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delect id="ixm7d"></delect><bdo id="ixm7d"></bdo><rt id="ixm7d"></rt><bdo id="ixm7d"></bdo><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id="ixm7d"></r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

中共陜西省委7885號

2023-06-19

第一篇:中共陜西省委7885號

中共貴州省委17號文件摘要

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

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確保實現“雙降”目標的意見

(摘要)

三、堅持依法管理,嚴格控制人口增長

5.加大依法治理生育秩序的力度。全面貫徹落實人口計生法律法規和政策,把管理的重點放在農村和流動人口,堅決控制政策外生育,大幅度減少早婚早育。凡違法生育的,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在法規政策規定期限內未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的,停止工作、停發工資,直到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為止,其間停發的工資不予補發;公民不按法規政策規定自覺落實避孕節育措施,或者出租房屋不執行房東登記報告制度的,不得享受各項優惠獎補政策,直到落實為止,其間停發的補助不予補發。共產黨員違法生育的,一律開除黨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違法生育的,予以開除;黨員干部違反計劃生育其他政策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公民違法生育的,不得報考國家公務員、不得競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加大利益導向,引導群眾少生快富

10.建立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制度。一是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費從100元至500元,提高到500元至1000元;獨生子女保健費從每月不低于5元,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0元。二是農村放棄政策內二孩生育家庭一次性獎勵6000元。三是農村已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計劃生育二女家庭,從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的次年起,夫妻雙方每人每年領取不低于300元的節育獎勵金,直至年滿60周歲與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對接為止。

11.建立完善計劃生育家庭保障制度。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計劃生育二女家庭,一是夫妻雙方年滿60周歲,每人每年領取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從720元提高到不低于1200元;二是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每年給予不低于70元的繳費補貼,年滿60周歲后,基礎養老金月補貼不低于120元,由人口計生部門代繳,委托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代發,由各級財政承擔;三是低保家庭成員在其享受基本保障金的基礎上,每年按照不低于當地農村低保保障標準20%的比例增發補助;四是家庭成員在原有免繳需要由個人繳納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費基礎上,減免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的50%,由縣級人民政府代繳和承擔;五是夫妻年滿60周歲后,優先入住老年公寓或敬老院,并給予每人年均不低于3000元的補貼;六是在城鎮工作一定年限且有穩定收入的,可申請租賃或者購買工作地保障性住房并給予優先照顧。對城鎮獨生子女家庭,一是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夫妻雙方年滿60周歲,每人每年領取不低于1200元的獎勵扶助金;二是符合所在地租賃或者購買保障性住房條件的,給予優先照顧。

12.建立完善計劃生育家庭救助制度。獨生子女傷殘或者死亡的家庭夫妻雙方和節育并發癥對象,特別扶助金從每人每年領取1200元,提高到不低于2000元。獨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發放撫慰金3萬元;獨生子女傷殘等級3級及以上的,一次性發放撫慰金2萬元;獨生子女傷殘等級4級及以下的,一次性發放撫慰金1萬元。

13.建立完善計劃生育家庭優惠制度。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計劃生育二女家庭,一是危房改造優先優惠。二是子女學前教育入學優先、適度減免費用,高中教育優先享受國家助學金每年不低于1500元;子女進入普通高校學習的,應給予一次性獎勵;女孩考生在參加全國普通高考報考省內院校時給予加10分的照顧,參加全省中考時給予加10分的照顧。三是扶貧開發提供的資金和物資在幫扶標準基礎上提高不低于30%;種糧、農機、牲畜繁育、家電下鄉等在基本直接補貼標準上提高不低于30%;飲水安全工程免入戶材料費和安裝費。四是劃撥宅基地、征地拆遷補償、分配集體資產和福利時增加一人份額優惠。五是“農轉非”后可繼續承包原有土地,五年之內仍然享受農村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

第二篇:省委一號文件貫徹落實情況

省委一號文件貫徹落實情況(畜牧方面內容)

一、草食畜牧業發展行動進展情況

(一)基礎母牛補助建設進展情況(扶貧辦實施) 基礎母牛引進項目完成投資110萬元,引進發放能繁母牛367頭,其中曼日瑪鄉強茂村發放70頭,投資21萬元;采日瑪鄉秀昌村發放70頭,投資21萬元;阿萬倉鄉貢賽村發放70頭,投資21萬元,河曲馬場賽祥村發放90頭,投資27萬元;齊哈瑪鄉哇爾義村發放67頭,投資20萬元。

(二)貸款貼息補助進展情況(扶貧辦實施) 貧困戶到戶貸款貼息資金40萬元,摸底工作基本完成,近期將分配下達貸款貼息資金。

(三)畜牧良種補貼項目全面完成

根據省州安排,10月中旬要全面良種公畜配送,目前各項工作已全面完成,具體情況如下:

省上確定今年我縣補貼數量為藏羊(歐拉羊)300只,其中,從西科河歐拉羊種公畜養殖場引進150只,從河曲馬場引進150只。補貼對象為藏羊繁育產業帶內能繁母羊30只以上的養殖戶,重點對藏羊養殖專業合作社社員及6個“一特四化”現代畜牧業示范點的養殖戶進行扶持。根據“一特四化”藏羊繁育產業帶的歐拉鄉、歐拉秀瑪鄉和尼瑪鎮的養殖規模,分別補貼種公羊110只、60只和130只。

