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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管理規定范文

2023-10-07

設備管理規定范文第1篇

第一條:為設備由生產工具管理轉變為有形資產的經營,充分挖掘現有設備潛力,實現設備資產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機電設備租賃管理辦法。

第二條:設備租賃公司經營管理的設備產權歸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租賃公司具有設備的經營管理權,負有設備資產的保值、增值責任。租賃公司應由機電設備裝配保障管理逐步按市場經濟機制來進行設備租賃運營。

第三條:凡屬租賃范圍的設備一律由租賃公司負責租賃經營,總公司各使用單位不允許自行購置租賃范圍內的設備,否則按總公司內固定資產無償調撥給租賃公司經營。

第四條:設備使用單位需用設備時,要按規定向租賃公司辦理租賃業務,按本辦法的規定交納租金,并簽訂租賃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按合同法規定處理合同糾紛。

第五條:設備租賃公司要深入基層、深入生產一線。了解設備使用單位的生產需求和設備使用狀況,掌握市場信息,為設備使用單位提供技術服務、信息服務和優質租后服務。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業務范圍

第六條:設備租賃公司是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的設備租賃管理機構,負責租賃設備管理及大、中修業務管理工作。各礦應設專職人員負責租賃設備管理及大、中修工作。 第七條:租賃公司的業務范圍

1、根據各礦、廠(處)生產需用的設備計劃,制定租賃設備購置計劃、閑置設備平衡調劑計劃、大修理計劃,并經總公司審批后組織實施。

2、負責租賃設備的選型、計劃、租賃、檢修(改造)、驗收、監督使用、封存、轉讓、報廢和回收利用的全過程管理。

3、負責租賃設備租賃經營,內部平衡調劑等業務工作,負責設備大修選廠、進廠、修理項目、檢修質量等技術業務工作。負責租賃設備中閑置積壓設備的資產盤活,處理和改制利用工作。

4、負責租賃設備報廢的技術鑒定工作和申請工作,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負責租賃設備報廢后的深加工等綜合利用工作。

5、負責租賃設備的圖紙和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和設備大修狀況檔案,實行計算機管理。

6、租賃設備范圍 1) 綜采設備: 2) 綜掘設備 3) 工礦設備

4) 上述設備的備用電動機

5) 六個生產礦井的車輛:通勤用大客車、推土機、挖掘機、裝載機、吊車。 6) 總公司規定由租賃公司所新購置為生產配套的各種設備。 第三章 租賃計劃與租賃程序

第八條:設備租用單位于每年十月份前向租賃公司報送下一年工作面接續和設備租賃建議計劃。

第九條:設備租賃公司認真審核各租用單位上報的租用設備計劃,在內部平衡調劑、充分利用庫存閑置設備的基礎上,于十一月份編制出租賃設備計劃及租賃設備購置計劃。

第十條:租用單位計劃租賃設備時,應在安裝前三個月提出使用申請,申請必須注明設備型號、數量、使用地點及主要技術參數,并加蓋單位公章及負責人、經辦人名章,租用單位不按期提出租用申請,租賃公司不保證設備供應,責任自負。設備到貨后,如不及時租用,租賃公司按申請核收租賃費。

第十一條:計劃外租用的設備,租用單位應在安裝前三個月提出租賃申請,設備租賃公司應充分挖掘內部潛力,平衡解決。需購置解決的,應按第十條辦理。

第十二條:租用的設備,由租用單位負責租用前的驗收,對發現的問題,由設備租賃公司負責維修,使之達到完好標準,保證使用性能。對設備使用中發現的問題,由出租和租用雙方現場鑒定,屬設備質量問題由出租方負責,屬使用中的問題由租用方負責。 第十三條:退租交回的設備必須保證整機設備完整和使用性能正常,租賃公司在交接時應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雙方做好驗收記錄、交接記錄。凡驗收不合格的退租設備,不能辦理退租手續。 第十四條:由總公司組織的重大搶險救災項目,所發生的租賃業務費用,由總公司負責統一與租賃公司結算。 第四章 租 金

第十五條:本著“以租養機”“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取租賃費用。租賃費由折舊費、大修理費、中修理費三部分構成。租金基本計算公式:

