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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十二五規劃綱要范文

2023-12-22

湖南十二五規劃綱要范文第1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2011-2015年)規劃綱要,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編制,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導市場主體行為,是未來五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是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依據。

“十二五”規劃綱要分為轉變方式、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 強農惠農、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轉型升級、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營造環境、推動服務業大發展,優化格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城鎮化健康發展,綠色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創新驅動、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標本兼治、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傳承創新、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改革攻堅、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互利共贏、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發展民主、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深化合作、建設中華民族共同家園,軍民融合、加強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強化實施、實現宏偉發展藍圖等16篇。

3 作用和意義

湖南十二五規劃綱要范文第2篇

“人均期望壽命達到74.5歲,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降低至12%和14%,孕產婦死亡率降至22/10萬,個人衛生支出比例降至30%以下。”在1月6日召開的2011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衛生部部長陳竺在提出“十二五”衛生發展目標時,用了這一組數字進行了具體的描繪。

衛生部明確“十二五”衛生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到2015年,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初步建立,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醫療服務體系更加完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更加規范,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更加科學,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顯著增強,居民個人就醫費用負擔明顯減輕,人民群眾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地區間資源配置和人群健康狀況差異明顯縮小,國民健康水平達到發展中國家前列。人均期望壽命達到74.5歲,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降低至12%和14%,孕產婦死亡率降至22/10萬,個人衛生支出比例降至30%以下。

“十二五”期間,我國衛生發展的主要任務有以下四個方面: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

強化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明確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功能和職責,優化規模、結構和布局,形成防治結合、中西醫并重、功能互補、信息互通、上下互動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改善疾病預防控制、精神衛生、婦幼衛生、衛生監督、衛生應急、職業病防治、采供血、健康教育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設施條件。

繼續加強農村急救體系、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為中西部地區鄉鎮衛生院職工建設周轉房;全面推進縣級醫院標準化建設,使其總體達到二級甲等水平;整合縣域醫療衛生資源,推進綜合改革,轉變運行機制,完善績效工資,實現服務功能和模式轉變。

積極穩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完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改革管理體制、治理機制、運行機制和補償機制,加強醫療安全質量監管,促進科學化、精細化、專業化管理,改善服務,提高效率。

初步建立國家醫學中心體系,加強區域醫療中心和臨床重點??平ㄔO;繼續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力爭每個街道辦事處范圍設置一所政府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形成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醫院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分工合理、協作密切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

繼承創新中醫藥,建立比較完善的中醫醫療預防保健服務體系、科研創新體系,加強中醫藥隊伍建設,發揮傳統醫學在保護國民健康中的作用。

加快衛生法制建設,實施醫療衛生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和醫藥衛生信息化建設,為衛生改革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鼓勵支持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積極參與健康管理、老年護理、口腔保健和康復健身等健康服務業的發展,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滿足多樣化、多層次醫療、預防、保健、養老、康復服務需求。

健全醫療保障制度,提高疾病經濟風險分擔能力

提高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覆蓋面和保障水平,縮小城鄉醫療保障差距。新農合人均籌資水平爭取達到300元以上。門診統籌覆蓋所有地區。進一步提高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提高對貧困家庭覆蓋率,擴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圍,報銷比例不低于90%。完善基金管理,防范基金風險。防治重大疾病,控制健康危險因素

完善重大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基本控制瘧疾,爭取實現消除麻疹目標,遏制結核病、性病、艾滋病的蔓延,降低乙肝患病率,主要地方病和寄生蟲病達到國家控制標準。

顯著擴大慢性病防控覆蓋面,提高糖尿病、高血壓、腦卒中等慢性疾病的知曉率和控制率。繼續加強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建設。提高精神衛生和心理疾病防治能力。加強重點職業病防治,切實減輕職業危害對人民健康的威脅。

逐步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大幅提高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標準,逐步擴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并確保覆蓋全體居民。將干預有效的重大疾病和危險因素的控制措施納入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解決好流動人口特別是農民工的公共衛生服務問題。

加強政府對公共衛生的管理職責,保障居民生命健康安全

建立和完善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為基礎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嚴格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提高藥品監測覆蓋率,實行基本藥物全覆蓋抽驗和全品種電子監管。在

二、三級醫院建立健全規范用藥管理制度,加強合理用藥的監測和評價,降低藥物不良反應發生率。建立藥品安全責任體系,保障人民群眾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安全。

同時,要健全并不斷完善疾病防控、食品安全、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學校衛生、衛生應急等公共財政投入和監督管理體制機制,建立健全監測體系,完

善監管機構,提升監管能力。開展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餐飲、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監管執法,大幅減少不安全事件的發生。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點覆蓋面、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的職業健康監護率、城市飲用水水質衛生合格率和農村集中式供水水質衛生合格率。

回顧>>>

從數字看“十一五”衛生發展成就

● 新農合參合人數從2005年的1.79億人增加到2010年的8.35億人,增長366%;

● 城鄉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覆蓋率從30%提高到90%以上,增長了2倍多;● 各級政府衛生支出總量從1552億元增加到4685億元,增加了2倍;●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從88.2萬所增加到91.7萬所,增加了4.0%;● 醫院床位數由336.8萬張增加到441.7萬張,增長了31.7%;● 專業衛生技術人員由446萬人增加到553.5萬人,增長了24.1%;● 東中西部地區千人口醫院床位比例由1∶0.79∶0.79縮小到

1∶0.83∶0.84

● 人均期望壽命預計至少提高1歲;

● 孕產婦死亡率從2005年的47.7/10萬下降到2009年的31.9/10萬,下降了33.12%;

● 嬰兒死亡率從2005年的19.0%。下降到2009年的13.8%。,下降了27.4%;

● 全國門急診人次從2005年40.97億人次增加到2009年的54.88人次,增長了34%;

湖南十二五規劃綱要范文第3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2011-2015年)規劃綱要,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編制,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導市場主體行為,是未來五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是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依據。

“十二五”規劃綱要分為轉變方式、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 強農惠農、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轉型升級、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營造環境、推動服務業大發展,優化格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城鎮化健康發展,綠色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創新驅動、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標本兼治、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傳承創新、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改革攻堅、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互利共贏、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發展民主、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深化合作、建設中華民族共同家園,軍民融合、加強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強化實施、實現宏偉發展藍圖等16篇。

