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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爭端與維權之道范文

2023-09-29

南海爭端與維權之道范文第1篇

屯字中學2012級第二批研究性學習課題

申報表

課題名稱 :中國南海領土爭端問題的研究

課題類別:?人文類□科學類

□探究類□藝術類

課 題 負 責 人:孫福寧

課題負責人班級:高一(1)班

指導教師:夏宏偉

成果形式:論文

聯系電話:15095597696完成時間:2013.7.20

填表時間:2013.4.15

南海爭端與維權之道范文第2篇

領土對國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領土是構成國家的重要元素,無領土則無國家可言。沒有國家會在領土問題上輕易讓步,世界歷史告訴我們,領土是國家發動戰爭的主要動因之一。但凡涉及領土和領海之爭端,定是曠日持久且撲朔迷離。不但插手日俄領土之爭,且又把本以擱置的釣魚島問題重新“炒”了出來。

在北方四島和釣魚島問題上刺激別國矛盾,謀取漁翁之利。

美國的立場因時而變,力挺日本激怒俄羅斯。

二戰期間,美英兩國為了讓蘇聯出兵打擊日本,承諾戰后蘇聯可以得到包括北方四島在內的整個千島群島的全部主權,并簽訂《雅爾塔協定》。

二戰結束,蘇聯與美國陷入冷戰,美國轉而支持日本在北方四島問題上的立場。但當“9·11”事件促使俄美面對國際恐怖主義同仇敵愾后,美國不再公開對此發表意見,事實上轉為奉行中立。

去年11月,俄羅斯總統梅德韋杰夫登島視察后,美國態度再度轉向。國務院發言人克勞利聲稱,美國贊同日方在與俄方爭端中的立場。

“在北方四島問題上,美方支持日本的訴求”。

美國政府“支持日本,承認日本對北方領土擁有主權”。 在被問到《日美安保條約》第5條是否包括北海道附近的島嶼時,克勞利說,這一條不適用,因為這些島嶼“目前不受日本政府管理”。

重提軍事介入釣魚島

釣魚島的性質與北方四島完全不同,自古就是中國的領土,明明清楚這一點的美國卻仍然要插手干預。

2011年2月17日,美軍太平洋司令部司令威拉德在對亞洲協會的演講中表示,為了應對中國軍力的增長,五角大樓正在制定亞洲地區新的作戰計劃,其中包括增加海上的軍事部署以更好地協調海軍和空軍力量。五角大樓的一名官員之后對美國媒體表示,海軍陸戰隊加入“??章摵献鲬?rdquo;計劃后,要求海軍陸戰隊在敏感的情況下加入作戰,比如“將中國軍隊驅逐出東海和南海的爭議島嶼。”這名官員還表示:“日本和南中國海的一些國家沒有可以和海軍陸戰隊媲美的作戰能力來阻止中國占領這些島嶼,而美國海軍陸戰隊有著80年的作戰經驗”

在去年“中日撞船事件”發生后不久,美國為日本撐腰的意圖就非常明顯。美國國務卿希拉里先是聲稱《日美安保條約》適用于釣魚島,隨后又在越南河內舉行的東亞峰會上表示,美方愿主持中美日三邊對話或會談,推動中日兩國就釣魚島等一系列問題交換意見,后被中國外交部明確拒絕。

美國插手東亞地區的島嶼爭端的目的

美國之所以插手東亞地區的島嶼爭端,主要是想維護自己在太平洋地區的控制力;未來,太平洋將成為美國全球軍事力量部署的中心,美國要強化自己在亞太的影響,并借其他國家的亂局為自己脫困尋找出路。“美國的整體實力正在喪失,原有的戰略地位也在迅速下降,為保住自己在亞太的軍事存在和主導地位,不得不拿日本和韓國這樣的盟友當槍使,為他承擔更多的戰略任務。” “美國通過參與東亞地區爭端,借機告訴俄羅斯,我還是這個地區的老大,你也有軟肋,我要想整你是有辦法的。” 國重提軍事介入釣魚島,目的是希望主導太平洋地區的安全體系。”

白宮玩弄危險博弈游戲 盡管對中日、中俄的島嶼爭端同時插手,但美國在兩個問題上的表態并不一樣。

對北方四島,美國承認日本主張,但同時聲明軍事上美國不會介入。

釣魚島則剛好相反,主權歸屬方面美國不表態,但卻表示一旦中國有軍事行動,美國就會進行軍事干預。

美國算準了中國在可預見的將來不太可能對釣魚島采取軍事行動,因此顯示一下對日本的支持。而美國知道中國很在意主權歸屬,因此這方面不表態,也給中國留個面子。

在挑起地區矛盾,以最終取得地區安全主導權的博弈中,美國很有自己的一套,既讓幾個國家互相制衡、互相消耗而后漁翁得利,又不會真正引發沖突。但這樣的左右逢源對地區穩定有害而無益。“作為二戰戰勝國,二戰的成果和文件有著極其嚴肅的歷史性質,美國把作為二戰成果的南千島群島歸屬問題當成可以根據自己意愿或為獲得現實微小利益而任意更改和‘打扮’的‘爭議話題’,把二戰成果任意玩弄。這種自賣自身的行為非常危險且無異于飲鴆止渴。”

俄日領土爭端:世紀恩怨猶難了

在國家之間的各種矛盾中,領土問題屬于最為復雜敏感的一種。

從歷史上看,日俄兩國對北方四島的爭奪早在17世紀后期就開始了,迄今長達300多年。雙方圍繞爭議的這塊地區展開過激烈的爭奪,幾次易手。1855年,日俄簽署《和親通好條約》,約定整個千島群島以得撫島為界,以南歸日本,以北歸俄羅斯。日本便以此確認了對北方四島的占有關系。日本堅持“北方四島”是日本領土,這是很重要的一個依據。

而俄羅斯的立場則是要尊重二戰的結果。1945年2月,美蘇英三國簽訂的《雅爾塔協定》指出,千島群島須交予蘇聯。同年8月,蘇聯出兵打擊日本,占領了千島群島全部。俄羅斯主張,根據二戰的結果將南千島群島劃入蘇聯版圖,這是戰勝國對戰敗國的權利。而作為蘇聯的法定繼承者,俄羅斯對其擁有主權,在法理上完全有理由拒絕將四島返還日本。俄方學者也認為,在現行國際秩序和國際體制沒有發生根本變化的情況下,日本的主張,實質就是要否定《雅爾塔協定》,否定二戰的安排,否定歷史,不僅影響俄日兩國關系,還將影響到國際社會對現行國際秩序的認可。

這樣看來,兩國在領土問題上的觀點就像兩條平行線,雙方各說各話,沒有任何交點。

雙方在領土爭端上的矛盾存在很長時間,一直僵持不下,最近一段時間持續升溫,除了涉及主權,雙方都有自己的利益考量。

從俄羅斯的角度看,南千島群島在其安全戰略和發展戰略上都有著非常重要的現實利益。

1.南千島群島戰略位置十分重要?!袂u群島是俄羅斯在遠東地區最重要的戰略屏障,不僅能擴大俄羅斯的防御范圍,也能確保遠東至堪察加半島海上運輸通道的安全??紤]到堪察加半島是俄羅斯的核武器試驗場,庫頁島是俄羅斯的重要戰略導彈基地,千島群島猶如俄羅斯這兩個戰略反擊核心區域的外圍“柵欄”,沒有了南千島群島,這個“柵欄”就像少了個角,多了個洞?!裢瑫r,這里還是俄羅斯所剩無幾的自由進出大洋的重要通道。南千島群島則可以提供可以全年通航的不凍港和通往太平洋的便捷通道?!翊送?,日本新防衛大綱雖然提出要加強西南地區的防御,但其戰略重點隨時可能轉向北方。在美國提出重返亞洲,不斷強化在東亞地區的軍事存在,不斷強化美日同盟的背景下,俄羅斯自然不會放松對該地區的防御部署。

2.該地區資源豐富。這里的稀有金屬、油氣資源和漁業資源都非常豐富,可為俄遠東地區的發展提供重要支撐。而且,由于涉及200公里經濟專屬區的劃定問題,對俄經濟發展的意義更為重大。

3.不得不提的是,俄羅斯同烏克蘭、波蘭、亞美尼亞、拉脫維亞、芬蘭等國的邊界劃分,很多都是二戰臨近結束時蘇聯的安排。俄羅斯如果在南千島群島問題上對日本作出讓步,很有可能在領土問題上導致連鎖反應,這也是俄羅斯堅持對日強硬的一個原因。

俄羅斯在領土上的強硬態度是一貫的。對千島群島,斯大林曾經說:“它們是無數蘇聯軍人用鮮血換來的戰利品,誰也無權把它們奪走。”俄羅斯總理普京則說:“俄羅斯是世界上領土面積最大的國家,但沒有一寸領土是多余的。”俄總統梅德韋杰夫、第一副總理舒瓦洛夫、國防部長謝爾久科夫等政要紛紛強勢登島,彰顯了俄羅斯在南千島群島問題上的強硬立場。俄方相繼公布了在南千島群島地區加強軍事力量、增加投資和擴大建設基礎設施等決定。俄軍方關于將在千島群島部署S-400防空導彈以及2艘“西北風”級兩棲攻擊艦的表態,也顯示出俄將對該地區加強實際控制的姿態。

從日本方面來觀察,之所以要在領土問題上炒熱話題,除了是對俄羅斯政府高官登島的強勢反應外,還有一點就是出于國內政治的考量。由于日本國內經濟持續低迷,民主黨政府支持率持續走低,最新民調已經降到了20%以下,而自民黨也想要東山再起,雙方都要撈取政治資本,而解決經濟問題遠非一日之功,最簡單的做法就是在領土問題上擺出強硬姿態。但由于日本同韓國等周邊鄰國都存在領土爭端,這樣就把自己逼進一個死胡同:對一方強硬,對另外任何一方軟弱就會遭來非議;對所有有爭議的國家都強硬,又會使自己的外交陷入僵局。

對日本來說,獲得南千島群島是為了洗刷二戰失敗的一個“污點”,另一個“污點”是美軍基地。日本政府想向國人灌輸這樣一種認識,即日本沒有戰敗,教科書和學校里早就存在著這種思想,日本人早就被強行灌輸日本不是戰敗而是結束了戰爭這種觀點。因此,這些“污點”會凸顯日本的失敗和所受到的懲罰,這也是決定日本南千島群島立場的一個動因。

長期以來,日本國內對解決“北方領土”問題有較為強烈的民意基礎。在蘇聯時期,雙方曾在1956年達成協議,在蘇聯與日本簽訂和平條約之后,將齒舞群島和色丹島移交日本。但此后由于形勢變化,蘇方不再延續這一立場。20世紀90年代,俄羅斯由于經濟困難和外交方針的改變,又曾經一度與日方接近達成“歸還” 領土的協議,但后來雙方的政局變化又使此事作罷。蘇聯及俄羅斯政府在這一問題上的立場變化,一直是日方對解決領土問題的重要“信心來源”。多年來,日本中央政府以及北海道地方政府始終未放松對“北方領土”問題的宣傳。日本內閣和北海道政府分別設有“對策本部”,負責收集信息、開展宣傳以及協調各部門對俄相關事務等工作。這些都使日本國內存在解決“北方領土”問題的較強愿望。

由于有爭議的領土現由俄羅斯實際控制,日本方面的辦法并不多。無論是日本政府在“北方領土日”當天花費2億日元在報紙上做廣告,告訴公眾“北方領土正被俄羅斯占領”,還是外相前原誠司及部分日本議員從空中視察北方四島,還是極端人士給俄羅斯駐日使館寄子彈,日本人表達抗議的方式總讓人感受到其在解決與俄羅斯領土爭端上的無奈。用媒體的話說,日本人的抗議方式總是生機勃勃但卻無關痛癢。隨著俄羅斯國力的恢復和對爭議島嶼投入的不斷加強,日本解決問題的籌碼將越來越少,不僅北方四島居民對日感情將逐漸疏遠,日本國內也將有越來越多的人接受這一現實。

日本媒體普遍認為日俄關系形勢嚴峻,甚至有評論認為雙方關系已進入“嚴冬期”、“死胡同”,并擔心日本陷入對華、對俄“兩面作戰”的局面。有關專家認為,日俄近期以來圍繞南千島群島領土爭議的背后,有日本國內個別政治人物爭奪影響力的背景,也有日方誤判形勢的因素。但是,目前日本國內正處于政治混亂、財政困難時期,無力對俄采取實質動作,其現實政策選擇有限。日本在領土問題上對俄外交的受挫,顯示了目前日本外交的虛弱性。日本缺乏與俄方對抗的軍事實力,目前財政狀況也難以支撐與俄對抗;另一方面日本當前正在醞釀軍事重心“西移”,與俄羅斯關系緊張不符合目前日方的總體軍事政策。因此,對于俄羅斯加強遠東方向特別是南千島群島駐軍等動作,日方很可能難以作出有效回應。不過,鑒于現實需要,日俄雙方也不會把關系徹底弄僵。畢竟,日本需要俄羅斯的油氣等資源,而俄羅斯在本國經濟發展和遠東地區的開發上,需要借助日本的資金和技術。而在朝鮮半島局勢、地區安全等國際事務中,兩國也互有需求。同時,當年《雅爾塔協定》參與方之一的美國,在日俄領土問題上一向持不介入的態度,也不大可能把上述爭議地區納入日美安保條約的適用范圍,這種情況下,日俄雙方也不大可能發生軍事沖突。

日俄島嶼爭端對的啟示

一、俄羅斯的相關言行

自去年十一月俄羅斯總統梅德韋杰夫登上北方四島以來,兩國間已經國圍繞北方四島進行了或明或暗、或直接或間接的政治博弈。迄今為止,俄羅斯主要走了以下四步:第

一、國家元首登陸北方四島,以宣示主權。第

二、其他政府高官相繼登陸北方四島,以進一步宣示主權。第

三、邀請日本及與日本有領土和領海爭端的國家參與開發北方四島。第

四、加強包括北方四島在內的遠東地區之軍力部署。除此之外,俄羅斯不同級別的國家領導人在不同場合多次宣稱,北方四島是俄羅斯的領土,無任何爭議;俄羅斯也顯示和強調了其保護領土安全的政治和軍事決心。

為防止美國介入日俄領土爭端,俄羅斯先是強調,俄羅斯對北方四島主權之國際法依據,是二戰期間的《雅爾塔協定》和《波茨坦公告》。這一招非常高明,作為蘇聯的繼承國,俄羅斯與美國是二戰后國際秩序的制定者,也是各類國際條約的最大受益者。美國現在的很多權力和利益,就是通過上述協議和公告獲取的。如果否定《雅爾塔協定》和《波茨坦公告》,就等于否認了美國自己在二戰中獲取的那些巨大利益的合法性。接著,俄羅斯強調了其軍事力量在遠東地區的存在,這既是對日本的威懾,同時在某種程度上而言,也是對美國的威懾。

二、日本的相關言行

面對俄羅斯的強硬及實質性動作,日本顯得辦法不多,有效行動更少。在梅德韋杰夫登上北方四島后,日本首相菅直人只能表示“遺憾”,這實在是一個令日本民眾“遺憾”的表態,因為在事關領土的國家核心利益問題上,本國首相只能表示“遺憾”。菅直人首相為了即將到來的APEC橫濱峰會,舍棄了事關領土之國家核心利益,這是日本國家領導人要面子而不要實利的選擇?還是間接表明,菅直人政府,至少是菅直人本人,實際上已經徹底放棄了對這四個島嶼的主權而不愿做進一步掙扎?

