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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審計機關審計專業論文范文

2023-09-18

地方審計機關審計專業論文范文第1篇

2011年國家審計署部署對全國地方政府債務進行全面審計,將地方政府債務分為: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和政府可能負有救助責任的債務三大類。我個人對地方政府債務的這種分類表示認同,但這種分類是已形成的直接債務,它未包含地方政府的隱形債務。

那么地方政府的隱形債務有哪些呢,個人認為比較復雜,它既包括各級政府對當地群眾百姓公益事業的欠賬,也包括占用預算資金搞基礎設施建設和工業園區建設等等。前者在賬目上沒有數據體現,而后者則在賬上可以看見。因此審計地方政府債務時我們就要密切關注財政總預算賬中的暫付款。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加強財政資金調度管理確保預算執行的通知》要求各地,將財政總預算中的暫付款壓縮到占預算支出4.17%以內。據本人對幾個縣區的了解,各地財政總預算中的暫付款多的占當年預算支出的65.73%,為當年地方可用財力的131.66%,少的也有占當年財政收入的35%,為當年地方可用財力的85%。經分析某縣暫付款主要由下面幾方面構成:重點工程借款占28.05%、墊付企業增值稅占8%、預撥企業稅收優惠獎勵占3%、單位及鄉鎮借款占12.63%、收入調度暫付款占43.9%、其他暫付款占4.42%。由于暫付款數額不斷的增加從而導致財政資金周轉越來越困難,制約了財政經濟健康運行,進一步加劇了財政風險,直接導致了占用、調用和借用大量的財政專項資金。如此一來,勢必形成潛在隱患和資金風險。

因此,本人認為地方政府債務的審計不能僅從政府直接層面看問題,還應當關注隱形債務。密切注意隨著財政暫付款逐漸擴大規模,要消化這些暫付款,除積極發展地方財力外,向銀行舉債或向社會籌資也是其有效途徑,而后者就將形成地方性直接債務。(作者單位:吉安縣審計局)

地方審計機關審計專業論文范文第2篇

摘  要:課題組調查發現,地方財經院校財政學類專業本科實踐教學雖有成效但仍存問題,要提高地方財經院校財政類專業本科實踐教學水平,構建一個完整的實踐教學體系十分重要。要嚴格貫徹實踐教學累計學分不少于總學分15%的規定,把實驗實踐課程嵌入整個課程體系中;要切實改善實踐教學條件和方法,保證實踐實驗教學的經費需要,加強實踐實驗教學師資隊建設;要完善實踐教學考核和質量管理,建立實踐教學評價機制,加強實踐教學規章和制度建設。

關鍵詞:地方財經院校;財政學類專業;實踐教學

一、地方財經院校財政學類專業實踐教學現狀和成效

為了對地方財經院校財政學類專業實踐教學的現狀和問題進行全面分析,“地方財經院校實踐教學的經驗與問題”課題組設計了三份問卷,分別從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三個角度對高等院校財政學類專業(包括財政學、稅收學專業)的相關情況進行了調研,收回高校問卷17份,畢業生問卷121份,用人單位問卷59份。課題組結合在部分院校進行的實地調研和問卷統計結果,對財政學類專業本科實踐教學現狀總結分析如下:

1. 地方財經院校財政學類專業實踐教學的現狀

地方財經院校都把實踐教學放在應用型財經人才培養模式的重要位置,大力開展實踐教學研究,努力構建合理的實踐教學體系,加大投入創造實踐教學條件,不斷改進實踐教學方法,加強實踐教學考核,建立實踐教學質量保障機制。在所有地方財經院校的本科教育中,都把實踐教學環節作為學生必須參與并按要求完成的教學任務。

(1)實踐教學體系初步建立。在調研的所有地方財經院校(17所高校)中,財政學類專業都已制定實踐教學的培養方案或教學計劃,并根據專業不同開設了相關的實驗課程。從開展實踐教學活動的形式來看,大多數院校把專業實踐教學、假期社會實踐、畢業實習作為本專業主要的實踐教學方式,校內模擬實驗也是大多數院校采用的方式。從我們調查的17所高???,開展專業實踐教學的有15所學校(88%),開設第二課堂的有10所(58%),利用假期進行社會實踐的有15所(88%),進行畢業實習的有14所(82%),在校內模擬實驗(訓)的有11所(64%),還有一所高校采取了行業調查的方法??梢?,地方財經院校財政學類專業實踐教學體系已經初步建立。

(2)實踐教學條件基本具備。實踐教學條件是指實踐教學師資隊伍、實踐教學設備、基地和軟件系統。它是實現實踐教學目標的重要支撐和保證,也是衡量實踐教學水平的重要指標之一。目前地方財經院校都已建立了教學實驗室,并建有教學實習基地。財政學(稅收學)的實驗課程主要有財政審計模擬實驗、預算會計模擬實驗、經濟文獻檢索實驗、稅務會計模擬實驗、納稅申報實驗、稅收綜合實驗等課程。

在負責實驗教學工作的師資隊伍構成上,此次調查的17所高校中有13所院校(76%)以校內有較強的理論功底和教學經驗的專職教師為主;2所院校(12%)以校內教師和校外兼職教師聯合指導,產學研相結合;1所院校(6%)以校外兼職教師為主;1所院校(6%)選擇“其他情況”。

(3)實踐教學方法多樣。實踐教學方法是實現實踐教學目標、完成實踐教學任務、提高實踐教學質量的手段。地方財經院校財政學類專業實踐教學采用了多種實踐教學方法,有的依托專業軟件,有的模擬業務流程和案例分析,有些高校采用了學生自主選題的創新創業競賽等方式進行實踐教學。調查中,有6所院校(35%)采用以教師為主體的啟發式教學,有7所院校(41%)采用教師和學生作為合作者相互溝通交流的教學方式,有8所院校(48%)采用以學生為主體,進行課堂討論和情景模擬等內容的教學方法。

