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酒店員工入職離職流程
酒店員工入職、離職程序
豐澤軒酒店員工離職管理程序
離職管理:
1、 員工離職包括:辭職、辭退、開除、自動離職。員工辭職應提前15天提出申請。
2、 勞動關系的延續與終止
勞動合約期滿,酒店對有意續簽及工作表現良好的員工,將于15天提出書面通知延續勞動合約。對于未能達到酒店要求的員工,亦會于15天提出書面通知終止勞動合約。
3、 勞動合約的解除
開除、自動離職的,除底薪外不發放其它任何形式的工資,不結算其它任何形式的費用(包括押金),不給予補償。 離職步驟:
1、 勞動合約的任何一方須提前15天,提出解除勞動合約。部門填寫《離職申請書》后附因各種原因終止勞動合同之文件: A:違規的須有《行政處罰單》
B:辭職的須有《辭職報告》
C:員工合同期滿但不再續簽合同的須有部門或個人不續簽合同的報告
D:其他原因離職的需附有有關報告
2、 部門將上述表格和報告報到人事部,人力資源部調查了解后需做工作,盡量做工作后,作出意見呈執行總經理批準;
3、 離職員工15天后持《離職通知書》按表上的內容,清退酒店的用品;
4、
5、
1 離職員工應在其最后工作日后48小時內離開酒店; 將終止的勞動合同、人事變動表等有關資料存檔。
豐澤軒酒店新員工入職管理程序 政策與程序:
1、 先經過面試,面試參加人員:樓面由人力資源部主管和樓面經
理共同參加;傳菜部由人力資源部與傳菜主管一起面試。面試合格員工均有試用期。
2、 新入職的員工均有試用期。試用期均為三個月。
3、 試用期的員工應遵守酒店《員工手冊》及其他一切規章制度。
4、 試用期間內發給試用期工資。
5、 試用期間酒店與員工均可隨時提出解除合同,但需提前15天通
知。
6、 試用期期滿前十天,由人力資源部發放《員工工作表現評估表》、
《人事變動表》到員工所在部門,部門主管填寫后交人力資源部。
7、 人力資源部對員工考核后,提出意見,呈報執行總經理批準。
8、 執行總經理同意后,員工方可轉為正式員工。
9、 員工在試用期內如達不到酒店要求,酒店有權延長其試用期,
試用期延長最多不能超過三個月。
10、 員工在試用期表現突出,可勝任工作要求者,可提前轉正。
第二篇:員工入職離職流程
試用、入職轉正和離職的規定及流程
一、試用
1、新員工到職后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試用期間,若有需要,公司有權酌情延長員工的試用期,以進一步觀察其工作表現和實際工作能力。試用期間無特殊原因不得無故請假,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否則將延長試用期。試用期延長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2、對表現好突出很快能上手的員工,可由其部門主管申請,提前一個月甚至兩個月轉正。 凡員工在試用期內工作表現不符合工作要求者,公司有權不予轉正并辭退。
二、新員工入職手續的辦理
1、新員工報到時應向管理部提交:1寸照片1張;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戶口本、榮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管理部審查真假后退還原件,保留其復印件。
2、填寫《員工入職表》,并領取《員工手冊》。
3、所屬部門辦理入職手續,各級領導簽字,最后交管理部存檔。
4、入職一個月內個人辦理中信銀行卡,將卡正面與身份證正面復印在一張紙,交管理部。
三、新員工培訓
1、由管理部出具培訓單,入職的第一天和第兩天在管理部學習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員工手冊、熟悉企業文化及廠內工作環境等。
2、根據職位安排到相關各部門實習培訓一至兩周時間。
3、機關崗位實習培訓期一般為一個月,視本部門工作安排情況而定。
4、銷售人員實習培訓期為三個月,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提前進入市場銷售需另外申請。
5、管理部定期安排內訓師進行新員工入職培訓。
四、轉正
1、員工試用期滿,認可公司的管理制度,同時愿在公司發展者,由本人提交轉正申請,部門主管、直屬副總經理審批同意后,報請管理部審批,最后提交總經理批準為正式員工。
2、被公司核準為正式員工的,公司將與之簽定《勞動合同》,并繳納五險。
五、員工離辭職程序
(一)員工主動辭職
1、凡試用期間主動辭職的員工,需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遞交辭職報告,得到所屬部門及管理部批準后,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2、轉正員工辭職需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報告,如有特殊原因,需得到所屬部門及管理部的批準,最少也需提前10天遞交辭職報告,得到批準后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二)公司辭退員工
