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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公益林管護方案

2022-10-22

一項工作不能盲目的開展,在開展前必須要進行詳細的準備,這就是方案存在的意義,那么要如何書寫方案,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生態公益林管護方案》,供大家閱讀,更多內容可以運用本站頂部的搜索功能。

第一篇:生態公益林管護方案

生態公益林管護合同

編號:Z1

國家重點公益林管護經營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管護經營責任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國家重點公益林的管護經營,明確甲、乙雙方責、權、利的關系。根據《財政部 國家林業局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黑龍江省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黑龍江省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實施管理辦法》和《黑龍江省國家重點公益林管護經營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1、甲方將場區管護經營區Z1號責任區 畝重點公益林委托給乙方管護經營。四至界線為東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林班號 小班號 。其中:有林地面積 畝。

2、甲方核定管護費每月 元,每年合計 元,每畝補償標準為 元。甲方每月按70%支付管護費,每月支付工資 元,剩余30%工資 元,待年終檢查驗收、考核評議后一次付清。

3、甲方委托乙方管護經營期限為一年,每年簽訂一次,一年一兌現,以雙方簽字為合同生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規章的規定,對乙方實施監督、檢查、驗收、管理。

2、在管護經營責任區內,甲方按照林業局的規定、規劃、計劃和要求,遵照相關的技術規程和調查設計,統一組織造林、撫育、補植、森林經營等營林生產和其它輔助性生產活動。

3、甲方有權對乙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管護經營義務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改;對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不支付或扣減補償性支出。

4、甲方有權對管護責任區內的林間空地等進行統一管理。

5、對亂砍濫伐、亂捕濫獵、侵占林地情況嚴重的,培育森林資源違規操作,未完成任務,質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有關規定追究乙方相應責任。

6、甲方有義務在乙方完成管護任務、確保質量前提下,按照核定的管護費標準定期向乙方支付管護工資。

7、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在責任區內投資、投勞所獲得的合法收益。

8、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傳遞科技信息,組織學習有關法規、規章、規定和文件,組織技術培訓。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除列入國家、省保護的野生動物外,經甲方批準,乙方有計劃的對責任區內的林副產品按有關規定進行采集、培育、經營和銷售。

2、經甲方批準同意后,在不破壞森林資源的前提下,有權在管護經營責任區內馴養野生動物和家禽,培育不影響林木生長、不破壞森林環境的經濟作物。

3、乙方有權優先參加甲方在本責任區開展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4、合同到期后,優先下一年參加管護經營工作。

5、有權享受林業局對發展多種經營生產的優惠政策和優先獲得資金扶持。

6、有權監督甲方在管護經營責任區內的各項生產活動。

7、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林業技術,依法護林,守法經營。服從本單位領導,積極參加管護單位組織的各項活動。

8、乙方有義務對責任區的林木、林地、野生動物、林副產品、礦產等資源,按要求認真管護。并認真填寫重點公益林巡護情況、培育經營情況、事件處理情況、設施建設維護情況簿。

9、定期向甲方匯報管護情況和參加甲方召開的管護經營例會。

10、不準以任何形式轉包、替包管護經營責任區。

11、負責管護經營責任區內的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對管護經營責任區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森林病蟲鼠害、林政案件、野生動物案件、林區治安案件及時向甲方報告。

12、乙方有義務負責管護站的環境建設,保證界線清晰,保護管護經營責任區界樁、碑牌、管護房不被破壞。

三、法律責任

1、管護經營責任區內的喬木樹種被盜伐或損壞。管護經營責任人及時發現,上報森林公安機關,截獲被盜或損壞喬木木材,抓獲或舉報盜伐或損壞喬木樹種的行為人,免交森林資源賠償損失費。

管護經營責任人及時發現,上報森林公安機關,并截獲被盜或損壞喬木木材,但未抓獲或舉報行為人的,每株樹木繳納賠償損失費10元。

管護經營責任人及時發現,上報森林公安機關,未截獲被盜或損壞喬木木材,但能準確舉報行為人;未能抓獲或舉報行為人;未報告森林公安機關,未抓獲或舉報行為人,胸徑在10厘米以下(不含10厘米),每株樹木繳納森林資源賠償損失費20元、30元、50元;胸徑在10厘米以上,按實際出材的現行售價每株樹木繳納森林資源賠償損失費100%、150%、200%的森林資源賠償損失費。

2、管護經營責任區內的幼樹,被盜伐、濫伐或損壞,視情節處理。

3、管護經營責任區內的林地被非法侵占,包括擴地邊、修塘壩、挖砂取土等,每平方米繳納森林資源賠償損失費10-30元,限期收回被侵占的林地,并按要求自費恢復植被。

4、管護經營責任區內發生森林火災,未造成喬木樹種死亡,及時發現撲滅并上報區局森防辦,乙方免交森林資源賠償損失費;

發生森林火災并造成損失的,遵照《森林防火條例》和區局《規定》進行處理。

乙方野外擅自弄火引發森林火災,造成損失的,遵照《森林防火條例》和局《規定》從重另處。

5、病蟲害防治:乙方對責任區內突發比較明顯的森林病蟲害,應及時進行報告。因不報或漏報造成損失,終止管護合同。

6、管護經營責任區內的野生動物,被獵殺,每發生一次,管護經營責任人向經營單位繳納森林資源賠償損失費100-300元;利用管護經營的便利條件,獵捕獵殺野生動物,除沒收獵捕獵殺的野生動物外,按獵捕獵殺的野生動物在市場現行售價的10倍罰款,并交納森林資源賠償損失費,情節嚴重的,移交森林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7、管護經營責任區內的界樁、碑牌、管護房被破壞,管護責任人全額賠償。

