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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四議兩公開制度

2022-10-04

在當今社會,在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技、文化教育的發展對維護社會公共秩序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以下是小編收藏的《農村四議兩公開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篇:農村四議兩公開制度

農村“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指導全市農村科學運用“四議兩公開”工作法,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能力建設、推進農村基層民主管理、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發〔1999〕5號)和《中共湖南省委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在全省農村全面推廣“四

議兩公開”工作法的通知》(湘學組辦發〔〕16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即所有村級重大事項的決策和實施,都必須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的工作程序進行。“四議”:即村黨支部委員會提議、村“兩委”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兩公開”:即決議的公開、組織實施決議和實施結果的公開。

第三條“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是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制度創新,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需要,是轉變發展思路、推動科學發展的需要,是調動農民積極性、加快新農村建設的需要,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農村和諧穩定的需要,是擴大群眾參與、推動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

第四條運用“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遵守黨的相關政策和各項法律、法規,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和合法財產權利。

(二)尊重和保障黨員干部群眾的民主權利,依法保障黨員干部群眾表達本人真實意志的權利。

(三)堅持以人為本,實事求是,科學發展。

(四)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不斷探索創新,不斷充實完善,確保實效。

(五)堅持少數服從多數并充分考慮少數人意見的原則。

第二章內容及程序

第五條“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和實施的事項,要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符合上級工作要求,符合本村發展實際,符合村民意愿。

(一)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和實施的事項,主要包括:

1.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的制定;新農村建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劃。

2.村集體土地、山林的承包、租賃、流轉;集體資產購置與處理、集體借貸、集體企業改制;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

3.農村公益事業建設承包、經費籌集、組織實施與管理。

4.村組建設規劃、土地征用及補償分配、宅基地的報批。計劃生育、農村低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實。重大救災救濟款物的發放。

5.其他事關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經濟發展穩定的事項。

(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不得對以下事項進行決策和實施:

1.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事項。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項。

3.與上級黨委、政府決策有沖突的事項。

4.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合法權益的事項。

5.違反群眾意愿和影響社會穩定的事項。

6.其他不得進行決策和實施的事項。

第六條“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原則上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村黨支部委員會提議。村黨支部在充分征求黨員、村民代表及廣大村民意見和認真調查論證的基礎上,集體研究提出初步意見和方案。

提議前:

1.廣泛征求黨員、村民代表和廣大村民的意見,充分考慮絕大多數村民的切身利益。

2.對擬議定事項的可行性、可操作性進行科學論證,審核擬議定事項是否符合上級政策、法律法規、本村實際及群眾意愿。

3.制定初步方案,并以書面形式報鄉鎮、街道黨(工)委獲得批準、備案。

提議中:

4.召開村黨支部全體委員會議。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專題介紹擬提議事項的重要性、可行性、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等基本情況。

5.所有黨支部委員進行充分討論,并對實施方案進行修改完善。

6.全體黨支部委員進行舉手表決并簽字,并最終經全體支委會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形成決議意見。

提議后:

7.作好會議記錄,并將決議事項形成書面材料。所有書面材料存檔。

(二)村“兩委”會議商議。根據村黨支部的提議意見,組織村“兩委”班子成員充分討論,進一步論證,并形成商議意見。

商議前:

1.村黨支部書記提前告知村主任支部提議的有關內容并充分溝通。

2.村黨支部一般應在會前至少三天,將書面議題發放給村委會成員,以便村“兩委”成員充分醞釀、調研、思考。

商議中:

3.召開村“兩委”全體成員會議。會議由村主任主持,村黨支部書記通報黨支部提議意見。

4.所有村“兩委”成員對提議意見提出意見、建議,并進行充分討論,在商議專業性較強的事項時,應邀請專家參會并做出解釋。

5.根據村“兩委”成員的討論意見,由村委會負責對提議方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形成實施方案。

6.全體村“兩委”委員對實施方案進行舉手表決并簽字,并最終經全體村“兩委”委員的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形成商議意見。

商議后:

7.村黨支部應主動做好有不同意見的村委會成員的工作,征得他們的支持。

8.作好會議記錄,并將商議事項形成書面材料。所有書面材料存檔。

(三)黨員大會審議。將村“兩委”形成的商議意見提交黨員大會討論審議。

審議前:

1.村“兩委”應至少提前三天,通過書面

方式,將擬審議事項和實施方案發放給全體黨員,供黨員進行思考、斟酌,充分了解民眾意愿,提高審議質量。

審議中:

2.召開全體黨員大會。參加會議的正式黨員人數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以上,因病不能表達本人意志或因外出務工經商、年老體弱臥床不起等特殊情況無法到會的;受到留黨查看以上黨紀處分或正在服刑的,報上級黨組織同意,并經黨員大會通過,可以不計算在應到會人數之內。

