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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總承包工程優缺點

2023-06-20

第一篇:epc總承包工程優缺點

EPC工程總承包合同

篇一:工程總承包epc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目 錄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2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4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58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 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范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 工商注冊住所:工商注冊住所: 企業代碼: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開戶銀行: 賬 號: 傳 真: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賬 號: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1條 一般規定 1.1 定義與解釋

1.1.1 通用條款,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過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條款,由本文件第1條至第20條組成。

1.1.2 專用條款,指根據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實際,對通用條款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條款。

1.1.3 工程總承包,指承包人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含竣工試驗)、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設計與其他階段的工程承包。

1.1.4 發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稱為發包人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務的,并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7 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監理人,指發包人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

1.1.9 工程總監,指由監理人授權、負責履行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 1.1.10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或)試運行考核并交付發包人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單項工程,指專用條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項獨立功能的工程單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組成部分。

1.1.13 臨時性工程,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工程。

1.1.14 現場或場地,指合同約定的用于承包人現場辦公、居住、設備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機具、設施存放和工程實施的任何地點。

1.1.15 項目基礎資料,指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經有關部門對項目批準或核準的文件、報告(選廠報告、資源報告、勘察報告)、資料(氣象、水文、地質)、協議(燃料、水、電、氣、運輸)和有關數據等,設計所須的基礎資料。

1.1.16 現場障礙資料,指發包人為承包人完成設計、進行現場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須受保護的古建筑、古樹木等坐標方位、數據和其他情況的資料。篇二:epc工程總承包合同模板 xxx公司

epcxxx公司 xxx工程

二零零x年x月 工程總承包合同目錄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 1

一、 工程概況 ........................................................................................................................... 1

二、 主要技術來源 ................................................................................................................... 1

三、 主要日期 .......................................................................................................................... 1

四、 工程質量標準 ................................................................................................................... 1

五、 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 1

六、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1.1條定義與解釋相同。 .......... 錯誤!未定義書簽。

七、 合同生效 ........................................................................................................................... 2 第二部分 正文 ........................................................................................................................... 4 第1條 一般規定 ....................................................................................................................... 4 1.1 定義與解釋 ....................................................................................................................... 4 1.2 合同文件 ........................................................................................................................... 6 1.3 語言文字 ........................................................................................................................... 7 1.4 適用法律 ........................................................................................................................... 7 1.5 標準、規范 ....................................................................................................................... 7 1.6 遵守法律 ........................................................................................................................... 7 1.7 保密事項 ........................................................................................................................... 7 1.8 權益的轉讓 ....................................................................................................................... 8 第2條 發包人........................................................................................................................... 8 2.1 發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 8 2.2 發包人代表 ....................................................................................................................... 8 2.3 監理人............................................................................................................................... 8 2.4 安全保證 ........................................................................................................................... 9 2.5 保安責任 ........................................................................................................................... 9 第3條 承包人........................................................................................................................... 9 3.1 承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 9 3.2 項目經理 ......................................................................................................................... 10 3.3 工程質量保證 ................................................................................................................. 11 3.4 安全保證 ......................................................................................................................... 11 3.5 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保證 ............................................................................................. 11 3.6 進度保證 ......................................................................................................................... 11 3.7 現場保安 ......................................................................................................................... 12 3.8 分包................................................................................................................................. 12 第4條 進度計劃、延誤和暫停 ............................................................................................. 12 4.1 工程進度計劃 ................................................................................................................. 12 4.2 設計進度計劃 ................................................................................................................. 13 4.3 采購進度計劃 ................................................................................................................. 14 4.4 施工進度計劃 ................................................................................................................. 14 4.5 誤期賠償 ......................................................................................................................... 15 4.6 暫停................................................................................................................................. 15 第5條 技術與設計 ................................................................................................................. 16 5.1 生產工藝技術、建筑藝術造型 ..................................................................................... 165.3 設計階段審查 ................................................................................................................. 17 5.4 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 ..................................................................................................... 18 5.5 知識產權 ......................................................................................................................... 18 第6條 工程物資 ..................................................................................................................... 18 6.1 工程物資的提供 ............................................................................................................. 18 6.2 檢驗................................................................................................................................. 19 6.3 進口工程物資和報關、清關 ......................................................................................... 20 6.4 運輸與超限物資運輸 ..................................................................................................... 21 6.5 重新訂貨及后果 ............................................................................................................. 21 6.6 工程物資保管與剩余 ..................................................................................................... 21 第7條 施工............................................................................................................................. 21 7.1 發包人的義務 ................................................................................................................. 21 7.2 承包人的義務 ................................................................................................................. 22 7.3 施工技術方法 ................................................................................................................. 24 7.4 人力和機具資源 ............................................................................................................. 24 7.5 質量與檢驗 ..................................................................................................................... 25 7.6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 26 7.7 對施工質量結果的爭議 ................................................................................................. 26 7.8 健康、安全、環境 ......................................................................................................... 27 第8條 交工驗收及接收 ......................................................................................................... 29 8.1 交工驗收 ......................................................................................................................... 30 8.2 工程接收 ......................................................................................................................... 31 8.3 接收證書 ......................................................................................................................... 31 8.4 接收工程的責任 ............................................................................................................. 32 8.5 未能接收工程 ................................................................................................................. 32 第9條 質量保修責任 ............................................................................................................. 32 9.1 質量保修責任書 ............................................................................................................. 32 9.2 質量保修金額 ................................................................................................................. 33 第10條 工程竣工驗收 ............................................................................................................. 33 10.1 竣工驗收報告及完整的竣工資料 ................................................................................. 33 10.2 竣工驗收 ......................................................................................................................... 33 第11條 變更和合同價格調整 ................................................................................................. 34 11.1 變更權............................................................................................................................. 34 11.2 變更范圍 ......................................................................................................................... 34 11.3 變更程序 ......................................................................................................................... 35 11.4 緊急性變更程序 ............................................................................................................. 36 11.5 變更所導致費用的確定 ................................................................................................. 37 11.6 建議變更的利益分享 ..................................................................................................... 37 11.7 合同價格調整 ................................................................................................................. 37 11.8 合同價格調整的爭議 ..................................................................................................... 37 11.9 便民設施變更 ................................................................................................................. 37 第12條 合同總價和付款 ......................................................................................................... 38 12.1 合同總價和付款 ............................................................................................................. 3812.3 預付款............................................................................................................................. 38 12.4 工程進度款 ..................................................................................................................... 39 12.5 質量保修金額的暫扣與支付 ......................................................................................... 39 12.6 按付款計劃付款 ............................................................................................................. 39 12.7 付款條件與時間安排 ..................................................................................................... 40 12.8 付款時間延誤 ................................................................................................................. 41 12.9 稅務與關稅 ..................................................................................................................... 41 12.10 索賠款項的支付 ............................................................................................................. 41 12.11 竣工決算 ......................................................................................................................... 41 第13條 保險............................................................................................................................. 42 13.1 承包人的投保 ................................................................................................................. 43 13.2 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險 ................................................................................................. 43 13.3 保險的其他規定 ............................................................................................................. 44 第14條 違約、索賠和裁決 ..................................................................................................... 44 14.1 違約責任 ......................................................................................................................... 44 14.2 索 賠............................................................................................................................. 44 14.3 爭議和裁決 ..................................................................................................................... 46 第15條 不可抗力 ..................................................................................................................... 46 15.1 不可抗力的類型 ............................................................................................................. 46 15.2 不可抗力發生時的義務 ................................................................................................. 46 15.3 不可抗力的后果 ............................................................................................................. 47 第16條 合同解除 ..................................................................................................................... 47 16.1 由發包人解除合同 ......................................................................................................... 47 16.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 49 16.3 合同解除后的事項 ......................................................................................................... 50 第17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 51 第18條 補充條款 ..................................................................................................................... 51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xxx公司(暫定名) 承包人(全稱 xxx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 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xxx工程總承包事宜 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收)

工程路段:

二、 主要技術來源

《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初步設計》及相關批復意見、國家、交通部和當地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

三、 主要日期

合同工期:設計工期: xxx個月 施工工期: xxx個月

四、 工程質量標準工程承包范圍: xxx施工圖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含交工驗 工程質量標準: 交工驗收合格,竣工驗收優良。

五、 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除土地、青苗等補償和安臵補助費,建設單位管理費(),工程

監理費,設計文件審查費,研究試驗費,勘察設計費(除施工圖設計費用以外部 分),建設期貸款利息費用,預留費以外的項目概算下浮%。付款貨幣為 人民幣。篇三:epc總承包合同范本 發包人編號 承包人編號

樣 本

_______工程epc總承包工合同(甲種本)

(隸書體部分為填寫內容僅供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制定 監印

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略)

具體參見fidic設計采購施工(epc)合同條件(銀皮書中文版) 第二部分 協議條款

發包方:

承包方:應按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名稱填寫全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 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范圍:的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 。 承包方式: 概算下浮(包含調整概算) 1.2 開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總日歷工期天數:××天1.3 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億元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 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一致的,按第33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 合同語言:漢語。

3.2 適用標準、規范: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

3.3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規定。 第4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年×月×日 4.2 圖紙提供套數:8套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填寫有保密要求或“不采用”第5條 甲方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姓名: × × ×職務: × × ×

5.2 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 第6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姓名:× × ×職務: × × × 第7條 甲方工作

7.1 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 開工前施工現場所有障礙清理完畢, 并具備施工條件

7.2 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系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開工前完成

7.3 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系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 開工前完成(內容根據雙方 約定填寫)

7.4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開工前應辦理完施工所需全部證件和批文手續。 7.5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乙方接到施工圖紙七日內。 7.6 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 根據提供的設施內容填寫。 第8條 乙方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和要求:開工前完成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報告 及下月計劃報表各一份(小型工程雙方商定)

8.3 施工保護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的使用的照明、看守、圍 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8.4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 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8.5 施工場地整潔衛生的要求: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8.6 保護建筑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設備的措施: 由乙方保護 8.7 建筑成品保護的措施: 由乙方保護 第9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開工前15日提供 9.2 甲方代表批準進度計劃的時間:第10條 延期開工

收到后15日

第二篇:什么是EPC工程總承包

EPC工程總承包?

