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led廣告屏幕出租協議
LED屏幕廣告牌租賃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使用甲方坐落于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內容
1、租賃名稱:
2、租賃位置:
3、廣告規格:
4、廣告形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自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屏幕正常使用。
第三條 權屬與維護
1、LED屏幕廣告牌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只擁有該屏幕的使用權。
2、本合同項下LED屏幕由 負責設計,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經乙方最終確認后進行報批工作,甲方給予相關協助,協助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3、乙方負責LED屏幕的廣告內容的編輯、制作、調試、播放、維護等具體工作,費用由乙方負擔。
4、乙方須定期對LED屏幕進行安全檢查,遇臺風、暴雨等惡劣天氣應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LED屏幕陳舊、破損的,乙方必須及時整改、修繕。因乙方管理維護不善導致LED屏幕造成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費用支付及結算
1、合同保證金:為保證合同有效履行,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證金人民幣元(¥—— 元)。
2、租金:乙方以為單位向甲方支付租金——元
3、乙方租賃期間,經營中所產生的一切稅費都有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責承擔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就LED屏幕的整改、防腐及安全性技術等方面情況向乙方提出整改方案,并敦促乙方整改。
2、甲方保證對承載LED屏幕的廣告看牌擁有合法產權,并向乙方提供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有效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備案。
3、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如在租賃位置周邊出現其他建筑,設施影
響乙方廣告正常發布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廣告正常發布的情形,導致乙方預期的廣告發布目的或效果落空或存在落空的風險,乙方應盡快通知甲方,甲方應在自身能力范圍內盡最大努力予以排除,并按廣告發布受影響時間順延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如影響廣告發布的情形無法排除,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按實際租賃的天數計算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對超出部分的費用應當及時返還乙方。上述情形發生后,甲乙雙方也可以協商其他補償方法予以解決。
4、由于甲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經營惡化、停業整頓、破產、被強制執行等)造成乙方LED屏幕廣告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逾期不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時,甲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向乙方收取租金3%的滯納金。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按時足額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逾期支付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5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2、乙方應保證LED屏幕廣告的宣傳內容真實合法,若乙方違法經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承擔。
3、乙方應提供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有效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向甲方備案。
4、由于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經營惡化、停業整頓、破產、被強制執行、客戶企業原因等)造成甲方LED屏幕廣告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元
5、乙方每天為甲方免費播放其宣傳視頻,贈送時間為每天合計—次每次播放時間不超過—秒。播放時間由乙方自主安排,不限時段。
第七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承諾并保證對本合同的相關信息及資料、在合同履行期間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及在LED屏幕上發布廣告商家的商業技術數據、信息等的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變更
本合同簽訂后的變更須以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正式訂立書面變更協議的方式進行;任何未經另一方簽字認可的變更通知均不發生合同變更的效力。
2、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應當簽訂書面解除協議。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未有法定理由或者本合同規定事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政行為導致設立發布手續等問題發生糾紛,甲方應在發生后一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甲乙雙方應當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LED屏幕廣告不能如期發布,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在事先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可以順延租賃期限;如未得到乙方同意,每逾期一日,按應付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滿——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返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及相關費用。
