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delect id="ixm7d"></delect><bdo id="ixm7d"></bdo><rt id="ixm7d"></rt><bdo id="ixm7d"></bdo><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id="ixm7d"></r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

2023-01-05

制度是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對實現工作程序的規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學化,起著重大作用。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

一、為貫徹中央精神,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以黨風建設促進本單位政風、行風建設,進一步倡導誠信意識、廉潔意識和責任意識,特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二、總支書記、委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到堅持原則,敢抓敢管,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各項措施和任務的貫徹落實。

三、抓好黨風廉政教育,經常對黨員進行理想信念、黨風黨紀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強反腐倡廉的自覺性。

四、嚴格遵守黨的規章制度,嚴守黨的紀律,不泄露黨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鋪張浪費,不參與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維護黨的形象。

五、協助上級紀檢部門做好本單位信訪件的調查工作,及時反映熱點、難點問題,做好協調、疏導工作。

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檢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單位廉政建設情況,總結經驗,及時發現和解決廉政建設方面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黨內監督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黨內監督,切實履行縣政府辦公室黨組織的監督職能,保持黨的先進性,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縣政府辦公室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黨組織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監督的主要內容:

1、能否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中央權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時參加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履行黨員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

3、能否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議事與決策規則,做到決策科學、民主。

4、能否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5、能否盡職盡責,努力工作,密切聯系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實現、維護、發展人民群眾最根本利益,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

6、能否執行黨和國家干部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

7、能否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做到廉潔自律,模題。范遵紀守法,嚴格按照制度辦事,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8、能否堅持原則,敢于同各種錯誤傾向和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

(二)黨內監督的主要形式:

1、黨組織的監督,即黨的上下級組織之間互相監督和黨組織對黨員的監督。

2、黨員之間的互相監督,即黨員之間、黨員領導干部之間、黨員與黨員領導干部之間的監督。

3、紀律委員所實行的監督。

(三)黨組織實施監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檢查黨員參加黨組織生活的情況,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能否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能否如實匯報自己的思想、學習、工作、作風等情況,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2、督促定期開展好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

3、建立健全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工作報告制度和談話誡勉制度。機關黨支部應及時了解和掌握機關黨員以及領導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和廉政建設情況,機關黨組織要將了解和掌握的情況如實向上級黨組織反映,遇有重大情況應及時報告。對于群眾意見較大、有發生違紀苗頭的黨員干部,支部主要負責同志應會同其分管領導對其進行批評幫助,提出告誡。

4、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查處違法違紀案件。黨組織接到對黨員干部的檢舉和控告,有權進行初核,并報告上級紀檢部門。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切實保障黨員行使監督的民主權利,嚴肅處理阻礙黨員正常行使監督權利和打擊報復的行為。

(四)監督保障:

黨組織應按照本制度規定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發揮監督作用。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應當正確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監督。對違反本制度的,視情節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二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紀檢監察部門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精神,促進本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局黨組和局行政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職責

1、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形勢,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步進行。

3、結合本局實際,根據黨員隊伍和職工隊伍黨風廉政狀況,制定黨員廉政建設規章制度,把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措施和要求,貫穿于行政和業務規章制度之中,抓好落實。

4、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組織全局干部、職工定期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有關黨風廉政建設法規。

5、對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監督。

二、黨組書記、局長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

1、對本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總責,負責抓好班子及其成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領導和參與反腐倡廉工作的檢查、考核,督促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

3、模范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員,防止發生違法、違紀和不廉潔行為。

4、主持召開班子民主生活會,檢查自身和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糾正存在的問題。

三、黨組成員、副局長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

1、黨組書記、局長抓好本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對分管股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2、負責對分管股室的工作人員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定期聽取分管股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及時了解和掌握分管股室廉潔自律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

3、模范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正確運用和行使職權,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員,防止發生違法違紀和不廉潔行為。

4、按時參加民主生活會,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為端正局風盡到自己應盡的責任。

四、各股室負責人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

1、各股室負責人對本股室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責任。

2、加強對所屬黨員和工作人員的黨性、黨風和廉政勤政教育,及時組織學習、討論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和要求。

3、了解和掌握所屬黨員和工作人員的思想動態和廉潔自律情況,并及時向組織和領導匯報,按組織要求做好工作,解決存在的問題。

4、以身作則、嚴以律已,在黨風廉政建設中起好帶頭作用。

五、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民主評議制度。

年底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情況、廉潔自律情況及所負責部門遵紀守法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并把評議結果作為考核領導干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依據,歸入個人廉政檔案。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第三篇:村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

