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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元素范文

2023-11-28

大量元素范文第1篇

1998年至2000年間,彭某伙同鄭某、趙某盜竊汽車達二十余部,三人于2001年因盜竊罪分別被判刑,牛某因涉嫌與鄭某盜竊四部本田轎車被立為網上逃犯。2007年4月,公安機關將牛某抓獲,并收集了牛某、彭某的供述及失主報案材料、車輛價值鑒定書等證據,檢察機關遂對牛某以盜竊罪提起公訴。我所律師接受牛某親屬的委托后,查閱了本案案卷并會見了被告人,牛某矢口否認自己曾參與盜車,并稱自己的有罪供述是被迫作出的。我所律師經閱卷發現,本案的直接證據僅有牛某和彭某的供述,而這些言詞證據存在諸多疑點,其他證據也有瑕疵,于是選擇了作無罪辯護。筆者擬結合本案的有關辯點,談談對刑事案件的閱卷問題。 閱卷應重點針對的材料

1.訴訟文書,包括拘留證、逮捕證、傳喚證、起訴書等。對于這些文書,辯護律師一方面要注意時間上的銜接,看是否存在超期羈押、非法拘禁等違法行為;另一方面要注意罪名的變化,從而給律師從案件定性上尋找最佳辯護角度。尤其要對起訴書中檢察機關所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進行認真的研究,看起訴書對案件是如何定性的,同時又要研究其遣詞用句是否貼切,經過反復推敲和分析研究,從中發現疑點,以備在會見被告人或調查案件材料時予以核實。

在本案中,公安機關在牛某到案對其初次盤問后,適用了繼續盤

1 問,時間竟達四十六小時,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因為牛某涉嫌盜車一事早在七年前就被刑事立案,《公安機關適用繼續盤問規定》規定對所涉案件已經立為刑事案件的,不得適用繼續盤問。被繼續盤問時犯罪嫌疑人不能得到律師的法律幫助,這就變相地對被告人進行了超期羈押,侵害了被告人及時得到法律幫助的權利,由此獲得的有罪供述的效力值得質疑。

2.言詞證據,即被告人供述和證人證言。閱卷時,律師有必要將所有人對有關事實的陳述進行綜合比較,找出不吻合或者太過吻合的地方,分析出現矛盾的原因,從而得出對當事人有利的結論。

本案中,指控牛某有罪的直接證據就是彭某和牛某本人的供述,然而兩個人的證言都有前后反復。彭某稱2000年時自己立功心切,供述了牛某與鄭某盜車的事情,而在2007年的筆錄中彭某又供述了自己與牛某共同盜車,并說當年是為講義氣沒供出牛某。彭某前后供述不一致,而其改變供述的理由又過于牽強,所以其供述不足采信。

此外,彭某和牛某兩份的供述引起了律師的注意。二人的供述分別在同一天的上午和下午作出,涉及的十余起盜車事實發生在

八、九年之前,但即使事隔如此長的時間,二人仍能交代得一清二楚,而且每一筆的時間、地點、人物以及銷贓后所獲贓款都非常詳盡,高度吻合,實在令人難以置信。牛某在后來的庭審中,也提到了在派出所受審訊時被強力所干擾,自己沒看內容就簽了字。

由此可見,除了口供內容之外,辯護律師還要留意口供形成的時間、地點、訴訟階段,以及陳述內容發生了什么變化,為什么發生變

2 化,其他被告人或者證人在這段時間是怎么說的等等。另外偵查人員是否明示了身份,是否屬于應該回避的人員,是否履行了告知義務,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簽名是否真實等等,都是辯護律師閱卷中應該注意的問題,如果存在問題,都是律師的辯護突破點。

3.鑒定結論。對于鑒定結論除了要仔細審查其內容外,還應注意其制作主體、制作時間,同時還要注意鑒定結論是否按規定送達。本案中的被盜車輛并未追回,而《青島市涉案物品價值認定暫行辦法》對此規定得比較模糊:“涉案物品已滅失或確已無法提供的,在價值認定時,應按有關規定計價。”我們知道,同一年同型號的車輛因里程、保養、毀損等原因,價值差距會比較大,在無實物的情況下作出的車輛價值鑒定結論恐怕值得商榷,辯護律師對此提出了異議。

