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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為農民工討薪

2022-08-15

第一篇:總理為農民工討薪

為農民工討薪

江蘇省徐州市金山橋104國道旁邊88號鑫皇鋁業,辦公樓大門前,數百人聚集在一起討要辛苦一年多的血汗錢,一直未能得到廠方負責人出面調解,致使農民工在大樓前哭鬧不停, 據到達現場的派出所人員所講此事不屬于他們管,應與上面來處理,敢問上面講的是什么,(徐州市政府嗎?)。

徐州電視臺記者到達現場后訪問了農民工代表,代表們回答記者從2011年8月份開始進入鑫皇鋁業裝修辦公樓到2012年4至5月份結束,工資一直未能發放,他們也從在這段內時間內找過多次。代表們拿出了所有的資料和施工時簽訂的合同。根據這些資料和合同已經說明了廠方應付農民工的工資,這是不可改變的事實。

記者又問代表們有沒有找過有關部門處理,(代表們回答)‘他們在這一段時間找過有關部門,部門領導都說這事我們管不了,你們去法院告狀。

試問一群農民工在辛苦了一年多,為城市的建設做貢獻付出了多少心血與汗水,而如今又能讓他們去法院告狀討薪嗎?如今春節將近,農民工也要回家過節,忙碌了一年多他們的血汗錢應該找誰去結,在徐州市政府的領導下農民工拿不到工資哭聲吵鬧聲中,過著一天復一天的討薪生活,他們這些生活市政府關心過嗎?他們出心的為農民工想過嗎?呼吁社會一起為農民工討薪,維護農民工的勞動法的合法權利,呼吁政府重視農民工討薪難的問題,盡快解決農民工的工資,讓他們高高興興的回家過年,好讓農民工在新的一年里用平凡的雙手建設徐州市的美麗的家園,為國家做出杰出貢獻。

第二篇:九江為農民工討薪保駕護航

九江:

為農民工討薪保駕護航

文/圖 壹周首席記者 張會

隆冬來臨,年關將近,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勞資糾紛進入高發期,農民工討薪難再次成為了社會各界關注和議論的焦點。對于辛苦工作一年,卻拿不到應得工資的農民工兄弟來說,成功討薪成為了他們新年最大的愿望。

為了實現農民工討薪愿望,自2011年11月29日起,我市15個部門組成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開展為期50天的聯合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截止2012年1月17日,全市共處理涉及農民工工資案件423件,清欠農民工工資標的額2024萬元,為4885名農民工實現了討薪夢。

組建清欠辦為農民工“給力”討薪

1月17日是農歷臘月二十四,也是南方的傳統節日——小年。這一天,贛北大地凄風冷雨,寒氣逼人。而在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4樓多功能廳內, 幾十名農民工代表的心里卻暖意融融,臉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原來,九江市聯合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兌現大會暨新聞發布會在這里隆重召開。在市中院的中心會場一次性兌現29件案件的標的款149.199萬元,全市各地的清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亦在各地同時舉行了兌現大會。

在兌現大會現場,記者采訪到了面色黝黑,身體壯碩的農民工姚公財。年近50歲的姚公財來自浙江義烏,3年前他與10來個老鄉一起來到九江縣某紡織廠打工,不曾想打工所應得的12萬元多元工資,紡織廠一直拖著不肯支付,一拖就被拖了兩年。

為了討薪,他們一邊在九江工作,一邊想盡各種辦法與紡織廠聯系討薪,但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2011年9月,四處無門的他找到九江縣清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在領導小組的幫助下,歷經三個多月的協商,2012年1月17日,在兌現大會現場,他終于拿到了被拖欠的19000多元工資。

拿著追討來的工錢,姚公財非常激動,他特意制作了一面錦旗贈送給幫助他追討工資的九江縣人民法院,并連聲向工作人員道謝:“謝謝你們幫助我討回了工資,謝謝!”

