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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信訪穩定長效機制

2023-06-28

第一篇:xx鎮信訪穩定長效機制

XX鎮信訪穩定長效機制

今年以來,文安鎮黨委、政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始終把信訪工作作為密切黨群關系,構建和諧穩定社會的重要工作,認真落實上級有關文件會議精神,認真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反映社情民意,妥善解決人民內部矛盾,全力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確保了社會的穩定和諧發展,為實現經濟政治社會的全面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一、今年以來全鎮信訪穩定形勢

今年以來,文安鎮黨委、政府堅持深化了對信訪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信訪工作列入黨政重要議事日程,并作為全鎮中心工作抓緊抓好,扎實做好信訪隱患排查、信訪問題預警分析和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建全機制,快速反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重大事項不出縣。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和反映的各類信訪矛盾,責任到人,限期辦結,定期回訪;對群眾關心的征地拆遷、土地出讓、財務收支等重點領域強化監管,及時公開相關事項。特別是今年以來,我鎮及時化解了一村、大莊子、前孫章、房莊村民反映的一些實際問題和困難,有效防止了群眾集體訪、越級訪的發生。

二、梳理歸類,積極解決。

通過分析前一階段全鎮信訪形勢,我們發現當前農村不

穩定的根源主要有三個:一是土地問題,二是村干部作風問題,三是村務管理不規范問題。為此,我們有針對性地制定如下措施進行化解:針對土地問題,結合工程建筑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進行深入細致排查整治,涉及土地的村務必須通過政府,由鎮長簽字才能辦理;針對村干部作風問題,結合干部作風建設和爭優創先活動進一步強調細化,督導落實,以作風有效轉變促工作正常開展;針對財務規范問題,嚴格執行村級財務、公章鎮托管制度,防止少數村干部亂作為,集體財產受損失。

三、 四項制度長期堅持

一是堅持信訪隱患排查制度。對全鎮信訪隱患進行拉網式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建立臺賬,明確專人分包,限期解決,及時發現和消除不穩定因素,努力把各種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二是堅持領導定期接訪制度。每周一到周五班子成員輪流接訪,現場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這一制度的實行,有效控制了越級上訪的發生。

三是堅持領導包案解決信訪問題制度。對于重大信訪

疑難案件,黨委書記親自掛帥,分管領導包案定案,定期聽取包案領導解決問題的情況匯報,促使信訪案件的快速圓滿解決。

四是建立跟蹤督辦制度。為確保每一宗信訪案件圓滿

解決,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組長,分管領導為成員的信訪案件督辦組,定期督辦,定期查賬,明確專人負責,嚴格追究責任。

鎮黨委、政府認為,信訪穩定工作,必須堅持長期化、經?;?,不能搞短期行為,要形成長效機制。因此,鎮信訪穩定工作應堅持定期接待,經常排查,及時調處,廣通渠道,逐步消化,絕不積壓,通過我們的工作,使近年來信訪案件逐步減少,環境更加優化,群眾更加滿意,社會更加和諧。

中共文安鎮委

2010年10月26日

第二篇:信訪穩定長效機制

關于建立健全信訪穩定工作長效機制的

實 施 辦 法

為了切實加強信訪工作,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構建和諧枝柯,建立健全信訪穩定工作長效機制,中共枝柯鎮黨委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建立健全信訪穩定工作領導機制

第一條 信訪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黨委、政府統一領導,聯席會議綜合協調,相關包村領導、干部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獎懲分明的信訪工作領導機制。

第二條 定期召開信訪例會。鄉鎮每月至少召開一次例會,各有關單位、相關人員要定時分析、及時解決信訪穩定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各級領導要認真閱批群眾來信,認真接待來訪群眾,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

二、建立健全信訪問題調處機制

第三條 建立村級組織調處機制。要把以農村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基層組織建設好,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充分發揮黨員代表議事會、村民代表議事會和民事調解會的作用,全面落實村務公開、財務公開等民主管理制度,提高基層干部的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從源頭上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對確需上級黨委、政府協調解決的問題,必須及

1 時如實匯報,努力做好溝通協調工作,嚴防群體越級上訪和突發性群體事件發生。

第四條 建立鄉鎮干部包村調處機制。包村干部對所包村群眾合理訴求的反映和上訪案件的調處負全責。

第五條、建立鎮黨委書記、鎮長調處機制。鎮黨委書記、鎮長對包村干部解決不了的信訪問題,必須親自深入實際調查了解,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及時作出處理意見,書面答復信訪人。