(4)實踐教學考核有規可循。實踐教學考核是完成實踐教學任務、確定學生實踐水平和教師教學有效性、實現實踐教學目標、提高實踐教學質量的重要措施。在所調查的地方財經院校中,對實踐教學中教師的考核,有3所院校(18%)以教師的理論水平和學術水平為主要考核標準;有11所院校(64%)以學生的評價和學生考核成績為主要考核標準;有2所院校(12%)以院校教學督導組的聽課評價為主要考核標準;有1所院校(6%)選擇“其他情況”。

而對于實踐教學中學生成績的評定,有10所院校(59%)以學生的考試成績或實踐教學成果評定;有9所院校(53%)綜合學生的平時表現進行評價;有2所院校(12%)以用人單位、實踐實習基地的反饋為主要參照標準;還有2所院校(12%)試具體情況而確定考核辦法。

(5)實踐教學質量保障意識已經形成。要保證實踐教學質量,必須通過一系列的質量管理而實現。為保障專業實踐教學質量,地方財經院校主要采取了制定實踐教學考評制度,加強實踐教學過程與結果的考核:實行督導與同行聽課、開展實踐教學中期檢查、建立學生測評制度、鼓勵教師開展實踐教學創新;加強實驗教材建設;大力引進和培養專業實踐教學師資,重視專業技術人員建設等措施加以保障。這表明地方財經院校財政學類專業實踐教學質量保障意識已經基本形成。

2. 地方財經院校財政學類專業實踐教學取得的成效

通過實驗課程開發、到地方財稅部門實習、進行課堂模擬及開展各類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學生科研活動、學術交流活動等專業實踐教學方面,地方財經院校財政類專業實踐教學已取得一定成效,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積累了豐富的實踐教學成果。經過多年的積累,地方財經院校財政學類專業實踐教學取得了一大批成果。僅從問卷調查的17所院校反饋的信息來看,有4所院校(24%)完成了教學實踐科研論著;有9所院校(53%)形成了教學案例;8所院校(47%)認為他們在各類競賽中獲得了獎項;9所院校(53%)完成了各類課題研究報告。這些科研成果又進一步促進和豐富了地方財經院校的實踐教學課程。

二是學生動手能力有較大提高。通過實踐教學,學生動手能力得到了提高。在我們調查了17所院校中,有4所院校(24%)表示通過實踐教學,財政學(稅收學)專業學生的動手能力有明顯提高,有13所院校(76%)表示有一定提高。

三是獲得了社會各界好評。實踐教學是否取得了實效,最終應由社會做出評價,特別是用人單位的評價。本次問卷調查專門對用人單位進行了調查,在收回的用人單位卷59份中,有28家(48%)認為非常滿意;有24家(40%)認為比較滿意;有7家(12%)認為基本滿意,沒有用人單位認為不滿意。

二、地方財經院校財政學類專業實踐教學存在的問題

無論在人才培養方案的制訂、實踐課程的師資還是在實驗室建設、實驗教學基地的培育等方面,地方財經院校財政類專業實踐教學都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 實踐教學體系不完善

實驗課程體系設置有待進一步完善。財政學專業實驗教學大部分是根據專業課程的教學要求而設置的,這樣設計出來的課程大多各自為政,缺乏專業之間的相互聯系與相互協調,實驗教學與理論教學之間缺乏統籌考慮,實驗教學重復或存在遺漏現象,整個財政學類專業實驗教學課程體系設置的完整性不強,尚未形成獨立的教學體系,僅僅作為傳統理論教學的一個附屬品而存在。在調查中有7所院校(41%)表示專業實踐教學體系構成不夠全面、完整。

實踐教學在整個課程結構中所占的比例較低。目前各地方財經院校普遍存在著實驗課程比重偏低的問題,實踐教學僅僅作為理論課程的點綴而存在,在我們的調查中,有2所學校(12%)在10%以下,12所學校(70%)在10%~20%之間,僅有3所學校(18%)在20%~30%之間,沒有學校在30%以上。

專業實踐教學課程脫離實際比較嚴重。針對財政學(稅收學)專業實踐教學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存在的問題,有3所院校(18%)表示對用人單位需求了解不夠充分,實踐教學內容陳舊、脫離實際;6所院校(35%)表示專業實踐教學內容和社會實踐脫節,難以有效培養學生的實踐和創新能力。

2. 實踐教學條件不足

實踐教學經費投入不足,現有的實驗室利用率低。校內實踐教學通過實驗和實訓等形式鍛煉學生自主創新能力,實踐教學需要有相應的硬件、軟件條件,需要有較大的資金投入、配套的實驗設備、實驗場所等。但目前地方財經院校往往就缺乏這方面的投入,大部分實驗室存在硬件過于簡單滯后,同時以軟件為平臺的實踐教學不能做到及時更新,實驗內容很快過時,無法與社會發展同步。在實驗中使用計算機等儀器設備是否能滿足教學要求問題上,有8所院校(47%)能滿足教學要求,有8所院校(47%)基本滿足教學要求,有1所院校(6%)無法滿足教學要求。

實踐教學的師資隊伍建設相對滯后。實踐教學實施需要大量相關專業的教師,但是目前實踐環節的師資大部分是從高校畢業后直接走上講臺的,缺乏企業實踐和社會實踐經驗。這些年輕的教師學習能力強,但缺乏相應專業的實踐鍛煉,無論是經驗,還是教學水平及實踐能力都不能滿足實踐教學團隊建設的需要,更談不上成為“雙師型”師資。在我們的調查中,17所高校有9所院校(53%)表示缺乏專業實踐教學師資隊伍,難以起到引領作用。關于本專業實驗課程指導教師的操作和指導的水平問題,有58名同學(48%)認為整體水平較高;有53名同學(44%)認為部分教師水平較高;有10名同學(8%)認為整體水平一般。

實踐基地建設不完善。地方財經院的校外實習基地有些還流于形式,走過場,滿足于拿學分,實踐基地分散、彈性大、臨時性較強,不能對學生的專業起到提升作用,也不利于學校指導和監督。在我們調查的畢業生問卷中,有56名同學(46%)表示實習基地的作用很大;57名同學(47%)認為很一般;8名同學(7%)認為沒有收獲。

