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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案件查辦經驗材料范文

2023-09-26

紀檢案件查辦經驗材料范文第1篇

一、受理

案件受理是指按照規定接受涉及黨組織和黨員、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線索和材料,并予以恰當處理的活動,是案件檢查的第一道程序。受理的意義在于它是初步核實的前提,是案件檢查的開始和必經階段,受理工作的好壞對于整個案件檢查活動的順利進行起著重要作用。如果受理不及時,就會延誤時機,給違紀者制造偽證和隱匿證據提供機會;如果受理的不準確,就會使案件檢查走彎路,就會影響案件檢查的效果。

受理具有五個基本特征:一是受理的主體必須是紀檢監察機關;二是受理的對象必須是中共黨員或黨的一級組織、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或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及其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委托從事公共事務管理活動的組織及其從事公務的人員;三是受理對象的行為必須是實施或被認定為實施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這種行為既包括作為,也包括不作為;四是受理階段的任務,是審查檢舉、控告的材料是否具有違紀事實和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是否具有初步核實的條件,以決定是否初步核實;五是受理的目的,是對違紀行為進行審查,并通過以后的初步核實、立案和調查活動,核查和證實違紀,追究違紀者的黨紀政紀責任,以維護黨政紀的嚴肅性。

受理的材料來源主要有五種:一是黨員干部、群眾或其他組織檢舉控告;二是領導交辦;三是有關機關移送;四是違紀者自述;五是紀檢監察機關發現。

受理的形式主要有三種:一是書面形式,既有舉報信或其其它線索材料;二是口頭形式,即檢舉人或控告人用口頭方式向紀檢監察機關提供情況的一種形式。工作人員應將提供的情況如實記入筆錄,由反映人簽名蓋章或押印,如果反映人不愿公開姓名,應為其保密??陬^形式中還有的是電話舉報,接話人應認真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三是錄音錄像形式,指反映人用錄音錄像資料,將被反映人違紀事實情況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的一種形式。 受理材料的處理。對受理的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作以下四種處理:一是對涉及到正在進行初步核實或立案調查的有關人員的材料,應迅速轉承辦調查組調查;二是對屬于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受理范圍的,應盡快交辦或轉辦;三是對所反映的 主要問題內容不具體,無法查證的,或是過去已經作過調查并作出結論沒有新內容的應加注說明并將受理材料留存備查;四是對需要查清所反映的主要問題,以決定是否立案的受理材料,應提出初步核實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批。

案件受理程序卷宗質量規范:反映案件受理程序的資料在案卷歸檔時,屬檢查卷綜合類檔案資料,入卷材料包括案件來源材料和被調查人基本情況證明材料。案件來源材料指辦案單位受理的檢舉、控告材料以及領導的簽批意見,上級批辦件或交辦件及其他能夠證明案件來源的資料,按時間順序排列歸檔。被調查人基本情況證明材料,以黨員干部檔案為依據,由相關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包括被調查人姓名、性別、民族、籍貫、學歷、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等詳細自然情況以及擔任黨內職務、行政職務、同級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等相關文件復印件。

二、初步核實

初步核實是指紀檢監察機關在立案之前按照規定對受理的反映紀檢監察對象違紀違法問題的線索和材料進行初步核查、證實的活動。初步核實是受理的繼續和發展,是立案的依據和前提,既關系到違紀行為能否得到及時糾正,違紀主體能否得到紀律制裁,又關系到紀檢監察對象的合法權益和黨員干部、群眾的積極性能否受到保護。初步核實作為案件調查的準備階段,大量的證據材料是在初步核實階段收集的,初核中的任何疏漏和失誤,往往會給案件調查和及時結案帶來不可彌補的損失,因此案件調查的成效要靠初步核實來奠定基礎。

初步核實的程序要求。初核的程序是指辦案人員在初步核實中所應遵循的先后順序。具體包括五個步驟:一是辦理初步核實的手續。經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實施初步核實的,辦理初核手續。辦理初核手續應填寫《初步核實呈批表》,委托下級紀檢監察機關進行初步核實的,應制作《委托初步核實通知書》。二是確定初步核實人員。辦理初核手續后,承辦單位應根據所反映主要問題的具體情況確定初核人員,成立核查組。核查組可由承辦單位單獨抽調人員組成,也可會同有關業務部門聯合組成,人員數量最低不少于兩人。三是制定初步核實的方案。方案的內容通常包括初核的依據、反映的主要問題、初核的方法和步驟以及注意事項等。四是實施初核。即通過走訪群眾、詢問知情人、查閱文件、資料、帳目等搞清反映的主要問題并進行分析判斷過程。五是撰寫初步核實情況報告并報批。初核結束后,核查組應及時寫出初核報告,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初核報告的內容包括:被反映人的基本情況、反映的主要問題、初步核實結果、存在的疑點、處理建議等,核查組成員必須在初核報告上簽名,初核報告應交分管領導審批。

初步核實程序卷宗質量規范:初步核實程序歸檔時應反映在案件檢查綜合卷內,具體包括初核報告和初步核實呈報表或委托初核通知書等初核審批手續。初核報告是紀檢監察案件檢查工作的重要公文,它的作用就是為紀檢監察機關作出立案決定、對查否的問題予以澄清并了解違紀線索、對存在違紀行為不需立案的問題作出結論或為處理提供依據,是辦案人員必須向組織出具的書面報告。

三、立案

立案是指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其管轄權限,對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紀檢監察對象違紀違法問題經過初核,認為確有違紀違法事實,并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時,依照規定決定案件成立并進行調查處理的活動。

立案的意義體現在五個方面:一是立案是調查處理紀檢監察對象違紀違法問題的前提,不經過立案就不能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也就是說沒有經過立案任何觸犯黨紀政紀的問題都不會成為案件,也不能給予處分。二是立案體現了紀檢監察機關及其案件檢查人員高度的黨性原則以及與違紀違法行為做斗爭的堅定信心和積極主動精神。三是立案為紀檢監察機關采取調查措施提供了合法依據。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紀檢監察機關的調查權,特別是一些帶有約束力和制約作用的調查措施,如暫予扣留、封存非法財物、暫停被調查人職務,對被調查人實行“兩規”、“兩指”等,關系到被調查人的財產權益和民主權利,必須在決定立案并有立案依據后,才能采取實施。四是規定立案程序,有利于保護紀檢監察對象,使其避免遭受無根據的查處和追究。由于多種原因,在對黨員干部的檢舉、揭發材料中,有的與事實有出入,有些甚至可能是誣告,立案好比一把尺子,對沒有達到追究黨政紀責任的輕微違紀者,使其免受追究,對嚴重違紀違法者,予以立案調查,追究黨政紀責任。五是規定立案程序,可以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現象的發生。

立案的程序要求,即立案的工作步驟。按照《案件檢查條例》和有關監察規章的規定,立案一般遵循五個程序:一是審查立案材料。立案材料是指紀檢監察機關對其受理的反映違紀違法問題的線索和材料,經過初步核實后,所能確認違紀違法事實存在并需要追究違紀違法者黨紀政紀責任的材料。審查立案材料的過程,就是確認有無違紀違法事實和分析、評斷這種違紀違法事實是否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過程。二是寫出《立案呈批報告》。立案呈批報告是在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情況下,向立案審批機關及其責任人呈報的請示批準立案的專用公文?;緝热莅ǎ喊讣€索來源、被反映人的自然情況、經核實認定的主要違紀問題、呈報立案的黨紀根據、呈報單位意見。三是審查批準立案。審批機關及其負責人在接到《立案呈批報告》后,經過認真審查違紀違法事實及其證據材料,核對違紀行為所觸犯的黨紀政紀條規、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經集體討論研究,決定是否作為案件立案調查的程序性活動?!读赋逝鷪蟾妗方泴彶榕鷾屎?,辦理立案報批手續,審批機關及其負責人在《黨組織、黨員違紀立案呈批表》或《監察機關立案呈批表》上簽署意見。四是立案決定的通知與通報。立案的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將對違紀違法者的立案決定通知通報被立案人和有關單位。經批準立案的黨紀案件,應將立案決定通知被調查人所在黨組織,經批準立案的政紀案件,立案的監察機關應將立案決定通知被立案人和有關單位。立案決定通知、通報形式,一般采取書面形式,發出《立案決定書》,也可口頭傳達或電話通知。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有礙紀檢監察機關調查取證的,經批準立案后,可暫不通知被立案人及其所在單位。五是重要、復雜案件的備案制度。重要、復雜案件的備案是政紀案件立案的一項規定程序和重要制度。所謂備案是指下級機關向上級主管機關報告工作事項,記錄在案,以備查考。所謂重要復雜案件主要指領導機關及其領導干部案件、案情重要案件、社會影響大案件、典型案件,重要、復雜案件批準立案后,立案的監察機關應按要求填寫《重要違紀問題立案備案表》,經負責人批準同意,并加蓋本監察機關印章,同時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監察機關,接受備案的領導機關在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如果意見不一致由上一級監察機關作出決定。

立案程序卷宗質量規范:立案程序相關資料入卷時應歸入案件檢查綜合卷,入卷材料包括《立案報告》、《黨組織、黨員違紀立案呈批表》、《監察機關立案審批表》、《立案決定書》等。