工程總承包

工程總承包(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是英文Engineering(設計)、Procurement(采購)、Construction(施工)的縮寫,即我們通常所說的工程總承包。

工程總承包概述

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工程總承包企業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

工程總承包的方式

工程總承包的主要方式:如圖

1 、設計采購施工( EPC ) / 交鑰匙總承包

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工作,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

交鑰匙總承包是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業務和責任的延伸,最終是向業主提交一個滿足使用功能、具備使用條件的工程項目。

2 、設計—施工總承包( D-B )

設計—施工總承包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設計和施工,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

根據工程項目的不同規模、類型和業主要求,工程總承包還可采用設計—采購總承包( E-P )、采購—施工總承包 (P-C) 等方式。

圖:工程總承包的主要方式

工程總承包的發展歷程

80 年代初,開始推行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工作;

1984 年 9 月,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改革建筑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國發 [1984]123 號);

1984 年 12 月,國家計委、建設部聯合發出關于印發《工程承包公司暫行辦法》的通知(計設 [1984]2301 號);

1987 年 4 月,國家計委、財政部、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國家物資局發出了《關于設計單位進行工程建設總承包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計設 [1987]619 號),成立 12 家試點單位;

1992 年 11 月,建設部頒發了《設計單位進行工程總承包資格管理有關規定》(建設 [1992]805 號);

1999 年 8 月,建設部印發了《大型設計單位創建國際型工程公司的指導意見》(建設 [1999]218 號);

2000 年 5 月,國務院又轉發了外經貿部、外交部、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等六部委制定的《關于大力發展對外承包工程的意見》(國辦發 [2000]32 號);

2003 年 2 月,建設部發《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建市 [ 2003]30 號);

2004 年 12 月,建設部發《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 (建市 2004[2004]200 號 )。

圖:工程總承包的發展歷程

工程總承包的特點

工程項目模式代表了現代西方工程項目管理的主流,是建筑工程管理模式(CM)和設計的完美結合,也是成功運用這種模式達到縮短工期、降低投資目的的典范。曾經因其建筑工程承包業以高速度、低成本地建造高層建筑和大型工業項目而著稱于世。EPC的關鍵是依賴稱職的專業分包商及標準化的過程控制與程序,因此在西方發達國家廣泛采用。這是其實現簡潔高效的設計、制造與施工的基礎。

EPC模式的重要特點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不僅業主將工程首先視為投資項目,而且建筑師、承包商都從這一優先次序出發。在指定專業分包商時,通常只規定基本要求,以使建筑師、承包商共同尋求最經濟的方法。為了有效地參與競爭,一般都將整個項目劃分成若干相對獨立的工作包。由不同的專業分包商負責各個工作包的設計、制造或提供材料與構件并負責施工與安裝。分包商的設計工作由建筑師負責協調,工程構件、設備制造或供貨、施工由總承包商協調,而在大型項目中,通常由管理經理(CM)負責協調。雖然這種協調對施工程序進行了詳細規定,但仍然有許多一時難以確定或未預料到的問題留給專業分包商在項目進行過程中逐步解決。專業承包商必須保證其分包部分的工程施工與其他分包商的工程在設計和管理上的準確銜接。這種雙重的協調反饋、依靠項目相關各方均能遵循公認的控制程序、規范和技術標準。

EPC模式的系統性和有效性依靠廣泛使用成熟的通用技術。設計和施工過程中不會為解決同樣問題發生重復勞動。專業分包商使用他們所熟悉的通用方法,并在很大程度上依賴能夠在短期內及時供貨的材料、半成品與構件。

EPC 模式的另一重要特點是咨詢工程師提供各專業完整的設計,但設計階段只到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的深度,不出詳細設計即施工圖,而后者是由承包商完成的。特別是一些較獨立的分包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有時亦稱二次設計,是由專業分包商獨立完成的,但需由建筑師批準。如鋼結構工程、裝飾工程。分包商的分包工程施工報價中自然已含有設計費用,不再單獨提出。有時設計人員也會選定重要或用量大的標準化材料、構件或設備,但必須明確說明,以便使專業分包商容易確認所選定的構件。但在國內目前比較常采取的方式是由設計院提供專業完整的施工圖設計,然后分包給專業施工單位完成施工任務,只有少量的專業施工圖由專業承包商完善設計并施工建造。

而施工用的設備和材料采購一般由專業分包商進行,但一些重要的大宗材料和設備須經總承包商確認或指定品牌及型號;也由直接由總承包商全面負責采購管理,提供給專業分包商。無論采用哪種方式選定構件或設備,專業分包商都必須利用其在本領域熟悉掌握的市場信息和專有技術選用或提出選用某種構件、材料或設備的決策或建議,從而可尋求設計要求的性能價格比最優的物料。同時,兩種方法之下,大多數情況下皆由專業分包商出面采購,他對供應商的熟悉和批量規??纱蟠蠼档臀锪铣杀?。

其另一重要特點是,建筑師熟知市場狀況,他們不僅將其設計看作建筑作品,亦了解其設計是影響業主投資回收成功與否的關鍵。因此,奠定了EPC模式中承包商早期介入項目的基礎,承包商對設計提出的便于施工、縮短工期、降低成本的建議不會受到建筑師的輕視甚至因影響建筑效果引起其反感。沒有這二基礎存在,承包商對設計的充分介入是很難實現的。

EPC項目管理班子的組織模式和對成員的素質要求也是由別于傳統的施工企業組織班子的。這也是EPC項目成功的關鍵所在。

在從事EPC工程項目的公司中,一般采用矩陣式的組織結構。根據EPC項目合同內容,從公司的各部門抽調相關人員組成項目管理組,以工作組(Work Team)的模式運行,由項目經理全面負責工作組的活動。同時,公司的各管理部門根據公司的法定權利對工作組的工作行使領導、監督、指導和控制功能,以確保工作組的活動符合公司、業主和社會的利益。在EPC合同執行完畢后,工作組也隨之解散。

EPC工程項目對項目經理的要求有別于傳統的施工經理或現場經理。EPC的項目經理并不在于掌握多少技術,認識多少朋友,而是對項目全盤的掌控能力,即溝通力,協調力和領悟力。盡管對EPC項目經理在專業技術方面的要求相對較低,但他必須要熟悉工程設計、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購管理、工程的綜合協調管理,這些綜合知識的要求是遠高于普通的項目管理的。

由于EPC模式已成為工程建設的最高境界,對于工作組成員的素質要求是遠高于具體的施工管理組的。在國際EPC項目的工作組成員不乏MBA、MPA、PMP 以及技術專家,他們往往是在專業上的技術專家,同時也是管理協調方面的能手;不僅在技術工作、設計工作、現場建設方面有著多年的工作經歷,而且在組織協調能力、與人溝通能力、對新情況的應變能力、對大局

控制和統籌能力方面均應有出色才能。正是高素質、高效率的團隊形成對項目經理的全力支持才得以保證項目的正常實施。

工程總承包的優點

工程總承包是國內外建設活動中多有使用的發承包方式,有利于理清工程建設中業主與承包商、勘察設計與業主、總包與分包、執法機構與市場主體之間的各種復雜關系。比如,在工程總承包條件下,業主選定總承包商后,勘察、設計、以及采購、工程分包等環節直接由總承承包確定分包,從而業主不必再實行平行發包,避免了發包主體主次不分的混亂狀態,也避免了執法機構過去在一個工程中要對多個市場主體實施監管的復雜關系。

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國外經驗證明,實行工程總承包減少了資源占用與管理成本。在我國,則可以從三個層面予以體現。業主方擺脫了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雜亂事務,避免了人員與資金的浪費;主包方減少了變更、爭議、糾紛和索賠的耗費,使資金、技術、管理各個環節銜接更加緊密;分包方的社會分工專業化程度由此得以提高。

有利于優化組織結構并形成規模經濟。一是能夠重構工程總承包、施工承包、分包三大梯度塔式結構形態;二是可以在組織形式上實現從單一型向綜合型、現代開放型的轉變,最終整合成資金、技術、管理密集型的大型企業集團;三是便于擴大市場份額;四是增強了參與BOT的能力。

有利于政府部門打破行業壟斷,并集中力量解決建筑市場最突出的問題,也有利于實行風險保障制度。因為惟有綜合實力強的大公司方易獲得保證擔保。

有利于控制工程造價,提升招標層次。在強化設計責任的前提下,通過概念設計與價格的雙重競標,把″投資無底洞″消滅在工程發包之中。并且,由于實行整體性發包,招標成本可以大幅度降低。

有利于提高全面履約能力,并確保質量和工期。實踐證明,工程總承包最便于充分發揮大承包商所具有的較強技術力量、管理能力和豐富經驗的優勢。同時,由于各建設環節均置于總承包商的指揮下,因此各環節的綜合協調余地大大增強,這對于確保質量和進度是十分有利的。

