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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鋼水包傾覆事故

2022-10-30

第一篇:文山鋼水包傾覆事故

遼寧省鐵嶺市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鋼水包傾覆特別重大事故報告

遼寧省鐵嶺市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4.18"鋼水包傾覆特別重大事故

2007年4月18日7時53分,遼寧省鐵嶺市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發生鋼水包傾覆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2人死亡、6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866.2萬元。

(一)企業概況

鐵嶺市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是以民營資本為主的股份制企業,職工471人,生產規模14萬噸/年。主要產品包括軸承鋼、合金鋼、模具鋼、易切鋼、不銹鋼等100多個鋼號的鍛造用鋼錠。

(二)事故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煉鋼車間吊運鋼水包的起重機主鉤在下降作業時,控制回路中的一個聯鎖常閉輔助觸點銹蝕斷開,致使驅動電動機失電;電氣系統設計缺陷,制動器未能自動抱閘,導致鋼水包失控下墜;制動器制動力矩嚴重不足,未能有效阻止鋼水包繼續失控下墜,鋼水包撞擊澆注臺車后落地傾覆,鋼水涌向被錯誤選定為班前會地點的工具間。

2.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的煉鋼車間無正規工藝設計,未按要求選用冶金鑄造專用起重機,違規在真空爐平臺下方修建工具間,起重機安全管理混亂,起重機司機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車間作業現場混亂,制定的應急預案操作性不強。

二是鐵嶺開原市起重機器修造廠不具備生產80噸通用橋式起重機的資質,超許可范圍生產。三是鐵嶺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未按規定進行檢驗,便出具監督、驗收檢驗合格報告。四是安全評價單位遼寧省石油化工規劃設計院在事故起重機等特種設備技術資料不全、冶煉生產線及輔助設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情況下,出具了安全現狀基本符合國家有關規范、標準和規定要求的結論。

五是鐵嶺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清河分局未認真履行特種設備監察職責,安全監管不力。六是清河區安全監管局監管不力。

七是當地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不夠,對存在的問題失察。

3.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三)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負責設備、維修和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的企管部副部長兼煉鋼車間副主任關大明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責任。

司法機關已采取措施6人:

1.李傳波,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煉鋼車間主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

2.朱連偉,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煉鋼車間起重機司機。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

3.謝亞君,開原市起重機器修造廠廠長,法定代表人。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

4.田平,開原市起重機器修造廠工程師。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

5.王振東,鐵嶺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起重檢驗一室主任。涉嫌玩忽職守罪。

6.鄭衛國,鐵嶺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起重檢驗一室檢驗員。涉嫌玩忽職守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人:

1.高峰,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公司黨委書記,清河區區長助理,遼寧省人大代表。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撤銷區長助理職務,依法罷免遼寧省人大代表資格。

2.牟宗強,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綜合部部長,公司安委會主任,公司黨委副書記,清河區人大代表。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依法罷免其清河區人大代表資格。

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2人。其中:

1.高金濤,遼寧省石油化工規劃設計院助理工程師。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給予行政降

級處分。

2.鄧世穎,遼寧省石油化工規劃設計院安全評價中心主任。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撤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依法吊銷《安全評價人員資格證書》。

3.尹志吉,鐵嶺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清河分局張相監管分局局長。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給予撤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王棟,鐵嶺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清河分局向陽監管分局局長。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給予撤職處分。

5.肖軍,鐵嶺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清河分局局長、黨組書記。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齊鵬飛,鐵嶺市清河區安全監管局監察股股長、副主任科員。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給予撤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李佳,鐵嶺市清河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正科級)、黨組成員。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8.丁寧,鐵嶺市清河區安全監管局局長、黨組書記。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張洪泉,鐵嶺市清河區副區長、區政府黨組成員。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記過處分。

10.藺宏聲,鐵嶺市清河區常務副區長、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副書記。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記大過、黨內警告處分。

11.李林,鐵嶺市清河區區長、區委副書記、區政府黨組書記。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記過處分。

12.崔紅軍,原任鐵嶺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副所長,現任鐵嶺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主任科員。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給予撤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3.李杰,鐵嶺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所長。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4.孫長韌,鐵嶺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記大過、黨內警告處分。

15.王耀輝,鐵嶺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黨組書記。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警告處分。

16.趙一凡,中共黨員,鐵嶺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監督管理一科科長。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7.鮑逸群,鐵嶺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記過處分。