員工在試用期間表現不合格,或者隨著公司不斷的發展,員工的能力已不能滿足崗位的需求或其他原因達不到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權勸退該員工,對于將被辭退的員工,公司根據其在公司工作時間的長短,提前1-7天通知,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三)公司開除員工
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違法亂紀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將給予開除,但必須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四)自動離職
1、對于已經提出辭職,但沒有得到批準而離開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2、提出辭職,已經得到批準但沒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3、無故曠工7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4、公司不接受任何電話、同事或者親友轉達的辭職申請,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5、凡自動離職者,扣發未領的所有工資及福利;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追究其責任,必要時提請國家專政機關處理。
六、辭職申請的提出
1、員工申請辭職,須提前通知公司,經公司同意后,填寫《員工離職清算表》辦理辭職手續。
2、辭職申請的審批
1)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需與員工進行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
2)經溝通無效,由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將員工辭職申請初步審批后,報辦公室審核。
3)辦公室有責任與辭職員工進行溝通,溝通無效后,由管理部依據《員工離職清算表》報批。
4)《員工離職清算表》經最終批準后,由管理部存檔。
七、離職移交
1、工作內容移交
1)經管工作詳細說明;
2)公司的各項內部文件;
3)培訓資料原件;
4)公司的技術資料或職位所涉及保管的文件性資料(包括書面文檔和電子文檔兩類);
5)項目工作情況說明;
6)目前工作的進展程度;
7)任職期間的工作記錄資料;
2、事物移交:員工在公司就職期間所有領用物品的移交,并應交接雙方簽字確認。
1)所領用的勞動服、員工工作牌;
2)各類鑰匙;
3)借閱的資料;
4)各類工具(如維修用品、移動存儲、保管工具等)。
3、款項移交
1)將經手各類項目、業務、個人借款等款項事宜移交至財務
2)經手辦理的業務合同(協議)移交至直屬主管。
以上各項交接均應由交接人、接交人簽字確認,并經部門主管簽字方可認定為交接完成。
八、在離職手續辦理中,出現部分文件或資料遺失時,采取以下措施:
1、出現文件遺失,相關部門有備案的,可以拷貝一份。
2、出現文件遺失,其它部門沒有備案的,由移交人回憶文件內容,并將回憶的內容,報部門負責人審核,經審核通過,方可將遺失的文件交接。否則,因個人原因,造成的文件遺失無法追回的,后果由個人承擔,視文件的重要性,由部門負責人會同公司高層確定應由移交人承擔的經濟補償額度。
3、出現物品遺失,依據物品記錄的價格,按本制度規定的賠償標準賠償。無記錄價格的物品和,按市場現行價格最高價賠償。
九、離職人員必須親自辦理離職手續,并在雙方確定的離職日期辦理完交接手續。
十、離職員工若在未辦理或未辦完移交手續而擅自離開公司者,將按自動離職處理,并按提前1天離職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作代通知金。
十一、離職結算
1、結算條件:當交接事項全部完成,并經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對離職人員進行相關結算。
2、結算部門:離職人員的工資、違約金等款項的結算由財務部和管理部共同進行。 十
二、關于離職員工薪金、培訓費的返還及有關扣款說明
離職員工按以上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后,薪金的返還及有關扣款按如下規定:
1、員工離職手續辦好后,若發現還有未了事宜,公司有權繼續向其追索,該員工必須無
條件協助解決,否則將按未辦理好手續處理。
2、員工離職手續辦好后,其按規定扣除或補償后可領的工資、提成等余額,在手續辦好
兩個月后發給。
3、對于涉及貨款未收回之員工,公司原則上不同意其離職,若非要離職的,其涉及的貨