有利于推動管理現代化。工程總承包模式作為協調中樞必須建立起計算機系統,使各項工作實現了電子化、信息化、自動化和規范化,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效率,大力增強我國企業的國際承包競爭力。

工程總承包的項目管理

一、提高員工的主觀能動性

由于在外項目部是臨時機構,在職員工背井離鄉、舍家棄子,有的甚至是走出國門,存在人心渙散、情緒不穩定的情況也是的在所難免的;另外外聘人員占較大比例,考慮企業整體和長期利益因素少。所以,對生產要素之一的勞動力的管理是一項頗具難度和藝術性的工作。

工程總承包合同一般都在幾億到幾十億之間,廣泛而復雜,涉及到設計、采購以及建安工程和生產人員的培訓上崗等方面。分包單位在工程進度付款、工程結算弄虛作假、高估冒算,套取工程價款的現象時有發生,在編制進度款及結算書時,常抱著“審出就減,審不出就賺,粗審多賺,細審少賺”的心理,制造假象,提前支取工程進度款,給工程付款增加了財務上的資金超付風險,加大了結算金額,給工程結算審核工作增加了很大難度。因此,執行者和操作者稍有疏忽、懈怠,就是十幾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的損失。因此,企業要家大監督力度,實行完善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避免各種各樣的失誤,產生正向效益。

當然,管理過于苛刻容易導致員工的逆反心理,對著干更是很糟糕的情緒;管理過于松散,給員工的惰性滋生和收受回扣等不良行為提供了土壤。因此,管理既要人性化,實行獎勵制度,又要建立嚴格的過程跟蹤考核制度,樹立全員經濟管理意識,更要把企業文化很好地滲透到在外項目部,增強項目部各級領導在員工中的號召力和凝聚力,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的主觀能動性,使其在工作中時刻保持高度的責任心,保證企業效益最大化??己伺c獎勵的具體的做法是:

(1)由項目經理與總部領導簽訂責任書,明確自己在工作過程中遇到不同情況時所應承擔的責任,并進行相關的經濟獎勵與處罰。

(2)在項目部內部層層分解責任,層層簽訂責任書。明確好項目部內各個成員的責任,誰負責、誰負擔。提高項目部內成員的責任意識,可將責任書上墻,時刻提醒項目部內成員。

(3)在具體考核措施方面,可以在項目部內部成立一個考核小組對過程進行監控,跟蹤考核,根據項目部內成員責任完成情況,進行相關的經濟獎勵與處罰,尤其是對履次重犯的失誤造成的損失要追究責任。

(4)保持員工隊伍的穩定性,避免頻繁的人事變動。工程總承包的特點決定了各項業務復雜且量大,技能要求也高,人員變動的交接手續也繁鎖,有很多員工從事的崗位都是從來沒有經歷過的,一旦適應了新手接上形成工作上斷層的可能性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員工中把“要我干”變為“我要干”是最為理想的管理理念。

二、做好機構的設置以及人員的分工與配置

大量的實踐證明,工程總承包有利于解決設計、采購、施工、開車相互制約和脫節的問題,把設計、采購、施工、開車等工作合理交叉,有機地組織在一起。進行整體統籌安排、系統優化設計方案,能有效地對質量、成本、進度進行綜合控制,提高工程建設水平,縮短建設總工期,降低工程投資。目前許多企業在這方面已進行了有效的探索,并建立一系列的機構設置、人員職能分工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但不夠完善和詳細,管理與執行力度也不夠,導致在工作實踐中,違背預算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降低企業盈利水平,主要表現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內部控制制度的制訂與執行

1.采購部內部崗位分工不符合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很多人同時進行采購量的確定、招標組織、合同簽定、到貨驗收、款項支付手續辦理等一纜子業務,從事了采購部門絕大部分環節的工作,缺乏必要的審核環節,增大了工作失誤的可能性。同時,由于各管一攤,沒有對設備或材料的需要量、采購量、發放量、庫存量的全面統計匯總,無法反映物資收、發、存的整體情況,很有可能造成多購、少購、錯購現象的發生,造成物資的損失和積壓。所以,在崗位分工上,應尊循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的原則,以上列舉的各個環節應由不同的人員分工管理,互相制約;專設全面分類、匯總崗位,并根據總體預算和實際已采購量為下次采購的種類、數量的確認提供正確的依據;

2.工程總承包模式下的施工項目結構復雜、規模較大,很難做到一次設計到位,設計變更十分頻繁;現場突發事件的概率大大增加,各種技術經濟簽證不可避免。這樣,勢必增加工程費用支出,提高工程造價。分包結算設計變更單、現場簽證單審批手續不完備,僅有一人簽字審批,缺少監督約束機制,缺乏客觀真實性。首先,各種變更、簽證的簽字審批手續應當真實完備。其簽字審批程序必須經施工技術員、施工部經理、項目負責人三方簽字齊全并加蓋簽發部門公章;其次,對于影響較大的變更費用必須有設計部門的變更為依據,同時還要進一步查對施工驗收記錄,實地勘察設計變更的部位,以此判別設計變更的真偽;

3.財務部門的職能是內部控制制度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財務負責人的活動應當貫穿項目經營管理的全過程,而不僅僅是財務活動。其在制定目標、確定戰略、分析風險和作出管理決策時應扮演一個關鍵角色。

然而,財務部沒有參與經營成果的控制和考核工作的權力,無法將財務管理理念有效地落實到業務管理上;同時,財務部參與項目部重大政策制定的程度不足;雙線條或多線條管理體制是現代管理的基本要求,尤其是在項目基礎管理薄弱時,這方面更為重要。因此,管理層應賦予財務負責人參與決策的權力,并支持其關注經營管理的更廣范疇;局限財務負責人的關注領域和知悉范圍,會削弱、制約單位的管理能力。

(二)加強計劃和預算管理

由于對工程量和實物量的確定環節重視不夠,相關業務部門在計劃和預算工作方面技能不足,使這方面工作很難有效開展,嚴重影響后期招標、計劃和預算管理、實物管理的進行,造成最后預算的編制只有財務為應付上級部門的要求而進行,沒有將業務預算、計劃和財務預算有機的聯系起來,對項目部整體經營目標的完成沒有約束力,最典型的表現是在甲供材管理上

1.甲供材料預算是分包工程發放甲供材料的主要依據,對合同造價的準確性有重要影響,不是在分包招標前確定,而是在中標后由分包單位提供、總包施工部審核;

2.在審核過程中,也由原來的二道審核環節變為一道審核,并且在審核質量上沒有足夠的重視;

3.在甲供材料采購過程中,確定采購量的環節和流程不夠科學、嚴密;

4.材料發放過程中,未嚴格按甲供材預算總理控制發放,甚至不依據合格的審批后的資料單發放,領料單丟失嚴重,也使財務不能及時依據甲供材料對分包單位扣款,造成潛在的資金支付風險。

第三篇:EPC工程總承包安全管理

工程總承包EPC安全管理措施的研究

張文奇

【摘要】 全面梳理工程總承包EPC項目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并在遵循總承 包項目安全管理理念和準則的基礎上,提出存在問題的解決措施,從而降低事故發生的概率。

【關鍵詞】 總承包EPC 安全管理 控制措施

近年來,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國家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建筑企業經營在其高價值項目的內在驅動下,采用總承包模式對工程項目建設中的各種技術、經濟、管理進行一系列的整合,使項目在進度、成本、質量、安全方面達到最佳組合。但是隨著企業改制的深入,在工程總承包模式下,工程分包的出現已經不可避免,隨著分包公司的增多,各分包公司對安全管理工作重視程度不同,導致人員安全意識的良莠不齊,同時加大了施工人員的流動性等問題,因此生產安全問題也越來越突出,如何緩解嚴峻的安全壓力,成為各級政府部門、企業和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必須面對的問題。

一、總承包EPC項目的安全管理

(一)總承包安全管理的分類。 目前,我國總承包EPC項目部多數是以設計為主體的工程公司,其中安全管理主要分為設計安全和項目現場安全兩個方面。

工程總承包項目安全管理的兩大方面:第一方面設計安全工作,即本質安全和健康安全方面;第二部分總承包項目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施工安全管理、設備試運行安全管理及必要的采購安全管理。工程總承包項目設計安全基本上由項目部經理組織協調各專業設計人員來完成;現場安全管理工作是在項目部經理的組織領導下由安全總監及安全工程師進行管理工作。

工程總承包項目設計安全基本上由項目部經理組織協調各專業設計人員來完成;現場安全管理工作是在項目部經理的組織領導下由安全總監及安全工程師進行管理工作。

(二)總承包安全管理模式。

設計安全工作主要是保證設計成品的本質安全設計,確保設計出的產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各類標準的要求,以確保產品的安全可靠運行,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其安全性能必須在運行生產后方可體現。

現場安全管理即工程總承包項目現場施工和試運行過程中安全管理,基本上按照“要求-計劃-實施-檢查-處理”模式進行。

二、 總承包EPC項目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安全設計和現場安全管理脫節。 在工程總承包EPC模式下,總承包方承擔設計環節,但是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基本上未參與設計,而安全設計人員未參與或指導現場安全管理,導致現場安全管理人員不能有效的領會安全設計的目的,設計人員也不懂現場現場安全管理。在項目實施后期,尤其在試運行階段,安全管理不能有效的配合試運行操作,無法確保安全運行,造成本質安全上的缺失。