姚公財告訴記者,為了討薪,他已經兩年沒有回家過年了。“工資終于討回來了,今年也可以安心回家過個好年了。”說完之后,姚公財行色匆匆,因為他還要趕到火車站,購買回家的火車票。

據九江市清欠辦主任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綜合處處長周敏介紹,為維護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促進九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我市自2008年開始就成立了由市政法委、紀委、宣傳部、中級人民法院、檢察院、總工會、婦聯、信訪局、人保局、建設局、廣電局、公安局、九江日報社等單位組成的聯合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大力開展聯合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專項行動。

在專項行動集中實施階段,各部門統一調配力量,進行集中清理,對正在調查的和新受理的欠薪案件加大力度、從快調查處理;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符合執行條件的案件,通過法院建立的“綠色通道”,立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清欠辦成立以來,我市農民工討薪案件正在逐年減少。”周敏說。

據記者了解,在2011年的專項活動中,為了擴大清欠范圍,加強清欠力度,市清欠辦還將市委市政法信訪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兩個部門邀請進來,清欠力量由原來的13個部門,拓展到現在的15個部門。

層層轉包仍是工資被拖欠主因

農民工劉建生是九江都昌縣人,2011年9月,他與同鄉的8個人一起組建了一個泥瓦工小組,來到九江市一建筑工地打工。在這之前,他們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為誰干活,只是與一個姓劉的包工頭取得了聯系,對方承諾干完活后工資一次性結清。

2011年12月8日,當他們干完了所有的活找到包工頭要求結賬時,包工頭以工程款還未結算為由給他們打了一張欠條,之后不是找不到人,就是找到了也是以各種理由搪塞推卸,工資卻遲遲未付。

討薪無門之下,2012年1月11日,他們一行找到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監察部門,由于可以找到當事人,因此在當天勞動局即出面組織雙方召開了一次協調會,終于解決了他們的討薪問題。

在2012年1月17日舉行的兌現大會現場,劉建生拿著討來的6000多元血汗錢高興地告訴記者:“今天是農歷小年,我下午還要趕回家里,一家6口還等著我拿到錢后辦年貨。”

劉建生一行的遭遇并不是個案,而他們無疑是幸運的。據周敏介紹,在近年來清欠辦受理的案件中,發生在建筑行業,特別是因工程款拖欠、層層轉包、工程質量進度糾紛而引發的工資拖欠占到了所有案件的90%。因此層層轉包仍是造成農民工工資拖欠的主要原因。

“除了因層層轉包造成的討薪難之外,農民工法律意識薄弱也是造成討薪難的一大原因,很多農民工在勞動工程中根本沒有意識到要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甚至在整個工作過程中都不保留證據,這就給我們討薪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周敏說。

除了上述原因之外,記者在采訪中還了解到,拖欠工資違法成本低,欠薪問題的制度規定、司法救濟程序復雜、過程較長、成本較高,制度化保障作用難以充分發揮等也是造成農民工討薪難的原因。

“盡管今年2月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但是具體操作細則還沒有出臺。由于針對的是“惡意欠薪”,因此對于解決經營困難企業發生的欠薪作用甚微。”周敏告訴記者。

破解討薪難題:亟待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

近年來,盡管我市各有關部門加大了保障企業工資支付工作力度,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總體呈下降趨勢。但是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仍未得到根本解決。特別是在拖欠農民工高發的建設領域,亟需建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讓農民工資有制度保障。

記者了解到,其實早在2005年,九江市就建立起了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規定每一項建設工程在項目招標確定施工單位后,建設單位和中標的建筑企業應及時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確保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按期兌現。

然而,在2008年時,為減輕企業負擔,我市曾出臺文件,取消了農民工工資保障金。 “建立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多解決農民工討薪難題的好處不言而喻,工程建設單位在建設之初就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無論工程是否出現層層轉包的現象,只要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就可以直接從保障金扣付,這樣既能有效地防止因層層撥付產生工資拖欠的問題,又為行政部門提供了及時有效的監管手段。”周敏說。

據了解,最近相關部門也正在擬定文件建議恢復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規定今后每一項建設工程在項目招標確定施工單位后,建設單位和中標的建筑企業應及時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確保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按期兌現。