1

省上確定今年我縣補貼數量為牦牛300只,其中,從阿孜畜牧園區引進牦牛種公畜引進150頭,從河曲馬場引進150頭。補貼對象為牦牛繁育產業帶內能繁母牦牛20頭以上的養殖戶,重點對牦牛養殖專業合作社社員及6個“一特四化”現代畜牧業示范點的養殖戶進行扶持。對“一特四化”牦牛繁育產業帶的齊哈瑪鄉補貼51頭、木西合鄉補貼38頭、阿萬倉鄉補貼61頭、曼日瑪鄉補貼72頭、采日瑪鄉補貼43頭、河曲馬場補貼35頭。

各鄉(鎮、場)確定的補貼對象、補貼數量,在本鄉(鎮、場)村內予以公示,接受廣大養殖戶的監督。

(四)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建設項目進展情況 編報了瑪曲縣2011年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牛羊產業大縣建設項目實施方案,新建養殖小區3個。補貼購買優良牦牛720頭;新建飼草棚1350平方米,新建防疫注射欄3座。開展種羊場擴繁建設和牦牛種質資源保護。項目總投資412萬元,其中現代農業發展資金350萬元,實施單位自籌24萬元,牧民群眾自籌38萬元。在西科河歐拉羊種公畜養殖場、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園區、木西合鄉、齊哈瑪鄉和采日瑪鄉實施。由于項目今年10月份才批復,正在組織開展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和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一)加強執法體系建設。

2

一是認真開展了法律法規宣傳活動。采取多種形式進一步加大了對《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共開展宣傳活動2次,散發宣傳材料1500余份,出動宣傳車輛4輛次,抽調宣傳人員14人次。二是加強了人員培訓工作。今年5月份與州動物衛生監督所聯合舉辦了“2011全縣動物檢疫出證人員業務培訓班”,培訓的內容為《動物檢疫管理辦法》、《新版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填寫規范》和11個《檢疫規程》等,共培訓了包括七鄉一鎮畜牧獸醫站在內的全縣動物檢疫人員19人,進一步提高我縣檢疫執法隊伍的綜合素質和執法水平。三是扎實開展了行風建設活動。以薩合公路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定點屠宰場和產地檢疫報檢點為行風建設示范窗口。廣泛開展了以“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公正執法、文明服務”為主要內容的行風建設活動,認真落實了執法監督程序和各項監督措施,及時辦結了管理相對人的申請事項。四是認真、及時上報了動物衛生監督各項業務信息。每期報送的信息數據都經主管領導認真審核,保證了各項數據的客觀、真實、準確。五是加強了動物衛生證章和免疫標識的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動物衛生證、章逐級申領發放制度,并實行專人、專賬、專庫管理,做到了領取有簽名,回收、銷毀有記錄,同時安排專人對免疫標識進行簽收發放,并在本轄區內全面啟用了新版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以及全省統一的各種動物衛生監督記

3

錄檔案。

(二)進一步加強動物檢疫監督工作力度

一是認真指導鄉站開展產地檢疫工作。我縣有鄉(鎮)級檢疫報檢點9個,村級檢疫報檢點36個,各鄉(鎮)站統一配有檢疫專用章,為全面實施產地動物申報檢疫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礎。二是強化了對活畜市場的檢疫監管力度。實施市場準入管理,查證驗物,對物證不符、無檢疫證明的活畜進行補檢,補檢合格者方可入市交易,堅決杜絕了檢疫不合格動物入市。在做好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的同時督促市場管理人員定期對場地、設施等進行消毒,做好消毒滅源工作,確保了活畜宰前健康。全年活畜市場共監督檢查牛 2.21萬 頭,羊1.3萬只;檢疫出證率100%。消毒場地累計4600平方米,消毒車輛708輛次。三是強化了對畜產品屠宰加工、銷售環節的檢疫監督力度。牢牢抓住屠宰檢疫關,轄區內6家定點屠宰廠都派駐有檢疫人員,從牛羊的收購、生產加工過程、產品的儲藏、外運都進行嚴格的全程檢疫監督。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檢疫。對檢疫檢驗合格的產品出具檢疫合格證明準予出廠,對不合格產品一律進行無害化處理。在畜產品市場監督檢查方面,加強市場準入管理,查證驗物,對物證不符、無檢疫證明、無蓋檢疫驗訖印章的畜產品進行補檢,并對當事人首次違章的進行教育對教育后仍不改正的進行處罰。截止目前,屠宰檢疫胴體牛62786頭、胴體羊8790