三、建立健全信訪工作保障機制

第六條 建立信訪接待室。集中接待群眾來訪,集中處理信訪問題,信訪接待室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

第七條 建立信訪便民熱線。要建立信訪公開電話,設立民情信箱,切實暢通群眾信訪通道。

四、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落實機制

第八條 建立經常性矛盾糾紛調處制度。鄉、村兩級要做到每旬排查一次,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將調處責任落實到人,并要建立臺帳,向上一級信訪工作主管部門作出專題報告,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第九條 建立信訪情況通報制度。鎮信訪辦對各村及站所單位去縣、到市、赴省、進京集體訪和個訪每月一通報,兩月一排名,半年一小結,全年獎懲兌現。

第十條 建立信訪工作聽證會議制度。對重大復雜疑難的信訪案件,由包案領導或包案領導委托的責任單位領導主

2 持,召集信訪人、與信訪人有密切關系的人員代表、涉案單位領導、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員及以具有一定社會公信力的各界知名人士參加的案件調處聽證會,采取公開聽證和咨詢、辯論、評議、合議等形式,澄清事實、講清政策、分清是非、落實責任、公正調處、達成共識。

第十一條 建立去縣到市赴省進京接訪制度。群眾越級去縣到市赴省進京集體訪和非正常上訪,涉案村委、鄉鎮有關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必須按通知精神,及時到達指定地點接訪;如果發生圍堵、沖擊黨政機關,或在黨政機關門前及在其它公共場所成群結伙或發生穿戴異服、掛牌打幅、呼喊口號、跪臥不起、堵塞交通、攔截車輛等情況,涉案鄉鎮必須派黨委、政府的領導帶領有關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妥善處置,并及時向事發地信訪部門和事發地公安部門報案。一旦發生群體性的打、砸、搶、燒等違法行為,涉案主要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直接指揮現場處置工作。

五、建立健全信訪工作獎懲機制

第十二條 獎勵措施:一年內本村未發生一起去縣、到市、赴省、進京集體訪和到市、赴省、進京非正常個訪的,當該村委在全縣通報表揚。連續兩年本村未發生一起去縣、到市、赴省、進京集體訪和到市、赴省、進京非正常個訪的,該村委可評為信訪工作先進單位。

第十三條 懲處措施:

1、對督查督辦的信訪案件,不按時限辦理,借故不落

3 實,拖著不辦,導致越級重復訪的,對涉案單位主要領導由紀檢監察部門牽頭進行責任追究,酌情予以處理,以至報有關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提出免職處理意見。

2、涉法涉訴信訪人到市赴省進京上訪的,如接訪不及時,造成不良影響的,涉案單位主要負責人做出書面檢查并在全鎮通報批評。如經上級部門認定屬冤假錯案,需國家賠償的要按有關規定賠償,同時對失職瀆職、辦關系案和人情案,以及徇私枉法的違法違紀行為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嚴肅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3、鄉鎮、村委主要領導干部對該村發生的重要信訪苗頭隱瞞不報或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及時認真處理引發越級上訪的,對鎮、村領導干部組織、策劃、參與上訪的,視情節要給予黨政紀律處分。第十四條 對于信訪人不按程序逐級上訪的;反映同一題,多人采用走訪形式,拒不推選5人以下代表的;在信訪事項受理、復查、復核的規定期限內越級上訪滋事的;問題已解決,但要求過高,仍無理纏訪、鬧訪的;不到指定接待場所,胡攪蠻纏的;在黨政機關門前長時間纏訪鬧訪、穿戴異服、掛牌打幅、呼喊口號、跪臥不起、堵塞交通、攔截車輛的;幕后策劃、煽動、操縱、教唆、脅迫、指使越級上訪的,或以信訪為名借機斂財的;辱罵、推拉、毆打信訪接待人員的;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違反《信訪條例》其它規定的行為,如果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

4 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情節輕微的,由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勸阻、批評或教育。

第十四條 本實施意見從2006年9月起實行。

中共枝柯鎮委員會 枝柯鎮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八月十五日

第三篇:xx縣信訪工作長效機制

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做好我縣信訪工作,根據《信訪條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意見》,結合我縣信訪工作實際,制定本長效工作機制。

一、工作目標

認真接待上訪群眾,認真處理群眾來信來訪,積極辦理群眾的信訪事項,加強督查督辦力度,規范信訪秩序,使群眾的信訪受理率、限時辦結率、定期回復率全部達到100%,確保赴市上訪明顯減少,實現赴省進京“零”上訪目標。