2、乙方如未按期足額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每逾期一日,則按應付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 2日仍未支付,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廣告看板,乙方并支付甲方當年租金的——作為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的損失部分,乙方仍應賠償。
3、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一方非因法定理由或本合同規定事由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履行本合同,違約方除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外,還應按本合同約定已支付租金總額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在合同期內將本廣告看板向第三方出售,則按已支付租金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政府行為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造成其中一方或雙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造成其中一方或雙方無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甲乙雙方應當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變更或者終止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終止,租金及相關費用按照乙方實際租賃的時間以天為單位計算,甲方只按實際天數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余款退回乙方。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當在事件發生后的一個工作日內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資料。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發生時,雙方均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減輕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的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合同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并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合同》,該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
第二篇:LED大屏幕合作協議
甲方:錫林郭勒元和建國飯店地址:內蒙古錫林浩特市南京路6號乙方:呼和浩特市斯浩公關策劃有限公司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華東街萬達廣場C幢2004號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充分利用雙方各自的優勢,資源互補,在中國酒店經營管理及加盟的項目上進行合作。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開發項目和范圍
1. 按甲方要求乙方加入錫林郭勒元和建國酒店二樓宴會廳p6LED全彩屏制作與合作經營項目。
2. 乙方按甲方要求在錫林郭勒元和建國酒店二樓宴會廳制作p6型號LED全彩屏,約4米*9米,價值約為人民幣50萬元整,附屬設備為舞臺、燈光、音響設備、婚慶道具等,所有設備總價為約80萬元人民幣。
3. p6型LED彩色屏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施工期限大約為28天。
4. 甲方需由專人配合乙方進行p6LED彩色屏的施工與調試,并提供設備的安裝與測試場地。
5. 甲方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6.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存放附屬設備的庫房,保證所有設備的安全。
7. 此p6型LED彩色屏所有權為乙方所有。
第二條合作期限
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
合作周期為5年。
第三條合作方式
1.乙方承擔安裝p6LED全彩屏項目制作費用。
2.乙方對外洽談項目,以甲方的名義進行,乙方無權利代表甲方簽署任
何有法律責任的文件。
第四條利潤分配
1.利潤定義:p6LED全彩屏使用收入
2.分配方式:自設備調試完成運營開始的三年內,甲方按純利潤的20%收取費用,乙方按純利潤的80%收取費用。滿三年后,甲方按純利
潤的40%收取費用,乙方按純利潤的60%收取費用。合同期內,乙方
在甲方宴會廳舉行的所有禮儀活動,甲方均可獲得純利潤的20%。
(合作期間,所有LED維護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 p6LED全彩屏其產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合同履行其間,技術與工作人員由乙方提供。
4.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酒店宴會廳召開所有宴會廳相關活動均由乙方承接(例會議,婚慶,商務)。
5. p6型LED全彩屏每次使用定價為:
婚禮宴會:4000元人民幣
商業活動、會議:5000元人民幣
6,財務結算日期為每月月底結算。
7. 財務透明化,甲方對乙方賬目具有檢查,核算的權利。
第五條免責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如洪水、地震、戰爭等),導致項
目終止,甲乙雙方不負法律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非乙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非相關人員禁止操作LED,如因違反此條約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 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合作任務,若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義損害,違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 顯示屏使用中由于甲方使用不當造成的問題及意外情況造成的損
失,乙方可協助甲方進行解決,但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終止通告
1. 任何一方都有權終止本協議,不需陳述理由,但應該在提前60個工
作日通知對方。
2. 合同期滿后,如合作愉快,甲乙雙方有優先續簽合作合同權利,如