預備黨員可以列席會議,并具有建議權,但無表決權。

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村委會主任通報村“兩委”商議意見和實施方案。

3.全體參會黨員對商議意見和實施方案提出意見、建議,并進行討論。對黨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能采納的及時采納,不能采納的說明原因,做好解釋。村“兩委”根據討論情況不斷修改完善實施方案。

4.與會黨員對修訂完善后的實施方案進行表決,經與會黨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形成審議意見。

審議后:

5.所有黨員深入農戶作好方案的宣傳、動員和解釋工作,為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奠定基礎。

6.作好會議記錄,并將審議事項形成書面材料。所有書面材料存檔。

(四)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將審議意見交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進行討論,并進行表決。

決議前:

1.村委會通過張貼公告等方式提前將決議議題告知聯戶代表或全體村民,使其充分了解決策事項。

2.村委會主持召開聯戶代表預備會或村民預備會,介紹決策動因、決議事項的前景等情況,聽取參會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并做好解釋工作。

3.將審議意見以書面形式告知村務公開監督委員會,征求監委會的意見。

決議中:

4.召開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村委會主任主持會議并通報決策事項和實施方案。

召開聯戶代表會議的,要在會議前至少一天,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本村所有聯戶代表參會,到會人數達到聯戶代表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開會。

召開村民會議的,要在會前至少三天,以廣播、公告等多種形式告知村民會議的主要議題及內容。到會人數應達到本村18歲以上村民(剝奪政治權利除外)的過半數參加,或有三分之二以上聯戶代表參加方可開會。

因故不能到會的聯戶代表或村民可書面委托他人,沒有委托的,村委會適時向代表和村民征求意見。

5.參會人員就決議事項和實施方案進行咨詢,并提出意見、建議。村委會負責對意見、建議進行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及時作好解釋。對參會人員提出的意見、建議應作好詳細記錄。

6.參會人員對決議事項進行表決。表決可采取無記名投票或者舉手的形式進行。

村民會議所作決議必須經到會人員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為通過。聯戶代表會議所作決議必須經到會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委托他人者視為到會,擁有表決權。

決議后:

7.及時將通過的決議結果以書面形式報鄉鎮、街道黨(工)委備案,并及時做好宣傳推動工作,對持有不同意見的村民進行有針對性地走訪,了解原因,做好解釋說明,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擁護,確保決議順利實施。

8.對于表決未能通過的事項,要認真研究、深入剖析,如果決議確實錯誤要及時終止,并進一步調查研究,形成新的提議重新進入“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程序;如果思路正確,因條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決的決議,要進一步完善決議方案,待條件成熟后重新進入“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程序。

9.作好會議記錄,并將表決結果形成書面材料,所有書面材料存檔。

(五)決議的公開。經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通過的決議事項,向全體村民進行公開,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1.在村級組織活動場所黨務公開欄或村務公開欄上,以書面形式公開決議事項、實施方案等內容,公開時間不得少于7天。

2.設立征求意見箱,深入群眾征求意見建議,并對意見建議進行認真分析,進一步補充完善決議事項和實施方案。

3.公開期間,若發現決議中確實存在重大問題,或必須對決議進行全面修改的,重新召開聯戶代表會議,說明情況,宣布決議無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進入“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程序。

(六)組織實施決議。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形成的決議在黨支部領導下由村委會負責組織實施。

1.在村黨支部領導下,村委會必須嚴格按照最終決議結果進行有計劃、有組織的實施。

2.實施過程接受監委會和全體村民的監督。村委會定期向黨員、村民或聯戶代表通報決議的預算和實施進度、賬目等情況。

3.在決策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若村委會能解決的,及時解決,并通報全體村民;村委會不能解決的,應及時提交村黨支部,經村“兩委”研究確定后,再次按“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程序解決。

4.實施過程中遇突發問題需要變更方案的,村委會應及時向黨員大會、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通報,變化較大的,應再次提交村黨支部,經村“兩委”研究確定后,再次按“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程序解決。

(七)實施結果的公開。充分發揮黨員大會、聯戶代表大會、村民大會的作用,對決議的實施結果進行審核、審查并及時公開。

1.監委會負責審核審查決議的實施結果。

2.村委會要及時詳實、準確、全面地公示實施結果,并設立意見箱或熱線電話,收集廣大村民的意見建議。

3.對收集到的意見建議,村委會必須在三日內給予解釋答復。

4.對村委會解釋答復不滿意或者村委會不能解決的問題,村黨支部組織黨員大會審核,把審核結果提交聯戶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討論表決,表決結果作為村級最終處理結果。

