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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立項審批流程

2022-08-10

第一篇:研發立項審批流程

項目立項審批流程

(一)審批類

1、準備階段

(1)一窗受理。項目建設單位到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有關立項審批服務手續時,須先到行政服務中心“綜合代辦窗口”統一登記。預登記后,“綜合代辦窗口”將本階段所需申報材料提交相關窗口受理。

(2)定向輔導。行政服務中心會同經濟發展局窗口確定聯審部門,組織召開項目聯審啟動會,進行項目辦理集中輔導,明確一次性告知的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

(3)抄告相關。綜合代辦窗口將經濟發展局窗口審核后的項目申請材料分派相關窗口,相關窗口負責對審批事項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實質審查材料具備、缺少其他材料的,實行容缺受理,并當場向項目單位提出補齊補正要求。

2、聯審階段

(1)并聯審批。行政服務中心會同經濟發展局窗口召開聯審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明確各參與窗口責任和完成時限并及時進入本階段的審批。

(2)首席代辦。首席代辦員(各窗口負責人)全程代辦本部門的審批服務手續。

(3)一窗發證。各窗口在以下規定時限內將審批文件、意見提交“綜合代辦窗口”,此階段審批流程終結后,將所

有批復文件統一送達項目建設單位。

聯審事項及辦理時限:

規劃二處:項目單位取得用地預審意見后,要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建設用地規劃許可預審意見或提供建設項目地塊規劃條件;

國土分局:2個工作日內出具用地預審意見(在工業項目有用地指標的前提下);

環保局:20個工作日完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10個工作日完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5個工作日完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

經濟發展局:5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節能評估審查意見或節能備案證明;

安監局:7個工作日內出具工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意見;

環評、節評、安評、公告等時間不計入本階段部門審批時限。

(二)核準類

1、準備階段

(1)一窗受理。項目建設單位到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有關立項審批服務手續時,須先到行政服務中心“綜合代辦窗口”統一登記。預登記后,“綜合代辦窗口”將本階段所需申報材料提交相關窗口受理。

(2)定向輔導。行政服務中心會同經濟發展局窗口確定聯審部門,組織召開項目聯審啟動會,進行項目辦理集中輔導,明確一次性告知的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

(3)抄告相關。綜合代辦窗口將經濟發展局窗口審核后的項目申請材料分派相關窗口,相關窗口負責對審批事項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實質審查材料具備、缺少其他材料的,實行容缺受理,并當場向項目單位提出補齊補正要求。

2、聯審階段

(1)并聯審批。行政服務中心會同經濟發展局窗口召開聯審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明確各參與窗口責任和完成時限并及時進入本階段的審批。

(2)首席代辦。首席代辦員(各窗口負責人)全程代辦本部門的審批服務手續。

(3)一窗發證。各窗口在以下規定時限內將審批文件、意見提交“綜合代辦窗口”,此階段審批流程終結后,將所有批復文件統一送達項目建設單位。

聯審事項及辦理時限:

規劃二處:項目單位取得用地預審意見后,要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建設用地規劃許可預審意見或提供建設項目地塊規劃條件;

國土分局:2個工作日內出具用地預審意見(在工業項目有用地指標的前提下);

環保局:20個工作日完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10個工作日完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5個工作日完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

經濟發展局:5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節能評估審查意見或節能備案證明;

安監局:7個工作日內出具工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意見;

環評、節評、安評、公告等時間不計入本階段部門審批時限。

聯審事項及辦理時限:

規劃二處:項目單位取得用地預審意見后,要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建設用地規劃許可預審意見或提供建設項目地塊規劃條件;

國土分局:2個工作日內出具用地預審意見(在工業項目有用地指標的前提下);

環保局:20個工作日完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10個工作日完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5個工作日完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

經濟發展局:5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節能評估審查意見或節能備案證明;

安監局:7個工作日內出具工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意見;

環評、節評、安評、公告等時間不計入本階段部門審批時限。

(三)備案類

不使用財政資金,《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外的項目實行屬地備案管理。

經濟發展局:5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節能評估審查意見或節能備案證明;

經濟發展局窗口對符合產業政策、審批前置條件具備的項目,3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立項,并將批復文件提交行政服務中心“綜合代辦窗口”。

第二篇:房地產項目立項審批流程

房地產項目立項審批流程

一、概述 開發項目立項,是房地產項目開發的第一步,即取得的政府主管部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對項目的批準文件。

對于房地產商來說,在本階段的主要工作是:起草并向市發改委或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報送項目建議書,取得批準項目建議書的批復;依據項目建議書批復,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報發改委審批獲準,并列入本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國家發改委已取消了房地產項目立項制度,實行備案制。) 房地產項目立項審批流程

二、實施程序 1.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審批

(1)承辦部門:所在市發改委投資處

(2)申報資料:①書面申請(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②提供資金落實證明(銀行出示的資金證明)。③土地使用權證明。④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單位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尚行匝芯繄蟾鎽哂幸韵赂郊阂巹澆块T對項目建設選址的初審意見;土地管理部門對建設用地的初審意見;環保部門的環評報告;有關部門對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以及地震的審查意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總體方案。⑤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資質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資質證明).⑥項目地形圖。⑦項目建設投資預算。