18.劉我軍,鐵嶺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警告處分。

19.張啟發,鐵嶺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警告處分。

(四)對事故單位、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處罰和處理

依法對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處以155萬元罰款,對開原市起重機器修造廠處以20萬元罰款,對鐵嶺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處以20萬元罰款,對遼寧省石油化工規劃設計院處以10萬元罰款,對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高峰處以20萬元罰款,對其他有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吊銷鐵嶺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的起重機械監督檢驗資格,吊銷遼寧省石油化工規劃設計院的安全評價資質。

第二篇:鋼水外泄爆炸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年×月×日00:20,某鋼鐵集團所屬煉鋼股份公司煉鋼車間一號轉爐出第1爐鋼。該車間清渣班長陳某到鋼包房把一號鋼包車開到吹氬處吹氬。00:30,陳把鋼包車開到起吊位置,天車工劉某駕駛著3號80t天車落鉤掛包(雙鉤)準備運到4號連鑄機進行鑄鋼。陳站在鋼包東側(正確位置應站在鋼包5m處)進行指揮掛包。陳看到東側鉤掛好后,以為西側鉤也掛好了,就吹哨明示起吊。天車工聽到起吊哨聲后開始起吊。開車后由1號爐方向向4號車行駛約8m后,班長指吊工陳某發現天車西側掛鉤沒有掛到位,鉤尖頂在鋼包耳軸中間,鋼包傾斜隨時都有滑落墜包的危險,陳立即吹哨示意落包。在2號烘烤器工作的清渣工、吹氬工聽到陳的哨聲后也發現天車西側鉤沒掛好,便一同與陳追著天車喊停車,并對在天車下滑板作業場地1號包坑作業的滑板工施某等人及在3號包坑作業的山東某耐火材料公司的滑板工盧某等人喊:“快跑,鉤沒掛上!”(每坑相距5m)。當天車行駛到三號包坑上方時,天車工劉某聽到地面多人的喊聲,立即停車。在急剎車的慣性作用下,西側頂在鋼包耳軸的吊鉤脫離鋼包軸,鋼包嚴重傾斜(鋼包自重30t,鋼水40t)掙彎東側吊鉤后脫鉤墜落地面,鋼水灑地后因溫差而爆炸(鋼水溫度1640℃)在一號坑包作業的3名工人先是趙某聽到鋼包墜地“咣當”一聲側頭一看鋼包墜落,鋼水外泄,轉身向東側大門逃生,邊跑邊呼喊,跑了約15m之后摔倒。施等2人隨后跑到趙身邊時被一股爆炸的鋼水嚴重灼傷。趙被灼成輕傷。距離鋼包墜地最近的3名山東某耐火材料公司的工人2名當即死亡,1名在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施等2人被送往急救中心搶救。集團公司領導和市里有關部門領導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救人員、恢復生產。這是一起嚴重的起重傷害事故,事故造成了3人死亡、2人重傷和1人輕傷,事故直接損失30萬元。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3號天車起吊鋼水包時,西側掛鉤沒有完全掛住鋼包的耳軸,而是鉤頂尖在耳軸的軸桿中側,形成鉤與耳軸“線”接觸。指吊工陳某指揮起吊時站位不對,只能看到掛鉤掛住東側鋼包耳軸上,而沒有到西側檢查確定后是否掛住就吹哨指揮起吊。造成鋼包受力不均勻、傾斜,隨時都有墜包的危險,因剎車慣性力使西側板鉤從耳軸上脫落,掙彎東側耳軸鋼包墜地傾翻是造成重大傷亡責任事故的直接原因。

(2)天車工劉某違規操作,發現陳指車工站位不對沒有告示,啟車時沒有按操作規程“點動”、“試閘”、“后移”、“準起吊”操作,造成中途急剎車慣性力作用下鋼包西側板鉤脫落,鋼包受力不均勻掙彎東側掛鉤后墜地傾翻的重大傷亡責任事故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1)生產確認制、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實施不到位。

煉鋼股份公司確認制第1條、第3款規定:“要保證做到確認、確實、確認安全無誤再進行作業”。指車工安全操作規程規定:“指吊金屬液體,必須站在安全地方,確認無誤方可指吊”,指車工陳某在沒有確認兩側吊鉤掛靠就指吊。天車工在明知指車工在一側指揮,沒有確認兩側吊鉤是否掛靠就位的情況下就吹哨起吊,兩道工序操作嚴重違章,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發生。

該廠廠規、廠制齊全,車間班組記錄完備,但如同虛設,落不到實處,有關安全管理人員檢查督促不到位。

(2)立體交叉作業安全隱患重大,安全生產保障措施不利。

該廠煉鋼產量現已超出原設計能力。雖然廠房做了擴充改造,生產場地仍不能滿足生產需要。由于生產工藝銜接的需要換鋼包滑板作業與天車空中行駛形成交叉作業,是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但該廠對此重大隱患缺少有利的安全措施,沒有采取專人監護和統一指揮的作業方式,只是按吊物下不許有人作業的規定,要求地面作業人員來車時躲閃,但在實際作業中作業工人安全意識不強,習慣性操作,忙于作業時根本就不躲閃。