3 作用和意義

湖南十二五規劃綱要范文第4篇

西部大開發新10年縱深推進加速培育西部優勢產業

楊慶育認為, 西部大開發新10年的縱深推進, 是重慶的第一個重大機遇。綱要明確提出堅持把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放在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的優先位置, 給予特殊支持政策。

根據政府工作報告對于西部大開發“重點地區重點開發”的闡述, 楊慶育認為, 第一個重點地區即是成渝兩地, 而重點開發, 意味著國家將會更加地重視西部地區自我發展能力的培育, 加速培育西部地區的特色優勢產業, 增強造血功能, 這對重慶而言, 將會產生積極影響。

三峽庫區后續發展至少可獲900億元投入

綱要明確提出將推進三峽庫區后續的發展。楊慶育認為, 這是重慶發展的第二個國家機遇。

“十二五”期間, 整個三峽庫區進入“穩得住”“逐步能致富”階段。楊慶育透露, 由國家三建委牽頭的三峽庫區后續發展規劃, 將從產業發展、環境保護、生態治理, 包括地質災害治理等各個方面給予重慶支持。

楊慶育表示, 僅這一塊, 重慶至少可獲900億元投入, 這無疑對人口占重慶44%、面積占重慶53%的三峽庫區的發展, 提供了重要保障。

率先實現全面小康重慶有信心有優勢

率先全面實現小康社會, 也是重慶發展的一大機遇。根據“314”總體部署, “十二五”期間, 重慶將在西部地區率先實現全面小康。

楊慶育表示, 去年重慶的小康度約在78%, 按照打造西部地區的重要增長極、現有經濟發展水平、年均增長12.5%這一系列基本的指標, 同時,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研究, 在目前6個方面23個指標上的測算, 我們認為重慶在2015年小康度達96%, 基本實現全面小康社會是完全能夠做得到的。

楊慶育說, 綱要提出, “十二五”期間, 要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具有決定意義的基礎, 重慶率先實現無疑具有優勢。

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兩橫三縱”交通在重慶交叉

建設國家中心也是重慶的戰略機遇, 楊慶育說, 在綱要中有一幅圖, 以路橋通道、長江通道為兩條橫軸, 包括長江沿線多個大城市, 和以京哈、京廣及包頭到昆明的三條縱軸線, 重慶剛好在長江的橫軸和包頭到昆明縱軸的交叉中, “這就是國家大的城市群布局, 重慶在這當中形成了一個重要的基點。”

楊慶育說, 綱要明確將在中西部有條件的地區培育壯大若干城市群, 國務院剛剛批準的成渝經濟區范圍內, 有200多個大城市、中城市、小城市這樣一個龐大的城市群, 將會形成中國新的增長極。

楊慶育還提到, 綱要提出將“推進重慶、成都、西安的區域戰略合作”, “我認為這就是‘西三角’的雛形, 是‘西三角’理念在‘十二五’規劃綱要里的體現。”

從成渝經濟區到“西三角”, 楊慶育表示, 規劃為發揮重慶直轄市體制體勢, 發揮重慶特大中心城市作用奠定了很好的基礎。

統籌城鄉改革試驗為全國解決“三農”問題探路

綱要提出, 要認真總結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經驗, 積極探索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新途徑。楊慶育認為, 把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試點經驗上升到探索解決“三農”問題這個高度, 有利于重慶在深入實施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過程中, 推進一些重大改革舉措。

楊慶育說, 重慶大城市帶大農村的格局與中國的格局基本一致, 因此, 當前重慶正在推進的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包括戶籍制度改革、公租房改革, 探索一系列城市資本、資源下鄉等舉措, 具有全國意義。

楊慶育表示, 綱要釋放的積極信號, 將有利于重慶建立一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的完整機制和制度體系。

重要開放平臺建設承接國際戰略轉移

楊慶育認為, 以兩江新區、兩大保稅港區和四個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為主的重要開發、開放平臺建設, 同樣體現了重慶發展機遇的國家戰略化。

“綱要關于對外開放的部分, 在東部提到了深圳、浦東和濱海新區, 而西部則提到了重慶兩江新區。”楊慶育說, 與這些特區并列, 就意味著重慶的對外開放重要平臺已上升為國家重要的開放平臺。

湖南十二五規劃綱要范文第5篇

安監總煤裝〔2011〕187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各直屬事業單位、社團組織,有關中央企業:

《煤礦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已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附:煤礦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

煤礦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

煤礦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發展、和諧穩定大局,是全國安全生產的重中之重。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下簡稱國務院《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11〕47號)要求,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與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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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一五”期間煤礦安全生產取得的主要成就。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十一五”期間,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和煤礦企業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指示精神,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深入開展煤礦瓦斯治理、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持續推進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相繼開展了“隱患治理年”、“安全生產年”等活動,大力推進安全生產執法、治理、宣教“三項行動”,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保障能力、監管監察隊伍“三項建設”,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和監督,煤礦安全生產水平全面提高。“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格局逐步完善,煤礦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日趨健全。 “十一五”規劃主要任務全面完成,實現了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的目標,煤礦安全生產成效顯著。

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2010年與2005年相比,煤礦事故死亡人數由5938人減少到2433人,下降59%;重特大事故起數由58起減少到24起,下降58.6%;煤礦百萬噸死亡率由2.811下降到0.749,下降73%。

法制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大力推進《安全生產法》配套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建設,出臺了刑法修正案

(六)和相關的司法解釋;制定出臺21部部門規章;制定和修訂300余項煤礦安全標準和煤炭行業標準。新增設4個省級、7個區域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111個省級直屬安全技術支撐事業單位,充實和加強了監察監管力量。完善了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各項制度,建立健全與有關部門的協調聯動機制,實施聯合執法,煤礦安全生產法制秩序不斷改善。

安全生產投入持續加大。認真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辦法,不斷加大安全費用提取力度,增加煤礦安全生產投入;進一步完善煤層氣抽采利用相關經濟政策,引導支持企業加強煤層氣開發利用;連續投入國債資金150億元,帶動煤礦企業和地方政府投入安全改造資金880億元,中央財政投入27億元“以獎代補”資金用于煤礦整頓關閉,治理了一大批事故隱患,進一步完善了煤礦“一通三防”等各大生產系統,推進了煤礦機械化和信息化建設,提升了煤礦安全保障能力。

