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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本科教學管理論文范文

2023-10-07

法學本科教學管理論文范文第1篇

摘 要:財經類院校屬于應用型本科院校,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尤為重視,對實踐教學的要求也比較高,作為財經類本科院校中的法學專業,必須與學術型的本科教育有所區別,必須創建以能力為本位的模塊化教學模式。探討的是將模塊化教學模式應用于合同法的教學中,將合同法的基本理論內容予以歸納,分成幾個教學模塊,將分散的知識點聯系起來,側重于對學生實際問題解決能力的培養。

關鍵詞:模塊化教學;合同法;教學模式

財經類本科院校在專業設置以及在學生的培養目標上都與綜合類大學有很大的區別,其專業主要以金融、會計等專業為主,在學生的培養目標上也更加注重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因此,傳統的法學教學模式對于應用型本科院校已不再適用,應該創建一種新的教學模式來適應學校的培養目標。模塊化教學模式就是根據應用型本科高等教育重在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的要求下,把教科書上的章節打亂,將有內在聯系的內容設定為不同的模塊,通過各模塊課程間合理的搭配,培養學生合格的專門職業能力的一種教學模式。

合同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是調整財產流轉關系的法律規范,對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合同法學》也是法學專業學科體系中的一門重要課程,希望學生通過對合同法原理及其現行法規的學習,使其系統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論并使其能夠運用所學理論解決實踐中發生的問題。采用傳統的教學模式基本上是不可能達到這個目標。本文欲探討模塊化教學模式在合同法教學中的應用。

一、財經類應用型本科院校法學課程教學模式的現狀

目前,應用型本科院校的法學教學仍然采取的是傳統法學的教學模式,即主要是課堂上的對教材的按章節的理論講述,同時又由于課時等方面的限制,對理論聯系實際的做法無外乎就是在講述理論的同時配上幾個相關的案例。此種教學模式存在諸多缺點,諸如課程與課程之間被人為地分割,缺乏聯系,導致學生無法把前后學習的課程聯系起來而且還會導致內容的重復講述等諸多問題,這樣不僅造成教學效率低下,而且很可能每一個老師對于自己所講授的那門課程都沒有講得很透徹,原因是一個教師通常單獨負責一門或幾門課程,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教師可能更加傾向于關注自己那門課程的內容而會忽略其他課程的內容及課程與課程之間的聯系。這種環境下培養出來的學生在不斷地奔波于各門課程的學習及考試,不斷地進行各種類型的資格考試的過程中,大學四年下來,疲憊不堪但是對于學了什么,對于自己以后的工作有多大幫助根本就不知道,就更別說解決實際問題了。這樣,一方面國家相關部門不斷發布法學專業人才缺口一百多萬的消息,另一方面有很多法學專業畢業的學生就業困難,最主要的問題就是人才的需求與供給在知識結構上的錯位[1]。

由此可見,傳統的法學教學模式使教師更加注重對理論知識的灌輸而淡漠理論內容之間的有機聯系及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也可能是教師希望通過學生的實習及畢業設計來達到這一目標,但是到了這個時期,大多數學生都會面臨著非常實際的問題——就業,在就業的壓力下,實習就變成了走過場、畢業設計也都是很倉促地完成的,基本上達不到鍛煉實踐能力的目的。

二、財經類應用型本科院校法學教學引入模塊化教學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一)模塊化教學的特點

模塊化教學就是圍繞一個能力和素質的教育專題,在教法上強調知能一體,在學法上強調知行一致,集中開展相關的理論知識、實踐經驗、操作技能以及活動方式、方法、方案的同步式一體化的教與學,以實現具體能力和素質的培養目標的教學模式[2]。模塊化教學有以下幾個特點:

1.各模塊間相對獨立, 模塊能力與專業培養目標緊密結合。

2.任一模塊的理論知識與實際應用均貫穿于該模塊的教學始終,每一模塊能夠鍛煉學生的一種能力,并且能夠直接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中發生的問題。

3.每個模塊在講授之前,教師會將該模塊所要學習的主體內容繪制成模塊圖,這樣學生可以直觀地了解學習內容及每項內容之間的聯系、培養目標和最終可達到的綜合能力,這樣學習目的更加明確。

(二)財經類應用型本科院校法學教學中引入模塊化教學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教學方法的確定需要與專業培養目標相契合,財經類應用型本科院校的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應與學術型的綜合類大學的培養目標有所區別。在應用型本科院校中,應重點培養的是學生的動手與實踐能力,也就是學完之后能夠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法學是實踐性很強的一門課程,學生除了需要掌握理論知識及相應的法律、法規外,更重要的是能夠掌握運用所學知識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模塊化教學的這些特點,能夠使應用型本科教育的教學體系更具針對性、應用性、實踐性,是一種比較理想的教學模式之一。因此,在財經類應用型本科院校的法學教學中引入模塊化教學模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三、模塊化教學模式運用于財經類院校合同法教學中的具體方案及對策建議

(一)合同法模塊化教學的具體方案

結合本課程實踐性較強的特點,本人精煉整理了合同法的基本理論內容,嘗試從合同的各個階段來歸納教學內容。

概括而言,本文擬將該課程大致分為以下幾個實訓項目模塊,分別是(1)合同法概述:通過該實訓項目,使學生了解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合同法在民法體系中的地位及合同法與民法其他部分內容的聯系,以及合同法的總體內容,為后面各模塊的學習與實踐打好基礎。(2)合同的訂立:通過該實訓項目,使學生了解合同訂立的必經程序——要約、承諾及相關的要求,合同訂立必須包含的條款,以及大量的存在于各行各業的格式條款的相關內容。學完本實訓項目,學生應該學會如何訂立合同以及審查合同。(3)合同的效力:通過該實訓項目,使學生掌握合同的四種效力,分別為有效合同、無效合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及效力待定合同,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需具備的條件,及合同無效等情形下的后果。(4)合同的履行:通過該實訓項目,使學生充分了解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各個階段的重點內容,因為只有合同得到全面適當的履行,當事人的訂約目的才能實現。學生還需掌握合同履行需遵守的原則及具體規則。(5)合同的終止:通過該實訓項目,使學生了解導致合同終止的各種原因,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債務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抵消及在什么情況下可以進行提存。(6)違約責任:通過該實訓項目,使學生掌握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以及違約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7)幾種常見的合同:通過該實訓項目,使學生了解幾種常見合同的具體、特殊適用規則,如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等。

(二)合同法教學中實現模塊化教學模式的對策及建議

1.教師問題。本科教師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但對教學模式的探討與改革的熱情及主動性取決于多種因素,如個人已承擔教學工作量的多少、個人對教育改革的認識和興趣,更大程度上取決于學校對教學模式改革的支持。

法學教學采取模塊化教學模式,對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戰,教師需要具有一定的實踐能力,現在的法學教師基本上對于理論內容很精通,但缺少實踐經驗,比如,講合同法的老師并不知道如何訂立和審查合同;講金融法的老師并不懂得金融行業的運營模式;講票據法的老師并不懂得票據如何填寫。這種情況下的教師是無法適應模塊化教學模式下的法學教育的。學校應該加強對教師到實踐部門進修的投入并將教師的進修常規化和制度化。

2.教材問題。模塊化教學法目前還處于實踐及不斷的完善階段,從目前已出版的教材看,很少有能夠直接用于進行模塊化教學的成型教材,大多只是在原來教材內容的基礎上增加了實踐部分而已,并沒有模式上的突破。因此,采取模塊化教學的老師需要自己科學合理地設置任務模塊,編寫合適的經典教材。

教師應根據本課程的具體內容和學生現有的知識儲備,以激發學生主動研究、主動探索為目標,精心策劃與設計各個教學模塊內容,例如每個模塊任務中可以設置(1)相關知識點的羅列,根據該知識點引入典型案例,并提出問題;(2)相關理論知識的學習;(3)相關的法律規定的講解;(4)本案糾紛的診斷分析;(5)實踐處理。