更可笑的是日本外相前原誠司和內閣官房長官枝野幸男對北方四島的空中視察,以示日本對北方四島的主權。所幸現在冷戰美已經結束多年,所幸現在于俄羅斯執政的國家最高領導人不是赫魯曉夫,否則日本飛機于北方四島的上空視察時,可能已經吃到了來自俄羅斯的炮彈。

日本在極力反對中國和韓國參加俄羅斯有關北方四島招商活動的同時,也極力反對本國民眾到北方四島宣示主權。日本國民若要去北方四島,必須到俄羅斯的簽證,這實際上是間接承認了俄羅斯對北方四島的主權。

此外,為了讓更多的日本國民知道本國對北方四島的主權,日本政府加大了今年對北方四島的財政預算,主要用于啟迪日本國民對北方四島的主權意識。

由于北方四島目前處于俄羅斯的實際控制之下,俄羅斯對日本經濟之依存度較低,因此經濟牌對于日本來說,效果不佳;與此同時,俄羅斯強大的軍事力量也打消了日本動武的念頭。在此輪日俄領土爭端中,日本明顯處于疲于應付的劣勢。

三、兩國言行的啟示

在此輪日俄北方四島之博弈中,應該吸取以下經驗:

首先,不能過于迷信經濟手段。在與中國有領土爭端的國家中,無一不與中國有緊密的經濟關系,因此不少中國人認為,這可以增加我們在領土爭端中的籌碼。其實不然。上個月十日至十四日,日本外相前原誠司訪問俄羅斯,兩國雖然未就爭議島嶼達成任何共識和協議,但在經貿領域還是簽訂了若干協議,取得了一定成就。日俄雙邊貿易總額早已超過300億美元,這對于俄羅斯來說,并非小數。日俄兩國貿易的發展并未促進兩國關系的進一步發展,更未促進兩國解決領土爭端。不管是前原外相的俄羅斯之行中的經貿協議,還是日本對俄羅斯的其他經濟優勢,在此次領土爭端中,均無實質作用。

其次,要選準時機。梅德韋杰夫登陸北方四島,有兩個有利時間點:第

一、日本與中國的釣魚島風波剛平息不久,日本心有余悸,不敢四處出擊。第

二、APEC橫濱峰會即將召開。日本是此次亞太峰會的東道主。日本當然不希望本國作為東道國時,俄羅斯這般重要的國家缺席峰會。正因為如此,菅直人首相在梅德韋杰夫登島后,只做了一個十分柔和的口頭抗議。中國既要選擇相關行動的有利時機,也要防范其他國家利用這種時機。

再次,善于綁架美國。世人皆知,美國是日本最強大的后盾和靠山。為了減少美國介入日本領土爭端的理由,俄羅斯先聲奪人、先下一城。宣稱自己行動之依據是《雅爾塔協定》和《波茨公告》,而這兩個協議,也是美國戰后利益的基礎,不承認它們,無異于否認美國很多國家利益之合法性,使美國不敢輕舉妄動。日本也通過美日軍事同盟和美國亞太戰略綁架美國,使美國力挺日本。

此外,俄羅斯邀請與日本有領土爭端的中國和韓國加入北方四島的經濟開發活動,也是一狠招,值得學習和借鑒。

日本在釣魚島舉動源于對華不健康心態 2010年9月,日本政府不顧中國的強烈反對,在釣魚島海域非法抓扣中國漁民漁船,并且堅持通過其所謂“國內法律”審理此案,引起中方極大憤慨。雖然在中方的強烈抗議和外交壓力下,日本方面在放出幾句模棱兩可的說辭后,被迫將漁船漁民放回,但依然利用各種場合炒作釣魚島問題,混淆視聽,誤導公眾。個別政要和極右勢力還不時放出一些不符事實、有違常識的硬話,采取一些極端舉動,干擾破壞中日關系的改善。

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中國最早發現、命名釣魚島,并且進行了有效管轄。日本染指釣魚島始于十九世紀末,并利用中國在甲午戰爭中戰敗之機竊取釣魚島。在中日邦交正?;勁幸约熬喗Y《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時,兩國就釣魚島問題交換過意見,達成了擱置爭議的共識。三十多年來,釣魚島問題雖經歷風風雨雨,但總體上,雙方還是能從中日關系大局出發看待和處理這些問題,確保了釣魚島海域局勢的相對平穩。

日本此次在釣魚島問題上一反常態,無視中日雙方存在爭議的事實,置雙方迄今所達成的默契于不顧,一再逼迫中國乃至國際社會接受日本對釣魚島的非法霸占,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

明眼人不難看出,日本此次在釣魚島問題上的所作所為,與國內政治有關。日本民主黨上臺以來,內政上乏善可陳,外交上亦無建樹,面臨著很大的壓力。在外交上制造一兩個熱點,對外鼓噪,對內炒作,轉移視線,拉攏民眾,是日本個別政客的拿手好戲和貫用伎倆。政治上的需要與一些不成熟、無經驗的政客的主觀傾向一拍即合,結果使釣魚島問題成了這些人拿來說事兒的箭靶,中日關系則成了直接的犧牲品。

從深層次看,這一事件也是日本對中國的不健康心態作祟所致?!窠陙?,日本國內一部分勢力對中國的發展感到疑慮和不適應,無中生有地想象著可能來自中國的威脅,主張對中國進行牽制?!裉貏e是近一段時間美國不斷在中國周邊制造麻煩,在中日關系逐步改善之機,不時失機地“重申”日美安保條約適用于釣魚島,使這些人歡欣鼓舞。他們以為美國來了,靠山有了,于是乎便忘乎所以,無所顧忌,拿外交當起兒戲,不斷玩火,以為這樣就可以達到阻礙中國發展的目的。其實,這只能表現出他們的脆弱和幼稚。這種只要內政不要外交,只顧傍美國不顧中日關系大局,只顧自身政治前途,不管日本國家和民眾根本和長遠利益的做法,其結果只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心痛還須心藥醫,解鈴還須系鈴人。

日本償還歷史舊債才有未來

進入2011年的日本,在對華、對俄、對朝鮮半島,乃至對美外交中,無不呈現出一種不穩定的狀態。如何擺脫這種局面?必須從重新認識歷史出發。換言之,當今日本與周邊各國之間的各種外交課題,都是因為日本自身沒有對第二次世界大戰那場戰爭做出明智的了結就陶醉于經濟大國的現實之中。如今到了該償還舊債的時候了。必須從這種角度出發,在冷靜地反思自身的基礎上來尋求改善外交關系的突破口。

戰后的日本,在為美國提供軍事基地并享受美國核保護傘的條件下,開始致力于經濟發展。借朝鮮戰爭特需和此后的越南戰爭特需的東風,日本的經濟大國化之路可謂一帆風順,1968年就得到了世界第二經濟大國的地位。然而,絕大多數日本人看不到這個經濟成功神話背后的東西方冷戰因素。在隨后形成的泡沫經濟狀態下,日本甚至自以為“日本世界第一” 了。正是在這種盲目自大的心理驅使下,1989年10月三菱出資2200億日元收購了美國的標志性建筑洛克菲勒中心。而這一年正是冷戰時代的象征—— 柏林墻倒塌之年。1995 年,三菱以債權轉讓的方式撤出了洛克菲勒中心。這既是日本經濟走向衰落的開始,也可以說是日本喪失第二經濟大國地位的前奏曲。蘇聯解體后獨立的俄羅斯,曾一度呈現經濟不景氣狀態。上世紀90年代初俄羅斯的島民甚至發出了希望歸屬日本的呼吁。如果把三菱用于購買洛克菲勒中心之類的資金用于同俄羅斯的交易,那么„„

用最明確方式向中國謝罪。對日中關系來說,要改變中國國內矛盾一激化就出現反日游行的局面,日本方面也需要采取相應的行動。從飲食到語言,如今日本的各種生活習性幾乎都始自中國。站在中國的角度看,位于中華文化區域東部的小國日本,效仿歐美、軍事膨脹、欺人太甚,建立滿洲國、攻破長城„„我深深地感到,這種怨恨不是隨著世代更迭便可消失的。這種歷史沉淀下來的情感,恐怕只有 “假如我是個中國人”才能理解。因此我認為,要消除因撞船事件而形成的緊張關系,其最佳途徑就是用最明確的方式,為日本的侵略給中國人帶來的深重災難而向中國謝罪。比如說,在日本首相正式訪華時,到訪南京公認的7個當年日本實行大屠殺的現場,分別向遇難者獻花憑吊。當然,不能指望通過一次獻花就會消除中國人的怨恨,但日本方面卻非常有必要邁出這一步。盡管各方對南京大屠殺遇難者的確切人數存在爭議,但我認為這不是問題的實質。只要存在大屠殺的行為,日本首相就應該前往獻花。從 1938年到1943年日軍總共實施了218次轟炸,造成11889人死亡的重慶,也應該成為日本首相在適當時機前往獻花憑吊的地方。

徹底清算侵略歷史。不僅是中俄,朝鮮半島上的兩個國家韓國和朝鮮也在追償日本的歷史欠債。盡管已經過去60多年了,但對于日本并未進行徹底清算的這段歷史,人們是無法忘懷的。對此,日本必須有清醒的認識。先到珍珠港的亞利桑那紀念館獻花開始。迄今為止,還沒有一位日本首相到訪過這座建在70年前被日本海軍擊沉的戰艦上的紀念館。該艦內至今仍保留著1177名美軍官兵的遺骨。雖然那場戰爭已經結束66年了,但日本與美國實際上還是與戰前一樣,維系著一種“雖然相識卻并不了解”的關系。把占領軍稱為“進駐軍”、把戰敗叫做“終戰”、雖然接受了東京審判的結果,但日本自己卻并未制裁任何戰犯„„也就是說,麥克阿瑟占領時期的后遺癥至今依然存在于日本?!救毡尽吨醒牍摗吩驴?月號文章】題:沒有“歷史和解”就沒有日本外交的未來(作者 日本共同社前駐華盛頓支局長松尾文夫)

日本存法西斯化傾向,厭華情緒是征兆

日本內在的法西斯化一直就有,現在是一種顯現化。日本首相小泉參拜靖國神社事件就表現出了一些厭華的情緒,這種情緒是日本法西斯化的征兆。比如說毒餃子的問題、中國蔬菜的殘留問題等等,這種就從一種部分人的反華言論、反華思想逐漸蔓延成為一種幾乎是可能絕大部分日本人的一種厭華情緒。這種厭華情緒又到了釣魚島撞船事件之后就到達了一個新的階段。2011年2月,日本民眾紛紛將他們的戶籍遷入到有爭議的島嶼上,包括竹島、釣魚島、北方四島。而與此同時,日本防衛省早前還表示要加強對包括釣魚島在內的南方群島的防御部署,這些部署包括了增派預警機,大幅擴編潛水艇等等。種種跡象是否顯示日本正在步上法西斯化這個老路呢?這是內在法西斯化的顯現化。釣魚島撞船事件之后,現在這個時候,但是從日本政府的角度來說,不但在這個問題上沒有檢討自己的非的地方,反而是步步相逼。他們應該道歉賠償,但是不但不道歉不賠償,倒反而他們的,日方倒反而算出一張帳單要我們賠償。這種做法都是極端民族主義的一貫性。我們從中可以看到一些法西斯化的傾向,我們如果把這個法西斯化跟這個極端民族主義連在一塊的話。

在撞船事件在他們國會進行辯論的中間,突然應該保密的影像突然露到網上來了。在這種情況下,到底這個事情背后是怎么一回事,到現在還有很多可以之點,但是有一點,它只露出了幾條他們的海上保衛廳的船和中國漁船,所謂的中國漁船撞它的影像。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因為在當時那種情況,還可能有直升飛機在上空拍攝,GPS衛星也可以有追蹤,這些他都沒有公布,那就是給國民造成一種印象,就是中國漁船無理。實際上三條軍艦圍著一條漁船,它是左突右沖沖不出來才造成了那種情況??隙ㄊ钦蛘呤悄承﹦e有用心的人在操縱民情。同時,日本還提出了機動性的防衛力量的概念;還有要解禁武器出口三原則的想法;日本國內現在還出現了核武裝,應該討論是否核武裝,這個問題實際在日本是在多少年里都是一個禁忌,不能談的問題?,F在不但談了,而且有86.7%的人同意在國會上辯論這個問題。日本這個國家,在民族意志、國家意志的形成中間有它的曖昧性,不是有形的。上蠱下,下克上。像海上保安廳的某一個官員,他就可以私自把這種應該屬于機密的影像泄露,這種在日本歷史上也有。我就故意的要做出這種違規的行動,讓你上邊不得不承認我。