四、調查

調查,即對客觀情況進行考察了解,案件調查程序,專指紀檢監察案件檢查中的一個階段,是紀檢監察機關及其辦案人員按照規定的程序,運用規定的方法、手段和措施,對已經立案的違犯黨紀政紀的案件,通過調查收集證據,查明違紀事實的活動。調查的過程包括調查前的準備、調查實施、調查終結三個階段。

1、調查準備階段。做好調查前的準備工作,主要應做好以下幾點:一是組織調查組。選好調查組長即案件主辦人,并結合案件特點組織相應辦案力量,合理搭配調查組成員,案情重要復雜的,調查組的陣容應大一些,案情比較簡單的,調查組的人員可以少一些,但最低不得少于2人。二是熟悉案情。成立調查組后,組長應組織全體調查人員認真分析案件材料,通過熟悉案情和學習政策,明確調查的目的、任務、方法以及調查中應掌握的政策界限和注意事項。三是擬定調查方案。在熟悉案情、統一認識的基礎上,調查組應及時研究制定方案。調查方案指進行調查的具體計劃,應明確需要查清的主要問題、決定調查的步驟和方法、規劃完成各項工作項目的時間、確定辦案人員組成、領導關系以及應注意事項。四是擬定調查提綱。調查方案確定以后,全體調查人員要展開討論,集思廣益,形成調查提綱。調查提綱是指對案件調查事先提出的內容重點,是具體化了的調查方案,在一些比較簡單的案件中,也可把兩者合二為一。

2、調查實施階段。所謂調查實施,指案件調查計劃的實行。調查實施階段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宣布立案決定。調查開始時,調查組應會同被調查人所在單位黨組織或行政機關負責人與被調查人談話,宣布立案決定。特殊情況下,根據案情可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在適當時機談話和宣布立案決定。二是實施調查方案。將調查方案真正落到實處,就要明確調查內容,掌握調查方法,行使強制措施。一方面要及時收集實物證據,即抓住有利時機收集物證、書證、視聽資料、現場筆錄、鑒定結論和勘驗、檢查筆錄等實物證據,另一方面做好證人、受侵害人的思想工作,收集證人證言,除此之外就是把握時機與被調查人談話。

3、調查終結階段。調查終結,是指調查人員在調查取證結束后對全案進行綜合分析,認定事實,提出定性處理意見的活動。調查終結即是對調查實施的總結,又是對移送審理的準備。在調查終結階段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綜合分析案情。首先審核材料,看該取的證據材料是否取齊,看該辦的手續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其次是鑒別證據,所有證據材料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依據,確保各證據間互相呼應,證言之間、證言同物證之間、物證同其他證據之間無相互矛盾、邏輯混亂情況。二是認定錯誤事實。在取得證據基礎上,對每個問題做出符合實際的結論,對違紀者劃清責任界限。三是錯誤事實材料與本人見面。錯誤事實材料與本人見面,是指調查組把經過核實認定的錯誤事實寫成錯誤事實材料,與被調查人見面,認真聽取其意見和申辯。錯誤事實材料中的錯誤事實,是指經調查確認的能夠作為處分依據的主要錯誤事實,同時還要寫明錯誤性質及應承擔的責任,不得泄露立案依據、調查過程、檢舉人、證明人等內容,以調查組名義落款。在見面時,應由2名以上調查人員進行,必要時可請被調查人所在單位負責人參加,主要錯誤事實要逐條與被調查人核對,并聽取本人意見,見面核對結束后,被調查人要在錯誤事實材料上簽署意見,這是應履行的必要手續,如有不同意見可以在材料上作出說明,也可另寫申辯材料,如果本人拒簽,調查組應在材料上注明。四是提出定性處理意見。案件調查結束,調查組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基礎上,根據查清的違紀事實,按照黨紀政紀有關規定,對案件的性質和處理提出具體意見。六是撰寫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是調查組對被調查人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后所寫的說明案件事實真相、提出定性處理意見的書面綜合材料,是用文字形式表達出來的調查成果。調查報告是在調查組全體成員經過充分討論后研究形成的,同時也要征求各方面意見,最后經分管領導審議后定稿。調查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立案依據及調查簡要情況、主要錯誤事實及性質、有關人員的責任、被調查人對錯誤的態度和對見面材料意見、被調查人所在黨組織或單位意見、調查組處理建議等。五是征求處理意見。案件調查結束,調查組應將錯誤事實見面材料、本人檢討等復印件交被調查人所在黨組織或單位征求處理意見。經被調查人所在單位、支部以及上級單位、主管部門班子成員集體研究討論后,提出處理意見。黨紀、政紀處理意見應分別以書面形式出具。調查報告落款由全體調查人員簽字或蓋章。

卷宗質量規范:案件調查程序相關資料入卷時,應歸入檢查綜合卷,入卷檔案包括《錯誤事實見面材料》、《調查報告》、《基層組織處理意見》;另外,案件調查調取的所有證據材料歸入檢查證據卷、調取的與案件事實定性等無關的資料裝入檢查卷副卷。

五、移送審理

送審理是指對經過立案調查并需要追究黨政紀責任的案件,在調查終結后向案件審理室移送的活動。移送審理是從案件調查轉入案件審理的過渡性環節,具有承前啟后的重要作用?!栋讣z查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凡是立案調查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案件,調查終結后,都要移送審理”。移送審理的目的,是將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案件交付審理,使違紀者得到應有的黨紀政紀責任追究,同時通過審理程序嚴格審查和監督,使無辜的人和不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人不受追究,有效防止和減少錯案發生,正確適用黨政紀法規,充分發揮紀律的教育和懲處作用。

移送審理的材料,是指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向審理部門移送的材料。根據規定,應移送下列材料:

(一)分管領導同意移送審理的批示。

(二)立案依據,包括檢舉信等案件來源材料,有關領導關于初核的批示、初核報告,調查對象身份證明資料、立案呈批報告和《立案決定書》以及其他批準立案的材料。

(三)調查報告。

(四)全部證據,包括對所調查的問題認定的證據材料和否定的證據材料。

(五)與被調查人見面的錯誤事實材料。

(六)被調查人對錯誤事實見面材料的書面意見和檢討交待材料。

(七)調查組對被調查人意見的說明

(八)被調查人所在黨支部或單位的處理意見。

移送審理的手續。根據規定,向審理室移送案件材料,應填寫《案件移送審理登記表》。填寫《案件移送審理登記表》是辦理移送手續的具體表現形式,標志著移送審理階段的終結。其內容包括以下幾部分:一是案件名稱,應寫清錯誤主體和重要錯誤性質;二是被調查人姓名、單位及職務;三是立案機關和立案時間,立案機關應填寫批準立案的機關,立案時間應填寫立案機關分管領導批準立案的日期;四是材料目錄,這是填寫的重要內容,應按規定的順序填寫清楚,分門別類填清編號;五是移送單位、接受單位、承辦人、接受人和移送時間。移送單位是指承辦案件的單位,接受單位是指接受移送案件的審理室,承辦人是指辦案人員或具體辦理移送手續的人,接收人是指接受案件審理的人或審理室指定的具體辦理接受手續的人。

紀檢案件查辦經驗材料范文第2篇

一、 抓認識,營造氛圍

思想決定行動。只有想辦案,敢辦案,才能辦成案。解決好認識問題,是抓好查辦案件工作的前提。一是找準查辦案件工作的定位。新一屆紀委就查辦案件工作在整個紀檢監察工作中的定位形成了共識:必須把查辦案件作為全委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只有查辦了案件,教育才有說服力,監督才有威懾力,糾風才有號召力,治本才有推動力,紀委才能真正做到有威、有為、有位。二是明確辦案工作的指導思想。思路決定出路,確定辦案工作要做到四個“作為”:作為懲治腐敗,從嚴治黨,端正黨風的有力武器;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重要手段;作為維護黨委政府形象,樹立紀檢監察機關威信的有效措施;作為服務大局,保障、促進和服務縣域經濟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三是處理好查辦案件工作和經濟建設的關系。寬松辦案工作環境,把辦案工作放到全縣各項工作的整體中去通盤考慮,為縣委政府排憂解難。堅持使查辦案件工作服務經濟建設,為經濟建設清障、排污、挖“蛀蟲”、凈“環境”。既防止把辦案工作與經濟建設相脫離,孤立辦案,就案辦案,又克服把辦案工作與經濟建設相對立,弱化辦案,不敢辦案。