租金=折舊費+大修理費+中修理費

1、折舊費:按設備及財務部門規定使用年限,計算折舊率計提,并全額上繳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設備原值×(1-凈殘值率3%) 月折舊費收取額= 該設備的折舊年限×12(月)

2、大修理費:按照國家規定設備原值的7%提取。 月大修理費收取額=該設備原值×7%÷12(月)

3、中修理費:

A、 綜機部分按設備原值的10%提取。 B、 普采工礦設備按設備原值的10%提取。 10%(綜采)

月大中修費收取額=該設備原值× ÷12(月) 10%(工礦)

4、月價讓費:新投入的皮帶機、工礦用刮板運輸機的中間部份;設備隨機附件和設備配帶的電纜等不宜回收計價的部份,實行一次性價讓,費用分12個月付清。對這部份的原值不再收取折舊費和大、中修費。 計算公式為:

月價讓部分的價讓費=設備價讓部分原值÷12(月) 第十六條:租賃費的計收范圍

1、 所有出租設備都核收租賃費。

2、 出租的設備未辦理停用、退租、封存手續或退租驗收不合格需返修的設備,應按第十五條核收租賃費。

3、出租的設備已提足折舊但未批準報廢仍具備使用價值的設備,按第十五條收中修費。

4、已報廢的設備因特殊情況又經過大修理后投入使用的以該設備重估值為基數, 按第十五條核收租賃費。

5、綜采設備租金收取以第一臺設備下井至最后一臺設備升井期間按套計算,每月結算一次。綜掘設備從到礦之日計收租賃費。

6、租賃費使用范圍:折舊費用于生產設備的更新改造。大、中修費用于租賃設備的檢修。大、中修費由租賃公司按檢修計劃統一平衡掌使用。

第十七條:停收租賃費用范圍

1、 已辦理停用、退租、封存手續的租賃設備。

2、 需大修理的設備從設備進入指定大修單位之日起計算,停收租賃費

3、 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連續停產一個月以上(不含一個月),其租用的設備必須具有專題免租報告,并經總公司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以批準日期為準),可辦理停收租賃費手續,否則核收租賃費。

4、 因第3款造成設備喪失使用價值,無法修復使用而提前報廢的,由設備租賃公司根據實際向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提出專題報告,經總公司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可提前報廢、報損處理。設備提前報廢的凈損失由總公司另行處理。

第十八條:停租時間的確定。出租設備從設備運出設備租賃公司確定的存放地點之日起開始計收租金。停租用設備,從設備運達設備租賃公司指定存放地點或指定維修地點驗收合格之日起停止收取租金。

第十九條:要本著“以租養機”的原則,收取的租金主要用于租賃設備(不包括新增設備費用)更新、技改、補套、大修和設備租賃公司的其它費用。租金管理要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和計劃管理制度。

第五章 租賃設備管理

第二十條:加強租賃設備的基礎管理,要做到租賃設備的臺帳、租賃設備的卡片、租賃設備布置示意牌板及租賃設備的現場使用情況四對口。加強租賃設備的軟件應用, 從而實現對租賃設備全方位、全過程跟蹤,形成動態的三級網絡管理。 第二十一條:加強租賃設備的現場管理

1、新購租賃設備直接到使用單位的,必須與租賃公司聯系,由租賃公司組織使用單位、供應分公司等有關人員一同聯合驗收、清點隨機備件及技術文件。

2、對綜采設備,安裝完成后應由總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對安裝質量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要停產整改,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3、租用單位對綜采、綜掘等大型設備要實行“包機“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對每臺設備健全巡檢記錄、運行記錄、維護保養記錄。嚴格按質量標準化中設備完好標準的規定執行,確保運行設備完好。

4、租用單位在設備租用期內,必須做好設備的保養和維修工作,發現故障及時檢修,嚴禁帶病作業、拼設備或只用不修。因管理不善,使用不當造成設備的非正常損壞乃至報廢,租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6小時及以上的中斷生產事故,必須向租賃公司、總公司調度匯報,租賃公司派人到現場協助解決,并會同使用單位、供應分公司、生產廠家(承修單位)對事故進行分析調查,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向上級領導匯報。

