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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通訊員管理辦法

2022-07-05

第一篇:廠通訊員管理辦法

采氣一廠通訊員管理辦法

延長氣田采氣一廠通訊員管理辦法(試行) 為及時、準確地捕捉我廠的新聞信息,更好地服務于我廠各項工作。圍繞我廠工作重點、熱點和特點進行宣傳報道,塑造我廠良好形象,特制定延長氣田采氣一廠通訊員管理辦法。

一、組織機構

延長氣田采氣一廠通訊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高志偉

通訊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廠辦公室,負責人由辛艷芳同志擔任,負責通訊員工作的整體指導與協調。根據工作重點直接組織和領導各部門通訊員進行相關工作。通訊報道辦公室負責通訊員隊伍的日常聯絡與管理。按照工作要求,做好通訊稿件的征集和初審、登記、匯總信息數據上報工作。

辦公室下設廠通訊小組(廠機關各科室、維修大隊為該組成員)、延128井采氣通訊小組、延氣2井采氣通訊小組三個小組,組長分別由辛艷芳、劉小軍、劉其鑫同志擔任。

二、通訊員任職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較強的責任心、事業心和活動能力。

2、愛崗敬業,善于觀察生活,具有一定的新聞敏感性。

3、熟悉本部門情況,愛好寫作,具有一定的文學創作或新聞寫

作能力,性別、年齡不限。

4、熱心宣傳工作,能認真履行通訊員職責,能夠定期完成安排的通訊報道工作。

三、通訊員選用辦法

1、可以自主報名,也可由各科室各隊站推薦,各科室至少確定兩名通訊員,各站各隊至少確定三名通訊員,于2013年3月10日上報至通訊小組辦公室辛艷芳處。

2、通訊員任期一年,能履行通訊員職責者期滿后可繼續連任。

3、因工作變動等原因不能繼續擔任通訊員工作的,由所在部門主管再推薦其他人選,并通知通訊小組辦公室。

四、通訊員具體職責

1、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以正面宣傳為主,及時宣傳報道本部門生產、安全、管理等各方面信息,內容必須真實、準確。

2、任職期間必須認真寫稿、投稿或主動提供新聞線索。各通訊員每人每月最少向《油氣勘探通訊》、《延長石油報》或《延安日報》投稿2篇。

五、稿件質量要求

1、稿件形式可以是消息、通訊、調研報告、報告文學、圖片、評論等,內容可涵蓋生產、安全、管理各方面。包括先進經驗和做法、先進集體和個人的感人事跡等。

2、文字稿件要求主題鮮明、文筆流暢、內容充實、生動,貼近我廠工作實際,有思想性、科學性、先進性、時效性、趣味性和可讀性。新聞稿件務求真實,名稱、時間、數字等一定要核實準確。

3、新聞照片要求主題突出、角度新穎、新聞價值較高、畫面清晰、層次豐富。

六、通訊員基本權利

通訊員具有對本部門工作的知情權,各部門應為通訊員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支持。

七、獎懲辦法

1、通訊報道管理實施通訊小組組長責任制,督促通訊員自覺完成約稿任務。各通訊小組每月至少在《油氣勘探通訊》、《延長石油報》或《延安日報》上刊登稿件3篇。未完成上稿數量的小組,少一篇罰款組長100元。當月完成稿件數量的小組,獎勵組長100元。

2、通訊員在《油氣勘探通訊》發表稿件一篇獎勵20元,稿件在《延長石油報》上刊登的一篇獎勵50元,在《延安日報》上刊登的一篇獎勵100元,在《陜西日報》上刊登的一篇獎勵300元。稿費每季度造發。

3、全年來稿、信息、線索、信源提供數未達10篇及全年沒有供稿的通訊員視為自動放棄通訊員資格,在年終先進評選時不得評為先進。

4、通訊員從事各項活動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我廠的相關規定,對稿件真實性責任自負。

5、對提供虛假信息、違反職業道德的通訊員,取消通訊員資格,造成惡劣影響的建議所在部門給予處分。

6、通訊員工作納入年終考核。宣傳工作每年度舉行一次年終工作總結會議,根據考核情況表彰優秀,并給予相應獎勵。

八、報送方式

1、稿件采取電子報送方式報送至通訊小組辦公室,郵箱地址:342402043@qq.com,聯系人:辛艷芳,聯系電話:15891578877。

2、每月截稿日期為24號。

3、稿件中如附有圖片,需文檔和圖片分開報送,放在一個文件夾內,以稿件題目命名。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木門廠<質量管理辦法>

質 量 管 理 辦 法

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與制勝的利器。合格優質的產品,是維持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必要保證。因此,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不斷提高自身的質量意識,確保本職工作的優質高效,是本公司每一名員工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質量管理辦法》,使質量的控制檢驗與管理有章可依,獎優罰劣有法可循。

