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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合同范文

2023-09-24

派遣合同范文第1篇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用工工程項目

2、用工方式

3、工期

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生產計劃執行。

4、勞務費用

4.1本工程項目的勞務費用詳見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其單價已綜合包括了完成該作業項目所需全部勞務用工費用,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4.2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為準。

5、施工作業標準

5.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5.2乙方的施工作業,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本項目執行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見附表。

5.3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合格后。

6、甲方責任

6.1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乙方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下達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和工程技術標準。

6.3及時組織測量和交樁

6.4及時按建設單位要求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及辦理簽證手續。

6.5對本工程的施工作業質量、安全、技術、物資采購、作業進度進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負責需要安裝設備和所有材料的采購供應。

6.7負責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機具。

6.8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勞務計價手續,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勞務費。

6.9監督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持證上崗、培訓、考核、待遇等的實施。

7、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7.2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工期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作業所需的勞動力,按甲方同意的開工時間施工作業。

7.3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相應的業務素質,滿足相關工作的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穩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7.5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進場時向甲方人事部門報送名單及相關上崗證明。

7.6乙方的施工作業人員按當地政府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7.7乙方負責為施工作業人員交納國家規定的應交的各種稅金,并及時支付勞務人員費用。

8、施工作業的檢查

8.1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在施工作業時應隨時接受甲方檢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乙方根據甲方通知書,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隱蔽工程的作業未經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檢查簽認,不得自行隱蔽而轉入下道工序作業。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發生安全及質量事故,甲方將根據企業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9、安全責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應貫徹執行JGJ59-99標準及公司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嚴禁違章指揮,有權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操作、違章作業。

9.2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安全生產法規。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杜絕違章操作、違章作業。對施工現場的違章指揮、安全隱患,有權暫緩實施,并提出改進意見。由于甲方的疏忽,發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責任和承擔相應經濟損失的責任。

9.3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安全教育,作業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組織調查,乙方自理并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額消耗量,根據施工組織和進度情況,供給乙方材料,材料經雙方驗收簽單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專人對材料的使用進行旁站監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實際消耗量超出定額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場價在乙方勞務工費中扣除。(其中鋼材按定額量節余5%以上,水泥按定額節余7%以上,未達到者視同超耗。

11、勞務費的結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設計要求組織現場質檢人員、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員簽認完成的合格作業量。

11.2按項目預算人員核準的作業量及附表單價結算勞務費。

12、勞務費的結算和撥付

勞務費按月結算,根據本工程資金情況及時撥付。甲方根據施工任務書(代結方單)進行勞務費結算,結方單應由項目有關人員核定簽認,項目經理簽批后,于當月28日報送財務處審核,作為甲方撥款的依據?,F場臨設完成后可結算付款,基礎施工期間不付款,基礎工程完成,驗收后結帳,付款80%。主體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證金外,二個月不付款,從第三個月開始,結帳后付當月款項的70%~80%。工資中的優質價在工程質量評定后再付給。

13、環境和文物保護

13.1乙方應在施工作業中保護施工作業現場環境,避免和減少由于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環境污染和破壞。如有違反甲方及上級下發的有關環保條例的行為,甲方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罰。

13.2在施工作業中發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應及時與建設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協商處理意見。

14、違約責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應及時撥付勞務費。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要求進行組織施工作業,并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施工作業任務,乙方不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的在24小時內讓出工作面與臨設,否則視為違約。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對已完工作量進行盤點,并據此進行末次結算。

15、爭議解決

15.1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裁定或約定通過訴訟解決。

16、合同生效與終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后自動失效。

17、補充協議

17.1在合同執行中情況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9、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項目部一份,乙方二份;報送公司人力資源處、財務處、工程管理處三份備案。

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負責人: 法人代表: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工程管理處:

人力資源處: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甲方: 乙方:

派遣合同范文第2篇

承包人:(全稱) 天津市森源建筑有限公司 分包人:(全稱) 天津市永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天津市華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發包人” )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 ),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津北辰北(掛)2014-049#地北區住宅項目六標段

分包工程地點:天津市北辰區,北辰道北側 分包工程內容: 鋁合金窗安裝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為建設單位所發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中的全部工程。詳

見工程量清單。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 壹佰柒拾柒萬叁仟陸佰玖拾 元整

小寫: 1773690 元

三、 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189 天

四、 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達到符合國家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五、 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

3、 分包人的報價書;

4、 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1

5、 本合同專用條款;

6、 本合同通用條款;