行政執法不斷強化。加大對非法違法生產建設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十一五”期間,全國煤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累計l7.9萬次,查處隱患106.8萬條,隱患整改率平均達到96.7%,實施行政處罰9.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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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經濟處罰總額累計達到26.5億元。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格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切實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努力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依法依規查處各類事故9270起,結案率達98%。

瓦斯治理成效顯著。深入開展煤礦瓦斯治理攻堅戰,出臺了一系列瓦斯防治規章和技術標準,大力推進以先抽后采為重點的瓦斯綜合治理,推進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兩個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積極開展瓦斯治理示范礦井、示范縣(市)工程建設。2010年,煤礦瓦斯抽采量達88億立方米、利用量達35億立方米,分別比2005年上升282.6%和250%;瓦斯事故比2005年減少269起、死亡人數減少1548人,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下降65%和71.3%。

整頓關閉取得重大進展。大力開展煤礦整頓關閉攻堅戰,共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9535處、淘汰落后產能近5億噸,超額完成將小煤礦數量控制在1萬處以內的目標。2010年,年產120萬噸及以上的大型煤礦產量18.8億噸,占全國總產量58%;產能30萬噸以下的小煤礦產量7億噸,占全國總產量比重由2005年的45%下降至22%。

安全基礎管理不斷改善。研究出臺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和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兩個指導意見,推進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小煤礦機械化、安全教育培訓、職業健康和班組安全建設,廣泛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2010年全國采煤機械化程度達到64%,比2005年提高19個百分點;安全高效礦井359處,產量10.2億噸。全國有6000余處煤礦達到省級以上安全質量標準,累計培訓煤礦“三項崗位”人員382.7萬人次,全國25萬名煤礦班組長已輪訓一遍。

安全科技支撐能力明顯增強。依托國家基礎研究和科技支撐計劃,取得煤與瓦斯突出的力學作用機理學說重大突破,開發了一批煤礦安全先進適用技術;開展煤礦安全科技成果推廣,淘汰落后設備和工藝59項,完成科技項目3項;總結了14家煤礦企業瓦斯治理技術集成體系,提煉10項煤礦瓦斯治理關鍵技術;推廣了100項瓦斯治理技術成果,實施10項瓦斯治理示范工程,煤礦現代化、信息化水平和科技支撐能力明顯提升。

(二)“十二五”時期煤礦安全生產面臨的挑戰和機遇。

“十二五”時期,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創新社會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實現安全發展的關鍵時期,也是安全生產狀況由明顯好轉向根本好轉目標邁進的攻堅階段。作為安全生產重中之重的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面臨諸多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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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對煤炭的旺盛需求加大了煤礦安全生產壓力。煤炭市場需求預計到2015年將達到40億噸。目前煤炭價格高位運行,個別地區和煤礦企業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不能始終把安全生產擺在第一位,盲目追求產量和經濟效益。個別煤礦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到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和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仍較為嚴重。

安全基礎仍然薄弱,保障能力低。目前全國煤礦企業平均產能不足30萬噸/年,各煤礦企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專業技術人員匱乏現象,全國煤礦主體專業技術人才缺口約7萬人,其中約96%的煤礦企業機電專業人才不足,88%的煤礦企業采礦專業人才不足。井下一線工人流動性大,安全生產整體素質有待提高。產能30萬噸/年以下的煤礦仍有9000余處,大多數生產工藝技術落后,設備陳舊老化,安全管理水平低。煤礦塵肺病等職業危害仍較為嚴重。目前,全國已列入整合技改的煤礦有5000余處,在建項目7000余個,“十二五”時期煤炭資源整合和兼并重組工作將全面鋪開,兼并重組礦井跨行業、跨地區擴張現象多,辦礦標準多層次、辦礦格局多元化,現場管理相對薄弱,事故易發。

煤礦災害日趨嚴重。我國煤礦約91%是井工礦,在世界主要產煤國家中開采條件最復雜。煤礦開采深度平均每年增加20米以上,隨著開采深度和開采強度的不斷增加,相對瓦斯涌出量平均每年增加1立方米每噸左右,高瓦斯礦井數量每年增加4%,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數量每年增加3%。礦井突出危險性加大,水、火、沖擊地壓、熱害等災害越來越嚴重,防災抗災難度加大。

同時,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更面臨著重要機遇。

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為做好煤礦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證?!吨泄仓醒雵鴦赵宏P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意見》進一步明確提出加強法律法規、政策標準、技術服務、應急處置和救援、社會監督、宣教培訓體系建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地方各級政府監管責任,深化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和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等,對加強和改進新時期安全生產工作指明了方向;國務院《通知》和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大舉措是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準則和得力抓手;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設立了“嚴格安全生產管理”專節,從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政府監管等方面提出了工作重點和奮斗目標。

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做好煤礦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機遇。隨著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步伐的不斷加快和煤炭大集團、大基地建設的穩步實施,煤礦企業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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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重組進一步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進一步推進,煤炭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有助于盡快解決煤炭行業增長方式粗放、技術落后、安全保障能力低等制約煤礦安全生產的深層次和結構性問題,為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重要機遇。

建立健全“六大體系”和全面提升“六個能力”為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建立完善責任落實、基礎扎實、投入到位、管理規范的企業安全保障體系,覆蓋全面、監管到位、監督有力的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體系,與工業化、信息化發展要求相適應的安全科技支撐體系,門類齊全、配套完備、針對性強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體系,反應迅速、機動靈活、處置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面向基層、貼近實際、載體多樣的宣傳教育培訓體系,著力提高煤礦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監察執法和群防群治、技術裝備安全保障、依法依規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社會公眾自救互救“六個能力”,有利于加快建設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推動煤礦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

二、指導思想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科學發展的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線,牢固樹立科學、安全、可持續發展和安全生產工作一切從零開始的理念,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全面貫徹國務院《通知》精神,嚴格行政執法,加強責任落實,加強監管監察,加強基礎建設,加大安全投入,推進信息化建設,推進科技進步,完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職業安全健康水平,繼續降低事故總量和傷亡人數,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堅決守住安全生產這條紅線,為實現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奠定堅實基礎,為推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進程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則。