日本政府借經濟問題煽動民眾不安情緒。日本有法西斯化的一種傾向。在走上二次大戰這條戰爭道路之前的經過,和現在有很多驚人的相似的地方。在一次大戰以后日本的經濟相對曾經強大過一段時期,但是到了1927年3月15日出現過一次金融恐慌。1929年世界大恐慌也波及它了,之后就逐漸產生了軍國主義抬頭,法西斯傾向抬頭,一步一步地走上侵略。然后又以美國為主的同盟國對它進行經濟封鎖,他們認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是不包括中日戰爭的。

日本政權頻繁更迭使國家趨向軍國主義?!裾嗟念l繁更迭煽動一種國民的不安的情緒。從1921年開始,1922年、1923年、1924年、1925年、1926年、1927年、1929年、1931年、1931年、1932年、1934年、1934年、1937年、1937年,在這個15年里一共換了15個內閣?,F在是10年9相。15年15相?!袢毡具@個國家意識的形成,國家戰略形成,它是進兩步退一步,但是它進兩步的時候肯定要碰到困難,碰到挫折,碰到打擊,碰到反對。在這個時候它請愿犧牲一屆內閣,它退一步,我進兩步退了一步,我再把這個責任交給下一屆的內閣,下一屆內閣我再進兩步,我再退一步。所以它的這種戰略上變化是一種漸變的,而是以好像是一些人的政治生命作為代價的,這樣來減輕國民對他們的指責和他們的警惕。這怎么讓一個國家走上法西斯化呢?●日本民族是相對保守的,所以每走出一步都要付出代價。所以它這種付出代價它就以這種比如說內閣更替來付出代價來使整個的國家趨向于這種軍國主義,這個是它走向二次大戰深淵的一個特點?!裥碌囊淮恼渭业呐d起,當時到上世紀的10年代、20年代,明知維新的一些老臣們都逐漸的退下去了,死的死掉了,還剩下一些。但是所謂年輕的一代,特別是在陸軍的所謂青年將校一代起來了,他們不滿意這種老一代比較民主的主張。所以他們就發動了幾次兵變,把這些剩下的幾個老的大臣,包括高橋是清等等就全部打死了,不是全部,剩下幾個吧。這些人他們都是帶有一種原始沖動的這種軍國主義的這種思想在內的?,F在的青年將校,一個就是前原,一個就是枝野。釣魚島的撞船事件實際上就是前原在指揮的,可以這么說,枝野也在旁邊敲邊鼓,這些人實際上就是代表了年輕的政治家的一代。他們確實代表了日本年輕一代的政治傾向。他們是沒有負罪感的一代,他們不會再想要為他們的父輩去負罪,而且在他們眼里日本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跟中國的關系是不平等的,我們是受到中國的欺負的,我們為什么要這樣,當然對美國關系也是同樣。

從三方面和平阻止日本重蹈覆轍?,F在世界經過兩次世界大戰,沒有人或者一個民族一個政府真正希望要打仗,這也不符合現在整個世界的趨勢。我們也不應該放棄和平的手段來阻止它。應該注意三點,第一日本的情況,從中國來講我們要清醒,要正視真實的日本,我們不要把日本妖魔化,同時也不要把它特殊化,所謂特殊化總是強調中日有上千年的文化交流,一衣帶水,同文同種。應該把它作為一個普通的國家來看。是什么樣的日本就是什么樣日本,日本國民有他的容易被迷惑被鼓動的傾向。第二要穩健,同時我們應該看到日美關系的實質,日美關系并不是他們兩國合在一塊光是要跟中國作對,和其他國家作對,不光是這個,日美同盟很大的成份是美國要制約日本。我們大家可以想一下,在歷史上唯一進攻過美國本土或者是它的領地的只有一個國家,就是日本。所以美國對于東亞周邊國家真正擔心的不是北朝鮮,不是俄羅斯,不是中國,而是日本,所以它一定堅持要在日本駐有一定的軍隊。當然,它的軍隊作為東亞前線,這也是抑華,我們不能否認這一點。但是我們不能忘了另一方面。第三要有前瞻性。要在日美關系當中嵌入中國的因素。比如說釣魚島問題也好,北方四島問題也好,實際上就是在美國正在回歸亞洲的時候,它希望中國和日本產生矛盾,它可以在中間。但是我們在一定時候,我們反過去我們要嵌入你這個來平復這個東亞的一些風波。同時我們當然也不要忘記要穩健的發展我們軍力,這是我們的靠山。下一個日本對華的攻擊點很可能是在東海的經濟水域,這是他們大概正在考慮的問題。(鳳凰衛視2011年2月24日《時事開講》,馬挺開講的文字實錄)

日本的海洋國土觀讓人警惕

由于地形狹窄,島國日本的防御縱深十分短淺。歷史上日本一直努力建設超出其四個主島的島嶼防御體系,來保障其海上和本土的安全。在日本成為經濟大國后,這種通過奪島來增強軍事防御力的欲望就更加強烈了。

對島嶼的擁有權是日本海洋國土觀的核心。日本是一個被大海環抱的島國,由3000多個島嶼組成。日本列島向北延伸與千島群島相接,向南依次排列著琉球群島、臺灣島、菲律賓群島,猶如一條由島嶼組成的鏈條,橫亙在亞洲大陸東側,將亞洲與太平洋隔開,這就是地理上常說的“第一島鏈”,這種島鏈把大陸與大洋隔開的地理形勢在全球獨一無二。若以臺灣島為中心,日本諸島處在“第一島鏈” 的北半段,恰好將東亞大陸環繞。在“第一島鏈” 以東是“第二島鏈”,日本對構成第二島鏈的硫黃列島和小笠原群島擁有主權。由于日本列島位于中國、俄羅斯、美國三個大國的結合地帶,這種地理形勢使日本具有極其重要的戰略地位。日本自身擁有的“第一島鏈”和“第二島鏈” 的島嶼恰似兩道大門,扼守著中國東進太平洋和美國西向進入東亞的通道,同時其“第一島鏈”北端的千島群島還是警戒、阻滯俄羅斯艦隊南下的前哨陣地。這種天生的地理優勢,使日本能通過它掌握的島嶼來控制國際航道,實現對大國行為的影響,并攫取巨大的經濟利益。所以,在日本的國土觀念中,核心是對島嶼的擁有權。有了島嶼就有了廣闊的海洋;有了海洋就有了海洋中巨大的資源寶藏和島嶼本身的戰略價值;有了資源寶藏和戰略價值也就有了日本的戰略地位。這樣的海洋國土觀注定了日本對島嶼和海洋的重視程度遠遠超過其他國家。

奪島擴張使日本走入近代化國家。在日本開始明治維新、步入近代化國家后,日本政府就總是想方設法奪占具有重要戰略價值的島嶼。19世紀70年代。隨著日本的興起和中國的衰落,日本將中國作為它首選的掠奪目標,奪占臺灣成了日本政府的當務之急。當時的琉球國本與中國有藩屬關系,日本借1871年底琉球船民被臺灣高山族人民殺死的事件欲強行吞并琉球,由于當時清政府軟弱無能,李鴻章受賄妥協賣國,不愿因小小的琉球國開罪日本,便采取妥協政策,1879年日本正式將琉球侵略吞并入其版圖,改名為所謂的“沖繩縣”。從此,琉球成為日本侵略中國的軍事跳板,日本的勢力向南邁出了一大步。1894年甲午戰爭后,李鴻章慈禧等千古罪人和賣國賊又與日本簽署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通過該條約日本奪取了與中國大陸隔海相望的臺灣島,把軍事力量直接推進到中國的東大門,從而完成了從海上自北向南對中國大陸的包圍封鎖,將中國的勢力壓迫至內陸一線,為其推行全面侵華、爭霸世界的政策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態勢。在穩定了對東亞重要島嶼的占領后,日本將奪島目標投向了太平洋地區。1919年,通過巴黎和會日本取得了太平洋上德屬馬里亞納、加羅林、馬紹爾群島的委任統治權,將它的政治、經濟、軍事勢力向太平洋地區滲透,進而與美國爭霸太平洋,奪取對該地區的統治權。同時,由于擁有了對島嶼附近海洋區域的所有權,巨大的經濟利益也隨之滾滾而來,在短時間內日本成了一個國強民富的近代化國家,立于先進民族之林。

以島為鏈的利益線被打斷,防御解體。對日本來說,奪取島嶼和海洋國土并不是件輕而易舉的事,它需要強大的軍事力量作后盾。日本在明治維新后逐步建立起強大的戰爭機器,為日本攫取海洋國土的成功提供了堅實有力的保障。同時,也使得對島嶼和海洋國土的守衛更加依賴于強大軍事力量的存在。但是以島嶼為據點來擴展、延伸本國勢力的做法有一個最根本的缺陷,那就是孤立的島嶼極易為敵方分割、包圍、殲滅,進而帶動整個以島為鏈的利益線和防御體系的解體。二戰中,美軍充分利用了日本這種缺陷,發起了越島攻擊。先后攻占塞班島、硫黃列島和侵占的琉球群島,打開了進軍日本本土的南大門,使日本完全暴露在美軍的直接軍事威脅之下。這樣,日本在太平洋上建立的島嶼防御體系和它守衛的利益范圍因這三個極為重要的島嶼失守而崩潰,日本的海上力量經過這三次島嶼爭奪戰幾乎被徹底消滅。到了1945年,日本已沒有海軍來保衛它的本土和眾多島嶼的安全。在失去了發動侵略擴張所依賴的海上力量后,投降就成了日本惟一可選擇的道路。戰后,日本本土的幾個重要島嶼為美、蘇占領。美軍長期駐留中國琉球群島(應該交還中國),在南面監視著日本。蘇聯則占領了北方四島(擇捉、國后、齒舞、色丹),從北面防范著日本。美蘇兩個大國一南一北將日本夾在中間,使日本在戰后初期難以有所作為,同時也限制了日本軍事力量的對外擴張,維持了亞太地區的相對和平與安全。

南海爭端與維權之道范文第3篇

本次實踐活動大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整個過程有序不混亂,較好地完成了實踐任務。

近年來,南海爭端逐步國際化,南海海域被分割,資源被掠奪,我國在南海的合法權益遭破壞。在大國插手干預與群國集體發難的同時南海問題產生矛盾頻率和爆發沖突的概率越來越大,昭示著南海問題有不斷升級的趨勢。

一、南海最新局勢

近來,南海問題不斷升級,先是中國漁船在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正常作業時,遭到越 南武裝艦船的非法驅趕,引發中越兩國的外交抗議和相互指責。隨后,越南不僅通過實彈演 習、頒發最新征兵令等挑釁行為來顯示“主權存在”,而且在河內連續爆發數次反華示威游 行。美聯社就此評論稱,越南此舉的目的顯然是為了“回應”中國,因為中國此前要求越南 停止在該海域的所有石油勘探活動。緊接著,菲律賓方面計劃將南海更名為“西菲律賓海”,并宣布出動海軍拆除了中國在南海部分島礁上“非法設置的標識”。中國則通過派遣海巡穿越南海赴新加坡訪問等動作以示回應。與此同時,美國與西太平洋相關國家進行了一系列聯合軍事演習,進一步加劇了南海地區的緊張局勢。 新一輪南海爭端的原因

1、越南和菲律賓的內部考量。

2011年,越南菲律賓經濟形勢惡化,政治上建樹無多,老百姓不滿情緒上升,各國有著通過打民族主義牌轉移內部矛盾的盤算。

2、美國重返亞洲的戰略效應。

自新世紀以來,亞太地區日益成為全球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同時,匯聚領土爭端、地緣博弈與安全問題。美國為了確保其在經濟和安全上的主導權,從去年開始高調回歸亞洲,不僅加大對這一地區的經濟投資力度,而且更加強調在軍事和安全上的積極介入,煽風點火。

3、中國國家能力的顯著增強。

中國經過長期持續的經濟高速增長,已經積累起了相當的實力。對此,周邊國家有一種時不我待的緊迫感,欲以既成事實來逼迫中國就范,從而使得本已緊張的南海局勢出現了進一步的惡化。

二、中國南海及南海諸島問題的原因分析

1經濟因素分析越南、菲律賓等國為什么在70年代突然提出主權要求? 70年代南海發現了石油資源。南沙海域內,已探明含油氣盆地6個,面積約為27萬平方公里,石油含量約為230億桶,被稱為“第二個波斯灣”。這些國家乘著當時我國正處于文革之機,搶占島嶼南海爭端的焦點在于石油,石油是大國經濟的命脈。開發石油最多的越南和菲律賓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都不愿意把吞下去的吐出來。例如:越南曾公布了海洋戰略藍圖,提出2020年要把目前海洋經濟產值從占國內生產總值的47-48%增加到53-55%,海洋經濟的出口額要達到全國出口額的55-60%,離開了南海,這一目標根本無法實現

2南海爭端的歷史因素

二十世紀,日本和法國人曾來這里進行經濟開發和殖民活動。當時,中國政府提出了交涉。1951年,美國主持草擬、制定《舊金山對日和約》,明確規定日本放棄其對西沙和南沙兩群島的“權利、權利根據與要求”,卻沒有明確兩者的主權歸屬,也沒有明確中國收回主權。使中國在南海問題中陷入被動。法國、日本對南沙群島的侵略也是導致后來南海爭端的一個“歷史因素”。

3爭奪南海資源與航運安全加速了南海的爭端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入,南海和南沙群島的戰略地位日益顯現出來,許多國家覬覦南石油資源是南海爭端激化的主要原因。越菲馬等國也正是看中了南海豐富的油氣和漁業資源,

近年來不斷強調對南沙群島擁有全部主權或部分主權,并依靠南海油氣資源獲得的巨額不斷擴充軍備,加快在南海未來戰場上的建設步伐。美日等國家插手南海問題也是因為越南、菲律賓等國在南海上開采的油田大多是西方大型石油公司投資的,南海問題關乎西方國家的利益。同時,南海是多個國家的“海上生命線”。它是世界上第二大海上航道,僅次于歐洲的地中海,全世界一半以上的大型油輪及貨輪均航行經過此水域,每年來來往往的大小船舶總計在4萬艘以上。但南海地區是我國重要的貿易通道。中國有外貿量的87%是通過水路進行的,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通過南海地區的。中國有大量的能源進口需要經過南海海域。中國要保證經濟安全必須具備保護自己運輸通道的能力、獲得能源的能力和中國開發自己海洋國土的能力。