8、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管護單位組織的正?;顒雍蜆I務學習的,管護經營責任人每次繳納違約金5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累計丟失林木5立方米以上,甲方與乙方解除合同;

2、乙方盜伐林木的;

3、乙方破壞森林資源,情節嚴重的;

4、管護經營承包期內,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

5、乙方因病傷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管護經營權利、義務、責任,經本人申請,所在管護單位同意;

6、乙方因不履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五、雙方未盡事宜

1、參照《黑龍江省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黑龍江省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實施管理辦法》和《黑龍江省國家重點公益林管護經營實施細則》執行。

2、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完成各項責任指標,視實際情況另行研究。

3、甲方與乙方解除管護經營合同,乙方在責任區內經營的項目和發生的經濟損益自行負責。

4、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的爭議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六、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從2010年1月1日起2010年12月31日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區局兩份。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原合同作廢。

4、本合同如與上級文件精神相抵觸,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七、附件

1、管護經營責任人資格審查表

2、管護經營責任區基本情況明細表

3、管護經營責任區位置示意圖

4、管護經營責任區平面圖

甲 方:(公章) 乙 方:(名章或印)

負責人:(簽名)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第二篇:生態公益林管護工作總結

一、創新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基本情況

全縣生態林面積 萬畝,其中集體管護的生態公益林面積為

萬畝,涉及

個村,國有采育場管護的有 萬畝,全縣生態公益林面積占林業用地面積

萬畝的

%。

我縣在XX年集體林地林木產權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后,開展了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創新工作,在武平縣鄉鎮的一些村,對生態公益林管護實行押金承包管護。今年年初我縣認真貫徹落實全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會議和省委19號文件精神,按照“落實主體、維護權益、強化保護、科學利用”的總體要求,開展創新生態益林管護機制的試點工作。堅持因地制宜,從我縣各地村情林情實際出發,積極探索創新生態公益林管護新機制,組織人員制定了《?縣創新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根據實施方案要求,選擇?村作為創新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試點村。在試點過程中堅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尊重多數村民的意愿選擇改革形式,落實集體生態公益林管護主體,明確管護責任人,形成責權利相統一的管護機制,使所有村民平等享有承包管護權。做到利益均衡,補償經費補到村民,使村民從管護機制改革中真正受益。在實施改革過程中,對改革試點方案、管護模式、護林公約及護林員招聘辦法等,提交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表決后實施,至6月底,?村的創新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試點工作基本完成,通過改革試點,兩個試點村生態公益林管護工作由少數幾個人管護變為大多數人管護,生態公益林的管護主體作用有效發揮,管護得到明顯加強,生態林區秩序明顯好轉,改革受益農戶

戶。

二、貫徹落實省、市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電視電話會議情況。

1、為了學習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的意見》、《?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創新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生態公益林管護改革電視電話精神,全面推進我縣生態公益林管護改革工作??h長組織召開了由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主要領導參加的全縣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專題會,認真學習傳達省、市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要求各鄉鎮及有關部門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進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工作。會上縣長強調要按照“政府牽頭組織,林業搞好服務,部門分工合作,上下協同推進”的要求,加強改革工作組織和領導,明確指出鄉(鎮)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具體落實人,組織各地認真學習省、市文件及?副省長、?廳長和?副市長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抓好改革培訓,準確掌握政策,全面把握改革質量,要求林業局在月 日前制定好《?縣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實施方案》報縣委、縣政府審議。

2、

日,我局召集林業各支部、各場站以及林業局機關副股級以上干部召開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工作會議,會上認真學習了《?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的意(轉載自第一范文網http://,請保留此標記。)見》《?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創新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工作的通知》文件,并對省、市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及?副省長、?廳長和?副市長的重要講話精神在干部職工中進行傳達。同時要求林業各單位要抓好管護機制改革調研,充分了解各地生態公益林管護工作情況及各村的社情民情,從各地實際出發,準確把握政策,制定切實可行的改革工作方案,并認真加以實施,確保改革工作質量,確保年底完成30%個村的改革工作任務。會議決定抽調

人專門負責開展全縣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工作。

3、各鄉鎮也相繼召開了有關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工作會議,并提出了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相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意見。

4、組織人員開展管護機制改革調研,制定全縣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方案,初步方案將于本月25日制定完成,并提交縣委、縣政府討論、審議通過后下發實施。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成立改革工作機構

成立全縣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制定和完善全縣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實施方案,加強創新管護機制的督導,確保創新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的工作效率和質量??h林業局也相應成立全縣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工作組,成立管護機制改革工作辦公室,從林政、林權及林業工作站抽調5位同志專門負責抓好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各項工作落實。改革工作實行領導成員分片負責制,把完成任務目標落實到人頭,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和督導組下鄉進村,做好技術指導和政策宣傳。

(二)加強宣傳力度

通過各種途徑廣泛開展創新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宣傳,認真組織召開鄉、村兩級創新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工作動員大會;對《?省林業廳關于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宣傳提綱》、《?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創新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工作的通知》和改革有關問答印成宣傳材料,分發到各村各戶,讓廣大群眾充分了解政策,調動群眾主動參與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工作的積極性,確保改革工作質量和改革成效。