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正確處理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安全生產與速度質量效益的關系,堅持把安全生產放在首要位置,堅持預防為主,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建立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從政策、投入、體制、機制等方面解決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根本性問題,加強瓦斯、水害、火災等重大災害的超前預防,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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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源頭治理措施。

強化執法,落實責任。完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體系,加強監管監察,嚴格執法,認真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屬地管理責任。堅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和現場管理,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嚴格準入,有序退出。嚴格煤礦企業安全準入制度,明確礦井規模和抗災能力標準,提高安全準入門檻。建立煤礦有序退出機制,關閉災害嚴重難以治理、生產力落后、資源浪費嚴重、環境污染嚴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明確相關政策及補償辦法。

依靠科技,提升素質。堅持“科技興安”,充分發揮科技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加快科技研發與成果的推廣應用,不斷提升煤礦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進煤礦班組安全建設,加強班組安全管理,強化安全技術培訓,加強崗位技術練兵,實現崗位達標、專業達標、企業達標,不斷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作業能力和安全生產意識。

(三)規劃目標。

到2015年,煤礦安全生產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監察執法和群防群治能力,技術裝備支撐保障能力,依法依規安全生產能力,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自救互救能力得到明顯提高;事故總量、死亡人數繼續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得到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實現全國煤礦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打下堅實基礎。

煤礦事故死亡人數下降12.5%以上; 較大事故起數下降15%以上; 重大事故起數下降15%以上; 煤礦瓦斯事故起數下降40%以上; 煤礦瓦斯事故死亡人數下降40%以上; 特別重大事故起數下降50%以上; 煤炭百萬噸死亡率下降28%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保障體系,提高煤礦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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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安全生產管理。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完善并落實具體實施辦法和配套措施,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強化落實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安全目標考核,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加強技術基礎工作,建立健全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管理體系;落實煤礦領導帶班下井、隱患排查治理報告、事故查處掛牌和跟蹤督辦等制度。

加大安全投入。強化經濟政策引導作用,促進煤礦企業加大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產費用;繼續加大政府在煤礦安全生產方面的投入,落實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水害防治、職業危害防治和防滅火等災害治理資金;加快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依法依規淘汰落后技術裝備和工藝,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煤礦安全保障能力。

提高瓦斯、水害、火災等重大災害防治能力。完善災害監控、預測預警與防治技術體系,加強礦井瓦斯、水害、火災、沖擊地壓等事故防控技術措施。繼續完善“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做到先抽后采、抽采達標。制定更優惠的政策、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實施更嚴格的管理,全面推進瓦斯防治和抽采利用工作。嚴格遵循礦井防治水“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原則,加強水文地質勘探工作,實施整合礦區和受水害威脅生產礦井的水文、工程地質補充勘探,查清影響安全開采的老空區、奧灰水等水文地質情況。加強火區治理,完善防滅火系統,淘汰煤礦非阻燃電纜、皮帶等。

嚴格煤礦安全準入,建立有序退出機制。加強煤礦地質工作,提高地質勘查對安全生產的支撐作用;嚴格控制新(改、擴)建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最低產能和建設規模,高瓦斯礦井設計生產能力限定在30萬噸/年至800萬噸/年,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設計生產能力限定在45萬噸/年至500萬噸/年;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核準、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規范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將技術人員配備列入煤礦安全準入基本條件,提高煤礦建設、生產領域的企業準入標準;堅持調整煤炭產業結構與推進整合關閉相配套,積極推進各產煤地區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完善相關扶持政策,建立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有序退出機制,淘汰落后產能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提高煤炭工業產業集中度,構建安全高效的煤炭產業體系。

加強煤礦安全基層基礎建設。全面推進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深化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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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生產煤礦達到三級以上安全質量標準化水平,國有重點企業和新建煤礦達到一級標準;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加強煤礦班組安全建設,發揮班組安全生產前沿陣地作用;繼續提高礦井安全生產信息化、采掘機械化水平,著力推進小型煤礦機械化進程,全面提高小型煤礦生產力水平,小型煤礦采煤機械化和掘進裝載機械化程度到2015年底分別達到55%和80%以上。

提升職業危害防治水平。按照“源頭治理、科學防治、嚴格管理、依法監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礦塵肺病為重點,落實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檢查職責,加強職業危害申報,強化煤礦建設項目職業健康“三同時”審查和監督檢查,落實煤礦企業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加強煤礦職業健康監管監察機構建設,構建職業危害監督檢查技術支撐體系;建立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普查與申報系統和職業健康檢測基礎數據庫,加強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實施防治煤礦粉塵、噪聲、高溫為重點的綜合治理工程。

(二)完善煤礦安全監察監管和社會監督體系,提高監察執法和群防群治能力。

完善煤礦安全監察監管體制機制。完善煤礦安全監察監管工作機制,強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和屬地管理責任;實施與相關部門的協作聯動、聯合執法,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進一步優化工作機制,加強煤礦安全監察監管執法,落實“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加強基層監察監管隊伍建設。充實煤礦安全監察力量,建立完善安全監察監管執法人員培訓、執法資格、考核等制度,分級分類建立以崗位職責為基礎的能力評價體系;嚴格新增執法人員專業背景和選拔條件,建立完善安全監察監管實訓體系,實施安全監察監管執法人員培訓工程,提高各級尤其是一線監察人員執法水平。

創新安全監察監管方式。深化煤礦重大隱患治理逐級掛牌督辦、公告、整改評估制度;強化安全生產屬地監管,建立煤礦安全風險的分類分級制度和分類分級監察監管體制;探討煤礦工傷保險費率與安全質量標準化掛鉤的工作機制,開展煤礦“安全審計”試點工作;完善非法違法企業 “黑名單”制度,定期公告發生重特大事故、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力、職業危害嚴重且治理不力的企業名單;開展煤礦安全文化建設和安全生產誠信建設,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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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煤礦企業履行好安全生產社會責任。

以信息化建設為載體,提高監管效率。推進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工作條件標準化建設,更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裝備;將煤礦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納入國家安全生產信息系統(“金安”)二期工程,建成覆蓋煤礦安全監察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信息共享平臺,充分利用煤礦企業安全生產實時監測信息,提升重大事故隱患管理和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能力。