畢業實習落實難。畢業實習是實踐教學的重要一環,也是大學生整個大學生涯中的重要內容。大多數畢業生表示畢業實習效果不好,有些學生在校外實習中,甚至沒有人指導。在畢業實習的情況調查中,有31名同學(26%)表示有校內帶隊教師指導;57名同學(47%)表示有實習單位安排專人指導;有33名同學(27%)表示沒有任何人指導,靠自己摸索。

3. 實踐教學方法僵化,缺乏靈活性

實踐教學相對封閉,校企合作有待深化。目前地方財經院校的實踐教學,還是主要由學校負責實施,行業、企業的作用發揮不夠。如在教學項目設計與選擇上,仍主要由校內教師負責,缺乏與行業企業的合作與交流,因而實踐教學項目缺乏目的性,與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實際工作有較大的脫節,不能較好地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

實踐教學方法和手段單一。目前地方財經院校的實踐實習還處于簡單的操作和參觀階段,本科生雖然參與相關程序的操作,但是因為大多不能采用實時操作,只是簡單的跟著實驗教學軟件進行逐層逐步運行相關程序,層次較低,實踐教學成為理論教學的輔助手段,綜合性、設計性實驗又多以演示為主,導致學生實際設計和操作機會少,而且社會實踐以規定內容居多,缺乏想象力,學生科技活動也是按規定進行,難以激發學生學習興趣。

4. 實踐教學考核缺乏科學性

實踐教學考評制度和管理措施跟不上。雖然各院校都對各專業、各課程的學分、課時以及實踐教學所占的比例都有規定,但是,不少學校對實踐教學的過程、內容和效果等如何進行監督、考核和評估,并沒有很具體的操作和監控辦法。由于實踐教學在考核評估和管理措施方面跟不上,監管制度缺失,實踐教學的問題難以及時糾正。

評價標準不科學,體系不健全。本科實踐教學有自己的特點,不能用理論教學的要求進行評價,也不是簡單幾個環節的評議,只有通過綜合的、科學的、系統的評價體系才能完成,而現有宏觀層面的本科實踐教學評價主要體現在專業評估與《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方案(試行)》(2004版)中,內容表述籠統,缺乏操作性與系統性。大多數本科高校沒有制定專門的系統實踐教學考核辦法和標準,無法對實踐教學質量作出公正的科學評價,以至于高校教學計劃中關于實踐教學內容的零星標準,也僅是對學分、學時、考核等方面的定量規定,缺乏具體評價標準的定位。

三、財政學類專業實踐教學的意義

財政學類專業實踐教學是將財稅實踐活動引入傳統的財稅理論教學過程,旨在引導學生參加財稅實踐活動的同時,鍛煉培養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提升實際操作能力、學用結合能力及創新能力,這種實踐教學目標體系的構建是有效實施實踐教學計劃、有效運行實踐教學過程、有效開展實踐教學活動、實現實踐教學目標的保障[1]。

實踐教學是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關鍵環節。財政學類專業畢業生大都從事機關、企事業單位財稅管理和財務等工作,這些工作崗位不僅專業性強,還或多或少涉及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國家秘密和商業機密。在本科學習階段,財政專業學生能夠獲得在機關事業單位實習的機會很少,很容易導致人才培養過程中重理論而輕實踐。在人才培養方案中嵌入實踐教學環節,讓學生通過實踐實驗課程接觸財政稅收運行情況,了解所學專業的工作特點,對培養學生的專業興趣,掌握專業知識,培養實踐動手能力有重要的作用[2],是提高財政類學生的關鍵環節。

實踐教學是人才差異化培養的關鍵要素。實踐教學活動的開展,不僅可以深化與擴展理論教學內容,還有助于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通過實踐教學不僅可以體現出地方財經院校人才培養的特色,實現人才培養與學校特色、地方特色的結合,還有助于發揮學生的個性優勢或興趣專長,形成差異化的財經專門人才。

實踐教學既是培養復合型人才的需要,也是財會信息化高速發展的必然要求。隨著我國電子政務建設和企事業單位信息化的發展,“金財工程”、“金稅工程”已相繼完成,企事業單位信息化程度大幅提高,對財政學類專業復合型人才培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通過實踐教學,學生通過實際操作才能啟迪思維、拓寬視野,完成知識遷移和理論與實際結合,實現復合型人才的塑造。

四、地方財經院校財政學類專業實踐教學改革建議

1. 全面構建實踐教學體系

針對實驗課程體系設置不合理、實踐教學在整個課程結構中所占比例較低和專業實踐教學課程脫離實際的問題,地方財經院校財政類專業實踐教學改革的首要目標是構建一個完整的實踐教學體系,把系統化、全局化的實踐教學課程嵌入財政類專業的教學整體計劃中,確立實踐教學體系的應有地位。一是在財政類專業本科課程設置方面,明確確定實踐教學環節的課時,在保證理論教學和科研基礎培訓的前提下,改革現有課程體系,把實驗實踐課程嵌入整個課程體系中,應明確規定實踐實驗教學課程不低于全部教學時數的15%;二是以實踐教學資源建設為平臺,以實踐教學項目、形式、內容、基地的系統化、集成化為著力點,明確要求各地方財經院校開展以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互動為目的實踐實驗教學改革,把理論教學與實踐實驗教學切實結合起來,實現實踐教學質量的提高。

2. 切實改善實踐教學條件

針對實驗室、實驗課程和教學軟件投入不足的問題,改變長期以來以項目建設和項目撥款為主要籌集實踐實驗經費的模式,探索建立實踐教學經常性經費撥款機制和績效評估機制,建立經常性的實踐教學經費撥款機制,保證實踐實驗教學的經費需要。鼓勵地方財經院校根據財政類(稅收類)專業實踐實驗教學需要,與軟件開發企業共同開發實踐教學軟件,使教學軟件更加符合財政類(稅收類)本科學習的需要,改變目前教學軟件不切實際、實踐教學流于形式的狀況。加強實踐實驗教學師資隊建設,應規定根據實踐實驗教學的教學量要求,按比例配備專職實踐實驗教師,對從事實踐實驗教學的教師給予相應在職稱評定、課酬支付方面的支持,確保實踐實驗教學的師資穩定,提高實踐實驗教師的教學科研水平。積極探索實踐教學新方法、新手段,提高實踐實驗教學的應用性、能力性、實效性。要針對目前實踐教學形式單一、方法簡單、缺乏創新的現實,改變理論學習與實踐學習相脫離的狀況,既開展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實踐實驗課程,也開展專門的實踐實驗課程,探索學習與實習基地實習見習、實驗室操作等相結合的形式多樣的實踐實驗模式。