6、在設備租用期內,不得私自轉借或轉租設備,未經批準,不得對租用設備進行改造,因設計結構或制造問題,影響設備使用時,應立即向租賃公司匯報,租賃公司要積極組織解決。 第二十二條:加強設備的倉儲管理。對庫存備用待租的設備要入庫保管,定期維護保養。嚴禁露天存放設備,無法入庫或條件暫不具備者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設備被雨淋日曬。液壓設備和精密設備在冰凍期要有保溫措施。 第二十三條:設備租賃公司應加強設備的報廢管理,對需報廢的設備必須逐臺審核、鑒定、拍照、登記造冊,按規定程序上報總公司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第二十四條:已批準報廢的設備由租賃公司負責回收,回收時應建立報廢設備回收臺帳,逐臺清點。嚴禁以物易物,變更設備編號,防止報廢設備流失。

第二十五條:回收報廢設備必須做到零部件齊全,回收前不準私拆零部件,對丟失的零部件要認真清查驗收。

報廢設備回收后,對具有使用價值的零部件由租賃公司負責分類拆卸,留作備用、深加工或價讓。

第二十六條:租賃設備從工作面回撤前,租用單位要提前一個月向租賃公司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設備拆除準確日期、回撤順序及進度安排等。綜采工作面在回撤前25天,由租賃公司組織對租賃設備進行核查驗收,防止野蠻拆除。

第二十七條:租賃公司接到設備回撤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核對設備型號,盤點設備、配件數量,并做好登記造冊,安排設備升井后存放和檢修。

第二十八條:回撤升井的設備,由租賃公司組織租用單位,承修單位三方聯合驗收,并與出租時的設備明細相對比,、列出缺件的品種 、數量、填寫一式三份驗收單,三方簽字后備查。 第二十九條:租賃公司將按各租用單位生產對租賃設備需用情況,以下達通知書形式,在各租用單位間進行租賃設備調劑。所調劑的設備,調出單位接到通知書后,必須將調出的設備準備好,并保持其完整性和完好性。 第六章 租賃設備檢修

第三十條:加強租賃設備的檢修管理,本著充分發揮總公司內部各修理單位檢修的特長及定點檢修的原則,實行專業化檢修制度。

第三十一條:對大型和關鍵性生產設備的大修理,設備租賃公司必須進行監督。大修竣工后,首先由承修單位自檢,合格后通知設備租賃公司。由設備租賃公司組織相關人員按國家“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出廠。

第三十二條:租賃設備的修理和技術改造費用由租賃公司承擔,租賃公司根據生產接續計劃,統一安排檢修單位和工期。 第三十三條:大修理后的設備實行保修制,保修期三個月,租賃設備大修理合格后,由設備租賃公司審查決算,辦理結算手續。設備租賃公司結算預留20%作為檢修質量保證金,待設備使用考核期滿合格后結清。

第三十四條:成立租賃設備檢修費用評估專家小組(重點評估綜機設備),在工作面終采前20天由租賃公司組織專家評估小組成員、使用單位、承修單位到現場對設備進行一次核查、驗收,并對設備狀態進行一次評估,提出檢修的建議計劃,建議費用。同時也可防止租用單位在回撤時野蠻拆除,減少損失浪費 第三十五條:租賃設備的檢修要嚴格執行預、決算制度,租賃公司嚴格審批預、決算。

第三十六條:設備檢修時,租賃公司應組織租用單位、檢修單位三方有關技術人員,對設備進行預檢、中第三十七條:總公司無能力檢修的設備,由租賃公司按外委檢修程序辦理手續,租用單位無權直接外委。

第七章 設備調運及運費結算管理

第三十八條:調出單位負責調出設備的拆卸、吊裝、辦理出門證等工作,調入單位負責運輸。

第三十九條:調出設備的隨機附件、工具、圖紙、說明書等有關技術資料一并轉給調入單位。

第四十條:租賃設備調撥時,由租賃公司組織調出、調入單位共同驗收,填寫調撥通知單,一式三份,三方共同簽字,留一份備查。

第四十一條:運費的結算。凡新購設備到礦或到租賃公司的,其運費由設備出賣方承擔。檢修設備經承修單位檢修合格后,送回租賃公司或礦所發生運費由承修單位承擔,對特殊情況所發生的吊運費用,由租賃公司承辦,費用由總公司承擔。 第八章 租賃設備管理獎勵與處罰