二、責任單位

縣信訪局、各鄉鎮、各單位(系統)。

縣信訪局負責全縣群眾來信來訪登記、接待、轉辦、督辦等工作,充分發揮協調作用,搞好全縣信訪工作。

各鄉鎮、單位負責做好本轄區內的各項信訪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縣信訪局:

1、認真閱批群眾來信,熱情接待群眾來訪,對其合法要求按照有關規定事實就是做出處理。

2、承辦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向同級或下級機關轉辦、交辦信訪事項。

3、對承辦信訪事項的單位,要定期催辦、督促和檢查。

4、按期報結上級交辦轉辦的信訪案件,并認真審閱有 1

關部門和單位報送的結案材料。

5、做好信訪安全的復查復核工作。

6、認真分析研究信訪情況,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信訪信息。

7、認真執行信訪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手續完備,程序合法,檔案規范。

8、要做好上訪人員的思想疏導教育工作,促進依法信訪,維護信訪秩序。

9、嚴守信訪秘密,遵守信訪紀律,維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

(二)各鄉鎮、各單位(系統)

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處理上級交辦、轉辦、督辦的信訪案件;認真做好本鄉鎮、本單位(系統)群眾信訪接待工作,合理解決群眾信訪與訴求,做好上訪群眾的思想疏導教育工作,避免和控制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定期排查本鄉鎮、單位(系統)的不穩定因素,發現隱患,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四、實施流程

層級信訪制:通過宣傳教育,使上訪群眾按照《信訪條例》做到逐級上訪、有序上訪、文明上訪、依法上訪。群眾有信訪問題先到所在村、鄉鎮(區)、單位、企業上訪,所在村、鄉鎮(區)、單位、企業上訪不予辦理或超時不予結案的,再到縣信訪局上訪或向所在鄉鎮(區)、單位、企業的縣級分管領導提出訴求。確需縣委、縣政府解決的信訪問

題,由縣級分管領導或縣信訪局提交縣委、縣政府專題會議研究解決。

層級負責制:明確黨政一把手是信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堅持信訪問題“誰主管、誰負責”,“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嚴格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工作制度。

層級問責制:實行層層責任追究,層層問責制度,嚴格信訪工作一票否決制。一方面追究有權處理信訪問題責任單位、責任人的不負責任、不解決群眾問題,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同時,也要追究包案領導、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一方面追究纏訪、鬧訪、竄聯、煽動集體上訪、越級上訪等人員的責任。

包案負責制:按照縣委四套班子領導工作分工及所分管鄉鎮(區)、單位、企業、工程、對信訪案件,實行縣領導包案。包案領導要做到包接待、包調查、包處理、包結案、包穩控。

限時辦結制:根據《信訪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信訪案件全部限時辦結,一般不超過兩個月。責任單位辦結后要出具書面結案報告,并及時回復上訪人。上訪人不服的,進入復查復核三級終結程序。

領導接待制:縣四套班子領導分組輪流每月10日、20日、30日的上午,在信封局定期接待群眾來訪,面對面聽取群眾訴求,解決信訪問題,如果10日、20日、30日是休息日或節假日的,順延到上班后的第一日上午。各鄉鎮、各單位(系統)參照縣四套班子領導接待信訪制度,制定出本鄉

鎮、本單位(系統)領導接待信訪制度,做到與縣領導信訪接待步調一致。

五、問責追究

在信訪工作中,未按規定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委、縣政府和縣紀檢監察部門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調離崗位、降職降級、責令辭職、免職撤職、開除黨籍公職等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規定組織開展信訪工作的,或在監管中作風不務實、行政不作為、排查不到位,導致信訪問題應發現未發現、應處理未處理的;

2、對上訪案件未按規定及時處理、報告或者瞞報、拖延不報、弄虛作假的;

3、對職責范圍內應當辦理的事項和上級交辦事項拖著不辦、頂著不辦或推諉扯皮,造成嚴重后果的;

4、辦事效率低,敷衍塞責,久拖不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或責任心不強,造成嚴重工作失誤的;

5、對上級決定和指示不執行或執行不力,對上級明令禁止的行為,不停止、不糾正的;

6、對來訪人員作風粗暴,引發熱點問題,造成嚴重后果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篇:XX鎮信訪穩定工作考核辦法