二、抓重點,理清思路

圍繞中央、省、市部署的辦案重點領域及縣委縣政府確定的工作思路,結合實際情況,堅持查辦有影響的案件,突出查辦大要案的辦案工作思路。一是嚴肅查處重點領域案件。重點查處“三機關一部門”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公安、司法等強勢部門工作人員違紀違法案件;突出查辦貪污、受賄等經濟案件。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改變廣大黨員干部對縣紀委辦案“查軟怕硬”、“撿小丟大”的印象。2007年查辦“三機關一部門”案件就達19件,其中科級干部15人,僅查處公安、司法系統的案件就達8件。查辦貪污受賄等經濟案件10件,其中涉及科級干部8人。二是重點查處破壞經濟環境案件。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工作服務經濟建設的職能,做縣委政府的參謀助手,切實維護投資者的利益,促進縣域經濟的快速發展。2007年,嚴肅查處了縣外商協會反映縣法院行政庭長濫用職權的問題,對當事人進行停職檢查,給予了當事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建議法院免去了其庭長職務。三是突出查辦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強化糾風、執法監察、信訪工作在查辦侵害群眾切身利益案件中的職能作用,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問題。2006年,嚴肅查處了群眾反映縣農業局能源站挪用沼氣池建設專項資金的問題,將該站站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挽回經常損失近百萬元,切實維護了群眾的利益。四是全力查辦失職瀆職案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確保工作責任落實到位,確??h委政府政令暢通,做到令行禁止。僅2007年全年追究有關責任人17人,其中科級干部13人。在“5?23”出租車司機赴省上訪事件中,從鄉鎮維穩信息員到運管所長、交警隊副隊長、交通局長共8名科級干部受到責任追究。

三、抓方法,掌握策略

辦案工作既要有勇,也要有謀。特別是紀檢監察機關在復雜的辦案環境和現有辦案手段的情況下,講究辦案策略和方法顯得尤其重要。一是加強溝通。爭取縣委縣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和上級紀委在業務、辦案力量上的幫助。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匯報擬查辦的重要案件線索,爭得主要領導的同意和重視。碰到壓力大,不容易突破的案件,提請市紀委的指導和幫助。2007年,在查辦原水上公安分局局長姜某貪污受賄有關問題時,縣紀委及時與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溝通,爭得了主要領導的支持。因反映的問題不具體,反映的對象又比較特殊,該案在查辦過程中一度陷入僵局,縣紀委及時向市紀委匯報,市紀委及時派員進行指導,并直接介入案件的查辦,使得該案得以順利突破,半個月內查清了金額達8萬多元的違紀事實,給予了姜某開除黨籍處分,并將同案的水利局副局長吳某移送司法機關查辦。二是注重協調。爭取部門的配合和廣大干部群眾的支持。特別是發案單位和發案單位服務對象、利益相關人的配合與支持,對突破案件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發揮的好,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2007年,在查辦縣法院行政庭庭長章某濫用職權案時,經協調,得到了法院的大力支持。法院專門明確一名領導和一名工作人員協助調查組辦案,法院主要領導多次表示,一定要嚴肅查處,給其它干警予以警示,并請調查組幫助其理順法院標的款管理混亂的局面。在查辦原水上公安分局局長姜某貪污受賄案時,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主要領導均表示,請縣紀委一定要幫助他們整頓好公安隊伍。公安局還召開班子會,落實班子成員分工負責,做好各違紀對象的思想工作,督促其違紀款及時到位。三是重視初查。強化成案意識,查好每一起案件。對每一起案件線索都進行認真分析,不打無準備之仗。不隨隨便便上案子,查不下去就丟下一個爛攤子。強化證據意識,把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做在外圍,不辦“夾生案”。一旦認準了,就堅持不懈,一查到底,絕不姑息遷就,息事寧人。2006年,在查辦縣文物所所長占某出售、私贈文物藏品一案時,調查組掌握了占某有違紀行為的初步證據,但當事人就是不開口交待問題,并采取裝病、耍賴等痞子手段。對此,辦案人員并沒有被這種情況嚇倒,而是采用各種手段,最終從他們內部突破了該案,并將該案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辦案過程中,還善于以小帶大,深挖線索,拓寬案源,不斷擴大查案成果。2007年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縣水利局副局長吳某受賄案,就是在查辦水上公安分局姜某案時發現的。

四、抓制度,創新機制

要堅持查辦好每一個案件,保持反腐敗的高壓態勢,組織、制度是保障。一是完善組織、領導機制。成立了由縣委書記任組長,紀檢、監察、公安、檢察、法院、審計等機關部門組成的反腐敗協調小組,加強對全縣查辦案件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建立了執紀執法機關聯席會議及案件相互移送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查辦案件工作。整合內部資源,重要案件都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專案組,疑難、復雜案件,審理提前介入。二是實行重點保障機制。做到“三個傾斜”:一是領導精力傾斜。所有班子成員均參與查辦案件工作,四名專職常委各分管一個辦案室(組)。重要案件書記親自把關,親自指揮。落實責任,實行重大案件領導包案制。二是辦案力量傾斜。保證辦案力量,把年富力強的干部都放到辦案一線。實行跟班學習制度,抽調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到委局機關參與辦案,著力培養新的辦案能手;派員到市紀委跟班辦案,提高辦案能力。對重大復雜案件,全系統統一調配力量。三是后勤保障傾斜。辦案經費、交通工具向辦案一線傾斜,為查辦案件提供了良好的后勤保障。三是強化基層責任機制。鄉(鎮)紀委、縣直單位紀檢組辦案工作實行集中聯查制度,將全縣各鄉(鎮)紀委、縣直單位紀檢組分成四大片,四個常委各帶一個片,負責定期對片內紀委(紀檢組)辦案工作進行督促、指導,促進基層辦案工作平衡發展。實行鄉案縣審制度,提高基層的辦案質量。實行量化考核,不辦案的紀委(紀檢組)取消評先評優資格。(作者系中共星子縣紀委副書記)

一是主動匯報。特別是在查處大要案和復雜案件前,主動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紀委主要領導請示匯報,取得領導支持,確保查案不被干擾;二是主動服務。緊緊圍繞中心工作,為基層排憂解難,化解黨群、干群矛盾,推動了軟環境建設;三是主動聯系。定期和公檢法等部門溝通和聯系,在虛心請教、聯合辦案及查找案源中增進友誼;四是主動反饋。對案件中曝露的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及薄弱環節及時向案發單位反饋,并提出整改建議,收到很好的社會效果。 托克遜縣紀委監察局在案件檢查工作中,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注意總結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通過積極實踐和探索,我縣案件檢查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一、案件檢查工作的做法 (一)加強學習,提高素質

為提高業務水平,我委局十分重視紀檢監察隊伍的自身素質建設,認真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工作中高標準、嚴要求,自覺樹立“廉潔剛正、執紀嚴明”的紀檢干部良好形象,所查辦案件無一上訪、申訴,舉報人員對處理結果無一提出異議。

(二)顧大局、識大體,促進案件檢查工作全面展開 本著強化領導、配強力量、保障到位、利于辦案的原則,從領導精力、辦案力量到后勤保障都向辦案一線傾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堅持深入查案一線,參與分析案情,靠前指揮,協調處理辦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辦案掃清障礙;案件取得突破后,及時組織召開案件點評會,總結經驗教訓,提升查辦能力;推行全員辦案制,只要辦案需要,機關科室和領導之間打破分工界線,統一安排部署,統一調配人員,統一配備車輛,保證辦案經費,確保案件查辦工作順利開展。 針對新形勢下違紀違法案件呈現出的新情況、新特點,在工作中堅持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為改革、發展、穩定服務上,緊緊圍繞縣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于實際,確定主攻方向,注重查處黨政機關、行政執法機關、經濟管理部門和科級干部的違紀案件;注重查處在違反收支兩條線、村干部以權謀私、加重農民負擔、“三亂”等方面的違紀問題;注重查處貼近群眾、反映強烈、帶有典型性、傾向性的違紀案件,在工作中想辦法、出實招,勤于創新。

(三)突出重點,嚴肅查處大案要案

一是從嚴查辦涉及設立“小金庫”揮霍浪費等違紀問題的信訪舉報,主要領導始終堅持親自部署指揮,選派精干力量組織查處,有力地震懾了違紀違法行為,在社會上引起了較大反響。如2007年2月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水利局收取更新井有關費用問題,經查水利局水政辦收取款項有鑿井資料費、鑿井管理服務費、鑿井押金等費用。在調查中發現,水政監察大隊設有帳外帳,收取的款都存在私設“小金庫”里,2005-2007年元月小金庫共存入現金139310元,其中屬無證收費的鑿井管理費65510元,鑿井押金73800元。小金庫是以職工外XX名義存入銀行的。水政辦在2006年1月份以前所收取的各項款都存在“小金庫”,銀行沒有基本帳戶,2006年1月份為迎接地區水政工作達標驗收,水利局某領導指示水政辦在縣工商銀行開設以一個對公帳戶,但要求這個帳戶只存取收費許可的項目,其他未經許可的項目收費的仍然存在“小金庫”存折里。水政辦財務人員根據領導指示辦理業務,在調查期間,“小金庫”存折里尚有余額79010元,其余資金已坐收坐支。

二是嚴肅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把維護群眾利益,密切干群關系作為辦案工作的重要方面,對涉及反映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堅持有信必查。針對群眾關注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車私用、超標準購車等熱點問題開展明查暗訪,對發現的問題區別不同情況,采取個別談話、責令整改、通報批評、組織處理等多種形式予以處理,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四)嚴格管理,著力提高辦案質量 堅持把好“三關”,切實提高成案率。一是把好案情分析關,增強辦案針對性。要求辦案人員認真分析案情,擬定調查方案,經綜合評估后組織實施。二是把好調查突破關,提高辦案成功率。堅持“先求成案,再謀深入”的辦案策略,周密計劃,選好突破口,通過外圍調查,先查實一至兩個能定性處理的問題立案,掌握辦案主動權,然后集中力量深挖細查,擴大辦案成果。三是把好結案總結關,積累辦案經驗。結案后,召開案件點評會,從辦案思路、手段、技巧、社會效果等方面對案件的成敗得失進行綜合評價,認真反思查辦案件的成功與不足,從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提高辦案水平。

