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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障論文范文

2023-04-06

養老保障論文范文第1篇

摘要:人口老齡化已經成為世界關注的主要社會問題之一,也成為我國當今以及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最突出的難題之一。尤其在我國,農村人口比重過大而帶來的老齡化問題,給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帶來了嚴峻的挑戰。因此,建立健全與我國基本國情相一致、與農村現實狀況相符合的社會保障制度,尤其是完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勢在必行。

關鍵詞: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多元化體系建設;集體養老;社會養老

前言:改革開放三十余年間,我國農村的社會保障工作取得了不少的進展,在許多方面都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比如對孤老殘幼人員的社會救濟,對貧困戶五保戶的扶持,對受災群眾的救助,對傷殘軍人及軍烈的優待撫恤以及最新推行的醫療合作制度等。但是,對農村人口的社會保障尤其是養老保障方面的工作還未全面展開,農村養老保障現階段覆蓋面小,保障水平低,而且沒有形成完整的體系和制度。

一、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現實分析及其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中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現實分析

中國的經濟高速發展有諸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之一便是成千上萬建設者的辛勤勞動,他們的主體就是我們耳熟能詳的農民工。對于這些遠離家鄉、親人進城務工人員來說,為生活甚至說為了生存而打工似乎成了他們維持家人生計的唯一選擇。這種選擇造就了留守兒童的存在,另一個名詞也應運而生,那便是空巢老人。老人們獨在家中,除了勉力于自己的生活之外,往往還要照料上一代的孩子,這樣的生活造成的壓力可想而知。若再加上進城務工的子女忘卻孝道而去追求個人利益與享受,那老人們失去的可能不僅僅是物質上的照料更多的是精神的慰藉。這一切都說明傳統的養老方式(包括家庭養老、土地養老等)已經不能供養數量龐大且日益增多的農村老齡化人口。

(二)中國現行農村養老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1、集體經濟下滑沖擊集體養老基礎。農村稅費改革減輕了農民的稅負同時,也消弱了集體養老的基礎農村集體經濟。所以,依據我國三農政策之大勢,集體養老只能成為農村養老的一種重要補充形式。

2、農村土地養老保障不斷弱化。多年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農業比較利益低下,農業增產不增收,土地收益入不敷出,三大產業差距進一步拉大,三農問題日益突出,農民的相對生活水平不斷下降,同時伴隨著農村老齡化的人口增多,農民的養老負擔自然日益加重。

3、家庭養老受到嚴峻挑戰。受國家計劃生育的規制,農村之家庭結構發生著前所未有的變化,其規模正在逐漸減小。由此而而導致的后果便是:一對年輕夫婦通常要贍養雙方兩位甚至四位老人。如此重的養老負擔也給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完善征程吹響了號角。

二、中外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對比分析以及外國制度模式對中國的啟示

(一)中外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對比分析

受社會歷史條件、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社會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不同國家的養老保障制度必然存在著諸多不同之處,但再多的不同之中也有其共同的一般規律:它們在籌資渠道、政府責任和體制完善等方面有著共同的規律可循。比如在資金來源方面,大致分為三個渠道,即政府出資、個人出資、政府和個人共同出資。在政府責任方面,各國在立法執法、組織實施、資金投入和管理監督方面都只有具體的規定;在體制完善方面,各國都非常重視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完善,在完善的時機,完善的方法,完善的制度建設上都有或多或少的規定。

(二)外國養老保障模式對中國的啟示

1、開拓多元投資渠道。農村養老保障的資金來源應該向個人繳費為主,政府給予一定的財力支持的渠道轉變。一是將建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納入農村稅費改革過程統籌考慮;二是調整現有財政政策加大對農村養老保障的資金投入,形成政府和個人共同出資的投資渠道。

2、強化政府責任。政府責任主要表現在相關立法的規定,合法的實施,政府監督管理職能的發揮以及實行過程中因違法行為而造成損失時的責任追究,都是強化政府責任應關注的方面。

3、進一步完善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在中國農村,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根據不同地區的發展水平,不同人群的養老方式、不同區域養老保障水平的現狀,來進行分層次、分類設計和分步實施,構建與地區經濟發展非均衡戰略相適應的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

三、我國現階段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完善的幾點具體建議

(一)完善農村家庭保障制度

第一,道德約束家庭養老,就是在社會上尤其是廣大年輕人當中進行尊老傳統的宣傳和教育,避免現代農村普遍存在的重幼輕老現象的蔓延和惡化;第二,經濟條件保障家庭養老,即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增加農民經濟收入,提高農民參與養老保障的意愿性和可能性;第三,法律強制家庭養老,通過法律的規定,強化社會上養老愛老的意識,減輕人們受社會上金錢至上等享樂主義和個人主義的不良思潮的影響;第四,政策傾斜家庭養老,所謂政策傾斜就是要求政府相關政策能夠向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扶持上傾斜,加大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財政投入力度,改變二元體系的結構,縮小城鄉之間的差距。

(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首先,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作為農村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成分,它的建立對保障老年農民的利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保證社會的穩定和進步都有積極意義。所以要因地制宜第發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針對不同的對象,進行不同的管理,逐漸擴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形成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其次,積極探索農村社會化養老的多種形式。第一是村域社區養老,把社區作為改善養老的環境,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制度運行成本并且提高運行效率;第二是社區化居家養老,社區化居家養老強調了社區照顧在居家養老中的作用,這樣一來可以發揮家庭和社區這養老中的作用,,二來可以協調進行農村工作的展開。

結語: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障制度還存在諸多的問題,如若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必將越來越嚴重地阻礙我國小康社會的全面建成。有關當局必須結合我國當前的農村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時制宜,加快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多元化體系建設,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傳統的家庭養老,社會養老、集體養老制度,更好地完善發揮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功能。(作者單位:河南師范大學)