4.現場勘察筆錄?,F場勘察筆錄有時是認定被告人犯罪的重要證據,尤其是在盜竊案件中簡直不可或缺,辯護律師閱卷時對此不容忽視。研究這些證據可以從勘察筆錄形成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入手,并且要注意是不是有在場人或者當事人的簽名確認,如果勘察筆錄在這些方面存在瑕疵,辯護律師可以主張這些證據無效。本案卷宗中,并沒有被告人牛某的指認現場筆錄,而彭某又拒絕在其指認現場筆錄上簽字,也可以說本案不存在有效的盜竊現場勘驗筆錄,盜車到底在哪里發生的是模糊不清的。 閱卷方法

筆者就本案閱卷中遇到的問題請教了資深刑辯律師,并經查詢相關資料信息,簡要介紹一下幾種較實用的閱卷方法:

3 1.通讀法。在通讀卷宗材料過程中,要對與起訴書中所指控的相關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材料進行印證,對案件的要害事實證據和關鍵語句應隨手擇要記下,并記準頁碼,以便撰寫辯護詞時引用,同時也為法庭辯論作好準備?,F在的筆錄都是復印或翻拍的,對重要信息可以用不同顏色的筆劃線圈點以示區別,使用起來會得心應手。

2.歸類法。在對案卷進行通讀之后,應該根據通讀時所提示的記錄對有關的重點進行認真閱讀和摘抄,在作筆錄時一定要分類記錄,比如對共同犯罪中,各個被告在不同的地點有不同的行為,有時是全部人員共同犯罪,有時是交叉共同犯罪,侵犯的客體有所不同,這樣就可以把他們的行為分成不同的性質,分析研究時比較便利。

3.對比法。對比有三種方法,一是對記錄下來的同一事實的材料進行參照對比。我們可以舉例證明:如被告人犯有盜竊罪,那么對于犯罪發生的時間、地點、情節是否與卷宗證實的都一致?用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和證人證言進行互比,從不一致的地方找出破綻,作為針對起訴書進行辯駁的論據;二是對同一個證人對同一件事先后幾次提供的證據是否一致進行對比。如果同一證人幾次提供的證據語言前后矛盾,那么對證據的可靠性就要提出質疑;三是對不同證人對同一件事的證據進行對比,看這幾名個證人的觀點是否一致。

4.列表法。

(1)按序列表。就是按起訴書指控的順序列表,對每一宗指控的被告人、時間、地點、行為、結果、鑒定結論,統統列在一張表格上,這樣當檢方在舉證時,只用表格上的信息進行核對。

4 (2)分類列表。尤其是共同犯罪進行分類有必要,但是有時出現個人犯罪,內容雜亂,進行分類也有必要。

(3)每人一表。如果共同犯罪人數較多,案情復雜,屬于團伙盜竊和流動盜竊,這樣用一人一表的方法不易出現差錯。

(4)統一制表。在人數眾多,分工明細,作案次數多,要數罪并罰的情況下,可在用統一制表的辦法將每項指控用一張表格表示。

(5)證人證言列表。對兩個以上的證人證言、個別證人多次證言用列表的方法將其間的矛盾展示在出來。

5.摘要法。即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情節、證據的重點部分進行摘要。當辯護律師閱讀完起訴書后,直接從起訴書中就獲得了大量的有關當事人的信息,為了證實這些信息的正確性和真實性,就須對卷宗中的信息資料進行摘錄,尤其對訊問筆錄和證人證言的關鍵語句、發破案經過、鑒定結論和勘驗筆錄中可能納入辯護意見的信息要依原文摘抄并注明出處,為辯護詞的形成打下基礎。 閱卷的一點體會

一是要運用多種思維方法。公安、檢察機關在組織刑事偵查卷時,圍繞的核心是如何定罪量刑,而辯護律師就需要運用逆向思維,找出“硬幣的另一面”;其他諸如邏輯思維、規則性思維等,都是各種思維方法在法律思維中的體現。譬如在對案件事實重現時,會運用到形象思維,在這起盜車案件中,彭某稱“偷車一個人干不了”、“牛某望風,我用自制鑰匙開鎖”,辯護律師對此加以反駁,盜車完全可以一個人完成,而就彭某所供述的二人分工來看,主次分明,彭某所謂二