(三)組織學習和培訓

認真做好各鄉鎮干部職工、村干部以及林業各單位全體干部職工的學習和培訓工作,加強對相關政策和法規學習,準確領會有關文件精神,熟悉改革工作程序,用好政策,把好改革質量關,確保改革各個環節依法依規進行,保證改革的合法性,以提高改革成效??h政府將于10月下旬舉辦一期由鄉(鎮)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村主干和林業站人員參加的培訓大會。

(四)科學選擇XX改革村

按先易后難的原則,有代表性地選定今年30%個村作為XX改革村,根據各村林農對山林的依賴程度,分別采取相應措施,因地制宜,分村施策,為明年全面完成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工作打下良好基礎。同時加強對各個村改革方案的制定指導,抓好方案實施各個環節的督查,確保年底前完成

個村的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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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我國生態公益林管護存在問題及對策

摘 要:森林作為重要的國家資源,其生態價值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生態公益林不僅對保存生物種類、凈化空氣、發展生態經濟、維持生態平衡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還關乎生態系統安全甚至國家土地安全的重要工作。

關鍵詞:生態公益林;管護;問題;對策

林業資源對國土資源、生物多樣性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目前我國的林業資源形勢不容樂觀[1]。近年來,我國在保護林業資源方面已經進行了不斷的探索和努力,將森林分類規劃和經營這一舉措實實在在的發揮出了良好的效應,將森林分類為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分類管理,很好地保護了林業資源。同時,在加強生態林管護方面也總結出一些實用性比較強的經驗。但是我們絕對不能就此滿足[2]。反之,還要提升保護力度、加大管理,建立與其經營目的相適應的經營管護模式,同時完成生態和經濟兩方面任務,發揮生態公益林的最大價值[3]。

1 生態公益林在管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生態公益林建設相關制度已經開始了很長時間,但是由于這項工作的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在我國是一項新的林業計劃。因此,生態公益林建設進程中會出現許多難題。特別是近些年來,“生態公益林建設”工程步伐加快,隨之而來的許多不和諧因素也在增多,必須加以解決。 1.1 林區缺乏投資項目,當地農民增收困難

一般情況下,生態公益林位置相對偏遠,交通不發達,投資商較少,當地居民增收困難,而砍伐樹木并進行銷售是最便捷的增收渠道,因此,出現了亂砍濫伐行為屢禁不止。 1.2 對生態林認識不足,毀林開墾現象時有發生

大部分生態公益林林地使用權都已經分配到林農手中。公益林地點分散、面積大小不等,每一個林農對生態公益林的認識和管護能力不同,很多林農缺少保護生態公益林意識。因此,林農為生態林建設貢獻不高,最終導致生態林管護措施不能完全落到實處。同時,近年來,經濟作物價格不斷攀升,部分林農為了獲取更多的報酬,將國家對生態公益林的保護政策和法律規定擱置一旁,將地勢條件好的林地進行開墾,以便種植經濟作物,獲取更高的報酬。這種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生態公益林的流失。 1.3 補償標準不合理,缺乏管護力度 現行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較低,國家出臺政策,保護生態公益林,限制對其進行商業性砍伐。但是林農從中獲取的直接經濟報酬較少。因此,較低的收益難以引發農民保護生態公益林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此外,很多地方的生態林管護力量不夠。沒有專業的護林員,導致許多亂砍亂伐現象不能被及時發現。

1.4 政策的局限性影響生態公益林的持續發展

在生態公益林區內,由于自然火災、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區淪為荒地。但面對在生態公益林區域不能進行商業性砍伐的政策,很少有人能夠開墾這片荒地進行植樹造林,久而久之,導致惡性循環。

2 原因分析

2.1 管理機構不健全

生態公益林管理機構當前情況和管理機構現實義務有很大的不同。據調查,全國很多地方的生態公益林管理機構存在沒有職員、沒有經費、沒有編制、沒有工具的“四無”情況,這對整個生態公益林管理工作帶來很大的不便。 2.2 地方性法規不完備

現行有關生態公益林的保護管理規定十分零散,未成體系。很多地方性配套法規存在很大的問題,很多法規已經不能適應當前時代的需求;有些法規在管理主體、處罰手段、資金配套方面不夠確切;有些法規可操作性不強,導致公益林保護缺少動力。 2.3 資金缺口大 近年來,雖然很多地方財政對生態公益林的投資有所增加,但仍然難以滿足實際需要。例如,生態建設資金不足,導致很多地區的生態公益林整體質量不高。載入,大部分地區無法落實市縣配套資金,使得補償標準低于林地租金,更低于林地的現實產值。這些都是資金缺口的表現,導致公益林管護不足。 3 生態公益林管護對策分析

3.1 大發展林區經濟,合理分配利益,增加林農收入

對林區所在地加大基礎性投資,打通交通大動脈,為促進當地經濟發展打好基礎。創新公益林的經營管護模式、利益分配機制。生態公益林的最主要作用在于它的生態價值,防風固沙、減少水土流失、涵養水源及凈化環境等。但在產生生態效益的同時,也會產生附加經濟效應,對于產生的附加經濟效益應當讓農民分享,建立起一個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增加農民收入。此外,林區政府部門應該根據當地情況發展經濟,增加農民收入,以此減少農民對砍伐林木提高收入的依賴性。

3.2 加強對林區農民的公益林知識宣傳,提高農民認識

很多林農對生態公益林理解不到位,對公益林的重要性及生態價值了解不深入。因此,要加強對當地林農關于生態公益林重要性的宣傳力度,提高當地農民對公益林的認識程度。讓林區農民更多的認識到生態公益林的建設理念、經營意義等。