按照國務院《信訪條例》和《XX省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深化平安XX建設,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實現信訪維穩工作目標,推動XX經濟社會健康持續發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鎮機關各科室

二、考核內容及計分標準

以科室信訪穩定工作職責為內容進行考核,分為常設項目、項目和獎勵項目。以常設項目、項目為主,采取百分制。

(一)常設項目目標(共30分)

1.非正常上訪為零(5分)。在科室工作職責范圍內未及時化解處理有關矛盾發生非正常上訪的,按以下三種情況扣分:個人訪每人扣2分;集體訪每批扣5分;重復訪每件扣3分。

2.在科室工作職責范圍內發生到市、中央國家機關集體上訪5人以上(不含5人)(5分)。發生一起扣5分。

3.中央國家機關、省、市、區交辦件各科室在規定期限內全部辦結(5分)。

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的辦理期限辦理信訪事項的,一件扣3分。

4.各科室被撤銷、責令重新作出答復意見的復查復核案件為零(5分)

被撤銷答復意見的,一件扣2分;被責令重新作出答復意見的,一件扣1分。

5.各科室積極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做好穩控工作(10分)

(1)辦理信訪事項推諉、敷衍、拖延的,一件次扣1分;

(2)不執行答復意見的,一件次扣1分;

(3)答復意見認定事實不清,依據或程序存在明確錯誤的,一件次扣1分;

(4)虛報辦理結果或辦理結果不落實的,一件次扣1分;

(5)不按規定參加或缺席矛排會的,一人次扣1分; (6)不依法依規或有失公正化解矛盾糾紛的,一件次扣1分。

(7)聯系的穩控人員脫管的,一件次扣1分。

(二)項目目標(共計70分) 1.“三無”目標(30分)

在各科室職責范圍內無重大重復上訪戶、無群體性信訪事件、重要時期無非正常上訪。發生一次扣10分。

2.“三率”目標(20分)

(1)科室對初信初訪化解率達到90%(7分);

(2)科室對重信重訪化解率達到80%(7分); (3)科室對信訪歷史積案化解率達到70%(6分)。 3.實施涉及群眾利益重大決策信訪風險評估工作(10分)

在實施涉及群眾利益重大決策前未進行信訪風險評估,致使群眾利益受到損害,從而引發不穩定因素的,一次扣5分。

4.積極配合鎮信訪辦開展群眾走訪、矛盾排查、現場維穩、依法行政、信息溝通工作等(10分)。

(三)獎懲

1.工作有創新并取得成效,經驗做法得到市、區領導同志肯定或被區有關部門明確推廣的,每項獎2分。

2.全力配合鎮信訪辦化解中央、省、市、區級交辦的疑難信訪案件和信訪積案的,化解一件獎2分。

3.全力辦理鎮領導公開接待來訪群眾交辦件,并在規定時間給予信訪答復,得到信訪人認可,不引發重信重訪的,每件加1分。

4.工作中,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違反信訪工作紀律、黨紀政紀,依據中紀委《關于違反信訪工作紀律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信訪局《關于違反信訪工作紀律處分暫行規定》,有關人員受到法律制裁或被追責受罰的,取消該科室及人員評優資格。

5.在辦理信訪案件中,有向信訪人泄密的,一經查實,取消該人員評優資格。

6.因本部門工作人員行政不作為等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誤的,或引起集訪、非正常上訪及群體性事件的,或對我鎮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或引起公共安全事件的,或影響正常辦公秩序的,部門負責人和直接當事人取消年終評優資格。

三、考核方式

(一)考評機構

我鎮成立信訪穩定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定考評。 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組成:

長:黨委書記

副組長:鎮長、人大主席

員:各分管領導

考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信訪辦,由XX同志任辦公室主任,XX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由鎮信訪辦、司法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考評工作相關事宜。

(二)考核方法步驟

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分為季度考核和考核。 1.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評選“信訪穩定優秀科室”。各科室在下一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前,自行申報“信訪穩定優秀科室”,并形成自查報告,提交給考評辦公室。自查報告主要包括常設項目、

項目工作完成情況。由考評辦公室對申報的科室進行綜合考評,并報鎮領導小組考評。

2.考核

考核評選“信訪穩定優秀個人”。各科室在第四季度申報“信訪穩定優秀科室”的同時,對本科室優秀個人(核定編制在崗人員)向考評辦公室進行推薦,推薦名單由考評辦公室進行初步審查,并報鎮領導小組確定。