每個模塊任務中的前三項可以由任課老師引導和講授。其他部分則只進行思路上的引導,由學生組成小組進行討論,老師最后點評解疑,也可以根據由知識點設計典型案例組織學生進行辯論。這樣的設計模式,既可以引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和興趣,也在每節課堂里有明確的學習目標,因而使理論學習與法條的解讀有了驅動力,使學生樂在其中[3]。學校應當在政策、資金上支持嘗試模塊化教學并在實踐中取得有效成果的教師與相關就業企業合作開發模塊化校本教材,并予以推廣。

3.接受問題。從教育學角度講,在一段時間內連續進行一個內容的學習會導致學習效率以及學習興趣的下降。模塊化教學存在著這樣的問題,一個模塊內的知識比較單一,不易引起學生的學習興趣,因此,教師需要對教學進程進行合理的安排,使學習內容不至于單調,并引起學生的濃厚興趣,從而保證學習效率不是下降而是上升。

參考文獻:

[1]劉巍巍,韓穎梅,李欣銘.財經類本科院校民訴法課程應用的重新構建 ——以模塊化教學法為依托[J].金融理論與教學,2012,(4).

[2]李海濤.模塊化教學條件下課程體系的構建[J].四川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7,(5).

[3]代義.高職民法課程的模塊化教學改革初探[J].法制與社會,2009,(1).

法學本科教學管理論文范文第2篇

[關鍵詞]法學教學;法學專業就業;地方本科校院

為更好地引導就業,促進法學教學,筆者針對地方本科院校法學畢業生的特點設計了系列調查問卷,在地方本科院校湖南理工學院法學專業的2013屆畢業生中隨機選取樣本,以了解他們對就業與教學的看法,并據此作出分析,進而提出相應的法學教學改革建議。

一、問卷調查與分析

本次調查共發放90份問卷,實際有效問卷為86份,問卷總有效率為95.56%,其中男生22份,女生64份,這與法學女生入學率顯著高于男生密切相關。

調查內容主要從本科畢業后的出路、專業對口、就業地點、單位性質以及薪資期望,從法學教育存在的問題、所認同的有效教育模式、就業難的原因、需要提高的能力等九個方面來考察,畢業生的回復情況列表及簡要分析如下:

表一中,男生以及男女生綜合的高居榜首的考研選擇、女生嘗試尋找其他類型的工作都表明:(1)僅僅本科教育無法支撐畢業生的對法學專業的就業信心;(2)相較男生而言,女生對法學專業的就業信心更顯不足。

表二中,男、女生比例大致相同的選項表明:(1)男生與女生對法學專業對口都抱有希望,有一定的法學理想;(2)但他們都清醒地認識到存在著大量不對口的現實,并且愿意接受這種無奈的現實,法學理想不夠堅定。

表三中,男、女生都高選項的沿海地區和城市、女生相對男生較低比例的選擇以及更多選擇籍貫地表明:(1)法學專業應用與發達的經濟存在著某種聯系,就業存在更多的機會;(2)女生相對于男生而言更不愿意接受新環境的挑戰而傾向于安定。

表四中,高比例的公檢法和律師職業的選擇、較低比例的教育文化行業的選擇、以及低比例的創業選擇表明:(1)男、女生都希望從事法學專業對口、職業穩定的工作;(2)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學學生缺乏相應的法學學術理想和自信。男生較女生較高比例的律師選項及較少的其他公務人員選項表明:男生較女生更傾向于接受具有挑戰性的法律職業。

表五中,高比例選擇3000~5000元段的薪資屬于行政事業單位等穩定職業的合理預期,與對高比例公檢法機關就業單位的選擇相吻合,這表明:男、女生,尤其是女生,在接受大的挑戰方面還缺乏足夠的信心。

表六中,男、女生都高比例的理論性太強、實踐性太弱、缺乏職業技巧訓練、教育模式單一選項表明:(1)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學生的學術理論功底相對較弱,他們的就業應當主要定位于法律應用;(2)現有的課程設置與法律應用的就業方向有偏差;(3)課堂講授的單一教學模式不受學生歡迎。男生較女生在上述選項相對更高比例的選擇表明:男生相較女生更為活躍、更不愿意被動接受,而傾向于更為活躍的法律應用。

表七中,男、女生選項比例都大致相同,其高比例的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教學選項、較高比例的實務教學選項及較低比例的與課堂教學相關的傳統教學及案例教學表明:(1)法學應用需要必要的理論支撐;(2)法學應用教學需要走出課堂,需要從社會實踐中去學。

表八中,男、女生都高比例的無工作經驗選項、本科知識能力欠缺選項以及較高比例的眼高手低選項和法學畢業較多選項表明:(1)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學生的就業信心主要依靠法學應用能力支撐;(2)法學專業的應用需要更高階段的學習。女生相對男生更高比例的對法學畢業生太多的擔心表明:一方面為法學女生心理相對男生脆弱,更為重要的另一方面為法學專業男女生比例失調使得女生面臨更大的心理挑戰和更大就業競爭壓力。

表九中,男、女生都較高的法律實務能力、人際交往能力選項表明:(1)目前法學教學在實踐教學方面的薄弱;(2)法學素養是一種綜合的人文素養,法學學生期待,法學教學不僅應培養學生的專業知識素質,而且應當培養其他人文素養。男生較女生在上述選項上更高的比例表明:男生更傾向于活躍的法律應用和人際交往。

二、法學教學改革建議

根據上述問卷調查與分析,筆者根據地方本科院校的特點,提出如下法學教學改革建議:

1.根據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學生的就業特點,應當進一步強化法學實踐性教學。

本文表四的職業選擇,表六、八的實踐性教學的薄弱及對就業造成的負面影響,表七、九的對實踐性教學認同及期待,這些表明:強化法學實踐性教學是地方本科院校真正解決法學畢業生就業出路、培養合格法學畢業生的基本前提。

在滿足教育部關于法學專業課程設置的基礎上,地方本科院校在相應的法學課程教學規定中應當明確實踐性教學的課時比例。不過,在計算實踐性教學時,不能模擬法庭和課堂案例分析拿來充數,因為實踐性教學不同于課堂案例教學,它往往“使用的是正在發生的案例”,而后者往往“是已知的或虛擬的案件, 有時教師為了教學的需要對已有的案件進行先期處理, 事實與證據都被確定在一定的限制范圍內, 不像真實案件在處理中會遇到許多未知情況和突發事件, 無法鍛煉學生的應變能力”。[1]雖然兩者都可能是范例,但實踐性教學所面對的走出課堂的不確定、活生生的現實,是正在演變的范例,而不是已固定的范例和逝去歷史。

2.根據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學生的就業特點,應當延伸法律專業碩士點的設置。

本文表一的考研選擇、表八中本科階段的知識能力不夠,以及表九的法律實務能力和人際交往提高的期待,這些表明:本科四年的時間有限,法學專業作為一門應用性很強的學科,在掌握基礎法律知識,培養人文素養的同時,還需要大量的實踐,相對于知識的傳授而言,實踐需要更為漫長的時間過程,因此要培養法律應用合格的畢業生,還需要補充法律碩士階段的學習。美國的法學教育之所以為本科后的教育,[2]恐怕也有這方面的原因。

在滿足教育部關于法學本科課程設置的基礎上,地方本科院校應當根據其法學畢業生就業的特點,補充以案例研討和實踐性教學為主的法律專業碩士課程,為其進一步的實務練習提供平臺。

3.根據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學生的就業特點,應當補充其他學科相關課程設置。

本文表二的對專業對口的務實選擇,表三的趨向經濟發達地區,表八中對法學畢業生太多的擔心,表九的人際交往提升的期待,這些表明:一方面法學畢業生需要拓寬其他相關知識的學習以獲得更為寬泛的就業面,避免法學畢業生就業競爭中的過分壓力;另一方面法學素養作為綜合素養,需要其他學科知識及人文素養的支撐,在經濟發達地區,更特別需要經濟素養的支撐,對此,有教師就提出了法學與經濟學交叉關聯的必然性和必要性。[3]