(3)生產車間噪音較強天車行駛時預警鈴聲較弱,很難聽到。所以,發生事故躲閃不及。再者,天車行駛時頻率較大,來回躲閃影響作業。

(4)作業場地狹小,出現鋼包墜地事故,鋼水四溢爆炸,根本無法躲閃,出現傷亡事故是必然的。

三、事故防范措施

(1)總公司各級領導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擺在突出的重要的位置來抓,要嚴格要求自己,切實改進工作作風以求真務實的精神高度重視安全工作。把工作重點放到提高安全管理查找和解決安全隱患,提高工人自身安全防范意識上來。使安全工作上臺階、上水平。

(2)對新、改、擴建的廠房必須申請三同時檢查驗收,對沒有申報的新、改、擴建的廠房沒有申請驗收的要補辦驗收手續,從源頭上杜絕安全生產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給工人以安全舒心的工作環境。

(3)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強安全防范措施。如天車通過交叉作業時預警設施必須改進。

(4)徹底改進目前天車行駛軌道下的立體交叉滑板作業點。天車行駛過來工人來不及躲閃,否則重演事故的可能性仍然存在,不改造,寧可停產。

(5)對安全教育工作明確分工、落實責任。要不定期的逐級抽查、抽考,嚴格培訓。把安全第一的意識落到整個生產的全過程中。吸取教訓,杜絕事故。

四、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

(1)煉鋼車間清渣工段班長(指車工),在沒有去人另一側吊鉤是否掛靠的情況下,違章指揮起吊鋼包。違反了指車工安全操作規程中:“指吊金屬液體,必須站在安全地方,確認無誤方可指吊”、“指揮吊物時,必須將被吊物體拴掛牢固”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由于其違章指揮直接導致該起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是該事故的直接責任者,應對事故承擔直接責任。建議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2)運檢車間天車工,在明知指車工站位不對不能確認另一側吊鉤是否掛靠的情況下,聽從指揮盲目起吊。起吊鋼包時分別進行點動試閘即起吊行車。接到危險信號后,操作不當,違反了嚴禁快速定點停車等天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天車工確認制的有關規定。由于其違章作業致使該起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是該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對該事故承擔直接責任。建議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3)煉鋼車間清渣工段工段長,負責清渣工段的安全工作,負責組織工段的安全活動。對工段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向職工提出安全生產要求等。其工段班長,日常作業中對指吊金屬液體作業的危險認識不足,違規指揮,暴露出工段的安全只停留在口頭上,未落到實處。工段長對該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

(4)運檢車間天車工段副段長,負責天車工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從天車工違章作業釀成事故看出,職工的崗位安全操作尚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實,暴露出天車工段安全工作上的紕漏,工段副段長對本起事故應負重要責任。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

(5)運檢車間天車工段段長,負責天車工段的全面工作。負責組織本工段的安全活動和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向職工提出安全生產要求。根據工段長安全職責的要求和規定,應對該事故負重要責任。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

(6)精煉車間滑板工段段長。事故發生時雖然已調離本崗位,但在崗位期間對本工段職工作業現場的作業環境的危險性認識不足,沒有采取積極的有效防范措施,對該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7)煉鋼車間副主任,負責煉鋼車間的安全工作。作為最基層的安全管理者,對本車間職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不力,對事故應負主要責任。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

(8)煉鋼車間主任。對煉鋼車間的安全生產負第一位責任,對該起事故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9)運檢車間副主任。負責運檢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在日常的安全管理中不嚴不細,對事故應負主要責任。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

(10)運檢車間主任。對車間的安全生產負第一位責任,對本事故應負直接領導責任。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11)精煉車間主任是精煉車間的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其車間滑板工人在作業時受到非他們本人違章作業導致的傷害,作為精煉車間的主任,在對職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訂落實上負有一定的領導責任。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12)股份公司安全部長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在日常的安全管理中雖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監督管理尚不利,未對交叉作業中存在的重大隱患采取有限的措施,對事故負有一定的責任。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13)股份公司副經理,主管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該起事故中指車工、天車工都有違反崗位操作規程的違章作業行為,而且作為安全管理制度中首要的安全生產確認制沒有得到徹底的落實,對立體交叉作業中存在的隱患和可能出現的危險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措施,這些都充分暴露出了煉鋼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作為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應對該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

