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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經濟學探究論文范文

2023-09-23

流通經濟學探究論文范文第1篇

摘要:商貿流通業是實現城鄉統籌的先導性行業,其主要目標就是要充分調動城市和鄉村的優勢,加強城鄉商貿之間的整合和對接,建立城鄉互通的流動機制和制度。在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背景下,城鄉商貿流通呈現出越來越多的問題,也引起了學術界的廣泛關注,對于統籌城鄉商貿流通問題的研究學術界可謂是百家爭鳴,理論研究與實證分析并重,本文主要對近些年來國內學者關于統籌城鄉商貿流通研究的文獻進行梳理,以期為更深入的研究提供借鑒。

關鍵詞:統籌城鄉;流通模式;城鄉一體化;物流體系

劉易斯的“二元經濟模型”揭示了發展中國家并存著“傳統的自給自足的農業經濟體系和城市現代工業體系”兩種不同的經濟體系,這種二元結構體系在中國尤為突出。城鄉長期的二元經濟結構導致了我國城鄉商貿流通業發展極不平衡,城市商貿業擁有完善的網點建設,嚴謹的組織結構,成熟的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超前的消費觀念,而農村商貿業在各個方面都存在著巨大的差距。相對落后的農村商貿流通業嚴重阻礙了農村市場化的進程,使得城鄉商品和服務難以流通,消費觀念難以對接,專業化分工協作水平較低,這些問題成為阻礙城鄉統籌發展的瓶頸。黨的十六大提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任務”。這是黨中央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時代特征和主要矛盾,致力于突破城鄉二元結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所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建設城鄉融合市場,加強城鄉要素市場流通,是推動我國農村發展、縮小城鄉發展差距的必然要求。在政策與形勢的雙重推動下,統籌城鄉經濟發展成為當前國內學術界的研究熱點,而統籌城鄉商貿流通作為統籌城鄉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內容也越來越引起學術界的深刻研究。本文主要對近些年來國內學者關于統籌城鄉商貿流通研究的文獻進行梳理并得出結論。

一、關于城鄉商貿流通體系必要性的研究

統籌城鄉商貿流通體系建設是城鄉市場一體化的重要措施,把城鄉商貿統籌作為我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重要舉措,對實現城鄉統籌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一)主張建立城鄉雙向流動的商貿流通體系是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重要方面

我國二元經濟結構的存在,導致了城鄉之間商貿流通體系的不對接,制約了城鄉之間商品的流動和勞動力、技術、資本、資源等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城鄉流通體系是連接城市與農村、生產和消費、工業與農業的橋梁和紐帶,是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證。任保平(2011)提出研究城鄉商貿流通體系的對接,建立城鄉雙向流動的商貿流通體系,在城鄉市場對接和生產要素優化配置的條件下,對提高全社會總需求和擴大內需具有重要意義;農村流通體系作為連接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和其他相關產業部門、連接生產和消費的重要橋梁和紐帶,其發達程度決定了農產品進入市場的能力、規模和效率。沒有相匹配的農村流通體系,農業產業化的“鏈條”將會斷裂。因此,建立城鄉雙向流動的商貿流通體系是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重要方面。

(二)主張統籌城鄉商貿流通是破解我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重要舉措

張智(2009)提出城鄉商貿統籌是破解我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重要舉措,對實現城鄉統籌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在城鄉商貿統籌中,商貿流通的重點應該向二元經濟結構中滯后的一元農村偏移,即農村的商貿流通業。他提出要加快城鄉商貿流通網絡體系建設、統籌城鄉商貿規劃,逐步實現城鄉商貿布局一體化、提高農村商貿流通業經營管理水平、積極推進農村物流配送業的發展。政府推行的農村城鎮化政策有利于農村商貿流通業的改善,從而促進城鄉商貿統籌中商貿流通業的發展。

二、關于統籌城鄉商貿流通體系戰略選擇的研究

在研究統籌城鄉商貿流通體系的諸多文獻中,更多的是關于構建統籌城鄉商貿流通體系的實踐經驗和戰略選擇方面的研究。從我國新農村建設和統籌城鄉發展的視角看,我國農村商貿流通體系的路徑選擇都在于走城鄉商貿一體化發展道路。

(一)主張從流通主體的培育的角度來完善城鄉商貿流通體系

張如意 (2011)根據不同農村商貿流通組織的特點,結合我國“小農業,大流通”的狀況,提出了在農產品流通、農資流通和農村日用品流通中,分別建立以大型農資企業為核心,以連鎖超市為核心和以農業合作社為核心的三種多元化流通主體,共同促進農村商貿流通體系的發展與完善,提高農村商貿流通的效率。劉東明 (2001)認為農村商品流通的真正主體是農民,隨看市場經濟的發展,現有商業流通組織服務意識落后,制約著農村商品流通的發展和市場的開拓,政府應創造必要的條件培育和發展農村商品流通組織,向農村市場提供更多的資料、信息、科技服務等,完善農村市場的商貿流通,克服流通主體缺位速成的弊端,完善市場功能,培育專業市場,加強專業市場組織建設,實現網絡化拓展。從而完善農村商貿流通體系。

(二)主張構建農村現代商貿流通業發展體系來統籌城鄉商貿流通體系

易開剛(2006)提出構建我國農村現代化商貿流通體系是發展我國農村商貿業的戰略舉措,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路徑之一。他在分析我國農村商貿流通業發展中存在問題的基礎上提出了農村現代商業網點體系、農村現代物流體系和農村電子商務體系等農村現代商貿流通業發展體系的構建思路,以期為繁榮我國農村商貿,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參考。焦偉偉(2007)提出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農村商貿流通體系,縮小城鄉區域在商品經濟上的差距,成為我國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他通過分析河北省農村商貿流通體系發展現狀,如農村市場消費水平偏低、新型農村流通業態發展滯后、現代流通方式發展緩慢;農村商品流通的組織化程度不高;農村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等問題,提出了提高農民的實際收入水平,增強其消費信心;結合當地實際,發展新型流通業態;選擇適合本地發展的流通業態;加強流通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貨暢其流等建設河北省農村商貿流通體系的發展對策。

(三)主張從城鄉雙向流通體系角度建立城鄉商貿一體化

易開剛(2005)在研究我國農村現代流通體系的構建時,認為從我國新農村建設和統籌城鄉發展的視角看,我國農村商貿流通體系的路徑選擇在于走城鄉商貿一體化發展道路,即由商貿業相對發達的城市站在城鄉商貿業一體化的高度制定業態選擇、布局優化、基礎設施建設、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各項發展戰略,把城市中存在的商業業態、流通手段和消費方式漸次推廣至農村市場。

三、關于統籌城鄉商貿流通體系的研究

關于統籌城鄉商貿流通體系的措施,促進區域性商貿流通體系建立,以及發展城鄉商貿流通體系都在于發展現代物流業。我國商貿流通體系應實現一體化,而一體化之一,即突破農產品產供銷的部門化體制,應實現農商一體化。

(一)主張通過完善物流體系來實現城鄉商貿流通體系的構建

黃福華 (2004)認為要推進商貿流通現代化進程的物流跨越式、物流社會化、物流一體化、物流集成化和物流專業化發展,構建物流技術現代化、物流服務網絡化、物流市場全球化、物流產業規?;哪繕梭w系,對于建設城鄉商貿流通體系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宋宇 (2011) 認為推進城鄉雙向流動的商貿流通體系建設,主要在于物流體系的健全,關鍵是政府職能的轉變。同時需要提高農村物流的現代化水平,加強農村物流基礎設施建設,以物流企業的市場整合帶動雙向物流體系建設,建立適應城鄉雙向物流發展的政府管理體制,實現農村物流與城市物流的有機結合,加快形成城鄉良性互動的物流大格局。敖詩文 (2003)認為現代商貿物流配送體系的建設對于加快我國經濟城鄉流通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只有以物流配送為核心的現代物流體系才能實現低成本和快速化經營,提高效率和核心競爭力,通過聚集效應形成產業群,實現從生產型向服務型的戰略性轉變。丁俊發(2007)提出中國的流通體系經歷了機構流通體系、產品流通體系、管理流通體系、水準流通體系的演變過程。構建現代流通體系必須明確“現代”和“體系”的含義,確定四種目標,即提高流通貢獻率、降低流通成本、完善流通體制和形成大流通格局。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流通產業的差距是明顯的,也說明流通產業可以創造巨大的生產力。今后5-10年,中國流通業面臨著六大挑戰與任務,即推進新的流通方式;形成大的流通格局;解決農村雙向流通體系;與國際接軌;提高城市流通效率和提升流通業的整體水平?,F代商貿物流面臨的六大挑戰與任務是:推進流通社會化、市場化、專業化、現代化;構建現代商貿物流的總體布局;構建農村雙向物流體系;構建易腐食品的冷鏈物流體系;構建應急物流體系;降低物流費用。

(二) 主張建立現代農產品供應鏈的策略來發展城鄉商貿流通業

柳春巖(2007)分析了我國農產品供應鏈的類型和農村商貿流通業的現狀,提出新型農產品供應鏈模式及基于農村商貿流通業的現代農產品供應鏈的建立策略。一是以提高農產品流通和競爭效率為政策側重點。二是以市場為中心,以改善環境為側重點。三是引進新型業態,繁榮農村商貿。四是發展龍頭企業,形成規模效應。魏婕(2011)探討了西部地區城鄉商貿流通格局的特殊性,分析了西部地區城鄉商貿流通一體化的模式選擇,其中基于供應鏈視角的供應鏈網絡連接模式強調通過現代流通中的供應鏈、服務鏈和價值鏈,構筑城鄉間商流、物流及市場的雙向流通系統。

四、結論與啟示

對于我國城鄉商貿流通研究這一問題,國內學者進行了大量的研究與探討,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這些研究真正從城鄉統籌的角度進行分析研究的文獻相對比較匱乏,并且尚未形成比較系統的理論及模式。隨著我國統籌城鄉實踐力度的不斷加大、投資力度的不斷加強、思想觀念的不斷重視,在統籌城鄉商貿流通這一問題上亟需有一批不拘一格、觀念新穎、切實可行的研究成果的出現,以此作為我國統籌城鄉的理論依據,并在探索中不斷總結經驗,及時修正理論研究成果,使得我國的統籌城鄉商貿流通能夠順利進行下去。

關于城鄉商貿流通這一問題的研究,必須從統籌城鄉的視角出發,今后的研究重點應該集中于:

1.研究視角的完善。在過去的城鄉商貿流通研究中,很多學者一是從商流、物流、價值流、信息流等方面設計城鄉商貿流通模式及體系;二是從空間布局、流通網絡建設到組織形態、管理體系建設;三是對統籌城鄉中不同利益主體的研究。這些方面目前已經發展得較為成熟,但是針對不同地區類型的實際情況進行分類研究的文獻較少。因此,今后在研

究這一問題上需要打破“一把抓”、“一鍋端”的思維模式,針對不同區域不同省份的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進行大策略一致,小策略差異執行的方式,分類分區域研究,以便找出適合不同類型區域的城鄉商貿流通體系。

2.研究工具的多樣化。統籌城鄉商貿流通這一問題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問題,它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當然對于這一問題的研究如果只是局限于經濟分析領域,未免太過于險隘,甚至會產生相當多無法解釋的現象。因此對于我國城鄉商貿流通問題的研究需要學者開闊視野,運用經濟、政治、社會學等學科領域的工具進行研究,不拘一格多管齊下,以此來探索出適合我國城鄉商貿流通的新的更加靈活的路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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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敖詩文.試論現代商貿物流配送體系之建設[J].現代財經,2003(3).

