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delect id="ixm7d"></delect><bdo id="ixm7d"></bdo><rt id="ixm7d"></rt><bdo id="ixm7d"></bdo><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id="ixm7d"></r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

經典書評范文

2023-12-10

經典書評范文第1篇

[內容摘要]迪爾凱姆是社會學的創始人之一,他的《自殺論》把“自殺”這一病態的社會現象作為分析研究對象,作者先對人們常常認為引起自殺的心理因素與自然因素進行否證,接著又對自殺現象的結果做出分類,由結果推論出自殺是因為社會整合程度過低或過高及社會規范出現混亂和真空引起的,從而實證自殺的社會歸因,在否證與實證的過程中,迪爾凱姆的研究不僅體現出他一直以來的學術觀點即社會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個人生活,社會事實具有客觀性,外在性,強制性的特點,而且作為實證主義研究的始祖,迪爾凱姆在研究中對數據資料的分析方法也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本文是《自殺論》的書評,不僅會分析這本書的方法論意義而且會分析它的理論貢獻與現實意義。

[關鍵詞] 自殺 ; 自殺率 ;

社會整合 ; 自殺的分類

一、筆者未讀該書之前及之后的不同心里感受

筆者相信,每個人應該都有遇到挫折、不幸,內心極度難受、極度痛苦以至于想要自己放棄自己生命的時候,我們大家都非常清楚自殺當然就是自己放棄自己的生命,放棄自己生命的人要不然就是經受了很大的挫折和痛苦,要不然就是心里有問題,人們更傾向于去相信和人為自殺的人是因為自己本身有問題無法得到解決,或者至少是在當時他無法解決和面對,從而選擇用結束自己生命的方式去逃避,逃避自己無法解決的事情,或者已經預見到的將來自己不想也認為自己無法面對的事情。筆者以前認為自殺是一種逃避,或者是一種自我解放,逃避不想面對的事情,將自己從紛繁復雜的瑣事中解放出來,自殺也有可能只是自殺者當時一種錯誤的心態,他們無法從那種錯誤的心境中走出來,或者沒有人能夠有效的勸導他們,將他們導向正確的心境?;蛘哂袝r候自殺是人們無法理解和接受自己的一種狀態,自己都無法接受自己,無法明白自己,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將做什么,覺得自己很沒用,活在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價值了,等等,筆者認為大多數的自殺者不僅逃避現實而且不喜歡自己,至少對自己不滿意,當然不同的人對自己滿意的標準各不相同,當人們自己對自己極度失望的時候,也有可能采取了結自己生命的方式,但是可能很少有人將自殺歸因于社會的原因。很簡單的事情,從名字就可以看出來“自殺”就是自己殺自己,自己了結自己的生命,與他人有什么關系,與社會就更談不上什么關系了。

但是讀了這本書后你會有一個強烈的感受,就是任何人,只要他出生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那么他的任何行為,即使是在我們看來很私人的行為,必然已經打下了當時社會行為標準,社會規范,或者社會環境的烙印,因為從我們一生下來我們就生長在了特定的社會環境、歷史環境或者自然環境中,這些我們都無法改變,在我們看來很理所當然的事情其實就是我們所生長的環境在不斷塑造我們,影響我們,改變我們。哪個自己才是真實的自己,不被任何東西影響的自己,或者已經沒有了吧,我們試圖去發現和了解的是,社會環境是如何塑造我們,影響我們與改變我們的,一直以來,我都很喜歡《自殺論》這本書,從最初的看不太懂,到終于明白,還記得自己曾經在學校的食堂用《自殺論》這本書占過座位,遠遠的就看見周圍的同學從旁邊走過都會不由自主的被他的名字所吸引,忍不住會看兩眼,或者目光停留在上面的時間總是比較長,可能所有人最初看見這本書時的感受都是一樣的,大家心里肯定都在嘀咕著,還有這種書?還有專門研究自殺的?這樣的書也可以是本名著?那這本書究竟寫的都是些什么呢?難道是寫人們是怎么自殺的?我覺得所有人都對自殺有著自己的理解,但

是我們或許很少去想自己認為很私人的行為究竟是如何發生的呢?真的只有自己的行為和狀態會影響嗎?那自己的行為和狀態又是怎么得來的呢?迪爾凱姆就是帶我們去發現塑造或影響我們私人行為的社會原因。

二、本書概述

自殺作為一種病態的社會現象,在任何社會都存在,但人們往往把它歸因于個人,認為是由精神錯亂等心理因素或酗酒、仿效等個人因素引起的也有人認為是由自然原因如氣候的變化等引起的,而迪爾凱姆的研究假設認為是由社會整合程度過低或過高,社會規范出現混亂或真空引起,迪爾凱姆先對心理因素和自然因素進行否證,然后又對自殺現象分類,由果溯因對引起自殺的社會原因進行實證,通過一駁一立使研究具有很強的說服力。下面進行詳細的分析:

1、

概念的界定——操作性定義——對作者認為非自殺現象的排除

迪爾凱姆在書中對自殺現象做出這樣的定義:“人們把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會產生這種結果的某種積極或消極的行動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死亡叫做自殺”(《自殺論》,11)這樣就(1)將當事人的意圖或動機排除在外,而只根據當事人的行為與結果這兩個外顯的特征進行定義(2)排除了那些當事人沒有意識到行為后果的死亡現象。

2、

否證自殺現象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

A、

對精神錯亂的否證:心理論認為,自殺現象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理由是,在統計規律上,有一些不正常的心理因素如精神錯亂的年發生率與自殺現象一樣,在某個社會里相對的穩定,而在不同的民族又有相當大的差別。而且,自殺和精神錯亂一樣,城市比農村多。迪爾凱姆認為這種說法是站不住腳的,因為(1)所有的統計資料都證實,在精神病院里,住院病人中女性略多于男性;由于推論,如果說自殺率與神經衰弱之間有什么因果關系的話,那么婦女的自殺率就必然高于男人的自殺率,至少應該一樣高,但是根據自殺的統計資料來分析,在每個國家中,男性的自殺率是女性的4倍左右;(2)猶太教徒中的精神錯亂病人比其他教徒中多得多,如果說自殺率與精神錯亂之間有什么因果關系的話,那么猶太教徒的自殺率就必然高于其他教徒的自殺率,然而,相反的是猶太教徒中的自殺傾向卻很微弱;(3)在所有的國家里,在一定的年齡階段(從童年到老年),自殺傾向是逐步增強的,而在壯年時期更經常地突發精神錯亂,如果自殺率與精神錯亂之間有什么因果關系的話,這種統計結果同樣也是無法解釋的;(4)瘋子最少的國家卻是自殺最多的國家;(5)下層社會中精神錯亂很少,自殺卻時有發生。

B、

對酗酒的否證:還有些人認為,酗酒是導致自殺的另一個不正常心理因素。迪爾凱姆用兩個統計事實批駁了這種說法。(1)在法國國內,酒鬼最多的地區是自殺傾向最嚴重的地區,而酒鬼最少的地區也不是自殺傾向最不嚴重的地區。(2)比較不同國家情況,一個國家人均酒的消費量和這個國家自殺率之間也沒有相關性。

C、

對種族遺傳的否證:接著為了排除自殺是由正常的心理因素如個人的體質所引起的這種可能,迪爾凱姆又進行了否證,因為自殺率確實因種族而異,而一個種族和另一個種族的區別在于它的身心特點。迪爾凱姆首先將種族的核心界定為遺傳。(1)通過比較分布在不

同國家(社會)的同一種族人群的自殺傾向,結果相差很大,證實了種族和自殺沒有關系;(2)自殺率隨年齡的增長而有規律的增高。因為人體的一切都受著生命節律的支配,依次經過生長的階段、停滯的階段和最后一個衰退的階段。由于沒有什么心理或生理特點是無止境地發展的,所有的特點都在達到一個頂峰之后趨于衰退。相反,自殺卻在人生的最后階段才達到它的頂點。

D、

對仿效的否證:(1)同首先對自殺現象進行操作化定義一樣,迪爾凱姆還是先對仿效下了他的定義:“當一種行為有一種類似的,以前由別人完成的行為的表現作為直接的先例,沒有明確的或不明確的思想活動介乎這種表現和實施之間來影響這種重復行為的本來性質,那么仿效是存在的。”(《自殺論》,114)(2)迪爾凱姆指出,仿效是一種純粹的心理現象,它可能在沒有任何社會聯系的個人之間發生,他指出仿效必須先有被仿效的對象,如果自殺是仿效引起的,那么自殺率就應該以被仿效對象所在的地方為中心向周圍逐漸減小,但是從自殺率的分布圖上看,自殺根本不是圍繞某些中心發生,從這些中心均勻的擴散開來,而是以差不多同樣的數量成批的發生沒有任何中心。

3、

否證自殺現象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

(1)否證氣候類型與自殺率之間的關系,自殺率同樣高的地區可以屬于不同的氣候類型,意大利自殺人數最多是北方而英國和比利時自殺人數最多的卻是南方。(2)對是否存在最有利于自殺的季節的證偽:迪爾凱姆按照溫度的變化來排列一年中的4個季節和12個月份,并未發現季節或者月份的變化與自殺率變化之間的對應關系。(3)迪爾凱姆對統計資料顯示人們傾向于在白天而不是晚上自殺的觀點:他認為這不是自然因素的影響,真正的原因在于白天事務最繁忙,人際交往最復雜,社會生活最緊張。