5 人平分贓款的說法站不住腳。

二是要注重證據鏈的完整。刑事訴訟中的定罪講究證據鏈的周密閉合,證據鏈條上的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導致全案事實發生根本變化,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在本案中,辯護律師根據刑訴法第46條確立的證據補強原則,提出指向有罪的證據僅有牛某、彭某的供述,而失主報案材料和涉案物品價值鑒定只能證明車輛被盜,缺乏其他證明被告人罪名成立的有力證據,不能做到排除合理懷疑,難以定罪。

三是要敢于懷疑,即所謂“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任何人都無法將案件事實還原再現,所以卷宗材料就總是帶有主觀色彩的二手信息,我們對其審閱時就首先要帶著問號:是否真實?有無瑕疵?檢方看似充分確鑿的證據,有沒有缺失?有沒有人為的干擾?盜車案中高度吻合的兩份口供對十余起事實的敘述順序也完全相同,而此順序并非是按時間先后排列的,真的有如此巧合嗎?庭審現場,被告人牛某對這份供述予以了否認。

四要注意細節問題。細節往往關乎案件勝敗,在刑事案件中尤其如此,因為法官在定罪時對證據證明程度的要求非常之高。這就需要律師練就火眼金睛,用近乎苛刻的眼光來閱卷,不放過卷宗中的每一個時間、地點、動作、字句。在盜車案中,辯護律師發現,某失主的報案材料居然還有一份是二十七日報案,稱二十八日丟車的,以此定案顯然是荒謬的。另外,辯護律師還發現,有幾份訊問筆錄上或者沒有當事人所簽的日期,或者所簽日期并非被告人親筆所簽,有違法定

6 程序,于是在庭審中也提出了異議。

目前法院對這起盜竊案還沒有作出判決,但辯護律師通過認真閱卷作出的無罪辯護在庭審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辯論中令公訴方措手不及,筆者也從中學到了許多閱卷的方法和技巧,有利于練好做律師的基本功。在刑事訴訟中本著謹慎認真、存疑求證的態度,靈活運用多種閱卷方法,找出程序和證據上的瑕疵,可以讓律師的辯護功能得到更充分的發揮,從而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文康刑事法律事務部

莊慧鑫

大量元素范文第2篇

讀本科時, 翻譯課老師只是照本宣科, 說翻譯分直譯和意譯, 直譯為主, 意譯為輔。老師成天教我們如何將一個句子從英語翻譯成漢語或從漢語翻譯成英語, 仿佛詞匯量越大, 翻譯的水平就越高。而今, 楊教授告訴我們, “陳舊的”詞匯量多了反而不利于翻譯水平的提高, 對我們以前背英漢字典的作法予以了明確地否定, 對如今老師們還在逼迫學生背單詞表給予了嚴厲批評。要做好翻譯工作, 他說, 光靠背大量的外語單詞, 掌握幾條翻譯方法, 那是遠遠不夠的。語言來源于生活, 真正要做到譯得準確, 譯得傳神, 必須深入兩國人民實際生活之中去。如果不能躬親, 那就大量涉獵兩國人民語言的載體——書。所謂讀萬卷書, 行萬里路。楊老師把他掌握的目前最先進的、最前沿的翻譯理論和翻譯方法毫無保留地一一傳授給我們。