第四篇:江西省生態公益林管護檢查驗收辦法

贛林資字[2010]453號

關于印發《江西省生態公益林檢查驗收辦法》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省生態公益林的保護管理,及時掌握和了解公益林的增減變化、管護質量、資金使用等情況,客觀評價公益林保護管理的成效,充分發揮補償資金的使用效率,我廳根據《江西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公益林管理實際,制定了《江西省生態公益林檢查驗收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函告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

(聯系人:翟光木 聯系電話:0791-5269523)

江西省生態公益林檢查驗收辦法

江西省林業廳 二O一O年十月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 1 第二章 技術標準 .................................................................... 2 第三章 檢查方法 .................................................................... 4 第四章 數據處理與成果報告 ......................................................... 10 第五章 質量管理 ................................................................... 14 第六章 附則 ....................................................................... 15 附表1-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檢查目的

全面貫徹落實《江西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全省生態公益林保護管理,及時、全面掌握生態公益林增減變化、管護質量和資金使用等情況,客觀評價公益林保護管理成效,保障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的正常使用和林權所有者、林木管護者的合法權益,積極促進各地生態公益林管護水平的提高,并為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的發放和生態公益林補償制度的完善提供依據。

第二條 檢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三)《國家公益林認定辦法》(林策發[2001]88號);

(四)《江西省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管理辦法》;

(五)《重點公益林管護核查辦法(試行)》(林資發[2004]138號);

(六)《江西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2號)。 第三條 檢查對象與檢查驗收機制

(一)檢查對象:納入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范圍的國家級公益林和省級公益林。

(二)檢查驗收機制:采取省、市、縣三級檢查驗收機制,每年檢查驗收一次。首先由縣級實施單位進行自查,然后由設區市對轄區內各縣進行抽查驗收,最后由省林業廳組織重點抽查驗收。

第四條 檢查內容

(一)生態公益林管護制度和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管理制度的建立與落實情況;

(二)生態公益林資源管護情況;

(三)生態公益林面積變化、森林火災、森林病蟲害發生情況。

(四)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撥付和發放情況。

第二章 技術標準

第五條 地類

根據《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主要技術規定》(林資發[2003]61號)的地類劃分標準。林業用地劃分為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無立木林地、宜林地。其中灌木林地分為國家特別規定灌木林地和其它灌木林地;無立木林地分為采伐跡地、火燒跡地和其它無立木林地;宜林地中的灌叢地單列,分為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灌叢地和其它宜林地。

第六條 公益林林種與事權

(一)林種:分二級林種和三級林種。 二級林種分防護林、特種用途林;

三級林種:防護林分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少林,農田、牧場防護林,護岸林,護路林;

特種用途林分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林木,自然保護區林等。

(二)事權:分國家級公益林和省級公益林。 第七條 生態區位

河流源頭、河流兩岸、重要湖泊和中型以上水庫周圍、自然保護區、世界自然遺產地、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國家級和省級森林公園、水土流失嚴重地區等。

第八條 林齡

根據優勢樹種確定齡組,有林地齡組劃分為幼齡林、中齡林、近熟林、成熟林、過熟林。

第九條 征地類型

征地類型分臨時占用和永久性征占用二類。 第十條 采伐類型

采伐類型劃分為更新采伐、撫育采伐、低效林改造采伐和其它采伐四種。

第十一條 采伐方式

(一)更新采伐分為擇伐和小面積塊狀或帶狀皆伐。

(二)撫育采伐分為定株撫育伐、生態疏伐和株間間伐。

(三)低效林改造采伐分為皆伐改造、擇伐改造和綜合改造。

(四)其它采伐分為征占用林地采伐和其它采伐。 第十二條 非法采伐 非法采伐分為盜伐和濫伐。

盜伐是指擅自砍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他人承包經營管理或本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在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地點以外采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濫伐是指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主管部門批準并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林木采伐許可證,但違反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時間、數量、樹種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單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以及超過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數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第十三條 管護形式

管護形式分專業管護、個體承包管護和其它三類。 第十四條 小班核查面積與合格小班

(一)小班核查面積

1、小班界線沒有變化時,經核查重新量測的面積與區劃界定面積相對誤差(以區劃界定面積為準)在±10%以內者,并認可該小班區劃界定面積;否則以重新量測的面積為準。

2、小班界線發生變化時,重新量測小班面積,并以量測的小班面積為準。

3、小班面積可在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統中進行求算。

(二)合格小班

由于管理、管護不力等原因使得地類發生變化,或造成公益林面積減少的,該小班管護不合格。

1、當小班界線因人為因素(如采伐、征占用林地等)發生變化但有合法手續時,該小班為合格小班,否則為不合格小班。

2、生態公益林小班的地類因人為因素而發生變化,有合法手續時,該小班為合格小班,否則為不合格小班。

3、發生非法采伐、采脂、樵采、放牧和濫挖野生植物的小班,為不合格小班。

4、補償資金未及時、足額到位的小班為不合格小班。

第三章 檢查方法

第十五條 檢查程序與樣本抽取

(一)縣級自查

各實施單位在每年11月底前完成本轄區內國家級和省級公益林檢查驗收工作,檢查內容包括生態公益林管護制度、管護責任和補償資金落實、政策宣傳、護林人員執勤、森林資源管護等情況。同時,向設區市林業局和省林業廳上報自查材料。

(二)市級抽查驗收

各設區市林業主管部門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對轄區各縣公益林實施情況的檢查驗收工作。設區市檢查驗收采用抽樣方法進行。