款應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移交給公司其他員工,其本人可暫時離開公司,但要積極配合公司有關人員回收所涉及的貨款,本人原在公司的薪水、提成和有關證件在其涉及之貨款全部收回后按規定給予發放。若給公司造成損失者,公司追究本人和擔保人責任。若攜款潛逃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9、離職后的員工,非經公司授權不得以公司的名義進行經營等活動,否則公司將追究其
法律責任。
第三篇:員工入職離職流程
為規范公司員工入職離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雙方合法利益,減少因人員入職離職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煩,并使工作有據可依,故制作此流程。
A、入職
一、入職前準備:
1. 新員工的錄用由人事專員向主管提交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報經主管審核同意后,報總經理批準。
2. 書面報告經過批準后,由人事專員提前一周甚至更長時間向擬入職員工發出錄用書面通知或電子郵件。錄用的書面通知或電子郵件中至少應包括錄用的職位、入職時間、入職時應攜帶的必須的個人資料。明確注明如不能在既定日期入職時,應提前一周通知公司。
3. 入職的書面通知或電子郵件在發送給本人的同時,人事專員應復制書面通知以電子郵件給公司財務部主管人員、用人部門主管、總經理等相關人員。
4.入職人員如果不能按入職通知所確定的時間入職,人力資源應及時通知用人部門主管等相關人員。如時間過長的,應由用人部門主管指示是否繼續錄用該員工。
☆☆☆通知新員工報到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證原件;
2. 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資質證書的原件及A4復印件各1份; 3. 照片2張(彩色白底照片1寸); 給新入職員工發送的郵件內容中需附加:1.收到郵件請回復。2.如不能在既定日期入職時,應提前一周通知公司
二、入職手續辦理:
1.員工報到當日,人事專員檢查確認入職者提供的資料是否完備。手續完備者,人力資源為其辦理相關入職手續;
2. 人事專員必須向該員工進行勞動合同的說明,進行工資確認。簽署工資確認單以及勞動合同。
3.人事專員必須向新員工介紹公司的體制、企業文化、工作環境、考勤方法等內容,引導入職者熟悉工作環境;
4. 人事專員需對新入職員工進行指紋和臉譜考勤錄制; 5. 人事專員聯絡財務部門,財務部門登記工資卡等相關手續; 6. 人事專員聯系該員工所屬業務部門主管,進行人員交接; 7.將該員工身份證、畢業證、資質證書復印件存檔一份; 8.員工入職手續完成。
附:入職通知書一份
入職通知書
-----先生/女士: 您好!
我是福建優晟飼料公司人事專員,我代表公司歡迎您加入我們的團隊。
一、工作地點:
二、工作崗位:
三、入職時間:
四、其它未盡事項根據本公司規定執行。
如果您接受我們的錄用通知書,請按照以下條款進行相關準備: 1. 身份證原件及A4復印件各1份;
2. 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資質證書的原件及A4復印件各1份; 3. 照片2張(彩色白底照片1寸); 4. 辦理一張農商銀行卡
備注:1.收到郵件請回復。
2.如不能在既定日期入職時,應提前一周通知公司。
B、離職
一、辭職:
1、正式員工辭職,需提前一個月填寫《辭職申請書》并提交所在部門。(處于試用期的員工需提前三天遞交辭職申請書)
2、所在部門接受員工辭職申請書后,直接領導、總經理應在三日之內予以審核簽字,并簽署明確的意見。
3、總經理批準后,將辭職申請書轉交人力資源部,停止考勤。發放《部門工作移交清單》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4、人事專員需辦理醫社保、公積金停繳事宜,發放養老保險手冊及社保、公積金停繳、轉移單。
5、部門工作移交完畢后,部門負責人需在《部門工作移交清單》簽字后將表單遞交人力資源部。人事專員確認辭職者是否有領用物品,若有則發放《物品領用歸還表》 。
6、辭職者需向財務清點歸還物品,清點完畢后由財務簽字確認并將《物品領用歸還表》轉交人力資源部。
7、人力資源部匯總離職人員材料報總經理審批。
8、總經理批準后,辦理勞動合同解除事宜,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如簽訂培訓協議,未滿服務期限,辭職人員須按照相應條款支付相應費用。
9、離職人員最遲應于辦理完離職手續當日16:00前搬離宿舍,宿舍搬離前人事行政專員檢查宿舍基本配置,發現損壞照價賠償。
10、辭職人員工資按照公司工資支付相關規定發放。
二、辭退:
1、用人部門直屬領導填寫《辭退(解雇)審批表》 ,經部門經理審核簽字確認后轉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匯總相關資料報總經理審批。