在滿足教育部關于法學的專業課程設置基礎上,還應當補充其他學科相關課程,特別是經濟、財會、審計相關課程的設置,并可以參照專業律師發展方向的方式,開辦工程建設、金融等專業方向的課程。

4.根據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學生的男女生分布狀況及就業特點,應當特別針對女生開設相應的職業輔導課程。

根據本文表一、三、四、五、六、八、九的分析,女生比男生入學比例雖然要高,但相較男生對職業信心和挑戰上表現出弱勢?,F實當中,法學專業女生在就業問題上也強烈地感受到性別歧視所形成的極大困難,這一方面需要相關政府部門加強婦女權益保障、對用人單位加強相應宣傳,

另一方面也需要女生自強自立、學校強化實踐教學與加強知識的復合培養。[4]

為使法學畢業生男、女生得到均衡培養,扭轉女生的就業劣勢,地方本科院校還應當明確相應的規定,把專門針對女性的就業輔導課、心理輔導課列入作為法學專業教學課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參考文獻]

[1]王從容,雷蘭.法學本科教學改革的新思路[J].江西教育科研,2006-10.

[2]張敬峰,李效民.美國的J.D.教育[N].山東農業干部管理學院學報,2003-8.

[3]羅宏達.論法學與經濟學交叉研究的必然性和必要性[J].當代經濟,2012-4.

[4]李茹春,陳葦,高偉.女生就業的比較與分析[N].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7-6.

[作者簡介]楊忠明,男,湖南岳陽人,湖南理工學院講師、法學博士,研究方向:經濟法專業;左平良,男,湖南衡陽人,湖南理工學院教授、法學博士生,研究方向:民商法方向。

法學本科教學管理論文范文第3篇

關鍵詞:地方高校;法學;畢業論文;判解模式

引言

隨著新世紀的到來,教育與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一直是教育界的高呼聲,近20年以來,我國始終堅持“百年大計,教育為本”的國家方針政策之外,更是推崇由單一的模板化教育轉變為實質化的素質教育的教育改革理念。本科畢業論文是考驗高校本科生在大學四年內學習所所獲得的學習能力、思維方式、綜合素質的主要依據之一。因此,隨著我國教育規模的發展,法學(法律類)高等教育專業也迅速發展起來,由原先的部屬政法類專業高等院校開設法學專業逐漸發展到地方性的眾多高等院校也相繼開設了法律類本科專業。本文主要通過調查地方高等院校的法學(法律類)專業本科畢業論文的狀況,對其存在的弊端進行挖掘,同時,對論文模式進行探索。

一、問題的提出

筆者多年在地方性高等院校法學教學中發現,大量的本科法學畢業論文存在抄襲和雷同現象。因此筆者針對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現狀,隨機對某地方三所高校的法學本科大四學生進行了抽樣調查,調查結果顯示:1.學生對畢業論文選題不是自己對法律問題思索的結果占33.3%,畢業論文選題僅僅是任務要求的占16.7%,論文選題胡亂拼湊的有4.7%;2.有沒有過抄襲(非標準內注釋、引用)行為問卷中,整段文章更改語句的占21.4%,借用他人論文大綱有47.6%;3.對畢業論文撰寫毫無感興趣的占19%。4.支持改變傳統畢業論文模式要求的占92.8%。通過對法學畢業生對畢業論文撰寫的現狀調查,筆者發現這些非政法類專業高校的法學本科學生畢業論文模式存在很大的問題,地方性高校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考核模式應當引起重視并有必要研究考核體系改革了。

筆者列舉一些問卷調查結果:

1. 畢業論文結論是對現實的矛盾或者問題提出了你思考的解決辦法嗎?

圖1

2. 你搜集的論文資料在你論文的字數中占據的比例是?

圖2

3. 你對法學本科畢業論文有著興趣嗎?

4. 你支持用其他更靈活的畢業考察方式替代畢業論文嗎?(如翻譯文獻、實習報告、團隊合作等)

二、地方高等院校法學(法律類)本科畢業論文模式及有關研究現狀

據不完全統計,2015年(中國)全國的高等院校中擁有法學專業的有650多所,許多之前不曾設有法學專業的高校也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教育改革的需要重新增加法學專業,而隨著大學數量增加,傳統政法類大學錄取人數有限等原因,選擇非政法類地方高校就讀法學專業對于許多人來說已經不是一件新鮮的事情,而影響他們選擇取向的更多的是法治社會的熏陶以及自身對法律的認知程度。近年來隨著國家依法治國的推進,選擇非政法類地方高校法學專業的學生也同樣越來越多,據調查統計某區域非政法類地方高等院校法學專業增長比率逐年上升。

然而,非政法類地方高校法學專業畢業生與政法類專門高校相比,專業水平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這些差距不同程度地表現為以下方面:第一,師資隊伍水平上有差距;第二,課程設置和培養體系不合理;第三,教學大綱和教學目標的落實不到位;第四,校園法律文化氛圍不夠;第五,學校法律院系與社會法律實踐部門聯系不足;等等原因。

非政法類地方高等院校法學(法律類)本科畢業論文在現狀上主要表現為:由教師提出選題、學生搜集資料、擬定提綱撰寫,這樣僵化的套路導致的結果就是學生抄襲,浪費時間和精力,導致學生對高校法學教育的惡劣評價,最終導致厭學逃避。具體表現為:“學生按照選擇的題目與指導老師建立了聯系,在學校規定的時間與步驟范圍內,與指導老師相互配合完成論文寫作。但縱觀法學(法律類)本科畢業論文的質量現狀:形式上看,參考文獻的格式不規范,參考文獻在論文正文何處,一般的學生在指導老師多次修改的情況下,方能夠正確標注;參考文獻與注釋不區分;標點符號欠規范;錯別字、論文排版、字號大小、字體及整齊度等也是常見的問題。內容上看,一般的法學(法律類)本科畢業論文有以下問題:1.不明確摘要如何概述,關鍵詞為何不知所云;2.結構似教材,沒有問題意識,常見的論文只是對命題的基本理論、或知識點做一般性梳理或介紹,無深度與創新可言;3.論證不力,缺少內在嚴密的邏輯性,體現在:一是從理論到理論,缺少必要的和充分的事例和數字的依據;二是引用、分析理解法律條文、法理基本原則不準確;三是材料很多,但在選材和組織材料上欠佳,缺少周密嚴謹的邏輯性;4.緒論和結論寫作不當。有些論文的緒論,篇幅相當大,卻寫了一些與畢業論文沒有多大關系甚至無用的話,沒有很好地起到導引本論的作用;有的論文的結論也不符合寫作要求;有的論文根本沒有結語,有頭無尾,不能完整、準確地表達自己的研究成果或結果。”

綜上所述,針對非政法類地方高等院校法學(法律類)專業畢業論文模式的主要現狀進行探究,歸根結底還在于非政法類地方高等院校對法學專業學生的培養經驗缺乏。若在實際教育中更注重能力的培養,而并非只是傳教式的教學模式,則非政法類地方高等院校的法學(法律類)本科生不僅可以具備相當法律素質,將學習到的法律功底用于武裝自己,而且現實中的許多法律問題都可以依法而解。