在眾多的翻譯理論和翻譯方法中, 楊老師講的以下兩點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 母語是漢語的譯者, 必須熟悉以目標語, 了解其歷史、宗教、政治、地理、軍事、外交、經濟、文藝、科學、風土人情、民俗習慣等方面的社會文化, 否則譯出來的東西可能人家不懂, 甚至造成誤解。比如, 我們要讓以英語為母語的人明白“一箭雙雕”就不能翻譯為One arrow, two birds, 而要譯成One stone, two birds。因為英國人的祖先是以投擲石頭捕殺鳥兒來吃, 射箭是我們漢民族祖先發明的。楊老師對那些胡亂翻譯的行徑深惡痛絕, 外國人之所以誤解我們, 很多都是翻譯惹的禍, 譬如“龍”, 我們自詡為“龍的傳人”, 在我們心中“龍”是正義吉祥的象征, 它是由馬面、鹿角、魚鱗、蛇身、鳳爪五部分組成, 并非西方人所說的長翅膀的邪惡的dragon, 而我們有些人至今仍然還在用dragon來翻譯我們的“龍”, 我們的“龍”正確的翻譯應該是“loong”。楊老師說, 希望我們把火種傳播出去, 搞翻譯工作一定要審慎, 不要再讓后人蒙受不白之冤。

2) 英語的句式重形合, 漢語重意合, 所以英譯漢時, 許多具有形合特點的英語句式, 有必要轉換成具有意合特點的漢語句式。翻譯如果一味拘泥于原文的形式, 保留其形合的特點, 往往會使譯文羅嗦、不自然, 形成翻譯腔。試比較下面各英文例子的兩組漢語譯文:

(1) He spoke so well that everybody was convinced of his innocence.

a.他說得那么好聽, 以至于每一個人都相信他是無辜的。

b.他說的那樣好聽, 誰都相信他是無辜的。

(2) If you turn to the left, you will find our institute at a distance.

a.如果你向左轉彎, 你就可以遠遠看到我們學校。

b.向左轉彎就可以遠遠看到我們學校。

(3) I can't trust him, because he is not honest.

a.因為他不老實, 所以我不相信他。

b.他不老實, 我不相信他。

以上英語句子中的各個成分之間都有連接詞 (so…that;if;because) 來表示相互之間的邏輯關系, 結構形式比較嚴謹。通過比較各例的兩個漢語譯文, 我們就會發現:譯文a保留了原文的重形合的特點, 因而顯得生硬啰嗦, “翻譯腔”十足;而譯文b舍棄了原文的重形合的特點, 采用漢語意合的方法組合句式, 即將原文的連接詞略去, 然后按漢語的表達方式對原句進行必要的改組 (先發生的事情先講, 后發生的后講, 消除原先形合的痕跡) , 因而譯文讀起來更符合漢語的表達習慣。由此看來, 許多英語句子的翻譯只有完全擺脫英語原文形合結構的束縛, 采用漢語意合法來組詞成句、組句成篇, 才能使譯文流轉自如, 簡明通順。

作為中小學一線老師, 我們有義務把楊教授的翻譯理念貫穿于日常教學。譬如, 我們再也不要像原來的老師把What’s your name?只翻譯成“你的名字是什么?”或者“你叫什么名字?”, 而是叮囑自己的學生一定要依據上下文或者當時的情形來翻譯, 比如, 我們面對的是長輩, 可把它譯成“您貴姓?”, 面對的是小孩, 可把它譯成“你叫什么來著?”等等。

總之, 翻譯工作十分重要, 大量培養翻譯人才已經迫在眉睫, 我們這些中小學一線外語教師, 有義務把楊教授的精神傳播下去, 培養出更多的翻譯人才。

摘要:隨著國際化加劇, 翻譯人才需求與日俱增, 大量合格翻譯人才從何而來?——靠老師。與時俱進, 更新觀念, 對于處在教育一線的老師來說顯得尤為重要。高屋建瓴, 至上而下, 由各個師范大學牽頭培養中小學老師, 尤其是外語教師, 是行之有效的捷徑。導師博大精深, 重新做學生的老師耳目一新, 一傳十, 十授百, 泱泱大國, 合格譯者, 何愁不得。

關鍵詞:翻譯人才,教師進修,更新觀念,娃娃入手

參考文獻

[1] Larry A.Samovar/Richard E.Porter/Lisa A.Stefani Communication Between Cultures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 2000.

[2] 楊潔, 黃振定.英漢互譯形式意義處理初探.邵陽學院學報, 2004.

[3] 楊潔, 曾利沙.論翻譯倫理學研究范疇的拓展.外國語大學學報,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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