(14)股份公司經理,是煉鋼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負責貫徹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領導安全生產中規章制度制訂、建立健全、落實實現安全工作目標的措施和方案等具體安全生產職責。但從該起事故所暴露出的管理方面的原因,作為行政一把手,應對事故負第一位的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15)集團安全處副處長,負責集團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雖在安全生產日常監督檢查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監督管理不到位。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16)董事、集團副總經理。作為集團公司的主要安全技術的主管應對煉鋼公司發生的重大傷亡事故負一定領導責任。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煉鋼股份公司發生的這起重大責任事故,給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損失,帶來很多負面影響。為了吸取教訓,舉一反三,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以此為鑒。實現全市安全生產,責令集團公司向市政府針對此次事故寫出書面檢查。事故處理結果通報全市。另外根據《省勞動保護監察暫行規定》、《省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條理》等法規的有關規定對大單位——煉鋼股份公司給予人民幣3萬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篇:某鋼鐵廠煉鋼車間鋼水外泄爆炸事故分析

一、該鋼鐵企業爆炸事故經過

某年×月×日00:20,某鋼鐵集團所屬煉鋼股份公司煉鋼車間一號轉爐出第1爐鋼。該車間清渣班長陳某到鋼包房把一號鋼包車開到吹氬處吹氬。00:30,陳把鋼包車開到起吊位置,天車工劉某駕駛著3號80t天車落鉤掛包(雙鉤)準備運到4號連鑄機進行鑄鋼。陳站在鋼包東側(正確位置應站在鋼包5m處)進行指揮掛包。陳看到東側鉤掛好后,以為西側鉤也掛好了,就吹哨明示起吊。天車工聽到起吊哨聲后開始起吊。開車后由1號爐方向向4號車行駛約8m后,班長指吊工陳某發現天車西側掛鉤沒有掛到位,鉤尖頂在鋼包耳軸中間,鋼包傾斜隨時都有滑落墜包的危險,陳立即吹哨示意落包。在2號烘烤器工作的清渣工、吹氬工聽到陳的哨聲后也發現天車西側鉤沒掛好,便一同與陳追著天車喊停車,并對在天車下滑板作業場地1號包坑作業的滑板工施某等人及在3號包坑作業的山東某耐火材料公司的滑板工盧某等人喊:“快跑,鉤沒掛上!”(每坑相距5m)。當天車行駛到三號包坑上方時,天車工劉某聽到地面多人的喊聲,立即停車。在急剎車的慣性作用下,西側頂在鋼包耳軸的吊鉤脫離鋼包軸,鋼包嚴重傾斜(鋼包自重30t,鋼水40t)掙彎東側吊鉤后脫鉤墜落地面,鋼水灑地后因溫差而爆炸(鋼水溫度1640℃)在一號坑包作業的3名工人先是趙某聽到鋼包墜地“咣當”一聲側頭一看鋼包墜落,鋼水外泄,轉身向東側大門逃生,邊跑邊呼喊,跑了約15m之后摔倒。施等2人隨后跑到趙身邊時被一股爆炸的鋼水嚴重灼傷。趙被灼成輕傷。距離鋼包墜地最近的3名山東某耐火材料公司的工人2名當即死亡,1名在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施等2人被送往急救中心搶救。集團公司領導和市里有關部門領導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救人員、恢復生產。

這是一起嚴重的起重傷害事故,事故造成了3人死亡、2人重傷和1人輕傷,事故直接損失30萬元。

二、該鋼鐵企業爆炸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3號天車起吊鋼水包時,西側掛鉤沒有完全掛住鋼包的耳軸,而是鉤頂尖在耳軸的軸桿中側,形成鉤與耳軸“線”接觸。指吊工陳某指揮起吊時站位不對,只能看到掛鉤掛住東側鋼包耳軸上,而沒有到西側檢查確定后是否掛住就吹哨指揮起吊。造成鋼包受力不均勻、傾斜,隨時都有墜包的危險,因剎車慣性力使西側板鉤從耳軸上脫落,掙彎東側耳軸鋼包墜地傾翻是造成重大傷亡責任事故的直接原因。

(2)天車工劉某違規操作,發現陳指車工站位不對沒有告示,啟車時沒有按操作規程“點動”、“試閘”、“后移”、“準起吊”操作,造成中途急剎車慣性力作用下鋼包西側板鉤脫落,鋼包受力不均勻掙彎東側掛鉤后墜地傾翻的重大傷亡責任事故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1)生產確認制、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實施不到位。

煉鋼股份公司確認制第1條、第3款規定:“要保證做到確認、確實、確認安全無誤再進行作業”。指車工安全操作規程規定:“指吊金屬液體,必須站在安全地方,確認無誤方可指吊”,指車工陳某在沒有確認兩側吊鉤掛靠就指吊。天車工在明知指車工在一側指揮,沒有確認兩側吊鉤是否掛靠就位的情況下就吹哨起吊,兩道工序操作嚴重違章,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發生。