4國際海洋法因素

1982年制定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沿海國對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享有主權權利,并規定專屬經濟區是指從測算領?;€量起200 海里。但在確定“專屬經濟區”界域時,卻忽視了對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進行明確的界定。如此,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就可以存在多條分界線,這為那些專屬經濟區重疊的國家產生沖突埋下了隱患。據此,在本國利益的驅動下,南海周邊國家大多采用有利于本國利益的解釋方式,提出非法的主權要求。

5中國在南海的治權長期無法落實

二戰后,當時的國民政府收回了南沙群島的主權,但是,國共內戰到國民黨敗退臺灣后,大陸和臺灣都缺乏全面駐守南沙群島的實力。到目前為止,我們雖然有足夠的實力保衛南海,但我國大陸占領的島嶼面積小,無法大量駐軍和修建足以保衛南海的軍事基地,即使我們能夠通過武力奪取被其他國家占領的島嶼,在沒有強大遠洋海軍支持的情況下,南沙群島也很難長期堅守。

解決:

隨著時間的推延,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幻,當今我國在南諸島的主權被侵問題,已變得越來越復雜,這就更加需要全國人民的高度重視,更加需要國家領導人的智慧和魄力。南海問題最終以什么方式解決?這并不完全取決于我們。和平解決是我們的希望,應該力爭;戰爭解決并不是我們的本愿,但必須要有準備。為了解決這個難題,我們先得扎實地做好以下幾件大事:

1戰略大局與具體利益的平衡。

正是中國避免南海問題升級的戰略初衷給周邊國家以錯誤暗示,加劇了南海地區的緊張局勢。因此,中國需要在保持和平發展戰略方向的同時更加主動、堅決地維護具體利益。一旦出現損害中國利益的行為,中國必須亮出可信的懲罰措施,而不僅僅是簡單的外交抗議。只有這樣才能杜絕周邊國家的機會主義心理,約束其不斷突破紅線的“違規行為”。

2做好“和”、“戰”兩手準備。

無論是“和”、是“戰”,中國都得辦好自己的事,作好兩手準備。這種準備應包含著物質的與精神的兩個方面:物質的,比較容易理解,這就是要繼續保持國內政治經濟的繁榮穩定,不斷地改善與增強我們的綜合實力;精神的,常為多數人所忽視,則是要進一步提高國人、特別是領導層內部建立在愛國主義凝聚力基礎上的團結一致,其實這是最為重要的。 但是首先要以兩國關系大局為重,從戰略和全局高度出發,在“長期穩定、面向未來、睦鄰友好、全面合作”方針和“好鄰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精神指引下,堅持通過友好協商,妥善處理和解決海上問題,使南海成為和平、友好、合作之海,為發展中越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維護地區和平與穩定做出貢獻。

3內部政治的協調與平衡。

隨著現代化進程的不斷推進,中國社會利益多元化導致了政治過程的日益復雜,越來越多的主體開始積極發言,影響著決策過程。在南海問題上,中央政府主張有關各方在南海問題上采取克制、冷靜和建設性的態度,但地方政府、利益集團和社會輿論卻希望采取更加強硬的立場,要求保護南海領土完整、加快油氣資源開采。如何保持內部政治的平衡正在成為中國外交新的挑戰。

4雙邊談判與多邊戰略的平衡。

長期以來,中國在南海問題上堅持通過雙邊談判來解決與有關國家之間的分歧。然而,這一策略進展并不順利。在雙邊問題多邊化、地區問題國際化的現實下,中國不得不探尋更具建設性的多邊戰略,可通過多邊磋商的方式將相關共識制度化,成為有關各方具有約束力的行為準則,并以此為基礎構建互利共贏的地區秩序。對于國際勢力,中國應該持開放態度,歡迎共同維護南海地區穩定的舉措,但對于其煽風點火的行為則需要堅決反對、毫不妥協。

5解決南海問題與經營周邊地區的平衡。

近年來,中國與東盟各國之間的關系得到了全面的改善,已經建立起難以動搖的利益共同體格局。因此,我們不宜將南海問題的嚴重性過于放大,從而使其成為自我證實的預言。中國可以在承認各方既得利益的前提下,建立一個油氣資源共享的南海能源共同體,并根據投入多少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比例。為了保持其正常運轉,應對可能的不確定性威脅,建立起某種形式的多邊安全合作也成為順理成章的事情。只有建立起持續的共同開發格局,讓各國都從中受益才能真正做到擱置爭議,并將經濟層面的合作拓展至政治、安全領域。這也為突破中國與東盟經濟合作—軍事安全的二元對立困境提供啟示。

個人觀點:

南海問題不只是區域性問題,更是世界性問題。南海問題的和平解決不僅有利于區域和平,更有利于世界和平。我認為處于南海爭端的國家應摒棄前嫌,坐在談判桌上理性思考,本著和平友好原則,共達互識,正確解決南海爭端。只有這樣才能造福于各國百姓,使各國社會經濟更好發展。只有這樣才能避免不必要的傷害,使世界更加和平。

中華民族是愛好和平的民族,中國也是具有特別富有反抗外來侵略精神的國家。中華民族各族人民贊成各民族平等的聯合與交往,反對任何外來的侵略與壓迫。每遇國難當頭之際,總會有無數的志士仁人,懷著“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崇高信念,“以天下為己任”,挺身而出,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以挽救祖國的危亡。

論文寫作心得:

論文常用來指進行各個學術領域的研究和描述學術研究成果的文章,簡稱之為論文。它既是探討問題進行學術研究的一種手段,又是描述學術研究成果進行學術交流的一種工具。寫論文讓我學會了探究問題的方法,也讓我從探究問題中體會到了樂趣。在整個過程中,我查閱了大量的文獻和資料并進行相關的思考,讓我增長了不少的知識,也讓我學會多角度的看待分析問題。一路走來,論文改寫了好幾次:開始時是大綱內容冗雜重心不明確進行修改;之后是對內容上不必要的重復進行刪減;也曾因為重要詞匯措辭不當進行改進;還有因對概念理解錯誤各小節劃分缺乏邏輯進行的重新推敲每一次的批評與改進,都讓我對自己的選題有進一步的思考與理解。就這樣,我的寫作思路由渾濁變得清晰,內容由空泛變得充實,語言由粗糙變得相對精煉,格式由業余變得規范。通過這次畢業論文的寫作,我不但加強了對南海爭端問題更深入的理解,還學會了檢索信息,收集材料,電腦排版,論文格式等多方面知識。本次論文的寫作,讓我增長了知識和技能,也讓我明白,不論做什么事情都必須抱著務實謹慎不怕困難的態度,精益求精。當然,在本次的寫作過程中,也讓我感受到了自己作為本科生在知識與實踐經驗上的匱乏。所以我決不能停止學習的步伐,在將來的學習與生活中,依然要抱著學海無涯的求知態度不斷完善與提升自己。

南海爭端經常在新聞網絡上看見,但從未真正想過其中更深層次的問題。這次的探究,讓我了解到了南海問題涉及到的國家,涉及到的歷史,涉及到的政治網絡等等一系列前所未聞的新視界。也讓我看到了中國在國際上的重要地位,以及中國歷史在南海方面的輝煌。

南海爭端與維權之道范文第4篇

———淺談我對中國政府在南海爭端的表現的看法

一. 南海遭遇侵占了

南沙群島地處廣闊浩瀚的南海南端。中國在公元前二世紀,即漢武帝時代,就發現了南沙,從宋朝起,就已宣布對其行使管轄權。直到上世紀中葉,沒有任何國家對中國擁有南沙主權提出任何質疑。而70年代后,風云驟起,菲律賓、越南、馬來西亞和文萊諸國對整個南沙或其部分島礁提出主權要求,并出兵占領了部分島礁。最近中菲美濟礁之爭又將南沙爭端推向一個高潮。

關于南海的爭端,可說也是歷史遺留的一個問題。中國政府在建國初期由于內憂外患的問題而錯失了對南海領域的守護時機。對于周邊的小國家的非分占領,中國政府為了創造一個和平的經濟發展環境,一直在“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主張下把事情拖延到現在這個局面。但是現在,中國不能不去直面這個敏感的話題了。

二. 不能上當,拒絕戰爭

南海爭端的升級與美國在背后一直搞的小動作是脫不了關系的。插足他國的爭端,挑起更多的矛盾,阻礙矛盾的和平解決這似乎是美國最大的愛好。美國的確非常迫切想來得到一場戰爭,以扭轉經濟急轉直下的困境.危機有多大,人類的戰爭就有多大!美國全世界積極的尋找戰機!這是每一個當選總統最大的承諾.綜觀近幾十年的美國,每一個總統上任,都在積極籌劃戰爭,戰爭是轉嫁國內經濟矛盾激化的最佳途徑!

危機當頭,作為中國領導決策人該做些什么呢?國內軍方是否被蓄意的挑釁所激怒呢!如果以弱擊強,那就會正中對方的圈套!那是否就沒有解決辦法呢?有,而且是最佳的解決之道!那就是“不戰而屈人之兵”此為當條件還未成熟之前的上上之策!

目前形勢嚴峻,南海問題一定要得到合理又不失中國威信的有效解決!。唯一的解決之道是“避實就虛”和對方打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也就是充分運用經濟杠桿,拋售美國國債,徹底搞垮對方的心臟要害-經濟。激化對方內部矛盾制造內亂,讓它首尾不能相顧。

再說了,一戰爭起來受害的還是人民百姓,更何況這是一個武器怎樣先進的時代啊,一開打那還得了。對誰都沒有好處!

三. 駐軍,一定要駐軍

不能再退步,別人是一步步緊逼,如果再退,想退到什么時候,領土都沒有了,要經濟要發展還有什么用,這就好我認為現在在所有島嶼上能做的就是駐軍,(你硬,駐軍也不會影響和平解決,不硬,什么都別扯)一定要駐軍比是一個人,奪走你的四肢,給你全世界的錢,你還能護的住嗎,有錢又能干什么,駐軍,一定要駐軍,不惜一切代價。

為什么我們不能把菲的領土",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中國不做霸主,但也不

能沒有一點霸氣,任人欺負,回顧別國做霸主的也都過得很好,反而更沒有人欺負,也沒有別國敢去占人家的領土,也沒有人反對他們的霸權,相反大家都去巴結他們,誰硬才聽誰的,高尚的道德和禮儀是對懂得高尚的人和國家說的!

想中國早一百年也是文明國度,以誠摯的熱情歡迎四方朋友,可有國家因為你熱情好客而不來瓜分你,難道因為你禮讓日本就不再南京屠殺了,有過嗎?世界就是這樣,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中國要強大,為什么要強大,不就是為了不讓別人欺負,現在有人欺負我們,我們就應該為了我們最終的目的而戰斗,什么叫強大,大到別人不敢欺負,不單單是有錢,有力量,而是敢下手,敢玩命,叫誰在惹我們時都想好了它的性命,中國有句古話,楞的怕橫的,楞的怕不要命的,如果你不要命,你的命也許保存的更長,因為別人不想死,就不敢惹你!相反獲取利益貪圖便宜是每一個人或國家都會毫不猶豫去做的!

你讓, 讓到何時?想留給子孫什么,也許我們沒錢,但脊梁要硬,能頂天立地,我就不相信,十六億人就守不住那一片海,骨氣何在?尊嚴何在?若中國連這么一片海都守不住,中國在外面的華人華僑還能有尊嚴嗎,還能有地位嗎,以后中國人在外面還能挺起胸膛嗎,不怕自己弱,怕自己沒骨氣,怕自己認熊,況且中國現在也不弱,憑什么要讓他們欺負,我們這么多年發展為了什么,不就是為了在國際上站得住挺得起腰嗎,現在我們為什么要讓,堅決一步不能退,玩命也不能退,不是我的不強求,是我的天皇老子也別想搶一點,逼急了死都一起帶上!

我們以前因為內憂外而錯失了派軍隊駐守的機會,才讓旁邊的小國占了便宜,現在就落下了大麻煩。這就仿佛大人在放縱一個小孩子,如果當時沒有阻止他拿這件東西,那么等到他拿了以后就很難再叫他還回來了。小孩子別看他小,但實際是很難對付的。所以一定要駐軍,讓他們時刻知道這是中國的領地,中國沒有放棄,也不會放棄!

四. 起航吧,軍艦

2009年3月愛調研就南海爭端問題的解決措施及看法進行了一項相關調查。結果顯示,57%的受訪者認為在南海爭端問題上,我國派超大型船只鎮守海域對菲律賓等國將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但也有43%的受訪者對此舉的效果表示不確定。其實我的看法是,這是有一定威懾力的。因為中國"漁政311號"巡視南海,就引起了菲律賓朝野震動。

中國的海軍實力是足夠對周邊的小國家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的。派大型船只鎮守海域,以及定時派遣巡邏艦隊的巡視,這也會在一定程度上給那些對南海懷有非分之想的國家帶來壓力!

在南海問題上中國不會退讓,中國要向世界證明,中國不是軟弱的!中國不做霸主,但有霸氣!