4、實證——倒果溯因的分類溯因論證法

以上迪爾凱姆否證了精神錯亂、酗酒、種族遺傳、仿效等心理因素,也否證了氣候、季節、溫度、白天黑夜等自然因素,那么剩下的就只有社會因素了,而迪爾凱姆的高明之處在于他是通過對自殺現象進行分類來尋找原因的,他認為各種原因之間的特殊差別意味著各種結果之間的特殊差別,通過探索不同自殺類型產生的社會條件,就將結果和原因聯系起來。通過結果來尋找原因。

迪爾凱姆將自殺分為四種類型,即“利己主義自殺”“利他主義自殺”“反常性自殺”以及“宿命型自殺”。(1)利己主義自殺。其成因是個人與社會的疏離,所以那些不能很好的整合進較大的社會單位并盛行個人主義的集體、社區和群體,其利己主義自殺的比率一般都比較高;(2)利他主義自殺。它發生在“社會整合過于強烈之時”。此時,高度的社會整合使得個性受到相當程度的壓抑,個人的權力被認為是微不足道的,他們被期待完全服從集體的需要和利益。(3)失范性自殺,主要發生在社會控制瓦解之時,在正常和穩定的社會條件下,個人的愿望總是受到由一般道德原則支撐的規范的調節的,他們保證了個人的愿望或抱負大體上于可以運用的手段相一致。但是,當社會控制減弱,上述規范受到破壞時,對個人愿望的制約就不復存在。此時,個人的生活目標和人生抱負失調,他們增長出難以實現的個人愿望,這必然導致挫折很多,以及自殺率的上升。(4)宿命性自殺。這種自殺的典型形式是那些倍受壓迫和制約的奴隸采取自絕的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他們面臨的是一些無法抗拒和改變的壓迫。

社會整合和自殺率之間的關系:(1)利己主義自殺和失范性自殺與社會整合程度成反比,即社會整合程度越低,自殺率越高;(2)利他主義自殺與社會整合程度成正比,社會的整合程度越高,自殺率也越高;(3)自殺率在相當程度上體現了社會整合程度的變化,擔不是惟一的經驗表現形式。犯罪、越軌、酗酒、離婚率以及精神疾患的患病率的變化都能反映一個社會的整合類型與程度。

5、結論

(1)通過以上的論證,迪爾凱姆證實了他的三個命題:自殺人數的多少;A、與宗教社會一體化的程度成反比;B、與家庭社會一體化程度成反比;C、與政治社會一體化的程度成反比。

(2)自殺與其他社會現象的關系:迪爾凱姆認為自殺和殺人之間有關系而且要視自殺的類型而定。A、利己主義自殺和殺人呈負相關。因為有利己主義子自殺傾向的人所崇拜的是人的個性而不是社會的共性,既然尊重個性的張揚就不會看不起別人的生命。B、利他主義的自殺與殺人有著共同的機制,當自殺者認為自己在社會的壓力面前是如此渺小,無能為力時,他也不會重視別人的生命。C、反常的自殺則要具體來說。反常的社會結構所導致的實際上是一種激怒或者厭煩的狀態,這種狀態根據不同的情況可以針對別人或者轉而針對自己:前者引起殺人,后者則引起自殺。

(3)對自殺現象迪爾凱姆提出的解決辦法:通過否證過去的宗教以及現代的家庭都不能成為維系現代人們關系的感情紐帶,迪爾凱姆不是想把現代社會拉回到過去,而是堅決主張建立職業團體或行會以恢復社會對自殺的免疫能力,讓人們在集體生活中找到已經失落的社會思想和感情。

三、本書在作者思想體系中的地位

1、社會的影響力,主導地位:縱觀迪爾凱姆的學術生涯與著作,從《社會分工論》、《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社會學方法論準則》中我們都不難發現作者的思想一直都圍繞著社會和個人的關系問題,他認為作為社會這個整體是高于個人的,并一直都致力于研究與證實社會生活是在極大程度上影響、決定和塑造個人的。在《自殺論》這本書中,迪爾凱姆將大多數人認為是由個人動機或行為等心理因素引起的病態現象進行分析,在否證與實證的過程中,在嚴謹的論證體系中讓人們清晰的發現以前自己人知的錯誤,對社會的影響力有了全新的認識。

2、社會事實:在《自殺論》這一本書中,作者通過對自殺這一病態社會現象的研究,再一次以一種案例研究的方式向人們證實了他的思想:社會事實是客觀存在的,具有客觀性、強制性、外在性、普遍性的特點,它影響塑造著人們及他們的行為,因此只能通過一種社會事實來解釋另一種社會事實,在書中,迪爾凱姆就用社會整合程度的高低來解釋自殺現象及其類型。

四、本書的影響與意義

1、方法論意義:(1)清晰的概念定義:可操作化的定義是進行社會研究的前提,在書的開篇作者就對自殺現象做了自己的定義,排除個人的主觀動機與行為及作者認為不是自殺的死亡現象,使自殺現象成為可具體研究的客觀存在,而在之后對仿效的否證中作者也進一步對仿效做出常人可理解、可研究、解釋、論證的操作化定義,并強調概念的界定對研究的重要意義,對后人的研究有重大的啟發。(2)研究變量的引用:自殺率的引入將看起來是個人原因的自殺現象變為可用宏觀社會結構來解釋的社會事實。迪爾凱姆的高明之處就在于他將人們往往看來理應是由個人的心理或動機引起的個人自殺現象通過一個研究變量——自殺率的引入,變為可在不同城市、地區、國家之間進行比較研究從而揭示影響自殺率變化之宏觀社會結構的客觀社會事實。讓實證主義方法在社會科學中得到發展。(3)否證與實證相結合,強有力的論證脈絡:通過前面的概述,我們發現迪爾凱姆先對人們常常認為可能影響自殺率的心理因素、自然因素等進行否證,當只剩下社會因素時,他就對社會因素進行實證,論證結構十分嚴謹以至于不少人認為“證偽”的思想不是被波普諾開創的,迪爾凱姆才是“證偽”方法的祖師爺。(4)共變和控制變量等實證方法的運用:由于社會現象之間的因果關系隱藏在大量復雜的可變因素背后,而社會研究又不能完全像自然科學那樣獲得能夠嚴格控制各種因素的實驗條件。因此,為了排除那些變量之間的非因果性相關,他采用了“共變法”、“控制變量”等分析技術。如:若自殺率與心理變態有關系,則精神并發病比率越高的地方自殺率越高;若自殺與仿效有關則必定使自殺率以自殺率最高的地方為中心依次向周圍減小。而通過引入控制變量——年齡,他論證了不是婚姻本身,而是與子女的聯系影響著已婚者自殺率的高低。(5)根據現象分類,倒果溯因,求因果關系:在《自殺論》中,對社會原因的實證方面,根據原因與結果的關系,不同的原因會引起不同的結果,從而通過對自殺現象的分類探討引起這些類型自殺不同的社會條件從而探求出原因來。這種分類法,及倒果溯因的方法的運用也是實證社會學的一個里程碑。

通過將要檢驗命題的經驗性事實累計整合或理論性推斷并加以檢驗,使其具有可信度與包容力,是迪爾凱姆的《自殺論》教給我們的東西。

2、本書在社會學及整個社會科學中的地位:迪爾凱姆的《自殺論》是實證社會學的典型研究,其方法論意義與理論意義同樣巨大,通過前面對其方法論的探討,我們發現雖然由于科學技術水平的限制迪爾凱姆沒有我們現在的統計軟件,但他的共變法與控制變量的引入及否證與實證的完美結合卻是現代社會學及社會科學實證研究的方法論源頭。

在理論方面,《自殺論》是迪爾凱姆通過對自殺這一病態社會現象的研究對他自己理論觀點即社會生活對個人的影響決定作用,社會事實有客觀性、強制性、外在性、普遍性,可用一種社會事實去解釋另一種社會事實的案例詮釋。他強調社會對個人的影響,將人們的視線引向社會這個大整體來,對社會整合需適度及社會規范是否穩定對自殺影響的討論讓人們對社會和個人,國家和社會關系又有了新的認識。迪爾凱姆在人和社會的關系討論中對社會決定性作用的強調也引發了學者們的不同觀點,從而產生了互動論、交換論、現象學等理論流派。

3、現實意義:書中迪爾凱姆區分了我們前面提到的四種類型自殺。由于現代社會中人與人之間越來越疏離,我們確實應該看到利己型自殺與社會整合的關系及它的現實意義。而由于我國正處于改革轉型時期,貧富差距、地域之間的差距也越來越大,社會規范對人的制約作

用,對人目標和價值的確立作用也經常起變化,因此反常自殺在我國社會轉型這個特殊時期尤其值得我們關注。

五、自己的思考

1、主觀的溯源分類法:大多數人認為迪爾凱姆在《自殺論》中主要是用了實證的方法,有很強的客觀性,但我認為在他的書中也典型的采用了心理解釋策略,有主觀的成分,比如對自殺類型的區分,根據迪爾凱姆實證主義方法的一貫精神,科學研究應當從客觀觀察入手,根據對象所表現出來的可明確識別的外在特征來劃分對象類型,這種叫做形態分類法。但在對自殺現象做出類型劃分時迪爾凱姆并沒有采用這類分類法,而是采用另外一種溯源學的分類法,他重點區分了利己型、利他型、和反常型自殺,顯然這種分類具有心理溯源的性質