一、指導原則

1、村級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實踐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執行中央、國務院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一系列指示。

2、村級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在鎮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村黨支部負總責,村支部、村委會班子成員各負其責,積極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支部建設和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村“兩委”班子工作目標管理,與村級經濟、精神文明建設和其他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二、責任內容

1、村支部書記對本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兩委”班子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責任。

2、村黨支部要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村黨風廉政建設狀況,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3、村黨支部要制定完善和落實財務管理方面的制度、民主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對村干部的各項監督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4、村黨支部要組織黨員、干部學習相關黨風廉政建設的理論,學習黨風廉政法規,進行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

5、村支部要履行監督職責,對“兩委”班子成員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

三、責任考核

1、由鎮黨委組織對村級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考核工作??己斯ぷ饕c村“兩委”班子工作目標考核、干部考核結合進行,也可組織專門考核。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各村要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列入總結或工作報告,報鎮黨委、紀委。

2、對村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要與民主評議和黨員“三評”相結合,廣泛聽取黨員和群眾意見。

3、對村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結果,作為對村干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4、村“兩委”班子成員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列為支部生活會和勤廉雙述的一項重要內容。

5、鎮紀委負責對村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負責組織查處。

四、責任追究

1、對村內發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不制止、不上報,或者對上級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范圍內的事項拒不辦理,或者對嚴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的,給予負領導責任的人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2、村內發生重大案件,致使國家、集體資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成惡劣影響的,責令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人員辭職或對其免職。

3、違反財政、會計法規以及《村委會組織法》等,造成財務混亂、引發嚴重違紀問題,導致群眾不滿而集體上訪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人員和相關責任人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4、對于其他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四篇: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制度

為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切實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的內容精神,現根據我校的具體情況,制定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制度。

—、黨風廉政報告制度,班子成員每半年要專題書面向學校黨支部報告自身廉潔情況和職責范圍內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情況。

二、黨風廉政談話制度,班子成員進行一至二次個別或集體廉政談話,提要求,敲警鐘,對群眾反映問題較多的個別領導,進行個別談話,側重提醒。

三、黨風廉政建設評比制度,把領導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與民主評議測評領導干部結合,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強化群眾監督的力度。

四、黨風廉政考核制度,把對黨政領導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的考核與干部考核、工作目標考核同時進行,考核情況列入廉政檔案,作為晉升、獎勵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

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制度,對領導班子成員的失職、瀆職,特別是有重大安全事故不報的領導進行責任追究。

六、黨風廉政建設獎懲制度,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得好、黨性強、作風正、政績突出的干部,進行表彰獎勵、提拔重用;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差的要追究責任;對不構成違紀,但問題較多,群眾意見大,已不適應繼續擔任現職的干部,建議黨支部進行調整交流和作出組織處理。

第五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制度

實施本制度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嚴肅執紀,違紀必究,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一、責任追究的方式包括組織處理和黨政紀處分。

二、黨、政領導班子及部室、區隊負責人有下列問題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批評,誡勉談話,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調整處理。

1、不認真傳達上級黨政機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不研究、不布置、不組織制定工作計劃。

2、不重視黨風廉政建設的治本工作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不制定防范措施,不注重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3、不認真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的理論教育。

4、對全礦黨風廉政建設、領導班子及部室、區隊干部廉潔自律情況不檢查不考核。

5、對員工反映的熱點問題不重視解決。

- 1 -

6、不嚴格按規定推薦選拔干部。

三、黨、政領導班子及部室、區隊負責人對直接管轄范圍內發生以下情形的給予黨政紀處分。

1、對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甚至支持縱容,或者授意指使下屬人員搞不正之風。

2、對上級部門交辦的黨風廉政事項拒不辦理,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隱瞞不報,壓制不查。

3、對“三重一大”(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不進行民主決策,不執行招標、投標法,造成重大損失。

4、為騙取榮譽或財物,授意下屬人員編造數據和資料,違反財政,金融、稅務、統計法規弄虛作假的。

5、授意、指使、縱容下屬人員阻撓、干擾、對抗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

6、領導干部對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法違紀包庇縱容的。

四、以上制度由礦紀委監督執行。

- 2 -

本文來自 99學術網(www.gaojutz.com),轉載請保留網址和出處

上一篇:頂管安全施工管理措施下一篇:黨風廉正建設工作總結

91尤物免费视频-97这里有精品视频-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国产91精品老熟女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