為此我國學者對我國法學教育展開了眾多的宏觀研究探索,但對法學(法律類)本科生的畢業論文如何定位和改革研究不多,目前對法學(法律類)本科生的畢業論文模式研究主要有:河北經貿大學王韜博士《司法實踐能力培養目標下的法學(法律類)本科畢業論文訓練模式研究》、武漢劉晶老師的《法學(法律類)本科畢業論文寫作答辯模式的改革與探索》、哈爾濱師大梅奕敏副教授《導學模式提升法學(法律類)本科畢業設計有效性研究》西南政法大學蔡英博士《法學(法律類)本科畢業論文的現狀研究》等等。他們一致認為:傳統的法學(法律類)本科論文寫作偏重立法論角度、采納教科書式的闡發,屬于紙上談兵式的膚淺論理。他們提出的改革模式有:1.司法適用模式。訓練目標注重法律適用方法,成果形式采納案例研判模式。2.模擬法庭式。即通過模擬法庭的再設計、角色扮演、分析自身感受和經驗,闡述存在的問題和建議。3.系列化、一體化模式。筆者認為,以上三種模式具有強化實踐的意識,但是有的改革模式(如系列化、一體化模式)沒有根本上革除傳統的學生被動式資料搜集、抄襲為主的弊端;另外模擬法庭式和本科教育教學差距太大,在本科法學學生中未必具有可行性,亦或是實踐中投入巨大,現有的高校師資和設施難以勝任。只有司法適用模式在目前我國非政法類地方高等院校法學教育現狀中具有實際意義,但有些操作模式仍需研究。

三、法學(法律類)本科(法律類)畢業論文案例判解模式內涵特征

案例判解模式是指法學(法律類)本科畢業生通過將自己的畢業論文與我國司法實踐相結合,選擇法院的判決案例作為學生自己畢業論文的研究對象,把司法適用的解釋推理模式應用于法學(法律類)本科畢業論文模式中,圍繞法院判決中的經典案例所涉及的法學知識而展開分析闡述,同時深入闡述案例中涉及的相關法學知識理論前沿問題,最終形成法學理論和案件實例相結合的法學知識解析和前沿探究式畢業論文。這種模式旨在探索貼近司法實際和革除傳統法學(法律類)本科教育弊端的論文指導模式,旨在調動法學(法律類)本科學生的主觀能動性,把畢業論文和其他教育教學環節緊密聯系,以法律解釋、司法適用為靈魂,改革傳統的畢業論文體制。

案例判解模式主要包括選擇案例、模擬審判、分析法律適用、相關法學知識闡述、前沿探討等步驟。一方面,強調以具體案例為中心,要求畢業生從原告、被告、法官等多種角色的角度去審讀案情,并運用法學理論去分析和解決案例中存在的問題,要求具有極強的實際性和目的性,有效避免脫離實際的傾向,真正起到能夠鍛煉學生實際應用能力的目的。另一方面,將案例解析與法學知識前沿相結合,突破紙上談兵的純粹抽象,讓學生通過法院判決過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大大提高了學生職業素質的培養。其核心要素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模擬審判。法學教學中模擬法庭已成為提高學生法律實踐能力的重要教學環節,日常教學環節中模擬法庭的特點是是進行法律職業性訓練,讓學生適應角色轉換。但與教學實踐環節不同,在畢業論文案例判解模式中,除了法院程序之外,更重要的是實體法律內容:

1. 法律適用的視角。案例判解模式要求學生把自己分別放在原被告律師、法官的身份角度分別分析案件事實。從中發現法律適用的線索、法律適用和法律解釋的難題。

2. 法律適用和邏輯推理。案例判解模式,重在對法院判決的解讀,法院判決的核心部分就是對案件的法律適用和推理過程。

第二,案件法律適用總結。完成了案例的判決推理并不意味著畢業論文已經完成,學生必須對相關法律知識進行擴展性分析和總結,另一方面,使學生更深入地學習和研究法律知識前沿,讓學生更深入地提高法律實踐技能與現代法律素質。對相關法律知識進行擴展性分析和總結主要有以下類型:

1. 評論型。這種類型的學生要對案件的法律適用過程進行深入解剖,結合案件事實要素詳細地分析法律適用要素,并對法院判決、原被告雙方對案件分析存在的問題進行評析。最后,肯定成績,指出存在的缺點,總結改進,以提高學生的法律實踐技能。

2. 分析型。學生深入挖掘案件中一個法律點,圍繞問題,然后分析問題,結合專業深入探討,提出解決辦法,最后對涉及的法律知識考察國內外的發展方向。這種類型不僅考查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且強調觀念的創新,要求學生具有創新思維,整體對畢業生的要求較高。

四、結束語

本科畢業論文是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能力的有效途徑,也是衡量學科教育水平的重要標志。法學(法律類)本科畢業論文模式改革和科學化、合理化,對法學(法律類)本科四年的課堂教學提出更高的要求,有助于促進課堂教學水平的提高。

案例判解模式主要包括選擇案例、模擬審判、分析法律適用、相關法學知識闡述、前沿探討等步驟。一方面,強調以具體案例為中心,要求畢業生從原告、被告、法官等多種角色的角度去審讀案情,并運用法學理論去分析和解決案例中存在的問題,要求具有極強的實際性和目的性,有效避免脫離實際的傾向,真正起到能夠鍛煉學生實際應用能力的目的。另一方面,將案例解析與法學知識前沿相結合,突破紙上談兵的純粹抽象,讓學生通過法院判決過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大大提高了學生職業素質的培養。

法學(法律類)本科畢業論文案例判解模式的提出和構建,對法學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與創新作了嘗試性的探索,也為培養新型法律人才指明了一個方向。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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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本科教學管理論文范文第4篇

[關鍵詞]開放法學,多維交互,實踐教學,案例教學。

法律實踐是對學生法律人格、法學素養的綜合訓練,是實現開放教育法學專業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手段。實踐教學不但要注重理論與實際結合的專業能力培養,更要注重學生在現代教育技術環境下自主學習能力及綜合素質的鍛煉。然而,由于教學觀念、辦學條件、環境、教學對象、管理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實踐教學又成為開放教育法學教學過程中的一個難點。選擇合適的實踐教學模式至為重要。本文以現代遠程教育理論為依據,結合法學專業教學改革,探索適合法學專業特點的“多維交互式”實踐教學模式。

1 “多維交互式”實踐教學模式的確立及其內涵

開放教育法學專業以培養應用型高級法律人才為目標,法學實踐教學模式的構建必須以此目標為引導,充分考慮遠程開放教育的網絡教學環境,符合法學專業、學生以及教學的特點,保證開放法學教學質量的提高。

1.1理論基礎

1)“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學理論。美國心理學家卡爾羅杰斯(Carl R.Rogers)針對傳統教育的種種弊端,大力呼吁教育改革,并把心理咨詢中“患者中心療法”的理論推廣、應用到現代教育改革實踐,形成了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模式;

2)自主學習理論。它是在學習者內在動機的作用下,在學習活動之前自己確定學習目標,制定學習計劃;在學習的過程中,自己選定學習的內容、策略、方式、時間和地點,自己控制學習過程、學習資源和物質設備條件;對學習結果能夠進行自我評價,并對自己的學習行為進行調節和修正,以致學習目標的最終實現。

美國心理學教授齊莫曼(Zimmeman)認為“在實際的學習情境中,完全自主的學習和完全不自主的學習都是較少的,多數學習是介于這兩者之間。”遠程開放教育條件下的自主學習,不是學習者完全的自主學習,而是通過教育機構提供的學習資源、設備、場所等條件,在教師指導和支持服務下的自主學習;

3)混合學習(Blending Learning)理論。該理論把傳統學習方式的優勢和數字化、網絡化學習(E-Learning)的優勢結合起來,既發揮教師引導、啟發、監控教學過程的主導作用,又充分體現學習者作為學習過程主體的主動性、積極性與創造性。針對學習者原有的認知基礎和學習目的不同,學習內容和要求的不同,各種媒體的適應度的不同,選擇不同的學習媒體和學習方式,將傳統的學習媒體方式與現代的學習媒體和方式結合起來,使二者優勢互補,使學習者獲得最佳的學習效果。