該廠廠規、廠制齊全,車間班組記錄完備,但如同虛設,落不到實處,有關安全管理人員檢查督促不到位。

(2)立體交叉作業安全隱患重大,安全生產保障措施不利。

該廠煉鋼產量現已超出原設計能力。雖然廠房做了擴充改造,生產場地仍不能滿足生產需要。由于生產工藝銜接的需要換鋼包滑板作業與天車空中行駛形成交叉作業,是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但該廠對此重大隱患缺少有利的安全措施,沒有采取專人監護和統一指揮的作業方式,只是按吊物下不許有人作業的規定,要求地面作業人員來車時躲閃,但在實際作業中作業工人安全意識不強,習慣性操作,忙于作業時根本就不躲閃。

(3)生產車間噪音較強天車行駛時預警鈴聲較弱,很難聽到。所以,發生事故躲閃不及。再者,天車行駛時頻率較大,來回躲閃影響作業。

(4)作業場地狹小,出現鋼包墜地事故,鋼水四溢爆炸,根本無法躲閃,出現傷亡事故是必然的。

三、冶金企業爆炸事故防范措施

(1)總公司各級領導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擺在突出的重要的位置來抓,要嚴格要求自己,切實改進工作作風以求真務實的精神高度重視安全工作。把工作重點放到提高安全管理查找和解決安全隱患,提高工人自身安全防范意識上來。使安全工作上臺階、上水平。

(2)對新、改、擴建的廠房必須申請三同時檢查驗收,對沒有申報的新、改、擴建的廠房沒有申請驗收的要補辦驗收手續,從源頭上杜絕安全生產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給工人以安全舒心的工作環境。

(3)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強安全防范措施。如天車通過交叉作業時預警設施必須改進。

(4)徹底改進目前天車行駛軌道下的立體交叉滑板作業點。天車行駛過來工人來不及躲閃,否則重演事故的可能性仍然存在,不改造,寧可停產。

(5)對安全教育工作明確分工、落實責任。要不定期的逐級抽查、抽考,嚴格培訓。把安全第一的意識落到整個生產的全過程中。吸取教訓,杜絕事故。

四、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

(1)煉鋼車間清渣工段班長(指車工),在沒有去人另一側吊鉤是否掛靠的情況下,違章指揮起吊鋼包。違反了指車工安全操作規程中:“指吊金屬液體,必須站在安全地方,確認無誤方可指吊”、“指揮吊物時,必須將被吊物體拴掛牢固”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由于其違章指揮直接導致該起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是該事故的直接責任者,應對事故承擔直接責任。建議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2)運檢車間天車工,在明知指車工站位不對不能確認另一側吊鉤是否掛靠的情況下,聽從指揮盲目起吊。起吊鋼包時分別進行點動試閘即起吊行車。接到危險信號后,操作不當,違反了嚴禁快速定點停車等天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天車工確認制的有關規定。由于其違章作業致使該起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是該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對該事故承擔直接責任。建議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3)煉鋼車間清渣工段工段長,負責清渣工段的安全工作,負責組織工段的安全活動。對工段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向職工提出安全生產要求等。其工段班長,日常作業中對指吊金屬液體作業的危險認識不足,違規指揮,暴露出工段的安全只停留在口頭上,未落到實處。工段長對該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

(4)運檢車間天車工段副段長,負責天車工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從天車工違章作業釀成事故看出,職工的崗位安全操作尚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實,暴露出天車工段安全工作上的紕漏,工段副段長對本起事故應負重要責任。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

(5)運檢車間天車工段段長,負責天車工段的全面工作。負責組織本工段的安全活動和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向職工提出安全生產要求。根據工段長安全職責的要求和規定,應對該事故負重要責任。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

(6)精煉車間滑板工段段長。事故發生時雖然已調離本崗位,但在崗位期間對本工段職工作業現場的作業環境的危險性認識不足,沒有采取積極的有效防范措施,對該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7)煉鋼車間副主任,負責煉鋼車間的安全工作。作為最基層的安全管理者,對本車間職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不力,對事故應負主要責任。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

(8)煉鋼車間主任。對煉鋼車間的安全生產負第一位責任,對該起事故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9)運檢車間副主任。負責運檢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在日常的安全管理中不嚴不細,對事故應負主要責任。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

