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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

2023-06-16

第一篇: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

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

事業成敗,關鍵在人。我黨一直以來都非常重視選人用人。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指出:“堅持正確用人導向,按照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選拔干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這對組織部門選人用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的工作要求,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必須堅持預防、監督、查處并舉的方針,用強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治。

一要加強教育,夯實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思想基礎。各級黨委,特別是各單位“一把手”,不僅要深入學習和研究《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科學、全面、準確地理解其精神實質,還要全面掌握相關實施細則,自覺遵守條例規定,打牢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思想基礎。

二要深化改革,完善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制度機制。當前,選人用人上確實存在一些問題,都與制度機制不健全有關。黨中央先后下發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等都為我們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針對實際,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切實做好各項具體工作。一是擴大選人用人的民主推薦范圍及票決范圍,使推薦范圍及票決范圍不僅僅局限于各級領導班子,還可以擴大到一般干部甚至群眾;二是擴大選人用人的公示范圍,不僅在原任職單位公示,而且要在即將到任的單位公示,甚至在群眾中公示,接受全民的監督;三是繼續采取公開考試、競爭上崗等競爭性選拔干部

方式,突出崗位特點,注重能力實績;四是擴大選人用人考察的時間范圍,不僅保持7-15天的公示時間,而且在公示之后繼續深入原任職單位,對擬用人員進行調查,聽取民意,充分掌握擬用人員的各種情況。

三要拓寬監督渠道,強化監督工作的約束力。監督是防范問題、發現問題、堵塞漏洞的有效途徑。雖然在選人用人方面有監督機制,但實際效果并不十分理想。要建立有權威的監督機制,完善“上級監督下級、同級監督同級、下級監督上級、民眾監督干部”的監督鏈。逐步落實上級部門派人參加下級黨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會議制度,定期對下一級黨委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同時,加強輿論的監督力度,為制度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四要強化查處,嚴格責任追究。出現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既與用人主體價值觀念扭曲有關,又與個人利益驅動有關。因此要一方面加強用人主體的自身建設,提高識人用人水平,另一方面加大懲戒力度,對引發不正之風的雙方進行嚴肅懲處,存在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干部問題的,追究到人,追責到位,絕不手下留情,以鐵的紀律保證選人用人風清氣正。

第二篇:錫盟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 座談會召開

來源:錫盟日報社 作者: 時間:2015-01-26 【打印】 【關閉】

1月22日,全盟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座談會召開,深入學習貫徹全國、全區干部監督工作會議和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座談會精神,總結全盟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工作情況,交流工作經驗,分析存在問題,安排部署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工作。

會議指出,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是落實從嚴治黨八項要求的重要抓手,是建設高素質執政骨干隊伍的重要保障,是適應組織工作新常態的現實需要,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當好黨委(黨組)選人用人的參謀助手,擔負起替黨委(黨組)把好關、替人民選好干部的神圣使命,把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在服務組織工作新常態中建功立業。

會議要求,按照中央、自治區黨委和盟委部署要求,要著力整治違反干部任用標準、程序問題,抓好動議提名環節、考察考核環節、醞釀討論環節;要著力整治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問題,嚴懲跑官要官,嚴管說情打招呼,嚴查違紀案件;要著力整治“三超兩亂”問題,完善消化方案,吃準把好政策,強化工作措施;要著力整治干部檔案造假問題,加快審核進度,認真核實糾正,推進規范化建設;要著力整治領導干部違規兼職問題,要嚴格清理、嚴格審批、嚴格管理;要著力整治“吃空餉”問題,嚴懲“吃空餉”現象,規范事業編制招聘權限。

會議強調,要認真貫徹《干部任用條例》,認真落實請示報告制度、全程紀實制度、責任追究制度、日常監督制度,強化組織把關、加強監督問責,健全完善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制度機制。要注重發揮各級黨委(黨組)的主體作用、各級組織部門的職能作用、教育實踐活動好經驗好做法的引領作用,加強組織領導、形成整治合力,切實保障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取得實效。