1、抽樣方法:以縣為總體,采用隨機抽樣方法進行。抽樣強度不得低于公益林面積的10%。

2、樣本確定:隨機抽取6個鄉(鎮、場),其中國營林場至少1個。以被抽中鄉鎮場為基本單位,每個鄉(鎮、場)隨機抽取2個以上村級(分場、工區)單位,對所抽中的對象進行生態公益林全查。

3、抽樣強度:不得低于生態公益林總面積的10%。

4、護林員樣本確定:訪問抽中鄉(鎮、場)3-5個護林人員。

(三)省級核查

1、抽樣方法:隨機抽樣與典型抽樣相結合。

2、樣本縣確定:縣級樣本及樣本數量由省林業廳確定。

3、樣本鄉確定:樣本鄉鎮由檢查組抽取。對樣本縣隨機抽取4個鄉鎮場,其中國

營林場至少1個。以樣本鄉鎮場為基本單位,每個鄉(鎮、場)隨機抽取2個以上村級(分場、工區)單位,對所抽中的對象進行生態公益林全查。

4、抽樣強度:抽樣強度不得低于全縣生態公益林自查面積的5%。

5、典型抽樣:對群眾反映、核查人員在核查過程中發現有林木采伐、征占用林地及其它管護問題且不屬于隨機樣本的小班,作為典型樣本抽取。對典型樣本進行單獨核查、單獨分析。

6、護林員樣本確定:訪問樣本鄉3-5個護林人員。 第十六條 檢查方法

核查采用文案調查、訪問調查、小班實地核查相結合的方法。

(一)文案調查是了解、查閱被核查縣和經營單位有關生態公益林區劃界定、重點公益林管護、補償基金管理方面的文件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建立與落實等情況。

(二)訪問調查是對生態公益林制度和管護方面的情況進行訪談。

(三)小班實地核查是對各小班核查因子進行現地調查。 第十七條 文案調查

(一)查閱資料

通過查閱有關資料,全面了解檢查單位生態公益林區劃和管護等有關情況??h級材料包括:

1、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成果(圖、表、卡、證和報告);

2、有關生態公益林管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3、有關中央和省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補償資金使用情況臺賬;

4、有關生態公益林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方面的材料;

5、有關生態公益林禁伐、限伐實施方面的材料;

6、與林權權利人簽訂禁止或限制采伐的協議;

7、生態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統建設情況;

8、其它需要查閱的資料。

(二)調查內容

1、管護制度及人員配備情況:檢查縣、鄉兩級公益林管護責任與補償資金落實情況。

⑴管護細則:是否編制了管護細則。

⑵補償資金管理辦法:縣級實施單位是否制訂了補償資金管理辦法。 ⑶管護人員名冊:管護人員名冊是否齊全。

⑷管護人員考核:生態公益林管理部門是否制定了管護人員考核制度,并對管護人員進行定期考核。

⑸獎懲制度:是否建立了獎懲制度。

⑹管理機構:縣、鄉是否成立了相匹配的管理機構; ⑺專職管理人員:縣、鄉是否配備了專職管理人員。

⑻護林員:縣、鄉是否配備了與生態公益林面積相匹配的護林員。 ⑼管護區域劃分是否合理:管護區域的劃分是否有利于管護活動的開展。

2、管護責任情況檢查:檢查縣、鄉兩級公益林管護責任情況。

⑴管護責任書:當地政府是否與林業主管部門簽訂了重點公益林管護責任書。 ⑵管護合同:林業主管部門是否與護林員簽訂了管護合同。 ⑶限伐協議:林業主管部門是否與林權所有者簽訂了禁伐協議書。 參見附表1。

3、管護責任與補償資金落實情況檢查:檢查縣、鄉兩級公益林管護責任與補償資金落實情況。

⑴一卡通開通情況:個人林權所有者和管護人員是否開通了補償費和護林員管護費一卡通服務。

⑵資金發放情況:補償資金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位,是否存在挪用、擠占、截留、貪污行為。

⑶資金管理賬目:資金管理賬目是否清晰。 參見附表2。

4、檔案管理情況:通過查閱相關檔案記錄和資料,檢查縣、鄉兩級公益林檔案管理情況。

⑴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規范的檔案管理制度。 ⑵管理人員:是否配有專職的管理人員。

⑶檔案儲存:是否配有專用檔案室、檔案柜及專用計算機。

⑷文件檔案保存:是否分類對有關合同、協議、公益林小班分布圖、小班因子表全

部進行了分類保存。

⑸地理信息系統建設:是否建立了全縣統一規范的生態公益林管理地理信息系統。 參見附表3。

5、政策宣傳情況:通過查閱相關檔案記錄和資料,以及現場檢查全面評價縣、鄉兩級生態公益林政策宣傳情況。

⑴電視、廣播、報刊:分國家、省、市、縣四級分別登記數量。

⑵宣傳冊、公示牌:是否印發了宣傳冊,設置了公示牌,登記有關數量和所用費用。 ⑶標語:是否在公益林區刷寫、張貼了有關標語,登記有關數量和所用費用。 ⑷宣傳標志牌:是否在公益林區入口或在公益林連片面積超過1000畝的主要入口設置了永久性宣傳標志牌,登記有關數量和所用費用。

參見附表4. 第十八條 訪問調查

訪問調查對象主要為管理人員、管護人員和公益林區干部群眾。

(一)護林員

1、管護人員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證件類型和號碼、家庭住址,是專業護林員還是兼職護林員,管護人員核實。