一.質量的定義

質量就是使產品或服務必須符合顧客的要求,以預防和自我控制為主要達成手段。

二.合格與合格率的定義

合格:就是在正常的生產情況下,送到下一部門的產品及部件,均嚴格按廠部質量標準生產,不影響后續生產時間和浪費材料,定為合格。

合格率:以扇(樘)為計算單位,如以生產50扇(樘)為例,發現二塊部件不合格則定為二套不合格;如發現一塊門芯板、一根門梃、一門橫頭……(只要不超過一扇或樘產品部件的總和),就計算為一扇(樘)不合格,依此計算合格率。

三.質量的控制與檢驗方法

1.“三不”質量控制方法:操作者不制造不良品;不接受不良品;不讓不良品流入下一道工序。全體人員都必須樹立“下一道工序即是顧客”的良好品質觀念,好品質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就做起,一次就把產品做好。

2.“三檢”檢驗方法:“初檢”為生產者對上一道工序完工后移交過來的產品,在后續加工前進行的質量檢驗,包括對原輔材料加工前的檢驗;“自檢”為生產者對自己加工的產品,在加工的過程中和加工完畢后進行的質量檢驗,自己嚴格把好質量關;“專人巡檢”是由部門主管、班組長、質量檢驗人員和工廠領導對在加工過程中和加工完畢后的產品進行的質量檢驗,主要以抽檢為主。

3.堅持“三不”與“三檢”制度的目的:就是為了加強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層層把關,層層檢查,不合格的產品不得流入下一道工序,確保工序完工移交產品的合格率達到100%。部門主管、廠部管理人員或專職檢驗人員的巡檢抽查的比例不能低于20%或5件,有必要的時候要進行100%全檢

4.各工序之間的質量責任,應遵循上一道工序對下一道工序負責的原則。

5.1.班組內下一道工序在初檢時發現質量問題,一律由上一道工序承擔責任,隔道工序才發現的問題原則上不承擔責任。班組之間完成交接后,初檢時發現質量問題,一律由上道工序班組承擔責任。

5.2.車間完工產品完成交接后發現的不合格品,應視具體情況,分析質量原因,確定責任的歸屬,開具《返修單》,并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責任。

5.3.部門交接后初檢時發現質量問題的,上工序車間主任負主要責任,其他相關工序負次要責任。

6.車間內部初檢發生的不合格品,數量超過工序返修率標準的,超過部分,因返修發生的經濟損失,由上一道工序承擔,其20%用于獎勵檢驗者。班組之間產品完成交接后,初檢發現的不合格品,數量超過工序返修率標準的,超過部分因返工發生的經濟損失,由上道工序班組和車間主任承擔,其20%用于獎勵初檢檢驗者。初檢不合格品的型號、數量、不合格原因應在當時填寫于《車間生產日報表》和《返修單》上,立即報廠部以便于計算損失和獎勵金額。如果發現有質量問題,不上報而直接返工的,發現一例,按所有成本的200%處罰檢驗者(包括初檢者)。 。

7.車間產品移交的規定

7.1.產品移交必須先進行自檢,以檢驗產品的孔位、尺寸、線形、整體造型的準確性,檢驗必須完整、全面。由部門主管負責進行組織,質量檢驗人員監督執行,并進行質量評定,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得繼續生產或移交下一道工序后續生產。檢驗時部門主管不通知質量檢驗人員到場進行評定,每次罰款50元,當月超過三次的,從第四次起,每次罰款100元。

7.2.車間內部檢驗合格的產品,質量檢驗人員必須對其組成的板(部)件進行抽檢,抽檢的比例不得少于20%(或5件)。

7.3.車間班組完工移交產品的檢驗合格率規定如下(批量50扇以上):

班組合格率班組合格率班組合格率

指接、備料100%成型組裝99%整修99%

油漆打磨100%油漆(底、面漆)97%包裝100%

7.4.移交結束的產品,在后續加工的過程中,發現因前道工序加工造成的不合格品,應立即開具《返修單》退回前道工序進行返修。返修品數量在規定的返修率內的,前道工序不承擔經濟責任,返修數量超過規定返修率的,前道工序要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返修率 = 1 - 產品合格率 = 返修產品的數量 / 移交產品的數量 / 100%

(注)以上產品合格率規定:工序合格率為板件數量的合格率;班組移交產品的合格率為成套產品的合格率。

四.對各部門的考核

1.企業產品合格率最終是以發出產品的開箱合格率來計算的。

1.1.產品合格率=發出產品中不合格品數量÷發出產品數量*100%

1.2.發出產品中不合格數量為當月所有因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退貨返修產品的總件數,不包括運輸、專賣店損壞的產品。

1.3.發出產品總量為當月發出產品的總件數。

1.4.計算時間為上月26至本月25日。

1.5.發出產品數量與退、返修產品的時間忽略不計,外地發生的退換貨產品以工廠收到時間為準。

1.6.對于2005年6月15日以前的產品,不計入此規定。

2.對生產工人的考核

2.1.個人當月發出產品合格率達到98%的,每上升一個百分點獎勵增加50元。

2.2.個人當月發出產品合格率低于98%的,每減少一個百分點罰款 50元。并視情況決定是否要賠償其他相應費用。

2.3.不足一個百分點的按比例增減獎罰金額,經濟損失另外計算。

3.對車間生產管理(檢驗)人員的考核

3.1.生產管理(檢驗)人員的工作業績與本車間完工并移交的產品合格率掛鉤,當月累計達到本車間移交產品合格率的,對生產管理人員一次性獎勵100--300元。達不到產品移交合格率的每降低一個百分點,罰款100--300元。