4

只,檢疫出證率達100%;畜產品市場監督檢查胴體牛7015頭,胴體羊12600只,檢疫出證率達100%。四是加強了薩合公路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監督執法力度。由于薩合公路檢查站是動物及其產品進出我縣的門戶,對控制疫情的傳入和輸出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因此把加強對檢查站的工作我們一直放在極為重要的位臵來抓,堅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專人負責、專人值班。對進出縣境的每頭牲畜都嚴格檢查、查物驗證,堅決杜絕了病畜及不合格畜產品流通上市,防止了疫情的傳入和傳出。全年公路檢查站共監督檢查牛4.5萬頭、羊2.6萬只、犬45條,檢疫出證率為100%,消毒車輛2410輛次。

(三)強化了獸藥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管力度

一是加強了對獸藥經營場所的監管。為認真貫徹《獸藥管理條例》、《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省州獸藥監管文件精神,我們嚴格依照省獸藥監察所2011年公布的《假劣獸藥名錄》和《獸藥非法生產企業名錄》逐一對照,對轄區內所有獸藥經營店鋪以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嚴格監管,嚴格檢查,杜絕假劣獸藥流通。為防止獸藥經營者進銷假劣獸藥和禁用獸藥產品,執法人員要求獸藥經營者加強對《獸藥管理條例》的學習,同時向各獸藥店鋪發放了《假劣獸藥名錄》和《獸藥非法生產企業名錄》。要求管理相對人在進藥時必須參照兩個名錄一一核對,堅決杜絕

5

進銷假劣獸藥和禁用獸藥。截至目前,共開展獸藥市場監督檢查11次,檢查中未發現銷售禁用獸藥和假劣獸藥的非法行為,查獲并沒收非法銷售人用藥土霉素1瓶(1000片裝、片劑)。二是加強了獸藥使用環節的監管。通過不定期下基層走村串戶、明察暗訪的形式對轄區內七鄉一鎮的獸藥使用環節進行抽查。截止目前,共組織抽查活動6次,抽查牧戶217戶,未發現使用假劣獸藥和禁用獸藥的行為。抽查過程中,執法人員針對牧民群眾對假劣獸藥的鑒別能力相對較弱等情況,向受調查的牧民群眾宣講了鑒別假劣獸藥和正確合理使用獸藥的基本知識。三是穩步推進獸藥GSP工作。今年縣所組織轄區內所有獸藥經營個體戶參加了全州獸藥GSP培訓會。并鼓勵達到條件的獸藥經營企業積極進行獸藥GSP申報。截止目前,我縣已有1家獸藥經營企業通過了州級獸藥GSP驗收,另有2家獸藥經營企業正在積極申報當中。

(三)加強違法案件的查處

截止目前,共出動執法人員36(次),執法車21輛(次),立案查處3起,端掉病死或死因不明動物屠宰加工窩點3處,當場處罰1起(其中未經檢疫案1起),沒收銷毀被狼嚴重咬傷羊胴體2只,查獲死因不明牛9頭,牛骨架7付,牛內臟4付,牛皮2張,牛頭47個,牛蹄16個,馬尸體1匹。冷凍牛肉96件×25kg,貯藏規格為8噸的冷藏室一間。通過近一年的整頓查處,有效規范了我縣牲畜屠宰加工和畜產

6

品銷售秩序,為廣大人民提供了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三、草場承包經營權流轉

在年初召開的全縣牧村工作會議上,對草場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為進一步抓好全縣的草場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縣上成立了瑪曲縣牧村草場流轉監督管理中心和瑪曲縣草場承包糾紛調解仲裁委員會,縣政府制定下發了《關于推進牧村草場承包經營權流轉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瑪曲縣草場經營權流轉實施方案》,各鄉鎮(場、基地)也制定了相應的《實施方案》,成立了領導小組,確定專人負責,并開展摸底調查工作。同時縣上制定了《瑪曲縣草場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書》范本下發給各鄉鎮(場、基地),要求按照規范的合同文本簽訂合同??h牧村草場流轉監督管理中心經常督查,各鄉鎮(場)流轉工作開展情況,并專文下發了《關于盡快上報草場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進展情況的通知》,縣政府分管領導和畜牧獸醫局領導業多次到各鄉鎮(場、基地)督查草場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目前各鄉鎮(場、基地)正在按縣上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開展相關工作。

四、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情況

嚴格執行林改程序。在此次集體林地改革中,我縣33.5039萬畝集體林地全部納入改革范圍。緊扣“十五個環節”程序要求,認真開展了組建機構、精心謀劃、宣傳發動、

7

業務培訓、摸底調查、制定方案等環節的工作。對改革的內容、方法和結果實行了“四公開”。在選舉村民小組林改理事會、制定承包方案等重大事項上,認真執行“兩個三分之二的要求”。對林改的調查現狀、承包方案、確權結果進行了張榜公示,保障了牧民群眾的決策權、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做到了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群眾滿意。

林改鄉鎮勘界確權到戶率為100%。其中采日瑪鄉將11460畝集體林地承包給了4個村26個村民小組的528戶2970人;歐拉鄉將37667畝集體林地承包給了3個村7個村民小組的192戶1058人;木西合鄉將93551畝集體林地承包給了2個村8個村民小組的355戶1719人;歐拉秀瑪鄉將131884畝集體林地承包給了3個村15個村民小組的495戶2565人;齊哈瑪鄉將15777畝集體林地承包給了4個村10個村民小組的54戶323人;阿萬倉將鄉30484畝集體林地承包給了3個村9個村民小組和一座寺院64戶290人;尼瑪鎮將14216畝集體林的承包給了4個村9個村民小組的168戶1005人。