第四篇:公司高空墜落、坍塌、傾覆、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等事故應急預案

高處墜落、坍塌傾覆、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等

事故應急預案

為了保護本企業從業人員在經營活動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本企業在出現生產安全事故時,能夠及時進行應急救援,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產安全事故給本企業及本企業員工所造成的損失特制訂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實行生產經營活動的部門及個人發生潛在(事故)事件、物質;不安全行為、環境;心理素質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生產作業區域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配備器材;急救器材、設施、防汛物資應急計劃;應急準備和響應物資;急救器材、設施、防汛物

高處墜落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參照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高處墜落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2)高處墜落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突發高處墜落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負責主持、組織按高處墜落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擔架、跌打損傷藥品、包扎紗布。 (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理。

4、防墜落措施

(1)塔機、升降機的安裝、拆卸編制針對性防范措施。 (2)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過現場培訓持證上崗。

(3)高處施工作業人員須經針對性交底、必須系安全帶,并掛好保險鉤。

(4)登高作業設置安全防滑的扶梯和專用通道,嚴禁攀爬登高。 (5) 高空、臨邊作業,嚴禁投扔物料。

⑹ 臨邊、洞口應按規定采取安全隔離措施。 ⑺ 作業環境做好防滑、防墜落事故發生措施。

⑻ 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隱患未消除,措施未落實不得作業。

⑼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二、應急響應

1、一旦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打電話“120”給急救呼叫中心,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態擴大。做好送傷員外部救護工作,如有輕傷或休克人員,現場組織臨時搶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將傷亡事故控制到最小程序,損失降到最小,如有重傷人員立即采取應急急救措施,高空墜落者,要特別注意搬運問題,搬運不當,如折斷的肋骨扎入心臟等,可造成死亡,應想方設法送外救護,并派員在大門口迎接救護車輛及人員。

2、處理程序

(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2)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3)對所有員工進行事故教育。 (4)宣布事故處理結果。 (5)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報告。

塔機傾覆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長: 吳夢才(項目經理)

副組長: 金成龍(項目副經理)

茅春衛(項目工程師) 組

員: 安全員

其他管理人員

塔機傾覆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突發坍塌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負責主持、組織按傾覆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擔架、跌打損傷藥品、包扎紗布。 (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理。

4、預防措施

(1)施工須有方案并經過審批,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落實監護、監控人員,設備組裝前須有基礎隱蔽工程驗收單和砼試壓報告,并復核基礎、錨腳水平。

(2) 基礎低于地平面的須設置排水溝,防止基礎和機械部件長期浸在水中,造成基礎沉降和部件腐爛。

(3)嚴格控制垂直度和螺栓緊固力矩,嚴禁懸臂段超高作業。 (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后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 (7) 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隱患末消除,措施未落實不得作業。

(8)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二、應急響應

1、發生傾覆事故后,負責緊急事故發生時有條有理的進行搶救或處理。

2、發生傾覆事故后,首先立即通知現場負責人,負責撥打應急救護電話“120”和“110”,通知有關部門和附近醫院,到現場救護,負責全面組織協調工作,生產負責人親自帶領有關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搶救,電工首先切斷相關電源,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和防止事故發展擴大和造成再次事故的發生。在向有關部門通知搶救電話的同時,對輕傷人員在現場采取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如有重傷人員立即采取應急急救措施,想方設法送外救護,同時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現場搶救和清理。并派員在大門口迎接救護車輛及人員。有程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3、事故后處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基坑坍塌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 組織機構

長: 吳夢才(項目經理)

副組長: 金成龍(項目副經理)

茅春衛(項目工程師) 組

員: 安全員

其他管理人員

(2)坍塌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突發坍塌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負責主持、組織按坍塌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擔架、跌達損傷藥品、包扎紗布。(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了并加強日常管理。

4、預防措施

⑴深基礎開挖前先采取井點降水,將水位降至開挖最深度以—下,防止開挖時出水塌方。

⑵材料準備:開挖前準備足夠優質木樁和腳手板,裝土袋,以備護坡 (打樁護坡法),為防止基礎出水,準備2臺抽水泵,隨時應急。

⑶深基礎開挖,另一種措施是準備整體噴漿護坡,開挖時現場設專人負責按比例放坡,分層開挖,開挖到底后,由專業隊做噴漿護坡,確保邊坡整體穩固。

二、應急響應

1、發生坍塌事故后,負責緊急事故發生時有條有理的進行搶救或處理。

2、發生坍塌事故后,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管理人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緊急應變小組進行現場搶救。組織好有關人員進行清理土方或雜物,如有人員被埋,應首先按部位進行搶救人員,其他組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展擴大,并隨時監護,邊坡狀況,及時清理邊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再次事故的發生。在向有關部門通知搶救電話的同時,對輕傷人員在現場采取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送外搶救工作,派人在大門口迎接救護的車輛,有程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3、如果發生腳手架坍塌事故,按預先分工進行搶救,由架子工進行倒塌架子的拆除和拉牢工作,防止其他架子再次倒塌,組織有關職工協助清理材料,如有人員被砸應首先清理被砸人員身上的材料,集中人力先搶救受傷人員,最大限度的減小事故損失。