記者手記:每到年底,民工討薪就是一個熱切的話題,這里面的心酸與無助是我們很多人無法體會到的,他們家有老母,娃娃上學,甚至有病弱老殘,全指望著一個堅強的臂膀在年底把溫暖帶回家,這就是農民工兄弟在年底那個幸福的回家“過年夢”。作為城市的建設者,作為城市最底層的支撐者,沒有他們就沒有我們這個繁華卻有序運作的城市,城市的發展是農民工兄弟一磚一瓦砌起來的。離過年回家還有幾天,讓我們各級政府和社會都積極行動起來,在最后的時刻為農民工兄弟鋪好回家過年的路,用溫暖和呵護送我們農民工兄弟一程路。讓每一個在外艱辛勞碌了一年的農民工兄弟都能安安穩穩帶著收獲的喜悅回家過年,也讓那些在家里守護了一年的老人和孩子們都能迎接一份欣喜,等來他們期盼已久的幸福。

第三篇:伊寧縣信訪局依法為農民工討薪高峰期“撐腰”

圖為:信訪案件受理中

每年的春節前夕都是農民工討薪的高峰期。為做好農民工討薪高峰期的援助工作,伊寧縣信訪局及早動手,采取多種措施積極應對,為農民工兄弟“撐腰”。

一是積極溝通各相關部門,打通勞動者維權的通道。通過和成員單位商討如何妥善、快捷地解決農民工討薪工作,各部門都形成一致意見,各部門均開通綠色通道,積極解決農民工討薪工作,以調解為主要解決思路,各部門形成聯動,切實做好勞動者維權工作,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二是以便民服務中心為服務窗口,完善農民工維權法律援助網絡站(點)建設,讓群眾在家門就可通過電話等方式申請法律援助,化解矛盾,凝聚民心,彰顯政府為民的形象工程。

三是注重服務質量,凡因追討欠薪或工傷等農民工維權糾紛前來上訪的,一經核實直接聯絡相關部門予以解決和援助,讓更多農民工享受援助服務,切實做到應援就援。

四是加大對各基層信訪工作的管理指導力度,提升信訪干部的業務水平。特別強調各個基層信訪干部要全力以赴做好年底農民工討薪援助工作。

撰稿:閆錚錚

第四篇:農民工討薪

農民工集體討薪事件逐年增多,有的甚至引發為嚴重的社會治安案件,電視報紙經常報道的農民工“跳樓討薪”、“綁架老板討薪”、“暴力討薪”以及農民工為了討薪而被包工頭打死打傷等不僅危害了社會安定,也對政府形象產生了不好的影響。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的法規來保護農民工的權益,盡管如此,由于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原因非常復雜,這樣的行為并沒有完全杜絕。2005年我們開始關注農民工討薪的問題,李正洪進入了我們的鏡頭。

記錄片:李正洪1997年來到北京,憑著一手好木匠活,2001年,他把全家搬到了這里。很多同鄉也跟著他來到北京打工。2004年6月,李正洪接到了一個建筑項目,按照協議,工程完工后付清勞務。但工程結束以后,他和其他60多個工人沒有拿到應得的工錢,總計18萬多元。為了拿回工錢,李正洪找到了同在北京打工的好朋友巴特,因為巴特有文化,他希望巴特能幫著他們要回這筆錢。開始了討薪之路,通過勞動仲裁,訴訟,,,

北京西城區法院一審判決農民工敗訴,原因是沒有相關證據證明實際勞務關系。李正洪,及其工友們,他們是不懂法,不知道勞動關系建立需要合同。 看到法院宣判李正洪敗述,在被告沒有出庭的情況下就做了這樣的結論,被告根本不需要陳述就可以贏得官司,。誰來保護弱勢群體??

當前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的主要途徑有:一是農民工向勞動保障部門進行舉報和投訴,由勞動保障部門進行行政處理。二是由勞動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第三是由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第四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在實踐中發現,上述解決途徑存在一些問題:

1、解決渠道雖然多,但程序繁瑣且周期長;

2、相關的主管部門職責劃分不明確,各部門工作銜接不夠順暢,造成農民工多方求助,實體權利很難及時得到實現;

3、沒有統一的協調、聯動處理機制,各部門各自為政,重復工作,浪費行政和司法資源,且容易錯過解決糾紛的最佳時機;

4、缺乏對農民工討薪的有效法律指導和幫助,農民工文化程度普遍較低,不了解相關程序,不懂得怎樣獲取和固定證據,導致討薪難上加難。

建議:

1、完善立法,加大對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新的《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

2、工在遇到工資拖欠時,應該注意相關證據。收集單位拖欠工資的證據,如簽訂有勞動合同應攜帶合同,沒有簽訂合同,應該尋找證人證明自己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事實。此外,考勤表、臨時工作證、工地出入證、工資欠條等也是有效的證據。

3、加大對農民工的司法求助力度。建議擴大司法救助的范圍,降低法律援助門檻。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在適用法律規定、時效制度時適當予以放寬,盡量適用簡易程序,節省農民工的訴訟時間和成本。

4、加強對外出務工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向農民工傳授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知識,提高農民工的維權意識與維權能力。法律知識欠缺是農民工討薪難的一個重要因素,農民工只有學法、懂法,才能用法,發生糾紛以后才能比較理性地行事。

第五篇:農民工討薪(精選)

年年歲歲花相似 農民工討薪怪圈何時破?

導語:

1月19日,一位少女為父討薪,從高樓跳下身亡的消息成為社會焦點,再度將農民工討薪這一問題推向了輿論的風尖浪口。其實,每到年底,農民工討薪的新聞就會集中見諸報端。“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用這句話來形容每年歲末年初農民工討薪問題的現象并不為過。農民工討薪問題,這是一個歷久彌新并且為全社會所關注的話題。

然而,早在2004年,政府工作報告就提出,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但轉眼十余年過去,相關部門治理討薪工作力度也年年喊,農民工討薪問題仍不見緩解,極端討薪事件年年有,悲劇也在不斷重演。何時,農民工才能走出年年討薪的怪圈,阻擋悲劇的蔓延?

01農民工討薪問題產生的根源

每到年底,伴隨著春運的熱鬧,另外一種很富有中國特色的社會現象也開始上演--農民工討薪。討薪的背后是欠薪,欠薪又稱“拖欠工資”。這一名詞的歷史并不長,最早肇始于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農民工聚集的建筑業、服務行業和制造業。伴隨著社會的進步,其他行業的欠薪行為已得到很大改觀。然而,建筑業的欠薪依然是行業的普遍現象,成為欠薪的重災區。對此,當前社會對于這一問題的研究一直在繼續,也有了初步的研究成果。

當前社會普遍研究結論

關于建筑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當前社會的普遍結論有三種:

一是,農民工自身權益意識不高。

根據統計,在涉及農民工討薪的案件中,農民工群體有以下幾個共同點,它們分別是: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2、沒有簽訂工資標準協議;

3、不掌握包工頭和用工單位的基本情況;

4、工資條上沒有包工頭確認簽字。

而上述這些又恰恰是農民工在日后維權中不可缺少的必備資料,在很大程度上,增大了農民工通過正常途徑討薪的難度。

二是,法律制度不完善、執法不嚴。

一個很明顯的例子就是,2011年,“惡意欠薪”與醉駕一起被寫入刑法修正案,司法機關認定為惡意欠薪的單位和個人最高將被處以七年有期徒刑。但從近年來的實踐來看,兩者發揮的效用截然不同。醉駕入刑后,嚴厲查處了大量酒駕、醉駕行為,形成極大震懾,而打擊“惡意欠薪”的力度還需不斷加大。

吊詭的是,調查顯示,迄今所有被判刑的都是包工頭,更上游的大魚們依然逍遙于外,這是極不正常的現象。似乎開發商和建筑商們特別容易玩“躲貓貓”,把責任全部都分散出去。一旦遭遇到背景強硬的國字號開發商、建筑商,更是微妙。

而且,“惡意欠薪”的標準很難界定,造成“惡意欠薪”入罪執行不暢,給欠薪行為留有不小的法律灰色空間。

三是,建筑業獨特的用工制度——包工制度。

我國相關法律要求,工程項目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建筑企業承建,但在實際運行中,建筑工程中普遍存在這樣的情況與現象,即:總承包-分包-轉包-再轉包,最后將施工項目直接轉包給包工頭個人。一些關系戶只需繳納一筆占工程造價2%-5%的掛靠費,就能借用建筑公司的資質從開發單位承攬工程,然后他們再層層轉手分包。