(二)項目各專業安全權責混亂。 工程總承包安全管理的職責是對項目各階段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滿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在監督檢查期間發現的不符合項,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各專業完成,而并非是整改責任人,造成問題的各責任專業才是整改責任人。

當前存在的問題是項目上認為安全是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并未認識到安全責任制“安全管理,人人有責”的精髓[1],造成相關專業沒有認真完成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隱患整改,而是安全管理人員被迫自行組織整改,導致“我查我改,他責不改”的權責混亂情況,以至于產生消極怠工的局面。企業應對這情況明確細化安全責任制,加強宣傳教育,并完善安全問責制度,形成誰的問題誰整改,誰的問題誰負責的有效管理機制。

(三)總承包單位的資源缺乏。

資源的缺乏表現在人力資源和財物資源的缺乏倆方面。人力資源的缺乏表現在總承包單位的管理人員以監督的身份參與項目的施工管理,總承包單位的想法得不到有效及時的落實,發現的安全隱患,往往需要分包單位來處理,因此就導致處理時間和處理徹底性問題的出現,而事故往往就是因為這樣的原因發生的。 財物資源的缺乏表現在工程款上總承包單位只起到傳遞的作用,并為形成絕對的控制權,這就造成安全管理的被動。安全管理需要人力和物力的投入才能得到保障,而現實的情況,分包單位往往不進行投入,總承包單位苦于資金和物力的缺乏,導致安全隱患整改的不全面,從而失去控制安全事故的最佳措施。

(四)分包單位安全管理不完善和安全意識的缺乏。 現階段,大部分分包單位安全管理不完善的,不是沒有專門的部門和專業的人員來管理,要么就是人員配置缺乏,甚至存在身兼數職的情況,根本上不能科學有效的制定符合自己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和制度,列出本單位的重大安全危險源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因此直接造成為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失控或者形成安全隱患。

在安全管理的認識上,一是大多分包單位認為安全工作是總包單位的事情,因此導致其安全管理只做表面工作,從而忽視了安全管理的本質,這直接導致了其安全投入上的不足,包括人員和財物上的投入。二是分包單位的人員復雜,沒有切實的專業施工隊伍,大量的農民工構成了施工的勞動主體,多大數民工文化少,安全意識淡薄,生產技能低,無法保證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操作,從而為安全生產埋下了可怕的隱患。

三、加強總承包EPC模式下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強化設計與施工安全管理的聯系。 對于總承包下的安全管理問題,各企業應將設計安全和現場安全管理進行有效的整合,使兩類工作進行穿插,工作人員相互滲透,達到互相參與,共同管理,保證項目安全可靠的進行。這樣不僅能快速的形成一批綜合素質較強的安全管理人員,而且有助于安全設計人員熟悉項目執行階段的安全管理模式及要點,同時吸收相應的設計需求,有利于提升個人能力和企業安全設計水平。

(二)明確細化安全管理責任制,加強安全責任宣傳工作。

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就要求明確規定項目部各級領導、管理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在安全工作上的具體任務、責任和權利, 以便把安全與生產在組織上統一起來,把“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2]在制度上固定下來,做到安全工作層層有分工,人人有專責, 事事有人管, 件件抓落實。同時加強安全責任制宣傳,確保各級管理人員明確各自安全管理的職責,并對安全管理突出的個人進行經濟上的獎勵和處罰,保證全員參與的熱情和責任。

(三)保證安全管理的物力人力的投入。

總承包單位在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部門的同時,統籌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的人力資源,以保證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隊伍的建立,確?,F場安全檢查不留死角,做到對安全管理的源頭和事前控制。在充分保證人員隊伍的同時也要加強物質資金的投入,沒有投入就無法談安全管理,為防止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上資金投入的不足,應在工程總造價中提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備用資金(區別于安全風險抵押金),一旦分包單位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責任時,總包單位可以直接動用這筆資金進行安全投入,保證安全生產,而不需要得到分包單位的同意,工程完工后根據實際情況將多余的備用金返還給分包單位;而對于重大危險源的保護設施設備應由總承包統一配備,如配電箱的使用,以防止分包私用劣質產品或者配備不到位而產生的安全隱患。

(四)提高分包隊伍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 作為工程總承包單位,對分包施工工程的安全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總包單位與分包施工單位是安全利益共同體,而在分包施工中,安全生產的真正主體是分包單位,要想真正控制和減少事故發生,必須從根本改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規范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行為,明確和落實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首先,應保證分包單位在按照各自單位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執行同時保證對總承包單位安全制度執行,確實保證安全管理落實。其次組織分包單位的人員開展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安全文化、安全技術、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等系統安全培訓,增強全員的安全意識和素質,特別是要提高農工民的安全意識,把安全管理政策法規與安全行為準則化,為人們的自覺行為規范,從而降低事故發生率。

四、結論

工程總承包安全生產管理發展方向是創建本質安全型企業,它是安全生產管理中以預防為主的根本體現,也是工程總承包企業今后努力的目標,因此應從戰略的高度重視安全管理工作,在總承包項目的安全管理中,只有做到安全無小事、時時做安全和人人管安全,才能確保工程總承包的安全目標真正實現。

EPC工程總承包項目安全管理難點

1、設計:由于設計人員的資歷和閱歷的限制,原可以通過設計來消除的大量危險源將會在項目投入使用后凸顯;設計圖紙的多次變更,可能由于項目各方交接不清或手續不全,往往導致施工人員使用的不是最新版本。

2、招標:由于招標文件缺少部分要求或審查不嚴,可能導致施工單位的施工能力沒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對項目建設將產生很大影響。

3、采購:因采購需求標的不清,導致設備、材料不符合要求;特別是特種設備、消防設備等資料不全。

4、施工:施工安全是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的重點和難點,也是事故高發的階段,具體表現在施工單位資質不全(違法發包)、作業人員混亂、裝備簡陋不符合安全要求、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安全交底等。

三、EPC工程總承包項目安全管理重點

圖1 安全管控點

根據項目管理階段,梳理項目管理過程中的安全管控重點(圖1)。其中施工安全又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EPC工程總承包項目安全管理組織體系

項目安全管理體制,由建設單位項目組、工程總承包單位項目部、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等組成安全管理體系,由四方人員集中進行合署辦公,實施常態的安全管控。

五、安全設計要求

1、設計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防止因設計不當導致建設和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1)設計應充分考慮不安全因素,安全措施(防火、防爆、防污染等)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進行,并配合業主報請當地安全、消防等機構的專項審查,確保項目實施及運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

(2)設計應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3)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特種設備的項目,應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2、設計人員應在高階段設計和施工圖方案設計的適當階段,由政府主管部門、顧客或第三方組織的外部評審對設計成果進行評審確認。

3、設計人員對相關變更應獲取經有關單位書面確認的文件。

4、設計技術交底由設計經理負責與施工方或顧客具體落實。按交底要求向施工或制造單位介紹設計內容,提出施工、制造、安裝的要求,接受施工或制造單位對施工圖設計或設備設計的質疑,協調解決交底中提出的有關設計技術問題。

5、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安全要求時,設計人員應對加固補強措施進行確認,或者根據實際情況對結構進行核算,確保滿足原設計要求。

六、招標安全管理

1、招標工作人員應查驗投標單位的資質文件、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注冊建造師(項目經理)、外埠入當地投標備案通知材料、項目負責人及五大員等證書原件(包括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崗位資質證書)。

2、要格外重視對投標單位技術力量、擁有機具設備的考察。招標文件應要求投標單位在投標書中對項目需投入的安全管理及技術人員的素質、數量進行描述,防止投標單位委派不懂安全技術、施工技術的管理人員負責該工程而導致的安全、質量不合格的建筑產品

3、要求投標單位在投標文件中承諾其項目經理、施工經理及安全經理每周在施工現場的實際工作時間,并要求投標單位對其承擔的施工任務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承擔總責。

4、招標文件應對投標單位提出建立項目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要求。

5、招標文件應要求投標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考慮施工方法及工藝、施工機械設備及勞動力的配置、施工進度、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臨時設施、以及工期保證措施等,制定關鍵階段及區域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項目,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確定施工組織設計與工程成本和報價的邏輯關系。

6、招標文件應要求投標單位明確其總包與分包的規定,以防范其自身施工能力不足時尋求實施不規范的分包及協作。

7、招標文件必須對項目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費,安全管理協議,安全風險抵押金等相關事項提出明確的要求,并在評標階段、合同訂立階段嚴格落實到相應的條款。

七、合同簽約安全管理

1、要重視合同文本分析。

(1)合法性分析。即當事人(發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工程項目是否已具備招標投標、簽訂合同的一切條件;招標投標過程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種法律的要求。

(2)完備性分析。即構成合同文件的各種文件是否齊全;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對各種問題的規定是否嚴謹;合同用詞是否準確,有無模棱兩可或含義不清處;對工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是否有足夠的預見性。

2、要重視合同變更管理。合同變更在工程實踐中是非常頻繁的,變更意味著索賠的機會,所以在工程實施中必須加強管理。

3、項目部應加強和介入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分包合同管理。要求在訂立分包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工程的實際情況,劃清合同界面,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4、合同中必須明確約定在合同期內,施工企業對其施工任務區域內的生產安全(包括消防、治安、交通)承擔總責。

八、采購安全管理

1、工程項目的設備、材料供應商必須具備與其提供產品相適應的能力和資質證明文件,證明文件應在有效期限內。

2、必須依據設計人員編制的設備、材料采購文件要求實施采購任務。采購特種設備、消防設備、防爆電氣設備,應符合合同中約定的檢驗要求并提供設備安裝結束后的驗收、辦證資料。