3、總經理批準后按照辭職流程辦理相關手續。
4、因公司原因辭退(解雇)員工,按國家《勞動合同法》給予適當經濟補償;因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承擔相應賠償責不予資遣。
三、自動離職流程:
1、自動離職人員,在個人連續曠工超過三天的情況下,部門主管上報總經理,并根據公司有關工資支付等規定,及時對其工資性收入、勞動保險關系等工資福利待遇進行核查、停發、封存、凍結等處理,做好原始記錄的保留工作。
2、在個人連續曠工超過三天的情況下,依法及時啟動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3、以書面的形式直接送達本人,本人不在的,可交其同住直系成年親屬簽收。
4、在無法直接送達的情況下,可通過特快專遞郵寄并在郵寄單上注明信函的主要內容,送達本人或轉達同住直系成年親屬。
5、在其下落不明或用上述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介(報紙、公司網站公告)通知的方式予以公告,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6、在規定期限內自動離職人員沒有回公司辦理相關手續的,其雙方勞動關系自動終止。
7、對未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各種手續自動離職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四、離退休流程:
員工合乎退休條件時自動申請或命令退休,由人力資源部協助辦理退休事宜,退休辦法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其勞動合同自離職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四篇:員工入職離職流程
試用、入職轉正和離職的規定及流程
一、 試用
1、 新員工到職后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試用期間,若有需要,公司有權酌情延長員工的試用期,以進一步觀察其工作表現和實際工作能力。試用期間無特殊原因不得無故請假,不得遲到或早退,否則將延長試用期。試用期延長最長不超過90天。
2、 對表現好突出很快能上手的員工,可由其部門主管申請,提前2個月甚至1個月轉正。 凡員工在試用期內工作表現不符合工作要求者,公司有權立即辭退,并扣發3天無薪試用。
二、新員工入職手續的辦理
1、新員工報到時應提交:1寸照片2張;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2、填寫《員工入職表》,并領取《員工手冊》。
3、按照《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逐項辦理入職手續。
三、 轉正
1、 員工試用期滿,認可公司的管理制度,同時愿在公司發展者,由本人提交轉正申請,部門主管審批,報請人事部考核通過后,再提交總經理核準為正式員工。
2、 被公司核準為正式員工的,最少須為公司服務一年,公司將與之簽定《聘用合同》、《培訓費用保證金協議》、《擔保人協議》、《轉正協議》,并退還相關有效證件原件,保留其復印件。
3、 高層管理人員轉正審批程序
四、 員工離辭職程序
(一) 員工主動辭職
1、 凡試用期間主動辭職的員工,需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遞交辭職報告,得到人事部批準后,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2、 轉正員工辭職需提前一個月,如有特殊原因,需得到人事部的批準,最少也需提前10天遞交辭職報告,得到批準后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二)公司辭退員工
員工在試用期間表現不合格,或者隨著公司不斷的發展,員工的能力已不能滿足崗位的需求或其他原因達不到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權勸退該員工,對于將被辭退的員工,公司根據其在公司工作時間的長短,提前1-7天通知,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對于轉正后被辭退的員工,公司將酌情給予一定的補償。
(三)公司開除員工
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違法亂紀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將給予開除,但必須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四)自動離職