房地產項目立項審批流程 (3)申辦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由主管行政部門轉報項目立項申報資料;無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可直接報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項目立項申報資料由該辦轉報市發改委。納入土地收購出讓的項目,開發商在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取得開發土地使用權后,憑《中標確認書》或《拍賣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與其它申報材料一起上報。市發改委在收到申報資料后,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現場勘察,對符合條件的,市發改委予以批復。對屬上級發展計劃部門審批權限內的項目,由市發改委負責轉報。

(4)辦結時限:在收到申報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可研報告。

(5)收費標準:如在開發辦辦理立項,須繳納2元/平方米的開發管理費。 房地產項目立項審批流程 2.建設項目投資計劃審批

(1)承辦部門:所在市發改委投資處

(2)申報資料:①書面申請;②國家或省、市發改委批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③規劃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意見;④跨建設項目,需提供市發改委上下達的投資計劃。

(3)申辦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由主管行政部門轉報申報資料;無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可直接上報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申報資料由該辦轉報市發改委。市發改委在收到申報資料后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市發改委予以批復。 房地產項目立項審批流程

(4)辦結時限:在收到申報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可研報告。

第三篇:房地產項目立項審批流程

一、概述 開發項目立項,是房地產項目開發的第一步,即取得的政府主管部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對項目的批準文件。

對于房地產商來說,在本階段的主要工作是:起草并向市發改委或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報送項目建議書,取得批準項目建議書的批復;依據項目建議書批復,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報發改委審批獲準,并列入本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國家發改委已取消了房地產項目立項制度,實行備案制。)

二、實施程序

1.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審批

(1)承辦部門:所在市發改委投資處

(2)申報資料:①書面申請(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②提供資金落實證明(銀行出示的資金證明)。③土地使用權證明。④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單位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尚行匝芯繄蟾鎽哂幸韵赂郊阂巹澆块T對項目建設選址的初審意見;土地管理部門對建設用地的初審意見;環保部門的環評報告;有關部門對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以及地震的審查意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總體方案。⑤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資質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資質證明).⑥項目地形圖。⑦項目建設投資預算。 房地產項目立項審批流程 (3)申辦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由主管行政部門轉報項目立項申報資料;無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可直接報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項目立項申報資料由該辦轉報市發改委。納入土地收購出讓的項目,開發商在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取得開發土地使用權后,憑《中標確認書》或《拍賣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與其它申報材料一起上報。市發改委在收到申報資料后,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現場勘察,對符合條件的,市發改委予以批復。對屬上級發展計劃部門審批權限內的項目,由市發改委負責轉報。

(4)辦結時限:在收到申報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可研報告。

(5)收費標準:如在開發辦辦理立項,須繳納2元/平方米的開發管理費。

房地產項目立項審批流程 2.建設項目投資計劃審批

(1)承辦部門:所在市發改委投資處

(2)申報資料:①書面申請;②國家或省、市發改委批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③規劃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意見;④跨建設項目,需提供市發改委上下達的投資計劃。

(3)申辦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由主管行政部門轉報申報資料;無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可直接上報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申報資料由該辦轉報市發改委。市發改委在收到申報資料后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市發改委予以批復。 房地產項目立項審批流程

(4)辦結時限:在收到申報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可研報告。

第四篇:開發旅游水上樂園項目的立項審批流程

許多開發商為了拿下項目,首先想到的是做一個規劃方案。他們認為沒有規劃方案,不知道干什么,怎么能立項呢?是的,該問題想說的是,先做規劃方案,再立項申請。然而這正確嗎?

一、開發旅游水上樂園項目時,應該先做規劃方案,還是先立項申請?

讓我們參考房地產項目立項所需的資料: 1. 到國土局辦理國有出讓地的土地手續;

2. 辦土地手續期間,土地儲備中心會統一到規劃局辦理規劃條件; 3. 具備工程咨詢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項目申請報告; 4. 具備節能評估能力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節能評估報告; 5. 到環保局辦理環評批復手續; 6. 到地震局辦理抗震安全性評價意見; 7. 到該項目的行業主管部門辦理行業審查意見; 8. 項目單位的立項申請文件;

9. 項目單位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該立項所需的資料中,第

1、2條要求了辦理土地手續和規劃條件。許多旅游開發項目,特別是旅游景區建設項目,何來辦理土地手續和規劃條件,因為許多旅游開發項目用地是集體用地的耕地、果園、自留地、林地、草地、宅基地、荒山荒地和國有用地的林地/林場、農場、牧場、荒山荒地、水域等,甚至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內,不在城鎮建設用地規劃范圍內,不完全按照城鄉規劃法實施。比如在林業部門主管的自然保護區內建設索道上下站管理用房、接待設施、游客中心(可能以其他項目名稱報林業廳/局審批)、游覽景點等和旅游相關的游覽和服務設施,不可能都要找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批建設用地,也不會去找發改委按照其要求的立項審批流程進行立項報批,更不用說準確上述立項所需的資料。但是,并不是說旅游開發項目不需要立項報批,而是應該根據不同項目尋找不同的審批流程。

所以說,要討論“先做規劃方案,還是先立項申請”,應該根據不同用地所在的不同主管部門而定,且其立項報批的主管部門也應該依此選擇不同的立項報批流程。但是,本文主要針對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國有林場/農場/牧場等特殊用地范圍內的旅游開發項目,按照發改委非限制行業項目的立項報批程序的旅游開發項目立項審批流程,進行系統性分析,以供旅游開發商參考。

二、立項申請應準備哪些材料?