3. 切實完善實踐實驗教學考核

針對實踐教學考評制度和管理措施薄弱、實習考核流于形式,以及評價標準不科學的弊端,建立科學規范的實踐教學評價機制。實踐教學評價內容應至少包括三個部分,即用人單位或者實習單位對學生實踐活動的評價、雙師型教師對學生實踐活動的評價以及學生自己對實踐教學活動的評價,并且每項評價內容注重的環節各有側重,評價內容應進一步細化。

在用人單位或實習單位對學生實踐教學活動的評價方面,應著重于綜合素質評價和實踐能力評價,主要評價內容和標準應突出學生工作態度、工作能力、交際能力等綜合素質的評價。在雙師型教師對學生實踐教學活動的評價方面,應側重于綜合評價和專業技能評價,包括評價是否達到了教學目標、是否達到了對實踐能力的要求等。在學生對實踐教學活動的評價方面,應側重于興趣和效果評價,包括對實習單位和雙師型教師的評價,對整個實踐教學活動效果的感知評價,以及對實踐教學活動的興趣和效果評價。

4. 采取措施切實保障實踐教學質量

保障財政學專業的實踐教學質量,需要加強實踐實驗教學環境的管理,首先需要進行實踐教學管理規章和制度建設,對實踐教學計劃、實踐教學考核以及評價標準、實踐教學基地管理等制定教學規范,加強規范管理;其次,要求各財經院校建立實踐教學過程的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對實踐項目記錄、實習單位鑒定、實習總結、實習成績表評價等各類評價實踐教學過程和實踐質量的記錄管理。最后,根據各財經院校的需要,建立專門的實踐教學管理的督察機構,要求校院兩級督導對實踐教學進行檢查,對實踐教學的方法、教學內容及教學結果等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參考文獻:

[1] 李敬,高峰,趙喜艷.實踐教學目標體系的構建研究[J]. 中國電力教育,2011.35(156).

[2] 王延俊.實踐性教學在財經類專業的應用[J]. 現代企業教育,2014(18).

[課題負責人:樊麗明;課題組成員:劉小兵、李林木、羅美娟;本文執筆人:羅美娟、李林木、劉小兵。本課題研究得到2014年上海高校本科重點教改項目“財政學類專業本科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的推廣應用與深化改革研究”的資助]

[責任編輯:周  楊]

地方審計機關審計專業論文范文第3篇

[摘 要] 目前我國的經濟體制正逐步走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經濟責任審計也要隨經濟體制的轉變而發生變化。經濟責任審計能夠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監督,對領導干部進行嚴格要求,促使領導干部在工作中保持公正廉明,最終消除國家政府部門的腐敗問題。本文主要對地方政府經濟責任審計進行討論,保證政府部門依法行政,為黨建立一個良好的形象,從而在黨的領導下保證國家的長遠發展。

[關鍵詞] 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問題;解決方案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涵義。經濟責任審計就是國家有關部門授權給審計機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來對各個機關團體以及事業單位的領導干部在工作過程中的資金運動、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以及遵守財經法規等情況進行的監督和評價的過程。

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審計的對象是國家有關部門的領導干部,主要檢驗國家有關部門的領導在任職期間是否履行了自己的經濟責任。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我們要對國家有關部門的領導進行全面綜合的審計,主要包括財務和財政收支審計、經濟效益審計等內容。進行審計的過程中要使用各種各樣的評價標準來對國家有關部門領導者的行為進行評價。雖然審計過程中的評價方法多樣,但是審計機構的審計行為卻要經過授權,并且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很高,會影響領導干部的命運。

(二)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在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審計機構要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于部門中發生的一切資金收支的準確性、真實性、效益性和合理性進行調查,并對領導干部在活動中承擔經濟責任的情況進行公平公正的評價。

在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審計的審計人是由國家有關部門授權的審計機構,審計對象就是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的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就是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在活動過程中承擔的相關經濟責任。

二、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現狀

根據調查可知,由于地方政府部門處在較為偏遠的西部,所以審計人員有可能會忽視掉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從而在對地方政府部門的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忽略了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可能發生重大錯誤的地方的審查,這就會影響到審計結果的準確性,一旦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發生貪污受賄或者挪用公款的行為,那么將會危害到國家資金的安全,不利于國家資金利用到需用資金的地方去,這將給國家的經濟帶來巨大的損失。

三、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

(一)在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時難以進行經濟責任的界定。在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進行確認是一項重要的任務,但是現實生活中,由于領導干部在工作的過程中要接觸到很多經濟活動,所以我們很難將部門領導干部涉及的經濟責任進行準確的界定,這就給審計機構的審計工作帶來了很多困難。另外,由于經濟的發生多是依靠多方人員的努力,所以經濟責任無法在人員之間進行準確的劃分,所以審計工作無法順利進行。

(二)經濟責任的審計過程比較漫長。根據以往的審計工作我們知道,為了給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的審計,我們要花費大量的時間來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進行確定與劃分,然后還要耗費更多的精力來對領導干部進行的資金行為進行審查,即使采用重點審計法,也要耗費大量的時間,所以造成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比較漫長,無法盡快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評價,并且還可能會給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延長掩藏犯罪證據的時間。

(三)經濟責任的審計過程缺乏透明性,影響經濟責任審計發揮它的作用。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進行監督的主要有國家審計、社會審計和群眾監督,但是審計機構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任命之后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的審計時的透明度不高,并且使用的審計標準也與我們的想法大相徑庭,所以導致在地方政府領導下的人民群眾無法對國家有關部門的資金運轉情況有一個清晰的了解,這樣就會給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增加貪污受賄的機會,將不利于國家資金的安全。