1、對于已經提出辭職,但沒有得到批準而離開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2、提出辭職,已經得到批準但沒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3、無故曠工7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4、公司不接受任何電話、同事或者親友轉達的辭職申請,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5、凡自動離職者,扣發未領的所有工資及培訓費和有關提成和獎金、福利;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追究其責任,必要時提請國家專政機關處理。
五、辭職申請的提出
員工申請辭職,須提交辭職報告及填寫《員工離職(交接)登記表》,提前通知公司,經公司同意后,方可辦理辭職手續。否則,每提前1天離職,均需在工資中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2、辭職申請的審批
1)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需與員工進行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 2)經溝通無效,由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將員工辭職申請初步審批后,報辦公室審核。
3)辦公室有責任與辭職員工進行溝通,溝通無效后,由辦公室依據《員工離職(交接)登記
表》報批。 4)《員工離職(交接)登記表》經最終批準后,由辦公室保存,并告知該辭職員工的直屬主
管批準結果。由其直屬主管根據批準結果安排工作交接事項,并安排該員工于離職日辦理
相關離職手續。
六、離職談話
1、員工離職時,該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需與離職人進行談話。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助。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1)審查文件、資料的所有權,及核實管控情形; 2)審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審查其掌管工作、進度和角色; 4)闡明公司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5)有權代表公司根據其工作的進展情況確定具體的離開公司日期;
6)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負責人共同簽字,并分別保存于公司和員工檔案。
2、員工離職時,辦公室應與離職人員進行談話,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1、了解員工入職以來的工作業績;
2、解答員工可能有的問題;
3、征求對公司的評價及建議。
3、工作期間內,離職員工不得拒絕接受公司所要求的會談,否則將予以處分。
七、離職移交
1、工作交接:指將本人經辦的各項工作、保管的各類工作性資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級所指定的人員,并要求接交人在《員工離職(交接)登記表》簽字確認,具體內容如下: 1)公司的各項內部文件; 2)經管工作詳細說明;
3)《交接清單》、《貨款及個人欠款處理意見清單》(涉及到的有關人 員用); 4)培訓資料原件;
5)公司的技術資料或職位所涉及保管的文件性資料(包括書面文檔和電子文檔兩類);
2、事物移交:員工在公司就職期間所有領用物品的移交,并應交接雙方簽字確認。 1)所領用的辦公用品交還辦公室; 2)各類鑰匙; 3)借閱的資料;
4)各類工具(如維修用品、移動存儲、保管工具等)。
3、款項移交
1)將經手各類項目、業務、個人借款等款項事宜移交至財務 2)經手辦理的業務合同(協議)移交至直屬主管或辦公室。
以上各項交接均應由交接人、接交人簽字確認,并經辦公室審核備案后方可認定為交接完成。
八、在離職手續辦理中,出現部分文件或資料遺失時,采取以下措施:
1、出現文件遺失,相關部門有備案的,可以拷貝一份。
2、出現文件遺失,其它部門沒有備案的,由移交人回憶文件內容,并將回憶的內容,報部門負責人審核,經審核通過,方可將遺失的文件交接。否則,因個人原因,造成的文件遺失無法追回的,后果由個人承擔,視文件的重要性,由部門負責人會同公司高層確定應由移交人承擔的經濟補償額度。
3、出現物品遺失,依據物品記錄的價格,按本制度規定的賠償標準賠償。無記錄價格的物品和,按市場現行價格最高價賠償。
九、離職人員必須親自辦理離職手續,并在雙方確定的離職日期辦理完交接手續。
十、離職員工若在未辦理或未辦完移交手續而擅自離開公司者,將按自動離職處理,并按提前1天離職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作代通知金。 十