加強社會輿論監督。維護和落實煤礦職工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發揮安全群監員和職工對安全生產的監督作用;拓寬和暢通煤礦安全工作社會監督渠道,設立舉報信箱,用好“12350”舉報投訴電話,鼓勵單位和個人舉報安全隱患和各種非法違法行為,對有效舉報予以獎勵。及時公布事故情況和查處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三)完善煤礦安全科技支撐體系,提高技術裝備的安全保障能力。 加大煤礦安全科技攻關。健全安全科技政策和投入機制,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實施“科技興安”工程,開展瓦斯、水 、火、沖擊地壓、職業危害防治等煤礦重大災害防治基礎研究和關鍵技術及重大裝備研發,力爭在致災機理和關鍵技術研究方面取得突破;健全完善礦井重大災害防治技術集成體系。

推廣使用先進適用技術與裝備。完善煤礦安全生產科技成果評估、鑒定和推廣機制,及時發布先進適用的煤礦安全生產工藝、技術和裝備推廣目錄;加大淘汰落后設備和工藝力度,將不符合安全標準、安全性能低、職業危害嚴重的落后工藝、技術和裝備列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目錄。

加強安全生產專業技術服務。創新和完善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管理,建立分類監管與技術服務質量綜合評估制度;充分發揮安全評價、檢測、檢驗、安全標志、培訓、咨詢等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的專業技術支撐作用;發展煤礦安全裝備制造業,提升煤礦瓦斯治理等重大事故防治技術與裝備和安全避險、安全監控、個人防護等安全設備的技術水平,培育技術能力強的安全裝備制造企業。

(四)完善煤礦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體系,提高依法依規安全生產能力。

完善煤礦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進一步加快《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修訂步伐,完成《煤礦安全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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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面修訂工作;建立法規、規章運行評估機制和定期清理制度,及時修訂相關煤炭行業標準和煤礦安全標準,完善煤礦安全法律、法規體系;支持和促進地方立法,健全完善規范完備、門類齊全、針對性強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體系。

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全面推動煤礦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建立完善法律法規與標準規劃及時獲取、識別和落實制度;持續改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生產現場管理和生產過程控制,杜絕“三違”、“三超”行為。

提高安全生產執法效能。以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事故多發地區和基建技改、整合重組煤礦為重點,進一步推進“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加強地方各級政府煤礦安全監管工作,完善煤礦安全生產聯合執法機制,建立執法信息溝通制度;健全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嚴格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嚴格執行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強化煤礦事故查處通報、約談、分析和督導四項制度,用事故教訓推動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五)完善煤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提高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 加快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依托國有大型煤礦企業和有關單位,首批建設大同、開灤、平頂山、淮南、鶴崗、靖遠和芙蓉7個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并建設14支區域礦山應急救援隊;加強應急設備和應急物資的儲備,做到儲備充足、調動迅速、高效救援;推動煤礦企業專職礦山救護隊建設,推進煤礦企業兼職救援隊伍建設試點;建立健全礦山應急救援(救護)工作機制,尚未建立專職救援隊伍的煤礦企業與有資質的專業救援隊伍簽訂服務協議。

建設完善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健全完善煤礦井下監測監控、人員定位、壓風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聯絡系統,使各系統的功能向為遇險人員提供安全避險和有效救援延伸,并與緊急避險系統實現可靠連接;加快推進井下避難硐室、可移動式救生艙等緊急避險設施建設;全面建成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提升煤礦事故防范、人員避險和應急救援等安全保障能力。

加強應急救援基礎工作。完善煤礦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救援實訓演練;建立完善煤礦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定期開展安全生產風險分析與評估;推進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實現市、縣煤礦安全聯網。

(六)完善煤礦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體系,提高安全素質和自救互救能力。 提高煤礦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深化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和安全技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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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繼續教育制度,提高培訓質量與效果;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鼓勵煤礦企業先招生后招工;充分發揮工程技術人員作用,推進班組長安全建設,加強煤礦一線操作人員安全培訓,提高煤礦現場安全技術管理和操作水平。

強化安全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加大煤礦專業人才培養力度,鼓勵煤炭高等院校、職業技術學校逐年擴大地質、采礦、機電、通風與安全等相關專業人才的招生培養規模,加快培養煤礦生產建設急需的各類專業人才和生產一線技能型人才;發揮安全生產專家和注冊安全工程師作用,完善技術服務機制,提高對煤礦安全生產的技術支撐和智力支持。

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基礎建設。建設完善一批煤礦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基地;積極開展煤礦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和安全生產誠信企業創建工作;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的宣傳貫徹,提高廣大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安全意識。

四、重點工程

(一)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建設工程。

建設煤礦瓦斯防治工作體系示范工程。加強瓦斯綜合防治技術研究,實施煤礦企業礦井通風系統改造。重點加強復雜條件下高瓦斯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防治瓦斯突出與爆炸的成套技術裝備標準研制。提升瓦斯抽采系統的能力,落實先抽后采和“兩個四位一體” 綜合防突措施。到2015年,所有生產礦井和產煤縣(市、區)均達到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建設基本要求,切實做到“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重點地區是山西、河南、貴州、黑龍江、重慶、四川、湖南、遼寧、陜西、安徽、云南等11省(市)。

(二)水災、火災和沖擊地壓等礦井重大災害治理工程。

加強水害防治基礎工作,加大水害綜合防治技術研究。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特別是華北奧灰水和兼并重組礦井周邊老空區范圍和積水量,落實“防、堵、排、疏、截”綜合治理措施,由專業人員和專職隊伍使用專用探放水設備進行井下探放水。實施疏水降壓和底板隔水層加固等工程。重點治理河北、河南、山西、山東、四川、湖南、貴州、江西等地區煤礦水害。進一步加大火災成因機理分析、火災預防、監測預警和災害發生后滅火處理與應急救援的技術裝備研究力度;有效防范和及時消除煤礦電纜、皮帶、電氣、可燃材料支護等存在的外因火災隱患;加強對東北褐煤自燃區、華北煙煤自燃區、西北低變質煙煤自燃區和南方高硫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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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區煤炭自燃引起的內因火災隱患的治理,防止內因火災發生。加大沖擊地壓發生機理、預測規律和防治技術研究力度,重點治理河北開灤,黑龍江七臺河,吉林遼源,江西萍鄉,山東新汶、棗莊,河南義馬,四川芙蓉,重慶南桐、松藻等礦區的沖擊地壓災害。