第三篇:湖北漢川筑牢五條防線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

湖北漢川:

筑牢"五條防線"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

湖北省漢川市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思路,扎實筑牢“五條防線”,深入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加強學習教育,筑牢思想防線。通過漢川電視臺、漢川黨建網、漢川黨建手機報等平臺,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宣傳,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大力營造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良好氛圍。把《干部任用條例》及相關法規性文件列為領導干部和組工干部的重要學習內容,加強領導干部執行法規的自覺性,去年共組織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進行專題學習1067人次。通過樹立榜樣、警示教育、案例分析等活動,引導黨員干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增強拒腐防變能力,筑牢抵御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思想防線。

嚴格執行法規,筑牢法規防線。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標準,樹立“注重品行、科學發展、崇尚實干、重視基層、鼓勵創新、群眾公認”的用人導向。嚴把民主推薦關,認真制定推薦方案,嚴格進行會議投票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根據推薦結果確定考察對象;嚴把干部考察關,堅持實行考察預告和任用前聽取紀檢等執紀執法部門意見制度,運用民主測評、實績分析等方法,廣泛聽取干部群眾意見;嚴把討論決定關,堅持干部任用常委會票決制。認真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交流、任職回避、任職試用期等制度。

深化人事改革,筑牢制度防線。轉變干部傳統培養選拔的工作思路,把干部選派到艱苦復雜環境進行鍛煉作為培養考察干部的重要途徑。去年安排59名有關部門領導和300余名干部分別掛鉤59個重大建設項目,將掛鉤鍛煉情況作為干部選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從全市紀檢干部、組織人事干部中確定66名干部考察員,根據工作需要,隨機確定干部考察員參與考察。培養優秀年輕后備干部156名,去年有21名走上領導工作崗位,有39名年輕干部選派到村掛職鍛煉。

強化干部監督,筑牢預警防線。嚴格執行干部任免事項的議事規則和程序,認真落實“一報告兩評議制度”;堅持談心談話、談話誡勉、函詢等制度,進一步規范經濟責任審計,把審計結果作為考評和任免的參考依據;堅持完善干部監督聯席會議制度,探索建立信息溝通制度。實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制,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各環節的工作;實行考察人選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情況制度和干部實績公示。對現行的干部監督信息網絡體系進行豐富和完善,形成了一個集網上舉報、電話舉報和信訪舉報“三位一體”和市、鄉、村“三級覆蓋”的干部監督舉報網絡,拓寬群眾監督渠道。

嚴查違紀行為,筑牢紀律防線。實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制。認真落實干部推薦責任制、考察責任制、任用責任制,保證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質量。嚴明用人紀律。嚴禁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突擊提拔調整干部等違反干部任用法規的行為,對違紀違規行為,嚴肅追究責任。嚴厲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對來信來訪、舉報和在工作中發現的選人用人上的問題,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

第四篇:08、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印發《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黨委組織部,各副省級城市紀委、黨委組織部,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紀檢組(紀委)、組織人事部門,中央紀委各派駐紀檢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黨委組織部:

經中央領導同志同意,現將《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是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充分認識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中央組織部干部監督工作座談會的部署,抓緊研究制定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具體規劃和措施,加強領導,強化責任,精心組織,嚴格督促,推動整治工作扎實開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與組織人事部門的合作,嚴肅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要通過共同努力,確保實現整治工作的目標,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為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中共中央組織部2008年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安排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 共 中 央 組 織 部

2008年5月5日

關于深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 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現就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按照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選準用好干部,是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大計。黨的十六大以來,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認真貫徹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建設高素質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堅持任人唯賢的干部路線,積極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著力完善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一大批政治堅定、能力突出、作風過硬、群眾信任、善于領導科學發展的優秀干部被選拔進各級領導班子,為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總體上是好的。同時,要清醒地看到,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仍然是干部群眾反映比較突出的一個問題。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影響選人用人的公信度,損害黨的形象,削弱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是黨中央的一貫要求,廣大干部的迫切愿望,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