設備管理規定范文第2篇

一、凡我司所有生產設備和非生產設備均適用本制度。

二、我司的設備分為生產設備和非生產設備兩大類,生產設備分為專用生產設備、一般生產設備。

1、一般生產設備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整改的或不能滿足工藝要求且又不能修復的設備應申請報廢。

2、電氣設備應按國家的相關規定及時申請報廢。

3、非生產設備經維修后仍不能使用的應申請報廢。

三、凡申請報廢的設備使用單位應填寫固定資產處理申請表,經相關部門同意后,報公司懂事長或總經理批準方可報廢。

四、凡達到《民用爆破器材專用生產設備安全使用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專用生產設備,必須實行強制報廢。如確需繼續使用的,使用單位必須提前半年提出鑒定申請,經國防科工委組織的專家組進行鑒定合格可延長使用,方可繼續使用。

五、公司生產部負責收集、整理、建檔報廢設備各類資料,并做好上報工作;使用單位應建立報廢設備的登記工作。

六、本制度從2010年01月01日起實行。

設備主要結構嚴重損壞,無法修復或修理不經濟成本高的,改裝或經國家政策規定必須淘汰的設備方可報廢。本制度對設備報廢的申請批準、注銷、報廢留用處理或降級使用度作了詳細的規 定。

1設備主要結構嚴重損壞,無法修復或修理不經濟成本高的,改裝或經國家政策規定必須淘汰的設備方可報廢。

2由使用單位向工藝、生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設備管理審訂后報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批準并報上級部門批準。

3已批準報廢的設備由設備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報生產管理、工藝管理部門和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可估價外調。也可將能利用的零部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作廢舊物資處理。

4由設備管理部門將批準報廢的設備轉財務部門注銷資產,并辦理相關手續。

5報廢的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及國家規定的淘汰設備,不準轉售其它單位。

6對已經上報同意報廢的設備,經有關部門會審后,若仍有一定使用價值的,作報廢留用處理或降級使用。

(1)設備管理部門建立報廢設備臺帳。

(2)報廢后的動能和特種設備不能留用。

(3)報廢后的起重運輸設備若需留用,只能作降級使用。

(4)對已辦理報廢的金切鍛壓設備需留用的,則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設備管理規定范文第3篇

1噸以上橋式、門式、汽車式、輪胎式、履帶式起重機、鐵路起重機,及裝卸橋、電動葫蘆、簡易其中設備和吊索具等

二、鋼絲繩及固定

1、鋼絲繩的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與滑輪、卷筒相匹配,并正確穿繩。繩端固定牢固,壓板不少于2個(電動葫蘆不少于3個)

2、當吊鉤等取物裝置觸及最低作業面時,鋼絲繩在卷筒上的纏繞圈數,除固定繩尾的圈數外,必須不少于2圈

3、鋼絲繩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給予報廢:

(1)對于交繞的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的斷絲數達該繩總數量的10%;

(2)吊運熾熱金屬或危險品的鋼絲繩,其報廢斷絲數取一般起重機的一半

(3)鋼絲繩表面鋼絲腐蝕或磨損達原絲徑的40% (4)鋼絲繩直徑縮小量達7% (5)鋼絲繩有明顯的內部腐蝕

(6)鋼絲繩表面有腐蝕或磨損,又有一定數量的斷絲,則應乘以折減系數后判定;當磨損或腐蝕分別達10%、15%、20%、25%、30-40%時,折減系數對應為85%、75%、70%、60%和50% (7)整股斷裂或燒壞