2、軟實證的經驗研究——從定量不知不覺走向定性:(1)社會整合的抽象概括,無法量化、測量與檢驗:經驗研究的要義在于以存在的社會事實為根據,以現實材料為手段,通過實驗、觀察、搜集分析資料的方式對社會中客觀存在的現象進行分析和歸納研究。但是通讀該書,從迪爾凱姆的經驗概推中我們不能直接得知制約自殺率的主要社會原因是什么,迪爾凱姆于是通過建立命題結構,提出了在經驗命題中獲得直觀的最高假設:社會整合程度決定自殺率。這是一個在邏輯上能隱含經驗事實但并不直接來自經驗數據的一般性概括,它的產生不是通過歸納推導出來的而是哲學的思辨,并且社會整合的程度如何才算適度,不高也不低,并不能對之進行量化,測量和檢驗。

(2)迪爾凱姆在書中體現的社會與個人相互作用取向:我們的社會學研究常常探討因果關系,一種現象是如何由怎樣的另一種現象引起的,把一個事物的發生或演變與另一個事物的存在和運動聯系起來,有明確的引起和被引起的關系,把一種社會現象歸結到另一種社會現象那里,不論這種解釋充分還是不完全,都表現了某種決定意義。迪爾凱姆在本書中選擇的解釋項是“社會整合水平”,被解釋項是“社會自殺率”,而自殺者則被當做一個潛在的被解釋項,因而存在著兩個相互關聯的被解釋項,當社會整合水平異常時,自殺者只有萬分之幾的比例,處境相同的多數人并未選擇自殺。這一結果可能使迪爾凱姆意識到:作為潛在的被解釋項的自殺者個人對環境的反應差異也影響著自殺現象。于是,迪爾凱姆是采用心理溯源性質的分類法,提示著社會與個人相互作用的意義,因此無意識的將決定論與相互作用論結合在一起,并算不上嚴格意義上的實證研究,互動論的學者是不是從這里得到互動論的啟發呢?

最后,我想說雖然后人對迪爾凱姆的這本書還有很多批評,比如統計資料的失真,推論的失誤(新教盛行國家的自殺行為并不一定都發生在新教徒身上,因此“新教盛行國家的自殺率高不等于新教徒自殺率高”)等,但是迪爾凱姆的這本書及其在社會學和實證社會科學中都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在當時的技術水平下他嚴謹的科學實證態度和方法都值得后人欽佩和學習。

[參考文獻]

埃米爾·迪爾凱姆[法],2005,《自殺論》,北京:商務印書館。

高琳,2008,《社會學研究與迪爾凱姆,<自殺論>的典范意義》,《社會學研究》2月。

路丹、張月,2004,《迪爾凱姆社會學方法論及其現在價值——<自殺論>的社會學方法論解讀》,《東南大學學報》第六期。

李文華,2004,《<自殺論>及其學術價值與現實意義》,《社會學·管理學研究》第六期。

唐斌,2005,《試析涂爾干<自殺論>中的實證主義研究方法》,《上饒師范學院學報》,8月。

經典書評范文第2篇

此書有段很經典的話:“受苦有兩種:一種是無知的、無明的受苦,就是任潛意識的操控而受苦,同時在抱怨、抗拒那個痛苦。這樣的受苦不能讓你成長;另外一種是有知覺的受苦,當你感覺到撕裂般的痛楚、好像要爆炸似的憤怒,你不逃避、不抱怨,你全然地去經歷它。讓這個壓抑、隱藏多年的能量爆發出來,用不批判、不抗拒的態度,在全然的愛和接納中去經歷它。這樣的受苦,是你走出人生模式、成長茁壯的契機。”

在人生的旅途上,我們總有一天會與遇上讓我們受苦的事,如果那時候我們的表現就像對待有知覺的受苦的那樣,我相信一定能破繭成蝶的!

經典書評范文第3篇

[內容摘要]迪爾凱姆是社會學的創始人之一,他的《自殺論》把“自殺”這一病態的社會現象作為分析研究對象,作者先對人們常常認為引起自殺的心理因素與自然因素進行否證,接著又對自殺現象的結果做出分類,由結果推論出自殺是因為社會整合程度過低或過高及社會規范出現混亂和真空引起的,從而實證自殺的社會歸因,在否證與實證的過程中,迪爾凱姆的研究不僅體現出他一直以來的學術觀點即社會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個人生活,社會事實具有客觀性,外在性,強制性的特點,而且作為實證主義研究的始祖,迪爾凱姆在研究中對數據資料的分析方法也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本文是《自殺論》的書評,不僅會分析這本書的方法論意義而且會分析它的理論貢獻與現實意義。

[關鍵詞] 自殺 ; 自殺率 ;

社會整合 ; 自殺的分類

一、筆者未讀該書之前及之后的不同心里感受

筆者相信,每個人應該都有遇到挫折、不幸,內心極度難受、極度痛苦以至于想要自己放棄自己生命的時候,我們大家都非常清楚自殺當然就是自己放棄自己的生命,放棄自己生命的人要不然就是經受了很大的挫折和痛苦,要不然就是心里有問題,人們更傾向于去相信和人為自殺的人是因為自己本身有問題無法得到解決,或者至少是在當時他無法解決和面對,從而選擇用結束自己生命的方式去逃避,逃避自己無法解決的事情,或者已經預見到的將來自己不想也認為自己無法面對的事情。筆者以前認為自殺是一種逃避,或者是一種自我解放,逃避不想面對的事情,將自己從紛繁復雜的瑣事中解放出來,自殺也有可能只是自殺者當時一種錯誤的心態,他們無法從那種錯誤的心境中走出來,或者沒有人能夠有效的勸導他們,將他們導向正確的心境?;蛘哂袝r候自殺是人們無法理解和接受自己的一種狀態,自己都無法接受自己,無法明白自己,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將做什么,覺得自己很沒用,活在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價值了,等等,筆者認為大多數的自殺者不僅逃避現實而且不喜歡自己,至少對自己不滿意,當然不同的人對自己滿意的標準各不相同,當人們自己對自己極度失望的時候,也有可能采取了結自己生命的方式,但是可能很少有人將自殺歸因于社會的原因。很簡單的事情,從名字就可以看出來“自殺”就是自己殺自己,自己了結自己的生命,與他人有什么關系,與社會就更談不上什么關系了。

但是讀了這本書后你會有一個強烈的感受,就是任何人,只要他出生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那么他的任何行為,即使是在我們看來很私人的行為,必然已經打下了當時社會行為標準,社會規范,或者社會環境的烙印,因為從我們一生下來我們就生長在了特定的社會環境、歷史環境或者自然環境中,這些我們都無法改變,在我們看來很理所當然的事情其實就是我們所生長的環境在不斷塑造我們,影響我們,改變我們。哪個自己才是真實的自己,不被任何東西影響的自己,或者已經沒有了吧,我們試圖去發現和了解的是,社會環境是如何塑造我們,影響我們與改變我們的,一直以來,我都很喜歡《自殺論》這本書,從最初的看不太懂,到終于明白,還記得自己曾經在學校的食堂用《自殺論》這本書占過座位,遠遠的就看見周圍的同學從旁邊走過都會不由自主的被他的名字所吸引,忍不住會看兩眼,或者目光停留在上面的時間總是比較長,可能所有人最初看見這本書時的感受都是一樣的,大家心里肯定都在嘀咕著,還有這種書?還有專門研究自殺的?這樣的書也可以是本名著?那這本書究竟寫的都是些什么呢?難道是寫人們是怎么自殺的?我覺得所有人都對自殺有著自己的理解,但

是我們或許很少去想自己認為很私人的行為究竟是如何發生的呢?真的只有自己的行為和狀態會影響嗎?那自己的行為和狀態又是怎么得來的呢?迪爾凱姆就是帶我們去發現塑造或影響我們私人行為的社會原因。

二、本書概述

自殺作為一種病態的社會現象,在任何社會都存在,但人們往往把它歸因于個人,認為是由精神錯亂等心理因素或酗酒、仿效等個人因素引起的也有人認為是由自然原因如氣候的變化等引起的,而迪爾凱姆的研究假設認為是由社會整合程度過低或過高,社會規范出現混亂或真空引起,迪爾凱姆先對心理因素和自然因素進行否證,然后又對自殺現象分類,由果溯因對引起自殺的社會原因進行實證,通過一駁一立使研究具有很強的說服力。下面進行詳細的分析:

1、

概念的界定——操作性定義——對作者認為非自殺現象的排除

迪爾凱姆在書中對自殺現象做出這樣的定義:“人們把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會產生這種結果的某種積極或消極的行動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死亡叫做自殺”(《自殺論》,11)這樣就(1)將當事人的意圖或動機排除在外,而只根據當事人的行為與結果這兩個外顯的特征進行定義(2)排除了那些當事人沒有意識到行為后果的死亡現象。