各級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以對黨和人民的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要堅持預防、監督、查處并舉,把嚴格監督、嚴肅紀律貫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始終,經過3至5年的努力,進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使人民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高、對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滿意度明顯提高。

二、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法規

(一)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法規的學習教育。要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作為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領導干部主體班次的重要內容。對新進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領導和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要及時進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法規的專題教育培訓。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同志與干部進行任職談話時,要對學習貫徹黨的干部工作法規和執行組織人事紀律提出要求。注重運用查處的違規用人問題的典型案例,加強對干部的警示教育。

(二)不折不扣地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各項規定。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干部任用條例》)和有關法規,做到對本級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上會;對上級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上報;對下級報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審批。要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制度。組織人事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帶頭執行、模范遵守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原則、標準、程序和紀律,對違反規定選人用人的行為及時指出和制止,重要情況及時向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報告。

(三)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完善檢查制度,強化對《干部任用條例》和有關法規執行情況的經常性檢查,對反映用人問題比較多的

地方和單位進行重點抽查。要把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的主要領導干部學習和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法規情況作為檢查的重點。檢查中,既要看履行規定程序的情況,又要看選拔的干部是否優秀;發現問題,要督促有關單位認真糾正。中央組織部定期對省區市和中央國家機關部委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進行集中檢查。紀檢監察機關要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檢查。堅持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制度,黨委(黨組)每年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一次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報上一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充分發揮巡視在加強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中的作用,對巡視組提出的工作意見和建議認真研究,對反映的問題督促有關單位認真整改。

三、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監督

(一)加強黨內民主監督。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健全完善并嚴格執行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的議事規則和程序,防止用人問題個人或少數人專斷。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工作時,要專題報告年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并在全委會委員中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民主評議,評議結果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探索開展全委會委員對本級黨委新提拔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進行民主測評的工作。地方黨委組織部門要按照黨內詢問和質詢制度規定,認真接受黨委委員有關干部選拔任用問題的詢問和質詢,負責地作出說明、解釋或者答復。

(二)進一步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要認真受理反映選人用人問題的舉報。加強和改進組織系統“12380”舉報受理工作。適時開通“12380”網上舉報,拓寬群眾監督渠道。探索建立實名舉報查核結果反饋制度,對實名舉報的采取適當方式向舉報人反饋查核情況。建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群眾滿意度調查制度,通過多種途徑深入了解人民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

作的反映和評價。各地區各部門要定期在本地區本系統開展選人用人滿意度調查,并把調查結果作為評價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參考。中央組織部委托國家統計局,每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組織工作和組工干部形象民意調查,接受社會監督。

(三)注意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各級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要重視和支持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輿論監督,對新聞媒體提出的有關批評、建議和反映的問題,要正確對待,認真研究解決。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的宣傳,適時向新聞媒體通報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以及防止和糾正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成效,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使人民群眾了解我們黨選人用人的政策規定,以及懲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堅決態度,積極支持和參與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

四、堅決查處用人上的違規違紀行為

(一)進一步嚴明用人紀律。一是對行賄買官、受賄賣官的,按照組織程序,一律先予免職,再依據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二是對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已列為考察對象的排除出考察人選,已列為候選人的取消候選人資格,已經提拔的責令辭職或者免職、降職。三是對跑官要官的,不僅不能提拔,而且嚴肅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四是對封官許愿或者為跑官要官的人說情、打招呼,以及泄漏醞釀、討論干部任免情況的,嚴肅批評教育,是組織人事干部的,要調離組織人事部門,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要依據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五是對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干部、突擊提拔調整干部的,作出的干部任免決定一律無效,并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六是領導干部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行政職務以上處分且在提拔任職前已有明顯違紀違法行為的,要對其選拔任用的過程

進行調查,確實存在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干部問題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七是對因用人方面的問題受到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的,兩年內不得提拔。