養老保障論文范文第2篇

摘要: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口老齡化的加劇,中國發展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呼聲日緊,成為學者們研究的熱點和社會關注的焦點。但是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發展滯后是社會主義中國的最大缺憾,存在著國家重視不夠、覆蓋面窄、保障水平低、基金保值增值困難等問題。本論文試圖構建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建立多種方式的農村養老模式。

關鍵詞: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社會養老 社區養老 家庭養老 個人養老

一、以往學者對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研究

據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至2000年11月我國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為8811萬人,占總人口的6.96%,同1990年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時相比,這一比重上升了1.39個百分點,這意味著我國即將步入老齡化社會。人口的快速老化和高齡化,已經成為當前中國社會發展的一大突出特點。同時,我國又是一個農業人口占人口絕大多數的發展中國家,絕大部分老年人生活在農村地區。所以,如何解決農民的養老問題,關系著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與完善,同時也是我國社會發展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作為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越來越成為大家關注的熱點。

關于如何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許多學者有不同的意見和想法,在這里先作以總結。唐斌繞、李麗君(《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的問題與對策探析》)認為:(1)加強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立法工作;(2)獨立的非營利組織介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3)強調國家和政府的作用;(4)將農業稅轉化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5)加強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吳妙琢(《對建立和完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思考》)認為:(1)繼續發揮家庭養老的優勢,再造土地的保障能力;(2)在經濟基礎比較好的地區,可以將社區保障作為一種保障方式,發揮農村社會保障的替代作用;(3)建立相對獨立的鄉鎮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障;(4)進一步完善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障管理。陸小成、彭建明(《論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機制建設》)認為:(1)加快戶籍制度變遷,增加對農業的收入支持;(2)加大農業稅制度改革力度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制度建設;(3)加強以社會養老和家庭養老相結合的農村養老模式建設。唐娟、王啟友(《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現狀與改革》)認為:(1)以家庭保障為主;(2)以社會保障為輔;(3)以商業保險為補充。孫亞平(《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思考》)認為:(1)立法保障老人權益;(2)基本政策要穩定;(3)堅持因地制宜與自愿原則,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制度;(4)實行省級統一管理基金;(5)建議撤銷鄉鎮機構,減輕農民負擔。陳質敏(《論完善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政策選擇》)認為:(1)建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應與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與城鎮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結合起來;(2)在堅持農民個人、集體、國家三方籌資的原則基礎上,加大國家對農民養老保險基金的投入;(3)加快實現農業經營的規?;c現代化,增強農民參與現代社會保障的能力。

二、適合我國國情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

(一)社會養老保障機制

社會養老保障機制是一個根本的養老保障系統,是國家、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通過建立制度法規而形成的養老保障體系,一般應包括養老金制度、老年福利制度、老年服務體系、養老保險制度以及維護老年人權益的法規等。其運作特點是由政府組織實施,以保證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有可靠的保障。但在大多數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機制顯得十分薄弱,以至于幾乎沒有保障能力。國家和政府由于經濟基礎薄弱以及城鄉經濟體制不同等多種原因,除了對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撫養人、無可靠生活來源的孤寡老人,規定由集體實行“五?!敝贫?,即“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以外,還沒有設立針對農村老年人的養老金制度和老年福利制度,老年服務體系也沒有形成。維護老年人權益的法規主要有1996年8月29日我國頒布的第一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這對農村老年人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近些年在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障機制中最活躍的是在許多農村中開展的社會養老保險。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有很大的不同,一是城鎮社會養老保險屬于強制性的,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則是自愿的;二是城鎮社會養老保險有國家或單位的補貼部分,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大多數沒有補貼;三是城鎮社會養老保險屬于社會統籌性質,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則為個人賬戶。經過有關部門多年來的實踐和探索,在有條件的地區已經建立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它采取儲蓄積累的方式,為農民建立個人賬戶,個人交費為主,集體交費為輔,國家予以政策扶持,將個人和集體繳納的保險費記入個人名下,為個人所有,到了退休年齡后根據個人賬戶的積累金額發養老金。這種養老保險方式在一些地方已經發展到相當的規模,在農民群眾中影響很大。

但就全國的情況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目前仍不具有普及意義,最根本的原因還是經濟問題。實踐證明,依靠這種方式來解決農民的養老問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也有困難。原因是我國農民收入還不高,勞動收入除了支付再生產的費用和日常的消費外,能夠真正用來積累的剩余收入很有限,積累額不高就很難保障老年時的基本生活。這也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許多地方開展不理想的主要原因。在近年開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地方,出現了不少的問題。一是不穩定,包括政策規定的不穩定和利率的不穩定。這些不穩定因素對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影響很大。二是由于資金運作上的不規范,存在著嚴重的金融風險,農民往往以不參保的方式來規避風險,從而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推行造成阻力。三是不少地方的集體補貼部分只限于村干部等有特殊身份的農民,沒補貼的多數農民就沒有積極性。四是有的地方把社會養老保險當作一項硬性任務下達指標,要求村里必須完成。于是就出現了發結婚證、發計劃生育指標時的亂搭車收取保險費的情況。