3、采購進口設備必須在合同中約定提供證明其制造廠(地)的文件資料(如出廠證明、報關材料等),在設備驗收時應同時查驗合同約定的證明文件。

4、采購超大、超重、異形等超過道路通行規定的產品,應按照設計文件的提示要求,與供應商約定運輸方式和安全防范措施。

5、如需設備、材料供應商提供現場服務,應與供應商簽訂現場服務安全協議。進入現場服務的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教育。

九、施工安全管理

1、編制現場施工安全管理實施方案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項復雜的生產過程,施工現場需要組織多工種、多單位協同施工,需要嚴密的計劃組織和控制,針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分析,從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因此要求項目部在施工前編制現場施工安全管理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編制要素如下: (1)工程概況及特點 (2)編制依據 (3)安全管理目標

(4)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含聯系方式) (5)安全保證體系要素及職能分配

(6)項目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7)施工計劃安排

(8)危險源與環境因素識別及重大危險源的管控 (9)環境及生產設施和安全管理 (10)安全考核評價

2、施工單位(包括分包單位)資質審查

建設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法人委托書、項目經理崗位證書、項目經理任命書、技術負責人任命書、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企業的安全管理網絡。

3、施工人員資格審查

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單位與施工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分包企業應從進入工地之日起必須向政府部門為其施工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綜合保險、從事高處作業的施工人員健康證、特種作業操作證。

4、特種設備進場審核

制造許可證及產品合格證、設備監管卡和上海市(或屬地)建設機械編號牌、上海市(或屬地)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機械安裝驗收合格證、建筑機械安裝質量檢測報告(確認檢驗單位資質)、建筑機械安裝質量檢測報告中不合格項的整改合格資料。

5、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需經過專家論證、專項方案需經過審批、作業前編制人員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向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和按規定進行監測、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應巡查專項方案實施情況、對于按規定需要驗收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6、安全生產檢查及監控要點 (1)安全教育 (2)安全技術交底 (3)危險源辨識及告知 (4)分包單位安全管理 (5)非常規作業 , 包括拆除作業、高處作業、高溫區域施工、腳手架安裝拆除作業、起重吊裝作業、施工連續作業、施工臨時用電。 (6)文明施工檢查 ,包括總平面布置、辦公生活設施管理、現場防火管理、衛生管理、粉塵噪音管理、治安保衛管理等。

十、試運行安全管理

1、編制項目試運行工作計劃,明確試運行階段的內容、組織、工作原則和程序。

2、制定試運行安全技術措施,確保試運行過程的安全。

3、組織業主、施工分包商、供貨商從試運行角度來檢查施工安裝質量,核查在試車、操作、停車、安全和緊急事故處理方面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對發現的問題列出清單并進行修改,最終達到設計要求。

4、組織協調各參加調試人員,明確調試區域及范圍,做好調試期間發生電氣設備著火、突發意外停電、功能性誤操作、防爆、防中毒及其應對措施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

5、檢查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的落實,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衛生驗收規定進行,對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驗收合格正式投入運行后,不得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閑置不用,生產設施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必須同時使用。

6、與業主方共同審查和簽署試運行及考核情況報告,明確建設項目的工藝性能、保證指標、經濟指標達到合同要求的情況。

第四篇:淺談海外工程總承包(epc)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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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論文

淺談海外工程總承包(EPC)管理

淺談海外工程總承包(EPC)管理

【摘要】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和國際地位的不斷提高,我國的綜合國力不斷加強,逐漸與世界發達國家接軌。我國采取EPC模式加強自身的經濟實力,不斷“走出去”,最終成為世界一流強國。

【關鍵詞】EPC項目 管理 工程總承包

EPC管理模式中的E是指Engineering――設計,P是指Procurement――采購,C是指Construction――施工,主要是指工程的總承包商根據與業主之間的合同規定,為業主提供工程的前期設計和最終設計方案,并采購相關的設備器械和建筑材料等,在工程施工中進行施工管理,以及最終進行驗收交給業主的全套服務,并對這個工程的質量、施工安全、按時交工等事項進行負責。當代EPC管理在海外工程中占據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成為越來越多企業的選擇。

一、EPC管理模式相關理論

(一)EPC管理。

1.設計,是指工程總承包上按照業主對安全質量以及操作性和維護性的要求,對工程進行初步設計,并按照合同規定提供相關的計算方法、設計文件和圖紙、數據表、材料請購單等文件,當業主提出自己的要求的時候,需要根據業主要求進行修改并提供詳細設計方案,任何不偏離合同的都需要與業主進行商議,業主批準之后才能執行。對于一些專利裝置,需要參考專理商的標準和規定,除非業主的標準更加嚴格,如果業主的要求更加嚴格的話,需要得到專利商的批準。

2.采購,采購的工作內容有很多,首先要核對所需的設備材料的數量和種類,向供貨商進行資訊和報價等,貨比三家選擇合適的供貨商,并監督供貨商進行制造與交貨,嚴格控制材料和設備的質量,確保購進合格產品;其次要將材料和設備從交貨地點運送到施工現場,在設備材料出現問題的時候,及時進行溝通和協調進行處理,同時做好檔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3.管理,工程承包商要根據項目的特點制定專門的施工計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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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的各個方面進行綱領性的規劃,并按照規劃對工程的設計、質量、進度和費用材料方面進行控制,同時協調各環節的關系,按照業主以及合同的要求,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保證進度的達成以及費用控制在要求范圍之內。

(二)國際EPC管理特點。

1.公平公正,海外EPC管理要求在在制度上公開透明,經濟上兼顧效益,堅決杜絕違反法律法規以及不公正現象的發生,保證國際工程市場的合理競爭環境。

2.合約完整嚴肅,EPC管理涉及到工程的整個過程,所以EPC的合同包括的內容包括了幾乎工程中所有的主要環節,所以EPC管理的合約必須要完整、嚴肅,幫助業主和承包商完成項目。

3.人才國際化,對于實現EPC管理,人才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培養出高素質的人才,才能夠在EPC管理中勝任,才能進一步完善企業的項目以及幫助企業自身更好的發展。

二、海外EPC管理現狀和問題

(一)沒有進一步提升企業品牌。

品牌是提升企業形象的主要標志,對于市場而言,一個企業的品牌就意味著在向消費者提供有價值的服務。如今,隨著市場經濟競爭愈加激烈,在產品和服務方面都對企業提出了新的要求。一般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在質量、價格方面不能依靠制造差異來獲得優勢時,品牌就能夠為企業帶來新的優勢,因此,從宣傳的方面來說,品牌的形成也有助于推動企業在經濟市場中蓬勃發展。但是,目前很多企業沒有認識到品牌對于企業發展的重要性,只是一味的強調降低成本,把握質量,長此以往,若是企業在質量與價格方面沒有競爭優勢時,那么企業將面臨很大的危機。一個優秀的品牌建立需要漫長的時間,因此,只有企業盡早認識到品牌的重要性,并持之以恒的付出努力,才能樹立起優秀的企業品牌。

(二)未能完善國際化EPC管理模式。

如今,若想要在激烈的國際經濟市場中站穩腳步,將公司有效率的運轉起來,那么不僅需要企業對市場經濟變化的準確分析和判斷,還需要企業內部實行合理化、科學化的管理模式。目前有一部分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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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漸擴大了海外業務,跨國經營的活動也逐漸豐富起來,與此同時,面臨的機遇和挑戰也越來越多。在這一階段中,如果不對企業內部管理模式進行適時調整和完善,而是繼續保持著傳統的管理體制和落后的經營觀念,那么將會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企業的深化發展。只有不斷學習和引入先進的管理理念,完善國際化EPC的管理模式,才能使企業在經濟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

(三)未能形成技術創新管理體系。

企業的競爭核心關鍵在于技術創新方面的競爭,只有在管理技術方面不斷進步和提升,才能有效的占領國際市場。只有不斷創新才能實現長久的進步,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目前,有些企業還沒有充分認識到提高創新技術管理體系的重要性,因此沒有對創新技術制定出有效的實施方案,導致企業沒有條件引進當今建設領域的世界先進核心技術,無法提升公司對外工程承包的核心競爭能力,也不能將先進技術經過研究鉆研形成自有技術,在一定程度上將會降低企業的競爭優勢。

(四)未能確立國際化人才培養體系。

與大多數國外企業管理人員相比,一些企業技術人員的跨國經營管理能力和水平還需要進一步提升。目前針對一些不同的跨國業務,如果不培養相應的人才體系,那么將會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濟效益。例如應針對性培養一些國際工程項目經理、國際工程咨詢專家、合同管理專家、費用估算專家等,把這些人才充分利用到企業跨國項目中,將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在跨國經濟市場中的競爭優勢,同時也是公司在國際上樹立企業品牌的戰略基礎。

三、海外EPC管理模式的選擇

由于市場經濟中存在或多或少的風險和問題,在選擇海外EPC管理模式的過程中會遇到不可避免的阻礙。我們需要觀察和采取相應的措施來控制盒減少風險等造成的損失。就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EPC模式進行分析和探究。

(一)企業成本管理。

EPC模式主要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在設計、采購和施工等方面采取最經濟有效的措施,提高自身的市場競爭力。企業在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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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下,要想獲得成功病超越其他企業,首先要從企業內部管理下手。對成本進行分析和評估,盡量減少企業的損失。根據專業人士的評估和計量對成本進行較為精確的估算,從基本做起。俗話說,不能輸在起跑線上,就能取得超越他人的非凡成績。