4、事故后處理工作

⑴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⑵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⑶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⑷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⑸向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⑹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物體打擊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參照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 物體打擊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2) 物體打擊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突發物體打擊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負責主持、組織按物體打擊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擔架、跌打損傷藥品、包扎紗布。 (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理。

二、應急響應

1、一旦物體打擊事故發生,負責緊急事故發生時有條不紊的進行搶救或處理,協助生產負責人做相關輔助工作。

2、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后,負責現場總指揮,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負責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如有重傷人員立即采取應急急救措施,想方設法送外救護,并派員在大門口迎接來救護的車輛,有程序地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3、事故后處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機械傷害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參照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 機械傷害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2) 機械傷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突發機械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負責主持、組織按機械傷害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擔架、跌打損傷藥品、包扎紗布。 (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理。

二、應急響應

1、機械傷害事故發生后,負責緊急事故發生時有條有理的進行搶救或處理。

2、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后,負責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負責組織進行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扎、止血等措施。如有重傷人員立即采取應急急救措施,想方設法送外救護,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并派員在大門口迎接來救護的車輛,有程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3、事故后處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觸電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參照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 觸電傷害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2) 觸電傷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突發觸電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負責主持、組織按觸電傷害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擔架、燒灼傷藥品、包扎紗布。 (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理。

二、應急響應

1、脫離電源對癥搶救,當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首先使觸電者脫離電源,迅速急救,關鍵是“快” 。

2、對于低壓觸電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1)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有電源開關或插銷,可立即拉開電源開關或拔下電源插頭,以切斷電源。

(2)可用有絕緣手柄的電工鉗、干燥木柄的斧頭、干燥木把的鐵鍬等切斷電源線。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離電源。

(3)當電線搭在觸電者身上或被壓在身下時,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棒等絕緣物為工具,拉開提高或挑開電線,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觸電者。

3、對于高壓觸電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1)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

(2)帶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拉開開關。

(3)用高壓絕緣桿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

4、觸電者如果在高空作業時觸電,斷開電源時,要防止觸電者摔下來造成二次傷害

(1)如果觸電者傷勢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無力或者觸電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過來,應使觸電者安靜休息,不要走動,嚴密觀察并送醫院。

(2)如觸電者傷勢較重,已失去知覺,但心臟跳動和呼吸還存在,應將觸電者抬至空氣暢通處,解開衣服,讓觸電者平直仰臥,并用軟衣服墊在身下,使其頭部比肩稍低,以免妨礙呼吸,如天氣寒冷要注意保溫,并迅速送往醫院。如果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發生痙攣,應立即準備對心臟停止跳動或者呼吸停止后的搶救。

(3)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呼吸停止或心臟跳動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應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法及胸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搶救,并送往醫院。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不應停止搶救,許多觸電者就是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的。

(4)人觸電后會出現神經麻痹、呼吸中斷、心臟停止跳動、呈現昏迷不醒狀態,通常都是假死,萬萬不可當作“死人”草率從事。

(5)對于觸電者,特別高空墜落的觸電者,要特別注意搬運問題,很多觸電者,除電傷外還有摔傷,搬運不當,如折斷的肋骨扎入心臟等,可造成死亡。

(6)對于假死的觸電者,要迅速持久的進行搶救,有不少的觸電者,是經過四個小時甚至更長時間的搶救而搶救過來的。有經過六個小時的口對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擠壓法搶救而活過來的實例。只有經過醫生診斷確定死亡,停止搶救

5、人工呼吸是在觸電者停止呼吸后應用的急救方法。各種人工呼吸方法中以口對口呼吸法效果最好

(1)施行人工正呼吸前,應迅速將觸電者身上妨礙呼吸的衣領、上衣等解開取出口腔內妨礙呼吸的食物,脫落的斷齒、血塊,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使觸電者仰臥,并使其頭部充分后仰(可用一只于拖觸電者頸后),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暢通。

(2)救護人員用手使觸電者鼻孔緊閉,深吸一口氣后緊貼觸電者的口向內吹氣,兒時約2秒中。吹氣大小,要根據不同的觸電人有所區別,每次呼氣要個觸電者胸部微微鼓起為宜。

(3)吹氣后,立即離開觸電者的口,并放松觸電者的鼻子,使空氣呼出,約3秒鐘。然后再重復吹氣動作。吹氣要均勻,每分鐘吹氣呼氣約12次。觸電者已開始恢復自由呼吸后,還應仔細觀察呼吸是否會再度停止。如果再度停止,應再繼續進行人工呼吸,這時人工呼吸要與觸電者微弱的自山呼吸規律一致。