2、管護形式:是專業管護、個體承包管護還是其它管護形式。

3、管護面積:指護林員的管護總面積。

4、管護合同:指管護人員是否與林業主管部門簽訂了規范有效的管護合同。

5、管護面積與管護范圍是否匹配合理

6、出勤情況:管護人員是否規范填寫了出勤表,年出勤天數。未填寫出勤表不得分。

7、巡山、管護記錄:是否對巡山、管護情況進行了記錄。 參見附表5。

(二)社區公眾

1、訪問對象信息:隨機訪問林業部門和鄉村干部、管護人員以及公益林區群眾四類人群各3-5名,對訪問對象登記相關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別、身份、單位、家庭住址。

2、是否愿意把林地劃為生態公益林地;

3、管護資金應到位數量:指單位面積;

4、管護資金實際到位數量:指單位面積;

5、是否認同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

6、是否認同現行生態效益補償基金標準;

7、是否存在違反禁伐、限伐情況;

8、生態公益林管護后是否對收入有影響,如有影響,則收入提高了還是降低了;

9、是否存在樵采、放牧、濫挖野生植物等行為。 第十九條 小班實地核查

(一)小班界線核對

核對小班界線,當實際小班界線與區劃界定的小班界線有變化時,要求按照新的小班界線重新劃分小班。小班的最小面積為1畝。

(二)面積核查

對小班邊界沒有發生變化的小班,重新量測面積,當量測面積與區劃界定小班面積的相對誤差在±10%以內時,維持區劃界定的小班面積不變;當相對誤差超過±10%時,以新量測的小班面積為準。小班面積相對誤差計算公式為:

小班相對誤差(%)?區劃界定面積?重新量測面積?100%

區劃界定面積對小班邊界發生變化的小班,以重新量測的面積為準。

小班面積可采用地形圖調繪和GPS等方法進行量測。運用GPS測量要求根據小班形狀和小班面積大小,按照GPS測量規范測量求算面積。小班面積測量精度要求誤差不超過±5%。

(三)小班因子調查

1、小班經營活動及自然災害調查

⑴小班特征:指小班所在的行政村或林班號、(區劃界定時)原小班號、檢查時候所編制的小班號、小班所在地形圖或其它圖形的標準圖幅號和GPS坐標,GPS坐標系統為WGS84坐標系統,GPS坐標以度、分、秒表示;

⑵生態區位:指小班符合《重點公益林區劃界定辦法》(林策發[2001]88號)中對 8

應的生態區位代碼;

⑶林種與事權:林種填寫生態公益林亞林種,事權填寫國家、省級。

⑷圖、書、卡、證建檔:指公益林小班的區劃圖、界定書、分戶登記卡和林權制檔案中小班主要因子是否一致,與生態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統有關信息是否一致;

⑸區劃面積:指區劃界定的小班面積,以畝為單位,保留整數,下同; ⑹核實面積:指小班核查面積;

⑺地類:按技術標準中劃分的地類填寫代碼;

⑻權屬:有林權證的依據林權證確定,無林權證的通過查詢確權依據(包括政府出具的相關材料、簽訂的禁止和限制采伐協議等)確定;

⑼征占用林地:量測征占用林地的實際面積,調查是否有征占用林地的審批文件,由此確定征占用林地是否有合法手續以及是否按照規定的面積辦理;

⑽林木采伐:確定采伐木的采伐,量測發生林木的面積,調查是否有林木采伐許可證、是否按照林木采伐許可證作業,調查林木采伐的株數、材積、優勢樹種和采伐方式;

⑾小班經營活動情況:調查重點公益林是否有更新、撫育、采脂、荒造、低改活動,沒有相關的合法手續、不按照批準的文件規定的措施進行的更新、撫育活動,為非法經營活動;調查小班內是否存在濫挖野生植物、放牧和砍柴等活動;

⑿森林火災:量測發生森林火災的實際面積,確定發生森林火災的; ⒀森林病蟲害:量測發生森林病蟲害的實際面積,確定發生森林病蟲害的; ⒀備注:記載核查中發現的其他情況及說明。 參見附表6。

2、被征地小班調查

⑴小班特征:同本條本款

(一)的相應內容;

⑵林地征占用現場記錄:記錄征占用林地類型,即永久性征占用、臨時征占用;征地面積和征地時間,臨時征占用是否及時進行了更新。

⑶林地征占用手續辦理情況:查閱林地征占用手續,登記征地類型、征地面積和征地信息。

⑷采伐證:查閱征占用林地小班采伐證辦理情況,及采伐證上明確的采伐蓄積量。

3、被采伐小班調查

⑴小班特征:同本條本款1的相應內容;

⑵采伐證:調查是否有有效的林木采伐許可證,以及采伐證批準單位;

⑶采伐類型:分別調查采伐小班的設計采伐類型和實際采伐類型,設計采伐類型根據采伐許可證或伐區(或營林)作業設計確定,無采伐許可證或伐區(或營林)作業設計的為非法采伐;

⑷采伐方式:分別調查采伐小班的設計采伐方式和實際采伐方式,設計采伐方式根據采伐許可證或伐區(或營林)作業設計確定,無采伐許可證、無伐區(或營林)作業設計、不按采伐許可證和伐區采伐作業設計采伐的為非法采伐;

⑸齡組:調查采伐時的小班齡組;