5.對最終處理結果仍不滿意的村民,可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

第七條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一肩挑”且村“兩委”成員絕大部分實現交叉任職的村,在進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時,“村黨支部委員會提議”和“村‘兩委’會議商議”兩個程序可合并進行。

第三章相關制度

第八條黨員負責制度。

(一)每名黨員都要聯系一定數量的農戶,村內所有農戶都要有黨員聯系。

(二)采取黨員申報、群眾意愿和組織分配相結合的方式,考慮就近因素,合理確定每名黨員聯系的農戶數量并登記造冊。

(三)黨員要切實起到模范帶頭作用,負責對聯系戶進行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加強與聯系戶的溝通交流,充分掌握聯系戶的思想動態,并及時向村“兩委”傳達聯系戶的有關意見、建議。

(四)對黨員聯系戶實行動態管理。

第九條聯戶代表推選制度。

(一)村黨支部根據本村實際,確定若干戶推選一名村民代表。原則上5-15戶推選一名聯戶代表。聯戶代表總數不得少于村民代表會議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人以上的村的聯戶代表會議成員總數不得少于60人。村民代表會議的具體人數由村民會議決定。

(二)聯戶代表的推選工作在村黨支部的指導下由村民選舉委員會組織實施,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聯戶代表必須身體健康、熱心村級事務、代表所聯系戶的利益。

(三)聯戶代表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對不能勝任工作的聯戶代表,可由聯系戶的五分之四以上戶數提議罷免并補選。

(四)聯戶代表要加強與聯系戶的溝通,聽取聯系戶對村級事務決策的意見、建議,并及時向村“兩委”反映。

(五)要積極配合黨員做好相關工作,引導聯系戶積極參與村級事務、向聯系戶宣傳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帶頭學習,提高自身素質。

第十條民主監督制度。

(一)設立村務公開監督委員會和民主理財小組。監督小組一般由5人或7人組成,應從村民代表中產生;民主理財小組一般由3人或5人組成,應從監督委員會中產生。

(二)監督委員會成員由村民代表自愿申請報名,經黨支部、村委會確定為候選人,經全體村民代表直接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監督委員會成員自愿申請報名,并經村“兩委”指定產生。

(三)村務公開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本村重大事項是否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程序決策實施,監督公開內容的全面性、及時性、真實性;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四議兩公開”工作法通過的村級重大事項的財務收支情況審核把關,并及時向群眾公開。

(四)村務公開監督委員會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五)村“兩委”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能擔任村務公開監督委員會成員。

第十一條外來人員權利保障制度。

(一)外來人員應嚴格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規民約,嚴格執行通過“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的相關事項。

(二)在所轄行政村居住一年以上、年滿18周歲、戶口不在本村的外來人員,有對村級重大事務的建議權。

(三)對于流入所轄行政村的黨員,在本村居住半年以上,且組織關系已轉入的,在“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實施過程中可參與黨員大會審議。

(四)外來人員不享有本村對于村集體財產處理、宅基地分配等事務決策的表決權。

第十二條審查指導制度。

(一)對村黨支部初步確定的議題,鄉鎮、街道要從政策法規、村情民意、可操作性等方面進行把關審查,經分管負責人、聯村干部同意后批準村黨支部會議研究;對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形成的決議,若涉嫌嚴重違反上級政策或法律法規,應及時通報村“兩委”,限期改正。

(二)鄉鎮要在進一步宣傳推廣完善“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村民會議、聯戶會議程序及議事規則等方面,加強對村“兩委”的工作業務指導。

第十三條檔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行政村要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實行專人管理。

(二)決策過程中的每一次會議都要有詳實的會議記錄。涉及與會人員發表的意見建議以及舉手表決的結果,須有當事人的簽字。

第十四條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于未按有關法律法規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有關程序出臺的重大村級事務的決策意見,黨員和村民有權拒絕執行,并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上級有關部門應盡快調查核實,并督促整改。

(二)通過“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形成的決議不得隨意更改,如因特殊情況需變更的,要在村黨支部領導下,組織召開黨員大會、聯戶代表大會或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擅自決策或更改,造成重大失誤,引發群體事件的,要嚴格追究責任,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組織領導

第十五條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紀檢、宣傳、財政、民政、涉農部門共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組織部門要切實加強調查研究、分類指導,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協調解決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推進工作的強大合力。

第十六條鄉鎮黨委書記是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黨建工作的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鄉鎮要切實加強對轄區內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領導和指導。

第十七條加強培訓。形成“一層抓一層”的培訓機制,縣市區對鄉鎮負責黨建工作的同志進行培訓指導;鄉鎮負責村“兩委”成員的業務知識培訓;村“兩委”負責黨員、村組干部、聯戶代表、監督委員會成員的業務知識培訓,不斷提高基層干部的業務能力和水平。

