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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災害防御應急預案范文

2023-10-04

氣象災害防御應急預案范文第1篇

(2005年3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90號發布,根據2008年7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浙江省雷電災害防御和應急辦法〉等3件規章的決定》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避免和減少雷電災害,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雷電災害防御以及災害事故應急處理,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雷電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理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實行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工協作的原則。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的領導,將雷電災害防御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逐步加大對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的投入,提高雷電災害預警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五條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雷電災害防御工作。

公安、建設、規劃、安全監管、質量技監、信息產業、電力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雷電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理工作。

第六條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和有關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雷電災害防御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和應用先進的雷電災害防御技術,宣傳普及雷電災害防御的科學知識,增強全社會防雷減災意識。

第二章雷電災害防御

第七條省氣象主管機構會同公安、建設、規劃、安全監管等有關部門,編制全省雷電災害防御規劃,經專家論證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公布。

市、縣(市、區,下同)氣象主管機構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全省雷電災害防御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雷電災害防御實施方案,經專家論證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并報上一級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第八條雷電災害防御規劃及實施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雷電災害狀況分析;

(二)雷電災害的防御原則和基本要求; (三)雷電災害重點防御區;

(四)雷電災害的監測、預警工程建設; (五)雷電災害防御措施等。

第九條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建立和完善雷電災害監測網絡和預警信息系統,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

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應當加強對雷電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及時向社會發布雷電災害性天氣預報。

第十條下列建(構)筑物、設施或場所必須安裝雷電防御裝置,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一)國家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

一、

二、三類防雷建(構)筑物; (二)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資的生產和貯存場所;

(三)電力、通信、交通運輸、廣播電視、金融證券、醫療衛生、計算機網絡等公共服務行業的設施和場所;

(四)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建(構)筑物、設施或者場所。

前款所稱雷電防御裝置,是指具有防御直擊雷、雷電感應和雷電波侵入性能的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抗靜電裝置、電涌保護器以及其他連接導體等防雷產品和設施的總稱。 第十一條防雷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經依法檢驗合格,取得產品合格證書。禁止銷售、使用無合格證書的防雷產品。

本省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防雷產品的,應當將防雷產品的批準文件和產品許可證報所在地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第十二條從事雷電防御裝置檢測、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并在資質許可的范圍內從事雷電防御裝置檢測、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活動。

從事雷電防御裝置檢測、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從事雷電防御裝置檢測、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的資質、資格認定,由國家或者省氣象主管機構依法實施。

第十三條從事雷電防御裝置檢測、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的單位,應當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

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氣象主管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按照保障安全生產的要求,完善雷電防御技術的地方標準,并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雷電防御裝置的設計方案應當經氣象主管機構審核;未經審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

建設、規劃、公安等部門依法對必須安裝雷電防御裝置的建設工程實施行政許可時,應當要求建設單位提供由氣象主管機構出具的雷電防御裝置設計審核意見書。 雷電防御裝置的設計人、設計單位應當對雷電防御裝置的設計方案負責。

第十五條雷電防御裝置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并對雷電防御裝置的施工質量負責。

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雷電防御裝置的施工實施跟蹤檢測。檢測機構應當記錄檢測數據,登記建檔,出具檢測報告,并對檢測數據的真實性負責。

雷電防御裝置竣工后,應當經氣象主管機構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六條安裝雷電防御裝置的單位應當對雷電防御裝置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并委托雷電防御裝置檢測機構實施定期安全檢測。

易燃易爆場所的雷電防御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其他雷電防御裝置每年檢測一次。 第十七條實施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應當遵循高效、便民原則,推行集中辦理或聯合辦理。

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嚴格履行監督責任。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的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予以記錄,公眾有權查閱。

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和監督檢查,不得擅自收取費用,不得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購買其指定的產品或者設備。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雷電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中的違法行為都有權檢舉和控告。 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的舉報事項經核實后,應當形成書面材料,及時作出處理。 第三章雷電災害應急

第十九條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會同同級安全監管、建設、公安、電力、通信、衛生等部門擬訂本行政區域的雷電災害應急救援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 第二十條雷電災害應急救援預案包括下列內容: (一)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二)雷電災害的監測與預警; (三)雷電災害的分級與影響分析準備; (四)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準備; (五)雷電災害的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 (六)發生雷電災害時的應急保障;

(七)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等應急行動方案。 雷電災害應急預案應當根據實施情況及時進行修訂。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第十條所列的建(構)筑物或設施的使用單位應當制定雷電災害應急搶救方案,建立應急搶救組織或者指定兼職的應急搶救人員,落實應急搶救責任。 雷電災害應急搶救方案應當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第二十二條雷電災害發生后,有關單位應當迅速實施應急搶救方案,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監管部門、氣象主管機構,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破壞事故現場。 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管部門、氣象主管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搶險救災,防止災情擴大,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及時將雷電災害情況上報上一級行政機關。