一、離職結算
1、結算條件:當交接事項全部完成,并經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對離職人員進行相關 結算。
2、結算部門:離職人員的工資、違約金等款項的結算由財務部和辦公室共同進行。
3、結算項目
1)違約金:因開除、辭退、自動離職和違約性辭職產生的違約金,由辦公室按照合同違約條款進行核算: 2)《勞動合同》合同期未滿違約金; 3)其它違約金。 4)培訓費
①物品損失賠償金:100元以下按物品購入原價賠償;100元以上按物品使用年限折舊后的余額賠償。 ②培訓損失賠償金:培訓費×合同未滿月數/合同期限月數,或依相關規定辦理。 十
二、關于離職員工薪金、培訓費的返還及有關扣款說明
離職員工按以上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后,薪金、培訓費的返還及有關扣款按如下規定:
1、 試用期未滿的(員工主動辭職或公司辭退的)一律扣除7天無薪試用;未滿7天的不發給任何薪金。
2、 轉正后被公司辭退的員工,在按規定辦理好相關手續后,不作扣款,另外公司將根據其在職時間及表現給予一定的補償,最多不超過一個月的工資。
3、 轉正后未滿半年自己辭職的員工,扣除所交納之培訓費;轉正后工作7個月以上主動辭職的員工,公司將按未滿合同月數(不足月的按一個月來算)按比例扣除培訓費。
4、 轉正后工作超過一年的辭職員工,不扣款。
5、 自動離職的員工按自動離職之規定辦。
6、 員工離職手續辦好后,若發現還有未了事宜,公司有權繼續向其追索,該員工必須無條件協助解決,否則將按未辦理好手續處理。
7、 員工離職手續辦好后,其按規定扣除或補償后可領的工資、提成、培訓費等余額,在手續辦好兩個月后發給。
8、 對于涉及貨款未收回之員工,公司原則上不同意其離職,若非要離職的,其涉及的貨款應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移交給公司其他員工,其本人可暫時離開公司,但要積極配合公司有關人員回收所涉及的貨款,本人原在公司的薪水、提成和有關證件在其涉及之貨款全部收回后按規定給予發放。若給公司造成損失者,公司追究本人和擔保人責任。若攜款潛逃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9、離職后的員工,非經公司授權不得以公司的名義進行經營等活動,否則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篇:員工入職離職流程規定
一、 入職
1. 應聘者合格后,公司將通過發offer通知員工到崗時間。
2. 所有入職員工須在入職后的一周內向公司提供齊全的證照、材料。包括:⑴ 公司《人事檔案表》
⑵ 最高學歷、資格證書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⑶ 勞動手冊、就失業證(根據各地區政府相關要求)
⑷ 兩張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⑸ 離職證明(離職調查函)
⑹ 其他
注:外阜地區分公司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后,需將《職工登記表》掃描件發送到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檔,其他證件、材料的復印件由分公司留檔保存。
二、 離職
1. 辭職人員須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并按公司規定以書面形式提交由本人簽字的辭職信,口頭辭職、電子郵件辭職、手機短信辭職等視為無效。辭職信應提交給直接領導,由直接領導(公司)批準后,方可進行工作交接,并由人力資源部進行離職手續的辦理。
2. 離職人員須按公司規定進行工作交接。
交接內容:⑴工作職責
⑵辦理中事項
⑶待辦事項
⑷辦公物品、涉及公司的一切文件
⑸與工作相關的社會關系(各關系單位聯系方式)
3. 離職人員交接時,須有至少兩人在場(交接人、接收人),接收人可以是離職員工的直接領導或公司指派的其他員工。重要崗位職工離職交接時,除交接人和接收人,還應有人事在場,監管交接過程。
4. 離職人員在交接時應按實際交接情況填寫《交接單》,并由交接人和接收人雙方簽字,交接單須存檔保存。
5. 簽有《保密協議》的員工離職后應按照保密協議相關規定,保守公司商業機密,如有泄密或違反協議中相關規定者,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 分公司員工入離職管理
1. 每月3日之前分公司需將上月的人員增減情況報到總公司,并
將入職員工的《人事檔案表》掃描件發送至總公司人力資源部。
2. 分公司須建立完整的員工檔案,及時對入職員工建立檔案信
息,對離職員工的離職材料(如辭職信)進行妥善管理,原件至少保留一年。
四、 附件
《人事檔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