班級:08旅管

姓名:陳姍姍

南海爭端與維權之道范文第5篇

關鍵詞:歷史性所有權 爭端解決制度 強制調解程序

在南海仲裁案中,仲裁庭裁決對中菲南海歷史性權利爭端享有管轄權,然而,從國際法中的歷史性所有權爭端解決制度、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看,中菲南海歷史性權利爭端不應該適用仲裁程序,仲裁庭對中菲南海爭端沒有管轄權。

一、關于歷史性權利爭端解決制度

國際常設仲裁法院在1910年的北大西洋沿岸捕魚案中第一次提出了“歷史性海灣”概念。國際社會在編纂領海法規則時逐漸意識到,所謂“歷史性海灣”是指沿海國對其享有歷史性所有權的海灣,這些海灣灣口距離雖然超過編纂性條約規定的寬度,但不受公約規定的灣口最大距離的限制,仍作為沿岸國領土一部分的海灣。然而,具有歷史性海灣地位的水域決不限于海灣,也存在于其他沿海水域。例如,哈佛《關于領海研究草案》及評述不僅承認歷史性海灣,而且承認存在著寬于一般公認的領海寬度的歷史性領海。國際法院在漁業案中裁決挪威對并非海灣的沿岸水域享有歷史性所有權,是挪威的內水。聯合國秘書處向1958年海洋法會議提交的《歷史性海灣備忘錄》指出:“歷史性海灣理論是普遍適用的。不僅對海灣而且對不構成海灣的海域,例如,對位于群島內的水域以及群島和毗鄰陸地之間的海域主張歷史性權利;也可以對海峽、河口灣和其他類似水域主張歷史性權利。存在著日益將這些海域說成是‘歷史性水域’、而不是‘歷史性海灣’的趨勢。”《領海與毗連區公約》第7條、第12條,《公約》第10條、第15條規定歷史性海灣、歷史性所有權,并且構成適用公約規定規則的例外。

作為一種理論,歷史性所有權被援引在其他場合:1958年海洋法會議在討論直線基線問題時提出了歷史性通過權問題,聯合國第二次海洋法會議在討論擴大領海寬度、設立專屬漁區問題以及第三次海洋法會議在討論專屬經濟區時提出了歷史性捕魚權問題?!额I海與毗連區公約》第4條、《公約》第8條規定了內水的無害通過權?!豆s》第51條規定了群島國群島水域內的傳統捕魚權,第62條規定了其國民慣常在沿海國專屬經濟區的捕魚問題。

因此,一般來說,歷史性權利是指國家對某些海域在歷史上一直享有的權利,這些權利是領土主權,或不及領土主權的權利。前者稱為歷史性所有權,后者為非專屬歷史性權利。歷史性所有權所及的水域被稱為“歷史性水域”,包括歷史性海灣、多國歷史性海灣,鄰接海岸的其他沿海水域、群島間的水域、以歷史性所有權為根據主張更寬的領海寬度等,歷史性水域是沿海國的內水或領海。非專屬歷史性權利主要指歷史性通過權、歷史性捕魚權。

在研究界定,并且在編纂性條約中承認歷史性權利同時,國際社會試圖規定歷史性權利的爭端解決制度。

(一)海牙國際法編纂會議關于解決歷史性海灣問題的建議

國際聯盟成立后,致力于國際法編纂工作。1927年,國際聯盟大會決定在海牙舉行會議,對國籍、領水和國家對外僑的生命財產在其領土內所受損害的責任等三個問題進行法典編纂。根據大會要求,行政院指示一個籌備委員會考慮執行大會決議所應采取的行動,并向行政院提出建議?;I備委員會審查了各國政府對于上述三個題目涉及問題所作的答復,擬定了討論基礎,作為參考材料提交海牙國際法編纂會議。

就領水問題而言,鑒于一些國家提出了歷史性海灣權利主張,負責處理領水法律問題的分委員會特別報告員舒堪建議,設立一個國際水域辦公室,負責登記沿海國在擬議劃定的領海海域以外所享有的,包括對“歷史性水域”的權利。各國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申請登記這種權利,其他國家可在特定時間內反對這種申請,并且規定了解決這類爭端的程序。然而,特別報告員在后來的報告中將設立國際水域辦公室的建議刪除了。1929年,籌備委員會向海牙編纂會議建議:“各國政府應該在會議上宣布它們所主張的歷史性海灣以及它們主張從其外緣測算領海帶的泊船處。”為便利海牙編纂會議工作,巴斯塔曼特準備了一份關于領海的研究報告,并通過美洲國際法協會提交給海牙編纂會議。報告界定了歷史性海灣概念,同時規定了歷史性海灣問題的爭端解決:認為符合歷史性海灣要件的國家在一定時間內提出歷史性海灣權利主張,沒有得到反對的歷史性海灣權利主張被認為是有效的;遭到反對的歷史性海灣權利主張必須提交某種第三方強制性管轄程序,使歷史性海灣爭端最終得到解決。

在海牙編纂會議對有關歷史性海灣爭端解決問題的討論中,希臘代表宣稱,采納舒堪的建議是有用的,指出:“應當設立一個國際機構提前擬定一個歷史性海灣清單。”英國不同意由國際機構擬定歷史性海灣的清單,主張設立某種機構審查各國的歷史性海灣權利主張,提出報告或向將來召開的編纂會議提出建議。并且建議,應該首先確定區分歷史性海灣和非歷史性海灣的標準,在此基礎上擬定關于歷史性海灣的清單,從而一勞永逸地解決歷史性海灣問題。葡萄牙代表持類似觀點,指出:“在今天提出的議題中,英國代表提到了設立一個國際組織。我冒昧地提醒你們注意舒堪教授起草的條約草案第3條提到設立一個國際水域辦公室。在委員會討論之后,舒堪教授刪除該條款。我曾經又一次提出過該建議,但沒有被專家委員會和籌備委員會考慮。我希望說,現在再一次以葡萄牙代表團的名義提出這一建議,從多數觀點來看,我愿意設立這種組織,前提是其被賦予的性質和職能是令人滿意的。”在海牙編纂會議第二委員會1930年3月28日召開的第十一次會議上,意大利代表季阿尼尼提交了下述建議:“會議呼吁交通和過境委員會任命一個特別委員會,研究所稱的歷史性海灣及其目前的事實和法律情勢,旨在收集必要的資料以便在以后的國際法編纂會議上明確其法律地位。”委員會對該建議案沒有作出決議,但在報告中提到了“歷史性水域”問題,斷言編纂工作不能影響這種權利。委員會后來補充說:“必須承認,如果不事先確定和界定那些權利,是不能得到明確或具體結果的。委員會意識到編纂工作在這一問題上也將遇到困難。”在委員會看來,界定歷史性海灣或歷史性權利概念是解決歷史性海灣問題的關鍵所在。因此,在編纂會議沒有對歷史性海灣作出界定的情況下,不可能擬定關于歷史性海灣的清單,一勞永逸地解決這一問題。

通過某種國際程序確定一個經議定的“歷史性水域”的清單是最理想的,然而,這意味著各國政府應在規定時間內登記其權利主張,反對國在特定時間內表明其反對意見,能否行得通則是有疑問的。當然,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在截止日期以后沒有被反對的歷史性海灣將被視為是可接受的、有效的,并且不能提出新的歷史性海灣權利主張,也減少了需要解決的爭端,即只有那些被反對的歷史性海灣權利主張才需要爭端解決;缺點是它只能拘束公約的締約國。因此,其有效性將取決于多少或者哪些國家接受了公約。如果不能使所有的國家都接受公約,無論如何不能排除其他國家提出新的歷史性海灣權利主張。而且,該方案將存在著一個隱患:為了保險起見,各國將被引誘擴大其權利主張或提出反對意見,可能引起許多不必要的爭端,反而弄巧成拙。因此,擬定“歷史性水域”清單工作可能事倍功半。而且,在領海寬度沒有確定以前從事這項工作是毫無意義的。在這種情況下,將研究限定在編纂歷史性權利規則,只有并且當歷史性海灣問題成為實際爭端時才將個案提交解決似乎更好。

最終,1930年海牙國際法編纂會議未能就歷史性海灣或水域、歷史性海灣權利主張和爭端解決制定任何有法律拘束力的法律文件,但對歷史性權利爭端解決問題作了有益探索,為國際社會積累了經驗。

(二)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關于歷史性權利的爭端解決

如上所述,擬定歷史性海灣清單弊大于利,實際上是不可行的,而且在界定歷史性海灣概念前從事這項工作沒有任何意義。因此,對包括歷史性海灣在內的歷史性水域問題進行個案解決是必然選擇。產生爭端時,存在著某種解決爭端機制將是必要的。在不能編纂歷史性海灣或歷史性水域規則的情況下,如果能對爭端解決問題作出規定,也是可取的。

1.漁業案(1951年)

在漁業案中,英國認為,雖然挪威有權以歷史性所有權為根據主張4海里領海寬度,但對挪威使用直線劃定領海制度提出異議。在國際法院看來,“當事方同意挪威領海寬度為4海里,有爭議的問題只是領海寬度從何處測算。”關于挪威的劃定領?;€制度,挪威認為,它對某些沿岸海域已經確立了領土所有權,有權用直線將這些水域作為其內水。在英國看來,挪威有權以歷史性理由——即在沒有遭到其他國家反對的情況下對爭議海域長期行使管轄權,一種長期占有(a kind of possession longi temporis)——將符合國際法界定的海灣或具有海峽特征的所有石壘和淺灘主張為挪威內水或領海。法院認為,雖然上述海域不是海灣或海峽,但挪威可以使用直線方法劃定領?;€,因為上述海域是挪威的歷史性水域。

該案是有關挪威領海劃定制度是否符合國際法的爭端,不直接涉及歷史性所有權爭端。鑒于兩國均曾發表了接受《國際法院規約》第36條第2款規定的任擇性管轄聲明,英國以請求書將與挪威的爭端提交國際法院,國際法院在解決爭端過程中對歷史性所有權問題作出了裁決。

2.1958日內瓦海洋法會議

為了便利海洋法會議編纂工作,聯合國秘書處向1958年海洋法會議提交了《歷史性海灣備忘錄》。在會上,第一委員會討論了歷史性海灣、爭端解決問題。負責起草《海洋法草案》的特別報告員弗朗西斯認為,“尚未收集到對歷史性海灣問題進行徹底研究所需要的資料,現在不可能規定一般規則,可以提到‘歷史性海灣’在產生爭端時留給法院予以解決。”一些國家代表認為,對“歷史性海灣”作出界定是編纂工作的一部分,不能留給處理因這種海灣引起爭端的仲裁庭和法庭解決。在不能對歷史性海灣、歷史性所有權制定規則的情況下,海洋法會議通過了《領海及毗連區公約》《大陸架公約》《公海公約》《捕魚與養護公海生物資源公約》和《大陸架公約》。除這4個公約外,會議還通過了《關于強制解決爭端的任意簽字議定書》。

其中,《領海與毗連區公約》第4條第4款提到了歷史性權利在確定領?;€中的作用、第7條第6款提到了歷史性海灣、第12條提到了歷史性所有權在領海劃界中的作用;《捕魚與養護公海生物資源公約》第3條提到了歷史性捕魚權、第13條提到了對定著魚類的歷史性所有權。鑒于未能對歷史性權利問題制定規則,海洋法會議提請聯合國大會繼續對包括歷史性海灣在內的歷史性水域法律制度問題進行研究,并將研究結果分送各會員國。

3.《包括歷史性海灣在內的歷史性水域法律制度》

1962年3月9日,聯合國秘書處向國際法委員會提交了《包括歷史性海灣在內的歷史性水域法律制度》。該研究報告包括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概述研究報告的來由和背景;第二部分重點研究了包括歷史性海灣在內的歷史性水域法律制度:歷史性水域的概念、歷史性水域所有權的構成要件、舉證責任、歷史性水域的法律地位、爭端解決;第三部分是結論。報告探討了解決歷史性權利爭端的三種模式、歷史性水域裁決的法律效力問題,并且認為,規定關于歷史性權利問題的爭端解決制度是必要的。

(1)《捕魚與養護公海生物資源公約》模式。該公約第9條規定:“國家之間發生第4、5、6、7、8條所規定的任何爭端,除有關國家同意按照《聯合國憲章》第33條規定的用其他和平方法解決外,經任何一方請求,應提交五人委員會。”爭端當事國應在請求解決爭端的3個月內通過協議提名特別委員會委員,其中一名為主席。如果不能達成協議,則由聯合國秘書長與爭端當事國、國際法院院長及世界糧農組織總干事磋商,根據爭端性質,從與該爭端無關的國家的國民中,指定對有關漁業、法律、行政或科學問題有專長的合格人員擔任委員。爭端當事國有權指定本國國民一人出席特別委員會,該人與特別委員會的委員有同等地位,參加全部程序,但無表決權,也不能參與委員會決定的制定。特別委員會應在被指派之時起5個月內作出決定,特殊情況下得延長3個月,特別委員會應以多數票作出決定,其決定對有關國家有拘束力,如果一方不履行依決定應負之義務,他方可依《聯合國憲章》第94條第2款向聯合國安理會申訴。

可以看出,《公約》規定的爭端解決機制類似仲裁,是一種強制性爭端解決程序。這種爭端解決模式是公約既規定實體性規則又規定爭端解決制度,并且不允許對解決爭端規定提出保留。接受公約規定的實體法規則意味著接受解決爭端制度,這對公約的實施、爭端解決以及確立統一的法律秩序有重要意義。

(2)《關于強制解決爭端的任意簽字議定書》模式。1958年海洋法會議在通過4個公約的同時,還制定《關于強制解決爭端的任意簽字議定書》,4個公約的締約國可以選擇是否加入議定書,一旦加入議定書,意味著接受議定書規定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議定書第1條規定:“任何海洋法公約之解釋或適用所引起的爭端均屬國際法院的強制管轄范圍,因此,爭端之任何一造如系本議定書之當事國,得以請求書將爭端提交國際法院。”但涉及《捕魚與養護公海生物資源公約》第4條、第5條、第6條、第7條、第8條的爭端除外。議定書還規定了解決爭端程序,即在一方將存在爭端的意見通知另一方后兩個月內,當事國得同意不將爭端提交國際法院而提交仲裁;兩個月期滿后,任何一方均得申請將爭端提交國際法院。在同樣的兩個月內,也可不先提交國際法院而采取調解程序,調解委員會在5個月內提出調解建議。由于調解建議沒有拘束力,所以,各方如在建議送交后兩個月內不予接受時,任何一方得申請將爭端提交國際法院。