(三)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工程。

2011年底前所有煤礦全部安裝井下人員定位系統;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及中央企業煤礦和國有重點煤礦中的高瓦斯、開采容易自燃煤層的礦井全部建設完成緊急避險系統;2013年6月底前全國所有煤礦全部完成“六大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并確保其發揮應有作用,切實提高煤礦安全保障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四)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程。

深入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內容的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完善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加強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將安全質量標準化作為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之一,逐步形成完善的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促進機制,進一步推動達標工作。到2015年,全國煤礦一級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率10%以上,中央企業煤礦一級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率90%以上,國有重點煤礦一級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率80%以上。

(五)煤礦機械化改造提升工程。

推進實施煤礦機械化改造工程,進一步提高大中型煤礦機械化水平,努力實現采掘生產的信息化和自動化;逐步提高小型煤礦機械化水平。每年重點扶持100個煤礦進行機械化改造,到2015年底,小型煤礦采煤、掘進裝載機械化程度分別達到55%、80%以上,實現全國4000個小型煤礦進行采煤機械化改造,5000個小型煤礦進行掘進裝載機械化改造,小型煤礦機械化生產能力提高2億噸。

(六)安全技術研發與推廣工程。

加強深部開采煤巖動力災害防治、瓦斯災害防治等基礎理論研究和高精度煤礦地質探測等技術研究。重點開展礦井瓦斯、突水、火災、沖擊地壓等災害防控技術裝備研究。開發深部礦井熱害、瓦斯防治、頂板維護、水災預防、通訊傳感等的關鍵設備。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加快淘汰落后技術、工藝和設備。建立煤礦安全科技示范工程,先期開展礦區災害預測預報技術、互聯網在安全管理上的應用、應急救援及事故處置技術等重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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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教育培訓工程。

加大煤礦一線安全檢查員教育培訓力度,提高其業務能力和安全檢查水平;強化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培訓,持證上崗率達到100%;繼續實施“萬名班組長安全培訓工程”、“萬名煤礦總工程師安全培訓工程”;建立全國煤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信息管理系統;重點依托中央煤炭企業和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建設15~20個煤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基地、完善10個警示教育基地;推進全國煤礦安全文化示范企業、煤礦安全區隊和煤礦安全班組建設。

(八)職業危害治理工程。

加強煤礦職業危害申報和狀況普查,掌握職業危害分布狀況、危害程度;建立全國煤礦職業危害數據庫和國家級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分析實驗室;以防治煤工塵肺、矽肺為重點,實施粉塵危害綜合治理工程,推進煤礦噪聲、高溫治理工作;加強職業危害防治技術和檢測技術的研發與應用,全面推進煤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建設10個塵肺病治療康復中心。

(九)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工程。

建設國家、區域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演練基地,全面開展各級應急協調指揮人員及各級煤礦救援隊伍指戰員的培訓與演練。依托國有大型礦山企業和有關單位,加快建設7個國家級礦山應急救援隊,14支區域礦山應急救援隊和1個實訓演練基地,加強110支礦山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在重點地區建設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儲備庫。

五、規劃實施與評估

(一)明確規劃實施責任。

實施本規劃是各產煤地區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要責任,各產煤地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逐級分解落實規劃的主要任務。加強協調,切實落實煤礦企業的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主要任務如期完成。

(二)強化政策措施保障。

繼續強化和完善煤礦安全技改、煤礦瓦斯防治和小煤礦整頓關閉等中央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落實地方和企業配套資金。完善信貸政策,鼓勵銀行對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和技術改造項目給予貸款支持。健全完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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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使用的監督機制,適當擴大安全生產費用制度的適用范圍,提高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下限標準,規范使用方向。實行安全風險抵押金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積極穩妥推行煤礦企業風險抵押金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的銜接。落實煤礦重大隱患和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推進煤層氣抽采利用稅收優惠等相關經濟政策的完善與實施,擴大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支持引導煤井下安全避險 “六大系統”建設。

(三)加強規劃實施與考核。

各產煤地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將本地煤礦安全生產規劃納入“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煤炭工業總體布局和規劃之中,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考核,建立嚴密有效的制度保障。建立和完善煤礦安全投入保障機制,強化政府投資的引導和帶動作用。盡快啟動規劃重點工程。完善有利于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的績效考核體系。

(四)建立規劃實施評估機制。

建立完善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制度,強化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建立完善控制考核指標體系,加強對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掌握重點工程項目的實施進展情況。各地區、各相關部門要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別對本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煤礦安全生產規劃編制部門對規劃實施總體進展情況進行評估,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經中期評估需要對規劃進行調整的,由規劃編制部門提出調整方案,報規劃發布部門批準。

湖南十二五規劃綱要范文第6篇

“十二五”規劃的編制和指標確立,應當“好”字當頭促發展,重速度更要重質量。今年是我國“十一五”規劃實施的最后一年,也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以“轉變發展方式”統籌“十二五”編制的關鍵一年。為此,記者近期調研采訪了國內多位政治、經濟、社會等領域的主管官員和權威學者,傾聽他們對編制“十二五”規劃的期望和建議,對“十二五”規劃進行前瞻性的探討。

理性確定經濟增速

山東經濟學院教授李新運承擔完成了國家發改委“十二五”規劃前期重大問題研究課題——《我國“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定量測算》。他說,經濟增長速度是“十二五”規劃的核心指標,但確定“十二五”經濟增速,“需要從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可行性、趨勢性、必要性等方面進行分析。”

“經濟增長的連續性保證了合理增速。”李新運分析說,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GDP平均增速為9.8%。據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十一五”前4年我國GDP平均增長10.7%。雖然2008年和2009年受到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但隨著國家4萬億元投資和擴大內需政策效應的顯現,2010年GDP增速會有明顯回升。他的分析結論是,“十二五”期間我國GDP年均增速確定為9%左右較為合適。

“能源環境的可承受力決定我國在‘十二五’期間應適度控制經濟增速。”清華大學低碳能源實驗室主任何建坤分析說,近年來隨著經濟快速發展,我國能源消耗總量不斷增加,目前我國每年30億噸原煤的開采量,已達到開采極限。按照8%的適度經濟增長速度,到2020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耗量將達到60億噸標準煤。如果保持10%以上經濟增速,資源和環境的代價都太大,“建議‘十二五’年均經濟增速控制在8%左右。”