3.2.當月發出產品合格率達到(上述7.3條)規定的,生產管理人員一次性獎勵100元,每超過一個百分點增加100元。

3.3.當月發出產品合格率低于上述規定的,每減少一個百分點,對生產管理人員罰款100元。

五.不合格品經濟損失賠償規定

1.責任人賠償損失金額最高為本人月工資的60%,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本人工資不足以賠償損失的,余額部分車間班組管理人員承擔80%,廠部相關管理人員承擔20%。

3.賠償與獎勵當月兌現。

六.經濟損失的計算

1.指接、備料、開料組內部發生的質量事故,經濟損失=生產材料成本×1.1計算;

2.貼皮組內部發生的質量事故,經濟損失=材料成本×1.2計算;

3.成型組裝組內部發生的質量事故,經濟損失=材料成本×1.3計算

4.整修組內部發生的質量事故,經濟損失=材料成本×1.4計算

5.底漆發生的質量事故,經濟損失=材料成本×1.5計算

6.打磨組發生的質量問題,經濟損失=材料成本×1.5計算(底漆)--1.6計算(面漆)

7.面漆發生的質量事故,經濟損失=材料成本×1.6計算

8.包裝組發生的質量事故,經濟損失=材料成本×1.7計算

9.材料成本計算原則:

A.板材:以實際面積÷80%×單價計算

B.木材:按板面每立方米÷60%×單價計算

C.木皮:按板面實際面積÷70%×單價計算

D.底漆:一遍15元/平方米

E.面漆:一遍20元/平方米

F.擦色、修色:5元/平方米+底漆或面漆平方價

G.打磨:底漆20元/平方米;面漆25元/平方米

H.五金、包裝物品按采購成本×1.1計算

10.人為原因產生報廢的,按材料成本的200%計算損失。

七.成品庫的質量管理

1.成品庫在接收包裝完工的時侯,應做到:

A.檢查外包裝的完好程度;

B.檢查外包裝的標示填寫是否完整、齊全(包括批號、包裝章、顏色章等);

C.對完工產品進行抽檢,檢查外包裝的標示與包裝內的產品,是否一致;

D.核對產品數量。

2.成品庫的產品堆放應根據不同產品的結構特點,分別確定堆放的方式及高度,使倉儲庫損減少到最低。

3.成品庫的發貨準確率為100%,發出商品要嚴格按發貨清單執行,不得有錯發、漏發,有批號要求的不得混合配發。如發生錯發、漏發或混發,造成客戶退貨現象,庫管員必須全額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如影響巨大,除全額賠償損失以外,將處以100—300元的罰款。

4.成品庫在裝車、卸車、搬運、整理倉庫時,一定要文明操作,絕對禁止野蠻裝卸、操作。

5.成品庫每月發生的庫損,不得超過庫存產品的萬分之一,超過部分,成品庫要承擔經濟損失的賠償,由于野蠻裝卸造成的損失全額賠償。

八.技術部門的質量管理

1. 技術部負責生產所需要的所有技術文件的制定,并以此指導生產順利進行,因此技術部門必須做到:

A. 打樣產品的技術文件根據需要隨時跟蹤;

B. 內銷定型產品必須在產品定型后5天內完成全面技術文件的制定;

C. 外銷批量產品必須在接到生產通知的3-5天內完成全面技術文件的制定;

D. 內銷產品的改型,相應技術文件的修改,必須在2天內完成,同時通知各有關部門,包括(車間、采購、倉庫、銷售和質量檢驗人員);

E. 由于產品改型未能及時通知銷售、倉庫、車間等有關部門,造成退貨、換貨等,由此造成的損失,設計部門要承擔經濟損失;

F. 由于技術文件的原因造成的產品質量事故,技術部門承擔經濟損失。

2. 技術文件中應包括如下內容:

A. 產品下料清單;

B. 產品加工孔位圖、線形大樣圖;

C. 產品包裝作業指導,及包裝箱規格尺寸;

D. 產品材料清單,包括玻璃、五金配件清單;

E. 產品的裝配、安裝圖紙;

F. 產品的制造成本預算與核算;

G. 物料、人工定額。

九.質量(檢驗)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范圍

1. 質量(檢驗)管理人員包括:品質檢驗人員、部門主管(班組長)和廠部生產負責人。

2. 品質檢驗人員的職責范圍:

2.1.根據車間所加工產品的技術質量標準,在車間內巡檢,隨時抽查產品的加工質量。

2.2.對所有完工產品試裝進行監督、檢驗,確保試裝的完整性、全面性,不合格產品嚴禁流入下道工序或進入成品庫。如當時未發現品質不良現象,在下一部門(班組)生產時發現品質不良現象,如需承擔經濟損失的,員工負40%責任,部門主管(班組長)負60%責任。