(8)局部外層鋼絲繩伸長呈“籠”形或鋼絲繩纖芯增大較嚴重 (9)鋼絲繩發生扭結、死角、硬彎、塑性變形、麻芯脫出等變形

4、鋼絲繩潤滑良好,不應與金屬結構摩擦

5、鋼絲繩不應有扭結、壓扁、彎折、斷股、籠狀畸變、斷芯等變形

6、鋼絲繩直徑減少不大于公稱直徑的7%

7、鋼絲繩的斷絲不應超過規程要求

三、滑輪組

1、滑輪直徑與鋼絲繩直徑應匹配

2、滑輪轉動靈活,無破損

3、防止鋼絲繩出槽的滑輪護罩安裝牢固,無損壞或明顯變形

4、滑輪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應給予報廢: (1)裂紋

(2)輪槽不均勻磨損達3毫米 (3)輪槽壁磨損達原壁厚的20% (4)因磨損使輪槽底部直徑減小量達鋼絲繩的50% (5)其它損害鋼絲繩的缺陷

四、吊鉤

1、吊鉤應有噸位標記

2、不得使用鑄造的吊鉤,不許用沖擊韌性低的材料制作吊鉤

3、吊鉤表面應光潔,無剝落、銳角、毛刺等缺陷

4、有缺陷的吊鉤不得補焊

5、吊鉤應轉動靈活,固定螺母的定位螺栓、開口銷緊固完好

6、在鋼絲繩容易脫落的工作環境中,吊鉤有防脫鉤的保險裝置

7、吊鉤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應給予報廢: (1)裂紋

(2)吊鉤危險斷面的高度磨損量達原尺寸的10%

2 (3)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4)扭轉變形超過10度

(5)危險斷面或吊鉤頸部產生塑性變形

(6)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應報廢襯套;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0%應報廢心軸

五、制動器

1、起重機各機構都應裝制動器,起升機構的制動器應為常閉式。吊運熾熱金屬或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每套驅動裝置應設兩套制動器