7、 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 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預定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相應的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17 年 4 月 20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施工現場項目部 本合同約定雙方 簽字、蓋章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2

專用條款

一、 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執行《通用條款》第二條,當合同文件中發生抵觸時,以時間發生在后的文件解釋為準。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除總包合同文件貴的的語言文字外,本合同還使用 無其他 語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 管理條例》以及天津市地方相關法律、法規。 3.3本分包工程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 執行《通用條款》第3.3條,執行國 家現行的質量驗收規范及標準和技術規程,除以上工程建設標準外,總包合同 中約定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均適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的內容和時間: 2017年4月10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應的施工工藝的時間 2017 年4月15日

4、圖紙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日期 2017年4月10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的圖紙套數 1 套。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委托范圍及費用承擔: 執行通 用條款第4.2條,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施工圖設計的費用由分包人自行承 擔,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4.3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執行通用條 款4.3條,其費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已包含合同價款內。

4.4關于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不采用。

3

二、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7、 項目經理

姓名: 武光耀 職稱 項目經理 (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項目經理

姓名: 修東津 職稱 項目經理 (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和滿足施工所需的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已具備施工條件和需要的證件、批件、滿足分包人施工要求。 (2)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圖紙會審的時間: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的時間: 年 月 日 (3)承包人為分包工程的實施提供的的機械設備和(或)其他設施(如有時), 及費用承擔: 由分包人自行解決,承擔相應的費用已考慮在合同造價內。承包 人提供分包人的機械設備和其他設備使用時,分包人使用確認后應向承包人支 付費用,并在結算中扣除費用。 (4)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 在施工過程中承包人有權對分包人進 行監督管理和指揮及處罰罰款等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設計內容和提交時間: 按承包人要求完成。 (3)分包人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 天內向項目經理提交分包工程總體進 度計劃。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計劃及相應的進度 統計報表時間為: 開工前提交分包工程總進度計劃,每月 日前向承包人報 送完成統計工作量報表。

承包人批準工程進度進度計劃的時間: 年 月 日

4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準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年 月 日 (7)已完成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 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 人自費予以修復,費用已包含在分包價款內。 (8)雙方約定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工程完工后,分包人在 天內向承包 人提供全部完整合格的技術檔案資料。

三、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按《通用條款》14.1條執行,經承包人的項目經理確認并經發包人同意后工期相應順延。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雙方關于分包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 達到符合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六、 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其調整

19.2本合同價款采用 (1) 種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價格的,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 所有風險已含在分包合同價款內。

風險費用計算方法: 包括本合同價款內已考慮各種風險因素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為: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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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用可調價格的,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無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關成本加酬金的約定為: 無 19.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無 20、工程量確認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成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每月 日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 無約定 扣回時間和比例: 無約定 21.2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方式: 隨甲方撥付工程款,相應付款;扣除合同價款5%作為乙方的工程質量保修金暫留甲方,保修期滿1月內支付。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紙的日期 2017 年 10 月 31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紙的分數 1 份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本合同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執行《通用條款》第21.5款。承包人未按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按合同總價款萬分之零點五向分包人支付違約金。

6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責任:

執行《通用條款》24.3款。承包人未按約定支付工程結算款,按合同總價款萬分之零點五向分包人支付違約金。

(3)雙方約定的承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無約定 26.2本合同關于分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執行《通用條款》第5.3款。分包人如違約按合同價款的百分之五十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執行《通用條款》第12.1款。分包人如違約按合同價款的百分之五十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執行《通用條款》第16.2款。分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完工,每拖期一天按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執行《通用條款》第17.1款。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承擔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支付給承包人,并承擔全部直接經濟損失。 (5)雙方約定的分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保修在期限內發生的一切質量問題,分包人接到任何形式的通知,在24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無償維修,否則,承包人有權委托其他人進行維修,所發生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人另行支付。

28、爭議

28.1雙方約定,在履行分包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調解決或者調解不成時,按下列 (2)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將爭議提交 無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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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30、保險

30.1承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 無約定 30.2分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 由分包人投保施工人員工傷保險。

31、擔保

31.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擔保方式:無約定

擔保額度:無約定 31.2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無約定

擔保額度:無約定

十、 其 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3由分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包工包料,分包人所采購的材料等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及行業有關標準,并具有出場合格證。材質鑒定單、復試報告、并經發包人、承包人、監理的認可,同時滿足工程質量和設計要求方可使用。

37、合同份數

36.2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 2 份,副本 4 份。其中,承包人 4 份,

分包人 2 份。

38、補充條款:

1、本工程保修期為二年。

2、本工程2棟11層為第一施工段: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5棟18層施工開始時間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分包人確保鋁合金窗能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并負責全部工程資料。

4、詳見現場認價審核意見單

5、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不隨進度款同期支付,在工程結算時一并支付。

6承包方與建設方簽訂的施工合同以及其它的補充協議均適用于本協議。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派遣合同范文第3篇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記注冊地: 實際經營地: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勞動保障卡號: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聯系方式及電話: 乙方指定代收人(直系): 代收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派遣合同采用固定期限,派遣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 (實際用工單位)的 崗位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應按實際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工作,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計件制或其他工時制度 。

四、勞動報酬:

1、甲方不得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前,工資發放形式由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商決定。

3、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月薪制,具體標準按照實際用工單位內部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

自 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并按規定時間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本合同存續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后,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或其他崗位),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雙方同時書面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積極重新派遣。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勞動紀律

(1)試用期: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乙方的工資按 執行。

(2)、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依法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承擔的違約金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雙方約定的培訓和服務期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應遵守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遵守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乙方違反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4)乙方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實際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給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應在其責任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可從乙方的工資中依法扣除賠償款,具體扣除辦法見內部規章制度。

2、聯系達送

(1)甲、乙雙方確認,以本合同確定的電話、送達地址、代收地址作為日常聯系方式和文書送到地址,乙方及乙方指定代收人的簽收視為送達。如一方電話、送達地址、乙方指定代收人或代收地址變更,應在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由此產生聯系或送達不能的后果由變更方自行承擔。

(2)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確定的或按上述方式變更的送達地址、代收地址為相關文書的送達地址。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以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寄送相關文書,如未退回視為送達;如信件被退回,甲方在廠區或媒體上發布公告,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并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派遣合同范文第4篇

甲方:西部華旗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項目部 乙方:

根據國家《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合同承包條例》有關規定,本著互相協作、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愿將承建的西安市胡家廟家和小區1#、2#樓工程勞務分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各自責任,議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地點及規模

1.工程名稱:西安市胡家廟城中村改造1#、2#樓; 2.工程地點:西安市新城區胡家廟2村;

3.工程規模:兩棟26層塔樓(剪力墻結構)及裙房、地下室等建筑,總建筑面積約50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約5889平方米,兩層裙房約4606平方米。

第二條

承包方式

勞務大包承包,包括下述“第五條 材料機具配備”中乙方自備的施工用輔材費和工具、小型機械設備的使用費等。

第三條

工程承包范圍

圖紙范圍類的所有鋼筋、模板、混凝土、架子、文明工地防護等工程。

第四條

工程承包內容

1.鋼筋工程:包括進場內材料裝卸車、看管、堆放、加工制作、綁扎安裝、各種接頭的焊接及機械連接、支撐定位筋的焊接、預埋插筋(含建筑插筋)的制作安裝、保護層支設、廢料分類歸堆等全部內容。

2.模板工程:包括用料進出場裝、卸車及倒運歸碼,進場鋼模除銹刷油、木模制作,模板和支架安裝、刷隔離劑,砼澆注中模板看護及拆卸后清理刷

- 13.混凝土工程:甲方供應商品砼、養護用的塑料薄膜、麻袋片和草袋,并提供砼泵、泵管、接頭配件及砼布料桿。乙方自備其余輔材(如砼表面改善劑等)和砼振搗設備及機具,并負責機具的日常保養及維修。

4.腳手架和文明工地建設:除乙方自備鐵絲、圓釘和手頭工具外,其它材料(如架管、配件、架板、安全網、油漆及稀釋劑等)由甲方供應。

第六條

質量、安全和文明工地標準

1.結構質量為:合格,(國家現行質量規范標準)并達到甲方要求的清水混凝土標準。

2.杜絕機械設備及人員安全事故發生。

3.文明施工達到省級文明工地標準,保證通過省級文明工地驗收。

第七條

工程結算及支付

1.工程量計算:

(1)地下室按建筑面積的1.8倍計算(含樁頭修補); (2)±0.000以上按正常建筑面積計算。 2.工程款結算:

(1)主體結構:按上述辦法計算的建筑面積

元/㎡標準結算; 以上結算標準包含了前述“第四條 工程承包內容”和“第五條 材料機具配備”中自備輔材及機械設備、工具的全部費用。 3.工程款支付:

(1)10層以下按施工人數每人每月支付400元生活費;