(二)加大查處力度。對違規違紀用人問題,必須堅決糾正,嚴肅查處。組織人事部門要堅持和完善嚴重違規用人問題立項督查制度。對反映的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封官許愿、拉票賄選、突擊提拔干部等問題,要根據情況進行立項督查。凡是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列為立項督查的問題,有關組織人事部門要直接組織調查核實,不得層層下轉;按規定時間報告查核結果;經查反映問題屬實的,糾正措施和對有關人員的處理意見,正式決定前要與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溝通。省區市黨委組織部接到反映市、縣黨委和組織部門主要負責人嚴重違規用人問題的舉報,凡內容具體、線索清楚的,要認真調查核實,并及時將查處結果抄報中央組織部。

(三)加強對違規違紀用人典型案例的綜合分析。要深入研究問題發生的原因、特點和規律,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有關制度和機制,堵塞漏洞,不斷加強和改進干部選拔任用和監督工作。

五、加強從源頭上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工作

(一)加強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認真抓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學習,堅持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武裝各級領導干部、紀檢干部和組工干部的頭腦,增強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加強理想信念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從政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導和督促干部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增強拒腐防變能力,自覺遵守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制度規定,堅決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二)完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擴大干部工作民主,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制度。規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探索實行地方黨委全委會推薦提名下一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人選制度。推行黨委常委會任用干部票決制,逐步擴大全委會表決干部的范圍。積極探索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的有效措施和辦法,完善組織人事部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內部監督制度,科學規范和有效監督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的用人行為。增強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開性,讓選人用人權在陽光下運行,進一步落買人民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

(三)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科學界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各個環節的責任主體、責任內容,明確追究方式,嚴肅追究違規用人和用人失察失誤責任人員的責任。中央組織部會同中央紀委制定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制的規定。

六、精心組織,認真抓好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任務的落實

(一)強化領導,明確責任。各級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要把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組織人事部門要把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作為組織工作讓人民滿意的重中之重來抓。建立和落實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責任制,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負起責任。組織人事部門要明確內部各有關工作機構在整治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對用人上不正之風嚴重、干部群眾反映強烈以及對用人上的違規違紀行為查處不力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統籌安排,扎實推進。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總體目標,研究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規劃和措施。要圍繞加強教育、深入檢查、嚴肅查處、完善機制、創新制度,精心謀劃階

段性的工作目標和任務。要找準本地區本部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整治工作的重點,增強整治工作的針對性,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三)嚴格督促,加強考核。組織人事部門要建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協調會議制度,及時了解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研究提出指導意見。建立整治工作情況報告制度,要定期向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報告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重要情況隨時報告。建立整治工作情況通報制度,對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要及時總結推廣,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指出、督促糾正。中央組織部將堅持舉報情況通報制度,定期向省區市和中央國家機關組織人事部門通報受理的反映選人用人問題舉報,以及查處的違反組織人事紀律案件的情況。

(四)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組織人事部門內部各有關工作機構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抓好整治工作任務的落實。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責,嚴肅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合作,及時溝通有關情況,形成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合力。

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在開展“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樹組工干部新形象”學習實踐活動中,要把抵制用人上不正之風情況作為檢驗組工干部黨性和品行的重要標準。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和組織人事紀律要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要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實際成效,進一步樹立組織人事部門可信、可靠、可敬、可親的良好形象。

第五篇: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實施方案

中共瀘西縣委

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

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實施方案

瀘發〔2009〕13號

中共瀘西縣委 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實施方案

(2009年6月10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干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干部評價的工作整體水平和選人用人公信度,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營造我縣干部奮發有為、積極向上、良性競爭、推動發展的良好環境,根據•中共云南省委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實施意見?(云發„2008?26號)、省委組織部“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風,提高組織工作滿意度”研討會議以及•中共紅河州委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云南省委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紅辦發„2009?1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州組織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管干部原則,以•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干部任用條例?)和有關法規為依據,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選人用人工作機制和監督機制,切實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的監督,堅決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為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工作目標

(一)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樹立注重品行、科學發展、崇尚實干、重視基層、鼓勵創新、群眾公認的用人導向。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法規,客觀公正評價干部,高度重視在關鍵時刻、危難關頭、重點工作推進和涉及