(五)嚴抓隊伍強素質,團結協作,勇于奉獻

要辦高質量的案件需要一支高素質的紀檢辦案隊伍,縣紀委把紀檢辦案隊伍的建設放在辦案工作的首位,強化紀檢辦案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辦案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在工作中向他們提出嚴格的要求,要求紀檢辦案人員要嚴于律已自覺遵守和執行國家的法律和黨的紀律,做到依法依紀辦案,在實踐中好們也逐漸養成了無私無畏、淡泊名利、甘于清貧、樂于奉獻的優秀品格,保持了良好的思想境界和平衡的心態,維護了紀檢監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辦案工作性質較為特殊,必須同甘共苦,相互信任,保守秘密,協調配合。工作人員能主動去協調部門參與,室與室之間,同志與同志之間,互為支持,互為諒解,他們不計較個人得失,不怕得罪人,在工作中嚴于律已,注意遵守工作紀律,不跑風不漏氣,不違反工作原則,不殉私情。如:托克遜縣民宗委主任,民宗委、環保局聯合黨支部書記(正科)。擅自設立“小金庫”,挪用救濟款,違反黨紀案件,經查實縣民宗委2005年3月15日從伊拉湖鄉和博斯坦鄉統戰干事那里收取清真寺捐款2071.31元,根據要求,此款應當用于“送溫暖、獻愛心”活動上,但是縣民宗委主任卻將這筆捐款用于單位辦公經費支出上。

2005年12月民宗委主任,根據吐地民宗發[2005]33號內部明電的要求,召集各鄉鎮統戰干事安排了捐款一事,各鄉鎮統戰干事于2006年1月13日—18日將捐款全部交到縣民宗委,共計8662.20元,但縣民宗委主任未將此款交縣民政局,而將收取的捐款挪作單位的辦公經費使用。

2005-2006年度縣民宗委主任向朝覲人員每人預收810元,共向34名朝覲人員收取27540元費用,用于朝覲人員的實際開支10245元,多收17295元??h民宗委主任將多收的17295元作為辦公經費支出。在查案期間我們采用晚上時間進行走訪談話,堅持原則,敢于碰硬,頂住說情風,最終查明了縣民宗委主任的違紀問題并給予伊明•艾木都拉黨內警告處分,建議縣直機關工委對民宗委、環保局聯合黨支部進行改選,沒收單位挪用的救濟款10733.51元。

(六)講究方法,不斷提高辦案水平 一是倡導創新,在開拓辦案思路上下功夫。辦案中鼓勵創新性見解,支持創新性行為,提倡創新性對策,努力建設創新型辦案隊伍。先后總結歸納了“二人主辦,大家協辦,主辦人收尾”的辦案工作責任制,“抓重點事情,快速出擊;抓重點人物,快速布防;抓重點環節,快速取證”的案件突破法,“先求立案,再謀深入”的辦案策略等一些有益做法和經驗,對辦案工作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二是苦練內功,在提高辦案人員素質上下功夫。大力倡導“學業務、鉆業務、精業務”之風,開展以“看案件查處是否做到周期短效果佳,看涉及的問題是否查深查透查實,看案卷的證據是否確鑿充分合法,看查處是否貫徹懲處與保護并重原則,看辦案是否服務服從于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為內容的“五看”崗位練兵活動,提高實戰能力。三是探索規律,在改進辦案方法上下功夫。經常召開辦案形勢分析會和案件點評會,研究違紀違法行為發生的特點和規律,總結經驗教訓,理清辦案思路,推動辦案工作深入開展。

(七)、勤于創新出實招,加強案件檢查組織協調作用,不斷完善辦案工作新機制

首先,強化了辦案領導機制,并得到了縣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在查辦案件中凡涉及重大情況和問題,及時、主動向委局領導及縣委、政府報告,積極做好調查研究,為黨委、政府的決策提供依據,當好參謀助手,在縣委、政府的領導和支持下,協調有關部門,排除干擾和阻力,有力推動了案件查辦工作,為了促進基層辦案,還與基層紀委簽訂了辦案目標責任書,將辦案工作作為基層黨委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明確任務,嚴格考核,充分調動了基層各方面的力量,提高了基層辦案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建立和完善辦案配合協作機制,制訂了紀檢監察、法院、檢察院、公安、審計機關在辦案工作中配合協作的通知,建立了聯席辦公會制度,成立了反腐敗案件查辦工作協調小組,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通報情況,交流經驗,相互移交案件線索,并針對鄉鎮紀委查辦案件薄弱、接觸業務工作不全面的問題,健全協作辦案機制,形成了查辦案件的合力,提高了辦案質量和效率。

案件管理工作是綜合性、政治性、政策性、專業性和保密性很強的工作,只有高素質的案件管理隊伍,才能完成新形勢下案件管理工作任務。實踐證明,搞好案件管理工作,最根本、最有效的還是靠制度,所以案件管理工作離不開各項規章制度,近年來結合實際工作,制定了《紀檢監察人員辦案保密制度》、《案件檢查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和《案件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等項制度。由于狠抓了制度建設,使案件檢查工作和案件管理工作的一系列規章制度逐步建立起來,有力地推動了案件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近年來案件查辦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

1、個別單位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還存在不少問題。給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機,滋生了腐敗行為,需引起高度重視。

2、必須建立健全辦案工作責任制,試行案件主辦人制度。

3、具有執收執罰權的行政事業單位的違紀案件時有發生。通過主動下訪、執法監察、行政效能監察等手段發現和查處一些具有執收執罰權的行政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中發生的違紀違法問題。

4、在個別行政村村級干部存在違紀違法問題,違紀款的追繳比較困難。

2010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檢查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緊緊圍繞中央、省、市紀委全會的整體部署,按照“加大力度、突出重點、強化措施、提高質量、確保安全”的工作要求,創新辦案機制,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確保辦案安全,促進市委“一爭四推三提升”等重大戰略決策的貫徹落實,為我市爭當“科學發展示范市”提供堅強的紀律保證。

一、提高認識,增強做好案件檢查工作的政治責任感

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仍然嚴峻,腐敗現象仍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遏制,違紀違法案件仍處于易發、多發期。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一項最基本的職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一定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牢固樹立“查辦案件是盡職、有案不查是失職”的觀念,把案件工作擺上突出位臵,切實加大辦案力度。

二、突出辦案重點,改善案件結構

要突出辦案重點,下功夫改善案件結構,市、縣兩級紀委監察局做到“四個上升”,即年度查處率、要案率、重處分率、貪污賄賂案件率要上升。

(一)突出重點人員。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

(二)突出重點問題。

1、嚴肅查處貪污賄賂、腐化墮落、濫用職權、失職瀆職案件,堅決懲處利用人事權、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和司法權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

2、嚴肅查辦侵害群眾利益案件、群眾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后的腐敗案件,對影響民生改善和社會穩定的違紀違法行為,要堅決予以查處。

3、嚴肅查辦嚴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和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

4、按照市委“執行力提升年”的決策部署,堅決及時查處影響惡劣的消極腐敗案件。

(三)突出重點領域。

1、從嚴查處黨政領導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和經濟管理部門的違紀違法案件。

2、嚴肅查辦工程建設領域腐敗案件和商業賄賂案件,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查處力度。

3、注重查辦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等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領域和環節的案件。

三、抓好自辦案件,提升辦案質量

市、縣兩級紀委監察局要按照省紀委 “一級帶著一級干、一級干給一級看”的要求,突出抓好自辦案件,提高自辦案件比重,通過自辦案件體現對基層辦案工作的指導,體現加大辦案力度,提升案件檢查工作質量。

(一)注重拓寬案源。市、縣兩級紀委監察局要及時排查篩選舉報線索,集中力量查辦領導干部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有影響的大案要案。要擴大辦案成果,深挖窩案、串案;注重從廉潔自律、糾風等專項治理工作中挖掘案件線索;積極從執法機關獲取案件線索。

(二)推行案件主辦人制度。推行案件主辦人制度,實行主辦人競爭制、終身負責制。

(三)講究辦案方法與策略。案件查辦人員要在嚴格使用黨紀法規的同時,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查辦案件的新辦法、新思路。要做好初核工作,提高案件成案率,實現良好的政治、社會和法紀效果。

(四)堅持實體程序并重。

1、堅持“實事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的方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

2、要進一步規范辦案程序,把依紀依法辦案的要求貫穿到案件查辦的每一個環節。

3、實行依紀依法辦案監督員制度,切實加強對辦案全過程的監督。

4、辦案人員要增強接受監督的意識,提高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水平。

(五)重視發揮查案的治本功能。堅持重大典型案件“三報告一建議一整改”制度,做到查處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風氣。