上一個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通過提出“立項申請應準備哪些材料”這一問題,可以合并解決問題。該問題是在如下假定下提出的,即按照發改委非限制行業項目的立項報批程序,申請旅游開發項目立項審批。發改委首先對投資規模有個限定,一般不超過1000萬元(該投資規模限定不同地區存在差異)的項目直接編制項目申請表并提交項目介紹,即可備案;超過1000萬元(該投資規模限定不同地區存在差異)的項目,根據不同投資規模,需要具有相應級別以上工程咨詢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一般超過1億元以上的,需要乙級以上工程咨詢資質(甲級工程咨詢資質可以全國通用)。其次,不同投資規模需要報不同行政級別發改委立項審批。

一般的旅游開發項目立項申請,需要聘請具有工程咨詢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撰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旅游主管部門提交給發改委等相關部門,具體應提交的資料包括:

1. 項目單位(企業)提出立項申請報告;

2. 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旅游主管部門關于該項目的審批意見;

3. 項目所在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規劃選址意見;國土資源部門(林業、海洋漁業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用林、用海)預審意見;

4. 環境保護部門出具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節能評估報告(需工程咨詢資質)或填寫《固定資產節能登記表》;企業營業執照等其他資料。

在上述旅游開發項目立項申請所需的資料中要求“項目所在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規劃選址意見”,要求的是項目選址意見書,不需要規劃方案,即無需提交總體規劃方案可以立項。因此,不存在先做規劃方案才能立項的說法。但是,在實踐中,對于不在城鄉規劃的城區/鎮區范圍內的旅游開發項目用地,一般開發商會先做個規劃方案,可以使總體規劃方案,或者概念規劃方案,拿著該規劃方案向政府匯報,地方政府及下屬各部門以規劃方案為依據來審批項目。 反思上述程序,本文認為,許多旅游開發項目總體規劃方案編制不是旅游開發商的職責,而應該是政府的職責,但是政府沒有動力機制去編制該規劃方案,而由旅游開發商推動該規劃方案編制工作,因為旅游開發商想投資開發該地塊,需要規劃方案。比如上面提及的千年皇后鎮項目,對于該上萬畝地塊,涉及國有林地、荒山荒地、水域和集體的耕地、自留地、村莊宅基地等用地,以旅游開發商名義上報該區域的總體規劃方案名不正言不順。在最新的城鄉規劃法下,土地利用必須按照規劃實施,沒有規劃下何談建設項目選址是否符合規劃要求。因此,該項目的總體規劃應該由旅游主管部門委托相應級別以上旅游規劃資質的旅游規劃設計機構進行編制,并約束旅游開發項目申報旅游項目時復合該總體規劃的要求。

三、哪些旅游開發項目需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依照上述所言,并非所有的旅游開發項目都需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而是根據項目所在用地主管部門、項目用地性質、項目建設內容及投資規模而定。

世界自然遺產、文化遺產保護區、自然保護區范圍內,除了游覽設施和少量旅游服務設施,一般不允許建設項目,因此不存在向發改委申請立項報批項目,而是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審批建設內容。在實際操作中,在上述保護區內也有修建接待設施、索道等項目,投資規模在1000萬元以上的一般需要報縣級發改委審批或備案,超過3000萬元以上或5000萬元以上的投資規模(不同省份不同投資規模要求)需要上報市級發改委主管部門,超過1億元或3億元的,應由省級發改委審批。 風景名勝區、旅游度假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國家A級旅游景區的立項報批程序一般參照發改委規定的非限制行業項目立項報批,一般投資規模在3000萬元以上或者5000萬元以上的,應由市級發改委審批,在1000萬元以上但不超過上一級發改委審批要求的投資規模,由縣級發改委審批,超過1億元或3億元的,應由省級發改委審批。

第五篇:房地產開發立項、報規、報建行政審批流程

第一部分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準備工作

在報行政機關審批之前,房地產開發公司應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委托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對待建項目進行研究并制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規劃設計參數和效果圖,并落實足夠的開發資金。

第二部分行政審批部分

根據我國當前法律、法規、規章,房地產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程序一般共分六個階段: 1)選址定點;

2)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 3)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審查; 4)規劃報建圖審查; 5)施工報建;

6)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一、選址定點階段。 此階段一般辦理以下事項:

1、計委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進行項目立項。

2、國土資源局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方式的審查。

3、建委辦理投資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

4、環保局辦理生產性項目環保意見書(表)。

5、文化局、地震局、園林局、水利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6、規劃部門辦理項目選址意見書。

二、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人防辦進行人防工程建設布局審查。

2、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預審。

3、公安消防支隊、公安交警支隊、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環保局、園林局、文化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

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4、規劃部門對規劃總圖進行評審,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規劃部門確定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

三、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查,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規劃部門對初步設計的規劃要求進行審查。