(四)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的工作量大。我們前面提到的審計人員要耗費大量的時間來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所涉及的各項經濟業務中的資金運動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真實性進行驗證,還要明確經濟活動中領導干部要承擔的經濟責任,另外當今的地方政府部門涉及的經濟業務很復雜,給審計人員增添了大量的工作。

(五)經濟責任審計給審計人員帶來更多的審計風險。在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時候,不僅要對領導干部進行審計,還要對部門進行審計,但是有關部門的相關人員在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的資金行為進行記錄時,有可能受到領導干部的要挾與恐嚇,從而幫助領導干部掩藏犯罪真相,使得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因為一時的疏忽大意,忽略了存在問題的地方,從而影響審計工作結果的準確性,產生審計風險。

(六)對任期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的經濟責任審計存在很多困難。在對任期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時候,缺乏對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進行評價的標準,而且缺乏準確的數字化的指標,所以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無法對任期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所負擔的經濟責任進行正確的評價,另外不同地區之間的評價也存在著很大的差異,不能激發領導干部的工作熱情,最終影響地方經濟的發展。

四、如何解決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一)準確界定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首先審計人員必須明確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所承擔的經濟責任,前任和現任之間的責任不能發生混淆,如果現任在工作的過程中,采取一定的措施來對前任的過失進行補救,審計人員要對現任給予肯定意見,如果現任仍然無動于衷,甚至做些變本加厲的事情,審計人員就要對現任給予否定意見,總之必須確保審計意見的準確定,避免張冠李戴。

(二)使用科學的方法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由于審計人員在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要耗費大量的時間,所以為了避免時間的浪費,我們可以采用抽樣法或重點審查法來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查,以此來降低審計工作的數量,減輕審計人員的工作壓力。在使用重點審查法時要注意挑選可能發生錯報的記錄,以此來檢查領導干部是否存在不法行為。

(三)努力提高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透明度。國家有關部門要增加資金使用的透明度,這樣審計機構在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才能夠對領導干部的行為有一個準確而全面的判斷,然后才能夠與群眾監督相結合,讓領導干部在工作中的表現全部展現在人們面前,從而讓人們對領導干部有正確的評價。增加透明度之后,可以幫助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在工作中約束自己的行為,竭盡全力為人們的生活謀福利。

(四)要適當地增加審計人員的數量。由于在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要耗費大量的時間來對領導干部的責任進行確定與劃分,如果只依靠少量的審計人員,那么巨大的工作壓力將會影響審計人員工作的準確性,所以要適當增加審計人員的數量,來分擔大量的審計工作。

(五)對經濟責任審計進行適當地改革,降低審計的風險。由于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存在著審計風險,為了降低審計風險,我們要降低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固有風險,這就要對經濟責任審計進行改革,使其審計工作變得簡單,利于審計工作的進行。

(六)對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標準進行較為準確地規定。由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問題就是沒有統一的評價標準來對任期的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科學合理的評價,所以我們要根據不同地區對領導干部的要求來綜合制定對領導人的評價標準,從而激發領導者的工作積極性,促進經濟的發展。

五、總結語

為了消除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的貪污受賄行為,為了維持執政黨在人們心目中的美好形象,為了保證國家資金的安全,我們必須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在審計的過程中存在著一些問題,我們必須利用一切科學合理的方法去解決這些問題,從而提高對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準確性,消除政府領導部門中的不良風氣,保證國家資金實現合理地利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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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羅家瓊(1976-),女,獨山縣審計局會計師,研究方向:基層審計。

地方審計機關審計專業論文范文第4篇

【摘 要】國家審計工作是國家治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審計工作的有效實施,對于國家的發展產生的作用極其顯著,并且國家審計工作能夠明確社會發展所產生的問題,可以有效地抵抗風險問題,同樣對于我國央企相關的監管工作起到了關鍵的作用。主要表現在監管作用、治理作用、掌握財會工作以及工作作風問題等。本文就國家審計對央企經營管理的影響進行分析和探討,以供相關人員參考。

【關鍵詞】國家審計;央企;經營管理;影響;分析

引言:

國家審計部門針對大約30家央企的工作進行調查分析得知,接近1/2的企業工作并沒有達到基本要求,而且工作沒有符合規定,比如,出現交易作假、經營效益估值過高等問題。而且在國家經濟會議上,國家審計部門的關于年度預算以及央企財政工作報告中體現出了一些央企投資工作產生了重要的問題,即,不能及時防范風險問題,以此針對于相關的企業需要要求及時落實整改措施。

由于央企和地方企業是有一定差異性的,而且央企是有著自身的特點。在當下國家的經濟發展中承擔著重要的審核統計工作,并且所肩負的責任極其艱巨,對于國家的經濟貿易體系的健全完善、公共事業工作的實施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且關系到了國家其他行業領域的發展。當下央企在經營發展過程中產生了各種各樣的問題,并且已經得到社會大眾的關注和重視,這些問題已經影響到國家社會經濟的發展。而國家審計對央企經營管理的影響具體表現如下:

1國家審計對于央企投資方面的影響

通過一些調查報告獲知,審計工作對于央企投資方面的工作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具體表現在:有效地落實國家審計工作,可以提高我國央企投資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并且產生了較為理想的效益,進而可以避免不理性投資、投資力度不充分等問題的出現[1]。在制定了包括全世界大約30個國家范圍內財會信息質量指標以后,進而可以針對跨國企業以及其他國家的企業公司方面的財會信息工作進行分析調查,并且能夠提高財會信息內容的質量,最終保障央企投資工作正常地進行,以此提升投資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而針對一些上市公司的央企工作進行分析研究,可以明確審計工作效率、法律法規制度以及央企投資工作質量之間的聯系,進而能夠掌握有效的審計工作可以改變當下企業的投資現狀,并且可以處理投資方面的問題。在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以及科學完善的審計工作模式下,可以高效地處理投資不當或者投資力度不足的問題[2]

2國家審計對于央企財務會計工作質量的影響

一些調查人員通過央企年度財務報告進行摸底調查獲知,企業的內部審計以及國家審計相關工作對于企業的經營產生的作用十分顯著。國家審計工作可以全面掌握企業的現金流水狀況、生產成本開支以及資金情況等,并且可以對企業中的財務數據實施監管,進而能夠認識到所發揮的積極作用。