第十八條健全“四議兩公開”工作法考評體系。把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作為農村黨建“三級聯創”的重要內容,與開展爭創“三強”基層黨組織結合起來,實行目標管理,嚴格考核獎懲。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城市街道社區和農村社區可參照本辦法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四議兩公開制度

“四議兩公開”工作制度

一、公開內容:凡是村級重大事務和與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事項,都要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實施。

1、新農村建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劃;

2、村集體土地的承包、租賃情況;

3、公益事業經費籌集、組織實施與管理情況;

4、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等的建設情況;

5、集體資產購建與處理、集體借貸、集體企業改制;

6、村級建設規劃、土地征用及補償分配、宅基地審報;

7、計劃生育、農村低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實;

8、重大救災救濟款物的發放,以及其他應當民主決策的事項。

二、工作程序:進入決策程序的村級重大事項,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1、村黨支部提議。村黨支部對本村重大事項及關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在廣泛聽取意見、認真調查論證的基礎上,集體研究提出初步意見和方案。具體而言,提議前:①廣泛征求意見,確定議事事項;②科學論證,規范政策審核;③制定初步方案,報鎮黨委批準、備案。提議中:①書記主持支委會并介紹情況;②委員充分討論,修改完善方案;③支委表決提案,形成決議意見。提議后:形成書面材料并存檔。

2、村“兩委”會商議。村黨支部組織召開“兩委”會議,

由支部書記主持,就村黨支部提議的初步意見進行充分討論和發表意見。根據情況,可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等方式表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商議意見。具體而言,商議前:①書記、主任溝通提議內容;②發放書面議題,兩委成員醞釀。商議中:①書記主持“兩委”會,通報提議意見;②“兩委”充分討論;③修改補充完善方案;④“兩委”表決方案,形成商議案。商議后:黨支部主動做好未同意“兩委”委員的工作,征得支持。

3、黨員大會審議。對村“兩委”商定的重大事項,提交黨員大會討論審議。審議前,須把方案送交全體黨員醞釀并征求村民意見;審議時,到會黨員人數須達黨員總數的2/3以上,審議事項應經到會黨員半數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表決;黨員大會審議后,村“兩委”要認真吸納黨員的意見建議,對方案修訂完善,同時組織黨員深入農戶做好方案的宣傳解釋工作。具體而言,審議前:村“兩委”傳達議題,黨員思考,了解民意。審議中:①召開黨員會,書記主持,村主任通報意見、方案;②黨員討論,完善實施方案;③表決實施方案,形成審議意見。審議后:①“兩委”修改完善方案;②黨員深入群眾中宣傳、動員、解釋。

4、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黨員大會通過的事項,在村黨支部領導下,由村委會主持,召集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表決。參加會議人數必須符合法律規定,討論事項必須經全體村民代表或到會村民半數以上同意方可決議通過。具體要求為,決議前:①要告知決議事項的內容;②召開預備會,告知決

策動因、決策事項;③征求黨務村務公開監督人員意見。決議中:①村主任主持會議通報決策事項和實施方案;②接受代表咨詢,做好詳細記錄;③進行表決。決議后:①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②未通過事項視情況或終止或暫緩或重新完善進入“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程序。

5、決議公開。經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通過的事項,要進行公告。公告采取文字、廣播等形式實施。文字公告一律在村級活動場所和村黨務村務公開欄內進行公示。公告時間不少于7天。公告過程中,村“兩委”成員、黨員和村民代表要要做好解釋工作主動并深入群眾中征求意見建議,對決議事項做進一步的補充和完善。公告期間,若發現決議中確實存在重大問題,或必須對決議進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開黨員大會、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說明情況,宣布決議無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進入“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程序。

6、實施結果公開。決議事項在村黨支部領導下由村委會組織實施,實施進程和結果及時向全體村民公布。發揮黨員大會、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等組織的作用,對實施結果進行審核審查并由村委會公示。具體要求為:①村務公開監督人員審核審查實施結果;②公示內容要詳實、準確、全面;在公示時要收集黨員群眾意見建議;③對收集到的群眾意見由村委會三日內給以答復;④對村委會解釋、答復不滿意或村委會不能解決的問題,可提交黨員大會審核,村民代表大會討論、表決,表決結果作為村級最終處理結果。

第三篇:四議兩公開制度

民主社區“四議兩公開”制度

“四議”即:黨支部會提議、“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居民代表會議或居民會議決議;“兩公開”: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在社區黨支部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建立黨領導的社區民主自治機制。

(二)堅持依法辦事。嚴格依照黨的有關條例和法律法規,依法組織實施,嚴格依法辦事,推進社區各項工作法制化、規范化。

(三)堅持發揚民主。提高廣大基層黨員干部群眾的民主意識,保障民主權利,依法行使權力,自覺履行義務。

(四)堅持求真務實。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

二、主要內容和工作程序

(一)明確決策內容。凡是社區重大事務和與居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事項,都要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實施。