加強林改資料收集、整理和歸檔。各鄉(鎮、站)專設了林改辦公室,指定了林改檔案管理人員,按照《甘肅省集體林權制度改檔案管理辦法》要求,做到了“專人負責、集中保管、規范運作”的要求,對林改工作產生的上級文件、自產文件和村組文件及林改基礎資料進行了分類管理,確保

8

了林改檔案資料的客觀、準確、系統完整。

五、存在的問題及困難

一是現代農業發展資金項目批復遲,今年難以完成任務;二是草場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有相當一部分牧民群眾對規范草場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重要性不了解,致使工作進展緩慢;三是林改工作各鄉鎮對林改工作重視程度不同,林改工作人員水平差異大,導致林改工作進度不平衡,質量不一;同時由于缺乏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對工作進度和質量均造成較大影響。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9

第三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鄂發(1993)23號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加強老干部工作的意見

鄂發[1993]23號

全省現有離休干部6萬多人,退休干部近25萬人。這些老同志在長期的革命斗爭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英勇奮斗,出生入死,艱苦創業,辛勤工作,為黨和人民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他們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是推動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支具有政治優勢和經驗優勢的重要力量。

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特別是《中共中央關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決定》(中發[1982]13號)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老干部工作和落實離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問題的暫行規定》(鄂發[1984]29號)頒布以來,全省各級黨委、政府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經過各級組織、人事、老干部工作等部門的共同努力,在落實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發揮老干部作用,加強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豐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員素質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積累了許多經驗,使老干部在政治上得到了熱情的關懷,生活上得到了較好的照顧。廣大老干部為我省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了新的貢獻。全省老干部工作的形勢是好的。但是,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發展以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老干部工作也面臨著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省老干部工作,保持干部隊伍的安定和整個社會的穩定,保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順利進行,促進湖北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省委、省政府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切實加強對老干部工作的領導

尊重、關心老干部是尊重黨的歷史,關心黨的事業,是各級黨委和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吨泄仓醒腙P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決定》指出:“老干部離休退休以后,一定要很好地安排照顧,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還要略為從優,并注意很好地發揮他們的作用。這應當成為我們黨和國家的堅定不移的政策原則之一。”根據這項政策原則,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老干部工作只能不斷加強和改進,而不能放松和削弱。

老干部工作在整個社會生活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占有重要位臵。在當前的新形勢下,認真做好老干部工作,對于進一步加強黨的建設,促進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老干部工作要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使老干部工作更好地服從和服務于黨的基本路線。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按照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四大報告中提出“要切實從政治上、生活上關心離退休干部,使他們老有所為,安度晚年”的要求,繼續加強對老干部工作的領導,切實把老干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年聽取老干部工作情況匯報一至兩次,研究解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各有一名領導同志分管老干部工作,并納入其崗位責任制。黨委和政府的主要領導同志要親自過問老干部工作。要把做好老干部工作作為考核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重要內容之一。省委研究決定:成立省委離退休老干部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各地、各單位要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協調做好老干部工作。

各地、各單位要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例會制度、聯系老干部制度、向老干部通報情況制度、召開老干部座談會制度、走訪慰問老干部制度、督促檢查和評先表彰制度等,切實加強老干部工作。

要通過新聞媒介和各種形式,向廣大人民群眾大力宣傳黨的老干部工作方針、政策和規定,宣傳老干部的歷史功績和現實奉獻,宣傳加強老干部工作的重大意義。各地、各單位、各行各業要齊抓共管,根據自己的職能,本著辦實事、求實效的原則,積極開展為老干部送溫暖的活動,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社會風尚。

二、從政治上關心愛護老干部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從政治上關心、愛護老干部。進一步堅持和完善老干部閱文、學習制度,及時向他們傳達重要會議精神和通報重要情況,邀請他們參加一些重要會議。人大、政協和工青婦等群團組織,也應邀請他們參加有關重要活動。黨代會、人代會、職代會要有老干部代表。工會應保留老干部會籍,讓他們參加有關活動,并享受其待遇。他們應該享受的政治待遇要切實得到保證。

各級黨組織和人事、老干部工作部門要組織離退休干部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學習上級有關文件和重要會議精神,使老干部進一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更新觀念,關心支持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跟上時代的步伐,在政治上思想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要按照新形勢下黨建工作的要求,加強老干部黨支部建設。離退休干部黨員3人以上的可單獨建立黨支部或黨小組;不到3人的,可同在職黨員一起過組織生活。黨支部要建立健全適合老干部特點的政治學習和組織生活制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充分發揮老干部黨支部在兩個文明建設、反腐倡廉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和老黨員的表率作用。