第二十三條市、縣人民政府接到雷電災害險情報告后,應當啟動并組織實施相應的雷電災害應急救援預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雷電災害應急預案的分工,做好相應的應急工作。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雷電災害救援工作,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第二十四條發生雷電災害后,安全監管部門、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調查,查明性質和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阻撓對雷電災害的依法調查處理。

第二十五條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及時統計分析本行政區域內發生雷電災害的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氣象主管機構和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規定編制雷電災害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按雷電災害應急預案的要求履行職責的; (二)對不符合技術標準的雷電防御裝置設計方案作出行政許可的;

(三)對不符合條件的單位和人員頒發雷電防御裝置檢測、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證書和資格證書的;

(四)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雷電災害災情的;

(五)在雷電災害防御、應急處理中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有其他瀆職、失職行為的。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應當安裝雷電防御裝置而拒不安裝的;

(二)雷電防御裝置設計方案未經審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三)雷電防御裝置未經竣工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雷電防御裝置經檢測不合格又拒絕整改的。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在雷電防御裝置檢測、工程專業設計、施工活動中弄虛作假的;

(二)無資質、資格證書或者超越其資質、資格等級許可的范圍承攬雷電防御裝置檢測、工程專業設計、施工業務的;

(三)偽造、買賣雷電防御裝置檢測、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資格證書的。 法律、法規對前款行政處罰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章附則

氣象災害防御應急預案范文第2篇

一、***村基本情況

該村距鎮政府公里,總面積為平方公里。耕地面積畝,水田90畝4個村民小組戶,人,其中重點監護對象(2名五保戶)。

二、工作機構和職責

1、工作機構:

在鎮人民政府山洪災害搶險指揮部的領導下,本村成立了應急工作組。

組長:

成員:

2、應急工作組及成員職責

應急工作組的職責是:向村民宣傳山洪災害防御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基本落實災害群測群防工作的各項措施;做好突發性山洪災害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工作。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組長: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本村山洪災害群測群防和突發性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山洪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每天執行“零報告制度”。

民兵連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組織山洪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村民小組長:負責組織本村民小組范圍內山洪災害點監測和其它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響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山洪災害災情。

應急工作組其他成員:在應急工作組組長指揮下開展工作,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和汛期值班等工作。

三、救災搶險

1、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本村遇大雨以上強降雨和接上級山洪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山洪災害點的監測,加強山洪災害易發地段的巡查,特別是加強房前屋后高陡邊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土質斜坡、溝口及溝邊低洼地帶的巡查。發現險情征兆,由村民小組長立即鳴鑼報警,并組織受影響群眾迅速撤離,同時向鄉人民政府報告有關情況。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調查選點,做到心中有數,確保安全。

2、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正常情況下每十天監測、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后,應加強監測、巡查,每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響村民提高警惕,加強觀察,發現險情立即報告。

3、災后處理

災情發生后,村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后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宣傳到位。向村民宣傳山洪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教育村民充分認識防御山洪災害工作的艱巨性、重要性,不斷提高村民自我防范意見。

2、措施到位。山洪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山洪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勘測到位,并向村民公布。

氣象災害防御應急預案范文第3篇

七里店村山洪災害防御應急預案

為了切實做好山洪災害防御各項工作,更好地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搶、救相結合”的防汛方針,結合本村的實際情況,編制本村山洪災害防御應急預案。

一、基本情況

全村耕地面積300余畝, 7個居民組,1504人,300多戶,共有房屋3000余間。

二、危險區分布情況

受山洪災害的主要類型為山洪、滑坡。主要在村7組的住戶,共有94戶,225人,共有168間房屋受到危險。

三、防御組織機構及職責

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組由村支部書記郭鵬輝同志為組長,負責全面工作。村組干部為成員,分工負責:監測員1人,負責觀測雨量、水位及觀測設施管護;預警員1人,負責發布預警信息及預警設施管護;鳴鑼員一人,負責險情發生時,第一時間向村民傳遞轉移信息;應急搶險隊18人,負責搶險救災、人員轉移安置。

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組成員名單、聯系方式見附表1。

四、預警及響應

當接到上級預警信息時,按要求執行。本村監測預警等級劃分為三級:

- 1 -

體情況選定)

(注:

1、

3、

6、24小時預警指標根據各村所在流域具預警員根據指令及時發布相應等級的預警信號。 Ⅲ級響應:觀測降雨量達到Ⅲ級標準時,村(組)干部、預警員、應急搶險隊到崗到位,加強對危險部位的監測和巡查。