合作不愉快,甲方有優先購買乙方p6LED全彩屏的權利。
第八條保密條款
有關本次合作,甲乙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只能用于本次業務,甲乙雙方
應將對方提供的資料視為機密文件。
第九條透明化
具體合作項目進行期間,所有的交流、對話、協議、成交等均需甲乙雙
方進行或在對方知曉的前提下進行。在另一方不知曉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單獨對外簽訂任何協議與達成任何交易。合同期間,甲方保證所有的禮儀活動業務均由乙方組織完成,如有客戶自行進行活動,必須收取客戶服務費用的。(甲方收取乙方收取)
第十條合作宣傳
乙方為甲方在所有乙方承辦活動現場為甲方提供廣告、宣傳,如:體育場、各大院校文體中心、戶外演出場地、地產(萬達、恒大等)、4S店(奔馳、路虎等)均屬乙方戰略伙伴,所有宣傳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第十一條其他
1.甲方需無條件免費為乙方提供不小于10平方米的辦公場所,使乙方順利開展工作
2.未盡事宜將由本協議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生效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
示,愿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錫林郭勒元和建國飯店
法人簽章:__________
加蓋公章
年月日
法人簽章:________加蓋公章 年月日乙方:呼和浩特市斯浩公關策劃有限公司
第三篇:出租車LED廣告合同
出租車LED廣告使用、服務合同書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就甲方租用乙方出租車廣告位并委托乙方制作、發布廣告一事,達成如下合同:
一、廣告位置及尺寸:
(一)LED頂燈
1、位置:廣告位于出租車頂燈位置
2、尺寸:78cm×10cm
二、廣告內容
1、LED廣告內容為 。
三、發布廣告的數量
(一)LED頂燈
1、頻次:3次/小時;
2、時間:
1
四、廣告的制作
本合同簽訂后,廣告內容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并簽字確認后,乙方開始制作并按期發布。
五、廣告費的支付
廣告費指的是甲方使用乙方出租車廣告位并委托乙方制作發布廣告而需向乙方支付的費用。費用包括廣告的發布費、制作費及管理維護費等。
(一)LED頂燈
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每個季度向乙方支付廣告費: ,款項到位后,乙方按甲方合同要求來按時發布廣告。
六、合同的期限
(一)LED頂燈
甲方委托乙方于合同簽訂日起開始制作并發布LED頂燈廣告,發布時間為LED頂燈廣告制作發布完成后,甲方驗收合格時起計,廣告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雙方責任
1、在本廣告的制作、設計過程中,如造成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由乙方負責,均與甲方無關。
2、由于商標、肖像、廣告詞及其他因廣告內容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準時向乙方支付廣告費,款項不到位,乙方有權不發布任何廣告內容。
2、根據合同簽訂日期,如乙方沒有按時發布廣告內容或發布廣告條數與合同所約定條數不符,則乙方按總支付費用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根據合同簽訂日期,每逾期一天,除支付合同約定的廣告費外,甲方還應按總支付費用的3%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4、如遇特殊情況(不可抗力,國家政策變更)無法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修改、變更、終止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5、合同內容屬商業機密,甲、乙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可向當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訴訟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十、經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本協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十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3
第四篇:LED顯示屏廣告位出租合同樣本
LED顯示屏戶外媒體廣告發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法規和條例的規定,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在 v 的LED顯示屏上發布廣告事宜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以資確定雙方權利義務。
一、廣告發布期限
1. 發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發布時段:滾動播放時間為每天,8:30-20:00播放,每天 次* 秒。雨雪霧等惡劣天氣停止播放。
二、廣告發布費用
1. 廣告發布費總額為人民幣 (¥ 元整)。 2. 付款方式:乙方廣告發布前一天內以現金或支票形式一次性交至甲方財務部。
三、廣告發布的內容
1、 廣告內容: 。
2. LED顯示屏如有任何損壞導致無法正常播放或遮擋的情況的,甲方應立刻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相應順延廣告發布時間或退還相應的費用。
3. 若在合約期內,甲方須暫時停止播放乙方之廣告(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活動、政策變化、臨時遮蓋及其它非甲方原因影響發布的)的,甲方應立刻通知乙方,并相應順延廣告發布期限或退還相應費用。
四、違約責任
1. 如乙方逾期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廣告發布費用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乙方除應向甲方補交應付的廣告發布費用之外,每逾期一日,按照廣告費用總額的萬分之五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甲方因乙方逾期付款所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的訴訟費用及甲方因此支付的律師費等)超過違約金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的經濟損失。 2. 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且在收到對方要求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未能補救的,守約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廣告費3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要求其賠償至實際經濟損失。