(2)10層封頂按完成總量支付結算額的70%,以后每月5號前上報上月完成工程量,甲方確認后在十日內支付70%,結構主體封頂后支付到80%, (3)完成合同約定工程內容、經監理部門和甲方驗收達到合同約定標準后支付到85%,

- 3(7)負責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8)負責結構優質主體和文明工地的申報和驗收組織工作。

2.乙方責任

(1)愛護甲方提供的辦公、生活房屋和水、電設施;嚴格控制水電用量;并安排門衛負責進場材料的看管工作,丟失、損壞或出現事故乙方自理。 (2)負責甲方供到場物資設備的裝卸、搬運和整齊堆放;協助完成大型設備的基礎施工。

(3)保證自備機具、材料的按時足量到場;負責施工區二級配電箱至三級箱的電纜鋪設和三級箱安裝,以及三級箱至設備的自備電纜供應。 (4)負責施工區地面供水點至樓層供水點的管路鋪設,各供應點至用水作業面所需的塑料管(或膠管)自備。

(5)負責施工區及乙方生活區(垃圾自行處理)的環境衛生和安全保衛工作;對現場所有機械設備和水、電設施的安全使用負責。

(6)負責結構構件的現場定位(彈)線工作;認真領會施工技術交底、質量安全交底和進度計劃安排,詳細制定各項的落實措施,并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意外事故及事故處理負全責。

(7)負責勞力組織和管理,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質量、遵章守紀、職業道德教育,自覺接受甲方和工程監理的檢查、指導和監督。

(8)嚴守社會公德,搞好文明施工和宿舍文明,積極配合市容創衛、文明工地、優質主體等的檢查和驗收工作。

第十條

其他相關約定

1.領用甲方所供有材料、機具,乙方需專人在甲方庫管員處辦理出庫手續,并負責現場管理。構成建安工程實體的材料(如鋼材、水泥)辦理出庫領用手續,輔助材料(如模板和腳手架材料等)和小型機具辦理借用手續。

- 5用;進場后按本人身份證登記造冊報甲方。

10.乙方承包的工程保證不轉包,并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達標。若轉包或因質量、進度問題業主、監理嚴重不滿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選隊伍進場,乙方愿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費用。

11.施工過程中,商品砼進場,乙方立即組織澆注;若因乙方行動遲緩,造成整車砼報廢,乙方愿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2.合同約定的承包范圍內一律不再出現零工;若合同約定外發生借用工,乙方保證積極配合,不分普、技工每工日按50元辦理用工簽證。

第十一條

乙方達到合同要求,總工期每提前或延誤一天獎罰5000元人民幣。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文完)。

方(蓋章):

方(蓋章):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2010年

2010年

派遣合同范文第5篇

公司勞務合同范本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工種。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條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鑒證機關:______(蓋章)

合同鑒證人:______(簽章)

合同鑒證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勞務合同范本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甲方(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文書送達地址: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并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 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鑒,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派遣合同范文第6篇

摘 要: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從設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許可、進一步界定“三性”工作崗位范圍、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落實被派遣者同工同酬權利和加重違法行為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了新的法律規定。決定實施后,國有電解鋁企業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的法律依據將不復存在,需要根據國家法律環境的變化,及時調整勞動用工結構,嚴格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管理,防范企業用工法律風險,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系。

關鍵詞:勞動合同法 勞務派遣 用工結構 勞動關系

一、《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制度修訂背景

2008年《勞動合同法》首次對勞務派遣內容進行了規定。該法頒布實施后,出現了勞務派遣單位數量大幅增加、勞務派遣用工規模迅速擴大的情況。根據全國總工會測算,全國被派遣勞動者人數2011年達到3700萬。實踐中,勞務派遣用工存在一系列突出問題,表現在:一是勞務派遣單位過多過濫,經營不規范。二是許多用工單位長期大量在非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使用勞務工,有的單位甚至把勞務派遣作為主要用工形式。國有企業使用勞務派遣工最為集中,金融、郵政、電信、電力、石油等大型國有企業勞務派遣用工比例占職工總數的1/3以上。三是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工不同酬、不同保障待遇的問題比較突出,參與企業民主管理和參加工會組織等權利得不到很好落實,一些勞務工長期沒有歸屬感,心理落差較大。勞務派遣用工制度的濫用不僅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對常規的用工方式和勞動合同制度造成較大沖擊,并給和諧勞動關系和社會穩定帶來負面影響。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08年和2011年對勞動合同法進行了執法檢查,兩次執法檢查報告中都明確要求,要嚴格規范勞務派遣用工,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從維護工人階級主體地位、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高度來認識這個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從法律上嚴格規范勞務派遣用工。