2、

否證自殺現象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

A、

對精神錯亂的否證:心理論認為,自殺現象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理由是,在統計規律上,有一些不正常的心理因素如精神錯亂的年發生率與自殺現象一樣,在某個社會里相對的穩定,而在不同的民族又有相當大的差別。而且,自殺和精神錯亂一樣,城市比農村多。迪爾凱姆認為這種說法是站不住腳的,因為(1)所有的統計資料都證實,在精神病院里,住院病人中女性略多于男性;由于推論,如果說自殺率與神經衰弱之間有什么因果關系的話,那么婦女的自殺率就必然高于男人的自殺率,至少應該一樣高,但是根據自殺的統計資料來分析,在每個國家中,男性的自殺率是女性的4倍左右;(2)猶太教徒中的精神錯亂病人比其他教徒中多得多,如果說自殺率與精神錯亂之間有什么因果關系的話,那么猶太教徒的自殺率就必然高于其他教徒的自殺率,然而,相反的是猶太教徒中的自殺傾向卻很微弱;(3)在所有的國家里,在一定的年齡階段(從童年到老年),自殺傾向是逐步增強的,而在壯年時期更經常地突發精神錯亂,如果自殺率與精神錯亂之間有什么因果關系的話,這種統計結果同樣也是無法解釋的;(4)瘋子最少的國家卻是自殺最多的國家;(5)下層社會中精神錯亂很少,自殺卻時有發生。

B、

對酗酒的否證:還有些人認為,酗酒是導致自殺的另一個不正常心理因素。迪爾凱姆用兩個統計事實批駁了這種說法。(1)在法國國內,酒鬼最多的地區是自殺傾向最嚴重的地區,而酒鬼最少的地區也不是自殺傾向最不嚴重的地區。(2)比較不同國家情況,一個國家人均酒的消費量和這個國家自殺率之間也沒有相關性。

C、

對種族遺傳的否證:接著為了排除自殺是由正常的心理因素如個人的體質所引起的這種可能,迪爾凱姆又進行了否證,因為自殺率確實因種族而異,而一個種族和另一個種族的區別在于它的身心特點。迪爾凱姆首先將種族的核心界定為遺傳。(1)通過比較分布在不

同國家(社會)的同一種族人群的自殺傾向,結果相差很大,證實了種族和自殺沒有關系;(2)自殺率隨年齡的增長而有規律的增高。因為人體的一切都受著生命節律的支配,依次經過生長的階段、停滯的階段和最后一個衰退的階段。由于沒有什么心理或生理特點是無止境地發展的,所有的特點都在達到一個頂峰之后趨于衰退。相反,自殺卻在人生的最后階段才達到它的頂點。

D、

對仿效的否證:(1)同首先對自殺現象進行操作化定義一樣,迪爾凱姆還是先對仿效下了他的定義:“當一種行為有一種類似的,以前由別人完成的行為的表現作為直接的先例,沒有明確的或不明確的思想活動介乎這種表現和實施之間來影響這種重復行為的本來性質,那么仿效是存在的。”(《自殺論》,114)(2)迪爾凱姆指出,仿效是一種純粹的心理現象,它可能在沒有任何社會聯系的個人之間發生,他指出仿效必須先有被仿效的對象,如果自殺是仿效引起的,那么自殺率就應該以被仿效對象所在的地方為中心向周圍逐漸減小,但是從自殺率的分布圖上看,自殺根本不是圍繞某些中心發生,從這些中心均勻的擴散開來,而是以差不多同樣的數量成批的發生沒有任何中心。

3、

否證自殺現象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

(1)否證氣候類型與自殺率之間的關系,自殺率同樣高的地區可以屬于不同的氣候類型,意大利自殺人數最多是北方而英國和比利時自殺人數最多的卻是南方。(2)對是否存在最有利于自殺的季節的證偽:迪爾凱姆按照溫度的變化來排列一年中的4個季節和12個月份,并未發現季節或者月份的變化與自殺率變化之間的對應關系。(3)迪爾凱姆對統計資料顯示人們傾向于在白天而不是晚上自殺的觀點:他認為這不是自然因素的影響,真正的原因在于白天事務最繁忙,人際交往最復雜,社會生活最緊張。

4、實證——倒果溯因的分類溯因論證法

以上迪爾凱姆否證了精神錯亂、酗酒、種族遺傳、仿效等心理因素,也否證了氣候、季節、溫度、白天黑夜等自然因素,那么剩下的就只有社會因素了,而迪爾凱姆的高明之處在于他是通過對自殺現象進行分類來尋找原因的,他認為各種原因之間的特殊差別意味著各種結果之間的特殊差別,通過探索不同自殺類型產生的社會條件,就將結果和原因聯系起來。通過結果來尋找原因。

迪爾凱姆將自殺分為四種類型,即“利己主義自殺”“利他主義自殺”“反常性自殺”以及“宿命型自殺”。(1)利己主義自殺。其成因是個人與社會的疏離,所以那些不能很好的整合進較大的社會單位并盛行個人主義的集體、社區和群體,其利己主義自殺的比率一般都比較高;(2)利他主義自殺。它發生在“社會整合過于強烈之時”。此時,高度的社會整合使得個性受到相當程度的壓抑,個人的權力被認為是微不足道的,他們被期待完全服從集體的需要和利益。(3)失范性自殺,主要發生在社會控制瓦解之時,在正常和穩定的社會條件下,個人的愿望總是受到由一般道德原則支撐的規范的調節的,他們保證了個人的愿望或抱負大體上于可以運用的手段相一致。但是,當社會控制減弱,上述規范受到破壞時,對個人愿望的制約就不復存在。此時,個人的生活目標和人生抱負失調,他們增長出難以實現的個人愿望,這必然導致挫折很多,以及自殺率的上升。(4)宿命性自殺。這種自殺的典型形式是那些倍受壓迫和制約的奴隸采取自絕的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他們面臨的是一些無法抗拒和改變的壓迫。

社會整合和自殺率之間的關系:(1)利己主義自殺和失范性自殺與社會整合程度成反比,即社會整合程度越低,自殺率越高;(2)利他主義自殺與社會整合程度成正比,社會的整合程度越高,自殺率也越高;(3)自殺率在相當程度上體現了社會整合程度的變化,擔不是惟一的經驗表現形式。犯罪、越軌、酗酒、離婚率以及精神疾患的患病率的變化都能反映一個社會的整合類型與程度。

5、結論

(1)通過以上的論證,迪爾凱姆證實了他的三個命題:自殺人數的多少;A、與宗教社會一體化的程度成反比;B、與家庭社會一體化程度成反比;C、與政治社會一體化的程度成反比。

(2)自殺與其他社會現象的關系:迪爾凱姆認為自殺和殺人之間有關系而且要視自殺的類型而定。A、利己主義自殺和殺人呈負相關。因為有利己主義子自殺傾向的人所崇拜的是人的個性而不是社會的共性,既然尊重個性的張揚就不會看不起別人的生命。B、利他主義的自殺與殺人有著共同的機制,當自殺者認為自己在社會的壓力面前是如此渺小,無能為力時,他也不會重視別人的生命。C、反常的自殺則要具體來說。反常的社會結構所導致的實際上是一種激怒或者厭煩的狀態,這種狀態根據不同的情況可以針對別人或者轉而針對自己:前者引起殺人,后者則引起自殺。

(3)對自殺現象迪爾凱姆提出的解決辦法:通過否證過去的宗教以及現代的家庭都不能成為維系現代人們關系的感情紐帶,迪爾凱姆不是想把現代社會拉回到過去,而是堅決主張建立職業團體或行會以恢復社會對自殺的免疫能力,讓人們在集體生活中找到已經失落的社會思想和感情。

三、本書在作者思想體系中的地位

1、社會的影響力,主導地位:縱觀迪爾凱姆的學術生涯與著作,從《社會分工論》、《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社會學方法論準則》中我們都不難發現作者的思想一直都圍繞著社會和個人的關系問題,他認為作為社會這個整體是高于個人的,并一直都致力于研究與證實社會生活是在極大程度上影響、決定和塑造個人的。在《自殺論》這本書中,迪爾凱姆將大多數人認為是由個人動機或行為等心理因素引起的病態現象進行分析,在否證與實證的過程中,在嚴謹的論證體系中讓人們清晰的發現以前自己人知的錯誤,對社會的影響力有了全新的認識。

2、社會事實:在《自殺論》這一本書中,作者通過對自殺這一病態社會現象的研究,再一次以一種案例研究的方式向人們證實了他的思想:社會事實是客觀存在的,具有客觀性、強制性、外在性、普遍性的特點,它影響塑造著人們及他們的行為,因此只能通過一種社會事實來解釋另一種社會事實,在書中,迪爾凱姆就用社會整合程度的高低來解釋自殺現象及其類型。