(二)規范工作程序。進入決策程序的社區重大事項,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1、社區黨支部會議提議。社區黨支部對社區內重大事項及關系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在廣泛聽取意見、認真調查論證的基礎上,集體研究提出初步意見和方案,使提議符合市、區、街道的要求,符合社區發展實際,符合群眾意愿。具體而言,提議前:①廣泛征求意見,確定議事事項;②科學論證,規范政策審核;③制定初步方案,報街道黨委批準、備案。提議中:①書記主持支委會并介紹情況;②委員充分討論,修改完善方案;③支委表決提案,形成決議意見。提議后:形成書面材料并存檔。

2、社區“兩委”會商議。社區黨支部組織召開“兩委”會議,由支部書記主持,就社區黨支部提議的初步意見進行充分討論和發表意見。根據不同情況,可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等方式表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商議意見。具體而言,商議前:①書記、主任溝通提議內容;②發放書面議題,兩委成員醞釀。商議中:①支部書記主持“兩委”會,并通報提議意見;②“兩委”充分討論,可邀請專家參加;③修改補充完善方案;④“兩委”表決方案,形成商議案。商議后:黨支部主動做好未同意“兩委”委員的工作,征得支持。

3、黨員大會審議。對社區“兩委”商定的重大事項,提交黨員大會討論審議。召開黨員大會審議前,須把方案送交全體黨員,在黨員中充分醞釀并征求村民意見;黨員大會審議時,到會黨員人數須占黨員總數的2/3以上,審議事項應經到會黨員半數以上同意方可提交居民代表會議或居民會議表決;黨員大會審議后,社區“兩委”要認真吸納黨員的意見建議,對方案修訂完善,同時組織黨員深入做好方案的宣傳解釋工作。具體而言,審議前:社區“兩委”傳達議題,黨員思考,并了解民意。審議中:①召開黨員會,書記主持,居委會主任通報意見、方案;②黨員討論,完善實施方案;③表決實施方案,形成審議意見。審議后:①“兩委”修改完善方案;②黨員深入群眾中宣傳、動員、解釋。

4、居民代表會議或居民會議決議。黨員大會通過的事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社區黨支部領導下,由居委會主持,召集居民代表會議或居民會議討論表決。參加會議人數必須符合法律規定,討論事項必須經全體居民代表或到會居民半數以上同意方可決議通過。具體要求為,決議前:①要告知決議事項的內容;②召開預備會,告知決策動因、事項;③征求居務公開監督人員意見。決議中:①居委會主任主持會議通報決策事項和實施方案;②接受代表咨詢,做好詳細記錄;③進行表決。決議后:①通過的事項做好宣傳和對不同意見的解釋工作;②未通過事項視情況或終止或暫緩或重新完善進入“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程序。

5、決議公開。經居民代表會議或居民會議決議通過的事項,要進行公告。公告的形式:公告采取文字、廣播等形式實施。公告的位置:文字公告一律在社區活動場所和各社區黨務居務公開欄內進行公示,并在公開欄旁設意見箱。公告的時間:公告時間不少于7天。公告過程中,要做好解釋工作;對公告內容確有遺漏的、不真實的應重新公布。公告期間,社區“兩委”成員、全體黨員和居民代表要主動深入群眾中征求意見建議,并將收集到的意見建議進行認真分析、調查,對決議事項做進一步的補充和完善。公告期間,若發現決議中確實存在重大問題,或必須對決議進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開黨員大會、居民代表會議或居民會議,說明情況,宣布決議無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進入“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程序。

6、組織實施決議。決議公開期滿后應立即組織實施決議,在實施決議的過程中要按照以下四步進行。一是在社區黨支部領導下,居委會嚴格按照最終決議結果有計劃、有組織的進行實施。二是接受監督,定期向黨員、居民代表通報決策的施行進度、賬目、預算。三是在實施中出現問題后,居委會能解釋的立即解決,不能解釋的提交社區黨支部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程序解決。四是如遇突發問題需變更方案,應及時向居民代表會議和黨員大會通報。變化較大的應再次提交社區黨支部按“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程序解決。

7、實施結果公開。決議事項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由居委會組織實施,實施進程和結果及時向全體村民公布。發揮黨員大會、居民會議、居民代表會議、居務公開民主管理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等組織的作用,對實施結果進行審核審查并由居委會及時進行公示。具體要求為:①居務公開監督人員審核審查實施結果;②公示內容要詳實、準確、全面;在公示時要設立意見箱,收集黨員群眾意見建議;③對收集到的群眾意見由居委會三日內給以答復;④對居委會解釋、答復不滿意或居委會不能解決的問題,可提交黨員大會審核,居民代表大會討論、表決,表決結果作為社區最終處理結果。