1 個人利益的重大問題上考察識別干部。多留意長期在艱苦條件下埋頭苦干的干部。真正選拔使用符合“一面旗、一團火、一盤棋”要求的政治素質好、創新意識強、能打開工作局面、政績突出、作風優良、群眾公認的干部。

(二)形成制度體系,健全防范機制

圍繞干部選任、干部監督、干部考評、責任追究 “四個機制”的建立健全,完善制度體系并形成長效機制,從根本上有效防范和懲治用人上不正之風。

(三)實現“兩個提高”

通過努力,提高人民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對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滿意度。

三、工作步驟

(一)調研自查、前期準備階段(4月25日至5月31日)

成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領導小組,把責任落實到相應的單位和部門,明確責任,協同推進。并加強對整治工作的輿論宣傳,在縣內主要媒體刊物、瀘西黨建網、組工信息等進行宣傳報道,為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營造良好氛圍。通過問卷調查、個別訪談、實地了解等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掌握群眾對選人用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掌握全縣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的現狀、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對違規違紀用人問題的查處情況,形成調研報告和實施方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6月1日至10月15日)

根據實施方案,對現有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有針對性地進行完善,出臺相關單行辦法措施,提高相關政策法規的科學性、可行性、實用性。針對我縣的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運行中出現的漏洞,探索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及時堵塞漏洞,保障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健康高效運行。

(三)總結提高階段(10月16日至12月31日)

1、規范基礎。對具體的文書、材料、報表等臺帳進行規范,在整治工作告一段落時,及時將相關的材料分類歸檔,形成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文書檔案。

2、總結經驗。認真總結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中的經驗、做法,不斷加以完善,形成有特色的工作經驗。

3、形成機制。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整治工作的實踐成果和制度成果,形成長效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調查研究,抓好宣傳教育,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1、每年確定重點調研課題,通過問卷調查、個別訪談、實地了解等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掌握群眾對選人用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自查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的現狀以及對違規違紀用人問題的查處情況。針對突出問題、突出現象,研究探索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

2、開展經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堅持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法規和省州通報的違規用人典型案例作為主要內容,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使干部選拔任用政策和法規深深植根于黨員干部的思想,增強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的自覺性,自覺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3、縣委理論中心組每年專題學習干部選拔任用政策法規兩次以上,并在每次討論研究干部時,進行一次•干部任用條例?的學習。各基層黨組織每年要組織黨員干部集中學習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至少兩次。

4、對新提拔的干部在進行任前談話時,要把學習貫徹黨的干部工作政策法規和執行組織人事紀律作為重要內容,進行談話教育,并提出具體要求,每年對新提拔干部進行任職培訓。

5、通過新聞媒體、網絡等途徑,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的宣傳,及時報道整治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為進一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二)建立健全科學完善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

1、健全后備干部選拔管理制度,把住干部選任源頭。一是廣泛公開提名、所在單位民主推薦與組織審查相結合,產生初步人選。二是培訓考試與演講測評相結合,過基本能力關。三是公開后備干部基本信息,接受群眾監

3 督,淘汰不合格干部。四是規范股所級干部選任程序,使防范用人不正之風關口前移。

2、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繼續完善•瀘西縣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初始提名暫行辦法?和•補充規定?,規范干部選拔的提名主體、提名形式、提名程序和提名責任,重點把住鄉鎮黨委政府和縣直主要部門的正職領導干部人選提名,探索縣委全委會推薦提名鄉鎮黨委政府和縣直各單位主要領導干部人選制度。對一些直接服務群眾、與群眾接觸較多的窗口部門的領導職位,試行面向社會公開推薦。

3、完善差額選拔任用干部制度。逐步擴大實行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差額醞釀的選任干部范圍,堅持縣委常委會任用干部票決制,逐步擴大全委會票決干部的范圍,積極探索實行黨委討論決定重要干部差額票決制。

4、定期采集干部履職信息,增強掌握干部特點的準確性,分析好領導班子運行情況,針對干部隊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研究提出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