(二)風險管理和收益。

在工程項目的進行過程當中,不可避免的會遇到人為或者自然造成的風險和損失。工程項目中會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同時也可能會受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的壓力造成心理緊張,不能對市場做出應對措施,由此造成或大或小的損失。因此,建立一套屬于自己企業的管理體系顯得尤為重要。在員工的技術和效率以及項目管理上都要有條不紊,完善并進行更新維護,加強培養各個領域的人才,從而提高海外項目的管理投資和風險控制能力,增強對國際市場的免疫力,在國際占有一席之地。

(三)設計管理理念。

在EPC項目管理模式中,設計是精神骨髓,貫穿整個工程項目的實施,對項目的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進行一項工程項目之前,要經過一番探究和思考,對市場前景和當前的現狀進行深度分析,設計符合實際發展的管理理念。比如,在與承包商訂立合同時,實行符合雙方利益的對策,利益雙贏,對設計人員給予較大的獎勵和鼓勵。召集高深有經驗的設計人員成立一個設計小組,各抒己見,不要墨守陳規,多提出一些有創新色彩的建議和意見,通過對比和融合,提煉精華,設計眾望所歸的管理理念。

(四)完善和健全項目體制和制度。

由于我國關于工程承包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工程一直沒有走上正軌,使得工程管理無章可循,造成了市場準入的障礙和困難。因此,國家和政府應該盡快完善中國的合同和成文的法律法規,同時完善工程的投標機制,解決工程的市場準入問題。由此以來,我國邊可以和國際公平合理地競爭,縮小和發達國家質檢的差距,充分發揮我們的項目優勢,取長補短,從而提高總承包的競爭力度。

四、海外EPC應采取的舉措

(一)優化結構體系,重視計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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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管理工作所具備的一個重要特性就行權威性,而如何使計劃管理具有權威性呢,這就需要做到一下幾點,首先,企業的高管必須重視計劃實施,有必要親力親為,主抓計劃落實。其次,企業的各部門的組織機構應該重視計劃的實施和管理。企業的各項政策和計劃的制定實施都要經過經理、部門經理、執行評價經理的共同簽字同意,這其中的計劃經理還要負責項目計劃方案的設計、排版、編輯、項目計劃實施的評價工作,并加強計劃部門的協調、調度等工作的開展。最后,應將計劃管理納入到企業管理中,讓這種管理模式成為一家公司的管理理念一直執行下去,需要經過很長一段時期,在企業、公司中這種理念一旦形成就會對公司所有人產生一種長期有效的影響,這種影響就能保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加強人力資源建設,提升管理水平。

首先,管理人員必須對項目各方面建設管理內容了如執掌,管理部門負責計劃管理方案制定實施的管理人員必須應該清楚地了解這是一個什么樣的項目,需要什么樣的施工方案,施工時需要什么樣的條件,項目為公司帶來的利弊。對待上述問題要求計劃人員能夠及時采取必要措施,調整變更計劃來適應項目環境的變化,做到這些就要求計劃人員具備加強、較為全面的知識體系,對海外工程總承包(EPC)管理的各項理論體系熟悉,有較強的思維能力,可以說優秀的計劃工程師是站在項目經理者的角度對問題進行分析思考。其次,具備制定和修改整個項目計劃的能力,掌握廣泛信息。這些信息需要管理人員通過各種途徑廣泛搜集,對出現的問題進行互相協調,廣泛溝通解決。因此可以說項目計劃是海外工程總承包管理的信息管理中心,需要有較強溝通與協調能力的團隊完成,因此加強計劃管理人力資源建設很重要。

(三)加強商務管理,有效控制分項目承包商。

在海外工程總承包項目建設管理上,由于項目的工程量是十分龐大的,因此需要把項目分拆成一個個小的子項目分包給不同的承包商進行建設,例如電力項目的EPC項目建設,主要的建設方式就是將項目拆分成小項目分別承包給不同的承建商,因此對于這些承包商的管控就顯得十分重要了。項目總部需要與承包商簽訂合同,從商務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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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控制各個承包商,嚴格按照項目計劃執行。首先,在簽訂合同時要將各種項目建設條例盡量的明晰,將責任劃分清晰,明確違反相關規定的處罰力度。與承包商制定的合同要與總項目的計劃相符合,另外影響施工的外部條件和責任也該明確,簽訂各種項目建設的合同,將項目風險進行層層分解,做到降低或減少項目建設出現的各種風險。其次,在合同執行時期,注意各種數據的收集整理,以免與承包商發生糾紛時能夠有充足的證據,保護本公司的利益不受損害,特別在海外工程承包項目建設管理上,更應該加強合同控制,運用相關條款、工具對項目造成的損失進行索賠。

五、結語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綜合國力也在不斷的提高。企業要實施海外EPC項目,不但要具備資金實力和工程管理實力,同時也要具備金融、財務等方面的知識,還要有專業人才隊伍,才能順利的實現海外EPC項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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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早生.推進工程總承包 提升建筑業發展水平[J].建筑,2008,(19).

[3]陸濤.基于資源觀與風險觀的中外聯盟企業策略差異[J].上海交通大學學報,2008,(09).

[4]郭婷.傳統外包、戰略聯盟和縱向一體化中的企業決擇[J].北方經貿,2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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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工程EPC總承包項目管理辦法修改

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辦法

1 總則

1.1 為了提高蘇交科集團工程總承包項目的管理水平,促進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制定本辦法。 1.2 編制依據

《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范》(GB/T50358-2005) 2 術語

2.1 EPC工程總承包

工程總承包企業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 2.2 EPC工程總承包合同

EPC工程總承包企業與業主簽訂的對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承包的合同。 2.3 設計

將業主要求轉化為項目產品描述的過程。即根據合同要求編制建設項目設計檔案的過程。 2.4 采購

為完成項目而從執行組織外部獲取貨物的過程,本辦法特指設備、材料采購。 2.5 施工

把設計文件轉化為項目產品的過程,包括建筑、安裝和竣工

1 試驗等作業。 2.6 分包

總承包人將其承包合同中所約定工作的一部分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承擔,本辦法特指設計分包、施工分包。 2.7 試運行

根據合同約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試驗后,由業主或總承包企業組織進行的包括合同目標考核驗收在內的全部試驗。 3 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的內容與程序 3.1 管理機構

成立工程總承包項目評審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為跨部門的非常設機構,成員包括集團內部的勘察設計專家、項目管理專家、施工技術專家、風控和法務專家、財務專家等,專家人選由相關部門推薦,報項目投資部,分管副總裁批準,工作時由項目投資部負責召集。 3.2 職能部門 3.2.1 項目發起部門

(1)負責項目信息的收集、跟蹤、客戶維護; (2)負責項目方案策劃; (3)完成項目評審流程;

(4)組織項目投標,負責合同談判及簽署。 3.2.2 項目評審委員會

負責項目評審,對項目策劃方案、經濟可行性、風險控制措施

2 等進行綜合評審,評審結論分為三種:通過、有條件通過和不通過。

(1)通過評審的項目報集團審批;

(2)有條件通過的項目在項目合同簽署前核對相關條款的落實情況,已落實的按項目通過評審執行,未落實的按項目評審不通過執行,不得簽署合同;

(3)不通過評審的項目終止。 3.2.3 項目投資部

(1)負責提名工程總承包項目評審委員會的成員,報分管副總裁審核同意;

(2)負責組織項目評審相關事項; (3)編制項目評審委員會工作指南。 3.3 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的內容

(1)項目評審委員會投票表決項目經理人選。

(2)任命項目經理,組建項目經理部,進行項目策劃并編制項目計劃。

(3)實施設計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試運行管理。設計、采購、施工三個方面既要相對獨立,又要統籌兼顧。

(4)進行項目范圍管理,進度管理,費用管理,設備材料管理,資金管理,質量管理,安全、職業健康和環境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風險管理,溝通與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現場管理,項目收尾等。

3 3.4 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的程序

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項目啟動、項目初始階段、設計階段、采購階段、施工階段、試運行階段、合同管理、項目收尾。

(1)項目啟動:在工程總承包合同條件下,任命項目經理,組建項目部。

(2)項目初始階段:進行項目策劃,編制項目計劃,召開開工會議;發表項目協調程序,發表設計基礎數據;編制設計計劃、采購計劃、施工計劃、試運行計劃、質量計劃、財務計劃,確定項目控制基準等。

(3)設計階段:編制初步設計文件,進行初步設計審查,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

(4)采購階段:采買、催交、檢驗、運輸;與施工辦理交接手續。

(5)施工階段:檢查、督促施工開工前的準備工作,現場施工,竣工試驗,移交工程資料,辦理管理權移交,進行竣工結算。

(6)試運行階段:對試運行進行指導與服務。

(7)合同收尾:取得合同目標考核合格證書,辦理決算手續,清理各種債權債務;缺陷通知期限滿后取得履約證書。

(8)項目管理收尾:辦理項目資料歸檔,進行項目總結,對項目部人員進行考核評價,解散項目部。

(9)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各階段,應組織合理的交叉,

4 以縮短建設周期,降低工程造價,獲取最佳經濟效益。

合同管理以合同文件、法律法規為依據,貫穿整個項目管理全過程。

5 3.4.1 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流程

(1)確認總承包合同內容,并對合同進行評審。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合理分析和有效測算,為公司決策提供重要依據。

(2)成立項目經理部,確定項目組織架構、項目組成員及人員分工。

(3)簽訂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 3.4.2 項目的初始階段

項目經理根據工程總承包合同要求編制項目管理計劃。

內容包括:

(1)概述(編制依據、項目范圍)

(2)項目管理(項目工作分解結構WBS、組織結構、項目協調、合同管理、項目文件數據管理)

(3)項目控制(安全、質量、進度、費用、變更) (4)項目實施(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 (5)風險和對策 (6)制訂分包計劃 (7)其它規定和要求。 4 工程總承包管理的組織

4.1與集團配合部門-業務部職責分工

(1)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EPC工程投標報價,完成投標工作。 (2)負責EPC工程合同簽訂。 4.1.2造價部

6 (1)負責EPC工程合同的造價管理及費用控制。

(2)負責合同價款的分析,調整不平衡報價偏差,合理確定設計費、設備購置費、工程建安費,制定內部計價依據。

(3)負責測算項目設備購置費和工程建安費的成本考核指標,報請公司批復后下達,組織 與項目部簽訂“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對設備管理部下達設備購置費控制指標。

(4)協助設計部開展限額設計,參與設計階段的造價控制。 (5)按設備采購和施工分別統計并確認設備銷售收入和工程總承包收入。 4.1.3設計院所

(1)參與業務部EPC工程投標及合同簽訂。

(2)負責EPC工程的設計管理。自行設計,或進行委托分包。 (3)代表集團簽訂委托設計分包合同。 (4)參與設備管理部設備訂貨。

(5)派設計代表到項目經理部,進行現場服務。 4.1.4 設備管理部

(1)參與業務部EPC工程投標及合同簽訂。

(2)負責EPC工程的設備管理。設備招標、選定,負責設備采購合同簽訂、付款、供貨等。

(3)督促并協助項目經理按時回收設備款, 設備款直接匯至公司專戶管理,??顚S?。

(4)按財務制度規定負責向設備廠家索要設備采購發票并

7 辦理付款審批手續。

(5)設備采購合同含安裝的,安裝由項目部負責管理。 (6)派專職設備人員到項目經理部,參與施工管理。 (7)負責設備監制及設備缺陷處理。 4.1.5 財務部

(1)負責EPC工程的資金管理,對每個EPC工程建立使用設備資金臺賬。統一對外支付設備采購款。

(2)負責EPC工程稅務籌劃,指導協調項目部做好設備采購業務的收入確認及增值稅納稅申報工作。 4.1.6 工程管理部

負責協調項目經理部與設計院所、設備管理部之間工作關系。 4.1.7 技術質量部

負責EPC工程設計方案、施工方案審核論證。 4.1.8 材料管理部

負責EPC工程集中采購部分材料的采購及管理。 4.1.9項目經理部

(1)負責EPC工程合同全面履約,統一協調和業主關系、負責回收資金。

(2)負責將設備款及時足額匯至集團指定賬戶。

(3)負責確認并核算設計收入和設備銷售收入,負責統一核算相應成本支出。

(4)負責EPC工程全面管理責任,并負責施工部分經濟責任。

8 4.2 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簽訂后,集團任命項目經理,組建項目班子。根據總承包項目合同特點,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項目經理負責對業主工作聯系,負責項目進度協調,包括設計、采購、施工總體協調。

4.2.1 根據集團實際,目前EPC工程項目分三類:

(1)設計院所能夠自行設計的工程。 (2)設計院所不能自行設計的工程。

4.2.2 設計院所能夠自行設計的工程項目,由設計院所、設備管理部、項目經理部聯合以設計為龍頭進行EPC工程項目管理。

(1)集團與設計院所簽訂設計分包合同,明確設計控制指標及利潤分成方法。設計院所將設計控制指標層層分解,實行限額設計。

(2)集團與設備管理部簽訂設備采購控制責任書,明確設備采購控制指標及獎罰辦法。設備管理部在控制指標內招標采購,降低采購成本。

(3)集團與項目經理部簽訂“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明確EPC工程項目管理責任及施工部分經濟責任。

4.2.3設計院所不能自行設計的工程項目,由設計院所委托其他設計院設計。

(1)設計院所全面參與外委設計院設計,做到聯合設計。在外委設計分包合同中明確優化設計控制指標。設計院所過程監控。

(2)設備采購控制與4.2.2(2) 款相同。

9 (3)施工管理與4.2.2 (3)款相同。

4.3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把各項工作分配落實到相關經理,項目經理提出項目組織策劃意見,經集團領導批準確定。 5 項目策劃

5.1 項目經理依據《工程總承包合同》、《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按照集團《項目策劃控制程序》組織開展項目策劃活動,編制項目實施計劃

內容包括:

(1)明確項目的范圍,包括項目可交付成果和項目目標。 (2)明確項目的主要風險,對主要風險進行深入定性和定量分析,并明確應對措施和應對費用。

(3)明確項目工作分解結構(WBS),對每個工作包都有成本估算、計劃時間和職責分工。

(4)明確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工作的原則、設計和采購裕量、分包方案、提前安排的工作計劃以及主要控制點的實現日期。

(5)明確與業主的協調程序。 (6)明確項目的變更控制計劃。 (7)明確人力資源計劃和人選。 (8)明確實行月報告制度。

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經理每月向項目經理提交月報告;項目經理每月向集團投資環部和業主提交月報告。

5.2 項目策劃主要解決三個問題:一是確定要達到的目標;二是

10 確定要達到目標所采取行動的原則、做法和時序;三是確定行動所需的資源。

5.3 項目策劃的意義在于順利實施項目,保證達到項目目標。做好項目策劃是項目經理領導項目部,在實施項目管理過程中最為重要并帶有全局意義的工作,對項目的成敗至關重要。

5.4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在開展項目策劃活動時,必須將項目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策劃到位,以滿足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要求。 6 項目設計管理

6.1 EPC工程的勘察設計由集團設計院所負責,設計院所自行設計,或由設計院所進行委托分包。

6.2 設計院所與各相關部門及時溝通獲取設計條件,按照工程總 承包的要求合理優化設計,獲取最大利益。 6.3 設計院所應按進度及時提供設計文件。

6.4 設計院所應對項目經理部進行設計交底,提供與設計有關的現場服務。

6.5 設計工程由設計院所委托或分包設計的,由設計院所負責總承包項目的設計管理與聯絡工作。 7 項目采購管理

采購必須實行招標,以有效地控制設備質量、制造進度和造價。對于一般的工業項目,設備及材料的費用約占項目總投資的50% 以上,因此,加強設備材料的采購管理,對工程造價的控制起著重要的作用。如果設備費用控制失效,那么建安工程施工造

11 價控制的再有效,對整體項目的費用控制也是失效。 7.1 設備管理部的工作

7.1.1 在總承包單位與業主報價和合同談判階段,派人參加項目報價和參加合同有關條款的談判。因為設備采購工作影響工程項目的技術水平和造價水平,所以在項目的早期階段,設備管理部應該參加談判。

7.1.2 根據項目需要,組織項目采購小組,實行招投標制度,完成項目設備采購任務。

7.1.3 負責制訂集團設備采購工作手冊、標準、規定、程序、統一格式及合格廠商一覽表等基礎工作,特別是合格廠商一覽表,報公司領導審批后執行。

7.1.4負責對采購工作人員的考核、培訓和業務水平的提高。 7.1.5收集商情,積累設備、材料的價格資料。 7.2 項目采購組的工作

7.2.1 對于大中型項目,設置項目采購組。

7.2.2 項目采購組應設項目采購組長,負責該項目采購任務的全面工作。

7.2.3 項目采購組各專業人員,可以根據需要集中辦公。 7.2.4 對于中小型項目,可以由一個采購工作人員兼管幾個專業(如同時負責綜合管理、催交及運輸)的工作。 7.3.5 編制項目采購計劃、組織編制采購進度計劃。 7.3.6審查設計院提供的設備、材料清單和請購文件。

12 7.3.7組織編制“設備采購招標文件”商務部分,并與設計院所提供的技術部分組合成完整的招標文件。

7.3.8 提出招標廠(商)名單,并取得用戶認可、組織報價評審。 7.3.9 主持召開供貨廠(商)招標會,確定供貨廠(商)。 7.3.10 組織項目采購組成員履行采購合同,包括圖紙催交、催貨、設備檢驗、監制、運輸、交接等。

7.3.11做好設備采購的進度跟蹤和數量跟蹤。

7.3.12 做好設備材料采購的費用控制,將采購費用控制在采購預算內(費用由工程造價部核定),并及時向估算部門配合提供現行的價格信息。

7.3.13組織好采購工作的現場服務工作。 7.3.14組織完成項目采購工作總結。 8 項目施工管理

施工過程管理程序執行公司《工程項目管理手冊》。 9 項目試運行管理 9.1 試運行管理計劃

(1)試運行經理根據合同和項目計劃,組織編制試運行管理計劃。試運行管理計劃經項目經理批準、業主確認后實施。

(2)試運行計劃的主要內容。 9.2 試運行的總說明

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設定 進度計劃

13 費用計劃

試運行文檔編制要求 試運行準備工作要求 人員培訓計劃

業主及相關方的責任分工 9.3 試運行方案內容

(1)工程概況。 (2)編制依據和原則。 (3)目標與采用標準。 (4)試運行應具備的條件。 (5)組織指揮系統。 (6)試運行進度安排。 (7)試運行資源配置。 (8)環境保護設施投運安排。 (9)安全及職業健康要求。

(10)試運行預計的技術難點和采取的應對措施等。 9.4項目經理部應檢查試運行前的準備工作,確保已按設計文檔及相關標準完成生產系統、配套系統和輔助系統的施工安裝及調試工作,并達到竣工驗收標準。