2.3.對車間班組已完工,等待交接的產品進行檢驗,并在《工序流程卡》上簽字確認。未經檢驗的半成品、成品不得流入下一道工序。

2.4.對固裝產品進行全檢,對散裝產品(零部件)批次數量大的抽檢,抽檢檢驗比例:

備料≥30%;成型≥20%;貼皮≥20%;整修≥20%

油漆≥60%;包裝≥20%;成品庫≥5%(每批次)

以抽檢結果推斷總體質量狀況,低于合格率標準的增加抽檢數量,或退回相關班組重新自檢、維修,完成后再進行檢驗,直到達到合格率標準。所有返回班組自檢、維修的產品,返修不得超過2次,第三次質量檢驗人員有權拒檢,并上報廠部。

2.5.對不合格產品,應立即會同車間班組負責人和相關技術工人、廠部技術管理人員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開具《質量事故報告單》,報廠部。

2.6.適時監督返修品的質量和進度,保證按時交貨。

3.部門主管(班組長)的質量工作職責范圍

3.1.負責本部門加工產品的質量巡檢,確保加工質量滿足技術質量要求。

3.2.對本部門(及各班組)完工產品進行質量檢驗,并在《工序流程卡》上簽字。

3.3.對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追查責任,監督返修質量和保證交貨期。

3.4.嚴格要求自己下屬的操作人員對其加工的產品(零部件)按《質量標準》規定的要求進行自檢,相鄰的兩工序互檢,共同把好質量關。

4.廠部生產負責人的質量工作職責范圍

4.1.建立健全工廠的品質管理體系、人員編制、運作程序和各班組、車間品檢環節的人員配置。

4.2.組織建立各類品檢文件、報表、質量標準及品質檔案。

4.3.對車間生產管理人員的工作進行管理、組織、監控與協調,確保各方面工作的開展和產品質量的提高。

4.4.組織進行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及質量問題的追溯。

4.5.制定品管工作的年度、月度質量指標,并有效地加以實施。

4.6.進行產品的統計、分析工作,進行每月、每旬品質管理工作的匯總與通報。

4.7.生產人員的考核、培訓工作。

4.8.客戶投訴的處理及效果改善的管理。

4.9.生產與質量管理成本的監控與管理。

十.售后產品的質量管理

1. 產品發出后,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損傷,需要回廠進行維修的,須由銷售或成品庫管人員依據客戶反饋的信息先進行登記,并及時反映到生產部負責人,便于統一安排返修。

2. 問題產品回廠后,由質量檢驗人員對退回產品進行質量鑒定,計算損失,確定責任歸屬,填寫《質量事故報告單》,并及時上報生產負責人進行處理。

3. 所有需要維修的產品應在7-10天內完成,客戶退回維修的產品,應在7天內完成并立即交付客戶。

4. 退回產品由運輸公司造成的,由運輸公司承擔經濟責任,并由相關聯系人負責追回。

5. 客戶有關缺少板件、五金配件的質量投訴,如調查屬包裝組漏包錯包等原因,由包裝組承擔責任,經濟損失按實際損失全額計算。

6. 退回產品經質量鑒定,屬于相關班組在生產過程中造成的,由相關班組承擔經濟責任,經濟損失按全額計算。

十一.此管理辦法自二***年*月***日起正式執行,此前所有有關的質量問題均不在此規定內。 十二.此管理辦法與《生產管理辦法》配套實施,互相補充。

第三篇:出入廠管理規則

□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維護工廠安全及使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 范圍 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廠門時,應遵守本規則規定,由守衛負責管理。

□ 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 本企業人員

(一)本廠區人員:

1.上下班應穿著制服,佩掛胸章于左胸處,始得打卡出入廠。

2.助理工程(管理)師以上人員及因公需經常出入廠人員經廠處長核準者,得隨時出入廠(胸章標明符號)。

3.值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出入廠時,應憑"從業人員出入門證",(表3.6.1)一式三聯經主管科長核簽,第一聯存其服務部門,第

二、三聯出廠經守衛簽注出廠時間后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由公出人員攜出分(本)廠者,公出人員可憑第二聯持經分(本)廠守衛簽注入廠時間后入廠,第二聯暫存分(本)廠守衛室。公畢出廠由分(本)廠守衛檢出原存出入門證第二聯簽注出廠時間后交公出人員持回;公畢返廠公出人員將第二聯交由守衛檢出原存第三聯分別注明入廠時間,第三聯翌日上午10時前由守衛轉送服務部門主管核查,第二聯暫存守衛室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考勤部門核對考勤紀錄,如遇有異常情形應即聯絡其所服務部門的主管處理。

4.非值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入出廠時,應于守衛室填具"從業人員出入門證"一式三聯經守衛查對簽注入廠時間后,第一聯存守衛室,第