第四篇:村四議兩公開制度

瓊結縣加麻鄉特日村“四議兩公開”

工作制度

‚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即所有村級重大事項的決策和實施,都必須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的工作程序進行。‚四議?:即村黨支部委員會提議、村‚兩委?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兩公開?:即決議的公開、組織實施決議和實施結果的公開。

‚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是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制度創新,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需要,是轉變發展思路、推動科學發展的需要,是調動農民積極性、加快新農村建設的需要,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農村和諧穩定的需要,是擴大群眾參與、推動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

運用‚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遵守黨的相關政策和各項法律、法規,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和合法財產權利。

(二)尊重和保障黨員干部群眾的民主權利,依法保障黨員干部群眾表達本人真實意志的權利。

(三)堅持以人為本,實事求是,科學發展。

(四)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不斷探索創新,不斷充實完善,確保實效。

(五)堅持少數服從多數并充分考慮少數人意見的原則。

內容及程序

‚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和實施的事項,要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符合上級工作要求,符合本村發展實際,符合村民意愿。

(一)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和實施的事項,主要包括:

1.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的制定;新農村建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劃。

2.村集體土地、山林的承包、租賃、流轉;集體資產購置與處理、集體借貸、集體企業改制;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

3.農村公益事業建設承包、經費籌集、組織實施與管理。 4.村組建設規劃、土地征用及補償分配、宅基地的報批。計劃生育、農村低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實。重大救災救濟款物的發放。

5.其他事關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經濟發展穩定的事項。

(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不得對以下事項進行決策和實施: 1.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事項。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項。

3.與上級黨委、政府決策有沖突的事項。 4.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合法權益的事項。 5.違反群眾意愿和影響社會穩定的事項。 6.其他不得進行決策和實施的事項。

‚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原則上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村黨支部委員會提議。村黨支部在充分征求黨員、村民代表及廣大村民意見和認真調查論證的基礎上,集體研究提出初步意見和方案。

提議前:

1.廣泛征求黨員、村民代表和廣大村民的意見,充分考慮絕大多數村民的切身利益。

2.對擬議定事項的可行性、可操作性進行科學論證,審核擬議定事項是否符合上級政策、法律法規、本村實際及群眾意愿。

3.制定初步方案,并以書面形式報鄉鎮、街道黨(工)委獲得批準、備案。

提議中:

4.召開村黨支部全體委員會議。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專題介紹擬提議事項的重要性、可行性、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等基本情況。 5.所有黨支部委員進行充分討論,并對實施方案進行修改完善。

6.全體黨支部委員進行舉手表決并簽字,并最終經全體支委會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形成決議意見。 提議后:

7.作好會議記錄,并將決議事項形成書面材料。所有書面材料存檔。

(二)村‚兩委?會議商議。根據村黨支部的提議意見,組織村‚兩委?班子成員充分討論,進一步論證,并形成商議意見。 商議前:

1.村黨支部書記提前告知村主任支部提議的有關內容并充分溝通。

2.村黨支部一般應在會前至少三天,將書面議題發放給村委會成員,以便村‚兩委?成員充分醞釀、調研、思考。 商議中:

3.召開村‚兩委?全體成員會議。會議由村主任主持,村黨支部書記通報黨支部提議意見。

4.所有村‚兩委?成員對提議意見提出意見、建議,并進行充分討論,在商議專#p#分頁標題#e# 業性較強的事項時,應邀請專家參會并做出解釋。 5.根據村‚兩委?成員的討論意見,由村委會負責對提議方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

善,形成實施方案。

6.全體村‚兩委?委員對實施方案進行舉手表決并簽字,并最終經全體村‚兩委?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形成商議意見。 商議后:

7.村黨支部應主動做好有不同意見的村委會成員的工作,征得他們的支持。

8.作好會議記錄,并將商議事項形成書面材料。所有書面材料存檔。

(三)黨員大會審議。將村‚兩委?形成的商議意見提交黨員大會討論審議。 審議前:

1、村‚兩委?應至少提前三天,通過書面方式,將擬審議事項和實施方案發放給

全體黨員,供黨員進行思考、斟酌,充分了解民眾意愿,提高審議質量。 審議中:

2.召開全體黨員大會。參加會議的正式黨員人數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 以上,因病不能表達本人意志或因外出務工經商、年老體弱臥床不起等特殊情況無法到會的;受到留黨查看以上黨紀處分或正在服刑的,報上級黨組織同意,并經黨員大會通過,可以不計算在應到會人數之內。