加強離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要采取多種形式組織老干部搞好經常性的學習教育活動。要在老干部中繼續開展“讀書學習好,鍛煉身體好,發揮作用好,教育子女好,團結互助好”的爭先創優活動。離退休干部要繼續關心黨和人民的事業,正確看待形勢,客觀宣傳形勢;要關心和支持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工作;有意見和要求應通過正常渠道向組織反映;要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理解組織上的困難,不向組織提超出政策規定范圍又不合實際的過高要求。要大力宣傳表彰離退休干部中涌現出來的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勉勵離退休干部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繼續保持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保持革命晚節。

三、從生活上關心照顧好老干部

認真落實離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是老干部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基礎。凡屬政策規定的離退休干部的各項生活待遇,都要不折不扣地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落實老干部政策的督辦工作。經濟比較困難的地方和單位,要想方設法安排照顧好離退休干部的生活;經濟條件比較好的地方和單位可以進一步放寬政策,給予離退休干部更多的照顧。對生活特別困難的老干部和老干部遺屬,要給予特別照顧。

各地在住房制度改革中,要認真按照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對離退休人員在一定時期實行減免補政策”的精神,切實考慮到離退休干部的實際承受能力,制定具體優惠辦法,予以照顧。

進一步做好離退休干部的醫療保健工作。各地要繼續加強醫療保健制度建設,切實做到老有所醫。省直單位的離退休干部醫藥費,按省公費醫療委員會的規定執行。其他地方和單位的離休干部,要按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老干部工作的通知》(中組發[1990]5號)提出的“在醫療制度改革中,對離休干部要給予適當照顧。老同志在制度規定范圍內的醫藥費用,應實報實銷”的要求抓落實。退休干部,享受同級在職干部的醫療待遇,并要給予適當照顧(屬國家規定的烈性傳染病、職業病、精神病、癌癥患者的醫藥費,在規定范圍內據實報銷)。要組織老干部積極開展非藥物療法自我保健活動。各地要搞好老干部病房和老干部門診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因病施治,合理用藥,切實為老干部提供優質服務。要保證老干部患病時能及時住院治療。

給離休干部配車,仍按鄂發[1984]29號文件規定執行。各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制訂管理辦法。離休干部看病用車應給予保證。

干部離退休后,原家中安裝有電話的可以保留,原沒有的一般不再安裝。有條件的單位可為離退休安裝公用電話。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十分重視關心微利、虧損、停產、半停產、倒閉企業和老少邊山窮地區離退休干部的生活和就醫問題。要千方百計落實生活待遇,特別要按時發放離退休費和報銷制度規定范圍內的醫藥費,保障基本生活待遇落實。上述單位,經審核確實經濟困難落實不了的,一是由系統、社會統籌或勞動保險部門解決;二是由主管部門解決;三是統籌、保險和主管部門解決不了的,由當地政府采取各種有效辦法給予解決,決不能讓生活待遇不落實的問題拖下去。老少邊山窮地區要從地方財政中撥出一定???,從下達的扶貧資金中安排一定???,解決離退休干部生活中的突出問題。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克服困難,使這部分老同志的基本生活待遇得到保障。

實行租賃、承包的企業,必須事先把離退休干部的各項生活待遇明確簽訂合同,并保證落實。對關停并轉或破產企業的離退休干部,一定要妥善安排好管理服務單位,保證其各項待遇的落實。

離退休干部要與在職人員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為了保證離退休干部在物價上漲的情況下實際生活水平不致下降,應堅持做到:在職人員增加工資時,離退休干部應相應增加離退休費;各地制定的各種政策性生活補貼,離退休干部應同樣享受;非生活性的福利待遇,離退休干部同樣享受;企業單位執行的效益獎勵工資、浮動工資、崗位津貼,離退休干部同樣享受;行政事業單位自行給職工增加收入的部分,離退休干部應不少于同級在職干部的40%;企業為離退休干部增加離退休費或生活補貼,應根據企業條件自行決定,一般應不低于國家,省和當地規定的標準,就高不就低。

老干部離退休以后,以就地安臵為主,由原單位管理為主。

對1987年底以前由各級民政部門(街道)管理的退休干部,原則上轉由本人原工作單位管理。原單位撤銷了的,轉由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其退休費、醫療費和各種補貼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現行經費渠道由各級民政部門按如數劃撥給退休干部管理單位(含國家今后增加的退休費,民政部門要按規定增撥)。對這部分退休干部,屬省出臺增加退休費的有關政策(包括以前未落實的),由省財政核實后解決。各單位對收回管理的退休干部,要與本單位的退休干部一視同仁,納入統一管理,認真做好這些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四、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發揮離退休干部的作用

各級黨委和政府應從實際出發,根據離退休干部身體狀況、專業特長和個人愿望,因人因地制宜、有組織地發揮離退休干部有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 要組織離退休干部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發揮力所能及的作用,特別是要注意發揮老干部的政治優勢。各級黨委和政府在決定重大問題時,要注意聽取他們的意見,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托他們作些專題調查研究,參加考察干部、紀律檢查等工作。動員和組織更多的離退休干部從事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活動,關心、教育青少年,培養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