[11]柳春巖.基于農村商貿流通業的農產品供應鏈——商貿流通業城鄉協調發展戰略研究[J].中國市場,2007(12).

[12]魏婕 任保平.西部地區城鄉商貿流通一體化的模式選擇及實現路徑[J].貴州社會科學,2011(5).

[13]任保平 任宗哲.統籌城鄉視角下城鄉雙向流通的路徑研究[M].中國經濟出版社,2011(3).

流通經濟學探究論文范文第2篇

摘 要:土地經濟學是一門涉及社會經濟、自然科學、管理學等多學科綜合交叉,具有很強的理論性、時效性和實踐性的綜合性課程。該文以安順學院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土地經濟學教學為例,介紹了課程時間安排、教材使用與教學內容、教學方法與考核和教學要求等方面的教學現狀,分析了課程時間安排不合理、教材使用和教學內容不科學、教學方法傳統、考核形式單一等問題,并提出了地方應用型高校土地經濟學的教學改革措施。

關鍵詞:地方應用型高校;應用型人才;教學改革;土地經濟學

Key words: Local applied universities; Teaching reform; Land economics

改革開放40多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對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加,導致土地經濟問題日益突出。土地資源利用和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協調,使得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土地規模經營、耕地保護制度以及糧食安全生產等都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因此,如何通過有限的土地資源來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與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之間的矛盾,對于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大學生今后能夠更好地服務國家和社會具有重要的意義。

土地經濟學是土地資源管理及其相關專業的重要核心課程之一,是一門要素經濟學和應用經濟學,涉及到經濟學、資源學、政策學、管理學和社會學等多學科交叉的應用性很強的課程。其主要研究經濟活動中人與地的關系,在社會經濟活動中調節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以馬克思主義原理與政治經濟學為指導,將中西方土地經濟學的研究成果相互交錯融合,綜合分析土地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土地制度、土地利用、土地市場、土地稅收與土地金融等問題,為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學生掌握和理解新時期土地資源管理知識提供系統科學的理論基礎和方法。

土地經濟學具有涉及知識面廣,時效和實踐性較強的特點。因此,教師如何根據課程性質和特點,對課程科學設計、教學內容和時間合理安排、考核方式、教學方法和手段的應用,是關系到學生掌握和理解這門課程內容,實現教學目標和達到教學要求的關鍵。為此,土地經濟學教學工作者和研究者已從不同視角對其課程教學改革進行了大量的研究,有從教學方法視角來探討土地經濟學教學改革,如應用案例教學法[1-3]、參與式教學方法[4-5]、實驗法[6]等教學方法來探討土地經濟學理論與實踐的教學改革;還有從課程方法、課程內容、課程手段、課程實踐等綜合起來探究土地經濟學的教學改革與創新[7]。但當前的研究多是集中關注于教育部和省直研究型院校的土地經濟教學改革,而對于省、地級市共建的專升本地方應用型高校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土地經濟學教學改革研究并不多見,且不夠深入。為此,本文以安順學院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土地經濟學教學為例,探討了地方應用型高校土地經濟學的教學改革,以期為地方應用型高校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土地經濟學教學改革提供參考借鑒。

1 教學現狀

1.1 課程時間安排 安順學院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土地經濟學課程安排在第2學期,并于土地資源學、土地管理學、土地行政管理學、土地政策學、不動產估價、計量經濟學、土地類型與土地評價等專業基礎課程之前開課。教學開課計劃學時數為72學時,每周安排4個學時,全部為理論學時。在教學計劃和教學實施過程中,教師嚴格按照開課計劃要求,每周完成4學時的教學任務,整個學期完成72學時理論教學任務。只能通過理論講解,并借助案例分析、分組討論等教學方法來幫助學生學習理論知識,使學生能夠更好地掌握土地經濟學基本原理和內容。1.2 教材使用及教學內容 “土地經濟學”課程教材一直使用的是中國人民大學畢寶德老師主編并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土地經濟學》一書。在教學過程中,根據教學相關部門和學生要求,將授課內容細分為以下3個部分:(1)土地資源利用。包括:土地資源利用概論、土地利用分區、土地集約利用、土地規模利用、土地可持續利用、土地規劃利用。(2)土地財產制度。包括:土地財產制度概論、中國現行土地所有制、中國現行土地使用制、中國現行土地管理體制、中國臺港澳地區現行土地制度、國外現行土地制度概覽。(3)土地資產流轉。包括:土地市場概論、土地供給與需求、地租理論及其應用、地價理論及其應用、土地金融、土地稅收。土地經濟學作為一門生產要素經濟學和應用經濟學,是獨立的學科,其基本任務是探索并揭示土地經濟規律,縱覽各土地經濟教材和專著,可將其主要內容歸納為土地利用、土地制度、土地價值3個部分[8]。土地經濟學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其內容是伴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而改變的,教材內容相對于當前的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仍有一定滯后性。因此,嚴格按照教材內容授課既不符合大學教學的特點,也不符合課程要求。

1.3 教學方法與考核方式 教學方法與教學手段是否科學,對于學生掌握和理解該門課程的教學內容、重點、難點和教師完成教學任務、達到教學要求、實現教學目標的關鍵。土地經濟學課程的綜合性很強,涉及的知識面廣,因此,學生掌握和理解這門課程教學內容的關鍵,不僅取決學生的努力程度,更重要的是取決于任課教師運用教學方法與教學手段。土地經濟學的教學方法與手段是依據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的要求,并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主要是教師在課堂上滿堂講授課程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填鴨式”教學方法,運用典型的案例作為輔助教學,幫助學生理解和掌握課程重點和難點。而土地經濟學作為一門社會學科,其內容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發展的,很多的內容單純應用多經濟原理是無法解釋。所以單一傳統的教師滿堂灌教學方法是不能夠學生理解和掌握教學內容,需要學生在課堂內外參加教學,把學生的“學”與教師的“教”相互結合。課程考核是檢驗學生對學習內容的掌握情況,安順學院土地經濟學的考核方式主要以期末考試為主,其計成績采用“1+2+7”模式,即考勤成績10%,平時成績20%,期末考試70%來折算綜合成績。由于土地經濟學是一門時效性和實踐性很強的社會學科,內容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的變化而變化的,這種傳統的考試方式已不適應土地經濟學的課程特點,更不能夠檢驗學生對教學內容的掌握和理解。

1.4 教學要求 根據專業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結合課程性質和內容,土地經濟學的教學要求是學生通過本課的學習,了解土地的基本特征、分類及土地經濟學的研究領域;掌握土地利用的基本理論,并用于對我國土地利用實踐的分析;了解土地制度的內涵及其與土地利用的關系,以及如何完善我國的土地制度;掌握地租、地價和土地市場的基本原理,了解土地權屬轉移、土地收益分配及其與土地利用的關系,并對我國的土地流轉現狀進行評價,提出改革方向。

2 存在問題

2.1 課程時間安排不合理 首先,課程開設時間安排在第2學期,學生對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大多數基礎課程還未接觸,尚未具備一定的專業基礎知識,特別是對經濟學和土地科學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相關知識掌握程度不夠,導致在教學這門課程時,學生很難理解和掌握教學內容。其次,學時結構安排不科學,未能結合課程的性質和特點來設計學時結構。本課程總學時72學時全部為理論學時,未安排實踐學時,而土地經濟學是一門時效性和實踐性很強的綜合性社會學科,需要一定的實踐學時,教師通過實踐學時使學生能夠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2.2 教材使用和教學內容不科學 土地經濟學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和實踐性,涉及知識面廣,其基本任務是探索并揭示土地經濟規律。嚴格按照一本書來教學是不科學,既不符合大學教學要求,也不符合課程特征。每一本書都存在其局限性,并且土地經濟學的內容是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而改變,教材編寫和出版跟不上當前的一些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導致當前新制度政策和法律法規在教材上未出現。

2.3 教學方法傳統 教師在依據教學大綱和教材,撰寫好備課教案或制作好PPT,在上課時把教案、教學大綱、PPT和學生點名冊全部帶齊,教學過程中主要包括點名、把要講授的教學內容在黑白上工整地板書或播放PPT來給學生講解課程內容、提問、針對教學內容給予學生布置相應的作業。從授課形式來看,是以教師在課堂上把課程內容灌輸給學生,學生是被動的接受教師的傳授,而未能把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相互結合起來,這種“一言堂”的教學方式使得學生缺乏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這形式仍屬于傳統的“填鴨式”教學方法。

2.4 考核形式單一 土地經濟學一直采用傳統考核方式對學生進行閉卷考試,期末考試成績占70%,平時成績占30%,其中平時成績里,考勤占10%,平時作業占20%。學生平時作業是由平時課堂上回答問題和作業2個部分組成。土地經濟學是一門多學科交叉的綜合性、實踐性很強的課程,僅憑期末1次考試、學生課堂上回答問題和作業是不能檢驗出學生對教學內容的掌握程度。