四、完善辦案機制,加強基層辦案

(一)完善基層辦案機制。市紀委監察局要研究制定市直派駐機構協同辦案機制,整合辦案資源??h(市、區)紀委監察局要進一步完善落實“三位一體”辦案機制。

(二)完善協同辦案機制。根據領導分工調整情況,調整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組成人員。定期召開反腐敗協調會議,建立健全協同辦案制度,進一步形成懲治腐敗的合力。

(三)完善辦案獎懲機制。市紀委在全市推行“雙優”評選,組織開展優質案件和優秀主辦人評選和表彰。對辦案有功人員,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對出現安全問題和違紀違法問題的,嚴肅追究責任。

(四)完善基層辦案督導機制。市紀委每季度召開一次縣(市、區)案件檢查工作例會,交流、研討案件檢查工作。市、縣兩級紀委要對基層辦案人員、經費、裝備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五、強化安全意識,確保“雙零目標”

(一)強化安全意識、責任意識。要從維護黨和政府及紀檢監察機關形象的政治高度,從加大辦案力度與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有機統一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辦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服務大局、依紀依法、安全文明和廉潔辦案的理念。

(二)明確安全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同志要對辦案安全工作親自過問、重大問題親自解決、重大事項親自協調;分管領導要負主要領導責任,切實把辦案安全工作作為重要工作牢牢抓在手上;辦案部門負責人要負直接領導責任,切實履行查辦案件和辦案安全的雙重職責;調查組組長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全面負責各項辦案安全措施的落實;辦案人員要對辦案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正確使用“兩規”等辦案措施。使用“兩規”措施要按照“堅持使用,慎重使用,確保安全”原則,嚴格使用權限,嚴格把握條件,嚴格報批備案,嚴格控制“兩規”人數和時間。

(四)加強辦案場所的監督管理。市紀委監察局要進一步完善辦案場所設施,加強辦案場所管理??h(市、區)紀委監察局有條件的要設立專門的辦案場所,條件暫時達不到的要設立專門的談話場所,配備必要的監控設備,做到對談話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并妥善保管現場談話原始記錄、錄音錄像資料。

(五)嚴格落實辦案安全檢查制度。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嚴格執行辦案安全“分級負責、案案有檢查、月月有報告”制度,分管領導對自辦案件的辦案安全工作要做到每月“案案有檢查”。

六、提高自身素質,加強隊伍建設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組織辦案人員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增強法制觀念,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加強業務技能培訓,加強對法律法規、黨紀政紀等業務知識的學習,使辦案人員適應辦案工作的需要;強化辦案人員紀律意識,增強紀律觀念,堅決抵制各種誘惑和不正之風;要加大對案件工作的投入,在人力、物力、財力上向案件工作傾斜,配齊配強辦案人員,保持辦案隊伍相對穩定。

近年來,清新縣紀委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嚴厲懲處違紀違法行為,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以實際成效取信于民。2007年1月至今年12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109件,其中涉及科級干部28人,一般干部22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09人,通過查辦案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35.92萬元,鄉鎮紀委有案率連續6年達到100%?;仡櫧鼛啄甑陌讣z查工作情況,我們始終突出查案“主業”地位,全縣案件檢查工作整體水平不斷提高,總結歸納主要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領導重視是做好案件檢查工作的重要前提

領導的重視和支持是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特別是突破大案要案的組織保證??h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紀檢監察工作,縣委書記、縣長經常過問查辦案件情況,特別是在查辦大案要案方面認真聽取紀委辦案人員匯報,對縣紀委申報立案的案件能及時研究審批,保證了突破大案要案的最佳時機,始終做到不干涉辦案、不為違紀人員說情,在財力、物力方面給予支持,今年,縣財政支持5萬元為紀委辦案的3個科室購臵了筆記本電腦、錄音筆、錄像機、便攜式打印機等一批辦案設備??h紀委監察局始終把查辦案件工作作為紀檢監察工作重中之重,緊緊抓在手上,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增強政治責任感,牢固樹立“紀檢監察機關有案不查就是失職,不查處有影響的大案就是不盡職,有案查不好就是不稱職”的觀念??h紀委多次召開縣紀委常委會,專門研究案件檢查工作,紀委書記經常過問辦案工作,分管案件檢查工作副書記靠前指揮,分管案件檢查工作的常委負總責,親自參與查辦案件,近幾年來每年都能完成案件任務,并查處一批大案要案,鄉鎮紀委年年有案,從而使查辦案件工作保持了強勁勢頭。

二、完善機制是落實案件檢查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

建立良好的辦案工作機制,是保證案件檢查工作任務落實的關鍵。近年來我們著力從完善落實制度上下工夫促進案件檢查工作,一是繼續實行委局領導包片、包案辦案責任制。領導包片,主要是把全縣各鄉鎮、各部門劃分成片,每片由一個紀委常委牽頭,負責案件檢查工作。負責常委不僅要經常下去監督檢查片上的辦案工作,幫助解決疑難問題??h紀委年終對各片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對完不成任務的,由負責的常委向常委會說明情況。二是強化目標責任機制。每年年初,縣紀委根據上年度查辦案件情況,確定全年查辦案件的總體目標,對紀檢監察室、信訪室及鎮紀委、縣直部門(紀檢組)查辦案件的質量和數量分別提出了具體的目標任務,明確了各部門各單位主管領導及辦案人員的責任規定。每季度對各鄉鎮紀委、縣直紀檢組辦案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年終對各鄉鎮紀委、縣直紀檢組案件完成情況與其他各項工作目標一起進行考核,好的表彰獎勵,完不成任務的通報批評。三是嚴格考核獎懲機制。我們根據本縣實際制定了《鄉鎮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辦法》,將鄉鎮辦理案件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通過對鄉鎮和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敦促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加強對查辦案件工作的領導,為辦案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四是繼續實行委局全員辦案制。在明確領導辦案責任的同時,也明確委局機關干部的辦案責任、辦案任務,做到在辦案工作上人人都有任務,人人都有責任,全員參與查辦案件。

三、多方挖掘案件線索是做好案件檢查工作的重要基礎 案件線索在某種程度上直接影響違紀違規案件的查辦。為最大限度地獲得案件線索,縣紀委多管齊下,從多角度、全方位拓展案件線索來源渠道。一是利用信訪主渠道搜集案源。多年來我們對群眾來信來訪的舉報材料實行動態管理,通過設立舉報電話、網上舉報信箱等多種渠道接受群眾舉報,開展“信訪接待日”和“公開接訪”活動,每位紀委常委輪流接訪,受理群眾信訪舉報。對舉報材料進行篩選,把可能構成違紀違法的案件線索,認真研究,從中甄別出問題清晰、可查性強的案件線索,組織力量直接調查處理。如2006年縣安監局原副局長賴某某受賄、包養情婦案,我們在收到群眾舉報后由分管案件的副書記親自部署指揮,分管案件的常委直接帶隊開展查辦,以群眾反映其包養情婦為突破口,通過跟蹤發現其與情婦余某某的姘居地點后,會同公安、計生部門對其進行突擊審查,成功查實其包養情婦并生有一男孩的違紀事實。又如2009年縣公安局浸潭鎮派出所原教導員陳某某通奸案、2010年縣扶貧辦原主任陳某某受賄案等大案要案都是通過信訪舉報提供線索直接初核并轉立案查處的。二是結合專項治理找案源。我們充分借助執法監察、糾風和專項治理等工作發掘案件線索,對被查單位凡涉及到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都要給予嚴肅處理。如2006年村委會換屆選舉前鎮對村進行經濟審計工作時,太和鎮審計小組發現該鎮白蓮村委會一村干部有一張收到鎮財政所下撥2萬元專項資金的單據未入賬,根據這一情況,縣紀委與該鎮紀委順藤摸瓜,成功查實該鎮副鎮長朱某某貪污該2萬元下撥款的違紀行為。2008年,縣紀委執法室與縣國土資源局配合上級國土部門在對我縣土地執法監察過程中發現了一批違法征用土地的行為,涉案的鎮黨委書記、鎮長、國土所長、村干部等違紀人員均受到了黨紀政紀處理,受到責任追究。三是加強與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聯系找案源。2007年,我們利用監察局在參與重大安全事故調查的機會,加強與縣安監局的聯系,對飛來峽鎮一起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我們都及時追蹤了解,以此為切入點,發現了新的案源,對原飛來峽鎮委副書記張某某進行了責任追究。2008年,通過與縣審計局的溝通聯系,對原縣工商聯合會會長麥某某經濟離任審計中發現麥某某有受賄、在企業兼職收取報酬的違紀行為進行了查處。2009年對禾云鎮原黨委書記甘某某離任審計時發現甘某某在任期間該鎮違規建設辦公樓的違紀行為進行責任追究。四是注重從辦案中深挖線索。在辦案過程中,我們不僅不局限于已掌握的線索,而且注重發現新的線索,深入挖掘,順藤摸瓜,查出案中案。2006年我們成功查處了縣安監局原副局長賴某某受賄、包養情婦案后,對該案所顯露的案件線索進行分析研究,從該案牽出了一批大案要案,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違紀人員刑事責任。分別是原縣國土資源局礦產資源管理股股長馮某某受賄30多萬元案、縣人防辦副主任朱某某受賄20萬元案、縣環建局規劃報建股原股長朱某某受賄10萬元案。五是關注新聞媒體、網絡輿情廣納案源。新聞媒體、輿論監督具有實效性強和群眾參與性強的優勢。2009年6月3日,有網民在鳳凰網上附照片公開曝光了清新漁政船上有工作人員打麻將的網貼,我們根據該貼迅速進行調查,查實了我縣工商聯合會、縣經貿局中小型企業局、縣漁政大隊的工作人員在漁政船上打麻將的違紀事實,對參與打麻將人員進行了黨紀政紀處分,對9名相關領導、干部進行了責任追究。