要鼓勵和支持離退休干部在經濟建設領域中發揮作用,發展種植業、養殖業、加工業,開發庭院經濟,扶持鄉鎮企業。對離退休干部開展科技咨詢,領辦、創辦生產型、科技型、服務型等經濟實體,發展第三產業,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給予支持,提供方便。工商管理部門應及時辦理審批手續,登記發照。稅務部門要給予優惠政策。

(一)對興辦的服務性經濟實體(賓館、招待所除外),自1993年以后取得的第一筆收入之日起,可給予免征營業稅、所得稅一年。一年以后納稅仍有困難的,按稅收管理體制報經稅務部門批準后,可繼續給予減免照顧。

(二)對進行科技開發的經濟實體,可免征所得稅一年,其轉讓科技成果收入,可暫免營業稅。

(三)對其他經濟實體,如工業生產等等,按規定納稅有困難的,除國務院統一規定不得減免稅的產品外,可按稅收管理體制報批,給予減免稅照顧。減免稅的資金用于發揮生產經營和減輕財政負擔以及彌補老干部經費的不足。

離退休干部興辦的經濟實體實行“自籌資金、自主經營、按勞分配、適當分紅、提留積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管理原則。離退休干部參與經濟建設,要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規定,依法從事科技、生產、經營活動。 離退休干部參與經濟建設,允許按照多勞多得的原則取得合理報酬,并繼續享受各項離退休待遇。同時,提倡發揚奉獻精神。對做出突出貢獻者,應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五、不斷豐富離退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各地、各單位要根據離退休干部人數越來越多的實際情況,加強老干部活動中心(室)的建設。未建立活動中心(室)的應本著節儉的原則盡快建立;已建立的活動中心(室)要加強管理,發揮老干部活動中心(室)的多功能作用。要經常組織老同志開展有益活動,特別是在重大節假日期間,要組織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豐富離退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各級老干部活動中心(室)列為事業編制,所需業務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各級老干部活動中心(室)在保證老干部活動的前提下,可以面向社會開展有償服務,以彌補各級財政用于老干部開展文體活動的經費不足,更好地組織老干部開展活動。

各地要從實際出發,辦好老年大學(學校)。要豐富教學內容,提高教學質量,總結辦學經驗,拓寬教育面,不斷推動老年教育事業的發展。辦學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工作人員列入事業編制。

六、適當調整老干部的有關經費

離休干部公用經費調整提高到每人每年840元。

離休干部特需經費調整提高到每人每年500元。

廳(局)級退休干部公用費用調整提高到每人每年500元,特需經費仍維持原規定。處(縣)級退休干部活動經費每人每年200元,科級及其以下退休干部活動經費每人每年150元。

離休干部交通費調整提高為:副廳(局)級(含享受副廳局級待遇的)以上離休干部每人每月50元;處(縣)級(含享受副處級待遇的)離休干部每人每月30元;科級及其以下離休干部每人每月20元。凡配有專車和享受用專車待遇的離休干部不發交通費。交通費單列,不在離休干部公用經費中開支。

用車收費標準均由每公里0.1元調整為0.2元。

全省離休干部房屋維修補貼費,仍維持原定的每年180萬元,由省財政廳列入預算,每年直接撥給省委老干部局統籌安排。

調整老干部專項經費??紤]到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的特殊性,各級財政每年已適當給各級老干部工作部門安排了專項經費,并列入財政預算,用于解決老干部以及老干部遺屬的特殊困難,看望住院老同志,組織老干部聽形勢報告,接待外地老干部和湖北籍在外地工作的老干部等。省財政每年為省委老干部局安排老干部專項經費15萬元(不含春節慰問老干部活動經費),并列入省財政預算。地方各級財政對老干部局也要安排老干部專項經費,地市州委老干部局每年10萬元,縣(市)委老干部局每年5萬元(不含春節慰問老干部活動經費),并列入地方財政預算。

調整提高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干部去世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即在鄂人險[1989]096號、鄂人[1992]129號文件規定基礎上增加10元。

離休干部的房屋維修補貼費、建房補助費、經費開支渠道和管理使用方法,仍按鄂發[1984]29號文件的規定執行。離休干部護理費仍按原有關規定執行。

七、加強老干部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

加強老干部工作機構和隊伍的建設,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組織保證。各級黨委、政府和組織部門要進一步關心和重視老干部工作機構和隊伍的建設。在面臨機構改革和老干部人數越來越多、老干部工作任務日益繁重的情況下,要進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各級老干部工作機構要保持穩定,只能加強,不能削弱,更不能撤銷。各級老干部工作局是各級黨委的職能部門,隸屬同級黨委組織部領導。各級黨委組織部要有一名副部長切實分管老干部工作。老干部工作任務重的鄉鎮也應配專職干部。要確保老干部工作機構設臵和工作人員配備與所負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紤]到省直單位離休干部和退休廳局級干部不斷增加,省委老干部局增設省直工作處,以加強省直老干部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建立健全老干部處、科(室),直接歸口黨委(黨組)領導。