四、本書的影響與意義

1、方法論意義:(1)清晰的概念定義:可操作化的定義是進行社會研究的前提,在書的開篇作者就對自殺現象做了自己的定義,排除個人的主觀動機與行為及作者認為不是自殺的死亡現象,使自殺現象成為可具體研究的客觀存在,而在之后對仿效的否證中作者也進一步對仿效做出常人可理解、可研究、解釋、論證的操作化定義,并強調概念的界定對研究的重要意義,對后人的研究有重大的啟發。(2)研究變量的引用:自殺率的引入將看起來是個人原因的自殺現象變為可用宏觀社會結構來解釋的社會事實。迪爾凱姆的高明之處就在于他將人們往往看來理應是由個人的心理或動機引起的個人自殺現象通過一個研究變量——自殺率的引入,變為可在不同城市、地區、國家之間進行比較研究從而揭示影響自殺率變化之宏觀社會結構的客觀社會事實。讓實證主義方法在社會科學中得到發展。(3)否證與實證相結合,強有力的論證脈絡:通過前面的概述,我們發現迪爾凱姆先對人們常常認為可能影響自殺率的心理因素、自然因素等進行否證,當只剩下社會因素時,他就對社會因素進行實證,論證結構十分嚴謹以至于不少人認為“證偽”的思想不是被波普諾開創的,迪爾凱姆才是“證偽”方法的祖師爺。(4)共變和控制變量等實證方法的運用:由于社會現象之間的因果關系隱藏在大量復雜的可變因素背后,而社會研究又不能完全像自然科學那樣獲得能夠嚴格控制各種因素的實驗條件。因此,為了排除那些變量之間的非因果性相關,他采用了“共變法”、“控制變量”等分析技術。如:若自殺率與心理變態有關系,則精神并發病比率越高的地方自殺率越高;若自殺與仿效有關則必定使自殺率以自殺率最高的地方為中心依次向周圍減小。而通過引入控制變量——年齡,他論證了不是婚姻本身,而是與子女的聯系影響著已婚者自殺率的高低。(5)根據現象分類,倒果溯因,求因果關系:在《自殺論》中,對社會原因的實證方面,根據原因與結果的關系,不同的原因會引起不同的結果,從而通過對自殺現象的分類探討引起這些類型自殺不同的社會條件從而探求出原因來。這種分類法,及倒果溯因的方法的運用也是實證社會學的一個里程碑。

通過將要檢驗命題的經驗性事實累計整合或理論性推斷并加以檢驗,使其具有可信度與包容力,是迪爾凱姆的《自殺論》教給我們的東西。

2、本書在社會學及整個社會科學中的地位:迪爾凱姆的《自殺論》是實證社會學的典型研究,其方法論意義與理論意義同樣巨大,通過前面對其方法論的探討,我們發現雖然由于科學技術水平的限制迪爾凱姆沒有我們現在的統計軟件,但他的共變法與控制變量的引入及否證與實證的完美結合卻是現代社會學及社會科學實證研究的方法論源頭。

在理論方面,《自殺論》是迪爾凱姆通過對自殺這一病態社會現象的研究對他自己理論觀點即社會生活對個人的影響決定作用,社會事實有客觀性、強制性、外在性、普遍性,可用一種社會事實去解釋另一種社會事實的案例詮釋。他強調社會對個人的影響,將人們的視線引向社會這個大整體來,對社會整合需適度及社會規范是否穩定對自殺影響的討論讓人們對社會和個人,國家和社會關系又有了新的認識。迪爾凱姆在人和社會的關系討論中對社會決定性作用的強調也引發了學者們的不同觀點,從而產生了互動論、交換論、現象學等理論流派。

3、現實意義:書中迪爾凱姆區分了我們前面提到的四種類型自殺。由于現代社會中人與人之間越來越疏離,我們確實應該看到利己型自殺與社會整合的關系及它的現實意義。而由于我國正處于改革轉型時期,貧富差距、地域之間的差距也越來越大,社會規范對人的制約作

用,對人目標和價值的確立作用也經常起變化,因此反常自殺在我國社會轉型這個特殊時期尤其值得我們關注。

五、自己的思考

1、主觀的溯源分類法:大多數人認為迪爾凱姆在《自殺論》中主要是用了實證的方法,有很強的客觀性,但我認為在他的書中也典型的采用了心理解釋策略,有主觀的成分,比如對自殺類型的區分,根據迪爾凱姆實證主義方法的一貫精神,科學研究應當從客觀觀察入手,根據對象所表現出來的可明確識別的外在特征來劃分對象類型,這種叫做形態分類法。但在對自殺現象做出類型劃分時迪爾凱姆并沒有采用這類分類法,而是采用另外一種溯源學的分類法,他重點區分了利己型、利他型、和反常型自殺,顯然這種分類具有心理溯源的性質

2、軟實證的經驗研究——從定量不知不覺走向定性:(1)社會整合的抽象概括,無法量化、測量與檢驗:經驗研究的要義在于以存在的社會事實為根據,以現實材料為手段,通過實驗、觀察、搜集分析資料的方式對社會中客觀存在的現象進行分析和歸納研究。但是通讀該書,從迪爾凱姆的經驗概推中我們不能直接得知制約自殺率的主要社會原因是什么,迪爾凱姆于是通過建立命題結構,提出了在經驗命題中獲得直觀的最高假設:社會整合程度決定自殺率。這是一個在邏輯上能隱含經驗事實但并不直接來自經驗數據的一般性概括,它的產生不是通過歸納推導出來的而是哲學的思辨,并且社會整合的程度如何才算適度,不高也不低,并不能對之進行量化,測量和檢驗。

(2)迪爾凱姆在書中體現的社會與個人相互作用取向:我們的社會學研究常常探討因果關系,一種現象是如何由怎樣的另一種現象引起的,把一個事物的發生或演變與另一個事物的存在和運動聯系起來,有明確的引起和被引起的關系,把一種社會現象歸結到另一種社會現象那里,不論這種解釋充分還是不完全,都表現了某種決定意義。迪爾凱姆在本書中選擇的解釋項是“社會整合水平”,被解釋項是“社會自殺率”,而自殺者則被當做一個潛在的被解釋項,因而存在著兩個相互關聯的被解釋項,當社會整合水平異常時,自殺者只有萬分之幾的比例,處境相同的多數人并未選擇自殺。這一結果可能使迪爾凱姆意識到:作為潛在的被解釋項的自殺者個人對環境的反應差異也影響著自殺現象。于是,迪爾凱姆是采用心理溯源性質的分類法,提示著社會與個人相互作用的意義,因此無意識的將決定論與相互作用論結合在一起,并算不上嚴格意義上的實證研究,互動論的學者是不是從這里得到互動論的啟發呢?

最后,我想說雖然后人對迪爾凱姆的這本書還有很多批評,比如統計資料的失真,推論的失誤(新教盛行國家的自殺行為并不一定都發生在新教徒身上,因此“新教盛行國家的自殺率高不等于新教徒自殺率高”)等,但是迪爾凱姆的這本書及其在社會學和實證社會科學中都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在當時的技術水平下他嚴謹的科學實證態度和方法都值得后人欽佩和學習。

[參考文獻]

埃米爾·迪爾凱姆[法],2005,《自殺論》,北京:商務印書館。

高琳,2008,《社會學研究與迪爾凱姆,<自殺論>的典范意義》,《社會學研究》2月。

路丹、張月,2004,《迪爾凱姆社會學方法論及其現在價值——<自殺論>的社會學方法論解讀》,《東南大學學報》第六期。

李文華,2004,《<自殺論>及其學術價值與現實意義》,《社會學·管理學研究》第六期。

唐斌,2005,《試析涂爾干<自殺論>中的實證主義研究方法》,《上饒師范學院學報》,8月。

經典書評范文第4篇

[內容摘要]迪爾凱姆是社會學的創始人之一,他的《自殺論》把“自殺”這一病態的社會現象作為分析研究對象,作者先對人們常常認為引起自殺的心理因素與自然因素進行否證,接著又對自殺現象的結果做出分類,由結果推論出自殺是因為社會整合程度過低或過高及社會規范出現混亂和真空引起的,從而實證自殺的社會歸因,在否證與實證的過程中,迪爾凱姆的研究不僅體現出他一直以來的學術觀點即社會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個人生活,社會事實具有客觀性,外在性,強制性的特點,而且作為實證主義研究的始祖,迪爾凱姆在研究中對數據資料的分析方法也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本文是《自殺論》的書評,不僅會分析這本書的方法論意義而且會分析它的理論貢獻與現實意義。

[關鍵詞] 自殺 ; 自殺率 ;

社會整合 ; 自殺的分類

一、筆者未讀該書之前及之后的不同心里感受

筆者相信,每個人應該都有遇到挫折、不幸,內心極度難受、極度痛苦以至于想要自己放棄自己生命的時候,我們大家都非常清楚自殺當然就是自己放棄自己的生命,放棄自己生命的人要不然就是經受了很大的挫折和痛苦,要不然就是心里有問題,人們更傾向于去相信和人為自殺的人是因為自己本身有問題無法得到解決,或者至少是在當時他無法解決和面對,從而選擇用結束自己生命的方式去逃避,逃避自己無法解決的事情,或者已經預見到的將來自己不想也認為自己無法面對的事情。筆者以前認為自殺是一種逃避,或者是一種自我解放,逃避不想面對的事情,將自己從紛繁復雜的瑣事中解放出來,自殺也有可能只是自殺者當時一種錯誤的心態,他們無法從那種錯誤的心境中走出來,或者沒有人能夠有效的勸導他們,將他們導向正確的心境?;蛘哂袝r候自殺是人們無法理解和接受自己的一種狀態,自己都無法接受自己,無法明白自己,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將做什么,覺得自己很沒用,活在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價值了,等等,筆者認為大多數的自殺者不僅逃避現實而且不喜歡自己,至少對自己不滿意,當然不同的人對自己滿意的標準各不相同,當人們自己對自己極度失望的時候,也有可能采取了結自己生命的方式,但是可能很少有人將自殺歸因于社會的原因。很簡單的事情,從名字就可以看出來“自殺”就是自己殺自己,自己了結自己的生命,與他人有什么關系,與社會就更談不上什么關系了。