3 改革建議

3.1 合理安排課程時間 根據課程特點和學生的實際情況,讓學生先對土地資源管理專業需要掌握的經濟學原理和土地科學的基本概念、基本法律法規、基本原理等課程知識和技能之后,再開設土地經濟學。因此,建議土地經濟學課程安排在第6學期比較合適,以利于教師教學時能夠開展實踐實訓課程教學;學生在學習土地經濟學基礎理論、原理、方法等基礎時,能夠實際參與實訓實踐課。另外,在學時安排上,不能全部設計成理論學時,應該至少安排總學時的1/3以上為實踐學時。根據應用型高校人才培養的要求,建議理論課程學為54時,實踐課程為36學時。

3.2 及時更新教材和教學內容 土地經濟學作為一門生產要素經濟學和應用經濟學,涉及社會學、經濟學、公共管理學、地理學等多學科交叉,因此,該課程應縱覽各土地經濟學教材、專著、國內外相關土地經濟學研究成果和資料作為補充擬定授課內容,并將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社會經濟特征和土地相關政策制度以及法律法規新知識點和熱點作為補充內容。

3.3 采用多種教學方法相結合 根據土地經濟學的課程性質和特點,單純靠教師在課堂上講是不能夠清楚的表達出來,單一的教學方法和手段也難以提高教學質量和實現教學目標。因此,需采用“參與式”、“社會調查”、“典型案例教學”、“討論式”、“實訓實踐”、“翻轉式”等多種教學方法和手段相互結合,加強對學生在技術技能方面的訓練,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其學習興趣,提高教學質量。

3.4 完善考核方式 建議采用連續性的綜合考核方式,連續性的綜合成績由課堂提問10%、課堂討論10%、社會調查10%、撰寫調查報告10%、撰寫論文10%、課外實踐10%、實訓10%和期末考試30%等8個部分組成。

4 結語

地方應用型高校是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土地經濟學是一門涉及多學科交叉的綜合性課程,具有很強的實踐性、時效性和綜合性特征,同時也是一門要素經濟學和應用經濟學的社會學科。因此,地方應用型高校土地經濟學的課程體系設置、教學時間安排、教學實踐、教學方法及教學資源的使用等方面都應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目的,加強對學生實訓實踐能力的訓練,培養新時代土地經濟學新型人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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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宏民)

流通經濟學探究論文范文第3篇

【摘 要】現代經濟學的一個顯著特征即對數學展開了越來越廣泛的運用。如今,幾乎每個經濟學領域均會對數學展開不同程度的運用,而絕大部分經濟學前沿論文均會涉及數學或者計量模型。經濟學領域甚至將數學理念與方法運用水平納入經濟學研究水平的重要評定標準。數學理念與方法在各式各樣經濟學研究方法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數學推動經濟學朝著不斷完善、科學的方向邁進。文章通過闡述數學與經濟學的內涵特征,分析在數學領域中運用數學理念與方法的作用,對數學理念與方法在經濟學領域中的應用進行探索,力求為推動現代經濟學的研究提供一些思路。

【關鍵詞】數學理念;數學方法;經濟學;運用

0 引言

伴隨經濟學的不斷發展,數學理念與方法在經濟學領域中的應用逐步擴展,在深度上逐步加強,已然轉變成經濟學中至關重要的一項應用工具。在各式各樣學科發展過程中,均不同程度地會涉及與數學相關的各種內容。例如,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學科發展過程中,但凡出現涉及數量計算、數量關系等數學問題的研究問題,均離不開數學理念與方法的有力支持。如今,幾乎每個經濟學領域均會對數學展開不同程度的運用,而絕大部分經濟學前沿論文均會涉及數學或者計量模型。經濟學領域甚至將數學理念與方法運用水平納入經濟學研究水平的重要評定標準。數學理念與方法在各式各樣經濟學研究方法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數學推動經濟學朝著不斷完善、科學的方向邁進。由此可見,對數學理念與方法在經濟學領域中的運用開展研究,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1 數學與經濟學

數學憑借其一系列特征優勢,使得其在諸多行業領域得到廣泛推廣,如金融、航天、國際貿易等。對于數學理念與方法在經濟學領域中的運用而言,主要可概述為3個不同階段,也就是數學在政治經濟學領域的運用階段、數學理論在經濟學研究中的運用階段、現代經濟學與數學的結合階段?,F代經濟學中數學理念與方法具備多元化特征,在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背景下,離不開各式各樣科學理論的重要支持,而數學顯然對其起到了至關重要的指導作用。

2 數學在經濟學領域中運用的意義

2.1 可推動經濟學的不斷發展

在經濟學領域中引入數學理念與方法,可實現對經濟學的優化革新,推動其由陳舊的研究范式不斷向新的范式轉變,進而推動經濟學的有效發展。數學思維方式的發展,在促進經濟理論變革中同樣可發揮十分重要的作用。例如,運用數學統計中的分布、方差等對未知風險進行評定,可極大地提高人們對未知事件的有效認識,現代金融理論、保險理論由此也實現了有效發展。數學在經濟學領域中的運用,還在多個不同方面推動了經濟學的發展。數學理念與方法可使經濟學研究對象變得更為明確化,可使經濟變量相互間關系變得更為數量化,可使邏輯推理過程變得更為嚴密化,進而使經濟學理論構建在可靠的科學基礎上,進一步縮減或消除經濟關系中存在的不確定性,推動經濟學的有序發展。

2.2 可推動經濟學向數學靠攏

對于數學而言,沒有得到證明的命題是不可作為定理的。在沒有得到統計檢驗前,理論觀點通常以“假說”的形式存在?,F代經濟學研究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方面是理論研究,指運用嚴格的數學理念與方法對某種假說予以證明;另一方面是經驗研究,指運用統計數據、經濟計量模型對某種假說予以檢驗。對于論證方式而言,經濟學理論同樣可借鑒數學理論,通過構建理論模型,經濟現象通常會受到各式各樣經濟變量的影響,而理論模型即對其中重要變量相互關系的全面表達。

2.3 可提高經濟學的嚴謹性

數學在經濟學領域中的運用,可使經濟學不斷趨向于定量化、嚴謹化,進一步使經濟學發展成一門定性、定量分析有機相融的學科。數學語言是一種十分嚴格的邏輯形式,特別是數學表達有著邏輯明了、無歧義等特征。因而數學在經濟學領域中的運用,可使經濟分析得到充分簡化,使經濟理論構建起模型,依托數學描述獲取文字描述所不具備的確定性、精準性;依托數學推導的嚴格邏輯性,借助數學模型對經濟問題展開探究;依托數學語言,可減少諸多不必要的爭論,進而真正意義上提高學術探討效率。

3 數學理念與方法在經濟學領域中的實踐運用

新時代下,經濟學領域應當緊緊跟隨社會前進步伐,不斷開展改革創新,注重對國內外先進發展理念的學習引入,切實促進現代經濟學的有序健康發展。對于如何進一步推動數學理念與方法在經濟學領域中的科學合理運用,可以將下述內容作為切入點。

3.1 將數學理念運用于企業生產決策

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生產量合理與否,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企業經濟效益的獲取。眾多實踐得出,并不是生產量越高,企業獲取的經濟效益越好。針對這一問題可引入數學理念開展分析。例如,某啤酒廠月總銷售額為50萬元,其毛利率為8%,問毛利額X為多少。第一步,可將這一問題用簡單的數學公式表示。在已知毛利率保持不變的前提下,分析毛利額與銷售額相互間呈正相關關系,由此得出公式為毛利額=銷售額×毛利率,因而X=50萬元×8%=4萬元。企業通過對函數理論、極限理論的有效運用,還可制定出合理的生產量。某化肥廠依據該數學理念,于某月份生產A化肥400 t、B化肥600 t。當月擬依據上月生產比例共生產1 500 t。問A化肥、B化肥生產量分別為多少。通過結合上月生產比率,依據上月比例得出400∶(400+600)=X∶1 500,X=400×1 500÷

1 000=600 t,由此得出當月A化肥應生產600 t,而B化肥應生產900 t。通過對數學理念的有效運用,有助于企業實現對產品的合理調節,進而促進企業的有序健康發展。

3.2 將函數運用于企業成本計算

企業成本支出可劃分為固定成本和可變成本。其中,前者指的是設備、固定資產購入等方面產生的成本;后者指的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按照生產量開展調節的成本??衫脭祵W中形成線性關系形容企業生產總量與總成本相互間的關系,換而言之,總成本=固定成本+可變成本=固定成本+(單件產品可變成本×產品總產量)。例如,假設某產品總成本為x,生產總量為y,單件產品可變成本為z,固定成本為a,則這一函數關系公式可表示為x=yz+a。又如,假設某肥皂企業生產了一批肥皂,其中肥皂成本價格為0.5元,該企業可計算的固定成本為800元,則生產1 000個該肥皂的總成本為多少??偝杀緓與可變成本z相互間滿足一次函數關系,因此x=0.5×

1 000+800=1 300元。成本計算是企業經營發展中至關重要的一項工作,通過對數學理念與方法的有效運用,可為企業經營發展提供有力依據。

3.3 將數學運用于企業盈虧轉折

將數學運用于企業盈虧轉折,這與企業決策者經驗水平及眼光存在極大關聯。為了保證企業收獲可觀的銷售收益,重中之重在于合理把控生產總成本與總收入相互間的差額。例如,某玩具廠生產固定成本為10 000元,最大生產量為每天15 000件,銷售單價為5元時,銷售情況理想,可實現全部銷售。問如果將單價生產成本提高1元時,該玩具廠產量x設定在多少時,方可確保不出現虧損情況。經分析可得出:每天產量為2x,玩具廠可確保不虧損,即2x=1x+10 000,x=10 000件。數學理念與方法在經濟學領域的諸多方面可展開廣泛推廣,需要注意的是,在經濟學研究過程中,應當將經濟理論作為重要前提,而不可過度依賴數學理念與方法。

4 結語

總而言之,隨著科學技術與經濟的不斷發展,數學的影響力逐步提升?,F如今,數學已涉及諸多行業領域,并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數學與經濟學有著十分緊密的聯系,數學在經濟生產成本計算、企業管理決策等方面均可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數學建模、數學函數、導數理論等數學理念與方法均是經濟學領域中必不可少的計算手段。鑒于此,相關人員務必努力研究、總結經驗,提高對數學與經濟學內涵特征的有效認識,強化對數學在經濟學領域中運用意義的深入分析,推動數學理念與方法在經濟學領域中的科學合理運用,積極促進現代經濟學的有序健康發展。

參 考 文 獻

[1]李立紅.基礎數學在經濟學中的實際應用[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15(3):320-321.