(二)社區養老保障機制

中國農村的社區一般應為一個行政村,因而社區養老保障機制也就是一個行政村所應具有的養老保障機制。社區養老保障機制至少包含四個方面:一是對老年人提供經濟上的支持,二是組織和幫助老年人探尋合適的養老方式,三是為老服務體系的建立,四是對家庭養老的引導和督促。社區養老保障機制運作的特點是社區自主組織的服務活動,且服務項目和形式靈活多樣。中國農村社區的養老保障機制曾在公社化時期興盛一時,但在集體經濟解體后出現極度萎縮,進入真空期。近年在經濟、社會發展和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影響下,開始出現多種形式的萌芽,但各地發展很不平衡。與城市相比,農村的社區養老活動以集體活動為多,而入戶直接為老年人服務的極少。農村社區對老年人提供經濟上的支持是非常必要的,但社區要提供經濟支持,必須以雄厚的集體經濟為基礎,否則便不能實現。目前能夠做到這一點的在全國比例很小。

已經實行的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第一種是對男滿60歲、女滿55歲的老年人實行退休制度,按月發給退休金;第二種是對老年人按年給予一定的補貼;第三種是由集體或多方出資,給特殊人群辦理養老保險,例如計劃生育部門開辦的雙女戶結扎養老保險、獨生子女平安養老保險等;第四種是通過鄉鎮和村級開辦的敬老院,對入住老人(主要是“五?!崩先?給予一定的補貼。幫助老年人探尋適合的養老方式,如通過政府和社區組織、自愿協議的形式,將土地和其它生產資料作為遺產轉移給愿意承擔養老義務的村民或外來人員,解決養老問題。有些地區規定70歲以上的無子女村民,其承包田收歸集體,由集體供養其老年生活。在一些不發達地區還建立起一些新機制,如一些少數民族村建立了儲蓄互助會,參加互助會的成員,每年交10公斤糧食或谷物,積累起來以備養老。這些實事求是的養老方式還是比較實用的,關鍵是社區必須持之以恒,保持穩定,否則很容易半途而廢,前功盡棄。

(三)家庭養老保障機制

這里的家庭養老保障機制同下面的個人養老保障機制同屬于家庭養老范疇,二者的區別在于前者是指由子女或其他親屬來承擔養老責任,而后者則是靠自身的投入用于養老。家庭養老是我國傳統的養老方式,目前在農村中仍占主要地位,這種狀況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也不會改變,社會化養老保障機制短期內很難替代家庭養老保障機制而占據主要地位。就我國的實際看,家庭養老的主要承擔者是兒子,1987年亞太經社會人口委員會在中國的474項目人口老化問題調查數據表明,兒子養老的占70%以上,這種狀況到今天也沒有大的變化。其次是配偶照料,占15.8%,再其后依次為女兒占3.6%、孫輩子女占3.2%、兒媳女婿占1.8%。很顯然,農村家庭養老保障機制中,是以兒子為主體的。這種機制是由歷史傳統自然形成的。在實行計劃生育的今天,后代中無男性的家庭比例占1/4左右,這種機制就必須改革。這對我國目前農村人口來說急需觀念上的轉變,就是要破除“養兒防老”的舊思想,樹立“女兒養老”、“社會養老”、“自我養老”等多種養老方式,要注重效果而不要注重形式,這對建立完善的養老保障機制是非常重要的。

家庭養老保障機制的缺陷是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趨勢,這個趨勢表現為以下幾點:第一,實行計劃生育后,家庭結構發生了變化,農村不少地方形成了“4-2-1”的家庭結構,“4-2-2”的家庭結構更是普遍,可以說是農村中的主要家庭結構類型。無論是“4-2-1”還是“4-2-2”,老年撫養系數都較以前要大得多。并且這類家庭的子女已經開始陸續進入婚育期,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的表現將越來越突出。第二,小家庭的養老功能弱于大家庭。但目前我國家庭發展的趨勢卻是小型化、核心化。第三,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們觀念的變化,老年人的獨立意識也在增強,許多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不再愿意同子女一起生活而分開單過?,F實的問題是,分開單過的多數老年人生活狀況比與子女共同生活的要差,盡管與子女分開生活的老年人多是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還有一定的生產能力。但是,老年人畢竟處在加速衰老和疾病多發的年齡,很快并必然要走進生活不能自理的日子,這時還得依靠并為方便照顧而與子女生活在一起。但這個時候往往會受到子女的不滿甚至遭到拒絕:“能干的時候離我們遠遠的,不能干了找我們來了?!北狈降霓r村中常會聽到這樣的話。第四,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年輕人離開家鄉外出務工甚至移居外地的越來越多,而且不少都是舉家外出,由此導致空巢家庭和獨居老人增多,老年人的贍養問題更難得到保證?!案改冈?,不遠游”的古訓已不再具有約束力。雖然這種情況就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而言是一種進步,但就家庭養老功能而言卻是一種沖擊。第五,人們的觀念發生了變化,與家庭養老密切相關的傳統“孝”觀念逐漸淡化,以及與此相應的“孝”評價標準與環境的改變,致使一部分人對長輩的“孝順”意識大大減弱,從而危及家庭養老功能。從社會的發展潮流看,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是一個難以逆轉的趨勢,而我國在較長的時期內還必須以家庭養老為主,這一矛盾的解決,就是不要固守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提倡多種形式的家庭養老方式,從而建立起一種新型的、適合農村實際的家庭養老保障機制。