五、不可抗力
1.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對其發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刻將事件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2. 甲乙雙方確認,除因法律上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對法律的修改、政府的行政行為、陣地結構變化或外墻改造等原因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的情況,予以免除違約責任,甲方按實際發布時間收取甲方廣告費用,多退少補。
六、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及爭議處理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雙方應本著相互諒解與信任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爭議。經協商無效的,可向廣告發布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通知
1、涉及本合同權利義務變化的或其他必要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傳遞,收到方應簽收。如無法向他方直接送達或收到方不予簽收,可郵寄送達,郵件寄至本合同記載之地址時,即視為送達。
2、本合同下述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通知送達的地址、電話、傳真,如果任何一方變更,應在變更后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任何一方通知送達前述地址,即視為被送達方收到,由此引發的法律后果由被送達人承擔。
八、其它約定事項
1. 關于在本合同中未予約定的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認為確有需要時,另行締結書面補充協議,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為憑。 4. 若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改制、產權結構調整及高層管理人員的變更等事項,雙方承諾不影響本合同的延續性。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第五篇:出租車LED廣告經營權合同樣本[定稿]
**縣出租車安裝GPS、LED系統
安裝及項目運營合同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城市客運管理,強化城市出租車安全監控,有效預防出租車輛安全事故發生,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開、公正、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簽訂合作協議如下:
一、 合同履行期限: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合作時間定為 年,時間計算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 合作內容:
1、乙方為甲方管轄范圍內的所有出租車免費安裝出租車車載定位系統及LED電子顯示屏及相關附屬設施。安裝的出租車輛以甲方提供的出租車相關證明為準。
2、甲方允許并授權乙方獨家開展出租車車載定位系統的運行、維護、設備維修及LED電子顯示屏相關信息發布和轄區內所有出租車內廣告業務的制作和發布。
三、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將為乙方的設備安裝維護、
1 更新等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并為乙方的信息更換提供必要的協助:如提供準確的出租車業主及司機的聯系資料并提醒當班司機24小時開機,以備緊急報警時確認警情。
2、甲方在該項目上保證乙方為唯一合作伙伴,雙方共同完成該項目,協調當地各政府部門關系確保本項目在動作過程中不出現被打壓、排擠等問題,以免給乙方造成嚴重的損失。
3、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監督出租車公司及業主不得對設備進行任何改動及拆卸等人為損壞。如出現人為的丟失和損壞,甲方應責令出租車公司及業主進行賠償。
4、甲方應將出租車車載定位系統及LED屏列入出租車運營項目必備設備予以管理。如在運營中發現損壞、黑屏等影響到GPS監控平臺和LED廣告屏正常的廣告發布時,甲方應采取必要手段和措施在3日內召回該類車輛,由乙方進行維護維修。
5、甲方應督導出租車業主不得隨意按動報警開關,否則應承擔110出警引起的相關民事及刑事責任。
四、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擁有經營期內**縣城區所有出租車輛上的GPS、LED及出租車輛上的其它部位(包括車頂燈、雨眉、坐靠墊等所有廣告位)的廣告所有權和經營權權限。
2、在合同期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情況下,乙方有權收回所有該系統設備,并保留該系統設備的處臵權利。
3、乙方負責安裝出租車車載定位系統和LED電子屏等各項設備服務功能的實現,并負責設備監控平臺的正常動作和維護。
4、該系統的運行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負責GPS監控平臺的組建、策劃、實施、廣告業務項目的運營。
6、乙方保證所有播出的內容均符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7、乙方免費為政府發布公益信息,如天氣預報、政策法規、政府通知等。
8、乙方負責對所有安裝GPS的出租車進行監控,如有報警車輛,應即時核實警情并報警110,但不承擔其它責任和賠償。
五、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違約責任:
1、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續簽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簽權。如乙方主動或遇不可抗拒因素而放棄經營權,乙方所有設備由另一經營權者無條件購買,價格以雙方協商為準。
2、甲乙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期內如甲方出現機構變動、政府調控等外界條件的影響,本合同仍具有法律意義。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將承
3 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因此而產生的所有損失。
六、 其它:
1、合同期內,甲方新增的車輛將優先納入本系統,由乙方安裝相關設備。
2、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等同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監督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