但是讀了這本書后你會有一個強烈的感受,就是任何人,只要他出生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那么他的任何行為,即使是在我們看來很私人的行為,必然已經打下了當時社會行為標準,社會規范,或者社會環境的烙印,因為從我們一生下來我們就生長在了特定的社會環境、歷史環境或者自然環境中,這些我們都無法改變,在我們看來很理所當然的事情其實就是我們所生長的環境在不斷塑造我們,影響我們,改變我們。哪個自己才是真實的自己,不被任何東西影響的自己,或者已經沒有了吧,我們試圖去發現和了解的是,社會環境是如何塑造我們,影響我們與改變我們的,一直以來,我都很喜歡《自殺論》這本書,從最初的看不太懂,到終于明白,還記得自己曾經在學校的食堂用《自殺論》這本書占過座位,遠遠的就看見周圍的同學從旁邊走過都會不由自主的被他的名字所吸引,忍不住會看兩眼,或者目光停留在上面的時間總是比較長,可能所有人最初看見這本書時的感受都是一樣的,大家心里肯定都在嘀咕著,還有這種書?還有專門研究自殺的?這樣的書也可以是本名著?那這本書究竟寫的都是些什么呢?難道是寫人們是怎么自殺的?我覺得所有人都對自殺有著自己的理解,但

是我們或許很少去想自己認為很私人的行為究竟是如何發生的呢?真的只有自己的行為和狀態會影響嗎?那自己的行為和狀態又是怎么得來的呢?迪爾凱姆就是帶我們去發現塑造或影響我們私人行為的社會原因。

二、本書概述

自殺作為一種病態的社會現象,在任何社會都存在,但人們往往把它歸因于個人,認為是由精神錯亂等心理因素或酗酒、仿效等個人因素引起的也有人認為是由自然原因如氣候的變化等引起的,而迪爾凱姆的研究假設認為是由社會整合程度過低或過高,社會規范出現混亂或真空引起,迪爾凱姆先對心理因素和自然因素進行否證,然后又對自殺現象分類,由果溯因對引起自殺的社會原因進行實證,通過一駁一立使研究具有很強的說服力。下面進行詳細的分析:

1、

概念的界定——操作性定義——對作者認為非自殺現象的排除

迪爾凱姆在書中對自殺現象做出這樣的定義:“人們把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會產生這種結果的某種積極或消極的行動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死亡叫做自殺”(《自殺論》,11)這樣就(1)將當事人的意圖或動機排除在外,而只根據當事人的行為與結果這兩個外顯的特征進行定義(2)排除了那些當事人沒有意識到行為后果的死亡現象。

2、

否證自殺現象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

A、

對精神錯亂的否證:心理論認為,自殺現象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理由是,在統計規律上,有一些不正常的心理因素如精神錯亂的年發生率與自殺現象一樣,在某個社會里相對的穩定,而在不同的民族又有相當大的差別。而且,自殺和精神錯亂一樣,城市比農村多。迪爾凱姆認為這種說法是站不住腳的,因為(1)所有的統計資料都證實,在精神病院里,住院病人中女性略多于男性;由于推論,如果說自殺率與神經衰弱之間有什么因果關系的話,那么婦女的自殺率就必然高于男人的自殺率,至少應該一樣高,但是根據自殺的統計資料來分析,在每個國家中,男性的自殺率是女性的4倍左右;(2)猶太教徒中的精神錯亂病人比其他教徒中多得多,如果說自殺率與精神錯亂之間有什么因果關系的話,那么猶太教徒的自殺率就必然高于其他教徒的自殺率,然而,相反的是猶太教徒中的自殺傾向卻很微弱;(3)在所有的國家里,在一定的年齡階段(從童年到老年),自殺傾向是逐步增強的,而在壯年時期更經常地突發精神錯亂,如果自殺率與精神錯亂之間有什么因果關系的話,這種統計結果同樣也是無法解釋的;(4)瘋子最少的國家卻是自殺最多的國家;(5)下層社會中精神錯亂很少,自殺卻時有發生。

B、

對酗酒的否證:還有些人認為,酗酒是導致自殺的另一個不正常心理因素。迪爾凱姆用兩個統計事實批駁了這種說法。(1)在法國國內,酒鬼最多的地區是自殺傾向最嚴重的地區,而酒鬼最少的地區也不是自殺傾向最不嚴重的地區。(2)比較不同國家情況,一個國家人均酒的消費量和這個國家自殺率之間也沒有相關性。

C、

對種族遺傳的否證:接著為了排除自殺是由正常的心理因素如個人的體質所引起的這種可能,迪爾凱姆又進行了否證,因為自殺率確實因種族而異,而一個種族和另一個種族的區別在于它的身心特點。迪爾凱姆首先將種族的核心界定為遺傳。(1)通過比較分布在不

同國家(社會)的同一種族人群的自殺傾向,結果相差很大,證實了種族和自殺沒有關系;(2)自殺率隨年齡的增長而有規律的增高。因為人體的一切都受著生命節律的支配,依次經過生長的階段、停滯的階段和最后一個衰退的階段。由于沒有什么心理或生理特點是無止境地發展的,所有的特點都在達到一個頂峰之后趨于衰退。相反,自殺卻在人生的最后階段才達到它的頂點。

D、

對仿效的否證:(1)同首先對自殺現象進行操作化定義一樣,迪爾凱姆還是先對仿效下了他的定義:“當一種行為有一種類似的,以前由別人完成的行為的表現作為直接的先例,沒有明確的或不明確的思想活動介乎這種表現和實施之間來影響這種重復行為的本來性質,那么仿效是存在的。”(《自殺論》,114)(2)迪爾凱姆指出,仿效是一種純粹的心理現象,它可能在沒有任何社會聯系的個人之間發生,他指出仿效必須先有被仿效的對象,如果自殺是仿效引起的,那么自殺率就應該以被仿效對象所在的地方為中心向周圍逐漸減小,但是從自殺率的分布圖上看,自殺根本不是圍繞某些中心發生,從這些中心均勻的擴散開來,而是以差不多同樣的數量成批的發生沒有任何中心。

3、

否證自殺現象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

(1)否證氣候類型與自殺率之間的關系,自殺率同樣高的地區可以屬于不同的氣候類型,意大利自殺人數最多是北方而英國和比利時自殺人數最多的卻是南方。(2)對是否存在最有利于自殺的季節的證偽:迪爾凱姆按照溫度的變化來排列一年中的4個季節和12個月份,并未發現季節或者月份的變化與自殺率變化之間的對應關系。(3)迪爾凱姆對統計資料顯示人們傾向于在白天而不是晚上自殺的觀點:他認為這不是自然因素的影響,真正的原因在于白天事務最繁忙,人際交往最復雜,社會生活最緊張。

4、實證——倒果溯因的分類溯因論證法

以上迪爾凱姆否證了精神錯亂、酗酒、種族遺傳、仿效等心理因素,也否證了氣候、季節、溫度、白天黑夜等自然因素,那么剩下的就只有社會因素了,而迪爾凱姆的高明之處在于他是通過對自殺現象進行分類來尋找原因的,他認為各種原因之間的特殊差別意味著各種結果之間的特殊差別,通過探索不同自殺類型產生的社會條件,就將結果和原因聯系起來。通過結果來尋找原因。

迪爾凱姆將自殺分為四種類型,即“利己主義自殺”“利他主義自殺”“反常性自殺”以及“宿命型自殺”。(1)利己主義自殺。其成因是個人與社會的疏離,所以那些不能很好的整合進較大的社會單位并盛行個人主義的集體、社區和群體,其利己主義自殺的比率一般都比較高;(2)利他主義自殺。它發生在“社會整合過于強烈之時”。此時,高度的社會整合使得個性受到相當程度的壓抑,個人的權力被認為是微不足道的,他們被期待完全服從集體的需要和利益。(3)失范性自殺,主要發生在社會控制瓦解之時,在正常和穩定的社會條件下,個人的愿望總是受到由一般道德原則支撐的規范的調節的,他們保證了個人的愿望或抱負大體上于可以運用的手段相一致。但是,當社會控制減弱,上述規范受到破壞時,對個人愿望的制約就不復存在。此時,個人的生活目標和人生抱負失調,他們增長出難以實現的個人愿望,這必然導致挫折很多,以及自殺率的上升。(4)宿命性自殺。這種自殺的典型形式是那些倍受壓迫和制約的奴隸采取自絕的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他們面臨的是一些無法抗拒和改變的壓迫。

社會整合和自殺率之間的關系:(1)利己主義自殺和失范性自殺與社會整合程度成反比,即社會整合程度越低,自殺率越高;(2)利他主義自殺與社會整合程度成正比,社會的整合程度越高,自殺率也越高;(3)自殺率在相當程度上體現了社會整合程度的變化,擔不是惟一的經驗表現形式。犯罪、越軌、酗酒、離婚率以及精神疾患的患病率的變化都能反映一個社會的整合類型與程度。

5、結論

(1)通過以上的論證,迪爾凱姆證實了他的三個命題:自殺人數的多少;A、與宗教社會一體化的程度成反比;B、與家庭社會一體化程度成反比;C、與政治社會一體化的程度成反比。