(四)個人養老保障機制

這里的“個人”是指所有具有勞動能力的成年人,而不僅僅是已經進入老年期的老年人。個人養老保障機制是指社會成員個體在自身養老問題上所起的作用。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經濟儲備,二是健康儲備,三是情感儲備。必須明確的是,個人養老不是老年人所有的養老需求都由老年人個人承擔,而是為了使養老保障機制更優化、老年人晚年生活更幸福和更有保障,現在的老年人和未來的老年人都應當在自身養老問題上多考慮、多儲備。完善的養老保障機制是多種機制的優化組合,老年人是養老事業的主體,因而個人在養老問題上應發揮重要作用。但在我國傳統的家庭養老保障機制中,老年人處于被動地位,在自身養老問題上沒有主動權,嚴重影響老年人的生存質量和生活保障,其重要原因是社會成員在進入老年之前,受傳統的“養兒防老”觀念的影響,把養老保障的希望全都寄托在下一代身上,缺乏個人養老儲備意識。本文提出的三個儲備,就是旨在使老年人在養老中能夠處于有利的主動地位。經濟儲備是指老年人在進入老年之前及之后的經濟收入中留出一部分作為養老的經濟儲備,改變把錢全用在子女身上的傳統做法。這在農村中尤為重要。健康儲備是指老年人在進入老年前應注意身體的保健,多進行體育、氣功等的養生鍛煉,使自己在老年前后始終保持一個健康的體魄,這對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質量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情感儲備是指老年人在撫養教育子女的同時,要處理好同子女,包括媳、婿以及配偶的關系,做到同輩人、隔代人之間關系融洽。以上分析表明,個人養老保障機制的建立,主動權在自己手里,而且準備越早越好,年輕時就注重并認真做好“三個儲備”,當成為老年人的時候,養老的主動權也就掌握在自己手里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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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劉書鶴.農村社會保障的若干問題.載人口研究,2001年第5期.

養老保障論文范文第3篇

摘 要 社會保障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我國和諧社會建設的保障。而農村養老保障又是整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其發展不容忽視。就目前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發展來看,與城市相比還存在很大的差距,相對薄弱,發展滯后。本文著重對地方政府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中的角色定位進行探析,通過對我國地方政府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行分析,為地方政府在養老保障制度的建設中發揮應有的作用提供一些建議和參考。

關鍵詞 農村養老保障 地方政府 角色定位 問題與對策

人口老齡化現象自19世紀后期在發達國家出現以來,引起各國的關注。按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標準,我國在2000年就已經步入老齡化國家行列。人口老齡化給我們帶來的最直接的挑戰就是養老保障問題,特別是農村養老保障問題。我們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領導下,我國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改革和發展取得了重大的進展。 但是,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中,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還存在觀念誤區和職責缺失,導致農村養老保障體制運作不合理,農村養老保障制度不健全。

一、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中主要角色的作用分析

農村養老保障制度作為我國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影響我國整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主要部分,是關乎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建設,離不開政府、非政府組織和農民的共同作用。地方政府是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的組織者和領導者,發揮著主導作用;非政府組織是重要參與者,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農村養老保障的人力與物力支持,同時對政府的作為發揮著督促作用;農民是農村養老保障的實踐主體,是養老保障建設的最終受益者。

(一)地方政府在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中的主導作用

我國養老保障制度建設的本質和目的就是為了保障人民的社會生活,保障社會公平,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由于目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農民還不能夠獨立自主的解決養老保障問題,因此,還必須積極發揮政府及其它非政府組織的作用,尤其是地方政府的主導作用。

1、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需要■文/ 高亞飛

隨著人類社會經濟和醫療衛生事業的不斷發展,我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階段。特別是農村老齡化的發展,出現了農村老年人的養老保險需求增加,養老負擔加重等問題,給農村經濟的發展帶來很大的壓力。單純地依靠農民自身很難解決,因此政府需要積極發揮主導作用,加強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團結非政府組織的力量,以減輕農村養老負擔為基礎,引導農民合理科學地應對人口老齡化現象。

2、提供農村養老保障經費支持的需要

政府是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的組織者和領導者。由于農村經濟發展的相對滯后性,農村養老保障需求與供給存在很大矛盾,因此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中的很大方面都是政府公共服務和公共財政支持的內容。從中國長期以來的實際看,農民自身繳納的經費有限,農村養老保障經費主要來源于財政的支持,隨著我國財政實力的逐年增強,中央財政與地方政府對養老保障的支出,特別是對農村養老保障的支出也在不斷增加。

3、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需要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概念的首次完整提出,是十六屆四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決定》將其正式列為中國共產黨全面提高執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農村作為社會養老保障發展的薄弱地區,養老保障制度建設與其需求還存在很大的矛盾,要緩解社會公平問題,必須依靠政府加大對農村地區的幫扶力度,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平衡農村與城鎮之間的利益差距,減少收入差距,促進社會公平,構建和諧社會。

(二)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中的其他參與者的作用概述

在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建設中,地方政府是領導者和組織者,發揮著主導作用。但是由于政府自身存在的一些局限性,我們還必須發揮其他組織的作用,使其相互彌補。非政府組織在提供經費支持、醫療人員、管理服務人員、社會監督等方面都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的重要參與者,能夠促進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而農民作為實踐主體,地方政府必須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使農民主動地參與到養老保障制度的建設中來,發揮實踐主體的作用。

二、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中地方政府存在的問題

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建設不僅要發揮政府、非政府組織和農民的共同作用,最主要的是要發揮地方政府的主導作用。但是由于其自身局限性,地方政府在很多方面都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家庭養老觀念削弱,對社會養老保障造成很大壓力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國的家庭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大量農村勞動力人口流向城市,農村的核心勞動力減少,使得農村家庭養老應有的凝聚力逐漸減低,加上外出打工面臨的壓力和居住上的空間分離,子女尊老愛老的觀念弱化,都使家庭養老功能弱化,加重了社會養老的負擔。政府在推進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建設中,沒有認清這一現狀,對家庭養老觀念的宣傳不夠,給我國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建設帶來很大的壓力。