二、三聯由該員攜帶入廠;事畢經主管科長核簽,憑該證經守衛于第一聯簽注出廠時間,第一聯守衛室存查,第二聯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考勤部門 ,如遇有異常情形應即聯絡其所服務部門主管處理,第三聯于翌日上午10時前由守衛室送服務部門主管核查。

5.從業人員上班時間請假出廠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后打卡出廠。

(二)非本廠區人員:

如因公需入廠區者,應憑出差申請單第二聯或從業人員出入門證第二聯經守衛查對(但由本廠區洽辦人員陪同入廠者得免出示憑證)后于"本企業人員進廠登記簿"(表3.6.2)登記"日期"、"服務部門"、"接洽對象"、"臨時入廠證號碼"、"進廠時間"后發給"臨時入廠證"佩掛入廠;公畢經守衛收回"臨時入廠證"并登記出廠時間后出廠。

第四條〓企業人員

(一)包商及其雇用人員:

包商及其雇用人員應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廠區申請書"(表3.6.3)一份,經工程主辦部門科長、守衛主管科長核準換發"包商入廠憑證"(表3.6.4),"包商出入廠區申請書"由守衛室存查。

1.入廠:憑身份證明文件及"包商入廠憑證"交守衛核對無誤后換發"包商入廠證(表3.6.5)佩掛入廠。因趕工或原有工作人員未能到工,臨時增補人員不及事先辦理申請手續時得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廠內申請書"由守衛核對身份證明文件后發給"包商入廠證"佩掛入廠,但限當日內補辦一切所需手續。

2.出廠:當日工作完畢出廠時,應交還"包商入廠證",換回身份證明文件及包商入廠憑證。午間出廠用膳及工作中出入廠區時亦同。

3.洽公人員

接洽業務之廠商或顧客如有出入必要時,憑主辦部門科長核簽"車輛/人員出入門證"(表3.6.6)一式三聯第一聯填單部門自存,第

二、三條經守衛簽注入廠時間后,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交洽公者暫存。并以身份證明文件換發胸章佩掛入廠(但由經辦人陪同入廠者得免繳身份證明文件),公畢經洽辦人簽章后持出,經守衛檢出原存第二聯分別簽注出廠時間并收繳胸章發還身份證明文件后出廠。第二聯留守衛室存查,第三聯翌日上午10時前送主辦部門存查。

(二)參觀人員(本企業人員參觀亦同):

1.政府機關、~代表、人民團體或本廠區人員親友如有必要入廠參觀時,由經辦人或申請人按經劃定準許參觀的路線別(各公司自行規定)填具"參觀申請登記單(表3.6.7)一式若干聯經總務科長核準后通知各有關部門并派員引導參觀。入廠時守衛應于"參觀申請登記單"(參觀聯)簽注入廠時間,參觀完畢出廠時簽注出廠時間,翌日送總務部門存查。 2.參觀非經劃定準許參觀之區域者,需呈經理或總經理核準。

3.本廠區廠處長級以上人員陪伴賓客參觀事前免辦申請手續,但應于當日內補填"參觀申請登記單"送守衛簽注入出廠時間后送總務部門存查。

4.參觀時間以常日班的上班時間內為限,若遇到例假日,事先來函核準者,及本廠區人員親友經值日廠處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 胸章管理

(一)本廠區人員(包括定期契約、聘約及臨時人員):

1.出入廠應佩掛胸章,對未依規定佩掛胸章者守衛應予糾正。入廠時如未帶胸章,應在守衛室登記借用臨時入廠證"經守衛核對并將考勤卡留置守衛室后入廠,下班應繳回"臨時入廠證"換取考勤卡始得出廠,守衛應于翌日上午10時前將"借用臨時入廠證登記單"(表3.6.8)匯轉人事部門轉記于"借用臨時入廠證統計簿"(表3.6.9)對年累計借用達三次以上者,自第三次起每增借用一次即由人事部門簽請警告一次。

2. 非值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入廠而未佩帶胸章者,應向守衛室借用"臨時入廠證"由守衛將該號碼登記于"從業人員出入門證"備注欄后始準入廠,待公畢繳回守衛室后始得出廠。

3. 3.遺失胸章應即向主管部門申請補發,填具切結書(表3.6.10)及工本費每枚10元,嗣后找到不即繳回時,一經發覺,依人事管理規則第三十六條第十項規定簽報處。

4.使用他人胸章蒙混出入廠者,一經查覺,無論使用人或借與人均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十五款規定予以免職處分。

(二)非本廠區人員:

1.本企業從業人員使用"臨時入廠證"于出廠時應將該證歸還守衛部門,如有未歸還者由守衛管理部門函使用人服務部門,要求退還原借"臨時入廠證"。如遺失"臨時入廠證應填具切結書及交工本費10元,守衛管理部門應即換制"臨時入廠證"以防他人留用:"臨時入廠證"借予他人使用或借故不予歸還者,由守衛管理部門通知其部門依人事管理規則 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予以免職處分。