9.5 試運行經理應組織檢查影響合同目標考核達標存在的問題,并對其解決措施進行落實。

9.6 合同目標考核的時間和周期應按合同約定或商定執行。在考

14 核期內當全部保證值達標時,合同雙方及相關方代表應按規定簽署合同目標考核合格證書。 10 工程總承包項目驗收 10.1 竣工工程驗收依據

(1)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

(2)設計文件,包括施工圖、文字說明、設計變更及材料代用單等。

(3)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

(4)現行工程質量檢驗與評定標準。

(5)引進項目原則上執行與外商簽訂的合同條款,未明確部分按有關的施工標準、規范執行。

(6)竣工資料的編制應依據檔案管理有關規定。 10.2 工程竣工驗收的標準

(1)工程已按設計文件及施工合同所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建成,具備了使用條件。

(2)工程質量達到了《工程質量檢驗與評定標準》中“合格”以上要求,具有監理單位和質量監督部門的證明文件。 10.3 接受監理公司移交的簽認和有關驗收移交手續。 10.4 交鑰匙工程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后,將工程交付業主。驗收合格后,項目經理部將項目正式移交給顧客并辦理移交手續。并在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應提交下列文件:

15 (1)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認可檔案或準許使用檔案。

(4)分承包商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根據合同的規定,做好售后服務。驗收證書由工程管理部存檔。 11 項目進度管理

11.1 項目經理部編制項目總進度計劃及各階段的進度計劃,體現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之間的合理交叉,包括設計進度計劃、設備進場計劃、施工進度計劃、試運行進度計劃。 11.2 項目經理將進度控制、費用控制和質量控制相互協調、統一決策、實現項目的總體目標。

11.3 在設計與采購的接口關系中,項目經理部對下列內容的接口進度實施重點控制:

(1)設計向采購提交請購文件。 (2)設計對報價的技術評審。

(3)采購向設計提交訂貨的關鍵設備資料。 (4)設計對制造廠圖紙的審查、確認、返回。 (5)設計變更對采購進度的影響。

11.4 在設計與施工的接口關系中,項目經理部對下列接口進度實施重點控制

(1)施工對設計的可施工性分析。

16 (2)設計文件交付。 (3)設計交底或圖紙會審。 (4)設計變更對施工進度的影響。

11.4 在設計與試運行的接口關系中,項目經理部對下列接口進度實施重點控制

(1)試運行對設計提出試運行要求。

(2)設計提交試運行操作原則和要求。

(3)設計對試運行的指導和服務,以及在試運行過程中發現有關設計問題的處理對試運行進度的影響。

11.5 在采購與施工的接口關系中,項目經理部對下列接口進度實施重點控制

(1)所有設備材料運抵現場時間。

(2)現場的開箱檢驗。

(3)施工過程中發現與設備材料質量有關問題的處理對施工進度的影響。

(4)采購變更對施工進度的影響。

11.6 在采購與試運行的接口關系中,項目經理部對下列接口進度實施重點控制

(1)試運行所需材料及設備的確認。

(2)試運行過程中發現的與設備材料質量有關問題的處理對試運行進度的影響。

(3)試運行前設備供應商提供的技術支持。

17 11.7 在施工與試運行的接口關系中,項目經理部對下列接口進度實施重點控制

(1)施工進度與試運行計劃不協調時對進度的影響。

(2)試運行過程中發現的施工問題的處理對進度的影響。 11.8 項目經理部將分包工程進度計劃納入項目進度控制中. 11.9 在項目收尾階段,項目經理組織對項目進度管理進行總結。項目進度管理總結包括

(1)合同工期及計劃工期目標完成情況。

(2)項目進度管理經驗。

(3)項目進度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分析。

(4)項目進度管理方法的應用情況。

(5)項目進度管理的改進意見。 12 項目質量管理

由質量管理部制定辦法,可直接引用《工程項目管理辦法》質量管理內容。 13 項目費用管理 13.1 造價工程部的工作

13.1.1 全過程跟蹤設計費、設備采購費、施工費用運行情況,對比分析與公司下達指標的差異,適時提出改進意見,確保項目總成本目標的實現。造價工程部在總承包工程項目中,其職責主要是對工程造價進行全過程的有效的控制。做到動態控制。 13.1.2 動態監督項目部施工費用管理,協助項目部對日常費用的

18 控制,對重大費用偏差提出解決方案。 13.2 設計費用控制由設計院所具體實施管理。 13.3 設備采購費用控制由設備管理部具體實施管理。 14 項目安全、職業健康與環境管理

由安全管理部制定辦法,可直接引用《工程項目管理手冊》。 15 項目資源管理

15.1 集團相關部門和項目經理部建立和完善項目資源管理機制,做到項目人力、設備、材料、機具、技術、資金等資源的合理投入,實現項目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動態平衡。

15.2 人力資源管理:項目經理部對項目人力資源進行人力資源動態平衡與成本管理,實現項目人力資源的精干高效。制訂合理的人力資源需求與使用計劃,充分發揮項目部對人力資源使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15.3 設備材料管理:項目經理部建立設備材料控制程序和現場管理規定,確保供應及時、領發有序、責任到位,滿足項目實施的需要。 15.4 機具管理:項目經理部編制項目機具需求和使用計劃。在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全過程中,做好進入現場機具的使用與統一管理工作,履行工程機具報驗程序。

15.5 技術管理:集團技術質量部和項目經理部做好技術資源的管理,包括工藝技術、工程設計技術、采購技術、施工技術、試運行技術、管理技術以及其他為實現項目目標所需的各種技術,其中專有技術和專利技術是企業技術資源的核心。

19 15.6 項目財務及資金管理

15.6.1項目財務實行集團統一管理。項目財務人員由集團財務部委派,履行集團對項目財務管理的職責。

15.6.2項目資金管理執行集團《資金管理辦法》、《財務授權體系》、《工程項目管理辦法》及本辦法相關規定。項目部應根據集團的資金管理規章制度 , 制定項目資金管理規定 , 并接受集團財務管理部的監督、檢查和控制。

15.6.3 項目經理部應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資金流進行管理 , 制定資金管理目標和資金管理計劃 , 制定保證收入、控制支出、降低成本、防范資金風險等措施。

15.6.4 項目經理部應嚴格對項目資金計劃的管理。項目財務管理人員應根據項目進度計劃、費用計劃、合同價款及支付條件 , 編制項目資金流動計劃和項目財務用款計劃 , 按規定程序審批后實施 , 對項目資金的運作實行嚴格的監控。

15.6.5 項目經理部應根據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申報工程款結算報告和相關資料 , 及時收取工程價款。

15.6.6 項目經理部應重視資金風險的防范 ,堅持做好項目的資金收入和支出分析 ,進行計劃收支與實際收支對比 ,找出差異 ,分析原因 ,提高資金預測水平 ,提高資金使用價值 ,降低資金使用成本和提高資金風險防范水平。

15.6.7 項目經理部應根據集團財務制度 , 定期將各項財務收支的實際數額與計劃數額進行比較和分析 , 提出改進措施 ,向集

20 團財務管理部提出項目財務有關報表和收支報告。

15.6.8 項目竣工后 , 項目經理部應進行項目的成本和經濟效益分析 , 上報集團主管部門。 16 項目溝通與信息管理

16.1 項目溝通的內容:項目經理部明確責任者做好與政府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按照相關主管部門的管理要求,提供項目信息,及時辦理與項目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相關的法定手續,獲得審批或許可。注意做好與項目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有直接關系的社會公用性單位的溝通協調工作,及時獲取和提交相關的資料,辦理相關的手續及審批。

16.2 項目信息管理:項目經理部做好項目信息的收集、處理、分發等工作,加強項目信息的分析,評估項目管理成效。 16.3 項目文件管理:項目經理部做好項目文件資料管理。包括項目分包文件資料(設計分包、采購分包、施工分包),在與分包商簽訂分包合同時明確分包工程文件資料的移交套數、移交時間、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等。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商應及時將有關工程資料按照合同約定移交。 17 項目合同管理

17.1 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包括總承包合同管理和分包合同管理。

17.2 總承包合同管理是指對合同訂立并生效后所進行的履行、變更、違約索賠、爭議處理、終止或結束的全部活動的管理。

21 17.3 分包合同管理是指對分包項目的招標、評標、談判、合同訂立,以及生效后的履行、變更、違約索賠、爭議處理、終止或結束的全部活動的管理。

17.4 項目合同管理的原則:依法履行的原則、誠實信用的原則、全面履行的原則、協調合作原則、維護權益原則、動態管理原則。 17.5 各類分包合同的管理職責

17.5.1 設計分包:在分包合同訂立前根據分包的需要對設計分包合同的性質、分包范圍、采用的技術、考核指標、采用的標準規范、安全、職業健康與環境保護要求等內容加以研究確定并成為訂立設計分包合同以及實施履行監督的管理重點。

17.5.2 采購分包:在采購分包合同訂立前,應特別關注選定合格的供貨商、擬采用的標準規范以及交貨和付款方式等內容,并成為訂立采購分包合同以及實施履行監督的重點。

17.5.3 施工分包:在施工分包合同訂立前,應關注對分包人的資格預審、分包范圍、管理職責劃分、竣工試驗及移交方式等內容,并成為訂立施工分包合同以及實施履行監督的重點。 18.1檔案歸檔

合同及文件歸檔由投資部負責歸檔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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