Ⅱ級響應:觀測降雨量達到Ⅱ級標準時,做好轉移準備,密切監視,隨時報告,抗洪應急搶險隊隨時準備搶險。

I級響應:觀測降雨量達到I級標準時或出現山體滑坡征兆時,村主任(支書)下達立即轉移命令,組織群眾向安全區轉移,對重點部位設置警戒區,嚴禁群眾進入危險區域,并將險情及工作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做好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

五、防御物資儲備

防汛物資的籌備要充分依靠廣大群眾,就地取材,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群眾儲備鐵絲、抬桿、麻袋、稻草、桔桿、編織袋等,采取“號料登記,備而不集”的辦法,以備調用。村委會儲備鐵絲50公斤、木桿60根、麻袋600條、編織袋100條,所有儲備的防汛物料,嚴禁挪用,確保

- 2 -

防汛搶險工作的需要,聯系人為村支書郭鵬輝。

附表:

1、七里店村山洪災害防御指揮機構人員名單及聯系電話

2、危險區轉移安置情況表

- 3 -

2012年日

氣象災害防御應急預案范文第4篇

此次對臺風的監測主要是利用氣象衛星和氣象雷達以及地面監測網。通過衛星云圖可以清晰看到臺風移動的實時狀態,確定臺風的位置,估計臺風強度,監測臺風移向和移速;當臺風到達近海時,利用雷達可較準確地監測臺風移向和移速、狂風暴雨可能出現的地區和時間等。預報員根據探測所得到的數據和各種物理量圖表,通過科學的綜合分析,得出臺風可能登陸的地點和時間以及影響區域,及時向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放臺決策依據,并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媒介向社會公眾發布警報或緊急預警,盡量大可能減少臺風災害帶來的損失。

臺風預報,一是未來臺風移動方向和移動速度,稱為臺風路徑預報;二是未來臺風強度(中心氣壓)、風力、風速預報,一般稱為臺風強度預報;三是臺風帶來的風雨影響范圍和強度預報,一般稱為臺風影響預報。

近些年來中國臺風路徑預報的總體水平階級與國際先進水平。90年代初期以來,臺風綜合預報路徑誤差呈現逐年減小趨勢,2009年,我國

24、48和72小時臺風路徑綜合預報誤差分別為1

19、205和299公里,優于日本和美國的預報水平。

臺風預報方面。已建立和完善了國家、區域、省、市、縣等5級聯防的臺風警報服務體系,借助于電視、手機、報紙、網絡等多種信息傳播手段分發各種臺風預警信息和預警信號。各級政府根據氣象部門發出的臺風預警信息和防臺預案,及時組織臺風影響地區群眾防臺減災,轉移、安置危險地區群眾,極大地減少了臺風造成的影響,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對于臺風的警報,直觀的是從電視上的臺風預警信號可以看出臺風的程度。 臺風預警信號分五級,分別以白色、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一)臺風白色預警信號圖標:含義:48小時內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

(二)臺風藍色預警信號圖標:含義: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陣風7~8級并可能持續。

(三)臺風黃色預警信號圖標:含義: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并可能持續。

(四)臺風橙色預警信號圖標:含義:12小時內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陣風11~12級并可能持續。

(五)臺風紅色預警信號圖標:含義: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已達12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在臺風面前不管是政府還是群眾,我們都應該做好防災措施,把臺風的傷害降至最低。

對于政府: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臺風準備工作; 2.停止露天集體活動和高空等戶外危險作業;

3.相關水域水上作業和過往船舶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如回港避風或者繞道航行等;

4.加固門窗、圍板、棚架、廣告牌等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切斷危險的室外電源。

對于百姓:

1. 氣象臺發出臺風警報后,不要到臺風經過的地區旅游或到海灘游泳,更不要駕船出海;外出的人應盡快回家。

2.住在大廈里的居民,應關好窗戶,收掉陽臺上的東西(花盆、曬衣架等);加固室外易被吹動的物體。

3. 市民應留意媒體播放、刊載的臺風消息,并采取預防措施。 4. 清理排水管道、保持排水暢通。 5. 船只應及時駛入避風港。

氣象災害防御應急預案范文第5篇

七里店村山洪災害防御應急預案

為了切實做好山洪災害防御各項工作,更好地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搶、救相結合”的防汛方針,結合本村的實際情況,編制本村山洪災害防御應急預案。