(2)自殺與其他社會現象的關系:迪爾凱姆認為自殺和殺人之間有關系而且要視自殺的類型而定。A、利己主義自殺和殺人呈負相關。因為有利己主義子自殺傾向的人所崇拜的是人的個性而不是社會的共性,既然尊重個性的張揚就不會看不起別人的生命。B、利他主義的自殺與殺人有著共同的機制,當自殺者認為自己在社會的壓力面前是如此渺小,無能為力時,他也不會重視別人的生命。C、反常的自殺則要具體來說。反常的社會結構所導致的實際上是一種激怒或者厭煩的狀態,這種狀態根據不同的情況可以針對別人或者轉而針對自己:前者引起殺人,后者則引起自殺。

(3)對自殺現象迪爾凱姆提出的解決辦法:通過否證過去的宗教以及現代的家庭都不能成為維系現代人們關系的感情紐帶,迪爾凱姆不是想把現代社會拉回到過去,而是堅決主張建立職業團體或行會以恢復社會對自殺的免疫能力,讓人們在集體生活中找到已經失落的社會思想和感情。

三、本書在作者思想體系中的地位

1、社會的影響力,主導地位:縱觀迪爾凱姆的學術生涯與著作,從《社會分工論》、《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社會學方法論準則》中我們都不難發現作者的思想一直都圍繞著社會和個人的關系問題,他認為作為社會這個整體是高于個人的,并一直都致力于研究與證實社會生活是在極大程度上影響、決定和塑造個人的。在《自殺論》這本書中,迪爾凱姆將大多數人認為是由個人動機或行為等心理因素引起的病態現象進行分析,在否證與實證的過程中,在嚴謹的論證體系中讓人們清晰的發現以前自己人知的錯誤,對社會的影響力有了全新的認識。

2、社會事實:在《自殺論》這一本書中,作者通過對自殺這一病態社會現象的研究,再一次以一種案例研究的方式向人們證實了他的思想:社會事實是客觀存在的,具有客觀性、強制性、外在性、普遍性的特點,它影響塑造著人們及他們的行為,因此只能通過一種社會事實來解釋另一種社會事實,在書中,迪爾凱姆就用社會整合程度的高低來解釋自殺現象及其類型。

四、本書的影響與意義

1、方法論意義:(1)清晰的概念定義:可操作化的定義是進行社會研究的前提,在書的開篇作者就對自殺現象做了自己的定義,排除個人的主觀動機與行為及作者認為不是自殺的死亡現象,使自殺現象成為可具體研究的客觀存在,而在之后對仿效的否證中作者也進一步對仿效做出常人可理解、可研究、解釋、論證的操作化定義,并強調概念的界定對研究的重要意義,對后人的研究有重大的啟發。(2)研究變量的引用:自殺率的引入將看起來是個人原因的自殺現象變為可用宏觀社會結構來解釋的社會事實。迪爾凱姆的高明之處就在于他將人們往往看來理應是由個人的心理或動機引起的個人自殺現象通過一個研究變量——自殺率的引入,變為可在不同城市、地區、國家之間進行比較研究從而揭示影響自殺率變化之宏觀社會結構的客觀社會事實。讓實證主義方法在社會科學中得到發展。(3)否證與實證相結合,強有力的論證脈絡:通過前面的概述,我們發現迪爾凱姆先對人們常常認為可能影響自殺率的心理因素、自然因素等進行否證,當只剩下社會因素時,他就對社會因素進行實證,論證結構十分嚴謹以至于不少人認為“證偽”的思想不是被波普諾開創的,迪爾凱姆才是“證偽”方法的祖師爺。(4)共變和控制變量等實證方法的運用:由于社會現象之間的因果關系隱藏在大量復雜的可變因素背后,而社會研究又不能完全像自然科學那樣獲得能夠嚴格控制各種因素的實驗條件。因此,為了排除那些變量之間的非因果性相關,他采用了“共變法”、“控制變量”等分析技術。如:若自殺率與心理變態有關系,則精神并發病比率越高的地方自殺率越高;若自殺與仿效有關則必定使自殺率以自殺率最高的地方為中心依次向周圍減小。而通過引入控制變量——年齡,他論證了不是婚姻本身,而是與子女的聯系影響著已婚者自殺率的高低。(5)根據現象分類,倒果溯因,求因果關系:在《自殺論》中,對社會原因的實證方面,根據原因與結果的關系,不同的原因會引起不同的結果,從而通過對自殺現象的分類探討引起這些類型自殺不同的社會條件從而探求出原因來。這種分類法,及倒果溯因的方法的運用也是實證社會學的一個里程碑。

通過將要檢驗命題的經驗性事實累計整合或理論性推斷并加以檢驗,使其具有可信度與包容力,是迪爾凱姆的《自殺論》教給我們的東西。

2、本書在社會學及整個社會科學中的地位:迪爾凱姆的《自殺論》是實證社會學的典型研究,其方法論意義與理論意義同樣巨大,通過前面對其方法論的探討,我們發現雖然由于科學技術水平的限制迪爾凱姆沒有我們現在的統計軟件,但他的共變法與控制變量的引入及否證與實證的完美結合卻是現代社會學及社會科學實證研究的方法論源頭。

在理論方面,《自殺論》是迪爾凱姆通過對自殺這一病態社會現象的研究對他自己理論觀點即社會生活對個人的影響決定作用,社會事實有客觀性、強制性、外在性、普遍性,可用一種社會事實去解釋另一種社會事實的案例詮釋。他強調社會對個人的影響,將人們的視線引向社會這個大整體來,對社會整合需適度及社會規范是否穩定對自殺影響的討論讓人們對社會和個人,國家和社會關系又有了新的認識。迪爾凱姆在人和社會的關系討論中對社會決定性作用的強調也引發了學者們的不同觀點,從而產生了互動論、交換論、現象學等理論流派。

3、現實意義:書中迪爾凱姆區分了我們前面提到的四種類型自殺。由于現代社會中人與人之間越來越疏離,我們確實應該看到利己型自殺與社會整合的關系及它的現實意義。而由于我國正處于改革轉型時期,貧富差距、地域之間的差距也越來越大,社會規范對人的制約作

用,對人目標和價值的確立作用也經常起變化,因此反常自殺在我國社會轉型這個特殊時期尤其值得我們關注。

五、自己的思考

1、主觀的溯源分類法:大多數人認為迪爾凱姆在《自殺論》中主要是用了實證的方法,有很強的客觀性,但我認為在他的書中也典型的采用了心理解釋策略,有主觀的成分,比如對自殺類型的區分,根據迪爾凱姆實證主義方法的一貫精神,科學研究應當從客觀觀察入手,根據對象所表現出來的可明確識別的外在特征來劃分對象類型,這種叫做形態分類法。但在對自殺現象做出類型劃分時迪爾凱姆并沒有采用這類分類法,而是采用另外一種溯源學的分類法,他重點區分了利己型、利他型、和反常型自殺,顯然這種分類具有心理溯源的性質

2、軟實證的經驗研究——從定量不知不覺走向定性:(1)社會整合的抽象概括,無法量化、測量與檢驗:經驗研究的要義在于以存在的社會事實為根據,以現實材料為手段,通過實驗、觀察、搜集分析資料的方式對社會中客觀存在的現象進行分析和歸納研究。但是通讀該書,從迪爾凱姆的經驗概推中我們不能直接得知制約自殺率的主要社會原因是什么,迪爾凱姆于是通過建立命題結構,提出了在經驗命題中獲得直觀的最高假設:社會整合程度決定自殺率。這是一個在邏輯上能隱含經驗事實但并不直接來自經驗數據的一般性概括,它的產生不是通過歸納推導出來的而是哲學的思辨,并且社會整合的程度如何才算適度,不高也不低,并不能對之進行量化,測量和檢驗。

(2)迪爾凱姆在書中體現的社會與個人相互作用取向:我們的社會學研究常常探討因果關系,一種現象是如何由怎樣的另一種現象引起的,把一個事物的發生或演變與另一個事物的存在和運動聯系起來,有明確的引起和被引起的關系,把一種社會現象歸結到另一種社會現象那里,不論這種解釋充分還是不完全,都表現了某種決定意義。迪爾凱姆在本書中選擇的解釋項是“社會整合水平”,被解釋項是“社會自殺率”,而自殺者則被當做一個潛在的被解釋項,因而存在著兩個相互關聯的被解釋項,當社會整合水平異常時,自殺者只有萬分之幾的比例,處境相同的多數人并未選擇自殺。這一結果可能使迪爾凱姆意識到:作為潛在的被解釋項的自殺者個人對環境的反應差異也影響著自殺現象。于是,迪爾凱姆是采用心理溯源性質的分類法,提示著社會與個人相互作用的意義,因此無意識的將決定論與相互作用論結合在一起,并算不上嚴格意義上的實證研究,互動論的學者是不是從這里得到互動論的啟發呢?