[2]吳坤.淺議數學方法在現代經濟學中的應用[J].吉林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11(1):131-133.

[3]吳子欽.數學在經濟學中的運用:一個語言經濟學的分析[J].科教導刊,2016(3):46-47.

[4]陳巖.談高等數學理論在經濟領域中的應用[J].現代經濟信息,2017(6):410.

[責任編輯:鐘聲賢]

流通經濟學探究論文范文第4篇

摘要:目前中國高達3萬多億的巨額外匯儲備引起了國內外的高度關注,很多學者對其持續快速增長的成因提出了各種看法。本文主要評述了外匯儲備理論的演進,著重探討最優儲備理論中的重商主義和預防審慎動機理論,從而分析我國巨額外匯儲備持續快速增長的內外成因,為貨幣當局相關政策制定提供理論支持。

關鍵詞:外匯儲備;重商主義;預防審慎

一、外匯儲備理論的演進

外匯儲備是貨幣行政當局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包括:外國貨幣、外幣存款、外幣有價證券、外幣支付憑證等。外匯儲備是國際儲備中規模最大、使用頻率最高、增長速度最快、地位最重要的資產,占國際儲備資產總額的絕大比重(IMF,2001年)。

1、外匯儲備理論的發展

1802年由“中央銀行之父”亨利·桑頓(Henry Thornton)在其著作《關于大不列顛紙幣信用的性質和效應的探究》中指出,一國的黃金儲存量應等于其能彌補的對外貿易差額,而又不至于引起國內經濟的過分波動相聯系,由此黃金儲備理論逐步建立。

其后,羅伊·福布斯·哈羅德(Roy Forbes Harrod)在1933年出版的《國際經濟學》中指出可以通過動用國際儲備來使國際收支恢復平衡。查爾斯·金德爾伯格(Charles P.Kindleberger)在1937年出版的《國際短期資本流動》中指出,僅僅用黃金儲備來解釋國際收支調節問題是不夠的,還應該考慮國際短期資本流動的作用,國際儲備理論在研究對象上發生了改變。

20世紀60年代以后,根據理論演進的歷史邏輯,有關外匯儲備適度規模的研究經歷了五個主要的理論模型:比率分析法模型、成本-收益模型、緩沖存貨模型、Ben-Bassat and Gottlieb最優化模型,以及其最新理論進展基于效用最大化的最優國際儲備分析法。

2、發展中國家外匯儲備持有動機理論分析

很多學者對發展中國家持有大量外匯儲備的動機進行了理論探討與實證研究。Flood and Marion(2001)堅持傳統外匯儲備功能的觀點,認為發展中國家持有外匯儲備是為了維持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Carcia and Soto(2004)認為外匯儲備有穩定本國產出的作用。Li and Rajan(2005)認為是為了利用高額儲備來彌補這些國家基本面溫和程度的薄弱,也可能是為了利用外匯儲備的信號作用,讓國際金融市場在為其評級時,不至于因儲備少于他國而使其處于不利地位。Dooley, Folkerts and Garber(2005)認為外匯儲備的急劇增長是發展中國家促進出口政策的“副產品”。Heller(1966)運用成本——收益分析法認為,一國政府持有外匯儲備主要是出于審慎性目的,而不是用于國際貿易的直接支付。Ben-Bassat and Gottlieb (1992)模型將持有外匯儲備的動機由“國際交易目的”轉變為“預防對外支付違約引起的對國內經濟的危害”。Aizenman and Marion(2004)認為一些國家出于預防性的審慎動機而刻意積累儲備,以便為資本流入的突然停頓或資本流動的逆轉購買保險,發展中國家持有外匯儲備是為了穩定財政支出減少執政風險。Lee(2004)認為外匯儲備有保險的性質并根據實物期權理論對外匯儲備最優規模進行了分析。Aizeman and Lee(2007)對新興發展中國家持有外匯儲備的動機做了實證分析,認為代表新重商主義的變量對中國外匯儲備的影響極為有限,對中國持有外匯儲備的解釋力近乎為零;相對而言代表謹慎動機的變量對中國持有外匯儲備的增長更具解釋力。

外匯儲備的用途可歸結為兩大類。第一類是用于“國際交易目的”,即一國政府直接動用外匯儲備以支付國際買賣交易活動。第二類則是用于“預防性的審慎目的”,即政府出于一定的政策需要而動用外匯儲備,以應對或防備經濟不利事件的發生??偟膩碚f,對發展中國家持有巨額外匯儲備動機的解釋基本上源于以下兩種理論:

(1)新重商主義

重商主義學派認為國際貿易是國家財富的最重要的形成來源;要在國際貿易中獲利,必須以本國制造品出口到外國以換取黃金、白銀(貴金屬);國際貿易的原則是多賣,少買,從而使貴金屬(外匯)多在國內積累,謀取貿易順差;為了要取得國際貿易的順差,必須出口本國出產的制造品,進口外國的原料,利用制造品與原料的價格剪刀差獲利;必須將本國國內市場的主要份額保留給本國產業,從而保護自身的工業生產能力,培植新興產業,給本國人民提供充足的就業機會。

新重商主義是麥金農、克魯格曼等人總結美國70年代對外經濟中的貿易保護主義政策和經濟民族主義發展起來的。首先,新重商主義沿襲了凱恩斯通論中的分析方法,認為貿易順差和投資、消費等一樣也會產生乘數效應,因此,政府為了實現內部利益極大,刻意制造順差,這和重商主義單純的積累黃金的目的是不同的。其次,新重商主義的保護措施繁多且具有攻擊性,甚至發展成一系列排他性的貿易保護集團。

新重商主義認為發展中國家積累外匯儲備是出于提高本國出口競爭力的目的。隨著技術的進步,發展中國家往往在傳統產業積壓了大量剩余勞動力,提高本國出口可以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吸收這些剩余勞動力,但這種重商主義政策對其他貿易伙伴國造成外部不經濟。

(2)預防性審慎動機

進入20世紀90年代,金融危機、債務危機及貨幣危機的頻發引起了世界各國的廣泛重視,對外匯儲備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特殊作用也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在此Ben-Bassat and Gottlieb (1992)提出了一個基于預防性審慎動機的度量適度外匯儲備規模的最優化模型。他們認為,隨著外匯儲備功能的不斷演變,一國持有外匯儲備的動機正從原來的主要出于對外貿易的動機轉變為預防性審慎動機。

預防性審慎動機主要反映了一國為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沖擊的風險而進行自我保險需求,認為外匯儲備積累與預防突發事件、資本外逃、經濟不穩定相關。1997年爆發的亞洲金融危機中,危機發生國的生產、投資都急劇萎縮,危機后,對外匯儲備功能的理解已從保證對外支付轉向應對貨幣和金融危機。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爆發后,外匯儲備在維護一國金融安全中的特殊作用得到了進一步認識。

為了避免貨幣危機的發生,很多發展中國家都選擇了持有巨額外匯儲備作為一種保護措施。出于這種預防性審慎動機的考慮,當一個發展中國家發生貨幣危機后,其他與這個國家經濟相似的非危機發生國為了避免本國發生同樣危機,也會相應增加外匯儲備的數量。

二、我國巨額外匯儲備現狀及成因分析

(一)我國巨額外匯儲備現狀

自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以來,我國的外匯儲備規模一直保持穩步增長態勢。1996年外匯儲備為1050.29億美元,突破千億美元大關,同比增長42.7%。2002年我國開始實行意愿結匯制后,外匯儲備規模進入快速增長時期。2006年2月,我國外匯儲備超過日本成為全球第一大外匯儲備國。同年10月,我國外匯儲備為10096.26億美元,首次突破萬億美元。2008年由于美國次貸危機的影響,儲備規模增速有所下降,同比增長27.3%。2009年4月,我國外匯儲備為20088.80億美元,首次突破2萬億美元。2011年3月末,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我國外匯儲備余額一舉突破3萬億美元,達到30446.74億美元,同比增長24.4%,穩居全球第一。截止2011年12月,我國外匯儲備已經超過3.18萬億美元。

圖1顯示了我國從1994年至2011年的外匯儲備規模,圖2顯示了1994年至2011年的外匯儲備的年增長率。從總量來看,我國外匯儲備已經達到一定規模,尤其自2002年以后呈現超速增長的趨勢。

巨額且持續快速增長的外匯儲備是一把“雙刃劍”,儲備的迅速增長增強了我國國際清償力和抵御國際金融風險的能力,有利于減緩國內金融沖擊,增強宏觀調控能力,提高人民幣的國際地位。但是,這種不斷積累的儲備存量會增大國內通貨膨脹壓力,弱化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和有效性,并面臨著高昂的機會成本及價值縮水風險等居多問題,成為實現內外均衡的重要問題。因此,深入分析我國外匯儲備持續快速增長的原因,對于控制外匯儲備規模、加強外匯儲備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二)我國巨額外匯儲備成因分析

預防性審慎動機較有針對性的分析了金融危機后發展中國家普遍持有外匯儲備的原因,目前來說,我國持有儲備用于直接商務交易已趨于減少,而更重要的是政府為應付不測事件而持有外匯儲備。

1、內部原因分析

從圖2可以看出,1994年匯改后外匯儲備年增長率高達143.5%,總共18年數據中有6年增幅超過40%,7年增長率均高于20%,4年增幅低于20%。從1994年到2011年外匯儲備增長存在四個明顯階段:第一階段從1994年到1996年,這個階段外匯儲備的增加基本上處于比較穩定的狀態;第二階段從 1997年至2000年,這個階段外匯儲備的增長率出現大幅度的下滑;第三階段從2001年至2007年,外匯儲備呈現快速增長的趨勢;第四階段從2008年至今,外匯儲備增長率出現大幅下滑。