四、發揮組織協調作用是做好案件檢查工作的重要手段

黨章對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協調作用做出了明確規定,具有其法定性和強制力。多年的實踐證明,有些案件僅僅依靠紀檢監察機關本身的力量是不夠的,還必須得到各級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依靠各級職能部門的全力配合,我們自覺地承擔起《黨章》賦予的神圣使命,理直氣壯地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優化整合各方資源,形成辦案合力,服務于辦案工作。一是努力征得各級黨委、政府對辦案工作的支持。在案件檢查工作上,我們要經常向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匯報情況,當參謀、提建議,積極爭取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對案件檢查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如2008年查處的一批違法征地追究領導責任案件中,通過請示縣委縣政府,得到縣委縣政府的支持,正確處理好查處案件和服務經濟建設的關系,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同時加強與被調查對象所在單位黨政領導的聯系溝通,進而有效地排除辦案工作中的各種阻力,保證了案件的順利查處。如2009年查處縣公安局浸潭鎮派出所原教導員陳某某通奸案,經與縣公安局、縣委組織部、縣人民醫院的協助,使得該案順利查結并作出相應的處理。二是切實加強對鄉鎮紀委查辦案件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加大對農村黨員干部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起著很大的推動作用,我們在實行責任制考核的基礎上,不斷加大對鄉鎮紀委查辦案件工作的指導力度,促進鄉鎮紀委辦案。2005年以來鄉鎮紀委辦案共88件,鄉鎮紀委有案率連續6年達到100%。重視鄉鎮紀委干部隊伍建設,縣紀委主要領導加強與各鄉鎮黨政領導的溝通協調,把作風好,能力強的同志充實到鎮級紀委隊伍,對鎮紀委書記、專職副書記人選進行審核把關,完善鎮級紀委隊伍人員建設??h紀委分管案件的副書記、紀委常委經常深入到各鄉鎮紀委,加強與鎮黨政班子的溝通聯系,促使鎮級領導重視和支持鄉鎮紀委案件檢查工作。與各派駐紀檢組和鎮紀委辦案人員共同分析研究、排查案件線索,對鎮級紀委在案件線索排查,初核,立案、調查、移送審理等全過程實行跟蹤指導。對工作薄弱的鄉鎮紀委實行分類指導,通過及時的督促檢查,不僅提高案件的數量和質量,保證基層辦案工作均衡發展。如2010年5月上旬,分管案件檢查工作的縣紀委常委、紀檢監察室主任蘇銳波帶領紀檢監察室全體人員會同各派駐紀檢組分別到各鄉鎮督促指導鄉鎮辦案工作,通報各鎮的辦案情況,與鎮紀委共同分析研究了當前辦案工作形勢,排查案件線索。在太和鎮排查線索時發現太和鎮西河社區一名黨員因犯搶劫罪被判刑,鎮紀委同志錯誤地認為被判刑的黨員就不用進行黨紀處理了,所以導致該案件線索被忽略掉,經指導,太和鎮紀委對該黨員立案進行黨紀處理。三是加強對公、檢、法等執法監督部門的組織協調,形成整體辦案合力。我們加強與公、檢、法等執法部門的組織協調,遇有重大案件需要公、檢、法等部門發揮職能作用的就要求提前介入,形成整體合力。如2006年查處縣安監局原副局長賴某某受賄、包養情婦案過程中,通過檢察院、計生、公安等部門的協調合作,僅用6天時間就成功突破了賴某某受賄、包養情婦的違紀事實。又如2010年查處禾云鎮原黨委書記甘某某失職一案,通過與縣審計局的協調配合,成功查實甘某某在任黨委書記期間沒有進行招投標和擴大規模建設辦公大樓的違紀事實。在調查縣公安局森林分局原教導員刁某某違紀案時,辦案人員對刁某某的行為定性為敲詐勒索還是非法營運存在爭議,難以把握,為此我們提請縣公安局、縣交通局介入,利用他們的職能服務于辦案工作,經他們認真對刁某某的行為進行研究討論,最后由縣交通局依法定性為非法營運行為。 以上是我們近幾年來在開展案件檢查工作中的一些體會,做好案件檢查工作是新形勢下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面對新的形勢和當前查辦案件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我們將始終按照有腐必懲、有亂必治、有案必查的原則,把案件檢查工作作為紀檢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與時俱進,主動出擊,研究探索辦案工作的客觀規律,善用謀略,講究方法,始終把握查辦案件的主動權。既要加強理論上的思考,又要加強實踐中的創新,不斷探索和改進案件檢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充分發揮案件檢查工作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清新縣紀委紀檢監察室)

提高基層紀委查辦案件的工作能力,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紀檢監察機關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為了進一步加大基層紀委查辦案件工作力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讓群眾看到反腐敗斗爭的效果,在抓好基層案件查辦工作中,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

一、注重培養,提高辦案能力?;鶎蛹o委人員輪崗快,流動大,年年都有新手。因此,要開展經常性的業務培訓,請有一定專業理論知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同志講課,從信訪舉報的受理、初核到案件調查、審理結案,都要進行系統的培訓,使每個紀檢監察干部都能掌握查辦案件的基本方法、程序以及材料的寫作方法,提高辦案能力。同時,縣級紀委要經常派業務人員深入基層紀委,對案件的初核、立案、調查取證到各類案件材料的形成,實地進行具體指導,幫助基層紀檢干部掌握辦案的基本要求,拓寬辦案思路,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

二、落實責任,督促基層辦案。實行辦案工作責任制,將辦案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行考核,明確鄉鎮和縣直黨委書記是查辦案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紀委書記是直接責任人,凡對查辦案件工作不重視的年終不能評為優秀。對瞞案不報、壓案不辦,甚至袒護、包庇違紀違法分子以及對上級交辦的案件頂著不辦的,實行責任追究,給予嚴肅處理。實行重大案件獎勵制度,對辦案成績突出的基層紀委及時總結、表揚,對辦大案要案的辦案人員予以重獎。對辦案無起色的隨時進行通報批評。實行縣紀委常委、縣紀委各科室分片聯系基層紀委辦案責任制,具體負責所聯系的基層紀委信訪案件的查辦、下轉信訪案件的督辦協查和重大案件的協調指導。

三、講究方法,增強辦案力量。一是可實行交叉辦案,即由縣紀委牽頭,所在基層紀委負責,抽調所轄的其他基層和縣直部門紀檢監察干部協同辦案,這樣不僅大大增加辦案力量,而且可以避免人情況案。二是加強組織協調,改孤立辦案為協調辦案?;鶎蛹o委要多匯報情況,多做工作,主動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基層黨政領導要大力支持紀委查辦案件,確保辦案的人員經費、交通工具和時間。不定期召開由公、檢、法等單位參加的基層辦案工作協調會,支持基層紀委的辦案工作。遇到重大案件,縣紀委主要領導要負責與執法部門協調;涉及到鄉鎮各站所的案件,縣紀委主動與縣直部門領導溝通,爭取他們的配合支持。

四、廣集線索,加大辦案力度。一是要通過設立信訪接待室,配備專兼職信息聯絡員等方式加強信訪網絡建設。二是通過廣設舉報箱、主動巡回下訪等途徑發現案件線索。三是從公檢法等部門所辦的案件中,從財務、物價、稅務、審計等部門檢查中發現案件線索。四是結合工作實際,在開展農民負擔、教育亂收費、醫療醫藥等糾風專項治理和監督檢查中發現案件線索。

紀檢案件查辦經驗材料范文第3篇

一、是本案被調查人、檢舉人、控告人、申訴人的近親屬;

二、是本案的檢舉人,主要證人;

三、本人或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四、與本案被調查人、檢舉人、控告人、申訴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查處案件的。

紀檢案件查辦經驗材料范文第4篇

案件查辦相關制度

第一節 拉薩市煙草專賣局行政處罰案件調查取證制度 第一條 為保證拉薩市煙草專賣行政處罰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工信部12號令)制訂拉薩市煙草專賣局行政處罰案件調查取證制度。

第二條 調查取證的基本內容包括:涉案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的基本情況;違法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情節、后果等;違法方式以及違法經營數額、違法所得等情況; 煙草專賣品鑒定結論;其他有關事實 。

第三條 證據的調取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并經查證屬實后,方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第四條 進行調查或者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于二人,(含兩人),并向被檢查人出示執法檢查證件。

第五條 對違法行為發生現場進行檢查時,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知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到場協助調查。發現涉案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協調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調查,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取書證、現場檢查、詢問當事人、證人等相關調查取證工作。

第六條 調查取證應當明確案件的涉案人身份。執法人員收集、調取涉案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的,可以將其有效證件原件復印、拍照,制作證據復制提取單,并由持證人以簽字、按手印或者蓋章的方式確認,注明證件名稱與原件相符。