這種爭端解決模式是在規定實體法規則的海洋法四公約之外制訂一個關于爭端解決的任擇議定書,由海洋法四公約的締約國任意選擇、自行決定是否接受《關于強制解決爭端的任意簽字議定書》規定的強制解決爭端程序??梢钥闯?,這種解決爭端模式比較靈活,即由規定實體法規則的公約締約國選擇是否接受某種強制性爭端解決程序。也許正因為如此,它難以確立有效的爭端解決機制。

(3)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模式。公約只規定了實體性規則,對解決爭端沒有作出任何規定,也沒有提及解決爭端問題。但公約的序文規定,“重申凡未經本公約明文規定之問題應繼續適用國際習慣法之規則”。這意味著當事國在解決爭端方面應遵守習慣國際法規則。

研究報告得出結論,1930年國際法海牙編纂會議及1958年海洋法會議表明,在一個單獨選擇性議定書中規定爭端解決制度可能是符合實際的。一些國家可能愿意接受關于“歷史性水域”的實體法規則或原則,但不愿意將爭端提交強制性爭端解決程序。通過將實體法規則和程序法規則規定在不同法律文件中,這些國家可以選擇只加入關于實體法的公約,而不加人關于爭端解決方面的公約。

(4)關于歷史性水域裁決的法律效力問題。另外,研究報告還提出了關于歷史性水域裁決的效力問題。報告認為,關于“歷史性水域”權利的爭端解決因特殊困難而更趨復雜:如果最后的裁決對主張歷史性權利的國家不利,可以期望該國放棄其權利主張,從而使該爭端得到永久解決;假如裁決有利于主張歷史性權利的國家,該裁決將只能拘束另一方爭端當事國,不是爭端當事國的其他國家可能繼續對這種歷史性權利主張提出異議,從而圍繞該歷史性權利形成新的爭端。當然,權利主張國敗訴,并且該國雖然在與訴訟當事國的關系中尊重裁決結果,但在與其他國家或其國民的關系上卻繼續對所涉海域行使主權時也會產生同樣的問題。換句話說,盡管對所涉海域提出歷史性權利主張的國家與反對國之間關于“歷史性水域”的爭端最終得到了解決,但該海域是否是“歷史性水域”的問題仍可由其他國家提出異議,因為其他國家并不受第一個裁決的拘束。即使爭端是由國際法院裁決的,按照《國際法院規約》第59條的規定,判決只對當事國及本案發生拘束力,第三國在法律上仍有對歷史性權利主張提出異議的自由。因此,對所涉海域是否是“歷史性水域”這一問題將很難得到最終裁決。

應該說,關于歷史性水域的爭端解決的確存在著這一問題。在沿海國主張歷史性海灣,以歷史性所有權為根據主張離海岸更遠的領?;€或主張更寬領海寬度的情況下,沿海國實際上是將一部分公海海域據為己有。這意味著,沿海國國家管轄海域的擴大而國際社會所享有的公海面積的減少。既然如此,在一個沿海國以歷史性所有權為根據主張歷史性水域的情況下,不僅其相向或相鄰國家有資格提起訴訟,而且,其他國家在理論上也有資格提起訴訟。而在一般領土爭端中,只有爭端當事國才有資格提起訴訟,裁決不僅對本案和當事國有拘束力,而且根據國際法其他國家也會尊重裁決。

然而,也應該看到,關于歷史性權利的裁決的相對性不應過分強調。按照國際訴訟程序的一般法律原則,其他國家有機會參加訴訟,例如,《國際法院規約》第40條規定,向法院提出訴訟案件,應按其情形將所訂特別協定通告書記官長或以請求書送達書記官長,書記官長應立即將請求書通知有關各方,并應經秘書長通知聯合國會員國及有權在法院出庭的其他國家。因此,在涉及歷史性權利的爭端中,如果其他國家在接到通知后放棄參加訴訟,那么,這些國家就同樣爭端提起訴訟的可能性很小。而且,英美法中的遵循判例原則在國際訴訟中有重要的影響。如果在一個爭端中判決所涉海域是某一國家的“歷史性水域”,那么,國際法院在其他國家提起訴訟的同樣爭端中將很可能作出同樣的判決;同樣,一個特別委員會或仲裁庭在一個爭端中關于該問題的決定或裁決可能在另外一個案件的裁決中也具有很大的分量。當然,關于歷史性水域裁決的相對效力問題仍沒有在法律上得到永久解決,在裁決作出后產生新的爭端的可能性依然存在。盡管如此,在國際社會不能就歷史性海灣或歷史性水域清單取得共識的情況下,個案解決有關歷史性權利的爭端仍不失為一種次優選擇。

(三)《公約》關于歷史性權利問題的爭端解決制度

1.《公約》確立的爭端解決機制

在聯合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上,與會國一方面積極制訂關于各種海域的法律地位、海洋開發利用、環境保護方面的實體法規則;另一方面,各國也意識到,公約是各國相互妥協讓步的結果,許多條款規定得含糊其辭,在解釋或適用公約時將會產生很多爭端。“如果公約締約國還保留著單方面解釋的權利,那么公約的復雜文本就將缺乏穩定性、確定性和可預期性,這一點在談判的初期就得到了公認。”在海洋法會議上,爭端解決問題沒有交給任何一個主要委員會,而是由各主要委員會在涉及其討論的海洋法問題范圍內順便討論爭端解決問題。然后,由海洋法全體會議匯總各主要委員會的建議并最終完成爭端解決條款制定工作。

在海洋法第二期會議上,澳大利亞代表團團長亨利大使、薩爾瓦多代表團團長加林多·保羅(Galindo Pohl)和報告人索恩教授(Louis B.Sohn)發起成立一個非正式工作組研究爭端解決問題,大約30個國家代表團參加了工作組。第二期會議結束時,薩爾瓦多代表團團長加林多·保羅提交了《關于爭端解決的工作文件》。該文件規定了爭端解決機制,特別是規定了導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強制程序,但考慮到適用這種強制程序面臨的困難,文件規定了適用導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強制程序的例外。其中,文件第11節“爭端解決條款的例外和保留”包括了兩種方案:替代方案B1,關于歷史性海灣或領海范圍爭端的例外;B2,關于相鄰相向國家海域劃界的爭端,包括涉及歷史性海灣和毗鄰領海劃界的爭端。在提出《工作文件》時,加林多·保羅強調,是基于爭端解決制度必須是新海洋法公約不可分割組成部分的考慮才規定上述例外和保留的,之所以將上述爭端作為導致有拘束力裁判強制程序的例外,是因為這些爭端直接關系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1975年第三期會議上,工作組擴大到由60個國家代表團組成。關于將歷史性海灣作為強制性爭端解決制度例外問題,工作組做了實質性修改,并規定在《工作文件》第17條中:“(b)關于相鄰國家海洋劃界的爭端,或者有關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的那些爭端,條件是做出將這種爭端作為導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強制程序例外聲明的國家,應該指明它所接受的區域性爭端解決程序或者其他第三方爭端解決程序,無論是否做出有拘束力裁判。”在1976年第四期會議上,海洋法會議就爭端解決問題進行了一般性辯論。有人批評第17條(b),在辯論結束后工作組主席準備的條文草案中,該條款被刪除了。在第五期會議期間全會召開的非正式會議上,該修正案文也遭到了批評,并恢復原先的規定,這同樣引起了爭議。在準備第六期會議時,工作組進行了非正式磋商。反對意見一方面認為應該刪除“導致有拘束力”的規定,另一方面又認為劃界爭端應該完全屬于“導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強制程序”這一節的范圍。進一步討論后,工作組主席準備了《非正式單一協商案文》,該案文事實上成為海洋法公約的初步草案。在對該款的起草情況報告中,主席解釋說,由于對該款的贊成意見和反對意見幾乎平分秋色,該款實質上被保留下來。就歷史性所有權而言,它規定:“關于相鄰或相向國家海洋劃界的爭端,或者有關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的那些爭端,條件是做出這種聲明的國家應該指明,在爭端產生時爭端當事方已經接受的導致有拘束力的區域性或其他第三方爭端解決程序;此外,任何爭端如果涉及確定對陸地或與陸地領土主權或其他權利的權利主張,則不應提交這種程序或裁決。”在1978年第七期會議上,海洋法會議新設立了第七協商小組以解決各主要委員會提出來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其中,關于歷史性水域和歷史性所有權的爭端解決就是比較突出的問題。索恩教授擔任主席的分小組主要考慮海洋劃界爭端問題。該協商小組提交的案文最終成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第1款(a)項,即:“一國在簽署、批準或加入本公約時,或在其后任何時間,在不妨礙根據第一節所產生的義務的情形下,可以書面聲明對于下列各類爭端的一類或一類以上,不接受第二節規定的導致有拘束力裁判強制程序:(a)解釋或適用第15條、第74條和第83條關于劃定海洋邊界的爭端,或涉及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的爭端,但如果這種爭端發生在本公約生效之后,經爭端各方談判仍未能在合理時間內達成協議,則作此聲明的國家,經爭端任何一方請求,應同意將該事項提交附件5第二節所規定的調解;此外,任何爭端如果必然涉及同時審議與大陸或島嶼陸地領土的主權或其他權利有關的任何尚未解決的爭端,則不應提交這一程序……”

總的來看,《公約》規定了迄今為止最復雜、最詳盡的爭端解決制度,確立了一個“劃時代的廣泛的爭端解決機制”?!豆s》確立的爭端解決機制具體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一般性義務,主要包括:①用和平方法解決爭端;②爭端各方可以選擇任何和平方法解決爭端,而且爭端各方選擇的和平解決制度方法具有優先性,在用白行選擇的方法仍未解決爭端,并且各方協議不排除任何其他程序的情形下,才適用公約規定的爭端解決機制;③為了促進爭端的和平解決,《公約》規定締約國就爭端解決問題承擔交換意見的義務;④因《公約》第11部分第5節規定產生的爭端,各方接受國際海洋法法庭的強制性管轄權。

第二,公約規定了國際海洋法法庭、國際法院、仲裁庭和特別仲裁庭等四種導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強制程序,締約國可以選擇“一個或一個以上”程序解決涉及自己的爭端。截止2010年6月,有42個國家作出了選擇聲明。在已經發表書面聲明作出正面選擇的39個國家中,15個國家僅選擇了一種程序,16個國家選擇了兩種程序,7個國家選擇了三種程序,只有葡萄牙同時選擇了上述四種程序。除了作出正面選擇外,阿爾及利亞、古巴和幾內亞比紹3個國家在聲明中只是反對接受國際法院的管轄。按照公約規定,只有在“爭端各方已接受同一程序以解決這項爭端”時,爭端僅可提交這種程序;反之,如果爭端各方未接受同一程序以解決這項爭端時,則“爭端僅可提交附件七所規定的仲裁”,但各方另有協議除外。如果締約國沒有對上述四種強制程序作出選擇,或者締約國如為有效聲明所未包括的爭端一方,應視為已接受附件7所規定的仲裁。因此,除非各方另有協議,無論爭端他方是否作出了選擇,以及是否選擇了仲裁程序,涉及公約解釋或適用的爭端都應接受附件7規定的仲裁庭的管轄。這意味著,除非爭端各方事先或臨時同意用其他方法解決爭端,仲裁就是強制性的,附件7規定的仲裁程序總是適用的,是公約爭端解決機制的保底程序。

第三,《公約》規定某些爭端可以作為適用導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強制程序的例外,這些爭端包括關于劃定海洋邊界的第15條、第74條和第83條在解釋或適用上的爭端、涉及歷史性海灣和所有權的爭端等5類爭端。

可以看出,像《領海及毗連區公約》一樣,《公約》第10條第6款、第15條規定歷史性海灣、歷史性所有權構成適用公約規定的例外,但沒有對“歷史性海灣”“歷史性所有權”等概念作出界定,也沒有對其法律制度做出詳細解釋和說明。與《領海及毗連區公約》不同的是,《公約》沒有采用1958年海洋法四公約之外任擇議定書爭端解決的模式,而是在規定海洋法實體法規則的同時,還規定了爭端解決制度,而且不允許保留?!豆s》確立的爭端解決機制的突出特點是規定了多種導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強制程序,當然,也規定了5類爭端可以作為適用強制程序的例外。

2.關于歷史性權利的爭端解決

《公約》涉及歷史性權利的條款包括第7條第4款(低潮高地作為劃定基線的起迄點)、第7條第5款(確定特定基線時對于有關地區所特有的并經長期慣例清楚地證明其為實在而重要的經濟利益可予以考慮)、第10條第6款(歷史性海灣)、第15條(領海界限的劃定)、第46條(群島)、第47條(群島基線的確定)、第62條第3款(歷史性捕魚權)及第298條(關于歷史性所有權的爭端解決)。因此,涉及這些條款的解釋或適用的爭端自然應該適用公約規定的解決爭端制度。既然如此,作為公約締約國的爭端各方應遵行公約規定的解決爭端的一般義務。如果爭端各方訴諸了自行選擇的和平方法解決爭端仍未得到解決,以及爭端各方間的協議并不排除任何其他程序,并且爭端各方已按照公約第287條接受了一個或所有的導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強制程序,那么,有關歷史性權利的爭端就可訴諸公約規定的導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強制程序。

然而,一國可以根據公約第298條第1款(a)、(b)項之規定將海域劃界爭端、涉及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的爭端等作為適用強制程序的例外。盡管根據公約規定,涉及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的爭端可以作為適用公約規定的導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強制程序的例外,但它們的例外不是自動的,它需要一國做出特別聲明。只有試圖援引特定例外的國家在爭端前已經將指明這些爭端(或其中的一個)的聲明以適當的方式交存于聯合國秘書長時,一國才可援引這些例外。而且,這些例外不是自我判斷的,其適用于特定案件不能根據被訴國的請求本身決定?!豆s》第288條第4款規定,“對于法院或法庭是否具有管轄權如果發生爭端,這一問題應由該法院或法庭以裁定解決”??紤]到各國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第36條的任擇性條款所作的廣泛保留的數量,包括在第298條規定的例外盡管是重要的和極具爭議的,但這些例外只能看成是第287條規定的法院或法庭的管轄權非常小的凹陷。