2.接洽業務的廠商、顧客遺失"洽公"胸章或包商及其雇用人遺失"包商入廠證"者,守衛人員應請其填具切結書(表3.6.11)交繳交工本費每枚10元,始得發還身分證明文件。主管部門應公布作廢,如有必要,應即換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使用被查覺者,得取消其申請入廠洽公的資格并負借用人因此造成公司權益損失的賠償責任。(如因此造成分司權益損失時由發生損失部門估計損失金額填具"異常報告單"一式三份送廠處長以上主管批核后一份留存,一份送主辦部門于工程(資)款或貨款項下扣償,一份送會計部門憑以核對)。

□ 車輛出入管理 

第六條 廠商車輛

(一)入廠:

1.交貨車輛憑主辦部門科長核發并注明"車行""車號""隨車人數""裝運品名""事由""入廠范圍"的"車輛/人員出入門證"(表3.6.6)一式三聯(流程如本規則第四條的規定),經守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

2.提運本公司各種貨品車輛,憑主辦部門科長核發的"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經守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如提運貨品車輛,持有主辦部門廠處長核發的"料品交運單"(表3.6.12)(或"材料領用單"(表3.6.13)、"移轉交運單"(表3.6.14)、"物品出入門證"(表3.6.18)等)或主辦部門科長核發的"成品交運單"(表3.6.15)(或材料調撥單)(表3.6.16)亦可做為入廠憑證,經守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而免辦理"車輛/人員出入門證"。

(二)出廠:

1.交貨車輛卸貨后空車出廠憑"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由洽辦人簽章,經守衛查驗簽注時間后出廠。如有他廠物品裝載于同一車輛內者,除于"車輛/人員出入門證"注明外,于進廠時由守衛隨車前往交貨地點會同卸貨后并隨車至廠門放行。

2.裝運本公司各種貨品的車輛憑廠處長核發編有統一流水號碼的"料品交運單"(或六聯式"材料領用單"、"移轉交運單"、"物品出入門證")或科長核發編有統一流水號碼的"成品交貨單"(或七聯式"材料調撥單")至指定地點由點交人點交裝車,車輛駛抵廠門時,守衛應加以抽查交簽注時間后放行。各公司對出廠須經守衛會點物品應予明文規定,由守衛會點裝運后隨車至廠門放行。

第七條 公司車輛

本公司車輛入廠時,得免辦"車輛/人員出入門證"。但裝運各種貨品出廠時,應依第六條規定辦理。

□ 物品出入管理

第八條 外來物品

第一聯:守衛室→會簽→主管批核→守衛室

第二聯:守衛室→會簽→主管批核→有關部門→守衛室→有關部門〖HT〗

(一)入廠: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含廠商之樣品及進廠裝運成品的自備空容器等)入廠應由廠商填具"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一式二聯(表3.6.17)由主辦部門科長核簽,經守衛查對簽注入廠時間抽存第二聯,第一聯由廠商自存作為出廠的憑證。

(二)出廠: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出廠應由廠商憑"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如屬廠商帶余料出廠應由主辦部門另填開"料品交運單"注明出廠原因并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第一聯交運)第一聯經主辦部門科長核準后,由守衛檢出原存查的第二聯查對,并分別簽注出廠時間后放行。第一聯于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主辦部門存查,第二聯留存守衛室。

第九條 公司物品

(一)本廠與分廠或分廠間物品出入:調撥成品的出入廠應憑"成品交運單";屬料庫材料調撥或移轉出入廠應憑七聯式"材料調撥單";如使用部門領料須入廠門者,應憑六聯式"材料領用單";半成品(由各公司自定)、機配件、固定資產及使用部門已領材料移轉出廠應憑"移轉交運單";各項憑證均應經各主辦部門主管核準,并經守衛注明"車行""車號""隨車人數""出入廠時間"后放行。

(二)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再攜返廠的樣品(含采購、修造或營業用樣品);送外檢驗校正儀器;自備裝運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應再攜返的物品:

1.出廠時憑"物品出入門證"(表3.6.18)一式五聯由主辦部門填具出門物品欄的品名、規格、數量及入門物品欄的品名、規格、預定返廠數量送廠處長核準(出借由經理核準其余由廠處長或經理核準)后,第一聯由主辦部門自存,第

二、

三、

四、五聯經守衛簽注出廠時間后第二聯暫存守衛室,于翌日上午10時前送會計部存查,第三聯由守衛室留存,第四聯交廠商(或借用人、攜出人)于物品回廠時查對之用,第五聯交承運商憑以申請運費(如自運第五聯做為物品簽收回聯存主辦部門)。

2.返廠時廠商(或借用人、攜出入)憑第四聯交由守衛查對并檢出原存第三聯分別簽注"姓名或車行""車號""人數"及"入廠時間"后,于第四聯填注實際返廠數量后暫留守衛室,第三聯交廠商(借用人或攜出人)隨物品送至主辦部門(請修、出借等部門)確實驗收后填記實際返廠數量經科長核簽后交廠商(借用人或攜出人)于出廠時交守衛與第四聯核對并于第