第七條 對涉嫌違法經營的,應當調取案件當事人的經營資質證明,與案件有關的業務往來合同、進貨票據、賬冊、文件等書證。有涉嫌違法運輸車輛、煙草專用機械的,還應當調取涉案車輛的行駛證明、專用機械牌號等相關證明文件。 需要有關單位配合調取上述證據材料的,應當持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協助調查函辦理。

第八條 調取本制度第7條規定的書證,應當收集原始憑證作為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將原件復印、復制、摘抄、拍照,并由原始證據持有人以簽字、按手印或者蓋章的方式確認,注明證件名稱與原件相符。

第九條 對涉煙違法行為發生的現場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應當制作檢查(勘驗)筆錄,記載案發現場當事人基本情況和檢查經過、結果,并交當事人以簽字、按手印或者蓋章方式確認;當事人拒絕簽字或者現場無當事人的,應當由二名以上見證人在場簽字確認;見證人不足二名或者拒絕確認的,執法人員應當在檢查(勘驗)筆錄上注明情況并簽字。 檢查(勘驗)筆錄,應當客觀記錄案發現場的檢查經過及結果。

第十條 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依法對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煙草專賣品、車輛、通訊工具等物品進行先行登記保存。先行登記保存期間,任何人不得銷毀或者轉移先行登記保存的證據。

第十一條 清點先行登記保存物品或者其他物證必須有當事人在場;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由二名以上見證人在場簽字確認;見證人不足二名或者拒絕確認的,執法人員應當注明情況并簽字。

第十二條 依法先行登記保存的證據,應當根據情況在七日內采取下列措施:

1、及時采取復制、拍照、錄像等證據保全措施;

2、及時送交有關機構鑒定并告知當事人所需時間;

3、依法應當移送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作出移送決定并書面告知當事人;

4、違法事實不成立或者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行政處罰的,決定解除先行登記保存措施并告知當事人。

第十三條 執法人員詢問當事人、證人應當單獨進行,需二名以上執法人員在場。詢問前應當向被詢問人告知依法享有陳述、申辯、請求回避等權利和提供偽證或者隱匿證據的法律責任。當事人、證人在場的,應當依法對當事人、證人進行詢問,制作詢問筆錄。

第十四條 詢問內容應當針對違法行為展開,對違法行為的主體、事件經過、違法物品等情節進行詢問。 詢問筆錄記錄完畢后,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被詢問人閱讀有困難的,應當向其宣讀。經核對無誤后,由被詢問人在筆錄上逐頁以簽字、按手印或者蓋章方式確認。筆錄有差錯、遺漏的,應當允許被詢問人更正或者補充,涂改部分應當由被詢問人以按手印方式確認;被詢問人拒絕確認的,執法人員應當在筆錄上注明情況并簽字。

第十五條 一般程序案件涉案卷煙必須抽樣送檢,執法人員應當,當事人在場的情況下填寫《抽樣取證物品清單》,由當事人簽字確認,當事人不在場或者拒絕簽字的,應有二名執法人員簽字確認并說明理由。 抽取的試樣應當在二日內全數郵寄送至四川省煙草質量監督檢驗(測)站。具體抽樣事由依據西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煙草制品鑒別檢驗工作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煙草專賣品的價格認定,依據西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違法案件煙草專賣品價格認定規定》(試行)執行,出具涉案物品核價表。

第十七條 調查取證期間,執法人員可以對違法行為發生現場、當事人調查詢問過程以及其他取證過程進行錄音、 錄像;還可以通過合法途徑調取能夠證明當事人違法的其他視聽資料。 收集原始載體有困難的,可以收集復制件并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時間、制作人等情況。視聽資料作為證據的,應當附相關話語的文字記錄入卷。

第十八條 當事人不在案發現場,通過調查亦無法找到當事人的,應當依本節規定提取相關證據,由見證人簽字確認。對于查獲的煙草專賣品應當采取張貼通告、發布公告等措施,三十日內當事人未前來接受處理的,經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依法終結案件調查。通告、公告應當在案發地和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公告欄張貼、發布,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設有向社會公眾開放的網站的,可以同時在網站上公告。

限為三十日,自批準立案之日起計算。 案情重大、復雜需要延長調查取證期限的,承辦人員可以提出延長調查取證期限申請,經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并書面告知當事人。取證期限原則上可以申請延長一次,一般不超過三十日。

第十九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立案并展開調查的案件,證據收集充分后,承辦人員應當提交調查終結報告,記載當事人基本情況、案發經過,并根據違法事實,提出處理意見,建議調查終結。

第二十條 案件調查終結的,應當制作完成包括立案報告表、檢查勘驗筆錄、先行登記保存批準書、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抽樣取證物品清單、鑒別檢驗報告、涉案物品核價表、詢問筆錄、證據復制提取單等案卷材料。

第二十一條 調查終結后,執法人員應當填寫案件處理審批表并將案件提交給法規部門審核。

第二節 簡易案件行政處罰制度

第二十二條 煙草專賣執法要牢固樹立依法行政、執法為民的指導思想,遵循社會主義法治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正確把握執法主體與市場主體的關系,嚴格履行煙草專賣管理職責。

第二十三條 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適用簡易程序,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第二十四條 執法人員依法作出當場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主動向當事人出示省級以上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執法檢查證件,并告知當事人享有陳述權和申辯權。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合理合法的,執法人員應當采納。 第二十五條 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應由兩名(含)以上執法人員共同作出,并填寫預定格式、統一編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并當場交當事人簽收。

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處罰依據、處罰種類、罰款數額、罰款繳納方式及期限、救濟途徑及期限、作出行政處罰的時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名稱等內容。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在二日內(邊遠地域)報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備案材料后,應當及時進行審核并按規定立卷歸檔。發現錯誤的,應當及時糾正。

第三節 一般案件行政處罰制度

第二十六條 煙草專賣行政處罰,除適用簡易程序以外,應當適用一般程序。

第二十七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發現違法嫌疑或者收到舉報、其他機關移送、上級機關交辦的材料之日起七日內予以核查并決定是否立案;案情重大、復雜需要延長立案決定期限的,應當經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并書面告知當事人。

第二八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下列決定:

(一)確有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依法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決定;

(二)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

(三)違法事實不成立的,決定不予行政處罰并撤銷立案;

(四)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九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和處罰內容,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和行使陳述權、申辯權的期限。

第三十條 當事人自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之日起三日內提出陳述和申辯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采納,報本級局負責人重新審批;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第三十一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不依照本制度的規定向當事人告知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或者拒絕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當事人放棄陳述或者申辯權利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應當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等基本情況;

(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名稱和日期。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加蓋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印章。

第四節 行政處罰送達制度

第三十二條 煙草專賣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七日內按照下列方式送達當事人:

(一)直接送達當事人的,由當事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屬在送達回證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簽字、蓋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確認。當事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屬在送達回證上注明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二)直接送達時,受送達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送達文書的,依法適用留置送達;

(三)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委托當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代為送達,或者通過郵寄方式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四)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采取本條第

(一)項、第

(二)項、第

(三)項規定的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其所在地公開發行的報紙上予以公告,也可以在受送達人原住所地或者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公告欄張貼公告。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同時在網站上公告。公告送達的,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第五節 行政案件救濟、處理途徑(罰繳分離制度)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對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其上一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也可以自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四條 對當事人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條 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違法行為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逾期既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查扣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七條 對于依法查獲的煙草專賣品,自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采取張貼通告、發布公告等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內無法找到當事人的,經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采取變賣等處理措施,變賣款上繳國庫。 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當場收繳的罰款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

罰沒款及沒收物品的變賣款應當全部上繳國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私分或者變相私分。

第三十八條 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從輕、減輕或從重處罰的,必須在案件調查終結報告、案件處罰決定書中明確表述確定處罰幅度的法定事實及依據。違法行為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辦案部門應及時提出移送意見,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移送司法機關,不得以罰代刑。

第六節 案件移送制度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及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一)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卷煙、雪茄煙等煙草專賣品的銷售金額達到五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偽劣卷煙、雪茄煙等煙草專賣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達到十五萬元以上的;

(三)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四)非法經營卷煙二十萬支以上的;

(五)偽造、擅自制造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數量在二萬件以上的,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六)偽造、擅自制造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兩種以上注冊商標標識數量在一萬件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七)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四十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對應當向公安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應當立即指定兩名或者兩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組成專案組專門負責,核實情況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書面報告,報本機關負責人審批。

第四十一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應當自接到報告之日起三日內作出批準移送或者不批準移送的決定。決定批準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同級公安機關移送;決定不批準的,應當將不予批準的理由記錄在案。

第四十二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對查獲的涉案物品,應當如實填寫涉案物品清單。

第四十三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應當附下列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況的調查報告;

(三)涉案物品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

(四)有關檢驗報告或者鑒定結論;

(五)其他有關涉嫌犯罪涉案全部材料。

第四十四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移送給公安機關的涉嫌犯罪案件,應請公安機關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的回執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如果不屬于該公安機關管轄的,在轉送有管轄權的機關時,請接收案件的公安機關書面告知移送案件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