如上所述,國際法中的歷史性權利包括歷史性所有權和非專屬歷史性權利,涉及不同歷史性權利的爭端適用不同的爭端解決制度。

(1)涉及海洋劃界爭端及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的爭端解決。按照第298條第1款a項的規定,如果一國以書面聲明形式將涉及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的爭端作為適用導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強制程序的例外,而且這種爭端發生于本公約生效之后,經爭端各方談判仍未能在合理期間內達成協議,爭端各方應同意將該事項提交附件5第2節規定的強制調解程序;然而,任何爭端如果必然涉及同時審議與大陸或島嶼陸地領土的主權或其他權利有關的任何尚未解決的爭端,則不應提交這一程序。對公約生效前產生的爭端,也沒有義務提交這種調解程序。

(2)關于歷史性捕魚權的爭端解決。按照公約第62條的規定,其國民慣常在其他國家專屬經濟區捕魚的國家,即享有歷史性捕魚權的國家也是沿海國在分配專屬經濟區內生物資源可捕量剩余部分時應于考慮的因素之一。因此,享有歷史性捕魚權的國家與沿海國之間關于參與剩余量分配產生的爭端也屬于一國適用導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強制程序的例外。如果沿海國發表書面聲明將這些爭端作為不適用公約規定的導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強制程序,其他國家就不能因歷史性捕魚權爭端對沿海國提起強制程序。

(3)涉及歷史性通過權的爭端解決?!豆s》第8條規定,領?;€向陸一面的水域構成國家內水的一部分,如果按照第7條所規定的方法確定直線基線的效果使原來并未認為是內水的區域被包圍在內成為內水,則在此種水域內應有本公約所規定的無害通過權。這種在內水的無害通過權實質上就是其他國家對沿海國內水享有的歷史性通過權?!豆s》第15部分對涉及歷史性通過權的爭端沒有作出特別規定,因此,涉及歷史性通過權的爭端解決適用于公約規定的包括強制程序在內的爭端解決機制。

從歷史性權利爭端解決爭端的演變、最終確立可以看出,國際社會在編纂歷史性權利實體法規則的同時,就提出了歷史性權利的爭端解決問題。鑒于歷史性權利是在確定領?;€特別是海灣基線過程中提出的問題,而領?;€又是確定國家管轄海域、公海和國際海底等海域的基礎和前提。因此,編纂歷史性權利的實體法規則和解決涉及它們的爭端同樣重要。1930年海洋法編纂會議探討了將歷史性權利爭端置于強制爭端解決程序的可能性。1958年海洋法會議在編纂歷史性權利實體法規則不能取得進展、又不得不在編纂性條約中承認歷史性權利的情況下,曾經主張將涉及歷史性權利的爭端留給司法機構裁決,但有些國家不甘心讓司法機構直接解決涉及歷史性權利的爭端。聯合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無意編纂歷史性權利實體法規則,但確立了導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強制程序,仍然將涉及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的爭端作為可以適用導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強制程序的例外。當然,《公約》根據歷史性權利的不同,分別規定了不同的爭端解決程序:涉及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的爭端,如果發生在《公約》生效后,應提交強制調解程序;涉及歷史性捕魚權的爭端,不適用導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強制程序,在一定條件下,應適用強制調解程序;涉及歷史性通過權的爭端,應該適用《公約》規定的爭端解決程序,包括導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強制程序。

二、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

在南海仲裁案中,菲律賓辯稱:中國以歷史性權利為根據對《公約》允許的海洋權利范圍之外的“九段線”內海域、海床和底土的生物和非生物資源主張主權權利和管轄權;從中國使用“歷史性權利”用語以及中國沒有在南海主張第298條第1款所指的歷史性所有權,可見中國主張一打更為有限的、不及主權的歷史性權利;中國的歷史性權利主張不符合國際法。

在審查關于中國南海權利主張的性質時,仲裁庭認為,除了根據《公約》主張海洋權利外,中國主張對南海島礁及其附近海域享有主權、對相關海域及其海床和底土擁有主權權利和管轄權,反復強調其權利是“在長期歷史過程中形成的”,并且將這一概念與“九段線”聯系在一起,這表明中國認為其權利以某種形式擴大到《公約》明確規定的海域范圍之外。在仲裁庭看來,單就中國在南海主張權利這一事實不能表明中國認為這些權利源于“九段線”。然而,在中國主張權利的海域超出《公約》能夠主張的最大海域的情況下,仲裁庭認為這種聲稱表明它是一個獨立于《公約》的權利主張。根據中海油2012年6月發布的《2012年中國海域部分對外開發區塊公告》、中國反對菲律賓位于“九段線”內的油氣區塊招標,以及中國農業部黃渤海區漁政局發布2012年伏季休漁方案等行為,仲裁庭認為,中國的確根據獨立于《公約》的歷史性權利對“九段線”內的油氣資源和漁業提出了權利主張。同時,根據中國明確聲明尊重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以及中國1996年公布了圍繞海南島和西沙群島的領?;€,仲裁庭推斷中國沒有將“九段線”內海域等同于其領?;騼人?。因此,仲裁庭得出結論說:中國以歷史性權利為根據對“九段線”內生物和非生物資源提出了權利主張(除了任何島嶼產生的領海外),但沒有將那些水域視為其領?;騼人囊徊糠?。在分析研究了中國南海權利主張的性質、第298條規定的歷史性所有權含義后,仲裁庭注意到菲律賓要求其關注下述事實:在公開聲明中,中國主張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但沒有援引《公約》官方中文文本中的“歷史性所有權”。關于這一點,仲裁庭認為,從2011年7月6日中國照會英文本提到“中國對水域享有包括主權權利和管轄權在內的歷史性所有權”看,中國的用法不完全一致。在仲裁庭看來,該照會與絕大多數中國聲明不一致,它更可能代表在翻譯中或者起草時的錯誤,而不是中國對整個南海的主權主張;由于歷史性所有權是歷史性權利的一種形式,從中國使用寬泛的、不太明確的術語中不能推斷出歷史性所有權的不存在;中國權利主張不是歷史性所有權的決定性證據,中國的行為與南海水域構成中國領?;騼人臋嗬鲝埐环?。仲裁庭認為,中國對南海水域沒有主張歷史性所有權,而是提出了不及所有權的一系列歷史性權利想象或想法(but rather a constellation of historic rights short of title),而且,由于中國沒有提出這種權利主張,仲裁庭沒有必要考慮是否存在著第298條適用于大大超出《公約》預想的寬泛性歷史性所有權主張的任何限制問題。根據《公約》第298條提到的管轄權例外限于涉及歷史性所有權的爭端以及中國沒有對南海水域主張歷史性所有權,仲裁庭裁決它對中菲歷史性權利爭端享有管轄權。

可以看出,菲律賓、仲裁庭均推斷:中國援引歷史性權利,對超出《公約》允許的海洋權利之外的整個“九段線”海域、海床和底土的生物和非生物資源提出了主權權利和管轄權,并且認為,中國沒有將上述海域視為內水或領海,因此,中國主張的歷史性權利不是《公約》第298條第1款規定的歷史性所有權,仲裁庭對中菲南海歷史性權利爭端有管轄權。

中國政府沒有參與仲裁,至今尚未正式明確其在南海的權利主張。在這種情況下,菲律賓、仲裁庭只能對中國在南海歷史性權利主張進行推斷。這種推斷是否正確、是否符合中國國家意志,值得商榷。

從中國對“九段線”行使國家權力的國家實踐看,中國并未將線內的全部水域主張為領?;騼人?、行使國家主權。因為如果中國將“九段線”內所有海域視為領?;騼人?,那就不可能在“九段線”范圍內再公布領?;€。而且,中國政府一再重申尊重其他國家在南海的航行和飛越自由。我國臺灣地區在制定“領海和毗連區法”過程中,曾經提出“斷續線”內水域是中國歷史性水域的主張。1993年3月10日的《南海政策綱領》序言規定“南海u形線內的水域是我們的歷史性水域,中華民國享有完全權利。”后來,臺灣地區的學者如俞寬賜、孫建明、俞劍鴻等研究發現,歷史性水域是內水或領海,但中國沒有將U形線內水域視為內水、領海,并行使國家權力,因此不能主張為歷史性水域。因此,在1998年通過的“領海和毗連區法”中,沒有出現“歷史性水域”等規定。另外,在2014年9月1日“中華民國南海領土南海史料展”致辭中,馬英九表示,第一,1947年地圖標注的斷續線是對線內島礁而不是對其中水域的權利主張;第二,關于南海海域權利主張,將根據陸地統治海洋原則表明臺灣的立場,即海域權利主張必須以陸地產生的海洋權利為根據,而不是以自立的水域權利為根據;第三,海域權利主張的空間范圍由國際法確定。因此,總的來看,中國并未對“九段線”內全部海域主張為歷史性水域,享有歷史性所有權,但并不意味著中國沒有對“九段線”內的不同海域享有歷史性權利。

根據國際法中的歷史性權利、中國在南海的國家實踐,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主要包括:

(一)中國對南海中那些島嶼相互距離較近的群島或列島間的水域享有歷史性所有權,所涉水域是中國的歷史性水域

第一,中國1958《關于領海的聲明》盡管沒有公布領?;c,劃定領?;€,但中國一直將直線基線制度適用于臺灣及其周圍各島、澎湖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屬于中國的島嶼,基線內的水域是中國的內水。

第二,眾所周知,聯合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在討論群島國群島制度時,包括中國在內的一些國家主張群島國的群島制度適用于大陸國家的遠洋群島,遺憾的是,該建議案沒有被通過,致使《公約》對大陸國家的遠洋群島問題沒有作出任何規定。正是在這種背景下,中國政府1973年7月19日向聯合國海底委員會提交了《關于國家管轄范圍內海域的工作文件》,其中第1條“領海”第6款明確規定:“島嶼相互距離較近的群島或列島,可視為一個整體,劃定領海范圍。”這說明,中國政府已經意識到,在將來具體劃定南海諸島領?;€時,可能會考慮南海諸島等群島內島礁之間的距離情況,不一定將所有群島均作為一個整體劃定領?;€。實際上,中國2012年公布釣魚島及其附近島嶼的領?;€時,并沒有將釣魚島及其附近島嶼作為一個整體劃定領?;€,而是用兩組直線基線劃定了釣魚島的領?;€。

第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第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領?;€采用直線基線法劃定,由各相鄰基點之間的直線連線組成。”1996年5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領?;€的聲明》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領海的部分基線和西沙群島的領?;€,將西沙群島作為一個整體劃定了領?;€。中國將西沙群島作為整體劃定領?;€,是因為中國1958年來一直主張直線基線制度適用于包括西沙群島在內的四大群島,領?;€內水域是中國的內水。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已經確立了對領?;€基線內海域的歷史性所有權,所及的水域是中國的歷史性水域。關于領海劃定制度與歷史性所有權的關系,漁業案作出了權威說明。1935年以來,挪威一直用直線方法劃定領海。在挪威看來,它用直線方法劃定領海,不違反國際法,而是根據挪威西海岸的特殊地理條件對一般國際法的適用。也許,挪威最初用直線劃定領?;€不符合國際法,但是挪威堅持用直線劃定領?;€,并將基線內水域作為內水行使國家權力,到1951年國際法院解決爭端時,挪威已經確立了對領?;€內水域的歷史性所有權,是挪威的內水。法院在判決中認為,盡管上述海域不是海灣或海峽,仍可以使用直線方法劃定領?;€,因為上述海域是挪威的歷史性水域。法院指出:歷史性水域是“……常常被視為內水但如果不存在歷史性所有權時將不具有那種特征的水域。”英國進一步指出,即使按照法院闡述的標準,挪威劃定的直線基線中,其中撒哈爾哈薩(Sverhohhavet)和勒泊維潭(Lopphavet)這兩段直線基線過分偏離了海岸的一般走向,或者說它沒有尊重某些海域和分隔或圍繞它們的陸地地形之間存在著的自然聯系。法院在判決中認為撒哈爾哈薩具有海灣特征,關于勒泊維潭,法院指出:“……勒泊維潭是不適合在地理上界定的整體。它不能視為具有海灣的特征,它由其中點綴著、延伸至各種石壘的小島分隔的較大島嶼和其中的廣闊水域組成……即使可以認為正在審查中的這一段(基線)明顯偏離海岸一般走向,然而必須指出,挪威政府已經援引明確指明的對勒泊維水域的歷史性所有權……以居民基本需要并經遠古、平穩常例證明為根據的這種權利在劃定直線時可以正當地予以考慮,這種直線在法院看來屬于適當與合理的范圍之內……”。

第四,正如《歷史性海灣》備忘錄《包括歷史性海灣在內的歷史性水域法律制度》研究報告指出的,沿海國可以確立歷史性所有權、所及的水域成為其歷史性水域的海域主要包括海灣、河口灣、海峽和群島間水域。中國將群島間水域,特別是將那些彼此密切相關、距離較近、可視為一個整體的某些群島或列島間水域作為中國內水、行使國家權力,經過一定時間,中國就能夠確立對上述水域的歷史性所有權,所涉水域是中國內水。中國對某些彼此密切相關、距離較近、可視為一個整體的某些群島或列島間水域主張為內水,并確立對其的歷史性所有權符合國際法。

總之,自公布“九段線”以來,特別是新中國1958年《領海聲明》以來,中國的國家實踐表明,中國對某些彼此密切相關、距離較近、可視為一個整體的某些群島或列島使用直線基線方法,足以使中國確立對領?;€內的歷史性所有權,所涉水域是中國內水。

(二)中國對某些國家的專屬經濟區或群島水域享有歷史性捕魚權

自古以來,中國漁民一直在包括“九段線”在內的南海海域從事捕魚活動,中國享有在南海海域的捕魚自由。南海沿岸國除中國外,還有越南、馬來西亞、文萊、印度尼西亞和菲律賓。“九段線”距離菲律賓的呂宋島39海里、巴拉望34海里,馬來西亞24海里、印度尼西亞75海里、越南50海里。按照《公約》這些國家有權主張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如上所述,歷史性捕魚權是在沿海國擴大領海寬度、設立專屬漁區或主張專屬經濟區時,其他國家向沿海國主張歷史上基于公海自由享有的捕魚權。因此,當中國“九段線”海域與南海沿岸國的專屬經濟區重疊時,中國對重疊海域可主張歷史性捕魚權。