5、控制干部調整幅度,保持干部隊伍穩定。除換屆調整外,縣委每年動議干部不超過4次,每次調整干部一般控制在干部總數的10%以內。

(三)把握關鍵環節,加大干部選任監督力度

1、建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信息公開制度。提拔任用干部時,要向社會公開領導班子職數、職位要求和職位空缺情況。探索建立干部初始提名情況和推薦、測評結果在班子內部公開制度,將干部任用的初始提名,包括黨組織提名、聯合提名、領導干部個人提名、個人自薦情況,向班子所有成員公開,接受班子成員的內部監督。對試行民主推薦結果、測評以及考察情況和干部任用結果、選人用人嚴重違規違紀案件查處情況等如實向群眾進行通報制度,加大群眾監督力度,增強群眾參與的積極性。

2、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制度??h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工作時,要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作為一項專題內容,并在全委會委員中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民主評議、對本級黨委新提拔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進行民主測評。評議結果要及時上報州委組織部。

3、完善干部考察和任前公示制度。適當擴大任前考察談話范圍,既要按照•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人員范圍進行談話,又要注意到與考察對象有業務關系的單位、考察對象曾經工作過的地方了解其情況;既要聽取多數人的意見,又要重視“少數人”的意見。要積極探索經常性考察與任前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避免和防止任前考察過于倉促,逐步做到以經常性考察為主,把任前考察作為經常性考察的印證。要擴大公示范圍,完善公示內容,在現有公示內容的基礎上,增加公示干部個人“工作實績”等內容。簡明扼要、實事求是地反映領導干部的工作思路、辦法措施、工作成效等,讓群眾檢驗干部的政績,努力做到憑實績用干部。實行干部提拔廉政考察制度,采取干部自查、民主測評、談話考察、征求意見、綜合評價等步驟和方式,對干部廉政情況進行考察和測評。對擬提拔為正科級干部的滿意率一般應在80%以上,擬提拔為副科級干部的滿意率須在70%以上。

4、建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群眾滿意度調查制度??h委組織部、縣紀委和縣統計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滿意度電話調查或問卷調查,把調查結果作為評價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

5、創新干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監督的措施和辦法。認真落實•云南省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暫行辦法?,以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為主線,對干部的基本情況、選拔任用各個環節、重要情況進行全程記實,歸入干部選拔任用文書檔案,以此作為干部選任監督和實施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提拔副科級以上干部,要求擬提拔人選必須如實向組織申報家庭成員從業、財產收入等有關情況。邀請州委組織部有關人員對縣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過程實施監督。

6、建立干部監督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信息溝通制度。認真落實中組部•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聯席會議制度,每半年走訪一次執紀執法、審計、效能監察、信訪等相關部門和每年走訪一次州級相關部門,了解掌握現任干部的遵章守紀和工作效能情況。每年聽取一次縣級分管聯系領導就所分管、聯系的部門、鄉鎮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履職情況的信息反饋。干部監督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采取召開會議、個別聽取意見等方

5 式,定期或不定期就懲治和預防腐敗,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等問題,交流信息、溝通情況、研究對策,形成干部監督的合力。

7、建立領導干部監督檔案。組織部門對所管理的干部,要把從受理舉報、條例檢查、巡視、審計等渠道發現的干部有關信息歸入監督檔案,了解掌握干部的情況及群眾的反映。

8、實行組織部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部內自查制度。按照•云南省委組織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部內自查辦法?,縣委組織部堅持每年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進行至少兩次全面深入的自查,認真查找和糾正存在的突出問題,并將自查情況報告州委組織部。針對發現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及時督促整改。

(四)建立干部考核評價與任用聯動機制

1、完善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建立以實績為主兼顧干部學習、廉政評價、民主測評、群眾公信度調查在內的干部考核辦法,實行定量與定性相結合,每年進行一次考評,確定一次等次。

2、實行考核結果與干部任用聯動機制。凡提拔干部,除特殊情況外,人選應從上考核為優秀的干部中提名推薦??己藶榉Q職的,可繼續任職;考核為基本稱職的應調整崗位;考核為不稱職的給予免職。