第四十五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對公安機關決定立案的案件,應當自接到立案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將涉案物品以及與案件有關的其他材料移交給公安機關,并辦結交接手續。 對公安機關決定不予立案的案件,認為依法應當由公安機關決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提請作出不予立案決定的公安機關復議,也可以建議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立案監督。

第四十六條 作出不予立案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提請復議的文件之日起三日內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移送案件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移送案件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對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復議決定仍有異議的,自收到復議決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建議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立案監督。

第四十七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對公安機關決定不予立案的案件,應當依法作出處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四十八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經作出的警告、責令停產停業等行政處罰決定的,不停止執行。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經依法給予當事人罰款的,人民法院判處罰金時,依法折抵相應罰金。

第四十九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應當接受人民檢察院和監察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

第七節 案件集體討論制度

第五十條 重大、復雜案件集體討論制度是指執法人員調查中出現的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由重大復雜案件集體討論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后作出處理決定。

第五十一條 重大復雜案件集體討論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局(公司)黨組成員、專賣監督管理處負責人、案件承辦人員、專職法規員和其他需要參加案件討論的人員。案件集體討論研究由局(公司)主要負責人主持,局(公司)主要負責人因事不能參加討論的,由局(公司)主持工作的黨組成員主持,案件承辦部門主要負責人介紹案件基本情況并拿出承辦部門處理意見,案件討論記錄人員做好討論記錄。

第五十二條 煙草專賣執法人員依法辦案時,對下列案件調查中出現的情形需集體討論研究的,應將全部案件材料交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由領導小組對調查情況及處理意見進行審查,根據案情作出決定。

(一)符合聽證條件的案件;

(二)在自由裁量幅度內當事人有從重或從輕處罰情節的案件;

(三)需要移送的案件;

(四)對多個(三個或三個以上)當事人進行處罰的案件;

(五)辦案部門與專職法規員意見不一致,無法協調的案件;

(六)違法行為主體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

(七)上級機關掛牌督辦的案件;

(八)其它需要集體討論決定的案件。

第五十三條 重大案件未交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研究而擅自作出處理決定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八節 案件集體討論程序

第五十四條 集體討論程序

(一)由案件主要承辦部門負責人匯報案件調查情況,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違法事實、證據、處罰理由、法律依據和擬處罰意見等

(二)有關內容;

(二)專賣處(稽查支隊)各分局負責人發表意見;

(三)集體討論發表意見;

(四)會議主持人組織到會人員對行政處罰意見進行表決(案件承辦人員不參加表決);

(五)參加會議的人員表決后,簽署意見并簽名。

第五十五條 領導小組研究處理案件時,與當事人有關的利害關系人,必須回避,不得參與討論。

第五十六條 案件承辦人員根據集體討論形成的行政處罰決定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并按規定送達當事人。行政處罰決定一經作出,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或撤銷。

第五十七條 案件承辦人應如實記錄參加會議人員的意見和集體討論的結論性意見,并將《重大案件集體討論記錄》裝入行政處罰卷宗歸檔保存。

第五十八條 稽查支隊及各分局應及時向上級備案,上報備案應報送材料如下:

(一)案件調查終結報告;

(二)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三)行政處罰決定;

(四)重大案件集體討論記錄;

(五)其他與案件有關的全部材料。

第五十九條 專賣處有權對稽查支隊各稽查分局依本規定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進行監督檢查。

專賣處發現稽查支隊)各稽查分局的行政處理決定確有錯誤的,有權變更、撤銷該決定,或者責令各稽查分局、稽查支隊重新該作出處理決定。

第九節 行政案件聽證制度

第六十條 煙草 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在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組織聽證。

(一)一萬元以上的罰款;

(二)沒收二萬元以上的違法所得或者五萬元以上的煙草專賣品;

(三)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

(四)取消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第六十一條 聽證由擬作出行政處罰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具體實施工作由其綜合監督管理科負責。 第六十二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應當認真審閱聽證筆錄,根據當事人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證據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依照《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但不得因當事人要求舉行聽證而加重處罰。

第六十三條 當事人對舉行聽證后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出行政處罰;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撤銷:

(一)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沒有告知的;

(二)當事人要求聽證且符合聽證條件,沒有組織聽證的;

(三)違反聽證程序的。

第六十五條 組織聽證的費用列入本單位經費支出,不得向當事人收取任何費用。

第六十六條 煙草專賣執法人員在依法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違法行為發生現場進行檢查或對當事人違法行為調查、處理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當事人也有權申請其回避:

(一)與本案有牽連的;

(二)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執法的。

第六十七條 符合回避條件的執法人員主動提出回避申請、當事人申請執法人員和其他辦案人員回避的,由本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作出決定。 申請回避的方式可以是口頭申請,也可以是書面申請,用口頭方式申請回避的應當予以記錄。提出回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 第六十八條 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面履行。

第十節 罰繳分離制度

第六十九條 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一)依法給予二十元以下的罰款的;

(二)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

第七十條 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依照本制度相關的規定作出罰款決定后,當事人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當事人提出,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第七十一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罰款的,必須向當事人出具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七十二條 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罰款之日起二日內,交至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在邊遠地區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抵達之日起二日內交至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財務科;財務科應當在二日內將罰款繳付指定的銀行。

第七十三條 除依照本制度相關規定當場收繳罰款外,除行政處罰決定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第七十四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變價處理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十五條 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所在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期或者分期繳納,但延期或分期繳納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第七十六條 依法取消企業或者個人從事煙草專賣業務資格的,原發證機關應當及時收回煙草專賣許可證并依法辦理煙草專賣許可注銷手續;因客觀原因無法收回的,原發證機關應當注明情況,依法注銷煙草專賣許可并向社會公告。 第七十七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一節 案件送達制度

第七十八條 本制度所稱送達,是指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將行政執法過程中制作的各類行政法律文書送交行政相對人的行為。

第七十九條 煙草專賣行政執法文書送達的標準:

(一)應當提請受送達人認真核對收到行政法律文書的種類、數量;

(二)對受送達人就執法文書提出的問題要耐心解答;

(三)提請受送達人簽字或蓋章;

(四)送達必須采用法定形式進行,不得強迫受送達人簽收。

第八十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者其他法律文書,應當在宣告后交付受送達人。送達必須有送達回證,受送達人應在送達回證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注明簽收日期,其簽收日期為送達的日期。

第八十一條 受送達人拒絕接收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文書的,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基層組織代表或者其他人到場見證,在送達回證上記載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蓋章后,把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者有關執法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處,即視為送達。

第八十二條 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其他法律文書不能直接送交行政相對人或直接送交有困難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在作出決定后七日內按下列方式送達:

(一)受送達人不在的,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屬簽收,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二)受送達人已向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指定代收人的,由指定代收人簽收,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三)受送達人身份、郵寄地址明確的,送達經辦人在填寫送達回證后,將文書和送達回證用掛號的形式郵寄,以掛號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紀檢案件查辦經驗材料范文第5篇

去年,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324件(次),初核259件,立案304件,處分304人,其中,縣處級干部6人,鄉科級干部44人。

就如何做好今年查辦案件的工作,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許兆儒強調,要正確把握當前查辦案件工作形勢,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著力提升、維護風清氣正好環境,切實增強做好查辦案件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要加強對查辦案件工作的組織領導,抓好拓寬案源這項基礎工作,突出查辦案件工作重點,增強查辦案件工作整體合力,創新查辦案件工作機制,持續查辦案件良好態勢。要正確處理好查辦案件與維護大局穩定的關系、懲治和預防的關系、保持案件數量和注重案件質量的關系、加大辦案工作力度與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的關系、關心愛護辦案人員和嚴格監督管理的關系,促進查辦案件工作規范化建設。要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教育引導辦案人員做政治上的“清醒人”;加強業務能力建設,促進辦案人員做業務上的“能人”;加強工作作風建設,保證辦案人員做廉潔自律的“清白人”,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嚴肅執紀的辦案隊伍,推

紀檢案件查辦經驗材料范文第6篇

一、法制工作小組具體負責一般程序處罰案件的核審工作。

二、一般程序處罰的案件調查終結后,辦案機構應寫出調查終結報告,并組織3名以上有關人員進行合議,填寫《案件合議記錄》,將《調查終結報告》、《案件合議記錄》、《行政處罰審批表》連同全部案件調查材料遞交法制工作小組進行書面核審。

三、法制工作小組接到辦案機構遞交的核審材料后,應當進行登記,并指定具體承辦人員就案件內容進行書面核審:

(一)本機關對案件是否有管轄權;

(二)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

(三)定性是否準確;

(四)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正確;

(五)程序是否合法;

(六)處罰是否適當。

四、法制工作小組應在3日內完成核審工作,根據不同情況,提出核審意見:

(一)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定性準確,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正確,程序合法,處罰適當的,同意辦案機構的處理意見;

(二)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提出補充調查的意見;

(三)使用法律、法規、規章不正確或程序不合法的,提出糾正或重新辦理的意見;

(四)不適用本機關管轄的案件,建議按有關規定移送有關機關或組織。

五、經法制工作小組核審認為違法行為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法不應當處罰的,由辦案機構報主管領導做出不予處罰的決定并告知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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