三、四聯簽注出廠時間后出廠。翌日上午10時以前守衛將第三聯轉送會計部門,第四聯送主辦部門核對銷案。

如物品分批返廠時,除最后一批比照前項規定辦理外,至其余各批物品返廠時應由主辦部門科長核發"車輛/人員出入門證"(需注明交貨品名規格數量及該批物品的"物品出入門證"編號于載貨內容及品名欄)(第一聯自存)第

二、三聯交廠商憑該證經守衛查對并簽注入廠時間后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持入(出)廠守衛于廠商出廠后將"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第三聯于翌日上午10時前送會計部門并原"物品出入門證"第二聯存查,第二聯由守衛室留存。守衛及主辦部門并應于留存的物品出入門證注明已分批返廠物品日期、品名、規格數量等,待最后一批物品返廠后守衛再將"物品出入門證"第三聯轉送會計部門結案。 3.由本公司供料拖外修造或加工物品時,其所供應的材料應由主辦部門辦理領料后,填開"物品出入門證"(應于入門物品欄注明要修造或加工完成物品的品名規格及預定返廠數量)辦理交運出廠。

4.會計部門應經常查對未入廠的送修出借或其他應再攜返物品,如逾預定入廠日期應即聯絡主辦部門催辦,如逾期10以上時,應按旬開立"物品出廠逾期未返催辦單"(表3.6.19)一式二聯送請主辦部門填具"未返廠原因"及"預定入廠日期"經廠處長核簽后一份存主辦部門,一份送回會計部門存查,但逾期1個月以上應呈報至經理,逾期2個月以上應呈報至總經理。

(三)赴廠外修繕攜帶工具材料:

憑主辦部門科長簽準的"修繕攜帶工具材料清單"(表3.6.20)一式三聯,第一聯由主辦部門工具材料管理人員存查,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交守衛查對簽注出廠時間由攜物人收存,于工畢經請修部門簽證,(如修繕需出入分(本)廠時,攜物人可憑第二聯交由分(本)廠守衛室加蓋)。

并簽注入廠時間后由攜物人持入分(本)廠于工畢經請修部門簽證,經分(本)廠守衛核對并簽注出廠時間(回廠時憑第二聯交守衛檢出第三聯查對攜回數量并簽注入廠時間,第二聯暫存守衛室,翌日上午10時前送回主辦部門,第三聯由攜物人隨物繳回主辦部門銷案)。 主辦部門對攜赴廠外修繕工具材料應切實跟蹤,如逾預定完工日期三日時,應由工具材料管理人員填"物品出廠逾期未返催辦單"(表3.6.19)一份送攜出人填具"未返廠原因"及"預定入廠日期"呈主管核簽。

(四)免列帳物品(限垃圾、廢棄物或廠商交貨后需歸還的空容器使用;其項目各公司自行明定)的出廠:憑經辦部門廠處長核簽的"免列帳物品出廠證"(表3.6.21)一式三聯經守衛查對簽注出廠時間后放行,第一聯守衛室存查,第二聯由守衛于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會計部門,第三聯交廠商送經辦部門憑以申請運費。(不需運費者第三聯免填)

(五)不合格、誤送或暫寄材料(含廠商交貨及代客戶加工的原料)的出廠:

應憑經辦部門主管核簽的"料品交運單"(如已辦妥收料,其"料品交運單"備注欄必需注明請購收料單編號及"退貨""物品退換"章;如未辦收料則在"料品交運單"上注明"未辦收料"其本單編號欄不必填寫,如為誤送或暫寄者均應注明出廠原因)經守衛查驗簽注出廠時間后放行。

(六)成品:

出售的成品;客戶寄存或誤送的成品,贈送、樣品、送檢、試驗及送客戶確認或試用等無需返廠成品;客戶退回重加工或供料委制或加工成品等應憑"成品交運單"出廠。(除出售成品外均應注明出廠原因)

(七)其他:

借與廠商材料、向廠商借用材料歸還(注明"歸還"章)、材料讓售(注明"標售比價單號碼""合約號碼""發票號碼""繳款單號碼")等應憑"料品交運單"出廠。

(八)經由守衛室轉送至會計部門的各種物品出廠憑證均應加蓋"守衛室"部門章以資識別。



□ 附則

第十條 外來車輛、物品出入廠時間

(一)入廠;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二)出廠:限每日下午6時前。

如遇特殊情形需在上列時間外出入時,主辦部門應事先通知守衛主管部門轉知守衛室。 第十一條 禁止攜帶照相機入廠(宿舍區除外),惟經管理部門廠長特準者,不在此限,但須嚴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準許攝影的標的。

第十二條 出入廠管理如有異常情形,守衛應即填報"異常報告單表3.6.22"一式二份呈主管批準后,第一聯存守衛室;第二聯交有關部門處理并填具處理情形呈廠處長以上主管核簽后送會守衛室將處理情形摘要記入第一聯處理情形欄后存有關部門。

第十三條 本規則經經營決策委員會通過后實施。

第四篇:***廠公務用車管理暫行辦法

為規范廠公務用車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降低成本費用,根據***《關于印發公務用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廠實際,制訂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按照市場化、社會化、貨幣化的改革方向,對相對固定用車實行有償服務,對一般公務用車加強管理,減少費用支出。