⑹采伐材積:調查采伐小班的采伐材積。小班典型線路蹅查時發現有采伐現象,要求根據小班內采伐樹種、采伐株數和伐根平均地徑確定采伐材積。

⑺采伐:填寫發生采伐時的; ⑻備注:記載核查中發現的其他情況及說明。 參見附表7。 第二十條 典型調查

典型抽樣抽取的小班樣本,按照上述的調查方法進行調查。當超出上述的調查內容時,核查人員可以根據所應調查的內容采用相應的調查方法。

第四章 數據處理與成果報告

第二十一條 數據統計

主要統計項目包括分別林種、地類的原有面積和核查面積,有合法手續的征占用林地面積、核查的征占用林地面積,分采伐類型和采伐方式的有合法手續的采伐材積和核查的采伐材積,盜伐材積和濫伐材積等。

第二十二條 核查指標計算

(一)管護制度及人員配備情況:滿分100分,總分為各分項目合計,全縣綜合評價得分為縣本級和各鄉鎮加權平均分。

1、管護細則和資金管理辦法分值各20分,“有而全”、“是”為20分;“有而不全”為16分;“無”、“否”為0分。

2、其余各項分值為10分,“有而全”、“是”得分為10分;“有而不全”得分為8分;“無”、“否”為0分。

(二)管護責任與補償資金落實情況:滿分100分,總分為各分項目合計,全縣綜合評價得分為縣本級和各鄉鎮加權平均分。

1、管護責任落實情況得分=責任落實率×該項總分

管護責任書簽訂情況為10分,管護合同書簽訂情況為20分,禁伐協議簽訂情況為10分。

2、“開通一卡通”、“資金及時足額到位”、“不存在挪用、擠占、截留、貪污行為”分值分別為10分、20分和20分,“是”為滿分,“否”為0分。

3、資金管理賬目分值10分,“清晰明了”為10分,“基本清晰”為6分,“沒有”為0分。

4、管護責任落實率:指實施單位同時簽訂管護責任書、管護合同和限伐協議面積與轄區內生態公益林總面積的百分比。

5、補償資金落實率:指實施單位將已及時發放的補償資金總額與上級下達的補償資金總額的百分比。

(三)檔案管理情況:滿分100分,總分為各分項目合計,全縣綜合評價得分為縣本級和各鄉鎮加權平均分。

1、檔案管理保障情況:“管理制度”、“專職管理人員”、“專用檔案柜”和“專用計算機”各項均為10分,“有而全”、“是”為10分,“有而不全”、“有而不規范”為6分,“無”為0分。

2、檔案資料情況:“界定書、合同、協議”、“實施方案”、“小班分布圖”、“分戶登記卡”、“小班因子表”、“公益林信息系統建設”各項目均為10分,“有而全且規范”為10分,“有而不全”、“有而不規范”為6分,“無”為0分。

(四)政策宣傳情況:滿分100分,總分為各分項目合計,全縣綜合評價得分為縣本級和各鄉鎮加權平均分。

1、“電視、廣播、報刊”項為20分,其中國家級每條5分,省級4分,市級3分,縣級2分,該項合計最高為20分。

2、“宣傳冊、公示牌”項為20分,印發了宣傳冊或設置了公示牌為20分,否則為得0分。

3、“標語”項30分,設置了標語得30分,否則得0分。

4、“宣傳標志牌”項30分,規范設置宣傳標志牌為30分,較規范為20分, 否則得0分。

(五)生態公益林護林員管護情況:滿分100分,總分為各分項目合計,全縣綜合評價得分為所有護林員得分的加權平均。

1、“管護人員”項為10分,訪問人員與實際管護人員相符為10分,否則為0分。

2、“管護合同”項為15分,簽訂規范有效合同為15分,否則為0分。

3、“管護人員對有關法律知識了解情況”項為15分,“清楚明白”為15分,“基本了解”為10分,“不了解”為0分。

4、“管護面積、范圍是否匹配合理”項為10分,“匹配合理”為10分,“基本匹配合理”為6分,“不匹配不合理”為0分。

(六)全縣綜合評定:滿分100分,總分為各分項目合計,全縣綜合評價得分為縣鄉加權平均分。

1、小班合格率(個數):指合格小班數與區劃界定的小班數的百分比。

2、小班合格率(面積):指合格小班面積與區劃界定的小班面積的百分比。

3、小班管護成效滿分100分。小班管護成效分=50×小班合格率(個數)+50×小班合格率(面積)

4、管護制度所占權重為10%;

5、管護責任和資金落實所占權重為20%;

6、檔案建設所占權重為10%;

7、政策宣傳所占權重為5%;

8、護林員情況所占權重為10%;

9、小班管護成效所占權重為45%。 參見表10。

上述各項指標均分別鄉、縣、省計算。 第二十三條 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指標

(一)合法征占用林地比率

合法征占用林地面積

合法征占用林地比率(%) =

核查(實際)征占用林地面積

(二)合法采伐林木面積比率

合法采伐林木面積

合法采伐林木面積比率(%) =

核查(實際)采伐林木面積

(三)合法采伐林木材積比率

合法采伐林木材積

合法采伐林木材積比率(%) =

核查(實際)采伐林木材積

(四)盜伐林木材積比率

盜伐林木材積

盜伐林木材積比率(%) =

核查(實際)采伐林木材積

(五)濫伐林木材積比率

濫伐林木材積

濫伐林木材積比率(%) =

核查(實際)采伐林木材積

第二十四條 全縣總體情況推算

(一)省、市抽查面積核實率

省、市抽查面積核實率是指省市抽查核查面積與縣級單位上報自查面積的百分比。

(二)全縣總體各項面積推算

全縣總體單項面積=單項面積核實率×自查單項總面積 全縣總體合格面積=樣本合格面積核實率×全縣自查總面積 參見附表9。

第二十五條 檢查驗收成果

(一)、縣級自查成果:

1、自查報告

2、生態公益林小班因子一覽表和小班分布圖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3、自查電子數據數據庫:包括附表1-8和附表10。

(二)省級核查成果:

1、核查工作開展情況。包括核查人員組織、核查時間、核查方法、完成任務量、核查樣本組織、質量管理等。

2、核查過程情況說明。主要內容包括:縣級座談、訪談、查閱資料和現地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及原因闡述等

3、核查結果與分析。以文字和表格形式詳述核查結果,并從技術標準、工作方法與技術手段、組織管理等方面對核查結果進行深入分析,并以典型案例和數據加以說明。核查結果與分析主要包括:

⑴核查綜合結果與分析(不僅需要反映公益林區劃界定時調查情況,而且也要反映公益林管護情況,包括檔案管理和森林資源保護管理);

⑵被核查單位重點公益林管護工作質量評定; ⑶被核查單位重點公益林資源狀況評定;

⑷被核查單位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情況評定; ⑸其它情況。

4、存在的問題、特殊情況及原因分析、建議。對核查中遇到的特殊情況和問題,應及時記錄在案,并同時上報省林業廳。

5、總體評價。根據核查結果,從技術標準、核查方法、成果質量等方面,綜合分析和評價核查縣的重點公益林管護情況,并對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發放提出建議。

第五章 質量管理

第二十六條 質量管理

各核查承擔單位要嚴格按照質量管理的相關規定嚴格質量管理,為保證生態公益林管護檢查的工作質量和成果質量,重點針對下列核查工作中的關鍵環節進行質量監控:

(一)加強檢查驗收隊伍建設,各設區市和項目實施單位應重視生態公益林檢查驗 14

收工作,抽調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技術人員參加;省級核查由具林業調查規劃乙級以上資質單位實施。

(二)小班樣本和訪問調查樣本的抽取;

(三)面積量測,伐根調查和材積的求算;

(四)各類檢查因子的調查及外業卡片填寫;

(五)有關報告的內容及質量。

第二十七條 在公益林建設和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檢查驗收不合格的縣(市、區),要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停發或扣減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檢查驗收結果納入林業綜合考核范圍,作為重要評比參考指標。

第二十八條

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本辦法開展公益林檢查驗收工作,及時上報有關檢查驗收成果報告。對于逾期不報、弄虛作假或轄區內公益林管護和資金使用出現嚴重問題的,扣減或停發補償資金,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11年1月1日正式實施。

第五篇:***縣生態公益林護林員管護協議書

鄉(鎮)林業工作站 (簡稱甲方)

鄉(鎮) 村 小組 (簡稱乙方)

為切實加強對生態公益林的有效保護和管理,充分發揮公益林的生態效益,經村委會及林業工作站推薦,鄉(鎮)場公益林管理委員會考核,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生態公益林護林員,并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 鄉(鎮)場 村護林員,聘用期為一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管護范圍。座落 鄉(鎮)場 村 小組,共計 個小班,小班號 ,主要山場名稱: ,面積 畝,主要樹種

,四址: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三、工資待遇。該管護區護林工資為 元/畝,全年工資元。

四、工資發放程序。護林員工資按期考核,工資年終考評合格后從補助資金中一次性兌現。

護林員工資由縣鄉鎮林業工作站、國營林場負責人簽字蓋章,報縣林業局作為匯款憑證。每位護林員在銀行開設工資帳號,縣林業局、財政局按規定將工資匯至帳戶。

五、乙方的職責

1、自覺學習、宣傳黨和國家有關林業的法律、法規、政策,自覺遵守護林員的規章制度和相關規定。

2、結合管護山林的特點,每月保持25日以上巡山制,每日巡山保持8小時以上,并做好巡山日記。

3、管護區內出現亂砍濫伐行為,及時制止、上報并記錄好發生時間、地點及其他有關情況,全力協助鄉鎮生態公益林管理委員會對盜伐濫伐者進行

處罰,不得擅自進行處理。

4、有效制止管護區內征占用林地、開墾行為,及時發現并上報森林病蟲害情況。

5、制止亂采亂挖和亂捕亂獵野生動植物,積極協助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其違法行為。

6、在火險等級三級以上(含三級)的天氣時,進行全天巡山管護對防范重點區域要重點巡護,杜絕火災(火警)的發生。一旦發現火情及時報告,并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撲救,確保其轄區內森林火災受災面積控制在其管護面積的0.35‰以下。

7、接受當地林業站的領導,認真完成林業站布置的有關工作,定期匯報管轄區內資源保護情況。

六、甲方職責

1、甲方必須對護林員進行培訓。核發上崗證(書)配戴全縣統一護林標志。

2、每年年底,對乙方護林實績進行考核。對考核成績為優秀(得分90分以上),獎勵基本工資10%;考核成績為良好(得分80-89分以上),獎勵基本工資5%;考核成績為合格(得分70-79分以上),獎勵基本工資;

3、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的第二年續聘;對考核不合格者(得分69分以下),扣發基本工資的30%,終止本協議。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當地鄉鎮政府和林業站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可參照《***縣生態公益林護林員考核辦法》及《***縣公益林護林員管理辦法》執行。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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