省人事廳擔負著全省退休干部的管理,任務十分繁重。目前各級人事部門管理機構不夠健全,有些工作還未開展起來。各地要在機構改革中,切實加強對退休干部管理機構的建設。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從政治上、生活上關心愛護老干部工作人員,理解、支持他們的工作。在工資升級、晉職、評定職稱、評選先進、業務學習、科技成果評獎以及住房、子女就業、福利待遇(含獎金)等方面,對老干部工作人員應與黨委其他部門的干部一視同仁。老干部工作人員既要相對穩定,也要適當交流,要從有關部門選調一批政治思想素質好的骨干力量,充實老干部工作隊伍,以增強老干部工作部門的活力。

各級老干部工作部門,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自身建設的突出位臵。要提高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使他們能夠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性,熱愛老干部,熱愛老干部工作,增強為老干部服務的光榮感和責任感,全心全意為老干部服務。各級組織、人事、老干部工作部門在管理服務工作中要深入調查研究,督促檢查,綜合指導,加強宏觀管理。

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設立離退休干部統一管理服務機構,對離退休干部實行統一管理服務。

本意見從發布之日起執行,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已出臺的有關規定,與本意見比較,本著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按最優惠于離退休干部的規定執行。有條件的地方或單位在落實老干部生活待遇(含調整提高老干部有關經費和老干部專項經費)、發揮老干部作用等方面,還可放開,更好地關心、照顧老干部,讓老干部老有所為,安度晚年。

一九九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四篇:陜西省政府令第116號

陜西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

陜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16號

《陜西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已經省政府2006年第1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代省長:袁純清

二○○六年十二月二日

陜西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提高水利工程設施防洪抗災能力,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水利建設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

第三條 水利建設基金是用于水利事業的專項資金,主要用于防洪保安、重點水利工程和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領導,搞好宣傳,增強全社會的水利水患意識,做好水利建設基金的征管工作。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中應當劃轉水利建設基金。

應當劃轉水利建設基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包括:公路養路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車輛通行費(限于收費還貸,下同)、公路運輸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征地管理費、城市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

公路養路費及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按照每年定額2200萬元的標準劃轉,其余均按3%的比例劃轉。

第六條 全民所有制單位、非本村集體單位和個人使用專業菜地、水澆地、水田、旱地進行非農建設的,每畝分別一次性征收1000元—1200元(1.50-1.80元/平方)、800元—1000元(1.20-1.50元/平方)、500元—700元(0.75-1.05元/平方)、300元—500元(0.45-0.75元/平方)的水利建設基金;占用土地每畝一次性征收200元(0.30元)水利建設基金。

第七條

凡有銷售收入或者營業收入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個體經營者,按銷售收入或者營業收入的0.8‰,銀行(含信用社)按利息收入的0.5‰,保險公司按保費收入的0.5‰,各類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業務收入的1‰征收水利建設基金。 各單位繳納的水利建設基金可計入成本。

第八條

設區市、楊凌示范區(以下簡稱市)、縣級水利建設基金的來源:

(一)國有土地出讓金的10%;

(二)有防洪任務的城鎮,從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劃出15%納入水利建設基金,專項用于城市防洪工程建設;

(三)省級水利建設基金返還部分。 第九條 下列項目免征水利建設基金:

(一)經國務院、國務院財政部門和省人民政府批準減免的專項基金(資金)和收費;

(二)民政部門管理的社會福利事業、企業單位和殘聯管理的企事業單位的收入;

(三)農田灌溉水費收入;

(四)其他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減免的項目。

第十條 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政府性基金應當繳納的水利建設基金由各級財政部門按規定比例進行劃轉。非農業建設征收(用)、占用耕地應當繳納的水利建設基金,由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征收,其余由各級地方稅務部門負責征收。

第十一條 水利建設基金納入基金預算管理。各市、縣(僅限于省政府確定的有重點防洪任務的市縣)按規定從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劃轉的水利建設基金,年終決算時,由市、縣一般預算轉入基金預算;各市、縣從國有土地出讓金中劃轉的水利建設基金作為市、縣本級的基金預算收入,入基金預算的840507科目。除此之外,各級征收機關征收和劃轉的其他水利建設基金一律就地繳入當地國庫,為省級基金預算收入。其中從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政府性基金中劃轉的水利建設基金入基金預算的840501科目;其他征收的水利建設基金入基金預算的840509科目。

第十二條 各級財政、稅務部門征收水利建設基金,應當使用由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水利建設基金專用票據”,實行稅費同征的地稅部門可以用稅務票據代替。各級財政部門劃轉水利建設基金由其向同級國庫(實行基金預算管理的)、或者向同級財政內部開具“水利建設基金劃轉通知單”,相關部門根據劃轉通知單的要求將資金劃入基金預算的840501科目。

第十三條 水利建設基金應按時繳納,逾期不繳的除限期追繳外,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并入水利建設基金。對拒不繳納的單位和個人,征收部門可持“專用扣繳通知書”通知當地銀行扣繳。