第一階段外匯儲備增長主要是基于外匯體制改革和宏觀經濟環境的改善。從1994年1月1日開始,我國實現匯率并軌,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這次匯率改革實行1美元兌換8.70人民幣為起點的浮動匯率,使人民幣貶值了50%,極大地調動了出口企業的積極性并抑制了進口的增長。得益于出口額的大幅提升,經常項目持續保持順差。同時,1993年以來隨著我國宏觀經濟環境的不斷改善,我國逐漸成為新的國際資本主要流入國。1993年至1995年我國推行高利率的貨幣政策,存款年利率高達10.98%,吸引了國外大量資本的流入,導致我國外匯儲備的增加。

第二階段外匯儲備增長主要是由于海關打擊走私活動、人民幣匯率保持穩定和新的結售匯制度。1997年和1998年中央出臺一系列法律法規來加大打擊走私行為,保證了國家稅源,提高了海關稅收。1999年后,我國逐漸加大了企業出口退稅的力度和金融支持,提高了出口企業的競爭力,使得經常項目保持了順差。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爆發后,中國利用外匯憑借正確的宏觀經濟政策調控與公開市場操作,人民幣匯率還略有上升,于是出現了資金大量回流的現象。1997年10月起我國實行了新的結售匯制度,規定國內重要外貿企業可以保留不超過出口額15%的現匯,這使得企業可留存一部分外匯,從而使得新增外匯儲備的增速下降。

第三階段外匯儲備增長是基于我國持續和快速的經濟增長。2001年,在世界經濟不景氣的大背景下,我國經濟實現了年均8.5%的增長速度,為外匯儲備增長提供了前提條件。長期以來我國實行吸引外商投資的優惠政策以及國內廉價的勞動力成本和巨大的市場潛力,吸引了大量外資進入中國。同時,人民幣匯率對均衡匯率存在一定程度的偏離,扭曲了國內外產品、人民幣資產和美元資產之間的價格,造成持續的貿易順差和資源錯配。

第四階段外匯儲備增長同樣是我國持續快速經濟增長和經濟結構調整的結果。2007年美國金融危機引起的世界金融危機和歐洲國家主權債務危機對我國對外貿易產生了負面影響,外貿企業出口訂單減少,導致外匯儲備增長率下滑,甚至從2011年11月份起外匯儲備總額出現下降趨勢。

外匯儲備的高速增長還與我國經濟運行中的一些深層次矛盾未得到妥善解決有關。主要包括:傳統觀念、制度缺陷、改革未到位等深層次原因導致國民儲蓄持續大于投資,國內有效需求不足,對出口依賴性較強;國內投融資體制不健全,金融市場不發達,融資渠道有限且成本較高,國內儲蓄不能有效利用,使一些國內企業赴境外融資,擴大了資本流入;涉外經濟管理體制和政策調整滯后,對外貿易“獎出限入”、資本流動“寬進嚴出”,擴大了對外貿易和金融項目順差。

2、外部原因分析

(1)發達國家對中國的貿易政策

20世紀90年代在世界經濟蕭條背景下,發達國家在全球范圍內進行了新一輪的經濟結構調整。發達國家被迫將其無比較優勢的低端制造業、服務業向其他低成本國家轉移,將其國內經濟不景氣而閑置的資本投向發展中國家來尋找新的盈利機會。而且在對華貿易中,美國、歐盟、日本等發達國家對我國急需的高新技術設備、國家安全產品及重要戰略物資采取限制政策,對我國實行進口管制,這在客觀上加大了我國對外貿易順差。

(2)亞洲金融危機和美國金融危機的影響

1997年爆發的亞洲金融危機暴露了國際資本流動沖擊的風險和危害,使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意識到外匯儲備的重要性。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性金融危機的慘痛教訓使人們意識到,在金融、經濟全球化、資本自由流動的年代,一定規模的外匯儲備對于穩定國內經濟、應對外部沖擊有著無可替代的重要性。危機后,世界各國包括中國在內都加緊充實本國外匯儲備實力,以防不測。我國在1998年動用外匯儲備穩定了香港金融市場后,多儲備些外匯成為近些年我國政府外匯儲備管理的指導思想。

(3)國際貨幣體系安排的影響

布雷頓森林體系之后,美元依然是世界最主要的儲備貨幣,大部分國際貿易中都是以美元計價。中國作為國際債權國,存在“高儲蓄兩難”問題,一方面美元資產的增加造成人民幣不斷升值壓力;另一方面美國等貿易逆差國、國際債務國認為中國巨額順差是由于貨幣低估和貨幣操縱所造成的。在人民幣升值預期作用下,資本大量流入使得儲備資產進一步增加,而人民幣升值使得巨額外匯儲備資產遭受匯兌損失。因此,在當前貨幣體系安排下,巨額的外匯儲備是維持人民幣幣值信心的保障,而代價就是承擔美元貶值風險。

三、總結

總體上來看,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長期存在的國際收支順差、強制結售匯制和其他的經濟政策等是我國超額外匯儲備存在的主要內因,而國際貨幣體系的不合理、發達國家對我國的貿易政策和金融危機的影響等是我國超額外匯儲備產生的主要外因。我國主要是基于預防性審慎動機將外匯儲備作為一種自我保險基金,以應對我國宏觀經濟所可能受到的異常沖擊。我國把外匯儲備看成是宏觀經濟的穩定器,通過持有足夠數量的外匯儲備,并在必要時動用它們,可以避免經濟發生危機或減輕宏觀經濟波動。為應對國內宏觀經濟所可能受到的異常沖擊,我國不但應持有國際交易目的的正常外匯儲備,還應保有能應對超出這一正常需要即預防性審慎動機需要的額外儲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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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IMF. Guidelines for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 Management, 2001.

[4]漆瀅.中國持有巨額外匯儲備的動因分析[J].特區經濟,2005(12)

[5]張志超.最優國際儲備理論與測度:文獻綜述[J].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Working Paper NO.0818

流通經濟學探究論文范文第5篇

摘 要:監察法律關系應為一種特殊的法律關系,《監察法》是監察法律關系產生的重要依據。研究監察法律關系的運行過程及其內涵,是完善監察法治建設的現實迫切需要,也是法學界應予密切關注的重要議題。國家監察法律關系的建構與完善,要運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創制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監察法律關系理論。深化監察法律關系理論構建及內涵的研究,有利于為健全監察法律制度體系、優化監察法律環境提供理論支撐,以利于推進國家監察制度實現法治化、體系化、科學化。

關鍵詞: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監察法律關系;法紀銜接;監察職責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20.06.03

一、問題與緣起:監察法律關系的實質與內涵

2018年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和《監察法》頒布實施以來,加強理論化闡釋、建構已成為監察法學研究緊迫任務。在現行《監察法》的調整框架內,從學理上構建相應的監察法律關系理論,以因應中國“制度之治”的內在邏輯,并通過學術建構與解析,豐富和增強監察法學的理論內涵和話語闡釋能力,推動監察法治得以完善。①總結其他學科的發展歷程和規律,不難看出學科建設歷來都具有重要功能和基礎作用。通過建構監察法律關系理論②,能夠更好地辨識、厘清、預見法律調整對象的地位、職能、權力(利)、責任和義務,以及相應程序規則的合理性及其法律效果,從而推動紀檢監察實踐得以科學、規范運行,提升反腐工作效能。

從法律關系的視角研究監察活動及其現象不失為一種大膽探索。要在堅持監察委員會是實現黨和國家自我監督的政治機關前提下,探討監察法的適用問題,把握監察機關與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的不同性質和地位。如學者所言:“關于各項權利的判決本身,只是由于從法律關系的整體觀察出發,才有可能真實并且有說服力……”“法律關系在有些情形具有這種鮮活的結構,它是法律實踐(Juristischen Praxis)的精神因素,將法的高貴使命從純粹必然過程中區別出來,由此可以發現許多不為人所熟悉的內容?!爆F有文獻表明,盡管其它部門法的法律關系研究已有較深厚的學術積累,但監察法律關系的研究尚處于開創期。原有的行政監察法律關系依托行政法律關系的“母體”,建立了基本知識體系,即使如此,整體研究一直比較滯后或薄弱,這主要與我國行政法總則或行政法典的付之闕如有關??梢哉f對國家監察法律關系的研究既源于行政法的實體和程序規范,又超越了行政法的現有架構,

嚴于國家法律的黨規黨紀也屬其研究視野,因此在尚且薄弱的基礎上對監察法律關系這一全新對象展開研究,實屬任重而道遠?,F有學術成果中,以監察為對象的研究多停留在宏觀或淺表層面,論題集中在諸如圍繞制度演進與體制改革、法治借鑒及立法應對等,而對于監察法律關系的性質、建構與完善尚缺乏深入的研究與討論。

誠然,由于黨的各級紀律委員會與各級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采用“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全新模式,因此,所形成的監察法律關系有別于其它部門法的單一法律關系,但就法律關系的部分內容而言,仍然遵循了一般法律關系的基本方法和原理。不過,對國家監察法律關系的研究,也不能僅僅偏重于法學的視角,還要結合紀檢學、政治學等視角進行探討。在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偉大實踐中,監察活動的深入推進為監察法律關系的建構與完善提供了豐富的實踐資源。

國家監察法律關系的研究,其理論預期和實踐意義在于:首先,通過分析監察法律關系的構成及內涵,揭示監察機關與監察對象的關系,有助于增強國家監察活動的實施效能。

其次,通過以“制度之治”建構監察法律關系,有助于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實施監察活動,有力懲治腐敗。再次,通過對監察法律關系的專門研究,為黨規黨紀與監察法的貫通適用與功效提升提供理論支撐,增強監察法的實施效果。

二、國家監察法律關系與一般法律關系的區別

目前,對監察法律關系的探索尚處于初始階段,僅有為數不多的學者對此展開研究。

談“法律關系”者眾多,而論“監察法律關系”者卻寥寥無幾。本文通過在“中國知網”平臺對“監察法律關系”進行文獻的全文搜索后,發現專門以討論這一法律關系為主題的學術論文并不多見;截至目前,僅有部分知名學者對國家監察立法應處理的主要法律關系進行了初步探索,如姜明安教授曾針對這一主題撰文,對國家監察法立法如何處理監察機關與監察對象的關系、監察機關與人民代表機關的關系、監察機關與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關系、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的關系以及國家監察機關的內部關系進行了疏理。至于學界對監察法律關系所依托的主要法律依據,即《監察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淵源與發展、立法構建與學科建設等領域。而筆者通過搜集和查閱近年來出版的監察法專著、