2、公安消防支隊對初步設計的消防設計進行審查。

3、公安局交警支隊對初步設計的交通條件進行審查。

4、人防辦對初步設計的人防設計進行審查。

5、國土資源局進行用地預審。

6、市政部門、環保局、衛生局、地震局等相關部門對初步設計的相關專業內容進行審查。

7、建委制發初步設計批復,并對落實初步設計批準文件的要求進行審查。

8、建委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政策性審查,根據業主單位意見,核發技術性審查委托通知單。

9、建委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發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發放《建設工程施工圖設

計文件審查批準書》。

四、規劃報建圖審查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公安消防支隊進行消防設計審查。

2、人防辦進行人防設施審查。

3、建委、市政部門、園林局、環保局、衛生局按職責劃分對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4、規劃部門對變更部分的規劃設計補充核準規劃設計條件,在建設單位繳納有關規費后,核發《建設工程規劃

許可證》(副本)。

五、施工報建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報建登記。

2、建設方對工程進行發包,確定施工隊伍。招標類工程通過招標確定施工隊伍,非招標類工程直接發包。

3、建委組織職能部門對工程開工條件進行審查,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六、商品房預售許可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復印件)及資料:

1、以下證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

2、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書;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應當說明商品房的位置、裝修標準、竣工交付日期、預售總面積、交付使用后的

物業管理等內容,并應當附商品房預售總平面圖、分層平面圖。

七、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機構)對建設單位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進行備案審查。

2、財政部門對建設項目應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基金進行核實驗收。

3、規劃部門、市政部門、水利局、環保局、文化局、衛生局、公安消防支隊、園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參加驗收的

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對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驗收。規劃部門根據上述部門和本部門驗

收情況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

4、建委綜合各部門驗收、審查意見,對符合審核標準和要求的,出具建設工程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不

符合標準或要求的,作退件處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房地產項目權屬初始登記階段

1、由房管局核準新建商品房所有權初始(大產權證)登記。

2、開發商應提交材料: (1)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

(3)用地證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權證;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施工許可證;

(7)房屋竣工驗收資料 (8)房屋測繪成果;

(9)根據有關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幾個階段,需增加或減少的相關事項及時限,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會有不同的差異。各個程序的辦理

時間,絕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內。所需要的費用,由于相當部分屬于地方收費,所以就不再明細列

表,更何況相對于房地產開發所獲得的利潤,行政審批費用可以忽略不計。

申請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須知 (建筑類)

一、為什么要申請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需要申請用地的,必須持國家

批準建設項目的有關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定點,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

限,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九條又規定:

“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而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占用土地的,批準文件無效,占用

的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退回”。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目的在于確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規

劃,維護建設單位按照規劃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為土地管理部門在城市規劃區內行使權屬管理職能提供必要

的法律依據。

二、哪些建設工程需要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1、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2、用地性質或面積發生變化的建設項目;

3、土地權屬發生變化的建設項目;

4、在城市規劃區內需要辦理拆遷手續的。

三、申請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需報送哪些圖紙、文件和資料?取得哪些審批文件?并應

注意哪些事項?

(一)建設單位應報送下列圖紙、文件:

1、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1份。

2、計劃批準文件(限政府投資項目)1份。

3、市勘測院出具的勘測放線成果1套。

4、涉及規劃地鐵控制線的建設項目,出具市地鐵管理部門的意見;

5、涉及規劃紫線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出具市文化部門的意見;

6、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設用地,出具市國土部門整合土地的意見。

7、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設項目,出具規劃處的航空限高要求或空軍對航空限高的要求。

8、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二)建設單位送齊上述圖紙、文件,經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后,將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審批完畢,經審核

不同意的,規劃管理部門將予以書面答復。經審核同意的,由規劃管理部門發給建設單

位下列審批文件:

1、需要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核發以下資料:

(1)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1份;

(2)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1份;

(3)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用地紅線圖4份(含設計紅線圖1份)。

2、不需要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核發以下資料:

(1)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1份;

(2)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設計紅線圖4份。

(三)建設單位在辦理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應注意下列事項:

1、建設單位應在一年內,向規劃管理部門報送建筑設計方案及有關文件、資料,否則規劃設計條件自行失效。

2、建設單位應依據規劃設計條件、設計紅線圖和市勘測院提供的勘測成果進行方案設計,設計方案內容的真實

性及準確性由建設單位負責。

3、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一年內,應向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批準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

申請延期的,建設單位所持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持

取得的審批文件申請延期,由規劃管理部門重新認定。

4、用地面積和用地性質及土地權屬不發生改變的建設項目,不需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如屬特別地區范圍的建設項目,不受本時限限制。

申請建筑方案審查須知

一、申請建筑方案審查需報送哪些圖紙、文件和資料?

1、建筑設計總平面圖(1:500或1:1000)4份;

2、建筑設計方案(含平、立、剖面圖)2套;

3、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中要求報送效果圖的,方案中應含效果圖(A3幅面)。

4、當新建建筑或用地周邊現狀建筑對日照有要求時,總平圖的設計說明中應有日照分析的結論。

5、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二、建設單位應取得哪些審批文件?

建設單位在送齊上述圖紙、文件,經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后,將在法定工作日八天審批完畢,由規劃管

理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經審核同意的,核發以下資料:

(1)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建筑方案總平面圖3份、方案1套; (2)工程項目坐標放線通知單1份。

2、經審核需要修改的,則退回設計方案1套、建筑方案總平圖3份,并附《建筑方案審查意見單》1份。

三、建設單位在辦理建筑方案審查應注意哪些事項?