2、制動器的零部件不應有裂紋、塑性變形、缺件等缺陷。液壓制動器不應漏油。制動片磨損達原厚度的50%或露出鉚釘應報廢

3、制動輪與摩擦片之間應接觸均勻,且不能影響制動性能或油污

4、制動器調整適宜,制動平穩可靠

5、制動輪無裂紋,凹凸不平度不大于1.5毫米,不得有摩擦墊片固定鉚釘引起的劃痕

6、制動器必須制動1.25倍的額定負荷

六、制動距離要求

1、雙梁起重機大車制動距離為6-11米,單梁起重機為2-6米

2、小車制動距離為0.5-5米

七、卷揚限位器

1、必須保護當吊具起升到極限位置時自動切斷電源

2、一般電動葫蘆吊車的極限間距應大于0.3米,雙梁起重機應大于0.5米

3、新安裝的起重機應增設下極限限位器,保證吊具下降到下極限

3 位置時自動切斷電源

八、行程限位器

1、兩臺起重機在同一軌道上運行,大車相互行駛在相距0.5米處應保證同時切斷兩臺起重機電源

2、大車終點限位尺應保證起重機在距極限端0.5-3時切斷電源

3、有駕駛室的起重機必須裝小車行程限位裝置

九、幅度限位器

1、變幅類型的起重機,應安裝最大和最小幅度防止臂架前傾或后傾的限位裝置

2、當幅度達到最大或最小極限時,吊臂根部的接觸板應觸及限位開關,切斷動力電源

十、緊停開關

1、緊急斷電開關應是不能自動復位,且設在便于司機操作的位置,能切斷起重機總電源的開關

2、地面操作的電動葫蘆按鈕盒應有緊停開關裝置,此盒應有鋼絲繩作承載繩,使電纜線不受壓力。操作按鈕盒應為堅固的絕緣材料,其控制電壓為50伏以下安全電壓

十一、緩沖器

1、起重機大、小車運行機構、軌道終端立柱個四端的側面,應安裝緩沖器

2、大車運行速度不高于每秒50米或小車運行速度不高于每秒25米時,可選用橡膠緩沖器;速度大于每秒120米時,應選用液壓緩沖器;速度在兩者之間時,應選用彈簧緩沖器

3、彈簧緩沖器的撞頭若撞后不能復位,應拆下檢修,彈簧有塑

4 性變形或斷裂應更換

4、橡膠緩沖器,小車厚度為50-60毫米,大車為100-200毫米;如用硬木塊作緩沖器,木塊表面應裝有橡皮

5、各類緩沖器應安裝牢固,同一方向相撞的兩端應等高和同步接觸,水平方向的誤差應不大于50毫米

十二、超負荷限位器

大于1噸的起重機應安裝超負荷限位器,保證使用安全可靠 十

三、信號裝置

1、音響信號裝置:除地面操作的電動葫蘆外,其它起重機應安裝音響信號裝置

2、要求安裝牢固,音響清晰,音量適度,開關靈敏可靠,電源使用24伏或36伏

3、指示信號裝置:起重機主滑線三相應設指示燈,顏色為黃、綠、紅色,當軌道超過50米時,滑線兩端應設指示燈;司機室送電指示燈顯示正常,裸露的接線口應絕緣良好

十四、照明設施

1、起重機應安裝駕駛室照明、移動檢修燈照明和橋下操作照明等設施

2、駕駛室照明燈和移動檢修燈必須采用24伏或36伏安全特低電壓,照度不小于30LX 十

五、接地保護

1、電網的PE線必須與起重機軌道緊密連接

2、起重機各電氣設備設施的金屬外殼,應與整機金屬結構有良好連接,否則應增設連接線

3、起重機軌道應采用重復接地措施,軌道長大于150米時,應在軌道對角線設置兩處

4、起重機兩條軌道之間應用連接線牢固相連,軌道長度大于150米時,應將兩端相連;除鋼梁架上的軌道外,同端軌道的連接處應用跨接線焊接

5、連接線、跨接線如用圓鋼時,截面應大于30平方毫米,用扁鋼時,截面應大于150平方毫米

6、對采用保護性接地的起重機,除接地電阻應小于4歐姆外,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十六、防護罩、欄、板

1、防護罩:起重機外露的開式齒輪、外部聯軸器、鏈輪和鏈條、傳動帶、皮帶輪、有凸出鍵銷的轉動構件,都應安裝防護罩

2、防護欄桿:起重機主梁兩端外側、端梁兩端外側、小車車體運動方向兩端外側、駕駛室通道小平臺三面外側,其它可能造成人員墜落的外側,都應裝設防護欄桿。護欄高度不低于1050毫米。

3、滑線護板:安裝可靠,與帶電滑線有一定間距,無脫焊、嚴重變形、松動,能防止駕駛人員或吊索具觸及

4、掃軌板:起重機大、小車運行機構車輪前沿應裝設掃軌板,掃軌板應裝在支撐架上,有足夠的強度,支撐架距軌道面約20毫米,掃軌板距軌道面應不大于10毫米,無變形或損壞

5、走道板:應采用焊接,不得有曲翹、扭斜、嚴重腐蝕、裂紋、脫焊等現象

十七、露天起重機防護

1、防雨罩:露天起重機主梁上的配電控制盤、電動機、電阻器、接線柱和小車整體應裝有防雨罩

2、夾軌鉗:在當班結束時,使用夾軌鉗夾住同側2個大車軌道 十

八、安全標識

1、應在醒目位置掛有額定起重重量的噸位標識

2、汽車式起重機的外伸支腿、起重臂、回轉配重、各類吊鉤滑輪的側板,應涂黃底黑道安全色

十九、消防器材

各類起重機駕駛室應配備小型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內使用,位置安全牢靠

十、吊索具管理

1、企業有吊索具管理制度,車間有吊索具管理辦法

2、吊索具有集中存放地點,存放點有選用規格與對應載荷的標牌,有專人管理和保養

3、報廢吊索具不得在現場存放或使用

4、鋼絲繩編接長度應大于15倍繩直徑,且不小于300毫米,卡接繩卡間距離應不小于6倍繩直徑,壓板應在主繩側

5、普通麻繩和白棕繩只能用于輕質物件捆綁和吊運,有斷股、割傷、磨損嚴重應報廢

6、尼龍繩應遠離火源,防止暴曬,應防止斷裂后回抽傷人

7、鏈條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報廢: (1)裂紋 (2)塑性變形

設備管理規定范文第4篇

為規范公司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報廢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資源,達到節能降耗,提高公司經濟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生產設施拆除、報廢的管理。 3 工作程序