教科書發現,各類著述較少提及“監察法律關系”這一概念,而涉及這一概念的專著,在行文中通常以概述性的方式略過,僅有部分教材以專節加以論述。如在

首部《監察法教程》中,曾以專門一節論述“監察法律關系”,但同時在文中并未直接對這一概念作出定義。按照該教程主編謝尚果教授的觀點,監察機關的關系包括:國家監察機關與監察對象的關系、國家監察機關與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機關的關系、國家監察機關與中國共產黨機關的關系、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的關系,

謝尚果、申君貴:《監察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第15頁。以及監察機關的內部關系(包括上下級監察機關的關系,以及各級監察委員會與監察派駐機構(含監察專員)的關系。

謝尚果、申君貴:《監察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第14-20頁。依此分類,除監察機關內部關系外,監察機關與其他機關和監察對象的關系都可理解為“外部關系”。筆者認為,外部關系還可進一步分為機關與機關之間的外部工作關系,以及監察機關與監察對象的監督和被監督關系。監察法律關系的話語場域,多發生在后一種關系所涉及的相關活動之中,這也是本文所研究的主要內容。本文主要是從法律關系主體、客體、職權/職責及義務的角度對監察法律關系進行分析研究。

(一)監察法律關系和一般法律關系在概念上的區分

鑒于對監察法律關系的研究尚處于初創階段,可參參的成果很少,我們尚且只能從一般法律關系的視角尋找學術資源。關于什么是法律關系,學界認識不一。薩維尼認為,任何一項法律關系,都是由法律規則規定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德]薩維尼:《當代羅馬法體系I》,中國法制出版社2010年1版,第258頁。無產階級革命導師列寧強調:“他們(指馬克思——引者注)的基本思想(在摘自馬克思著作的上述引文中也表達得十分明確)是把社會關系分成物質的社會關系和思想的社會關系。思想的社會關系不過是物質的社會關系的上層建筑……”

列寧:《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們如何攻擊社會民主黨人》,載 《列寧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20~121頁。

當代學者呂世倫和公丕祥教授結合中國實際指出:“作為社會關系之一的法律關系,這正是思想(意志)社會關系,屬于社會(經濟關系)的上層建筑……法律關系又是法律規范和法律事實的中介?!?/p>

呂世倫,公丕祥:《現代理論法學原理》,黑龍江美術出版社2018年版,第318頁。張軍教授進而指出:“法律關系是特定法律主體之間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p>

張軍:《法理學》,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第85頁。一般認為,法律關系是以國家強制力為保障的特殊的社會關系;法律關系還是一種思想的或者意志的社會關系,它一般由主體、客體和內容構成。

汲取上述學術資源,本文嘗試對監察法律關系的概念做以下界定:監察法律關系,是指在國家監察活動過程中,受監察法律規范調整的主體之間,為實現國家監察職能所進行的各種活動在法律上所形成的權利、職務(職責)、義務關系。從監察法律關系的視角,提取國家監察關系中與法紀關系、法規關系密切聯系又有特定內涵的“法律因子”并搭建其內在構成,是本論題的旨趣所在。

監察法是監察法律關系產生的主要法律依據,監察法律關系與憲法關系,以及與民事、刑事、行政、訴訟法律關系等并列,屬于同一位階,是反映監察法這一部門法特性的概括性概念。監察法律關系由法律規定產生,由監察關系的主體、客體、內容(即主體的權力與責任、權利與義務)構成,而監察關系主體在監察活動中所作出的行為,將會引起相對應的法律后果。

(二)監察法律關系和一般法律關系構成上的差異

法律關系是以法律規范為前提而形成的社會關系,總體上屬于法律關系的監察法律關系是以監察法律規范為前提而形成的社會關系。監察法律關系通過主體間的權力(利)和義務(責任)關系而展現,經由監察法律事實而產生相對應的監察法律后果,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社會關系。

1.監察法律關系的主體

監察法律關系的主體依法而定,其中監察機關與監察對象是受監察法律關系調整的主體。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是“中國之治”的發展與治理智慧的體現,依據《監察法》調整和規范相關法律關系,有利于國家監察目標和任務的實現。

趙宏:《法律關系取代行政行為的可能與困局》,載《法學家》2015年第3期,第32-54頁。

監察法律關系中的監察機關,包括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它們是依據法律規定享有監察權的專責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開展監察工作,履行監督、調查與處置職能。

馬懷德:《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理解與適用》,中國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第11-12頁?!侗O察法》規定了監察機關的職責、職權和監督手段,并規定了監察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的程序。但應當注意,不能將監察委員會調查活動的行政調查屬性和刑事偵查屬性割裂地看待,監察委員會事實上兼具行政調查和刑事偵查雙重性質。

秦前紅:《監察改革中的法治工程》,譯林出版社2020年版,第17頁。

監察法律關系中的監察對象,是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人員全覆蓋,涵蓋了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參公”人員?!叭采w”的監察對象具有廣大的范圍,依據《監察法》第15條規定,不僅包括所有黨員,也包括所有公職人員,以及大量企事業單位的成員,以人口比例作估算,可謂人數眾多,而上述監察對象的基本屬性都為依法應接受監察的“公職人員”。

《監察法》在第3條中規定了接受監察的對象;在第15條明確規定了對公職人員與有關人員的監督,涉及公職要素,并在第6款中以“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作為兜底條款。由此,監察對象以滿足兩個條件之一為判定依據:一是行使公權力;二是具備公職人員身份??蓺w納為:公職、公權,公務、公財。

譚宗澤:《論國家監察對象的識別標準》,載《政治與法律》2019年第2期,第66-77頁。這與一般法律規范指向普遍意義上的人及行為不同。

2.監察法律關系客體

監察法律關系的客體,即是指監察法律關系主體之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法律關系中的客體,是具有客觀性的,在通常情況下,是指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一般可分為物、行為、人身和精神產品。

監察法律關系由監察委員會依法定權力對監察對象進行監督而形成,這一關系中的客體,即監察法律關系主體之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由此,指向的對象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公職人員履職用權及道德操守情況,一類是公職人員涉嫌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行為。這與一般法律關系客體有所不同。

3.監察法律關系的內容

監察法律關系的內容,即指監察法律規范中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具體是指監察法律關系主體依法享有權力、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和依法應承擔的義務,以及監察機關依法對監察對象進行監督、調查與處置的權限,對說情干預等的登記備案權、因利害關系申請回避和自行回避的義務,還包括被調查人依據《監察法》和新出臺的《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申請復審、復核的權利,以及依據《監察法》提起申訴和向上一級監察機關申請復查的權利等。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的權限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監察委員會依法監督檢查公職人員履職用權及道德操守情況;二是監察委員會通過采取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搜查、調查、查封、扣押、勘驗檢查、鑒定等措施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行為;三是監察委員會依法作出處置決定,對涉嫌職務犯罪的情形,依法移送檢察機關,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徐漢明:《國家監察權的屬性探究》,載《法學評論》2018年第1期,第9-25頁。

監察機關依法承擔的法律義務,主要是接受監督的義務和因違法而承擔的法律責任。監察種類主要有:一是人大監督?!侗O察法》第53條規定,各級監察委員會應當接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監察委員會的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執法檢查。二是自我監督。依據《監察法》第57條至第61條的規定,對于監察人員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的,要報告和登記備案;對監察人員實行回避和脫密期管理,以及辭職退休后的從業限制等。三是相互監督。包括依據《監察法》第47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監察機關移送的案件,可以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監察機關在收集、固定、審查、運用證據時,應當與刑事審判關于證據的要求和標準相一致(《監察法》第33條)。除此之外,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如失職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發生辦案安全事故或者發生安全事故后,隱瞞不報、報告失實、處置不當等9種情況的,應當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承擔責任(《監察法》第65條)。如果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依照《國家賠償法》進行賠償(《監察法》第67條)。監察機關要強化法律意識證據意識和程序意識,以適應監察體制改革的新要求。

監察法律關系中的權利義務,還包括監察對象的權利:一是監察對象不服政務處分決定時有尋求內部救濟的權利,包括對監察決定申請復審、復核的權利等;二是當人身或財產權受到侵犯時,監察對象有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由于監察機關與監察對象的特定關系,監察法律關系不屬于普通的平等主體間的民事法律關系,但在《監察法》的調整范圍內,在法律保護和約束面前遵守同樣的法律規則。

(三)監察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與法律后果

法律事實通常是作為法律關系產生、變更的具體事實。監察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與消滅,通常與法律事實(即監察主體和監察對象實施的法律行為,以及相關的法律事件)緊密相關,而監察法律關系中的法律事實又會導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由此將會引發直接或間接的法律后果。

1.監察法律關系的產生與法律事實緊密聯系

監察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通常源于法律事實,主要包括人的活動(即法律行為)與法律事件。監察法律行為包括各級監察委員會依法履行的監督、調查和處置職責。處置包括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問責、移送檢察機關和提出監察建議(《監察法》第11條)。法律事件又可分為社會事件和自然事件,前者如社會變革,后者如自然災害等。

監察法律行為既具有一般法律行為的共性,但不等同于一般的法律行為。一方面由于監察機關依法定職責和程序實施監察行為、開展監察活動,從而具有一般法律行為的“面相”;另一方面,由于監察對象具有“行使公權”的特征,在紀委監委“合署辦公”的新模式中,監察對象覆蓋黨員干部群體,主要是盯住“關鍵少數”,實現監督功能,因此,在法律行為的實施與構成認定上,就與“以化解糾紛為主要目的”的一般法律行為有所區別。黨規黨紀嚴于國家法律,同時《監察法》的實施,尤其要在注重法律效果的同時,要更加注重辦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

2. 監察法律后果源于法律事實

監察法律事實將產生監察法律后果,法律后果也即法律責任。一般地說,監察法律事實必然會引發直接的法律后果或間接的法律后果,前者主要是指政務處分,后者主要是指違反《監察法》所引發的法律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政務處分之外,還存在黨的紀律處分和處理的情形。黨的紀律處分包括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以及開除黨籍五個種類(《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7條)。黨組織和黨員受處分的原因是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這“六大紀律”。黨紀與法紀不相互替代,但應注重法紀銜接。非黨員的公職人員不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但應適用政務處分 ,以解決以往對一些公職人員“政紀不適用,黨紀管不了”的問題。