二、國有電解鋁企業勞務派遣用工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現狀及存在問題

1.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某集團公司所屬7家電解鋁企業中有5家企業采用勞務派遣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平均比例達30%。

2.大量勞務派遣工不在“三性”崗位上。大量勞務工所從事的崗位并不具有“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許多電解鋁企業在電解工、陽極組裝、鑄造等基本崗位上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

3.勞務派遣工與合同制員工收入差較大。調研表明,勞務派遣與勞動合同制員工,特別是與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制員工之間存在工資福利待遇上的較大差異。盡管在有的企業已經推行了勞務派遣工與勞動合同用工同工同酬改革,但在福利待遇上仍沒統一。

4.勞務派遣工流動性大。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因同工不同酬,勞務派遣工缺乏歸屬感,不僅流動率非常高,而且在企業內部形成了一個獨特的利益群體,他們提出自己的利益訴求,而當其利益訴求難以滿足時,往往會出現大規模的人員流動,不僅造成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受到影響,而且造成企業聲譽的損害。

(二)原因分析

1.電解鋁企業生產特性決定了企業采取靈活的用工制度。電解鋁屬于周期性行業,公司經濟效益和國內國際經濟波動相關性較強,當經濟形勢好的時候,經營狀況相對就比較好,當經濟形勢不好的時候,經營的難度就比較大。因此,建立規范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勞動用工制度,是這個行業的基本要求。勞務派遣用工作為一種靈活的勞動用工方式,遂被大量企業采用。

2.招工難導致國有電解鋁企業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電解鋁企業工作環境較差,勞動強度較大,并且由于工資水平與其他企業相比缺乏競爭力,導致招聘難成為電解鋁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一些企業在招不到正式工的情況下,為了彌補勞動力缺口,只能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

3.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的嚴格控制導致電解鋁企業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對國有企業而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其實施嚴格的工資總額控制,工資總額的增加受制于企業效益增長。由于在企業核算上,勞務派遣工的工資一般不納入企業工資總額核算而以勞務費的形式指出,不受企業工資總額的控制,企業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既可以滿足生產經營活動擴張對人才和勞動力的需求,又可以規避企業工資總額的控制,維護正式職工的利益。

三、《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制度法律修改對國有電解鋁企業勞務派遣用工的影響

(一)修改后法律嚴格限制勞務派遣工崗位范圍,電解鋁企業主營業務崗位將不能使用勞務派遣工

修改后的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定:“合同用工是我國企業的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薄芭R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輔業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薄坝霉挝粦攪栏窨刂苿趧张汕灿霉盗?,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p>

修訂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明確禁止用工企業在主要工作崗位采用勞務派遣用工形式。根據勞動合同法關于“三性”崗位定義,電解鋁企業電解、陽極組裝、鑄造等主要生產崗位不屬于臨時性、替代性、輔助性崗位,自2013年7月1日期不能再使用勞務派遣工。對符合條件使用勞務派遣工的,勞務派遣工的數量也將會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修改后法律落實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電解鋁企業用工成本將會上升

修訂前的勞動合同法第63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毙抻喓蟮膭趧雍贤ǖ?3條在原內容的基礎上增加了一款,規定:“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p>

本次修改,使同工同酬原則得以細化,同工同酬的標準更加明確,用工單位尤其是之前在勞動合同制員工和被派遣員工之間實行不同勞動報酬分配方案的用工單位,需要及時調整不合理的薪酬方案,以免招致不必要的風險。該規定的實施,將會提升電解鋁企業勞務派遣用工成本,電解鋁企業需要考慮原勞務派遣用工崗位是否繼續使用勞務派遣用工,如不使用勞務派遣用工,則既可以使用正式用工,也可以考慮將相關工作進行勞務外包。如繼續使用勞務派遣用工,應當避免和糾正“混崗”使用的問題,即不能在同類崗位上既使用合同工又使用勞務派遣工。

關于同工同酬的理解,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社會法室編著的《勞務派遣制度與法律適用》一書認為:“同工同酬不能簡單地理解為同崗位報酬、福利待遇等在數量上相同。由于能力、受教育程度等個體差異,即使在同一崗位上,付出等量勞動,并不一定能創造等量價值,即使創造等量價值,也還存在年資、以往對企業的貢獻等差異。我們考慮,同工同酬應著重強調對員工實行統一的分配制度,只要企業將派遣工與正式工納入同一績效考核和工資福利分配制度內公平對待,就可認為做到了同工同酬?!?/p>