三、仲裁庭對中菲南海歷史性所有權爭端沒有管轄權

1996年11月16日,《公約》生效。6月7日,中國交存了批準書,一個月后,《公約》對我國生效。根據《公約》第298條的規定,一國在簽署、批準或加入公約時,或在其后任何時間,書面聲明對于所列爭端的一類或一類以上,不接受公約規定的導致有拘束力的強制程序。2006年8月25日,中國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聲明,該聲明稱:“關于《公約》第298條第1款(a)、(b)和(c)項所述的任何爭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接受《公約》第十五部分第二節規定的任何程序。”也就是說,對于涉及海域劃界、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軍事和執法活動以及安理會執行《聯合國憲章》所賦予職務等爭端,中國政府排除適用《公約》規定的強制程序。那么如何解決這些爭端呢?其中,按照《公約》第298條第1款(a)項的規定,關于海域劃界的爭端或涉及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的爭端,如果這種爭端發生于《公約》生效之后,經爭端各方談判仍未能在合理期間內達成協議,則作此聲明的國家,經爭端任何一方請求,應同意將該事項提交附件5第二節所規定的強制調解程序。

菲律賓訴中國的前兩項訴求:(1)中國在南海的海洋權利,如菲律賓一樣,不能超過《公約》允許的范圍;(2)中國對“九段線”內南海海域主張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以及“歷史性權利”與《公約》相違背,這些權利主張在超過《公約》允許的中國海洋權利的地理和實體限制的范圍內不具有法律效力。如上所述,菲律賓認為,中國援引的歷史性權利,不是《公約》第298條第1款規定的歷史性所有權,中國無權援引適用強制程序的例外,仲裁庭對其第1、2項訴求有管轄權。中國認為,菲律賓提請仲裁事項涉及南海部分島礁領土主權問題,不涉及《公約》的解釋或適用;即使菲律賓提請的仲裁事項涉及《公約》解釋或適用,也構成中菲兩國海域劃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中國已根據《公約》的規定于2006年作出聲明,將其排除適用仲裁等強制爭端解決程序,而且,菲律賓違反了中菲達成的以談判方式解決有關爭端的雙邊文件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違反國際法。仲裁庭對菲律賓提起的仲裁明顯沒有管轄權。中國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提起的仲裁。鑒于《立場文件》“旨在闡明仲裁庭對于菲律賓提起的仲裁沒有管轄權,不就菲律賓提請仲裁事項所涉及的實體問題發表意見”,中國政府沒有明確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主張。上述研究表明,中國對“九段線”內的島、礁、沙、灘及其附近海域享有無可爭辯的主權,對南海中那些島嶼相互距離較近、可視為一個整體的群島或列島間的水域享有歷史性所有權,所及水域是中國的歷史性水域。按照《公約》規定,中國有權沿這些歷史性水域外緣劃定領?;€,位于基線內的巖礁、沙、灘與附近的群島或列島作為整體有權主張國家管轄海域??梢钥闯?,菲律賓第1、2項訴求是涉及歷史性所有權的爭端,屬于《公約》第298條第1款(a)項規定的可以作為適用導致有拘束力強制程序的例外,應該適用該條規定的爭端解決制度。

關于中菲南海歷史性所有權爭端的產生時間問題,菲律賓在訴狀中辯稱:中菲南海爭端分為兩個階段:從1995—2009年,中菲南海爭端集中在如何按照《公約》界定南海海洋地物的性質和海洋權利,特別是但不限于美濟礁和黃巖島,它們也與當事方在這些地物附近的捕魚權有關。第二個階段因中國2009年5月7日致聯合國的照會附圖標注的九段線內海域的權利主張而引發。在菲律賓看來,中國2009年照會對《公約》允許的海洋權利之外的“九段線”內海域、海床和底土主張主權權利,并且認為中國援引歷史性權利對上述海域主張權利違反《公約》,沒有法律根據。2011年4月5日,菲律賓在致聯合國秘書長的照會中認為,中國照會不僅涉及所涉島嶼的主權及其在南海的附近海域,而且涉及到附圖指明的其他“相關海域及其海床和底土”,斷言中國的權利主張按照國際法特別是《公約》,沒有根據。因此,中菲南海歷史性權利爭端2009年以后才正式產生,是在《公約》生效后產生的有關歷史性所有權的爭端。既然如此,按照《公約》第298條第1款(a)項的規定,菲律賓應該將中菲南海歷史性權利爭端提交強制調解程序。

菲律賓不否認,中菲對南海部分島礁存在著領土主權爭端。中菲歷史性所有權爭端必然涉及同時審議與大陸或島嶼陸地領土的主權或其他權利有關的任何尚未解決的爭端。因此,中菲南海歷史性所有權爭端也不應提交強制調解程序。

中菲南海歷史性所有權爭端應該適用強制調解程序,菲律賓錯誤援引《公約》規定的仲裁程序。仲裁庭無視中菲南海歷史性所有權爭端的事實和《公約》相關規定,違法裁定對中菲南海歷史性所有權爭端有管轄權。因此,仲裁庭對沒有管轄權的爭端作出的裁決沒有法律效力,對中菲沒有拘束力。

四、結論

綜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第一,歷史性海灣、歷史性所有權等概念產生后,國際社會在編纂制定有關歷史性權利的實體法規則同時,單獨研究涉及歷史性海灣、歷史性所有權的爭端解決問題。1930年國際法編纂會議曾試圖規定涉及歷史性海灣的爭端解決程序;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有關歷史性權利爭端解決的研究表明,有關歷史性權利的爭端解決,最好由當事國自愿選擇是否適用某種強制爭端解決程序?!豆s》雖然規定了多種導致有拘束力的強制程序,但將涉及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的爭端作為適用強制程序的例外,由當事國決定是否適用公約規定的強制程序。

第二,中國對南海中那些島嶼相互距離較近、可視為一個整體的群島或列島間的水域享有歷史性所有權,所涉水域是中國的歷史性水域。當“九段線”內海域與其他國家的專屬經濟區重疊時,中國在重疊海域內享有歷史性捕魚權。

第三,中菲南海爭端涉及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所有權,中菲南海歷史性所有權爭端產生在《公約》生效后,根據《公約》第298條第1款(a)項的規定,中菲南海爭端本該適用強制調解程序,但是,由于爭端必然涉及同時審議與大陸或島嶼陸地領土的主權或其他權利有關的任何尚未解決的爭端,因此也不應提交這一程序。

第四,仲裁庭對中菲南海歷史性所有權爭端沒有管轄權,其裁決沒有法律效力。

南海爭端與維權之道范文第6篇

2012年05月25日 01:33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作者:江瑋 衣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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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與菲律賓的黃巖島爭端,除了領土的含義,還有南海豐富的油氣資源。這里被認為是一個“新的波斯灣”。據估算,南海的石油蘊藏量約為230億至300億噸,天然氣儲量為16萬億立方米,相當于全球儲量的12%。

在持續發酵一個多月后,這場爭端所輻射的范圍已經遠遠超出資源開發,兩國更廣泛程度的經濟合作也已經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本報記者就此專訪菲律賓雅典耀大學教授林智聰,他曾經出任中菲建交后的首批駐華外交官;中國國家能源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林伯強和菲律賓最有影響力的華人社團菲華商聯總會理事長莊前進,請他們就中菲能源合作前景發表看法。

讓商業公司自己做合同

《21世紀》:中菲在南海石油[0.10 -2.97%]上的利益分歧是怎樣出現和發展的? 林智聰:1970年代馬科斯總統開始擴大和中國交往,那之前十幾年菲律賓就和中國已經就卡拉延(Calayan)等島嶼的歸屬有過爭論。當時因為本土的穆斯林問題,占全國約90%的原油難以從中東運出,馬科斯只能尋找其他的來源,菲律賓在和中國的關系中,總是得到中國出口油品的“友情價”。這價格往往低于菲律賓在國際上的價格,所以菲律賓在當時就平息了與中國的爭論。

后來鄧小平時代中菲談過爭議問題,我當時在北京使館任職,鄧的意思是中國理解菲律賓的經濟困難,但是中國不能接受菲律賓作為西方操控的工具,如果中國答應把一些領土讓給菲律賓,就會有很多國家提這樣的要求。我們后來的研究看到,往往國際油價上漲或貿易不通暢時,中菲就容易爭論南海問題。但那些海溝里到底有沒有油,得花大價錢試了才知道。當然政治上的原因是1898年美國與菲律賓簽訂的協議中,其實只是說他們會保護菲律賓的大城市(metropolitan),而不涉及那些遙遠的島嶼,到基辛格做國務卿時他們還有這樣的表述。

菲律賓國內是有一部分人認為美國不會為菲律賓而戰的。于是他們也主張在中美之間平衡。拉莫斯總統時期和當時中國領導人在主權爭論和能源合作上都說的很多。到近幾年美國提出重返亞洲,中國官員在一些場合把南海也說成重要的國家利益。從這次黃巖島事件看,菲考慮的顯然不是這一個島,而是更多有資源潛力的島嶼。

《21世紀》:中國和菲律賓談這類合作很久了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林智聰:中國和菲律賓談了一些能源合作,但是有些菲律賓官員后來被發現有貪污行為,這會讓菲律賓老百姓認的這些項目就是為這些權貴服務的。菲律賓人很理解美國,對中國幾乎沒什么了解,這種時候中國的經濟項目如果和當地政客聯系在一起,這些項目就很難持續。中國應該讓商業公司自己來做合同。雖然政府審批免不了,但要減少和政治家族的“合同”。

合作要先解決主權問題

《21世紀》:現階段有菲律賓石油公司試圖在南海尋找與中國公司的合作,你認為達成合作的可能性有多大?

林伯強:這樣的合作很難。因為它不僅僅是經濟問題,還涉及到主權問題。而且這所牽涉到的也不止一個國家,而是好幾個國家,牽涉的國家太多。所以,想要在南海達成合作是很困難的事情,我不太看好。雖然談判可以繼續,但最終很難有結果。尤其是在現階段,現在主要還是要先解決爭端。

在合作開發這個問題上,且不說是兩個有爭議的國家,就是兩個沒有爭議的國家要實現都很困難。比如,我們和俄羅斯之間并沒有這些爭議,但輸油管道依然談了那么多年。

《21世紀》:但是中國與菲律賓8年前簽署過聯合開發的協議。

林伯強:那個不算數,從來就沒有執行通過。它只是一個意向而已,后來并沒有實質性的動作。在開發這件事情上,菲律賓的資金和技術和中國沒有可比性。我們的“海洋石油981”深海鉆井平臺已經起步,雖然才剛起步,但肯定比菲律賓強。所以要開發的話,中國更有機會。

政治和商業難以分開

《21世紀》:持續一個多月的黃巖島爭端給兩國經濟關系帶來了什么影響?

莊前進:水果出口商很著急。菲律賓和中國的經濟聯系非常密切。如果雙方發生不愉快,對兩方損失都很大,而不止是菲律賓。菲律賓和中國的經濟充滿互補性,菲律賓大約有1億的人口,中國出口很多日常用品到菲律賓,衣服、鞋子,當地人穿戴的很多東西都來自中國。每年大概有20萬中國游客來菲律賓,菲律賓則有80萬游客到中國。兩國之間有很多互動。

我們華人希望通過外交途徑解決,希望雙方減少爭議;共同開發有助于兩國的經濟利益和人民的友情。華人生活在菲律賓,心懷祖國。對我們來說,一個是婆家,一個是娘家。兩國的紛爭,是我們華人最不希望看到的。

《21世紀》:你去年曾和阿基諾總統一起訪華,當時中菲簽訂了70多億美元的訂單,現在進展如何?

莊前進:進展緩慢。不過也有一些項目有了進展,比如礦業。一方面要投資,另一方面又發生這樣的問題??偨y說,政治要和商業分開,但是真的可以做得到嗎?所以我們現在還是希望先把問題解決。

上周,我們到總統府和阿基諾總統有過一次一個小時的對話。是總統府邀請我們去的,他要聽聽我們的聲音??偨y談了他對中菲關系的看法,他對我們說中菲關系是歷史悠久的友好關系,他珍視這段關系,希望黃巖島的問題能在外交途徑上坐下來談。他說也不喜歡發生不愉快的事情。我們則向總統表達說,我們非常在意中菲之間的友情,建議他尋求一個雙贏的局面

核心提示:隨著國際休漁期的到來,表面平靜的黃巖島之下仍然暗流洶涌,中菲關于領海和島嶼主權的碰撞呈現出更加國際化和復雜化的趨勢。起碼在軍事上,菲律賓儼然成為了中菲黃巖島對峙的獲益者,漢密爾頓級巡邏艦從一艘被增為兩艘,菲律賓將會從日本得到12艘巡邏船,和韓國、澳大利亞的軍事合作也得到加強,稍后召開的香格里拉對話將會成為中菲角力的另外一個戰場,而美國的身影也將會越來越明顯。

鳳凰衛視5月23日《鳳凰全球連線》,以下為文字實錄:

任韌:臺灣的安全部門首長蔡得勝,他在21日說菲律賓、印尼和越南等過的官員不管在公開或者私下場合,都曾經一再要求臺灣在南海問題上不要和大陸進行聯手。我首先要請教一下黃棟星先生,從菲律賓的角度,是否真的有這樣的言態以及擔憂,就是在南海問題上,臺灣和大陸會真的聯手。 黃棟星:我想這個實際上是存在的,因為菲律賓是不希望看到說,兩岸能夠聯手在維護南海的主權。大概在去年,菲律賓跟臺灣曾經就臺灣電信欺騙案要遣返臺灣的事情,鬧了一場“外交”風波,當時臺灣就威脅要遣返6萬菲傭跟菲律賓的勞工,在那個時候菲律賓這邊就很緊張,派了總統的人到臺灣去請求,所以如果說臺灣跟中國大陸聯手在維護南海的主權,這對菲律賓來說是吃不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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