3、建立村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群眾公信度調查制度??h統計局負責對村“兩委”班子及負責人就與民生密切相關的情況進行公信度調查。每年選取1/3的村進行,爭取3年對全縣村“兩委”班子及負責人公信度普遍進行一次調查。對滿意度低的班子要進行整頓。

(五)明確責任,完善追究制度

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科學界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各個環節的責任主體、責任內容,明確追究方式,嚴肅追究違規用人和用人失察失誤責任人員的責任。對“帶病提拔”的領導干部,尤其是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行政職務以上處分且在提任前已有明顯違紀違法行為的干部,要對其選拔任用過程進行調查,確實存在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干部問題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6 探索考察組人員考察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和建立鄉鎮主要領導、縣直部門主要負責人推薦干部責任追究制。

(六)做好信息上報,加強輿論宣傳

1、建立整治用人不正之風工作情況報告制度。要切實加強信息收集整理,對開展整治工作的重要信息、嚴重違規用人問題的重大案件、網上有關用人問題的重要輿論及處理情況,及時向上級組織部門報送。每月底及時向省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處報送有關工作進展情況。

2、加強對整治工作的輿論宣傳。大力宣傳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法規,適時向新聞媒體通報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以及防止和糾正用人上不正之風情況,讓人民群眾積極有效地參與干部監督工作。建立和完善干部選拔任用輿情突發事件應對反應機制,對新聞媒體反映的選人用人問題,要迅速查核,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視情況適時向媒體公布查核結果。關注新聞媒體尤其是網絡媒體對領導干部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相關評價和報道,對網上散布的選人用人方面的不實信息,要及時公布真相,澄清事實,把輿論引向正確的軌道。

五、嚴明工作紀律,嚴肅查處違規問題

(一)嚴格遵守選拔任用工作紀律。•干部任用條例?及相關法規明確的若干紀律要求,是選拔任用工作的“高壓線”和“禁區”。要嚴格遵守•干部任用條例?的“十不準”紀律,嚴格執行中組部防止“帶病提拔”的六項要求規定。對超職數配備、突擊提干、破格提拔不報批等問題要堅決糾正;對違反選拔任用紀律的苗頭和行為,要及時提醒、批評、幫助和教育;對嚴重的違紀行為,要堅決抵制、及時報告、嚴肅處理,切實防止用人違紀問題的發生。

(二)堅持和完善嚴重違規用人問題立項督查制度。對群眾舉報反映的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突擊提拔干部等問題,要根據情況進行立項督查。用人不正之風一經查實,對相關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三)拓寬群眾反映渠道,加大對嚴重違規用人問題的查處力度。 一是認真做好信訪和“12380”舉報受理工作,開通舉報電子郵箱(郵箱地址:yhhlxzzbgjk12380@sina.com),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對舉報具

7 體、線索清楚的,要認真抓緊調查處理。二是紀檢監察部門與組織人事部門相互配合,加大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問題的查處力度。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一是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充分認識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以對黨和人民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著力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二是成立以縣委書記任組長、縣委副書記任副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的縣委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委組織部,組織部長任辦公室主任。三是建立整治工作協調會議制度,實行整治工作責任制,各負責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明確職責和任務,并按照整治工作總體目標,研究制定整治工作計劃,確保整治工作扎實有效地開展??h委組織部要明確分管整治工作的領導,指定專職的干部監督工作人員。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堅持召開整治工作協調會議,經常溝通整治工作有關情況,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辦法措施。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責,嚴肅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協作配合,優勢互補,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查,確保實效。領導小組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督促檢查,了解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研究提出指導意見,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推進全縣整治工作深入開展、取得實效。

主題詞:干部監督 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 實施方案

抄報:省委組織部,州委組織部。

下發:各鄉鎮黨委,縣委各部委,縣級國家機關各辦局、各人民團體、省州駐瀘單位黨委(黨組)、總支(支部)。

中共瀘西縣委辦公室

2009年6月22日印發

(共印1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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