不過,保持就業穩定對經濟增速也提出了客觀要求。我國現階段社會事業的發展、擴大就業、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需要一定的GDP增速做基礎,而就業問題事關民生之本和社會穩定。據專家測算,目前我國每年新增就業人口超過1000萬,只有經濟增速達到8%左右,全年通過經濟增長才能提供如此大量的新增就業崗位。

無論從什么角度分析,受訪專家都表示,“十二五”規劃應當理性對待增長速度。清華大學國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鋼認為,當前阻礙科學發展的最大障礙是地方政府根深蒂固的“GDP情結”,“國家規劃目標幾乎成為各省市增長目標的底線。”他舉例,“十一五”規劃各地區制定的GDP增長率平均值為10.1%,大大超出全國GDP增長率7.5%,而且層層加碼,地市級平均值達到13.1%,縣級平均值達到14.2%。“十一五”規劃中期評估表明,地方經濟發展仍是“GDP掛帥”的思路。

因此,胡鞍鋼強調,“‘十二五’規劃制定經濟增速目標,應吸取前幾個五年規劃的經驗和教訓,防止掉入‘低質量高增長模式’,即片面追求GDP規模擴張、數量驅動,盲目攀比高指標、高速度,而忽視提高增長質量和降低發展成本,導致經濟結構調整滯后,投資消費比例失衡,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壓力加大,宏觀經濟大起大落。”

“在轉變產業結構方面,應把發展現代服務業放在更為優先的位置。”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常修澤告訴本刊記者,2009年我國服務業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為42.6%,與發達國家70%左右的平均水平相比,服務業所占比重偏低。與此同時,應把擴大消費需求作為擴大內需的主要著力點,通過收入分配結構的調整,增強居民消費能力。建議采取有效措施,“十二五”期間把居民消費率從目前的35%提高到50%。

“這就要求,必須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北京市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梅松、山東省社科院研究員魯仁等專家認為,“十二五”期間,我國應大力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提升高技術產業,大力發展信息、生物、新材料、海洋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質資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勞動者素質提高、管理創新轉變,走低消耗、低排

放、高附加值、高效率的新型工業化道路。

加強結構調整指標執行

北京大學副校長劉偉回顧道,“十一五”規劃中的主要經濟結構指標有4個,分別為服務業增加值比重、服務業就業比重、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和城鎮化率,都是預期性指標。

他具體分析說,服務業增加值比重的預期目標為43.3%,但到2009年只達到42.6%,和2005年相比增加了2.3%,慢于每年增長0.6%的預期;2008年的服務業就業比重雖然比2005年提高2%,但在余下的兩年里再提高2%仍有一定難度;2009年,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比2005年提高0.32%,達到1.62%,比預期目標仍然低0.38%,如果按照過去4年的速度增加這一方面的支出,到2010年很難完成預期目標,這說明和GDP總量的擴張相比,在科技進步方面的投入仍然相對偏少和緩慢。此外,“十一五”規劃所提出的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GDP比重達到4%的目標也難以實現,2008年這一比重僅達到3.48%。

胡鞍鋼認為,從定量評估的角度看,反映經濟結構類的指標很難如期完成,這表明中國已經持續兩個“五年規劃”沒有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可以說,傳統的經濟增長方式仍具有路徑依賴的習慣作用,某種程度上甚至還向傳統的優先發展重工業的老路回歸。”“從2000年到2009年,我國工業增加值年平均增長率達到11.1%,整個經濟增長是由工業主導、工業帶動的。”受訪專家分析指出,重工業占工業總產值比重從1998年的50.8%提高至2008年的70.8%,甚至高于計劃經濟時代的最高水平。從各地情況看,除了北京等少數地區之外,幾乎全國各地都在推行“工業強省”、“工業強市”、“工業強縣”,甚至是“工業強鎮”的主導戰略,“這是典型的GDP掛帥、投資掛帥的傳統增長模式。”

國家發改委副秘書長楊偉民告訴本刊記者,2009年我國GDP重新核算總量增加了5000億元,多數來自服務業,也許到明年這個時候才能知道服務業指標最終能否實現。但即使實現“十一五”規劃目標,我國服務業相對制造業的規模也是明顯落后。我國經濟總量占全球的8.5%;制造業占全球制造業規模的16%左右,為全球第二。但服務業占比和發展水平只相當于低收入國家的平均水平。

因此,“十二五”規劃的結構調整指標,多位受訪專家都認為必須加強各級政府執行的力度和考核約束,否則“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戰略就有因之失敗的可能。 強化減排指標

國家統計局近日公布的數據顯示,“十一五”規劃前4年,全國單位GDP能耗降幅達15.69%。據測算,2006年至2009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3.14%,化學需氧量排放量下降9.66%,兩項減排目標分別提前超額完成和完成在望。

何建坤說,雖然與“十一五”規劃確定的單位GDP能耗下降20%的預期目標相比,目前實現的節能目標還有不小差距,要求今年必須下降5%,難度很大。但預計到今年底,單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標還是能夠基本實現。

楊偉民認為,“單位GDP能耗取決于分子和分母的相對關系,雖然我國單位GDP能耗逐漸下降,但能源消耗總量的增長速度太快,按這個速度下去,國內自有資源和國外進口資源都是不夠用的。”

因此,在他看來,僅靠降低單位GDP能耗是不夠的,還應從能源消耗總量來進行控制。同時,可考慮將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強度、能源消耗兩個約束性指標納入“十二五”規劃,促進由“高碳增長”向“低碳增長”轉變。來自專家的建議包括:

其一,建立“低碳化”能源結構。我國應逐步建立“低碳化”的能源結構,建議新增包括“可再生和清潔能源消費比重”等“綠色指標”,積極出臺財政激勵和扶持引導政策,鼓勵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和使用,改變當前大量使用煤炭的

傳統能源結構,增加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使用比例。

其二,改革完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與價格政策,讓“市場手段”發揮更大作用。完善有利于節能減排的電價政策,對高耗能行業執行差別電價政策,引導全社會合理用電、節約用電;加大力度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利用財政補貼方式推廣高效節能空調、節能汽車、節能燈等。

其三,實行鼓勵企業增加節能減排投入的政策。允許企業設立節能減排專項費用,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計入成本,??顚S?。在銀行業實施促進節能減排的“綠色信貸”戰略,嚴格限制向高污染、高能耗、高二氧化碳排放項目和納入違規排污“黑名單”企業貸款,對符合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綠色發展的企業及項目加大信貸支持。