第十四條 水利建設基金的繳納、報解和入庫由各級國庫或代理國庫辦理。各有關部門應當積極配合,共同做好征收管理工作,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五條 除市、縣按規定從國有土地出讓金和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劃轉的水利建設基金外,其余征收的水利建設基金采取先入省國庫后按比例返還的辦法實行省、市(縣)共享。年初,由省財政部門和省地稅部門聯合向省級及各市下達全年水利建設基金征收計劃;年末,由省財政部門按照各市全年實際入省國庫金額和相應的返還比例進行返還。其中返還西安市入庫額的70%;返還咸陽市、寶雞市、渭南市、銅川市、楊凌示范區入庫額的30%;返還榆林市、延安市、漢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入庫額的50%。同時,為了實現獎罰分明,激勵先進,充分調動各市財政部門的征收積極性,保證水利建設基金穩定增長,對于超額完成年初征收計劃以及征收工作優秀的市由省財政部門給予適當獎勵。

第十六條 征收機關收取、劃轉的水利建設基金,由省財政部門按當年實際繳入省國庫金額的5%計提業務費,用于支付征收中的有關業務費用。

第十七條 水利建設基金的使用,由各級水利和其他主管部門根據水利及其他農業基礎建設規劃,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使用計劃,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并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撥付資金。水利建設基金實行??顚S?,年終結余可結轉下年安排使用,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不得挪作他用。

水利建設基金用于基本建設的資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的規定進行管理。每年年初由水利部門向同級發展改革部門報送基金安排建議意見,由發展改革部門審核綜合平衡后,統一納入基本建設投資計劃。財政部門對發展改革部門確定的基金使用計劃審核并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撥付資金。

第十八條 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隨意提高水利建設基金的征收標準,擴大征收范圍,不得截留、擠占或者挪用水利建設基金。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向征收機關提供資料、報表,不得弄虛作假。

各級財政、發展改革、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水利建設基金的監督檢查,對隱瞞收入、轉移資金、故意少繳、不按規定繳納或者拖延繳納的,按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進行處罰。

第十九條 市、縣水利建設基金管理、使用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8年12月16日省政府發布的《陜西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陜政發„1998?68號)同時廢止。

第五篇:第35號 省委巡視組整改意見

城中財字„2011?第35號

關于落實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

區委辦公室:

根據市委辦關于印發《關于分解落實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視,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確保各項工作落實。我局為切實整改巡視中發現的問題,現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深入學習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更加全面、客觀、準確地分析實際工作狀況,更加深刻分析、認識和把握工作的努力方面和改進重點,推進我局各項改革和建設邁上新臺階。

二、整改內容

根據省廳巡視組提出的整改意見,結合我局實際,提出具體整改內容如下:

(一)加強對各主要部門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1、嚴格審查各單位預算、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發現有不符合編制預決算要求的各類問題,應按有關規定進行糾正和處理。

2、經常督促各單位及時足額地上繳各項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外收入。對應繳未繳或未及時繳納等問題,應按有關規定進行糾正和處理。

3、加強預算資金撥付的前期審查工作,監督各用款單位嚴格按照批準的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用款規定的預算級次和程序申撥預算資金,對虛報、冒領、挪用財政(性)資金和無預算、無用款計劃、超預算(計劃)撥款的問題,應按有關規定進行糾正和處理。

4、加強對財政(性)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對預算單位經常性經費的使用進行檢查;對專項經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要跟蹤檢查。發現損失、浪費、擠占、挪用、貪污或受賄以及其它違法亂紀問題,應依法或按有關規定進行糾正和處理。

(二)對公用經費、公車私用的政治和監督

1、嚴格監督考核專項經費的使用情況,加強各部門專項經費的管理。對于專項經費,核算中心將嚴格按照項目的內容和金

額進行控制,并嚴格區分各部門日常公用經費與專項經費。

2、要編制管理制度、明確新的編制和配備標準;購置審批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務用車審批和公示工作機制;經費預算管理制度,嚴格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經費預算管理。

(三)固定資產審計亟待加強

1、落實制度,規范行為,加大力度,將固定資產管理落到實處。要加大管理力度,重視內部管理,按規定建賬設卡,定期進行清理盤點。對于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的行為更應規范操作,切實落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將資產經營收益納入單位預算統一管理,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將不規范行為遏制在萌芽之中。

2、加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加強法制觀念,創造一種民主公開的辦事制度及氛圍,真正接受群眾的監督,而且也經得起監督。

3、完善固定資產核算的管理制度,做到入賬及時、準確,要組織專門人員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對盤盈、盤虧、報廢、損毀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視不同情況分別進行處理。依據清查中出現的問題,不斷修改和完善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內控制度。

根據以上整改措施,我局將在以后的工作中,認真貫徹積極財政政策,一是加強收支管理,進一步提高財政理財水平。正確

處理培植稅源和收入征管的關系,加強財政經濟形勢分析,嚴格依法組織收入,努力促進收入增長,確保圓滿完成全年收入任務;二是要加強財政監督,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樹立“收支并重”的觀念;三是把監督管理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認真開展財政專項資金和公務用車重點檢查、專項檢查。切實做好“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加強重點檢查,嚴格整改落實,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抄送:區委辦、存檔(3)城中區財政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本文來自 99學術網(www.gaojutz.com),轉載請保留網址和出處

上一篇:愛伴我成長作文600字下一篇:小學2019年安全文件

91尤物免费视频-97这里有精品视频-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国产91精品老熟女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