養殖場準入許可制度的執行不夠嚴格,許多養殖場的建設根本無任何證件,更不用說排污準入許可證。

(四)養殖業主環保、安全意思淡薄。仍有不是養殖業主對養殖污染的危害嚴重性認識不足,認為養殖廢水是“肥水”,排入魚塘、水庫、江河還能肥水養魚;認為養殖場有臭味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相當部分養殖場(戶)既不經過沼氣池,也不經過多級化糞池進行治污處理,也有多數養殖場(戶)以資金周轉問題為由,遲遲不去建設治污設施。此外,部分養殖者既不懂病死動物尸體傳染性,也不懂得病死動物尸體對人體的危害性,將病、死的動物尸體扔于路邊、魚塘、江河,污染環境、污染水質,而更有極少數人將病、死的畜禽偷偷宰殺后低價出售,從而造成人畜共患疾病的危險性增大也逐年增多。

三、對策建議

(一)強化環保宣傳。各級政府及各相關部門必須加強畜禽養殖業的環保宣傳和培訓,提高養殖業主的環保意識,讓養殖業主了解畜禽養殖業的污染,了解國家的治污政策和治污技術,積極配合,落實養殖場污染整治。

(二)編制畜牧業發展規劃。依據我市畜禽產品需求增長及環境承載力、流域水環境容量、生態環境狀況等,編制畜禽業發展規劃,為畜禽養殖業布局調整、結構調整、養殖規??偭靠刂铺峁┛茖W的決策依據。

(三)加強監管執法。一是進一步健全我市畜禽養殖業環境準入制度和排污許可證制度,對不符合規劃要求、環保要求的養殖場,堅決不能審批建設;同時要通過畜禽養殖的排污許可證制度,完善監管機制。二是落實畜禽養殖禁養區清理。摸清底數,合理制訂清理整頓方案,重點清理位于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養殖業,要明確提出清理時限要求并抓好落實。三是大力推進污染整治。推動畜禽養殖場按照國家對的污染治理要求,配套治理設施,實現養殖廢物的資源化利用,對不按要求落實治污整改的養殖場,要依法進行處罰,直至其落實整改。

(四)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各級政府應把畜禽養殖的治污列入財政預算。一是通過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鼓勵養殖企業及養殖戶加強治污設施建設。二是鼓勵畜牧、環保部門及養殖戶積極探索推廣生態畜禽養殖業發展模式,實現養殖“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 “零排放”模式,排泄物全部資源化利用,加快畜禽業轉型升級。三是對畜禽養殖禁養區的清理整頓實施補貼。四是建設病死畜禽的尸體的無害化處理場,將病死畜禽的尸體和診療中產生的廢物統一焚燒處理,減少致病源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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