(三)修改后法律對經營勞務派遣業務單位實行行政許可,企業可供選擇的勞務派遣公司范圍將會大幅縮小

修訂后的第57條規定:“經營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具體要求為:(一)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二百萬元;(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薄敖洜I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p>

修訂后的勞動合同法提高了勞務派遣單位的注冊門檻,將注冊資本由原來的50萬元提升為200萬元,并要求取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許可,否則不能經營勞務派遣。資質條件提高后,大大壓縮了勞務派遣公司的生存與盈利空間,部分小型勞務派遣公司將可能因資質不達標而被洗牌,企業可供選擇的勞務派遣公司范圍將會縮小。

四、對策與建議

修改后法律使國有電解鋁企業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的依據將不復存在,國有電解鋁企業需要根據國家法律環境的變化,及時調整勞動用工結構,嚴格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管理,防范企業用工法律風險,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系。

(一)對現有業務崗位進行梳理,界定“三性”崗位,加快調整勞動用工結構

國有電解鋁企業需要根據公司營業執照載明的經營范圍和電解鋁行業生產特性,按照勞動合同法第66條關于勞務派遣用工崗位“三性”的界定,對本單位勞務派遣用工情況進行詳細調查、摸底,準確掌握勞務派遣用工崗位、用工數量、用工比例等情況及相關信息,并對現有業務崗位進行梳理,明確崗位屬性,哪些屬于主營業務崗位,哪些屬于臨時性、替代性、輔助性崗位。對屬于主營業務崗位的將不能再使用勞務派遣工,已使用及時進行清退。清退時對目前在崗且符合崗位要求的,可以轉換為勞動合同制員工;對于操作簡單、可以計件的輔助性生產性崗位、長期休假的替代性崗位可以采用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并在可能的情況下采用業務外包的方式。對可以使用勞務派遣工的,要將將勞務派遣用工納入本單位統一的崗位管理體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目前正在起草《關于勞務派遣若干規定》,將對勞務派遣用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進行明確規定,現階段根據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要求,確因工作需要使用勞務派遣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控制比例。國家相關比例出臺后,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

(二)根據勞動用工結構調整情況,增加單位工資總額

國有電解鋁企業現有主營業務崗位勞務派遣工轉為合同制員工后,所形成的工資將不能再通過勞務費的方式支付,需納入公司工資總額預算管理,需根據勞動用工結構調整情況,增加工資總額。中央企業需要向國資委爭取增加工資總額政策,便于所屬單位順利調整用工結構。進一步理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九年制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工之間的收入分配關系,要加大績效考核力度,強化二次分配,適度拉開同一崗位不同技能水平、業績水平的績效工資差距,逐步理順崗位之間的分配關系。

(三)對現有勞務派遣公司進行梳理,督促其按勞動合同法規定進行資質升級

國有電解鋁企業要未雨綢繆,敦促現有勞務派遣機構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注冊資本的增資和行政審批,對到期未能完成法定資質手續辦理的,終止勞務派遣協議,并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相應責任,避免因與勞務派遣機構不具備法定資質對企業帶來的風險。同時,在與新的勞務派遣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時,應審查勞務派遣單位是否依法取得經營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和是否符合法定設立條件,避免因與不具備資質的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使用不合法的勞務派遣用工而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

(四)重視員工調查,預防群體事件,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

用工企業要認真履行用工單位對被派遣勞動者的義務,定期開展員工調查,及時了解被派遣員工動態,建立勞動用工問題診斷和預警系統。要建立人力資源稽核制度,二級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要加強對三級公司的人力資源稽查,做到有錯必究,保證三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行為的規范化、合法化,同時也保障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落實。要發揮企業內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作用,引導勞動者將勞動爭議案件引入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對一些群體性事件要制定預案,預防事態擴大,做到依法依規處理勞動爭議,維護企業、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參考文獻:

[1] 騰煒主編.勞務派遣制度與法律適用.中國法制出版社,2013

[2] 黃樂平,朱茂林,楊永琦著.新法下的勞務派遣操作實務與風險防控.法律出版社,2013

[3] 王樺宇著.勞務派遣法律實務操作指引.中國法制出版社,2012

[4] 丁薛祥主編.人才派遣理論規范與實務.法律出版社,2006

(作者單位:中電投寧夏青銅峽能源鋁業集團有限公司 寧夏銀川 750002)

(責編:賈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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