還有一些審計調查工作人員深刻認識到,國家審計工作在實施監管行為以后可以提升央企財務報表的質量。針對企業的年度財務報告工作研究以后,市場經濟對于國家審計工作所產生的作用更加敏感,所以國家審計工作不會受到外界相關費用和經濟利益的影響,因此有著自身的特色,而且有著極強的獨立性。在當下受到國家審計工作的影響下,央企經營效益能夠得到全面地掌控,進而保障財務會計工作更加的公開透明。

此外,一些研究人員在針對國家上市央企經營發展工作進行取樣調查顯示,通過對這一類上市央企的經營責任進行審查以后,認識到了這一類央企的經營責任在得到全面地審核和統計之后,經營效益得到了有效地提升,而且生產經營的成本也極大地降低了。因為國家審計部門監管工作的有效實施,靈活地避免了產生信息滯后或者壓制了企業內控殘留的問題,并且所產生的財務報告所帶來的風險指數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3]。

而且國家審計工作和央企的經營管理質量關系密切。由于國家審計工作的實施使得央企的經營發展能夠正常有序地實施,而且相互依存,相輔相成。在國家審計工作得到落實以后,不但可以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而且也積極地促進了央企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并且提升了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3國家審計對于工作作風問題的影響

國家審計工作可以有效地監管央企經營管理模式的應用和實施,而且國家審計工作模式更加的獨立,并且有著自身的特征,還可以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實施監管和掌控工作,進而保障了央企經營管理模式有效地應用和實施。國家審計工作一般是應用全面審計模式實施審計工作,而審計工作包含了對于企業的監管、資本的監管、資金的應用、政策的實施、管理人員的職責以及制度的公正公開等內容。而且國家審計工作可以強制實施相關的措施,進而確保審計工作問題得到有效地解決,而且可以明確相關的責任人,從而可以督促及時整改,以此保障國家審計監管工作有力地促進央企管理人員的工作認識以及管理水平等的提升,進而可以避免央企工作人員作風問題的出現。還可以保障央企管理人員遵守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責任感,廉潔奉公,并且具備良好的自我約束力,所以有利于提升對于央企的經營管理質量,極大地避免了央企違反法律法規以及作風問題的出現。因此國家審計工作提倡清廉,反對腐敗,并且在針對央企工作人員假公濟私、利用自身的職權謀取個人利益等方面的問題實施全面的調查和統計工作,這樣可以為央企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利條件,打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最終提升央企經營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提高央企的經營效益[4]。

4國家審計工作對央企經營管理工作的影響

國家審計工作在社會發展的形勢背景下產生了一定的變化,而對于央企的經營管理工作所產生的影響能夠保持在正常范圍內,而且工作質量以及工作結果也會隨之變化。站在央企的立場上分析,傳統的國家審計工作一般主要針對財務方面進行科學全面地監管,目的是為了明確央企財務工作的準確性,同時也是為了認識到央企財務工作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下國家審計的工作需要掌握央企的經營發展的實際情況,而且還要重視企業的生產經營工作的工作效率和質量,最終掌握企業的經營效益情況[4]。

國家審計工作對央企經營管理工作的影響具體表現如下:國家審計工作能夠積極有效地保障并促進央企經營管理制度規范的實施,而且還可以確保央企在法律法規的要求下實施國家的行業政策,并且還可以科學客觀地評估央企應用國家財政所產生的作用,提升央企財產安全性,而且還能夠督促央企及時解決所產生的問題;此外,對于央企經營管理工作的影響還表現在可以有效地推動央企實施改革和創新工作,推動經營管理工作的有效實施,提升對于作風問題防治工作的積極實施,并且可以健全完善央企內控制度規范,提高工作人員的職業素養和工作職責。而國家審計工作人員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實施對于央企工作的監管和審核,以此保障央企管理工作更加公正公開[5]。

結語:

總而言之,國家審計對于央企經營管理工作產生的影響是十分重要的,能夠促進央企正常高效的發展。在具體的工作實施過程中發揮了有效的監管職能,推動了央企管理人員更好地經營管理,并且可以避免央企內部出現工作作風問題,還可以提升央企投資方面、央企財務會計工作的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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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蔡利、馬可哪吶:國家審計與國有企業治理效率[J].審計研究.2018(6)

[4]胡澤君.努力開創新時代審計工作新局面[J].求是,2018(13)

[5]劉家義.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的國家審計:制度保障與實踐邏輯[J].中國社會科學,2015,(09)

(作者單位:廣西桂冠開投電力有限責任公司)

地方審計機關審計專業論文范文第5篇

一、審計機關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界定

《憲法》和《審計法》設定的審計機關執法職責和權限,涉及到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多個方面,從這一審計基本功能內在要求而言,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所依據的法規,自然涉及《審計法》規定的審計機關職責、權限所涉及的所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也就是說,審計職責、權限規定的審計監督對象、內容、范圍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均是審計監督執法依據,審計機關也是這些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法主體。

《憲法》、《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等專門的審計法律、法規中有明確的規定, 《審計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審計機關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處理、處罰的,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者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意見”。第四十五條規定:“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違反預算的行為或者其他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行為,審計機關、人民政府或者有關主管部門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區別情況采取下列處理措施:(一)責令限期繳納應當上繳的款項; (二)責令限期退還被侵占的國有資產;(三)責令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四)責令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五)其他處理措施”。第四十六條規定:“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審計機關、人民政府或者有關主管部門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區別情況采取前條規定的處理措施,并可依法給予處罰”。這里的“依法給予處罰”其明確涵義就是,審計機關以法律、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相關法律、法規來進行審計評價和處理、處罰。這也就從法律角度界定審計機關具備了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規定的執法主體資格。同時,在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中也有明確的確認,如《預算法》、《會計法》、《政府采購法》、《稅收征管法》、《預算法實施條例》、《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