1、總平面圖必需在1/500地形藍圖上以AUTOCAD形式繪制(大型或特殊建設項目繪制比例可放寬至

1/1000)。

2、總平面圖需加蓋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圖章和注冊建筑師章以及標注綜合技術經濟指標。

3、總平面圖中需注明用地周邊道路及紅線及道路中線、綠化分隔帶和用地紅線及坐標(以勘測院放線成果坐標

為準)。

4、建筑設計方案總平圖表達信息應全面準確,具體內容如下:

(1)建設項目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除標明規劃設計條件中規定的內容外,還須將該項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屬

用房的面積標注在總平圖中;

(2)用地紅線,規劃道路的紅線位置、道路名稱及寬度,相鄰現狀建筑、擬拆除的現狀建筑、相鄰單位名稱;

(3)擬建建筑的外輪廓尺寸、建筑間距、建筑后退道路紅線距離、建筑后退用地紅線距離、至現狀建筑的距

離、建筑高度、層數; (4)標明躍層部份、躍層范圍; (5)準確標明架空層位置、范圍和功能;

(6)機動車、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寬度,用地內部的交通組織; (7)綠地布置及集中綠地位置; (8)配套設施位置及面積;

(9)居住建筑和對用地周邊現狀居住建筑有影響的建設項目,總平圖的設計說明中應有日照分析的結論。

5、建筑設計方案應符合規劃設計條件、《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及有關規劃法規,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建筑性質、容積率、建筑密度、建設規模、建筑高度、層數、停車數量、綠地率、集中綠地、配套設施;

(2)建筑間距、建筑后退道路紅線距離、建筑后退用地紅線距離;

(3)地下建(構)筑物(包括汽車坡道)外墻后退道路、用地紅線的距離、人行出入口及機動車開口后退道路

紅線的距離、位置、寬度;

(4)各層平面圖都應明確標明使用功能,且名稱應該規范。

6、臨街及重要節點建筑需報效果圖的,要求效果圖實景嵌入,反映與周邊建筑或環境的關系,不得以綠化效果

虛化。效果圖應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僅以夜景效果反映。

7、在建筑方案確定后,建議建設單位持審批通過的建筑方案,在施工圖報審前到市勘測院坐標放線。

8、報送我局的建筑方案應真實有效,如因內容不實而發生的一切矛盾、糾紛,均由建設單位負責。

9、如屬特別地區范圍的建設項目,不受本時限限制。

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須知 (市政類)

一、為什么要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筑物、構筑物、道

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持有關批準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

根據城市規劃提出的規劃設計要求,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件和其他有關批準文件后,方可申請辦理開工手續”。

二、哪些市政工程需要申請《建設工程許可證》?

(一)新建、改建(指改變現狀道路中心線和道路橫斷面)、擴建的城市道路和橋梁工程。

(二)新建、改建(指改變現狀道路中心線和道路橫斷面)、擴建的上跨、下穿立交及道路隧道工程。

(三)新建的有軌交通工程及地下鐵路工程。

(四)新建、改建的人行天橋和人行地道。

(五)雨水、污水、給水、煤氣等市政公用管線。

(六)電力、通信、路燈等排管淺溝和埋設電纜、架空線纜。

(七)熱力、氣體、油料、化工物料等特殊管道。

三、哪些市政工程不需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一)城市道路和橋梁工程的大修和養護工程。

(二)為解決施工期間臨時交通而建的便道、便橋工程。

(三)在城市道路上新建、改建、擴建長度在100米以內的地下管線工程(須進行施工圖審批,但不發放建設

工程規劃許可證)。

(四)各類臨時管線工程(須進行施工圖審批,但不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五)建設單位用地范圍內的專業管線工程(須進行施工圖審批,但不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四、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一)需要到計劃管理部門進行任務立項的,應向規劃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二)申請規劃設計要求。

(三)需要辦理用地的,應向規劃管理部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五、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需報送哪些圖紙和文件?取得哪些審批文件?并應注意哪些事項?

(一)建設單位應報送下列圖紙和文件:

1、《市政工程規劃申請表》一份。

2、施工設計圖三份。

3、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建設單位委托書或施工單位資質證明)一份。

4、現狀地下管線綜合圖一份。(道路工程及非同步實施的管線工程)

5、施工圖設計說明書一份。

6、簽訂覆土前規劃竣工的測量委托書一份。

7、放線資料一份。

8、與有資質的非開挖公司簽定的非開挖施工合同原件(若擬建管線須穿越剛建成不久(未超過5年)道路或是

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時)。

(二)建設單位送齊上述圖紙文件后,規劃管理部門將在法定工作日十一日內審批完畢,規劃管理部門審批同

意后,由規劃管理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意見:

1、經審核同意的,核發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一份,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一份,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施工圖兩份。

2、經審核不同意的,將予以書面答復(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函復意見書一份)

(三)建設單位在領取上述圖紙文件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在六個月內申請開工,逾

期未開工,又未申請延期或申請延期又未被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即行失效。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辦事指南

建設項目選址許可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審批

2、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承諾時限:6個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審(3)-→復審、審定(1)-→辦證、發放(1)