1.2內涵表述

“多維交互式”實踐教學模式是運用現代信息技術,以學習者自主學習為中心、以實踐環節教學為特色、以教育者導學為前提、以多種媒體教學資源和服務助學為基礎,通過課堂內或課堂外的案例分析、模擬審判、法院旁聽等活動,把理論知識運用于實踐中從而培養學生綜合素質的教學方式。該模式既體現了遠程教育的特殊規律,即“以學生自主學習為中心” 突出體現了學習者的主體性;又遵循教育活動的一般規律,通過教育者導學、多種媒體教學資源助學、多元立體教學評價設計等教學要素間的交互關系。同時,該模式體現了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通過強化實踐環節的教學,增強學生利用所學理論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從而實現為地方經濟發展培養具有自主學習能力的應用型高等法學專業人才。

2 “多維交互式”實踐教學模式的實施方式

教學模式是在一定的教學思想或教學理論指導下建立起來的較為穩定的教學活動結構框架和活動程序。它是一種教學思想或理論的具體化、過程化。法學是一門應用性很強的社會科學,法學教育的生命力在于實踐性。實踐教學,就是培養學生通過實際參與法律操作、解決實際案件和實際問題的能力。從事法學職業不僅要掌握大量的專業理論和專業知識,而且還要有熟練、完善的法律業務技能、善于思辯、善于表達。

2.1討論式案例教學法

現代心理學研究表明成年期后人的感知能力,如聽力、視力、味覺力、膚覺力等較成年期前有所下降,機械記憶力也有所下降,但思維能力和想象能力則有所提高,且能在較長時間內保持相對的穩定。實踐教學要充分發揮成年學生活躍的思維能力和豐富的想象力,突出以學生為中心的案例教學。案例教學是以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互動式教學為基本特征的教學。案例教學又稱判例教學,它最早出現在19世紀70年代的美國,由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克里斯托夫蘭德爾所創立。案例教學通常采用說明式和討論式兩種方式。開放法學教學倡導的是討論式案例教學法。討論式案例教學在開放法學中的運用是一個系統化的教學過程,應該有一系列教學措施和教學支持服務系統與之相配合。首先,選擇典型案例,建立平臺教學案例庫。案例教學本意即為典型事例的教學。選取具有典型性、真實性、疑難性、針對性、綜合性強的案例上傳教學平臺,供學員下載學習。為了幫助學員學習,還應在網上給學員提供案例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參考資料,以及難點提示等;其次,分組討論,撰寫發言提綱。學生根據所學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在網上BBS發表自己對案例的看法,這樣,形成并營造一定的前期討論效應。由于案件本身的復雜性,在討論時可能會有多種觀點,將觀點相同或相近者分成一組,以小組為單位,集中分析討論,力爭每個人都能在小組發表意見,小組做好記錄,形成本組意見;再次,集中發言、教師點評。面授輔導時由教師主持,依次由推薦的學生有選擇地對每個案例進行集中發言、自由討論,之后由面授教師點評。只要教師精心組織,學生認真準備,課堂發言通常都比較踴躍;如果教師的點評針對性強,師生通過縱橫的課堂交流,不同觀點之間的碰撞與交織,學生既開闊了專業眼界,又學會了分析、評價案例的方法;最后,課后網上延伸討論。由于課堂討論的時間相對有限,不少學生意猶未盡,課程主持教師可以引導學生通過網上BBS討論區發表自己對案例的進一步看法;甚至還有學生把自己收集到的與討論案例有關的信息在網上轉貼,從而引起“案中案”式的連環討論。

2.2實戰性模擬法庭

現代教育心理學認為:當成年人在負有一定責任的角色中學習時,他學習動力就更大,也就更為主動。模擬法庭教學法,就是在教師的指導下,根據精選的典型案情,學生分別擔任不同的法庭角色,通過精心準備,共同參與案件的模擬審理,以將習得的法學理論和司法實踐緊密結合起來的教學方法。應當指出的是,當前許多學校的模擬法庭更多的帶有表演性質,不僅法官、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角色事先已經定位,而且各方將在法庭上做出的言論、乃至動作、情感表達都是事先反復演練的。針對這種表演型模擬法庭的不足,筆者認為, 現在的模擬法庭應當由表演型模擬法庭向實戰性模擬法庭轉變,以使學生實踐能力得到真正鍛煉和提高。

“模擬法庭”教學要求組織者必須有豐富的實踐經歷和專業素養。為避免某一教師知識的單一和局限,專門設立法律實踐活動指導小組,部署工作計劃,落實模擬法庭方案。模擬法庭的運作一般分為如下步驟:案例的選擇;人員的確定;材料的準備;法庭實戰辯論;總結。首先,對案例的選取一般考慮時效性、專業性、疑難性、綜合性的要素;其次,人員的確定采取自愿報名,自選角色,適當調整;再次,案件資料人手一份,大家分頭各自熟悉案情、體會角色,各自查找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案情涉及的其他知識資料,備寫案件審理所需法律文書;最后,實戰抗辯,分析總結。在模擬法庭的“實戰”中,學生不僅要清晰有力地表達自己的觀點,還要根據訴訟過程隨時出現的新情況做出反應。庭審結束后,馬上請老師和專家進行現場點評,總結成敗得失,為以后的課程學習和實際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事后,再結合庭審錄像,將庭審中出現的每一個細節疏漏進行講評。由于學生自己主導整個實踐過程,參與者、旁聽者均對這種生動、直觀、仿真的教學方式表現出極大的熱情,有的學生還從專業的角度提出一些問題和思考。

2.3法庭旁聽法

一位前蘇聯教育家曾經說道,“如果學生所學習的知識、所參與的活動,能與學生的認知興趣相吻合,就能產生積極的作用。”組織開放學員參加法庭旁聽活動,既是學員親身參加法庭審理,感受控辯雙方的你來我往,唇槍舌戰的庭審程序的過程,也是學員用自己所學知識去判斷是非曲直,加深法律條文、法律解釋的理解領會,將理論知識應用于實踐的過程。

旁聽案例的選擇應遵行一定原則:首先,法庭審理程序較完整。完整的法庭審理程序,既可以為學員進行一個簡單的案情回放,也可以使學員熟悉法庭審理程序;其次,要求選擇能夠反映社會熱點并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例。在旁聽過程中,要求學員做旁聽記錄,尤其是把雙方爭執內容、爭執焦點記清。旁聽結束后,由教師專門針對旁聽內容進行案情分析、講解,共同討論案情焦點,分析法庭審判程序上有那些缺失,在審判方式上應有那些改進,從而指導學生進行旁聽體會的寫作。組織學員參加法庭旁聽的這一實踐形式,在整體組織程序上比較簡便,可以使學員近距離接觸到法庭,接觸到法制的前沿,感受法學在社會上維護正義與公平的神圣地位及法學理論在法律踐行中的指導作用。

3 實施“多維交互式”實踐教學模式的保證

3.1明確培養目標,健全管理機制

開放教育法學專業,以培養具有創新意識的應用型高級法律專門人才為目標。這就要求必須改變教育觀念,明確培養目標,健全管理機制。首先,學校領導和教師必須提高對實踐教學重要性的認識,提升實踐教學在法學教育中的作用和地位,真正把實踐教學環節作為保障法學教學質量的重要途徑之一,并注重體現學生在實踐教學中的主體地位,充分發揮其在實踐教學中的主觀能動性;其次,學校應加強對實踐教學環節的統一領導,設立對內組織和對外聯系的專門機構,統籌規劃,全面安排,做到既有學校的統一管理,又有教師的具體指導,不能讓學生放任自流。

3.2構建“雙師型”師資隊伍

“多維交互式”實踐教學模式要求指導教師必須是“雙師型”人才。在實踐教學過程中,教師的角色已經被多元化,教師始終是活動的組織者、指導者和協調者。同時,肩負幫助學生消化相關知識、學會案件分析方法、訓練實際操作能力等職責。如果教師不具備相應的能力,學生就不可能得到正確的指導或幫助。因此,從事開放教育的教師,要求一專多能:既要懂實體法、程序法、庭審規則,又要懂教學管理,具有組織、協調能力。這就要求教師有自我訓練、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主動性和迫切性,以盡快適應新的教學模式對教師的需求。