3.考評辦公室結合季度工作情況,建立季度信訪工作臺賬,依據相關數據,對各相關科室進行測評打分,逐項確定分數。

4.考評辦公室綜合匯總考評情況,報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三)考核措施

(1)優秀科室考核分為各科室自評、考評辦公室測評、領導小組評分三項,各為100分??己丝偝煽?科室自評分×30%+考評辦公室評分×50%+領導小組評分×20%+獎勵;

(2)優秀科室考評名額:按不超過編辦核定的科室站所總數的30%確定,綜合考核得分必須在90分以上;

(3)優秀個人考評名額:機關按核定編制數的20%以內確定;所屬事業單位按核定編制數的15%以內確定;

(4)凡評上“信訪穩定優秀科室”和“信訪穩定優秀個人”的,將給予該科室和優秀個人一定的工作經費補助,用于開展“信訪穩定優秀科室”建設活動;

未盡事宜由考評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四、本辦法自XX年起執行。

第五篇:XX鎮村級信訪穩定工作責任書

(2012)

為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農村信訪穩定工作,進一步增強農村干部抓落實、保穩定、促發展的責任心,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思想,由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與各村支部書記簽訂信訪穩定目標責任書,具體如下:

一、目標責任

1、認真排查各類矛盾糾紛,并及時疏導化解,民事糾紛調處率達到95%以上。

2、妥善解決好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把矛盾處理在萌芽狀態,努力消除各類不穩定隱患。

3、年內杜絕進京、赴省、到市區集體訪,努力減少個體訪,力爭實現信訪“三無村”(即無個體訪、無重復訪、無越級訪)。

二、保障措施

(一) 列入議程,強化領導。

1、建立健全信訪組織。成立由黨支部書記和單位負責人任組長的信訪領導小組和具體工作班子,確定一名兩委成員為專職信訪聯絡員,具體抓好本單位信訪工作。

2、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實行信訪工作例會制度,堅持每月召開一次矛盾排查分析會,半月上報一次排查情況,發現苗頭性問題,要靠上處理。

3、落實領導責任制。村黨支部書記為該單位信訪穩定工作第一責任人,對信訪工作親自抓、負總責。

(二)夯實信訪基礎,保持社會穩定。

1、加大信訪法規的學習和宣傳力度。組織干部認真學習國務院頒發的《信訪條例》、《山東省信訪規定》,做到依法辦事。要充分利用多種宣傳形式,讓群眾了解信訪法規,用法規規范信訪人的信訪行為。

2、強化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切實把“四民主兩公開”及“兩公開、三監督”制度落到實處。轉變工作作風,依法依紀辦事,從源頭上減少和消除信訪隱患。

3、加強思想教育工作,堅持疏導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切實解決群眾合理訴求。

4、堅持矛盾糾紛定期排查信息報告制度。按照 “全面、及時、準確”的要求,及時排查各類不安定因素和信訪苗頭,特別是對重點人物及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更要時刻關注,對排查出的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在每月15日、25日前匯總向鎮信訪辦匯報。

5、對出現的上訪事件,要認真處理。久拖不決,不負責任,導致越級到區及區以上機關上訪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立即親臨現場,限期將人領回,并承擔一切費用。

6、重大、緊急信訪信息要及時報送,不得漏排、漏報、隱瞞、遲報。若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響的要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三、考核與獎懲

本責任書規定的職責任務,列入黨委政府對各單位的年終實績考核內容,對完成責任目標的予以表彰獎勵。若因不負責任,出現上訪,視情節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并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對造成重大影響、信訪問題突出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

具體考核標準:

(1)進京一次集體訪扣30分;個體訪扣20分。

(2)赴省一次集體訪扣20分;個體訪扣15分。

(3)到市一次集體訪扣15分,個體訪扣10分。

(4)到區一次集體訪扣10分,個體訪扣5分。

(5)來鎮一次集體訪扣5分。

對一些特殊疑難案件扣分比例適當降低。

總扣分在20分(含)以下的扣村支部書記績效工資總額的5%;扣分在20分以上50分(含)以下的扣村支部書記績效工資總額的10%??鄯衷?0分以上100分(含)以下的扣村支部書記績效工資總額的15%??鄯衷?00分以上的扣村支部書記績效工資總額的20%,并一票否決。

考核辦法:上半年考核一次,年終綜合考核兌現。

中共萊蕪農高區工委

農高區管委會

村(單位)負責人

二〇一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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