《審計法》是審計機關的法律適用規范,它的這些規定指引審計機關依照其他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法律、法規等規定進行評價、處理、處罰,其中包括財政、金融、稅務、價格、投資、海關等法律、法規,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審計執法的規定,充分說明了審計機關也就被規范為具有了其他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執法主體資格行為。這方面對審計機關具有與財政、財務收支相關的其他法律法規的執法主體資格,在實際工作中也已得到了充分的實踐證明。

根據上述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實際工作的檢驗,本文認為,審計機關具有與財政、財務收支相關的法律、法規的主體資格。

二、審計機關行使處理、處罰權中應把握的問題

第一,處理、處罰不能超出審計機關的法定職權范圍。審計機關的處理權主要包括:責令限期繳納應當上繳的款項;責令限期退還被侵占的國有資產;責令限期退還違法所得;責令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其他處理措施。審計機關的處罰權主要包括:警告、通報批評;罰款;沒收違法所得;依法采取的其他處罰措施。審計機關在上述權限內結合具體法律法規等規定進行處理處罰,超出上述范圍就是越權。如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就不是審計機關的權限,審計機關不能行使。

第二,必須是被審計單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如財政、金融、稅務、價格、投資、海關等規定。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無關的規定不能適用。

第三,處理好與《審計法實施條例》的關系?!秾徲嫹▽嵤l例》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由審計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通報批評,依照本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對違法取得的資產作出處理;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被審計單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審計機關認為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的,向有關部門、單位提出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的建議?!睂徲嫏C關必須是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處罰規定的情況下,才適用該款規定。所以該條第二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另有處理、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處理好與主管機關的關系。審計機關與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加強協調配合,如果有關主管機關已經對被審計單位同一違反行為作出處罰決定,那么審計機關就不再處罰。當然,如果審計機關已經對被審計單位同一違法行為作出審計決定,有關主管機關也不應再處罰。審計機關對不屬于自已職權范圍的事項,應當依法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第五,進行處罰時還要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關于處罰時效、依法從輕、告知、聽證、繳款等規定。

第六,審計處理處罰的法律適用要合法、恰當?!吧衔环▋炗谙挛环?、特別法優于一般法、新法優于舊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具體來說,在法的效力等級上,上位法與下位法沖突的,應引用上位法。即行政法規與法律存在矛盾時,應引用法律作為處理處罰依據;部門規章與行政法規相抵觸時,引用行政法規;國務院各部門之間的規定相抵觸時,引用法律、行政法規授權的主管部門的規定;下級人民政府、部門的規定與上級人民政府、部門的規定相抵觸時,引用上級人民政府、部門的規定。上位法與下位法不相沖突,上位法規定比較原則,下位法規定更具體的,引用處理處罰依據時可引用下位法,也可以上位法和下位法都引用。對同一類事項,一般法和特別法都有規定的,特別法的適用應優先于一般法。兩個法律規范都是現行有效的情況下,應按照從新原則,以選擇適用的法律規定。法適用的一般原則是法不溯及既往,即法對它生效以前的事件或行為不可以適用。因此,既不能引用過時的、失效的規定,也不能引用審計事項發生時還沒有生效的規定作為審計處理處罰依據。審計實踐中,確實存在一些審計機關在實施審計處理處罰過程中不注意所引用法律依據效力的現象,導致法律依據不恰當,給審計工作帶來了一定風險。應該按照法律法規的效力適用處理處罰的依據,避免隨意性。

比如,對于被審計單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進行收費而形成的收費處理處罰上,《行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三條規定責令改正,限期退還違法所得,《預算外資金管理實施辦法》(財綜字[1996]104號)第四十四條規定應上繳同級財政,并依照有關規定予以罰款。從這兩個條款的效力等級看,前者屬于行政法規,后者僅是部門規范性文件,顯然《行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才是適用的。

比如《行政處罰法》作為一般法,規定了違法行為的處罰時效是2年,而《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對稅收違法行為的處罰時效為5年?!抖愂照魇展芾矸ā穭t屬于特別法,根據“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的原則,對發現的稅收違法行為追溯時效就應該是5年。

審計定性、處理、處罰中法規的具體引用。引用有關稅收法律時,引用到法律名稱和條款即可;引用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的,應引用到具體條款的內容。一份文書中如果同一個法規重復引用,后面的引用可以將具體內容省略,但要寫明條款。

三、審計機關行使好處理、處罰權的對策

第一,轉變審計管理工作觀念,完善業績考評標準。轉變以審計收繳論“英雄”的觀念和主要以審計收繳數量來評價衡量審計工作業績的管理方式,建立科學、規范,真正具有激勵作用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從制度上杜絕為罰款而審計、以罰代處等行為的發生,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

第二,完善審計質量管理,加強處理處罰決定的審核,規范審計處罰裁量權。在審計機關內部對工作中涉及的處罰種類和幅度的條款,根據現行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按照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處罰幅度、種類、時限、情節輕重和事實性質認定等事項,分門別類,予以細化,制定相應的處罰標準,以最大限度地控制或減少自由裁量的空間,規范和限制審計處罰裁量權,合理壓縮審計處罰的彈性空間。同時,要將審計處罰質量和結果納入審計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處理處罰質量的審核與評價工作,及時糾正不適用、不適當的處理處罰依據和據此提出的決定,基本實現同類問題處理處罰的依據、口徑保持一致,以杜絕偏私、歧視和畸輕畸重現象的發生,防止審計風險。

第三,嚴格審計責任追究制度。在建立審計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審計人員權限和責任的基礎上,要確保制度的落實,對于審計人員違法、變通法律法規或者不當行使審計處理處罰權造成后果的,要根據審計執法責任制考核的有關規定,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員給予批評教育、離崗培訓、調整崗位、取消評比先進資格、處分等處理,以此約束審計人員的執法行為,增強審計人員的工作責任心,防范審計處理處罰風險。

第四,探索建立審計機關查、處分離體制。就是在現行體制下,將審計機關內部審計查證與處理處罰工作進行分離,改變原來的業務部門從計劃、審計、處理處罰、執行決定“一竿子插到底”的制度。將審計處理處罰權交由指定的機構來集中行使,實現審計處理處罰“專業化”,達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效果,杜絕審計人員“罰‘態度款’”、“議價處罰”的主觀傾向性,避免處理處罰的隨意性,維護審計執法的公平公正。