3.3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和自我監控能力

開放學習崇尚學習者主體的自主學習,但在開放學習中,師生時空分離,沒有了教師對學生面對面的實時監控或權威輻射,學習變得沒有監控。學校要把提高學生學習的自我監控能力放在首位。千方百計地調動學生自我監控——包括激發動機、端正態度、調動情緒、調適心態、改善方法等,往往比幫助學生解決幾個具體困難或問題更具有本質的、長遠的意義。教師要從以課堂教學為重心轉移到更多地注意跟蹤、監控學生的學習過程,注意學生通過各種渠道反饋的非智力因素的信息,促使學生自覺參加面授輔導,自主地進行個體學習,自覺地完成作業和練習,有效地開展學習小組活動。

3.4建立和培育相對穩定、規范的教學實踐基地

法學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開放學生在實踐過程中既不缺乏學習能力也不缺乏參與熱情,但缺乏鍛煉的機會和場所。為了滿足個性化學習,保證法學實踐教學的需要,建立相對穩定、規范的教學實踐基地十分必要。關鍵是教學部門能否愿意投入財力、物力建立相對固定的實踐基地或其他平臺,滿足實踐需要;能否有效地督促、檢查課程教師進入實踐場所,進行實踐教學。筆者建議:①利用學?,F有的網絡技術力量在網上建立虛擬法庭,以適應開放教育學生自主學習的需求;②在學校,爭取建立相對固定的“模擬法庭”并購置相應道具;③在校外確定法院或律師事務所等2~3個固定基地;④將教師投入實踐所需時間,納入計劃課時,課程責任教師提前提出實踐方案,由教務部門檢查落實情況,并施以必要的獎懲辦法,使平時實踐切實落實在教學過程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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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本科教學管理論文范文第5篇

關鍵詞:法學教育培養目標;法學實踐教學;模擬法庭;法律診所

一、本科階段法學教育培養目標

在本科教育階段,究竟要培養什么樣的法科學生、確立怎樣的教育目標是教師采取何種教學方式的前提和關鍵。關于法學教育目標問題,就目前有影響的學說綜合而論主要有:“精英說”、“通識說”、“職業教育說”、“通識教育與職業教育二元結構說”等等。應該說近20多年來中國大陸法學教育的發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是中國大陸的法學教育同時也面臨著嚴重的挑戰。一方面,缺乏高端的法律人才,如缺乏國際國內經濟事務上的法律人才。一個明顯的例證是,有關國家經濟問題的立法,扮演主要角色的往往是一些經濟學家,卻較少看到法學家的影子。在未來,很可能還會欠缺參與治理國家、決定對內對外政策的高端法律人才。另一面,法學教育還不能滿足中國農村或經濟相對落后地區的法治需要。中國是一個大國,民族眾多,各地政治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因此,在追求法律統一的條件下,司法者必須盡可能使法律適應當地的情況,有效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問題,但是現在法學院的畢業生通過現有的教學方式從法學院獲得的知識根本無法做到這一點。與此同時,在中國東部,特別是沿海城市,已經出現了法學畢業生相對過剩,法學院畢業生找工作越來越難,其中原因之一也是由于學生缺乏實踐經驗而被一些用人單位拒之門外。

從目前我國司法改革的實際狀況來看,國家急需的是應用型法律人才。結合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可以認為:在本科階段,法學教育應以培養法律實務人才為目標,即培養直接可以從事司法實踐工作的,具有法律實際運用能力的法律應用型人才。理由是:

第一,社會需要是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確定的客觀依據。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迫切需要的是培養各種各樣的熟練應用型專業人才,而不是大量的學術型人才。在任何一個國家,學術型人才終究都是少數人。法律職業多種多樣,可以簡單地劃分為法律實務職業工作和法律理論職業工作,但從社會對法律職業的需要情況看,對法律實務職業人員的需求比對法律理論職業人員的需求數量要大得多。從現有法律職業工作人員的總量看,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人員的數量遠大于從事法律理論工作人員的數量。畢竟法學是世俗的學問,很多是實踐性的、技術性的。一個社會不需要也不可能產生大量的法學大師,它更需要的是大量的能以法律手段解決實際問題的法律實務者。

第二,學習者的個體需要是法學教育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確定的內在準則。應當看到,大部分學生選擇法律作為學習專業,還是以將來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為理想的。事實上大批的法學專業畢業生也的確把選擇去法律實務部門工作作為就業的主要去向。

在法學教育極其發達的美國,其法律教育理念就是把法學院看作是造就律師的作坊,而不是法學家的搖籃。在美國,法學院就像是生產法律職業者的車間,法學院畢業生就像是它們的“產品”,而最終檢驗產品是否合格是以美國法律協會為首的法律實務界。

對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基本要求是對法律知識的實際運用能力,應用型法律人才必須具有對所學知識在實踐中進行靈活運用和操作能力。目前,從客觀上看,大學法學本科教育圍繞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這一目的,法學教育將如何合理有效地利用法學實踐教學環節,培養出適合司法實踐實際需要的法律人才,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從實踐性極強的學科角度上看,在大學法學本科教學中就應始終貫穿著理論聯系實際的教學理念,加強理論聯系實際,強化實踐教學環節。近年來,我國許多高校法學專業突破了傳統的理論灌輸型教學模式,在實踐教學環節及能力培養方面做出了種種努力和探索。但在具體的教學過程中仍存有缺陷,相應的教學環節沒有相應地形成科學體系,缺乏必要的規范,未能有效地發揮積極作用,難以達到其培養目標的要求。

二、加強法學實踐教學環節的進一步思考

筆者曾撰文指出法學專業傳統教學方式不利于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以此為基礎分析了應該在以人為本的教學理念下運用實踐教學方式以達到法學專業本科階段的培養目標。對于實踐教學方法,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兩個方面予以進一步重視:

(一)強化模擬法庭訓練

模擬法庭教學是教師指導下的學生對案件審判的模仿,是將學生控制在既有的事實框架下,在特定的教學環境中,以模仿的身份扮演特定的角色,完成法庭審理的全過程,是一項較為復雜的實踐性教學活動。作為實踐性教學較有成效的方法之一而為各學校普遍采用。目前模擬法庭訓練存在的問題是,很多學校并沒有把模擬法庭作為一門課程予以開設。在實踐中,不少教師與學生僅將其視為是一項課外活動,而且活動開展的頻率極低,參加學生人數極為有限,學生為了達到表面上好的效果,庭審開始前已經有過幾次排練,模擬法庭只不過是學生穿上各種制服演戲。這些作法實際上沒有認識到模擬法庭訓練作為一種實踐教學形式對學生能力、素質和專業技巧訓練的重要意義。

模擬法庭應當作為教學任務以一門課程的形式開設,要有詳細的課程計劃,在每學期安排固定的時間進行,模擬法庭的訓練也不僅僅局限在法庭上的程序演練,而是對案件進行系統、全過程的訓練。學生必須從教師提供的案件材料入手,經歷分析實事情況,尋找適用的法律規范,形成自己的法律意見,完成相關角色的法律文書。學生應該參與案件進展的全過程,并通過親身參與,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進程和結局。在整個模擬法庭課程的學習過程中,每一位學生均有機會參與并實現相應角色的體驗,完整地完成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人員在案件審判階段的全部工作,這對學生法律實際工作能力的培養無疑是有效的。事后,再結合庭審錄像,可以由教師或聘請的法官、檢察官、律師等將庭審中出現的每一個細節疏漏進行講評,以加深學生的印象。