預備黨員可以列席會議,并具有建議權,但無表決權。 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村委會主任通報村‚兩委?商議意見和實施方案。

3.全體參會黨員對商議意見和實施方案提出意見、建議,并進行討論。對黨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能采納的及時采納,不能采納的說明原因,做好解釋。村‚兩委?根據討論情況不斷修改完善實施方案。

4.與會黨員對修訂完善后的實施方案進行表決,經與會黨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形成審議意見。審議后:

5.所有黨員深入農戶作好方案的宣傳、動員和解釋工作,為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奠定基礎。

6.作好會議記錄,并將審議事項形成書面材料。所有書面材料存檔。

(四)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將審議意見交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進行討論,并進行表決。 決議前:

1.村委會通過張貼公告等方式提前將決議議題告知聯戶代表或全體村民,使其充分了解決策事項。 2.村委會主持召開聯戶代表預備會或村民預備會,介紹決策動因、決議事項的前景等情況,聽取參會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并做好解釋工作。

3.將審議意見以書面形式告知村務公開監督委員會,征求監委會的意見。 決議中:

4.召開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村委會主任主持會議并通報決策事項和實施方案。

召開聯戶代表會議的,要在會議前至少一天,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本村所有聯戶代表參會,到會人數達到聯戶代表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開會。

召開村民會議的,要在會前至少三天,以廣播、公告等多種形式告知村民會議的主要議題及內容。到會人數應達到本村18歲以上村民(剝奪政治權利除外)的過半數參加,或有三分之二以上聯戶代表參加方可開會。

因故不能到會的聯戶代表或村民可書面委托他人,沒有委托的,村委會適時向代表和村民征求意見。

5.參會人員就決議事項和實施方案進行咨詢,并提出意見、建議。村委會負責對意見、建議進行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及時作好解釋。對參會人員提出的意見、建議應作好詳細記錄。

6.參會人員對決議事項進行表決。表決可采取無記名投票或者舉手的形式進行。

村民會議所作決議必須經到會人員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為通過。聯戶代表會議所作決議必須經到會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委托他人者視為到會,擁有表決權。 決議后:

7.及時將通過的決議結果以書面形式報鄉鎮、街道黨(工)委備案,并及時做好宣傳推動工作,對持有不同意見的村民進行有針對性地走訪,了解原因,做好解釋說明,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擁護,確保決議順利實施。

8.對于表決未能通過的事項,要認真研究、深入剖析,如果決議確實錯誤要及時終止,并進一步調查研究,形成新的提議重新進入‚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程

序;如果思路正確,因條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決的決議,要進一步完善決議方案,待條件成熟后重新進入‚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程序。

9.作好會議記錄,并將表決結果形成書面材料,所有書面材料存檔。

(五)決議的公開。經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通過的決議事項,向全體村民進行公開,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1.在村級組織活動場所黨務公開欄或村務公開欄上,以書面形式公開決議事項、實施方案等內容,公開時間不得少于7天。 2.設立征求意見箱,深入群眾征求意見建議,并對意見建議進行認真分析,進一步補充完善決議事項和實施方案。 3.公開期間,若發現決議中確實存在重大問題,或必須對決議進行全面修改的,重新召開聯戶代表會議,說明情況,宣布決議無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進入‚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程序。

(六)組織實施決議。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形成的決議在黨支部領導下由村委會負責組織實施。

1.在村黨支部領導下,村委會必須嚴格按照最終決議結果進行有計劃、有組織的實施。

2.實施過程接受監委會和全體村民的監督。村委會定期向黨員、村民或聯戶代表通報決議的預算和實施進度、賬目等情況。

3.在決策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若村委會能解決的,及時解決,并通報全體村民;村委會不能解決的,應及時提交村黨支部,經村‚兩委?研究確定后,再次按‚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程序解決。

4.實施過程中遇突發問題需要變更方案的,村委會應及時向黨員大會、聯戶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通報,變化較大的,應再次提交村黨支部,經村‚兩委?研究確

定后,再次按‚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程序解決。

(七)實施結果的公開。充分發揮黨員大會、聯戶代表大會、村民大會的作用,對決議的實施結果進行審核、審查并及時公開。

1.監委會負責審核審查決議的實施結果。

2.村委會要及時詳實、準確、全面地公示實施結果,并設立意見箱或熱線電話,收集廣大村民的意見建議。 3.對收集到的意見建議,村委會必須在三日內給予解釋答復。

4.對村委會解釋答復不滿意或者村委會不能解決的問題,村黨支部組織黨員大會審核,把審核結果提交聯戶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討論表決,表決結果作為村級最終處理結果。 5.對最終處理結果仍不滿意的村民,可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