(二)城鄉養老保障經費差額大,對農村養老保障資金投入嚴重不足

我國城鄉養老保障的發展很不均衡,主要是由于城鄉之間的經濟發展不協調,二元經濟結構還沒有根本改變,因此,在經濟本來就不是很發達的農村地區,養老保障的資金存在嚴重不足,城鄉養老保障差距明顯。盡管各級政府在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方面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保障覆蓋面狹窄、保障水平較低的難題還是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投入的資金不僅數量小,而且與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狀況不適應,這些都不利于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

(三)養老保障金增值困難,資金管理水平低下

由于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不完善,存在著風險和不確切性,使得地方政府對農村的養老保障資金一般都采用存入銀行的方式,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通貨膨脹率上升,基金的保值都成困難。在基金的管理上,有些地方政府至今還沒有建立一個對農村養老保障基金進行高效管理的專業團隊機構,從事資金管理的人員素質不高,缺乏對資金的敏感度,缺乏必要的專業知識技能,資金運作不合理,使得養老保障基金增值困難,再加上農村地區的實際情況和待遇問題,導致一些稍有能力的人紛紛離開或者暗箱操作。

(四)管理體制不順,職責不明,缺乏監督

我國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存在的另一個嚴重的弊端就是管理體制混亂,部門分工不明確,各部門之間相互推諉,“錯位”“失位”現象嚴重,缺乏責任心,缺乏統一的設計和協調。不僅如此,相同的項目也分成多個部門管理,造成多頭分散管理,互相爭執扯皮,機構重疊,業務交叉,形成“多龍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不同部門所處的地位和利益關系的不同,在社會保障的管理和決策上經常發生矛盾,不利于科學決策的提出與實施,加之缺乏有效的監督,社會保障的實效并不突出。

三、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中地方政府角色定位的對策建議

地方政府作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建設的領導者和組織者,其主導作用不容忽視。只有發揮了政府的主導作用,非政府組織、農民才能激發自身的熱情,積極投身到養老保障制度的建設中來,這樣我國的養老保障制度才能更好的發展。

(一)加大宣傳,當好“宣傳委員”,穩固家庭養老功能

在我國現今養老保障制度不是特別完善的時期,家庭養老仍然是主要的養老方式,穩固家庭養老功能是必然。因此,地方政府必須加強全社會尊老,敬老的宣傳教育,弘揚中國傳統文化尊老,愛老,敬老的美德,使年輕人對養老不再是抱著一種負擔的態度,而是把養老看成是一種發揚中國傳統美德,展現個人魅力的事件。同時,要加強贍養老人的法律義務教育,增強養老的責任感,使每個人都積極貢獻自己的力量,讓老人能夠快樂,幸福的安度晚年,減輕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壓力。

(二)加大重視力度,當好“后勤部長”,爭取更多的資金支持

資金不足是束縛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建設的重要問題。資金不足直接導致農村養老保障建設的人才匱乏,養老保障設施的落后等等。解決基金問題,一方面要建立科學的財政預算制度,增加中央的財政扶持力度,逐步擴大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金占中央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建議城鄉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另一方面,要明確政府責任,各級政府要按分級財政分擔合理比例。同時,地方政府要在更大范圍內擴展融資渠道,在堅持政府主導的同時,充分調動社會資金參與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的積極性,充分發揮非政府組織的作用,實現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的投入資金的多元化,爭取更多的資金支持。

(三)提升自身素質,當好“管理者”,完善基金管理

要開展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建設,必須要造就一批有熱情、有專業知識技能、懂投資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人才隊伍,依靠這批骨干,活躍保障基金,為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提供經濟基礎。一方面通過教育培訓提高他們的專業素養和能力,提高他們管理資金的水平,另一方面要提高他們的工資待遇,解決在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問題,以免造成人才流失。其次,政府要建立統一規范的社會保障資金管理體制,明確社會保障資金的支付對象和運用渠道,實行資金預算體系,避免浪費,保證??顚S?,提高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障能力。

(四)理順管理體制,當好“設計師”,透明監督

面對管理體制混亂,部門分工不明確的問題,政府要加快建立統一的農村社會保障機構,明確相關部門的管理職能。要提高管理效率,轉變職能部門的管理觀念和工作作風,改進管理方法和手段,尤其是要強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和方法,建立全國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使各種管理手段程序化。最后,要強化監督機制,在全社會形成透明公開的監督機制,重點監督國家各項社會保障法規、政策、制度的貫徹執行和實施,以及社會保障資金的收支、運營狀況,保障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金的合理運用和養老保障制度建設的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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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吳國珍.政府在欠發達地區農村社會保障中的主導作用[J].黃岡師范學院學報,2007,(1).

養老保障論文范文第4篇

目前,全世界60歲以上老年人口總數已達6億,有60多個國家的老年人口達到或超過人口總數的10%,進入了人口老齡化社會行列。人口老齡化的迅速發展,引起了聯合國及世界各國政府的重視和關注。80年代以來,聯合國曾兩次召開老齡化問題世界大會,并將老齡化問題列入歷屆聯大的重要議題,先后通過了《老齡問題國際行動計劃》、《十·一國際老年人節》、《聯合國老年人原則》、《1992至2001年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全球目標》、《世界老齡問題宣言》、《1999國際老年人年》等一系列重要決議和文件。提醒各會員國”銘記著二十一世紀的社會老齡化是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對任何社會都是一項重大的挑戰,吁請各會員國加強或設立老齡化問題國家級協調機構,在國家、區域和地方各級制定綜合戰略,把老齡問題納入國家的發展計劃中,為老齡化社會的來臨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提出了“建立不分年齡人人共享的社會”的口號,以期增強人們對人口老齡化問題和老年人問題的重視。