(4)如無法使觸電者把口張開時,可改用口對鼻人工呼吸法。即捏緊嘴巴緊貼鼻孔吹氣。

6、胸外心臟擠壓法是觸電者心臟停止跳動后的急救方法

(1)做胸外擠壓時使觸電者仰臥在比較堅實的地方,姿勢與口對口人工呼吸法相同,救護者跪在觸電者一側或跪在腰部兩側,兩手相疊,手掌根部放在,心窩上方,胸骨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處。掌根用力向下(脊背的方向)擠壓壓出心臟里面的血液。成人應擠壓3~5厘米,以每秒鐘擠壓一次,太快了效果不好,每分鐘擠壓60次為宜。擠壓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讓觸電者胸廓自動恢復,血液充滿心臟。放松時掌根不必完全離開胸部。

(2)應當指出,心臟跳動和呼吸是無法聯系的。心臟停止跳動了,呼吸很快會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臟跳動也維持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臟跳動都停止了,應當同時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如果現場只有一人搶救,兩種方法交替進行??梢詳D壓4次后,吹氣一次,而且吹氣和擠壓的速度都應提高一些,以不降低搶救效果。

(3)對于兒童觸電者,可以用一只手擠壓用力要輕一些免損傷胸骨,而且每分鐘宜擠壓100次左右。

7、事故后處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環境污染、擾民事件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環境污染事件

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參照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 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2) 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負責主持、組織按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二、應急響應

應急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指揮對污染源及其行為,停止生產進行控制,以防事態進一步蔓延或擴散,封鎖事件現場。同時,通報公司應急小組及公司值班電話。公司應急小組到達事件現場后,組織事件調查,并將事件的初步調查通報公司應急小組組長。 公司應急小組組長接到事件通報后,上報當地主管部門,等候調查處理。

危險化學品危害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參照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 危險化學品危害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2) 危險化學品危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突發危險化學品危害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負責主持、組織按危險化學品危害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二、應急響應

應急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指揮對危險化學品危害事故控制,立即停止生產,封鎖事件現場,以防事態進一步蔓延或擴散,將受害者送往就近醫院。同時,通報公司應急小組及公司值班電話。 公司應急小組到達事件現場后,組織事件調查,并將事件的初步調查通報公司應急小組組長。公司應急小組組長接到事件通報后,上報當地主管部門,等候調查處理。

第五篇:抗滑穩定和抗傾覆穩定驗算

抗滑穩定驗算公式:

Ks=抗滑力/滑動力=(W+Pay)μ/Pax≥1.3

Ks---抗滑穩定安全系數

Pax---主動土壓力的水平分力,KN/m;

Pay---主動土壓力的豎向分力,KN/m;

μ---基地摩擦系數,有試驗測定或參考下表

土的類別摩擦系數μ

可塑0.25~0.30

粘性土硬塑0.30~0.35

堅塑0.35~0.45

粉土Sr≤0.50.30~0.40

中砂、粗砂、礫砂0.40~0.50

碎石土0.40~0.60

軟質巖石0.40~0.60

表面粗糙的硬質巖石0.65~0.75

對于易風化的軟質巖石,Ip>22的粘性土,μ值應通過試驗確定。

抗傾覆穩定驗算公式

Kt=抗傾覆力矩/傾覆力矩=(W*a+Pay*b)/Pax*h≥1.5

Kt---抗傾覆穩定安全系數;

a、b、h---分別為W、Pax、Pay對O點的力臂,單位m.簡單土坡穩定計算

1、無粘性土簡單土坡

穩定安全系數

K=抗滑力/滑動力=tgф/tgθ

ф—為內摩擦角;θ—土坡坡角。說明無粘性土簡單土坡穩定安全系數K,只與內摩擦角ф和土坡坡角θ有關,與坡高H無關。同一種土,坡高H大時,坡度允許值要小,即坡度平緩,坡度允許值中已包含安全系數在內。

2、粘性土簡單土坡

粘性土簡單土坡較復雜,其穩定坡角θ,是粘性土的性質指標c、γ、ф與土坡高度H的函數,通常根據計算結果制成圖表,便于應用。

通常以土坡坡角θ為橫坐標,以穩定數N=c/(γ*H)為縱坐標,并以常用內摩擦角ф值系列曲線,組合成粘性土簡單土坡計算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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