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一肩挑?且村‚兩委?成員絕大部分實現交叉任職的村,在進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時,‚村黨支部委員會提議?和‚村‘兩委’會議商議?兩個程序可合并進行。

第五篇:全面推行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 建立健全“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機制方案

全面推行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 建立健全“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機制方案

省紀委 省委組織部 省監察廳 省民政廳 省財政廳 省農業廳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保障和推動“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和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的有效落實,推進全省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保障,根據中央、省委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建立健全“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機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以落實“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和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為重點,不斷創新和完善村級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方式方法,逐步在全省農村基層形成“四議兩公開一監督”的工作機制,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農村改革發展穩定。

二、工作目標

(一)鞏固提升農村基層民主管理水平。督促檢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規范提高“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豫辦〔2009〕33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的意見〉的通知》(豫辦〔2009〕37號,以下簡稱《意見》)在全省農村基層的貫徹落實,不斷提升農村基層民主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農村基層民主監督組織。有效整合村級民主理財小組、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村紀檢小組等村級監督形式,2010年9月底前全省所有行政村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所有城市社區建立居務監督委員會,在全省形成以行政村(社區)黨組織為領導核心,村民大會和村民代表大會為決策機構,村民委員會為村務管理和決策執行機構,村務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監委會)為村務監督機構的村民自治機制。

三、方法步驟

主要采用動員推進和監督檢查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部署(3月1日至4月30日)。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必要的工作機構,明確分管領導和專人抓好落實。要采取召開會議、舉辦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深入學習貫徹胡錦濤、習近平、李源潮等中央領導關于推廣“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批示和講話精神,學習宣傳《實施細則》和《意見》等文件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化認識,增強廣大干部群眾對落實“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和推行監委會制度重要性的認識,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宣傳部署階段期間,全省將適時召開建立監委會工作推進會。

(二)建立組織(5月1日至9月30日)。各地要結合實際,采取試點先行、整體推進的工作方法,迅速建立健全監委會組織機構。監委會的建立要在鄉鎮黨委、政府、紀委的指導下,嚴格按照《意見》中關于“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產生和考核辦法”的規定,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是提名監委會成員候選人。各地可因地制宜,由村民代表大會或黨組織提名監委會成員候選人,也可由村民自薦或聯名推薦。2008年依法選舉產生的村理財小組、紀檢小組等成員可以優先作為監委會候選人。

二是提名監委會主任候選人。由鄉鎮(街道辦事處,下同)紀委商村黨組織提出。監委員會主任候選人應當是中共黨員,為便于開展工作,也可由村黨組織副書記或紀檢委員擔任。

三是審查候選人資格。鄉鎮黨委按照《意見》有關要求,對監委會主任和委員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

四是召開村民大會,差額選舉產生監委會成員及主任。確有實際困難,暫無法召開村民大會的,作為過渡辦法,可以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監委會一般設成員5人(含主任1人),農村集體經濟比較薄弱或人口較少的行政村也可設3人。監委會產生后,名單報鄉鎮紀委備案。

五是健全監委會工作制度。監委會要做到有人員、有牌子、有印章、有辦公場地、有工作制度、有會議記錄。新當選的監委會成員要進行任職培訓。監委會成員不脫離生產,給予一定補貼。各地以縣為單位,結合本地財力實際和各行政村實際,分類別、分層次制定補貼標準。

9月底前,全省城市社區應參照《意見》建立居務監督委員會。

(三)檢查驗收(10月1日至11月30日)。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組織力量,對落實“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和建立監委會情況進行重點抽查和全面驗收。對工作中走過場的地方,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對工作不力、甚至設置障礙的領導干部,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工作中有創新、成績突出的地方,要總結經驗,培養先進典型。

各地推行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建立健全“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總結,請于2010年11月20日前報省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省紀委農村黨風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齊抓共管。在全省農村基層建立健全“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機制,是省委確定的重大戰略決策,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工作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推行監委會制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紀檢監察、組織、農辦、財政、民政、農業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要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監委會選舉的具體工作,由紀檢監察機關牽頭,民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紀檢監察機關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積極發揮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綜合指導作用。組織、農辦、財政、農業等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工作的具體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制度落實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各項工作深入開展。要強化縣(市、區)黨委書記的第一責任,鄉鎮(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的直接責任,村黨組織書記的具體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定期匯報制度。各地要及時上報有關工作信息和經驗材料。每一階段工作結束后,要寫出階段性工作小結報省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省紀委農村黨風室)。市、縣、鄉三級要設立舉報電話,明確專人負責,切實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三)加強教育培訓,提升監督能力。各地要加大對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和監委會成員以及村民代表的培訓力度,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依法依紀按程序辦事能力。要引導農民(居民)積極參與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提高民主意識,在實踐中提升行使民主權利的能力,逐步在全省農村基層形成“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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