一、基本情況

全村耕地面積300余畝, 7個居民組,1504人,300多戶,共有房屋3000余間。

二、危險區分布情況

受山洪災害的主要類型為山洪、滑坡。主要在村7組的住戶,共有94戶,225人,共有168間房屋受到危險。

三、防御組織機構及職責

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組由村支部書記郭鵬輝同志為組長,負責全面工作。村組干部為成員,分工負責:監測員1人,負責觀測雨量、水位及觀測設施管護;預警員1人,負責發布預警信息及預警設施管護;鳴鑼員一人,負責險情發生時,第一時間向村民傳遞轉移信息;應急搶險隊18人,負責搶險救災、人員轉移安置。

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組成員名單、聯系方式見附表1。

四、預警及響應

當接到上級預警信息時,按要求執行。本村監測預警等級劃分為三級:

- 1 -

體情況選定)

(注:

1、

3、

6、24小時預警指標根據各村所在流域具預警員根據指令及時發布相應等級的預警信號。 Ⅲ級響應:觀測降雨量達到Ⅲ級標準時,村(組)干部、預警員、應急搶險隊到崗到位,加強對危險部位的監測和巡查。

Ⅱ級響應:觀測降雨量達到Ⅱ級標準時,做好轉移準備,密切監視,隨時報告,抗洪應急搶險隊隨時準備搶險。

I級響應:觀測降雨量達到I級標準時或出現山體滑坡征兆時,村主任(支書)下達立即轉移命令,組織群眾向安全區轉移,對重點部位設置警戒區,嚴禁群眾進入危險區域,并將險情及工作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做好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

五、防御物資儲備

防汛物資的籌備要充分依靠廣大群眾,就地取材,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群眾儲備鐵絲、抬桿、麻袋、稻草、桔桿、編織袋等,采取“號料登記,備而不集”的辦法,以備調用。村委會儲備鐵絲50公斤、木桿60根、麻袋600條、編織袋100條,所有儲備的防汛物料,嚴禁挪用,確保

- 2 -

防汛搶險工作的需要,聯系人為村支書郭鵬輝。

附表:

1、七里店村山洪災害防御指揮機構人員名單及聯系電話

2、危險區轉移安置情況表

- 3 -

2012年日

氣象災害防御應急預案范文第6篇

一、基本情況

南苑社區位于銅川市印臺區中心地帶。北起北關東街,南至市自來水公司,東以漆水河為界,西至印臺鄉楊貶村,隸屬于印臺區城關街道辦事處,轄區共有西山、南街、南關三個居委會,有駐區單位23個,住宅小區22座,轄區內共有常住戶2496戶,人口8088人,面積1平方公里。

二、危險區分布情況

根據歷史山洪災害發生的程度和范圍,結合分析山洪災害可能發生的類型、程度及影響范圍,本社區危險地段李家溝、南關居委、羅家溝、南溝、楊溝險等55處,涉及2個組。

三、防御組織機構及職責

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組

組長:周斐

副組長:段萍萍、溫學樣

成員: 任惠云、侯海燕、王麗麗、蔡建梅、趙苗

分工負責:監測員1人,負責觀測雨量、水位及觀測設施管護.預警員1人,負責發布預警信息及預警設施管護;應急搶險隊10人,負責搶險救災、人員轉移安置。

四、預警及響應

當接到上級預警信息時,按要求執行。預警遵循已設定預警指標,預警員根據指令及時發布相應等級的預警信號。報警工具為銅鑼和吹哨子等報警器材,警報信號設置為:連續敲擊銅鑼、停一分鐘,再連續敲擊銅鑼、停一分鐘┄┄表示險情可能出現,全社區動員,提高警惕,指揮人員到位,做好一切準備,轉移安置聯絡人通知轉移安置人員做好轉移準備。

持續鳴聲,表示險情出現,轉移安置聯絡人組織進行安全轉移工作,危險區人員必須立即按預定路線有次序地轉移到安全地帶。

Ⅲ級響應:觀測降雨量達到Ⅲ級標準時,社區干部、預警員、搶險突擊隊到崗到位,加強對危險部位的監測和巡查。

Ⅱ級響應:觀測降雨量達到Ⅱ級標準時,做好轉移準備,密切監視,隨時報告,抗洪搶險突擊隊隨時準備搶險。

I級響應:觀測降雨量達到I級標準時或出現山體滑坡征兆時,社區主任下達立即轉移命令,組織群眾向安全區轉移,對重點部位設置警戒區,嚴禁群眾進入危險區域,并將險情及工作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做好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

五、防御物資儲備

為防止南苑社區南關和西山小組汛期可能出現的災害,我社區準備了以下防汛物資:鐵鏟、鎬頭、扒子等工具; 信息傳輸:根據緊急電話、手機短信、敲臉盆等。存放地點社區,保管人段萍萍,聯系電話:13992932523 附:表

1、

2、

3表1:南苑社區山洪災害防御機構人員名單、聯系方式及分工

表2:南苑社區搶險隊人員表

表3:地質監測人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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