3.1需要拆除的設備包括:

3.1.1報廢設備指設備經長期運行使用,不斷磨損、老化,生產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斷下降的設備。設備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可申請報廢: a、設備主要結構嚴重損壞而無法恢復性能的;

b、設備性能無法滿足生產工藝需求,而大修或改造的費用超出原值的50%不經濟的;

c、國家強令淘汰的高耗能設備;

d、由于生產工藝的提高,不能滿足現生產工藝的不需用并且無處可利用的設備。 3.1.2生產設施建設中設計改變而變更設備。 3.1.3該設備不能滿足現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 3.1.4該設備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

3.2申請制度和規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設備設施由使用部門和保管部門申請拆除報廢。 3.2.2由企管部按公司《設備報廢流程》對各使用單位提出的報廢申請進行報廢處理。

3.2.3特種設備報廢后還應在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登記。 3.2.4要求設施設備變更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交企管部核實,報主管經理審批。 3.2.5變更設備的購買嚴格按公司設備采購(驗收)流程執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規定

3.3.1生產設施設備的拆除由使用單位按規定填寫申請表。經企管部審核后報主管經理審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單位應會同使用單位、企管部進行現場安全風險系數評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預防措施,并由企管部制定專人現場負責監督執行,并做好記錄。

3.3.3拆除施工前應按規定辦理各種安全操作(業)票(證)。

3.3.4拆除作業時,需爆破作業必須提出爆破方案。并報公司保衛處、管理部以及當地公安機關批準。

3.3.5拆除作業時,嚴格按操作規程執行。

3.3.6拆除作業時禁止損壞本體設備和其他設施設備。

3.3.7拆除電氣儀表和特種設備時必須由企管部批準確認可行性,方可進行作業。

3.3.8拆除后的設備必須進行除銹,除油并保持外觀整潔。按規定地點放置,分類標識。

3.3.9拆除后的設備按《生產設施設備設備的更新與改造、閑置、調撥、報廢的管理制度執行》。

3.4設施設備閑置、報廢入庫的管理規定 3.4.1報廢設備申請報廢后由公司進行統一處理。 3.4.2閑置設備入庫前必須做到:

3.4.2.1設備零部件必須完好無損,外觀整潔干凈。 3.4.2.2銘牌,技術參數資料齊全。

3.4.3閑置設備入庫后必須建立臺帳檔案,方便合理調度利用。在能滿足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的情況下,優先使用該設備。 4 相關文件

變更管理制度 設備報廢流程 5 記錄

設備管理規定范文第5篇

1 石油化工設備的監造

1.1 設備監造的主要依據

設備監造的主要依據有:監造委托合同;設計文件、圖紙;國家強制性標準、壓力容器相關標準、規范;訂貨合同、技術協議等。

1.2 設備監造的主要內容

石油化工設備監造的主要內容包括:

(1) 圖紙審查。對設備制造重點、難點做到心中有數;盡早發現問題并及時與設計單位溝通解決。 (2) 審查設備制造工藝及方案、重要工藝評定及質量檢驗計劃; (3) 審查設備制造、檢驗人員資格, 尤其是特種設備制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 (4) 審查分包商的資質和能力; (5) 對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中主要受壓元件和關鍵功能零部件的質量進行檢查、確認; (6) 對加工機械、制造工藝設備、檢測器具等進行檢查; (7) 對設備主要零部件和關鍵部位的生產過程, 特別是對焊接、熱處理等特殊過程進行見證檢驗; (8) 檢查完工設備的外觀質量、接口尺寸、油漆、充氮、防護、包裝和裝箱等質量, 以及相關文件、圖紙和保證措施。對設備制造過程中出現的技術、質量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并檢查改進過程; (9) 采用適當的方式見證設備制造單位的檢驗和試驗過程 (包括中間檢驗、壓力試驗、出廠前終檢等) ; (10) 對合格設備的驗收報告的會簽;復核合同規定的交付竣工圖紙、文件、資料、手冊、完工文件的完整性和正確性。 (11) 協調合同、圖紙與設計變更等問題; (12) 對設備制造進度的控制; (13) 負責買賣雙方信息的溝通。