間接法律后果主要是指監察法律責任。監察法律責任依承擔責任的主體不同,分為三個類別:一是有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有關單位拒不執行監察機關作出的處理決定或無正當理由,拒不采納監察建議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上級機關責令改正,給予通報批評等。有關人員拒不配合監察機關調查的,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真相等,依法責令改正并予以處理(《監察法》第62、63條)。二是監察對象或控告人等的法律責任。如對拒不配合調查、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真相等,依法給以處理(《監察法》第64條)。三是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包括

:未經批準、授權處置問題線索,發現重大案情隱瞞不報,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干預調查工作,以案謀私,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監察法》第65條)。此外,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國家賠償的法律責任(《監察法》第67條)。

(四)監察法律關系的特性

監察法律關系既具有一般法律關系的共性特征,同時又具有其個性。具體呈現為以下三種對立統一關系:政治性與實踐性、法律性與紀律性、封閉性與開放性。

1.政治性與實踐性

政治性是指監察機關在決策和處理事項上需兼顧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政治的過程可理解為公共生活中的個人和團體(即公共生活中的主體),為了實現既定目標通過獲取和行使公共權力,而分配社會利益(即社會價值)。

趙麗江:《政治學》,武漢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6頁。監察法律關系應當具有鮮明的政治性;監察機關在決策和事項處理上,要綜合考慮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這是國家監察機關的是黨和國家實現自我監督的政治機關屬性所決定的?!侗O察法》不僅規定了各種監察決定,又專門規定監察建議及其法律效力,對于超出國家監察權管理權限的事宜,由被監察單位接受監察建議并作出處理,有助于監察決定落實落地。

秦前紅:《監察改革中的法治工程》,譯林出版社2020年版,第192-193頁。其中,對于不接受監察建議的情況,法律也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61條規定:有關機關、單位無正當理由拒不采納監察建議的,由其上級機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該機關、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理。,這是確保取得政治效果的有力措施。

實踐性是指通過監察實踐提升監察效能、以成功經驗助推監察制度完善。從哲學的視角來看,理論性在于知道是什么(knowing—that),而實踐性則在于知道怎么去做(knowing-how)。

吉爾伯特·賴爾:《心的概念》,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第1頁。一方面,監察法律關系在實際上規范行使公權力的群體,限定監察機關和監察對象的權力,既要求監察機關

準確、適當、公正地實施監察法律規范,又要監察對象行使公權力時注重廉潔性和紀律性。另一方面,通過成功經驗的總結,有助于優化路徑設計與辦案規則等,以實踐性推動監察處置措施和手段更加適當、合理、有效。

2.法律性與紀律性

首先,監察活動需要法律性的支持。國家監察,既不等同于黨組織的內部監督,也不等同于行政機關的內部效能監察。目前監察活動需要更具體的配套立法,不僅包括相關部門法的修改,也包括起輔助作用的監察法規的制定,這是監察法治的基礎。其次,根據憲法和監察法的規定,監察關系受法律調整。監察機關依法被定性為政治機關,但監察機關又是不同于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的法律機關、執紀機關與執法機關,監察機關依法開展監察活動,監察關系應具有法律性。

監察法律關系具有紀律性。監察法律規范是一種保障反腐效能的政治規范,以預防和懲戒腐敗為手段,保障廉潔紀律被嚴格遵守,保障反腐效能?!凹訌娂o律性”一直是黨組織建設的明確要求。在解放戰爭時期,毛澤東于1948年9月的政治局擴大會議中提出:

“軍隊向前進,就要生產長一寸,不這樣就沒有飯吃。又必須加強紀律性,作戰方式要逐漸正規化。這是方針?!?/p>

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報告和結論》,載《毛澤東文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33頁。

由此可見紀律性之重要性——越是關鍵時刻,越要統一貫徹黨的政策,預防黨組織內部及人民政府運行的無紀律性狀態。監察法律關系中的紀律性,既要求紀律面前人人平等,又要求個人服從組織,遵守組織的要求,與黨組織活動具有客觀性、嚴肅性、自覺性、民主性的紀律要求保持一致,是維護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群眾紀律、經濟紀律、保密紀律、宣傳紀律、人事紀律和外事紀律的需要。

3.內部性與開放性

監察法律關系具有內部性。一是監察對象處于內部組織。被納入國家監察范圍的監察對象自愿接受監察,服從監察主體的制約,有上下級隸屬關系。二是監察中的調查程序屬于內部程序。監察機關對特定人員的監察調查是組織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的甄別和審查,并不是司法機關對所有涉嫌違法和犯罪嫌疑人進行偵查,調查活動依據《監察法》規定的程序規則實行。三是監察機關依法在內部行使職權。即監察機關對國家機關或公職人員職務違紀違法行為行使監察權。四是監察機關的組織上的法律關系具有內部性。依據《監察法》第9條規定:“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并接受其監督?!薄侗O察法》第10條規定:“國家監察委員會領導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工作,上級監察委員會領導下級監察委員會工作?!睂τ诒O察機關的內部關系,監察法規定了包括監察派駐或者派出監察機構、監察專員制度。

監察法律關系同時亦具有開放性。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監察機關的案件線索來源具有開放性,接受社會各界和公民個人的信訪、舉報、檢舉和媒體曝光等多種形式的監督。二是監察對象范圍廣泛,包括具有公職人員身份的人員和雖不具有公職人員身份,但行使公權力的人員,既包括黨員干部也包括黨外干部,既包括在職人員,也包括退休人員。三是監察手段的開放性,既有剛性的政紀處分、移送司法機關,也有重在防微杜漸的詢函、談話、提醒、約談、批評教育等柔性處理手段。

三、監察法律關系與紀律關系的聯系與區別

由行政監察、黨的紀律檢查改革為國家監察,整合反腐力量,實現紀委監委合署辦公,這樣,就形成了一種復合關系。即監察法律關系不是以單一的形式存在,它的運行過程中涉及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的關系問題。因此,監察機關在與黨的紀檢機關合署辦公的條件下,在黨的統一領導下工作,因此它首先是黨和國家實現自我監督的政治機關,同時由于它依據《監察法》開展工作,因此它也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法律機關的屬性。這樣,如何實現紀檢關系與監察法律關系的銜接便提上了議事日程。

(一)監察法律關系的復合性問題

監察法律關系非單一關系,也可以說具有復合性。一方面,監察法律規范實質上與黨內法規聯系緊密;另一方面,監察法律關系和紀律關系均具有政治關系的屬性,由此,既不能忽視法律、紀律與黨規黨法的聯系,更不能離開政治關系討論法律關系與紀律關系。

監察法律關系具有法律性與紀律性,既屬于法律關系,也屬于紀律關系。一是監察機關在其定位上屬于政治機關、

專責機關與法律機關,這種性質定位決定了監察關系的政治性與法律性的并存。二是《政務處分法》對公職人員的紀律要求,使監察關系的內涵中具備了法律性與紀律性的雙重屬性,既要達成對違法行為的處罰與處分,又要保證對違紀行為的處置與處理,雙重屬性的加持,使監察關系在本質上屬于法紀監察關系,具有很強的紀律性。三是監察法律關系實質上整合了“政策思維”和“法律思維”,法紀銜接的狀態是為了實現社會主義公平正義與執紀執法效果的動態平衡。

一方面,一些重大和長期的公共政策的落實需要運用各種法律手段;另一方面,法律規范蘊含著政策目標,是黨和國家各種政策制度化的結果。

監察法律關系與黨內法規關系密切聯系。一是根據2019年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以下簡稱《制定條例》)

第32條規定,黨內法規“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的,“黨中央予以責令改正或者撤銷”。這說明,黨內法規與監察法律規定具有內在一致性和關聯性。

。二是合署辦公凸顯了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重要性,黨內法規是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行使職權的依據。同時,國家監察工作要嚴格遵照憲法和法律??梢哉f,法紀銜接是紀委監委辦案需要。

三是黨內法規應當與監察法等相協調。

(二)如何處理好法律與紀律的關系

監察法律關系與監察法紀關系不可截然分離,兩者具有穩定的鏈接點。由前述可知,紀律性與法律性的混同,使單純的紀律規范無法滿足法治社會要求,不作區別的處理不能達到規范的效果。

在監察法律關系與黨的紀律關系的聯系中,應妥善處理多種關系。首先,需要處理好監察機關的內部關系,既包括國家監察機關和地方各級監察機關、上級監察機關與下級監察機關的關系,又包括監察機關與派出機關、監察專員的關系,實現監督與被監督、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順暢,政令暢通高效。其次,應當處理好監察主體與監察對象間的法律關系,既要實現全方位監督,又不能忽視對監察對象的權利保障,監察對象依法享有申訴、申請復議復核或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再次,明確定位監察法律關系的法律屬性,確保各級監察機關依據憲法和法律行使職權。

四、簡短的結語

國家監察制度的體系建構是“制度之治”的基石,要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在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背景之下,“制度之治”是監察法律關系實現良法善治的有力保障。在進一步完善國家監察制度建構的進程中,所持基本立場理當是以問題為導向,以目標為牽引審時度勢,積極回應國家監察實踐的需求,直面國家監察活動的“短板”與弱項,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釘釘子”精神,持續開展監察法治建設,開創國家監察工作新局面。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中,應注重急需解決的重大現實問題。一是通過不斷完善《監察法》,制定頒布實施《監察法》的配套實施法律、法規,健全監察法律制度體系,如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官法》等。二是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規黨紀,制定和完善法紀銜接措施。三是還要優化監察執法環境,包括進一步理順檢察機關與監察機關、審判機關與監察機關、行政機關與監察機關的關系,加強各級人大對同級監察委員會的工作領導,探索紀委監委合署辦公的新措施、新手段和新機制。四是以創新帶動發展,將制度效能轉化為工作效能,以推進國家監察制度盡快實現法治化、體系化、科學化。