2016年7月17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有效應對我國人口老齡化重要批示專題研討會”在江蘇南京隆重舉行。人口老齡化已經成為世界各國共同關注的熱點話題之一,中國亦是如此。21世紀,我們正處于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中國也正處于社會轉型的關鍵期,在這樣一個特殊的社會環境下,我們該如何面對我國的人口老齡化問題,這不僅僅是一個國家的問題,也是全社會關心的問題,更是國人的一大難題。

一、中國人口老齡化及其特點

人口老齡化是指總人口中因年輕人口數量減少、年長人口數量增加而導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應增長的動態。兩個含義: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對增多,在總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斷上升的過程;二是指社會人口結構呈現老年狀態,進入老齡化社會。國際上通??捶ㄊ?,當一個國家或地區60歲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總數的10%,或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總數的7%,即意味著這個國家或地區的人口處于老齡化社會。

據新華社消息民政部2016年7月11日公布的《2015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5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2200萬人,占總人口16.1%。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14386萬人,占總人口10.5%。公報指出,截至去年底,全國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11.6萬個,比上年增長23.4%。各類養老床位672.7萬張,比上年增長16.4%;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30.3張,比上年增長11.4%。有關專家預測,到2050年,中國老齡人口將達到總人口的三分之一。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特別是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和失能老人年均100萬的增長速度,對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凸顯,養老問題日趨嚴峻,而農村各項基礎設施普遍弱于城鎮,大量的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被擺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中國人口老齡化的主要特點:

(一)未富先老。世界范圍來看進入人口老齡化的基本上是發達國家和地區,這些國家的人口老齡化使伴隨城市化和工業化的,人口老齡化的速度與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的提高基本是同步的。先期進入老齡化社會的一些發達國家,目前人均國民生產總值達到20000美元以上,呈現出“先富后老”,而且發達國家和地區的人口老齡化速度慢,這樣就有一段較長時間來準備和適應,這為解決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問題奠定了經濟基礎。但是中國的人口老齡化雖然是在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背景下出現的,由于下世紀前半葉人口壓力仍然沉重,還要繼續堅持計劃生育的國策,其結果將不可避免地使中國提早達到人口老齡化高峰,但我國的人口老齡化是在經濟還不發達的情況下到來的,具有超前性和偏離性,更為嚴峻的是中國“未富先老”的態勢——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大多數國家在進入老齡社會時,人均GDP約為1萬美元,而中國僅為0.1萬美元。在中國老齡人口的資產結構中,財產性收入僅占0.3%,更多的是靠子女供養,經濟實力還不強,增加了解決老齡化問題的難度。

(二)在多重壓力下渡過人口老齡化階段。下個世紀前半葉,中國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改革和發展的任務繁重,經濟和社會要可持續發展,社會要保持穩定,各種矛盾錯綜復雜,使得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相對發達國家和人口少的國家更為艱巨。

二、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存在的問題

(一)家庭養老保障功能弱化

家庭養老模式是和傳統農業社會的發展水平相適應,建立在土地保障的基礎上,靠家庭成員的代際支持進行養老。雖然一些經濟發達的農村實行了集體養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也在一些地方實行,但是,就全國農村看,家庭養老仍舊是中國農村最普及、最長久的養老方式,在農村養老保障中占據重要地位,農村養兒防老的觀念根深蒂固,子女供養占有主要部分。由于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中國農村人口的生育率不斷下降,已經處于一個較低的水平,人口結構開始發生變化,家庭結構日漸趨向小型化、核心化,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逐漸弱化。同時,孝道觀念蛻化、家庭倫理道德淡薄、重幼輕老現象、人口老齡化的發展以及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等問題日漸突出,導致了家庭養老保障功能趨于弱化,使得農村養老供給和需求嚴重失衡。

(二)社會養老保障覆蓋面小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采取的是農民自愿的原則,即鼓勵具備投保條件的農戶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國家對這項工作進行分類指導:“凡是達到全國和全省農民人均收入的農村居民,必須參加養老保險;凡是已經解決溫飽,且基層組織比較健全的地方堅持政府積極引導和群眾自愿相結合;凡是溫飽問題還沒有解決的地方,暫緩開展這項工作?!蔽覈壳伴_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大多是比較發達的地區,參加養老保險的人也幾乎都是農村的富裕居民。而我國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最終目的是要解決未來農民家庭養老困難的問題,但現在參加保險的人并不是未來養老的困難人群,或目標人群,他們即使不參加養老保險,今后的養老也不會是太大的問題。未來養老將會面臨困難的恰恰是那些養老保險工作并未覆蓋的不發達農村地區和沒有能力投保的貧困農村居民。所以,當前“保富不保貧”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并不能真正達到其目的。

三、完善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建議

(一)完善和保障家庭養老制度

無論如何,家庭養老這種養老方式是不能被其他養老方式所替代的,在我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中,家庭養老已經是我國法律規定的養老方式,是最主要的養老方式。改革和完善家庭養老制度,使其在新的形勢下煥發新的活力,這是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關鍵。

道德約束家庭養老。建構制度倫理,要以完善的制度化、法律化道德規范引導人們尊老敬老,使人們自覺、自愿地贍老養老。經濟條件保障家庭養老。只有加快農村經濟發展,農民的收入增加了,農民才能有足夠的資金用于老年人的養老支出上,從而使家庭養老更為穩固。法律強制家庭養老。用法律規范家庭養老,才能使其由自發走向自覺,由道德約束變成法律約束。加強家庭養老立法詳盡性建設,制定詳細的可操作的法律條文。政策傾斜家庭養老。政府的支持和鼓勵是家庭養老不斷發展的關鍵。家庭養老不僅是家庭的事情,同時也是國家的事情,政府應該從不同方面支持和鼓勵家庭養老。