1.3 設備監造的履行

1.3.1 設備質量源頭控制

保證設備的制造質量, 就要從設備制造的源頭出發加以控制, 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 檢查制造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等相關資質文件。

(2) 審查確認分包商資質和能力;3

(3) 組織設計交底及監造交底, 對設計圖紙、技術要求、制造工藝、進度計劃等提出監理意見;

(4) 對原材料的質量證明文件、性能檢驗報告等原始憑證進行檢查, 必要時要求復驗。

1.3.2 設備制造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設備制造過程的跟蹤檢驗是設備質量控制的核心, 主要體現在對具體制造過程的監檢。

(1) 設備的下料、標識移植、產品試樣等環節的檢查; (2) 零部件的加工、組裝、焊接、組對等環節的檢查; (3) 設備重要零部件和關鍵部位的生產過程的見證; (4) 熱處理、壓力試驗及泄漏性試驗等檢驗環節的見證; (5) 其它檢驗、驗收、表面涂敷等環節的檢查;

1.3.3 石油化工非標設備監造的質量控制點

在設備制造過程中的主要控制點有:R、E、W、H點。

R-文件見證點, 一般包括:對主要受壓元件和焊材材質證明書、焊接工藝評定報告、交工資料等文件資料的核查;

E-檢查點, 一般包括:材料標記移植、筒體劃線、下料、坡口加工、成型、筒體、封頭的開孔、氣割、RT、UT檢測等工序的檢查;

W-現場見證點, 一般包括:焊工名單、焊評項目、尺寸檢查、焊接工藝檢驗、中間熱處理、焊縫返修、接管開孔方位及尺寸、對口錯邊量、內件組裝檢查、內件出廠前檢查等主要節點進行現場見證和監督;

H-停止見證點, 一般包括:主要受壓元件和焊材復驗報告、整體熱處理、水壓試驗、致密性試驗等重要項目的現場監督、檢查。

2 設備監造文件資料

設備監造文件資料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1) 設備采購合同; (2) 設備監造工作計劃; (3) 設備制造工藝方案報審資料; (4) 設備制造檢驗計劃和檢驗要求; (5) 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資料; (6) 原材料、零配件的檢驗報告; (7) 暫停、開工或復工報審資料; (8) 檢驗記錄及試驗報告; (9) 變更資料; (10) 會議紀要; (11) 來往函件; (12) 監造通知單與工作聯系單; (13) 監造周、月報; (14) 質量事故處理文件; (15) 索賠文件;16) 設備驗收、交接文件; (17) 支付證書和結算審核文件; (18) 監造工作總結。

3 結語

隨著石油化工行業的飛速發展, 石油化工設備逐步向大型化方向發展, 大型關鍵設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對安全生產至關重要, 設備監造可以將設備缺陷消除或控制在標準允許范圍內, 以保證設備安全運行。因此, 對重要設備進行全面的質量控制--設備監造正發揮著強有力的作用。

摘要:本文提出了石油化工設備制造過程中的質量控制點及監造要點, 供同行探討。

關鍵詞:設備,監造,控制點

參考文獻

設備管理規定范文第6篇

為了規范局機關辦公設備及網絡的使用與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網絡的安全,及時、準確地接收、傳遞、交流信息,保障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規定。

1、按規定操作程序使用辦公設備,自覺維護其性能的良好,避免因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現象;

2、各科室、部門辦公電話費用實行定額管理,每部電話每月80元,超出部分從科室、部門負責人工資中扣除。因工作需要打長途電話請到局辦公室拔打;

3、要杜絕利用復印機、傳真機、打印機辦私事、干私活的現象,無特殊要求時,復印文件要雙面復印;

4、計算機網絡要有專業人員維護,確保性能良好;各科室、部門計算機要責任到人,防止利用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發布違法、違紀信息現象的發生;

5、復印紙、墨水、碳素筆、稿紙等公辦用品由辦公室統一到政府指定地點采購,各科室、部門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請領,辦公室負責登記造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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