5、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不收費

6、窗口電話: 86917

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訴電話: 869248

37、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章第三十條;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條;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第二章第五條;

《成都市非政府投資項目實行登記備案制暫行辦法》和投資項目辦事流程。 建設部《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辦法》。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根據《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報建須知》要求準備的相關材料向市政府服務中心規劃局窗口提

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標準查驗申辦人提交的材料,對申辦材料齊全、規范、有效、符合前置條件的項目予

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內,經審查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依法作出同意選址的

書面決定,向申請人發放《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1份、勘測放線單1份;經審查不同意的,向申請人發放函復

意見通知書1份。

四、申請材料

1、《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申請表1份(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

2、土地權屬證明文件:

(1)出讓、轉讓或劃撥土地,需提供征地批準文件或供地單位供地文件(縣級以上國土部門土地出讓、轉讓或

劃撥意見書)1份;

(2)自有、招標、拍賣、掛牌土地,需提供相關土地權屬文件(國土證、國土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復印件

1份(提供原件核驗確認后退回)。

3、擴建項目需提供產權證復印件1份。

4、聯建項目需提交聯建協議1份。

5、1:500地形圖6份,其中一份用藍筆標注擬建用地范圍示意圖,并由供地單位或自有用地單位加蓋公章。

6、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五、前置條件:建設用地面積(指建設項目凈用地面積)未達到下列最小面積要求的,不得單獨開發建設:

六、申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取得的審批文件

建設單位送齊上述圖紙、文件,經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后,將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審批完畢,由規劃

管理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經審核同意的,核發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1份;

2、經審核不同意的,將予以書面答復(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函復意見書1份)。

七、申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注意事項:

1、如屬工業項目或其他對周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在向規劃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同時,應征詢消防、環保、衛生防疫等相關管理部門的選址意見。

2、改建、擴建、拼建項目用地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權利人的,應征得所有權利人同意。

3、凡已(在)建的建設項目需補辦規劃手續的,應先到成都市勘測院實測竣工圖。并按有關規定處罰后,再分別按“一書兩證”程序辦理。

4、加、更名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持成都市國土管理部門的土地批文及相關文件重新申請“一書兩證”的相關手續,報建時應退還原已取得所有審批的文件及圖紙。因遺失等原因無法全部退還時,應登報聲明(15日)。

5、建設單位在收到市勘測院的勘測放線資料后,應及時向規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2、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承諾時限:7個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審(4)-→復審、審定(1)-→辦證、發放(1)

5、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不收費

6、窗口電話: 86917

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訴電話: 869248

37、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條;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條;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第三章第十九條;

《成都市非政府投資項目實行登記備案制暫行辦法》和投資項目辦事流程; 《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05)。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標準查驗申請材料,對材料齊全、規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并于當日將有關材料轉項目管理處室經辦人。對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內,經審查符合規劃設計條件、《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依法作出準予許可的書面決定,需要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向建設單位發放: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1份,《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1份及用地紅線圖4份(含設計紅線圖1份);不需要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向建設單位發放: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1份,設計紅線圖4份。經審批不同意的,給予書面回復。

四、申請材料

1、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1份。(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

2、計劃批準文件(限政府投資項目)1份。

3、市勘測院出具的勘測放線成果1套。

4、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五、前置條件

申請的項目已取得我局核發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六、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取得的審批文件

建設單位報齊必備文件、圖紙后,規劃管理部門將在7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經審核不同意的,規劃管理部門將給予以書面答復。經審核同意的,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需要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核發以下資料:

(1)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規劃設計條件1份; (2)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1份;

(3)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用地紅線圖4份(含設計紅線圖1份)。

2、不需要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核發以下資料:

(1)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1份;

(2)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設計紅線圖4份。

七、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注意事項。

1、建設單位應在一年內,向規劃管理部門報送建筑設計方案及有關文件、資料,否則規劃設計條件自行失效。

2、建設單位應依據規劃設計條件、設計紅線圖和市勘測院提供的勘測成果進行方案設計,設計方案內容的真實性及準確性由建設單位負責。

3、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一年內,應向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批準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請延期的,建設單位所持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持取得的審批文件申請延期,由規劃管理部門重新認定。

4、用地面積和用地性質及土地權屬不發生改變的建設項目,不需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證》。

5、如屬特別地區范圍的建設項目,不受本時限限制。 建筑方案審查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建筑方案審查

2、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承諾時限:8個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審(5)-→復審、審定(1)-→窗口發放(1)

5、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不收費

6、窗口電話: 86917

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訴電話: 869248

37、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條;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第二章;

《成都市非政府投資項目實行登記備案制暫行辦法》和投資項目辦事流程; 《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05)。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標準查驗申請材料,對材料齊全、規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并于當日將有關材料轉項目管理處室經辦人。對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內,經審查符合規劃設計條件、《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依法作出準予許可的書面決定,經審查同意的,核發建筑方案總平面圖3份、方案1套和工程項目坐標放線通知單1份;經審核需要修改的,則退回設計方案1套、建筑方案總平圖3份,并附《建筑方案審查意見單》1份。

四、申請材料

1、建筑設計總平面圖(1:500或1:1000)5份;

2、建筑設計方案(含平、立、剖面圖)1套;