(二)繼續擴大養老保險范圍,做到“應保盡?!?/p>

在中央出臺的“十項措施”中,明確提出要“提高城鄉居民收入”。將農民納入養老保險范疇,正是增加農民收入的一種具體而有效的舉措。養老問題是農民面臨的最現實的問題,當養老問題得到基本解決后,農村的消費潛力也將得到釋放。我國的國民總收入已由 1978 年的 3645.2 億元增加到 2010 年的 673021億元,社會保障體系的擴面工作進展順利,大量的農村人口被納入到社會保險的覆蓋范圍,城鎮和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在逐年上升等等,這些增長的勢頭引領了我國老年事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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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障論文范文第5篇

[摘要] 當前,隨著人口老齡化的日起發展,世界各國都根據本國國情,建立了各具特色的養老保障制度。文章對養老保障制度從分類、經濟條件、養老保險金籌集模式等角度進行比較分析,最后對中國的養老保障制度提出建議。

[關鍵詞]養老保障;國際比較;啟示

[作者簡介]唐曉丹,南京大學商學院,研究方向:人力資本與經濟發展、產業組織,江蘇 南京,210093

一、引言

人口老齡化是社會進步和人口發展的總體趨勢。目前,世界幾乎所有地區老年人口的增長都快于總人口的增長,養老保障問題引起各國政府重視。聯合國第二屆世界老齡大會于2008年4月8日在西班牙首都馬德里市政大廈開幕,大會提出,面對21世紀世界老齡人口劇增的現實,各國政府應建立一個“對各個年齡層的人群都公平的社會”。中國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國,在“未富先老”的情況下進入老齡化,養老保障問題更需引起重視,從別國各具特色的養老體系和保障計劃中借鑒經驗。

二、養老保障制度的國際比較

(一)分類比較

世界上主要有三種養老模式:投保資助型、全民福利型、強制儲蓄型。投保資助型貫徹“選擇性”原則,強調權利與義務對等;全民福利型貫徹“普遍性”原則,所有公民無論是否就業,都有權獲得基本養老保障;強制儲蓄型強調勞方或勞資雙方共同繳費,并強制個人參加儲蓄。

美國是投保資助型養老保障制度的典型代表,美國養老保險資金主要來源于雇主和雇員所交納的社會保險金。社會保險金根據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確定,這種比例處在不斷變化調整之中,雇主和雇員基本上各自承擔社會保險金的50%,其繳費水平和勞動者工作收入息息相關,聯系緊密。

瑞典是全民福利型社會保障制度的典型代表。作為福利型的養老保險制度國家,瑞典養老保險費用主要由國家負擔,國家實行高稅收政策,退休金待遇標準也由國家統一規定?;灸杲鸷脱a充年金構成了瑞典的退休養老金,兩者主要區別在于:基本年金與物價水平相聯系,與退休者退休前的工資水平無關;而補充年金只與退休前工資水平相聯系,與物價水平無關。

新加坡是強制儲蓄型養老保障制度的典型代表。新加坡居民的養老保障被納入以個人積累為基礎的中央公積金體系。中央公積金面向所有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的雇員,雇主本人和自雇者可自愿參加。

(二)經濟條件比較

任何養老保障制度,都體現了同經濟基礎之間緊密的聯系。經濟發展水平為養老保障提供了物質基礎;同時,養老保障制度也在不斷影響經濟的發展。

1 投保資助型國家

美國、德國等投保資助型國家的養老保障制度是以雄厚的經濟實力為基礎建立的,以為社會成員提供基本的經濟安全和維護公民必要的生活條件為目標。但是和老牌經濟國家英國和北歐富庶的瑞典等國相比,并沒有全面依靠經濟實力解決社會危機。

美國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的歷史背景主要是在經歷了20世紀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之后,政府為解決老年人生活及經濟危機引起的嚴重失業問題而建立的社會保障制度。1935年,美國國會通過了《社會保障法》,并設立社會保障署,由聯邦政府直接管理老年保險計劃。因此,美國養老保險制度全面建立之前,經濟形勢處于危機后亟待恢復的時期,美國養老保障制度的確立具有恢復經濟的特色,因而在保障項目中多涉及刺激總需求,推動消費和投資等內容和項目。

2 全民福利型國家

高福利是以高經濟增長作為基礎的,福利國家是以物質經濟基礎雄厚為基礎的。福利國的養老保障制度實施的前提是經濟水平高于國際平均水平,個人國民收入、國民素質和物質生活都享有很高的水平。

瑞典是當今“全民福利型”社會保障制度的縮影。瑞典財富的積累有賴于其優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自然資源環境和長期安定的環境。瑞典經濟也一直保持長期穩定的發展,多年的財富積累,為瑞典養老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奠定了豐厚的物質基礎。

3 強制儲蓄型國家

以新加坡、智利為代表的強制儲蓄型養老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是20世紀50年代之后。如果說投保資助型和全面福利型養老保障制度多體現經濟對社會保障制度的物質保證和基礎作用,那么新加坡、智利等國在養老保障制度和宏觀經濟的關系上更多地體現為養老保障制度對經濟強大的保障和推動作用,形成了經濟發展和養老保障事業相互促進的局面。

新加坡養老保障制度的經濟推動作用表現在,利用基金籌集養老保障費用,將養老保障基金多用于購買國債,支持國家基礎設施建設,港口碼頭的建設,即為國家建設提供了長期的基金保障,又為基金的安全性和回報率提供了保障。