這種轉包、分包的現象,導致的是債權關系的復雜。由于層層轉包,導致責任主體分離,農民工和用工單位事實上不存在勞動關系,即使跟包工頭,也往往是口頭合同,提供不了正規的勞動關系證明。一旦某個環節資金出現問題,就會形成工資拖欠。

在這層層轉包中,始終處于“生物鏈”最底端的農民工,則被各種復雜的債權關系“推來推去”,致使討薪維權無從著手,像貝殼一樣被晾在沙灘上。

基于以上三種研究結論,十多年來國家和政府出臺的關于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達到200多個,對農民工工資拖欠的政策關注度高于其他任何一個社會問題。但是,即便這樣,仍舊不能解決建筑業農民工工資拖欠的問題。

一份研究報告大膽提出資金墊付是欠薪的根源

2014年12月初,由多所高校“關注新生代農民工計劃”與公益組織聯合發布的《當代建筑業欠薪機制與勞資沖突調研報告》中提出,資金墊付是欠薪的根源。

《報告》認為,之所以遲遲解決不了農民工資拖欠的問題,是因為我們很少注意到地產資本在農民工工資拖欠中所扮演的角色,沒有真正意識到地產商從拿地到銷售整個流程都涉入層層的資金卷入與墊付才是欠薪的根源所在。

根據以上圖表顯示(截圖),高達八成的欠薪工地存在資金墊付,商品房、保障房墊資比例最高。

而被人詬病為建筑業潛規則的“層層轉包”,與之相伴的則是資金墊付,以及空手套白狼的可能性。層層分包及由此產生的層層資金墊付,這中手段的高明之處在于:一來緩解資金緊張,二來有效地讓本應承擔勞動用工主體的施工單位在法律意義上變得模糊不清,從而成為建筑資本實現增殖和有效規避責任的有效手段。

其結果是,當在工地出現勞資糾紛和安全事故時,施工責任主體往往是以嫁禍包工制的最基層食利者--包工頭--的方式逃避責任。因為根據調查顯示,勞務分包企業與開發商分列建筑業農民工工資拖欠的前兩名,它們所占比例分別為43.5%與31.2%。我們傳統觀念中所認為的“欠薪包工頭”所占比例僅為13.8%,即便加上“因包工頭無力支付工人工資而討薪”的比例也僅為18.1%。

假使《當代建筑業欠薪機制與勞資沖突調研報告》中關于“資金墊付是欠薪的根源”的觀點是確鑿無疑,那么,欲治理建筑業亂象,必先取消包工制度;欲取消包工制度,必先從源頭上禁止資質掛靠和工程轉包行為;而欲消除掛靠與轉包,則必先消除建筑業監管部門的“權力尋租”機會,加強建筑公司的資質管理,鏟除權力尋租與腐敗的土壤,從根本上減少資金從上到下的層層墊付。

02農民工自身的流動性與技能水平不足

在討論農民工討薪問題的過程中,一個不容忽視的因素就是農民工自身的流動性強與技能水平的不足。

在當前的建筑施工中,存在著大量的人力小工,這類農民工流動性極大,他們沒技術,只能靠賣力氣吃飯,幾乎沒有議價能力。工程隊也不會不重視他們,他們幾乎不可能簽上合法的勞動合同。有活就召之即來,沒活就奔赴下一個地方。由于這種流動性極強的特點,加上建筑行業特殊的薪酬特點,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的幾率也會變得很大。

而與之相反的是,高級技術工種或是有某項技能的農民工,由于他們的流動性相對較小,一般在幾個固定的工程隊之間流動,勞動關系比較固定,議價能力也相對更強。一般來說,他們簽上合法 的勞動合同的可能性很大,出現欠薪問題的概率也隨之減小。

然而,在另一方面,根據統計局在2014年8月公布的數據顯示,我國農民工中僅有30%接受過職業技能培訓,其中高級技工、管理人才和有專業技術特長的施工人才極其缺乏。此類勞動者的市場崗位空缺與求職人數的比率從2003年起一直保持在年均1.5比1以上,而近年年均比率已超過2比1的水平。而院校培養人才遠不能滿足企業需求。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在2014年年初國務院新聞辦“農民工工作情況”的新聞發布會上也曾指出:技工招工難,反映的是轉型升級過程中中高級技能人才的短缺性。他表示,實施農民工技能提升計劃是解決“技工荒”的重要途徑。