3、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中要求報送效果圖的,方案中應含效果圖(A3幅面)。

4、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五、前置條件

1、申請的項目已取得我局核發的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送審的建筑設計總平、方案需符合申辦建筑方案中的報審要求。

六、申辦建筑方案審查取得的審批文件

1、經審核同意的,核發以下資料:

(1)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建筑方案總平面圖3份、方案1套; (2)工程項目坐標放線通知單1份。

2、經審核需要修改的,則退回設計方案1套、建筑方案總平圖3份,并附《建筑方案審查意見單》1份。

七、申辦建筑方案審查注意事項

1、總平面圖必需在1/500地形藍圖上以AUTOCAD形式繪制(大型或特殊建設項目繪制比例可放寬至1/1000)。

2、總平面圖需加蓋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圖章和注冊建筑師章以及標注綜合技術經濟指標。

3、總平面圖中需注明用地周邊道路及紅線及道路中線、綠化分隔帶和用地紅線及坐標(以勘測院放線成果坐標為準)。

4、建筑設計方案總平圖表達信息應全面準確,具體內容如下:

(1)建設項目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除標明規劃設計條件中規定的內容外,還須將該項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屬用房的面積標注在總平圖中;

(2)用地紅線,規劃道路的紅線位置、道路名稱及寬度,相鄰現狀建筑、擬拆除的現狀建筑、相鄰單位名稱;

(3)擬建建筑的外輪廓尺寸、建筑間距、建筑后退道路紅線距離、建筑后退用地紅線距離、至現狀建筑的距離、建筑高度、層數;

(4)標明躍層部份、躍層范圍; (5)準確標明架空層位置、范圍和功能;

(6)機動車、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寬度,用地內部的交通組織; (7)綠地布置及集中綠地位置; (8)配套設施位置及面積;

(9)居住建筑和對用地周邊現狀居住建筑有影響的建設項目,總平圖的設計說明中應有日照分析的結論。

5、建筑設計方案應符合規劃設計條件、《成都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及有關規劃法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建筑性質、容積率、建筑密度、建設規模、建筑高度、層數、停車數量、綠地率、集中綠地、配套設施;

(2)建筑間距、建筑后退道路紅線距離、建筑后退用地紅線距離;

(3)地下建(構)筑物(包括汽車坡道)外墻后退道路、用地紅線的距離、人行出入口及機動車開口后退道路紅線的距離、位置、寬度;

(4)各層平面圖都應明確標明使用功能,且名稱應該規范。

6、臨街及重要節點建筑需報效果圖的,要求效果圖實景嵌入,反映與周邊建筑或環境的關系,不得以綠化效果虛化。效果圖應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僅以夜景效果反映。

7、在建筑方案確定后,建議建設單位持審批通過的建筑方案,在施工圖報審前到市勘測院坐標放線。

8、報送我局的建筑方案應真實有效,如因內容不實而發生的一切矛盾、糾紛,均由建設單位負責。

9、如屬特別地區范圍的建設項目,不受本時限限制。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2、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承諾時限:4個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審(1)-→復審、審定(1)-→窗口發放(1)

5、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124元/平方米;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成都市建設項目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一站式收取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6、窗口電話: 86917

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訴電話: 869248

37、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條;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條;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第三章第六條;

《成都市非政府投資項目實行登記備案制暫行辦法》和投資項目辦事流程;

《成都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第五章二十三條。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標準查驗申請材料,對材料齊全、規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并于當日將有關材料轉項目管理處室經辦人。對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內,經審查取得土地權屬文件、繳費完成、施工圖、文物挖掘審查均已通過的,依法作出準予許可的書面決定,向建設單位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副本及建施總平面圖。

四、申請材料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1份(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

2、國土權屬文件:

(1)出讓土地:提供國土證或國土出讓合同復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驗確認后退回); (2)劃撥土地:提供國土證或國土劃拔決定書復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驗確認后退回)。

3、加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審圖機構施工圖審查專用章的建筑施工圖(平、立、剖面圖及圖紙目錄)1套、建施總平面圖3份。

4、《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準書》復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驗確認后退回)。

5、文物挖掘完畢通知單。

6、市建委《建筑項目報件費審核繳款通知單》。

7、市勘測院出具的正式坐標放線資料。

8、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五、前置條件

1、申請的項目已取得我局審查通過的建筑設計方案和建筑施工圖。

2、申請的項目已取得我局核發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取得土地權屬文件。

3、申請項目已完成坐標放線工作。

六、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取得的審批文件

建設單位按步驟送交上述圖紙、文件,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后,將在4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經審核不同意的,規劃管理部門將給予以書面答復。經審核同意的,規劃管理部門將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副本1份。

2、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騎縫章)的建施總平圖1份。

七、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注意事項

1、建設單位繳費時間不計入承諾時限內。

2、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應在六個月內申請開工,逾期未開工又未提出延期申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行失效。

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許可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審批

2、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5、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按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成都市建設項目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一站式收取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代收。