研究探索監察法律關系的基本構成和特征,目的在于推進監察法律基礎理論建設,以理論服務實踐,以應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在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中實現全面從嚴治黨、保證黨的純潔性和戰斗力的目標。監察法學學科體系的建設任重而道遠,學科建設要服務和服從于完善立足中國實際、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反映法治建設現實的國家監察法律制度體系的現實需求。通過以《監察法》為主體,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懲治腐敗,是充分發揮監察效能、提升監察效果、提高監察效率的有效路徑,更是加快國家監察法律體系建設、推進監察法治能力現代化的時代新使命。

流通經濟學探究論文范文第6篇

摘 要:“微觀經濟學”這個名稱見之于西方經濟學著作,只有將近半個世紀的歷史。然而,“微觀經濟學”的產生可以追溯到18世紀,而它的真正奠基人則當推19世紀末20世紀初著名的英國經濟學家、劍橋學派創始人阿弗里德·馬歇爾。要了解和研究現代西方經濟學的基本內容和來龍去脈,必須認識和探討馬歇爾經濟學說在微觀經濟學史中的地位與作用。

關鍵詞:經濟學原理;現代微觀經濟學;研究方法;均衡;價格

就研究對象而言,自亞當·斯密以來的英國經濟學家一直把政治經濟學當作是財富科學,即研究財富的源泉、增長與分配。按照他們的觀點,經濟社會的人們都熱衷于追求自己的私利,其結果會導致國民財富的增長。微觀經濟學正式形成后,許多經濟學家在傳承馬歇爾微觀經濟理論過程中,從不同角度進行了批判或創新,進一步完善了微觀經濟理論,形成了20世紀中期微觀經濟學的發展路徑。其間,微觀經濟學不僅研究內容有所擴展,如增加了一般均衡理論、建立了福利經濟學,而且研究方法得到創新,如引入數理經濟分析法、博弈論等,還關注經濟理論的實踐應用。

一、微觀經濟學的內容擴展

20世紀早期微觀經濟學主要是建立在馬歇爾局部均衡分析之上的價值論和分配論。20世紀30年代以后,它在發展中增補了一般均衡理論和福利經濟學等內容。首先,一般均衡理論補充了微觀經濟學研究內容。微觀經濟學在1900年前所取得的貢獻與其后的補充之間有明顯拉長的缺口。由于前輩對一般均衡有過初步研究,瓦爾拉要解決的問題是處理形式之間的關聯,這種關聯組成了一個完整的一般均衡模型。在瓦爾拉的一生中,直接啟發帕累托、巴羅、維克塞爾、費雪、穆爾和熊彼特的就是他的那本關于一般均衡的著作。在20世紀初,盡管基本的一般均衡模型已經建立并得到確認,然而,瓦爾拉的數理分析是初步的,他只是簡單依靠計算方程式和未知量,以及設計一條路線以顯示它們的數字相等;他不能處理三個關鍵性的問題:系統的結果是否總是產生非負的價格和產出,結果是否存在、是否單一。1939年,??怂拱l表《價值與資本》,將馬歇爾的“局部均衡分析”與瓦爾拉、帕累托的“一般均衡分析”結合起來,創立了“一般均衡理論”。1940年羅伯特·特里芬在《壟斷競爭與一般均衡理論》中打通了局部均衡分析和一般均衡分析之間的鴻溝。后來,多夫曼、薩繆爾森和索洛運用Kakutani的不動點定理,進一步完善了一般均衡理論。其次,福利經濟學拓寬了微觀經濟學的領域。一般均衡分析使實現社會資源的帕累托最適度成為可能,有利于探究以社會經濟福利和資源最優配置為考察對象的福利經濟學?,F代福利經濟學是1920年馬歇爾的學生庇古以發表《福利經濟學》為標志誕生的,它以國民收入的總量與分配的平均程度為標準研究社會福利,分析生產資源配置最適度及其條件,探討公共物品、外部效應、市場缺陷等問題。同時,阿羅和德布魯專門探究了福利經濟學的核心問題:社會真實經濟福利,即適當環境中完全競爭能夠產生最大化靜態效率的課題。另外,福利經濟學對市場缺陷的合理分析也是20世紀中期微觀經濟學的重要創新,因為它將微觀經濟學引入研究政府行為的公共選擇理論,并且取得了重要進展,比如,布坎南和圖洛克(1962)在尋租以及政治行為結構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二、微觀經濟學的研究方法創新

在研究方法上,20世紀中期微觀經濟學的最重要創新包括以下幾方面。首先,它引入數理經濟分析法。20世紀30年代以后,數理經濟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功,涌現了許多為此做出貢獻的知名學者,比如Fisher,Moore,Bowley,Hicks,Allen。從薩繆爾森時代起,數理模式還從一些新的方法,諸如線性、非線性和整體規劃,以及Danzig、Gomory、Kuhn、Koopmans、T ucker等學者的著作中汲取營養,薩繆爾森由此成為數理經濟分析法的領袖。其次,運用研究壟斷的博弈論。庫諾的著作,以及其中有關壟斷理論的兩章,就像艾奇沃斯1897年具有開創性的論文一樣,都是探討壟斷和寡頭問題的。艾奇沃斯清楚地描述了鞍點的結論(他將其叫做豬背),初步展示了博弈論方法,認識到參與者所采取的策略并非最優而只是基于其競爭對手所采取的最優策略。20世紀40年代,紐曼和摩根斯坦正式創立博弈論,并迅速被Kuhn、Nash、Shubik等人大力發展。博弈論創立了一系列有效的、革命性數學工具,為微觀經濟學提供了又一條研究路徑,從而使之擺脫了單一對物理學標準工具的依賴。這種新方法極為靈活,可以處理壟斷市場的不同特定問題。除此之外,已經論證的博弈論的數學與數學規劃、二元理論等20世紀分析方法的發展,反映了壟斷研究方面所發生的巨變。另外,微觀經濟學的方法創新還包括比較靜態分析的形式化、顯示偏好理論、經驗經濟學分析等,并在不斷創新,Dixit和Pindyck認為更新的方法正被用于不確定條件下對不可撤回投資的決策分析。

三、微觀經濟理論關注實踐應用

20世紀早期美國建立國民經濟研究局,致力于收集對政策問題有所啟示的數據。從此,美國開始借用微觀經濟計量理論開展經濟數據收集、分析及實踐應用。微觀經濟理論與實踐的聯姻,譜寫了20世紀中期微觀經濟學發展的新篇章。丁伯根因為在這方面的開創研究而獲得首屆諾貝爾經濟學獎,這反映了微觀理論用于數據分析對20世紀中期微觀經濟學發展所作的杰出貢獻?,F在,這種分析研究幾乎觸及所有經濟學問題。首先,微觀經濟理論的應用實踐體現在計量理論與數據分析的結合,這不但造就了一種新的研究模式,而且豐富了研究內容。20世紀產生的注重理論與事實研究相結合的計量歷史學就是最好的例證。同時,國際貿易、環境經濟學、勞動經濟學、投入—產出法等微觀經濟理論的發展也得益于這種研究模式。其次,微觀經濟理論能夠用于認識政府的作用。盡管因市場失靈而強調政府作用,但主流微觀經濟學家一致認為過多的政府干預會增加社會成本,因此主張私有化、加強市場作用。第三,微觀經濟理論還用在制定、評價經濟政策方面。1927年拉姆齊提出最優稅收定理,開創微觀經濟政策研究先河。雖然這一定理最初只是被看成一個擁有市場力量的廠商的定價規則,但后來發現它用途廣泛。這一定理告訴我們,在存在著規模經濟和不經濟的地方,邊際成本定價并不能使廠商的邊際利潤為零,因此,次優價格可以被視為對利潤約束的帕累托最優。在最簡單的事例中,所有其他廠商的活動都是完全競爭的,各廠商產品的交叉需求彈性均為零,即存在“逆彈性法則”:廠商產品價格背離其各自邊際成本的百分比應該都等于同一個常數乘上該產品需求彈性的倒數。這就意味著,如果廠商要收回成本,產品價格必須高于邊際成本。20世紀中后期的研究表明,美國以及西方其他國家的監管部門幾乎都知曉“拉姆齊定價”法則,已經將其用于政府的決策過程,例如,法庭和監管部門作決議時,這一法則發揮了重要作用;又如,有關鐵路管制、保險市場決策、實質選擇權等方面的政策制定也需要這種理論。

雖然,馬歇爾經濟學原理有一部分受到批判和創新,但是有絕大部分都是被傳承下來的。馬歇爾從人的欲望出發研究需求理論。他認為人類的欲望和需求在數量上是無窮的,在種類上是多樣的,但總的來說它們是有限的,并且是能夠滿足的。需求正是欲望的滿足,而人的欲望是用各種商品的效用,即用物品給人帶來的愉快或其他利益來衡量的。如果某種商品能給某人帶來的滿足越大,此人對這一商品的需求就越大。因此,欲望、效用和需求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概念。同時,馬歇爾又指出,一物對任何人的全部效用每隨著他對此物所有量的增加而增加,但不及所有量的增加那樣快。如果他對此物的所有量是以同一的比率增加,則由此而得的利益是以遞減的比率增加。換句話說,一個人從一物的所有量有了一定的增加而得到的那部分新增加的利益,每隨著他已有的數量的增加而遞減。這便是我們現在仍在使用的邊際效用遞減規律——在一定時間內,在其他商品的消費數量保持不變的條件下,隨著消費者對某種商品消費量的增加,消費者從該商品連續增加的每一消費單位中所得到的效用增量即邊際效用是遞減的。

馬歇爾用需求、供給和價格三者之間的函數關系來論證均衡價格理論。他認為均衡價格就是一種商品的需求價格和供給價格相一致時的價格。在這里,需求價格是消費者對一定量商品所愿意支付的價格;供給價格是生產者為提供一定量商品所愿意接受的價格。當需求價格等于供給價格時,產量沒有增加或減少的趨勢,處于均衡狀態之中。當供求均衡時,一個單位時間內所生產的商品量就稱為均衡產量,其售價可稱為均衡價格。如果某種商品的供給量小于需求量,使需求價格高于供給價格,形成對生產者有利的局面,生產者就會積極地加快生產,增加對市場的供應量,而供應量的增加又會壓低需求價格、提高供給價格,使二者逐漸趨于一致,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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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吳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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