為此,國家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改善這種局面。2014年6月發布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明確提出要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2014年9月,國務院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意見》提出要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

缺乏技能是造成農民工流動性強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他們融入城市、成為新型產業工人的主要障礙。而加強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是促進農民工就業創業、實現生活改善最現實的途徑,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

03先知先覺:建筑企業應當主動作為

孫中山曾根據當時的革命形勢和需要,將人群分為三大類:先知先覺、后知后覺、不知不覺,主張先知先覺喚醒后知后覺,從而帶動不知不覺。以此類推,建筑企業也可以分為這三大類,后知后覺者當屬在國家法制法規與現行政策下被動作為的企業,不知不覺者則為枉顧國家法制法規與現行政策的企業,而先知先覺者則在遵守國家法制法規與現行政策的情況下,主動有所作為,主動革除種種弊端的企業。

對于建筑企業來說,主動有所作為,也許在短期內會給企業的業績造成一定的影響。但是從長遠來看,消除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負面影響,不僅能夠樹立行業典范,提升企業的品牌影響力,也能夠招徠更多的技術人才,進而促進企業的長遠發展。

而建筑企業主動有所作為該從何處著手?

一是,繞過勞務分包,直接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工調2013》對全國東部、中部和西部代表性城市的建筑工地的調研情況顯示,全國建筑工人勞動合同簽訂率只有17.4%,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而另一方面,如今建筑業用工制度已經到了一個大洗牌的時代,包工頭利潤空間在下降,生存愈來愈艱難;建筑業勞務制度越來越沒有價值可言, 建筑業勞務分包公司已成為阻礙建筑業勞資關系正?;淖畲笞枇?。建筑施工企業應直接與工人訂立勞動關系,讓建筑業用工制度走上健康規范的軌道。

二是,建立穩定薪酬制度。根據調查顯示,“依照約定,全額結算”或是“年底結清”或是“工程結束結算”這樣的薪酬制度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比例遠遠高于“按月結算”或是“固定薪酬”的比例。“按月結算”或是“固定薪酬”的薪酬制度,不僅能夠提高農民工的生活質量,也能減少用工短期化所產生的諸多勞資糾紛。

三是,簡化建筑施工管理。這樣可以使得建筑業農民工直接對應總包施工企業,勞動關系更加明晰;而總包施工企業也通過去除勞務分包、包工頭等層層“剝皮”的環節,不僅簡化了施工管理,而且總包施工企業可以獲得更多的利潤,并讓渡一部分利潤改善工人的生產生活條件。對于施工企業更為重要的是,因為工人待遇的提高,工人便會長期跟隨項目部施工,工程質量也能夠得到保障。

四是,為農民工提供職業技能培訓。2015年1月20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國民經濟運行情況顯示,我國勞動年齡人口自2012年以來,已經連續三年出現絕對數量下降。人口紅利正在消失,特別是對于勞動密集型的建筑業來說,這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挑戰。而根據前文所述,在人口紅利正在消失的同時,高級技工人才和有專業技術特長的施工人才極其缺乏,企業在一定程度上出現“技工荒”的困境。

在此情形下,建筑企業不僅應該只有壓力,更應該有改變這種情形的動力,主動為農民工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值得一提的是,中國建筑裝飾協會官方網站中裝新網于2014年特別制定了職業教育平臺建設戰略規劃,提供覆蓋建筑裝飾全行業就業崗位的職業培訓項目,擬為行業培養更多適應市場需求的優秀設計師、管理和施工人才,改善建筑裝飾行業的人才困境。

結語:誠然,要打破農民工年年討薪的怪圈,是一個長久的過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需要國家法規政策的指導,也需要建筑企業的主動作為和農民工自身素質的提高。勞有所得、社會和諧、年末農民工討薪不再是新聞,是大家所希望看到的局面。

編輯手記:我們無論如何都不希望看到,一個個血淋淋教訓的出現才能促使社會的改變與進步。

問題:您認為企業在農民工討薪問題上需要主動作為嗎? 需要vs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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