最后,我想說雖然后人對迪爾凱姆的這本書還有很多批評,比如統計資料的失真,推論的失誤(新教盛行國家的自殺行為并不一定都發生在新教徒身上,因此“新教盛行國家的自殺率高不等于新教徒自殺率高”)等,但是迪爾凱姆的這本書及其在社會學和實證社會科學中都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在當時的技術水平下他嚴謹的科學實證態度和方法都值得后人欽佩和學習。

[參考文獻]

埃米爾·迪爾凱姆[法],2005,《自殺論》,北京:商務印書館。

高琳,2008,《社會學研究與迪爾凱姆,<自殺論>的典范意義》,《社會學研究》2月。

路丹、張月,2004,《迪爾凱姆社會學方法論及其現在價值——<自殺論>的社會學方法論解讀》,《東南大學學報》第六期。

李文華,2004,《<自殺論>及其學術價值與現實意義》,《社會學·管理學研究》第六期。

唐斌,2005,《試析涂爾干<自殺論>中的實證主義研究方法》,《上饒師范學院學報》,8月。

經典書評范文第5篇

1、奧爾夫聲勢教學:

女高——捻指,女中——拍手,男高——拍腿,男低——跺腳

2、奧爾夫樂器的劃分(重點)

一、打擊樂:

金屬類:指釵、撞鐘、三角鐵

木質類:單響筒、雙響筒、螺旋單響筒、螺旋雙響筒、方木梆子、打棒、蛙鳴筒、響板

皮革類:鼓類

散響類:棒鈴、握鈴、沙錘、沙蛋

音效類:發出特殊音響效果的樂器、海鼓、多音筒、搖桿

二、音條類樂器:低音木琴、中音木琴、高音木琴、鋼片琴(鋁板琴)、鐘琴、音塊

三、笛子:豎笛

四、弦樂器:(吉他)、提琴

3、奧爾夫音樂作品形成的特點

答:從“基石”開始,逐漸增加難度,從簡到繁,從易到簡,一層一層加入,不斷擴大發展,成為一個集音樂、動作、舞蹈、語言、演唱等等的一個大的綜合體。

4、柯達伊唱名教學順序:sol-mi,la,do,re,la(低音)sol(高音),do(高音),最后學fa和ti柯達伊在教學方面先五聲音階再到七聲音階(五聲音階從二聲音階開始)

5、柯達伊的歌唱教學方法

1)正反兩方向唱,2)卡農唱(正反)(3)加入數字低音唱(4)加入固定節奏型,(5)加入打擊樂、跳舞

6、柯爾文手勢的作用

(1)可以幫助我們唱得更準。

(2)可以幫助我們訓練二聲部。

(3)內心聽覺的訓練。

(4)幫助我們進行轉調練習。

7、學習音樂的最佳年齡:0歲到9歲

8、如何通過祖國語言教學法進行小提琴教學?

(1)接觸:給孩子最好的聆聽環境,聽最好的演奏家演奏的質量最好的小提琴作品。

(2)模仿:老師給出正確的示范,讓學生模仿演奏。

(3)鼓勵:教師和家長應盡量鼓勵兒童在家要自覺而愉快地進行正確的練習。

(4)重復:在練琴過程中要有變化的重復,重復不能是枯燥無味的。

(5)增加:復習舊曲,增加新曲。

(6)改進和完善:鈴木認為:“出現問題要馬上停下來,經過5000次犯下的錯誤,6000次也改不回來。”所以教學過程中一次只指出一個問題,待解決好再進行下一項糾正。

9、如何培養高潮的演奏技能技巧?

增加:復習舊曲增加新曲。從這方面來進行論述。

10、體態律動的訓練與目的?

答:體態律動是一種音樂教學的方法,又稱和樂而動,要求學生把身體的各個部分作為樂隊中的各個樂器聲部一般,通過身體來體驗體驗音樂節奏的速度、力度、時值變化,從而激發想象力、創造力,把聽到的音樂再現出來。核心是聽覺訓練。

目的:(1)培養訓練音樂的節奏感和聽覺能力。(2)讓學生全身心的感受音樂。(3)鍛煉學生思想集中,反應靈敏,大腦與身體運動更加協調。

11、達爾克羅茲音樂教育體系形成的根源?

答:在他教學生涯的早期,他便意識到音樂學院的學生及其缺乏音樂的表現能力和創造能力,書面符號與 1

實際音響相隔離;技術與藝術相割裂;音樂的學習成為一種公式化的概念的抽象的學習。

經過教學觀察試驗:得到“人無不具有天生的節奏能力,只要加以誘發和培養”理論

提出體態律動學:用身體動作去表現音樂各種要素

教學法最終形成:體態律動與視唱練耳,即興課程的完美組合,構志著達爾克羅茲教學體系最終形成。

12、四大音樂教育體系的共性是什么?

答:奧爾夫教學法:德國的普通學校音樂教育目標為“培養學生情感”、“美化人的生活”,強調音樂教育要引導學生積極參與各種音樂活動,把音樂融入個人的生活世界中,使音樂成為個性的表達方法。對世界音樂教育有著廣泛影響的德國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首先關注的是音樂教育對人的發展的巨大作用???奧爾夫曾說過:“音樂教育是人的教育,對于一切,我最關注的不是音樂的,而是精神的探討。”他認為音樂是人類思想感情最自然的表達,每個人都具有潛在的音樂本能,因此,音樂教育應該面向所有的人。 柯達伊教學法:匈牙利的普通學校音樂教育深受著名音樂教育家柯達伊所創建的音樂教育體系的影響,“讓音樂屬于每個人”、“音樂將伴隨每個人的生存與發展”是其重要的教育理念??逻_伊多次指出:“音樂是人的教育的不可缺少的部分,如果不具備這方面的修養,教育就不完整,離開了音樂就談不上是個全面發展的人。”他認為音樂和人的生命本體有著密切關系,是人精神生活的需要,是每天生活的有機部分,沒有音樂就沒有完美的人生。他指出,對音樂的學習應淡化和拋棄那種功利性的目的,“如果不把音樂當成謀生的手段,那么生活將更加美好”即是其著名的音樂教育箴言。

達爾克羅茲體態律動音樂教育體系:瑞士的達爾克羅茲體態律動音樂教育體系也認為,人類的每一個成員都先天具有一種音樂創造力量和發展潛質,對音樂的感悟、體驗與理解,是人類生存與成長的基本方式之

一。因此,音樂教育應該達及人的感覺,影響人的精神,使人的情感世界充實和豐富,形成良好的品格和情趣,終生喜愛音樂。

鈴木教學法:日本的音樂教育家鈴木鎮一的音樂教育思想最具人本主義色彩。他說:“教音樂不是我的主要目的,我想造就良好的公民”、“如果讓一個兒童從降生之日起就聽美好的音樂并自己學著演奏,就可以培養他的敏感、遵守紀律和忍耐等性格,使他獲得一顆美麗的心。”鈴木鎮一的教育方法雖有其特殊的背景和內容,但其音樂教育思想對日本學校音樂教育具有相當的影響。在日本最新頒布的“學校音樂課程框架”中,“領略音樂之美,培養音樂興趣,發展學生的音樂能力,使學生養成通過音樂體驗充實日常生活的習慣和態度”等人本主義目標被明確地列入到學習目的之中。

奧爾夫教學法、柯達伊教學法、達爾克羅茲教學法、鈴木教學法。這四大音樂體都對音樂教育領域產生了巨大的影響有著重要的意義。它們都是十分經典的音樂體系,正所謂“英雄所見略同”。這四大音樂體系有著十分多的共同點:

1、都十分重音樂的早期教育,認為音樂教育對人的發展有著巨大作用;

2、都認為每個人都具備音樂的潛能,所以音樂教育要面對所有的人,有教無類。

3、都認為學會一首曲子或一樣樂曲不是音樂教育的最終目的,而是培養學生對音樂的表現能力和創造能力。

13、教材在教學中的地位?教師應用教材來教學還是教教材?

答:像優秀的老師一樣,選擇優秀的教材在教學中也是非常重要的?,F在市面上,各種版本的教材應運而生,令人目不暇接,面對眾多教材,我們一定要獨具慧眼,選擇最優的教材,才能在教學中發揮最大的功效。

經典書評范文第6篇

一、端正工作態度,熱情為患者服務。

作為一名醫生,為患者服務,既是責任,也是義務。我們醫院相對桂林市其他三甲醫院來說,要想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強做大,我認為首先要提高服務質量,讓每一個就診的患者滿意,并以此來擴大我院的知名度。參加工作以后,我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質和業務道德水平,擺正主人翁的心態,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竭盡全能地為患者服務;耐心對待每一位患者,不管自己多累,都不厭其煩地做好解釋和溝通,爭取將兩好一滿意工作落實到實處。

二、認真負責地做好醫療工作,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1、堅持業務學習不放松。參加工作后我仍然堅持每天學習,每天掌握一種疾病;同時不忘學習本專業研究的新成果,不斷汲取新的營養,鍛煉科研思維;

2、堅持“精益求精,一絲不茍”的原則,工作過程中嚴格按照醫療操作常規進行,避免醫療事故及差錯的發生;在工作中不斷豐富自己的臨床經驗,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時刻保持謙虛謹慎,遇到不懂的問題勇 于向上級 醫師請教,努力提高自己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嚴密觀察病情,及時準確記錄病情,對患者的處理得當;作為一名新醫生,戒驕戒躁,精神飽滿,不斷學習。

三、嚴格要求自己,積極為醫院的發展建言出力。

作為醫院的一員,“院興我榮,院衰我恥”,建言出力謀求醫院更大的發展是義不榮辭的責任。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積極為科室的發展出謀劃策,希望明年的工作量能夠再上新高。

上一篇:句容文化范文下一篇:近代山西范文

91尤物免费视频-97这里有精品视频-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国产91精品老熟女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