二、管理范圍

本辦法適用對象,主要是廠相對固定用車、一般公務用車。廠工程車輛、生產指揮車輛不在范圍之內。

相對固定用車,是指因工作需要為廠黨政正職服務的公務車輛。

一般公務用車,是指除相對固定用車以外的,為廠領導、廠副總師、廠長助理以及廠機關(部門)提供服務的公務車輛。具體包括:接待上級部門、地方政府的公務活動用車;參加油田集中組織的內外部檢查、調研、學習、會議等活動用車;上級單位(部門)領導安排的有關工作用車;廠機關(部門)的日常工作用車。

三、管理措施

(一)相對固定用車

享受相對固定用車的廠黨政正職按照***文件規定執行。由廠長辦公室負責于每年12月31日前將廠繳納相對固定用車有償使用金人員明細表上報***。廠相對固定用車人員有償使用金,由人力資源科負責按照油田規定標準在績效工資兌現時代扣,并上繳***財務科。

(二)一般公務用車

1、壓縮一般公務用車總量,在現有基礎上壓縮10%以上。由裝備科負責,根據廠機關(部門)工作情況測算用車總量,將壓縮的車輛充實到生產一線,對運行費用較高的公務用車進行封存,對達到報廢標準、安全狀況較差的車輛實施報廢。

2、實行車輛費用單獨核算制度,控制車輛費用總額。由***負責,根據廠機關科室(部門)領導職數、人員、工作性質等情況,核定科室(部門)車輛費用總額,經營管理科負責對廠機關(部門)車輛費用月度考核預兌現、年終考核總兌現。

3、對廠不實行相對固定用車的處級領導干部,由***負責根據工作需要核定用車費用,因公用車時,由***負責派車,費用進入包干費。

4、加強公務用車管理,規范公務用車調派程序。由生產服務大隊負責,對不同科室(部門)同方向公務用車的,統一安排公務車輛集中接送,費用分擔。確需長途公務用車,用車科室(部門)首先提出用車申請,經***批準后,由***負責安排車輛。減少100公里以外的長途公務用車,100公里以外的長途公務用車一律由廠長批準。廠提倡乘坐公交車輛,據實報銷車費。

5、廠承辦上級部門檢查、調研及其它接待等工作用車,由承辦科室(部門)申請,***批準,***負責派車,用車費用由廠承擔。

四、有關要求

(一)***要依據不同科室(部門)工作性質、人員狀況,核算科室(部門)包干費用,加強費用管理。***要根據廠機關科室(部門)工作性質、人員狀況,確定公務用車總量,做好車輛調劑、壓減、封存、報廢及有關資產上交、轉移工作。

(二)廠生產用車(工程車輛、生產指揮車輛)不能相對固定使用,要加強日常管理,嚴格申請和審批制度落實,杜絕將生產用車變相作為一般公務車輛使用,節約生產車輛使用費用。

第五篇:大修廠管理制度

1. 全體員工要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2. 樹立“用戶第

一、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經營觀念,熱情接待,精心維修,確保維修質量。

3. 管理員要帶頭認真細致地做好車輛進廠檢驗,過程檢驗、出廠檢驗的工作,并建立健全車輛保修技術檔案。

4. 嚴格遵守簽到、簽退考勤制度,因事確需請假的,應于事前以書面形式提交請假條,按規定程序經簽字同意后方可離崗,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特殊情況出外)。

5. 車間內嚴禁吸煙、穿拖鞋、赤腳、赤膊、帶小孩、會客。嚴禁在廠內以任何形式賭博。

6. 堅守工作崗位,不準在維修車上休息,不準亂動車內無維修項目的各種開關、音響、物品。不準用廠內公用機具設備及場地做私活。未經同意不準用辦公室電腦及電話。

7. 不準同車主私下洽談業務,嚴禁以修車為名向客戶索取額外報酬。 8.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野蠻操作,換料、領料要審批,并上交舊件。 9. 未經廠部同意,嚴禁移動車輛和試車,嚴禁私自將車輛開出廠外,嚴禁私自外出維修車輛,嚴禁無證動用維修機具設備,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發生一切事故,均與公司無關。

10. 嚴格執行質量、工藝管理制度,按程序操作,班組要嚴格把好自檢、互檢和過程檢驗,確保進保修車無漏項、減項和丟項作業,力爭做到維修一臺,合格一臺。

11. 在修理過程中發生的追加項目,應首先申報,經廠部與車主聯系取得同意后方可繼續維修。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生了質量事故,如損壞、丟失零配件等情況,應首先報告,廠部經調查落實后,根據責任大小予以處罰。

12. 12. 工作燈不得冒雨或在拖水地使用,并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工作燈應采用低壓(36V以下)安全燈。

13. 手濕時不得搬動電源開關或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使用銅線、鐵線代替。下班前,必須切斷所用電器設備的電源開關。 14. 作業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漬、雜物,并將機具設備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維修場地整齊、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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