(三)養老保障金籌集模式比較

1 現收現付制

現收現付制是一種社會保障短期橫向財務平衡模式,它是養老保障機構在預測給付水平的基礎上,按需要計算繳費水平,進行基金籌集的方式。這種基金籌集方式的機制是:養老保障機構首先考慮國民經濟、人口構成的狀況,計算當年或近幾年某項福利支出的費用水平,然后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給參與該項養老保障制度的個人,由這些參與保障的主體按照工資等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繳納可以采用費或稅的形式?,F收現付制度通常當年提取、當年支付。這種以支定收的方式通常不留積累,即使略有結余,數量也相當有限。每年對于費用的預測都是根據上一個年度的收支平衡狀況或近幾個年度的平均狀況得來的。

瑞典的養老基金籌資模式采取的是現收現付制,這種“現收”是一般性的國家高額稅收。在20世紀90年代的改革過程中,瑞典采用過一種繳費確定型的名義個人賬戶模式,即建立個人賬戶,個人和單位所繳部分養老基金計入個人賬戶,但個人賬戶內的基金只是名義上的,是空的,其真正的資金被用于發放當前退休者的養老金,因而它也是一種現收現付制籌資方式。政府采用這種模式主要是想調動和激勵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增加人們對工作的熱情。

2 完全積累制

完全積累制是一種養老保障長期縱向財務平衡模式,是政府或企業考慮到個人福利支出需要,采取強制或自愿的方式,要求個人自我繳費積累,以滿足自身養老等保障支出,其實質是個人一生的收入平滑。完全積累制的運行機制是,職工在參加工作開始就為其自身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繳費的數額通常為工資等收入的一定比例。雇主和雇員的繳費統一進入職工個人賬戶,進行長期的積累和增值。在職工退休后,達到領取條件,方可領取其中的積累。領取的方式可以是一次性領取或采取按月領取的形式或者兩種形式的結合。

新加坡的公積金制主要是完全積累制,通過強制儲蓄的手段來實行對職工本人的自我保障制度,自存自用、多存多用,完全是自己領取自己儲

蓄的那部分基金,沒有社會統籌和互濟功能。這種資金籌集的方法一方面減輕了政府的負擔,同時也強化了雇主與雇員之間的責任與相互協作關系;另一方面,強制儲蓄型的基金有利于抑制通貨膨脹,控制高消費。

3 部分積累制

部分積累制是將完全積累制和現收現付制結合在一起的制度。該制度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現收現付制,另一部分是個人賬戶的積累。因此,部分積累制的實質是一種兼容近期平衡和遠期平衡的財務平衡制度,也是結合了橫向和縱向再分配制度。這個制度的運行機制是,由社會統籌部分擔當實現社會公平角色,企業繳費形成社會統籌部分,用于老年保障。這種福利支出是一種現收現付制,沒有積累;個人賬戶部分實現基金的積累,用于抵御老齡化危機和體現效率機制。

20世紀30年代到80年代,美國的保險基金模式一直是現收現付制。但美國人口日益老年化,老年人口的急劇增加一方面加重了養老保險基金的運轉力度,另一方面也提高了養老金的繳費率,現收現付制越來越顯現出弊端,養老保險基金開始連年出現赤字。為此,美國在提高養老金的繳費率和繳費上限的同時,也逐漸改現收現付制為部分積累基金制,即保險計劃的繳費水平應能保證積累起一筆基金,這筆基金在數量上能夠滿足在一定時期(一般為10~20年)內養老保險計劃支出需要。

三、啟示與借鑒

世界各國根據自己的情況,建立了形式各異的社會養老制度,給我們許多啟示。

第一,依法建立公平的養老保障制度可以解除人們的后顧之憂,創造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促進社會經濟發展;但養老保障的待遇水平必須與本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因為養老保障政策具有一定的剛性,過高的待遇水平會使基金收支失去平衡,降低養老保障待遇會使政府承諾的信譽下降。

第二,現收現付的國家年金是養老保障制度中的主要支柱,但單一國家年金制度缺乏對人口結構變化、經濟波動的適應性,合理構建同時具有再分配、儲蓄和保障功能的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是必然的發展趨勢。

第三,公平與社會互助是建立養老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則,但公平原則并不排除效率因素,否則會助長惰性和滋生道德風險;社會互助并不排除自我保障,否則會使人們過多地依賴政府。

中國是一個人口眾多、嚴重老齡化的發展中國家,迫切需要借鑒國際經驗,建立與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多層次、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管理社會化、統一規范、可持續運行的養老保障制度,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以部分積累制為主進行籌資

根據2005年底全國1%人口抽樣顯示,中國65歲以上人口數量將近1億,占總人口的7.7%。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達到10.5%。同時,我國的經濟增長速度在2007年后將放慢,我國進入了“未富先老”的階段,養老籌資難度加大。

如表1所示,按照現收現付制,老年人口數量不斷增加,養老費用的支取也相應增加。我國養老保險基金已經入不敷出,短時間內難以填平。所以,我國的老齡化國情決定了不能完全采用積累制模式,而應采用部分積累制的籌資模式。

二是合理構建適合中國國情的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

中國已經選擇了“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多制度養老保險模式。要完善這個模式還需要對政府在再分配領域和儲蓄領域的不同角色進行合理定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計劃,由政府強制推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計劃,由雇主自愿選擇;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由個人自愿選擇。政府鼓勵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養老保險計劃的建立和發展。同時也鼓勵社會互相保障、社會慈善組織、家庭養老保障繼續發揮作用。

三是堅持“低水平、逛覆蓋、多層次、統賬結合”的基本原則。

中國應當對基本養老保險支柱進行合理調整,采用適當方式,逐步降低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既可以減輕政府負擔,又可以為發展企業年金和個人養老儲蓄留下制度空間;逐步謹慎地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采用多層次養老保障方式,體現國家、企業、個人的責任,充分發揮市場經濟主體的積極性;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其中社會統籌通過收入再分配體現公平,個人賬戶體現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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