(二)法律診所教育

中國一些高等院校實施的法律診所教育就是一種較好的實踐教學方式。診所法律教育是一種在法學院開設的、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自己運用已學到的知識去辦理真實案件的教學方式。由于學生在學校里有自己的辦公地點,又有客戶來咨詢,像個診所一樣,故得此名。美國在20世紀20年代首創了診所法律教育?,F在美國的絕大多數法學院都有這種教育,開設了這門課程。2000年中國引進了診所法律教育,經過幾年的實踐,已取得一些成效。法律診所教育是一種把法學理論知識與法律實踐結合起

來教學的教育方式。作為一門課程不同于其他課程以課堂教學為主,它是以辦案為主。學生要在診所里親手處理真實的案件。在辦案過程中,學生要把理論知識運用在實際的案件中,要會見當事人、證人,要出庭參加庭審,就像一個律師。其教育價值就在于,在校園里就同時把課堂教學與實際辦案結合起來,受教育者既是學生又像律師,診所既是課堂又像律師事務所。學生們在診所里、在辦案中,會自覺地把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養成一種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并逐漸培養造就一種法律職業素質。在診所法律教育中,特別是在理論聯系實際的過程中,學生的職業素質得到了提高,其中包括職業道德、知識和工作能力。在法律診所課上,活動的主體始終是學生,而正是這些以學生為主的實戰性質的教學提高了學生法律實踐工作能力。

除診所式教育外,實踐課程還可以延伸至國家司法機關,甚至延伸至國家立法機關、行政機關的相應法律工作部門,但必須設計相應的制度和措施保證學生的司法實踐能力得到真正的培養和鍛煉,而不像傳統的畢業實習那樣流于形式。例如,可以設計這類課程的檢驗和評分制度,將學生實踐成績的最終檢測權交給法官、檢察官。實踐的方式應該是在相應部門安排的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具體參與實際工作。例如,在法院,學生要起草法官的判決、裁定,參加庭審和合議;在檢察院,學生可以練習公訴書的起草和出庭公訴;在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可以參加諸如起草、審議法律議案,執法檢查活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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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本科教學管理論文范文第6篇

摘 要:“互聯網+”之興起給法學本科人才培養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我國法學本科人才培養應與時俱進完成轉型,逐步實現培養目標的分層化、培養方式的多樣化、培養內容的復雜化、培養結構的均衡化,以滿足信息化時代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法律人才之需求。

關鍵詞:互聯網+;法學本科;人才培養

作為創新2.0下的互聯網演化新形態,“互聯網+”之興起在社會各行業、各領域掀起了革新熱潮。大潮沖擊著傳統高等教育,也給法學本科人才培養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在此背景下,推動法學本科人才培養之轉型已然是大勢所趨,這主要表現在培養目標的分層化、培養方式的多樣化、培養內容的復雜化與培養結構的均衡化。

一、培養目標的分層化

在法學本科人才培養目標設定上,長期以來我國沿襲了大陸法系的培養模式,強調學生法學素養以及對法律知識的理解與運用。因而,學界通常將法學本科人才的培養目標定位于精英教育,著重于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高等院校通過系統化教育幫助學生儲備扎實的法律知識,養成基本的法律技能,使學生能夠順利通過國家司法考試進入法律職業領域,進而為社會輸送能夠熟練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合格人才?!盎ヂ摼W+”的大背景下,這種單一化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難以滿足當今法治建設對不同層面法律人才的需求,也無法適應新形勢下本科學生多樣化的職業道路選擇。因此,應將本科人才培養目標分層化,在多層面培養目標引導下培養多樣化的法律人才,以適應“互聯網+”對我國法治建設帶來的革新需求。

第一,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我國憲法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目標,該目標之實現離不開大量應用型法律人才在法治建設各個環節、各個領域建功立業。人才培養以教育為先,我國高等教育的首要任務便是培養人才,法學本科教育肩負著培養與輸送合格法律人才的使命。因此,在本科教育階段,應重視應用型法律人才之培養,通過教學活動幫助學生掌握法律基礎知識和法學基本理論;應當沿襲傳統培養模式對專門化、專業化法律人才的要求,綜合提高法律人才的知識素養、專業技能及實踐能力,適應法律職業工作的要求,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輸送合格人才。

第二,培養研究型法律人才。 “互聯網+”背景下,各種新的行為、新的事物、新的現象不斷涌現,各種人際關系的交匯更加多元,由此引發的社會問題也愈加復雜化,這給依法治國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命題。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政法大學考察時強調指出,沒有正確的法治理論引領,就不可能有正確的法治實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需要對一系列新事物進行系統化研究,需要針對“互聯網+”帶來的新問題提供系統的解決方案,進而為依法治國實踐活動提供理論支撐,這都離不開法學界人士的貢獻。因此,法學研究型人才是法治昌盛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對于推動依法治國進程具有重要意義。法學本科教育作為法學高等教育之起步階段,是培養研究型法律人才的基礎環節。在法學本科教學活動中,應當注重對學生法理思維的培養,強化法學知識的廣度與深度,幫助學生知其然進而通其所以然,使學生初步具備進行理論研究的基本素養與專業功底,從而為未來開展法學理論研究奠定堅實的基礎。

第三,培養創業型法律人才?!盎ヂ摼W+”之出現不僅催生了阿里巴巴、騰訊、百度等新的龍頭企業,而且在中國大地掀起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熱潮,法律人才也已成為創新創業浪潮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方面,眾多法科畢業生可以選擇自主創業,借助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為社會提供多樣態的法律服務,滿足社會對法律知識的需求;另一方面,法律人才能夠借助法律知識防范與規避法律風險,助力創新創業類企業健康、穩定地發展,因而是創新創業團隊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法學本科教育作為法律人才的孵化器,應當重視創業型法律人才之培養,積極探索創業型法律人才的培養方式,構建適應創新型法律人才培養的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這就要求高校不僅應在課堂教學中幫助學生夯實法學理論與法律知識基礎,更要注重為學生提供實習實訓機會,有針對性地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鍛煉學生的創業能力,為學生畢業后開展創新創業活動創造條件。

二、培養方式的多樣化

長期以來,我國高等院校法學本科教育主要以課堂教學為主、課外實踐為輔,培養方式單一、手段固化。在這種培養方式下,學生主要是從教師的講解中被動地獲取法律知識,缺乏學習的積極性與主動性,難以養成獨立自主的思考能力。雖然課外實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課堂教學的局限性,但由于課外實踐之開展受地點、時間等限制性因素影響較大,加之常常缺乏必要的支撐條件,因此對學生能力之培養的效果也參差不齊。當前,隨著信息技術的普遍采用與“互聯網+”之興起,這種受時空條件限制而存在的培養瓶頸正逐漸被打破,培養方式的多樣化趨勢已然形成。

一方面,互聯網與教育的融合帶來了教育技術之變革,視頻公開課、慕課、微課程等在線教育方興未艾,這使學生獲取知識的途經更加多樣、更加便捷,不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突破了教學時間、地點固定化的傳統教學方式的束縛。另一方面,“互聯網+”能為人們公開地提供數量龐大、種類豐富的教學資源,[1]學生可以根據自身需要自由地查閱與利用。如中國知網等平臺中浩如煙海的電子期刊為人們提供了大量的法學期刊論文、碩博士論文;學生可以通過各級人民法院的網站查詢實際案例以及裁判文書,更好地了解法律的實踐運用。因此,“互聯網+”背景下教育領域的種種變革打通了專業學習的各種渠道,為培養方式的多樣化提供了可能。在此情況下,高等院校應充分利用“互聯網+”帶來的機遇,推動法學本科人才培養方式向多樣化方向發展。

具體而言,在保留傳統課堂教學方式的基礎上,可以嘗試將“互聯網+”背景下O2O商業模式中的部分理念借鑒到教學中,將課堂教學與互聯網有機結合,不斷拓展課程的廣度與深度,促進教學理念的更新與教師角色的轉變。