其四,適當增加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的指標種類。我國僅對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兩種主要污染物實施總量控制是不夠的,建議在“十二五”規劃中適當增加氨氮、氮氧化物類以及重金屬等其他主要污染物的減排指標,以增強對環境的保護力度。

傾力補足社會建設“短板”

受訪專家普遍認為,被置于“十一五”規劃重要位置的民生和社會建設,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但與高速增長的經濟目標相比,社會建設仍顯薄弱。和超額完成的經濟增長類指標相比,反映經濟結構類的指標進展較慢,要達到預期目標有一定困難,同時社會建設的力度和效果尚顯不足。

中國社科院榮譽學部委員、社會學家陸學藝教授認為,“當今中國的經濟結構已經是工業化中期階段,社會結構卻還處于工業化初期階段??梢哉f,社會建設比經濟建設滯后了15年。”以社會階層結構為例,工業化中期階段,中產階層應該達到40%以上。而2008年中國只有23%,離現代化國家應有的“橄欖型”社會結構還有很大距離。

一是財政投入不足。據有關機構統計,中等收入國家在基本保障方面的平均財政支出大約占GDP總量的10.3%,我國這一數值只有5.4%。教育、衛生、住房、社會救助、社會養老5個方面的財政支出比重,均低于同等收入國家的平均水平。

二是受體制因素制約,財權、事權劃分不清,財權上移、事權下沉,加上轉移支付制度不規范,削弱了地方提供公共服務產品的能力,影響了民生政策的落實。

三是公共政策仍需加強民主化、科學化、透明化以及必要監督,干部考核體系往往更看重經濟增長而忽視了民生目標。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丁元竹為本刊記者講述了一件事:他前不久受邀參加了一個地方“十二五”規劃編制研討會,發現參與者基本都是經濟部門,大家熱衷討論的也都是經濟增長,“在一些地方政府績效考核指標中,民生保障和改善類指標只占到20%左右。有限的民生指標還存在重保障面輕保障水平、重人均水平輕社會公平等問題。”

在多位受訪專家看來,“十二五”規劃應該在社會建設方面作出強有力的政策部署和明確的戰略目標任務。(記者 劉雅鳴 王志 李江濤)

1.“十一五”發展成績奠定城市“十二五”發展基礎

1.1 經濟保持平穩增長

1.2 堅持深化改革開放

1.3 保障和改善民生

2.改革開放30年發展成就標示城市“十二五”發展高度

2.1 科學總結建國60年我國城市發展和城鎮化經驗

2.2 城市化進程顯著加快

2.3 城市體系顯著完善

2.4 城市發展質量顯著提升

2.5 城市管理體制顯著優化

2.6 城市綜合競爭力顯著增強

3.“十二五”及更長時間內我國城市發展呈現新趨勢

3.1 區域一體化與城鄉一體化

3.2 科學發展與以人為本

3.3 集群化與網絡化

3.4 構建新型社區與市民社會

3.5 文化特色與品牌塑造

3.6 城市群與區域協同

4.中國城市“十二五”時期的基本特征

4.1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入“承前啟后”的關鍵點

4.2 改革開放進入“深化攻堅”的新階段

4.3 城市化進程進入“內涵發展”的戰略期

02 中國城市“十二五”發展趨勢及任務分析報告

1.城市發展從外延式擴張向內涵式發展轉變

1.1 從三個角度理解城市內涵式發展

1.2 準確城市定位、提升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品牌是城市內涵式發展的實踐結果

1.3 從外延式擴張向內涵式發展轉變是城市“十二五”時期的重要任務之一

2.城市軟實力成為城市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2.1 城市發展的核心競爭力是城市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和最優方式

2.2 城市核心競爭力的提升是一個動態演進的過程

2.3 加強文化軟實力建設是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方面

3.城鄉統籌與城鄉一體化成為城市發展的新抓手

3.1 城鄉一體化制度極大推動城鄉經濟社會發展

3.2 統籌城鄉發展構建城鄉一體化新格局

3.3 以城鄉統籌發展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4.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示范意義進一步凸現

4.1 設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是推進深層次改革的重要舉措

4.2 浦東新區:綜合配套改革邁向“深水區”

4.3 濱海新區:為中國金融改革探路

4.4 深圳:為政治體制改革提供新經驗

4.5 重慶:為推進城鄉統籌提供新動力

4.6 成都:“全域成都”構建城鄉體系新框架

5.城市群對城市建設與發展的作用進一步增強

5.1 城市群是推進區域協作聯合的重要發展模式

5.2 城市群的形成和發展是城市化的高級形態

5.3 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推動區域一體化

03 中國城市“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矛盾和問題研究報告

1.國際經濟危機尚未見底,經濟增長方式亟待深刻調整

1.1 金融危機給我國經濟發展造成了不利影響

1.2 我國采取一系列措施應對金融危機

1.3 拉動內需是今后一段時期內應對經濟危機的重要手段

1.4 經濟增長方式轉變與產業結構升級是應對經濟危機的根本途徑

2.各類民生問題備受關注,統籌兼顧各方利益難度加大

2.1 當前面臨的不和諧問題更為廣泛和深刻

2.2 當前各種利益關系更加復雜多元

2.3 推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要求更高

2.4 統籌兼顧成為長期堅持的戰略方針

3.人口資源環境矛盾突出,經濟社會永續發展任務艱巨

3.1 “十二五”時期我國人口管理面臨新課題

3.2 人口資源環境矛盾成為“十二五”時期城市可持續發展面臨的主要矛盾

4.社會階層結構深刻變動,社會建設和管理面臨新課題

4.1 階層結構變化是我國社會轉型和經濟轉軌的深刻體現

4.2 合理的現代社會階層結構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內在需要

4.3 “十二五”時期培育合理的現代社會階層結構的兩個切入點

5.城市之間競爭日趨激烈,區域一體化發展需要制度創新

5.1 競爭與合作是城市發展的永恒主題

5.2 我國城市競爭日趨激烈

5.3 制度創新是“十二五”時期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重要動力

6.城市面臨各類風險增多,城市治理任務更趨繁重

6.1 城市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增多

6.2 我國城市治理模式亟待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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