6、窗口電話: 86917

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訴電話: 869248

37、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條、三十八條;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成都市非政府投資項目實行登記備案制暫行辦法》和投資項目辦事流程。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務中心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標準查驗申請材料,對材料齊全、規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并予當日將有關材料轉項目管理處室經辦人員。對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內,經核準符合規劃審批要求的,向建設單位發放《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經核準不符合規劃審批要求的,向建設單位發放《規劃驗收意見書》。建設單位按《規劃驗收意見書》實施整改后重新申請《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四、申請材料

1、規劃驗收申請表1份(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及附件。

2、建設工程規劃要求執行情況自查報告

3、勘測部門實測房屋竣工測量圖2份

4、房屋產權部門實測竣工建筑面積圖、表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

6、市城建檔案館竣工資料進館意見書(限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建筑)。

五、申辦建設工程規劃驗收注意事項

1、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并完成規劃驗收意見書所要求的所有內容的。

2、應持相關部門費用核定單報建。

3、已完成規劃許可證要求的所有配套項目。

4、違法建設已進入違法建設查處程序進行處理。

六、取得的文件

《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1份或規劃驗收意見書。 控 規 調 整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控規調整

2、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辦理窗口:成都市規劃局規劃處

4、承諾時限:技術性調整:9個工作日;非技術性調整:15個工作日

5、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不收費

6、窗口電話:831908

24、86917530、86917531

7、投訴電話:869248

37、86921930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四川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 《成都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 《成都市城市規劃編制審批管理暫行辦法》;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辦法(暫行)》;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調整審批程序管理規定(暫行)》;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技術管理規定(暫行)》;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技術管理規定(暫行)》; 《關于〈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調整審批程序管理規定(暫行)〉、〈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技術管理規定(暫行)〉的補充說明》。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規劃局規劃處提出申請。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按標準查驗申請材料,對材料齊全、規范、有效、符合前置條件的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對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內,依法作出行政審批的書面決定。

四、申請材料

1、控規局部調整申請報告6份,含以下內容:

(1)控規局部調整申請書(詳細列明局部調整內容和理由,含聯系人姓名及電話,A4紙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

(2)土地權屬證明文件(驗原件、收復印件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3)計劃批準文件(限政府投資項目,驗原件,收復印件)

(4)申請局部規劃調整所涉及的相關批復、議事紀要(非必備,驗原件,收復印件); (5)《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非必備,驗原件,收復印件)

(6)市勘測院出具的勘測成果及紅線圖(非必備,驗原件,收復印件) (7)《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非必備,驗原件,收復印件) (8)已批準的總平面圖(非必備,驗原件,收復印件) (9)其它涉及控規調整的有關文件和材料

2、控規局部調整的專題論證報告6份(圖說文件,含電子文件)

五、前置條件

1、申請調規內容不屬于原則上不予調整的控規內容:《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技術管理規定(暫行)》中的第十一條;

2、因自身原因再次申請同一地塊的控規調整超過一年的。

六、取得審批文件

由規劃管理部門出具的《控規局部調整函復意見書》1份。

七、注意事項

1、受理控規調整申請,不視為已同意調整申請;

2、為提高辦事效率,簡化辦事程序,建議在正式申請前到市規劃局承辦部門咨詢相關要求;

3、市規劃局控規調整承辦部門:中心城五城區及高新區行政轄區內的控規調整由對應市規劃局各分局承辦;郫

縣、新都位于外環路以內部分的控規調整由市規劃局郊縣處承辦;龍泉驛區位于外環路以內部分的控規調整由

市規劃局錦江分局承辦。

繳納建設項目報建費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繳納建設項目報建費

2、辦理單位: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辦理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承諾時限:當場辦理

5、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

⑴、申請工程規劃許可證前繳納124/平方米。

⑵申請規劃驗收繳納25元/平方米。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完善《關于成都市建設項目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一站式收取管理暫行辦法》部

分條款內容的通知

6、窗口電話: 86917

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訴電話: 869248

37、86921930

二、辦理程序 第一步:

1、申請人自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受理后,接市政務中心規劃局窗口工作人員通知,持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件回執》到市政務服務中心規劃局窗口領取窗口工作人員簽發的《建筑項目報件費審核繳款通知單》。

2、申請人自申辦規劃驗收合格證受理后, 接市政務中心規劃局窗口工作人員通知,持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件回執》到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領取加蓋“此費已核”專用章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核定單》。

第二步:申請人持《建筑項目報件費審核繳款通知單》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核定單》到市政務服務中心建設銀行收銀柜繳納報建費。

第三步:申請人將繳款通知書送交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表明繳費已完成。

三、前置條件

1、申請人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階段已在市建委取得《建設項目報建費審核繳款通知書》。并經規劃驗線合格。

2、申請人申辦的規劃驗收項目:(1)應符合規劃審批要求;(2)費用核定由相關部門負責,如有減免需出具相關部門的減免意見;(3)已建違法建設同意補辦的項目,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一并核繳(149元/平方米)。

四、說明

核繳費程序屬于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驗收合格證發證前的一個必備程序,在市政務服務中心一站式進行。該程序只表明建設單位繳納報建費情況,不能代替取得最終證照的其他前置條件。

例:XX房地產開發公司 房地產規劃報建流程

用地選址(10天)

定點(藍線)及規劃要點(15天)

總圖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核發(16天) 報建圖審查

并聯審查

放線

定位圖

核實報建圖面積

申報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發工作聯系單

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

竣工測量

規劃驗收復核

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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