第五,建立重大審計處理處罰項目報告說明制度。凡是擬作出符合聽證條件的處罰決定或依法應予以處理處罰而免于處理處罰的項目,應由提出擬議的部門出具書面說明,就違法行為的事實、適用的法律依據、應予以何種處罰、處罰幅度,以及擬作出或免于處理處罰的理由進行說明,經審計業務會議審定后決定,減少審計處理處罰的風險。

第六,建立審計處理處罰的咨詢制度。隨著經濟和社會的全面發展,審計外部環境科技含量不斷增加,同時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我國財政改革和公共財政體制、國有企業改革和現代企業制度、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以及環境保護工作的加強,國家審計遇到了新的領域,不僅為國家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對審計處理處罰提出了新要求。對此,應該建立一種專家咨詢制度,主要是法律專家的咨詢,防止審計處理處罰的錯誤,為審計人員提供完全的也是最后的咨詢保障。

(課題組成員:盧錄祥薛小榮張志光曹廣明李社寧劉萍)

地方審計機關審計專業論文范文第6篇

一、基層審計部門加強審計質量管理的必要性

(一) 審計質量是審計管理的權威

審計部門的權威主要來源于法律, 另外還有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和省級部門的審計質量等等。審計質量是審計部門自己樹立權威的主要方式, 審計部門的工作質量高, 監督效果好, 是審計部門說服力的保障, 審計部門必須要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 為有效展開工作提供保障。

(二) 審計質量的提高可以以有效防范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是指隱藏在審計工作中, 審計人員不能及時發現的問題。審計質量的提高可以有效地防范審計風險, 也就是說工作的質量越高, 在工作中遺留的隱患就越少。提高審計質量是有效防范審計風險的最佳途徑。

(三) 審計質量提升有助于國家合理的宏觀調控

審計部門是對財政的管理和監督, 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財政常常是參與其中的, 審計部門的審計質量是國家后面那個管調控的關鍵。另外, 審計部門的工作還可以為國家決定宏觀調控政策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 確保制定合理有效的宏觀調控政策。審計部門不僅要做好監管工作, 還要收集信息, 為國家的宏觀調控提供參考依據, 這兩方面都是審計部門的審計職能。

二、提高基層審計機關審計質量的管理策略

(一) 提高審計員自身素質

審計員是處在審計工作的最前沿, 因此, 審計員的自身素質是提高基層審計質量的關鍵。就目前的基層審計機關來看, 審計員的專業知識是不夠強硬的, 這成了阻擋審計機關提高審計質量的一大障礙。目前經濟發展的狀況需要的是有專業素養的審計員, 不僅要有能力做好審計工作, 還要有能力面對一些突發狀況。在這方面, 審計機關要定期的組織審計員培訓, 另外對工作能力也要進行定期的考核, 促進審計員提高自身的職業素養, 確保審計工作有序展開。

(二) 加強建設審計隊伍

審計隊伍建設是促進審計工作質量的基礎, 審計工作的煩瑣決定了審計工作需要一個團體才能進行, 審計隊伍的建設可以提高審計員之間互相配合默契工作的能力, 對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有重要幫助。一方面展開對審計員自身素質的提高, 另一方面, 加強建設審計隊伍, 確保審計人員綜合素質的全面提升。

(三) 規范審計工作

要選擇科學合理的審計項目, 確保審計工作有效展開。審計項目的確立很重要, 必須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立項。審計機關的計劃部門要嚴格把控資源, 確保資源能夠合理分配, 確保審計機關審計工作的覆蓋面, 幫助審計機關突破難點, 抓住重點, 優化資金的運用。

審計質量要想提高就必須做好審計前的調查工作。對經濟領域的違法行為要嚴懲不貸, 將審計工作全面展開。審計前的調查是查處經濟違規行為的引導, 深入調查, 了解具體情況, 收集詳細信息, 確保審計工作的徹底性。

審計現場的規范性。審計工作在展開時, 提供有力的證據, 審計程序的規范是提高審計質量的關鍵環節?;鶎訉徲嫏C構要明確審計證據和規范審計的重要性, 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有明確的標準。在這方面, 審計機關要將審計規范的相關法律法規加以細化, 讓審計員深入地理解, 明白如何展開工作。在審計現場審計機關也要做好工作具體展開的方案??傊? 在審計工作展開時, 要采取相應的措施, 確保審計工作規范化展開。

要明確個人的責任和三級復核制度。在具體的審計工作中根據具體情況展開審計會議模式, 但在審計報告時要按照國家規定的階段性審計業務會議模式進行。這種會議的參會人員主要有審計機關的領導班子、科室負責人、審計組員、審理人員。這種方式可以確保審理意見的整合, 也有利于提高了三級復核人員的責任意識。

(四) 充分利用審計成果促進審計質量的提高

審計成果就是審計的價值, 審計成果的利用可以促成更多審計項目的成功。首先可以促使被審計的部門或單位進行審計改進, 規范被審計單位的發展, 另外, 要擴大審計成果的影響力, 一方面展示了審計機關的工作能力, 另一方面對審計不規范的單位也可以進行震懾。審計成果的運用可以幫助審計機關提高工作質量, 審計機關要學會對審計成果的運用。

三、結語

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重要內容, 審計機關必須要關注, 尤其是還未完善好審計工作的基層審計機關。將審計工作貫徹落實是當下經濟發展的需求, 同時, 審計機關是國家機關, 要維護好國家的形象, 規范審計工作的具體實施, 提高審計質量, 履行審計機關的監督職責。

摘要:目前, 基層審計機關審計質量管理水平仍然不高, 從總體來看, 對我國審計質量的影響還是比較大的?;鶎訉徲嫏C關要做好審計管理工作首先要完善審計中的薄弱環節, 發揮審計機關的作用, 促進國民經濟的持續增長。圍繞審計質量優先管理的原則, 引進符合發展, 符合國情的科學管理辦法。嚴格執行國家政策, 提高審計管理質量。

關鍵詞:基層審計機關,審計質量,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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