就教學理念的更新而言,“互聯網+”提供了多種新型教育技術,教師教學過程中可以合理適當地運用這些技術更新教學方式和教學組織形式,滿足學生個性化學習、高效學習的迫切需求。比如,教師可以通過在線教育平臺進行在線答疑與作業檢查,無論是文字性描述、語音解答還是圖片表達,均可通過在線教育平臺實現。這樣能夠使學生在自主預習、復習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得到盡快解答,不受時間、地點之局限,教師的作用也能得到充分體現。再比如,在線教育平臺還可以實現資源共享,學生可以通過點擊觀看國內外各高等法律院校的優質教學視頻,便捷地聽取不同老師、學者從不同角度對同一問題的講解,豐富知識儲備,最大限度地實現資源共享、互利互惠。

就教師角色的轉變來說,隨著“互聯網+”之興起,課堂教學中教師角色應由知識的灌輸者轉變為引導者。[2]教師不應再沿用以往事無巨細的講解傳授方式,而是有選擇性地側重于知識重難點的梳理與答疑,將大量基礎的、普通的、常識性的內容放入在線教育環節,由學生自主學習。這種教師角色之轉變不僅能提高學生掌握知識的效率,同時還可提升學生的主動參與性,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進而適應未來社會終身學習的實踐需求。

三、培養內容的復雜化

“互聯網+”之興起使互聯網與社會各領域、各行業的融合加快,帶來了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諸多領域的革命性變化,深刻地改變著人們的生活方式,也帶來了一系列新的法律問題。比如經濟領域存在網絡欺詐、虛假促銷、互聯網支付異常等問題,這對財產安全、交易公平等造成很大威脅;在人身領域,出現個人信息泄露、網絡暴力等一系列侵權行為。[3]此外,互聯網的普遍運用也使犯罪形態、犯罪方法更加多樣化,這就要求刑法、刑事訴訟法作出有針對性的變革,與之相對應,這也必然導致法學本科人才培養內容的復雜化。

長期以來,我國法學本科人才培養模式源于大陸法系國家,主要圍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十六門核心課程展開,但“互聯網+”觸發的新問題是已有核心課程無法完全涵蓋的。因此,必須推動法學本科人才培養內容向復雜化轉型,以應對互聯網背景下社會問題多樣化的現狀。

一方面,應在當前法學本科人才培養方案中嵌入“互聯網+”因素。首先,在法學專業核心課程基礎上增設與互聯網+有關的法律課程?!盎ヂ摼W+”背景下,國家已經制定眾多調整不同領域新生事物的法律法規,涉及互聯網安全、電子商務、電子政務、互聯網反不正當競爭、互聯網知識產權等諸多領域,并且處在不斷完善之中。因此教學內容也應與時俱進,將與互聯網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入課堂。其次,以“互聯網+”為主題,將現有法律基礎課程體系打破重組。[4]這意味著從“互聯網+”出發,對商法、經濟法、合同法等部門法中涉及互聯網新領域的內容體系進行重新組合,構建一個清晰的以“互聯網+”為中心的法律知識框架體系,使學生更加清楚地知道如何利用法律知識解決互聯網普遍運用所帶來的新問題。

另一方面,應增設與“互聯網+”有關的非法學類專業課程供學生選擇。從實踐出發,法律專業人才只有對社會現象有清晰的理解和認識,方能找到癥結進而對癥下藥。當代社會,互聯網自身具有的抽象性、全球性、隱蔽性以及互聯網與傳統社會形態的融合增大了運用法律解決社會問題的難度。由此出發,高等院校的法科學生應當具備理解“互聯網+”背景下各種社會現象、社會問題的能力,具備較為嫻熟的信息技術運用能力與較強的復雜問題解決能力。這就需要在教學內容上大量增設與“互聯網+”有關的非法學類專業課程(如互聯網經濟、互聯網營銷、互聯網金融、互聯網技術等)供學生選修,使學生了解互聯網+在各個領域的存在狀態與運作機理,彌補知識技能的薄弱環節,更好地滿足解決現實問題的需要。

四、培養結構的均衡化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法治建設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成就斐然。然而,法學本科教育卻長期停滯不前,問題眾多,乃至于有學者稱之為“整體上的失敗”,[5]這種失敗表現之一就是法學本科教育的結構性失衡,導致對社會法律人才的供給存在重要缺憾——高端合格人才“短缺”與低端普通人才“過?!钡默F象并存,[6]大量畢業生既“不能滿足中國法律的高端需求,同時也不能滿足農村或者經濟落后地區的法律需求”。[7]造成這一現狀的重要原因是囿于培養體系、培養方法、培養內容等的雷同,國內高等院校培養出來的法學本科學生同質化現象嚴重,因此應當著力實現人才培養結構的均衡化。

一方面,針對法律市場差異化需求,鼓勵高等院校構建不同層次的人才培養體系與培養模式?;谵D型時期的特有國情,我國法律市場需求的差異化特征極為明顯。以法科學生未來就業的區域為例,大中城市人才飽和現象嚴重,而廣大鄉鎮、農村,法律專業人才則較為缺乏。媒體報道顯示,“截至2013年7月,全國共有174個縣沒有律師,其中既無律師事務所又無律師的132個,有律師事務所而無律師的42個,涉及15個?。▍^)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此外,還有92個縣(市、區)只有1名律師?!盵8]盡管在司法部的干預和重視下,174個縣沒有律師的現象已經消失,但毫無疑問,廣大鄉鎮、農村缺乏法律專業人才的現狀不可能在短期內有實質性改觀。因此,部分高等院校,特別是位于廣大中西部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地方的高等院校,應當回應這一現實需求,有針對性地修改法學本科人才培養方案,優化人才培養體系,培養適應基層法律服務市場需求的專業法律專業人才。

另一方面,針對各高等院?,F實情況,鼓勵高等院校在基本尺度統一的基礎上突出專業特色。毋庸置疑,作為法學本科畢業生,應當較好地掌握法學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從事法學研究或法律實務工作的初步能力,這一尺度是衡量高等院校法學本科教育的基本標準,不能降低或忽視。但與此同時,如前已述,我國當前法學本科教育存在嚴重的供給過?,F象,在嚴管、嚴控、嚴退的基礎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出臺政策,鼓勵各高等院校結合實際情況,培養具有特色的行業人才。比如,外語、外貿類大學的法學院系,應當強化涉外法律人才的培養,通過引進英美法系法學院的教材、教師、教法,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本科畢業生;理工類大學的法學院系,則可結合本校特色,考慮在知識產權法、電子商務法、網絡安全法、電子證據法等方面發力,培養高科技背景下的復合型法律人才;至于財經類院校、金融類院校、醫學院,也應有針對性地將法學知識與財經知識、金融知識、醫學知識進行嫁接,走特色法學人才的培養路徑。這樣,既可以避免高校之間的同質化競爭,使不同類型高等院校的法學本科教育各得其所、優勢互補,也能滿足當代社會專業分工細化、交叉融合趨勢加快對專門法律人才的需求,實現需求與供給的有效對接。

總之,在“互聯網+”發展日新月異的時代背景下,我國法學本科人才之培養應當與時俱進,在培養目標、培養方式、培養內容、培養結構等方面向分層化、多樣化、復雜化、均衡化方向轉型。唯如此,才能滿足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合格法律人才之需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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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楊爽.“互聯網+”時代的大學教師角色轉型研究[J].黑龍江高教研究,2016(10):61-64.

[3]胡晶.“互聯網+法律”若干問題研究[J].法制博覽,2016(21):255.

[4]董倩.法學本科教育與“互聯網+”融合教學改革探討——以浙江某高校為例[J].現代商貿工業,2016(15):175-176.

[5]方流芳.中國法學教育觀察[J].比較法研究,1996(2):116.

[6]廖旺榮.中國法學教育的現狀與發展趨勢[J].教育與職業,2013(23):111-112.

[7]蘇力.法官素質與法學院的教育[J].法商研究,2004(3):61

[8]劉子陽.174個縣無律師已經全部解決[N].法制日報,2014-1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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